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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预售证协议呢篇一
编号:___________
甲方(监管部门):
住 所: 联系电话: 乙方(监管银行):
住 所: 联系电话: 丙方(开发企业):
住 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遂宁市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等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现就丙方开发并拟预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按照市住建局委托对丙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交存、支取等行为进行监管,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甲方对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监管。
二、预售商品房概况
开发项目名称:
,项目坐落:,本批拟预售楼栋范围:,拟预售面积:平米,拟预售房地产工程建设资金总额: 人民币 万元。
三、预售资金监管范围
丙方对第一条载明的商品房进行预售取得的资金收入均应当接受甲方的监管,包括承购人自行支付的购房资金和通过购房贷款支付的资金。预售资金实际监管金额为工程建设资金总额的1.2倍,即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
3、丙方存在《遂宁市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不予拨付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八、丙方和承购人双方自愿取消交易的,申请注销网签备案合同时,提交预售资金退款申请书,甲方向乙方出具预售资金退款通知书,乙方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应预售资金拨付到承购人名下账户。
九、乙、丙双方约定预售资金在专用账户存续期间产生的利息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十、有关部门对监管资金专户资金进行冻结或者扣划的,乙方有义务说明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的性质,并及时书面告知甲、丙双方。
十一、资金监管解除
1、丙方对本协议约定房屋取得不动产所有权首次登记后,可以向甲方提出解除预售资金监管申请。甲方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经核实情况属实的,出具《解除预售资金监管通知书》。乙方收到《解除预售资金监管通知书》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取消对专用账户的限制,丙方可以从中自由支取资金。乙方解除对专用账户的限制后,甲乙丙三方对本协议履行完毕。
2、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如涉及丙方、监管项目或者专用账户出现重大变更情形的,甲乙丙三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也可以重新签订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新协议约定专用账户发生变化的,乙方应将原专用账户内资金全额转入新开设的专用账户。
十二、违约责任
1、如丙方存在《遂宁市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情形,情节轻微的,甲方可责令丙方限期改正,并可暂停拨付监管资金;情节严重或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关闭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并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2、如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资金被查封、冻结、扣划的,其法律责任由丙方自行承担。如丙方未按规定和本协议约定交存和使用预售资金,给承购人造成损失的,其法律责任由丙方自行承担。
没预售证协议呢篇二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委托销售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
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______________
【国籍】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护照】
【营业执照】证号: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性别: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
国籍】【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
【营业执照】【____】,
证号: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性别: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1、出卖人以【出让】【划拨】【______】方式取得坐落于_____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为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2、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核准名称为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
第二条预售依据该商品房已由_________批准预售,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
第三条商品房基本情况1、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住宅】【办公】【商业】【______】。
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______,建筑总层数为____层,其中地上____层,地下____层。
3.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幢】【座】【_____】_____单元____层____号。房屋竣工后,如房号发生改变,不影响该商品房的特定位置。该商品房的平面图见附件一。
4、该商品房的房产测绘机构为_______,其预测建筑面积共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分摊共有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该商品房共用部位见附件二。该商品房层高为_____米,有_____个阳台,其中____个阳台为封闭式,________个阳台为非封闭式。阳台是否封闭以规划设计文件为准。
第四条抵押情况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抵押】【未抵押】。
抵押类型: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____,抵押权人:_________,抵押登记机构:_____________,抵押登记日期:__________,债务履行期限:____________。抵押类型:_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____,抵押权人:__________,抵押登记机构:___________,抵押登记日期:_________,债务履行期限:___________。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
第五条房屋权利状况承诺
1、出卖人对该商品房享有合法权利;
2、该商品房没有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该商品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4、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如该商品房权利状况与上述情况不符,导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登记备案或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__%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第六条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总价款为_________元。
2、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元,总价款为___________元。
3、按照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元。
4、按照______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元。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期限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____________元,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付款】【_________】时【抵作】【______】商品房价款。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
2、分期付款。买受人应当在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分_____期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元,应当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
3、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_____】。买受人应当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__________元,占全部房价款的______%。余款__________________元向申请贷款支付。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出售该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应当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本工程建设。该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管机构为__________,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名称为_______,账号为________。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见附件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没预售证协议呢篇三
甲方(开发商)
乙方(金融机构):
丙方(工程监理机构):
甲、乙、丙三方就甲方兴建 项目预售款的监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经与 签订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取得位于深圳市 区 路,地块编号为 ,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证》号为 号,兴建 房地产项目,现已具备预售条件,拟向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提出预售申请,委托乙方作为本项目的预售款之监管机构,委托丙方为本项目之工程监理机构。
二、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同意:
1、本项目预售楼款由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甲方在乙方须设立专门帐户。
2、同意 为《预售款监管协议书》中的乙方(即本项目的预售款监管机构),共同履行《预售款监管协议书》的权利和义务。并同意本项目的预售款专门帐户,帐户名称: 。
3、预售款应当专款专用,由丙方根据本项目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实际进度,书面通知乙方向甲方划款,未经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直接向甲方划拨工程款。
三、本项目预售款的监管期限,从预售款进入在乙方设立的专门帐户起至本项目验收合格、结算完毕止,同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四、乙方和丙方监管不当,造成购房人损失的,应当与甲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1
六、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一份,具同样法律效力,自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方:(监管银行) 丙方:(预售人)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管理,规范商品房预售款使用行为,根据《滨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就位于滨州市 区 路(街),项目名称为 楼盘 号楼的商品房预售款的收存和使用的监管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规定的具体要求进行操作。
二、甲方依法行使对该项目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权力,对商品房预售款的收存和使用进行监管。
三、乙方按照银行业务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甲方开展预售款监管工作,做好商品房预售款的存取业务。若乙方为按揭银行,乙方须按照《规定》规定,于按揭贷款放款之日及时足额将按揭贷款直接划入预售款监管专用帐户。
四、丙方因开发规模、按揭额度等特殊原因要求变更预售款监管
银行的,应与甲方、乙方达成变更协议,协议应明确将原监管帐户的结余资金转入新开户行,并重新签订新的监管协议书。
五、丙方不得直接收存商品房预售款现金,所有商品房预售款须由购房人直接存入预售款监管专用帐户,其账户名称为: 账号: 丙方应协助预购人按合同约定将各期购房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专用帐户。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专用账户禁止开通企业网银。
六、丙方经甲方批准取得的预售款项,在终止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之前,只能用于购买本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支付本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款,法定税费和依工程进度按比例归还本项目银行贷款,不得挪作他用。
七、丙方与预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当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三十日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滨州市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八、乙方为丙方办理商品房预售款的使用拨付时,凭甲方出具的同意拨付款证明方可从预售款监管专用帐户中拨付款项。丙方申请预售款拨付的金额必须以甲方核准同意的支付额为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拨付。如乙方擅自拨付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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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预售证协议呢篇四
协 议
海丰县建设局
书印制
海丰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甲方: 海丰县建设局(行政主管部门)乙方:(商品房预售人)丙方:(资金监管银行)
为加强我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力度,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收缴和使用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鉴于:
1、乙方系在甲方注册(备案)登记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已取得了级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资质证书号:),乙方开发的本合同项下的工程项目已达到预售条件,乙方已在丙方开设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帐户。
2、丙方系银行的分支机构,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代其收取商品房预售资金,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协助甲方监督乙方使用预售资金。
为此,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开发并拟进行预售的预售商品房项目资金监管事宜取得的一致意见,现订立协议如下:
一、预售商品房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座落:
3、建筑面积:套数:
4、预售资金总额:
二、预售资金的监管范围
凡本协议第一条所述商品房的所有预售资金收入均属监管范围。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项目通过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后,预售人进行商品房销售所获得的房价款。
三、监管资金的使用范围
本协议所述监管资金必须用于本协议第一条所述商品房建设工程项目的开发建设,不得用于偿还乙方的银行贷款及其他债务。
四、预售资金的监管方式
甲、乙、丙三方同意,预售资金监管按照如下方式进行:
1、甲方依照《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委托丙方作为乙方该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银行。
2、乙方同意并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部委托丙方代为收取,并存入其在丙方开设的预售资金专用帐户。
乙方在丙方开设的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帐户为:
开户名:账号:
3、乙方不得直接收存预售资金,所有预售资金(含购房定金)必
须全额存入在丙方开设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账户。在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经甲方确认前,只能用于购买项目建设必须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款及法定税费,不得挪作他用。
4、丙方受甲方的委托,负责该项目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的缴存和支付。乙方在丙方开设的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帐户内的资金,丙方不得挤占、挪用,并协助甲方监督该项目商品房预售款项用于该项目的工程建设。
5、因乙方履行与预购人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需退已收预售资金给预购人的,如《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办理备案确认,丙方应凭甲方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注销登记的文书退款给预购人;如《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备案确认,丙方凭乙方与预购人签署的终止买卖合同退款给预购人。
6、丙方依据本条第5项向预购人退款的,仍应依照本协议的约定由甲方进行审核、确认。
7、乙方与预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30天内,向甲方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确认手续。
8、乙方、丙方必须遵守《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五、资金监管的特殊约定
凭甲方核准同意支付的数额支付。
2、预留不少于%以外的预售款项,乙方要根据项目的工程进度,严格按照《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使用。如发现乙方违规,甲方可暂停办理该项目的商品房合同备案手续和预售款拨付手续,丙方协助甲方监督,切实保障预购人的合法权益。
3、本协议有效期限内,甲、乙、丙三方须共同遵守,如有违反,按照《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处罚。丙方不按《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及本协议的约定拨付预售款,甲方应当责令其改正和退回流失款项。
4、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服务费,由甲方在该商品房开发项目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按相关规定收取。
5、丙方每月10日前应将上月底监管账号的资金余额告知甲方。
六、监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调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程序依法处理。
1、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向上一级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仲裁。
七、监管协议书的终止
该商品房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乙方向甲方提出取消商品房预售监管的申请,获批准后,乙方持甲方出具的《解除商品房预售专用账户监管证明》到丙方办理解除监管手续,本协议书终止。
如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届满前确需要提前终止的,必须经甲、乙、丙三方书面确认后,本协议方可终止履行。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丙方各执壹份。
2、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签约地点: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签约地点:
丙方(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签约地点:
年月年月年月日 日 日
没预售证协议呢篇五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乙方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商品房坐落:省市区。建筑层数层,售出楼层数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实际面积根据房管局最终测绘数据为准,多退少补)
2.上述商品房总价款为(人民币)。乙方知晓并同意,上述商品房总价款不包含车位款,车位购买者与甲方单独签订转让协议)。
3.乙方对甲方出售的该房屋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屋。乙方于年月,[大写]。乙方向甲方交付首付时,甲方向乙方交上述商品房相关钥匙(楼宇门、入户门及草厦子钥匙),并协助乙方办理入住手续。办理入住手续时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取得钥匙并办理入住手续后,该房屋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由于甲方上述商品房为工程抵顶房(防水工程),因工程尚未完工结算,甲方暂不能配合乙方签订正式的《威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待甲方工程结算完毕,乙方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威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好《威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5.甲方保证上述商品房无权属纠纷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如出现权属纠纷和债权债务等一系列纠纷,致使乙方未能如期入住及签订房屋预售合同,则由甲方无条件承担全部责任,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并赔偿装修费用。
6.甲方提供该房屋所有手续后,由于乙方或其他不属于甲方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贷款,乙方需在得知贷款无法办理之日起一个月内自行筹齐剩余房价款,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
在规定期限内乙方未能凑齐剩余房价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搬离该房屋。乙方为该房屋所投资用于装修等所有费用自行承担,甲方不予赔偿。
7.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8.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
日期:年月日
乙方
签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