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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总结(精选15篇)

时间:2023-11-17 07:40:45 作者:JQ文豪 司法局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总结(精选15篇)

司法工作总结是司法机关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对下级提出指导和建议的途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实用的司法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对大家的工作总结有所帮助。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不久前,屺亭街道五星社区居委会遇到了一桩“棘手事”:一位居民趁着小区出入口自动感应杆抬起后未完全落下的间隙,骑着电动车强行穿过,被杆子打中头盔。第二天,这位居民找到居委会,表示头盔被打中后磕到了牙齿,产生了治疗费用,需要居委会承担相应责任。“我们找来了社区的法律顾问,依法调取监控,发现不存在相关情况,通过与居民有效沟通,快速妥善处置了这桩纠纷。”五星社区党委副书记张其民说,通过合法维权,居委会最终没有为居民的无理要求“埋单”。

眼下,在屺亭街道,越来越多的村(社区)依托法律顾问,有力推动乡村法治建设。“随着社会的发展,一方面,群众的法律意识提升,相关法律咨询需求增多;另一方面,基层治理也需要依法而为。”市司法局屺亭司法所所长马平介绍,早在20xx年,屺亭就进行了法律顾问进村(社区)的试点。20xx年9月起,结合百姓实际需求,屺亭街道全面推行法律顾问进村(社区),采取街道财政与村(社区)经费保障的方式,实行街道招标和村(社区)自聘模式。目前,屺亭街道12个村(社区)全部聘请了一名法律顾问,他们均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指导帮助各村(社区)处理基层问题。

蒋同志是江苏骏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20xx年年初被聘为屺亭街道后亭村的法律顾问。20xx年下半年,后亭村村委会在清理“三资”问题时,发现少数企业多年来拖欠村里土地年租金、承包款等。得知情况后,蒋建伟积极配合村委会,多次上门向欠资人宣讲法律知识及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通过诉讼、诉前调解等方式,于不久前成功为后亭村收回“三资”金额100余万元。服务农村“三资”管理,只是屺亭街道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之一。该街道在12个村(社区)均建立了“法润民生微信群”,方便法律顾问在线解答群众疑惑,并置入智能程序“智慧小司”,每天在群内推送法治宣传信息。同时,要求法律顾问定期为村(居)民提供线下法律服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等。五星社区居民吴国庆每每说起法律顾问,总是赞不绝口:“之前我父亲遭遇一起车祸,在事故调解和赔偿上遇到了一些问题,多亏社区的法律顾问帮忙解决了!”他道出了屺亭街道不少群众的心声。今年以来,该街道村(社区)法律顾问已接待群众线上法律咨询300余件、线下法律咨询200余件,有效解决了一批问题。

“法律顾问最怕聘而不用,规范考核是关键。”马平介绍,通过几年的摸索,屺亭街道制定完善了法律顾问工作细则和绩效考核办法,将法治讲座、接待咨询等纳入服务“打卡”内容,并对法律顾问进行百分制考核,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四个评价等级,严格将考核结果作为支付村(社区)法律顾问费和解聘续聘的依据。通过规范考核,屺亭街道村(社区)法律顾问积极化身基层法律知识宣传员、法律诉求引导员、兼职调解员、法律事务协理员等,助力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截至目前,该街道没有出现法律顾问被解聘的情况。去年,市司法局屺亭司法所还获评省优秀司法所。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石嘴山市积极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以点带面全面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村(居)自治组织提供专业的“零距离”法律服务,促进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为乡村振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3月12日,村居法律顾问走进大武口区隆惠村开展法律宣传,村民们热情高涨。村居法律顾问就乡村振兴促进法、农村土地制度、妇女权益保护、交通事故、工伤等主题,进行说案讲法,并积极回复、解释村民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石嘴山市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列入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之一进行安排部署,通过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提升村居的法律服务水平,引导村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石嘴山市司法局工作人员表示,为严格落实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确保村(居)法律顾问履职尽责,石嘴山市将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纳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考核之中,对法律顾问为村(居)组织及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举办法治讲座、参与法律援助、解答法律政策咨询、协助调处重大矛盾纠纷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为了切实落实村(居)法律顾问经费保障,石嘴山市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调动村(居)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的积极性,推动法律服务更加优质高效。全市18家律师事务所100余名村居法律顾问深入36个乡镇(街道)的村居开展“五个一”活动共计66场次,到乡村重点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专项活动20场次。

“20xx年我们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80件,村居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328件,其中《张某等80人与杨某的劳动争议纠纷调解案》被自治区司法厅评为‘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十大公共法律服务典型案例’。”石嘴山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

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20xx年,县司法局继续严格按照省、市、县各文件制度指引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全面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村(社区)顾问律师积极参与“三大攻坚战”,认真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均有较大提高。现将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我县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100%全覆盖,以每个村10000元/年的补贴标准纳入经费预算,实现经费保障。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根据要求,按时定量提供精准法律服务。截止至12月31日,我县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提供法律服务共计提供法律服务共计2137件/次(其中提供法律咨询1502人/次,举办法制讲座524场/次,提供其他服务类型111件)。

(二)主要工作亮点。

创新形式提升知晓度,主要表现是:

(1)大力推行“法律进企业,企业助普法”宣传模式。

为充分发挥企业网点的普法宣传阵地作用,始兴县司法局力推“法律进企业,企业助普法”工作模式,携手始兴供电局在全县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目前,始兴供电局已为我县各乡镇印制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宣传海报近两万余份,联合开展送法下乡、以案释法等大型宣传活动5场,在提高社会公众对电力设施安全保护的关注度和重要性认识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公众知晓度。

(2)全面推行“互联网+”工作及宣传模式。

去年开始,县司法局全面推行“互联网+”工作及宣传模式,县级司法局建立了全体司法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群”和全体律师及司法工作人员组成的“联络群”,各司法所建立了辖区所有法律顾问律师及镇街派出所、国土所、综治办、规划办、计生办、农业办、林业办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管理协调群”,所有律师建立各自服务村(社区)的“律师服务群”。通过微信群,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了各级之间的工作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另一方面,打造了村级法律服务线下+线上网络,通过互联网,极大提升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效率及宣传度。

1.合理配置律师资源。

根据市、县司法局的统筹分配,始兴县司法局结合20xx年至20xx年度的律师工作情况,20xx年,在原法律顾问成员基础上,及时更换2名律师,由本地市属的广东众同信律师事务所29名及本县的广东墨江律师事务所1名律师组成的30名律师继续担任始兴县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各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数量在3到5个之间,无对口支援的外地律师参与。我县律师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律师能全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扎实推进精准法律服务。

为进一步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的质量和成效,有的放矢开展精准服务,县司法局根据韶关市司法局《关于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精准法律服务的通知》及《工作指引》要求,组织司法所摸排、编制年度法律服务需求清单并进行公示,组织律师事务所、驻村律师围绕法律服务清单制定具体解决方案。驻村律师在完成工作定量(每月至少到村现场复议一次,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法治讲座)的同时,围绕精准法律服务需求清单开展法律服务,从而不断满足村(社区)工作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

3.严格落实工作要求。

(1)继续推行每月通报制度。

为确保驻村律师定时定量提供法律服务,实际解决村(居)委和广大村民的法律需求,县司法局继续推行每月通报制度,于每月中下旬对律师进村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并将书面核查情况通报到各律师,同时将核查情况抄送各司法所,以实现县局、基层司法所双重指导、监督的作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扎实推进季度督查制度。

根据《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分片督导方案》,结合我局领导班子成员驻点乡镇的安排,扎实推进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季度督查工作。由责任领导带队到所驻乡镇、村(社区)进行督导检查,并形成督导情况汇报,提出整改要求,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3)严格落实半年检查评估。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我县根据省市文件精神要求,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了检查评估。检查发现,绝大多数法律顾问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态度好,能每月到村(社区)提供服务,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定期开展法制宣传,为村(居)委会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或建议等工作,能规范操作使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各镇党委政府、司法所、基层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等对我县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评价普遍满意,满意率均较上一年度有所上升。我县根据检查评估的结果,县司法局足额发放了工作补贴。同时要求各律师事务所、顾问律师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加以改进,不断完善。

(4)进一步强化司法所职责。

进一步落实了司法所“三个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司法所工作职能作用,优化了《司法所工作记录表》,要求司法所加强对顾问律师的监督指导,协助顾问律师开展法律服务并做好工作记录,每月对顾问律师的工作情况进行核查,并向法律顾问提出的有针对性的具体书面意见建议。

5.组织参加培训座谈。

(四)主要存在问题。

1.律师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1)我县大部分行政村地广人稀,位偏路险,矛盾纠纷极少,顾问律师进村提供服务受阻大,进村后无事可做,法制讲座难以举办,法律顾问提供服务的积极性受挫。

(2)法律顾问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群体性敏感性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存在忌惮心理,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

(3)法律顾问进村服务不定时、未深入走访发现问题、停留时间短等情形,缺乏与基层干部群众的沟通,难以了解该村在实际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导致在进村后“没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法制讲座无法开展等情况频频出现,法律顾问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走过场、无实效。

2.村委会条件有限,工作促进难。

(1)因村(居)“两委”已换届,部分已换新任的村干部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不了解,未能较好的配合律师开展法律服务。

(2)各村(居)在县委组织部的要求下,陆续将律师公示牌撤下,被撤下的公示牌随意丢放,给律师信息对群众公开、提高群众知晓度造成不利影响。

(3)村(居)委工作繁杂,干部工作精力有限,在法律顾问座签的放置保管、便民服务卡的发放、宣传海报的张贴、群众法律需求的收集等工作上未能得到较好推进,使得该项工作在深入群众方面较难实现。

(4)村委会硬件设施不足,大部分村(社区)组织缺乏电脑设备或网络条件,且绝大部分村(社区)组织严重缺乏熟悉电脑操作人员,故对于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无法进行使用,未能通过系统作用的发挥而促进村(社区)干部与法律顾问的平台沟通。

3.司法所任务重、人员少、无经费。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在忙忙碌碌中20xx年即将过去,在这半年以来,法律顾问处在集团公司和公路运输有限公司正确领导下,在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下,以及广大干部职工同事们的支持下,我处室取得了可观的成绩,当然也有不足之处,下面就将这半年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这半年以来,依靠集团公司的大力支持,凭借有限公司的各种优惠政策,截止到目前为止,融资车辆252部,融资金额3503、85万元。银行消贷车辆21辆,放款356、5万元。银行信用卡共签订380多张,批款530多万元。在此情况下,我处室人员不辞辛苦,走遍整个商丘市各个县区,以及周边省市,也经常是早出晚归。虽然是累了点,但是为了服务好各基层公司。为了广大客户能及时提到新车,更是为了公司的资金安全。我们必须做好资质审查,春节后的两个月,融资车辆大大增多,来做融资的客户如雨后春笋一般,让我们应接不暇,但是我们依然做好每个客户的资质审查工作,保证不留一点后患。

我处室始终把“工作第一,服务至上,以人为本”作为服务准则,法律顾问处是公司融资工作的核心,经营者到我们公司融资是出于对我们公司的信任。我们应该向来公司融资的车主讲明公司的优惠政策。我处室全体人员始终以“微笑服务,客户至上”的原则贯穿到整个工作当中去,并受到了经营者的一致好评,也使得我们的服务水平又提升了一个高度。

我处室人员始终认真学习“四比、四看、四想”的内容,用心领会,提高了服务效率,调动了职工的学习热情与积极性,使得我处室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以活动内容为一面镜子,时刻对照自己查找自身的不足,改正自己的缺点,及时查摆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努力提高业务及管理水平,加强作风建设,提高了工作效能。

以上就是20xx年我处室的工作总结,下面根据之前的工作计划出下半年各项工作完成目标:

要为自己制定新的目标,加强自身的学习,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来迎接新时期的挑战!踏踏实实干工作,要着眼于大局和公司今后的发展。为公司今后的发展壮大做出更多的贡献。回首过去,我们一路走来,风雨兼程,收获硕果累累。展望未来,我们定当继续发扬好的优良传统,立足本职岗位,干好本职工作,要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在每一个平凡的岗位上发出不一样的耀眼光芒!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陶庄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进一步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精神,将该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衡量村(社区)两委会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重要参考,确保基层法治建设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陶庄镇党委、政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重大执法行为、规范性文件出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事务中,由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审查,提供法律意见,开展代理或办理相关法律事务活动等。该镇司法所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调法律顾问与村(社区)加强联系和沟通,建立了“一村与法律顾问业务群”和“一村与法律顾问工作群”,并明确专人负责协调、宣传、统计上报工作,根据实际情况,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为规范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陶庄镇结合实际,建立定期服务制度、工作台账和工作日志制度,要求法律顾问每月不少于8小时的基层服务时间、定期开展法律宣讲、工作台账实行一次一记、工作日志实行一事一记,并以此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强化日常督导,不定期对工作台账随机抽查督导,确保法律服务质量稳步提升。该镇还创新工作模式,将法律服务工作与中心工作、信访工作、普法教育、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等多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

截至目前,共开展法律宣传活动120余场次、提供法律咨询780余人次,审查各类合同960余份、提供法律意见70余件、参与信访案件和矛盾纠纷化解20余件次、参与相关合同或法律文书的起草与审核等32份,为村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80余万元。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20xx年已经过去,社区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在街道办事处司法所的直接领导下,本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完成了各项法律服务和法律活动,通过法律顾问这一平台,以运用法律知识为导向,法律顾问在“法治社区”“和谐社区”建设中发挥其职能作用,促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现将20xx年社区的法律顾问工作做总结如下:

1、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法律顾问在服务过程中遇到涉及居民集体诉讼、上访的案件,涉及社区群众重大经营决策和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执法问题,涉及社区居民违法行为,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事项,涉及社区重大突发事件以及群众的其他重大事项,及时报综治办、司法所。

2、实行定期服务制度。法律顾问对服务对象社区、企业的组织机构、制度建设、经济发展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坚持每周开展一次普法宣传,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普法讲座。

3、实行一事一记制度。法律顾问要将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内容、方法和结果详细记载到登记簿和法律顾问工作系统中,做到一社区一卷、一事一记。

4、实行每月工作汇报制度。在每月底将总结该月工作的具体情况,交由社区主任审查盖章,再上交司法所汇报情况。

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不仅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同时也是一项实现多赢的创新工作方式。本社区将法律顾问工作与、普法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多项工作职能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主要有:

1、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村民法律素质,增强居民法制意识。

本社区利用广播、画展、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灵活多样地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普及《宪法》、《婚姻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与居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让居民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

通过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我们在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的同时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的不足,比如宣传力度有待提高。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室公示不够,有部分群众对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还不了解。

为确保工作有效推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要将定期专项走访社区,并并认真收集社区现阶段的突出矛盾,集中对该项矛盾开展业务培训,做到专项问题专业解决。二是要加强宣传力度,做好“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公示,让群众能更好的能获悉有关“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信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探索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一些新思路、新作法,实现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积极发挥法律顾问这一平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更好的为社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我帮你们村先发个《律师函》,催促对方履行《山岭租赁协议》,看能否将拖欠你们的租金支付到位?若还是不行的话,那就只能通过诉讼来追讨租金和解除合同了。”近日午,宜章县黄沙镇水源山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李琦松向上门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的王律师“诉苦”后,困扰心头的矛盾纠纷迎刃而解。他口中的王律师是王华,湖南宜林律师事务所的一名执业律师,也是律所的主任,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是该村的法律顾问。

20xx年,宜章县司法局黄沙司法所以全县进一步加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契机,协助黄沙镇15个行政村分别与湖南宜林律师事务所签订《一村一法律顾问合同书》,实现了村法律顾问全覆盖,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免费的法律服务。利用各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村法律顾问微信服务群等平台将村法律顾问姓名、联系方式、服务内容等广泛公开宣传,不断提升村法律顾问知晓率,方便广大群众向村法律顾问进行咨询。

村法律顾问通过线上与线下服务相结合,围绕村民法律需求,在村法律顾问微信服务群不定期发送法律案例,推送法律知识,为群众解答法律疑惑,提供法律咨询,把法律服务及时送到群众身边。同时,村法律顾问进村开展普法讲座及“送法进户”宣传活动,结合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问题,在婚姻家事、土地承包、邻里纠纷等方面开展法治讲座和宣传,不断增强村民法律意识,提升村法律顾问工作认知度。

“村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是免费的,以后我们工作中涉及法律上有啥不懂的就跟村法律顾问多咨询,确保我们的工作合法化。”黄沙镇水源山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李琦松感慨说道。

自全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来,该镇“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成效显著,仅今年来,村法律顾问就已通过现场、微信、电话咨询等形式为老百姓提供法律咨询400余次,帮助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案件10余件,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打通了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助力法治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

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是一项长效工作,也是一项惠民利民工程。自“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以来,xxx司法局按区、市要求,充分整合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等司法行政资源,建成xxx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全市区6家律师事务所和12家法律服务所中从优选95名执业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分别与176个村(社区)签订法律顾问协议,担任各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法律顾问,并在每个村(社区)设置了公示栏公布法律顾问的姓名、专长、联系方式等信息,方便群众及时进行法律咨询,实现了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100%,努力打通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1.因地制宜,科学统筹。xxx司法局按照区、市“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具体要求,根据句容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合理分配律师,确保法律服务资源平衡分布,保证偏远村、移民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进一步明确法律顾问责任目标,要求法律顾问坚持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法律风险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原则,积极主动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并建立考核机制,建立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值班、来访接待、信息公示、工作档案、群众评价等各项制度,确保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2.加强宣传,积极服务。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能够坚持每个月到负责村(社区)至少服务1次(现场累计不少于8个小时),积极举办扫黑除恶、《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例》等主题法治讲座,通过以案说法、以案宣法、以案普法,深入宣讲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村(社区)干部和群众法律素质,为广大群众及时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加强“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宣传推广,提升群众知晓率,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各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189个,加强法律顾问与基层群众、村(居)委会工作人员之间的工作联系,实现线上、线下法律服务不停摆,着力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贴身的法律服务,不断满足农村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对法律服务的现实需求,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3.多元服务,维护稳定。法律顾问每月定期到服务村居值班,协助村居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制定各类协议、合同,修改村规民约,有效提高了基层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办事水平,防范了风险的发生。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性的特长,参与辖区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信访案件化解,进行法律援助初审,帮助村(社区)工作人员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到村内部公共事务管理的各个方面,促进村“两委”依法管理、科学管理,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切实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句容法治化建设进程。

20xx年以来,全市各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开展法治讲座732场,受众人数18000余人;解答法律咨询3900余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563次(疫情期间,上门调解3次);代书法律文书632份,审查合同76份,修改村规民约14份;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35场,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册,其中开展《民法典》讲座26场,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例》15场,在全市各村(社区)掀起了浓烈法典学习热,全面提高全市群众的法律素质。

一是值班经费发放不及时,影响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性。目前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整体态势良好,律师深入到各村(居、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所产生的交通、通讯等各项费用,因经费保障不够理想,律师积极性不高,一定程度影响了该项工作进一步开展。二是个别律师在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活动后,活动开展情况及图片信息等上报不及时,导致上报和统计工作迟滞延后,影响xxx整体形象。三是部分律师到村居工作不扎实。少数法律顾问工作准备不够充分,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不强,缺乏基层工作经验和方法,“蜻蜓点水”式的到驻村(社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成效不明显。

(一)加强宣传,扩大群众知晓度。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仍有很多农村群众不知晓,部分群众遇到困难仍不懂得找法律解决,结合“七五”普法收官,“八五”普法开幕,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宣传基础上,进一步通过“法润句容”微信、句容法律援助微博等新媒体进行宣传;结合脱贫攻坚工作,通过干部走访、张贴海报和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持续扩大“一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度,进一步推动我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深化服务,确保成效明显。

切实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防止走形式,结合各村(社区)实际,创新服务模式,鼓励律师积极投身“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中去,加强工作督查力度,各乡镇司法所严格法律顾问考勤,积极与村(社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开展活动不流于形式,对重大事项做好跟踪回访,保证工作到位、成效明显、群众满意。

(三)与时俱进,加强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

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在各村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有效使用的基础上,全面推广使用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句容小律”,并为各公共法律服务站和部分村(居)配备视频电话,让群众只需动动手指就能自助获取法律服务,进行远程咨询,及时解决法律难题,让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全覆盖、无差别地享受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力量。

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涉及面广,提供服务的方式多样,必须有可靠的保障作后盾。建议区、市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出台相关政策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经费保障,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供资金支持,保障各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值班补贴、培训经费、办公设备和硬件购置等支出,调动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积极性。

一村一法律顾问律师工作总结

20xx年,我县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100%全覆盖,以每个村10000元/年的补贴标准纳入经费预算,实现经费保障。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根据要求,按时定量提供精准法律服务。截止至12月31日,我县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提供法律服务共计提供法律服务共计2137件/次(其中提供法律咨询1502人/次,举办法制讲座524场/次,提供其他服务类型111件)。

创新形式提升知晓度,主要表现是:

(1)大力推行“法律进企业,企业助普法”宣传模式。

为充分发挥企业网点的普法宣传阵地作用,始兴县司法局力推“法律进企业,企业助普法”工作模式,携手始兴供电局在全县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目前,始兴供电局已为我县各乡镇印制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宣传海报近两万余份,联合开展送法下乡、以案释法等大型宣传活动5场,在提高社会公众对电力设施安全保护的关注度和重要性认识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公众知晓度。

(2)全面推行“互联网+”工作及宣传模式。

去年开始,县司法局全面推行“互联网+”工作及宣传模式,县级司法局建立了全体司法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群”和全体律师及司法工作人员组成的“联络群”,各司法所建立了辖区所有法律顾问律师及镇街派出所、国土所、综治办、规划办、计生办、农业办、林业办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管理协调群”,所有律师建立各自服务村(社区)的“律师服务群”。通过微信群,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了各级之间的工作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另一方面,打造了村级法律服务线下+线上网络,通过互联网,极大提升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效率及宣传度。

1、合理配置律师资源。

根据市、县司法局的统筹分配,始兴县司法局结合20xx年至20xx年度的律师工作情况,20xx年,在原法律顾问成员基础上,及时更换2名律师,由本地市属的广东众同信律师事务所29名及本县的广东墨江律师事务所1名律师组成的30名律师继续担任始兴县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各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数量在3到5个之间,无对口支援的外地律师参与。我县律师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律师能全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扎实推进精准法律服务。

为进一步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的质量和成效,有的放矢开展精准服务,县司法局根据韶关市司法局《关于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精准法律服务的通知》及《工作指引》要求,组织司法所摸排、编制年度法律服务需求清单并进行公示,组织律师事务所、驻村律师围绕法律服务清单制定具体解决方案。驻村律师在完成工作定量(每月至少到村现场复议一次,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法治讲座)的同时,围绕精准法律服务需求清单开展法律服务,从而不断满足村(社区)工作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

3、严格落实工作要求。

(1)继续推行每月通报制度。

为确保驻村律师定时定量提供法律服务,实际解决村(居)委和广大村民的法律需求,县司法局继续推行每月通报制度,于每月中下旬对律师进村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并将书面核查情况通报到各律师,同时将核查情况抄送各司法所,以实现县局、基层司法所双重指导、监督的作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扎实推进季度督查制度。

根据《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分片督导方案》,结合我局领导班子成员驻点乡镇的安排,扎实推进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季度督查工作。由责任领导带队到所驻乡镇、村(社区)进行督导检查,并形成督导情况汇报,提出整改要求,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3)严格落实半年检查评估。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我县根据省市文件精神要求,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了检查评估。检查发现,绝大多数法律顾问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态度好,能每月到村(社区)提供服务,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定期开展法制宣传,为村(居)委会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或建议等工作,能规范操作使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各镇党委政府、司法所、基层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等对我县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评价普遍满意,满意率均较上一年度有所上升。我县根据检查评估的结果,县司法局足额发放了工作补贴。同时要求各律师事务所、顾问律师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加以改进,不断完善。

(4)进一步强化司法所职责。

进一步落实了司法所“三个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司法所工作职能作用,优化了《司法所工作记录表》,要求司法所加强对顾问律师的监督指导,协助顾问律师开展法律服务并做好工作记录,每月对顾问律师的工作情况进行核查,并向法律顾问提出的有针对性的具体书面意见建议。

5、组织参加培训座谈。

1、律师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1)我县大部分行政村地广人稀,位偏路险,矛盾纠纷极少,顾问律师进村提供服务受阻大,进村后无事可做,法制讲座难以举办,法律顾问提供服务的积极性受挫。

(2)法律顾问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群体性敏感性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存在忌惮心理,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

(3)法律顾问进村服务不定时、未深入走访发现问题、停留时间短等情形,缺乏与基层干部群众的沟通,难以了解该村在实际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导致在进村后“没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法制讲座无法开展等情况频频出现,法律顾问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走过场、无实效。

2、村委会条件有限,工作促进难

(1)因村(居)“两委”已换届,部分已换新任的村干部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不了解,未能较好的配合律师开展法律服务。

(2)各村(居)在县委组织部的要求下,陆续将律师公示牌撤下,被撤下的公示牌随意丢放,给律师信息对群众公开、提高群众知晓度造成不利影响。

(3)村(居)委工作繁杂,干部工作精力有限,在法律顾问座签的放置保管、便民服务卡的发放、宣传海报的张贴、群众法律需求的收集等工作上未能得到较好推进,使得该项工作在深入群众方面较难实现。

(4)村委会硬件设施不足,大部分村(社区)组织缺乏电脑设备或网络条件,且绝大部分村(社区)组织严重缺乏熟悉电脑操作人员,故对于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无法进行使用,未能通过系统作用的发挥而促进村(社区)干部与法律顾问的平台沟通。

3、司法所任务重、人员少、无经费

司法所作为县司法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承担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综治信访维稳等多项工作,而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中,基层司法所充当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在司法所工作人员本就不足的情况下没有给司法所提供经费支持,亦无经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司法所难以全面扎实开展此工作,甚至有出现司法所人员为了开展此项工作而垫出自身收入的情况。

区司法局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集合

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充分发挥律师在服务农村、服务社区中的作用,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根据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工作向基层延伸、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载体。深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法律服务需求的重要实践,对于推动基层依法治理、服务和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全区认真贯彻落实相关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村(居)自治组织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等,得到党和政府的一致肯定,受到人民群众普遍欢迎,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但是,与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相比,当前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在资源配置、服务规范和作用发挥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加强规范和管理。各镇、街道、村(社区)应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创造条件,推进此项工作深入开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法治金昌、平安金昌为目标,深入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推动法律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切实增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基础,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依托法律专业人才开展法律服务,为基层组织和干部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坚持促进法治,服务民生。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基层治理的各个方面,满足群众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活动,使全区村(居)法律顾问配备比例达100%,群众不出村(居)即可享受到快捷便利的法律服务,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逐步养成学法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能够自觉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基层自治管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居)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格局。

(一)明确人员配置。市司法局通过选聘政治素质高、执业水平过硬、社会责任感强、热心公益法律服务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村(居)法律顾问遴选方式和过程要向社会公开,由村(居)委员会和法律顾问进行双向选择,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及服务期限等。做好资源统筹配置,律师资源相对充足地区优先安排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确保一名律师服务一个村(居);由于我区律师资源相对不足,可以由一名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多个村(居)法律顾问,但原则上不超过3个。

(二)明确工作职责。担任普法宣传的宣传员,开展法治宣传。定期举办法治讲座,普及日常生产生活涉及的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帮助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担任法律知识的讲解员,为群众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努力提高群众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水平。担任法律援助的承办员,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提供必要的、优质的、高效的、便民的法律帮助,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担任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参与人民调解工作。配合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为调处医患、交通事故、征地拆迁、劳资、环境保护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担任帮教工作的辅导员,参与制定帮教方案,为村(居)帮教工作出谋划策,提供法律意见,预防和减少帮教对象重新违法犯罪。担任涉法事务的服务员,为村(居)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引导合作当事人按商定内容,依法签订合同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村重大项目谈判、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处理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接受群众委托代为起草、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接受村委会或群众委托参与诉讼活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严格组织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各类法律文书进行审核把关。

(三)规范服务行为。区司法局进一步规范村(居)法律顾问的服务方式和服务标准,切实提高法律服务质量。规范服务方式。村(居)法律顾问每村每季度到村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8小时,开展法治宣传、讲座一年不少于2次,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一年不少于6次。具体的服务时间由法律顾问与村(居)组织商定后予以确定。村(居)法律顾问对村(居)组织和群众提出的具体法律服务需求应及时回应,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或涉及村(居)、群众重大利益的事情,应及时到场或通过电话提出法律意见,同时向区司法局报告。村(居)设置公示栏,对外公布本村(居)法律顾问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确保村(居)民能够第一时间联系到法律顾问。建立工作台账。法律顾问应通过统一印制的工作台账等如实记录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和结果,实行一次一记、一事一记、一村一卷,通过工作日志台账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服务留迹、问题解决、群众满意。

(四)创新服务方式。充分运用电话、微博、微信、手机app等法律服务新载体,提供在线咨询、普法信息线上推送和其他远程服务,确保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法律服务。要认真利用好村(居)法律顾问微信工作群,推动实现微信群在村(居)的全覆盖,确保法律顾问在日常工作中能够随时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要进一步规范微信群建设,村(居)建立法律顾问工作服务群,成员包括法律顾问、所在乡镇(街道)司法所所长、村(居)两委成员、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和部分党员、群众代表等,主要职责是了解村(居)及群众法律需求,提供实时法律服务。区司法局建立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群,成员包括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分管负责人、主管业务部门负责人、乡镇(街道)司法所所长和本地区所有村(居)法律顾问,主要职责是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工作实际困难,对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具体指导监督等。

(一)落实经费保障。建立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和对村(居)法律顾问公益性服务进行适当经济补贴的经费保障机制,对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按每人每年4000元的标准进行发放补贴。村(居)法律顾问经费今后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实行法律顾问经费保障动态调整机制,区司法局可在此基础上争取财政支持予以适当增加。市、县(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的发放由市司法局统筹发放。

(二)加强日常监管及考核。区司法局加强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定管理办法,规范服务行为,明确纪律要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分别由区司法局和所在镇、街道司法所负责,做好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的统计;村(居)委会具体实施,做好工作台账记录。由市司法局对“一村(居)一法律顾问”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优秀的村(居)法律顾问市司法局可进行表彰奖励。

(三)加强典型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互联网等主流媒体,深入宣传培育推广先进典型,不断聚积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正能量,为服务乡村振兴、推进基层法治和树立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形象大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区司法局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

东阳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开展“三服务”活动的部署要求,立足本职,盘活资源,不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

示范先行,优化功能,确保服务优质高效。

在全市范围内探索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工作室设置法律服务公示栏和便民信箱,在公布本村(社区)法律顾问基本信息的同时,公示法律服务目录、操作流程、政策规定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挖掘“法律明白人”,在村(社区)从退休政法干警、村(社区)两委成员、调委会成员以及部分党员和村(社区)民代表中培养3至5名“法律明白人”,帮助法律顾问开展日常法律服务工作。

信息革新,丰富内容,确保工作覆盖广泛。

建立完善“互联网+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模式,用好村(社区)法律顾问“e服务”微信工作群,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与基层群众、村(居)委会人员之间的工作联系,保证在日常工作中能够随时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传播平台,广泛宣传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重大意义、工作典型和先进事迹,让群众“看得见”又“听得到”,增强群众认同感。

2018年全年,法律顾问通过微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5257人次,进行法治宣传2824次,法律法规政策解读2030次,开展法治微课堂225次。

加大监管,落实责任,确保运行规范有序。

加强培训交流,每年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培训并组织专业知识考试不少于1次,将培训情况作为是否继续聘用的重要依据。制定对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考核评估实施方案,逐条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评估,不定时开展群众对法律顾问的满意度调查,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法律顾问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同时实行补助差异化发放,切实推行法律顾问补助与考核挂钩机制,形成“补助看考核,考核看档案,档案看内容,内容看实效”的考核工作链,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真正惠及群众。

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个人工作总结

xx年对于我来说是个比较重要的年份,因为我已经毕业并走上了工作岗位。还记得刚毕业时到处找工作的情形,如今转眼已经半年过去了,在这半年的工作之中我学到了很多,也成长了很多。

这半年来通过从事具体的律师业务,让我对法律的理解更加深刻,也越来越体会到律师律师实践的重要性。从学校学习的理论知识只是我们进入律师行业的起点,真正要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律师离不开经验的积累,而经验的积累又与我们在所里的工作不可分割。记得刚到所里的时候什么都不懂面对当事人的时候总是感觉不自信,经过不断的实践,现在我觉得在接待当事人咨询的时候比起以前来说是自信了很多但是还有很多的不足,比如说是咨询技巧和谈判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锻炼和摸索。

社会飞速发展,新的情势不断出现,新的法律也是层出不穷,对于我们来说也是需要不断的'学习,现在的社会是一个学习型社会,对于律师更是如此,只有不断学习新知识充实自己才能让自己不会被淘汰,对于这一点我觉得我还是差了很多,对于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很多都不清楚都是在遇到了才急急忙忙去查,结果一方面浪费了时间,另一方面也让自己很措手不及让当事人觉得自己业务不精,这也是我之所以无法取得当事人完全信任的原因,所以以后的日子里,不光要学会跟着指导老师办理案子,也要不断加强自己的理论知识。

任何刚进入律师行业的人基本都是从学写诉讼材料开始,诉讼材料看似没什么写的,但是其中也是大有学问,同样的事情不同的人写出的材料是不同的,我开始写起诉状总是害怕事情没有写清楚所以将事情的原委都要写上写了一大推,自认为还是比较全面的但是交给指导老师修改后,再看简直就是面目全非了,因为本来我洋洋洒洒绞尽脑汁写了好几大页的材料经过精简后也就几句话就写清楚了,原来诉状不像我们写论文一样写的越多越好,凑得字数越多越好,需要的是简单明了,有时就是一针见血。起诉状在所有的诉讼材料中应该是算最简单了,但是就这最简单的材料都大有可学之处更不用说是其他的了,以后的材料需要更加缜密。

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2018年,县司法局继续严格按照省、市、县各文件制度指引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全面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村(社区)顾问律师积极参与“三大攻坚战”,认真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均有较大提高。现将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年来工作概况。

2018年,我县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100%全覆盖,以每个村10000元/年的补贴标准纳入经费预算,实现经费保障。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根据要求,按时定量提供精准法律服务。截止至12月31日,我县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提供法律服务共计提供法律服务共计2137件/次(其中提供法律咨询1502人/次,举办法制讲座524场/次,提供其他服务类型111件)。

创新形式提升知晓度,主要表现是:

(1)大力推行“法律进企业,企业助普法”宣传模式。

1.合理配置律师资源。

根据市、县司法局的统筹分配,始兴县司法局结合2015年至2017年度的律师工作情况,2018年,在原法律顾问成员基础上,及时更换2名律师,由本地市属的广东众同信律师事务所29名及本县的广东墨江律师事务所1名律师组成的30名律师继续担任始兴县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各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数量在3到5个之间,无对口支援的外地律师参与。我县律师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律师能全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扎实推进精准法律服务。

为进一步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的质量和成效,有的放矢开展精准服务,县司法局根据韶关市司法局《关于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精准法律服务的通知》及《工作指引》要求,组织司法所摸排、编制年度法律服务需求清单并进行公示,组织律师事务所、驻村律师围绕法律服务清单制定具体解决方案。驻村律师在完成工作定量(每月至少到村现场复议一次,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法治讲座)的同时,围绕精准法律服务需求清单开展法律服务,从而不断满足村(社区)工作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

3.严格落实工作要求。

(1)继续推行每月通报制度。

为确保驻村律师定时定量提供法律服务,实际解决村(居)委和广大村民的法律需求,县司法局继续推行每月通报制度,于每月中下旬对律师进村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并将书面核查情况通报到各律师,同时将核查情况抄送各司法所,以实现县局、基层司法所双重指导、监督的作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扎实推进季度督查制度。

根据《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分片督导方案》,结合我局领导班子成员驻点乡镇的安排,扎实推进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季度督查工作。由责任领导带队到所驻乡镇、村(社区)进行督导检查,并形成督导情况汇报,提出整改要求,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3)严格落实半年检查评估。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我县根据省市文件精神要求,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了检查评估。检查发现,绝大多数法律顾问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态度好,能每月到村(社区)提供服务,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定期开展法制宣传,为村(居)委会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或建议等工作,能规范操作使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各镇党委政府、司法所、基层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等对我县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评价普遍满意,满意率均较上一年度有所上升。我县根据检查评估的结果,县司法局足额发放了工作补贴。同时要求各律师事务所、顾问律师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加以改进,不断完善。

(4)进一步强化司法所职责。

进一步落实了司法所“三个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司法所工作职能作用,优化了《司法所工作记录表》,要求司法所加强对顾问律师的监督指导,协助顾问律师开展法律服务并做好工作记录,每月对顾问律师的工作情况进行核查,并向法律顾问提出的有针对性的具体书面意见建议。

5.组织参加培训座谈。

1.律师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1)我县大部分行政村地广人稀,位偏路险,矛盾纠纷极少,顾问律师进村提供服务受阻大,进村后无事可做,法制讲座难以举办,法律顾问提供服务的积极性受挫。

(2)法律顾问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群体性敏感性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存在忌惮心理,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

(3)法律顾问进村服务不定时、未深入走访发现问题、停留时间短等情形,缺乏与基层干部群众的沟通,难以了解该村在实际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导致在进村后“没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法制讲座无法开展等情况频频出现,法律顾问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走过场、无实效。

2.村委会条件有限,工作促进难。

(1)因村(居)“两委”已换届,部分已换新任的村干部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不了解,未能较好的配合律师开展法律服务。

(2)各村(居)在县委组织部的要求下,陆续将律师公示牌撤下,被撤下的公示牌随意丢放,给律师信息对群众公开、提高群众知晓度造成不利影响。

(3)村(居)委工作繁杂,干部工作精力有限,在法律顾问座签的放置保管、便民服务卡的发放、宣传海报的张贴、群众法律需求的收集等工作上未能得到较好推进,使得该项工作在深入群众方面较难实现。

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2018年,县司法局继续严格按照省、市、县各文件制度指引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全面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村(社区)顾问律师积极参与“三大攻坚战”,认真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均有较大提高。现将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年来工作概况。

(一)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我县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100%全覆盖,以每个村10000元/年的补贴标准纳入经费预算,实现经费保障。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根据要求,按时定量提供精准法律服务。截止至12月31日,我县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提供法律服务共计提供法律服务共计2137件/次(其中提供法律咨询1502人/次,举办法制讲座524场/次,提供其他服务类型111件)。

(二)主要工作亮点。

创新形式提升知晓度,主要表现是:

(1)大力推行“法律进企业,企业助普法”宣传模式。

为充分发挥企业网点的普法宣传阵地作用,始兴县司法局力推“法律进企业,企业助普法”工作模式,携手始兴供电局在全县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目前,始兴供电局已为我县各乡镇印制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宣传海报近两万余份,联合开展送法下乡、以案释法等大型宣传活动5场,在提高社会公众对电力设施安全保护的关注度和重要性认识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公众知晓度。

(2)全面推行“互联网+”工作及宣传模式。

去年开始,县司法局全面推行“互联网+”工作及宣传模式,县级司法局建立了全体司法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群”和全体律师及司法工作人员组成的“联络群”,各司法所建立了辖区所有法律顾问律师及镇街派出所、国土所、综治办、规划办、计生办、农业办、林业办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管理协调群”,所有律师建立各自服务村(社区)的“律师服务群”。通过微信群,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了各级之间的工作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另一方面,打造了村级法律服务线下+线上网络,通过互联网,极大提升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效率及宣传度。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合理配置律师资源。

根据市、县司法局的统筹分配,始兴县司法局结合2015年至2017年度的律师工作情况,2018年,在原法律顾问成员基础上,及时更换2名律师,由本地市属的广东众同信律师事务所29名及本县的广东墨江律师事务所1名律师组成的30名律师继续担任始兴县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各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数量在3到5个之间,无对口支援的外地律师参与。我县律师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律师能全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扎实推进精准法律服务。

为进一步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的质量和成效,有的放矢开展精准服务,县司法局根据韶关市司法局《关于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精准法律服务的通知》及《工作指引》要求,组织司法所摸排、编制年度法律服务需求清单并进行公示,组织律师事务所、驻村律师围绕法律服务清单制定具体解决方案。驻村律师在完成工作定量(每月至少到村现场复议一次,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法治讲座)的同时,围绕精准法律服务需求清单开展法律服务,从而不断满足村(社区)工作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

3.严格落实工作要求。

(1)继续推行每月通报制度。

为确保驻村律师定时定量提供法律服务,实际解决村(居)委和广大村民的法律需求,县司法局继续推行每月通报制度,于每月中下旬对律师进村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并将书面核查情况通报到各律师,同时将核查情况抄送各司法所,以实现县局、基层司法所双重指导、监督的作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扎实推进季度督查制度。

根据《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分片督导方案》,结合我局领导班子成员驻点乡镇的安排,扎实推进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季度督查工作。由责任领导带队到所驻乡镇、村(社区)进行督导检查,并形成督导情况汇报,提出整改要求,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3)严格落实半年检查评估。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我县根据省市文件精神要求,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了检查评估。检查发现,绝大多数法律顾问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态度好,能每月到村(社区)提供服务,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定期开展法制宣传,为村(居)委会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或建议等工作,能规范操作使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各镇党委政府、司法所、基层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等对我县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评价普遍满意,满意率均较上一年度有所上升。我县根据检查评估的结果,县司法局足额发放了工作补贴。同时要求各律师事务所、顾问律师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加以改进,不断完善。

(4)进一步强化司法所职责。

进一步落实了司法所“三个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司法所工作职能作用,优化了《司法所工作记录表》,要求司法所加强对顾问律师的监督指导,协助顾问律师开展法律服务并做好工作记录,每月对顾问律师的工作情况进行核查,并向法律顾问提出的有针对性的具体书面意见建议。

5.组织参加培训座谈。

(四)主要存在问题。

1.律师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1)我县大部分行政村地广人稀,位偏路险,矛盾纠纷极少,顾问律师进村提供服务受阻大,进村后无事可做,法制讲座难以举办,法律顾问提供服务的积极性受挫。

(2)法律顾问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群体性敏感性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存在忌惮心理,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

(3)法律顾问进村服务不定时、未深入走访发现问题、停留时间短等情形,缺乏与基层干部群众的沟通,难以了解该村在实际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导致在进村后“没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法制讲座无法开展等情况频频出现,法律顾问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走过场、无实效。

2.村委会条件有限,工作促进难。

(1)因村(居)“两委”已换届,部分已换新任的村干部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不了解,未能较好的配合律师开展法律服务。

(2)各村(居)在县委组织部的要求下,陆续将律师公示牌撤下,被撤下的公示牌随意丢放,给律师信息对群众公开、提高群众知晓度造成不利影响。

(3)村(居)委工作繁杂,干部工作精力有限,在法律顾问座签的放置保管、便民服务卡的发放、宣传海报的张贴、群众法律需求的收集等工作上未能得到较好推进,使得该项工作在深入群众方面较难实现。

(4)村委会硬件设施不足,大部分村(社区)组织缺乏电脑设备或网络条件,且绝大部分村(社区)组织严重缺乏熟悉电脑操作人员,故对于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无法进行使用,未能通过系统作用的发挥而促进村(社区)干部与法律顾问的平台沟通。

3.司法所任务重、人员少、无经费。

司法所作为县司法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承担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综治信访维稳等多项工作,而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中,基层司法所充当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在司法所工作人员本就不足的情况下没有给司法所提供经费支持,亦无经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司法所难以全面扎实开展此工作,甚至有出现司法所人员为了开展此项工作而垫出自身收入的情况。

区司法局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集合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宣区办发[2021]1号)和区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宣城市宣州区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宣区学教组[2021]3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为群众提供身边的法律服务。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目标,建立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不断推进法律服务进农村(社区),切实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村(社区)民主决策、依法办事,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基层和谐稳定,进一步推进法治宣州建设。

1、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在全区范围内全覆盖,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相同步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2、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逐步养成知法守法、依法决策、依法履职、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广大群众能够自觉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3、基层自治管理能力明显提高,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村(居)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格局。

1、属地管理、部门协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区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业务指导,各乡镇(街道)负责具体实施。依托法律专业人才开展法律服务进村(社区),为基层组织和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2、促进法治、服务民生。坚持以民为本理念,组织法律专业人员进村(社区),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基层治理各个方面,满足群众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主体:全区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村(社区)法律顾问选聘方式:村(社区)法律顾问选聘工作通过双向选择、购买服务方式,由乡镇(街道)会同村(社区)与法律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由法律服务机构指派法律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

3、组织方式:为保障法律服务全覆盖,可以采取1+n模式,即可由与乡镇(街道)签定法律服务协议的法律服务机构同时对应本乡镇(街道)多个村(社区)的办法进行配置,但1名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的村(社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6个。

1、为村(社区)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社区)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管理规定;为村(社区)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引导村(社区)组织依法管理;协助村(社区)解决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

2、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坚持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相结合,主动关切基层群众生活,关注基层群众焦点,积极为基层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着力在土地流转、征地拆迁、婚姻家庭、上学就医、环境保护、乡村振兴以及村(社区)企业转型升级、知识产权、劳资纠纷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3、开展法治宣传。定期举办法治讲座,通过以案说法、现身说法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依法办事,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4、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根据基层调解组织的安排,担任兼职人民调解员,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或为调解组织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各村(社区)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水平。

坚持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并重的方式。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等载体,将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姓名、联系电话、工作职责、聘任期限及“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等便民信息向本村(社区)群众进行公布。村(社区)法律顾问要充分运用网络、qq群、微信群等新媒体手段,为群众及时有效提供线上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至少到村(社区)服务1天(不少于8个小时),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具体的服务时间由村(社区)与法律顾问商定。村(社区)法律顾问对村(社区)和群众提出的具体法律服务需求应及时回应,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或涉及村(社区)群众重大利益的事情,应及时到场或通过电话提出法律意见。

二0二一年年底前,各乡镇(街道)全面完成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选备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区委、区政府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认真抓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落实。

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工作在乡村振兴中的独特作用,加强与法律顾问的联系和沟通,通过利用法律顾问的专业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在村务管理、重大事项决策、矛盾纠纷调处等方面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栏、法治广场等阵地,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各种媒体,宣传总结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典型事例和活动成效,扩大社会影响,为推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提升法治宣州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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