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方案>2023年企业疫情防控上班预案(通用8篇)

2023年企业疫情防控上班预案(通用8篇)

时间:2023-09-26 01:17:53 作者:纸韵 2023年企业疫情防控上班预案(通用8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企业疫情防控上班预案篇一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我县可能出现的新冠病毒核酸阳性食品事件流行,指导疫情应急处置和预防准备工作,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全覆盖、无遗漏”闭环管理,阻断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最大程度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指南,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根据《冷链食品物防工作应急处置指南》,结合武义实际,提出相应的防控策略和应急处置措施,进一步明确工作要点,实施精准防控,最大程度防止新冠病毒通过冷链食品及其外包装等物品由物到人传播、扩散和蔓延,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加强监测,评估预警。密切关注各地冷链食品核酸检测信息发布情况,跟踪冷链食品物流动向,判断是否流入我县,在县疫情防控办统一领导下,市场监管、卫健、交通、公安、经商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

(二)准备到位,有备无患。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相关的技术要求,在人、财、物、机制规范等方面开展冷链食品疫情应急准备工作。

(三)及时响应,精准处置。针对不同来源,设置不同风险等级、采取高中低风险差异化处置,及时启动和动态调整响应级别,做到精准、果断处置。根据冷链食品核酸检测结果,研判风险,在县疫情防控办统一指挥下启动流行病学调查和人员管控应急预案。

(四)加强宣教,联防联动。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有关企业、社会公众的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积极组织、动员企业参与配合冷链食品疫情应急准备和处置等工作。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本县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在县疫情防控办统一领导下,实行统一指挥、联防联控,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工作应急指挥体系,强化监测预警、信息沟通、应急准备、响应处置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及时启动应急处置工作措施。根据《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武义县冷链食品物防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的通知》(武政办〔20xx〕84号)和《武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健全完善县指挥部工作体系的通知》(武疫情防指【20xx】3号),调整后的专班组成人员名单和专班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组成人员名单

总协调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络员:

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

(一)县市场监管局

为冷链食品物防专班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全县冷链食品物防工作;指导督促“浙冷链”系统应用;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管理有关规定的经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二)县经济商务局

负责涉及职责范围内食品冷链物流企业、冷库、大型超市的行业管理,督促指导有关经营者使用“物防”信息系统登记上传信息,提供有关基础数据,协助开展新冠病毒抽样检测和新冠病毒核酸阳性食品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县卫生健康局

负责消杀、核酸检测、应急预案等规范标准制定、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对核酸检测结果及时汇总分析,提出针对性措施。

(四)县公安局

负责打击冷链食品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五)县财政局

负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相关的资金保障。

(六)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查验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车辆随附的海关通关单证和消毒记录,督促承运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并实施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七)县大数据发展中心

负责相关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系统数据采集和应用提供支持。

(八)金华海关武义现场办

打通与“浙冷链”系统的信息对接渠道,做好进口食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管理。

接到本地疾控中心阳性报告、市物防专班通报或县疫情防控办指令,县物防专班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进入应急响应状态,进行风险研判,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一)先期处置

接到县疾控中心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报告后,立即分别报告至县疫情防控办、市物防专班,由卫健部门将初筛阳性标本送市疾控中心复核。在复核结果确认前,县物防专班快速部署开展溯源倒查。通过“浙冷链”系统检索及现场核查的方式,对同批次涉事产品的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予以核实确认。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不在本辖区的,县物防专班应立即向上级物防专班报告。

(二)科学确认检测结果

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复核确认后,县物防专班应立即将溯源倒查情况以及涉事产品的入境信息材料报市物防专班。同时,应立即组织力量开展检测、检查工作。

(三)核实货物信息

开展确认检测工作时,重点针对包装完整、所采样部位可排除在国内受到新冠病毒污染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应佩戴执法记录仪,记录确认产品包装完整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与包装标示信息相符的全过程。核实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进货查验记录时,应确保货物来源信息与“浙冷链”系统记录的数据一致。若货物来源信息与“浙冷链”系统记录的数据不一致的,县市场监管局应立即开展调查,其他部门按规定各负其责,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四)确保采样规范

卫健部门开展确认检测工作时,应完整记录开箱、采样、送样等过程,并确保不会造成交叉污染。相关操作应保留可经后续调阅的档案材料,包括视频、照片、原始记录等。整个过程要确保真实、完整、规范。

(五)确保结果准确

采集的样本送市疾控中心进行检测,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指南进行操作,确保结果准确、可靠。

(一)应急处置单位应尽快调查清楚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县物防专班,并按专班下达的指令做好事件处置工作。

(二)情况报告应包括事件起因、涉及品种、范围、对同批次涉事产品的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及相关产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及进货凭证、就地封存情况等初步调查核实基本情况,以及简要案情、采取措施等处置情况。

(一)对于确认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县物防专班应将采样和检测情况连同确认产品包装完整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与包装标示信息相符的视频记录等材料一并报上级物防专班确认。

(二)省内发现阳性冷链食品,严格落实“五步走”流程:一是当地检测新冠病毒初筛阳性,第一时间由县、市物防专班逐级报告省级物防专班,线上线下同步开展产品流向追溯并及时控制;二是市、省疾控中心复核确认结果后,由省卫健委第一时间向省物防专班书面通报;三是省物防专班向省疫情防控办报送涉事产品核查处置相关信息;四是由省疫情防控办统一发布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及后续处置信息;五是由省疫情防控办向省外通报,待省疫情防控办发布后,县疫情防控办再发布信息公告。接到外省通报阳性冷链食品流入我县信息反馈,相关信息通报由县疫情防控办统一发布。

企业疫情防控上班预案篇二

公司成立由任组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1.1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协调和协助各部门及地方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2设立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设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疫情防控日常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密切关注项目全体参建人员健康状况,每日收集和报告疫情防控情况,针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请示事件处理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督促、检查和指导各职能部门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防护措施

2.1发病症状

(1)发热:以高热症状为最典型(体温一般高于37℃)。发热的同时常伴有肌肉酸痛和全身乏力,不典型病例为低热或者发热不明显。

(2)咳嗽、气短:是较常见的症状,咳嗽一般以干咳为主,并伴有气短和逐渐加重的呼吸困难,严重者出现呼吸加速,气促,或明显呼吸窘迫。

(3)其他伴随的少见症状:包括头痛、咯血和腹泻。

2.2防护常识

传播途径:

(1)直接传播:病人喷嚏、咳嗽、说话的飞沫、呼出气体近距离接触直接吸入,可以导致感染。

(2)气溶胶传播:飞沫混合在空气中,形成气溶胶,吸入后导致感染。

(3)接触传播:飞沫沉积在物品表面,接触污染手后,再接触口腔、鼻腔、眼睛等粘膜,导致感染。

2.3具体防护措施

2.3.1严把输入关、预防关、应急关。对节后要返回公司的人员,所有人员需提前将个人情况信息报送给部,建立欲返人员信息登记表,逐个排查欲返人员信息,做专档管理。

(1)春节前和近期已返回湖北地区的人员或途经湖北的相关人员,部要通知其暂缓回公司。

(2)近两周内有湖北地区往来史,或与湖北地区人员密切接触的返岗人员,部通知其暂缓回公司,要求上述人员进行不少于14天的居家隔离健康观察,无异常后方可回职场。

(3)接触已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人员的,应立即报告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不少于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无异常后方可返回职场。

(4)对入场的管理人员及员工开展每日健康情况报告制度,建立项目人员健康台账。

2.3.2严格落实公司门禁制度,强化公司门禁管理。严禁任何外来人员进入,对于确有事宜进入公司的人员执行体温检测制度,并对外来人员和车辆信息进行登记,发现体温异常及可疑症状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公司并及时报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确保疫情报告、处置信息沟通顺畅,建立起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

(3)增强责任意识,严格人员排查,控制人员流动。如需人员值守,要严格做好与外界的隔离工作,生活保障物资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

(4)加强现场管理,做好人员监测。公司安排专人做为防疫专员,负责每天进出职场管理人员及员工的温度检测,逐一记录并做好统计。

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马上安排病人到就近的防控医院就医,如发现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时,职场停止使用、实行有效隔离,向公司及物业报告,并同时报告辖区防疫部门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5)落实防护及消毒制度。洗手池配备洗手液,督促人员勤洗手,工作区勤通风,疫情结束前所有人员必须佩戴防护口罩,食堂采取分餐制。每天根据实际情况在食堂、办公区各消毒一至二次,并做好项目消杀防疫记录,责任落实到人。

(6)严把流动关。如无政府及物业方特殊要求,不在职场举行大规模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组织管理人员前往外地出差,切实落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

(7)做好宣教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加强对全体工作人员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知识教育、宣传解释工作,切实做好工作人员的情绪安抚及防控工作,维持好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避免产生恐慌情绪。

三、突发新型冠状病毒应急处置措施

3.1信息报告

(1)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应立即向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2)当发生较大及以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需按规定向总经理报告。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在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由属地政府统一协调指挥的急传染病突发事件,应遵其安排。

(3)报告内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并尽可能提供以下信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范围、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的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

3.2应急处置措施

3.2.1较大及以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

(1)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并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2)对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应及时将其送往医疗急救中心(医疗部门)进行救治。发现人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扩距离接触,并离开患者生活、工作的房间或办公室等场所。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人员进出,等待应急组织其他人员的到来。

(3)对传染病人、病毒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疾病控制中心进行专业消毒。对发生确诊或可疑病人的疫区、空间、交通工具、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呕吐物、排泄物,进行有效消毒;对不宜使用化学消杀药品消毒的物品中,采取其他有效的消杀方法;对价值不大的污染物,采用在指定地点彻底焚烧,深度掩埋(2米以下),防止二次传播。

(4)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隔离进行临床观察。对需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负责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食堂采买要避开毒源,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5)对易感人群应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需要进行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应主动配合有关卫生部门采取医疗措施。

(6)照顾患者时应佩戴口罩防护服等,口罩用后要统一回收处理,与患者接触后应用肥皂等彻底清洗双手。

(7)充分考虑发生传染病疫情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期间可能带来的人手紧缺问题,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保证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8)及时公布本次发生疾病的传播方式,传播规律,有效的预防方法,如何正确对待,使全体员工进一步了解相关疾病的预防知识。以消除员工的恐惧心理,稳定员工情绪,保证正常经营、生活秩序。

(9)禁止非本公司人员乘坐本公司车辆,随时对公司所属车辆进行消毒。根据需要派出专用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10)做好患者亲友的接待、安抚工作。

3.2.2一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

(1)号召全体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生活场所的卫生。

(2)控制人员出入,同时对出入人员进行健康状况检查,发现疑似感染人员立即隔离观察。在公司入口设立体温检查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查。尤其是对外来访问人员检查体温,发放口罩,并进行登记。

(3)消毒灭菌。冠状病毒对热敏感,56℃30分钟、乙醚、75%酒精、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可以有效灭活原病体。对卫生间、办公区、食堂、会议室等进行消毒,定时打开门窗自然通风,改善室内空气质量。公司内禁止露天堆放垃圾,及时清理垃圾,杜绝污染。

(4)尽量做到和同事保持一米远的距离,另外,单设的隔离房间,东西越少越好,戴好口罩,做好通风;在隔离期间,注意多饮水。

(5)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入口处设置洗手点,服务人员使用口罩,公用器具采用消毒柜消毒,员工存放碗筷的柜子定期进行消毒清洗。单独碗筷单独消毒。洗碗池保持清洁卫生。食材方面,不要吃活禽、野味,保护营养均衡。

(6)卫生间使用完毕之后,做消毒和通风。完善卫生间洗手池、洗手液烘干器等设施,加强卫生管理,保持厕所清洁卫生。每天清洁所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柜台、桌面、门把手、洗手间固定装置、厕所、手机、健盘、平板电脑和床旁桌子。另外,清洁可能带血、体液和/或分泌物或排泄物的任何表面。

(7)公司全体人员,每天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前测量人员体温。出现发热人员,体温超过37℃,伴有全身不适症状,及时进行隔离观察,并及时按规定流程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

3.3扩大响应

在当前应急措施难以应对,可能造成感染扩散或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请示公司总经办调整响应级别,向上级主管部门请求支援,同时充分寻求政府或救援机构的支援。

四、物资保障

防疫物资发放由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进行发放,相应物资采购由部负责。

五、通信与信息

通讯联络通过手机、微信方式进行。防疫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均配备有手机,各执勤人员配置了对讲机。

上报各级单位联系方式:

物业方:联系电话:

企业疫情防控上班预案篇三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要求有序复工。提前复工的要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施企业提前复工报备制度的通知》进行报备。

二、企业复工后疫情防控措施

企业复工前要建立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和应急预案,提前购置口罩、测温仪、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并做到:

(一)报健康状况。返工前收集员工近期健康状况、疫情发生地居住史和员工动向。每天了解职工健康状况,尤其是有员工密集工作场所或有集体宿舍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健康检查制度,并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若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或近期有与野生动物或发热咳嗽病人接触史不要带病上班,应主动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果有疫情发生地居住史或旅行史,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应主动告诉医生,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

(二)测体温。在入口处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发现发热症状病人,如是14天内从疫情发生地来深人员,给其戴上口罩,通知120急救车将病人转运到定点收治医院。如属其他地方的人员,劝导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三)戴口罩。提前采购口罩等防护设备,提醒员工前往公众场所、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空旷场地,不需要佩戴口罩。公众日常使用可选择一次性医用或医用外科口罩,其佩戴有以下步骤:

(1)鼻夹侧朝上,深色面朝外;

(2)上下拉开皱褶,使口罩覆盖口、鼻、下颌;

(3)双手指尖沿着鼻梁金属条,由中间至两边,慢慢向内按压,直至紧贴鼻梁;

(4)适当调整口罩,使口罩周边充分贴合面部。

脱口罩时,抓住耳朵上弹力带取下口罩,不要接触口罩外侧。普通人(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日常使用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丢入“其他垃圾”桶;如果是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及其护理人员,应在就诊或接受调查处置时,将使用过的口罩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处置。

(四)设隔离留观室。每个工厂都要设置隔离留观室。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设立疫区返岗人员厂内临时隔离场所。隔离人员必须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戴上口罩立即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五)致电。询问当地集中隔离场所或咨询防控问题,请致电“12345”或“12320”热点电话。急诊就医请致电“120”急救电话。

(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人人动手除“四害”,大搞环境卫生,保持工作生活环境整洁,预防疾病发生。环境及物品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收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消毒方法如下:

(1)物体表面:对台面、门把手、电话机、开关、热水壶把手、洗手盆、坐便器等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擦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擦净。

(2)地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洗净。

(七)健康教育。宣传卫生防病相关知识,教育员工搞好个人卫生,养成勤洗手等良好习惯,特别是班前、班后应洗手,提高员工预防疾病的意识。

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要尽量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应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做到充分通风透气。空调工作场所应调节足够的新风分配量,并每周对新风房、过滤网等进行清洁、消毒2次以上。

参加会议时,建议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过长时,开窗通风1次。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必须进行消毒。茶具用品建议开水浸泡消毒。

食堂进餐时,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消毒1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建议营养配餐,清淡适口。

下班后,洗手后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外出,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后首先洗手消毒。用七部洗手法清洁双手,步骤如下:

(2)洗背侧指缝(外):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双手交换进行;

(3)洗掌侧指缝(夹):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沿指缝相互揉搓;

(5)洗拇指(大):一手握另一手大拇指旋转揉搓,双手交换进行;

(7)洗手腕、手臂(腕):揉搓手腕、手臂,双手交换进行。手机和钥匙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

(八)强化人文关怀。要加强人文关怀,切实维护好企业的良好形象,高度关注被隔离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做到隔离不隔“爱”。

三、企业集中隔离点设置

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立员工隔离区,用于疫情发生地来深复工员工的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以及待排查员工的留验。

(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选点条件。

1.和企业办公区、居住区有一定距离或相对独立,可控制人员进出。

2.观察点内住宿房间必须为独立空调系统、卫生设施,房间数量满足单独隔离。

3.具有良好的通讯设施、上网设备及办公设施。

4.有专职的驻点工作人员,有条件的可配备驻点医务人员。有足够的后勤服务人员、有相关污水及医疗废物处理措施,有足够的消毒设施。

(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主要工作内容。

1.采取各种形式和方法宣传我市防治重点传染病工作的政策、措施以及设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意义,获得员工的配合和支持。

2.建立健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接收人员登记、观察、消毒、学习、转诊、解除观察等各项规章制度,对被隔离观察人员进行防治传染病知识的健康教育。

3.实施医学观察时,应当书面或口头告知医学观察的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病相关知识。

4.购置并储备适应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面积、消毒频度的消毒药物、消毒器械以及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5.详细登记观察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与传染病病例关系、接触时间、接触方式、周围人群有无发病情况、居住地址、身体健康状况、联系方法等具体内容。

6.每天最少早晚2次为被观察对象测量体温,询问检查其身体健康状况,重点检查其有无发烧、咳嗽、胸闷、气促、呼吸困难等自觉症状和体征。

7.每天两次定时为各观察房间开窗换气、消毒,保持观察点基本卫生,督促被观察者参加身体锻练。

8.被隔离观察人员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者,须及时报告所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送市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9.员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后,由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对其所住房间和到过的场所、所接触物品终末消毒。

四、企业一般预防控制措施

(一)利用单位宣传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和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健康宣教。

(二)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空调系统的单位,要定期清洗空调。每天开启门窗,通风换气。开空调时,可同时开排气扇。定期用消毒水为办公室设备、门把手和电梯按钮进行消毒。

(三)开展手部卫生教育,各类场所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倡导员工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

(四)减少不必要的各种大型集会和大型会议等活动。

(五)推广健康的生活方式,有条件的单位安排做工间操。尽量不加班。

(六)建立员工的病假记录制度。有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劝其不上班,并尽早到医疗机构就诊。

(七)员工出现发热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时,疑似患者应立即戴上口罩就医。及时联系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请求指导处理,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接受14天医学观察。根据有关部门建议,实行轮休制度、休假等减少人员密集的措施。停止使用中央空调,并清洗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启动晨检制度和健康申报制度。

五、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

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消毒方法如下:

(一)表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擦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擦净。

(二)地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擦净。

六、常见消毒剂及配制使用

(一)有效氯浓度500mg/l的含氯消毒剂配制方法:

1.84消毒液(有效氯含量5%):按消毒液:水为1:100比例稀释;

3.含氯泡腾片(有效氯含量480mg/片-580mg/片):1片溶于1升水。

(二)75%乙醇消毒液:直接使用。

(三)其他消毒剂按产品标签标识以杀灭肠道致病菌的浓度进行配制和使用。

企业疫情防控上班预案篇四

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 、早隔离、早治疗,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 ,结合我镇实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__镇行政区域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医疗卫生机构应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疫情的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把突发疫情应急工作与公共卫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为应对突发疫情提供保障。

2.依法规范,措施 果断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完善突发疫情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疫情和可能发生的疫情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3.统一领导,联防联控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政府应对突发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联防联控,规范部署,积极处置,步调协调,行动有效,切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

4.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充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5.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不断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健全全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设备及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风险评估,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状况及时分析、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6.加强宣传,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 ,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三、领导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有:防控指挥办公室、疫情报告组、疫情处置组、宣传组及后勤保障组。

1.防控指挥办公室

负责应急工作的协调、指挥和报告工作;收集 汇总各防控处置组的调查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报告,包括镇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动态、趋势、防控措施、防控效果评估、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建议等;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的业务指导、防控知识及医疗业务知识培训等工作;统筹安排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密切接触都标本的采集,环境和物品 的卫生学处理,实验室检测及包装运输送样工作。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

2.疫情报告组

负责掌管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防控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县卫健局等上级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动态。

3.疫情处置组

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或疫区进行随时和终末消毒处理,对医疗机构消毒技术检查及培训各村卫生室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危害评估等工作;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品目;对不配合接受隔离治疗的患者,必要时由我镇派出所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

4.维稳宣传组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及防控技术支持;协助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镇卫生院开展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的追踪、排查及宣教工作,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

5.后勤保障组

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控制所需设施、设备、药品、检验试剂、现场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保障运输车辆的正常运行,以满足疫情处置需要;根据各工作组提出的资金需求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联防联控,做好相关舆情引导,提高公众预防意识和预防能力。各村民委、镇直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疫情防控,细分任务、排好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将防控工作一项一项抓好落实。严格值班值守及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提高政治 站位。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各村民委、镇直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全面做实做细各项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层层压实责任,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确保出现疫情及时响应处置。

(三)狠抓业务培训。镇卫生院要加强对医护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医护人员对病例的识别能力和救治水平,并加强有关物资储备,严格做好医院院感以及个人防护,保障医疗安全。

(四)加强舆论引导。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对造谣传谣、引发社会恐慌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五、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企业疫情防控上班预案篇五

为切实加强对疫情的防控工作,及时掌握疫情防控进度,有效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公司成立以xxx为组长,xxx为副组长,xxx、xxx、xxx为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组织和领导工作。总经理xxx为公司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负责xxx公司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管理。副组长xxx兼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联络员,负责疫情信息的上报、传达和疫情防控的联络、组织、协调工作。其他成员负责协助组长和副组长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措施的执行到位。

1、提前采购口罩、手套、帽子、护目镜、防护服、体温计(体温枪)、消毒剂、75酒精、喷雾器等疫情应对物资,并保证与员工规模相匹配。

2、核实每名职工假期间流动信息情况,认真填写员工行程登记表,公司将不安排近期有湖北及温州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的员工复岗或留住集体宿舍,应严格执行居家医学观察或集中医学观察至抵通后14天,执行情况将及时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对仍在湖北、浙江温州等疫情高发地区未返回员工,公司将通知其暂不得返回南通,具体返回时间须在等到上级明确。

3、我公司每名员工必须签订员工疫情防控承诺书,必须对自己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行为负责。

1、建立企业防控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做好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日报工作制度。

2、全体员工必须佩戴口罩,并坚持每日对全体人员的进厂体温测量、记录,对全体职工进行体温、呼吸道感染症状的监测,一旦发现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时,立即停岗,到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或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对患病员工接触的用品和场所进行消毒。全体员工暂时一律不得外出,等待检查结果和通知。

3、加强外来车辆和人员的监管,坚持每日进出车辆、人员往来登记,所有外来人员、访客进入企业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门卫负责记录体温,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禁止入厂,外来人员还须自行佩戴口罩。

4、复工后我公司暂停集中召开员工大会、集中培训等人员集聚性活动,各类会议,培训及对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治宣传工作均在公司微信群内采用线上模式进行发布,按生产线采用分时就餐制度(条件允许考虑采用订餐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大型聚集性室内活动和人员聚集行为。

5、公司将注意加强通风和消毒工作。车间、办公室等场所要坚持多开窗通风。每日上班前、下班后要加强消毒防疫工作。

6、增加对全体员工的教育宣传工作,督促员工正确佩戴好防护口罩,勤加洗手,严禁窜岗,严禁闲聊,尽量保持安全距离。同时做好废弃防护用品的处理工作。

7、公司信息联络员要坚持每日向东港村社区报告我公司防疫情况。及时传达上级文件要求并组织执行,确保信息准确畅通。

企业疫情防控上班预案篇六

(一)目的。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进一步规范和做好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坚决阻断新冠病毒由物及人的传播,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河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加强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工作的紧急通知》(冀防领办(20xx)213号)、《河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的通知》(冀防领办(20xx)233号)等。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冷链食品(含包装物及环境,下同)生产、装卸、运输、贮存、销售和餐饮各环节检测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后的应对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工协作,快速处置,精准管控”的原则进行。

(一)县市场供应与监管组。在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分兵把守、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二)各部门分工

1.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应急处置。加强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监管,督促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依法查处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发现被新冠病毒污染的食品后,监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停售、封存相关货物,对已售出的货物追根溯源,及时通报相关部门,确保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2.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冷链物流运输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督促冷链物流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单证查验、信息登记、从业人员防护、运输装备消毒、操作规程等疫情防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3.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及处置,定期组织开展从业人员的核酸检测工作,为处置人员防护、物品、环境和车辆清洁消毒等提供技术指导。

4.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含冷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督促和指导畜禽定点屠宰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防控措施,提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在当地政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避免疫情的传播和扩散,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5.商务部门。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督促农贸市场、海鲜市场、超市、餐饮业等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发现冷链食品、人员、环境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货物封存、环境消杀、人员控制等应急处置工作。

冷链食品检测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强化各部门信息共享,加强协调联动,及时、科学、有效开展应对处置工作。按照预案要求立即停止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和装卸运输,全力开展流向排查,分类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检测呈阳性的环境,立即全面管控和彻底消杀。对可能接触阳性物品和环境的人员,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筛查。对检测呈阳性的人员,及时进行隔离诊治、流调追踪,防止疫情传播和扩散。

(一)报告。在冷链食品中检测到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样品后,2小时内书面报告本级和上一级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并通报本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

(二)流行病学调查及处置。县(区)级疾控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于24小时内完成初次流行病学调查,扩大事发场所内食品、环境核酸检测范围,对可能接触检测呈阳性物品的人员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筛查,对检测呈阳性人员要及时隔离,并立即开展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防止由物及人的疫情传播和扩散。发现病例或密切接触者进入其他省份的,应当及时联系相关省份协查并采取管控措施。对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排查,及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集中医学观察,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要按照规定报告。各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将检出的阳性样品及时送省疾控中心进行复核,再由省疾控中心将样品送至中国疾控中心开展病毒分离培养、基因测序等分析工作。

(三)食品无害化处理。新冠病毒核酸阳性食品和外包装用有效氯1000~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浸泡消毒30分钟后,装入双层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物品在未处理前,应当保持冰箱、冰柜、冷库等冷冻冷藏设备正常运行,以防止物品腐败变质及可能的污染物扩散。

冷藏食品消毒处理前,需协调消防部门对冷库、冰箱、冰柜的电路电源进行安全检测,确保不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由专业运输车辆运送到指定地点,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可用压力蒸汽灭菌或焚烧。

对污染食品的同批次食品,应当在分析明确食品污染来源后,根据污染来源不同进行处理:

1.如为本地污染,其他地区同批次食品无需处理。

2.如为食品源头污染,则同批次食品均需按照污染食品处理。

3.如无法确定污染来源,应当及时向当地联防联控机制报告污染食品批次及相关信息,并通报外地相关部门,由被通报地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研判后采取相应措施。可参考以下处理措施:

(1)加大对其他地区同批次食品的抽检,按抽检结果进行处理;

(2)同批次食品均按照污染食品处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同批次食品加热处理后限定使用,如在严格防护和规范操作的前提下做成熟食在规定场所使用等。

(四)环境消毒。食品清理后,应当及时对原存放环境进行消毒。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先完全清除污染物后再消毒;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可用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酒消毒。冰箱、冷库等低温设备设施,消毒前应当断电恢复至室温,再用有效氯1000~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或擦拭。

(五)人员防护。处置人员在转运食品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

处理过程中应当加强手卫生,可选用速干手消毒剂或其他有效的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手部有明显污染物时,应当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然后再进行手消毒;无明显污染物时,可直接用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六)运输车辆消毒。清理转运后,用有效氯1000~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对货车等运输工具进行喷洒消毒,达到消毒作用时间,用清水冲洗干净。

(七)注意事项。转运过程中,应避免碰触其他物品;转运后,应及时对周围环境进行清洁消毒。

选择合法有效的消毒剂,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使用。消毒剂具有一定的腐蚀性,达到消毒时间后,应当用清水擦拭或冲洗。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领导,将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作为常态化疫情防控的一项重要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要配强人员队伍,配齐实验室设备,配足保障经费,确保冷链食品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协调联动。强化协调联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通报检测情况、会商研判、解决问题,真正拧成一股绳,不断增强防控工作的前瞻性、精准性和有效性,确保在关键情况下能够共同出击,合力攻坚。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是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和要求,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两个技术指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措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五)强化督导问效。加强对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督导,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有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谎报、知情不报,或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本级或上级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专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企业疫情防控上班预案篇七

为进一步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依法、高效、规范处置核酸检测呈阳性物品,最大限度阻断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的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徽州区范围内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后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应急情景时,立即按照本预案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确认新冠病毒污染的进口冷链食品及外包装,落实传染源管控、切断传播途径、易感人群保护等防控措施。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适时更新。

本预案在徽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由区疫指办冷链食品(物防)监管组牵头协调,各股室按职责分工,迅速组织开展冷链食品溯源调查及“阳性物品”或疑似“阳性物品”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监管所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区疾控中心一旦发现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及外包装,我局立即启动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并将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的生产经营者、食品名称、进口来源国、批号、数量、运输车辆等情况报告给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初筛阳性的'处置

1.阳性复核。对进口冷链食品及外包装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积极配合区疾控中心进行复核。

2.先行处置。属地监管所要立即对可疑冷链食品开展以下先行处置工作:

(1)溯源调查。立即开展可疑冷链食品的溯源调查,通过“安徽省冷链食品追溯系统”检索及现场核查方式,对同批次涉疫产品的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进行核查。配合公安、交通运输、疾控部门开展交通运输、流行病学调查,分析传播链和危险因素,全面排查阳性食品接触者。

(2)食品及场所管控。根据溯源调查情况,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尚有涉及产品库存的,应立即采取就地封存措施,立即停止与检出核酸阳性食品直接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立即关闭检出核酸阳性产品所在场所(区域),同时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可扩大关闭范围,并做好预防性消杀工作。现场处置过程中,如不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可能导致新冠病毒传播的,可采取封存食品以及相关物品或者暂停销售的临时控制措施。

(3)接触人员防控。配合疾控、公安等部门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现场处置,对直接接触阳性食品及相关外环境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应急核酸检测,管控相关接触人员,防止疫情播散,必要时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应急响应结束。根据复核检测的阴性结果、专家组论证结果和疾控部门认为不需要作疫情防控处置的,终止应急响应。

(二)复核阳性的处置

1.食品管控和溯源。疾控部门复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在先行处置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溯源调查范围,视情况就地封存同场所、同冷库、同批次产品。检出阳性样品的生产经营者应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会同公安、疾控、商务等部门依据防控工作需要,结合场所、产品情况进行分析,划定重点场所和最小防控单元,必要时应封闭可能造成疫情扩散的场所。最小防控单元一般为出现涉及产品场所,如出现多个生产经营存放同一类型产品的场所阳性,防控单元可以考虑适当扩大,具体范围根据现场调查结果确定。

2.食品无害化处理。做好被确认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3.环境及车辆消毒。食品清理后,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及时对涉疫场所的外环境、交通工具进行消毒。

4.应急响应终止。根据疾控部门的风险评估情况和区疫指办应急响应终止意见。做好冷链食品疫情应对的总结和自评工作,对现场处理、溯源倒查、全面消杀等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

企业疫情防控上班预案篇八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我镇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四川省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四川省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最大限度阻断冷链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的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仓储运输、餐饮服务等环节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或外地通报核酸检测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流入我镇等情况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应急情景时,立即按照本预案启动应急处置程序,落实传染源管控、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等防控措施。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适时更新。

本预案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由镇级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有序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根据冷链食品疫情发现的不同情形,分双流镇内发现、双流镇外通报两类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一)突发情况一:

本地冷链物流环节核酸检测发现阳性产品。

1.启动响应。相关检测机构在我双流镇辖区内对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检测出阳性产品后,立即将情况报告区应急指挥部和区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由区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响应,并将处置情况逐级报送上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响应措施

(1)卫生院对密切接触阳性产品的人员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各单位按照区应急指挥部要求,开展产品布控、人员管控、溯源排查等。

(3)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协调督促涉及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运输车辆所在企业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启动应急预案,做好配合工作。

(4)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督促指导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生产经营场所内外交通管制和人员管控,避免无关人员出入。

(5)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对涉及冷链食品开展溯源排查,检查核实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质,通过“川冷链”系统检索或现场检查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检验报告等情况,查询涉疫食品进销以及入境报关等情况,掌握同批次涉疫食品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对涉疫食品进行下架、封存处理。同时,将溯源情况报告上级市场监管部门。

(6)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协同开展涉及运输车辆、人员等调查工作,查明轨迹路线。

(7)卫生院配合相关检测机构对生产经营场所内其他食品、从业人员、经营环境、运输车辆采集样本进行核酸检测。如未发生病毒“物传人”感染情形,卫生院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督促涉及的生产经营者对外环境、交通工具、融冰与污水进行终末消毒,组织专业力量对同批次食品及贮存冻库进行彻底消毒,做好所涉食品无害化处理。如已发生病毒“物传人”感染情形,卫生院按照规定程序,迅速组织开展涉及人员排查、流调等综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8)各有关部门(单位)在开展现场处理、溯源倒查、接触者隔离观察、医疗救治等过程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移交查处,严厉打击。

(二)突发情况二:

根据外地通报信息,本地流入部分批次阳性冷链食品。

1.启动响应。双流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收到外地涉疫食品流入本地的信息通报后,立即将情况报告区应急指挥部和区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由区应急指挥部组织疾控、物流、食品安全专家研判决定启动应急响应,部署安排相关部门(单位)前往涉及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开展产品布控、人员管控、溯源排查等工作。

2.响应措施

(1)卫生院会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配合上级部门按照程序组织检测机构对涉及食品、从业人员、环境采集样品开展核酸检测。

(2)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依据“川冷链”系统检索或现场检查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检验报告等情况,了解涉疫食品进销以及入境报关等情况,掌握同批次涉疫食品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对涉及冷链食品去向溯源排查,将涉疫食品名称、批号、数量、销售日期、销售者及联系方式等通报上下游相关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实施封存、下架、召回处理,并视核酸检测结果进行下一步处理。

(3)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协同开展涉及运输车辆、人员等调查工作,查明轨迹路线。

(4)根据核酸检测报告结果,开展后续处理工作。如检测报告呈阴性,终止应急响应;如检测报告呈阳性,按照突发情况一的相关规定开展应急处置。

疫点或疫情处置区内上述措施均已落实,阳性物品完成处置,病例已隔离治疗,污染场所经终末消毒,14天内无新增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根据上级应急指挥部指示,终止应急响应。

镇级各单位及时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冷链食品应急处置进展和相关材料。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应及时向区物防专班和区应急指挥部报告冷链食品应急处置进展和相关材料。各部门要遵守工作纪律,在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视情向社会发布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情况,加强舆情正面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健康素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