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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严禁乱收费承诺书(实用8篇)

时间:2023-10-17 01:46:29 作者:LZ文人 2023年严禁乱收费承诺书(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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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乱收费承诺书篇一

自治区教育纪工委:

我院按照自治区纪・委的要求,对我院原党委常委、副院长刘英奎违纪问题作为反面教材、在招生录取及收费等方面,已认真剖析反思及开展自查自纠。

从检查情况来看,我院一贯坚持“阳光招生、规范录取”、“阳光收费”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以及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关于高校收费的有关政策,学院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各类收费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颁发的《收费许可证》登记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收费,让学生家长明明白白交费,学院清清楚楚收费。收费标准在校园内专门设施公示栏公示,并公布了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监督。今年积极配合自治区教育纪工委组织的4期行风热线节目及1期维吾尔语专题行风热线节目,群众没有反映我院教育乱收费问题。一年以来学院纪检监察室未收到有关乱收费行为举报。

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高校责无旁贷的责任。我院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切入口,必将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开展教育收费监督检查,严格规范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办学,规范收费,为学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构建和谐校园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制,深入推进治理规范各项工作。我院要自觉维护国家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治理工作责任制,做到治理工作与业务管理工作高度融合、有机结合、相互促进。要建立治理工作沟通宣传机制,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政策的宣传。收费标准在公共场合公示公布、设立举报电话等采取多种形式,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监督。

(二)深入推进“阳光工程”,规范收费行为。在招生工作中,大力推进“阳光招生”,严格落实招生工作“六公开”规定。加强招生计划管理,严格录取程序,确保学院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生,经得起社会的监督。

(三)要继续组织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督导检查,要将监督检查作为治理工作的有效手段,不断改进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采取经常性检查、专项检查、重点跟踪等多种形式,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严禁乱收费承诺书篇二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收费的政策法规,认真执行学校关于制止教育乱收费的有关规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服务家长,办人民满意的学校,本人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做好各种国家教育补助政策的落实。

二、认真学习省、市、县有关部门关于教育收费的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提高收费标准、不搭车收取任何费用。

三、不随意向学生推销图书、辅导材料、练习题;不收取试卷费。不利用不正当手段向学生强行推销或授意向学生推销教育教学用品、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等。

四、严格执行学校收费管理规定,坚决抵制任何部门和单位的乱摊派。

五、在各种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不插手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严格按照文件标准收取,并做到多退少补。

六、不参与举办尖子班、奥赛班、补课班、不搞有偿家教。

七、自觉接受学校与师生、家长的监督,实施“阳光收费”。

八、凡违反规定的.收费,学生与家长有权拒交,并可向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凡违反承诺内容一经发现乱收费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处理。

以上承诺面向社会公示,以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承诺人:

日期:

严禁乱收费承诺书篇三

为制止“三乱”,净化育人环境,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关于规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从教行为的.有关规定》(荆掇教字【20xx】8号)、《掇刀区教育系统治理中小学教师乱办班乱收费乱发教辅资料工作实施方案》(荆掇教字【20xx】10号)的文件精神及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承诺书。

团林小学全体教师特作以下承诺: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拒绝有偿家教。

2、不在校内、校外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给学生有偿补课,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种家教补习班。

3、不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提供场所和生源,不接受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邀请为其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授课。

4、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收费标准,不准擅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5、严格执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开化要求,不准任何部门和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乱收费或推销用具、用品等。

6、不强迫、诱导或暗示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

7、不推销课外辅导材料和报刊杂志或自行编印学习材料组织学生购买。

8、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从事第二职业,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承诺人签字:

日期:

严禁乱收费承诺书篇四

为积极响应县教育局召开的全县教育系统“三乱”专项治理行动动员大会精神和《教育系统“三乱”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净化育人环境,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针对“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问题,镇中心小学全体教师特作以下承诺: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廉洁从教,拒绝有偿家教。

2、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办班

3、不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办班。

4、不擅自外出兼课。

5、不私自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报刊,或暗示诱导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

6、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从事第二职业;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和礼金;不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7、为人师表,模范地遵守社会公德。

8、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不占用学生的活动课及休息时间。

我郑重承诺:本人若存在“三乱”行为,甘愿接受组织上作出的相应处罚。

承诺人签字:

日期:

严禁乱收费承诺书篇五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中央、xx省、xx市、xx县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部署要求,实现我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根本性好转,现结合我校实际,作出如下承诺:

1、不以办教育为名向学生集资、借资、摊派;不以赞助费、捐资助教款、建校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实物。

3、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服务类项目,不在学生中从事商业性推销活动。

4、不在校内外利用节假日、双休日时间举办各种性质的办班活动(包括社会机构联合办班)并收费。

5、不隐瞒、包庇、袒护教育乱收费行为,不对举报乱收费行为的个人进行打击报复。

6、不自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

承诺人:

年月日

严禁乱收费承诺书篇六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制止乱办班、乱补课整治活动”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或其它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均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放学后(包括中午和下午)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6、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7、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8、违反文件规定及学校要求在家中有偿托管本校学生。

9、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9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关于对“乱办班乱补课”的相关处理办法。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向学校写出书面检查。取消本年度内评优树先资格,师德考核为不合格。本承诺书长期有效。

承诺人:

日期:

严禁乱收费承诺书篇七

为有效规范教师的教育行为,切实减轻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在全社会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我承诺:

1、坚决不把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租借给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及个人,供其举办以普通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

2、决不从事有偿家教,尤其不以办班形式进行有偿家教,更不对所任班级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不暗示、动员或强制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他人举办的有偿家教;教师之间不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不为其他社会人员、组织介绍有偿家教并从中获利。

3、坚决不擅自受聘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4、愿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凡经查实有从事有偿家教的行为,愿遵照有关规定的处理办法,自行接受严肃处理。

承诺人:

20xx年7月8日

严禁乱收费承诺书篇八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中央、省、市、县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部署要求,实现我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根本性好转,现结合我校实际,作出如下承诺:

1、不以办教育为名向学生集资、借资、摊派;不以赞助费、捐资助教款、建校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实物。

3、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服务类项目,不在学生中从事商业性推销活动。

4、不在校内外利用节假日、双休日时间举办各种性质的办班活动(包括社会机构联合办班)并收费。

5、不隐瞒、包庇、袒护教育乱收费行为,不对举报乱收费行为的个人进行打击报复。

6、不自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

承诺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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