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施工质量检查和隐蔽工程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如果你正在进行施工工作,不妨看看下面这些施工注意事项。
安全施工协议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1、落实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
3、甲方负责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及要求。在现场布置、设施投入、人员管理等方面统一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2、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于未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要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的负责人必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以增强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制度。
4、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分部分项、分工种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甲方随时检查落实情况。
5、乙方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级安全活动。参加安全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及时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6、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提供“三级安全教育卡”及施工全体人员花名册,如乙方不及时提供三级教育卡、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记录及花名册,甲方将从工程款中扣除1%做为经济处罚。施工中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甲方,方便购置人员保险。
7、乙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8、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100元。
9、水暖工在水暖管道施工时要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避免机械伤害。
10、乙方必须保证操作面卫生,否则每次罚款100元。
11、乙方必须对自己的施工人员的身体状况有相应了解,严禁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等不适合装修改造作业人员进入本现场工作,一经发现甲方立即将其清除出场,并对乙方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擅自使用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乙方施工人员在现场施工期间严禁打架斗殴,不管和任何单位任何人,如若发生打架斗殴现象,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对乙方进行1000元处罚,并将当事人清除出场。由此而产生后果的由乙方及当事人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区域,擅自带入而出现各类问题的,其责任由乙方及当事人自行承担,甲方不担负任何责任。
13、乙方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作业,若发现罚款200元。不戴安全帽、安全带每次罚款100元。现场吸烟罚款20元。穿拖鞋上班罚款20元,发生其他违章作业情况的罚款500元。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待工程竣工自行解除。
甲方(总包方):乙方(水暖班组):
xx年4月10日xx年4月10日。
安全施工协议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方将建造一幢房屋住址在xx市xx镇xx东环路5号,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进行承建,现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建设工程所在地:
二、建筑总面积:920㎡左右(共三楼半)。
三、建筑期限三个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若在建设过程中遇不可抗力,期限可顺延。
四、建筑结构:为混合结构,整栋房屋须“砖路”与柱一体,必须做“马齿”状。
五、工程主体,包括:系“地基条石”(甲方负责),地面宽梁,栏干、线条(不能用手做),压顶,严格按施工图纸进行施工(详见附图)。
六、建筑材料:乙方保证所用钢筋线材为:三明钢铁厂(正三明厂)所生产的;水泥为麒麟牌(#500);沙为淡水沙;乙方进场施工的模板一律用新模板;所用砖块由甲方选定(砖款直接从工程价款中扣除)。
七、工程造价:共贰拾叁万零捌千元整(23.8万元),分四期付清,第一期:地下宽梁至切体(即建至一楼板面完成付人民币_______元;第二期一楼板面至二楼板面完成付人民币_______元;第三期二楼板面至三楼板面完成付人民币_______元;第四期:整栋建设完工验收合格付清余额人民币_______元。
八、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至验收合格前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用电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均与甲方无关。
九、若乙方所用材料与约定不符,乙方必须将返工重建,所须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时生效。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安全施工协议
施工单位:工程名称:
一、脚手架搭设。
1.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2.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3.严禁将外径48㎜与51㎜的钢管混合使用。
4.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
5.在拐角、斜道平台口处的脚手板,应与横向水平可靠连接,防止滑动。
6.自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往下计,宜每隔12m满铺一层脚手板。
二、脚手架拆除:
1.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2.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3.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4.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体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5.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6.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
7.酒后及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的人员,严禁参加高空作业。
违章操作后果自负。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施工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搞好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安全责任。
进场施工作业前对乙方负责人进行现场口头的安全事项说明,其内容是:项目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对该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
第二条:乙方安全责任。
(一)乙方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二)开工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经安全教育人员进入作业场所。
(三)需使用业主的机械、电器等设备、设施,必须经得业主或甲方同意,并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和承担安全责任。
(四)教育和监管所属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以及对参与该工程作业的所使用的全部人员的安全负责。
(六)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生活区打架斗殴、酗酒赌博。严禁酒后上班。
(七)乙方负责此项目的全部安全责任,如果在生产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三条: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搞好文明施工作业。
第四条: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施工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在毕业典礼舞台搭建和汇报演出能安全顺利进行,施工单位与幼儿园签订本协议。
1、乙方应遵守国家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
2、按照“谁搭建、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应对舞台搭建的安全消防工作负责,应对台上汇报演出幼儿安全负责。
3、因天气或舞台质量造成舞台设施损坏,责任由乙方负责。
4、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及其施工人员的安全,由于乙方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引起诉讼的,由甲方住所地法院行使管辖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盖章:盖章:
日期:年月日
弱电安装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为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定,特签订本协议书:
一、安全目标:
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装工作顺利完成。
二、甲方责任: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
2.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及公司各项安全法规、规程、标准、条例等,督促乙方实施落实。
3.加强安全管理,督促乙方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4.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冒险作业。
5.乙方违章作业,甲方有权令其停工整顿。
6.乙方提出安全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须认真接受,并尽快采取措施。
三、乙方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及公司各项安全法规、规程、标准、条例,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野蛮施工,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3.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向甲方提供现场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全体员工的岗位证书、操作证、身份证等复印件。
4.乙方职工的人身安全、施工设备安全、生活设施安全、机电设备安全及施工防护安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在作业前,应先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同一垂直面上是否有人施工,是否有可靠的立足点,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作业条件,排除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作业。
6.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伤亡事故,不论事故危及者是乙方人员还是其他人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服从和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及时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协议书有效期:
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专项工程完工退场后失效。
五、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供电段(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铁十局集团莞惠gzh-9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工务处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乙方承建梧村河特大桥跨京九铁路连续梁护棚。
在管内承建莞惠城际跨京九铁路k2280+500处立交工程施工,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铁办[2008190号)、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广运发[20xx]165号)的规定,为确保施工期间营业线的行车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项目名称:莞惠城际跨京九铁路k2280+500立交工程。
2、作业内容:靠近铁路钻孔桩基础、墩柱、现浇梁、桥面系及附属工程施工。
3、施工地段:京九线谢岗至陈江站间k2280+500。
4、施工计划起止时间:20xx年5月16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5、影响范围:施工地段的线路稳固、侵线,限速、《设备检查登记簿》的填写。
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公务安全规则》,《铁路线修理规则》、《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行车组织规则》;各相关车站的《站细》。
1、乙方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施工中应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制定确保行车安全的应急措施。
2、乙方须在正式施工前3天发出施工电报通知甲方。
3、乙方应派驻站联络人员、工地防护员和设专职安全员,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注明有效的上岗证书和附有照片的上岗牌,同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4、因乙方责任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对甲方安全监督员发出的《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必须立即整改。
6、乙方对甲方安全监督员发出的《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必须立即停工整改。
7、由于特殊原因,施工中途停工,由乙方提前一天与甲方协商,制定工程过度安全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8、在汛期期间制定防洪安全措施及防洪抢险预案。
1、在施工期间,甲方发现乙方有影响行车安全隐患,要通知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
2、甲方实施行车安全监督制度,派出技术业务熟练、责任心强并经培训合格的路工担任安全监督员。
1、在防范区段内,因施工影响铁路技术设备的正常使用由乙方负责,凡乙方发现影响技术设备正常使用的问题,应立即通知甲方处理。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来不及通知时,乙方应立即采取防范措施,保证行车安全。
2、在防范区段内,凡属影响铁路技术设备正常使用危及行车安全,乙方未通知甲方,应急处理不当造成的问题和事故,列乙方责任。
3、甲乙双方应加强施工地段的安全检查,双方安全员、安全监督员均应做好日常工作记录。
4、其他安全事项:
(1)乙方应设工地防护员和驻站联络员(在施工期间不得更换)。
(2)甲方车站值班站长应对乙方的施工进度和施工安全防范措施进行询问,遇有影响行车安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危及行车安全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可重新开工。
(3)乙方的施工设备、机具及工具用品和施工材料不得侵入线路机车车辆限界。如施工地段因施工设备、机具或施工人员造成行车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乙方负责承担。
(4)甲方根据乙方提出的施工项目(内容)和有关要求,在规章允许范围和行调命令或口头同意后,应积极主动的配合乙方施工,不得故意刁难。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施工。因违章作业或强行施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的车辆在移动时造成铁路交通相碰撞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现浇和搭架施工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必须牢固,防止施工一切物件坠落,如物件坠落,发生人身伤害、打击列车,损坏设备设施,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赔偿。
甲方:惠州车务段乙方: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莞惠城际gzh-9标项目经理部。
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于年月日签于年月日。
弱电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项目的安全,顺利的施实,保证公司员工的生命安全和最大程度的减少公司的财产。
施工安全主要包括与施工现场密切相关的电、安装、脚手架、高处作业、施工机具等内容。
1、建立安全责任制,落实责任人。安全措施是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或监控的一系列活动,它可以保证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结构安全、财产安全并创造适宜的施工环境。在施工中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负责人是该项目的责任人,控制的重点是施工中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管理上的不安全缺陷。责任人在施工前要进行安全检查,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2、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工程的安全,统筹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并监督各项措施的实施。
3、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使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4、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按照《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5、严格按照规范和程序施工。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施工期间谨慎小心,杜绝一切侥幸心理的存在,要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是争取效益的主要因素。
1、凡进入工地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喝酒上班,或带其它非工地工作人员进入工地。
2、使用梯子不能缺挡,不可垫高使用,梯脚要有防滑措施,超过二米以上梯子要有监护人,严禁二人以上同在梯子上作业,人字梯中间要有绳子扣牢。
3、使用移动电动工具者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金属外壳必须接地保护或接零保护。高空作业时要扎安全带、戴安全帽、脚手架外面挂安全网封闭施工。
4、现场临时用电,电箱要保持完好无损,损伤的电气元器件必须及时更换。
5、照明动力要分开,并有二级保护,用电设备一机一闸,严禁乱接乱拖,一闸多机。
6、拆除的材料不得乱扔,作业下方派人监护。
7、现场临时电源线应采用橡皮电缆线,禁止使用塑料花线,禁止使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8、设备的防护装置要完好,尤其是砂轮切割机,设备外壳要有完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9、施工设备要加强现场的维护保养,保持完好率,禁止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
10、施工现场材料设备堆放整齐,不得存放在主要通道上。
11、施工现场动用电火焊,在作业区周围清除易燃物品,作业后要检查,杜绝火种,以免留下后患。
12、服从工地的安全管理,遵守工地的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高处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要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作业人员要系安全带,所用材料要平稳堆放,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禁止抛掷物件。
13、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
1、现场材料设备施工机具在指定地点堆放整齐。
2、保持现场周边环境的卫生,进出材料后现场清理干净。
3、做好现场监护工作,在施工作业区谢绝与本工程无关人员入内。
4、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活完场地清,每天工作结束后作业面内亦要清理整理好。
5、做好现场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自身的产品要保护好,其它工种的产品亦要保护好,只有互相保护好才能确保整个工程的完好质量。
弱电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通信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用电信网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活动及实施通信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以下简称“建设单位“)、通信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以下简称“设计单位“)、通信建设监理企业(以下简称“监理单位“)、通信工程施工企业、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以下合称“施工单位“)等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保证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公用电信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公用电信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有关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
(二)监督、指导全国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国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指导全国通信建设工程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
(四)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制定地方性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
(四)协助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纠正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受理通信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对超出管理权限的,应当及时转送有管理权限的部门。举报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
(二)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
(三)督促落实整顿措施,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条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实行定期报送和统计制度。每季度首月10日前报告上季度安全生产情况,每年1月10日前报告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各行政区电信运营企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将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报送本行政区通信管理局;各电信运营企业总部和中央企业所属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将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一条电信运营企业(即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建立完善的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紧急预案,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确定责任人。
(二)按照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提取费率的要求,在工程概预算中明确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打折,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三)不得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四)建设单位在通信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五)建设单位在对施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对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通信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有关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不得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第十二条设计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设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对其设计安全性负责。
(二)设计单位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全额列出安全生产费用。
(三)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四)设计单位应参与设计有关的生产安全事故分析,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紧急预案。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五条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范围内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的使用和管理程序。
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应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或个人意外伤害险。所需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企业为员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第四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二十八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二十九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本行政区通信管理局报告。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
第三十条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或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十一条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于2小时内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三十二条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查明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内容。
第三十三条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事故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应积极配合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抢救、事故调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
第三十四条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电信运营企业(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未按本规定按期报送安全生产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停业整顿,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撤销资质。
第三十六条电信运营企业(即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进行处罚。
(一)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及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企业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三)将建设工程及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第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未提供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或未按期足额支付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费用提而不用导致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一条设计单位编制工程概预算时,未按规定单列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警告直至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第四十二条监理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8月1日施行。
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在方。为确保施工中的人身、设备、电网安全,明确双方在工程中的安全管理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各自遵守执行,各负其责。
1、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第102条规定,对乙方的资质(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全面审查。
2、组织乙方负责人、安全员、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使乙方人员明确工程项目内容和工程施工环境。
3、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开工前对乙方负责人、安全员、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指出重要、危险的施工及以下线路作业及其预防措施(双方参加会议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字)。
4、督促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包括组织、技术、安全措施)报甲方备案,并监督乙方按措施组织施工;督促、指导施工单位编制《现场作业工序工艺标准卡》报甲方备案,并督促、检查乙方按批准的《现场作业工序工艺标准卡》组织施工。
5、督促乙方开工前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学习讨论施工措施和“标准卡”,使施工人员明确工作内容、作业工序工艺要求及安全措施、工程技术和质量要求、工作环境。
6、在工程开工前,督促施工单位组织人员对施工机具和安全用具全面检查、试验,重点检查起重机具。对绝缘安全工器具、登高工器具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的标准进行预防性试验。
7、在工程开工前,督促施工单位组织人员对消防安全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凡进行线路、配变检修等野外作业需动火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现场处于(靠近)林区的,施工单位在动火作业前应告知动火作业地点所在地的县(区)林业管理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在攀枝花电业局内一二级动火区内动火时,按《攀枝花电业局防火重点部位动火管理办法》由负责该项工作的相关部门,按动火等级履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8、在工程施工中,向乙方宣传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文件,宣传作业前安全“三查”的方式方法和作用,并对乙方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
2、组织人员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勘察,接受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名。
使施工人员能掌握相应的施工作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组织施工人员学习讨论安全施工措施和《现场作业工序工艺标准卡》,重点告知施工人员危险作业及其预防措施,使施工人员明确施工任务、工程技术和质量要求,掌握作业中应做的安全措施。
4、开工前,对施工机具、安全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按规定周期做好试验及记录,保证投入现场使用的安全用具和施工机具全部合格。
5、在工程开工前,对消防安全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凡进行线路、配变检修等野外作业需动火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现场处于(靠近)林区的,施工单位在动火作业前应告知动火作业地点所在地的县(区)林业管理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在攀枝花电业局内一二级动火区内动火时,按《攀枝花电业局防火重点部位动火管理办法》由负责该项工作的相关部门,按动火等级履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6、按工程施工措施和《现场作业工序工艺标准卡》组织施工作业,认真开展安全施工分析活动。教育、检查作业人员按章作业,监督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认真开展安全“三查”(查安全思想、查安全措施、查安全工器具),以“严、细、实”的态度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作业中不发生人身、设备、质量事故。
7、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指导,对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向甲方汇报整改情况。
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9、工程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应按有关规定报告,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并邀请甲方参加事故调查。
在工程施工中,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各自安全责任中的各项条款,发生事故后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认定责任方,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赔偿责任。在分析认定责任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呈请攀枝花市安全委员会协调仲裁。
经双方协商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为工程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持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投运后终止。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施工安全协议
为了加强管理,增强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不发生死亡事故,工伤事故,火灾险情,特制定此协议:
1、各施工队所属各工种,要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务安全人员的指导,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安全帽。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做好进场三级安全教育。
4、对不安全的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5、保证此项目不发生死亡事故、工伤事故、火灾事故及治安交通事故。
6、如发生死亡和交通事故后,应立即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协助有关上级部门搞好调查。
7、施工现场必须有负责人在现场负责安全施工,以便处理突发事件。
8、严禁施工人员酒后作业。
9、对特殊工种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无证者严禁施工作业。
10、施工现场禁止吸烟,不赤臂,不穿拖鞋施工。
11、施工现场不随便乱动电器设备,不乱拉乱接电线,工作需要时找领导或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乱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及材料。
12、不参加,不打架斗殴,不吸毒、不酗酒闹事。
有下列情形,根据具体情况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1、施工现场偷盗行为,按偷盗物价格的2倍进行处罚;
2、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有违章行为,处以2倍罚款;
3、不服从现场管理规定,一星期内累计三次者,将开除此工地。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安全协议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施工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等各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督促乙方贯彻执行。
4、督促乙方认真执行本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督促检查乙方做好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6、督促检查乙方做好环境保护和礼貌施工工作。
7、督促乙方对现场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并对其进行检查。
8、对乙方发生的一般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并提来源理和整改意见。
9、进取配合乙方在发生安全事故时的抢救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等各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水勘院及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服从甲方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3、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并培训上岗。严禁无证及未经安全培训人员上岗。
4、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职责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
5、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施工后在指定的施工范围内进行施工,施工期间按照规定认真设好防护,不得擅自扩大施工范围,如果需要扩大施工范围,必须提前与甲方进行协商,经过甲方认可后方可施工,否则由乙方承担施工出现的后果。
6、施工期间必须做好施工范围内的地下管线、架空线路的保护,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造成信号、电力中断事故的职责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进取协同甲方进行抢修,并支付相应的应急抢修费用。
7、乙方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
8、乙方在每一天班前检查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交待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9、对可能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或不具备安全生产环境的情景,有权拒绝施工并向甲方汇报。
如乙方违反上述条款,经甲方提出整改后,乙方不进行及时有效整改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现场施工;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或未尽乙方自身义务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职责。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本协议自签定之日生效,施工结束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____地矿局水勘院乙方:____地矿局水勘院。
矿产勘查开发分院机修厂。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已建单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建单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本地电话网用户线路工程设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同路由隔距不够的情况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通信建设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建设责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设条件,确保线路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施工。
第二条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乙方需进行如下施工。
第三条在以上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如下安全措施来保证甲方线路的安全。
2.架空电缆、光缆凡是与电力线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必须加装安全保护设施。
第四条责任划分。
甲乙双方线路在同路由或交越的情况下,发生下述情况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2.新建方杆路与原有杆路隔距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若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已建杆路损坏电路中断的,新建方负责赔偿损失;若原有杆路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新建杆路损坏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费用。
第五条双方义务。
甲乙双方在发现对方的线路发生问题时具有告知对方的义务。
第六条双方权利。
甲乙双方对由于对方的责任造成的损失均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
第八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省通信管理局进行协调,_________省局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做出行政决定,涉及技术性的问题,要邀请相关专家论证,并做出仲裁。以上决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将继续执行本协议未涉争议及仲裁的其它部分。
第九条附则。
1.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2.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3.本协议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协议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甲乙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5.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切实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甲乙双方就项目安全生产达成以下共识,特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1、安全生产的目标。
(1)不发生生产性人身伤亡事故。
(2)不发生生产性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2万元以上的机械设备、交通和火灾事故。
(3)不发生生产性原因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塌事故。
(4)不发生较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
(5)不发生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其它责任事故。
2.1责任主体及相关者。
2.2规定应负的安全责任。
乙方充分理解甲方对于安全生产的重视,愿意切实做好安全施工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由于乙方责任引起的任何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甲方按国家政策规定在合同单价(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为乙方履行安全责任提供必要的资金。
(2)甲方负责组建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和协调工地的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按规定检查和监督施工安全工作的实施。
(3)甲方负责与工程业主及相关单位治安部门协商,共同在工地建立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辖治安管理事宜。
(4)甲方负责与工程业主在工地的消防队伍联系工作,接受消防队伍的监督检查。
(5)甲方负责进行防汛检查,统一指挥防汛救灾工作。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按合同规定履行其安全职责。乙方应设置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的安全员,加强作业安全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并经常对其职工进行培训和教育。
(2)乙方为履行其施工合同中的责任,需要使用、运输并贮存危险物品时,应事先采取必要的安排或预防措施,并应遵守与上述物品有关的条例、法律和规定。
(3)乙方应在作业时采取规范的安全措施(包括安全网、安全绳等),给作业人员配置标准的安全保护和防护器具。对其雇员在作业中发生的人身伤亡负责。
(4)乙方应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各类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所有安全保护装置、机构的齐备、完好、可靠。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设备的碰撞、倾覆、失控。乙方对其工地范围内的人员、材料和设备的安全负责。
(5)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同时配有专人负责各工作面安全工作,以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实行。
2.5工伤事故及保险。
在合同实施期间,乙方应负责为其雇用的所有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并报甲方备案。乙方应承担其所雇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责任,并免除甲方因乙方人员伤亡的赔偿责任。
3、安全生产措施费。
甲方与乙方所签订施工合同已计入了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费。
4、考评与奖罚。
4.1安全生产考评。
双方协商确定,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甲方将按管理目标考核办法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质量控制、文明施工等进行综合考评,并根据综合考评结果进行奖励和处罚。
4.2安全责任事故追加处罚。
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生以下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时,甲方将按照以下标准对乙方进行处罚:
(1)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死亡事故每人次罚款10万元。
(2)发生重伤事故,每人次罚款3万元。
(3)发生火灾、交通等事故,每次罚款万元。
(4)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高空坠落事故或集体中毒事件,每次罚10万元。
4.3甲方有权根据本工程业主、监理人对甲方的安全处罚对乙方违章违规等进行处罚。
乙方在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时,甲方将给予特别奖励。
4.4安全事故的罚款将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4.5前述奖罚不包含或抵减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奖罚,并不能替代或涵盖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因乙方违约而对乙方课以的违约金处罚。
5、本责任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不因本责任书的签订,免除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与义务。
甲方:
乙方:
现场负责人:
法定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
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乙方施工的____铁路跨____连续梁工程,需在____车务段管辖内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铁路行车及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按照铁道部铁办[20xx]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有关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上跨架桥施工签订以下施工安全协议。
(一)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地段及影响范围: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安全防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乙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1、《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
2、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
3、《关于公布“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保证施工期间的行车安全、人身(路外)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并按有关规定明指派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到现场指挥。
2、乙方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要进行营业线施工、行车等规章制度的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准上道作业,并设立专职的检验员、安全员、防护员,严格按照各工种制定出具体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工。施工前必须与甲方车站充分协商,现场调查,做好安全措施和防护方案后方可施工。
3、乙方在指定的甲方____设施工防护员联系协调工作。施工影响甲方既有线行车时,乙方必须派驻站联络员提前____分钟在甲方信号楼(运转室)进行联系防护和施工登销记工作。驻站联络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4、乙方驻站联络员应按规定时间进行施工登记要点,登记运统____时,应先拟后登,经甲方车站值班员同意并签认后,乙方驻站联络员方可通知作业人员施工。乙方必须按规定时间结束施工并进行施工销记。
5、乙方进行桥梁架设施工中影响行车安全时,须按路局施工命令要点封锁施工。甲方车站值班员应作好施工的组织协调工作,在接到乙方的施工要点请求后,及时和列车调度员联系,并将联系结果反馈给乙方驻站联络员。
6、乙方在施工封锁点外不得在站场上空进行气、电焊工作,对工作面要进行全部封闭,不得掉落火花和任何物品,不得影响客专的正常试验和运营生产。
7、乙方不得在防护网内存放施工器械及材料,当需要工程机械及大型吊车、汽车等进安全保护区范围时,要做好防护措施并落实“一人一机”的防护制度。乙方施工人员(含劳务工)进入铁路防护网或站区施工时,必须佩带明显标志,身着防护服装,遵守车站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得随意穿越铁路和在铁路上停留。
8、因乙方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擅自进入铁路安全防护范围内造成后果(行车安全、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施工期间及完毕后,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清理。
9、乙方施工时,人身安全防护由乙方负责,因乙方施工人员及施工地点发生的人身伤害(亡)责任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乙方必须加强进入铁路安全防护范围内上空作业的人员、器具和机械的管理,防止发生坠落,危及行车安全。
11、乙方施工期间加强值班和应急处置,并同车站加强信息沟通。甲方一经发现乙方施工存在安全隐患时,能随时通过乙方的联系电话发布应急抢修命令。
12、乙方安全职责:乙方在甲方管内施工期间,必须绝对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不得违反铁路有关安全规定。因乙方责任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对乙方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必须立即整改。
13、甲方安全职责:甲方必须加强对营运线施工的组织领导,按有关规定安排胜任人员盯岗检查,配合乙方做到文明施工,尽量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条件,积极配合乙方的意外抢修作业,确保行车安全畅通;发现乙方有危及行车安全、调车安全和人身安全的现象或其它违反既有行车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
(七)安全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如一方未按本协议条款执行,发生施工延点、责任事故的,按武汉铁路局有关规定考核。
(八)安全监督及配合费用。
本工程安全监督费、配合费用根据工程影响程度和工作量,乙方共需支付甲方费用共计____元整(____。收款人:____车务段;帐号:____;开户行:____,施工结束前结算完毕)。
(九)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两份,报路局设备主管部门和安监室核审各一份。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