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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小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通用5篇)

时间:2023-10-03 17:52:19 作者:碧墨 最新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小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通用5篇)

“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风险的评估以及市场的需求等,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成功实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篇一

为鼓励学校教师积极参加各类教育教学评比活动,努力工作,出优秀成绩,特制定我校评优制度。具体如下:

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以年度为单位,每个年度评选一次。具体时间在县级评选之前。

坚持以平时工作考核、学期工作考核考核为主要依据,坚持评选以教育教学第一线教师为主的原则;坚持不评误工较多或有违纪行为人员的原则,做到评优内容和程序民主,方法科学易行,可操作。做到客观、公正、科学地分析运用评优资料,使评优手段、方式、标准、程序达到恰当、合理、促成评优双方理解,有利于调动教师主动性、积极性。

1、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在本学科教师中有较高威信。

2、有歧视学生、以教谋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者,一票否决。

3、能主持(或参与)一项教改实践活动,能举行学科讲座,在教学中取得一定效果。

4、教学效果好,所任学科成绩在本校名列前茅。

5、教学综合素质较高,在全县有一定影响力。

6、主持或参与到一项县级以上的`课题研究(项目)。

7、参加过各级组织的课堂教学比赛,按获得奖项的级别分别进行不同的奖励。

8、参加县级以上组织的说课、课件制作、教案设计等有关教学比赛获奖。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篇二

1.县公立学校编内人员

2.县待入编教师

3.县聘编外合同教师

二、考核办法

我县现行学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内容与《福州市属学校教师年度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试行)》大致相同,是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出勤、工作量、业务能力、专业发展、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考核。为减轻学校、教师工作负担,不做重复考核,直接运用现行学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按考核结果分档奖励。

三、分配办法

1.县财政按每学年人均4000元安排年度奖励性绩效经费,县教育局按人均4000元核拨到学校,学校按教职工学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档发放。考核优秀的`教职工发放4800元,考核合格的教职工发放3800元。

2.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奖励性绩效考核或考核未合格的人员均不参加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3.全县优秀人数控制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

4.新招聘人员当年考核不定等次,按合格等级、实际在岗月份计发。

5.减少人员按学年度实际在岗月份计发。

6.根据学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四、执行时间

按学年度发放,从20xx年9月起执行。

五、其他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成人教育服务中心、县电化教育馆等执行中小学工资制度的县属教育事业单位也参照本办法执行。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篇三

1、凡在今后的工作中,除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外,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上交(上报)材料的、迟交或晚交的,发现一次扣款100元,以此累计。

2、在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通过个人努力获得奖项的,学校将予以奖励,奖项说明如下:

3、学校常规性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直接按相关制度规定扣款。

4、临时性工作安排未按要求完成的,第一次教职工大会点名批评,第二次按规定给与经济处罚100元。

5、学校重大工作任务或接受上级部门检查时,临时性安排的工作未完成或未按要求完成的,初教职工大会点名批评外,给予经济处罚200元,次扣款的50%用于加班或弥补完成此项工作的人员。

6、未备课或未按要求完成超周备课的教师,将予以停课,每月只发300元生活费,其余工资用于聘请教师和奖励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

7、在学期末参加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全市双语抽考中班级成绩第一,将予以任课教师300元奖励,若班级成绩在学校抽考的年级中排名第一,将予以任课教师200元奖励,若所带班级的抽考成绩在全市和本年集中都名列第一,将按最高标准即市级奖励标准300元予以奖励。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篇四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黔西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试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黔西七小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精神,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我校岗位管理工作与绩效考核工作结合起来,实现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的统一,激励广大教职工加强师德修养,爱岗敬业,努力提高自己专业技术能力,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不平均发放原则。实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班主任、中小学校长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教育教学人员倾斜,与岗位、任务、责任、业绩紧密结合,重点考核教职工师德表现与工作业绩。

2、实行动态管理原则。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30%,按学期对工作绩效进行考核,按年度兑现绩效工资。

3、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考核细则需根据学校工作具体实际,在充分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修正、审批、通过并执行。

三、实施范围、对象、时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教职工,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考核。(新修订的方案从2012—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执行)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内容和办法

1、校长津贴

校长津贴按教育局的规定执行,由文峰教育管理中心组织考核,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2、班主任津贴

(1)班主任津贴标准按下表规定执行。

学校

类别

考核

等次

班级规模(按每班学生人数界定)

备注

平均补助标准

61人以上

30人以下

小学

优秀

160

170

150

130

110

合格

140

150

130

110

90

基本合格

100

110

90

70

50

不合格

0

0

0

0

0

(2)依照《黔西七小班主任绩效考核评分细则》(附件2)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3)优秀等次控制在2名以内,且考核分必须在90分以上。分一、二、三年级和四、五、六年级两个组,每组各评选一名优秀班主任。(受教育局10%优秀指标的限制,上报优秀班主任为一名)。

(4)70—8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3、科任教师绩效工资

(2)70—89分为合格;

(3)60—69分为基本合格;

(4)60分以下为不合格;

(5)艺体学科专职教师(英语、科学、体育、音乐四个学科的教师)单独考评,绩效工资单独核算(考评方式和等次的确定见附件1)

(6)优秀、合格、基本合格等次的教师的绩效工资等于教师绩效工资的总数除以总分再乘以教师个人得分;不合格等次的教师不享受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4、中层干部及教辅人员绩效工资

(1)根据相关规定核定中层干部及教辅人员工作量。

(2)中层干部及教辅人员分类:

一类:、副校长

二类:教导主任、思政主任、教科室主任、总务主任、工会主席

三类:报帐员、教务员

(3)中层干部及教辅人员的绩效考核按《黔西七小中层干部及教辅人员考核评分细则》(附件3)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指标1名;70分以上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4)中层干部及教辅人员的考核由校长、服务对象(教师)以及其他中层干部和教辅人员根据《中层干部、教辅人员绩效考核评分细则》和《黔西县第七小学科任教师绩效考核评分细则》的加分项进行,最后得分等于:校长评分×30%+服务对象评分×40%+互评分30%+《教师绩效考核评分细则》加分项得分。

(5)中层干部及教辅人员的绩效工资由基础绩效工资和岗位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岗位绩效工资:中层干部及教辅人员的岗位绩效工资参照班主任津贴确定,各等次所占比例如下:

a、优秀、合格

一类(、副校长):占全校班主任津贴平均数的100%。

二类(教导主任、思政主任、教科室主任、总务主任、工会主席):占全校班主任津贴平均数的'90%。

三类(报帐员、教务员):占全校班主任津贴平均数的80%。

b、基本合格的在优秀、合格的基础上下浮10个百分点确定岗位绩效工资。

c、不合格不享受岗位绩效工资。

6、毕业班奖金

(1)毕业班的考核以单班单科为单位。

(2)小学升初中升学考试在文峰街道办事处排名前一、二、三名的,并分别给予任课教师1500、1000和500元的奖金;小学升初中升学考试位列文峰街道办事处倒数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任课教师800、600和400元的处罚(六年级才接任的教师只奖不惩)。

五、发放绩效工资应注意的事项

1、新招录教职工从批准使用的当月起执行绩效工资。

2、达到退休年龄未下文但已通知休息未上班或其他原因未上班的,从不在岗的下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提前退休、辞退、终止或解除聘约合同的教职工等从办理有关手续的下月起不再列入执行绩效工资管理范围。

3、校际交流、支教的教师,由交流、支教学校负责提供考核依据,由我校确定考核等次。

4、未承担学校任何工作的教职工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5、借非教育系统人员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聘民办学校任教的人员绩效工资由民办学校执行。

6、癌症、麻风、精神病、因公伤残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奖励性绩效工资。

7、长病人员连续病假两个月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连续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80%发放,停发50%奖励绩效工资,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停发奖励绩效工资。事假一月内,基础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超过一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80%发放,停发50%奖励绩效工资,连续事假超过三个月的,从第四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停发奖励绩效工资。

8、全年连续旷工超过10天或累计旷工超过15天,全年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5个月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9、与县教育局签订合同正在脱产进修人员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无合同的脱产进修人员不享受绩效工资;私自在外兼课、补课、办班,并收取费用的人员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0、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不享受奖励性绩工资。

11、聘请的代课教师担任班主任的,不能享受相关津贴,代课教师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严格按照其与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执行。

12、各项津贴按实际职月数填写,其中:班主任津贴的发放月数为10个月,其余津贴的发放月数为12个月。

13、该考核方案实施的同时,与之相适应的考勤制度、教学常规管理制度等制度一并施行。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1、黔西县第七小学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学友

成员:周尚敏张 滢杨 丽颜朝芬龚思荣付 艳罗 瑛

2、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3、领导小组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必须遵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正确对待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分歧。

4、管理考核细则公开透明,接受教职工监督,考核量化结果公开,对不同意见教职工,及时给予复核,并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切实维护好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教职工队伍稳定。

5、发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给予分析,不断总结,严肃考核纪律,杜绝平均发放。要通过绩效工资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提高学校办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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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绩效考核方案篇五

1.认真参加政治学习,遵守国家法令。得10分;

2.参加政治学习态度随便,如会上随便讲话做其他事情,得8-9分;违反国家法令得0分;开会学习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迟交扣1分;升旗仪式无故不参加每次扣1分。

2.穿背心或拖鞋上班,每次扣2分;在办公室或其他教学区打牌、搓麻将、下棋等一些于教学无关的事每次扣2分;参加赌博的每次扣10分;乱丢纸屑、果壳、香烟头的每次扣2分;教师染发或上班戴首饰经提醒不改的扣4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次扣5分;背后无原则议论,在教师中造成一定影响的,每次扣5分;打人或骂人,侮辱人格的每次扣5-10分。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管教管导,不嫌弃后进生,认真做好流生工作,注意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得10分。

2.歧视学生,撕扔学生的教科书、簿等每次扣2分;随便不让学生上课考试的,每次扣4分;每一名流生班主任扣5分;分配做流生工作,不做的扣5分,做二次以上工作,该生仍不返校,每一名流生扣2分;因某一教师讽刺、挖苦、体罚等引起流生的,每一名流生责任者扣5分;凡动员流生复学(已定为流生的),每一名加2-5分。

1.安心本职工作,有一定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责职,值日工作能接受领导分配的工作任务,并能按时较好地完成,得10分。

2.不服从工作分配,如班级工作、行政工作、办公室工作、教研组工作、双休日辅导、竞赛辅导等教育教学工作,或抓得不紧,比较松散,缺乏主动,得4-8分;体育教师、班主任在课外活动无故不下班的,每次扣1分。

3.学校布置各种上交材料,按时上交。不交的每次扣3分,迟交的每次扣1分。

4.指导培养新教师加2分;积极为学校做份外工作的加1-5分;教务处临时安排加课,一学期累计5节加1分,最高为4分。

5.值日工作认真做好。无故每少做一项值日工作(维持秩序、处理偶发事件、评分、公布成绩等),扣1分。

6.眼保健操时间,任课教师不到班督促,每次扣1分。

7.监考迟到满5分钟的每次扣2分;监考不负责任,出现在考场内看报、抽烟、睡觉、随意出入考场等情况,根据情节轻重扣1-5分;出现事故者扣5-10分。

1.能遵守劳动纪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工作较勤恳,很少迟到、早退,出全勤,得10分。

2.一学期迟到、早退和外出六次,且与办公室主任请假的不扣分;超过六次的,每次扣1分;缺勤一天扣1分;旷工一天扣20分;旷课一节扣5分;教务处安排临时加课、调课不服从的,每次扣3分;缺勤一周内不补办请假手续的,加倍扣分。(以上迟到、早退、缺勤的应扣除照顾的部分;婚假6天、丧假3天内的不扣分)。

3.其他每违反一次劳动纪律扣1分。

1.能认真执行教师教学常规制度,得25分(具体见本章程4.8)

2.开学初无教学计划扣3分,迟交教学计划扣1分。

3.上课不备课的每次扣5分,备课不按要求的每次扣2分。

4.上课经抽查有乱课现象的每次扣3分,其他不符合上课要求的每发现一次酌情扣1-3分。

5.作业布置不适量的每次扣1分,不及时认真批改的每次扣1分。

6.早读教师不下班的每次扣1分,不愿承担学校安排的辅导任务的每次扣3分,不进行培优扶差的扣1-3分。

7.复习无计划、无教案的扣3分,每月无一次单元检测的每少一次扣3分,批改不认真的每次扣2分。

8.学生评教

9.辅导学生在县级比赛中获奖,三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2分,一等奖加3分,市级分别加2分,省级分别加4分,全国级分别加6分。体育设团体奖加分,团体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4分。教务处安排而不辅导、不参加的每次扣3分。

10.论文及其他评比获奖加分。县级三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2分,一等奖加3分。市级、省级分别加2分和4分。

11.公开课加分。组内公开课加1分,校级加2分,片级加3分,县级加4分。

1.期未统考成绩在全县第9名的,所教学科不属于统考的,且教学效果较好,得30分。

2.以全县第9名为基准,每上一个名次加3分,每下一个名次扣3分。

3.教两门或两个年级以上学科且均参加统考的,以平均名次再加3分;一门参加统考,一门不参加统考,算统考成绩考核;中途接班的学科比原有成绩每提高一个名次加2分。

4.以上名次均为应考名次。

1.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能完成职责范围的工作任务,得15分。

2.工作量少于规定的,由学校安排其他工作,不服从的,每少一课时扣3分。

3.工作量高于规定要求的,每超一课时加2分。

4.因病事假每少上一课时,扣2分;因病一周以上、函授一周以上的,每少上一课时扣1分;课不进课堂的(包括教务处临时安排),每次扣3分;无故中途走出课堂,或串岗的,每次扣2分。

〖几点说明〗

1.评分标准的第四、五、八条有倒扣分,其他条款扣到零为止。

2.第三、四条加分不得超过5分,第六条加分不得超过10分。

3.凡出现重大责任事故者,取消考核资格。

〖考核办法〗

1.每学期进行一次。

2.考核时对照评分标准,先自评,年级组互评,然后由校考核组评分。

3.不任课教职工按有关条款和其他有关制度进行考核。

4.遇有特殊情况的,由考核组决定加分或减分。

5.学期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聘用、试聘、待聘等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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