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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密工作总结(精选9篇)

时间:2023-10-03 22:43:28 作者:紫衣梦 2023年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密工作总结(精选9篇)

总结,是对前一阶段工作的经验、教训的分析研究,借此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并从中提炼出有规律性的东西,从而提高认识,以正确的认识来把握客观事物,更好地指导今后的实际工作。写总结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密工作总结篇一

保密法(全文)

第一条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第四条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第五条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 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管理本机关和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第七条 机关、单位应当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

第八条 国家对在保守、保护国家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 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第十条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十一条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规定。

军事方面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应当在有关范围内公布,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第十二条 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

机关、单位确定、变更和解除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应当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经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

第十三条 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应当遵守定密权限。

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具体的定密权限、授权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机关、单位执行上级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需要定密的,根据所执行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下级机关、单位认为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有关定密事项属于上级机关、单位的定密权限,应当先行采取保密措施,并立即报请上级机关、单位确定;没有上级机关、单位的,应当立即提请有相应定密权限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在其工作范围内按照规定的权限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

第十四条 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第十五条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按照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

机关、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的保密期限、解密时间或者解密条件。

机关、单位对在决定和处理有关事项工作过程中确定需要保密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的,正式公布时即视为解密。

第十六条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十七条 机关、单位对承载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以下简称国家秘密载体)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

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不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

第十八条 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的变更,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

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或者人员。

第十九条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自行解密。

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审核所确定的国家秘密。对在保密期限内因保密事项范围调整不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或者公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及时解密;对需要延长保密期限的,应当在原保密期限届满前重新确定保密期限。提前解密或者延长保密期限的,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

第二十条 机关、单位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第二十一条 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设施、设备中保存,并指定专人管理;未经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当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条 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涉密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实行分级保护。

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标准配备保密设施、设备。保密设施、设备应当与涉密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规定,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四条 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三)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四)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

(五)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第二十五条 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

(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

(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

(四)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五)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第二十六条 禁止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

禁止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

禁止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第二十七条 报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编辑、出版、印制、发行,广播节目、电视节目、电影的制作和播放,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公共信息网络及其他传媒的信息编辑、发布,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第二十八条 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对泄密案件进行调查;发现利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发布的信息涉及泄露国家秘密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应当根据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删除涉及泄露国家秘密的信息。

第二十九条 机关、单位公开发布信息以及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货物、服务进行采购时,应当遵守保密规定。

第三十条 机关、单位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国家秘密事项,或者任用、聘用的境外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

第三十一条 举办会议或者其他活动涉及国家秘密的,主办单位应当采取保密措施,并对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具体保密要求。

第三十二条 机关、单位应当将涉及绝密级或者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机构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将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第三十三条 军事禁区和属于国家秘密不对外开放的其他场所、部位,应当采取保密措施,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决定对外开放或者扩大开放范围。

第三十四条 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制作、复制、维修、销毁,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或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等涉及国家秘密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经过保密审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关、单位委托企业事业单位从事前款规定的业务,应当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提出保密要求,采取保密措施。

第三十五条 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涉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胜任涉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

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三十六条 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第三十七条 涉密人员出境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关机关认为涉密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不得批准出境。

第三十八条 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实行脱密期管理。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第三十九条 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明确涉密人员的权利、岗位责任和要求,对涉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 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公民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机关、单位。机关、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作出处理,并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十一条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保密规章和国家保密标准。

第四十二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保密检查、保密技术防护和泄密案件查处工作,对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三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国家秘密确定、变更或者解除不当的,应当及时通知有关机关、单位予以纠正。

第四十四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机关、单位遵守保密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有关机关、单位应当配合。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机关、单位存在泄密隐患的,应当要求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对存在泄密隐患的设施、设备、场所,应当责令停止使用;对严重违反保密规定的涉密人员,应当建议有关机关、单位给予处分并调离涉密岗位;发现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应当督促、指导有关机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五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保密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获取、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应当予以收缴。

第四十六条 办理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案件的机关,需要对有关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以及属于何种密级进行鉴定的,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鉴定。

第四十七条 机关、单位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不依法给予处分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议纠正,对拒不纠正的,提请其上一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该机关、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

(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

(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

(五)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

(六)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

(八)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

(十)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

(十一)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

(十二)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且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所在机关、单位予以处理。

第四十九条 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发生重大泄密案件的,由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对应当定密的事项不定密,或者对不应当定密的事项定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五十条 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予以处罚。

第五十一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履行保密管理职责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法制定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

第五十三条 本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密工作总结篇二

近段时间以来,(单位)组织我们学习了《新保密法》。在此次学习中,我感慨颇深,强烈地意识到,在信息化长足发展的今天,如何在新时期做好保密工作俨然成为摆在我面前的一道重要课题。

在此,我结合自己的感想而言,谈一下自己学习《新保密法》中所获得的一些体会:

随着社会的发展,老《保密法》开始出现了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情况,机关、单位的法律责任、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保密管理职责中的法律责任等很多新问题、新情况在老《保密法》中尚未得到反映和规定,而《新保密法》的出台,则填补了这些空白;并且,《新保密法》对于相关权限的修改,则充分体现出政策主动适应社会发展趋势。可以说,《新保密法》是保密工作适应社会发展的基础。在这一大背景下,我深感自己的保密工作面临着更加严峻的考验。

我学习《新保密法》之后,保密法制观念和政治责任感在我的心中得到了明显增强。我认识到,随着信息化的发展,信息化犯罪率的不断攀升,自己不以《新保密法》来指导自己的保密工作,不去熟悉规章制度对工作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那么就不可能在工作中真正做好保密工作。

再者,正所谓“细节决定成败”,《新保密法》告诉了我,自己保密工作一旦百密一疏,那么再多的成绩都等于“零”。最终,不但会给国家和集体带来巨大的损失,并且,自己也会葬送美好的人生前程。所以,掌握《新保密法》,对于规范、指导自己开展保密工作,有着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

通过对《新保密法》的学习,我在总结自己不足的同时,也对自己在今后做好保密工作有了一个更为清晰的思路和认识。在下一步的保密工作中,我将从自身点滴做起,着实做到以下四点:

首先是纠正错误认识,提高保密意识。结合一些泄密教训来看,那些泄密责任者并不是不知道做好保密工作,而是源于保密意识淡薄而产生了一些错误的认识,例如单位内部人员都知道的事情就算不上秘密、将秘密告诉给关系较好的人员谈不上是泄密等等。因此,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会去深刻领会《新保密法》的精神实质,随时比照《新保密法》的内容进行自我反思,查找自己对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错误认识,坚持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听的不听、不该问的不问。

其次是保持职业操守,抵御外界诱-惑。《新保密法》的出台,使保密工作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为从事保密工作的人员敲响了警钟。既然工作要保密,那么工作必定就会涉及到国家与集体的利益。在对待保密工作上,我会保持一个清醒的认识,在面对外界诱-惑时,用职业操守来约束自己,切实做到“眼不红、嘴不谗、手不伸”。

再次是恪守工作职责,做好保密工作。信息化发展在为工作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为保密工作带来了不小压力。通过对《新保密法》的学习,从事计算机管理,移动存储设备管理,以及电子公文管理等信息管理工作的我更是深感责任在肩,因为我很清楚,现在的信息传播速度很快,如果在工作中没有对工作设备加以认真管理,那么就很容易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结合我自己的工作,我认为自己要做好保密工作,那么就得加强对保密制度的学习和执行,坚决不让外界传输媒介接触工作设备;坚决不将信息内容透露给他人;定期做好工作设备的维护保养。

最后是加快知识更新,增强防范能力。信息化发展步伐的加快,在无形中也保密工作也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当前,金融业信息化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同时个别犯罪分子利用网络技术进行金融科技犯罪。如果从事信息管理工作的人员不能加快知识更新,不仅是会被工作所淘汰,更重要的是在面对犯罪分子利用网络入侵时,便会显得束手无策。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会不断以信息化发展趋势为指引,加快对新知识、新技术的吸收,在工作中筑起一道牢不可破的“防火墙。

为扎实有效开展《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保密意识,推进《保密法》的贯彻落实,根据泸市保〔xx〕17号文件精神,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学习宣传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深入学习领会

及时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对新修订的《保密法》进行学习,深刻了解保密法修订的时代背景、主要思路和重要意义,特别是对新修订的部分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剖析和阐述。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根据自身特点,有针对性学习和运用保密法相关知识,全局干部职工保密法制观念、意识得到极大的增强。

进一步完善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保密工作的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全局的保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确保各项保密工作措施得到较好落实,保密工作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责任具体,任务明确,措施得力。

二、健全完善保密管理工作制度

在抓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进一步规范会议保密制度、文件管理制度、电子传输保密制度等,建立并形成机关事务保密安全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教育,强化意识,促进检查

为切实做好保密工作重要性的宣传教育,局机关在局办公会议上宣传保密知识和保密案例、在局务会上传达学习有关保密工作要求,还为局机关、各直属单位发放《保密手册》。

我局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在保密宣传活动期间,结合“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采取普遍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对本单位重点涉密部门、办公室、财会、档案室等的涉密信息系统、涉密文件资料印制、保管、使用和销毁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保密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我局的保密防范措施基本能够适应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需要。我局干部通过保密管理和信息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工作,树立起“人人保密、时时保密、处处保密”的良好氛围,全局干部全部通过保密管理和信息安全知识考试。

综上所述,我局在市保密委员会的指导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保密法制教育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圆满完成了各项保密宣传任务,有力推进了我局保密工作上新台阶。

根据思保委发[2011]4号文件精神,为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涉密人员保守国家秘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提升保密工作质量,我镇结合工作实际,于9月15日,广泛深入组织开展新修订《保密法》(以下简称新保密法)纪念宣传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我镇开展保密法纪宣传教育月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 加强对保密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思保委发[2011]4号文件精神,我镇及时召开保密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组织开展新保密法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并做好我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部署:一是要加强教育,提高涉密人员保密意识;二是要突出重点,抓好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工作;三是要健全制度,进一步规范保密工作的重视,为全面开展保密宣传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 明确宣传主题,认真开展保密宣传活动。

[2011]4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深入学习新保密法规、大力普及保密知识、不断深化保密意识、努力推动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对开展新保密法纪念宣传月活动进行了部署,要求镇属各村、社区、站所以保密宣传主题为核心,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保密法》、《保密法实施办法》等相关的保密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切实把保密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三、 加强保密检查,落实保密措施。

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我镇的保密技术防范设施基本能够适应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需要。近年来,各科室均未发现和发生任何失泄密事件,确保了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

四、 深化法律、法规学习,增强保密意识。

为积极配合我镇保密法纪宣传教育月活动,由我镇党政办公室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保密法》及其《实施办法》,学习宣传《宪法》以及其它保密法律、法规、文件精神,通过宣传教育、上网自学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使我镇干部职工掌握了保密法律、法规、政策的基本内容和保密工作的方法和手段,为推动保密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

五、 认真开展各项保密宣传活动。

在9月新保密法纪念宣传活动月期间,我镇在醒目处张贴有“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等保密宣传标语;为抓好涉密载体、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人员的保密工作,我镇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举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专题学习,增强了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特别是使用涉密计算机过程中的保密意识,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

通过广泛深入的新保密法纪念宣传活动,不仅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保密观念和业务素质,增强了保密法制意识,而且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今后,还要不断结合我镇的实际工作,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努力提高-干部职工遵守保密纪律的自觉性。

思茅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中院保密法宣传学习活动办公室: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保密法》,进一步提高我院干警保守国家秘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责任意识和保密意识,根据xx省高级人民法院x高法xx-xxx-xx号《关于开展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xx市中级人民法院x中法xx-xxx-xx号《关于开展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我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保密法宣传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院开展保密法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密法宣传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院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办公室制订了我院活动实施方案并具体负责组织各项宣传教育活动和考评工作,各庭、处、室、队根据活动方案制定本部门内部活动计划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院办公室提供后勤保障。

三、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全院干警保密意识

我院通过多样化的宣传手段来推动本次活动的开展:八月三十日上午,召开了本院保密发宣传活动领导组会议,会上,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保密法》及相关文件精神;下午,召开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会上,院长张广斌就本院保密法宣传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和安排,重点强调了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之后,有办公室为全院各部门定购了一册新修订的《保密法》小册子,并组织全院干警观看了保密法教育录像,消除了个别干警思想上存在的“无密可保、与己无关”等模糊认识;另外,我院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电子屏滚动播放、内网宣传等方式,从而强化干警保密意识,使干警牢固树立“保密就是保安全、保发展”的思想;活动期间,我院举办了两次保密法的培训专题讲座,主要讲解了定密工作、涉密与非涉密文件、设备界定标准、信息公开审查指定、文件处理等保密工作专业知识,使保密工作有据可查,有法可依。

四、强化制度落实,完善院内保密工作管理

9月上旬,我院组织了一次集中性检查,检查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情况,及时解决宣传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发现漏洞及时堵塞,及时消除失泄密隐患。

9月中旬,我院举行了保密法知识技测试,通过率达100%,由此表明我院干警对保密法知识的掌握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9月下旬,我院对本次宣传教育活动进行了总结,表彰了本次专项活动中的先进部门、先进个人,对今后保密工作作出新的要求和部署。

六、存在问题

(一)新《保密法》刚刚实行,我院新制定的制度中尚有不完善之处,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补充、修订。(二)随着法院信息化工作的深入开展,对保密工作要求越来越高,我院现行监管制度需要加强。

一是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保密法知识、总结经验教训,并将之不断完善于保密制度中;二是增加专(兼)职保密人员,不断完善监督制度;三是长期坚持宣传教育工作并尝试在适当的时候实施奖惩制度以增强干警保密意识。

xx市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保密法》,进一步提高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保守国家秘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责任意识和保密意识,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本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保密法宣传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开展保密法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密法宣传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根据文件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方

针、政策、指示,加强对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领导,确保学习宣传活动的顺利进行,我们及时召开了会议,结合单位实际,对今后如何做好保密工作做出了相关部署,制订了活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了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二、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保密意识

可查,有法可依。

三、强化制度落实,进一步完善保密工作管理

在保密宣传月活动中,我们从严格制度入手,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管理。一是重新制定了《保密工作制度》;二是严格保密制度。严把密级文件的“收文、发文、登文、送转、清退、借阅、保管、销毁”八个关口。三是加强涉密设备的管理。所有设备均加贴标签,严格登记在册,内、外网物理隔离,严格遵守计算机使用规定,严防涉密文件、非涉密文件混储,涉密设施外出修理须领导批示并有专人看护或请人到单位修理。四是加强对废弃秘密文件的销毁和管理。对废弃文件、资料、信封、文件余页、废页,都及时使用碎纸机进行销毁,较好地堵塞各种失泄密渠道。五是签订在岗人员保密承诺书,明确责任,责任到人。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新《保密法》实行在初步阶段,本单位新制定的制度中尚有不完善之处,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以补充、修订。

二是随着信息化工作的深入开展,对保密工作要求越来越高,本单位现行监管制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是本次宣传教育活动相对紧促,部分工作成果尚未展现,党员干部职工个人保密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

(二)整改措施

增强党员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

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密工作总结篇三

保密是现代化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涉及国家机密、经济机密、技术机密等多个领域。保密法制讲座是本次活动的主题,有助于加强对保密工作的认识和了解,提高保密意识和法制素养。

第二段:保密法制的重要性

保密是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保密法制是保密工作法定化的体现,是保障国家机密、保护个人隐私的重要途径。保密法规的严格执行,有助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第三段:保密工作的实践体现

在实际工作中,保密工作体现在多个领域,如国家机关、企业、学校、个人等。各个领域要有一套严谨的保密管理制度和规定,保密纪律要得到严格执行。情报安全、网络安全、人事安全、技术安全等方面都需要保密管理的支持和实践。

第四段:个人保密意识的培养

保密法制讲座,对于培养个人保密意识也有着重要作用。个人的保密意识是保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从现在起,我们每个人都应当有一份保密责任,做到不透露机密信息,保护国家、企业和个人隐私。

第五段:总结

通过保密法制讲座,我们更深刻的认识到保密工作的重要性,提高了保密意识和法制素养。作为每一个公民,我们要落实保密责任,不断提高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为保护国家安全、推动社会稳定和发展贡献力量。

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密工作总结篇四

保密法和密码法是我国加强保密工作的两个重要法律。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信息交流和处理日益频繁,保密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为了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我们必须深入了解保密法和密码法,加强对它们的宣传教育,牢记自己的保密责任。

第二段:保密法

保密法是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法律。它规定了国家秘密的范围、保密标志的使用、保密工作的责任和义务、保密检查和监督等方面的内容。我们要深入挖掘其内涵,宣传其重要性,引导广大公民选举有关人员参与秘密的保守管理工作,落实保密责任。

第三段:密码法

密码法是保护信息安全,维护网络安全的基本法律。它规定了密码管理的基本制度、密码使用的原则和安全要求、密码计算机系统的安全保护措施和密码异常情况的处理等方面的内容。我们要深入了解密码法,宣传密码的安全使用、密码的选择和安全设置、密码泄露的检测和处理。

第四段:宣传教育

保密法和密码法是国家的法律,但他们的执行需要我们每个人都积极参与。所以我们要开展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法和密码法的普及,宣传保密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公民的保密意识和保密素养。组织关于保密法和密码法的讲座和培训班,制定互联网保密知识手册,加强宣传和普及工作,引导公民自觉保护国家安全。

第五段:总结

保密法和密码法在保护国家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网络安全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加强保密法和密码法的宣传教育,提高保密意识和保密素养。同时,宣传的方式也要更加多样化、全面化,可以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的方式进行宣传,包括通过互联网、报纸、广播、电视以及各种形式的培训,加强在各个社会群体中的宣传力度,为信息保密和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

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密工作总结篇五

近日,我参加了一场有关保密法制的讲座,受益匪浅。这次讲座涵盖了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保密行业标准、保密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使我对保密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接下来,我将结合自身经历,分享一些心得体会。

二、保密法律法规的必要性

首先,讲座重点介绍了国家保密法律法规,让我认识到了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经常处理涉及保密信息的事务,如客户资料、薪酬福利信息等。此时,一旦泄漏,将会对企业和客户造成巨大影响。

了解和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对于公司和个人都具有深远的意义。作为一名员工,要保持谨慎和敬畏,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泄露保密信息,防止信息泄露给公司和客户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三、保密管理制度的建设

其次,讲座详细介绍了保密管理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这是保密工作的核心。优秀的保密管理制度需要包括:保密责任制度、保密培训计划、保密备份及回收制度等。

在实际工作中,建立一套完善的保密管理制度对于减少保密事故的发生是非常有必要的。对于大型企业来说,保密管理制度需要和公司的经营战略相结合,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准备措施,保障公司保密工作的全方面开展。

四、保密工作的重要性

此外,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不仅仅是企业自身的需要,也是国家安全的需要。保密信息对于国家的政治、军事、经济等方面都具有重大意义。因此,保密工作如同移花接木一般,需要各个环节的配合和密切的协作,才能够达到预期效果。

五、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最后,在讲座中我们看到了一些身边的保密事故,并通过案例分析得出了一些教训。这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保密工作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而最核心的做法是要注重企业文化的建设,塑造一个良好的保密文化氛围。

保密工作的开展需要依靠整个企业、全体员工的共同参与,需要建立一个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领导们需要注重员工的保密教育培训,提高员工保密意识,并将员工纳入保密管理制度的体系,使每位员工都能够真正认识到保密的重要性。

结语:

总之,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自明。从保护企业利益出发,树立全员防泄意识,加强保密制度的建设,规范保密行为,此种“以防万一”的工作精神必对提高企业生产力,推动企业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密工作总结篇六

20xx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决定》,国家同日签署第二十八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共六章五十三条,对保密工作方针、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保密制度、监督管理、法制责任等方面作了规定。修订之后的保密法与以往相比,主要有朋方面的修改完善:

一是在保密工作方针中明确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明确了保密工作既要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以要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二是增强了确定国家秘密事项的标准,以便在定密工作中准确理解和把握国家秘密的本质特征。

三是增加了定密责任人制度,以便使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和准确。

四是增加了定密层级和定密权限的规定,更加有利于防止定密过多过滥。

五是增加元宝了保密期限与及时解决条件,既有利于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又有利于促进及时解密。

六是增加和完善了一些保密制度措施,使保密制度更加健全。

七是增加规定了涉密人员管理制度,突出了对人的管理。

八是增加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更加明确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及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九是丰富完善了法律责任制度。

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密工作总结篇七

保密工作是我国信息化建设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密级的安排直接影响着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确保国家和个人信息的安全,我国制定了保密法和密码法,对保密工作做出了细则规定。作为一名严守保密工作机密的从业人员,我参加了保密法及密码法的宣传教育培训,深有感触。下面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也希望能够引起更多人对保密工作的关注和认识。

第二段:保密法的宣传

通过保密法的学习,我了解到保密工作不仅仅是机密的安排,还包括对机构、部门、企业、个人的涉密活动、项目等的保密管理。保密工作要求保密人员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切实提高保密意识,最终达到保密工作的安全可靠。同时,保密法还规定了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将受到严厉的处罚。这使我更加认识到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并切实履行了自己作为保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第三段:密码法的宣传

密码法的学习,使我在敬畏和尊重密码的同时,也深刻认识到了密码的保障对于信息安全的重要性。密码是信息传输的保障,就如同保险箱的锁一样,必须确保密码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靠性。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也应该尽可能使用加密通讯、密文存储、密码保护等应用技术工具。我们要积极宣传密码法,提高对于密码安全的意识,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段:保密法和密码法的联系

保密法和密码法在实现国家安全和保护社会稳定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保密工作既要注重机密的安排,也要注重对机关、企业和个人的涉密活动、项目等的保密管理。密码学是保密技术中的重要领域,也是信息安全的保障。加强保密工作和提高密码学的应用水平,对于推动信息化进程和保障信息安全是有益的,也是十分必要的。

第五段:结语

保密工作不是防御一个单位,而是防御整个社会。作为一名保密人员,宣传保密法和密码法,提高整个社会的安全保密意识和水平,是我们的基本职责。同时,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掌握更多有效的保密技术和管理经验,为促进国家事业和人民生活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和保障。

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密工作总结篇八

现有保密工作现状,对照新修订后的《保密法》,浅谈一些自己的体会。

保密工作就是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出发,将国家秘密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和时间内,防止被非法泄露和利用,使其自身价值得到充分有效地实现所采取的一切必要的`手段和措施,简言之,是指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密切相关的保守国家秘密的一切活动。

它包括保密立法,保密宣传,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研制、开发和应用先进的防窃密、泄密的技术设备,依法进行保密检查监督,追查处理泄密事件,以及开展保密工作的理论研究等活动。

新修订保密法的公布实施,是党和国家保密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当前,随着人们对知情权诉求越来强烈,国家秘密也随着信息公开而逐渐减少,虽然保密工作受到重视,但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涉密人员对保密注意事项要求日渐松懈,认为各种信息都渐渐公开了,已经没有什么秘密可保,或因升迁无望、或因家庭困难、或引为谈资,要么因无意识泄密,要么被引诱成为间谍而窃密。因此,组织涉密人员深入学习修订后的《保密法》,不断提高保密意识,强化组织纪律,同时照顾到涉密人员的进步诉求和生活需要,加强主观能动性成为当前做好保密工作的当务之需。

党和国家近些年加大了对信息化建设的力度,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电子化,电子政务全面铺开,保密工作也不仅仅停留在国家秘密的纸质载体上,传统的“三铁一器”保护措施,已经满足不了国家秘密载体多样化的保密需要,加强信息化系统保密工作成为当务之急。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信息电子化的应用;

二是添置必须的电子保密设备,既强化保密工作的严肃性,又兼顾工作需要的灵活性。

保密工作不仅是对一个国家、一个地区,而且对一个单位也是同样重要。目前,社会信息化、信息网络化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已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以经济、科技为主的综合国力竞争日益激烈,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我们电信行业对电信基础资料更得保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做主,为个人利益泄露用户资料。

通过这次学习,使我对保密工作有了更加清晰和深刻的认识,深受启发,我们教师行业应当从维护个人企业乃至国家的安全与利益的高度出发,在履行基本职能的同时,进一步重视保密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密工作总结篇九

在现代社会,信息的保密越来越重要,一些法律制度的制定保护着国家重要的信息,比如保密法、密码法等,而宣传这些法律的制定更加重要,因为只有大众的知晓,才能发挥法律制度的作用。在我校,最近组织了一次有关这方面内容的宣传活动,让我深受启发,从中领悟到了很多。

第二段:对保密法的理解体会

保密法是国家保护重要信息安全的法律制度之一,对于保护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企业经营机密等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意识到这些保密内容的重要性,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到保密法的存在意义,并且加强信息保密意识。同时,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我们也应该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并积极配合国家对于重要信息保密的工作。

第三段:密码法的理解

密码法是对于我国密码事业工作的法律规定,根据此法,我国加密技术的发展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和推广。密码技术应用得越来越广泛,越来越多的地方出现了安全意识问题,学习密码法,对人们加强密码技术的认识和使用水平提高,推动加密技术的导入和应用,切实保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第四段:宣传活动中我的收获

在宣传活动中,我学习到了保密法和密码法的基本知识。活动中,还传递了一些有关安全防范的措施,这些都是我们日常生活工作中非常实用的知识。从活动中感受到了法律对于大众的保护,同时更深刻地理解到了做好保密工作的重要性。

第五段:结语

宣传保密法和密码法的意义很大,能够引起大家的关注和认识,提高安全保密意识,做好保密工作。在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应该时刻注意保密,不泄露任何重要信息,同时强化密码技术的应用,切实保障个人和国家重要的信息和安全。我们应该积极参加有关宣传活动,提高我们的意识和认识,为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所需的方案和措施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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