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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制定工作方案范文(21篇)

时间:2023-11-08 16:08:13 作者:紫衣梦 章程制定工作方案范文(21篇)

有效的工作方案能够帮助我们合理安排时间和资源,提高工作质量。在展示工作方案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下一些成功的案例和实践经验,以启发和激发我们的灵感。

小学章程制定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校章程制定规程(试行)》(桂教规范〔2xxx〕7号)精神,为在20xxx年年底前完成我市中小学(含公办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下同)章程核准工作,实现“一校一章程”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宪法》、《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 加快中小学校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使学校章程成为引领学校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进一步推动中小学校依法治校工作。

二、基本原则

制定和核准学校章程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学校章程应当以宪法、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

(二)基础性原则。学校章程应当基于学校发展实际,对学校重大和基本事宜做出规定,统领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体系。

(三)发展性原则。学校章程应当将校情、发展愿景与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要求相结合,明确学校发展定位,力求体现本学校的传统、特点和文化。

(四)人本性原则。学校章程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体现核心价值引领,凝聚共同愿景,促进学校、教师、学生各方价值的共同体现。

三、对象范围

应当制定章程的学校包括:

(一)各县、区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含乡镇中心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县城公办幼儿园,村小分校和教学点不需制定)。

(二)市区各中小学校(含民办)。

四、学校章程的内容

学校章程一般由前言(序言)、总则、分则、附则四部分构成。

(一)前言部分。

一般主要表述学校的办学历史。

(二)总则部分。

一般应载明:制定章程的目的、依据;学校的名称、校址;学校的机构性质、隶属关系、学制和办学规模;学校的办学宗旨、发展定位、培养目标、办学方向和办学特色等。

(三)分则部分。

分则是学校章程的实体性内容,一般应载明:学校的领导体制、组织结构、内设机构的组成和职责;学校的决策机制、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学校的重要工作的管理,包括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管理、科研管理、财务管理、财产管理、安全管理等;学校校训、校徽、校歌、校庆纪念日等;需要在章程中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附则部分。

附则是学校章程整体中作为总则与分则的辅助性部分,对前两者的实施有重要说明作用。一般载明:章程的修改启动、审议程序、解释权归属以及生效日期等。

五、学校章程的`制定程序

制定学校章程应当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遵循以下工作程序进行:

(一)成立专门起草小组。校长负总责,成立学校章程起草小组。起草小组应当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仅限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级中学)、相关专家以及学校举办或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组成,可以邀请社会相关方面的代表、社会知名人士、退休教职工代表、校友代表参加。

(二)拟制学校章程草案。起草小组要在多方收集资料、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全体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起草完成学校章程草案。学校应聘请教育管理、法律专家对章程草案进行合法性、科学性、可行性论证。

(三)教代会审议章程草案。学校章程草案提交教代会审议讨论,教代会对章程草案审议后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四)校务委员会讨论章程草案。学校章程起草工作小组将章程草案及起草说明(包括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等),提交学校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

(五)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的章程草案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审定通过后,形成章程核准稿,由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发,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六、学校章程的核准

(一)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申请章程核准时,应提交如下材料:核准申请书(文件名称一般为《××学校关于申请核准〈××学校章程〉的报告》);章程核准稿;起草说明(包含章程核准稿起草的过程中征求校内外意见情况、有关意见的采纳和反馈情况、章程核准稿的主要内容及其说明、章程特色,以及办学自主权改革重大问题的说明等)。

(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法制(或指定)工作机构初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学校章程报审材料后,应当由法制(或指定)工作机构对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提交学校章程审查工作小组审查。初审发现材料不齐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求学校予以补充。

(三)审查工作小组审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机构人员、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学校章程审查工作小组,负责章程审查工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学校章程审查工作。学校章程审查采取书面审查和集中讨论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赴学校实地调研。审查小组对核准稿条款、文字有修改的,及时与学校进行沟通,提出修改意见。

(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对审查工作小组审查通过的学校章程,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发《××市(县、区)中小学校学校章程核准书》,予以发布。

(五)核准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中小学校章程核准属于教育行政许可项目,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幼儿园、义务教育段学校的章程由县(区)教育局核准,核准后统一报市教育局备案;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的章程由市教育局核准;市直属学校的章程由市教育局核准。

七、学校章程的实施与监督

(一)章程的登记与公开。经核准机关核准的章程文本为正式文本。学校应当持学校章程正式文本到编制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学校章程应当通过学校网站、招生简章、校报校刊、宣传橱窗等载体向本校和社会公开。

(二)章程的修订。学校应当保持章程的稳定。学校发生分立、合并、终止,或者名称、类别层次、办学宗旨、发展目标、举办与管理体制变化等重大事项的,可以依据章程制订程序,对章程进行修订,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到编制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三)保障学校章程的权威地位。学校章程是学校基于法定的权限和职责,就学校重大问题作出规定的纲领性文件,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和实施管理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办学和管理、开展社会活动的依据。学校应当依据章程对学校内部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确保学校内部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符合章程规定。

(四)章程的内部监督。学校章程的实施由学校党组织、教代会、家长委员会、学生会负责监督。校长须每年度提交依学校章程履职报告,并报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五)章程的外部监督。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学校履行章程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监督,要纳入教育督导机构对学校督导评估,要作为对学校绩效考核和学校领导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对学校办学、管理及其社会活动中有违反章程规定的,要予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八、工作时限要求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5月底以前):制定《桂林市中小学章程建设工作方案》,召开中小学章程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中小学章程建设工作。

(二)草案拟制阶段(2015年6月至8月底前):学校成立章程起草小组,多方收集资料,深入学习调研,听取多方意见,充分进行论证,形成学校章程草案。

(三)审议讨论阶段(2015年9月底以前):学校章程起草工作小组将章程草案提交学校教代会审议和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并修改完善后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形成章程核准稿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四)审查核准阶段(2015年10月至12月底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成立学校章程审查工作小组对学校章程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发核准书,予以发布。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参考文本的通知》(沪教委法〔2013〕30号)要求,确保2015年“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现就开展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制定及建设工作,深化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要求,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提升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稳步推进奉贤教育率先实现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15年12月前,完成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建设工作,实现“一校一章程”;以学校章程建设为核心,加强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现代学校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学校运行、治理机制,提升依法治校水平。

三、工作安排

1. 布置阶段(2015年5月30日前)

各中小学幼儿园按程序制定、修订学校章程,并将章程核准申请材料报区教育局。章程核准申请材料须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2. 核准阶段(2015年6月1日至7月15日)

由区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建设审核小组对各单位上报的学校章程进行核准。

3. 完善阶段(2015年7月15日至10月上旬)

区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建设审核小组审核学校章程并反馈审核意见。对审核未通过的学校章程,相关中小学幼儿园须修改完善、重新报审。

4. 总结阶段(2015年10月-12月)

全面实现“一校一章程”建设目标,同时确保各中小学幼儿园章程规范完整。

四、组织保障

1. 加强工作指导。区教育局成立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区教育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组员由宣传科、组织人事科、基教科、职成教科、行政许可科负责人组成。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宣传科,并设专门工作人员2名。

2. 规范章程制度。各学校要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章程建设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编制工作方案,按阶段实施要求推进各项工作。要根据自身的办学类型和特点,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避免“千校一面”。要认真梳理学校已有的各项制度,要依据法律和学校章程对校内规章制度进行审查并定期进行清理,保证学校制度体系的合法适当和协调统一。

3. 抓好分步落实。各学校要把章程作为凝聚学校精神的一个抓手,引领广大教职工员全程参与到章程建设中来。要深入宣传发动,广泛调研论证,充分听取意见,增强广大教职工对学校章程的认同感,提高知晓率,熟知行为规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经学校确定并盖章后上报区教育局核准,核准后颁布施行。经核准后的章程,应在学校醒目的场所和网站公布,以接受社会监督。学校要把核准后的章程作为实施办学活动的主要依据,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尊重学校制定的章程,按照章程对学校进行管理。

制定工作方案

明月酒家(瑶海区北二环路安徽国际汽车城c-d栋)。

公司全体员工。

1、增强员工的凝聚力,点燃全公司员工新一年工作的热情,提高化妆品的销售佳绩。

3、表彰工作优秀的公司员工,通过激励作用,将全体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起来。

1、天亿美20xx年度工作总结暨20xx年度工作计划大会(会议)。

2、天亿美20xx年度员工答谢会(晚宴)。

1、年会人员安排及职责:

(1)会场总负责:王伟智。

(2)年会策划、会议节目安排:孙小小。

(3)酒店安排与协调:孙小小。

(4)现场拍照、摄影:公司摄影师。

(5)场景布置:人员安排待定。

(6)活动主持:孙小小。

2、会场布置:

(1)明月酒店主会场。

(2)内容:a、本公司的logo及年会主题。

b、彩带、气球点缀会场(音乐)。

3、会场物品需求(详见附件一)。

4、优秀员工评选:

参选人员:除财务和人事外的其他部门(由于这两个部门人数有限)。

评选方式:由各部门内容员工无记名投票选取,加上公司高层及其他部门主管、人事每人一票,票高者得(每部门一名)。

奖品设置:详见附件二。

(一)天亿美20xx年度全体员工大会(会议)。

1、下午13:50全体参会员工提前到达酒店指定地点签到(签到表格详见附件三)按部门就坐于会议室,等待大会开始。

2、14:00由主持人宣布员工大会开始,并宣布各部门汇报顺序。

3、14:15大会第一项,各部门主管及相应负责人分别做20xx年度工作总结及20xx年度工作计划汇报(每人大概20分钟)。

4、16:00大会进行第二项,总经理上台发言,进行20xx年总结及20xx年公司发展战略(预计1小时)。

6、17:30优秀员工代表发表获奖感言。

7、天亿美20xx年度工作总结暨20xx年度工作计划大会圆满结束。

(二)天亿美20xx年度员工答谢会(晚宴)。

1、主持人宣布员工答谢会开始,各部门节目表演(节目名单待定)。

2、各部门表演结束,由全体参会人员选出优秀节目一、二、三等奖与参与奖,并进行奖品颁发(见附件二)。

3、游戏时间:(游戏具体规则见附件四)(1)“快乐袋鼠”(2)“背夹气球”(3)“萝卜蹲”(4)“数7游戏”

每个游戏获胜队伍均可获得奖品。

4、主持人宣布晚宴正式开始:

5、主持人引导大家共同举杯,总经理发表祝酒词,祝福大家新年快乐,祝愿公司的明天更加美好。(背景音乐)。

6、员工答谢会结束。

附二:奖项及奖品。

1、优秀员工奖励:每部门一位优秀员工(行政部与财务部除外),共计4名奖品:

2、表演奖励:一、二、三、参与奖,四个奖项奖品:

3、游戏奖励:共计4个游戏奖品:

附三:签到表签到表。xls。

附四:游戏规则。

1、萝卜蹲:对每一个人以颜色进行命名。任意指定一种颜色的萝卜开始下蹲,在下蹲的同时还需要念词。念词的过程中要指定别的颜色的萝卜进行相同动作,以此类推。被指定的萝卜没有及时下蹲或者报错萝卜颜色的均为出局。

2、数七游戏:任意一人开始从1计数,遇到7的倍数或者含有7的数字,必须跳过,以敲桌子或者碗筷的方式替代。如果有人逢7的倍数或者含有7的数字没有跳过,则算输。

4、快乐袋鼠:参加人数30人-50人为佳,分成4-5组道具:托盘、背景disco音乐、奖品一份可以是精美的糖果(可以分的)主持人要求大家分组坐好(一定要有男有女)将游戏规则告知大家每组先选出一名接收者,手持托盘站在舞台上。其它小组人员按照主持人的要求提供物品放到托盘中。最先集齐物品的小获胜。背景音乐起,主持人开始宣读物品,每一个相隔一定时间给队员准备,慢慢加快。采集物品来自日常的例如:眼镜、手表、皮带、袜子、口红、钱等,一定要有比较难的放在最后如药片、糖果、一毛钱聪明的主持人还可以临时选择一些东西。

学校章程制定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公办中小学校章程建设的通知》(粤教策【2xxx】7号)和《关于报送中小学章程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粤教策办函【2xxxx】8号)的要求,结合清远市教育局《关于公办中小学章程建设的通知》(清市教函【2xxx】24号)及英德市教育局《转发清远市教育局关于公办中小学章程建设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一校一章程”工作,进一步激发学校内部活力,建立和完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学校科学发展的现代学校制度,提高学校治理的科学性、规范性,真正做到依法治校,特制定英西中学学校章程建设计划及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校章程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国家宪法、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校长负责、民主管理”为核心,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四大任务,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健全科学决策、民主管理机制;落实师生主体地位,形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育人环境;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改革创新成功经验和制度成果,为推进学校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以及各项事务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建设高水平完全中学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学校章程上承国家法律法规、下接学校具体管理规章,在制定章程的过程中,要遵循法制统一原则,避免与上位法出现矛盾和冲突,保证章程合法、合规,切实可行。

(二)充分发扬民主。章程的制定不只是文本撰写层面,更是凝聚办学共识,形成发展合力的过程。要把“以人为本”理念贯穿到章程制定始终,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章程制定的积极性,充分发扬民主,深入开展讨论,广泛听取共识,鼓励全校各方对学校发展模式,特别是学校发展特色及内涵进行深入探究,从而为学校未来发展拓展空间。

(三)立足长远发展。章程制定要有一定的前瞻性,要处理好传承与发展的关系,要突破观念束缚和现有体制机制的樊篱,不拘泥于现有制度规范的约束。在章程编制过程中,应符合我校改革发展方向,成熟合法的内容可以详细撰写,正在探索中的只能明确原则的内容简略撰写,要保持必要的弹性,不追求制定一劳永逸的章程。要通过学校章程的制定,逐步建立我校现代学校制度,并以此引领校内的各项规章制度的系统梳理和修改,健全学校的治理结构、决策机制、民主管理、教研教改机制、社会合作等制度,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改革创新和长远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一)学校章程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黄志辉(校长)

副组长:李汉强(副校长) 吴祖勇(副校长)

李启兴(副校长)

成 员:吴汉基(办公室主任) 赖土金(教导处主任)

曾志参(教研室主任) 刘月娣(德育处主任)

刘学锋(总务处主任) 陈洋凤(体艺处主任)

李启纯(安全处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全面领导章程的建设与推动工作;听取章程建设起草办公室的汇报,提出意见建议;组织、推动各单位和部门做好相关制度的梳理、审核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章程建设起草小组

组 长:黄志辉(校长)

副组长:李汉强(副校长) 吴祖勇(副校长)

李启兴(副校长)

成 员:吴汉基(办公室主任) 赖土金(教导处主任)

曾志参(教研室主任) 刘月娣(德育处主任)

刘学锋(总务处主任) 陈洋凤(体艺处主任)

李启纯(安全处主任) 李传其(办公室副主任)

卢元康(教研室副主任)梁锡光(教研室副主任)

刘万东(体艺处副主任)刘明庆(德育处副主任)

成文玺(总务处副主任)包良志(安全处副主任)

李伯科(教职工代表) 谢桂香(教职工代表)

罗德雄(学生代表) 曾建霞(学生代表)

谢德根(离退休教师代表)

刘志灵(85届,校友代表)

邓永旺(97届,校友代表)

章程起草小组职责:负责章程起草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与实施、起草工作计划制订及推进、起草工作的组织、研究和撰写、修改等。按照工作要求和各自分管的任务分工,组织开展校内专题培训及研讨,认真梳理各项部门规章制度,对照有关政策、法规,深入研究、分析学校特色与需求,广泛听取意见,完成章程的起草工作。筹备召开学校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并汇报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学校章程修改、材料汇总及章程核准稿编印等工作。

四、主要任务

制定章程的主要任务包括前期的学习调研、形成草案、征求意见、校内审定、主管部门核准等,其中确定章程内容、形成草案是章程制定的重点和核心,涉及学校建设的方方面面,包括学校的发展定位、战略布局、培养目标、办学特色、治理结构、机构体系、办学活动、对外交流、管理保障、落实师生主体地位和合法权、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等。

五、进度安排

(一)学习调研阶段(2015年9月)

成立章程修改工作机构,召开章程建设工作启动会,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氛围。校领导分头深入各职能部门实地调研,了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指导相关体制机制的修订与完善。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章程制定相关人员选择若干已完成制定、修订工作或相关经验丰富的兄弟学校调研,学习相关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明确我校章程建设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形成对章程编制工作的初步思考。

(二)论证章程起草阶段(2015年10月)

对照广东省教育厅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全面启动章程建设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和工作进度要求,认真梳理近年来学校内部治理的改革成果以及与现代完全中学制度相匹配的制度体系,修订、完善各项工作规定、程序和机制,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科学发展的眼光,深入开展研讨、论证,明确章程各部分的内容,完成章程建设草案初稿。

(三)征求意见阶段(2015年11月)

通过网络调查、小型访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专家咨询小组、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师生员工、离退休教师、民主党派人士、校友代表等的意见建议,尤其是涉及学校发展定位、人才培养目标、管理体制机制,以及关乎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充分听取意见,科学论证,形成共识。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完成修订工作,形成修订稿。

(四)提交审核阶段(2015年12月中旬)

征求意见结束后,将章程草案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时,章程工作小组将章程起草情况与主要问题,向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出说明。教代会通过后,提交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审议,再由学校党支部会议讨论审定。

(五)审定核准阶段(2015年12月下旬)

将审定稿上报英德市教育局章程核准委员会,经核准后的章程文本为正式文本,以学校名义向本校和社会公开。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章程建设意义重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和高度重视学校章程制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迫切性。要加强理论学习和专题研究,根据各自工作分工,认真开展调研,就学校体制机制改革、教师治学、师生权益保障等内容学习兄弟学校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以高度的主人翁意识和使命感,扎实做好章程修改工作。

(二)严格程序,精心组织。坚持程序优先原则,深入研究上级教育部门文件,严格遵照制定程序,确保重要内容和核心要件不遗漏有明确。加强对章程修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章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章程修改工作进行整体策划和统筹协调;章程起草小组负责章程的修改起草工作和相关日常事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章程修改项目的主要责任人,同时要明确相关人员负责章程制定的具体工作;要充分发挥专家小组在章程制定中的咨询、指导作用。

(三)注重民主,集思广益。在章程建设的过程中,要发动师生员工广泛参与,充分发挥教职员工的积极作用,保障各方表达和参与渠道的畅通,达到集思广益、提高认识、达成共识的目的,使章程建设真正成为学校凝聚发展共识、形成发展合力的过程。

(四)彰显特色,科学规范。章程建设要充分体现我校办学特色,要充分彰显学校精神和校园文化,避免内容空泛,与其他学校形式雷同。要力求做到科学规范,所有条文都要做到有依据、有出处,用语要准确、简洁,条文内容要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广州市荔湾中学章程》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办学水平、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为国家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该校是一所公立的普通中学。学校的培养目标是:遵照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面向全体学生,面向学生发展的各个方面,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因材施教,使学生在各自层面都有所发展,让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学会生活,学会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的新生,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公民。

第三条该校是一所全日制的完全中学。学制为初中三年,高中三年。

第四条该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语言文字。学校推广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五条该校隶属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学校建立中国共产党支部部。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对学校工作实行全面的保证监督。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学校的工作实行民方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六条

校训:方正笃学、尚美仁心

校风:恭业奋发、洁美和谐

校纪:铁纪强律、规行矩步

学风:固基异想、遵纪善学

教风:敬业爱生、严谨创新

第七条学校坚持依法办校,以德治校、民主治校、科研促教、努力实现干部、教职工队伍的优质化,学校管理的科学化,办学条件的规范化,教育思想的现代化。尊重学生的人格,关注学生的心身健康。构建一种与学生共同“合作的双主体的教学模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四有”人才。 第八条初中一年级,高中一年级新生按上级教育部门、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派人或录入该校就读,并取得该校学籍,编人各个班级。该校学生必须按政府有关规定缴交学杂费,办理注册手续。

第九条学生因各种原因转学到外校就读,必须由家长或合法监护人提出申请,接受学校出具证明,经校长批准,才可办理转学手续;外校学生因各种原因要求转入该校就读,又符合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者,经转校考试成绩合格,校长批准方可转入该校。

第十条学生因病(须有医疗单位证明)或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就读,须由家长或合法监护人提出申请,经校长批准,由教导处签发休学证明,休学期为一年。身体康复后,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若因病休学的,还需出具医疗单位的康复证明,经主管校长批准,由教导处安排编入相应年级就读。已休学两年,仍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第十一条初中学生属义务教育阶段,必须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除出国定居外,一律不准中途退学;高中学生因各种原因要求退学者,须经家长或合法监护人提出申请,经校长批准后,可予退学。

第十二条具有该校学籍的学生,按规定修读各学科,成绩及格者,准予升级(初中取消留级制度),修业期满毕业成绩、德育考核、体育均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初中毕业成绩不合格,经补考后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仍有两种不合格或有三科不合格者,或体育考核不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高中毕业会考经补考后仍有一科以上不合格,只发给肆业证书。两年内补考全部合格者可换发毕业证书。

第十三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非正常辍学。发现辍学学生,应及时向德育主任、主管校长报告。学校要依法主动与家长和有关部门联系,做好工作,使其复学。

第十四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可提出困难申请,并按有关规定出具证明,经审核后,符合条件者,由学校按规定给予-减免学、杂费或发放助学金。学生无故不缴交学、杂费,作自动放弃学籍处理。

第十五条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表彰奖励。每学年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全勤生和各类积极分子,并向上一级教育部门推荐,以激励学生进步。

第十六条对犯错误的学生要坚持疏导的方针,进行耐心说服教育工作。对极少数错误严重、违法违纪又屡教不改的学生,视其所犯错误情节轻重,态度好坏,经讨论审批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直至劝其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初中义务教育阶段不能开除学生)。并把受处分和撤销处分学生的情况均应及时通知家长。

第十七条本校学生必须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广州市荔湾中学学生管理制度》,培养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能力,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 第十八条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学校行政领导要集中主要精力抓好。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要努力为教育教学第一线服务。学校各项工作必须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

第十九条学校要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实施《广州市学校德育系统设计方案》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摆在首位。注重德育工作的时代性、开放性、实践性,渗透性和主体性,增强德育的实效性。

第二十条学校的德育目标是培养学生具有——种“信念”(服务社会、服务人民)。两个“观点”(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三个“热爱”(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四种“意识”(公民意识、现代意识、竞争意识、环保意识)。

第二十一条学校德育工作由学校党支部直接领导,由一名副校长主管德育工作,设立由德育正副主任、团委书记、保卫干部和少先队总辅导员组成的政教处,全面负责管理学校德育工作。建立团委——团支部;学生会——级委会——班委会;少先队大队——少先队中队的学生自我教育管理网络。年级级组长,统管全级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学班设班主任,直接负责学生的教育管理,协调各任课教师、联系家长。充分发挥团支部;班委会作用,落实各项教育计划。学校全体教职工都是德育工作者,都要增强育人意识,全面关心学生成长。做到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学校建立“关工委”,充分发挥“退协”在育人中的作用。

第二十二条学校德育工作要遵循青少年发展的规律,重视教育工作的阶段性、渐进性,相关性、连续性,坚持不懈地对学生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理想前途教育;道德品质教育;法制教育;国防教育;纪律教育;公民意识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环境教育等,要正视和研究不良社会风气对学生产生的负面影响,及时纠正学生品德和行为上的偏差,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二十三条学校德育工作的主要形式有校会、升旗仪式、级会、班会、团组织生活、少先队活动以及各种校园文化活动(科技节、体育节、艺术节),“学雷锋创三好”活动,文明班先进班评比活动,“三好”学生评比活动,“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活动以及卫生、二操(课间操、眼保健操)、出勤、纪律(大会纪律、课堂纪律)、仪容仪表十项评比活动等,有计划组织外出参观、春游、秋游、看电影、社会调查等。

第二十四条要坚持正面教育,耐心引导,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不体罚或变相体罚等原则。要努力做好后进生以及特殊家庭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第二十五条加强班级管理,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的作用。每周坚持“十项评比”,每月进行小结;并每学期按班级目标管理条例评选先进班集体,并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六条建立德育评价考核制度。学生在校德育考核,每学期进行初评,三年进行总评;学生在家表现,每学期由家长考核一次。每学期末班主任要从鼓励和有利于学生的发展出发,认真负责地写好学生评语(非毕业班学生写寄语),按时发放学生手册。级长、主管德育主任、主管校长要检查班级德育考核情况,对重点帮教的后进生,班主任要建立专门教育档案。

第二十七条加强德育队伍的建设,建立级长、班主任工作考核制度,每学期根据班主任对班级管理的目标,政教处进行考核,对优秀者给予奖励。对不善于做学生思想工作的教师不聘任当班主任。

第二十八条每学期各年级要根据学校的德育工作计划制定级组德育管理的目标和具体计划,交学校存查,并做好组织具体实施工作。

第二十九条学校政教处要做好德育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教育档案;健全德育工作会议,组织教师学习德育理论和经验,研究德育工作。

第三十条学校工作要以教学为中心。教学工作要以“全面打好基础,发展个性特长、培养创造才能,提高学生素质”为指导思想,要贯彻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以基础教育为重点,重视开发学生的潜能,把“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在自己原有的基础上得到最好的发展,让每一个学生都拥有健康的身体和健全的人格,都能适应社会的未来”作为该校的学习目标和方向。

第三十一条确立素质教育的质量观,以人为本的学生主体观,民主、平等、和谐、合作的教学观和优质高效的教育效能观,促进教学思想、内容、方法、手段、考核、评价方法等一系列整体改革。

第三十二条课堂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承认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加强分层辅导,使每个学生基本素质得到全面发展,个性特长得到培养,潜能得到发挥。

第三十三条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颁布的教学大纲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建立具有学校特色的学科课程、选修课程、活动课程和校本课程体系。加强计算机和英语教学。

第三十四条学校使用国家颁布的各种教材,严禁各种非法教材及教学参考,辅导资料进入课堂。

第三十五条学校分工一名副校长主管教学,下设教导处。教导处主任负责教导处工作。坚持依法治校。学校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颁布的校历安排工作,不得随意停课。

第三十六条大力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科研,加强科组建设,健全科组教研、备课、教案检查评比制度,开展专题教学科研,以科研促教学,优化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十七条加强活动课的管理。活动课纳入教学工作计划,做到时间、地点、内容、人员、经费“五落实”,保证质量,扩大效果。每年举办艺术节、科技节、体育节;开展“三防”、科技、环境、劳技、劳动、心理健康、青春期等教育活动,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和特长,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三十八条加强学习方法的研究与指导,使学生学会学习。重视良好学习方法的培养和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

第三十九条根据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校园闭路电视、计算机校园网和校园广播三大电化教学网络,实现教学手段多样化和现代化,以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

第四十条健全学校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估、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教师教学成绩评价,既要看教学效果,又要看教学过程,并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让学生和家长参与教学评价活动,促进教学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第四十一条建立健全各项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加强教学管理,坚持每周学科教研活动,集体备课制度、评课制度;实验课,公开课,评优课制度;学校领导听课、教学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教学资料库。教师必须做好制定教学计划、备课、作业布置和批改、复习和辅导、考查和总结等各项教学常规工作。

项目排球运动,加强排球队员的思想教育和技术训练,把排球传统项目延伸作为校本课程,成为学生群众性的体育活动。

第四十三条加强艺术教育。按课程计划开设美术课、音乐课。通过美术、音乐课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观。学校要办好合唱队、舞蹈队和管乐队,推动艺术教育的深入开展。

第四十四条配合教学改革,积极开展教学科研。每学年组织各学科参加全国、省、市、区一级的课题研究,学校要支持学科教师承担课题研究,给予一定的经费,通过科研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每学年召开一次教学研讨会,评选优秀论文,出版《教学论文集》,及时总结、交流教学经验。每年奖励教学科研成果显著的干部和教职工,加快培养教学骨干和“名教师”的步伐。 第四十五条学校设立正、副校长,党支部书记。校长由荔湾区教育局聘任,副校长经校长提名,按有关程序,经民主推荐、上级党组织考察,由荔湾区教育局聘任。学校设教导主任、德育主任、总务主任等中层干部,中层干部经校长室研究提名,党支部考察,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提交校级行政领导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由校长聘任,最后报荔湾区教育局备案。学校领导干部的任用实行任前公示制。

第四十六条校长要加强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的学习,加强自身修养,尊重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治校,民主办学,努力把学校办好。教职工应服从校长的领导,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可向校长反映,必要时还可向上级教育部门反映。

第四十七条学校实行校长对教职工的聘任制度。校长按上级人事部门规定的岗位职数,按照《荔湾区关于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择优选聘教师,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教师享受和履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教职工要努力学习政治、业务,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提高学历进修及各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努力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四十八条学校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享受公费医疗、晋升工资,病休、产休、退休等法律规定的权利。教职工应尽职尽责,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九条党支部部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对学校各项工作实行保证监督。校长要依靠学校党组织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党支部部的意见,学校重大问题要主动听取党组织的意见,落实民主决策程序。

第五十条学校在校长的领导下,设置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人事办公室机构。教师按科组、级组管理。实行年级组办公。

第五十一条学校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层级管理,每个岗位都有岗位职责,质量标准和考核要求。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第五十二条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执行《广州市中小学教代会工作规范》。“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审议校长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学年工作计划或教职工代表提出的议案,实施校务公开。每届“教代会”任期时间与同届校长任期一致,工会是“教代会”常设的工作机构。学生实行学生会制度,学生会干部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学代会每年举行一次。

第五十三条学校建立工会、共青团、少先队、侨联、妇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群众组织,由党支部部领导。学校应大力支持这些群众组织开展各项有利于学校整体工作的活动。

第五十四条学校制定各种工作计划、总结、统计、考核、评估制度。根据《档案法》规定设立学校综合档案室,并制定学校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制度。

第五十五条学校建立对教职工的评价考核制度和奖罚制度。设立工作量奖、效益奖、高、初中毕业班工作奖,高中会考奖,文明班主任奖、优秀论文奖等奖项。激励教职工教书育人,奋发向上。

第五十六条学校要自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并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指导和工作评估。每学期末要认真总结,向上级如实报告工作,反映情况。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第五十七条按照省规范的市一级学校标准建设校舍,配齐教学设备、设施、场、馆、室、体育卫生器材。创造条件不断更新设备,实现教学设备、手段现代化。

第五十八条认真做好校产管理工作。健全校舍设备、设施的保管使用制度,定期检查、保养维修,杜绝校产流失现象,提高使用效益,学校所有的设施、设备和财产,由专人管理和保养。建立财产分类帐,设立购人、领用明细登记账。每学期末清点,核对,做到帐目相符。

第五十九条学校经费来源是国家财政拨款,向学生收取的学、杂费,按规定补充教育经费。

第六十条开展勤工俭学、开源节流。勤工俭学收入按规定补充办学经费和改善教职工生活福利。学校严格按有关规定接受社会和个人捐资助学。

第六十一条学校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自立收费项目乱收费。凡代收代支项目,必须在当学年结束时结算并公布,多除少补。家庭有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减免学费或领取助学金。

第六十二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合理使用教育经费。自觉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合理运筹资金,用好管好经费,依法纳税。每年初制定经费预算计划,年末做好经费结算工作。经费使用遵循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照顾一般的原则。凡重大开支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决定。

第六十三条制定校园建设规划,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做到绿化、美化、净化。并突出其教育性、知识性、艺术性、创造性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六十四条认真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贯彻“健康第一”的思想,按规范上好体育课,体锻课。每天坚持做好课间操,保证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积极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抓好排球、篮球、乒乓球、田径等体育项目的训练,为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打下扎实的基础。

第六十五条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和健全各种卫生保健制度,根据卫生部门的要求定期对教职工、学生进行健康体格检查,健全师生健康档案,监测师生体质健康,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发生传染病和食物中毒。

第六十六条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自救自护能力。切实采取措施,防止学生在校内活动时发生安全事故。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征得学校领导同意,同时应预先进行安全教育和做好各种安全措施。确保师生安全无恙。

第六十七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开展心理健康辅导以及心理咨询活动,把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到管理和教学活动之中,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

第六十八条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健全治安、消防、抗震抗灾等工作。落实责任人制度和定期检查、总结、奖励制度。

第六十九条学校医务室和实验室的药品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校舍、电器设备及各种设施要保证处于安全状态,不留隐患,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第七十条学校要加强与社区的联系,并与社区组成教育网络。学校建立稳定的军训基地、学农基地以及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聘请部队教官为学校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共同加强德育工作。学校采取措施做好学军,学农,社会公益劳动,社会实践的组织领导工作。定期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培养学生从小关心社会,投入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

第七十一条学校加强与学生家长联系,建立家长委员会,开办家长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接待日”,听取家长对学校办学的意见。各班主任应与家长建立联系制度,定期进行家访,争取家长支持配合,共同搞好教育工作。

科学制定工作方案

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几年来,各级审计机关为了提升审计成果质量,全面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大力开展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年”活动。通过审计质量年活动审计实践,笔者认为,提高审计质量是审计机关的一项系统工程,应以“人、法、技”建设目标的全面实现为保证。就单个审计项目而言,认真进行审前调查,摸清被审计单位的情况,掌握与被审计单位经济业务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认真制定科学全面的审计实施方案,是提高审计质量的基础性的重要环节。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毛主席曾经说过,“不打无准备之仗”。审计项目实施就如同打仗,后勤保障,进攻时间,主攻方向,兵力部署,战术运用等必须战前进行周密的计划和安排。一个科学全面周密的作战计划是战役取得胜利的保证。同样,一个科学全面的审计实施方案是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的基础性的重要环节。审前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既是国家审计基本准则规定的必要审计程序,也是审计组为了完成审计项目任务,必须作出的从发送审计通知书到处理审计报告全部过程的工作安排。其作用是有效控制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保证审计人员有条不紊地进行审计查证,完成方案所确定的审计目标任务,保障审计工作质量,达到预期审计目的。审计实施方案制定的科学全面与否,直接影响着审计目标的实现和审计项目任务的完成,因此说,认真制定科学全面的审计实施方案是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基础性的重要环节。

笔者在近几年参加对县(市、区)级审计机关审计目标完成情况年度考核中发现,审计项目实施中,普遍存在着对编制审计实施方案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高。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审计项目实施根本没有具体方案,审计内容和重点及人员分工不明确不具体,审计项目实施有很大的盲目性、随意性,这样的审计项目要保证审计质量可想而知;二是虽有审计项目实施方案,但明显是为了审计档案的需要尔后补编的,这是形式主义在审计工作中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上的完美掩饰不了内容上的缺陷;三是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的内容不科学不全面,起不到落实审计任务实现审计目标和对审计工作的指导作用,种种问题不一而足。

那么,怎样才能制定科学全面的`审计实施方案,达到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的目的呢?除严格依照《审计机关审计方案准则》要求外,应注重解决以下问题,首先,各级审计机关领导和审计人员要提高制定科学全面的审计实施方案对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重要性的认识。不要把审计实施方案的制定看成是一种形式或是可有可无的事情,更不能错误地认为是浪费审计时间的徒劳。科学全面的审计实施方案对审计工作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对行业性或复杂的大中型审计项目,主要领导要参与到审计实施方案的制定中,同审计组一起认真研究分析,充分考虑审计实施过程可能出现的问题与矛盾,准备必要的应对措施;以审计目标的实现为核心确定审计重点和内容;其次,审计组要树立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防范和降低审计风险为目的,在对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制定出科学全面的审计实施方案。由于被审计单位行业、规模、职责范围和业务范围不同,所以所确定的审计的目标、审计的范围、内容和重点及重要性和审计风险的确定也应不同。根据《审计机关审计方案准则》第十条的要求,应对被审计单位如下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情况;职责范围或者业务经营范围;银行账户、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的纸质和电子会计资料;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机构及其工作情况;相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相关的重要会议记录和有关的文件;与审计工作有关的电子数据、数据结构文档;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等等。

第三,编制科学全面的审计实施方案,要把握两方面的关键内容。一是要正确评估重要性水平和审计风险。在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上述基本情况后,执行分析性复核,然后评估重要性水平和审计风险,以便确定审计的范围、内容、重点和应采用的审计方法。所谓重要性,是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存在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经过分析性复核,若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存在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大,审计组应将重要性定为低水平;若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存在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小,则审计组应将重要性定为高水平。为了对被审计单位审计事项重要性水平作出正确评估,审计组评估重要性时应把握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对重要性的评估需要审计人员运用专业判断。

不同的被审计单位及同一被审计单位在不同时期的重要性是不相同的,因此需要审计人员根据不同情况合理确定;(2)审计过程中必须运用重要性原则。在规模大组织机构复杂的被审计单位,需要运用抽样审计方法,为保证审计质量,必须对重要性作出恰当的判断;(3)运用重要性时,应当考虑错报或漏报金额和性质,一般情况下,金额大的错报或漏报比金额小的错报或漏报更重要,在特定情况下,某些错报或漏报的量不大,但性质上却是严重的。比如,企业领导人或财务人员人为了少报营业收入达到偷漏国家税金及收入不纳入单位财务账内核算,设立账外账,私设“小金库”等行为,无论金额大小,性质上都是严重的;(4)重要性水平与审计证据之间成反向关系。重要性水平越低,获取的审计证据越多;(5)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存在反向关系。重要性水平越低,审计风险越高,相反,重要性水平越高,审计风险越低。审计风险就是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在审计工作日益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今天,由于受审计环境的影响,任何一项审计项目都存在着风险。审计风险的存在是客观的,回避审计风险不是科学的态度。所以,我们要正视审计风险,切实提高每个审计项目的工作质量,最大限度降低审计风险,或者说把审计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限度内。

可接受的审计风险与被审计单位的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及审计检查风险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即可接受审计风险是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之乘积。可接受审计风险一定的情况下,审计检查风险与被审计单位的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呈反向关系。如果被审计单位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低,则审计检查风险高。这种情况下,应扩大审计检查的内容,必要时可采用详查法,以获取更多的审计证据,以保证将审计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过高估计审计风险时,扩大审计内容,往往会加大审计成本,影响审计工作效率。所以,评估确定审计风险应在正确评估被审计单位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进行,把审计检查风险确定在一个科学合理的水平。做到既保证审计工作质量,降低审计风险,又同时能降低审计成本,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如何正确分析评估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这里不在赘述。二是按照“人尽其才,优势互补”的原则优化审计人力资源配置,合理安排审计组人员分工。审计工作内在的特点决定,一个审计项目的实施完成,必须依靠审计组全体成员的分工协作,共同努力。但是,由于审计人员的学识水平、专业水平、工作经验是不一样的,各有所长,各有所短。所以,在人员分工时应充分考虑上述情况,做到人尽其才,优势互补,合理分工,必要时可以骋请专家参与审计工作。

总之,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降低审计风险是审计部门的一项系统工程,是永恒的话题。高楼万丈平地起,科学全面的审计实施方案是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的基础性的重要环节,只有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才能克服以往审计工作中在审计实施方案制定方面存在的不足。

制定工作方案

按照东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为精神,依据《中小学生守则(20xx年修订)》的具体内容,为更好地开展我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特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长:何继东。

副组长:陈裕九。

员:德育处、

各班主任。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学习教育。

20xx.4.10—20xx.4.28。

(一)开展教育。学校集中组织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同时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于4月14日前制定《沙角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依据《方案》组织、实施一系列教育和自查工作,达到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目的。

1.专题教育启动仪式。学校办公室负责在4月17日开展“校园欺凌治理”活动启动仪式。内容包括升旗仪式、德育处主任宣读《方案》、学生国旗下发言《反对校园欺凌,争做好学生》和校长讲话四个内容。

2.专题宣传学习活动。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和东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通知》精神,了解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措施等。利用电子屏分早中晚三个时段显示我校专题教育活动主题--“预防校园欺凌伤害,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公布举报电话(小学85525318)时时警醒师生。

3.主题班会教育。学校组织各班在4月17日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伤害,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为主题的班会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认识到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性。同时适当开展品德和安全教育。

4.法制教育。学校将由陈副校长协调,邀请虎门镇南栅派出所法制副校长到校,在全校开展法制教育。

5.承诺签名活动。学校将组织所有学生于4月20日进行“反对校园欺凌,争做好学生”签名承诺活动。

(二)完善制度。学校由办公室负责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三)加强预防。由政教处负责,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检查校园一键报警线路,确保畅通;让学生知晓遇到欺凌伤害时,及时向学校汇报,必要时拨打110报警,及时制止校园欺凌伤害事件发生或将伤害降到最低。

(四)及时处理。学校将强化责任意识,一旦发生校园欺凌伤害,必须做到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厉教育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并通知双方家长。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总结。

20xx.5.2—20xx.5.8。

1.自查。学校校园欺凌治理活动领导小组针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和总结,形成报告并上报。此项工作于20xx年5月5日前完成。

2.总结。我校将按照教育局的工作安排,及时做好预防欺凌和暴力活动工作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教育局学校安保科。

总之,我校根据市教育局要求,认真开展校园欺凌伤害专项治理活动,确保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如若一旦发生将及时处置,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制定工作方案

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部门、公安部门的沟通协作和资源共享,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的强大合力,建立部门联动的长效机制,确保《出生医学证明》依法发放、管理规范。

(一)建立协作联动机制。

1.定期例会制度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公安部门每半年召开1次《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例会,通报工作信息,培训更新管理知识,研究探讨工作难题,共享基层工作经验,增进部门业务交流。

2.建立联络员制度区县、乡镇卫生计生部门、公安部门分别明确一名《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联络员,负责总体协调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工作沟通、协调、业务往来等。联络员一年一定,因工作需要岗位异动后,应及时重新明确联络员并告知对应部门。

3.专项督查制度结合省工作要求,每年组织开展至少一次联合专项整治与督导检查,严厉打击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买卖、使用伪假《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

4.建立信息共享制度积极推动两部门《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的查询核对,探索实现信息联网和共享,杜绝伪*证件的使用。

(二)协作管理重点内容。

1.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在出生登记中的使用各《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和管理机构严格按照国家、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要求,对符合签发条件的新生儿依法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对依法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审验《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没有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依照《市公安局户籍业务规范》规定为其办理出生登记手续。为确保一名新生儿只有一份合法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对于因丢失申请补办或婴儿出生1年后首次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补发机构或管理机构以及同级公安部门应及时信息互通,通过《新生儿入户情况核查联系表》联系并反馈意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不符合补发条件或签发条件的不得补发或签发。

2.严格《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变更《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对签发证件的档案材料和数据信息进行更改。对申请人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由户口登记机关先按《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上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因新生儿姓名不符合出生登记而要求变更《出生医学证明》相关信息的,户口登记机关应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变更建议书》,原签发机构审核确认后予以换发。

3.积极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真伪鉴定公安部门办理出生登记时,发现《出生医学证明》真实性存在可疑情况的,应当按规定予以扣留,暂缓办理出生登记,并将可疑证件送至当地区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进行真伪鉴定。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证件载体作真伪鉴定,并协调签发地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对证件记载信息进行核查,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真伪鉴定书》反馈至户口登记机关。如本级无法鉴定的,可送至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市妇幼保健院进行鉴定。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在受理真伪鉴定时,如发现伪*证件,应将证件复印件和《〈出生医学证明〉真伪鉴定书》复印件报送至市妇幼保健院备案。伪*证件由公安机关收缴处理。

4.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使用督查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本辖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监督。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定期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岗位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监督管理,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各级公安部门积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户口登记机关应加强培训,掌握《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管理要求及真伪鉴定方法。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查验,严厉打击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买卖、使用伪假《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对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出生医学证明》,导致《出生医学证明》记载内容不真实的,追究申领人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卫生计生局、公安分局要围绕工作目标,明确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区县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制度,共同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

(二)强化沟通交流。

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日常工作交流,依托双方工作联络员搭建联系桥梁,通过电话、qq等方式逐步建立信息交流沟通平台,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及时传递国家卫计、公安系统最新工作要求和动态,促进《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三)坚持依法行政。

依法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是群众的合法权益。各区县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有关规定为群众服务。不得违规设置前置条件作为不予签发或暂缓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理由。同时注意将依法行政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和出生登记过程中,经办人员务必提高责任心,热情细致告知注意事项和办理要求,主动解决群众难题,避免群众走弯路。

(四)鼓励探索创新。

各区县可根据本地实际,探索创新管理方法和工作措施,及时将工作中好的经验或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市卫生计生委和市公安局。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也叫项目执行方案,是指正式开始为完成某项目而进行的活动或努力工作过程的方案制定,是企事业单位项目能否顺利和成功实施的重要保障和依据。项目是指一系列独特的、复杂的并相互关联的活动,这些活动有着一个明确的目标或目的,必须在特定的时间、预算、资源限定内,依据规范完成。项目参数包括项目范围、质量、成本、时间、资源。项目实施方案则将项目所实现的目标效果、项目前中后期的流程和各项参数做成系统而具体的.方案来指导项目的顺利进行。

项目实施方案的成败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项目实施的成败。项目立项之后,项目负责人要综合项目的各个相关要素来制定一份详实的项目实施方案。

研究机构所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有一定的程式,一般来说包括以下几部分:

1、项目目标,说明本项目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年度阶段目标;

3、项目实施所采取的方法手段;

4、预期效果,说明项目完成时所达到的有形或无形的效果;

6、实施组织形式,详细说明承担单位、协作单位和各自分工的主要内容;

7、项目实施预算表,这是项目实施方案中很重要的一项,能够评估项目的价值和项目所能为企业带来的利润。具体到每一项目,则要根据项目的特点来制定适合的项目实施方案。

制定工作方案

(一)检查对象。全园区所属各镇、办事处及各部门。

(二)检查范围。重大事项可以追溯至以前年度。

(三)检查内容。各镇(办事处)及各部门财经纪律执行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会计机构设置及财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取得情况。

2.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完整性合规性情况,原始凭证内容是否真实合乎逻辑等情况。

3.“三公”经费明细项目科目使用情况,“三公经费开支的合规性。

4.财务处理及时性情况。

5.“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情况。

6.公务卡使用情况。

7.有无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乱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情况。

8.以前检查问题整改情况等。

(一)检查方法。检查采取各镇(办事处)及各部门(单位)自查,园区纪委、财政局牵头组织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过程中综合运用查阅资料、查看账簿、询问相关人员等检查方法。

(二)工作安排。

1.自查整改阶段。各镇(办事处)及各部门(单位)应当对照检查范围及内容进行深入自查,全面梳理内部管理、资金运行、监督检查等制度和各个关键环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形成本部门自查报告。

2.重点抽查阶段。园区纪委和园区财政局将组成检查组,根据自查情况对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检查面不低于30%。重点关注自查整改不力、管理问题较多,问题性质严重的地方。主要对被查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再次梳理,对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处理情况进行核查。检查人员对被查单位财经纪律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在做好检查工作底稿的同时,向被查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讲清政策依据、违规情况,改进措施和办法等。同时,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保障。各镇(办事处)、各部门(单位)要站在讲政治和检验中央八项、省委省政府十项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执行力的高度来对待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安排,将此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被检查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做好沟通协调,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完成。对抗拒、阻挠或采取阳奉阴违拖延检查工作的,将按规定向纪检监察部门通报。

(二)对照标准,抓实检查内容。各镇(办事处)、各部门(单位)应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为切入点,实现全面覆盖,即凡有财政拨款的单位都要按照检查内容,对照统一的检查标准,逐一认真梳理,不留死角,扎实开展检查,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

(三)规范程序,严格开展检查。检查工作必须以相关法规制度为准绳,规范程序,遵守纪律,做到客观、准确、公正,重大问题务求查深查透。对发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和特殊事项,要立即上报。参加检查工作的人员要对检查结果签字并负责。

(四)切实整改,严肃责任追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镇(办事处)、各部门(单位)要坚持立查立改,规定时间,细化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对各类违规违纪问题,要予以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检查不到位仍然存在管理漏洞,或发现问题隐瞒不报以及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园区纪委将采取约谈、通报批评和视情节追究责任等措施予以严肃处理。

(五)严肃纪律,廉洁开展检查。检查人员应严格执行检查纪律,不得接受被查单位宴请、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不得参与被查单位组织的商务性娱乐活动,不得低价购买被查对象提供的商品。如有违反,将依法依纪从严追究责任。

工作服制定方案

不同的公司企业制定工服方案会不同,有的公司会在工作服上设计相关的logo来宣扬公司的品牌,有的则会选择低调的方式注重工人穿着的时候能够觉得很舒服,很多人认为纯棉的.服装是最好的,因为能够很好的吸汗,穿起来也比较舒适。其实对于运动服而言,纯棉的衣服却并不一定好。因为诸如纯棉等非常吸汗的衣服,会吸走身体的汗液,但是由于运动时散发的汗液比较多,也容易因此残留在衣服上,久而久之,会让衣服散发汗臭味,让人无法穿着。所以我推荐大家来拓吉凯。

拓吉凯目前有以下几种高科技纤维:

(1)聚酰胺尼龙

它具有远优于早期尼龙的性能,解决了透气性差、不耐磨等缺点,能快速吸干身体汗水,并由其表面挥发出去。

(2)功能性纤维

这种新型纤维,比传统化学纤维更轻,更柔软。

(3)聚四氟乙烯防水透温层压织物

这种织物能像人体皮肤一样呼吸,将多余水蒸气导出体外,又隔绝外界雨雪的侵袭,其奥秘在于每平方厘米多达7o亿个的微孔。

(4)coolmax纤维

这种纤维种类,正成为市场上的一大卖点。这种纤维的横切面呈独特扁十字形,形成四槽形设计,能更加迅速的将汗水排出挥发,被称为拥有先进降温系统的纤维。值得一提的是,中国乒乓球兵团悉尼夺金,穿的就是由coolmax纤维织成的衣物。

(5)硅酮树脂

大家并不陌生的,诸如“鲨鱼皮泳衣”、“快速皮肤”之类,它们的主体便是由硅酮树脂膜构成。

我们拓吉凯永远走在科技的最前端,我们为公司企业制定工服方案也是非常不错的,如果你们有这方面的疑问,可以来咨询我们公司,我相信在协商之下,我们一定能为你们提供最好的方案!

学院章程制定方案范文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壮大,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英语特色得到了社会的承认,被教育部认定为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全国十三所外语学校之一。已经毕业的八届毕业生中,很多学生考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浙江大学等名牌大学。

学校是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实验研究会基地学校,承担教育部“九.五”、“十.五”重点教育科研课题。

2006年1月,经过省一级学校评估督导组的督导验收,我校被广东省教育厅批准为“省一级”学校。评估组在“督导验收意见”中称:广外外校的“办学水平标志着我省民办教育的高度和水平”,并称我校“已进入高收费、高投入、高质量、高效益的良性循环发展轨道,办学条件已基本实现了现代化”。

办学宗旨:对每个学生的终身发展负责,培养走向世界的现代人。

教学特色:轻负荷,高质量。

育人特色:锻炼健强体魄,塑造健全人格,提高综合素质,突出外语特色。

轻负荷,高质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开发智力,形成能力;从而保证学生有充分而自由的自我发展空间,来应对世界和未来的严峻挑战。

全面开设国家规定的所有必修课程以外,我校还开设了以下特色课程。

1、英语特色课:聘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中青年教师和专职外籍教师担任学校英语特色课的教学,开设了口语、听力、阅读、写作等英语特色课程,有效地提高了我校学生的英语语言能力。

2、信息技术课:从小学至高三全面开设信息技术课程,并组织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项目,为学生步入信息高速公路提供全面全程的优质服务。

3、活动课程:教师指导下的课外兴趣小组为主要活动方式,让同学们在活动中发现自己,表现自己,从而锻炼自己,发展自己。

4、校本课程:开设《文学欣赏课》、《文化专题课》等校本课程,以求开拓知识视野,更新思维模式,使学生拥有世界视野和现代意识。

学院章程制定方案范文

你好通过学习学校章程、教师申诉制度和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制度,提高了自己的思想认识,使我认识到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学习是至关重要的、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增强了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认真学习和理解规章制度的内在本质和深刻内涵,对我们以后的工作、学习、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俗话说:“不以规矩,难成方圆”。

也明白了学校章程、教师申诉制度和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制度的建立,真正目的在于为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在不断深入学习规章制度后,对我的内心触动很大,各项工作的制定是为了提高个人的执行力,让每个人有一个积极心态,树立起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进取精神,集体意识。

个人力量再强大也是有限的,如果不能熟悉掌握规章制度,不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就可能犯错误。针对本人存在的一些问题,结合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我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规章制度的学习,熟悉和掌握规章制度的要求,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分析能力。

二是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严格恪守各项管理制度,将各项制度落实到工作中去。三是强化责任意识,要求自己爱集体,勤奋学习,深思慎行,体现于行动,伴随于身边,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做一个合格的、光荣的人民教师。

辅导员学习规章制度心得体会“品质源于细节,卓越来自真诚”,提高自己的文明素养、增强自己的政治修养对我们当代大学生来说是必须要践行的,同时辅导员在日常的工作中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也是极为重要的。刚刚推出的《学生行为规范制度》、《学生仪容仪表规范制度》、《辅导员工作规范》是对我们学院当代大学生的文明素养、修养、道德行为规范、仪容仪表以及精神风貌的最新要求,要想做一名具有高品行、高素养的合格大学生,我们就应该从现在开始,认真践行学习每一条准则规范,点滴做起,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

人与人生活在社会这个大家庭里,注重礼节,讲究礼仪,追求文明,满意请采纳。

学院章程制定方案范文

中国xx大学创立于19xx年,为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

学校秉承“xxx”的创校宗旨,遵循“xxx”的学科发展思路,坚持“xxx”的总体发展策略,“xxx”,发展成为学科门类齐全、xx和水产学科特色显著的高等学校,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专门人才,为国家xx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特殊贡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办学行为,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保障教职员工和学生权益,实现办学目标,依据《xxx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xxx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规章,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中国xx大学。

第三条:学校注册地址为xxx。学校设有xx校区、xx校区和xx校区,地址分别为xxx、xxx,在校区外也设置实习、实训场所和教学、研究机构。

第四条:学校由国家举办,行政主管部门为xxx教育行政部门。

第五条:学校是非营利性组织,具有独立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和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自主办学,独立承担法律职责。

第六条:学校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为基本职能。

第七条:学校的主要教育形式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以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为主。

第八条:学校遵循“xxx”的理念,坚持“xxx”的价值追求,以“xxx”为发展方向,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九条:学校的校训是“xxx”。

第二章:学校与举办者。

第十条:学校举办者及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学校拥有指导发展规划、监督和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任免学校负责人、考核与评估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配置和调整学校必需的教育资源,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等事项,对学校不当使用办学自主权的行为予以纠正及调整等职权。

第十一条:学校举办者及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制止任何侵犯学校行使自主权的行为,并为学校的改革发展供给必要的支持;为学校供给必需的办学资金和相关资源,保障学校的办学条件;保障学校的学术自由,支持学校成为国家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基地;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中国xxx中国xx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十三条:学校各项具体运行管理制度按照“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社会监督”的原则予以建立和实施。

第十四条:学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开展工作,保障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学校党委由学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学校党委常委会由学校党委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在党委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学校党委职权。

第十六条:学校党委实行“团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和决策规则。

第十七条:学校党委全委会会议和党委常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实际到会人数到达应到会人数的23方可召开。党委全委会会议和党委常委会会议采取表决制作出决定,决定事项赞成人数到达实际到会人数的23且超过应到会人数的12方为经过。

第十八条:学校党委履行以下职责:

(五)领导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学生会和研究生会等群团组织;

(六)党内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的其他职责。

第十九条:中国xxx中国xx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的党内监督执纪机构,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相关职责,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推进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第二十条:学校设校长一人、副校长若干人、总会计师一人,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

第二十一条:学校校长、副校长、总会计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任免。

第二十二条:学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负责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二)组织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运行管理等各项工作;

(三)组织拟订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任免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推荐副校长人选;

(四)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和处分;

(五)组织拟订和执行经费预算方案,筹措办学经费,管理学校资产,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六)主持校长办公会会议,决策、协调、处理学校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七)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十三条:校长每年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亦可就专门问题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执行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四条:校长办公会是学校的行政议事决策机构。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召集,采取“团体研究、校长决定”的方式议决事项。

第二十五条:校长办公会成员为校长、副校长、总会计师、校长助理、校长办公室主任、监察处处长。学校党委书记参加校长办公会会议;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可根据需要参加校长办公会会议。工作需要时,由校长或校长委托副校长确定有关专家学者、单位负责人、师生代表列席校长办公会会议。

第二十六条:学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由学校领导班子团体研究决定。需要党委全委会决定的重大事项,由党委常委会提交党委全委会审议并做出决议。

第二十七条:学校设置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成员由学校不一样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经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和公平公正的遴选产生。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数的14;未担任党政领导职务以及不是院系主要负责人的委员,不少于委员总数的12。学术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四年,连任不超过两届,每次换届连任的委员人数不多于委员总数的23。学校根据需要聘请校外专家及有关方面代表,担任学术委员会特邀委员。

第二十八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在学校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学术事务中行使审议、决策、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学术委员会依照学术委员会章程开展工作。

第二十九条:学校下列学术事务由学术委员会审议决定:

(一)学科、专业建设规划,自主设置或者申请设置学科专业;

(二)教学、科研成果与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

(三)学位授予标准及学位授予实施规则,学历教育标准及人才培养方案;

(四)学术道德规范与学术评价规则;

(五)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和学术分委员会规程;

(六)学校认为需要由学术委员会审议决定的其他学术事项。

第三十条:学校下列学术事务在校长办公会讨论之前,先交由学术委员会审议评价:

(一)学术机构设置方案;

(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

(四)重大学术活动计划和重要对外学术交流合作计划;

(五)重要学术成果的评价和推选;

(六)校长办公会委托审议评价的其他学术事务。

第三十一条:学校在决策下列事务前,向学术委员会征求咨询意见:

(一)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全局性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

(二)学校预算决算中教学、科研经费的总体安排、分配及使用;

(三)学校认为需要听取学术委员会意见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学院设置学术分委员会。学术分委员会在各自学院和有关学科的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学风建设等学术事务中行使审议、决策、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第三十三条:学术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置专门委员会,代表学术委员会承担相关职责,处理专门领域学术事务。

第三十四条:学术分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理解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向学术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三十五条:学校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校内外著名专家、知名校友、社会贤达、共建单位代表、捐助者代表等组成。

第三十六条学校理事会是学校的咨询、协商、议事与监督机构,负责为学校规划重大发展战略、决策重大办学事项供给咨询,支持学校开展社会服务,参与评议学校办学质量等事项。

理事会依照《中国xx大学理事会章程》组建并开展工作。

第三十七条:学校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其主要职责是:

(一)听取学校章程制定、修订及执行情景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提议;

(五)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六)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景报告;

(七)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对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提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依照《中国xx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开展工作。

第三十九条:学校在学生中成立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会、研究生会是学生自我的群众组织,是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履行职责。

第四十条:校内各xxx基层组织和统一战线团体依据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第四十一条:学校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依法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第四十二条: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变更或者撤销党委部门和行政部门,并根据实际情景合理调整各部门的职能。各部门根据学校的授权,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责。

第四十三条:学校独资或控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性单位,在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的监管下,依法按照学校规定实行相对独立的运营与管理。

第四十四条: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与国内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联合设立相关机构,开展合作办学、合作研究与技术开发等活动。

第四十五条:学校按照学科专业性质和教学科研的需要设置学院和研究所等教学科研机构,承担学校办学各项具体工作。

第四章:教职员工。

第四十六条:学校教职员工队伍由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教职员工总量和各类教职员工比例,依据法律和国家相关规定,根据需要合理设置各类教职员工的高、中、初级工作岗位。

第四十七条:学校对教职员工实行下列任职制度:

(一)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资格认证和岗位聘用制度;

(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度;

(三)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和岗位聘用制度。

第四十八条:学校按照依法制定的人事管理制度对教职员工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晋升、奖励等的依据。

第四十九条:学校依法建立听证、申诉等权利保护制度,保障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条:教职员工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工作职责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

(二)平等获得自身发展的机会和条件;

(三)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四)公平获得各种奖励及荣誉称号;

(五)在品德、本事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六)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提议和批评;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十一条:教职员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尊重学生,爱护学生;

(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爱岗敬业,勤奋工作;

(四)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

(五)未经学校批准,不在校外兼任实职;

(六)珍惜和维护学校名誉,维护学校利益;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十二条:学校为教师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活动供给必要的条件,保障教师在学校办学中的主体地位。

第五十三条:学校建立教职员工发展制度,构建培训体系,鼓励和支持教师开展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第五十四条:学校向教职员工供给与学校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工资与福利待遇;建立各类表彰奖励制度,表彰奖励为国家及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

第五十五条:学校鼓励和支持教职员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对学校的工作提出意见或提议。

学院章程制定方案范文

xx大学始建于xx年。学校遵循“xx”的校训精神,秉承严谨求实、艰苦奋斗、协同创新的办学传统,坚持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面向重型机械行业、面向国防科技工业,切实推进特色鲜明、国内外知名的研究教学型大学建设,坚定不移地向建设以工为主、以重型机械和亚稳材料等为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大学的宏伟目标迈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促进和保障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根据《xxx教育法》、《xxx高等教育法》以及《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xx大学。

第三条:学校法定住所地为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438号,学校经举办者批准可视需要设立和调整校区及校址。

第四条:学校是xxx中央人民政府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由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工业与信息化部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的,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人才的非营利性组织。学校的主管部门为河北省教育厅。xxx中央人民政府和河北省人民政府负责对学校进行宏观指导、依法监督,为学校供给办学经费,保障学校办学的基本条件,支持学校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章程自主办学,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学校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为主要职能,面向社会自主办学,依法理解河北省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领导、管理、监督与考核,履行办学职责。

第六条: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职责。

第七条:学校实行中国xxxxx大学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坚持依法治校,坚持以师生为本,尊重学术自由,实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依法理解监督。

第八条:学校的高等教育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教育形式。学校的主要教育形式是全日制学历教育,适当开展适应社会需要的其他类型教育。学校进取开展国际教育,经过多种渠道拓展国际化合作。学历教育以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为主。

第九条: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完善和强化学研产互动的办学特色;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科研创新为重点,以队伍建设为关键,努力培养具有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学科专业本事和社会职责感的高级专门人才,服务地方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建设。

第二章:学校的权利及义务。

第十条:学校按照法律和学校章程自主管理,享有下列权利:

(二)根据自身条件,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

(五)依法自主开展与海内外大学、研究机构的交流和合作;

(七)对国家供给的财产、财政性资助、受捐赠财产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

(八)依法获得的其他办学自主权。

第十一条:学校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政策,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学生、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学生或其监护人了解其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景供给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实行校务公开制度,依法理解监督;

(七)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以及文化传承创新等各项职能;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学生和学员。

第十二条:学生是指被学校依法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具有学校学籍的受教育者。

第十三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供给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六)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其他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

(七)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提议;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学员是指依照协议在学校理解非学历教育、不具有学校学籍的受教育者。

学校与学员签订教育服务协议,学员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学校制度规定和教育服务协议的约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四章:教职工。

第十六条:学校教职工由教师、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

第十七条:学校对教职工实行以下聘任制度:

(一)全员岗位聘任制度;

(二)教师的资格认证制度;

(三)管理人员的教育职员制度;

(四)教学辅助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五)工勤人员的劳动合同制度。

学校与受聘人员遵循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

第十八条:学校的教职工除享有宪法、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工作职责和需要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

(二)公平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机会和条件;

(三)在品德、本事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四)参与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提议;

(五)学校规定或聘用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九条:学校教职员工履行下列义务:

(一)爱岗敬业,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技能,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管理本事和服务质量;

(二)育人为本,尊重和爱护学生;

(三)爱校荣校,珍惜和维护学校声誉,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四)为人师表,恪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五)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组织管理机构。

第二十条:中国xxxxx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依法进取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学校党委由中国xxxxx大学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学校党委对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xxx、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进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审议确定学校基本管理制度,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三)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四)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职责制。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xxx思想、xxx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六)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促进和谐学校建设。

(七)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八)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校内xxx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支持无党派人士等统一战线成员参加统一战线相关活动,发挥进取作用。

(九)推进党内民主,进取探索党内民主制度建设。

学校党委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和健全团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团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经由委员会团体讨论,做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团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我的职责。

第二十一条:学校党委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委员会全体会议,如遇重大问题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

学校党委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其职责由其常务委员会履行。常务委员会由学校党委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对学校党委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

学校党委常务委员会由党委书记主持,实到会常委人数到达应到会常委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召开;学校党委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事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常务委员会人数的二分之一方为经过;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的表决采取票决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为经过;对突发性重大事件的处理决定,赞成票超过到会人数的二分之一方为经过。

第二十二条:学校设校长一人,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拟定学校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的其他职权。

学校根据实际情景设副校长和校长助理若干人,协助校长行使职权。

第二十三条:学校行政实行校长统一领导、副校长分工负责、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学校实行校务公开,校长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学校设立校长办公会议。校长办公会是由校长召集和主持的研究、审议、决定学校管理和发展方面问题的会议。校长因特殊原因不能与会时,由校长指定的副校长召集和主持。

校长办公会实到会人数到达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召开,会议按照团体讨论、校长决定的方式,决策行政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如对重要事项意见分歧较大时,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行讨论,必要时提交党委会决定。

第二十四条:中国xxxxx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学校的党内监督机构,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二)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景,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三)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进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四)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xxx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的章程规定的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异常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第二十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按规定程序行使职权。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教师为主体,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三,保证必须比例的青年教师和女教师代表。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推选人员,组成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应当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学校、学校工会主要领导,教师代表应占多数。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景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提议;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景报告;

(六)按照学校民主评议的有关要求评议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或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教职工代表大会实到会代表数到达应到会代表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超过代表大会代表总数二分之一经过方为有效。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提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教职工代表大会可根据实际情景和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任务。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对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

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可由执行委员会联系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与学校有关机构协商处理,其结果向下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二十六条:中国教育工会xx大学委员会(简称“学校工会”)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学校工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工作,依法行使工会权力,履行工会职责。

第二十七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学校的最高学术机构,依据《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等相关规定,制定《xx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并开展工作,统筹行使对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第二十八条:学校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依照《xxx学位条例》、《xxx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并按照xxx学位委员会授权,制定《xx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并开展工作,独立负责学位的评定授予工作。

第二十九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xx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团委”)是学校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在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领导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团委有关规定开展活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学院章程制定方案范文

根据《xxx教育法》、《xxx教师法》、《xxx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教育法规,结合学校实际,针对市内外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的状况,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职业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章程,职业技术学校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xx市五星职业技术学校。

第三条学校性质:学校是一所全日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制均为三年。学校为民营单位。

第四条主办单位:xx市五星教育集团。

第五条协办支持单位:市内各级政府各部门及市内外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及私营工商业者。

第六条主管部门:xx市教育局。

第七条服务范围:面向市内外初高中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第八条服务宗旨:以育人培技为本,探索科学有效的职业教育教学方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懂技术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能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第九条校训校风:诚实、和谐、教书、育人;务实、求真、开拓、创新。

第十条教风学风:敬业、爱生、求实、进取;尊师、守纪、勤学、苦练。

第十一条办学方向:诚信办校、质量立校、特色强校、科研兴校。

第十二条教育理念:遵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理念。

第十三条育人目标: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生存、学会创新。

第十四条学校在xx市教育局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设董事会,董事会由董事长和董事等若干人组成。

第十五条学校实行董事长负责制,董事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和行政负责人。董事长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学校董事会的监督下,在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下,全面负责学校工作。董事会成员协助董事长负责某一方面或有关方面的工作。

1、董事长应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向学校董事会通报工作,自觉接受学校董事会的监督。董事长在对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前,应主动征询董事会的意见,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聘任与解聘,应经校董事会考核、研究决定。

2、董事长应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接受民主监督。董事长在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时,应注意听取教代会的意见和建议。

3、董事长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的监督和考核。

第十六条在学校董事会领导下,在上级群团组织部门指导下,学校设置基层工会工作委员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等组织。

第十七条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在董事会的参与协调下,学校设董事办公室、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团委、总务处、招生就业办等中层机构。

1、董事办公室在董事长指导下处理学校日常事务工作。

2、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行为规范的管理、学籍档案管理、国家资助款的申报和发放、保险办理及理赔工作,校园安全保卫及综合治理、校园广播室的管理、学生寝室管理、学生会等组织的管理与协调工作。

3、教务处负责教学教研工作,具体负责教学计划编制及课程安排、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比武、教学考试考核等工作。

4、总务处负责食堂监管、教学用品采购及保管、卫生保洁、基建维修等工作。

5、招生就业办负责招生、学生顶岗实训的安排和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

第十八条教研组根据培训工种及专业情况,分设理论教研组和实训教研组,在教务处指导下开展教学研究工作。

第十九条学校设图书资料室,主要负责图书和教材保管以及发放工作。

第二十条学校根据党和国家对职业教育的发展要求,以及业务主管部门的指示,结合新时代需要和社会实际,制定学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1、学校中期发展规划一般为五年,可与国家及地方政府五年规划在时间上同步。

2、学校长期发展规划一般为十年,可与国家及地方政府十年规划同步。

3、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为公历自然年度,兼顾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学年度的特点。

第二十一条学校工作规划由学校董事会组织拟定,交学校教职工大会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备案或相应批复后,学校方可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学校及学校内设部门、组织工作规划、计划、方案等在工作实施过程中,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政策变更等不可抗拒因素,可作适当变更。变更内容需交董事会通过后予以实施。

2、注意工作过程中相应文字、图片实物、典型经验、学术成果等资料的整理。

3、规划、计划、方案等实施结束后必须提前做出相应的工作总结,经董事会通过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4、学校内设部门、组织等,在学校整体规划、计划的指导下,结合本部门、本组织的特点和政策法规以及上级相关部门、组织的要求,结合学校整体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交董事长审阅批准后,报上级相关部门,组织备案。

学院章程制定方案范文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xxx教育法》、《xxx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规范学校的日常活动,更好地发展民办教育事业,特制定本章程。

第四条学校性质:自愿举办,是从事教育事业、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第五条学校业务范围:高中文化课辅导。

办学层次:

办学范围: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招生对象:高中生。

第十一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教职工代表和热心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的社会人士组成。

第十九条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1.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学校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对外发生法律关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4.学校法定代表人的罢免,需经董事会讨论通过,报审批部门备案。法定代表人离任,应依法进行离职财务审计,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条学校校长。

校长由董事会提出,报审批机关核准后聘任。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学校董事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学校行使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

学院章程制定方案范文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四有”新人,依据《全国家长学校工作指导意见》的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家长学校是在学校领导下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指导家长改进教育方法并提高家庭教育能力的学校,是我校办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家长学校的基本任务是提高家长素质,协同学校、社会培养具有高尚人格与创新精神的新型人才。

第四条:家长学校由学校行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

第五条:家长学校实行制度化与规范化管理,做到五有:有牌子、有领导班子、有工作计划和教学计划、有教材(教案)、有会议记录和上课记录。

第六条:根据教学计划和教材,挑选素质优良人员(含本校教师与外聘专家)担任家长学校教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第七条:鼓励家长以自愿为原则参加家长学校的学习并予以登记;参加者必须遵守纪律,积极主动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八条:家长学校正常运转所需教育经费,由学校在办学经费中按比例支出。

第九条:家长学校的教学内容含理论部分和实践部分。组织家长学习儿童心理学,青少年身心特点与发展规律,家庭教育学,性教育知识以及有关法规文章等,并运用所学知识指导家教实践。

第十条:家长学校教育要注意层次性,内容要形成系列。通过学习使家长明确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形成良好的认知结构,提高家长的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家长学校每学期分级上课(讲座)2~3次。

第十一条: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地搞好课内教学。

第十二条:对参加学习的家长,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包括观察家长教育子女是否有成效,即子女的在校表现与进步情况。

第十三条:每学年表彰优秀家长一次。优秀家长从参加家长学校学习的家长中产生,评选条件是教子有方,子女在校学习期间操行优等,学业成绩(含各级各类竞赛成绩)优良或进步显著。评选名额占参加学习家长总数的30%。优秀家长由年级评选,学校审核表彰并备案。

第十四条:家长学校的日常事务由家长委员会委托教导处和各年级具体负责操作。

第十五条:制定家长学校制度的目的。为了贯彻实施《xxx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若干意见》,实现《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的“要使90%儿童的家长不同程度的掌握保育、教育儿童的知识”的目标,为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密切配合共同培育下一代。我校根据《湖北省家长学校工作规程》的要求,制定家长学校制度。

第十六条:家长学校的领导机构。校长由学校行政领导担任,教导主任由教导处和家长委员会主任担当,教务成员由各年级主任和家长委员会成员担当。

第十七条:家长学校的组织管理。

1、家长学校的教学计划由教导处和各年级主任制定。

2、制定家长学校教师的工作岗位职责,任课老师必须认真备课、按时授课、并通座谈、家访等形式了解教学效果和家长意见。

3、由班主任负责做好学员登记和考勤。

4、每学期进行总结一次,由家长委员会主任负责,主要反映家长学校的办学情况和教学效果。

第十八条:家长学校的教育教学安排。

1、地点:设在各校家长学校教室。

2、教员:聘任老教师、有多年班主任经验的老师、有教育子女经验的家长。

3、课时:1~2次(每学期期末或期初)。

4、交流:每学年进行一次分层次、分类型的家教指导活动。

5、考核: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家长学员并发证书(条件:没有缺课、积极发言或写稿、交流心得体会、主动配合学校、教育子女效果好)。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20xx年9月起实行。

学院章程制定方案范文

xxx民办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天津市民办教育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学校性质、宗旨、目标和发展需要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以下简称本校)------需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称为xxx培训中心、xxx培训学校,如天津市南开区xxx艺术培训学校等。第三条学校性质(必须载明:自愿举办、举办者或出资人、是从事教育事业的具备法人条件的社会公益性组织)。

第四条办学宗旨(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本校设立的目的,培养目标,不得设立分支机构)。第五条本校的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载明:审批机关是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登记机关是南开区民政局)。

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活动。接受审批机关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和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本校住所(详细地址:如天津市**区**路**号)第二章办学范围、形式等第七条本校办学范围(必须具体、明确,指明所从事教育服务的项目、种类,如文化生活、职业技术、继续教育、少儿教育等,服务项目、种类必须与审批机关许可的办学范围相一致)。(一)招生区域、对象:(二)办学范围:(三)办学形式:(四)办学层次:(五)办学规模:(六)******:第三章管理体制第八条本校实行理事会或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董事会是本校的最高决策机构,每届三年;董事会成员由举办者(出资人)或其代表、校长、本校教职工代表以及热心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的社会人士组成,董事会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须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首批董事由举办者(出资人)推选。

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第九条理事会履行下列职责:(一)聘任或解聘董事、校长及内部机构负责人;(二)制定本校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三)筹措经费,审核本校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四)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五)决定本校合并、分立、变更、终止事项;(六)制订和修改本校章程,制订和修改规章制度;(七)决定本校内部机构设置、教职工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八)保证校舍、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确保教育教学活动正常、稳定、安全的开展;(九)法律、法规规定须由董事会决定的其他事项;(十)xxxxxxx。

第十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或者经三分之一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董事会议。第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根据办学层次、规模和需要,学校可设副董事长1—2名。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第十二条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副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三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由其指定的人员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将董事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通知全体董事。第十四条: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

出席董事会议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董事会议决议须经超过参加会议人数的二分之一同意后,方可有效。但董事会论讨聘任或解聘校长、修改学校章程、制定发展规划、审核预算和决算、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和终止,以及本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因各种原因,理事会成员不足法定人数时,须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校章程予以补选,并报有关机关核准。第十五条:召开董事会议,须责成专人做好董事会议记录。

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议记录由专人存档保管。

第十六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议;(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三)代表本校签署有关文件(法定代表人为理事长时)(四)法律、法规和本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力。第十七条本校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或者校长担任。

法定代表人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保证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校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保证本校正常、稳定、安全地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法定代表人依法对本校的财产、财务、安全和正常的办学活动履行管理义务,承担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代表本校对外签署有关文件,代表本校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第十八条首任校长由举办者提出,经审批机关核准备案后聘任。

第十九条校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本校日常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二)拟订本校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各项教育教学管理制度;(三)拟定本校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教科研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五)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校长和内设机构负责人,聘任和解聘教职工,实施奖惩;(七)董事会的其他授权。第二十条校长必须履。

学院章程制定方案范文

章程,是组织、社团经特定的程序制定的关于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规范性文书,是一种根本性的规章制度。

第一条:根据《xxx教育法》、《xxx义务教育法》、《xxx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青州市庙子小学,是一所公立全日制学校。

学校地址:青州市庙子镇庙子村。

第三条:办学理念:以“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为办学理念。

第四条:办学目标: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进程中,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办学理念先进、教育手段新、教学质量高、育人环境美、办学特色鲜明的农村学校。

育人目标:在最恰当的时期,用最恰当的方法,给学生最恰当的教育,使他们成为最优秀最完整的人才。

管理目标: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人本化。

办学特色:传统文化熏陶、良好习惯养成教育。

学校校训:读经典书,做高尚人。

第五条:干部作风:勤政、务实、团结、廉洁。

教风:博学善导、爱生乐教。

学风:勤学善思、探索求新。

校风:明理、诚信,文明、和谐。

第六条:学校实施初等义务教育,学制为6年。

第七条: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学校使用普通话的规范字。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学校在庙子镇教管办直接领导下实施教育教学工作,同时接受上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监督指导。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绩效工资或奖惩制。

第九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工会监督、教代会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并定期通过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学生会议和社区调查等形式听取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把学校办成人民群众满意的学校。

第十条:全面推行干部任期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干部任期一般为三年。任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需连任连聘的,须重新任命或聘任。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岗位目标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第十一条:学校设有工会委员会、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等行政职能机构。教导处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学校科研工作,总务处负责后勤保障及相关其它工作,政教处负责学生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有下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赋予的办学自主权利:

(二)人事任免决定权。校长有权按规定程序任免中层干部,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聘用。

(三)财务审批权。学校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有对学校经费的合理使用权。重大基建维修、添置项目经行政研究或教代会通过并报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有对绩效工资的合理分配权。

(四)教育教学工作的指挥权。积极实施三个“面向”的办学方针,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第十三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循《宪法》和《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依法治校,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法律法规,保证课程标准和教育计划的实施。

(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组织教师学习政治与钻研业务,注意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和业务骨干。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提高。

(六)加快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

(七)强化法制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八)廉洁从政,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开拓进取。

(九)领导组织教育工作,发动全体教职工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

(十)领导组织教学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主、全面安排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开齐开足课程,正确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活动。

第十四条: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是校长的助手,受校长的委托分管负责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工作。分管副校长在分管部门代行校长职权,并承担相应责任,除规定不准代行职权外,主管副校长须尽职尽责,履行相应义务,否则应受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学校党支部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应积极发挥其在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和学校工作中的核心、监督和保证作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在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

(一)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认真抓好党组织自身的思想政治和组织建设,教育广大党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切实加强对学校工会、团队的领导,充分调动群团组织的积极性。

(三)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

(四)积极参加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

(五)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六)其组织机构及相关事项依照《中国xxx章程》。

第十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

(一)听取校长(或分管副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二)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给教职工予以记功、晋升或处分、免职。根据区教育局统一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三)审议学校内部人事管理体制和绩效制度改革方案及学校章程制度。

(四)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党支部的领导下每学年召开一次教代会,对学校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学校教育工会接受学校党组织和上级教育工会的领导,在学校中配合党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教育广大教职工,为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设、促进良好教风的形成发挥积极作用。其组织机构及相关事宜依照《xxx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

第十七条:学校少先队组织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要认真搞好自身建设,配合党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在团结、教育青少年学生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其组织机构及相关事项依照《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第十八条:学校校长办公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决策学校重大事项,研究布置全面工作。行政会议是学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一般每周召开一次行政例会和分部门召开一次全体部门成员会议,行政例会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党政全体负责人和行政职能部门、工会主要负责人。主要工作为落实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贯彻执行和落实学校工作计划。布置一周各部门工作,行政例会后分部门召开部门全体成员例会。贯彻执行行政例会精神,加强部门成员师德师风建设,布置部门工作。

第十九条:学校设立校长信箱,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社会人士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行政工作思路。学校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校务公开工作组,认真做好校务公开工作。

第二十条:在实施过程中,教导处、政教处和总务处要对分管的各个岗位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及履行岗位职责考评细则,严格按细则考评并兑现奖惩。

第二十一条: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

(一)学校与教职工以签定聘用合同的形式确定劳动关系,形成人员流动能进能出、职务岗位能上能下、工资待遇能高能低的用人机制。

(二)学校依据上级核定的编制数,聘用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教职工,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努力加强自身师德修养,严格服从学校管理,否则学校可按相关法规予以解聘和追究相关责任。凡师德修养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严格服从学校管理的受聘者,学校须给予相应的待遇,对各类优秀人员学校要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

第二十二条:学校坚持德育为首,不断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构建德育工作体系,携手社区、家庭,形成合力。突出对学生的教育,树立“不求人人成才,但求个个成人”的观念。努力追求德育工作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注重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注重德育“内化”与“渗透”,注重高起点、低起步、系列化、务求实效。

第二十三条:德育工作方针:坚持以提高学生素质为目的,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为主线,以行为规范养成训练为主要内容,寓德育于其他各项教育之中,于各科教学之中,于丰富多彩的活动之中,于社会实践之中。

第二十四条:德育教育的目标是:立足区域文化背景,以诵读经典为突破口,培养“明理诚信,文明上进”的一代新人。

第二十五条: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学方法,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积极开展有效教学行动,大胆探索新课改实验,不断更新教育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十六条: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坚持“尊重每一个人,发展每一个人”的办学理念,面向全体学生,树立“没有差生,只有差异”的观念,让全体学生平等地享有受教育权,让每一个学生都有成功感。把学生的健康和快乐作为教育的起点和终点。让每个学生的个性得到张扬,让每个学生的特长得到充分发展,让课堂充满活力,让校园成为师生的乐园。学校和教师要着眼于学生素质提高,重视学生未来发展的需要,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能力,努力增强学生主体意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学生在思想觉悟、道德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心理体魄等基本素质方面都得到普遍提高,使学生全面发展,学有特长。

第二十七条:教导处每学期要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确定教育教学教研管理目标和质量目标,制定教育教学教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教导处在严格计划管理的同时,要狠抓过程与结果管理,向精细化过程管理要质量。教科室制定好教科研工作计划,每期按要求积极开展教研活动,抓好课题的推进工作,制定骨干教师培养管理办法,通过骨干教师带动教师专业成长。

第二十八条:学校以班为教育教学工作基本单位,班主任是班集体组织者和领导者,并负有协调本班各科教育教学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联系的责任。学校坚持平行编班。学校实行班主任管理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第二十九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委颁布的课程标准、课程计划、教学计划。积极探索“三级课程”管理,开发校本课程。

第三十条: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组织好期末教学质量检查。注重学习过程评价,不以分数高低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公布学生学习成绩,不排列学生名次。

第三十一条:努力改进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与学生素质评价方案,既重结果,又重过程,坚持发展性评价,运用多种方式力求对教师和学生的评价全面公正准确。教导处要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教师评价方案,并在实践中调整完善。由总务处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后勤工作人员评价方案,并在实践中调整完善。

学院章程制定方案范文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和各种办学行为,实行依法治校,根据《xxx教育法》、《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办学思想。

以“三个面向”、“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规范、提高、特色、品牌”的方针。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办学理念(以人的发展为本)。

三本:以学生、教师、学校发展为本。

三全:全面发展、全体发展、全程发展。

第四条:工作理念。

认真做好每一件事、真心关心每一个人。

第五条:办学目标。

深化教育思想——教育思想现代化。

推进教育科研——科研兴校长期化。

加强队伍建设——教师素质全面化。

显化培养目标——人才发展持续化。

提高办学实力——信息技术现代化。

第六条:学校校训:做人贵诚治学贵恒。

校风:爱国爱校勤奋文明教风:团结协作求实创新。

第七条:班级管理目标。

1、“五有五无”:地上无淡迹纸屑,墙上无污痕,桌椅无刻画,门窗无破损,卫生无死角;课堂有纪律,课间有秩序,言行有礼貌,心中有他人,人人有进步。

2、勤奋学习,团结友爱,尊敬师长,礼貌待人,爱护公物,保护环境,谦虚礼让,自觉守纪。

第八条:学校名称:平遥县洪善中心小学(以下简称学校)。

第九条:学校学制:小学六年。

第十条:学校校址:平遥县洪善镇洪善村迎新大街。

第十一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第十二条:校长有办学自主权,其中主要包括:

1、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的重大问题有最后决定权。

2、人事权:有权提名任免副校长,教导主任,上报学区审批和备案;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使用。

3、财经权: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务,财产管理制度,坚持勤俭持家,严格执行镇制订的财务开支制度,严格把好收费关。

第十三条:校长要履行下列义务。

1、坚持学校的办学方向,坚决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定期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重大决策经班子审查后作决定。

3、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队伍,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4、想方设法争取办学单位及社会各方对学校工作的支持,筹集资金改善办学条件及教师福利。

5、任职期间,采取有力措施杜绝重大的安全事故。坚持做好师生的人身安全工作。

6、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事事以身作则,处处为人师表。

第十四条: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接受物价部门审计,定期听取他人意见,自觉规范管理行为。

第十五条:学校实行教师每年一次的聘任制。

1、学校接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实行定岗、定编、定人、定责、定工作量、分工负责、分级管理。

2、教师由校长聘任聘期一般为一年,未获聘任人员由学校请示学区调出或在校内安排其他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管理机构设置。

学校设校长一人,副校长一至二人、教导主任一人、研训主任一人、总务主任一人、大队辅导员一名。各尽其职、做好工作。

第十七条:依法治教,切实保障和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第十八条:按国家省教厅统一的教学计划、新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管理教学、严格按《课程方案》执行教学,开足课程,开足课时,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注重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以及创造能力、进取精神的培养,发展学生全面素质和个性特长。为多出人才,早出人才、出好人才而努力工作。

第十九条: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把培养“四有”新人作为学校根本任务。对学生进行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第二十条:集中精力抓好教学工作,坚持以课堂为教学中心,进行教育改革,开展教法研究,改革考试制度,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规,充分发挥学校场地、器材的优势,通过体育课及其它各种体育形式活动训练、增强学生体质。

第二十二条:加强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根据我校实际,上好劳动实践课,培养学生的劳动观点和热爱劳动人民的感情,并养成劳动习惯。上好音乐课、美术课,发挥美育功能,培养全面的高素质的一代新人。

第二十三条:《按照平遥县教育局教学常规管理办法》及洪善镇有关加强常规教学管理的规定,认真组织教学质量评估和教学基本训练活动,认真抓好备课、课堂教学、批改作业、课外辅导、复习考试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以教育科研为先导,依靠科研兴校。积极开展校本研训工作、开展“有效教学”等方面的课题研究工作。

第二十五条:严格按省教育厅和市县教育局的要求订阅教科书,不滥订、滥印、滥发学习资料。

第二十六条: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学生每天在校活动控制量为6小时内。严格控制学生家庭作业量,做到内容精选,难度适度,数量适当。保证每天9小时睡眠时间,确保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第二十七条:改革评价方法,采取等级分加激励性评语方法,对学生进行全面综合素质评价。

学院章程制定方案范文

第一条:馨苑文学社是在株洲市第七中学团委指导下,形成的一个文学色彩极其浓厚的学生社团组织。

第二条:馨苑文学社是为壮大文学力量,增强凝聚力,培育校园文学写手,提高高中生文学创作能力和创作活动,不断提升文学品位,打造一流文学园地,共同发起成立的学生社团。

第二章:名称与宗旨。

第三条:文学社的正式名称是“馨苑文学社”。

第四条:文学社的活动宗旨是“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发挥学生的文学特长;丰富学生社团生活,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第五条:文学社的表现形式是期刊《馨苑》。

第三章:社员管理。

第六条:凡认可并遵守《文学社章程》,爱好文学且有志于业余创作的我校学生,均可向文学社提出申请,经团委和文学社批准后,即可加入这一组织。

第七条:凡文学社会员均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向文学社书面申请,负责力所能及的工作。

第八条:文学社会员均享有如下权利并同时履行如下义务:

1、有参与本社所开展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2、有向文学社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3、所有会员在搞好学习的前提下,有参与组稿、改稿和审稿及文学社一切活动的权利。

4、遵守发令法规、校纪校规。不得有损害社会、学校和文学社利益的言行;

5、所有会员每两星期必须交一篇练笔,主题统一定;每个月至少投稿一次,内容自定。

第九条:文学社对会员履行如下义务:

1、邀请有一定文学造诣的老师、专家对会员进行文学辅导、举行文学讲座;

学院章程制定方案范文

第一条根据《xxx教育法》、《xxx民办教育促进法》,《xxx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福州市学校。

第三条学校性质:甲乙丙共同投资联合举办的学校。

第四条办学宗旨:倡导理念。

第五条学校地址:福州市。

第六条本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担任。

第七条出资人要求从学校的办学结余中提取适当比例做为合理回报,其余结余主要用于教育的再投入和改善教职工工资福利。(或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所有结余用于学校再投入)。

第八条学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每年按要求报审批机关备案后发布。

第九条学校的审批机关是福州市教育局,登记机关是福州市民政局。按照《xxx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活动。接受审批机关福州市教育局和登记机关福州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十条学校业务范围:

(一)办学类别:

(二)办学层次:

(三)办学形式:招生对象。实施普通全日制教育或非学历的短期培训。

(四)办学形式:

(五)学制:

(六)拟建办学规模:教学班个,办学规模人。

第十一条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董事会是本学校的权力机构,首届董事会由举办者推选,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

第十二条第二届后的董事会由举办者推选与民主选举相结合方式产生。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董事会对举办者(或出资人或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七)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设置;。

(八)须由董事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董事会除了按民促法对董事人员组成要求外,应当注重在教职工中选拔推推荐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老师参加董事会,实现科学与民主决策。

第十五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若干名,以全体董事的2/3以上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十六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学校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一名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由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八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校长提议时。

第二十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十五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副董事长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董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最后决定。

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但在讨论下列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董事会组成人员中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公告);。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学校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学校存续的时间。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二十七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学校章程,致使学校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学校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二十八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学校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学校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学校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学校财产;。

(五)不得挪用学校资金,或擅自将学校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学校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学校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学校资产为学校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董事会同意,不得泄露学校秘密。

第二十九条未经学校章程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学校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三十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召开会议予以撤换。

第三十一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三十二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学校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董事长应尽快召集余任董事召开临时董事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董事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三十三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学校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学校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学校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四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学校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学校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董事兼任学校行政职务的,其所享受的学校工资待遇按学校人事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学校监事、校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七条学校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董事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三十八条董事、校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九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四十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四十一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章程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四十二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四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学校的财务;。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章程规定或董事会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四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学校承担。

第四十五条学校设校长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校长、副校长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校长、副校长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学校董事会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十六条校长每届任期三年,校长可连聘连任。

第四十七条校长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学校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学校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学校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学校副校长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学校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学校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学校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八条校长依法是董事会的当然董事。

第四十九条校长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学校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校长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第五十条校长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一条校长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校长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校长与学校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五十二条学校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二)维护受教育者、教职工合法权益,保证受教育者、教职工的人身安全;。

(三)遵守法律法规,贯彻有关政策,接受上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督导评估,检查监督。

第五十三条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和罢免由学校董事会决议通过,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五十四条经费来源。

(一)举办者出资;甲方出资万元人民币,乙方出资万元人民币,丙方出资万元人民币。

(二)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合法收入;。

(三)利息;。

(四)捐赠;。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十五条学校资产主要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校资金主要用于以下以几个方面:

(一)各类人员工资、讲课金、办公费、水电费、教学设备费;。

(三)从年度学费收入中,以3%提取风险保证金;。

(四)从学校年度收入扣除教学成本、依法预留的基金及有关税费后,形成的年度办学结余中提取合理回报(不要求合理回报的另行表述)。

第五十六条学校接受的资助或捐赠,依照与资助人或捐赠人所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

第五十七条学校严格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十八条学校董事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或变更举办者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清算。

第五十九条学校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审批机关、财政部门、登记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以及自身民主监督,接受法定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

第六十条学校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以学校依法制定的《关于教职工薪金福利标准》执行。

第六十一条学校经费支出的审批和支付须有经办人员签字,有关人员证明验收,物质采购须填报《申购单》并办理进仓手续,财务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最后由校长审批支付。

第六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应当终止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的办学期限,董事会决议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并经审批机关批准而终止的;。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教育主管机关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五)其他引起学校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三条学校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终止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董事会决议确定。

学校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终止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学校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终止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学校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终止的,由审批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四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校长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学校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学校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学校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学校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学校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六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六十七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六十八条清算组在清理学校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董事会或者审批主管机关确认。

第六十九条学校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应退受教育者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支付学校教职工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及支付清算费用;。

(四)清偿学校债务;。

(五)偿还其他债务;。

(六)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归教育主管统筹用于办学)。

学校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五)项规定清偿前,股东不能进行分配。

第七十条清算组在清理学校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学校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一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董事会或审批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二条清算组应当自董事会或者审批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学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学校登记,并公告学校终止。

第七十三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学校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学校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四条学校依法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工作条件建设与劳动保护。

第七十五条全体教职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下列权利:

(一)通过工会组织,参加学校民主管理,监督学校的各项活动和管理人员的工作;。

(三)学校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依法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学校教职工享有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权利。

第七十六条教职工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维护学校的利益;。

(二)努力学习政治文化和专业知识,开展教育创新,提高自身素质。

第七十七条学校建立以下基本规章制度主要有:(附管理制度)。

(一)《教职工招、辞聘规定》。

(二)《教职工考勤考核办法》。

(三)《教职工薪金福利标准》。

(四)《教务管理若干规定》。

(五)《学生管理制度》。

(六)《财务管理办法》。

(七)《学生德育工作规范》。

第七十八条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七十九条学校举办者的变更,由举办者向审批机关书面提出申请,学校董事会按审批机关的要求组织对其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八十条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地址的变更,由学校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八十一条学校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由学校董事会向审批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审批机关的要求组织对其进行财务审计后报审批机关予以批准。

第八十二条学校校长的变更,由学校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核准后予以聘任。

第八十三条学校章程的修改,须经学校董事会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通过,并由学校董事会报审批机关审查同意,报登记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八十四条本章程修改权及解释权属学校的董事会。修改后的章程,报福州市民政局备案。学校原章程即日起终止作废。

第八十五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八十六条本章程于20xx年xx月xx日经审批机关福州市教育局核准,自登记机关福州市民政局20xx年xx月xx日予以登记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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