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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汇总17篇)

时间:2023-10-13 15:17:11 作者:XY字客 最新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汇总17篇)

环保宣传是培养人们良好的生态道德和行为习惯的有效途径。环保宣传语还可以通过诗歌、歌曲、微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表达,增加传播效果和记忆点。让我们一起看看这些优秀的环保宣传语,一起为保护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篇一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请勿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一、为了使小区有一个清洁、安全的节日环境,物业公司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温馨提示各位业主严禁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请各位住户们自觉遵守、相互提醒。

二、如需燃放烟花爆竹的住户们请到非禁止燃放地点燃放,且注意安全。一定要到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以免因质量问题而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请不要让未成年人单独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对孩子造成伤害,须由监护人或成年人陪同看护。

安全的居住环境,要靠全体住户共同维护。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支持与理解,愿与您携手共建一个安全祥和的居住环境!

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篇二

为创造一个和谐健康的生活环境,提高师幼、家长的`安全及环保意识,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减轻空气污染,营造共同保卫碧水蓝天的社会氛围。11月16日至17日,城关第四幼儿园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活动中该园通过电子屏播放禁燃禁放标语、发放禁燃禁放宣传单页、公众号倡议书、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等形式,让家长、幼儿了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引导家长宣传动员邻居及亲属远离烟花爆竹,文明安全过年,守护美丽舒城的碧水蓝天。

通过此次活动,让幼儿、教师及家长认识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性,树立文明意识,为建设文明校园、创建健康生态环境,过平安祥和的春节营造出良好的氛围。

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篇三

为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群众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连日来,衡阳市石鼓区人民街道蒸阳社区立足辖区实际,积极行动,全面开展烟花爆竹售卖安全排查行动。

行动中,街道应急办、城管大队与社区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逐一检查,认真核查经营者是否具有售卖烟花爆竹资质以及经营场所是否已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警示标志。同时还向经营者发放安全常识宣传资料,普及安全知识,本次安全排查共检查网点3个。

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辖区烟花爆竹市场的经营秩序,及时预防和消除了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为辖区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春节提供了安全保障。

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篇四

尊敬的各位业主:

您好!为了加强本小区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创造良好生活、居住环境,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xxx市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温馨提示您:

本小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问题,危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大量燃放时,如果适逢无风或低气压的天气,有害气体一时无法飘散,就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巨大噪音,使老人难以安睡,病人胆战心惊,学生无法静心学习、休息。许多时候,燃放时发出的突然巨响使行人受到惊吓,对患有心脏病的人来说,这种惊吓很可能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

燃放烟花爆竹容易造成人员伤亡,根据各医院的诊疗报告,每年春节期间都是烟花爆竹致伤的高发期,大多都是炸伤脸部、眼睛,炸断手指等,甚至死亡。

为加强小区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环境污染,让您拥有一个快乐和谐、安全的居住环境,服务中心在次提醒广大业主朋友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禁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物业工作人员将加大小区巡视,劝阻、制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2、禁止在私家阳台、楼顶、楼道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发生火灾隐患和伤人事故。

3、个别不听劝的业主因燃放烟花爆竹给小区及业户造成财产及人身损害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将由业户自行承担。

4、请不要让未成年人单独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对孩子造成伤害。

5、不要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烟花爆竹。

6、让我们从少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礼炮做起,积极营造文明、安全的小区环境,拒绝燃放烟花爆竹,降低安全事故发生。

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支持与理解,请广大业户相互告知并监督,共同爱护我们的家园!

xxx市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1月9日

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篇五

春节临近,为切实做好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辖区安全稳定。近日,南塔街道裕后街社区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排查工作,对辖区个体商户、小超市、食杂店等场所是否经营烟花爆竹、消防设备是否配备齐全、有效,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

社区工作人员深入辖区重点场所进行严密排查,对辖区内超市、便利店等场所开展“地毯式”排查,切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此次摸排,进一步提高了商户的'安全防范意识,为创造安定和谐的社区环境、让居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篇六

为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让幼儿感受燃放乐趣的同时远离危险,20xx年1月6日,叙永县叙永镇西城幼儿园开展了“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主题教育。

活动中,各班老师组织幼儿回忆新年趣事,切入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主题,再结合视频、图片和故事对幼儿安全燃放烟花爆竹进行详细讲解,让幼儿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老师与幼儿一起总结燃放烟花爆竹的注意事项,要求幼儿必须在家长的陪同指导下燃放烟花爆竹。最后老师组织幼儿玩游戏"放烟花",在游戏情境中感知体验燃放烟花的自我保护方法,加强安全教育。

通过活动,孩子们了解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注意事项,进一步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从小树立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意识,为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春节提供有力保证。

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篇七

12月25日,国务院安委办下发紧急通知,要求从组织领导、监督检查等方面加强烟花爆竹“打非”等安全监管工作,并立即全面开展一次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

12月24日,河北省唐山市、山东省德州市先后发生两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已造成7人死亡、6人受伤。这两起事故暴露出一些地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问题依然十分突出,烟花爆竹旺季“打非”工作仍存在明显漏洞和薄弱环节。

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特别是“打非”工作的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安委会特别是市、县(市、区)主要领导要将烟花爆竹“打非”作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各环节及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地毯式”排查、全方位打击。对工作开展不力、失职漏管,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现象突出甚至发生事故的,要严肃问责。

立即全面开展一次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要重点排查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场所。要准确把握本地区“打非”工作规律特点,对重点排查对象登门检查、逐人过筛。要巩固烟花爆竹运输“两头查、中间堵”管控措施,加大装卸查验和路面巡查力度。要加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的追根溯源,全面捣毁非法行为利益链条。

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严禁企业“三超一改”(超许可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行为,严禁分包转包生产线、工(库)房和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严禁非法委托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加工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要持续推进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治理,深刻汲取12月20日墨西哥烟花爆竹市场爆炸事故和2月15日山东济南烟花爆竹市场爆炸事故教训。要严格按法定条件、程序、时限实施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安全许可。要强化烟花爆竹流向管控措施,督促企业使用信息系统严格登记烟花爆竹流向。

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单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依法给予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照的处罚。

提高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引导工作力度。以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举报电话,提高举报奖励标准。积极宣传事故的惨痛教训以及典型案件调查处理问责结果和刑事追责案例。

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篇八

随州城区最严“禁鞭令”将于下月14日起正式实施。随州城区各学校积极响应,开展了一系列“禁鞭”教育宣传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与环境保护意识,倡导教师、学生及学生家庭共同参与“禁鞭”,共创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曾都区文峰学校副校长吴如冰介绍,禁鞭通告下达以后,学校第一时间向教职工传达了市政府“禁鞭”工作要求。虽然已放寒假,但老师们将通过家访、手机短信、qq、微信聊天等方式,对学生进行“禁鞭”宣传教育,号召学生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

1月22日,曾都一中在教职工大会上开展了“禁鞭”宣传专题教育,学校通过广播站、大屏幕、主题班会等向全校师生宣讲“禁鞭”。

据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州主城区禁鞭区涉及学校、幼儿园77所,涉及师生7万余人。教育部门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学校签订责任状、个人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全面推进“禁鞭”工作,同时要求各学校在放假以前应致告学生家长一封信,充分发挥学生的辐射带动作用,把“禁鞭”宣传深入到每一个学生、每一个家庭成员的'心中,“小手拉大手”,共同摒弃陋习,远离烟花爆竹,共建美好家园。

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篇九

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和“清洁城乡、美化家园”的环境整治行动,使镇居民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连日来,刘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携手刘渡社区“蒲公英”志愿者服务队深入镇区内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活动。

保证禁放禁燃烟花爆竹宣传不留死角、取得良好的社会面效果,志愿者服务队通过线上和线下开展志愿活动;线下在农贸菜市场、镇街道,文化广场等人员密集区域和进小区入户方式宣传禁燃禁放和安全常识,倡导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采用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线上通过微信群、qq群、朋友圈转发等网络平台广泛宣传推送,极大地提升群众的知晓率。

截至目前,发放禁放禁燃烟花爆竹宣传单300余张,宣传知悉人数达到3千多人。此次宣传活动,提高镇区内群众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实质意义,引导群众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让禁燃禁放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告别烟花爆竹,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确保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用一言一行为刘渡镇文明建设增添光彩。

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篇十

春节将至,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近日,遂宁高新区群众工作中心组织80名网格员,在辖区内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活动。

在活动中,网格员走进小区向群众宣讲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严重的空气、噪声污染,以及容易引发火灾和伤人事件,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走进商超店铺,向店主普及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对社会和家庭造成的`危害;耐心解答群众各项咨询,倡导居民群众响应号召,不买卖、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还在居民微信群转发《遂宁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全方位、多渠道做好宣传工作。

本次宣传活动,让更多群众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做到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大家对网格员的工作给予肯定,纷纷表示会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共同守护平安社会。

下一步,群众工作中心将持续发挥网格员力量,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监督者,为群众织牢安全防护网,让群众过一个平安、绿色、欢乐、祥和的春节。

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篇十一

尊敬的业主朋友们: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和光尘樾物业服务中心全体员工祝您:新春快乐、阖家安康!春节是我国的传统节,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弓|发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身体健康,为使广大度过一个快乐和谐、安全的新春佳节,为此服务中心提示各位业主务必注意以下安全项:

1、为确保节日安全和社区和谐,小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届时物业服务中心加大园区巡视,劝阻、制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3、请您务必以公共利益为重,切勿在家中或楼道公共区域放置烟花爆竹;家中已经购买并存放烟花爆竹的,请您从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务必自行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以免发生火灾隐患。

感谢您为共建温馨和谐社区付出的努力。

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篇十二

春节期间,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燃放烟花爆竹将导致空气中颗粒物等有害物质急剧增加,造成环境空气污染严重。按照环保部和自治区环保厅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要求,为倡导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我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桂林市开展20xx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

加强宣传和严格管控是禁限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宣传活动从1月20日开始至2月23日结束,宣传方式主要是“一广五进”,即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集中进幼儿园、中小学校、社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宣传活动期间由市环保局牵头向全市人民发出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在桂林生活网及桂林人论坛开展题为“春节期间你会燃放烟花爆竹吗?”的倡议书响应投票及个人承诺活动,并通过桂林电视台、桂林日报、桂林晚报等载体集中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提倡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在社区悬挂张贴横幅标语,在宣传栏公告禁限放区范围及禁限放时段,在禁放区张贴悬挂标识标牌;与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召开主题班会、征文比赛及签名活动,并在媒体宣传报道。

严格管控方面推出“五项举措”,

一是减少和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点,暂停四城区市区范围内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的审批;

三是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和运输行为;

四是加强对在禁放区内、禁放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的监管和处罚;

五是加强监控,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及时启动预警程序,并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通过广泛、深入、持续的宣传及严格管控措施,争取广大市民对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理解和支持,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空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篇十三

进入冬季以来,保定市雾霾等污染天气屡有出现,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负面影响,防污治霾关系每个人的生活,更需要齐心协力、全民参与。

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是有效改善市区空气质量的措施之一。自20xx年11月7日市政府颁布了《关于在市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以来,保定市公安局超常举措,协调联动,始终把市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作为一项主要任务来抓。

结合河北省北方地区和保定市秋冬季节雾霾等重污染天气多发的特点,自今年9月份以来,市公安局联合市区各分局先后组织了吉日禁炮、排雷净空等13次统一行动,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32起、行政拘留12人、行政处罚20人,及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57起。

结合正在开展的.“秋收10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市公安局与市区各分局把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作为工作重点,采取了多种举措,通过张贴通告、悬挂条幅、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扩大宣传范围,通过入户走访、发放明白卡、面对面座谈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以文明安全的方式举行庆典活动,通过在市区烟花爆竹固定销售点落实实名购买流向登记制度的手段控制烟花爆竹销往市区,通过典型案例的曝光警示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确保非法燃放行为逐步减少。

做好市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除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的.努力外,离不开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根据规定要求,除春节期间(即农历腊月二十三0时至正月十六24时),市区二环路以内的所有区域(不含二环路和保定市殡仪馆周边300米范围内)均为禁放区域。警方提示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市区禁限放规定,文明举办婚庆、丧葬、庆典活动,为改善保定市环境贡献一份力量,感谢广大市民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互相监督,及时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线索。举报电话:110。

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篇十四

新年伊始,花山公安民警辅警仍旧坚守岗位,深入花鸟市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摸排是否有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对老板耐心宣讲《马鞍山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签订承诺书,对沿街商铺开展烟花爆竹销售检查,倡议大家一起为空气“减负”,为健康“加码”。

为确保辖区群众有一个安静祥和的新年,花山公安不断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宣传工作。向辖区群众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张贴海报、让辖区商超老板签订责任书,对违规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积极劝阻。

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篇十五

2月9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区)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加强空气污染防治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及时制定科学、有效的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明确禁限放时间,按照烟花爆竹安全质量标准要求,确定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规格和品种,并提前对外进行公布;要严格审批各类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合理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加大环保烟花销售比重;要结合当地气候条件和污染物扩散条件,加强对空气质量状况的'研判,如遇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可临时采取限制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

加强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巡查检查,严惩非法燃放行为。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的专项整治活动,对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进行严格规范和管理。

通知还要求,各市(区)要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及燃放危害性的宣传、科普和教育,让市民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和空气质量的影响,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和烟花爆竹经营者,自觉遵守、践行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积极创造一个安全、和谐、文明和空气质量良好的节日环境。

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篇十六

春节期间,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燃放烟花爆竹将导致空气中颗粒物等有害物质急剧增加,造成环境空气污染严重。按照环保部和自治区环保厅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要求,为倡导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我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桂林市开展20xx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

加强宣传和严格管控是禁限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宣传活动从1月20日开始至2月23日结束,宣传方式主要是“一广五进”,即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集中进幼儿园、中小学校、社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宣传活动期间由市环保局牵头向全市人民发出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在桂林生活网及桂林人论坛开展题为“春节期间你会燃放烟花爆竹吗?”的倡议书响应投票及个人承诺活动,并通过桂林电视台、桂林日报、桂林晚报等载体集中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提倡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在社区悬挂张贴横幅标语,在宣传栏公告禁限放区范围及禁限放时段,在禁放区张贴悬挂标识标牌;与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召开主题班会、征文比赛及签名活动,并在媒体宣传报道。

严格管控方面推出“五项举措”,一是减少和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点,暂停四城区市区范围内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的审批;二是对市区范围仍在有效期内的经营(零售)许可证,城区安监部门和工商部门要进行核验,进一步优化调整销售网点的布局;三是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和运输行为;四是加强对在禁放区内、禁放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的监管和处罚;五是加强监控,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及时启动预警程序,并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通过广泛、深入、持续的`宣传及严格管控措施,争取广大市民对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理解和支持,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空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篇十七

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营造平安和谐的节日氛围。1月1日,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及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走进小区、商铺等为群众讲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从防火、安全、绿色、环保等多角度对群众进行宣传。并用真实案例为商户讲解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呼吁大家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从自己做起,积极行动起来,共同维护安全、环保、宜居的太康城市环境。

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战斗员李三振说:“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将立足实际,不断提升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开展面向全县人民群众的'禁燃禁放宣传活动,提醒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营造平安祥和的浓厚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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