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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总结(汇总16篇)

时间:2023-11-05 14:59:51 作者:紫衣梦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总结(汇总16篇)

年度总结是一个反思和思考的过程,它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并为下一年的计划和目标提供参考。通过阅读年度总结范文,我们可以了解到不同人的写作风格和思考方式。

律师年度考核总结

1、思想品德方面在工作和学习中,是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办理业务方面。3年来共办理民事案件件,刑事代理(辩护)件,行政案件件,非诉讼案件件,法律援助案件件,顾问单位家。同时办案方式有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团结。我积极开拓案源,努力用自己的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律师执业期间,我的执业观点始终是端正的,始终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至今没有发生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事件,截止目前没有一例针对我个人的投诉。我习惯站在维护当事人利益角度考虑问题,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尽可能地做到既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不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直至国家利益。我也从未假借代理之名,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可以说是一名优秀的律师,在本所起到了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律师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保证承诺书》执行落实情况。

在职业过程中,我忠于宪法和法律,执业为民,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真遵守《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和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还积极参加修改制度,提出建议;明明白白告知委托人的各项权利和风险,不为谋取业务而误导当事人或者做虚假承诺;没有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收取额外报酬的行为;没有向我所瞒报、少缴代理费的行为;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贿赂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所要财务的行为;没有向司法机关出示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三、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情况。

我作为一名律师,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在“5.12”中抗震救灾活动中,多次捐款捐物,我积极参加了市、区司法局组织的法律进社区活动,法律宣传讲课个次场次,完成法律援助件,被授予称号,义务法律咨询次。

四、参加党组织活动情况。

本人是中共党员,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明确法律为经济、为民服务的政治方向。积极参加了我所的党组织活动,平时认真学习和落实了上级党委要求学习落实的有关方针政策,明确政治方向,提高了政治素质。其次,在执业纪律、执业道德,与政治素质教育进行了结合,在具体行为中践行政治挂帅的基本指导思想,发挥党员在律师队伍建设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律师个人年度工作总结我用细致、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熟练的办案技巧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不仅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和感激,还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因为我的勤奋努力,我有幸被理事,这既是对我的肯定,也是对我的鞭策,我将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进一步钻研法律业务,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年度考核总结

xx-xx年上半年,全省律师管理部门和广大律师在司法厅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和司-法-部律公司的工作指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司-法-部领导和王文海厅长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全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会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办发[2xx-x]30号文件精神,以强化律师党建和创先争优工作为重点,以规范行政管理和执业监管为主线,严格执行《律师法》及部颁规章,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科学运作,注重实效,律师工作持续良好的发展态势,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律师队伍及业务稳定发展,呈全面上升趋势

(一)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目前全省律师事务所772个,比2014年增加19个,增长了2.52%,其中合伙所532个、国资所56个、个人所184个。

(二)执业律师发展情况。目前全省执业律师9576人,比2014年增加了224人,增长了2.39%,其中专职律师8631人,兼职律师450人,公职律师195人,法律援助律师300人。

(三)业务开展情况。上半年,全省律师共办理诉讼法律事务5.05万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2.85%;非诉讼法律事务1.7万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4.37%。担任法律顾问1.4万家,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1.04万件,全省律师业务毛收入2.65亿元。

二、全面传达并贯彻落实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和中办发[2014]30号文件精神

(一)认真组织学习,层层传达落实

去年年底,中办发[2014]30号文件的出台,和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全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的召开,使律师工作获得了中央领导和社会各界空前的关注。为了确保及时快速地将中办发[2014]30号文件和全国律师会议的精神传达到全省律师队伍,省厅律师处、省律协及各省辖市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形式,组织全省律师管理干部和执业律师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司-法-部领导讲话内容、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和中办发[2014]30号文件精神,使每位律师管理人员和律师都明确律师工作的政治定位,确保正确的执法(业)方向,认清律师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通过广泛的组织传达和宣传造势,提高了我省律师工作的社会认知度,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在党委、政府全局工作中的地位,为我省律师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政策环境。

(二)向各级党委汇报律师工作,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

1、向会汇报工作。2月28日, 河南书记卢展工同志主持召开河南会,省司法厅厅长王文海同志专题汇报了我省律师工作、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党建工作,并就如何贯彻落实30号文件提出意见和建议。书记卢展工,郭庚茂,、纪委书记尹晋华分别就律师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卢展工书记说:司法厅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强化律师队伍管理、监督,加强律师党建,做得很好,主要是司法厅敢于管理、善于管理。郭庚茂也指出: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做得很好,律师工作做得很有成绩,要继续发扬。

1、成功召开全省律师工作会议和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3月3日,河南省司法厅组织召开全省律师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和周永康书记、吴爱英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近年来河南省律师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对落实中办发[2014]30号文件精神进行部署,、政法委书记李新民同志亲自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王文海厅长主持会议并讲话。5月27日,河南组织部、省司法厅联合召开了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中央组织部、司-法-部联合召开的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近年来我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成绩和经验,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组织部副部长马新华同志、司-法-部政治部副主任徐辉同志、省司法厅厅长王文海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2、各市积极贯彻落实司-法-部及省厅会议、中办发[2014]30号精神。全省律师工作会议和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召开后,驻马店、新乡、周口、商丘等市纷纷召开全市律师工作会议,驻马店市、政法委书记张宪中同志亲自出席全市律师工作会议并讲话。6月份,安阳市司法局与组织部联合召开了全市律师党建工作会议,对安阳市律师党建工作进行了总结部署。

(四)以办理人大议案为契机,实现河南律师工作新突破

在今年2月份召开的河南两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对律师工作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其中,有两个议案是关于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和由政府补贴律师协会专项经费的建议。省司法厅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会同省财政厅对议案进行答复,已经达成一致意见:一是针对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问题,决定对律师参与信访和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由省财政厅专项安排经费补贴。下一步将对律师参与调解、社区工作等公益性法律服务工作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律师参与调解、社区工作等公益性服务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律师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工作的补助范围、补助标准等问题。二是针对律协经费补贴问题,将进一步研究律师协会办事机构经费补贴政策,制定政府补贴律师协会经费范围、标准等报省政府同意后实施。解决两项议案工作的积极进展,将有力推动我省律师工作在贯彻实施中办发[2014]30号文件的进程。

(五)开展律师工作调研,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为了深入了解基层律师工作情况,找出贯彻落实中办发[2014]30号文件精神的具体办法,省厅律师处专门制定调研提纲,组织人员赴新乡、安阳等市进行调研,调研以召开座谈会、深入县(区)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考察的形式进行,重点是探讨如何在贯彻落实中办发[2014]30号文件方面进行突破,如何真正解决律师执业权益保障和经费保障等问题。通过调研,充分听取基层律师管理人员和执业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对下一步采取措施贯彻落实中办发[2014]30号文件精神明确了方向。

(六)各市结合工作实际,努力寻找工作突破口

为切实落实中办发[2014]30号文件精神,加强律师执业权益保障,更好地解决律师在执业中遇到的“三难”问题,驻马店市政法委成立了解决律师办案“三难”协调小组,组长由市政法委副书记王和平担任,成员由公、检、法、司四部门领导组成。协调小组的成立,对解决驻马店市执业律师“三难”问题,将起到有利的推动作用。

6月份,郑州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意见》从提高认识、发挥律师职能、加强律师管理、加强教育管理、落实扶持保障政策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强调,为充分发挥律师在建设郑州都市区、打造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极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发展法律服务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法治郑州建设,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这在全省也是首例。

三、围绕省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律师服务大局和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启动河南律师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工作

中原经济区建设是河南、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践行科学发展观,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的重大举措。今年是中原经济区的起步之年,为了全力配合中心工作,省厅从年初即开始着手制定《河南省律师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意见》。根据《中原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结合河南律师行业工作实际,经过多方征求意见,集思广益,并经厅党委认真研究讨论,《河南省律师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意见》于5月份正式形成定稿,已经印发至全省各省辖市司法局,并报送省政府、人大政协有关领导同志,有关领导同志已经进行了批示。至此,河南律师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工作正式启动。目前,正在制定河南律师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实施方案,拟成立“河南省律师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发展研究中心”,组建省政府律师顾问团、重点项目建设等专项法律服务团,广泛开展“千名律师进千企”、“万名律师进社区、进乡村”活动。目前,《意见》的实施方案已经拟制完毕,正在筹备召开推进贯彻实施《意见》的会议。

(二)积极开展为民承诺办实事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优惠法律服务

根据司法厅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八件实事的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律师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确定为律师事务所对未成年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律师代理未成年人维权案件,减半收费。配合厅办公室制定并下发了《2011年度公开承诺为民办理8件实事考核细则》,明确了考核标准和扣分因素,要求各地组织律师事务所将对未成年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减半收取代理费列入便民服务措施,保障为未成年人服务质量。省厅坚持每季度通报各市组织律师服务残疾人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活动落到实处。

(三)充分发挥律师工作职能,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深化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5-6月份,省厅筹备召开全省第二次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会议,积极探索律师参与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组织各地交流律师参与信访先进经验,拟表彰和宣传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动此项工作向高层次发展。积极与省财政厅协调,争取到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专项经费补贴,为律师参与信访工作解决物质保障问题。各市也积极组织律师深度参与信访工作:南阳市抽调骨干律师参与政法委信访案件督查活动,信阳市选派优秀律师担任信访事项评议员,商丘市精心选调10名党员律师组建“律师参与公安信访接待服务团”,洛阳市成立“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志愿团”等。今年上半年,全省律师共参与信访接待4652件,通过参与咨询、听证、论证、调解帮助化解或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等300多件。

2、积极组织律师进行法律援助,服务民生工程。上半年,全省律师共接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596件,共免收法律服务费用1400余万元;省律协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6件,挽回经济损失7.08万元。洛阳律师帮助残疾人打赢踌国域名官司、新乡恒升律师所援助赴俄农民工领取首批工资款两案件均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许昌市制定“三项措施”,倡导全市律师为农民工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按照全国律协要求,省律协组织“1+1”法律援助选拔、招募,组织4名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行了体检。

3、积极组织律师参政议政,提高律师政治地位。洛阳市召开担任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律师座谈会,为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律师事业的进步出谋划策。济源市在“两会”召开前,成立由24名优秀律师组成的“律师服务团”,为“两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驻马店市四名律师作为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交的8份关乎民生、法规、生态等方面的议、提案,受到、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得到群众的普遍好评。平顶山市继续开展“百名律师服务百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组织优秀律师在“两会”期间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义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受到了与会代表、委员一致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组织律师贴近基层、参与调解和普法宣传,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服务。濮阳市组织“千村大排查、万人大走访”活动,组建了由40余名党员律师为骨干的“律师下乡服务团”,积极开展排查调解工作,深入农户家中,化解矛盾纠纷。平顶山市公开先聘律师担任司法所指导员,实现了基层调解工作的专业化、知识化和规范化。商丘市组织律师事务所开展“送法进监狱”、“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乡村”等一系列法律服务活动。

四、强化规范管理,提高律师管理能力和水平

(一)组织召开律师管理工作会议,及时总结部署工作

4月1日,全省律师管理工作会议在安阳召开,会议总结了我省2014年律师管理工作,安排部署2011年律师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沿用往年方式,省厅对各市2014年工作进行了逐一点评,各省辖市汇报了2011年工作打算。省司法厅副厅长周济生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4至5月,各市也分别召开了律师管理工作会议,对当地2014年律师管理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11年工作进行了部署。

(二)加强律师管理制度建设,参与司-法-部规章制定

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材料的意见》,明确了新设律师事务所申报材料的范围。受邀参与司-法-部《律师执业档案管理办法》论证工作。接受司-法-部委托,起草《合伙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组织省律协发展战略委员会的部分律师进行研究讨论,组成《规则》起草机构,合理分配工作任务。经认真起草,多次讨论,已形成初稿。

(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理行政事务

上半年,共审批设立律师事务所26家,其中合伙所2家,个人所18家,国资所改制为合伙所1家,合伙所改制为个人所4家。审核通过律师执业许可280人,其中专职律师259人,兼职律师14人,法律援助律师7人。办理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变更119件,办理律师跨省调档32件。所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务均按照《律师法》和相关部颁规章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办理,并在《河南律师工作动态》上进行公布,确保依法行政,政务公开、透明。

(四)内部管理更加规范,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为了进一步提高律师管理工作水平,省厅律师处对工作人员进行了科学合理的分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规范内部管理。制定了《车辆管理办法(试行)》、《印章管理办法(试行)》、《省律协会费大额支出审核补充办法(试行)》等几项制度。坚持每周五召开例会,汇报总结工作。遇有重大任务随时召开处务会,安排部署分工。坚持业务学习、政治学习和重大事项讨论制度。处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各分管处长具有高度的大局意识和极强的工作执行力,全体同志紧密配合,齐心协力,不辞辛苦,克服生活和工作中的种种困难,高质量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五)继续开展政风评议工作,改进工作作风

省厅律师处是政风评议重点处室,对律师管理的评价直接影响司法厅的整体形象。根据厅纠风办下发的《2014-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省厅律师处制定了《河南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2014-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启动实施工作。通过多渠道,尽可能广泛征求对律师处政风建设情况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改进了工作作风。

(六)认真办理议、提案,提高行政法制工作水平

上半年,省厅律师处共接到省人大、政协议、提案5个,内容涉及重视律师参与调解、化解社会矛盾、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政府补贴律协经费等几方面。省厅律师处指派专人负责议、提案办理,经过调研,结合我省律师工作实际,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了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较为满意的答复意见。

五、加强执业监管,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规范年度考核工作。在全省律师管理工作会议上认真部署此项工作,下发《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具体指转载自经济生活网 导各市年度考核工作,就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安排。焦作等市分别召开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考核会议,对各县(区)司法局和各律师事务所进行具体的安排部署。为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个别市律师管理科在考核过程中深入律师事务所指导工作。4月18日-5月底,省厅律师处直接完成51个厅直所和1000多名厅直律师的年度考核工作,对所有厅直所和厅直律师进行了严格审查。截至6月10日,全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全部完成。

(二)持续开展行风建设工作。制定《律师事务所2011年行风建设工作考核细则》,进一步完善考核标准,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律师事务所行风建设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做到行风建设工作有部署、有安排。4月份,洛阳市召开全市律师业基础管理及行风建设会议,为规范律师事务所管理、提高律师服务质量制定了“一个标准二项任务五条措施四个提升”,引导全市律师事务所向规模化、品牌化、规范化发展。即“一个标准”:群众满意标准;“两项任务”:贯彻落实中办发[2014]30号文件精神,落实“三类案件”控制制度;“五条措施”即:一是修订评价标准,对全市律师所排名并公示。二是整合做大律师所、以调整做强律师所、以规范做好律师所、以惩戒和处罚注销律师所。三是出台优秀青年律师奖励办法和省级国家级专论奖励办法。四是全面实行首问制和一次性告知制。五是强力推行律师工伤保险覆盖;“四个提升”即:一是在规模化、品牌化、优秀所、规模所建设上有提升。二是从传统服务领域向多领域服务转型上有提升。三是在团队文化、集体主义精神和荣辱观念上有所提升。四是党在律师所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上有所提升。濮阳市加强律师诚信体系建设,开通了律师行业诚信状况查询系统,内容涵盖全市27家律师事务所和254名执业律师的诚信状况,副王保华同志亲自到市局调研律师诚信体系建设情况,并给予高度评价。

(三)认真做好投诉处理工作。切实做到有投诉必查,查处结果必反馈,查实违纪必处理,处罚和惩戒结果必公示,努力追求投诉人满意的处理结果。上半年,省律协共收到投诉18件,已处理8件,并向投诉人反馈了处理结果,另有10件正在处理中。在已经处理的8件投诉案件中,有2件分别因为重复投诉(去年投诉不成立)和申请主体不合格而未立案;1件由双方当事人和解解决;投诉不成立5件,其中2件系虚假委托投诉,当事人否认而不成立,3件系当事人误解而不成立。从数据上看,今年的投诉明显低于往年,表明河南律师执业规范程度越来越高,群众满意率也在不断提升。基于此原因,上半年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由于违法违规执业而被处理的也相对大幅度减少,全省只有1名律师受到行业处分。

(四)严格指导办理“三类案件”,保证律师执业的正确方向。全省律师行业高度重视,认真执行“三类案件”指导监督制度,确保律师事务所及时上报,司法行政机关指导到位。今年元月份,驻马店市为处理好一起影响较大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紧急启动“三类案件”调解预案,及时成立了以市局局长为组长、市律协副会长和部分党员律师为成员的指导工作组,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终于达成协议,指导工作组一直坚持到协议履行完毕,使这起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解决。上半年,共收到全省报来律师代理“三类案件”30起,其中直接指导厅直律师事务所13起,均未出现任何问题。

六、着力发挥律师党建工作引领作用,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一)加强保障、完善体系,健全律师党建工作格局

上半年,在省律协党委的指导下,13个省辖市律师协会配齐律协党委专职副书记和专职党务工作者,做到事有人干、责有人负。盛市、县(区、市)共有专职党务工作人员216人,专职从事律师党建工作。1月份,安阳、驻马店两市成立律协党委。截止目前,我省共有律师事务所772个,其中,有党员的626个,无党员的146个。我省共有律师9576名,纳入律师队伍党建工作管理的党员2047人。11个市建立了律师协会党委,6个市建有律师协会党总支,1个市建立联合支部,另外还有厅直党总支。全省律师事务所已建立独立党支部191个,联合党支部62个;有45个县区律师党员与司法局党支部一起过组织生活。146个无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均由所在地司法局派驻了党建工作联络员。我省已经建立健全了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门具体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党组)直接领导,律师协会党委负责组织实施的党建工作格局。

(二)推广经验、选树典型,深化创先争优工作

去年我省律师行业开展的公开承诺活动得到了司-法-部领导的肯定,在全国律师界受到好评,今年继续开展这项活动,印发《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2011年公开承诺工作的通知》。制定《关于深化全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将河南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推向深入。广泛开展了律师党员“三亮三创三评”活动,叫响我是党员我带头。4月28日-29日,周济生副厅长参加全国创先争优座谈会,在会上做了典型发言。5月11日,河南省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工作推进会在司法厅召开,王文海厅长汇报了河南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工作情况及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创先争优工作开展情况。5月27日,河南省创先争优促进会将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作为会议交流单位。在创先争优活动办开展的“双百夺旗争星”评比活动中,河南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被评为首批先进集体,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被评为首批“河南省创先争优流动红旗”基层党组织,河南坤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满珠律师被评为首批“河南省创先争优党员之星”共-产-党员,在会上受到表彰。6月23日,中组部、司-法-部赴河南调研律师党建及创先争优工作,王文海厅长作了河南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及创先争优工作汇报,郑州、洛阳、新乡、安阳等4家单位做了经验介绍。调研组分赴郑州、焦作以召开座谈会和深入律师事务所的形式进行了考察。周济生副厅长陪同调研。

(三)重视宣传、加强督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在主流媒体上连续刊登优秀律师党员先进事迹,《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河南日报》等报道了河南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发展的情况,彰显律师党支部和律师党员促发展、惠民生的良好形象。特别是被人民日报整版报道,刊发文章《我是党员我带头》。4月21日,法制日报采访北京市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情况。6月8日,司-法-部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简报全文刊登了河南省创先争优文章——《做好“结合”文章 推动律师业发展》。为了及时发现典型,总结先进,省厅下发了《创先争优评比竞赛的通知》,要求各市及时上报创先争优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本地典型材料和先进事迹。

(四)创新载体、丰富形式,积极举办律师行业庆祝建党九十周年系列专题活动

部署开展了全省律师行业“党在我心中”集中文化宣传活动。举办了“党在我心中”征文比赛,全省共收到征文567篇;在全省范围内举办了“党在我心中”律师队伍党史知识竞赛,有1578名律师党员参与了党史知识竞赛,114名律师党员组成19支代表队参加省律协党委组织的初赛、决赛,营造出良好的党建工作氛围,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组织庆祝七一文艺汇演活动,通过宣传动员、选定主题、拟定节目、组织排练等一系列紧张的筹备活动,于6月30日举办大型文艺汇演,来自全省律师行业的21个节目参加了汇演,演出前厅直21名新党员举行庄严的入党宣誓,45名省会地区律师党员代表重温了入党誓词。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协党委书记周济生、省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各省辖市司法局主管局长、律协秘书长、来自省会的律师党员代表共500余人观看了演出。通过这些活动回顾和歌颂了党的伟大历程、光辉业绩和宝贵经验,坚定了律师队伍一心一意跟党走的决心和信念。

七、进一步探索“两结合”体制规律,指导律师协会顺利开展工作

(一)组织召开会议,完成律协既定任务

4月1日,省律协召开六届四次理事会,总结省律协2014年工作,研究部署协会2011年工作,省司法厅副厅长、省律协党委书记周济生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听取了会长、副会长、委员会主任工作述职,并进行了履职情况的考评,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河南省律师协会理事会工作报告》、《2014年度会费预算开支执行情况报告》等;4月29日,省律协举办“机遇、挑战与责任”--河南青年律师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论坛。论坛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和青年律师成长问题作了专题演讲,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周济生参加会议并讲话,来自全省160多名青年律师代表参加了论坛;5日7日—8日,省律协召开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年会。会议总结了2014年河南省女律师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了2011年女律师工作,交流了各地2014年女律师工作开展情况和2011年工作打算,对省律协女律师工作委员会评选出的女律师“调解能手”进行了表彰;5月14日,省律协召开各业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主任会议。会议对各委员会2014年整体工作进行了总结评价,对2014年度先进工作委员会、业务委员会进行了表彰,各委员会汇报了2011年工作计划、思路以及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上半年,共召开会长办公会3次,研究讨论了召开六届四次理事会相关议题,业务、工作委员会主任会议议程,律师工作宣传提纲,购买办公器材等事项,研究表彰了2014年工作成绩突出的业务、工作委员会,学习了河南律师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意见。厅直及各市律协组织召开会议,这里不再一一赘述。

(二)规范行业管理,提高自律能力和水平

1、加强制度建设。省律协研究制定了《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对全省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等广大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2、严格实习律师管理。制定《河南省申请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并在全省加以推广。省律协直属分会率先组成了由律师管理人员、律师协会领导、骨干律师组成的考核委员会,先后对 70名实习律师进行了材料审查、实地考察和面试考核。郑州、洛阳、商丘等市分别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细则》,严格考核程序,成立考核委员会,认真审查材料,进行实地考察,组织综合素质测评。通过对实习律师的科学、规范管理,严把执业入口关,提高了律师行业的准入门槛。

(三)组织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业)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5月份,省律协下发《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业(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原则要求、主要内容和时间安排等事项。《实施意见》下发后,各市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正在组织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四)加强宣传工作,扩大律师工作正面影响。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将宣传工作摆在律师工作重要位置,省律协指定专人负责宣传工作,制作《律师工作宣传提纲》,提交会长办公会讨论通过。与省厅宣传处加强沟通,策划宣传方向和内容,协调有关宣传事宜。利用信天游等短信平台将河南律师工作宣传成果报告给司-法-部、全国律协领导,同时告知全省律师管理部门、律师协会会长、理事、律师事务所主任等。编佣河南律师工作动态》1-6期,加强对《河南律师网》的管理,及时更新网页内容。

(五)加大表彰力度,树立律师工作正确导向。2011年元月份,对厅直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党员律师、优秀实习指导律师等十项表彰。在4月份召开的省律协六届四次理事会上,经投票选举,对郑州市律师协会、洛阳市律师协会、新乡市律师协会、安阳市律师协会、焦作市律师协会等五家优秀律师协会进行了表彰。在5月份召开的河南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年会上,对省律协女律师工作委员会评选出的女律师“调解能手”进行了表彰。通过各项表彰活动,树立了河南律师工作良好的导向机制,激励了广大律师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六)组织公益活动,树立河南律师正面形象。为迎接“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南阳市组织10余名女律师进驻企业开展义务法律服务,女律师牵手社区、牵手企业的活动彰显了南阳女律师的新形象;“三 一五”前后,各地组织律师开展义务宣传和咨询活动,帮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六一”节前夕,省律协组织部分律师开展“迎六一 河南律师爱心行”系列活动,分别赴信阳希望小学、驻马店石佛小学进行慰问和捐助。

(七)积极为律师维权,切实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接受湖北省律师协会的请求,协助解救湖北省被困安阳林州的律师刘家和,经与省公安厅、安阳市公安局协调,帮助刘家和律师顺利返回湖北。省律协组织维权委委员会认真研究如何为王天行律师维权,围绕“开封律师王天行涉嫌伪造证据罪”案件组织专家论证,认为不构成犯罪,启动了维权程序,并经与开封市政法委、开封市检-察-院多次协调,维护了王天行律师的合法权益,受到开封市律师协会及当事人的好评。

(八)采取多种形式,丰富律师文化活动。元月份,省律协直属分会举办厅直律师联欢会;3月份,省律协直属分会组织厅直女律师健康专题讲座;4月份,省律协直属分会组织厅直女律师进行登山活动;5月份,省律协、民盟河南法律与社会工作委员会联合在省未教所举办第二届“法律辩论赛”;6月份,省律协直属分会重新组建厅直女律师合唱团,并组织训练演唱工作。各市律协也积极组织律师举行各办讲座,举行登山、文体活动等,极大地活跃了律师的文化生活。

(九)热情接待来访,促进沟通交流。4月上旬,甘肃省司法厅副厅长马驰率省司法厅、省律协一行10人来豫考察。省律协安排了详细的考察议程,周济生副厅长介绍了河南律师基本情况,王京宝会长参与了接待工作。马厅长一行赴登封、洛阳进行了考察访问,并在省会参观了金博大律师事务所、河南仟业律师事务所。

下半年,律师处将以继续贯彻落实中办(2014)30号文件为主线,以深化律师管理体制机制及组织律师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为重点,按照年初工作意见部署,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措施,持续提升律师队伍建设的成效,重点是完善律师准入机制、执业评价机制;落实实习律师日常管理和考核,深化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律师的执业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确保律师队伍的政治方向。二是创新律师法律服务形式和办法,组织广大律师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组建河南省律师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发展研究中心”,组建省政府律师顾问团、重点项目建设等专项法律服务团,广泛开展“千名律师进千企”、“万名律师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三是继续强化律师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重点是持续推进律师参与调解和信访工作,与省信访局联合召开第二次信访联席会议,进一步探索律师参与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交流信访工作经验,表彰一批律师参与信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四是组织开展基层调研工作,全面掌握律师工作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情况,研究解决律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五是继续律师党建和深化创先争优工作。组织“先进事迹宣讲团”和征文比赛等活动;组织全省律师行业培训班。六是加强行业管理。凝聚力量,举办中南六省律师论坛并争取取得圆满成功;继续开展“党在我心中”集中文化宣传系列活动;指导省律协召开各业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年会;指导各市律协开展好岗前培训工作;组织省辖市律师协会学习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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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总结

一、认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律师队伍建设1、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今年5月,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部署从今年5月至明年5月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为期一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5月26日,召开各设区市司法局律管科(处)长会议对活动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各设区市司法局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并强化对各律师事务所开展活动情况的检查指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积极指导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省律师队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委(组)领导、律师行业党组织具体组织下开展。省直党员律师参加了第一批学习,福州、厦门市直、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的党员律师参加了第二批学习,其他党员律师参加第三批学习。省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律师事务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成立了律师事务所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律师事务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督促、检查。11月19日省厅召开了律师事务所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座谈会,对律师事务所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专门部署,切实加大对第三批律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力度,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3、继续组织开展其它学习教育活动。在学习教育活动中,坚持把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律师积极开展思想讨论,努力找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不足,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方案和意见。同时,组织广大律师认真学习《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等规章,进一步增强依法执业、规范执业的意识,切实加强律师事务所自身建设,努力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

二、着力完善律师管理规定,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事务

1、制定下发“两个规定”。根据新《律师法》及配套规章的规定,对我省现行的有关律师管理规定、管理办法进行清理,特别是组织开展修订省厅《关于律师事务所审核登记程序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律师证申领审核程序的暂行规定》工作。在处务会多次讨论形成《关于律师事务所设立审核程序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关于律师证申领审核程序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于5月份召开了修订律师管理规定座谈会,征求各地律管科(处)长的修改意见。经充分考虑、吸收各地意见后,于9月21日正式印发《关于律师事务所设立审核程序的`规定》和《关于律师执业证申领审核程序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的行政许可。

2、起草了省市县三级律师管理职责划分的意见。根据新《律师法》和司-法-部配套规章,草拟了《福建省司法厅进一步明确省内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职责的意见(初稿)》,有待进一步开展调研和征求意见。

3、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事务。今年以来,全省共批准设立律师事务所40家,注销律师事务所1家,办理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变更130件;新颁发律师执业证320本,办理律师转所160人。

4、参与部颁规章修订工作。按照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安排,我处参与了司-法-部规章《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办法》的起草工作,现该规章已形成送审稿。同时,还参与了部规章《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监督检查办法》起草论证工作。

三、着眼确保律师正常执业,做好律师证照管理工作

1、做好律师证照加盖有效期延续章工作。根据新《律师法》,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应进行年度考核,不再开展律师事务所年检和律师年度注册工作。但是,由于至今为止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办法》等相关规章仍在制定中,尚未出台,开展年度考核缺乏具体可操作性规定。因此,为确保我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正常执业,在今年4-5月份省厅对现行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律师执业证加盖了有效期延续章,实现了律师年检注册工作向年度考核工作的平稳过渡,为正式启动年度考核工作打下了基础。

2、做好律师证照换发工作。根据司-法-部安排,从2014年10月1日起启用新版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从2014年1月1日起原执业证书停止使用。因此,换发全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成为第四季度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任务。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处召开处务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及时采取了6项措施确保工作顺利有序进行。一是立即向厅领导汇报,赢得厅领导的关心和重视;二是根据本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情况迅速向司-法-部申领了各类空白新版执业证书;三是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尽快添置了电脑和打印机;四是召开换发工作会议,对设区市司法局律管科长和经办人员进行培训;五是下发文件,对换证工作尤其是信息采集工作进行部署;六是做好全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信息录入和执业证书打印、盖章以及新旧执业证书换发工作。

四、加强律师执业监督指导,不断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1、加强律师业务指导。在督促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的前提下,及时了解和掌握律师代理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情况,并对一些涉及面广的案件进行重点跟踪指导,确保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妥善解决纠纷;同时,坚持将全省律师办理此类案件情况每季度汇总向厅领导书面报告。今年以来,全省律师共办理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75件。

2、做好来访及投诉工作。加强对投诉工作的协调与指导,督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切实履行职责,按规定程序与时限做好来访接待和投诉查处工作。今年以来,我处共接受、批转群众来访来信投诉23件,目前已办结13件。

3、切实加强律师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把查处律师违规违纪行为作为端正行业风气、提升社会形象的手段,摆上重要位置,加大工作力度,重视并强化了对设区市司法局查处工作的指导,切实做到依法、依规查处。今年以来,全省共给予2名律师停止执业的行政处罚,给予2名律师警告的行政处罚。

4、扎实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全省律师行业201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全省律师行业2014年纠风工作实施方案》,对年度律师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和纠风工作进行了部署。各地按照省厅的部署,结合各自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治理活动扎实开展。

五、落实加快建设海西意见,有力推进律师涉台工作

1、向社会公开推荐一批接收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实习、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和指导律师。根据司-法-部《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中华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2014年7月6日省厅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开推荐70家律师事务所和329名律师作为接收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实习、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和指导律师。此后,有2名台湾居民获准在厦门实习。

2、认真开展专题调研。今年6月,省厅组成调研组深入厦门、漳州、泉州三市,就律师业加强涉台法律服务、开展闽台律师交流合作、扩大对台开放等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探索在《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出台后,全省律师业如何围绕海西建设全局,紧紧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主动融入,重新调整工作部署,完善政策措施,认真运作,有所作为,不断创新涉台法律服务载体和平台,切实加大涉台法律服务力度,不断紧密闽台律师界的交流合作,切实拓展两岸合作的范围、层次和成效。

3、积极开展专项涉台法律服务。广大律师认真总结几年来开展专项涉台法律服务活动的经验,进一步了解掌握台企、台商、台胞、台属的法律服务需求,积极主动地开展涉台法律服务。年内,漳州市、三明市先后组建了涉台事务律师顾问团,厦门、泉州市设立了区级涉台律师顾问团,至年底全省共组建了17个涉台律师法律服务顾问团,开展台商权益保障工作,帮助台商解决涉法难题。省台商投诉协调中心特邀法律顾问由10人增至25人,分布在全省九个设区市,服务台商范围覆盖到全省。厦门市司法局进一步扩大了律师事务所服务台企“一对一”结对子的范围,由28对发展到50对;成功举办了海峡律师实务研讨会,促进两岸律师人才资源的优势互补和共享,服务两岸经贸往来及产业转移对接。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全省律师共担任309家台企法律顾问、提供涉台法律咨询4929人次、代理涉台诉讼及仲裁案件1914件、办理涉台非诉讼法律事务588件。

4、贯彻落实“许可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设立代表机构”的政策。今年5月国家出台“许可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两地试点设立分支机构,从事涉台民事法律咨询服务”这一惠台新政策后,认真贯彻落实,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一是积极促成司-法-部于7月14日下发通知正式同意我厅开展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设立代表机构的试点工作;二是代司-法-部律公司起草了《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设立代表机构审批和管理规则(试行)》,同时热情接待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来人来电咨询,目前,已有3家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提交了设立代表机构申请;三是多次请示、报告司-法-部律公司,提请司-法-部尽快出台相关规章,明确有关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管理规定等,争取早日将这一政策落到实处。

此外,今年7月,美国christie kim律师事务所获准在厦门设立代表处,实现了外国律师事务所代表处在我省零的突破。

六、持续深化律师公益活动,加大律师服务大局力度

1、积极推进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监督检查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情况,指导各地进一步建立完善律师值班接访制度、律师接访工作台账制度、接访工作考评制度、督促检查制度等,确保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切实发挥作用。进一步健全省市县三级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网络,现全省共在61个县级以上政府信访部门设立了律师接访室,其中南平、泉州、厦门、宁德、莆田五个市在每个县级以上政府信访部门设立了律师接访室。今年以来,全省共有2505人次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参与了576次县级以上党政、人大、政协领导接访日活动,接待上访群众2.2万人次,解答信访群众法律咨询2.7万人次,参与处理涉法信访纠纷案件2833件,调处解决1528件,提出书面法律意见455条。

2、不断深化律师法律服务“三进”工作和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结对子”活动。指导各地、各律师事务所进一步巩固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成果,总结推广“进乡村”工作经验,做实做好“进校园”工作,建立完善台帐,健全规章制度,真正使律师法律服务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做到服务为民,执业为民。进一步推进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结对子”活动,组织引导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发挥专业优势,协助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参与辖区内重大、复杂、疑难民事纠纷以及涉法涉诉案件调解。目前,全省共有333家律师事务所与364家司法所结成了对子。

3、引导律师积极介入医患纠纷调处工作。针对近期医患纠纷频发的特点,各地积极组织引导律师配合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发挥专业特长,开展法制宣传,依法提出调解方案,进行耐心说服教育,促成纠纷顺利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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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年度考核总结

如果我们的工作总结只写给自己看,实际达不到提高的目的。因为自己看不到自己需要提高的地方,只有不断分享,让别人指点,甚至挨骂,才能了解不足。亲爱的读者,小编为您准备了一些律师年度考核总结,请笑纳!

作为一名执业不久的律师,我认真学习并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诚信、尽责执业,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认真完成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各项任务,无任何投诉记录。现就20__年的执业情况,总结如下: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执业行为规范。

本人在执业过程中,能够积极主动的服从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在诉讼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庭纪律,尊重法官,按时提交法律文件、按时出庭。在办案过程中从未做过以不正当手段妨害司法公正的行为;不伪造证据或怂恿、诱导、威胁委托人、证人提供虚假证据,不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违反规定传递信件,钱物或与案情有关的信息;与同行之间,本人能够积极团结、互相帮助,不做诋毁同行声誉的事。

总之在执业纪律方面,本人能够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为自己遵章守纪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养成了良好的习惯。

二、依法、诚信、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托人支付的费用能够做到合理开支。对委托人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够严格保密,不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本人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多起,同时积极参加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帮助等公益活动,在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方面表现突出。本人积极地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和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并为其主持婚姻家庭、劳动就业、民事侵权等方面的调解等工作。

四、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遵守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

本人严格遵守律师协会章程,认真执行律师协会决议;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行业规范和准则;虚心认真地接受律师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积极承担律师协会委托的工作,履行律师协会规定的法律援助义务;自觉地维护律师职业荣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

本人一直严格遵守着本所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兢兢业业,没有一起违规案例。

另外,在上一年度,本人改变以往传统等当事人上门咨询,律师解答的咨询解答方式,通过网络将自己推向公众视野,网站注册律师资料,积极参与律师互动、公益法律咨询、法律论坛等平台交流,为全国各地的咨询者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当然也因此获得了不少案源。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

1、工作视野不够开阔;。

2、工作细节考虑不周,工作方法有待提高;。

3、组织、沟通能力上还有欠缺。

总之,为社会、为公众服务是律师的永恒工作主题。今后要积极查找自己在执业理念、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办案过程中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努力实现每经办、处理一起法律事务均取得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再接再厉,进一步钻研法律业务,磨炼自己的办案能力,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__年的脚步悄然间已经离我们远去,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不可能重新来过,__年留给我们每一给人365个脚印,每一个脚印都是一部充满不同感情色彩的故事,留给我们无限的回忆。__年对自己来说是非常幸运的,七月份告别了大学校园,使自己的社会角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也切实的感受到了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在九月份的司法考试中自己有幸通过,这的的确确的让自己兴奋了好长一段时间,现在回过头来想想,这些已经都成为过去,留给自己的除了那段不知疲倦努力向前的美好回忆,更重要的是让自己明白了路是自己走出来的,怨天尤人没有任何作用,坚持自己心中的信念,付出自己的行动,坚持一点点,或许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成功。如果给自己的__年定位的话,我觉得可以定位于:学业的成功,事业的起点。

当“__年”这个字迹不断在工作日志中出现的时候,自己才明白过来:原来__年已经来临,我们已经生活在__年。新的一年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张白纸,在年初的时候发给我们,经过自己一年的描绘,在年末的时候给自己一个答卷,看是否是自己心中的那幅风景。

展望我的__年,我期待着自己有一个新的突破,因为这一年对于自己非常的关键,这一年不单单是步入律师行业纯粹实习的一年,更重要的是这一年是自己事业的起步年,是自己社会角色转变的一年,这一年的实习、生活、做人等各个方面都将会对自己以后的路产生定性,将影响自己的一生,所以自己没有理由去荒废这一年,相反没有尽心尽力的去吸收周围优秀的环境和人给自己带来的没有穷尽的知识都是对自己的极大地不负责任,是对自己前途的一种扼杀。所以,在步入__年的时候为了让自己在__年飞得更高,更好,给自己一个安静的空间静下心来好好的计划计划自己的__是非常有必要的。

在__年之初,我有幸地加入到了律师事务所这个充满活力、团结、奋进、和谐的团队中来,成为了这个团队中的一分子,开始了自己的实习阶段,迈开了事业的第一步。__年将自始至终的将贯穿与自己的实习阶段,站在__的起跑线上,我想我会用自己百分之百的努力去跑完__年,如果对自己__年做一个展望概括的话,我想仅仅用二个字就可以了------学习。

首先,要把自己的心态摆正,戒骄戒躁。我个人认为一个人心态的好坏将决定一个人事业的成败。有人说:实习律师不好当,收入低,老干活,日子实在难熬。从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看出说这句话的人心态过于急躁,急功近利,我想他离成功可能会越来越远,我们身边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所以,选择了律师这门行业,就要铺下身子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走好每一步,以一颗谦虚、务实、理性的平常心来对待实习期。

其次,以积极的行动来吸收周围环境带给自己的营养。对于一个实习律师来说我个人认为选择律师所是非常重要的,实习期是一位律师步入这个行业的前奏曲,对于这个行业的实践能力可以说是微乎其微的。这一年的实习期将会使实习律师完成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变。对于这一角色的转变,律师所带给一个实习律师的将会对他以后从事这一行业产生定型。对于我个人来说,非常幸运的加入到了龙和律师事务所,在这个优秀的大家庭中,我会不断努力地去吸收它的点点滴滴,让自己不断的得到提高。

在思想上按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作风上艰苦朴素、务真求实,较好地完成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各项任务。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尽心尽力办案,努力工作,被评为“20__年度同源律师事务所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本人全年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更新自我法律体系,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办案水平和综合素质。

在律师业务上,坚持律师职业道德,对照相关标准,严以律己,坚持“做事如山、做人如水”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的法律服务。主要表现:

4、下半年为新疆兵团电视广播大学的大二的学生讲授《法律基础与道德修养》。

5、坚持公平和正义,决不挑词架讼,努力做到依法办案,决不利用非法手段干扰法院的审判工作,配合法院法官办案,解决纠纷。

在作风上,能遵章守纪、团结同事、务真求实、乐观上进,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生活中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耐劳、乐于助人的优良传统,始终做到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勤劳简朴的生活,时刻牢记律师的责任和义务,严格要求自己。

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二是在工作中有一些急躁的情绪,不细致,沉不下心来,在处理和化解矛盾的工作中还需更加深入细致。

为此我要一是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向书本学,从实践中学,向老师傅学,学习永远是没有止境的。一天不学习就要退步,要有可行的。

学习计划。

第二是进一步巩固和建立自己的案源网络。律师不是姜太公,尤其是刚刚出道的律师,等客上门是不行的,必须要有市场观念,要主动出击。新入行的律师越来越多,老律师名气越来越大。一方面要守住自己已经有的市场份额,一方面要开拓新的市常。

第三是加强个人修养,勤政务实,埋头苦干、实践自己“做事如山,做人如水”的人生原则,努力奋斗,不断地充实自己、改变自己、调整自己,并在此过程中获得源源不断的动力,并广交企业界和法律界愿意为了实现和实践自己使命和目标付出毕生努力和代价的人为我的朋友。

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不断完善,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可以预料我们律师的工作将更加繁重,要求也更高,需掌握的知识更高、更广。为此,我将更加勤奋的工作,刻苦的学习,努力提高文化素质和律师工作技能,在新的一年里,不管在什么时候都必须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当有机会来临的尽心尽力、做好准备,全力以赴、充分发挥,并不断的挑战自己能力的极限。相信,这才是真正的成功者的心态。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构造和谐社会,提高律师形象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开展各项律师业务情况。

1、思想品德方面在工作和学习中,是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办理业务方面。3年来共办理民事案件件,刑事代理(辩护)件,行政案件件,非诉讼案件件,法律援助案件件,顾问单位家。同时办案方式有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团结。我积极开拓案源,努力用自己的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律师执业期间,我的执业观点始终是端正的,始终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至今没有发生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事件,截止目前没有一例针对我个人的投诉。我习惯站在维护当事人利益角度考虑问题,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尽可能地做到既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不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直至国家利益。我也从未假借代理之名,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可以说是一名优秀的律师,在本所起到了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在职业过程中,我忠于宪法和法律,执业为民,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真遵守《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和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还积极参加修改制度,提出建议;明明白白告知委托人的各项权利和风险,不为谋取业务而误导当事人或者做虚假承诺;没有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收取额外报酬的行为;没有向我所瞒报、少缴代理费的行为;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贿赂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所要财务的行为;没有向司法机关出示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三、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情况。

我作为一名律师,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在“5.12”中抗震救灾活动中,多次捐款捐物,我积极参加了市、区司法局组织的法律进社区活动,法律宣传讲课个次场次,完成法律援助件,被授予称号,义务法律咨询次。

四、参加党组织活动情况。

本人是中共党员,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明确法律为经济、为民服务的政治方向。积极参加了我所的党组织活动,平时认真学习和落实了上级党委要求学习落实的有关方针政策,明确政治方向,提高了政治素质。其次,在执业纪律、执业道德,与政治素质教育进行了结合,在具体行为中践行政治挂帅的基本指导思想,发挥党员在律师队伍建设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律师个人。

我用细致、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熟练的办案技巧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不仅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和感激,还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因为我的勤奋努力,我有幸被理事,这既是对我的肯定,也是对我的鞭策,我将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进一步钻研法律业务,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发扬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的模范作用,严于律己,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参加市、区司法局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律师事务所行政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本年度内,,完善一系列的制度,使我所能够更好的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这些制度包括:收案审查审批制度、集体讨论制度、奖惩制度、财务制度、执业公示制度、案件归档制度、责任赔偿制度、律师管理制度等,力争每项工作都能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为贯彻这些制度,我所先后利用星期天时间多次组织集体学习,为我们所未来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扩建了律师团队,组织全所律师坚持每星期学习,力求打造专业化、规模化律师事务所。

目前我所,新加入了一批优秀的年轻律师,为打造专业化、规模化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聘请本所老律师以谈心得、谈体会、谈经验等交流方式组织全所律师共同学习,以促进以老带新、新老律师交流的共同发展的局面。

四、我所共办理当事人委托的案件200余件,在办理当事人委托的事项时能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但同时我们又注重社会效益,尽量化解当事人的矛盾,促成当事人和解,在我们承办的诉讼案件中有近一半是调解解决的,获得了当事人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积极参与“送法进社区、进乡村”的法律咨询等公益活动。

本年内,我所主动联系了“夏邑县都市明家“社区服务点,开展长期的法律咨询与宣传工作,每月定期选派我所的资深律师为小区居民提供义务法律服务,并每月按时向区司法局汇报当月接待情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本年度的信访接待工作我所也顺利完成。20__年__.x法制宣传日当天,我所派遣3人律师小团队前往夏邑县委大门口进行法制宣传活动。

六、我所律师认真学习了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文件精神,并具体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去。

我所经常召开全体律师会议,传达了司法局下发的各级行政司法部门的文件精神,动员每位律师参与到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来。通过律师会议,我所制定了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并展开积极讨论。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我所律师都能服从组织安排,按时到会,广泛讨论,认真总结,充分体会到了作为一个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应有的社会责任与肩负的义务。

七、加强了对实习律师的业务培训。

为了提高实习律师的业务能力,掌握更多的业务技巧,使其早日成为素质过硬的专职律师,我所定于每周五下午由主任组织召开实习律师学习会议,目前该项措施初见成效。

八、积极参加律师网络教育继续培训。

律师继续教育培训由每年集中培训改为律师网络教育培训,我所大部分律师都乐于接受。对于计算机知识较为贫乏的律师,我所相关管理人员已耐心地交会每一步的操作方法,以确保每一位律师能够独立地使用网络教育软件参加培训,并及时查看律师的学习情况,确保每位律师都能在明年考核之前达到合格积分。

本执业年度,我所律师规范执业,勤于学习,不断提高了法律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修养,取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在一一个执业年度内,将再接再厉,取得更好的成绩。

年度律师执业考核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现就本次考核工作总结如下:

 况。

湖南xx律师事务所,共3名律师,均为专职律师,其中合伙人3名。此次共3名律师参加考核(初审),考核结果3名全部称职。

1、收到市局文件后于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召开会议,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由曾向前主任负责主持考核工作,对本所律师的品行鉴定、业务及收入、完成规定义务及会费缴纳几个方面并结合全国律协《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第八条、省律协《湖南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第六条的规定的内容,对律师进行考核。

2、考核的内容。

(二)律师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情况;

(四)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

(五)律师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

(六)律师完成规定的教育培训情况;

(七)律师参加社会保险和执业责任保险的情况;

(八)律师遵守律师事务所章程及管理制度,履行律师工作职责的情况;

(九)省司法行政机关规定的其他内容。

在规定时间内将考核表上交给主任主持召开年度考核评审工作会议,对律师进行年度考核评定,由曾向前主任在各律师考核表中对考核的结果作出评定

本所律师能遵守章程履行会员义务、完成法援义务,积极参加协会活动,自觉遵守律师事务所管理,在律师执业活动中无被投诉情况,律师执业操守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从律师办案及收费情况来看,对规则熟悉度不够,尚在磨合阶段。

今后我所将重点多组织全体律师进行业务学习,促进律师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探讨和分析律师办案的一些方法和技巧,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及办案能力。

律师年度考核总结

半年来,我们城关法律服务所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下,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在服务质量上下工夫,依法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半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律服务队伍。

针对人员素质状况,我们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学习制度。采取自学和每月不少于两次集体学习的方式,对执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培训,教育他们爱岗敬业、坚持真理、维护正义、珍惜名誉、维护自身的形象。我所公费订阅了法律报刊杂志,购置了法律工具书,供执业人员学习。对国家新出台的方针政策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我们都及时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今年上班年我所特地组织了《物权法》集中学习,购买了法规做到人手一本,还播放了在网上下载高校民法专家老师的物权法授课录音。在加强队伍建设的同时,主要围绕思想、道德、纪律、爱岗敬业、奉献、务实等方面,开展了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促进法律工作者自身素质的提高。通过队伍建设,大大促进了法律工作者在执业过程中依法办案,勤恳执业,勇于承担责任。

二、加强制度建设,管理有章可循。

我所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了具体工作标准、操作流程和质量监管方面的配套措施。一是制订完善了办理法律事务内部工作流程,对收案实行统一登记、收费制度;二是建立了疑难案件、重大案件报告制度,有重大案件大家一起讨论逐渐成为惯例;三是完善了执业纪律监督机制,有专业的指导员兼任监督员,落实办案质量到岗到位;四是实行“持业过程”公开,即公开执业法律服务工作者照片和执业证号、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办案程序、公开执业纪律;五是健全和规范了业务档案管理制度,针对本所历来档案管理的缺陷,专门印制了案卷袋,并计划下半年统一装订。六是星期六日值班制度,星期六日做到服务所有人值班,当事人电话随叫随到。

三、业务实力强,收案有待加强。

我们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宗旨,依法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半年来共接受当事人来人来电咨询300余次,收案30余件,其中诉讼代理30余件,非诉讼调解3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家,收入4万左右。在做好法律服务的同时,我们经常义务解答法律咨询,调处民事纠纷,接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从事法律援助。以“奉献社会,服务人民”为己任,社会效益显著。

四、存在的不足和下步工作思路。

回顾半年来的工作,虽然我们在法律服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深感成绩来之不易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执业人员知识面窄是我所普遍存在的问题。今后我们要继续鼓励执业人员加强学习,不断丰富自己的业务知识,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

二是案源少,诉讼代理收费太低,是困扰执业人员的一大难题。特别是上半年从收案情况来看比去年同期减少5、6个案件,交通事故案源明显减少,业务收费比去年同期略少,和同行各所横向比较也处于中等水平,我们正在查找原因,下半年的工作时间中力争上游把业绩搞上去。今后执业人员不能拘泥于在办公室等案子,而是变坐堂服务为送法上门。要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每个当事人认认真真服务。

三是我们要大力开拓非诉讼服务市场,搞好法律顾问、非诉讼调解、合同审查等非诉讼业务。并深入农村、基层、企业应聘为单位和个人担任法律顾问,调处民间纠纷,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牢固树立大服务的思想,更新服务观念,开拓服务领域,提高服务层次,优化服务质量,谒诚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我们深信在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城关法律服务所将更上一层楼!

律师执业年度总结

作为一名执业不久的律师,我认真学习并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诚信、尽责执业,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认真完成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各项任务,无任何投诉记录。现就2016年度的执业情况,总结如下: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执业行为规范。

本人在执业过程中,能够积极主动的服从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在诉讼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庭纪律,尊重法官,按时提交法律文件、按时出庭。在办案过程中从未做过以不正当手段妨害司法公正的行为;不伪造证据或怂恿、诱导、威胁委托人、证人提供虚假证据,不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违反规定传递信件,钱物或与案情有关的信息;与同行之间,本人能够积极团结、互相帮助,不做诋毁同行声誉的事。

总之在执业纪律方面,本人能够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为自己遵章守纪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养成了良好的习惯。

二、依法、诚信、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本人做到了尽心尽职地根据法律规定完成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对委托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能够如实告知委托人,从不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不恰当的或虚假的承诺。对委托人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够严格保密,不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本人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多起,同时积极参加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帮助等公益活动,在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方面表现突出。本人积极地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和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并为其主持婚姻家庭、劳动就业、民事侵权等方面的调解等工作。

四、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遵守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

本人严格遵守律师协会章程,认真执行律师协会决议;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行业规范和准则;虚心认真地接受律师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积极承担律师协会委托的工作,履行律师协会规定的法律援助义务;自觉地维护律师职业荣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

本人一直严格遵守着本所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兢兢业业,没有一起违规案例。

另外,在上一年度,本人改变以往传统等当事人上门咨询,律师解答的咨询解答方式,通过网络将自己推向公众视野,网站注册律师资料,积极参与律师互动、公益法律咨询、法律论坛等平台交流,为全国各地的咨询者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当然也因此获得了不少经验。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

1、工作视野不够开阔;。

2、工作细节考虑不周,工作方法有待提高;。

3、组织、沟通能力上还有欠缺。

总之,为社会、为公众服务是律师的永恒工作主题。今后要积极查找自己在执业理念、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办案过程中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努力实现每经办、处理一起法律事务均取得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再接再厉,进一步钻研法律业务,磨炼自己的办案能力,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二零一六年三月。

律师执业年度总结

我自20xx年5月取得律师执业证以来,依照《律师法》及律师执业道德规范严格规范工作,认真履行委托人委托的法律事务,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参加事务所和律师协会举办的业务技能与职业道德培训。现根据《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将20xx年度执业情况汇报给主管单位和领导,并积极接受主管单位和领导的监督指导。具体情况如下:

以“构建融资担保体系,改善金融外部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为宗旨,服务于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为其提供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合规与风险管理等方面的法律增值服务。规范担保机构的担保方式、担保利率、反担保方式,使担保机构业务操作合法合规,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在合同管理方面推出动态管理,根据政策和法律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在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方面为公司提供系统的合理化建议,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

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无形资产创设和维护、融资等方面为原阳县的机动车装备企业提供法律增值服务,推动原阳县在机动车装备领域实现规模化和产业化,促进原阳县域经济的发展。在新农村建设方面,对口支援原阳县齐街镇高寨村、李庄村。为高寨村的引用水的国家扶持方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李庄的蔬菜种植户在权益维护、专业合作社设立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和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并为其主持婚姻家庭、劳动就业、民事侵权等方面的调解等工作。通过网络、电话、社区宣传等方式,便利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和孤寡老人的法律服务需求,为其提供法律咨询近千件。

通过积极参加事务所和律协组织的一系列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和增强了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坚定了律师职业信念。通过对党的历史、党的政策、党员律师先进事迹的学习,深刻领会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和精神,并积极申请入党。

通过对20xx年度律师的执业实践和理论学习的总结,我对律师职业和社会主义法治更加充满信心。在今后的律师执业中,我将依照《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赋予的职责,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法律服务。

律师执业年度总结

日子在弹指一挥间就毫无声息的流逝,下文是一篇执业律师个人总结,文章从思想及业务等方面进行了总结,详细内容点击查看全文。

时光荏苒,光阴如梭,一年的时间转瞬即逝。总结这一年的执业工作,感慨万千。作为一名执业多年的律师,我始终认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20xx年在市司法局的领导及市律协的指导下,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上、业务上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一、思想方面:保持航向,勇往直前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遵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工作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作风上求真务实、浩气凛然。在律师执业工作中,贯彻党的新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利益至上、法律至上、人民利 益至上,从社会和谐角度出发,通过自己的介入,促成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作为*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带领本所律师精诚团结、守法自律、克服困难、开拓进取,不断推进本所的业务开展、文化建设、战略推进,在实现本所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和国际化的道路上,将本所的发展提升到一个新的台阶。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20xx年执业期间,办理了多宗各类案件,始终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办案过程中严格遵守《律师执业规范》,努力承担起法律赋予律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特殊社会责任,严格自律。忠实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珍惜和维护职业声誉,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保证自己的行为无损于律师职业形象。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以及当事人隐私。认真学习,严于律己。不断进行知识更新,并积极参加事务所和律师协会举办的业务技能与职业道德培训,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和专业素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案件、新情况层出不穷。做为一名职业律师,只有不断地学习,不断地丰富自己的视野,政治过硬,知识过硬,作风严谨,才能担当起时代的重任,才能不辜负当事人的期望。

二、业务方面:锐意进取,开拓创新

1、认真执业,恪尽职守。一年来,办理民事案件、刑事代理(辩护)案件、行政案件、非诉讼案件、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都得以极大提升,积极拓展顾问单位业务,现本所已成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等多家知名企业法律顾问单位。与此同时办案方式也有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社会和谐。我积极开拓案源,努力用自己的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 能为当事人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的双重效益。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保护国家、集体及公民的合法财产等均做出了自己应尽的贡献。无论是民事代理,还是刑事辩护,不论是非诉讼业务,还是做企业法律顾问,或调处社会纠纷矛盾,都尽职尽责。过去的一年里,回顾自己所接受的各类案件和办理各类法律业务,本人兢兢业业,扎扎实实,每一个案子都尽心尽力,做到当事人满意,自己心里安然踏实。做律师业务,收费多少并不能成为我工作业绩的标准,而当事人满意,才是我心中最大的快乐。

2、与时俱进,拓展新领域。随着全球经济形式的变幻及国内经济体制的发展,面对不断涌现的新问题、新领域,我所在立足现有业务的同时,继续拓展新的业务领域。知识产权部作为本所的特色部门,在20xx年取得较大发展。我所代理的商标侵权和专利侵权的案件数量不断增加。为顾问单位解决商标权纠纷,制定商标战略,为企业的商标权保护和品牌的形成提供了优质服务。

三、奖惩情况:不忘荣誉,激励前行20xx年不仅是我个人取得极大进步的一年,也是*律师事务所极不平凡的一年,开始创造辉煌的一年。我带领本所律师积极开展业务,秉承本所一贯的团队合作精神,取得了累累硕果。我用细致、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熟练的办案技巧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不仅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和感激,还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20xx年,我所被评为*区优秀律师事务所,在获得*优秀律师事务所的三家律所中,我所名列第一。我作为优秀律师事务所代表进行了发言。总之,为社会、为公众服务是律师工作的永恒主题。今后要积极查找自己在执业理念、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努力实现每经办、处理一起法律事务均取得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总结过去,展望未来。通过对20xx年度律师的执业实践和理论学习的总结,我对律师职业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更加充满信心。在今后的律师执业中,我将依照《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赋予的职责,协同本所优秀的律师团队,为泉城乃至本省经济建设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律师年度执业总结

时光匆忙结束,工作也匆忙进入尾声。这一年我们的工作真的是经历很多,来给自己做个。

在一年的执业过程中,我和党及全国律师协会对律师行业的要求高度保持一致,在市司法局和市律协的领导下,认真、谨慎的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要求自己,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业务上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律师业务也有了新的发展,现分项总结如下:

一、开展各项律师业务情况。

1、思想品德方面。在工作和学习中,我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对照检查了自己的工作并写出了学习心得。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办理业务方面。3年来共办理民事案件件,刑事代理(辩护)件,行政案件件,非诉讼案件件,法律援助案件件,顾问单位家。同时办案方式有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团结。我积极开拓案源,努力用自己的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律师执业期间,我的执业观点始终是端正的,始终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至今没有发生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事件,截止目前没有一例针对我个人的投诉。我习惯站在维护当事人利益角度考虑问题,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尽可能地做到既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不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直至国家利益。我也从未假借代理之名,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可以说是一名优秀的律师,在本所起到了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在职业过程中,我忠于法律,执业为民,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真遵守《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和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还积极参加修改制度,提出建议;明明白白告知委托人的各项权利和风险,不为谋取业务而误导当事人或者做虚假承诺;没有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收取额外报酬的行为;没有向我所瞒报、少缴代理费的行为。

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行贿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所要财务的行为;没有向司法机关出示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三、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情况。

我作为一名律师,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在“512”中抗震救灾活动中,多次捐款捐物,我积极参加了市、区司法局组织的法律进社区活动,法律宣传讲课个次250场次,完成法律援助120件,义务法律咨询100次。

四、参加党组织活动情况。

本人是中共党员,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明确法律为经济、为民服务的政治方向。积极参加了我所的党组织活动,平时认真学习和落实了上级党委要求学习落实的有关方针政策,明确政治方向,提高了政治素质。其次,在执业纪律、执业道德,与政治素质教育进行了结合,在具体行为中践行政治挂帅的基本指导思想,发挥党员在律师队伍建设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我用细致、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熟练的办案技巧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不仅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和感激,还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因为我的勤奋努力,我有幸被理事,这既是对我的肯定,也是对我的鞭策,我将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进一步钻研法律业务,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不知不觉来律所实习已满一年,这一年的实习律师工作总结真是不知从何落笔,也觉得自己虽有感触,但无法言深。不过,无论如何,也确实应该有所总结,有所反思。

首先要感谢律所给我提供的这样一个工作环境,以及律师事务所各位师兄师姐、各位老师给予我的关照。在这一年里,冯律师作为我的指导老师,毫无保留倾囊相授,同时放开手让我有机会参与各类案件的办理,与所里的其他律师学习,慢慢熟悉律师的各项业务,使我真正的了解、熟悉律师行业。在这一年的实习工作中,我获益颇丰,自身也有很大的提高。不过,今天的总结,我不过多的表达自己的感谢,今天我要好好的总结我这一年实习生活的学习与收获,同时对一年来的不足进行一个反思,当然与此同时,我也想谈谈在这一年的实习生涯找那个,我所找到的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安排足够的读书时间。工作以后,自己花在学习上的时间和精力明显少了许多,虽然明知自己需更努力才能弥补早已遗忘的那些基本法律知识,好几次也在工作。

日记。

中提醒自己要多花时间学习,但最后都没有很好的贯彻执行。其他律师对学习的热忱与坚持无疑是我学习的榜样,无论如何,以后千万要自控,临时抱佛脚产出的成果总是有所欠缺的。

(二)思维是制约自己的最重要瓶颈之一。学生时代那种所谓的“经院派”思考问题的模式严重影响了我看问题的视角,同时,早两年的工作经验也使我在某些问题上显得太跳脱,也因此会闹出一些非常低级的笑话。当自己遇到不确定的问题时会表现得尤为突出,自以为理论上的思辨可以解决好实践中的难题,有时又以为社会上的手段可以代替法律。殊不知脱离实际而天马行空式的臆想其结果只会让自己与司法实践更加的格格不入。

(三)对自己不够自信。自信的源泉应该就是踏实的专业技能和良好的法律素养。每每想到其他律师的风格,就兀自愧疚。他们举手投足间体现的专业与素养,确实很吸引我们这些新人。学生时代的知识积累远未达到理想的状态,这也让我在执业过程中变得非常不自信。这让我时常会有诚惶诚恐,如履薄冰之感。

(四)薄弱的语言驾驭能力和表演能力也是困惑自己的重要原因。我很羡慕那些“博而专”的同行,他们的秉赋甚至会让我有些嫉妒。过去的一年,我自认也接待了不少当事人,但是因为年轻,同时也因为有时候找不到一些话题去拓展当事人与我之间的交集,使得两个人的交情仅仅停留在案件上。或许我确实有热情、有态度,但是别人却仅仅体会到你的认真,体会不到你传达的想要保持合作或者说长久提供服务的意愿。

(五)不善于沟通。有时候确实对那些表面工程嗤之以鼻,对客套话不感冒,但工作迫使我不得不做一些自己很不擅长的事。作为一个律师,必须有良好的沟通能力,不但是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也是为了更高效的为客户争取利益,同时节省自己的时间,虽然能力锻炼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但应该慢慢的去适应、去学习。

二、展望未来。

自己走上律师这一条路,应该有些必然因素,都说法学专业的人都有一个律师梦,同时自己的跳脱与随性,促使我选择了律师职业,从我选择这个行业开始,我就坚定自己走下去的信念。既然,要一直走下去,对于自己律师职业的规划,我也做了思考:

(一)专业定位。

前期,作为一个律师小白,所有诉讼类、非诉类业务都要有所涉及,了解刑事、民事、行政各类诉讼的基本流程与注意事项,目前宁波的形势仍然是单打独斗,所以必须什么都会做。

合同。

法领域以及金融领域,其实说白了,我是希望自己以后的客户可以由个人慢慢过滤到以公司为主。

另外,我想把非诉业务作为另一发展方向,在适当的时候组建自己的团队为当事人提供更为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当然,这只是自己目前的定位,或许日后会有所变动,不过我对今后自己的发展方向确实是这样设定的。我也相信,在盈科的平台上只要能克服前面提到的那些问题,我认为理想状态中的律师职业对我而言并不会太遥远。

(二)突破方法。

首先,通过扎实的知识积累,培养自己在处理法律问题上的自信。具体而言,一方面,平时多看、多做、多思考,尽早地夯实法律知识。在这一年时间里,我有不断的收集一些公众号和网站,特别是《法学中国》、《中外法学》、《法学评论》等,平时也认真研读最高院的公报及其他案例分析。以后的日子里,我更要强化法律思维方面的训练,对具有典型代表性的裁判文书进行细致分析,学会揣摩法官的裁判思路与法律价值取向,把握相关立法趋向及政策指引等。

其次,储备应有的法律理论知识,对法律前沿问题多做研究。在已确定的专业领域里精读经典专著,并对前沿法律问题多做研究,通过对理论知识的不断学习来提高法律理论素养。并借此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和法律思维。我一直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律师并不是不知道如何解决问题,问题是有太多的律师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不善于通过透彻的说理将自己正确的法律判断展示和表述出来。通过在事务所一年的工作使我更深刻意识到:最痛苦的并不是不知道问题的解决途径,而是明知道解决路径却不能恰到好处的表达出来。应承认,庭审中通透的说理和翔实的论证对表达法律问题和说服法官和当事人更重要,也是最难做到的。

第三,积极参与具体项目,增强自己的“主人翁”意识。若有机会应尽量参与一些重大诉讼、非诉讼案件。苦于自己在法律知识上的原始积累并未完成,在日常工作外我都迫不及待地希望将时间花在原始积累上,即便这样,我还是觉得学习时间不够用。在这种情形下,我会下意识的将案件学习无期限地延后,正是在这样的拖延中,我至今也还没有完整地完成一个重大案件的分析和研究。也许这种心态是因为自己缺少责任心的表现,也缺少“主人翁”式的热忱和激情。或许若参与到具体案件中,对改变自己的惰性或非主人翁式的心态会有所帮助。

第四,看人长处、积极沟通、互相促进。我认为,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多与同事讨论并分享自己在工作和学习中的心得,通过博采众长、共同进步,以实现良性互动与共同成长。在盈科,我深刻感受到了同事之间的友善与积极进取心。他们每个人都是我生活中的一面镜子,通过他们能让我及时发现自己的不足以及与他们之间的差距,所有同事都是我的榜样。虽然在这样一个事务所工作和学习压力会很大,但每一天的收获与满足足以消解我一天的疲惫和激发下一个工作日的热情。

第五,敢于表达、善于表达、克服胆怯。平时有意识的多锻炼自己的表达能力,克服自己内心的胆怯。我是一个在公众场合有些拙于表达的人,事实上并不是自己不会表达,而是有时候深怕因为解读错误被戳穿。胆怯和不敢表达更多的是自己对某些法律知识的不确定。归根到底仍是源于对自己专业知识储备的严重不足。脱离法学领域两年,已经使我在起跑线上落后了,要是再不奋起直追,真的会永远居于人后。而当前的我确实有太多的不可被原谅之处。在这样尴尬的处境下,我也只能保持高度的警惕,小心翼翼。对于这个问题,我也一直在反思,可能正是自己的这种心态让自己少了很多学习的机会,若我敢于在其他同事面前就某些问题表达意见,即便观点错误他们一定会善意的指出。若我为了自己所谓的自尊而在自己的意识形态里不能释怀,那么只会让自己失去更多学习和提高的机会。今后我一定不会放过向前辈们请教的机会,也会抓住机会敢于发表自己的观点。只有这样,我才能在不断发现问题的同时也能妥善地将这些问题及时解决。

最后,我要衷心感谢指导律师以及同事,是他们的悉心指导,让我在这一年实习期间积累了一定的诉讼和非诉讼经验,这对我今后的执业无疑非常重要。同时,感谢主任及团队其它成员对我的关心。在今后的律师职业生涯中,希望得到律师同行的监督和指正,大家的批评指正对于初入律师职业的我无疑是最大的馈赠!

在上一年度的执业过程中,本人对国家和人民对律师行业的要求高度保持一致,在市司法局和市律协的领导下,认真、谨慎的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要求自己,始终认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业务上也取得了些许成就,律师业务也有了新的发展,现分项总结如下:

一、不断加强思想建设。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以及《律师执业规范》,遵守各级司法机关的。

规章制度。

认真履行律师协会的章程履行会员的义务遵守律师事务所所内的各项管理制度敬业爱岗、廉洁自律、文明执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心全意的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树立品牌服务形象坚守执业理念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认真学习,严于律己。不断进行知识更新,并积极参加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举办的业务技能学习与职业道德培训,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和专业素养。

二、认真参与公益法律援助活动。

本人积极投身于普法工作,根据普法工作目标和要求,在法制宣传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坚持说理释法,耐心解释,努力营造良好法制环境,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并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普法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采用到企业开展调研、开办普法课和专题法律讲座等多种形普法,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在热心公益、服务百姓的活动中,本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心解答百姓所关心的法律问题。在当今法治社会的背景下,社会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公众及律师行业能够在这样互相交流过程中相得益彰,一方面满足了公众的法律需求,另一方面律师工作也能够通过接地气的方式是自己的工作得到深入和沉淀,对于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尽了自己的一份力。

三、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与技能。

过去的一年,通过大量办理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案件,办案方式取得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社会和谐。本人无论是民事代理、刑事辩护,还是非诉讼业务,都能够恪尽职守。作为企业法律顾问,认真为顾问单位解答实际法律问题、及时提出法律意见,为顾问单位提供了优质服务。

回顾本人所接受的各类案件和所提供的各类法律服务,本人兢兢业业,扎扎实实,每一个案子都尽心尽力,做到当事人满意,自己心里安然踏实。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的双重效益。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保护国家、集体及公民的合法财产等均做出了自己应尽的贡献。

与时俱进,拓展新领域。随着全球经济形式的变幻及国内经济体制的发展,面对不断涌现的新问题、新领域,本人在律师事务所主任的领导下立足现有业务的同时,继续拓展新的业务领域,积极开拓案源,努力用自己的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服务。

在职业过程中,我忠于宪法和法律,执业为民,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真遵守《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和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还积极参加修改制度,提出建议;明明白白告知委托人的各项权利和风险,不为谋取业务而误导当事人或者做虚假承诺;没有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收取额外报酬的行为;没有向我所瞒报、少缴代理费的行为;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行贿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所要财务的行为;没有向司法机关出示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总之,为社会、为公众服务是律师工作的永恒主题。总结过去,通过此次考核,本人一定认真总结,纠正不足,找出工作中的差距,虚心学习;展望未来,在新的一年里,本人一定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心系整体,服务社会,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在全体律师中树更好的形象,时刻以良好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进一步扩展业务,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活动,为全面完成各项任务而努力工作。本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力求实现每经办、处理一起法律事务均取得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通过对上一年度律师的执业实践和理论学习的总结,本人对律师职业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更加充满信心。在今后的律师执业中,本人将依照《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赋予的职责,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努力在现有的执业基础与理念上锐意进取,创造更加辉煌的一年,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继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20__即将到来,在我们辞旧迎新,开创未来的追求中,绕不开自己过去一年的工作成就和工作经验积累。只有把实践工作中所得的感悟,置于理性磨砺,获得新的认识,以此来实现自己新的进步。

任何人一定是社会中一员,任何工作是经济活动的一个要素,无论作为社会的一员或为一个要素,都在系统内部或与外发生作用。作为律师,担当司法制度的法律服务职能,充当法制推进器,让争议或法律需求纳入法制轨道,与其它法治职能的组织机构和司法等人员共同在某种法律程序,互为协助,互为制约,解决案件争议,提供法律知识,共结法治成果。但是职业化的律师,仍然不失为自然人本有的属性,更多的需要与人交际,建立友好关系,信任关系,成为职业人的工作基础,否则将是无源之水,无缘之木。律师执业虽从属于案件服务,相当案件为利益而发生争端,但利益始发于经济活动,而利益分配涉及相关规则原则等规范和要求,专业性服务便利了自己,有时亦可能不便宜于当事人,则我们从经济活动要素中考察的工作效果,可能要作出一定牺牲或奉献。在这宏大叙事建构下,我在20__年度的工作中对于如何认识自己,又如何对相关问题作出自己的判断,始终不竭地推动律师行业并从中发展自己。

我在20__年度工作中,始终认真接案,认认真真办妥当事人委托的案件,让当事人满意,无愧于当事人是我的敬业和责任。我未曾受过任何所办案件当事人的投诉,因为我恪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从不迷恋当事人托办案件的经济利益。我与人相处,喜欢当面批评,反对背后弄人。一个人可以反对我,因为我没有权利让别人不反对我。反对和支持是一个人的情感、立场和处事原则所决定,自己决定的自由高于别人企求。然而为了反对一个人,或搞垮一个人,或弄臭一个人,不择手段,不知反省,这种人是非常可恶的。

代理具体案件中的政治原则。我在代理案件中把握行为方向,讲大局,讲稳定,依法办事,能从法理高度阐释案件利弊得失,让当事人知晓案情之所以然,不让案件当事人走向斗争,努力消除斗争倾向,充分发挥律师讲究法治观念的作用。

我认为,律师服务领域不仅仅是代理,可能会涉及网络中政治言论。我不仅现实空间依法从事法律实务,也在网络虚拟空间,发挥出律师的法治角色,自觉肩负民族大义,忠于自己祖国,对一些可能背叛国家利益的,或一些心中存有不平的富于怨怼之人进行论战,以个人微博力量捍卫国家利益和社会主义价值观的话语权。

一、开展各项律师业务情况。

1、思想品德方面。

对照检查了自己的工作并写出了学习心得。是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办理业务方面。3年来共办理民事案件件,刑事代理(辩护)件,行政案件件,非诉讼案件件,法律援助案件件,顾问单位家。同时办案方式有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团结。我积极开拓案源,努力用自己的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律师执业期间,我的执业观点始终是端正的,始终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至今没有发生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事件,截止目前没有一例针对我个人的投诉。我习惯站在维护当事人利益角度考虑问题,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尽可能地做到既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不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直至国家利益。我也从未假借代理之名,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可以说是一名优秀的律师,在本所起到了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律师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保证承诺书》执行落实情况。

在职业过程中,我忠于宪法和法律,执业为民,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真遵守《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和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还积极参加修改制度,提出建议;明明白白告知委托人的各项权利和风险,不为谋取业务而误导当事人或者做虚假承诺;没有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收取额外报酬的行为;没有向我所瞒报、少缴代理费的行为;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行贿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所要财务的行为;没有向司法机关出示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三、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情况。

我作为一名律师,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在“5.12”中抗震救灾活动中,多次捐款捐物,我积极参加了市、区司法局组织的法律进社区活动,法律宣传讲课个次场次,完成法律援助件,被授予称号,义务法律咨询次。

四、参加党组织活动情况。

本人是中共党员,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明确法律为经济、为民服务的政治方向。积极参加了我所的党组织活动,平时认真学习和落实了上级党委要求学习落实的有关方针政策,明确政治方向,提高了政治素质。其次,在执业纪律、执业道德,与政治素质教育进行了结合,在具体行为中践行政治挂帅的基本指导思想,发挥党员在律师队伍建设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我用细致、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熟练的办案技巧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不仅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和感激,还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因为我的勤奋努力,我有幸被理事,这既是对我的肯定,也是对我的鞭策,我将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进一步钻研法律业务,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执业年度总结

20xx年8月份我拿到律师证并开始独立执业,因为之前一直跟着前辈律师帮忙,基本上都在做律师助理方面的工作,而拿到律师证就意味着开始独立办案,身上的责任变大了,然而这才刚刚开始,往后需要学习积累的知识还有很多,以下是本人在本职业年度内的总结和反思:

在职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师协会制定的律师章程和司法部制定的各项,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在日常生活中,努力承担法律赋予律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社会责任,严以律己,始终做到忠于、服从于宪法和法律,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以促进依法治国,保障公民的宪法权利、推进民主法治进程、维护社会秩序为己任。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忠实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廉洁自律,珍惜和维护职业声誉,保持良好的律师形象。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当事人隐私等,尊重同行,关注国家法律的制定与实施,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通过高水平的执业活动促进法律的实施与完善。

在办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过程中,办案方式取得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诉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谐,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本人无论是代理诉讼案件,还是办理非诉讼案件,都能恪尽职守。

回顾本人所接收的各类案件和所提供的各项法律服务,本人都是兢兢业业,扎扎实实,每个案子都尽心尽力,做到让当事人满意,自己心里也踏实。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双重效益,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保护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财产都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随着全球经济形势的变化及国内经济体制的发展,面对不断涌现的新问题,本人立足现有业务的'同时,继续拓展新的业务领域,积极开拓新案源,努力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服务。

因为刚执业,办理的案件不多,处理民事案件4件,都已经结案。在职业活动中从来没有出现以下违反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现象:在同一案件中,同时为委托人及与委托人有利益冲突的第三人代理、辩护;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利害关系的案件中,分别为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代理、辩护;为争揽业务,向委托人作虚假承诺;利用媒体广告或其他方式进行不实宣传或不适当的宣传;捏造、散步虚假事实,损害、诋毁其他律师、律师事务所声誉;利用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或者其他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组织的关系,进行不正当竞争;接受委托后,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向委托人提供约定的法律服务;超越委托权限,从事与委托代理的法律事务无关的活动;接受委托后,故意损害委托人利益,或者对方当事人、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为阻挠委托人解除委托关系,威胁、恐吓委托人,或者无正当理由扣留委托人提供的材料;违反律师服务管理收费规定,或者收费合同约定,向委托人索要规定或者约定之外的费用或财物;执业期间以非律师身份提供法律服务;承办案件期间,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合,会见承办案件的法官、仲裁员或者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违反规定单方面会见法官、仲裁员或者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我没有任何违法或者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和严重损害律师执业形象的违法违纪行为,从未因不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而受到过处罚。

总结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理论结合具体案件,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其次,学习到了更多与人打交道的技巧,这里面既包括与当事人打交道的技巧,也包括与法官及对方代理人之间打交道的技巧。律师是一个从事社会工作的执业,每个律师至少要拿出自己精力的三分之一从事社交,如果相应的人际交往不足,我们的律师工作肯定是裹步不前的。我认真钻研法律专业,积极学习新颁布的法律,与时俱进,跟上法律不断更新发展的步伐,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同时办案方式有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在成都市武侯区司法局组织下在玉林东路社区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在活动过程中,对于社区居民在土地纠纷、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劳动争议等方面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认真、全面、详细的解答,解决了居民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本人积极投身于普法工作,根据普法工作目标和要求,在法律宣传日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律师执业年度总结

20xx年7月17日,对我来说是一个特别的日子,这是我为期一年的律师实习期届满的一天。我站在终点往回望,感触颇多。这是因为,入行之前,我并没有想过职业的选择对我的改变会如此巨大。希望借此总结,完成两个任务,一是对过去一年的工作进行较为深入的总结以期通过实习考核,二是将实习期中的所思所想整理成文字,提醒自己不忘初心,以始为终,持续奋进。

这个问题没想清楚,不论是实习期还是执业期,都容易生怨、容易急躁、容易剑走偏锋。

我自己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律师是一个帮助他人成就自己的职业。人是利己的,但利他是实现利己的重要手段。律师通过专业知识帮助他人解决问题,又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不断夯实自己的理论和实践基础。律师的执业过程可以是一个良性循环的过程,通过解决更多、更难的问题,使自己成为更精更专的专家。

认清这一点,执业过程中,我们才会更少计较得失,学会以解决客户的问题为导向,以积累行业经验为导向,而不是不顾客户问题的难易程度及自身专业能力,以收费为唯一目标。切忌把自己当成商人,不靠自己的专业能力及社会经验找出问题最优解,而是一味兜售法律“服务”,徒增当事人诉累。

第二,律师是一个包容性很强的职业。现在流行斜杠文化,即在本职工作外,掌握其他的技能,并且由此跨界产生收入。而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这决定了在每个社会领域积累的经验,都可以带来跨界叠加效益。我见过前互联网人、前娱乐圈人、前主播、前工程师转行成为优秀律师,也见过律师通过学习成为跨界的专业人士。功不唐捐,在律师职业上体现得非常明显。

我既对律师行业抱有热情,也对其他行业怀有好奇心,选择律师成为我的底色,可以让我发现自己新的职业兴趣时,大胆地投入时间,另辟蹊径。

第三,律师是一个职业寿命很长、后期发力的职业。师傅送过我一本书,书名叫《百岁人生》,介绍了长寿时代我们应该如何规划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在可预期的未来,随着人均寿命的不断增长及医护水平的提高,在退休之后我们仍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仍然具备工作渴望和工作能力。因此,选择一份具有职业寿命较长的职业在后长寿时代,显得尤为重要。

恰好,律师职业便能满足这一需求,我们二十来岁初出茅庐,三十来岁潜心修炼,四十来岁小有成就,五十来岁风华正茂,此后,只要体力和脑力允许,仍然处于职业的上升期。

以上三点,是我选择成为一名律师的主要理由。明白了为什么,给了自己充足的理由,下一步就是要在不同的阶段完成不同的任务,不断提高执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而成为一个律师的起始阶段就是实习期阶段,这个阶段对我们执业习惯及执业风格的确立尤为重要。下面,我将从实习期间具体工作及由工作而引发的思考两个方面进行总结。

律师是一个典型的入行高开低走、长期低位筑底、后期爆炸式增长的职业。高开低走指的是,我们完成了高等教育、通过了司法考试、怀着对公平正义的向往加入了这一行业,突然发现自己成为了一个“四不会”,即不会听不会看不会说不会做。挫败感和焦虑感扑面而来。

在这个阶段,比较好的入门方法是从力所能及的事情开始,多观察多思考,逐步跳出舒适区,主动学习,比客户和师傅期待的再多交付一些。

以上述方法为基础,实习期间,我主要围绕以下几项工作不断提升自己对业务的熟悉程度和综合能力。

(1)基础辅助工作。

基础辅助工作是指打印、复印、扫描、复核、装订、邮寄等不需要法律知识就可以完成的工作。把这部分工作放在第一位总结,是基于时间顺序和重要程度两点考量。

时间顺序是指它是入行的起手式。九层之台,起于垒土。所以我们戏称上班为搬砖也不无道理,除了自嘲,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其积极层面的含义。入行之初,我能做的贡献不多,正是借由这些基础辅助工作我才慢慢找到了工作节奏,适应了实习律师的身份。

而重要程度是基于这些工作给我带来的巨大改变。这一部分将分为以下几点详细总结。

第一,克服浮躁。知乎上有一个阅读量很高的帖子,标题是“是不是律师熬过几年之后,收入都很高?”大部分人关注的只是结果,但是他们并不关心实现这个结果的过程。律师行业相对一般行业,的确算一个高收入行业。刚入行的人尤其容易眼高手低,拿自己既往的辉煌去抗拒基础工作。

我刚开始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也比较焦虑,天天打印、复印、扫描、复核也不是个事儿啊,什么时候才能开展下一步工作呢?后来有几件事提点了我。

一是打印一份提交给法院的材料,主办律师告诉我页眉要写上案号和提交方,页脚要标清页码。并解释这是因为法官案子多、材料也多,标上案号及提交方是为了便于法官区分,标上页码是防止页数不全。这让我惊觉,原来仅仅是一份材料的打印还有这么多讲究。同样是打印,材料和材料之间的区别大了,但是在此之前,我只是机械地执行任务,并没有对手中的材料进行阅读、分析和思考。在这件事情之后,我开始珍视手中的每一份材料,并且就工作需要开始有针对性地学习word排版,使我复核、打印的文书更加美观。

二是一次协助主办律师复核文书,以我当时的阶段和水平也只能复核错别字和格式问题。我像往常一样核完就交稿了,正好那天主办律师手上的工作办完了,就问了一下我对这个案子的看法,我一下子就卡壳了。这件事让我明白了,虽然我的工作确实只是复核形式错误,但完成任务之外,我还可以做自我提升的练习。这份文书是针对什么问题写的?它的格式和结构是怎样的?如果我写,会怎么写?文书中,有哪些是值得摘抄和复制的?惭愧的是,一开始,我像一个空手入宝山,却认不出什么是宝贝的人。

这几件事下来,我算明白了。只要有学习的意识和行动,简单、基础的活也可以不断地提高自己的能力。也明白了结果的发生必须有过程做为支持,不要急于看着得到了什么,而要看自己做了什么,怎么做的。不要拿着律师的身份去拒绝做一些基础的工作,而是要以律师身份的严谨、专业来要求自己,从小事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

第二,发现问题,善用工具,提升效率。在实习期间,我参与了信用卡纠纷批量案件的材料准备。这类案件的工作特点之一就是需要打印及组合大量不同的材料(如起诉状、授权委托书、所函、交易明细等)。我统计了一下,需要打印、组合的材料有十种之多,一批诉讼又有千余人,而有几类材料的电子版几无顺序可言,有时一次还无法调取齐全,又掺杂着诉讼中不用提交的文件。所以材料的打印、编号、挑选、组合就成了既费时间又废纸张,还容易出错的工作。

有问题,就有解决问题的方法。针对上述问题,我开始学习pdf文件批量改名,以便将材料按固定顺序排列,并将一千余份pdf合并成一份,再用文件拆分功能将不需要的材料筛选出去。

这样一来,所有的材料都按照我想要的顺序排列,且删去了不需要的材料。以往组卷的工作需要二到三人一周的时间完成,经过调整,一个人也可以轻松完成组卷工作。

如果我们只是沿用以往的方法,虽说能够完成任务,但“人有两件宝,双手和大脑”,只劳动双手,不劳动大脑,只是一个低阶的工作者。虽说我在组卷工作中掌握的这些工具不一定再能在其他任务中复用。但这些重复、繁杂、易出错的工作教给我的发现问题,善用工具,提升效率的工作习惯,让我受用无穷。

第三,重视基础,做事严谨。生活中,我是一个有些粗枝大叶的人。但性格不能成为工作疏忽的借口,越是基础差,越要付出更多的能力去约束和改变自己。

打印、复印、扫描、复核看上去是很简单的工作,但过去一年我在这些工作上犯过的错也的确不少。当我看到对方律师提供的材料有错别字、存在编号缺漏等问题的时候,我意识到,问题不会自动解决。只有在执业初期重视基础,严谨做事,才可以尽量避免出现贻笑大方的低级错误。

基础辅助工作贯穿了我实习期的始终,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虽然它不会是我工作的重心,但是我会牢记我曾经的轻视和浮躁,提醒自己不贰过。

(2)合同审查工作。

因为是互联网公司法务出身,我在接触诉讼案件之前,先承担了所内部分常法合同的审查工作,而能交给实习律师审查的合同通常有以下特点。

第一,金额小,签订频率高,法律关系简单。

第二,因涉及业务推进,反馈速度要求较高。

第三,种类五花八门,部分合同缺乏基本条款。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了解了我们要审查的合同的问题的特点,接下来就是有针对性地做准备工作。

针对此类合同,我做了如下准备。

第一,搜集常见合同的模板,整理出常用及必备条款备存。

第二,针对每类合同进行案例检索,找出实践中常见的争议点及关联法条。

针对具体的合同,我通常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行审查。

第一,确认交付时间及我方关于合同审查是否有特殊背景及要求。

第二,根据合同条款梳理业务流程图,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划分清楚,并模拟合同履行过程,找出合同约定是否有缺漏或者不符合实际情况的部分。

第三,根据合同涉及的法律关系制作必备条款检查项,与合同进行一一核对,查漏补缺。

第四,找出错别字,调整格式、段落及序号。

第五,整体复核,提交修订版、清洁版及pdf版供客户参考。

在此类工作过程中,我有以下体会。

第一,及时交付比完美交付更为重要,如有重大风险必须尽早反馈。效率和安全的平衡,是实习律师在审查合同上要学习的第一课。我们的合同是拿来用的,是促进和保护业务的。我在初期犯过错误,在合同的一个小问题上纠结了很久,影响了交付时间。后来我慢慢意识到,在工作中,及时完成任务是第一位的,学习则是完成任务后的自主行动。

第二,诉讼能力与非诉能力互相促进。在刚开始接触合同的时候,我有种无从下手的感觉。当时在我看来,合同就是文字,我并不能很好地理解背后暗藏的.风险和可能涉及的法律条款。后来在工作中开始接触诉讼案件,才对一份合同在诉讼中将被如何使用有了感性的认识。两者相互促进,诉讼的经验让我能够更好地理解合同条款,非诉的经验让我提高了我起草诉讼文书的能力。

随着实习期间接触的合同越多,再看我以往审查的合同,我也觉察出了文字和风格上的稚嫩之处。如经我审查的合同又由主办律师二次审核,两份修订稿的对比更能提升对合同的阅读和审查能力。

(3)法条检索工作。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律师的武器之一就是法条。实习期间,协助主办律师进行法条检索也是我的日常工作之一。在具体工作中,我逐渐体会到,如何从浩如烟海的法律规定中,找到能解决自己问题的那一条,是需要经验和科学的方法论才能解决的问题。

通过请教、搜索及实践,我将过去一年法条检索工作的心得总结如下。

第一,首先明确检索目的及成果的汇报对象。法条检索只是一个概念,我们的检索成果是需要交付和解决问题的。我的检索想解决什么问题?阅读者是谁?以什么样的形式和排列最便于阅读?我有多少时间可供使用?掌握工作节奏,该快的时候快,该慢的时候慢。我在工作初期,常犯的一个错误就是接到活就埋头开始干,快是很快,但是没能理解任务的背景及要解决的问题,导致时间的浪费。因此,厘清检索的目的,是进行检索的第一步。问题越明确,路径就会越清晰。

第二,分析法律关系,提取关键词。所有的法律问题,要回归到抽象的法律关系上,抓准了法律关系,才能准确定位问题的关键。先找到一个小点,再左右扫视,寻求有利于问题解决的蛛丝马迹,最后连点成面,将法律问题可能涉及的重要法条一网打尽。

第三,案例搜索法。以史为鉴知兴替,以案例为鉴除了可以更好地找到请求权基础,还可以很清晰地看到判决推演的逻辑。当然,在执业初期,我将案例搜索法放在了最后一步,在法条搜索还不熟练的情况下,过于依赖案例,不利于积累直接搜索的能力。

在刚开始做法条检索工作的时候,因为缺乏经验,我基本只是进行法条的陈列,没有梳理法条和案件之间的对应关系,导致呈现在主办律师面前的检索报告仍然需要二次加工。后来随着搜索次数的增加再加上主办律师的指点,我提交的检索报告才具备了可阅读性。

(4)诉讼案件辅助工作。

在完成上述工作的同时,我还承担了部分诉讼案件的辅助工作。主要包含以下几部分内容:

第一,基本案件事实的梳理。辅庭工作的基本功就是对案件事实进行梳理,首先要做到熟读材料,关注细节;其次需要基于自己的理解将基本案件事实加工为更加容易阅读和理解的形式。如案件大事记、时间轴等可视化的汇报方式;再次可以归纳争议焦点,列明案件争议事实及对应的证据。

第二,初步法律文件的草拟。实习初期,因为缺乏经验,我做得比较多的是整理证据目录、装订证据材料。以证据目录为指引,我开始学会如何以专业的眼光看待案件事实。

第三,参与庭审,做好庭审记录。庭审是验收案件前期准备工作的主战场,但律师在庭上更重要的是立论,而不是辩论。庭审的核心工作不是驳倒对手,而是让法庭接受我们的观点,因为一个案子的输赢由法庭决定,而不是对手。我初次参与庭审的时候,感觉较为吃力。一方面需要理解双方律师及法官的发言,另一方面又需要进行庭审记录,颇有种手忙脚乱之感。慢慢地,我发现,既然庭审阶段我还远无法驾驭,不如在庭前和庭后多下苦功,做好庭前准备和庭后复盘。这样一来,才慢慢对庭上该说什么,怎么说有所体会。

第四,整卷工作。案卷是一个案子的名片,让案卷材料有体系和逻辑地排列本身就是一项专业修行。需知,案卷并不是文件的简单堆放。对承办人来说,一本合理排放可以减少翻阅的时间,在案件的不同阶段直接看到能用上的材料。当承办人缺位的时候,补位的律师可以快速熟悉案件,节省信息传输和理解的成本。自己辅助办理的案子,通过整卷,也可以梳理思路,总结得失。

(5)信用卡纠纷批量案件的诉讼准备工作。

我所作为两家银行的代理人,常年处理银行与持卡人之间信用卡纠纷案件。此类案件的特点是单次起诉案件量大、个案涉及金额较低,且进入诉讼阶段的信用卡纠纷,持卡人通常处于失联状态。我在实习期间,从此类案件的立案开始,一直跟进到执行阶段出具终本裁定为止。

在此过程中,我主要承担了以下工作:

第一,起诉状及授权手续、证据材料的准备。

第二,庭前调解的辅助工作。

第三,与可联系持卡人的沟通工作。

第四,强制执行申请书及授权手续、生效证明、执行依据的准备。

在上述工作中,我的主要收获如下:

第一,熟悉了普通民事案件起诉状的结构及草拟要点。

第二,熟悉了普通民事案件需向法院提交的授权材料及案卷组合顺序。

第三,熟悉了普通民事案件中如何围绕着起诉请求组织证据材料。

第四,熟悉了庭审的主要阶段。

第五,熟悉了缺席审判、穷尽送达手段及公告送达涉及的流程及时限。

第六,熟悉了撤诉、裁驳、调解、判决等流程。

第七,熟悉了诉讼与执行之间的衔接、撤销执行申请及撤销。

第八,熟悉了信用卡纠纷常见争议要点。

以上,就是我在实习期间主要的工作内容。功夫在诗外,除了把工作本身做好,工作中的思考也必不可少。只有实践与总结相结合,才能更快更好地胜任律师工作。

一千个律师就有一千种实习期,在律师行业没有形成统一的培训模式时,每个律师都会经历自己独特的实习期。好在,条条大路通罗马,一年多的时光足以让我们对自己、对行业有了初步的认识,如果再辅以思考,必定可以更快地进入律师角色。

实习期内,我犯过不少错也得到过赞扬和鼓励,关于工作,我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1)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

坦诚面对自己的无知,是进步的第一步。实习期本身就是给我们适应律师角色的过渡期,切忌不懂装懂,影响项目的整体运作。而面对未接触过的问题,首先要自己想办法解决,再及时披露及确认。心态要放平,眼光放在解决问题和掌握方法论上,不可因为自己未曾接触过就有了畏难、抵触情绪。

(2)不迁怒,不贰过。

犯错总是难免的,但凡事需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因为我们不可能改变他人。犯错之后承担责任,及时总结原因,并有觉察地进行改正。

(3)总须脚踏实地,克勤小物,乃可日起而有功。

做什么事都须脚踏实地,勤勤恳恳从小事做起,才能做到每天都有进步。成为一个优秀的律师是一条漫长的`道路,但习劳为办事之本,大道至简。把交到手上的活一件件做好,不会的小问题一个个解决,经验自然增多,离目标也会越来越近。

凡事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律师执业也不外如是。于我而言,未来执业的“大处”就是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而“优秀”这个抽象的概念还是需要落实到小处上。过去一年多以来的所见所闻让我知道,与其设立初入行时不靠谱的三年规划五年目标,不如切实找出成为优秀律师的底层逻辑。所以,关于未来执业,我只有一些“小处”上对自己的期许。

(1)坚持踏实工作的态度。

对成为一名优秀律师而言,聪明和天赋都很重要,但聪明和天赋都是难以提高的。而踏实,是下定决心后,可以坚持的。那么,什么是踏实呢?心无杂念,不取巧不偷懒,就是踏实。

拿实习面试举例,律协发给每位实习律师一本《实习律师事务训练手册》,厚厚一大本,正文部分396页,我全写完了,确实比有的实习律师多花了一些时间,但好处是面试的时候不用担心会不会因为手册页数不够被面试老师训责。

同样,实习鉴定表要求不少于3000字,基于过去一年的收获,3000字完全不能满足我的需求。我可以选择游刃有余写出3000字交差,也可以选择能写多少就写多少,绝不惜力。

其实写手册和鉴定表都不是什么大事,但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比起节省的时间,我们可能丧失了更为宝贵的东西而不自知。

未来执业中,我希望我能谨记教训,继续坚持踏实的做事态度。

(2)培养学习的敏锐度。

律师是一个终身学习的职业,在过去的一年中,我最大的收获就是明白了学无定式。只要能为我所用,不必拘泥于形式。和人聊天是学习、读书是学习、研读案例是学习、参加培训是学习。提高学习的敏锐度,在生活中、工作中时刻保持发现的眼光和抽象归纳的能力,勤于思敏于行,做到闻一知十,就能为进步提供充分的养料。

(3)坚持总结和输出。

总结和输出是整理思维、提高表达能力最直接的方法。我过去有种错误的认识,我还是个实习律师,处于学习阶段的我只能被动输入,还无法做到输出。但高阶的思考和表达能力不是凭空掉下来的,万事开头难,与其犹豫不如行动。

律师执业年度总结

在工作当中,往往是少不了总结的。当一年的工作到了尽头,我们也是该好好做一次年终总结了。下面是由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xx年律师执业年度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作为一名执业不久的律师,我认真学习并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诚信、尽责执业,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认真完成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各项任务,无任何投诉记录。现就20xx年的执业情况,总结如下:

本人在执业过程中,能够积极主动的服从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在诉讼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庭纪律,尊重法官,按时提交法律文件、按时出庭。在办案过程中从未做过以不正当手段妨害司法公正的行为;不伪造证据或怂恿、诱导、威胁委托人、证人提供虚假证据,不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违反规定传递信件,钱物或与案情有关的信息;与同行之间,本人能够积极团结、互相帮助,不做诋毁同行声誉的事。

总之在执业纪律方面,本人能够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为自己遵章守纪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养成了良好的习惯。

托人支付的费用能够做到合理开支。对委托人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够严格保密,不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本人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多起,同时积极参加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帮助等公益活动,在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方面表现突出。本人积极地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和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并为其主持婚姻家庭、劳动就业、民事侵权等方面的调解等工作。

本人严格遵守律师协会章程,认真执行律师协会决议;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行业规范和准则;虚心认真地接受律师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积极承担律师协会委托的工作,履行律师协会规定的法律援助义务;自觉地维护律师职业荣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

本人一直严格遵守着本所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兢兢业业,没有一起违规案例。

另外,在上一年度,本人改变以往传统等当事人上门咨询,律师解答的咨询解答方式,通过网络将自己推向公众视野,网站注册律师资料,积极参与律师互动、公益法律咨询、法律论坛等平台交流,为全国各地的咨询者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当然也因此获得了不少案源。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

1、工作视野不够开阔;。

2、工作细节考虑不周,工作方法有待提高;。

3、组织、沟通能力上还有欠缺。

总之,为社会、为公众服务是律师的永恒工作主题。今后要积极查找自己在执业理念、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办案过程中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努力实现每经办、处理一起法律事务均取得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再接再厉,进一步钻研法律业务,磨炼自己的办案能力,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管理,规范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积极推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强化律师自律管理的自觉性,确保律师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是指律师事务所组织的对律师在考核年度内执业活动情况的定期考核。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业务绩效与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相结合,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本所设立年度考核委员会(或小组),负责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四条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对象为在本所执业的全体律师。在本所执业的律师应当参加执业年度考核。

本所每年月日前完成本所律师的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报当地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律师协会备案。

1、参加政治学习及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律师协会章程情况;

2、遵守律师行为规范和准则以及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

3、执业素质和执业能力情况;

4、业务开展情况;

5、参加公益活动及履行法定义务情况;

6、参加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情况;

7、其他应当考核的内容。

1、符合合格的各项条件;

2、政治素质高。忠于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3、业务能力强。熟练掌握执业所应具备的法律知识和服务技能,办理过重大、疑难案件或重大法律事务,具备独立办理较复杂法律事务的能力,在某一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重视业务理论研究,专业水平较高。

4、执业形象好。热爱律师事业,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无违法违规执业记录和受当事人投诉(经查投诉不实的除外),自觉服从、接受司法行政部门及律协的管理、监督和指导,积极参加行业相关活动。

5、热心公益事业。有奉献精神,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积极参加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等部门组织的各种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积极参政议政,在律师行业和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

1、拥护宪法,按照规定参加政治业务学习,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律师协会章程;

2、遵守律师行为规范和准则以及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

3、具备与履行律师职责相适应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4、法律服务质量符合行业公认标准;

5、参加本所组织的各种活动和公益活动,依法履行法律援助等。

义务;

6、按规定参加律师协会组织或认可的业务培训;

7、未发生被投诉及查处应当承担过错责任的情形;

8、遵守本所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本所管理。

1、考核年度内受到停止执业行政处罚的;

2、业务素质和执业能力不能适应履行律师职责基本要求的;

3、未按规定参加律师协会组织或认可的业务培训的;

4、不履行法律援助等法定义务的;

6、严重违反本所规章制度的;

7、受到律师行业公开谴责以上惩戒的;

8、有其他违反律师管理规定或严重影响律师行业声誉和本所声誉行为的;

9、不服从本所管理的;

10、有不符合律师应有品行其他情形的。

第十一条律师应当按照本制度第六条的规定,就本人在考核年度的执业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向本所提交书面报告并填写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

本所在考核时可采用民意测评、走访当事人和相关执法机关等方式,了解律师的执业情况。

考核的结果应向全体律师公示。

第十一条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有权暂缓执业年度考核,停止其执业活动并收缴其律师执业证书:

1、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处罚、处分未执行完毕或期限未届满的;

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因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的;

3、因过失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无法参加考核的;

4、在考核过程中被发现有涉嫌违法违纪行为,应当调查处理的;

5、正在接受投诉查处的;

暂缓考核情形消失后,律师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进行执业年度考核。

第十二条本所根据律师在考核年度的实际执业情况,按本制度规定对其进行考核,出具书面考核意见,初步确定考核等次,并连同以下材料报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律师协会:

3、律师学历、学位、职称等有变动的,应提交新的相关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

4、律师协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本所对于执业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律师应当责成其限期改正,也可以与其解除聘用关系或者经合伙人会议(或律师会议)通过将其除名。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律师在被告知考核结果之日起,六个月后可以申请重新考核。

第十四条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对律师执业管理与奖惩的基本依据。

第十五条本制度经合伙人会议(或律师会议)通过后施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合伙人会议(或律师会议)负责解释。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

关于印发《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新建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已经第七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六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1月1日期施行。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结合律师行业自律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是指律师协会在律师事务所对本所律师上一年度执业活动进行考核的基础上,对律师的执业表现做出评价,并将考核结果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记入律师执业档案。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应当教育、引导和监督律师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诚信、尽责执业,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三条 对律师执业活动进行年度考核,应当坚持依法、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由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和直辖市律师协会负责组织实施;设区的市未建立律师协会的,可以由所在的省、自治区律师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指导、监督本区域的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负责组织对本所律师上一年度执业活动进行考核评议,出具考核意见。

律师协会应当建立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评定机制,负责确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

第六条 律师协会组织实施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工作,应当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监督。

第二章 考核对象和考核内容

第七条 所有身为律师协会会员的执业律师,均应当按照本规则参加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但参加考核的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评定考核等次:

(一)获准执业不满三个月的;

1

(二)上一年度参加脱产学习、培训的;

(三)上一年度因病暂停执业的。

第八条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主要考核下列内容:

(二)律师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情况;

(四)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

(五)律师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

(六)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根据需要要求考核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考核等次和评定标准

第九条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考核等次是律师协会对律师上一年度执业表现的总体评价。

第十条 律师执业活动符合下列标准的,考核等次为“称职”:

(一)能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较好地履行法定职责;

(三)能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四)能够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遵守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律师执业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

(二)因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或者行业规范受到行业惩戒,但已按要求改正的;

(三)因执业违法行为受到停止执业以下行政处罚的。

第十二条 律师执业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为“不称职”:

(一)因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或者行业规范受到行业惩戒,未按要求改正的;

(二)因执业违法行为受到停止执业行政处罚的;

(三)参加执业年度考核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拒不参加执业年度考核的;

(四)有其他违法违规、违反会员义务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

第四章 考核程序

第十三条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应当在每年第一个季度集中办理,并与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相衔接。具体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规定。

第十四条 律师参加执业年度考核,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向律师事务所提交本人上一年度执业情况总结,并填报、提交下列材料:

(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获得行政或者行业表彰奖励、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证明材料;

(三)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证明材料;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一年度因变更执业机构新转入的律师,应当同时提交变更前所在律师事务所对其执业表现的鉴定意见。

第十五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召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会议,听取律师个人总结,组织进行民-主评议。根据考核评议情况,由律师事务所依据本规则规定的考核内容、考评标准,对律师上一年度的执业表现出具考核意见。

律师事务所的考核意见应当送交律师本人阅签意见。

规模较大的律师事务所可以成立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

第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完成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将对律师执业的年度考核意见及律师执业情况总结等相关材料报送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或者直辖市律师协会。

第十七条 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和直辖市律师协会应当依据本规则规定的考核内容、考评标准,对律师事务所提交的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意见及律师执业情况总结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律师执业的年度考核结果。

在审查中发现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意见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收到相关投诉、举报的,可以进行调查核实,或者责成律师事务所对该律师重新进行考核。

第十八条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后,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和直辖市律师协会应当将考核结果在本地律师协会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日。

律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出具考核结果的律师协会申请复核。出具考核结果的.律师协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及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

第十九条 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和直辖市律师协会应当按照当地司法行政机关规定的时间将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区(县)

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由其通过备案审查后,在律师执业证书上加盖“律师年度考核备案”专用章。

第二十条 律师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查处的,或者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和直辖市律师协会应当暂缓确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待有查处结果或者停业整顿处罚期满后再予审查确定。

第二十一条 律师不按规定参加执业年度考核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如实报告,由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或者直辖市律师协会责令其限期参加执业年度考核;逾期仍不参加考核的,由律师协会直接出具“不称职”的考核结果。

第二十二条 律师经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的,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或者直辖市律师协会应当根据其存在的问题,书面责令其改正,并安排其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培训教育。律师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不称职”的,由律师协会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情节严重的,建议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也可以建议律师事务所与其解除聘用关系或者经合伙人会议通过将其除名。

第二十三条 在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中,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或者直辖市律师协会发现律师有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或者行业规范行为的,应当依照规定给予相应的行业惩戒;发现律师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移交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二十四条 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组织完成本区域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后,应当将开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情况总结及考核结果报省、自治区律师协会备案,同时抄送所在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

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应当于每年的4月30日前将本区域开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情况总结报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同时抄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按年度编制全国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报告,报司-法-部备案。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律师事务所分所的律师,参加分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或者直辖市律师协会组织实施的执业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应当抄送设立分所的律师事务所及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或者直辖市律师协会。

第二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可以根据本规则制定实施细则,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规则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管理,规范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等法律、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是指律师协会在律师事务所对本所律师上一年度执业活动进行考核的基础上,对律师的执业表现作出评价,并将考核结果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记入律师执业档案。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应当教育、引导和监督律师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诚信、尽责执业,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三条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应当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各市律师协会负责本区域的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区直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由广西律师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广西律师协会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应当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负责组织对本所律师上一年度执业活动进行考核评议,出具考核意见。

各市律师协会应当建立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评定机制,负责确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

第六条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对律师执业管理与奖惩的基本依 1

据。

第二章 考核对象和考核内容

第七条 所有身为广西律师协会会员的执业律师,均应当按照本办法参加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但参加考核的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评定考核等次:

(一)获准执业不满3个月的;

(二)上一年度参加脱产学习、培训的;

(三)上一年度暂停执业超过6个月的。

第八条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主要考核下列内容:

(二)律师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情况;

(三)律师遵守律师事务所章程、协议及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

(五)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

(六)律师完成继续教育培训规定课时的情况;

(七)律师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

(八)自治区律师协会根据需要要求考核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考核等次和评定标准

第九条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考核等次是律师协会对律师上一年度执业表现的总体评价。

第十条 律师执业活动符合下列标准的,考核等次为“称职”。 2

(四)能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五)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规定课时。

第十一条 律师执业活动符合下列标准的,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

(一)因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或者行业规范受到行业处分,已按要求改正的;

(三)不按规定履行会员义务,但已按要求改正的;

(四)不遵守律师事务所的章程、协议及制度,不服从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的;

(五)因执业不尽责、不诚信、不规范等行为受到律师事务所重点指导、监督或者受到当事人投诉,经调查投诉属实的。

第十二条 律师执业活动符合下列标准的,考核等次为“不称职”。

(一)因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或者行业规范受到行业处分,不按要求改正的;

(二)因执业违法行为受到停止执业行政处罚的;

(三)参加执业年度考核有弄虚作假行为或拒不参加执业年度考核的;

(四)严重违反律师事务所章程、协议及制度,给所在的律师事务所造成重大损失的;

(五)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反会员义务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的。

第十三条 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执业年度考核:

(一)因违法受到停止执业行政处罚,处罚期未满的;

(二)所在律师事务所因违法被处以停业整顿,处罚期未满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尚未判决的;

(四)在年度考核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五)未完成继续教育培训规定课时的。

暂缓年度考核的原因消失后,再由律师协会审查确定考核结果。

第四章 考核程序

第十四条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在每年的一季度集中办理,并与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同步进行。

第十五条 律师参加执业年度考核,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向律师事务所提交本人上一年度执业情况总结,并填报、提交下列材料:

(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证明材料;

(三)获得行政或行业表彰奖励、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证明材料;

(五)自治区律师协会根据需要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一年度因变更执业机构新转入的律师,应当同时提交变更前所在律师事务所对其执业表现的鉴定意见以及会员变更登记表。

兼职律师另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允许其兼职从事律师执业、同意参加年度考核的书面意见。

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参加执业年度考核,提交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其在本单位专职从事法律工作以及本单位同意其继续担任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证明。

第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组织召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会议,听取律师个人述职,组织进行民-主评议。根据考核评议情况,由律师事务所依据本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对律师上一年度的执业表现出具考核意见。

规模较大的律师事务所可以成立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

律师事务所的考核意见应当送交律师本人阅签意见。

第十七条 律师事务所应于每年的1月31日前完成本所律师上一年度的考核工作,并将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材料报县(市、区)司法局签署意见后再报所属的市律师协会审查。

第十八条 各市律师协会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对律师事务所提交的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材料和考核意见进行审查,确定律师执业的年度考核结果。

律师协会在审查中发现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意见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受到相关投诉、举报的,可以进行调查核实,或者责成律师事务所对该律师重新进行考核。

第十九条 律师协会在对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后,应当将考核结果在本地律师协会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被考核律师对律师协会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出具考核结果的律师协会提出复核申请。律师协会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及所在律师事务所。

第二十条 各市律师协会应当在每年的2月28日前完成对本市律师年度考核工作,确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连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材料报市司法局备案;由各市司法局通过备案审查后,在律师执业证书上加盖“律师年度考核备案”专用章。

每年的3月31日前报广西律师协会备案。

第二十二条 律师不按规定参加执业年度考核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如实报告所属的市律师协会,由律师协会责令其限期参加执业年度考核;逾期仍不参加考核的,由律师协会直接出具“不称职”的考核结果。

第二十三条 律师经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的,该律师所属的市律师协会应根据其存在的问题,书面责令其改正,并安排其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培训教育。

律师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不称职的,由律师协会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公开谴责的行业处分;情节严重的,建议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也可以建议律师事务所与其解除聘用关系或者经合伙人会议通过将其除名。

第二十四条 各市律师协会在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中发现律师有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或者行业规范行为的,应当依照规定给予相应的行业惩戒;发现律师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移交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包含律师事务所分所及律师。

第二十六条 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法律援助律师的执业年度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广西律师协会理事会授权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管理,规范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积极推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强化律师自律管理的自觉性,确保律师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是指律师事务所组织的对律师在考核年度内执业活动情况的定期考核。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业务绩效与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相结合,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本所设立年度考核委员会(或小组),负责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应当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指导、监督。

第四条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对象为在本所执业的全体律师。在本所执业的律师应当参加执业年度考核。

第五条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本所每年 月 日前完成本所律师的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报当地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律师协会备案。

第六条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包括以下内容:

1、参加政治学习及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律师协会章程情况;

2、遵守律师行为规范和准则以及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

3、执业素质和执业能力情况;

1

4、业务开展情况;

5、参加公益活动及履行法定义务情况;

6、参加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情况;

7、其他应当考核的内容。

第七条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第八条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优良的标准为:

1、符合合格的各项条件;

2、政治素质高。忠于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3、业务能力强。熟练掌握执业所应具备的法律知识和服务技能,办理过重大、疑难案件或重大-法律事务,具备独立办理较复杂法律事务的能力,在某一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重视业务理论研究,专业水平较高。

4、执业形象好。热爱律师事业,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无违法违规执业记录和受当事人投诉(经查投诉不实的除外),自觉服从、接受司法行政部门及律协的管理、监督和指导,积极参加行业相关活动。

5、热心公益事业。有奉献精神,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积极参加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等部门组织的各种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积极参政议政,在律师行业和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

第九条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合格的标准为:

1、拥护宪法,按照规定参加政治业务学习,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律师协会章程;

2、遵守律师行为规范和准则以及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

3、具备与履行律师职责相适应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4、法律服务质量符合行业公认标准;

5、参加本所组织的各种活动和公益活动,依法履行法律援助等 2

义务;

6、按规定参加律师协会组织或认可的业务培训;

7、未发生被投诉及查处应当承担过错责任的情形;

8、遵守本所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本所管理。

第十条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标准为:

1、考核年度内受到停止执业行政处罚的;

2、业务素质和执业能力不能适应履行律师职责基本要求的;

3、未按规定参加律师协会组织或认可的业务培训的;

4、不履行法律援助等法定义务的;

6、严重违反本所规章制度的;

7、受到律师行业公开谴责以上惩戒的;

8、有其他违反律师管理规定或严重影响律师行业声誉和本所声誉行为的;

9、不服从本所管理的;

10、有不符合律师应有品行其他情形的。

第十一条 律师应当按照本制度第六条的规定,就本人在考核年度的执业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向本所提交书面报告并填写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

本所在考核时可采用民-意测评、走访当事人和相关执法机关等方式,了解律师的执业情况。

考核的结果应向全体律师公示。

第十一条 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有权暂缓执业年度考核,停止其执业活动并收缴其律师执业证书:

1、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处罚、处分未执行完毕或期限未届满的;

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因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的;

3、因过失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无法参加考核的;

4、在考核过程中被发现有涉嫌违法违纪行为,应当调查处理的;

5、正在接受投诉查处的;

6、其他应当暂缓执业年度考核的情形。

暂缓考核情形消失后,律师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进行执业年度考核。

第十二条 本所根据律师在考核年度的实际执业情况,按本制度规定对其进行考核,出具书面考核意见,初步确定考核等次,并连同以下材料报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律师协会:

1、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

2、律师执业证书原件;

3、律师学历、学位、职称等有变动的,应提交新的相关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

4、律师协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 本所对于执业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律师应当责成其限期改正,也可以与其解除聘用关系或者经合伙人会议(或律师会议)通过将其除名。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律师在被告知考核结果之日起,六个月后可以申请重新考核。

第十四条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对律师执业管理与奖惩的基本依据。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记入律师档案。

第十五条 本制度经合伙人会议(或律师会议)通过后施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合伙人会议(或律师会议)负责解释。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结合律师行业自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是指在律师事务所对本所律师上一年度执业活动进行考核的基础上,对律师的执业表现做出评价,记入律师执业档案。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应当教育、引导和监督律师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诚信、尽责执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三条 对律师执业活动进行年度考核,应当坚持依法、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本所执业律师,均应当按照本办法参加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但参加考核的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评定考核等次:

(一)获准执业不满三个月的;

(二)上一年度参加脱产学习、培训的;

(三)上一年度因病暂停执业的。

第五条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主要考核下列内容:

(二)律师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情况;

(四)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

(五)律师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

第六条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考核等次是对律师上一年度执业表现的总体评价。

第七条 律师执业活动符合下列标准的,考核等次为“称职”:

(一)能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较好地履行法定职责;

(三)能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四)能够遵守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

第八条 律师执业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

(二)因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或者行业规范受到行业惩戒,但已按要求改正的;

(三)因执业违法行为受到停止执业以下行政处罚的。

第九条 律师执业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为“不称职”:

(一)因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或者行业规范受到行业惩戒,未按要求改正的;

(二)因执业违法行为受到停止执业行政处罚的;

(三)参加执业年度考核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拒不参加执业年度考核的;

(四)有其他违法违规、违反会员义务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第十条 律师参加执业年度考核,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向律师事务所提交本人上一年度执业情况总结,并填报、提交下列材料:

(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获得行政或者行业表彰奖励、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证明材料;

(三)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召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会议,听取律师个人总结,组织进行民-主评议。根据考核评议情况,对律师上一年度的执业表现出具考核意见。

律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出具考核结果的考核小组申请复核。出具考核结果的考核小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 律师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查处的,待有查处结果再予确定。

第十三条 律师不按规定参加执业年度考核的,由考核小组直接出具“不称职”的考核结果。

第十四条律师经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的,应当根据其存在的问题,书面责令其改正,并安排其参加本所组织的培训教育。律师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不称职”的,由本所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建议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也可以与其解除聘用关系或者经合伙人会议通过将其除名。

山东明廉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律师执业年度总结

作为一名专职律师,本人在过去的20xx年里认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依法、诚信、尽职、尽责执业,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认真完成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各项任务,无任何被投诉记录。

本人在执业过程中,认真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和言论。积极主动的服从律师监管部门和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在诉讼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庭纪律,尊重法官,按时出庭、提交法律文件,积极配合法官的审理工作。在办案过程中从未做过以不正当手段妨害司法公正的行为;不伪造证据或诱导、威胁委托人、证人提供虚假证据,不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违反规定传递信件,钱物或与案情有关的信息;与同行之间,积极团结、互相协助,不做诋毁同行声誉的事情;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行贿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所要财务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没有受到任何行政机关、监管部门的任何一项行政惩罚或行业处罚。

本人严格遵守律师协会章程,认真执行律师协会决议;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行业规范和准则;积极参加律师行业业务培训;积极认真参加律师网络培训。

虚心认真地接受律师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积极承担律师协会委托的工作,履行律师协会规定的法律援助义务自觉地维护律师职业荣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按规定交纳了会费。

本人在过去的一年里,积极开拓案源,共承办十余件诉讼及非诉讼案件,依法、诚信、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对委托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能够如实告知委托人,从不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不恰当的或虚假的承诺。对委托人支付的费用能够做到合理开支。对委托人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够严格保密,不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努力为委托当事人处理好每一个案件,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本人在过去一年里积极履行了法律援助义务,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多起,同时积极参加法律体检、法制宣传、积极捐款、提供法律帮助等公益活动,在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方面表现突出。本人积极地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和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并为多位想提起离婚之诉当事人做好调解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效果。积极的调解工作,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团结。

在过去的一年里,积极参加律协及司法局组织的各项评选及其他一系列相关活动,通过学习其他广大优秀律师同行的先进工作事迹,不断增强自己的努力奋斗、积极进取的信心,为以后的工作和学习增添了动力。在接下来的一年,我还将继续努力,积极参加评选及其他一系列相关活动,使自己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水平不断得到提高。在整个20xx年中,本人没有受到过行政机关以及行业管理及部门的任何行政和行业处罚,在新的一年里,我将一如既往地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各种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尽努力为当事人服好务。

本人在努力工作外,不断学习时事政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为进一步提高自身的业务本领,精心收集了当年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组织律师认真进行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通过自学或参加网络培训学习了《x法》、《x法》、《x法》《x法》、《x法》等新老各项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知识。作为一名律师,只有不断地学习,不断地丰富自己的视野,政治过硬,知识过硬,作风严谨,才能担当起时代的重任,才能不辜负当事人的'期望,才能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做出应尽的贡献。

七、遵守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

参加新x所组织的党建、学习培训本人认真遵守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积极参加事务所组织的一系列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和增强了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坚定了律师职业信念。通过新台州所的党建工作,对党的历史、党的政策、党员律师先进事迹的学习,深刻领会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和精神。

过去的工作有成绩,也有不足,需要不断提高和改善的地方还有很多。但是,为社会服务、让当事人满意是本律师的不断的追求。今后的工作中,要积极查找自己在执业理念、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在办案过程中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再接再厉,锐意进取,依照《x》和律师职业道德赋予的职责,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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