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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司法中的分公司 公司法律顾问合同(精选5篇)

时间:2023-09-23 20:38:08 作者:文锋 最新公司法中的分公司 公司法律顾问合同(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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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中的分公司篇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邮编:________

e-mail:________

受聘方(乙方):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邮编:________

e-mail:________

聘请方(以下简称甲方)为实现依法经营、管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聘请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友好、长期合作的愿望,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律师作为顾问律师,具体负责甲方的法律顾问工作;甲方委派________先生/女士协助顾问律师开展法律顾问工作。

第二条 顾问律师以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勤勉尽责、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己任。根据甲方要求,顾问律师将就以下业务范围的第____项内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1.为聘方就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书面的咨询意见;

2.为聘方审查、修改有关合同、协议、章程及其他法律文书;

3.为聘方的经营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对其决策的可行性、风险性等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4.参与谈判,并为聘方提供有关洽商、谈判中的法律服务;

5.为聘方办理工商登记、商标和专利权申请等各类企业法律事务;

6.为聘方审查内部规章,就聘方内部管理提供咨询意见;

7.为聘方提供法律、法规信息,协助聘方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的培训;

8.为聘方企业改制、上市提供辅导,出具法律意见书;

10.出席股东大会并进行大会见证;

11.为聘方提供其它非诉讼法律服务。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乙方按本合同提供有关法律服务的权利;

2.享有获悉委托事务进展情况的权利;

3.享有建议乙方调换顾问律师的权利;

4.承担及时支付法律顾问费的义务;

5.提供顾问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必要工作条件;

6.承担向顾问律师提供与委托承办业务有关的真实情况、资料的义务。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获得与受托办理法律事务相关的真实情况、资料的权利;

2.享有获得法律顾问费用的权利;

3.顾问律师享有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的权利;

4.承担依照法律和委托协议的规定,按时、尽责完成甲方交办的各项法律事务的义务;

5.承担保守甲方业务秘密的义务。

第五条 顾问律师可________(定期、不定期)到甲方办公地点办理与甲方有关的法律事务;甲方如遇急办法律事务,可随时与顾问律师取得联系,获得法律帮助;也可以拨打乙方客服电话(________________),获得客户服务中心的应急服务。

第六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采取以下第____种方式:

1、年费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固定年费人民币________元/年,并于合同生效之日支付第一年顾问费。

2、计件收费方式:按照每一件法律事务收费________元的标准,甲方根据法律事务的件数每____(月、季、年)向乙方支付费用。

3、单纯计时收费方式:按照______元/小时的计时收费标准,顾问律师在每次服务后依据自己的服务时间制作账单交由甲方确认,甲方依此账单支付费用。

4、打包计时收费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固定年费人民币________元/年,并于合同生效之日支付第一年顾问费,乙方顾问律师为甲方提供________小时的服务。对超过该服务时间的,由甲方按照______元/小时的计时收费标准追加费用。

无论采取以上哪一种收费方式,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________以外差旅费,均由甲方另行支付或报销。

第七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发现对方有违法、违约行为,应予及时指正,如对方拒绝纠正,另一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如需顾问律师提供第二条中未选内容的服务或需顾问律师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或仲裁事务,须另行签订委托协议,费用支付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顾问律师以甲方名义对外进行工作,须甲方另行单独授权。

第九条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一方欲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双方有特别约定事项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聘请方(甲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聘方(乙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法中的分公司篇二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 律师事务所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委派律师 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如下: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意见;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合同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条 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第四条 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聘请律师费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 )。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乙方收费标准根据提供法律服务的难易程度、耗时长短和标的额大小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五条 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食宿费、电话费等必要支出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七条 因可归责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应向甲方退还部分或全部律师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期限为 __年。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______年__ 月__ 日 ______年__ 月__ 日

公司法中的分公司篇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致共同遵守:

一、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聘请乙方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二、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具体职责范围为:

(一)企业管理事务

1.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的可行性、风险预测和对策,从法律上加以论证,提供法律依据,为企业的稳步发展提出法律意见,减少企业决策的责任压力,降低决策风险。

2.企业经济项目谈判提供意见,帮助企业掌握与谈判项目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从法律角度分析谈判项目的可行性,以保证不超越法律、政策许可的范围,对经济项目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3.协助企业完善制定有关法律文书、规章制度,建立档案管理,监督各部门依法运作,规范企业组织和行为。

4.协助管理经济合同,确定合同类别,对企业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合同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严密性审查,避免经济损失。

5.协助企业监督合同、协议的履行,提高履约率,达到较好的经济效益。

6.就企业遇到的民事、经济或行政纠纷和诉讼事务提供法律意见,提出处理方法。

7.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协助甲方开展有关法律宣传、普法教育,以便企业运用法律手段加强管理。

8.及时传达有关法律政策信息,根据企业需要定期或不定期为企业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二)代办法律事务

1.参加企业有关项目或其他事务的谈判,出具法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事实调查报告,代为草拟谈判提纲及其他文件等。

2.为企业进行专项事实调查、为企业各种法律事实和行为提供服务。

3.代理企业办理各种类型的登记注册手续,如工商登记、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登记等。

4.代理企业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申诉或仲裁,代为申请行政复议;代理企业的索赔、追收债款,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5.为企业办理信贷、抵押贷款、项目融资、银团贷款、融资租赁及其他筹资事宜的法律事务。

6.参与进行企业的改组、收购、合并、租赁经营、承包经营、资本重整、股份转让或企业股份制改组、债务重整或设立分支机构、办事处等。

7.为企业的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客户咨询投诉等法律事务提供服务。

8.办理律师见证和代办公证。

三、合同期限

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期间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费用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人民币 整,rm 元整(含所有为企业诉讼所而产生的律师费)。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内一次性付清。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账户:

纳税人识别号:

五、常年法律顾客的工作方式

1.乙方以不固定方式,可依需要到甲方办公。

2.甲方遇到本合同规定范围内事项可通知乙方律师办理。

3.乙方不定期与甲方领导会晤,相互交换意见,交流情况。

4.若遇到:a.负责律师出差或另有其他事先排定的事务亟待办理;

b.代办理法律事务的工作量非负责律师能力足够承担; 乙方需委派其他律师支援。

5. 当企业面临复杂、重大问题时,与甲方领导层发挥集体智慧共同研讨,力求最佳的处理方案。

六、工作重点

首先解决企业当今急需办理事务,然后转入纠纷预防、重大问题决策、日常事务处理上。

七、常年法律顾问工作原则

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服务,维护甲方合法的权益。甲方、乙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双方应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平等待人。乙方不能把自己的意见强加于甲方,甚至干涉甲方内部事务。即使是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事务,也须征求甲方意见,方可做出处理。甲方也应把顾问当作本企业的参谋、助手,主动、及时征询顾问意见,对合理化建议、法律意见认真听取,以避免失误、纠纷。

八、其他约定

1. 为能更好地提供全面而真实的服务,甲方应向乙方真实详细地介绍有关情况,保证有关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同时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供的资料保守秘密。

2. 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第二条之(一)“企业管理事务”所列项目咨询服务时,不在另收律师费,但有关差旅费、交通费、文印费应由甲方负担。

3. 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第二条之(二)“代办法律事务”所列项目服务,企业不另付律师费。按企业获取的实际收益提成(另议)。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顾问律师: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法中的分公司篇四

乙方

甲方因需要,并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 特别条款

1.1. 法务服务范围

1) 为公司经营及管理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2) 对公司运作和发展方向的决策提供法律建议

3) 对公司运作和发展方向的决策提供指导意见

4) 对公司专项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

5) 为公司专门性事务对外签发律师函

6) 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律师见证

7) 提供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8) 从法律角度为公司管理进行构架的设计

9) 帮助公司构建经营管理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10) 参与公司治理及起草公司章程,股东会协议,董事会规则等文件

11) 制定公司常用合同范本,对公司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核,把关

13) 制定公司债权回收方案,并组织实施

14) 对公司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培训

15) 对公司的合作伙伴,客户进行信用调查

17) 参与公司对外商业项目

1.2. 法务服务费及服务方式

双方经协商后确定,年法务服务费总额为 元人民币。(分十二个月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见薪资制度)乙方不占用甲方办公资源,,采用不定时工作方式,每月至少到甲方办公地一次,甲方有事可随时通知乙方。

1.3.其他费用

乙方在办理案件中所发生的以下其他费用并不包含在上述法务费内,应由甲方另行承担。双方就以下费用的收费标准约定数目或按照实际消费为准。

1) 电信及邮递费用

2) 复印费用

3) 差旅费

4) 其他费用

1.4.服务期限

双方约定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

1.5.联系信息

有关甲方和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6.其他约定

除由上述特别条款的约定和以下一般条款的约定外,双方补充如下协议:

二 一般条款

2.1.生效条件

本协议在双方签署后生效。协议生效前。法务人员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法务服务。甲方已有的法律纠纷,乙方可以参照本协议提供法务服务,其所需费用需另行支付。

2.2.乙方的义务

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法务服务时,承担以下义务:

1) 乙方必须遵守法务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

2) 乙方应当勤勉尽责,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 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有关案件的进展情况;

4) 乙方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6) 乙方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7) 乙方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2.3.甲方的义务

甲方承担以下的义务:

2) 如与法务服务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法务人员;

3) 如果甲方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及其法务人员;

4) 按照约定支付法务服务费和其他费用;

5) 无论何种情况,甲方向乙方及法务人员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

2.4.保密

1)乙方对甲方的相关信息及与案件有关的资料,文件和其他情况(以下简称“甲方秘密”)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甲方秘密。

2)乙方和甲方另签订的有保密协议的,应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2.5.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均无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协议约定的法务服务范围以外的其他法律事务。甲方如确有需要乙方及其法务人员提供有关啊法律事务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务服务委托协议。

2.6.法律意见

乙方及其法务人员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和意见,仅供参考企业领导决策参考。

2.7.完整的协议

本协议作为乙方和甲方之间的最终的,完整的协议,取代之前双方作出的口头活书面约定。

2.8.协议的可分性

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全部或部分无效,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2.9.修改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修改。甲方理解并承诺,如果甲方希望获得本协议约定服务范围以外的法务服务,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务服务委托协议。

2.10.争议的解决

双方同意,有关本协议签订,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和调节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种菜委员会提出仲裁。仲裁依据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的最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拘束力。

三 终止劳动合同

3.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注:人力资源部门应保留招聘资料,以保留录用条件的证据。)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依据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

8)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3.3.签署

本协议由乙方和甲方共同签署。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手续。

3.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公司法中的分公司篇五

(一)日常服务

1、解答咨询

2、出具法律意见

3、起草、审查、修订各类合同

4、起草、审查、修订内部规章制度

5、参与重大涉法事项的谈判

6、承办专项法律事务

6-2企业工商登记:公司设立及变更登记,包括矿产资源企业和大型集团公司的工商登记

6-3资信调查、尽职调查

6-4企业改制方面:产权界定,股权转让,公司改组、改制、重组、并购等

6-5项目投融资,工程建筑项目的招、投标

6-6税务筹划

7、承办诉讼、仲裁、听证、见证、调解等事务

8、法律及管理培训

9、传递、赠阅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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