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作报告>农村妇女工作调研报告范文(17篇)

农村妇女工作调研报告范文(17篇)

时间:2023-12-23 00:33:47 作者:碧墨

调研报告是一种具有系统性和科学性的研究成果,它可以为决策提供参考和借鉴。小编特意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调研报告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启发和借鉴。

维护农村妇女权益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侵犯儿童权益的行为常有发生,尤其是利用法律、管理上的“空白地带”而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增多,以**区妇联为例,2016年度共收到儿童维权来电来访案件31件,占全年维权总量的25%,这些儿童维权案件中有13件涉及家庭暴力行为,8件涉及离婚案件中父或母探视权受阻,6件涉及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无法兑现,3件涉及女童无法享受村民福利待遇,另有1件涉及校园暴力。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家庭暴力、性别歧视、校园暴力是侵害儿童权益的主要方式,父母离婚案中涉及的儿童的亲权、财产权保护也不容忽视。

一、几种侵害儿童权益行为发生的原因及表现。

(一)家庭暴力发生原因及表现。大部分发生家庭暴力的家庭都缺乏对儿童个体主体认识,认为孩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打骂孩子外人无权指摘,缺乏法律认识。错误的教育理念,“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意识,促使部分家长对违背意愿的儿童动辄实施“家法”,造成家暴。范文内容地图另外,不良的家庭环境,如酗酒、、吸毒的家庭,儿童也经常无故遭受家暴侵害。

(二)性别歧视发生的原因及表现。随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实施和九年义务教育的推行,对女童的性别歧视现象已有了很大改观,但随着我区城镇化进程加快,性别歧视行为又以新的形式浮出水面即部分女童无法享受男童一样的村民福利待遇。我区个别社区在为村民发放福利待遇时未按照实际人口给予双女户待遇,导致部分女童利益受损。由于村、社区属于村民自治,福利发放政策已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镇党委对于此种性别歧视行为爱莫能助。

(三)校园暴力发生原因及表现。方城镇刘某以侄子小刘的名义来妇联维权,刘某称侄子父母离异跟随爷爷奶奶生活是留守儿童,小刘性格内向软弱,在校常被同学欺负殴打,被老师制止后,该伙学生又改在小刘放学回家的路上对其进行围追堵截、恐吓谩骂甚至殴打,导致小刘至今不敢再去上学。学校称暴力发生在校外且已放学,不属于学校管理范围;派出所称暴力情节较轻且都是未成年人不予立案,刘某叔侄诉苦无门。小刘的.案例只是校园暴力的一个缩影,从学校到回家这一“最后一公里”却着实成为校园暴力发生的多发地带,尤其是在农村、在留守儿童身上体现的更为明显。范文参考网发生校园暴力或校园外暴力自然和个别儿童性格有关,但更重要的是还和教育、公安等部门管理缺位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四)离婚案中儿童亲权、财产权受损的原因及表现。父母离婚对于儿童对家庭完整性的渴望无疑是巨大的伤害,同时离婚案中所涉及的儿童亲权、财产权也往往容易受到侵害。在起诉离婚案件已受理但还未判决期间,部分当事人利用这一法律空白将孩子藏匿不允许对方当事人看望或者采取停止给予孩子抚养费的方式以达到离婚或者不离婚的目的,这无疑侵犯了孩子的亲权和财产权。法院表示父母探视权、儿童亲权素来都是执行中的老大难,因为人非物,不能被强制执行;至于儿童的抚养费,如果当事人确无可执行的财产也是缺乏保障的。

二、在维护儿童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领导重视不够,缺乏统一协调机制。教体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民政局、卫计局、关工委、妇联等部门都是维护儿童权益的责任单位,各自为政,又没有相互协调机制,对于存在的“空白地带”确实存在推诿扯皮现象,从而导致儿童权益受损,该保护的没有得到有效保护。

(二)传统思想作祟,缺乏有效破解良策。不可忽视的是社会依然存在歧视女性行为,尤其是农村对女童的歧视还依然理所应当,村集体决定不给予女童应有待遇,这是传统思想观念在作祟,一方面折射出我们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宣传工作、移风易俗工作和乡村文明工作做得还不够到位,另一方面农村传统思想依然盛行,缺乏有效对策。

(三)不良风气渗透,缺乏保护儿童壁垒。受到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学生沾染不良嗜好,如:抽烟、喝酒、吸毒、网瘾、玩手机等,改变了学生纯真,再由于学校监管不到位、管理不严格,学生家长溺爱和法律真空,导致学生思想道德滑坡,校园暴力事件频发,已经到了较为严重的地步。

(四)家庭教育缺位,缺乏法律保护执行。现代社会离婚案件多发,家庭针对儿童暴力多发,一方面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必要保护儿童权益法律知识;另一方面法律执行存在困难,执行队伍匮乏,业务水平不高,缺乏强制手段。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合力。成立党委统一领导,各方参与的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方职责,经常性召开会议,形成做好保护儿童权益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舆论宣传,提高维权意识。加强保护儿童权益法律宣传,利用儿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在电台、报纸、新媒体等大力宣传保护儿童权益法律知识;对儿童权益受损重大突发事件,要敢于正面发声,及时发布消息,做好舆论正面引领。

(三)加强校园管理,搭建保护壁垒。切实加强学校自身管理,提高校园防范意识,加大校园暴力事件治理,利用法律手段,敢于与邪恶势力作斗争,把社会势力驱逐出校园,还学生一个健康安静的教育环境;同时铲除校园暴力滋生土壤,对违反校规校纪学生坚决予以惩处,范文写作绝不姑息。

(四)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执行能力。适当扩充法院执行队伍,有专人负责涉及儿童案件执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行队伍整体素质,确保保护儿童权益执行有效性。另外,积极搭建平台引导社会志愿服务队伍加入儿童维权行列,扩充维权力量。

农村妇女维权工作调研报告

常言道:“妇女半边天”。农村妇女参政既是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也是妇女政治地位提升的重要标志。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富余劳动力转移步伐的加快,广大农村妇女已经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依靠力量。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农村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谋求政治发展还存在一定的困难。现结合黄川镇妇女参政的现状,进一步研究和探讨如何提高农村妇女的参政水平。

一、妇女参政的定义。

妇女参政是指妇女群体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资格和权利,包括民主参与和权利参与两个方面。农村妇女参政是指农村妇女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资格和权利。

二、黄川镇农村妇女参政的现状。

(一)黄川镇农村妇女参政所取得的成就。

1、农村妇女参政的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

在今年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之前,黄川镇通过书写标语,张贴妇女参政议政宣传海报,组织大学生村官宣传队,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等宣传工具,就妇女入选支委做了大量的宣传,使群众了解妇女参政的重要性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在这种情况下,广大农村妇女冲破世俗、敢于展现自我、接受挑战,全镇22个行政村中共有29名妇女积极报名参选。

2、农村妇女参政比例有了很大提升。

黄川镇党委、政府对农村妇女参政工作高度重视,制定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规划》,认真贯彻《村委会组织法》,不断提高村两委中女干部数量和农村女党员发展比例。目前通过选举和党委任命,全镇22个行政村配备女性干部24名,其中女支部书记1人、副书记13人,支部委员10人,确保了每村至少有1名女性干部,真正实现了女性干部全覆盖。

3、农村妇女参政能力有了很大改观。

在黄川镇的24名女委员中,有10名委员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基层工作丰富,综合素质较高。为适应职位的需要,广大农村妇女干部积极参加各种培训,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了解选举的程序、了解村中各项工作,从而提高了她们的参政能力。今年8月份黄川镇共有11名妇女干部参加了东海县妇联举办的“提高基层妇女参政议政能力”培训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妇女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抢抓机遇推进女性进基层“两委”;《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解读;农村妇女出国劳务的选择和风险规避。通过此次培训,广大妇女干部们进一步开阔了了眼界、更新了观念、提高了能力、提升了水平,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黄川镇农村妇女参政存在的问题。

农村妇女参政取得的成就是相对而言的,从横向比较以及整个社会的状况来看,农村妇女参政仍然存在着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1、妇女在参政议政中仍处于弱势。

经过今年的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后,虽然实现了每个村都至少有一名女性委员,但24名女支委中,只有1名女支书,支委成员中妇女出现了职位的边缘化,女委员基本上是负责妇女工作的,女副支书没有多大的实权,形同虚设,妇女在政治上的弱势地位仍没有得到改变。

2、妇女参政的综合素质相对滞后。

虽然目前农村妇女的综合素质有了极大的提高,但由于受传统习惯和观念的束缚,在男权文化的制约下,农村妇女长期与政治绝缘,文化知识素质、法律素质、能力素质等方面都存在缺陷,与村民自治的要求相差甚远。“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习俗约束着妇女的行为,并使其长期在家与外界隔绝,从而造成了她们对公共事物漠不关心根本谈不上什么参与意识;同时,由于受封建思想的影响,妇女的文化水平与同龄男性相比有很大的差距,女性文盲的相对数和绝对数都大大高于男性;黄川镇11名有正式批复的妇代会主任中仅有一名妇代会主任是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名为高中学历,初中学历的有六名,整体来看妇代会主任的文化素质偏低。

3、妇女代表大会的职能老化。

妇女代表大会是农村妇女唯一的群众性组织,是维护妇女利益的代表,是村庄妇女的形象体现,也是连接农村妇女与村民的桥梁和纽带。妇代会应该和村委会换届选举一样,三年一届。但实际上,这一组织中的代表不是由选举产生,而是由上级任命或指派,其结果是造成了妇女干部只对上级负责,而不对下级负责,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不高,影响了全体妇女在村民中的形象。黄川镇11名妇代会主任中50岁以上的有10人,由于长期任职,年龄老化,思想观念落后,很难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4、现行政策、法规缺乏实际操作性。

国家为维护妇女权益,保证妇女在村委会选举中当选,的确出台了一系列法规,也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在村委会选举的具体操作中还不完善。如《村委会组织法》规定的':“村委会成员中妇女应该有适当名额”,只做了“应然”规定,缺乏硬性条文。这样,在具体操作中就有很大灵活性,所以许多基层组织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是明目张胆按自己的那一套行事,法规只是一纸空文,致使有许多地方出现了农村村委会成员中没有女性的现象。

三、影响农村妇女参政的原因分析。

(一)内在因素。

1、生理因素。

由于男女生理构造上的不同,与之男性相比,女性要经历特殊的月经期、怀孕期、生育期、哺乳期等生理阶段。虽然在工作热情和态度上女性与男性不相上下,但由于自身生理限制,每到这些特殊时期必然会消耗她们一部分精力和体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或中断她们的工作,使她们工作的连贯性和持续性难以保证。因此,与同龄男性相比女性就处于弱势,在工作中自身价值没有得到充分展示。

2、心理因素。

在长期的封建统治下,男女处于长期的不平等地位,妇女逐渐形成了许多消极心理。对自身的自卑感,由于缺乏自信,她们时常担心自己没有完成任务的能力。对男性的依赖感,她们习惯于顺从由男性主导的所有事务,自我主体意识和参政意识淡薄。对家庭的内疚感,全身心的从政的女性,会因自己没能尽到家庭义务而自责。对成功的恐俱感,从政的女性获得升职,可能会被非议为贿赂领导或作风轻浮,因此害怕成功。对同性的嫉妒心理,潜意识里她们宁可选一个不称职的男性也不选一个优秀的女性来领导她们。对公共场合的羞涩感,女性在公开或人多场合讲话时感到紧张,不自觉地会有羞涩感。

3、文化因素。

受教育程度直接决定了女性的文化素质水平。在封建社会中,把“女子无才便是德”作为评价女性的标准,女性基本上不会受到正统的教育。而在封建思想的影响下,农村地区存在着严重的重男轻女现象,女孩子上学率低。因此,虽然在法律上我国规定了男女享有平等受教育权,但整体上女性受教育程度仍低于男性。女性文盲和半文盲率较高的现状,使她们在职业选择和职位等级上受到限制。在竞争的市场经济中,女性往往会因自身的较低的文化水平而失去竞争机会或在竞争中遭遇淘汰。

(二)外在因素。

1、性别文化的制约。

在等级有序封建社会,“夫为妻纲”“男尊女卑”的教条,使得女性的社会地位大大低于男性的地位,她们从不讨论或参与国家大事,只负责家庭事务。无形中形成了男性才能具有社会角色,而女性只具有家庭角色畸形观念。

2、政策制度不完善。

尽管男女平等已作为基本国策写入《妇女权益保护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规,但大多数缺乏具体操作性,在实际生活中难以贯彻运用。例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虽然有“村民委员会中妇女应有适当比例”的规定,但却没有一套可操作的程序制度作保证。乡(镇)、村两级在执行培养选拔女性的目标规划上,往往把“至少有一名女干部”理解为“只要一名女干部”。

3、经济地位偏低。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长期以来,女性在经济上完全依赖于男性,这就必然导致女性在政治上也是从属地位。虽然“男主外、女主内”的现象有了一定改变,女性的经济收入也有了很大改善,但与之男性相比仍存在收入差距,经济地位仍然偏低。这种状况使得女性降低了对自身自信心和能力认识,减少参政的热情。

四、提高妇女参政水平的建议。

(一)提高农村妇女的文化水平,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

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而外因也是决定性的条件。目前,我们要提高妇女参政的比例,首先要提高妇女自身的文化素质。我们不仅要组织好妇女学习法律、法规、社会前沿知识,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妇女观、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了解党和政府为支持妇女事业所做的努力,而且要利用各种机会,组织女干部参加适合自己实际需要的培训,以提高她们的业务水平,并鼓励她们利用业余时间给自己充电,以适应当今社会对高学历、重能力的要求,从而来弥补历史造成的男女不平等,逐步摆脱妇女自身知识和能力上的缺陷,以克服自卑心理,使她们能够积极地投入到村委会的竞选中去,维护并实现她们应有的政治权益。

(二)营造良好的参政议政氛围,是解决问题的外在条件。

充分利用妇女节、母亲节、儿童节等一些与女性相关的重大节日,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护妇女权益、公众性别意识等进行大力宣传,改变社会对女性参政的传统认识。积极宣传妇女干部成功的典型案例,提高社会对女性价值的认识,形成农村妇女参政议政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建设先进的性别文化,是解决问题的理念支持。

先进的性别文化既是平等的性别文化,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男女平等的社会关系在意识形态上的反映。是否能够正确对待性别差异,防止性别盲点,是对男权文化提出的挑战。在正确的性别文化观影响下,妇女应该认识到自己的政治权利,从根本上克服自卑和依赖心理,积极主动地参与村庄的管理;男子也应该客观地评价妇女,从而形成一种协调共处的氛围,为农村妇女参政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

(四)制定更具可操作性的政策法规,是解决问题的法律依据。

在推动妇女尤其是农村妇女参与政治事务的过程中,政府往往扮演着指挥棒的角色。政府首先要干预,不仅要制定适当的政策、法规,还要明文规定保证村委会成员中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女性,从而使妇女参政法律化、制度化;其次要加大宣传力度,让选民更多的了解女性,扩大妇女的知名度,灌输男女平等的思想;最后要派专人严格监督选举过程,确保公开、公正、透明。

当然,提高农村妇女参政水平,绝非一日之功,农村妇女参政的路还很长。但如果我们能够一步一个脚印的提高农村妇女的自身素质和能力,不断完善相关机制,为农村妇女参政议政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那么农村妇女参政议政必将迎来一个全新的阶段。

农村妇女儿童工作调研报告

20**年以来,**市坚持将妇女儿童事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扎实推进妇女儿童实施项目,大力营造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社会氛围,妇女儿童事业取得长足的进步。

一、基本情况。

(一)内生动力强化政府职责。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去年我市将“妇女儿童关爱项目”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程,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紧密协作,对照目标任务,明确保障措施推动了多项妇女儿童重点工作的完成。召开了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开展了妇女儿童工作督查评估。“十二五”以来,妇儿工委专项工作经费在人均1.2元的基础上,年年略有提高,我市出台涉及妇女儿童的政策30多项,妇女儿童发展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得以解决,惠及广大妇女儿童。

(二)自上而下完善工作机制。

我市高度重视以制度建设推动工作落实,推进了多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辖市区主要领导工作实绩考核机制、大力度的经费投入机制、规范的监测评估机制等一系列机制的创新。妇儿工委办公室作为市政府社会事业口成员正式纳入政府管理序列,参加社会事业口工作例会。将全市重点难点目标进行责任分解,与各辖市区签订目标责任书,督促各级政府把推动妇女儿童工作作为不可懈怠的重要职责,抓紧抓好。各辖市区领回任务后再将目标管理向纵向延伸,由辖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妇儿工委(小组)逐级签订任务书,全面推进各项目标的实现。

(三)由点带面优化发展环境。

当前,我市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政府的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同心协力、紧密合作,从而实现妇女儿童工作大的跨越、大的发展。去年以来,我市着力推动妇女就业创业扶持、妇女免费“两癌”筛查、流动儿童登记服务、困难群体关爱等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成效。重难点问题的突破为我市妇女儿童全面工作的提升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在去年省妇女儿童重点指标监测评价中我市获得了第一的名次。全市妇女儿童的生存、保护、发展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二、存在不足。

做好新时期我市的妇女儿童工作,要求我们必须把上级要求部署、妇儿工作规律、我市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切实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十二五”时期,**进入了率先实现现代化的奋斗期、转型升级的攻坚期、城乡一体的推进期、生态文明的关键期、改革发展的`深化期,做好妇女儿童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妇女儿童的根本利益也面临着难得的机遇。虽然近年来我市妇女儿童工作不断加强,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还面临着不小的压力和挑战。主要表现在:

一是妇女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步伐还需加快。市人大、政协中常委、委员的比例呈下降趋势,县处级正职女领导干部比例一直未达标,基层女干部储备不足,村委会主任中女性的配备率不达标,村“两委”中女性的配备率尚未达标。二是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依然存在。从这次的20项重点指标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女性就业率大幅度低于省规划目标,将会直接影响到我们“十二五”终期评估的达标水平。三是流动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有待改善。随着城镇化的进程,流动人口在全市人口比例中份额的不断提高,流动妇女的妇女病普查、流动留守儿童的教育等需得到关注,这些在刚才不达标指标的分析中也反映出来了。四是做好妇女儿童工作还存在着一定的思想误区。妇女儿童工作不光是妇联的工作,更是我们各行政职能部门的本职工作,有些部门、地区认为妇女儿童工作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不需要特别的关注,其实我们应该看到,对照周边城市,对照发展要求,对照群众期盼,我们的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水平和层次,千万不能满足于现在的水平。

三、下步打算。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攻坚之年,我们要乘势而上,加倍努力,确保全面完成规划各项指标和任务。结合省妇女儿童会议要求和我市工作实际情况,下一阶段,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落实好新一轮实事项目。

实事项目是妇女儿童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要把实事项目的推进和落实作为我们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今年,妇女儿童关爱工程继续纳入《**市重点工程》,我们相关职能部门将围绕妇女创业就业、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儿童安全保护等重点民生领域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同时,今年省政府妇儿工委推出了2016-全省妇女儿童新八件实事,围绕基层妇女参与民主管理、爱心母婴室创建、智慧家庭服务平台、儿童安全保护、家庭文明建设、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等八个方面,这是一项全省协同推进妇女儿童民生幸福的民心工程,我们**作为妇女儿童工作全省第一方阵的位置,这项工作是对我们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也是我们**妇女儿童工作创造亮点和形成经验的一个良好平台,妇儿工委是一个组织协调机构,很多妇女儿童重点项目都需要形成合力才能完成任务,在这里我希望各级妇儿工委及其成员单位举全市之力、整合资源、通力合作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二)谋划好市“十三五”规划。

今年是谋划全市妇女儿童工作新一个五年发展方向的关键之年,我们要将编制“十三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作为贯穿全年的首要业务工作,抓住编制契机,积极推动将妇女儿童发展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推动将妇女儿童民生实事更多进入政府的制度设计和安排,为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十三五”妇女儿童规划的编制工作不是妇联一家的事情,涉及到我们全市今年五年妇女儿童发展的战略目标,是我们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成员单位要重视这项工作的开展,并积极参与新规划的编制工作,配合开展调研,立足科学发展,从本地实际出发,系统深入地研究妇女儿童发展重点领域、目标措施,早日形成充分体现规划的基础性、超前性、导向性作用具有**特色的“十三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三)准备好省“十二五”终评。

今年是我市实施“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迎接省终期评估的准备之年。查找薄弱环节。针对妇女儿童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抓好目标落实、措施落实。根据省、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涉及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部门职能主动开展工作,从量化指标、工作指标及重点项目等提出明确目标和要求,对涉及妇女儿童的实事项目、难点指标集中力量攻克薄弱指标、巩固提升达标质量,全力实施、积极推动规划的实施。完善监测体系。我们在做好省重点指标监测排序分析自查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我们市级重点指标年度达标排序制度,通过市级指标的排序来推动全市各辖市区、各部门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视。开展自评自查。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自查活动,通过监测评估自查活动的开展,全面了解各级、各部门的履职情况,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职责及任务完成情况,全市妇女儿童发展实际情况,为今后五年妇女儿童发展面临的重点工作谋划思路和畅通渠道。

妇女儿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切实把妇女儿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强化保障,把妇女儿童工作做得更好。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既是政府必须承担的义务,也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切实把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公共政策体系,作为衡量政府工作的重要指标,做到思想到位、行动到位、工作到位。各级妇儿工委要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职能,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既定目标,各负其责,相互协作,扎实推进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

农村妇女儿童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在上级指导下,县教育局采取措施,认真落实“两法”和“两规划”,在妇女儿童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各级各类学校220所,其中教师进修学校1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1所,职业中专1所,完全中学1所,初级中学1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6所,中心小学26所,村小166个。有在校学生46266人(女生20961人,占45.3%),其中高中5135人(女生2542人,占49.5%),初中11543人(女生5515人,占47.8%),小学29588人(女生12904人,占43.6%)。此外,有幼儿园126所,在园幼儿7700人。全县现有在职教职员工2934人,其中妇女职工1285人,占43.8%。

二、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作为全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我们一直关心重视保障妇女权益,特别是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出台后,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教育工会主席、女工委员会有关同志为成员的领导班子,每学期都召开女工委员会议,对各校女工委员等妇女干部进行重点培训。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强学校管理,建立了领导包片、股室包校、联络员直接对学校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的管理体系,《未成年人保护法》得到顺利实施。同时,我们通过会议、板报、标语、讲座、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学生和社会进行广泛宣传。

三、联系实际,保障妇女权益。

1、努力筹措经费,为女教职工提供更多保障。

我县教育系统教职工都参加了教育工会建立的互助互济会,大病特困家庭都能得到一定数额的帮困金;我们还每年都拿出一定资金,为每位教职工购买基本保险。在此基础上,我们对女教职工更多了一份特别的关爱。教育局筹资数万元,为全县所有女教职工买了“两癌”保险,各中小学校均能按时为女教职工发放卫生费,并组织她们到妇幼保健机构进行防癌检查和其他定期体检。由于工作到位,全系统女教职工在“四期”期间均能得到较好保障。

2、宣传表彰典型,提高女教职工地位。

在教育系统,有许多优秀的`女性。我们注重宣传她们的事迹,表彰当中的典型,既在广大妇女职工中有力倡导了健康的生活方式、文明的审美情趣和高尚的事业追求,也不断提高了妇女同志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经我们推介,楠市中心小学瑶族女教师盘晓红的事迹得到了上级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盘晓红老师被评为“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优秀班主任”,又荣获“全国百名优秀母亲”光荣称号,并出席全国第十次妇女代表大会。我们在教育系统广泛开展“向盘晓红学习,做人民满意教师”系列活动,要求全县教师结合自身和学校实际撰写学习心得,并组织评比,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全县广大教师精神面貌明显改观,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改善了教师队伍整体形象。20,教育系统有县政协委员15人,其中有10位女教师;市县人大代表5人,其中有4位女教师;全县省党代表有2人,其中1人是女教师。与过去相比,女教职工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都得到了显著提高。

四、科学发展,保障少年儿童受教育权利。

1、积极开展帮困保学,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

我县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为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提高普及率我们把帮困保学当作最重要的工作之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贫困家庭学生和受社会家庭影响入学困难的女生能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起我们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切实减轻学生家庭负担。到20秋季实现了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全体学生都能享受“两免一补”优惠政策当年发放总价值558.4万元的免费教科书免除1430万元学杂费共为5500余人次发放154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同时我们充分发挥捐助受援救助中心的作用建立帮困保学基金积极开展捐资助学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以来全县共接受湘威公司等爱心企业和社会各界捐助近200万元受益学生达1万余人次。全县义务教育已经实现不因贫困而失学入学率和巩固率得到提高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94%小学辍学率降至0.13%初中辍学率控制在2.76%。年我县顺利通过了省、市两级教育“两项督导评估考核”。

维护农村妇女权益村规民约修订工作调研报告

妇女不仅占农村社会人口的一半,而且已成为**市农业生产的主要从事者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主力军。维护农村妇女权益不仅是贯彻党的农村政策,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内容,而且关系到调动她们投入建设美好乡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积极性,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平安与和谐。从2019年7月12日-8月30日,**市村规民约修订工作调研组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通过走访、座谈、问卷、查阅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以维护妇女权益为重点的村规民约修订工作的专题调研,全面了解**市以维护妇女权益为重点的村规民约修订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形成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维护妇女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市重返第一方阵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市下辖924个行政村,其中制订村规民约的占74.3%。在所有制订村规民约的村中,2019年以后制订的占93.2%,其中2019年以后制订村规民约的占49%。制订村规民约的部分村根据形势需要进行了修改,最近一次修改是在2019年以来结合美好乡村建设而进行,增添内容主要为环境卫生方面。93.8%的村近年来没有对村规民约中妇女权益相关条款和内容进行修订。未制订村规民约的村包括在很多年前制定了村规民约,但因村委会换届、保管不当等原因,现在失去了村规民约。

通过调查了解,各村所制定的村规民约涉及的内容和条款多寡不一,最少的只有6条,多的几十条。少数村内容简单,只是针对某一个方面,比如针对消防而制定的村规民约,大部分村规民约内容覆盖社会治安、乡风民俗、邻里关系、婚姻家庭、土地管理、文明卫生、计划生育等方面,其内容体现了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无侵犯妇女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有的还细化为夫妻共同承担家务、共同承担计划生育、共同管理家庭财产、禁止性别歧视、反对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女婴等条款。有文字可查的村规民约中没有歧视妇女的条款。

调查中,91.2%的人觉得现有的《村规民约》执行得挺好。村规民约作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行为规范,是村民自身的创造物,是村民共同利益的表达机制,体现了本村村民的意志和利益。村规民约还在美好乡村建设中发挥了规范传统伦理道德、促进邻里和睦、推进移风易俗、加快科技生产、解决农村一般性纠纷等积极作用。调研中,大多数接受调查的村干部表示随着年轻一代村民学历和文化素质的提升及生活水平的改善,大家普遍都能够看懂并较好的执行村规民约了,婆媳和家庭矛盾明显减少了、崇尚科学的多了、晚婚晚育的多了。村规民约在潜移默化中规范了村民的行为,改变了他们的生活观念。村规民约中倡导的行为逐渐成为村民的行为规范,村规民约中禁止的事项成为村民逐渐摒弃的行为。在制定和执行村规民约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及村委会都非常重视利用村规民约解决家庭问题。例如:某村的一女其夫大男子主义严重,且对其有暴力倾向,村规民约制定后,通过对其进行宣传和教育,其夫逐步意识自己以前的做法欠妥并不再施暴,因为村规民约中有规定,夫妻地位平等,反对男尊女卑。

(一)存在的问题。

调查中,100%的村干部认为村里的村规民约没有违反男女平等原则的条款,96.5%的人认为本村男村民和女村民享受完全一样的福利待遇,并且完全平等。村规民约在维护妇女权益问题上能够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保证妇女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待遇,较好地维护了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但从调查结果综合来看,村干部理解的男女平等局限在见诸文字的部分,有文字可查的村规民约和文件资料上都没有明显性别歧视的内容,实践却并非完全如此。

从各村制订村规民约的具体内容上看,涉及维护妇女权益的内容相对单薄,仅体现在婚姻家庭领域男女平等和计划生育方面,相当一部分村没有在村规民约里对妇女权益做出保障。比如蚌山区下辖21个行政村,制订村规民约的有19个村,其中15个村(占比71%)的村规民约对婚姻家庭方面做出规定: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还有一个村村规民约内容共18条,在第六条提及“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另有6村(占比29%)无任何关于妇女维权方面的内容。禹会区有行政村63个,制订村规民约的有50个村。其中23个村(占比46%)的村规民约都在第七条提到“树立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婚育新概念”,5个村(占比10%)提到“男女平等”,4个村(占比8%)规定: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1个村除规定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外,还对外嫁女户口管理做出规定。17个村(占比34%)的村规民约在6-10条左右,无涉及妇女权益的内容。在有文字可查的村规民约中很少有体现妇女婚嫁落户、宅基地分配、土地承包、拆迁补偿、继承、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权益保护的内容,这些缺失的内容恰恰是农村妇女权益最容易受到侵害的部分。

2.妇女土地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农村女性出生后,按照土地承包政策,由其户籍所在地分给土地,一般都能享受与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权利,而在结婚后户口迁移到男方家庭才能享受嫁入村的村民待遇,不迁出户口也不一定能享受原村的福利待遇。调查中70%村都实行外村女嫁到本村后,必须将户口迁到本村才能获得本村村民资格并享受村民待遇;8.2%的村不考虑户口是否迁出,本村妇女嫁到外村后,在原村的福利待遇(土地承包经营权、征地补偿款分配、村集体经济福利分配、宅基地分配等)将被收回;17.5%的村实行没有迁出户口的外嫁女,在征地拆迁时,不享受本村拆迁补偿款分配。由于农村实行“三十年不变”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承包政策,加之绝大多数村都不用预留机动地给新增人口分地,村里也没有新开垦地或村民自愿交回的承包地,农村妇女结婚后在新居住地就很难取得承包地,同时也无法带走在娘家时分得的承包地,从而丧失了土地承包权。即使娘家所在村集体不收回其承包地,由于土地承包系以家庭为单位,无法对其进行分割等原因,也只能由娘家人继续耕种。同样,农村妇女一旦离婚便将户口迁至娘家或再嫁的夫家,其在婆家村分的承包地便由婆家村收回作为村机动地,或由离异的丈夫家庭继续承包和使用,一旦前夫再婚后,其前夫所在村集体便会以前妻和后妻只能一人享受村民待遇为由,收回离婚女的承包地或直接由前夫新娶的妻子承包、使用。土地不同于一般财物,无法迁移转走。农村妇女在离婚过程中,很少有人对土地权益进行争取,法院判决离婚时一般也不把土地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即使对土地进行了分割,也很难执行。有些丧偶妇女平常与婆家及其家庭摩擦不断,丧偶后即失去了在婆家继续生活和居住的条件,土地权益也因失去家庭而流失。因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得不到落实,一方面直接影响到子女,一方面导致与之相关的财产权益包括土地入股分红、征用土地补偿、宅基地分配、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收入的分配权等无法实现。出嫁女、离异妇女、丧偶妇女等几类群体往往因婚姻的变化而丧失土地承包权及相应其他权益,是土地权益最容易受到侵害的群体。这部分内容在村规民约中很少提及到,这说明文字公示的村规民约没有明显违背男女平等精神,但违背男女平等精神和损害妇女基本权益的村规民约不一定有文字记录,却在实践中长期沿袭执行。

3.妇女生殖健康权利易被忽视。

尽管法律规定实行计划生育是男女双方的事,男女双方都有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的义务,但农村地区却普遍缺乏相关的科学知识,同时受男尊女卑思想的影响,对男扎存在误解,认为男扎对男人身体伤害大,一旦男扎以后就无法做重活;如果采取结扎的措施来避孕节育,无论男女身体一定会受影响,首先应作牺牲的是女人,避孕节育首先应该是“女人们的事”,导致许多农村妇女不顾身体状况被迫采取输卵管结扎、上环等避孕节育措施,严重损害了女性的生殖健康权利。调查中了解到因女同志身体原因不宜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而被动男扎比例不足10%,很少发现有主动男扎现象,其实男扎比女扎要方便和简单,对于身体的影响较小,以后要想再生,复通机率比女的大。

4.留守妇女婚姻家庭问题隐患多。

随着农民工大量涌入城市,农村“留守妇女”群体逐渐壮大,她们忍受着与丈夫长年两地分居的孤寂,守着家中的一亩三分地,赡养老人,照顾孩子,一肩挑起全家的重担。首先出于农村实际生活的需要,在农业生产的种、收、管理等环节中产生的繁重的体力劳动在男人外出打工的情况下都需要她们自己来承担。其次由于自己男人不在家,缺乏心理安全保障,即使受到其他人的欺凌,或者被骗色劫财以后也不敢伸张,部分妇女即使在受侵犯的情况下不敢主张自己的权益。再次由于丈夫外出务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缺乏思想沟通以及性交流,造成感情疏远。尤其对于年轻妇女来说,性压抑已经成了她们感情生活的一大痛楚。她们的丈夫在外打工同样面临两地分居带来的一系列情感问题,久而久之婚姻容易出现问题。一些妇女在遭受婚姻危机后,往往得不到公正适当的处理,致使无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原因。

1.对村规民约的重视程度不够。

调查中从村规民约的具体内容上看,多村内容完全相同,脱离本村实际,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由于**市村级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滞后,村民利益冲突少,部分村民对于村规民约漠不关心。加之,村里大部分青壮年长期或不定期外出打工,在家村民很少等客观原因,造成了关注村规民约的村民很少。除了村委会制定(占比1.7%),无论是全体村民参与制定(占比10.7%),或是全体村民代表参与制定(占比40.8%),或是部分村民代表参与制定(占比17.2%),还是村委会制定后征求村民意见后通过的(占比29.6%),调查显示村规民约的制订有一定的代表性,但是村委会和村民由于缺乏足够的重视和经验,在上级要求之下,可能草草照搬照套了事。比如蚌山区下辖21个行政村,制订村规民约的有20个村,大部分村规民约内容与格式雷同,其中19个村(占比95%)的村规民约互相照搬照套;禹会区辖区有行政村共63个,制订村规民约的有50个村,其中32个村(占比64%)的村规民约互相照搬照套。

2.部分基层干群观念滞后,法律意识不强。

通过统计显示,接受问卷调查的村干部高中以下学历占85%。农村基层干部大多学历低,法律知识缺乏,依法治村、依法行政意识淡薄。村干部和村民遇事,喜欢用传统习惯的方法解决问题,很少用法律手段解决。在制订村规民约时往往以“合理”代替“合法”。一方面,在农村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不够广泛深入,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力度不够,采取的宣传手段单一,没有有效利用报纸、广播、墙报和文艺巡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广大人民群众思想没有达成共识,没有彻底清除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对人们思想的束缚,男女平等写在纸上,贴在墙上,但是没有入脑入心。无论是真正由村民决议的还是由领导包办的“村规民约”中的传统文化糟粕往往挥之不去。“男尊女卑”、“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等传统封建思想在农村具有深厚的影响,并成为利用村规民约损害弱势妇女合法土地权益的思想基础,导致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农村妇女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观念淡薄,法律知识匮乏,往往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还认为是合理合法的,而不积极争取,很少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男女平等权利。

3.农村妇女参政议政能力有待提高 。

当前农村,女性参政的比例偏低,参政议政意识差,妇女进入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等农村权力机构的意识不强。**市目前现任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正职比例偏低,只有2.4%。女性参政的比例低,参政意识弱,导致在农村事务的决定过程中,妇女的利益要求和意见难以得到充分的表达,妇女利益诉求的渠道不够畅通,保证不了农村妇女在农村事项决策中的参与权,弱势妇女的权益更难以得到维护。相对于其他村民,出嫁女、离异妇女、丧偶妇女等几类群体处于弱势,村里的男性和媳妇是一个更大的利益集团,如果要给弱势妇女群体分配土地权益,就必然会影响到他们的既得利益,于是在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制定相关村规民约时,女性代表比例低,弱势妇女代表更低。由于村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局限性,村规民约往往反映的不是全体村民,而是一个利益集团的利益,妇女特别是弱势妇女的呼声难以得到反映,导致弱势妇女不能平等享受权利。

4.相关法律可操作性欠缺。

对于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的保护,各类法律法规均有明确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第三十二条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也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这些规定,对结婚、离婚和丧偶的女性而言,无疑具有保障意义。从调查的情况看,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内容还比较笼统,在实施过程中可操作性仍有欠缺。许多法律政策尊重男女平等,没有歧视妇女权利,但因没有充分考虑现实的社会性别利益关系和婚姻关系的流动性,使法律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给农村妇女带来不利。在实际生活中,这些法律规范并未得到充分贯彻实施。当女性婚姻状态发生变化时,原居住地的发包方就以女性在新居住地可获得承包地为由收回原承包地,而新居住地也以女性在原居住地应有承包地为由拒绝为女性提供承包土地,这就致使女性在原居住地和新居住地都无法承包土地。

5.对违法行为缺乏必要的制约和监督。

从收集上来的村规民约看,除了少数几个明确规定了违约责任外,绝大多数村规民约没有明确违约责任。遇到村民不执行或违反“村规民约”时,村级组织用教育、规劝和道德谴责多,用其他手段少或没有手段,对村民作用有限。

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应通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而村民会议的表决原则是“多数决”原则。调查中71.3%的村取消出嫁、离婚、丧偶等妇女群体有关权益的决定,是通过村民代表会研究决定的,在村民代表共同利益的驱使和地少人多的情况下,少数人的权益难以得到保证。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规民约需报镇人民政府备案。这本身就是一个监督机制,而实际中,有些村目前还没有对村规民约进行备案,乡镇干部对村规民约制定实施情况还不完全掌握,无法对其进行监督。有些村对村规民约的宣传不到位,村规民约只不过是应付检查或做给人看的花架子,村民不了解其内容,根本就没有发挥作用,致使有些地方的村规民约流于形式,成为摆设。

当女性土地权益受到侵害时,《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了“应当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侵权方应承担民事责任。然而,由于农村女性不善于甚至不习惯用法律武器来维权,加之女性对男性主导地位的习惯和认同,致使侵犯女性土地合法权益的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与遏制,使侵犯女性土地权益的违法行为成为习惯。

(一)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增强男女平等意识。

加大对全社会、特别是对各级领导干部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力度,要在各级各类干部培训中增加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及男女平基本国策等课程的培训,有效提高领导决策层、执法者、基层干部的男女平等意识,使之一方面能依法行政,另一方面,在制定政策时增强性别意识,能自觉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同时,要组织基层干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使之知法、懂法、带头用法。各级乡镇政府应充分认识村规民约在村民实现自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运用法律知识指导和管理村务。正确认识村规民约的性质和效力,克服过分强调村民自治的偏见,保证村民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实行自治。

宣传、文化、司法、妇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过报纸、广播、墙报、“送法进村(家)”、普法培训班、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在各基层组织广泛深入地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土地承包法》、《村规民约》和其他与妇女权益密切相关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维持人口与资源平衡不能以牺牲妇女利益为代价”的观点。把高层意识逐步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共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男女平等意识和依法建章立约的自觉性,形成全社会共同保障妇女权益的良好环境氛围。逐渐改变“重男轻女”、“男尊女卑”、“从夫居”等传统思想观念,改变以村规代替法规的现象,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原则,提高妇女在农村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农村基层妇女组织更要发动妇女积极参与学习和宣传活动,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使她们了解国家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遇到依靠自身力量不能解决的问题时,能懂得向有关组织求助,懂得借助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媒体手段来维权,以制止和减少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现象的发生,从而根本上维护农村妇女的权益。在美好建设系列培训中增加男女平等、妇女发展等相关内容,使男女平等成为村民的自觉观念,使保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成为农村新时尚。把宣传、落实“村规民约”与加强农民社会公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融入农村日常生活。通过定期宣传、创建评比等系列活动和措施,增强村规民约的权威性和约束力,促使村民信守村规民约,实现村民自主共建。

(二)提高妇女在村务管理中的参政水平。

当前村级事务往往是由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决定,妇女在利益分配中处于不利地位。各基层组织要高度重视农村妇女自身综合素质的培养与提高,给予妇女更多的经济、政治、社会参与机会。**市《2019-2020妇女发展纲要》中,明确要求到2019年,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正职达到7%比例,以增强女性在决策层的话语权。进一步完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相关法律,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对村民代表大会女代表的比例做出明确规定。建议女村民代表占村民代表组成人员的1/3以上,增强维护妇女权益的可操作性。在村务管理和决策中,要采取有利于促进女性参政的性别保障措施和民主竞争机制,保证妇女在村务重大事项管理中的参与决策权,特别是与弱势妇女切身权益相关的土地承包权调整与分配等事项,一定要有足够数量的弱势妇女参与方案的讨论和决策,让妇女有充分的参与权和表决权,畅通妇女利益诉求的渠道。

(三)建立并完善保护妇女土地权益的法律体系。

为了增强该法在实施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完善相关立法,使保障妇女土地权利的法律具体化。各有关部门应出台有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的规范性文件,对农村妇女特别是外嫁女、离婚妇女、大龄女青年、“农嫁居”妇女及其子女、居嫁农妇女等在土地承包、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福利保障、宅基地分配等方面的权益进行明确规定,使农村妇女不论结婚与否或婚姻状况改变后享有应有的户籍、居住地选择权及相应的土地权益。详细规定农村妇女(含入赘女婿)结婚后或婚姻状况改变后户籍、居住地选择权利以及不同情况下享有权利的原则。对男到女方落户和女到男家落户的,户籍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应给其承包土地的权利;如果户籍尚未迁移的,应动员其将户籍关系迁入现居住地。对妇女出嫁后与男方共同生活在女方居住地,而户籍又未迁的,应保留其承包地。其所生子女随父母申报登记农业户口的,应享受同村村民的同等待遇。对于离婚或丧偶妇女及其所领养子女,户籍关系未迁移出的,应保留其承包土地的权利。离婚或丧偶妇女返回娘家或再婚,均户随人走,应享受与当地村民同等的承包土地的权利。对于纯女户或独生女户,有男方到女方落户,赡养父母的,应给予土地承包权。法律政策要正视性别差异,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尽可能偏向农村弱势妇女。例如,农户土地承包。

合同。

登记可以实行夫妻双名制,夫妻各持一份,双方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在转让、租赁土地时要出具双方所持有的两份土地承包书,并由双方签名才能生效,保障妇女在分居、离婚和丧偶情况下土地承包权的安全。尽快确立出台“出嫁女”、丧偶妇女、“农嫁非”、离婚妇女等在原村组织的村民资格,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

制定和修改村规民约,要充分发扬民主,从实际出发。村规民约是每个村民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必须遵守和执行的行为规范。只有充分发扬民主,从村民中来,到村民中去,才能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真正反映全体村民的共同利益和愿望,调动村民参加自治的积极性,自觉自愿地遵守执行,使其成为名符其实的“民约”。建议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改,一般应该经过五个步骤。第一,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针对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和村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以及与本村发展和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通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提出村民自治章程需要规定的内容,确定在哪些方面制定村规民约。第二,就提出的问题和事项,发动村民广泛讨论提出意见,并集中上报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意见,拟定出本村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草稿,再发给村民征求意见。第三,提交村民大会审议通过。在审议讨论过程中,要根据村民的讨论意见,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然后交付表决,以到会人数的过半数通过。对一些分歧比较大的问题,可以暂不规定,待成熟之后再补充完善。第四,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通过后,应当以适当的形式公布,可以印发各家各户;也可以张贴公布。第五,按照规定报乡镇政府备案,接受监督。

加强国家法律对村规民约等的指导和规范,建立“村规民约”审查制度。在尊重村民自治的同时,出台相关法律条文,规范政府监督、管理村规民约的具体权限和程序,对涉及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规定、土地权益处置的决定进行彻底清理,对未付诸文字部分的村规民约中侵害妇女合法财产权利的条款坚决予以清除,坚决制止村委会、村民小组制定的土政策大于法律的做法,完善对村规民约的审查和监督,确保村民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使自治权。针对“村规民约”实施中部分弱势妇女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由妇联、民政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维护农村土地妇女权益的专项检查,废除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隐形的“村规民约”,指导村民增加保护妇女权益的条款和内容,落实男女平等、家庭和睦、婚嫁落户、宅基地分配、土地承包、拆迁补偿、继承、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各项权益。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借口剥夺妇女的合法土地权益。针对“村规民约”执行难的问题,除在“村规民约”中明确提出违约责任,如批评教育、赔礼道歉、违约责任通报、责令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取消享受或者暂缓享受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和优惠待遇等外,还要建立和完善执行的组织协调机制,在村委会的领导下由村民代表组成执行机构,对违约责任人执行违约处罚,并张榜公布,以强化“村规民约”的执行力。

农村妇女儿童工作调研报告

社区妇代会是妇联组织面对广大妇女群众的第一线,是妇联组织跟广大妇女群众展开工作、服务互动最直接的前沿阵地,社区妇代会的工作直接关系到社区组织基础的夯实,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全局也与之息息相关。

**社区是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首个实行属地管理的试点小区,社区现在居民近5000人,包括**三村、**新村、**等,社区拥有办公服务用房1700平方米,设有一站式服务大厅、阅览室、活动室、社区学校等设施,拥有8000平方米的健身广场、480平方米的室内健身室,总建筑面积11.74万平方米,处于一个经济架构、管理模式全面转型,社会管理要求不断创新、提升的阶段。在新城镇建设的大潮中,**社区正经历着从纯农村转型到城镇化的一个飞跃过程,社区妇代会的工作虽然面对的仍是老面孔,但因着大环境的突变,社区妇代会可依赖、有成效的工作方式方法与原纯农村妇女工作仍存在着不少的差异。

为了更合理的开展好社区妇代会的工作,紧紧跟上我高新区新城镇建设的改革步伐,我们针对社区妇代会工作的情况,作一个全面的回顾和考量,立足基础,寻找问题,谋求发展。

一、社区妇代会组织和妇女工作的现状及优势。

1、妇联基层组织网格化建设的完善及总体素质的提升:要结合安置社区妇代会换届的契机,积极吸取年轻、优秀、政治觉悟高,热心妇女工作、有能力、有文化的女同志担任女组长,并建立完善社区妇代会组织网格化管理责任模式,突破原妇女队长年龄普遍偏大,文化层次偏低的状况,为社区妇女工作注入了生机和活力,提升了网格化管理结构现代化信息的沟通能力和手段。

2、社区妇代会组织自身建设的不断完善:针对广大妇女群众文化素养不断提高、社会信息资源共享渠道不断拓宽的发展趋势,上级妇联组织与时俱进,不断加强社区妇代会干部各类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和管理,着力提升基层妇女干部的履职能力和职业素养,科学地引导社区妇代会干部展开新形势下的妇女工作,为基层社区妇代会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囊储备和技能支持。针对社区妇女儿童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妇女儿童之家、世代服务室、未成年人图书室、计生信息服务平台等一系列辅助设施的全面普及,为社区妇代会展开服务工作提供了必要的硬、软件支持。

3、目前社区妇代会工作所处的整体环境和特点:随着妇女工作的管理对象从纯农村到安置社区的转变,妇代会干部认真做好撤村进社区全员人口信息的采集和登记工作。组织妇女组长和楼组长,挨家挨户展开人口摸底工作,做到一户不漏,把工作做到实处,促进社区新当选妇女组长和楼组长群众基础的建立和夯实,改善新建社区人员情况不熟悉,群众基础不扎实的现状。

4、社区妇代会的常规工作的开展情况:在高新北区妇联的带动和指导下,带动社区妇代会常规工作,(1)、关爱妇女儿童身心健康。认真做好妇女病防治普查工作,关注育龄女性的需求,全面跟进孕产期女性的各项服务,提高女性生殖健康水平。(2)、吸收社区优秀女性,成立巾帼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妇代会的良性发展奠定群众基础。组织、引导社区女性文体爱好者,为她们创造机会,搭建平台,促进民间文化氛围的发展。(3)、配合最美家庭的创建,做好妇女维权的来访接待和婚姻家庭纠纷的调解工作。(4)、关心社区青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关注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安全问题,结合关工委工作项目的展开,积极做好社区暑期少年儿童到社区三楼会议室听讲座等活动安排,优化儿童成长环境,促进青少年儿童的全面发展。

二、社区妇代会组织目前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

年纪轻的妇女组长都在单位上班,有时社区搞活动时抽不出时间到场参加,而年纪大的妇女组长因年长,社区有活动通知其参加时又担心路程上会有一些意外发生,并且年长的大多不会使用现代化通讯设备,学习上和活动的组织上也带来一定的困难。

1、加强社区使用场地的建设和完善。

2、由社区服务规模和性质决定,社区工作往往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社区服务中一人多职的情况普遍存在,社区妇代会工作也不例外,在社区妇女儿童服务过程中,容易出现被动应付、顾此失彼的现象,存在不利于服务项目有效推进的因素,使好的服务项目流于形式化。

3、社区服务是一个综合性强、有延伸性的工作,涉及到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做为一个基层的妇女干部,必须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升相关服务能力和水平,时刻跟上时代的脚步,同时,现有的网格化管理模式也只是一个构架基础,还需要不断的探索拓展其实用性能,做好这些工作的前提,是需要社区妇代会能得到各级组织及领导的关心重视和常态化支持。

三、对策和建议。

解放思想,创新形式,整合各方资源,立足新平台,放眼长远,力争社区妇代会工作突破传统,走出适合社会发展的新模式。

1、目前社区工作虽然分门别类,但居民事务多样化的性质决定,处理事务过程基本都是各个职能部门相互渗透,分类不分家,社区妇代会工作应主动调整方式,紧紧围绕妇女儿童工作的主线,灵活应用各条线的资源,为我所用,统筹兼顾,把社区妇代会工作做圆做细,全方位渗透到社区管理中去。

2、紧抓党建,带动妇建。社区妇代会要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认真开展好党的“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广泛听取社会基层妇女同胞的呼声,做到下情上达,为广大妇女传声音、谋福利;积极提升社区妇代会干部参政议政的热情,及时了解相关政策、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及时在基层妇代会组织中发挥政策宣传和指导作用,做好上情下达,让群众对政府工作有认同感和信赖感,真正成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代言人、“娘家人”.

3、要争取上级各单位部门的大力配合和支持,加快社区各类服务设施的配套,为社区妇代会工作创建更好的服务平台。

农村妇女维权工作调研报告

20xx年末,全县总人口47.91万人,其中:女性人口22.56万人,农村人口40.7万人。近年来,随着大量农民工外出打工,给经济社会带来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农民家庭夫妻分居,留守妇女生产生活困难的一系列问题。最近,县妇联对我县留守妇女的生存状况进行了深入地调研。通过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入户访谈等方式,重点对xx县河路口、大圩、两岔河三个乡镇的7904名留守妇女的生活状况进行了调查分析,通过调查,我们深深地体会到留守妇女生活的艰辛和不易,她们柔弱的双肩既担负着赡养老人、照顾小孩的重任,又承担着家庭生产的艰辛,为了一家人的生计和希望,默默地支撑着家庭的负荷。

一、基本情况。

1、文化程度。大部分留守妇女文化偏低。调查显示:初中及以下学历的留守妇女7844人,占99.24%;高中学历的40人,占5.06%;中专以上学历的20人,仅占2.53%。30岁以下的留守妇女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较多,31—40岁的具有初中和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较多,40岁以上的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较多。

2、年龄结构。留守妇女主要分布在30岁以上。30岁以下的留守妇女638人,占总数的8.07%左右,主要是因为生育、照顾幼小子女而暂时没有出门打工;30—39岁的1130人,占总数的14.29%;40岁以上的6162人,占77.96%;40岁以上的留守妇女是较为集中的年龄段。

3、留守原因。调查显示:家庭经济状况差,生活质量低的留守妇女有2280人,占28%左右;无就业技能,致富能力不强的有6408人,占81.07%。大部分的留守妇女因为家庭不支持其外出打工或者自身不愿意外出打工是其主要原因;需要她们留守家中照顾家庭、抚育孩子、照料农业生产是她们留守的客观原因,双重原因使得她们既向往外出打工又自我回避的矛盾心态,这一现象在35—40岁的留守妇女身上表现得更为明显。

二、现状及问题。

1、劳动强度大,身体健康受损。调查显示:身体状况差、身患疾病的留守妇女有835人,占10.56%;身体状况一般的7069人,占89.43%。她们既要承担繁重的农业生产劳动,又要料理家庭事物,有的还要照顾年迈的老人,教育未成年的孩子,劳动强度很大,严重损害身体健康。劳动强度大幅增加,劳动时间明显变长,留守妇女的体力大幅度透支。调查发现,大部分“留守妇女”每人需要独立承担将近2亩地左右的农业生产,而其中又有半数以上的妇女表示“难以独自承担农活”、“希望过上稳定的家庭生活”;而那些身体不好的留守妇女,遇到的困难则更大。

2、精神负担重,安全感下降。由于丈夫长年在外,留守妇女精神负担明显加重,安全感下降。主要表现:一是出现婚姻危机。留守妇女大多是中青年,一些长期分居的留守妇女因为丈夫长期在他乡打工,夫妻之间缺乏交流沟通,双方相互猜疑,再加上自我精神生活空虚,自我控制力不强,易受到不良现象和不法分子的诱惑,导致感情危机。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打工婚姻”离婚案呈上升趋势,尽管留守妇女为家庭作出了许多牺牲,但是对于丈夫出门打工几年不归、移情别恋的情况,她们还是“欲语泪先流”。二是财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男性劳动力外出后,农村只剩下老人、儿童和妇女,这种人口结构的变化,致使农村治安防范力量减弱,使农村社会治安隐患增加,农村留守家庭的小偷小摸现象增多,留守妇女的安全感大大降低。70%的留守妇女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压力和心理压力,并且无人倾诉,既要操心孩子,又要担心丈夫,还害怕流言蜚语。

3、婆媳关系难处理,对子女疏于教育。自古以来,婆媳关系都不好处理,尤其在丈夫不在家的情况下,处理好婆媳关系更是难上加难。调查中我们发现多例存在婆媳关系没有处理好导致家庭矛盾激化的现象。不少留守妇女本身文化水平比较低,除了在经济上、生活上能为子女提供一定的支持外,无力在子女学习上、做人上给予有效教育与监管,只能听之任之,只是希望子女别做违法的事。由于80%左右的留守妇女认为对子女的教育就是拿钱给他(她)们上学,只要他们在学校听老师的.话,顺利完成学习任务就行。有近50%的妇女几乎从未同子女谈过理想与抱负,有近65%的妇女不知道平时孩子在想什么、盼什么,对孩子的教育和培养主要表现在吃饭穿衣上。调查还发现有的由于自身只有小学文化,子女上初中后不能对其进行辅导和监管,导致他们成天逃学迷失在网吧里。

三、对策与建议。

留守妇女是目前农村最大的劳动力资源,是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关系到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定,针对留守妇女面临的压力和困难,需要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开展帮扶活动,形成合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关爱留守妇女的社会氛围。

1、高度重视,创造关爱留守妇女的良好环境。关爱农村留守人群是一项重要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高度重视,需要社会发挥各方优势,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要提高思想认识,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关心的局面。要出台相应的硬性帮扶政策和措施。如相关部门要深入基层传授技术、以村为单位定期或巡回开展“三下乡”活动、帮助有条件的农村妇女给予信贷扶持和项目扶持等。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利用农闲时节或“三八”妇女节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丰富留守妇女的精神生活,提高生活质量。以评选“平安家庭”、“好婆婆”、“好媳妇”、“好妯娌”、“好邻里”、“守法公民”、“五好文明家庭”等为抓手,大力弘扬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大力宣传知法、守法、做合法公民的重要意义;引导妇女相信科学,反对迷信,崇尚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的安定和谐。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打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加强对留守妇女的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加大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教育,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有志青年回乡创业。要多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让青壮年劳动力能实现在本地就业,从根本上解决劳动力大量外出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要拓宽农村致富渠道,制定优惠政策,动员和鼓励外出务工青年积累经验,更新观念,帮扶他们回乡创业,推动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加强留守妇女的技能培训和资金扶持,鼓励留守妇女自主创业。继续大力加强妇女技术培训,举办留守妇女技术培训班,让留守妇女懂得更多的农业生产技术,科学种田,科技致富,提高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继续创办示范家长学校,深入开展“争当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活动,引导更多的家长特别是留守妇女为国教子、以德育人;劳动、妇联等部门要继续坚持积极为留守妇女提供项目信息和致富门路,推广科技含量高、辐射面广、投资少见效快的增收致富项目;要大力扶持留守妇女创业项目,在用地、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使其能够敢创业、会创业、创成业。同时,政府要尽快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在农村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合理流转土地,使农村留守妇女从繁重的土地劳务中解脱出来。

农村妇女儿童工作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推进维权工作的开展,深入了解各村妇女维权工作情况,xxx市xxx镇妇联于10月份在全镇开展了维权工作调研活动。通过听取各村妇代会主任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资料、分析信访案件等形式,对维权工作的创新与发展,以及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出现问题和挑战进行了调查分析,现将调查情况综述如下:

多年来,各村妇女主任组织充分发挥职能,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妇女依法维权的意识,积极协调妇女维权方面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1、在女工劳动权利和劳动就业方面。针对集体私营企业的女工劳动保护问题,妇联组织积极主动联合人大、司法、劳动、民政、工会等有关部门,深入各类企业中,对女职工保护工作进行宣传,有力地维护了妇女劳动权利。在劳动就业方面,镇政府组织各类培训,提高妇女劳动技能。

2、在儿童接受教育方面。我镇儿童接受教育的程度不断提高,九年义务教育的入学率为100%。此外,我们积极帮助贫困家庭儿童入学。

3、在妇女儿童健康权利方面,xxx镇积极鼓励广大妇女儿童按时进行健康普查。

4、妇女问题社会化:虽然代表和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妇联的基本职能,但仅靠妇联解决问题是远远不够的。近年来,各村妇女主任加强了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合,拓宽了维护渠道,初步形成了社会化维权格局。

1、婚姻家庭矛盾是困扰广大妇女的主要问题。在各村妇女的来信来访中的大部分案件涉及婚姻家庭。大多数妇女当面临离婚、家庭暴力、第三者插足等问题时手足无措,不知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一是离婚的妇女经济权利维护难。由于大多数妇女后随丈夫居住,许多夫妻的住房时男方的产权或购买的部分产权,离婚时一旦分割房产,走出家门的多数是妇女,因为她们不拥有产权。所以离婚案件中,有部分妇女并不是因为婚姻还能维持而不同意离婚,而是确实顾虑离婚后自己生活无着落。二是家庭暴力取证难。许多妇女受到伤害时,没有及时取证,诉讼中当对方不承认时,就无法举证,往往在离婚判决时得不到法律有力的保护。

2、妇女维权工作机制已不适应时代要求。比如:以往妇联维权工作都是说服教育式,唱独角戏,凭着自己的热情去调节、去呼吁,往往力量不够,解决不多问题。

(一)转变维权工作的机制,形成了维权工作的社会化格局。妇联组织是维护妇女权益的代表,首先要由说服教育式的妇联独家维权向依法维护的社会维权转变。妇女的权益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要积极争取,依靠党委和政府及司法的支持,善于协调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的力量,建立各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解决维权问题,实现维权工作社会化,形成社会化维权大格局。

(二)建立社会化维权网络,形成新时期维权新体系。

1、建立健全调查的信息网络,形成新时期维权新体系。积极发挥妇女信访信息员的作用,及时掌握妇女的.倾向问题,进行深入化调查研究,做好信息的反馈。

2、建立健全司法救助保护网络。与镇司法所配合健全妇女维权合议庭,由妇联维权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的审理。避免因司法不公正,判决不当而侵害妇女合法权益,运用法律直接维护妇女权益。与派出所配合,成立家庭暴力报警中心,乡镇暴力投诉站。使家庭暴力事件有人管。

3、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网络。妇女权益的实现往往需要诉诸于法律,但有一部分妇女因为经济困难而打不起官司,法律援助解决了这一问题。妇联建立法律援助机构,也可以与司法部门联合建立法律援助机构。目标是解决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的问题,让所有妇女都在法律公正的保护下生活和工作。

4、建立健全维权监督网络,与司法配合对“两法”“两纲”的事实情况进行定期视察,对妇女权益的突出问题提出议案、提案,调动社会团体,新闻媒体进行监督。目标是使关于妇女权益的法律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总之,建立妇女维权新体系,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从而达到“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作用”—《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立法目的。并较好的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这一根本宗旨。

农村妇女维权工作的调研报告

近几年,随着乡镇妇联及相关部门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大力宣传和普及,农村妇女的法律意识逐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也有所增强,农村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但是,农村妇女权益保障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作为一员女村官,我有必要针对不同年龄阶段、从事不同行业的农村妇女,就婚姻关系、家庭财产和土地承包等几个方面进行调查研究。

调查结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调查结果显示:广大农村妇女的法律意识、依法维权能力在不断提高,在走访调查的农村妇女中,大多数妇女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有些妇女表示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会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有些妇女清楚的知晓夫妻之间是应该互相尊重、相互抚养,那种关起门来打老婆的事情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家务事;有些妇女知道在受到诸如家庭暴力问题时应该报警或者寻求当地妇女组织帮助。09年以来,我和村妇女主任共接待周石庄2例离婚妇女要求分配财产的案例,通过我们的调解,她们享受到了应有的权益。顺河镇妇联曾接待受家庭暴力困扰的妇女6人,其中5例调解恢复和谐家庭,一例最终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了自己的人身权利。

种种现象表明,广大妇女已经不在是沉默的羔羊,已经能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同时也看到,广大农村妇女中正在承受或者长期承受家庭暴力的也有人在;因不懂法律以暴治暴,触犯法律的也有人在。这些现象说明农村妇女的权益保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广大农村妇女所承包的土地大都在出生地,婚后住所、户籍所在地都发生了变迁,但是土地却不能随住所、户籍的变迁而变动,而且大多数农村妇女主动放弃土地的种植和收益权利。当土地承包权益受到侵害时有75%的妇女不知道找哪个部门解决,但是在承包地土地挪作他用,补偿金分配时有56%的妇女知道积极争取。

在针对家庭财产由谁管理的问题时,有80%的妇女表示对家庭的财产享有一定的支配权利,这也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广大农村妇女的家庭地位明显提高。但在问及家庭重大问题决策权时,都异口同声的说共同商量或是由男方做主,而当男女双方针对某一重大决策问题有分歧时,即使妇女知道自己是正确的,但多数情况下却仍然做不了主。这也同时说明了妇女所享有的财产支配权局限性还很大,妇女的权利观念仍趋保守,妇女的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在调查妇女中,有10%甚至更多的妇女表示曾被配偶打过,这是一个比较令人担忧的数字。当然也可能被打过的,有很多并不能构成家庭暴力,但是从这个数字中,也隐隐透露出,广大农村妇女的家庭生活幸福指数并不是很高。

1、家庭暴力存在原因:一是客观上体力上处于劣势,在挨打的时候比较被动,几乎没有反抗的余地,偶尔反抗引来的可能是对自身更大的伤害。二是农村妇女自身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遭受暴力后虽然也知道是违法的事情,但是很多妇女因受“家丑不可外扬”等观念的影响,或是根本没有勇气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导致配偶重复施暴。三是家庭暴力取证困难。虽然说目前已有了专门的家庭暴力鉴定机构,但是由于大多数妇女对家庭暴力的鉴定程序并不了解,遭受家庭暴力后不知道应该找谁,如何进行鉴定,什么时间鉴定最合适,而且受害妇女在不打算离婚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去做鉴定,从而导致家庭暴力取证困难。

2、土地权益问题存在的原因。一是妇女的土地多在未婚前的父母所居地,一旦结婚了,父母家所在地取消了她的承包经营权,丈夫家可能也没有她的土地,从而失去土地。二是长期形成的土地种植传统,女性出嫁后土地留在出生地,由自家兄弟代为种植,并获得经济收益,导致广大农村妇女认为理所当然的土地承包权应当属于兄弟,而不去争取。三是土地承包以家庭为单位,户主大都是男性,这也导致广大农村妇女在出嫁、离婚或者是丧偶等特殊情况出现时,土地作为农村主要的经济来源,不能随妇女的住所、户籍等变化而发生改变。

3、财产支配权有限问题存在原因:一是妇女意识里她们最首要的任务仍然是照顾孩子和老人,因此并没有积极努力争取工作机会,农村妇女有相当一部分并没有工作,导致她们对男士的依附性太强。二是就农村来说,家庭经济来源仍以男士为主,妇女会觉得自己“没有说话权”,从而不去争取财产权利。

由调查结果可看到,广大农村妇女的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家庭地位也在提高,可以说总的形势是好的,但是在农村,家庭暴力、土地纠纷、财产支配分割等存在的问题,依然容不得有半点松懈,针对这些问题,应该提高普法维权的力度、广度、深度,注重个案维权。

就目前妇女维权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看,妇女问题是社会问题,它存在于社会的方方面面,渗透在社会的每个角落。虽然国家已经设出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专属部门妇联来帮助妇女解决困难,但是也正是因为此,形成了妇女工作也只有妇联做的不良局面。其实妇女工作是全社会的,仅靠妇联是远远不够的。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整合社会资源,推动解决维权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关注支持妇女维权工作的氛围,实现社会化维权大格局。

1、创造良好大环境,构建社会化的维权工作格局。

在维权进程中要跳出传统、单一的维权模式,打破妇女工作妇联做的局限模式,确立社会化维权的新观念,用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和思考妇女合法权益维护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妇女利益的有效机制,使妇女的各项权益真正落到实处。

一是打造依法维权的法治环境。通过深入普法、严格司法、违法必究等环节,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公正,为妇女维权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强化妇联维权的职能作用。妇联自身要解放思想,不断完善和创新工作方式,依据法规和政策,及时提出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实施办法和建议,切实解决妇女维权方面带有群体性、倾向性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维权工作。实现妇女维权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构建起全方位、开放式的社会化维权的大格局。要以妇女发展和维权需求为目标,依靠党委领导,争取政府支持,协调社会力量,推动民众参与,逐步形成社会化、法制化妇女维权工作新模式。

2、从妇女本身做起,提高广大妇女的整体素质。

提高法律素质,增强广大妇女自我保护的能力。鼓励妇女通过各种渠道,学科学、学法律,不断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法律意识,鼓励妇女灵活运用法律保护自己,自觉地维护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中的平等地位和发展权利,在妇女最广泛的参与中促进两性和谐平等发展。

加强文化教育,增强广大妇女社会竞争的能力。不仅要加强妇女基础文化教育。保证女童适龄入学率,降低在校女童辍学率,确保妇女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要把成人妇女的再教育纳入正规化、系统化的轨道,为妇女终身学习创造良好的条件。

农村妇女心理健康情况调研报告

随着社会的进步,心理健康已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科学研究证明,女性在生理、心理上均与男性有较大差异,比较容易出现机体内分泌代谢异常和植物神经功能紊乱,更易出现较明显的不良心理反应,但关于农村妇女心理健康的调查和研究还很少,这说明农村妇女的心理健康问题并没有引起广泛关注和重视。通过本次调研发现农村妇女的心理健康状况不容乐观。

烦恼、多疑、抑郁、焦虑等不良情绪在一些农村妇女中显得较为突出。长期以来,男尊女卑的现象较为严重,妇女在家庭中地位不高,她们为家人的起居饮食而忙碌,却忽视了自己的存在,家庭暴力时有发生,沉重的生活负担,使她们的社会交往极少,而她们主要人际关系中的婆媳关系、夫妻关系、邻里关系又由于种种原因弄得十分紧张。当她们内心有了烦恼、有了痛苦和不满时,无法找到一个合适的情感倾诉对象来倾诉和宣泄。

(一)文化素质不高,认识不到心理健康的重要性。20世纪70年代,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who)对健康定义为“健康不仅是身体没有疾病,还要有完整的生理、心理状态和社会的适应能力”。可见心理健康是人的健康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一方面农村妇女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自身的素质修养水平较低,被调查的妇女也没有接受过任何组织的任何形式的心理健康宣传,对心理问题一无所知,认为“身体有病才是病”、“只有精神有问题的人才去看心理医生”的人不在少数,就连少部分村妇代会主任也认为“身体健康都保证不了,更不必谈心理健康问题了”,却不知道心理问题可以引起多种的身体疾病;另一方面由于法律意识的缺乏,当家庭、婚姻出现问题时,不知道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如何去调适自己的情绪,而是采取极端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这样的结果,势必是既毁了自己,又害了他人。这种状况很容易产生抑郁、焦虑、狂燥等不良情绪,当这些不良情绪得不到及时缓解时,便容易引发精神失常或更加严重的后果。

(二)以其他家庭成员为中心,否认自身价值。妇女们在家要细心的料理家务,要耐心的教育子女,要温柔的侍候丈夫,要尽心的孝敬父母,在外要参加劳动,他们付出的辛苦甚至比男性更多,而她们却总是认为自己所做的大多都是辅助性工作,没什么价值,认识不到自己的重要性,她们在自己的心中没有位置。

(三)长期忍受着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

1、经济问题带来的心理压力。农村妇女常常被家里的经济问题所困扰,想改变现有的生活状况,就必需从增加经济收入入手,手中有了钱,心里就有了底,日常生活需要一笔开销,孩子的教育需要长期的高额费用,为孩子结婚准备新房和筹办财礼也将用尽家中的大部分积蓄,若是家中供养高龄老人的生活,更容易碰到紧急事件或大宗花费,经济和精神负担自然比较重。

(四)缺少有效的心理沟通。就多数农民而言,他们更愿意牺牲自己轻松生活而换取家庭更多的经济收入,农村的男性大多数为附近小企业打工,早出晚归,地里的农活主要靠妇女,收入增加了,相互交流的机会却少了。因为怕丈夫和孩子担心,平日里遇到不顺心的事,总是想独自面对或是深埋心底,而对婆媳、妯娌、左邻右舍又存在一种不信任的感觉,32%的妇女怀疑“有人会幸灾乐祸地希望我遇到困难”,这无疑阻碍了农村妇女情感的宣泄和心理问题的解决。

(一)加强心理健康宣教一方面通过宣传教育,使农村妇女了解心理健康知识,使她们认识自我,解脱自卑心理的束缚,发挥自己的优势。只有具备了自信、勇敢、进取等心理素质,才能有勇气克服心理障碍和预防心理障碍的发生。另一方面女性健康需要男性的参与,夫妻关系是家庭关系的核心和基础,通过宣传教育,使男性认识女性心理健康的重要性从而在日常生活中关心关注,一旦女性出现了心理健康问题,可以通过夫妻之间日常沟通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二)积极参加社会活动。首先,通过各种培训提高自身的素质,使农村妇女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她们的致富能力,充分发挥农村妇女的主体作用,通过树立典型、竞赛评比等方式调动她们的积极性,使她们赢得在社会、家庭中的地位。其次,在精神上丰富农村妇女的业余文化生活,经常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一方面丰富了她们的文化生活,为她们的休闲娱乐提供了好场所和好内容;另一方面又可以扩大她们的社交圈,使她们在群体活动中,互助互信,养成开朗的性格,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

(三)选择正确的减压方式首先,学会自我安慰、自我解脱。第一建立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学会灵活处理和协调夫妻、婆媳等家庭关系,家庭成员相互理解支持,相互信任,遇到困难可以与家人一起商量解决,给自己创造一个轻松的生活环境。第二,理性的面对是非成败,既不应该对自己过分苛求,也不应该对生活寄与过急的、过高的要求和不切实际的期望。第三,养成经常与家人、朋友、邻里沟通的习惯。当内心有了烦恼、痛苦和不满时,可以很容易找到一个合适的情感倾诉对象来倾诉和宣泄。其次,发挥妇联组织作用,提供外部帮助与支持。基层妇联要经常组织妇女参加集体活动,与妇女姐妹们建立有效的沟通,通过沟通主动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如今妇联组织已经在农村普遍成立了矛盾纠纷调解员志愿者、心理指导员志愿者队伍,妇女们遇到自己解决不了的心理问题,可以通过正确的指导与调解减轻和解决。严重的还可求助于村委会、乡镇妇联、司法机关,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使她们乐观地生活,积极地工作,为家庭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农村留守妇女情况调研报告

经调查,全县共有农村劳动力19.77万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31.67万人的62.4%,妇女劳动力88075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27.8%,其中已婚妇女59339人,共有留守妇女6656人,其中50岁以下的留守妇女4568人。留守妇女愿意接受技能培训的4452人,愿意外出务工的3968人,愿意与丈夫同城务工的3762人。在我们调查过程中,90%的妇女因照顾家庭老人、抚育孩子、照料农业生产是妇女留在家的主要原因。在留守妇女中,几乎一半的人有过外出打工的经历,她们也很想和丈夫一起外出打工,但为了照顾老人和孩子不得不放弃打工,回家务农。另外女性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工资待遇也低,所以多数妇女选择了回归家庭,这一现象在40岁左右的留守妇女群体中表现尤为明显。

我们调查时了解到,90%的留守妇女希望丈夫外出打工,提高家庭收入,这些妇女大多数是青壮年;10%的留守妇女不希望丈夫外出打工,这些妇女大多年龄偏大,身体健康状况不是太好。约有70%留守妇女表示希望丈夫打工的地点离家越近越好,哪怕收入少一点,30%的表示只要挣钱多,远些也无所谓,同样的待遇,希望离家近些。调查显示,95%以上的留守妇女对家庭和丈夫的满意度比较高。留守妇女虽然独自在家承担着照顾老人、小孩和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责任,但是她们对当前家里的状况是比较满意的。70%以上的留守妇女跟老人相处融洽,98%对丈夫的家庭责任心满意。

2、农村留守妇女生理和心理负担沉重。一是长期忍受孤寂的折磨。留守妇女在辛勤劳作之余,还要长期忍受丈夫不在身边的孤独。二是怕出现婚姻危机。部分留守村妇担心与丈夫长期分居导致交流减少与感情疏远,对婚姻的永久性缺乏信心。尤其是与丈夫感情基础不牢的,怕丈夫在外打工染上不良的社会习气,抛妻弃子。但在调查中很多留守妇女表示,虽然劳累、孤单,但丈夫能挣钱就可以了,在她们心里,为了家里的生活过得好,丈夫外出打工已是不得已的选择了。三是法律意识弱。农村留守妇女是一个弱势群体,她们的合法权益相对来说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农村都是独门独院,相对闭塞,遇到侵害时,不知道如何寻求帮助,且受害妇女由于怕丢面子,怕影响不好,很少去报案;农村闲话多,女性处于被动地位,常常受了欺负却不敢或不能声张;由于双方长期分居容易对感情产生影响,一些男方在外有第三者,女方却毫不知情。农村没有太多财产,女方又很难了解男方在城里的收入、财产状况,一旦离婚,女方可能什么都得不到,财产权容易受到损害。

3、留守妇女劳动力调配难度大。受长期以来形成的以家庭为主的劳动单元模式影响,现阶段留守妇女劳动力仍然为单家独户作战,合作意识不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不愿意与人合作,或者出钱找人帮忙,从思想意识上还没有完全树立劳动力调配协作的理念。同时,受家族、邻里关系、个人喜好等因素影响,互帮互助也只是小范围内的,没有建立起灵活机动的服务队和互助组,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留守劳动力合理调配还需要进一步组织和引导。

4、留守妇女劳动力季节性短缺。近年来,我县果品、蔬菜、畜牧等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全县果园面积达到29.98万亩,户均4.2亩,人均0.9亩,拱棚蔬菜累计达到6400座,蔬菜种植总面积达到12万亩,牛、猪、鸡饲养量分别达到17万头、30万口和177万只。随着果、菜、草、畜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快速发展,农村留守妇女劳动力的数量与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凸显。特别是在苹果蔬花、套袋、采摘和蔬菜拱棚搭建、全膜玉米覆盖等农忙时期,农村妇女劳动力需求剧增,劳力短缺的问题显得十分突出。

5、留守妇女劳动力缺乏系统性培训。目前,农村妇女劳动力培训仍然是急需破解的难题。现在的培训内容和方式、方法还不能满足群众的实际生产、生活需要,培训次数少,方法不灵活,方式比较单一,培训效果差,没有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培训体系,仍然以举办培训班为主要形式,干部包园包户的机制还不够完善,挂牌指导和田间示范还不能很好地落实到位。这些因素导致农村妇女劳动力培训提高速度慢、效果差,妇女在产业开发和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尚不能满足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需求。

留守妇女是农村劳动力的主要组成部分,涉及到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发展稳定。针对存在的各种问题,特提出如下建议:。

1、切实转变工作方式,充分调动农村留守妇女劳动力的生产积极性。把激活农村留守妇女劳动力的创业热情作为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积极引导她们主动地参与到产业开发和农村发展中来,充分发挥妇女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半边天作用。各级妇联干部要把为妇女群众做事、助农村妇女增收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千方百计争取农村妇女的理解和支持;要把学技术、搞服务、比贡献作为推进妇女干部作风转变的有效途径,提高妇女干部的工作能力与服务水平,赢得妇女群众的信赖。特别在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果园标准化管理等工作中,要善于和妇女群众沟通协商,利用算账对比、效益分析、示范引导、典型带动等方法做群众工作,多做说服教育、宣传引导、传授技术的工作,手把手地示范、面对面地讲解,做给妇女群众看、带着妇女群众干、帮着妇女群众办,大力发展订单农业,用经济手段调动农村留守妇女的创业积极性。

2、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农村留守妇女劳动力整体素质。培训是提高农村妇女劳动力素质的有效途径,必须立全县产业发展需要和劳务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妇女劳动力技能培训。一方面,对农村留守妇女劳动力,要创新培训方式,按照年龄、接受能力和个人特长爱好,分批次开展培训,尽可能地把一整套技术分解开来进行培训传授,让农村妇女循序渐进地掌握劳务技术和产业技能。对中青年妇女劳动力要侧重于机械化耕作、果树修剪、拉枝施肥、病虫害防治、畜禽防疫、农产品营销、苹果疏花疏果、果实套袋、拱棚蔬菜种植等精细技巧的技能培训;对老年妇女要侧重于畜禽饲养、果品包装等劳动强度小、技术要求低、容易掌握的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妇女做好自己的事,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妇女劳动力效益。要创新培训方式,注意培训的实用性,以田间培训、技术示范为主,尽量把科学原理和技术要点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表述出来,让妇女群众听得懂、看得清、学得会;要发挥农业科技人员和技能型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定点帮扶,手把手地教,通过走出去、请进来、集中培训、田间示范、技术人员包户包人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强对农村妇女留守劳动力的培训,使其掌握1-2门实用技术。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输出妇女劳动力的培训。

3、优化劳动力配置组合,最大限度地发挥留守妇女劳动力作用。要在果、菜、草、畜等特色产业分布规划中,充分考虑区域劳动力资源特点和分布状况,争取在果园拉枝、疏花疏果、病虫害防治、畜禽养殖、饲料购销、疫病防治、拱棚搭建、蔬菜栽培、农产品购销等各个环节为农村留守妇女劳动力中各个年龄阶段、各种技能水平的妇女提供就业岗位,使留守弱势劳动力就业不出乡。推行劳动互助活动,组建农村妇女劳务服务队。

4、整合社会资源,解决农村留守妇女的实际困难。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为农村留守妇女提供相关的服务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如涉农部门努力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程度,减轻留守妇女的'农业生产劳动强度;举办留守妇女技术培训班,提高留守妇女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文化等部门在留守妇女比较集中的地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留守妇女的业余文化生活等。司法部门为留守妇女提供各种法律服务,维护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医疗卫生部门建立对留守妇女的健康支持系统,关爱留守妇女的身心健康,减轻留守妇女心理压力等。

5、充分发挥妇联作用,为留守妇女提供服务。在现有条件下,妇联组织要力所能及地为留守妇女更多地提供服务。一是在留守妇女较集中的镇、村建立妇女维权工作站,为留守妇女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二是在民主、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组建留守妇女互助小组,为留守妇女搭建倾诉、交流、互助的平台,使她们共同面对生产、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共同发展建立相互支撑的人际关系网络。挖掘自身潜力,增强自信心,提高自助能力。三是切实关心农村留守妇女的身心健康,加强与留守妇女的交流与沟通,争取社会对留守妇女的同情、理解、支持和爱护,千方百计减轻她们的体力负担和精神负担,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为留守妇女提供服务和帮助。为农村广大留守妇女撑起爱的天空。

农村留守妇女情况调研报告

甲县位于甲省西部甲区,湘西中部偏东,是国家贫困县之一,也是典型的老、少、边、穷、库的少数民族地区,全县总面积1297平方公里,共辖12个乡镇,总人口13.82万人,妇女占6.9万人,农村人口11.8万人,其中农村妇女5.34万人,占农村人口总数的45.2%,近年来,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和打工经济蓬勃发展,农村出现“留守妇女”这样一个特殊群体。据统计,目前我县农村“留守妇女”占农村家庭的70%以上。为了进一步了解农村留守妇女的生存状况,9月下旬,县妇联对全县农村“留守妇女”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对默戎镇、古阳镇共5个村的45名“留守妇女”进行抽样调查。

因为丈夫长期(通常在半年以上)外出打工,由妇女承担着家庭中的生产劳动、教育孩子、照料老人等责任,成为家庭生产中的绝对主力,据调查,85%的男劳力主要集中在广东、深圳、浙江等沿海地区打工,“留守妇女”平均年龄为42.7岁,留守妇女种地获得的经济收入平均占家庭收入的33.6%,平均有1.7个老人需要赡养,每年用于子女的教育和培养费3000多元,调查中发现,农村留守妇女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劳动强度大,身体健康受损;夫妻情感缺失,家庭功能失衡;安全感降低,人身及家庭财产受威胁。

一是劳动强度明显加大,部分农妇力不从心。留守妇女既要承担繁重的农业生产劳动,又要料理家庭事务,有的还要照顾年迈的老人,教育未成年的孩子,劳动强度很大,严重损害身体健康。默戎镇、古阳镇大多数的留守妇女都需要承担家里的农业生产,45份调查问卷表明,靠留守妇女种地获得的经济收入平均占家庭经济收入的42.5%,其中又有半数以上的妇女表示“一个人难以单独承担农活”,而那些身体不好的“留守妇女”,遇到的困难会更大。

二是文化程度低,现代农业进程受到影响。调查中,80%的农村留守妇女只有初中以下文化水平,对现在家庭购置的农业机械不能充分利用。男劳力外出后,留守妇女节由于文化水平低,很少懂得机械操作技术,致使家庭农业机械闲置浪费现象普遍存在。同时,文化水平的低下也造成她们难以接受新技术,在农业生产上,增加了她们的劳动量和劳动时间。

三是精神压力大,身心易受伤害。由于丈夫外出务工,长年不在身边,留守妇女们忍受着身体和心理的双重负担。守着家中的一亩三分地,赡养老人,照顾孩子,一肩挑起全家的重担,白天要下地干活,晚上独守空房,久而久之造成精神空虚。由于农村留守妇女长期承受精神上的压力,容易产生失眠、焦虑,严重影响留守妇女的身心健康。

三是养老、子女养育方面出现新问题。因为丈夫长期外出务工,家庭的养老、子女的养育的重担全部落在留守妇女的身上。由于在生产方面的劳累,加之对丈夫的思念,妇女们没有足够时间和精力耐心地对待子女和老人们。,在子女的教育方面,全依赖学校和老师,致使家庭教育空白,孩子们也容易产生性格及行为上的不良现象,而在养老方面,情况也不佳,冷漠、老人现象呈现上升趋势。

四是安全感降低,家庭财产受威胁。男性劳动力外出后,农村只剩下了老人、儿童和妇女,这种人口结构的变化,会带来农村治安防范力量的减弱,使农村社会治安隐患增加,农村中针对留守家庭的小偷小摸现象增多。

农村工作

当前,农业乡村工作格局发生了深刻转变。在新的情势下,如何顺应当前乡村工作情势,努力探究新时期做好乡村基层工作的方法,进一步深化乡村变革,加速乡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坚持乡村社会不变,是摆在我们基层干部面前的一个亟待处理的严重课题。

一、当前乡村基层工作中呈现的积极转变

近几年来,随同着乡村变革的深化推进,乡村工作的确呈现了一系列积极、可喜的转变。首要表现在:

1、农民担负大幅度减轻,农民耕田积极性获得高涨。近年来,随着县政府对“三农”的不时投入和注重,农民担负逐年减轻。据查询,2002年我镇地盘疏弃面积曾一度到达1906亩,占全镇耕地总面积的12.2%,个中一个最主要的缘由就是农民担负较重,耕田比拟效益较低,招致农民耕田积极性不高。当前随着农民担负的逐渐减轻和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撂田荒酿成耕田热。

2、惠农政策认真落实,干群关系获得分明改善。随着中心一号文件的延续出台,广大农民获得了史无前例的实惠。不只农业税获得作废,并且还发放了粮种补助和种粮等补助资金。还,作废农业税,对衍生在其上的各类乱收费进行“釜底抽薪”,农民鼓掌称快。从“取”到“予”,从向农民“催粮、催款”到“补助、鼓舞”农民耕田,农民从党的惠农政策中感触到极大暖和。目前乡村大家都说党的政策好,党群、干群关系分明改善。

3、工作重心发生转移,工作本能机能呈现可喜转变。针对乡村变革后的新情势,本镇不等不靠,勇敢创新,在县政府转型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究。特殊是近年来,本镇的工作重心由过去以征收农业税为主转移到以抓发展、搞服务为主上,自觉地把抓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全镇的第一要务,努力建筑调和乡村。

二、当前乡村基层工作中面对的首要问题

在看到积极转变的还,我们也从调研中调查到新情势下乡村基层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无视的问题。

1、乡镇财务进出有所好转,但保运转保发展的压力仍然存在。随着上级转移付出的力度加大,机构变革后减支效应的展现,当前乡镇财务在向好的方面发展。但因为大都工业税源很少,仅靠上级转移付出来过日子长短常困难的。加之村庄两级债权难化解,感应压力很大,村庄两级正常运转面对必然的坚苦。

2、农民担负分明减轻,但乡村公益事业建立呈现“梗阻”。税费变革前,乡村公益事业建立费用可以列支。税改后,乡村公益事业建立资金除各级县政府的支撑、扶持外,更多的是经过"一事一议"的渠道来处理。因为农民对公益事业的认知水平纷歧,加上集体认识淡漠,往往很难达到共识,形成投入严厉不足,很多公益设备老化陈腐却无人无钱整修,乡村生产生活前提难以获得分明改善。

3、村级债权获得较好节制,但化债依然是当前乡村工作的最浩劫题。因为对村级财政进行了严厉治理,使村级债权获得较好的节制。然则村庄两级债权依然是制约乡村发展的一个繁重负担。

4、当前乡村发展很快,但社会事务治理有弱化趋向。近几年,因为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民收入大幅度增进,农民物质文明生活程度逐年提高,乡村的转变很大。然则,随着机构的变革,处于转型时期的相关治理部分还没有坚持起完善的、长效的机制,招致当前乡村社会事务治理有分明的弱化趋向。

5、乡村工作格局呈现积极转变,但村庄干部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办法亟待改变。随着乡村各项变革的深化推进,广大村庄干部看到乡村一些深条理的问题获得逐渐处理,“三农”问题的拐点曾经呈现,他们遍及感应乡村工作正在向好的方面发展,广大基层干部从深重的“催粮要款”任务中摆脱出来,他们所饰演的越俎代办的人物最终成为历史,对此他们由衷快乐。但另一方面,因为当前村组干部待遇还偏低,存在心中的落差。加之乡镇综合配套变革后,指导职数削减,局部中层干部觉得选拔无望,不免发生失望思想。从查询状况来看,当前很多村庄干部存在茫然掉措、畏难压头的思想,对本人该干什么怎样干心中没有底。

在查询进程中,我们剖析当前发生上述问题的缘由,以为既有主观方面的,也有客观方面的:

1、干部要素:

基层干部是落实党在乡村政策的关键性要素,政策落实的黑白直接关系到党和县政府在人民意中的形象和位置。但是因为干部政策程度、行政立场、工作方法等多方面的要素,在政策落实进程中往往会碰到如许或那样的问题。一是乡村干部本质不高。乡村干部长期处在基层一线,首要精神和时间都集中在处置日常繁琐事务,不足学习提高,看法程度有限,了解政策不深,有时执行政策走样,工作中轻易繁殖一些矛盾。二是乡村干部看法观念还没有改变。多年来,一些干部以为本人的本职工作就是“催粮要款,结扎放环”,招致乡村干部服务认识冷淡,甚至与民争利。三是乡村干部精神形态欠安。一些乡村干部说我们工作软了,上级交给的任务完不成,指导不称心;假如工作硬了,说是办法欠妥,作风粗犷,经常是上级批判群众骂,以为是“风箱里的老鼠两端受气”。这些要素掺杂到干部的工作中去,必定会发生一些问题。

《农村工作 调研报告》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农村留守妇女的调研报告

人生处处需要掌声,掌声化做一缕朝阳,照亮人生;掌声化作一杯绿茶,耐人寻味;掌声化作一股动力,奋勇向前。掌声就是给人最大的鼓励,同时掌声也是给人们最大的动力,有了掌声,便会奋勇前行!

我曾听说过一个故事。在好久以前有一个年轻人,他想凭借着自己的唱歌出人头地,一次机会,他站在舞台上,面对着台下那数不胜数,成百上千的观众。

既然掌声可以化解一切状况;掌声可以暖人心窝;掌声可以给予人们非凡的动力;掌声就是给人们最大的努力,一个人拥有了掌声,就拥有了必胜的信念和信心!

掌声可以带给人们动力,有时候,掌声是给人们最大的安慰,是心灵的慰藉,它胜过一切的花言巧语,胜过一切的财务,一声掌声就是给人们最大的动力。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掌声是人们最大的动力来源,让我们用掌声来迎接一切,让我们用掌声鼓励身边的每一个人吧!

农村工作调研报告

行业协会建设可以说我们现在还没有一个成型的行业协会,有的虽然制度健全了,但是执行起来的随意性,参加人员的无组织性,使行业协会在农村发展中的作用不大。因此政府要引导农民建立规范的行业协会,并且依靠这些组织为农民和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产销信息服务,避免企业无序竞争,互相压价,互相内耗。以往的农民产业化过程中,加工业或营销业没有与农户结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一部分加工企业尽管与农户签订了。

合同。

下了订单但也很不规范受经济利益驱动市场价格高时农户就把空气农产品卖到市场;市场价格低时下单企业压价收购或废弃合同。企业与农户之间缺乏一种紧密、相互制约的合作关系现在应当先由政府工作人员担任行业协会主要领导职务逐步由行业业内人士担任主要领导职务两到三年内政府工作人员逐步退出各类行业协会由协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另外鼓励引导龙头企业牵头组建产、加、销一体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挥龙头企业的溶化加工、开拓市场的作用。通过以上办法逐步在xx镇形成一个行业协会发展促进农村发展的优良机制。

2

页,当前第。

2

1

2

农村留守妇女调研报告

泾川县地处甘肃东部,总面积1409.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2.5万亩,辖14个乡(镇)、1个开发区、1个街道办事处,3个社区居委会,215个村民委员会,1466个村民小组。总人口35.5万人,其中:农村人口32.1万人。农村劳动力19.77万人,其中妇女劳动力88075人,留守妇女6656人。农村留守妇女问题是农村劳动力转移而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涉及到妇女的生存、发展和权益保护的大事,对于妇女的发展、新农村建设、社会的和谐以及农民工家庭和谐等等问题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期,县妇联抽组专人,在乡、村妇女干部的积极配合下,采取进村入户、查看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县农村留守妇女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

经调查,全县共有农村劳动力19.77万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31.67万人的62.4%,妇女劳动力88075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27.8%,其中已婚妇女59339人,共有留守妇女6656人,其中50岁以下的留守妇女4568人。留守妇女愿意接受技能培训的4452人,愿意外出务工的3968人,愿意与丈夫同城务工的3762人。在我们调查过程中,90%的妇女因照顾家庭老人、抚育孩子、照料农业生产是妇女留在家的主要原因。在留守妇女中,几乎一半的人有过外出打工的经历,她们也很想和丈夫一起外出打工,但为了照顾老人和孩子不得不放弃打工,回家务农。另外女性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工资待遇也低,所以多数妇女选择了回归家庭,这一现象在40岁左右的留守妇女群体中表现尤为明显。

我们调查时了解到,90%的留守妇女希望丈夫外出打工,提高家庭收入,这些妇女大多数是青壮年;10%的留守妇女不希望丈夫外出打工,这些妇女大多年龄偏大,身体健康状况不是太好。约有70%留守妇女表示希望丈夫打工的地点离家越近越好,哪怕收入少一点,30%的表示只要挣钱多,远些也无所谓,同样的待遇,希望离家近些。调查显示,95%以上的留守妇女对家庭和丈夫的满意度比较高。留守妇女虽然独自在家承担着照顾老人、小孩和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责任,但是她们对当前家里的状况是比较满意的。70%以上的留守妇女跟老人相处融洽,98%对丈夫的家庭责任心满意。

2、农村留守妇女生理和心理负担沉重。一是长期忍受孤寂的折磨。留守妇女在辛勤劳作之余,还要长期忍受丈夫不在身边的孤独。二是怕出现婚姻危机。部分留守村妇担心与丈夫长期分居导致交流减少与感情疏远,对婚姻的永久性缺乏信心。尤其是与丈夫感情基础不牢的,怕丈夫在外打工染上不良的社会习气,抛妻弃子。但在调查中很多留守妇女表示,虽然劳累、孤单,但丈夫能挣钱就可以了,在她们心里,为了家里的生活过得好,丈夫外出打工已是不得已的选择了。三是法律意识弱。农村留守妇女是一个弱势群体,她们的合法权益相对来说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农村都是独门独院,相对闭塞,遇到侵害时,不知道如何寻求帮助,且受害妇女由于怕丢面子,怕影响不好,很少去报案;农村闲话多,女性处于被动地位,常常受了欺负却不敢或不能声张;由于双方长期分居容易对感情产生影响,一些男方在外有第三者,女方却毫不知情。农村没有太多财产,女方又很难了解男方在城里的收入、财产状况,一旦离婚,女方可能什么都得不到,财产权容易受到损害。

3、留守妇女劳动力调配难度大。受长期以来形成的以家庭为主的劳动单元模式影响,现阶段留守妇女劳动力仍然为单家独户作战,合作意识不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不愿意与人合作,或者出钱找人帮忙,从思想意识上还没有完全树立劳动力调配协作的理念。同时,受家族、邻里关系、个人喜好等因素影响,互帮互助也只是小范围内的,没有建立起灵活机动的服务队和互助组,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留守劳动力合理调配还需要进一步组织和引导。

4、留守妇女劳动力季节性短缺。近年来,我县果品、蔬菜、畜牧等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全县果园面积达到29.98万亩,户均4.2亩,人均0.9亩,拱棚蔬菜累计达到6400座,蔬菜种植总面积达到12万亩,牛、猪、鸡饲养量分别达到17万头、30万口和177万只。随着果、菜、草、畜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快速发展,农村留守妇女劳动力的数量与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凸显。特别是在苹果蔬花、套袋、采摘和蔬菜拱棚搭建、全膜玉米覆盖等农忙时期,农村妇女劳动力需求剧增,劳力短缺的问题显得十分突出。

5、留守妇女劳动力缺乏系统性培训。目前,农村妇女劳动力培训仍然是急需破解的难题。现在的培训内容和方式、方法还不能满足群众的实际生产、生活需要,培训次数少,方法不灵活,方式比较单一,培训效果差,没有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培训体系,仍然以举办培训班为主要形式,干部包园包户的机制还不够完善,挂牌指导和田间示范还不能很好地落实到位。这些因素导致农村妇女劳动力培训提高速度慢、效果差,妇女在产业开发和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尚不能满足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需求。

留守妇女是农村劳动力的主要组成部分,涉及到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发展稳定。针对存在的各种问题,特提出如下建议:。

1、切实转变工作方式,充分调动农村留守妇女劳动力的生产积极性。把激活农村留守妇女劳动力的创业热情作为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积极引导她们主动地参与到产业开发和农村发展中来,充分发挥妇女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半边天作用。各级妇联干部要把为妇女群众做事、助农村妇女增收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千方百计争取农村妇女的理解和支持;要把学技术、搞服务、比贡献作为推进妇女干部作风转变的有效途径,提高妇女干部的工作能力与服务水平,赢得妇女群众的信赖。特别在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果园标准化管理等工作中,要善于和妇女群众沟通协商,利用算账对比、效益分析、示范引导、典型带动等方法做群众工作,多做说服教育、宣传引导、传授技术的工作,手把手地示范、面对面地讲解,做给妇女群众看、带着妇女群众干、帮着妇女群众办,大力发展订单农业,用经济手段调动农村留守妇女的创业积极性。

2、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农村留守妇女劳动力整体素质。培训是提高农村妇女劳动力素质的有效途径,必须立全县产业发展需要和劳务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妇女劳动力技能培训。一方面,对农村留守妇女劳动力,要创新培训方式,按照年龄、接受能力和个人特长爱好,分批次开展培训,尽可能地把一整套技术分解开来进行培训传授,让农村妇女循序渐进地掌握劳务技术和产业技能。对中青年妇女劳动力要侧重于机械化耕作、果树修剪、拉枝施肥、病虫害防治、畜禽防疫、农产品营销、苹果疏花疏果、果实套袋、拱棚蔬菜种植等精细技巧的技能培训;对老年妇女要侧重于畜禽饲养、果品包装等劳动强度小、技术要求低、容易掌握的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妇女做好自己的事,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妇女劳动力效益。要创新培训方式,注意培训的.实用性,以田间培训、技术示范为主,尽量把科学原理和技术要点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表述出来,让妇女群众听得懂、看得清、学得会;要发挥农业科技人员和技能型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定点帮扶,手把手地教,通过走出去、请进来、集中培训、田间示范、技术人员包户包人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强对农村妇女留守劳动力的培训,使其掌握1-2门实用技术。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输出妇女劳动力的培训。

3、优化劳动力配置组合,最大限度地发挥留守妇女劳动力作用。要在果、菜、草、畜等特色产业分布规划中,充分考虑区域劳动力资源特点和分布状况,争取在果园拉枝、疏花疏果、病虫害防治、畜禽养殖、饲料购销、疫病防治、拱棚搭建、蔬菜栽培、农产品购销等各个环节为农村留守妇女劳动力中各个年龄阶段、各种技能水平的妇女提供就业岗位,使留守弱势劳动力就业不出乡。推行劳动互助活动,组建农村妇女劳务服务队。

4、整合社会资源,解决农村留守妇女的实际困难。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为农村留守妇女提供相关的服务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如涉农部门努力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程度,减轻留守妇女的农业生产劳动强度;举办留守妇女技术培训班,提高留守妇女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文化等部门在留守妇女比较集中的地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留守妇女的业余文化生活等。司法部门为留守妇女提供各种法律服务,维护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医疗卫生部门建立对留守妇女的健康支持系统,关爱留守妇女的身心健康,减轻留守妇女心理压力等。

5、充分发挥妇联作用,为留守妇女提供服务。在现有条件下,妇联组织要力所能及地为留守妇女更多地提供服务。一是在留守妇女较集中的镇、村建立妇女维权工作站,为留守妇女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二是在民主、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组建留守妇女互助小组,为留守妇女搭建倾诉、交流、互助的平台,使她们共同面对生产、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共同发展建立相互支撑的人际关系网络。挖掘自身潜力,增强自信心,提高自助能力。三是切实关心农村留守妇女的身心健康,加强与留守妇女的交流与沟通,争取社会对留守妇女的同情、理解、支持和爱护,千方百计减轻她们的体力负担和精神负担,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为留守妇女提供服务和帮助。为农村广大留守妇女撑起爱的天空。

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了解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的生活状况,有效帮助她们解决生产、生活困难,积极维护社会稳定,近日,区妇联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辖区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工作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基本情况。

区划调整后,我区目前共辖3个镇、1个街道和1个经济开发区,共54个村和8个社区。农村留守妇女967人、留守儿童648人。

1、从年龄特征看,以中青年妇女为主。留守妇女中,25-45岁的中青年妇女比例较大,共702人,占72.6%;46岁以上205人,占21.2%;60岁以上的有少数,共60人,占6.2%。

2、从文化程度看,以初高中水平为主。留守妇女大多文化偏低,小学文化程度636人,17.4%;初、高中文化程度2896人,占79.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只有122人,约占3.3%。

3、从所从事的生产活动看,以低技术含量劳动为主。从事种植业约占48%,就近打工占36%,从事养殖业、加工业、营销业等,只占16%。

4、从留守原因上看,以照顾老人孩子为主。养育孩子、陪孩子读书、在家照顾老人的占绝大多数大约87%;因城里找不到合适工作、生活费用太高的占13%。

(二)留守儿童的主要特点。

1、从留守类型看,父母双方在外务工的留守儿童为402人,占62%;父母单方在外务工的有110人,占17%;另外还有父母双亡及单亲的儿童共136人,占21%。

2、从年龄层次看,学龄前儿童有162人,占25%;小学生有448人,占69%;初中生有38人,占6%。

3、从监护方式看,主要有两种:一是单亲监护约228人,占35.2%;祖辈监护402人,占62%;其他亲属监护18人,占2.8%。

二、存在问题。

1、教育程度低,致富能力较弱。

调查中发现,以种植业为主的家庭中,男劳力外出后,很多妇女不懂机械操作技术,使农业生产呈现出简单生产的特征,依靠科技致富的比例偏低。留守妇女中,无一科技致富带头人,专业大户、科技示范户等。

2、劳动强度大,家庭负担较重。

据统计,有65%以上留守妇女的丈夫每年回家探亲一次,有30%的每2年回家探亲一次,还有的3年以上才回家探亲1次。留守妇女既要承担繁重的农业生产劳动,又要料理家务,照顾年迈的老人,教育未成年的孩子,负担较重,身体健康受到较大影响。

3、亲情交流少,婚姻关系不稳。

由于丈夫长年在外打工,家庭只剩下了老人、儿童和妇女,这种人口结构的变化,使留守妇女缺乏安全感,精神压力变大。由于夫妻长期两地分居,双方沟通交流较少,多数存在婚姻家庭危机,留守妇女忍受着身体和心理的双重负担。调查中,86.8%的留守妇女当前最主要的.需求是“夫妻团聚过稳定的家庭生活”。

三、经验做法。

近年来,我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优化农村留守妇女生存和发展空间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切实维护了农村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

1、开展教育培训,提高留守妇女整体素质。

区妇联及相关部门根据留守妇女的特点,定期安排创业技能培训,加强参政议政、实用技术、心理健康、卫生保健、科学素养及家庭教育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帮助她们完善知识结构,提高文化修养,培养她们优秀品格和健康心态。连续多年举办女性专场招聘会,积极为留守妇女提供项目信息、就业岗位和致富门路,并与有关部门推进妇女小额信贷工作,为有一定创业经验、能力的留守妇女提供小额贷款和贷款贴息。

一是完善妇女议事会制度。完善区、镇、村妇女议事机构,积极借助“三会村治”、“一委三会”、“党员议事会”等平台开展妇女议事活动,进一步激发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的积极性。二是开展维权宣传活动。定期在集市、田头、广场设立宣传站,开展维护妇女权益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向过往市民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健康咨询。三是健全婚姻家庭调解网络。重点推进镇村两级婚姻家庭调解机构的建立和完善,层层建立了婚姻家庭矛盾调解机制,避免矛盾激化和升级。

一是广泛弘扬巾帼志愿者精神。组建各类巾帼志愿者队伍65支,参与人数近3000人,围绕“服务妇女儿童、服务社会”的宗旨,相继开展蒲公英行动、关爱贫困妇女、关爱空巢老人、互伴成长、心理成长小组、健康社区行等多项志愿者主题活动,共有30位单亲特困母亲和67位空巢老人获得帮助。二是扎实推进妇女儿童之家打造。通过积极争取,把妇女儿童之家建设纳入区政府对各镇街道、开发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并筹集资金15万元,对通过省级示范点验收的妇女儿童之家,补助4000元;通过市、区示范点验收的妇女儿童之家,补助元。三是开展“蒲公英行动”。出台《海州区开展“社会妈妈”关爱留守儿童“蒲公英行动”实施方案》,全区踊现出“社会妈妈”个人85名,“社会妈妈”集体44个,结对全区136名贫困留守儿童。四是举办留守儿童夏令营。通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拓展课堂、军事训练、与社会妈妈手拉手等营园活动,营造关心、关爱、关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建议对策。

1、增强留守妇女儿童关爱的针对性。要发挥村妇代会作用,对本村留守妇女和儿童尤其贫困留守妇女儿童逐户进行全面摸查,建立信息库,加强对留守妇女儿童的动态管理。要将惠民好政策宣传出去,提供投资少、见效快的相关致富项目,使务工人员可以在家门口创业就业,从而减少留守妇女儿童的数量,进一步维护社会和家庭的稳定。

2.增强留守妇女儿童活动阵地的实用性。利用广泛覆盖的“妇女儿童之家”、“维权服务站”、家长学校,对留守妇女儿童加强教育引导,面向留守妇女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实用技术培训,进行心理情绪疏导、婚姻家庭关系调适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让留守妇女儿童积极参与进来,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3.增强留守妇女儿童帮扶项目的多样性。要把巾帼志愿者组织发动起来,定期走访慰问留守妇女儿童家庭,进行情感关爱、行动帮扶等;建立农村妇女互助小组,成立互助组,让她们生产上互帮、生活上互助,心理上共慰;组织村妇代会主任、妇代会成员、妇女代表、致富女能手、种养殖大户等对生活贫困和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留守妇女和家庭进行定点、重点帮扶,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相关范文推荐
  • 12-23 大学班长职位申请书(优秀22篇)
    在申请签证时,一封详细的申请信能够提高申请的通过率。每篇范文都有其独特之处,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创作灵感。我认为有句话说得好:“不想当将军的士兵就不是个好士兵。
  • 12-23 学校教育学生心得体会(精选17篇)
    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使我们更加深入地理解和吸收所学知识。我们来看看下面这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或许能给你带来一些灵感。近年来,培训教育在各个领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
  • 12-23 电脑城技术员年终总结大全(19篇)
    年终总结是对自己一年努力的肯定,也是对自己一年工作的检视和反思。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年终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一)完成新版网站系统初始化工
  • 12-23 阅读分享发言稿三国演义(优质16篇)
    一篇好的发言稿不仅能够在时间有限的情况下完整地表达自己的意见,还能让听众对我们的发言有更深的印象。亲爱的同学们,作为学校的学生会主席,我今天要与大家分享如何打造
  • 12-23 双减学校家长会活动方案范文(18篇)
    活动方案是为了达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步骤和计划。活动方案是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需求而设计的一系列活动的安排和组织方案。现在我们需要制定一个活动方案,以便顺利地
  • 12-23 教师强化责任担当心得体会范文(15篇)
    教师心得体会可以体现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经验,对教师的成长和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这些教师心得范文是对教学经验和教学效果的一次总结和梳理,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 12-23 c语言读书笔记心得体会(精选21篇)
    心得体会是我们在经历中所得到的宝贵财富,能够给我们的人生带来深远的影响。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写出有价值和意义的
  • 12-23 乡镇道路交通工作汇报(通用12篇)
    工作汇报有助于与团队成员和上级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合作。结合实际情况,借鉴一些工作汇报范文中的经验和方法,让自己的汇报更加生动有趣。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 12-23 数控技术简历(精选15篇)
    一份精心撰写的个人简历能够突出个人优势和特点,增加求职成功的机会。为了帮助求职者更好地撰写个人简历,小编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出生年月1987年8
  • 12-23 核酸检测实验室工作总结(通用20篇)
    月工作总结不仅能够帮助我们发现问题,还可以激励我们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月工作总结的成功经验和实用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