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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派出所巡逻方案(模板19篇)

时间:2023-12-22 23:03:31 作者:温柔雨

通过编写一个有效的计划书,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自己的目标和计划,从而更有条理地进行工作。这些计划书范文是由专业人士撰写的,内容全面详实,具有较高的可操作性。

派出所巡逻方案

xx年我所在分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xx大会议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立和谐的奋斗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分局的工作部署,以“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打防并举、以防为主”,竭尽全力维护辖区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一年来,我所始终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依法治警的方针,努力提高民警队伍的素质,努力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xx年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继续在队伍管理上下功夫,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五条禁令”、“约法三章”贯彻落实,按照?提出的四句话的要求,使广大干警工作作风、纪律作风、执法观念进一步提高。努力锻炼和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以学法用法为重点,狠抓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干警的法律素质。加大了在思想教育理论学习“xxxx”的重要思想以及《刑法》《行政法》《公安机关执法工作制度汇编》等业务知识,增强了民警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潜力和水平,实现了人本管理、办案的模式;坚持经常找民警谈心制度,及时掌握每名民警的思想动向,打牢民警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把好民警思想关。全年所内无一名民警违法违纪。

1、加强常住人口的管理。我所始终把人口管理工作作为派出所各项基础业务工作的重中之重。我所对本辖区常住人口的基本状况进行了了解。2、强化重点人口的管理。目前,我辖区境内列管的重点人口贴合上级要求3‰的列管率,并全部建档并纳入日常管理,真正做到“底数清、状况明、无漏管、无失控”。对这些人实行监督和教育相结合的管理方式,随时掌握思想动态以防发生重新犯罪。3、强化流动人口管理。由于我所地处市中心区,行业场所较多,所以对外来人口管理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为全面掌握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动向,我所派专人负责对出其进行管理,把管理、教育、服务紧密结合起来,保护房主与租客、常住人口与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从中带给案件线索、发现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

透过加强对行业场所、重点部位的治安管理、切实提高阵地控制潜力,全面掌握辖区内公共娱乐场所、特种行业、重点要害部位的底数。首先,对境内的行业场所逐个建档,做到“底数清、状况明”。与各场所负责人签订治安、火灾职责状,并定期对场所进行安全检查,职责区民警每半个月检查一次,对发现的治安、火灾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剔除治安隐患和火灾隐患,对在规定期限内不及时整改的单位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加强阵地控制,净化辖区社会环境,严厉打击“黄、赌、毒”丑恶现象。

按照分局关于“清仓行动”的实施方案我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同时制定方案,并成立“清仓行动”小组。透过行动,全面掌握重点人、重点阵地、非法组织及不稳定群体、时间、重点专案及线索等基础工作的底数、基本状况以及历史和现实状况。并建立档卡台帐,做到了底数清、状况明、台帐全、信息完整。工作重点明确,分级分层落实管控措施,实施动态化管理,确保有效掌控。为全面履行情报信息、侦查调查、防范保卫“三位一体”的职能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了确保在“三考”工作名列前茅,“五一”节期间我所无一人休假,全所民警全体上岗用心认真的准备“三考”执法考核工作。为在法律知识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民警用心备战,利用工作时间,相互探讨,民警们要透过此次的法律和业务考试,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在此次三考法律知识考试中我所的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

加强信访案件的处理。我所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用心开展矛盾纠纷调处排查工作,随时掌握辖区内出现的各种不稳定苗头提前制定预防处置措施。对本辖区的重点人和上访老户及时跟上工作,由所领导和社区民警负责做好化解工作,把不良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在全市“两清一保”信访攻坚月专项行动中,确定的重点信访案件为陈玉芳到市上访案件,经我所超多艰苦细致工作,现陈玉芳已息诉罢访。

为打击震慑各类犯罪,有效稳定辖区社会治安,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我们全力开展了严打整治斗争,提升破案攻坚潜力。对持械、持刀寻衅滋事恶性团伙施以重拳,目前我所抓获处理了三名持械伤害的嫌疑人,增大持械案件的打击强度,提高了打击质量,有效遏制此类案件多发势头,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xx年共破获刑事案件x起,查处治安案件x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x名,其中抓获网上逃犯x名,现行犯罪嫌疑人xxx名。打掉犯罪团伙x个,刑事拘留x人,起诉x人,批捕x人,执行逮捕x人,行政拘留x人,强制戒毒x人。透过深入开展连续不断的严打活动,有力地震慑了犯罪,有效地维护一方平安。

建立治安防控机制。透过会战规范治安防范网络,与今年开展的“严打行动”紧密结合,使治安防控机制更加完善。第一,建立巡控制度,明确巡逻任务和巡逻时间,做到打防并举。确定巡控区域、划定治安复杂区域与常规巡逻部位,划定必巡线、必巡点。按照上级规定各警务区划定一条必巡线,每条必巡线设立三个必巡点,以确保巡控工作能够发挥实效。并采取巡逻和蹲守相结合,长线巡逻和重点巡逻相结合等方法,对境内重点区域和易发案部位进行巡逻防控,在此基础上,根据发案的季节性特点,适时调整巡逻时间,加强社会巡控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对居民小区、重点部位进行不间断的巡控,死看死守,力争不发生重大的有影响的案件。强化打击职能,持续高压塔态势,维护辖区治安稳定。

应对在今年取得的成绩,我所全体民警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

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巡逻工作方案

由于近期我县城区的偷盗、抢夺(劫)案件呈上升趋势,依据县委领导、县局张黔局长和徐添翼政委的指示精神,在分管领导吴林勇书记的统一支配部署下,为进一步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科学布警、全面巡防、突出重点、责任到人,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巡逻盘查工作,增添见警率,震慑犯罪,并准时将各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苗头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县城治安秩序良好,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巡逻方案。

为了加强对巡逻工作的组织领导,大队长陈刚负责巡逻全面工作,监督检查巡逻工作落到实处,并带班参与巡逻;教育员刘清林做好队员思想政治工作,并帮助大队长监督巡逻方案的落实,并带班参与巡逻;将现有的四个处警中队整编为三个中队,一中队由许庭禾负责,二中队由符才根负责,三中队由周君华负责,处突中队由黄初林负责,下设三个分队,分别由柯煜、李彪、缪小明负责(具体排班见巡逻支配表)。

1、白天8:00至11:30,正班处突中队7人负责弋江片区巡逻,接处警中队6人负责城南片区巡逻,其余4人负责日常接处警和城北桥头或城南造纸厂红绿灯处设卡。

2、下午14:30至17:00,副班处突中队7人负责弋江片区巡逻,接处警中队6人负责城南片区巡逻,其余4人负责城北桥头或城南造纸厂红绿灯处设卡,日常接处警由正班处警中队负责。

3、晚上19:30至21:00,正班处突中队7人负责弋江片区巡逻,接处警中队6人负责城南片区巡逻,其余4人负责日常接处警和城北桥头或城南造纸厂红绿灯处设卡。

4、夜间0:00至次日2:30,正班处突中队7人负责弋江片区巡逻,接处警中队6人负责城南片区巡逻,其余4人负责日常接处警。

(一)以车巡和徒步巡逻相结合,以车巡为主,以步巡为辅。

(二)交通繁华、治安繁杂的重点路段和发案率较高的区域以步巡为主。

(三)巡逻路线:以方志敏大道为中轴线,方志敏大道左侧由一辆摩托车负责,方志敏大道右侧由一辆摩托车负责,电瓶车负责沿街主干道的巡逻。

弋江片区:

电瓶车负责(xx等主干道)。

一辆摩托车负责(xx居民小区)。

一辆摩托车负责(xx等居民小区)。

城南片区:

电瓶车负责(xx等主干道)。

一辆摩托车负责(xx居民区)。

一辆摩托车负责(xx等居民区)。

巡逻队员统一穿特警服、帆布鞋,带帆布帽、红袖章和t型警棍及手台;城南、城北各一辆电瓶车和二辆摩托车。

1、每月每组必需抓获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嫌疑人一名。

2、每天必需采集指纹血样一枚以上。

3、每天卡点组必需盘查车辆二辆。

4、每月对城区案件进行研判,由黄初林带着便衣机动组针对刑事案件高发区发案特点实行手段进行重点打击。

对县城主要干道、党政首脑机关、金融网点、金银珠宝店、居民小区、车站、广场、商场、步行街、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发案部位及其它治安冗杂区域开展武装巡逻防控。

(一)主动受理群众求助,对受困群众准时进行关心。

(二)准时处置各类警情并反馈信息。

(三)对重大治安灾难事故进行先期处置。

(四)依据指令,对现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堵截和抓捕;。

(五)准时打击暴力恐怖、街头"两抢、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现行违法犯罪活动。

(六)主动防范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发生。

(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是针对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确保我县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需要。因此,大队全体民警、队员要高度重视,增添工作责任感,确保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文明执勤。在工作中,全体巡逻队员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执勤,做到警容严整,仪表大方,留意工作方式方法和人身安全,防止因方式方法不当而授人以柄。

(三)加强催促。工作中,要两人成行,三人成列,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走斑马线。大队领导要加强对民警警容风纪、到岗到位、武器警械管理使用等警规警纪执行状况的监督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巡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街面巡逻防控工作,全面提升城区街面巡逻防控效能,深入推进“春雷行动”百日会战活动开展,特巡警大队按照上级要求,通过强化四项措施,切实把街面防控工作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打压违法犯罪的时间和空间。

一是抓部署,下狠心。大队组织全队民警召开会议,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同时对“春雷行动”百日会战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上同时对近期城区的发案情况进行了分析,并要求全队民警队员时刻绷紧防控弦,把思想统一到打击街面违法犯罪上来,将工作重心转移到街面打防工作中。

二是强措施,严防控。在日常巡逻工作中,紧盯工作目标,紧贴工作实际,最大限度提升街面见警率。每日出动40名警力上街巡逻,始终坚持“露头就打”,严打严惩“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同时紧盯医院、学校、网吧、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金融网点等盗窃类案件易发地点,严厉震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是出硬招,抓现行。在日常防控的基础上。由案件中队牵头,从队内抽调专人组成便衣小组,不断深化各类警情信息收集,切实落实警情日交接和日分析制度。同时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的原则,对主要街区、地段投入便衣警力,与街面着装巡逻警力相呼应,形成交叉式、往复式的防范工作格局,同时活用蹲守、跟踪、巡逻等方式,破获3起盗窃案件,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24人,其中刑事拘留5人,行政拘留19人。

四是抓执行,严定责。根据民警日常巡逻工作开展、目标任务数、违规违纪情况等多方面开展评比,形成民警之间,中队之间的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定期进行考核,严格落实队伍考核奖惩机制,拉大了干与不干、干多干少的差距,有效推动全队巡逻防控工作的开展。

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巡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社会面巡逻防控,构建严密的社会治安巡逻防控网络,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暴恐案件及其他恶性案(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经分局党委研究,决定从9月19日开始,在赫山中心城区组织开展治安巡逻防控工作,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以提升群众安全感,提高群众满意度为重点,对党政首脑机关、人员聚集区等重点部位和案件高发、防范薄弱的时段,切实加大巡逻密度、提升防控效能,完善“1、3、5”快反机制,全面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确保一旦有事,能够果断处置、迅速平息。通过全警巡逻,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努力提高公安机关社会面防控能力,为圆满完成安保维稳“百日会战”各项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分局成立中心城区巡防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颜建波任组长,政委龙日荣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联合作战指挥中心,副局长孙国军兼任办公室主任,政工室、指挥中心、联合作战指挥中心、纪监室、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巡逻大队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巡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保障、督察等方面工作。

从2018年9月19日开始至2018年12月底(具体结束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步巡巡逻时段为每天晚上7时至晚上10时。平台车巡逻为全天候巡逻,巡逻大队与武警联合机动巡逻时段为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5时。

城区六所由社区民警带领社区干部、治安积极分子在辖区人员密集区域及治安复杂地段进行巡逻,巡逻时间为每天晚上7时至10时(巡逻方案由各派出所自行制定并报分局巡逻防控领导小组审批后组织实施)。农村派出所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本辖区开展联合巡逻。

4、按分局“1、3、5”快速反应机制要求,做好应急事件快速反应的各项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一)机动巡逻。

1、分局巡逻大队负责赫山中心城区主干道的全天候巡逻,并做好“1、3、5”快速反应准备。

2、巡逻大队巡逻备勤警力与武警联合巡逻。每天一台警车开展车巡。巡段:桃花仑路、龙洲路、康富路、金山北路。

(机动巡逻具体实施方案由巡逻大队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步巡。

由分局各实战大队、机关综合科室民警负责,每班次巡逻时间为3个小时,每个巡逻地段每一班次巡逻民警4人(其中至少2名民警),巡逻时段为每晚19:00至22:00。

巡逻地点:

1、以秀峰公园西门广场为中心,从桥南十字路口至市人大门口。

2、以沃尔玛凯德广场为中心,从市一中路口至桃花仑路长坡路路口。

3、以赫山步行街广场为中心,从交警三大队路口至赫山万木春购物中心。

4、以汽车东站广场为中心,从益阳大道东转盘至公交公司进站口。

5、以万达广场为中心,从益阳大道教育路口至益阳大道罗溪路口。

6、以龙洲广场为中心,辐射东西沿江风光带。

1、有巡逻任务的单位按照联合作战指挥中心下发的巡逻警力部署表提前两天上报后8天的巡逻人员名单,其中各单位正职和副职必须参与巡逻,每巡逻班次如有人员变动提前与联合作战指挥中心沟通。

2、巡逻民警必须准时到达巡逻地点,每个巡逻小组必须明确一名负责人。分局每天将由值班局领导率纪监督察部门民警对巡逻民警到岗到位和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2、参与巡逻的民警自备雨具、着装统一、戴大盖帽,并随身携带警官证、对讲机和单警装备,坚持依法执勤,文明执勤。

3、步巡民警巡逻期间公休两次,公休时间为7:50—8:00、8:50—9:00。

4、如遇暴雨等特殊情况需取消步巡以分局联合作战指挥中心通知为准。

5、巡逻民警在巡逻执勤中应注意自身安全。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深入开展中心城区巡防工作是确保安保维稳“百日会战”期间社会治安稳定,提高下半年综治民调推出的一项有力举措,各级各部门和全局民警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深入开展巡防工作作为维护城区社会治安稳定,增强群众安全感,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满意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投入,扎实工作。

2、科学安排,强化调度。各单位要按照分局要求,科学安排,强化调度,灵活用警,最大限度地把警力部署到案件高发地段、部位,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放到群众需要的地方,确保巡防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督查,严明纪律。全体巡逻民警要做到精神饱满,警容严整,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时到岗到位,切实履职尽责。联合作战指挥中心要加强工作协调与调度,纪监督察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防止巡逻流于形式,走过场,警务保障室要搞好车辆、单警装备等后勤保障工作。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政工部门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自媒体,大张旗鼓进行宣传,营造声势,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使巡防工作既轰轰烈烈又卓有成效。

5、领导带头,明确责任。局领导及各实战大队、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参与巡逻,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重大影响或出现重大问题的,将严肃追究巡逻民警及其单位领导责任。

由于近期我县城区的偷盗、抢夺(劫)案件呈上升趋势,根据县委领导、县局张黔局长和徐添翼政委的指示精神,在分管领导吴林勇书记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为进一步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科学布警、全面巡防、突出重点、责任到人,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巡逻盘查工作,增强见警率,震慑犯罪,并及时将各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苗头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县城治安秩序良好,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巡逻方案。

为了加强对巡逻工作的组织领导,大队长陈刚负责巡逻全面工作,监督检查巡逻工作落到实处,并带班参加巡逻;教导员刘清林做好队员思想政治工作,并协助大队长监督巡逻方案的落实,并带班参加巡逻;将现有的四个处警中队整编为三个中队,一中队由许庭禾负责,二中队由符才根负责,三中队由周君华负责,处突中队由黄初林负责,下设三个分队,分别由柯煜、李彪、缪小明负责(具体排班见巡逻安排表)。

1、白天8:00至11:30,正班处突中队7人负责弋江片区巡逻,接处警中队6人负责城南片区巡逻,其余4人负责日常接处警和城北桥头或城南造纸厂红绿灯处设卡。

2、下午14:30至17:00,副班处突中队7人负责弋江片区巡逻,接处警中队6人负责城南片区巡逻,其余4人负责城北桥头或城南造纸厂红绿灯处设卡,日常接处警由正班处警中队负责。

3、晚上19:30至21:00,正班处突中队7人负责弋江片区巡逻,接处警中队6人负责城南片区巡逻,其余4人负责日常接处警和城北桥头或城南造纸厂红绿灯处设卡。

4、夜间0:00至次日2:30,正班处突中队7人负责弋江片区巡逻,接处警中队6人负责城南片区巡逻,其余4人负责日常接处警。

(一)以车巡和徒步巡逻相结合,以车巡为主,以步巡为辅。

(二)交通繁华、治安繁杂的重点路段和发案率较高的区域以步巡为主。

(三)巡逻路线:以方志敏大道为中轴线,方志敏大道左侧由一辆摩托车负责,方志敏大道右侧由一辆摩托车负责,电瓶车负责沿街主干道的巡逻。

弋江片区:

电瓶车负责(xx等主干道)。

一辆摩托车负责(xx居民小区)。

一辆摩托车负责(xx等居民小区)。

城南片区:

电瓶车负责(xx等主干道)。

一辆摩托车负责(xx居民区)。

一辆摩托车负责(xx等居民区)。

巡逻队员统一穿特警服、帆布鞋,带帆布帽、红袖章和t型警棍及手台;城南、城北各一辆电瓶车和二辆摩托车。

1、每月每组必须抓获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嫌疑人一名。

2、每天必须采集指纹血样一枚以上。

3、每天卡点组必须盘查车辆二辆。

4、每月对城区案件进行研判,由黄初林带领便衣机动组针对刑事案件高发区发案特点采取手段进行重点打击。

对县城主要干道、党政首脑机关、金融网点、金银珠宝店、居民小区、车站、广场、商场、步行街、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发案部位及其它治安复杂区域开展武装巡逻防控。

(一)积极受理群众求助,对受困群众及时进行帮助。

(二)及时处置各类警情并反馈信息。

(三)对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进行先期处置。

(四)根据指令,对现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堵截和抓捕;。

(五)及时打击暴力恐怖、街头“两抢”、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现行违法犯罪活动。

(六)积极防范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发生。

(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是针对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确保我县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需要。因此,大队全体民警、队员要高度重视,增强工作责任感,确保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文明执勤。在工作中,全体巡逻队员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执勤,做到警容严整,仪表大方,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和人身安全,防止因方式方法不当而授人以柄。

(三)加强督促。工作中,要两人成行,三人成列,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走斑马线。大队领导要加强对民警警容风纪、到岗到位、武器警械管理使用等警规警纪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为切实做好全省“两会”及两节期间互助县城区社会大局稳定,互助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意识,主动发挥维稳尖兵作用,扎实开展巡逻防控工作,全力筑牢城区防控网,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

一是严密部署工作,强化责任担当。根据县局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特巡警大队组织全体民警、辅警召开专题会议,就全省“两会”及两节期间街面警力部署、任务分工及巡逻防控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合理安排警力,切实做到定时、定人、定岗、定责,实现警力布局最大优化。并强化应对应急突发性事件的准备工作,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城区内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安全。

二是加强巡逻防控,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坚持把巡逻盘查作为发现违法和打击违法犯罪的有力手段,加大对城区金融网点、大型商场、客运中心等重点要害部位和繁华地段的巡逻力度。采取车巡与步巡相结合的方式,按照“135”工作机制,加大对城区主要街道、繁华路段的巡逻密度和强度,不断提升街面见警率和管事率,最大限度的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自全面启动公安武警联勤巡逻机制以来,特巡警大队共出动警力180人次,出动车辆27台次,开展巡逻162次,盘查人员150人次、盘查车辆87台次。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大队值班备勤警力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足够警力在岗在位。大队领导不定时、不定点对街面巡逻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对所有值班民、辅警的执法记录仪、单警装备、车辆等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车、人、装备运转正常,为两会及两节期间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为推进平安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整治、构筑社会治安防范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压缩违法犯罪分子活动空间,确保我镇治安秩序良好,政治社会稳定,根据县委政法委统一安排部署,我镇即日起开展常期性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的保稳定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民力,调动全镇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巡逻,不断提高全民治安防范意识,维护正常治安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全镇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社会治安持续明显好转,努力提升全镇公众安全感指数进一步上升。

全镇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工作要坚持下列原则:

1、坚持整体指挥,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负总则的原则;。

2、坚持严格管理,发挥派出所、驻村警务室、治安巡逻队主力军作用的原则;。

3、坚持全面控制,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的原则;。

4、坚持依靠群众,调动一切积极力量搞好群防群治的原则。

(一)强化领导,加强全镇的治安巡逻。

为切实加强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了镇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二)积极行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社会治安巡逻,织牢防控网络。

1、积极组织各单位在职党员干部、派出所干警和专职巡防员参加社会治安巡逻防控。

每天参与巡防的人员不少于5人,参加巡防的在职党员、干部、干警和巡防员必须准时到指定地点集中,集中后由带队领导负责安排巡逻路线,带队徒步巡逻,并做好巡逻日记。

2、发挥村级治安巡逻队的作用。

各村要健全以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综治室主任为主,村干部、民兵等共同参与的不少于五人的巡逻队。在驻村警务室、巡防队的指导下,开展24小时巡逻防控活动,充分调动村民自防自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和增强村民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所有参加巡逻的人员执行巡逻任务时要在规定时段内签到,并统一配带“治安员”袖标。

3、加强单位内部保卫巡防。

中学、中心小学、卫生院、农行、信用社、供电所等重点单位要加强内部保卫组织建设,要组建由本单位职工或治安保卫人员组成的保卫巡逻队,落实好单位的内部财务、物资等重点部位综合防盗防抢措施;实行门前包干,对本单位周边地区100米范围内实施必要监控防范,确保本单位门前无违法犯罪发生,确保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万无一失。

(一)提高认识,模范。

开展社会治安巡逻防控活动是确保全镇社会治安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平安”建设的一个有效载体。我们要充分认识当前治安严峻形势和开展社会治安巡逻防控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主动参与到治安巡逻工作中来,党员干部要模范带头,确保全镇的社会稳定。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各单位要加强宣传,积极运用广播、宣传材料、宣传橱窗、标语横幅等形式,大力加强“平安”的安全保卫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形成全镇居民上下联动、共同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增强治安巡逻防控工作的参与性。

(三)精心组织,通力配合。

各村、各单位要突出巡防和治安保卫重点,结合自身特点,明确巡逻区域、巡逻路段,合理安排,定人、定岗、定路段、定责任区,全天24小时不间断开展巡逻,同时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巡防合力,确保全镇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肃纪律,责任落实。

此项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在治安巡罗期间出现影响安全稳定工作的村、单位、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出现突发事故时不到位或事件处理不当、造成重大后果的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追究相关责任。

由于近期我县城区的偷盗、抢夺(劫)案件呈上升趋势,根据县委领导、县局张黔局长和徐添翼政委的指示精神,在分管领导吴林勇书记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为进一步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科学布警、全面巡防、突出重点、责任到人,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巡逻盘查工作,增强见警率,震慑犯罪,并及时将各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苗头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县城治安秩序良好,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巡逻方案。

为了加强对巡逻工作的组织领导,大队长陈刚负责巡逻全面工作,监督检查巡逻工作落到实处,并带班参加巡逻;教导员刘清林做好队员思想政治工作,并协助大队长监督巡逻方案的落实,并带班参加巡逻;将现有的四个处警中队整编为三个中队,一中队由许庭禾负责,二中队由符才根负责,三中队由周君华负责,处突中队由黄初林负责,下设三个分队,分别由柯煜、李彪、缪小明负责(具体排班见巡逻安排表)。

1、白天8:00至11:30,正班处突中队7人负责弋江片区巡逻,接处警中队6人负责城南片区巡逻,其余4人负责日常接处警和城北桥头或城南造纸厂红绿灯处设卡。

2、下午14:30至17:00,副班处突中队7人负责弋江片区巡逻,接处警中队6人负责城南片区巡逻,其余4人负责城北桥头或城南造纸厂红绿灯处设卡,日常接处警由正班处警中队负责。

3、晚上19:30至21:00,正班处突中队7人负责弋江片区巡逻,接处警中队6人负责城南片区巡逻,其余4人负责日常接处警和城北桥头或城南造纸厂红绿灯处设卡。

4、夜间0:00至次日2:30,正班处突中队7人负责弋江片区巡逻,接处警中队6人负责城南片区巡逻,其余4人负责日常接处警。

(一)以车巡和徒步巡逻相结合,以车巡为主,以步巡为辅。

(二)交通繁华、治安繁杂的重点路段和发案率较高的区域以步巡为主。

(三)巡逻路线:以方志敏大道为中轴线,方志敏大道左侧由一辆摩托车负责,方志敏大道右侧由一辆摩托车负责,电瓶车负责沿街主干道的巡逻。

弋江片区:

电瓶车负责(xx等主干道)。

一辆摩托车负责(xx居民小区)。

一辆摩托车负责(xx等居民小区)。

城南片区:

电瓶车负责(xx等主干道)。

一辆摩托车负责(xx居民区)。

一辆摩托车负责(xx等居民区)。

巡逻队员统一穿特警服、帆布鞋,带帆布帽、红袖章和t型警棍及手台;城南、城北各一辆电瓶车和二辆摩托车。

1、每月每组必须抓获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嫌疑人一名。

2、每天必须采集指纹血样一枚以上。

3、每天卡点组必须盘查车辆二辆。

4、每月对城区案件进行研判,由黄初林带领便衣机动组针对刑事案件高发区发案特点采取手段进行重点打击。

对县城主要干道、党政首脑机关、金融网点、金银珠宝店、居民小区、车站、广场、商场、步行街、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发案部位及其它治安复杂区域开展武装巡逻防控。

(一)积极受理群众求助,对受困群众及时进行帮助。

(二)及时处置各类警情并反馈信息。

(三)对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进行先期处置。

(四)根据指令,对现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堵截和抓捕;。

(五)及时打击暴力恐怖、街头“两抢”、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现行违法犯罪活动。

(六)积极防范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发生。

(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是针对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确保我县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需要。因此,大队全体民警、队员要高度重视,增强工作责任感,确保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文明执勤。在工作中,全体巡逻队员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执勤,做到警容严整,仪表大方,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和人身安全,防止因方式方法不当而授人以柄。

(三)加强督促。工作中,要两人成行,三人成列,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走斑马线。大队领导要加强对民警警容风纪、到岗到位、武器警械管理使用等警规警纪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街面巡逻防控工作,全面提升城区街面巡逻防控效能,深入推进“春雷行动”百日会战活动开展,特巡警大队按照上级要求,通过强化四项措施,切实把街面防控工作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打压违法犯罪的时间和空间。

一是抓部署,下狠心。大队组织全队民警召开会议,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同时对“春雷行动”百日会战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上同时对近期城区的发案情况进行了分析,并要求全队民警队员时刻绷紧防控弦,把思想统一到打击街面违法犯罪上来,将工作重心转移到街面打防工作中。

二是强措施,严防控。在日常巡逻工作中,紧盯工作目标,紧贴工作实际,最大限度提升街面见警率。每日出动40名警力上街巡逻,始终坚持“露头就打”,严打严惩“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同时紧盯医院、学校、网吧、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金融网点等盗窃类案件易发地点,严厉震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是出硬招,抓现行。在日常防控的基础上。由案件中队牵头,从队内抽调专人组成便衣小组,不断深化各类警情信息收集,切实落实警情日交接和日分析制度。同时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的原则,对主要街区、地段投入便衣警力,与街面着装巡逻警力相呼应,形成交叉式、往复式的防范工作格局,同时活用蹲守、跟踪、巡逻等方式,破获3起盗窃案件,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24人,其中刑事拘留5人,行政拘留19人。

四是抓执行,严定责。根据民警日常巡逻工作开展、目标任务数、违规违纪情况等多方面开展评比,形成民警之间,中队之间的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定期进行考核,严格落实队伍考核奖惩机制,拉大了干与不干、干多干少的差距,有效推动全队巡逻防控工作的开展。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社会面巡逻防控,构建严密的社会治安巡逻防控网络,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暴恐案件及其他恶性案(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经分局党委研究,决定从9月19日开始,在赫山中心城区组织开展治安巡逻防控工作,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以提升群众安全感,提高群众满意度为重点,对党政首脑机关、人员聚集区等重点部位和案件高发、防范薄弱的时段,切实加大巡逻密度、提升防控效能,完善“1、3、5”快反机制,全面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确保一旦有事,能够果断处置、迅速平息。通过全警巡逻,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努力提高公安机关社会面防控能力,为圆满完成安保维稳“百日会战”各项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分局成立中心城区巡防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颜建波任组长,政委龙日荣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联合作战指挥中心,副局长孙国军兼任办公室主任,政工室、指挥中心、联合作战指挥中心、纪监室、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巡逻大队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巡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保障、督察等方面工作。

从20xx年9月19日开始至20xx年12月底(具体结束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步巡巡逻时段为每天晚上7时至晚上10时。平台车巡逻为全天候巡逻,巡逻大队与武警联合机动巡逻时段为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5时。

城区六所由社区民警带领社区干部、治安积极分子在辖区人员密集区域及治安复杂地段进行巡逻,巡逻时间为每天晚上7时至10时(巡逻方案由各派出所自行制定并报分局巡逻防控领导小组审批后组织实施)。农村派出所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本辖区开展联合巡逻。

4、按分局“1、3、5”快速反应机制要求,做好应急事件快速反应的各项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一)机动巡逻。

1、分局巡逻大队负责赫山中心城区主干道的全天候巡逻,并做好“1、3、5”快速反应准备。

2、巡逻大队巡逻备勤警力与武警联合巡逻。每天一台警车开展车巡。巡段:桃花仑路、龙洲路、康富路、金山北路。

(机动巡逻具体实施方案由巡逻大队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步巡。

由分局各实战大队、机关综合科室民警负责,每班次巡逻时间为3个小时,每个巡逻地段每一班次巡逻民警4人(其中至少2名民警),巡逻时段为每晚19:00至22:00。

巡逻地点:

1、以秀峰公园西门广场为中心,从桥南十字路口至市人大门口。

2、以沃尔玛凯德广场为中心,从市一中路口至桃花仑路长坡路路口。

3、以赫山步行街广场为中心,从交警三大队路口至赫山万木春购物中心。

4、以汽车东站广场为中心,从益阳大道东转盘至公交公司进站口。

5、以万达广场为中心,从益阳大道教育路口至益阳大道罗溪路口。

6、以龙洲广场为中心,辐射东西沿江风光带。

1、有巡逻任务的单位按照联合作战指挥中心下发的巡逻警力部署表提前两天上报后8天的巡逻人员名单,其中各单位正职和副职必须参与巡逻,每巡逻班次如有人员变动提前与联合作战指挥中心沟通。

2、巡逻民警必须准时到达巡逻地点,每个巡逻小组必须明确一名负责人。分局每天将由值班局领导率纪监督察部门民警对巡逻民警到岗到位和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2、参与巡逻的民警自备雨具、着装统一、戴大盖帽,并随身携带警官证、对讲机和单警装备,坚持依法执勤,文明执勤。

3、步巡民警巡逻期间公休两次,公休时间为7:50—8:00、8:50—9:00。

4、如遇暴雨等特殊情况需取消步巡以分局联合作战指挥中心通知为准。

5、巡逻民警在巡逻执勤中应注意自身安全。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深入开展中心城区巡防工作是确保安保维稳“百日会战”期间社会治安稳定,提高下半年综治民调推出的一项有力举措,各级各部门和全局民警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深入开展巡防工作作为维护城区社会治安稳定,增强群众安全感,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满意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投入,扎实工作。

2、科学安排,强化调度。各单位要按照分局要求,科学安排,强化调度,灵活用警,最大限度地把警力部署到案件高发地段、部位,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放到群众需要的地方,确保巡防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督查,严明纪律。全体巡逻民警要做到精神饱满,警容严整,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时到岗到位,切实履职尽责。联合作战指挥中心要加强工作协调与调度,纪监督察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防止巡逻流于形式,走过场,警务保障室要搞好车辆、单警装备等后勤保障工作。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政工部门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自媒体,大张旗鼓进行宣传,营造声势,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使巡防工作既轰轰烈烈又卓有成效。

5、领导带头,明确责任。局领导及各实战大队、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参与巡逻,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重大影响或出现重大问题的,将严肃追究巡逻民警及其单位领导责任。

公安派出所巡逻方案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辖区安全的进一步加强,保证居民生活的各项安全成为了基层派出所必备日常工作,加强巡逻防控的力度逐渐加强,为进一步严密社会治安防控网络,提高派出所现场管控和快速反应能力,扎实、有效推进打防控一体化长效机制建设,明山分局高峪派出所同时也结合了辖区实际情况,从新安排人员,编制新的巡逻中队,不管是在白天,还是夜间我们都能看见巡逻人员及警车在辖区各大街小巷巡逻。在原有的巡逻格局的基础上,更加有计划的加强了巡逻密度。由此可见,巡逻防控工作也是派出所警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巡逻防控工作对于保障民生。在城区,街面是各类刑事案件尤其是街面侵财型案件的高发区域,开展巡逻防范工作则是控制街面发案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墨守成规的按照常规的巡逻防控工作,确实很难达到有效控制警情的理想效果。为了提高巡逻防控实效,采取错时巡逻、区域延伸等工作方法、技巧,才能提高巡逻防控水平,遏制、控制警情上升趋势,较好维护辖区治安稳定,确保辖区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

(一)科学分析警情,确定巡防重点,实行错时巡逻。组织巡逻防控中队民警定期开展研究讨论,按照“信息引导巡防”的思路,对辖区的治安特点、地形分布、发案规律进行科学分析,针对发案规律的变化及时调整巡逻路线、重点区域,使巡逻工作紧跟治安实际。同时,在警力部署上改变以往固定不变的模式,做到警力跟着警情走,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实行重点巡逻,使违法犯罪人员无机可乘,打造短平化、精准化、实效化的防控体系。

(二)区域延伸,合理布警,发挥辅警作用。巡逻防控工作仅仅依靠巡逻防控民警无法达到预期效果,还必须依靠辅警力量延伸巡逻防控区域。在做好主干道巡防工作的同时,将警力向支、次干道、居民小区延伸,提高群众见警率,实现快速反映,威慑违法犯罪,增加群众安全感。

(三)网格化巡防机制,多样化巡逻模式并行。在辖区,按照“点、线、面”三级别的的巡逻防控层次网格布警,采取点上巡、线上防、面上控,精确打的全天候动态管理。在工作中,采取多样化的巡逻模式,便衣与着装、车巡与步巡相结合。同时,每天定时在街面采取徒步武装巡逻,威慑犯罪分子。报警车巡逻民警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掌握警灯使用技巧,如果案件发生在晚上且没有发现嫌疑人时,警车在行驶中要关掉警灯、不要鸣警笛,避免嫌疑人受惊向僻静街巷逃窜,给抓捕带来困难。如果是为控制辖区发案的目的,则应该开警灯巡逻。

(四)打防结合,提升抓现行能力。巡逻工作的效果怎么样,除了控制警情外,关键还是要看实际打击效果。因此,我们还必须练就一套“一看、二查、三听、四问”巡逻盘查技巧,不断提高抓获现行的能力。“一看”,即察看对方细节处。我们在巡逻过程中对来往行人的神色、衣着、举止等细节方面,做到过目后即有一定印象。不同案件的嫌疑人都有着各自的行为特征,违法犯罪嫌疑人常表现心浮气躁,眼神游离,神色慌张等,只要我们在日常巡逻和盘查中注意观察行为人细节,就不难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神态、行动举止、言语中的蛛丝马迹。“二查”,即盘查形迹可疑人员的身份、随身物品等。对发现的可疑人员不但要仔细检查其随身携带的物品和交通工具,还要积极利用警务通、公安警务信息平台仔细核查、比对其身份信息,必要时核查可疑人员的居所。“三听”,即听对方说话语气、口音、逻辑关系等。民警在盘查中,通过与盘查人员交谈,仔细听说话时的语气、口音及前后逻辑关系,也是发现可疑线索的一种实用方法。“四问”,即要勤于问,敢于问。加强盘问力度是击溃犯罪嫌疑人心里防线的最有效手段,通过多问,判断事实的逻辑,从而辨别真实性。同时,巡逻民警还应对在辖区的高危人群熟记在心,在巡逻工作中,重点盘查高危人群,在观念中形成此地防范严密的概念,预防和减少发案。

总结巡逻防控工作中成功的做法,掌握工作方法,不仅能提高巡逻防控工作实效,而且能最大限度的激发和提高巡逻防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巡逻防控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巡逻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省“两会”及两节期间互助县城区社会大局稳定,互助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意识,主动发挥维稳尖兵作用,扎实开展巡逻防控工作,全力筑牢城区防控网,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

一是严密部署工作,强化责任担当。根据县局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特巡警大队组织全体民警、辅警召开专题会议,就全省“两会”及两节期间街面警力部署、任务分工及巡逻防控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合理安排警力,切实做到定时、定人、定岗、定责,实现警力布局最大优化。并强化应对应急突发性事件的准备工作,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城区内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安全。

二是加强巡逻防控,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坚持把巡逻盘查作为发现违法和打击违法犯罪的有力手段,加大对城区金融网点、大型商场、客运中心等重点要害部位和繁华地段的巡逻力度。采取车巡与步巡相结合的方式,按照“135”工作机制,加大对城区主要街道、繁华路段的巡逻密度和强度,不断提升街面见警率和管事率,最大限度的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自全面启动公安武警联勤巡逻机制以来,特巡警大队共出动警力180人次,出动车辆27台次,开展巡逻162次,盘查人员150人次、盘查车辆87台次。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大队值班备勤警力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足够警力在岗在位。大队领导不定时、不定点对街面巡逻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对所有值班民、辅警的执法记录仪、单警装备、车辆等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车、人、装备运转正常,为两会及两节期间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公安派出所巡逻方案

近日,陈大爷在安陆市公安局辛榨派出所高兴地领回了被盗的4600余元钱。今年6月,辛榨派出所破获一起系列入室盗案,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为4名被盗群众追回退还现2万余元。

自全国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湖北省安陆市公安局闻命即动,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活动,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中,当好群众贴心人。

想群众之想,解群众之忧,安陆公安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加大追赃、退赃力度,用实际行动回应了群众期盼。

王先生家被盗,办案民警为其追回21件失物,其中有2件连王先生自已都不记得。44名农民兄弟买到假化肥,被黑心商人坑骗10万余元。安陆公安民警远赴河南、浙江、广东、陕西等地调查取证,抓获售卖伪劣化肥的李某,为农户讨回了公道。

安陆公安坚持建强“情指勤”一体化合成作战中心,深度开展“所队联勤”,及时为派出所侦查破案提供信息支撑,并通过战法总结、跟班学习、专题培训,为派出所培养实战性信息分析研判人才。

府城派出所开展视频破获攻坚,为群众追回了被盗摩托车、电动车20余辆。“百日行动”以来,安陆公安派出所充分运信息化手段,抽丝剥茧,打掉入室盗窃、扒窃团伙13个,破案100余起,为群众追回被盗财物120余万元。

8月19日,棠棣派出所接到预警:辖区一居民曾某有被诈骗风险。在曾某电话一直占线的情况下,情指勤舆、刑侦大队、派出所一体联动,迅速找到正准备把数万元钱转到“安全账户”的曾某,避免了财产损失。

安陆公安聚焦平安稳定,强化重点管控,强化研判预警,强化阵地控制,24小时全天候联勤联动,有效遏制了案件多发势头。全市电信网络诈骗案较2021年同比下降50%,赵棚镇、木梓乡今年以来电信网络诈骗零发案。

7月8日,安陆市一酒店会议厅内,几名“讲师”正卖力地向100多名老年人介绍“绿色环保养生产品”,他们还向在场的老年人赠送水杯、鸡蛋等礼品。安陆公安民警及时赶到,避免了一起养老诈骗案件发生。民警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据调查,该团伙已用相同手段在外地诈骗作案多起。

今年以来,安陆公安派出所做强“筑墙”“醒目”“敲门”三大行动,组建青年民警反诈宣传队,长期坚持参加“平安早市”,开展反诈等安全防范宣传,组织开展进村组、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户活动,开通反诈彩铃5万余户,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近8万人,筛查电诈潜在受害人员2573人次,及时预警免损300余万元。

8月5日,一男子酒后闯入一居民家中,还手持菜刀。安陆110接到群众报警后,派出所、巡逻民警迅速赶到,将其控制,保障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安陆公安大力推行“五户联勤、十户联防”,整合群防力量,强化显性用警,警务前移,科学布设巡逻力量,确保危急时刻民警及时出现在群众身边。

7月10日傍晚,安陆市太白湖公园大门外,商摊汇集,人来人往,假日经济红火。一个小女孩却无助地站在路边四处张望,引起了应急处突队员李锐的注意。他上前询问,原来是和家人走散了。已经执勤一天的李锐经过努力,带着小女孩找到了她的家人,但他自己却中暑虚脱,被赶来的战友送进医院。

勇救落水老人、被晒成“油焖大虾”的府城派出所民警董浩;从会场直奔水塘救人的辛榨派出所民警黄文;及时救助被马蜂蜇伤昏迷司机的孛畈派出所民警陈鹏……人民公安为人民,藏蓝守护暖民心。安陆公安深入推进“百日行动”,用实际行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派出所巡逻方案

通过社区治安巡逻,努力实现辖区社会治安秩序平稳,刑事、治安案件明显下降,入室盗窃、盗抢机动车、“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财案件得到有效遏制,一些社会治安混乱的重点地区和场所的治安状况明显改观,群众安全感增强。

(一)任务。

各派出所实行领导包片,组织社区民警深入社区与街道、居委会积极协调、配合、组织开展防范工作;指导义务巡逻队开展除“四纵八横”外辖区街道、小区、楼院、路段、巷道的巡逻防控工作,指导、督促辖区单位、院落落实防范措施,强化人口管理,从中发现违法犯罪人员,侦破违法犯罪案件。

(二)措施。

1、进一步完善社区群防组织,加强社区、治保会、物业保安和义务巡逻队多层面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2、以各派出所辖区管理为重点,通过对宾馆、酒店、旅店、典当行、美容美发、歌舞娱乐等场所的治安管理,采取有力措施,落实防控责任。

3、下大力落实社区民警工作责任制,把社区民警下社区指导、督促和带领义务巡逻队开展社区治安巡逻工作纳入个人工作目标考核,逗硬奖惩。

4、加强对重点单位、居民小区、车站、农贸市场、大型商店、超市的治安巡逻,确保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好学校周边的治安秩序,净化教学育人环境。

5,时辖区小街、小巷及重点时段、路段和复杂场所的徒步巡逻,增强群众安全感。农村所要针对辖区实际,在加强场镇治保会工作指导的同时,加强场镇治安管理,组织场镇治保组织开展夜间巡逻和节假日、逢场天的治安巡逻,减少案件发生。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其余领导具体抓的格局,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局党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2、加强协作配合、履职尽责。在加强社区治安巡逻工作中,各单位一定与所在地党委、政府、街道、社区取得联系,主动配合、密切协作,求得党委、政府和社区的支持,力争通过努力收到明显成效。

3、突出重点,兼顾全局。分局将以抓城区社区治安巡逻为重点,促进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治安状况的明显好转,带动农村场镇治安上台阶,以达到减少犯罪、震慑犯罪的目的。

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巡逻工作方案

巡警是指在一定路线、路段上,以巡逻的方式进行服务活动的人民警察。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街面巡逻防控工作,全面提升城区街面巡逻防控效能,深入推进“春雷行动”百日会战活动开展,特巡警大队按照上级要求,通过强化四项措施,切实把街面防控工作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打压违法犯罪的时间和空间。

一是抓部署,下狠心。大队组织全队民警召开会议,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同时对“春雷行动”百日会战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上同时对近期城区的发案情况进行了分析,并要求全队民警队员时刻绷紧防控弦,把思想统一到打击街面违法犯罪上来,将工作重心转移到街面打防工作中。

二是强措施,严防控。在日常巡逻工作中,紧盯工作目标,紧贴工作实际,最大限度提升街面见警率。每日出动40名警力上街巡逻,始终坚持“露头就打”,严打严惩“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同时紧盯医院、学校、网吧、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金融网点等盗窃类案件易发地点,严厉震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是出硬招,抓现行。在日常防控的基础上。由案件中队牵头,从队内抽调专人组成便衣小组,不断深化各类警情信息收集,切实落实警情日交接和日分析制度。同时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的原则,对主要街区、地段投入便衣警力,与街面着装巡逻警力相呼应,形成交叉式、往复式的防范工作格局,同时活用蹲守、跟踪、巡逻等方式,破获3起盗窃案件,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24人,其中刑事拘留5人,行政拘留19人。

四是抓执行,严定责。根据民警日常巡逻工作开展、目标任务数、违规违纪情况等多方面开展评比,形成民警之间,中队之间的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定期进行考核,严格落实队伍考核奖惩机制,拉大了干与不干、干多干少的差距,有效推动全队巡逻防控工作的开展。

鲁网济宁11月29日讯(通讯员段仰峰臧蓓)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全警走访全力冲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活动,强化巡逻巡防,实现公安机关在动态环境下对社会治安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巡逻防控在社会面治安管控中的作用,切实提高见警率、发现率、管事率和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抓获率。分局决定,自即日(11月28日)起至12月30日,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创满”巡逻巡防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围绕“主动防御、巡控并举、精确指挥、快速反应”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夯实城区“打、防、管、控”一体化巡防格局,完善辖区“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整体作战,打防合一”的动态巡防机制,实现点、线、面交叉立体巡防,提高辖区见警率和管事率,切实防范各类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有效打压街面违法犯罪活动空间,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为加强组织领导,分局成立“创满”巡逻巡防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黄伦成任组长,其他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特巡警大队,王贵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创满”专项巡逻巡防警力由派出所8个专职巡防中队、特巡警大队1个巡防小队和分局机关5个巡防组构成。分局机关5个巡组和特巡警1个巡逻小队组成3个联合巡逻组(附件1),每组2辆专用巡防警车(安装北斗定位),每车组巡防警力2人以上,按规定配齐巡防装备(必须佩带单警装备、巡防专用对讲机及执法记录仪)。

巡防勤务执行规定时段(每天晚7:30至晚11:00)联合巡防勤务机制(见附件2)。分局三个联合巡逻组每天固定时间分赴三个派出所,由三个派出所各自带领联合巡组在各自辖区内开展联合巡逻。巡防方式以车巡为主,守点步巡为辅,重点围绕重要路段、人员密集场所、党政机关、重点要害部位、重点发案区域、黑色、红色、橙色、黄色预警区域等开展巡逻。巡防期间始终保持警灯闪烁状态。

(一)统一思想。分局此次“创满”专项巡逻巡防工作既是当前形势下提高公安机关驾驭社会治安能力的重要措施,也是进一步推进“深化全警走访全力冲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活动”的有效手段。每个参加巡防活动的民警都要以高度的热情、高昂的斗志投入工作中,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恪尽职守、一心为民,在辖区群众面前展示分局民警的优良作风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二)强化巡防实效。各派出所要根据辖区实际和发案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巡逻计划和巡逻路线,切实提高见警率和降发案率,确保联合巡防实效。

(三)落实装备保障。为确保巡防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巡防人员安全,各巡防组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着装,佩带单警装备和相应巡防装备。

(四)严格工作纪律。各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为本巡防片区第一责任人,必须保证每天由一名所领导带队开展联合巡逻。每天联合巡逻结束后,各派出所值班所领导要向当天分局值班局领导汇报当天联合巡逻工作情况。分局机关巡组和特巡警巡逻队每天晚上7:30之前要按时到达指定巡逻派出所集合,并向分局特巡警指挥室进行报备。联合巡逻组要严格执行巡逻时间,每天晚上11:00后方可结束巡逻,并向分局特巡警指挥室进行报备。

(五)强化督导检查。各参加巡防单位在上岗巡逻期间必须全部开启350兆对讲机,分局特巡警指挥室将通过对讲机进行点名。分局每天值班局领导、值班长、纪委督察等有关人员,将适时对巡防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并对巡逻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

由于近期我县城区的偷盗、抢夺(劫)案件呈上升趋势,依据县委领导、县局张黔局长和徐添翼政委的指示精神,在分管领导吴林勇书记的统一支配部署下,为进一步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科学布警、全面巡防、突出重点、责任到人,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巡逻盘查工作,增添见警率,震慑犯罪,并准时将各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苗头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县城治安秩序良好,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巡逻方案。

为了加强对巡逻工作的组织领导,大队长陈刚负责巡逻全面工作,监督检查巡逻工作落到实处,并带班参与巡逻;教育员刘清林做好队员思想政治工作,并帮助大队长监督巡逻方案的落实,并带班参与巡逻;将现有的四个处警中队整编为三个中队,一中队由许庭禾负责,二中队由符才根负责,三中队由周君华负责,处突中队由黄初林负责,下设三个分队,分别由柯煜、李彪、缪小明负责(具体排班见巡逻支配表)。

1、白天8:00至11:30,正班处突中队7人负责弋江片区巡逻,接处警中队6人负责城南片区巡逻,其余4人负责日常接处警和城北桥头或城南造纸厂红绿灯处设卡。

2、下午14:30至17:00,副班处突中队7人负责弋江片区巡逻,接处警中队6人负责城南片区巡逻,其余4人负责城北桥头或城南造纸厂红绿灯处设卡,日常接处警由正班处警中队负责。

3、晚上19:30至21:00,正班处突中队7人负责弋江片区巡逻,接处警中队6人负责城南片区巡逻,其余4人负责日常接处警和城北桥头或城南造纸厂红绿灯处设卡。

4、夜间0:00至次日2:30,正班处突中队7人负责弋江片区巡逻,接处警中队6人负责城南片区巡逻,其余4人负责日常接处警。

(一)以车巡和徒步巡逻相结合,以车巡为主,以步巡为辅。

(二)交通繁华、治安繁杂的重点路段和发案率较高的区域以步巡为主。

(三)巡逻路线:以方志敏大道为中轴线,方志敏大道左侧由一辆摩托车负责,方志敏大道右侧由一辆摩托车负责,电瓶车负责沿街主干道的巡逻。

弋江片区:

电瓶车负责(xx等主干道)。

一辆摩托车负责(xx居民小区)。

一辆摩托车负责(xx等居民小区)。

城南片区:

电瓶车负责(xx等主干道)。

一辆摩托车负责(xx居民区)。

一辆摩托车负责(xx等居民区)。

巡逻队员统一穿特警服、帆布鞋,带帆布帽、红袖章和t型警棍及手台;城南、城北各一辆电瓶车和二辆摩托车。

1、每月每组必需抓获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嫌疑人一名。

2、每天必需采集指纹血样一枚以上。

3、每天卡点组必需盘查车辆二辆。

4、每月对城区案件进行研判,由黄初林带着便衣机动组针对刑事案件高发区发案特点实行手段进行重点打击。

对县城主要干道、党政首脑机关、金融网点、金银珠宝店、居民小区、车站、广场、商场、步行街、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发案部位及其它治安冗杂区域开展武装巡逻防控。

(一)主动受理群众求助,对受困群众准时进行关心。

(二)准时处置各类警情并反馈信息。

(三)对重大治安灾难事故进行先期处置。

(四)依据指令,对现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堵截和抓捕;。

(五)准时打击暴力恐怖、街头"两抢、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现行违法犯罪活动。

(六)主动防范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发生。

(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是针对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确保我县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需要。因此,大队全体民警、队员要高度重视,增添工作责任感,确保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文明执勤。在工作中,全体巡逻队员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执勤,做到警容严整,仪表大方,留意工作方式方法和人身安全,防止因方式方法不当而授人以柄。

(三)加强催促。工作中,要两人成行,三人成列,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走斑马线。大队领导要加强对民警警容风纪、到岗到位、武器警械管理使用等警规警纪执行状况的监督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社会面巡逻防控,构建严密的社会治安巡逻防控网络,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暴恐案件及其他恶性案(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经分局党委研究,决定从9月19日开始,在赫山中心城区组织开展治安巡逻防控工作,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以提升群众安全感,提高群众满意度为重点,对党政首脑机关、人员聚集区等重点部位和案件高发、防范薄弱的时段,切实加大巡逻密度、提升防控效能,完善“1、3、5”快反机制,全面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确保一旦有事,能够果断处置、迅速平息。通过全警巡逻,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努力提高公安机关社会面防控能力,为圆满完成安保维稳“百日会战”各项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分局成立中心城区巡防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颜建波任组长,政委龙日荣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联合作战指挥中心,副局长孙国军兼任办公室主任,政工室、指挥中心、联合作战指挥中心、纪监室、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巡逻大队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巡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保障、督察等方面工作。

从2018年9月19日开始至2018年12月底(具体结束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步巡巡逻时段为每天晚上7时至晚上10时。平台车巡逻为全天候巡逻,巡逻大队与武警联合机动巡逻时段为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5时。

城区六所由社区民警带领社区干部、治安积极分子在辖区人员密集区域及治安复杂地段进行巡逻,巡逻时间为每天晚上7时至10时(巡逻方案由各派出所自行制定并报分局巡逻防控领导小组审批后组织实施)。农村派出所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本辖区开展联合巡逻。

4、按分局“1、3、5”快速反应机制要求,做好应急事件快速反应的各项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一)机动巡逻。

1、分局巡逻大队负责赫山中心城区主干道的全天候巡逻,并做好“1、3、5”快速反应准备。

2、巡逻大队巡逻备勤警力与武警联合巡逻。每天一台警车开展车巡。巡段:桃花仑路、龙洲路、康富路、金山北路。

(机动巡逻具体实施方案由巡逻大队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步巡。

由分局各实战大队、机关综合科室民警负责,每班次巡逻时间为3个小时,每个巡逻地段每一班次巡逻民警4人(其中至少2名民警),巡逻时段为每晚19:00至22:00。

巡逻地点:

1、以秀峰公园西门广场为中心,从桥南十字路口至市人大门口。

2、以沃尔玛凯德广场为中心,从市一中路口至桃花仑路长坡路路口。

3、以赫山步行街广场为中心,从交警三大队路口至赫山万木春购物中心。

4、以汽车东站广场为中心,从益阳大道东转盘至公交公司进站口。

5、以万达广场为中心,从益阳大道教育路口至益阳大道罗溪路口。

6、以龙洲广场为中心,辐射东西沿江风光带。

1、有巡逻任务的单位按照联合作战指挥中心下发的巡逻警力部署表提前两天上报后8天的巡逻人员名单,其中各单位正职和副职必须参与巡逻,每巡逻班次如有人员变动提前与联合作战指挥中心沟通。

2、巡逻民警必须准时到达巡逻地点,每个巡逻小组必须明确一名负责人。分局每天将由值班局领导率纪监督察部门民警对巡逻民警到岗到位和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2、参与巡逻的民警自备雨具、着装统一、戴大盖帽,并随身携带警官证、对讲机和单警装备,坚持依法执勤,文明执勤。

3、步巡民警巡逻期间公休两次,公休时间为7:50—8:00、8:50—9:00。

4、如遇暴雨等特殊情况需取消步巡以分局联合作战指挥中心通知为准。

5、巡逻民警在巡逻执勤中应注意自身安全。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深入开展中心城区巡防工作是确保安保维稳“百日会战”期间社会治安稳定,提高下半年综治民调推出的一项有力举措,各级各部门和全局民警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深入开展巡防工作作为维护城区社会治安稳定,增强群众安全感,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满意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投入,扎实工作。

2、科学安排,强化调度。各单位要按照分局要求,科学安排,强化调度,灵活用警,最大限度地把警力部署到案件高发地段、部位,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放到群众需要的地方,确保巡防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督查,严明纪律。全体巡逻民警要做到精神饱满,警容严整,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时到岗到位,切实履职尽责。联合作战指挥中心要加强工作协调与调度,纪监督察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防止巡逻流于形式,走过场,警务保障室要搞好车辆、单警装备等后勤保障工作。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政工部门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自媒体,大张旗鼓进行宣传,营造声势,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使巡防工作既轰轰烈烈又卓有成效。

5、领导带头,明确责任。局领导及各实战大队、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参与巡逻,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重大影响或出现重大问题的,将严肃追究巡逻民警及其单位领导责任。

为了确保加强“中国(泉州)新世纪春节特大型灯会”举办期间(**年2月24月25日)的治安秩序管理,维护和保证灯会期间具有一个稳定、安全、有序的经营和游乐环境,确保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特制订如下治安保卫工作方案。

在清蒙警署、公安消防部门、武警二中队等上级有关部门的协助指导下,由展城保卫科协调组织全系统公司保卫力量,制定落实治安方案,明确各级责任,全力以赴抓好本次灯会的各项治安保卫工作。确保本次灯会活动安全有序、万无一失。

根据本园保卫力量及本次灯会的实际情况,工作安排如下:

1、整体布置:值勤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将采取分班总体负责制,执行“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白班营业至闭园,由游乐园保卫科负责安排园内的治安保卫工作,根据人流量必要时将由展城保卫科派员协助。夜班由游乐园保卫科和展城治安组抽调警力协助,共同负责夜间的治安巡逻保卫工作。

2、责任划分:

(1)、白班从营业开始至闭园,各门岗派4名保安员负责,责任人:张伙明;

(2)、夜班安排3名保安负责门岗、园内巡逻及财务部值班,责任人:蔡聪强;

(4)、夜间的园外巡逻将由展城治安组抽调警力协助进行。

本次灯会将按照消防部门安全要求,在公司消防领导小组的监督管理下进行制作安装,游乐园保卫科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逐项安全检查,消除隐患,确认安全后才能亮灯。同时将根据灯组的配套消防器材,制定消防灭火及应急疏散方案,确保灯会顺利进行。

根据本项灯会规模大,又适逢新春佳节,客流量大、人员复杂等实际情况,提出工作要求如下:

1、保卫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安排的班次和岗位执勤,服从公司的指挥和调度。

2、按规定着装,仪容严整,态度和蔼、热情、亲切,文明执勤,时刻保持良好形象。

3、认真仔细,保持警觉,时刻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准备。

4、遇事要忙而不乱,指挥若定。自身处理不了的事或遇重大事件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并立即维持好现场秩序。确保灯会安全、有序顺利进行。

5、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值勤纪录。

1、准时到岗,做好执勤准备工作。

2、严禁游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园。

3、做好游客的验票工作,按照门岗值勤保卫制度执行,禁止无票入园,违者将按公司的规定处理。

4、维持出入口的秩序,杜绝失窃现象,一旦发现有偷窃行为者,应及时制止并立即通知保卫科,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5、未经许可,严禁外来车辆入园,维持车辆进出、停放秩序及安全。

6、园内夜班值勤调度一律由蔡聪强负责。闭园后,任何人员不得滞留园内。发现可疑人员应进行盘问,及时将处理情况做好记录。如有异常特殊情况发生应及时通知展城治安组。

由于近期我县城区的偷盗、抢夺(劫)案件呈上升趋势,根据县委领导、县局张黔局长和徐添翼政委的指示精神,在分管领导吴林勇书记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为进一步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科学布警、全面巡防、突出重点、责任到人,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巡逻盘查工作,增强见警率,震慑犯罪,并及时将各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苗头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县城治安秩序良好,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巡逻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巡逻工作的组织领导,大队长陈刚负责巡逻全面工作,监督检查巡逻工作落到实处,并带班参加巡逻;教导员刘清林做好队员思想政治工作,并协助大队长监督巡逻方案的落实,并带班参加巡逻;将现有的四个处警中队整编为三个中队,一中队由许庭禾负责,二中队由符才根负责,三中队由周君华负责,处突中队由黄初林负责,下设三个分队,分别由柯煜、李彪、缪小明负责(具体排班见巡逻安排表)。

二、时间安排。

1、白天8:00至11:30,正班处突中队7人负责弋江片区巡逻,接处警中队6人负责城南片区巡逻,其余4人负责日常接处警和城北桥头或城南造纸厂红绿灯处设卡。

2、下午14:30至17:00,副班处突中队7人负责弋江片区巡逻,接处警中队6人负责城南片区巡逻,其余4人负责城北桥头或城南造纸厂红绿灯处设卡,日常接处警由正班处警中队负责。

3、晚上19:30至21:00,正班处突中队7人负责弋江片区巡逻,接处警中队6人负责城南片区巡逻,其余4人负责日常接处警和城北桥头或城南造纸厂红绿灯处设卡。

4、夜间0:00至次日2:30,正班处突中队7人负责弋江片区巡逻,接处警中队6人负责城南片区巡逻,其余4人负责日常接处警。

三、巡逻方式和路线。

(一)以车巡和徒步巡逻相结合,以车巡为主,以步巡为辅。

(二)交通繁华、治安繁杂的重点路段和发案率较高的区域以步巡为主。

(三)巡逻路线:以方志敏大道为中轴线,方志敏大道左侧由一辆摩托车负责,方志敏大道右侧由一辆摩托车负责,电瓶车负责沿街主干道的巡逻。

弋江片区:

电瓶车负责(xx等主干道)。

一辆摩托车负责(xx居民小区)。

一辆摩托车负责(xx等居民小区)。

城南片区:

电瓶车负责(xx等主干道)。

一辆摩托车负责(xx居民区)。

一辆摩托车负责(xx等居民区)。

四、巡逻装备。

巡逻队员统一穿特警服、帆布鞋,带帆布帽、红袖章和t型警棍及手台;城南、城北各一辆电瓶车和二辆摩托车。

五、巡逻任务。

1、每月每组必须抓获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嫌疑人一名。

2、每天必须采集指纹血样一枚以上。

3、每天卡点组必须盘查车辆二辆。

4、每月对城区案件进行研判,由黄初林带领便衣机动组针对刑事案件高发区发案特点采取手段进行重点打击。

六、巡逻重点部位。

对县城主要干道、党政首脑机关、金融网点、金银珠宝店、居民小区、车站、广场、商场、步行街、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发案部位及其它治安复杂区域开展武装巡逻防控。

七、巡逻职责。

(一)积极受理群众求助,对受困群众及时进行帮助。

(二)及时处置各类警情并反馈信息。

(三)对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进行先期处置。

(四)根据指令,对现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堵截和抓捕;。

(五)及时打击暴力恐怖、街头“两抢”、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现行违法犯罪活动。

(六)积极防范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发生。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是针对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确保我县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需要。因此,大队全体民警、队员要高度重视,增强工作责任感,确保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文明执勤。在工作中,全体巡逻队员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执勤,做到警容严整,仪表大方,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和人身安全,防止因方式方法不当而授人以柄。

(三)加强督促。工作中,要两人成行,三人成列,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走斑马线。大队领导要加强对民警警容风纪、到岗到位、武器警械管理使用等警规警纪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为推进平安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整治、构筑社会治安防范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压缩违法犯罪分子活动空间,确保我镇治安秩序良好,政治社会稳定,根据县委政法委统一安排部署,我镇即日起开展常期性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的保稳定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民力,调动全镇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巡逻,不断提高全民治安防范意识,维护正常治安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全镇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社会治安持续明显好转,努力提升全镇公众安全感指数进一步上升。

全镇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工作要坚持下列原则:

1、坚持整体指挥,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负总则的原则;。

2、坚持严格管理,发挥派出所、驻村警务室、治安巡逻队主力军作用的原则;。

3、坚持全面控制,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的原则;。

4、坚持依靠群众,调动一切积极力量搞好群防群治的原则。

(一)强化领导,加强全镇的治安巡逻。

为切实加强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了镇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二)积极行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社会治安巡逻,织牢防控网络。

1、积极组织各单位在职党员干部、派出所干警和专职巡防员参加社会治安巡逻防控。

每天参与巡防的人员不少于5人,参加巡防的在职党员、干部、干警和巡防员必须准时到指定地点集中,集中后由带队领导负责安排巡逻路线,带队徒步巡逻,并做好巡逻日记。

2、发挥村级治安巡逻队的作用。

各村要健全以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综治室主任为主,村干部、民兵等共同参与的不少于五人的巡逻队。在驻村警务室、巡防队的指导下,开展24小时巡逻防控活动,充分调动村民自防自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和增强村民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所有参加巡逻的人员执行巡逻任务时要在规定时段内签到,并统一配带“治安员”袖标。

3、加强单位内部保卫巡防。

中学、中心小学、卫生院、农行、信用社、供电所等重点单位要加强内部保卫组织建设,要组建由本单位职工或治安保卫人员组成的保卫巡逻队,落实好单位的内部财务、物资等重点部位综合防盗防抢措施;实行门前包干,对本单位周边地区100米范围内实施必要监控防范,确保本单位门前无违法犯罪发生,确保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万无一失。

(一)提高认识,模范。

开展社会治安巡逻防控活动是确保全镇社会治安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平安”建设的一个有效载体。我们要充分认识当前治安严峻形势和开展社会治安巡逻防控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主动参与到治安巡逻工作中来,党员干部要模范带头,确保全镇的社会稳定。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各单位要加强宣传,积极运用广播、宣传材料、宣传橱窗、标语横幅等形式,大力加强“平安”的安全保卫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形成全镇居民上下联动、共同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增强治安巡逻防控工作的参与性。

(三)精心组织,通力配合。

各村、各单位要突出巡防和治安保卫重点,结合自身特点,明确巡逻区域、巡逻路段,合理安排,定人、定岗、定路段、定责任区,全天24小时不间断开展巡逻,同时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巡防合力,确保全镇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肃纪律,责任落实。

此项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在治安巡罗期间出现影响安全稳定工作的村、单位、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出现突发事故时不到位或事件处理不当、造成重大后果的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追究相关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社会面巡逻防控,构建严密的社会治安巡逻防控网络,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暴恐案件及其他恶性案(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经分局党委研究,决定从9月19日开始,在赫山中心城区组织开展治安巡逻防控工作,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提升群众安全感,提高群众满意度为重点,对党政首脑机关、人员聚集区等重点部位和案件高发、防范薄弱的时段,切实加大巡逻密度、提升防控效能,完善“1、3、5”快反机制,全面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确保一旦有事,能够果断处置、迅速平息。通过全警巡逻,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努力提高公安机关社会面防控能力,为圆满完成安保维稳“百日会战”各项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分局成立中心城区巡防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颜建波任组长,政委龙日荣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联合作战指挥中心,副局长孙国军兼任办公室主任,政工室、指挥中心、联合作战指挥中心、纪监室、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巡逻大队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巡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保障、督察等方面工作。

三、巡防时间。

从2018年9月19日开始至2018年12月底(具体结束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步巡巡逻时段为每天晚上7时至晚上10时。平台车巡逻为全天候巡逻,巡逻大队与武警联合机动巡逻时段为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5时。

城区六所由社区民警带领社区干部、治安积极分子在辖区人员密集区域及治安复杂地段进行巡逻,巡逻时间为每天晚上7时至10时(巡逻方案由各派出所自行制定并报分局巡逻防控领导小组审批后组织实施)。农村派出所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本辖区开展联合巡逻。

四、巡防职责。

4、按分局“1、3、5”快速反应机制要求,做好应急事件快速反应的各项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巡防方式及巡逻安排。

(一)机动巡逻。

1、分局巡逻大队负责赫山中心城区主干道的全天候巡逻,并做好“1、3、5”快速反应准备。

2、巡逻大队巡逻备勤警力与武警联合巡逻。每天一台警车开展车巡。巡段:桃花仑路、龙洲路、康富路、金山北路。

(机动巡逻具体实施方案由巡逻大队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步巡。

由分局各实战大队、机关综合科室民警负责,每班次巡逻时间为3个小时,每个巡逻地段每一班次巡逻民警4人(其中至少2名民警),巡逻时段为每晚19:00至22:00。

巡逻地点:

1、以秀峰公园西门广场为中心,从桥南十字路口至市人大门口。

2、以沃尔玛凯德广场为中心,从市一中路口至桃花仑路长坡路路口。

3、以赫山步行街广场为中心,从交警三大队路口至赫山万木春购物中心。

4、以汽车东站广场为中心,从益阳大道东转盘至公交公司进站口。

5、以万达广场为中心,从益阳大道教育路口至益阳大道罗溪路口。

6、以龙洲广场为中心,辐射东西沿江风光带。

六、注意事项。

1、有巡逻任务的单位按照联合作战指挥中心下发的巡逻警力部署表提前两天上报后8天的巡逻人员名单,其中各单位正职和副职必须参与巡逻,每巡逻班次如有人员变动提前与联合作战指挥中心沟通。

2、巡逻民警必须准时到达巡逻地点,每个巡逻小组必须明确一名负责人。分局每天将由值班局领导率纪监督察部门民警对巡逻民警到岗到位和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2、参与巡逻的民警自备雨具、着装统一、戴大盖帽,并随身携带警官证、对讲机和单警装备,坚持依法执勤,文明执勤。

3、步巡民警巡逻期间公休两次,公休时间为7:50—8:00、8:50—9:00。

4、如遇暴雨等特殊情况需取消步巡以分局联合作战指挥中心通知为准。

5、巡逻民警在巡逻执勤中应注意自身安全。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深入开展中心城区巡防工作是确保安保维稳“百日会战”期间社会治安稳定,提高下半年综治民调推出的一项有力举措,各级各部门和全局民警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深入开展巡防工作作为维护城区社会治安稳定,增强群众安全感,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满意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投入,扎实工作。

2、科学安排,强化调度。各单位要按照分局要求,科学安排,强化调度,灵活用警,最大限度地把警力部署到案件高发地段、部位,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放到群众需要的地方,确保巡防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督查,严明纪律。全体巡逻民警要做到精神饱满,警容严整,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时到岗到位,切实履职尽责。联合作战指挥中心要加强工作协调与调度,纪监督察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防止巡逻流于形式,走过场,警务保障室要搞好车辆、单警装备等后勤保障工作。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政工部门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自媒体,大张旗鼓进行宣传,营造声势,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使巡防工作既轰轰烈烈又卓有成效。

5、领导带头,明确责任。局领导及各实战大队、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参与巡逻,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重大影响或出现重大问题的,将严肃追究巡逻民警及其单位领导责任。

为切实做好全省“两会”及两节期间互助县城区社会大局稳定,互助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意识,主动发挥维稳尖兵作用,扎实开展巡逻防控工作,全力筑牢城区防控网,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

一是严密部署工作,强化责任担当。根据县局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特巡警大队组织全体民警、辅警召开专题会议,就全省“两会”及两节期间街面警力部署、任务分工及巡逻防控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合理安排警力,切实做到定时、定人、定岗、定责,实现警力布局最大优化。并强化应对应急突发性事件的准备工作,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城区内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安全。

二是加强巡逻防控,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坚持把巡逻盘查作为发现违法和打击违法犯罪的有力手段,加大对城区金融网点、大型商场、客运中心等重点要害部位和繁华地段的巡逻力度。采取车巡与步巡相结合的方式,按照“135”工作机制,加大对城区主要街道、繁华路段的巡逻密度和强度,不断提升街面见警率和管事率,最大限度的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自全面启动公安武警联勤巡逻机制以来,特巡警大队共出动警力180人次,出动车辆27台次,开展巡逻162次,盘查人员150人次、盘查车辆87台次。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大队值班备勤警力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足够警力在岗在位。大队领导不定时、不定点对街面巡逻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对所有值班民、辅警的执法记录仪、单警装备、车辆等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车、人、装备运转正常,为两会及两节期间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由于近期我县城区的偷盗、抢夺(劫)案件呈上升趋势,根据县委领导、县局张黔局长和徐添翼政委的指示精神,在分管领导吴林勇书记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为进一步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科学布警、全面巡防、突出重点、责任到人,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巡逻盘查工作,增强见警率,震慑犯罪,并及时将各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苗头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县城治安秩序良好,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巡逻方案。

为了加强对巡逻工作的组织领导,大队长陈刚负责巡逻全面工作,监督检查巡逻工作落到实处,并带班参加巡逻;教导员刘清林做好队员思想政治工作,并协助大队长监督巡逻方案的落实,并带班参加巡逻;将现有的四个处警中队整编为三个中队,一中队由许庭禾负责,二中队由符才根负责,三中队由周君华负责,处突中队由黄初林负责,下设三个分队,分别由柯煜、李彪、缪小明负责(具体排班见巡逻安排表)。

1、白天8:00至11:30,正班处突中队7人负责弋江片区巡逻,接处警中队6人负责城南片区巡逻,其余4人负责日常接处警和城北桥头或城南造纸厂红绿灯处设卡。

2、下午14:30至17:00,副班处突中队7人负责弋江片区巡逻,接处警中队6人负责城南片区巡逻,其余4人负责城北桥头或城南造纸厂红绿灯处设卡,日常接处警由正班处警中队负责。

3、晚上19:30至21:00,正班处突中队7人负责弋江片区巡逻,接处警中队6人负责城南片区巡逻,其余4人负责日常接处警和城北桥头或城南造纸厂红绿灯处设卡。

4、夜间0:00至次日2:30,正班处突中队7人负责弋江片区巡逻,接处警中队6人负责城南片区巡逻,其余4人负责日常接处警。

(一)以车巡和徒步巡逻相结合,以车巡为主,以步巡为辅。

(二)交通繁华、治安繁杂的重点路段和发案率较高的区域以步巡为主。

(三)巡逻路线:以方志敏大道为中轴线,方志敏大道左侧由一辆摩托车负责,方志敏大道右侧由一辆摩托车负责,电瓶车负责沿街主干道的巡逻。

弋江片区:

电瓶车负责(xx等主干道)。

一辆摩托车负责(xx居民小区)。

一辆摩托车负责(xx等居民小区)。

城南片区:

电瓶车负责(xx等主干道)。

一辆摩托车负责(xx居民区)。

一辆摩托车负责(xx等居民区)。

巡逻队员统一穿特警服、帆布鞋,带帆布帽、红袖章和t型警棍及手台;城南、城北各一辆电瓶车和二辆摩托车。

1、每月每组必须抓获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嫌疑人一名。

2、每天必须采集指纹血样一枚以上。

3、每天卡点组必须盘查车辆二辆。

4、每月对城区案件进行研判,由黄初林带领便衣机动组针对刑事案件高发区发案特点采取手段进行重点打击。

对县城主要干道、党政首脑机关、金融网点、金银珠宝店、居民小区、车站、广场、商场、步行街、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发案部位及其它治安复杂区域开展武装巡逻防控。

(一)积极受理群众求助,对受困群众及时进行帮助。

(二)及时处置各类警情并反馈信息。

(三)对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进行先期处置。

(四)根据指令,对现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堵截和抓捕;。

(五)及时打击暴力恐怖、街头“两抢”、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现行违法犯罪活动。

(六)积极防范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发生。

(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是针对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确保我县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需要。因此,大队全体民警、队员要高度重视,增强工作责任感,确保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文明执勤。在工作中,全体巡逻队员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执勤,做到警容严整,仪表大方,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和人身安全,防止因方式方法不当而授人以柄。

(三)加强督促。工作中,要两人成行,三人成列,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走斑马线。大队领导要加强对民警警容风纪、到岗到位、武器警械管理使用等警规警纪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社会面巡逻防控,构建严密的社会治安巡逻防控网络,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暴恐案件及其他恶性案(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经分局党委研究,决定从9月19日开始,在赫山中心城区组织开展治安巡逻防控工作,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以提升群众安全感,提高群众满意度为重点,对党政首脑机关、人员聚集区等重点部位和案件高发、防范薄弱的时段,切实加大巡逻密度、提升防控效能,完善“1、3、5”快反机制,全面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确保一旦有事,能够果断处置、迅速平息。通过全警巡逻,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努力提高公安机关社会面防控能力,为圆满完成安保维稳“百日会战”各项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分局成立中心城区巡防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颜建波任组长,政委龙日荣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联合作战指挥中心,副局长孙国军兼任办公室主任,政工室、指挥中心、联合作战指挥中心、纪监室、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巡逻大队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巡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保障、督察等方面工作。

从2018年9月19日开始至2018年12月底(具体结束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步巡巡逻时段为每天晚上7时至晚上10时。平台车巡逻为全天候巡逻,巡逻大队与武警联合机动巡逻时段为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5时。

城区六所由社区民警带领社区干部、治安积极分子在辖区人员密集区域及治安复杂地段进行巡逻,巡逻时间为每天晚上7时至10时(巡逻方案由各派出所自行制定并报分局巡逻防控领导小组审批后组织实施)。农村派出所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本辖区开展联合巡逻。

1、积极开展街面特别是广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巡查,维护街面及重点场所治安秩序;。

2、依法盘查嫌疑人员,检查可疑物品,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及时发现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活动;。

3、接受群众咨询及口头报警、举报、控告并提供求助服务,调处治安纠纷,制止群体性闹事苗头,维护公共秩序;。

4、按分局“1、3、5”快速反应机制要求,做好应急事件快速反应的各项工作;。

5、搞好安全防范工作,巡察和发现巡段单位、门店、住户中的安全隐患,组织发动群防群治,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减少可防性案件发生;。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一)机动巡逻。

1、分局巡逻大队负责赫山中心城区主干道的全天候巡逻,并做好“1、3、5”快速反应准备。

2、巡逻大队巡逻备勤警力与武警联合巡逻。每天一台警车开展车巡。巡段:桃花仑路、龙洲路、康富路、金山北路。

(机动巡逻具体实施方案由巡逻大队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步巡。

由分局各实战大队、机关综合科室民警负责,每班次巡逻时间为3个小时,每个巡逻地段每一班次巡逻民警4人(其中至少2名民警),巡逻时段为每晚19:00至22:00。

巡逻地点:

1、以秀峰公园西门广场为中心,从桥南十字路口至市人大门口。

2、以沃尔玛凯德广场为中心,从市一中路口至桃花仑路长坡路路口。

3、以赫山步行街广场为中心,从交警三大队路口至赫山万木春购物中心。

4、以汽车东站广场为中心,从益阳大道东转盘至公交公司进站口。

5、以万达广场为中心,从益阳大道教育路口至益阳大道罗溪路口。

6、以龙洲广场为中心,辐射东西沿江风光带。

1、有巡逻任务的单位按照联合作战指挥中心下发的巡逻警力部署表提前两天上报后8天的巡逻人员名单,其中各单位正职和副职必须参与巡逻,每巡逻班次如有人员变动提前与联合作战指挥中心沟通。

2、巡逻民警必须准时到达巡逻地点,每个巡逻小组必须明确一名负责人。分局每天将由值班局领导率纪监督察部门民警对巡逻民警到岗到位和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2、参与巡逻的民警自备雨具、着装统一、戴大盖帽,并随身携带警官证、对讲机和单警装备,坚持依法执勤,文明执勤。

3、步巡民警巡逻期间公休两次,公休时间为7:50—8:00、8:50—9:00。

4、如遇暴雨等特殊情况需取消步巡以分局联合作战指挥中心通知为准。

5、巡逻民警在巡逻执勤中应注意自身安全。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深入开展中心城区巡防工作是确保安保维稳“百日会战”期间社会治安稳定,提高下半年综治民调推出的一项有力举措,各级各部门和全局民警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深入开展巡防工作作为维护城区社会治安稳定,增强群众安全感,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满意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投入,扎实工作。

2、科学安排,强化调度。各单位要按照分局要求,科学安排,强化调度,灵活用警,最大限度地把警力部署到案件高发地段、部位,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放到群众需要的地方,确保巡防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督查,严明纪律。全体巡逻民警要做到精神饱满,警容严整,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时到岗到位,切实履职尽责。联合作战指挥中心要加强工作协调与调度,纪监督察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防止巡逻流于形式,走过场,警务保障室要搞好车辆、单警装备等后勤保障工作。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政工部门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自媒体,大张旗鼓进行宣传,营造声势,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使巡防工作既轰轰烈烈又卓有成效。

5、领导带头,明确责任。局领导及各实战大队、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参与巡逻,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重大影响或出现重大问题的,将严肃追究巡逻民警及其单位领导责任。

做好保安巡防工作的要点保安巡防,是指保安服务公司依据保安服务合同,派出保安人员对客户单位或其所属的某一场所、部位,进行巡视、检查、警戒,发现、纠正和防范影响内部安全的各种因素,以保证客户单位安全的一项保安服务活动。

保安巡防的主要特点1.活动性。这是保安巡防最显著的特点。

为了保证客户单位的安全,保安巡防人员多采用徒步或骑车的方式,围绕有关场所、部位、路段进行巡回游动,防止发生各种问题。2.主动性。

相对于门卫保安、守护保安这类“被动式守护”而言,巡逻保安服务则是一种“主动进攻式”的守卫。它通过对客户单位一定范围或区域的巡逻观察,主动发现问题,消除不安全因素。

巡逻效果与责任心是成正比的,巡逻中积极认真,工作细致,责任心强,发现各种可疑情况的机会就多;反之,消极敷衍,该发现的问题也许就发现不了。3.机动性。

保安巡逻不是机械地重复运动,而是有选择、有重点地对治安情况复杂、容易发生问题的场所以及要害部位进行巡查警戒。在时间、空间、方式方法上据情而定,没有固定的条条框框,目的是要收到最佳的巡逻效果,方式可以灵活多样。

保安巡逻应采取的措施1.定线巡逻:指巡逻人员在一定时间内,按指定路线,进行有规律的往返巡视和检查。即巡逻人员从a点出发到b点,然后再由b点沿原路返回a点,进行顺线和逆线有规律的巡逻。

2.乱线巡逻:也叫不定线巡逻,指巡逻人员在其责任区域内根据巡逻任务的需要,自由选定巡逻路线,往返曲折地进行巡逻。这种巡逻方法有利于调动巡逻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且不易被了解、掌握,又便于将易出问题的部位纳入巡逻人员的视线。

3.定线与乱线结合:指在巡逻中,根据具体情况,巡逻人员交叉使用定线巡逻和乱线巡逻的方法。这种方法使用得好,更有利于对时空的控制,更能达到全方位防范的效果。

4.点与线相结合:所谓的“点”,是指巡逻范围内的较重要的部位或容易发生问题、防范薄弱的环节。“线”,是指若干个点连接起来形成的巡逻延伸线。

点线结合,就是既要在“点”的小范围开展有重点的巡查、警戒,又要在“线”上穿行,巡回控制,做到既重点巡查点,也顾及了线。5.“三点”式巡逻列队:是指在巡逻中,参加巡逻的人员以三个点组合组成巡逻队式,每点为一个巡逻小组,由二至三人组成,每点间距10至15米。

此种巡逻队列,可以增加巡逻人员的视野广度,扩大巡逻的覆盖面,减少对巡逻地段时间与空间的失控,并有利于增强整体作战的能力。6.“中”字型询问阵式:是指在巡逻中发现可疑人员需进行询问时,采用“中”字型阵式,将询问对象纳入“中”字当中,这样能有效地防止犯罪嫌疑人夺路逃跑,又可以对其四面夹击,倘若其铤而走险,也可减少巡逻人员的伤亡。

保安巡逻应注意的事项1.执行巡逻任务时,白天要挺胸阔步,自然大方;夜间要保持肃静,做到眼明、耳灵、脚轻,仔细判明各种声响、气昧、光亮和可疑征状。巡逻时要机警灵敏,沿墙边或树木阴影处行进,注意避开灯光,以隐蔽自己,达到我先见敌、敌难见我的目的。

在一般情况下,不应该在职工、居民住所的窗下、门前逗留窃听,以避其嫌。通过墙角时特别要提高警惕。

夜间行至墙拐角处,应提前放慢步伐,稍作停顿,先利用墙角的暗处观察行进前方的动静,待没有发现可疑和特殊症候时,再拐弯通过,以防犯罪嫌疑人的突然袭击。2.二人以上同时实施巡逻勤务,遇有情况时,要相互支援,发挥集体力量的优势。

巡逻保安员之间,白天可采取目视、手势进行联络;夜间可用击掌或手电筒闪现的方法进行联系,但事前要约定好信号和暗号。距离较远的,应用对讲机联系。

3.巡逻必须采取走停结合,耳、目、鼻并用,时快、时慢和突然改变行进方向的办法。对于治安情况比较好的巡逻地段,可采取穿行而过的方法;对于治安情况比较复杂、或比较偏僻的地区,则采取一次或多次的不定时折返、杀回马枪式的巡逻方法;对于巡逻区城内重要目标、要害部位多或繁华场所的外围,要采取有重点的、反复循环巡逻的方法。

发现可疑情况时,应严密监视,认真观察,加强控制,防止犯罪发生。4.在巡逻中,保安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仪表端正,精神饱满。

处理问题时,要摆事实,讲道理,耐心开导,以理服人;语言要文明,如:“对不起,我们有规定,巡逻中不准擅自离岗,请您配合我们的工作。谢谢!”、“对不起,耽误了您的时间,请谅解!”等。

禁用污言秽语,严禁刁难、打骂或威胁群众。5.巡逻要注重效果,防止走过场。

巡逻时要明确巡逻的重点时间,重点部位和路段,做到在时空上不断档,使保护目标始终置于保安人员的有效控制之下。要经常分析研究一定时期内巡逻的重点及主要任务,及时调整巡逻力量与方法。

保安人员要认真遵守巡逻中的各项纪律,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待每一微小的疑点。注意巡逻人员的合理组合。

公安派出所内部安全防范方案_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方案

今年夏天,即2013年7月10日至2013年8月30日,学校安排我等一行20人赴湖北省大冶市公安局实习。对于地处南方的大冶来说,这是个收获的季节,也是个播种的季节,夹杂着满足和希望,这是农民的心情也是我们的心情。一行20人,有人分配在市局机关作文书工作,有人分在刑侦大队,有人分到治安大队,也有人被分配在派出所实习。我和另外三人被分配到大冶市陈贵镇派出所。在公安系统中,派出所是最基层的组织,在其所处理的食物和接触面方面,向与机关,无疑是极为基础和庞杂的,其工作内容琐碎而繁复,这就是派出所的特点。

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_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方案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120号令)、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121号令)以及《河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试行)》,制定本办法。

(三)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灭火、应急救援和火灾事故调查;。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条公安派出所应将除市、县(区)两级公安消防机构列管的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所有单位和场所纳入消防监督检查范围。

第四条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可以专门组织,也可以联合治安、综治、民政、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防火检查和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五条公安派出所应明确一名所领导具体分管消防监督工作。市公安局直属派出所和各县乡镇派出所应当至少明确一名民警,负责安排本单位的消防执法工作,同时负责收集、整理消防工作的各种数据、台账和档案,并按要求上报消防监督执法情况。

第六条辖区内符合以下标准的单位或场所,应当列为公安派出所监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三)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影剧院、放映厅、礼堂、舞厅、ktv以及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等室内公共娱乐场所。

(八)除市、县(区)两级公安消防机构列管的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其他具有较大火灾危险性或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单位。

第七条公安派出所对其列管的三级重点单位应当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其他单位应当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监督检查。每个警务室每周检查单位不少于30个。

第八条公安派出所每季度应召开一次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居(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工作例会,研究部署消防工作。

第九条公安派出所至少每季度要组织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保卫人员、保安队员、义务消防队员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检查时要做到检查与宣传教育同步,做到以下内容:

(二)确保单位和场所人员真正会实地操作使用灭火器,且人人过关;。

(三)教会如何报告火警;。

(四)教会如何疏散逃生及逃生时的注意要点;。

(五)讲解存在火灾隐患可能造成的后果。

第十条公安派出所每年应当提请辖区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与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居(村)民委员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向辖区社会单位和社区、村庄发放《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告知其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应当督促辖区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为单位日常消防管理、整改火灾隐患提供技术服务;要指导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和“四个能力”建设,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提高单位自我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必须使用执法记录仪,发现被检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依法改正,并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一)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

(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八)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充电的;。

(九)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十)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十一)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的。

第十三条检查沿街门店、商铺以及生产加工作坊发现其生产、经营、储存部分与住宿部分未进行有效防火分隔,且住宿超过2人的,必须责令立即搬出,并拆除多余住宿设施,暂时不能搬出的,必须停止经营;发现其外窗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铁栅栏的,必须责令限期拆除。

第十四条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责令改正的同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共同督促其整改: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二)消防设施、器材严重损坏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当场无法整改的;。

(四)公众聚集场所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

(五)其他隐患较大,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

第十五条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存在以下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一)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

(二)未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

(三)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

(一)所列管的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三)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即“三合一、二合一”场所。

第十七条市公安局消防工作指导办公室每月对各直属派出所和县公安局的消防监督工作进行考评;各县公安局消防工作指导办公室每月对各乡镇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进行考评。

每月派出所消防工作考评结果前三名的直属派出所,市公安局分别奖励其负责消防执法工作的民警500元、300元、200元;每月派出所消防工作考评结果前两名的县公安局,市公安局分别奖励其分管派出所消防工作的负责人500元、300元。

第十八条市公安局每年通报表彰一批消防监督工作成绩突出的派出所和民警,其中综合成绩排名前三名的直属派出所分别奖励1万元、5000元和3000元;综合成绩排名在各县公安局前三名的乡镇派出所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和2000元。

所属受到奖励的各公安派出所负责消防工作的民警每人奖励1000元。

第十九条凡辖区发生一般亡人火灾的扣除辖区派出所当月绩效考评成绩1分;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在扣除当月绩效考评成绩的基础上,扣除全年绩效考评成绩1分。

凡辖区发生亡人火灾的,一律取消辖区派出所和派出所负责消防执法工作民警的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市公安局纪委及时介入调查民警的履职情况,根据有关规定视情给予组织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消防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制作、送达法律文书,不按照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拒不改正的;。

(二)无故拖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三)未按照本办法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或在检查中弄虚作假的;。

(四)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六)接受被检查单位、个人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七)没有法律依据、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八)向被检查单位强行摊派、乱收各种费用,吃拿卡要的;。

(九)对危害消防安全的投诉和举报未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安派出所内部安全防范方案_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方案

一年来,我热衷于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工作位置,时刻保持“谦虚”、“谨慎”、“律己”的态度,在领导的关心栽培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始终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我,始终勤奋工作,认真完成任务,履行好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肯定。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严于律己,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政治思想觉悟得到提高。

一年来,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二、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作为一名刚踏入社会的大学毕业生,我清醒地看到人生舞台已发生转变,自己又缺乏工作经验,所以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积累充实自我,才能锻炼好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这一年来,始终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了自身综合素质水平。

一是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报告及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基本知识和各种理论著作,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基础,提高了党性熟悉和思想道德素质。

二是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始终保持虚心好学的态度对待业务知识的学习。一年来,在指导老师潘乡长的带领下,走村入户,参加村民代表会议、座谈会等各种会议,到生产、建筑实地考察,学习了许多农村工作方法,更是直接与群众直接接触,真正做到深入到群众中去。平时,多看、多问、多想,主动向领导、向群众请教问题,机关学习会、各种工作会议都是我学习的好机会。此外,认真参加各类培训,一年来参加了公务员初任培训、禁毒尿检培训、电子政务培训,均以优异的成绩通过考核,熟练把握了业务技能。业务知识的学习使我在工作上迅速成长起来。

三是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作为文书负责办理各种证实,另外作为公安工作人员,更是直接涉及到许多法律法规的运用问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特点,利用业余时间,自觉加强了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比如计划生育、婚姻家庭、出入境治理、户籍治理、治安治理、禁毒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

三、努力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作好本职工作。由于我乡工作人员很少,尤其是原先负责党政办及综治办的一位同志调走后,我的工作任务更重,现在的工作主要有两大块,一是党政办工作,一是综治办工作,另外还兼职安全监督员、食品质量监督员、“千百”办成员等职务。一年的工作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努力做好服务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一)党政办工作。可以说办公室工作是完全服务性质的工作,既要对外服务,也对内服务,工作中要做到“三勤”即嘴勤、手勤、脚勤:在接待群众来访办事时,都能主动询问是否有需要办理的事,碰到办不了的证实材料时能耐心向其解释清楚,或帮其联系驻村干部、经办人,帮其查看档案资料等,使群众能尽快办好手续,树立好政府窗口的形象;在收文发文时,总是用最短的时间把文件送达到各办公室,并及时把领导批阅文件收回归档或传阅到其他办公室,从来没有遗漏掉一份文件;在收集整理资料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汇总,向领导汇报或让领导备查,如年度目标治理考核资料预备等;在起草文稿时,能及时认真完成领导交付的任务,一年来完成各种报告70余篇,包括20_年政府工作总结、20_年上半年政府工作总结、人代会报告等文稿。同时在组织会务、后勤治理、打字复印等工作上也尽职尽责,不留下任何纰漏。

(二)综治办工作。主要负责资料整理、报告材料起草、各类报表统计,同时还是公安员、禁毒专管员、安全监督员、综治中心成员。综治办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业务性强,预备的各种资料很多,如z在禁毒工作方面,今年上半年就起草各种报告20余篇,还负责宣传教育、查毒、禁种铲毒、尿检帮教等工作;又如签订责任书方面,年初综治、禁毒、反邪教、安全生产等7个方面需要起草责任书。今年上半年还负责整理了“四五”普法验收材料,接受了综治、安全生产、禁毒工作半年度考核。另外在治安治理、抓赌帮教、纠纷调解等工作上也认真履行好职责,做好份内之事。

公安派出所内部安全防范方案_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方案

按照*党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要求,几天来,通过授课辅导、专题学习、讨论交流,进一步增强了认识问题、反思问题、解决问题的紧迫意识和主动意识。作为政法战线的一名老兵,必须以这次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树立起求实担当负责的态度,认真对照反思、强力推动整改,切实把思想上的灰尘打扫掉,为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贡献力量。下面,结合学习思考,汇报几点认识和体会。

第一,政法干部应坚定信仰。这次教育整顿是一项紧迫而又重大的政治任务,核心问题就是解决理想信念问题。我们从加入政法队伍那天起,信仰什么、追求什么,决定了我们的脚步迈向哪,决定了我们的道路通向哪。从政法系统党员干部整体情况看,我们的理想信念是坚定的,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意识是毫不含糊的,但从“小四毛案”、“孙小果案”、“操场埋尸案”、“四大家族案”等,暴露出政法系统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个别党员干部,因为违法乱纪,最终堕落成为党和人民的罪人,从根本上讲,是党性不纯、理想信念动摇、世界观扭曲导致的思想蜕变、官德异化。试想,一个贪图享乐的干部,他的政治信念会坚定不移吗?一个极端自私自利的干部,会对党和人民忠贞不贰吗?一个连自己的灵魂都敢出卖的人,会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吗?我想,对于对照查找出的问题,我们不能仅限于从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生活态度和行为方式等方面去分析和看待,更要注重从理想信念的角度去挖根源、找危害。这些问题如果不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就很难在错综复杂的形势面前坚定立场、站稳脚跟,就可能在利益诱惑面前失去原则、丢掉气节,一旦出问题就可能是大问题。

二是政法干部要严守纪律。要始终坚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用党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耐得住清苦,守得住小节,抵得住诱惑,在各种诱惑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净化自己的灵魂,升华自己的思想,牢固树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敬畏党纪国法。要深刻理解、始终牢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红线,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性,绝不做违背党纪国法的事情。要养成洁身自好和谨言慎行的生活作风,把自己自觉置身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置于法律法规的约束之下。

三是政法干部要管好自己。首先必须以正面典型教育自己,以反面教材时刻警醒自己,带头模范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地加强党性锤炼,提高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够做到,不为世俗所扰,不为物欲所动,不为美色所迷,从而立于不败之地。其次,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保持清廉本色。自己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要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情趣,抛弃私心杂念,不但在公共场合要做出表率,维护警察形象,而且在独处时也要严以律己,表里如一,八小时以内是如此,八小时之外也一样,自觉做到不放纵,不越轨。党员干部的生活作风往往被虎视眈眈的犯罪分子作为拉拢腐蚀的突破口,腐化堕落往往是从八小时外的吃喝应酬、沉湎于灯红酒绿之中不能自拔而开始的。我们要自重、自警、自省、自律。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好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去,时刻用党的纪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许多领导干部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就是这样,随着职务的升高和地位的变化,不自觉地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把自己的成绩当成了应该享受的资本,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如果能能够防微杜渐,就可能少犯错误,甚至不犯错误,自己要时刻以此自警。

四是政法干部要接受监督。要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同志,正确对待群众,自觉地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分析我们身边的民警、辅警违法犯罪的情况,从正反两方面看,实际上监督对我们自己能起到一种保护作用,有人在旁边经常提醒,有相应的制度对我们有所约束,就可以使我们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使自己更加健康地成长。

总之,通过这次开展的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使我进一步提高了对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了严守党纪党规和警纪警规的自觉性,增强了法纪意识、自纪意识,使自己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更加严于律己、严于修身、严于用权,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公安派出所“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工作方案范文

  20xx年以来,×派出所在县局党委和洪广镇党委的双重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问题为导向,全力净化社会环境,实现了辖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队伍管理。

结合派出所实际,20xx年×月研究制定了《×派出所绩效考核方案》,将纪律作风、执法办案、社区警务、内务卫生及×小时以外管理全部纳入考核。实行纪律作风每日一查,内务卫生每日三查,执法办案一案一查,社区警务每周一评,将工作任务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全年所内无一人违法违纪。

(二)疫情防控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派出所按照县局工作安排部署,积极配合洪广镇党委政府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共设置卡口×处,入户×户普查×余人,核查各类信息×余条×余人,查处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起,行政处罚×人,有力地保障了×辖区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加大治安防控和违法犯罪打击力度。

专项行动工作。一是按照“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要求对辖区黑恶势力及线索进行摸排,共核查线索×条,办结×件,自查摸排线索×条。二是娱乐场所开展清风行动检查×次,对辖区宾馆、酒吧、ktv等娱乐场所进行检查。行政处罚×人。三是宣传工作。×派出所运用入户走访、集中宣传、召开会议、新闻媒体等多种宣传载体,多角度、多方位地通过宣传反映我所队伍建设和公安业务工作所取得的工作成效,尤其今年×月中旬,我所民警在贺兰山岩画景象区不畏风雪连救两人和深夜冒着严寒找寻醉酒汉的事迹被×家新闻媒体接连播报,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较好地营造工作氛围,有力促进各项公安工作。四是开展“大收戒”专项治理。(此处有删减)。

强化治安巡逻防范工作。组建×个村居志愿者巡防队伍,参与到巡逻防范,法律宣传,矛盾纠纷化解,妇女维权等各类综合治理工作中。积极向群众推广发放各类物防、技防宣传材料,今年以来共向群众发放法律宣传单×余份,宣传册×余份,制作展版×个,极大地提高了群众安全防范水平和能力。针对网络电信诈骗案件高发态势,以辖区实际案件编制宣传彩页×余份,制作以案释法课件三个,发送提示类预警信息×余次,全面预防网络电信诈骗案件高发势头。今年以来,共抓获违法犯罪现行×人,及时移交刑警大队,破获×起盗窃案件,协助兴庆区中山南街派出所抓获×名嫌疑人。

实行定期案件回访制度。结合县局开展的“好好说话,规范执法”,×派出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召开创建和谐村居、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次;建立警情回访机制,带班所领导每天对当天矛盾纠纷、公民求助警情进行一一回访,通过回访及时发现工作中薄弱环节和存在的不足,今年以来,所领导共回访警情×起全部予以满意,收到社会各界赠送锦旗×面,感谢信×份。

(四)强化社区警务工作。

派出所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抓手,确保社区警务工作稳步推进。

纵向到底织密安全防护网。从“一室两队”勤务改革入手,充分发挥社区民警、辅警一警多能作用,集治安防范、调解纠纷、救助群众、安全检查和处置突发事件于一身。目前,共组建群防群治队伍×个,全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四级联调(警民、警司、警律、警庭)工作有力开展,逐步形成了多部门协作配合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群防群治力量。

横向到边化解矛盾纠纷。立足调处“小纠纷”,清查“小隐患”,“想小处”体察民情,“做小事”服务民生,推动建立“一摸排、二化解、三报告”的警务实战格局。结合县局“走千家、进万户”工作,对辖区居民逐户开展矛盾纠纷摸排工作,准确把握辖区各类矛盾纠纷动态方向,超前做好预防和应对工作,今年以来,共排查矛盾纠纷×起,化解率为×%。

打防并举,推进“五个零”村居创建。有效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送各类防范知识进村、进企业,从讲解典型案例、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公告、到“村村响广播”,落实社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建立平安先锋队、法制宣传队、妇女维权队、志愿服务队等×支村民队伍纳入日常工作,并将村级环卫工人加入到群防群治力量当中,大力推行“警灯闪烁”、“警灯守夜”活动,将巡逻警力向治安复杂地区和重点部位倾斜,强化街面巡防,有效降低各类案件的发生。力争到×年,全部实现“五个零”村居创建目标。

便民利民,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派出所”。×所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创新出“一核四强多元化”“三加三减惠民生,三乘三除聚民心”工作法,辖区开设村级待办事项×类,发放居民身份证×余张,预约办理户籍业务×余人次,并为行动不便×人提供入户上门服务,实现了从“群众找上门”向“服务进到家”的转变,得到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深入开展内部单位安全防范工作,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对辖区内×家内部单位、×家废旧物品收购站及×家消防单位的管理力度,逐一与之签订了《治安管理责任书》,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充分发挥农村消防队的机动、灵活的特点,定期开展消防演练,今年以来,×派出所共处置火灾警情×起,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万余元,开展消防演练×次。

(一)社区警务工作力度不够。社区民警工作时间安排不够科学合理,社区专干发挥作用不够,群防群治工作推动缓慢。

(二)防范电信诈骗宣传精度不够。宣传工作力度还不够大,普法教育形式比较单一,宣传效果较弱,电信诈骗案件持续高发。

(三)禁毒收戒工作方法不多,措施不力。(此处已删减)。

(四)信息上报工作准度不够。(此处已删减)。

(一)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派出所将持续深入摸排核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坚持开展宣传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二)强力推进社区警务工作,打造五个零村居建设。×派出所将认真做好千警进万家活动,以宣传电信诈骗,化解矛盾纠纷,扫黑除恶、一标三实等工作为抓手,使电信网络诈骗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三)继续坚持开展疫情防控。按照县局的安排部署,及时核查相关人员信息,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四)加大打击防范工作力度。加强社会面治安防控,加大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等巡逻防范力度,积极开展清风行动,努力净化社会环境。

(五)扎实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对标对表,坚决查找整改各项问题。

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_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方案

第三章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第三条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第四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对消防监督检查的结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对检查发现的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定期公布,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一)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三)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

(四)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五)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第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等消防安全需要组织监督抽查;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应当组织监督抽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

第八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六)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对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

第九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第十条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应当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检查下列内容:。

(三)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五)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八)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十)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对人员密集场所还应当抽查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除检查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三)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检查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

第十二条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二)临时搭建的建筑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并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五)活动现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并完好有效;。

(六)活动现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七)活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工地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

(一)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对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四)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

(五)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六)员工集体宿舍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第三章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第十五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第十六条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在举办前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接到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并将检查记录移交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应当及时受理、登记,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时限,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实地核查:。

(二)对举报投诉本款第一项以外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

核查后,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无法告知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中注明。

第十九条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发现的依法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责令改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当场制作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处罚。

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当场改正完毕,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可以口头责令改正,并在检查记录上注明。

第二十条对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的,应当根据改正违法行为的难易程度合理确定改正期限。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责令改正期限届满或者收到当事人的复查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集体研究确定,自检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由所属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解决;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还应当在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整改。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涉及复杂或者疑难技术问题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确定前组织专家论证。组织专家论证的,前款规定的期限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二)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五)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

临时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但逾期未消除火灾隐患的,不受查封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三条临时查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决定和实施:。

(一)告知当事人拟作出临时查封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并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决定是否实施临时查封。决定临时查封的,应当明确临时查封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的范围、期限和实施方法,并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和送达临时查封决定。

(三)实施临时查封的,应当在被查封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临时查封决定,并在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及其有关设施、设备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使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四)对实施临时查封情况制作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情况危急、不立即查封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可以在口头报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同意后立即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实施临时查封,并在临时查封后二十四小时内按照前款第二项规定作出临时查封决定,送达当事人。

临时查封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

实施临时查封后,当事人请求进入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整改火灾隐患的,应当允许。但不得在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第二十四条火灾隐患消除后,当事人应当向作出临时查封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解除临时查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对检查确认火灾隐患已消除的,应当作出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对当事人有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有关场所、部位、设施或者设备予以查封,使被处罚的单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使用或者施工。

第二十六条强制执行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决定和实施:。

(一)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记录。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强制执行方案,在当事人拒不改正或者处罚决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强制执行决定。

(三)实施强制执行的,应当在被强制执行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强制执行决定,并按照强制执行决定载明的强制执行方法执行。

(四)对实施强制执行过程制作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强制执行应当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需要其他行政部门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提出意见,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对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处罚的当事人申请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送达当事人。

对当事人已改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对违法行为尚未改正、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不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八条公安派出所对其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受理,依法处理;对属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应当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在受理后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三)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对设有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除检查本条第一款第(二)至(四)项内容外,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确定;。

(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是否制定;。

(三)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

(四)是否对社区、村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进行维护管理;。

(五)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

(一)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

(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八)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九)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十)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的。

公安派出所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应当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记录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的情况。

第三十二条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责令改正的同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健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建立执法档案,定期进行执法质量考评,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自觉接受单位和公民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消防监督检查中有下列情形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制作、送达法律文书,不按照本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拒不改正的;。

(二)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准予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三)无故拖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四)未按照本规定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抽查的;。

(五)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七)接受被检查单位、个人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严禁在其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经营消防公司、承揽消防工程、推销消防产品。

违反前款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予以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

(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二)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六)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

重大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认定。

第三十七条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应当纳入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公告。

第三十八条铁路、交通运输、民航、森林公安机关在管辖范围内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执行本规定所需要的法律文书式样,由公安部制定。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2004年6月9日发布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同时废止。

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巡逻工作方案

工作计划是对未来重要工作的最佳安排,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和指导性。它是应用写作的计划风格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了达到特定的效果,决策助理需要有远见、有思想、仔细思考,并从不同的角度设计各种工作计划,供领导参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由于近期我县城区的偷盗、抢夺(劫)案件呈上升趋势,根据县委领导、县局张黔局长和徐添翼政委的指示精神,在分管领导吴林勇书记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为进一步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科学布警、全面巡防、突出重点、责任到人,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巡逻盘查工作,增强见警率,震慑犯罪,并及时将各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苗头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县城治安秩序良好,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巡逻方案。

为了加强对巡逻工作的组织领导,大队长陈刚负责巡逻全面工作,监督检查巡逻工作落到实处,并带班参加巡逻;教导员刘清林做好队员思想政治工作,并协助大队长监督巡逻方案的落实,并带班参加巡逻;将现有的四个处警中队整编为三个中队,一中队由许庭禾负责,二中队由符才根负责,三中队由周君华负责,处突中队由黄初林负责,下设三个分队,分别由柯煜、李彪、缪小明负责(具体排班见巡逻安排表)。

1、白天8:00至11:30,正班处突中队7人负责弋江片区巡逻,接处警中队6人负责城南片区巡逻,其余4人负责日常接处警和城北桥头或城南造纸厂红绿灯处设卡。

2、下午14:30至17:00,副班处突中队7人负责弋江片区巡逻,接处警中队6人负责城南片区巡逻,其余4人负责城北桥头或城南造纸厂红绿灯处设卡,日常接处警由正班处警中队负责。

3、晚上19:30至21:00,正班处突中队7人负责弋江片区巡逻,接处警中队6人负责城南片区巡逻,其余4人负责日常接处警和城北桥头或城南造纸厂红绿灯处设卡。

4、夜间0:00至次日2:30,正班处突中队7人负责弋江片区巡逻,接处警中队6人负责城南片区巡逻,其余4人负责日常接处警。

(一)以车巡和徒步巡逻相结合,以车巡为主,以步巡为辅。

(二)交通繁华、治安繁杂的重点路段和发案率较高的区域以步巡为主。

(三)巡逻路线:以方志敏大道为中轴线,方志敏大道左侧由一辆摩托车负责,方志敏大道右侧由一辆摩托车负责,电瓶车负责沿街主干道的巡逻。

弋江片区:

电瓶车负责(xx等主干道)。

一辆摩托车负责(xx居民小区)。

一辆摩托车负责(xx等居民小区)。

城南片区:

电瓶车负责(xx等主干道)。

一辆摩托车负责(xx居民区)。

一辆摩托车负责(xx等居民区)。

巡逻队员统一穿特警服、帆布鞋,带帆布帽、红袖章和t型警棍及手台;城南、城北各一辆电瓶车和二辆摩托车。

1、每月每组必须抓获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嫌疑人一名。

2、每天必须采集指纹血样一枚以上。

3、每天卡点组必须盘查车辆二辆。

4、每月对城区案件进行研判,由黄初林带领便衣机动组针对刑事案件高发区发案特点采取手段进行重点打击。

六、巡逻重点部位。

对县城主要干道、党政首脑机关、金融网点、金银珠宝店、居民小区、车站、广场、商场、步行街、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发案部位及其它治安复杂区域开展武装巡逻防控。

七、巡逻职责。

(一)积极受理群众求助,对受困群众及时进行帮助。

(二)及时处置各类警情并反馈信息。

(三)对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进行先期处置。

(四)根据指令,对现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堵截和抓捕;。

(五)及时打击暴力恐怖、街头“两抢”、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现行违法犯罪活动。

(六)积极防范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发生。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是针对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确保我县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需要。因此,大队全体民警、队员要高度重视,增强工作责任感,确保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文明执勤。在工作中,全体巡逻队员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执勤,做到警容严整,仪表大方,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和人身安全,防止因方式方法不当而授人以柄。

(三)加强督促。工作中,要两人成行,三人成列,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走斑马线。大队领导要加强对民警警容风纪、到岗到位、武器警械管理使用等警规警纪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社会面巡逻防控,构建严密的社会治安巡逻防控网络,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暴恐案件及其他恶性案(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经分局党委研究,决定从9月19日开始,在赫山中心城区组织开展治安巡逻防控工作,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以提升群众安全感,提高群众满意度为重点,对党政首脑机关、人员聚集区等重点部位和案件高发、防范薄弱的时段,切实加大巡逻密度、提升防控效能,完善“1、3、5”快反机制,全面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确保一旦有事,能够果断处置、迅速平息。通过全警巡逻,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努力提高公安机关社会面防控能力,为圆满完成安保维稳“百日会战”各项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分局成立中心城区巡防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颜建波任组长,政委龙日荣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联合作战指挥中心,副局长孙国军兼任办公室主任,政工室、指挥中心、联合作战指挥中心、纪监室、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巡逻大队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巡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保障、督察等方面工作。

从2018年9月19日开始至2018年12月底(具体结束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步巡巡逻时段为每天晚上7时至晚上10时。平台车巡逻为全天候巡逻,巡逻大队与武警联合机动巡逻时段为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5时。

城区六所由社区民警带领社区干部、治安积极分子在辖区人员密集区域及治安复杂地段进行巡逻,巡逻时间为每天晚上7时至10时(巡逻方案由各派出所自行制定并报分局巡逻防控领导小组审批后组织实施)。农村派出所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本辖区开展联合巡逻。

1、积极开展街面特别是广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巡查,维护街面及重点场所治安秩序;。

2、依法盘查嫌疑人员,检查可疑物品,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及时发现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活动;。

3、接受群众咨询及口头报警、举报、控告并提供求助服务,调处治安纠纷,制止群体性闹事苗头,维护公共秩序;。

4、按分局“1、3、5”快速反应机制要求,做好应急事件快速反应的各项工作;。

5、搞好安全防范工作,巡察和发现巡段单位、门店、住户中的安全隐患,组织发动群防群治,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减少可防性案件发生;。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一)机动巡逻。

1、分局巡逻大队负责赫山中心城区主干道的全天候巡逻,并做好“1、3、5”快速反应准备。

2、巡逻大队巡逻备勤警力与武警联合巡逻。每天一台警车开展车巡。巡段:桃花仑路、龙洲路、康富路、金山北路。

(机动巡逻具体实施方案由巡逻大队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步巡。

由分局各实战大队、机关综合科室民警负责,每班次巡逻时间为3个小时,每个巡逻地段每一班次巡逻民警4人(其中至少2名民警),巡逻时段为每晚19:00至22:00。

巡逻地点:

1、以秀峰公园西门广场为中心,从桥南十字路口至市人大门口。

2、以沃尔玛凯德广场为中心,从市一中路口至桃花仑路长坡路路口。

3、以赫山步行街广场为中心,从交警三大队路口至赫山万木春购物中心。

4、以汽车东站广场为中心,从益阳大道东转盘至公交公司进站口。

5、以万达广场为中心,从益阳大道教育路口至益阳大道罗溪路口。

6、以龙洲广场为中心,辐射东西沿江风光带。

1、有巡逻任务的单位按照联合作战指挥中心下发的巡逻警力部署表提前两天上报后8天的巡逻人员名单,其中各单位正职和副职必须参与巡逻,每巡逻班次如有人员变动提前与联合作战指挥中心沟通。

2、巡逻民警必须准时到达巡逻地点,每个巡逻小组必须明确一名负责人。分局每天将由值班局领导率纪监督察部门民警对巡逻民警到岗到位和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2、参与巡逻的民警自备雨具、着装统一、戴大盖帽,并随身携带警官证、对讲机和单警装备,坚持依法执勤,文明执勤。

3、步巡民警巡逻期间公休两次,公休时间为7:50—8:00、8:50—9:00。

4、如遇暴雨等特殊情况需取消步巡以分局联合作战指挥中心通知为准。

5、巡逻民警在巡逻执勤中应注意自身安全。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深入开展中心城区巡防工作是确保安保维稳“百日会战”期间社会治安稳定,提高下半年综治民调推出的一项有力举措,各级各部门和全局民警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深入开展巡防工作作为维护城区社会治安稳定,增强群众安全感,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满意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投入,扎实工作。

2、科学安排,强化调度。各单位要按照分局要求,科学安排,强化调度,灵活用警,最大限度地把警力部署到案件高发地段、部位,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放到群众需要的地方,确保巡防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督查,严明纪律。全体巡逻民警要做到精神饱满,警容严整,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时到岗到位,切实履职尽责。联合作战指挥中心要加强工作协调与调度,纪监督察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防止巡逻流于形式,走过场,警务保障室要搞好车辆、单警装备等后勤保障工作。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政工部门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自媒体,大张旗鼓进行宣传,营造声势,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使巡防工作既轰轰烈烈又卓有成效。

5、领导带头,明确责任。局领导及各实战大队、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参与巡逻,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重大影响或出现重大问题的,将严肃追究巡逻民警及其单位领导责任。

为切实做好全省“两会”及两节期间互助县城区社会大局稳定,互助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意识,主动发挥维稳尖兵作用,扎实开展巡逻防控工作,全力筑牢城区防控网,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

一是严密部署工作,强化责任担当。根据县局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特巡警大队组织全体民警、辅警召开专题会议,就全省“两会”及两节期间街面警力部署、任务分工及巡逻防控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合理安排警力,切实做到定时、定人、定岗、定责,实现警力布局最大优化。并强化应对应急突发性事件的准备工作,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城区内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安全。

二是加强巡逻防控,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坚持把巡逻盘查作为发现违法和打击违法犯罪的有力手段,加大对城区金融网点、大型商场、客运中心等重点要害部位和繁华地段的巡逻力度。采取车巡与步巡相结合的方式,按照“135”工作机制,加大对城区主要街道、繁华路段的巡逻密度和强度,不断提升街面见警率和管事率,最大限度的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自全面启动公安武警联勤巡逻机制以来,特巡警大队共出动警力180人次,出动车辆27台次,开展巡逻162次,盘查人员150人次、盘查车辆87台次。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大队值班备勤警力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足够警力在岗在位。大队领导不定时、不定点对街面巡逻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对所有值班民、辅警的执法记录仪、单警装备、车辆等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车、人、装备运转正常,为两会及两节期间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做好保安巡防工作的要点保安巡防,是指保安服务公司依据保安服务合同,派出保安人员对客户单位或其所属的某一场所、部位,进行巡视、检查、警戒,发现、纠正和防范影响内部安全的各种因素,以保证客户单位安全的一项保安服务活动。

保安巡防的主要特点1.活动性。这是保安巡防最显著的特点。

为了保证客户单位的安全,保安巡防人员多采用徒步或骑车的方式,围绕有关场所、部位、路段进行巡回游动,防止发生各种问题。2.主动性。

相对于门卫保安、守护保安这类“被动式守护”而言,巡逻保安服务则是一种“主动进攻式”的守卫。它通过对客户单位一定范围或区域的巡逻观察,主动发现问题,消除不安全因素。

巡逻效果与责任心是成正比的,巡逻中积极认真,工作细致,责任心强,发现各种可疑情况的机会就多;反之,消极敷衍,该发现的问题也许就发现不了。3.机动性。

保安巡逻不是机械地重复运动,而是有选择、有重点地对治安情况复杂、容易发生问题的场所以及要害部位进行巡查警戒。在时间、空间、方式方法上据情而定,没有固定的条条框框,目的是要收到最佳的巡逻效果,方式可以灵活多样。

保安巡逻应采取的措施1.定线巡逻:指巡逻人员在一定时间内,按指定路线,进行有规律的往返巡视和检查。即巡逻人员从a点出发到b点,然后再由b点沿原路返回a点,进行顺线和逆线有规律的巡逻。

2.乱线巡逻:也叫不定线巡逻,指巡逻人员在其责任区域内根据巡逻任务的需要,自由选定巡逻路线,往返曲折地进行巡逻。这种巡逻方法有利于调动巡逻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且不易被了解、掌握,又便于将易出问题的部位纳入巡逻人员的视线。

3.定线与乱线结合:指在巡逻中,根据具体情况,巡逻人员交叉使用定线巡逻和乱线巡逻的方法。这种方法使用得好,更有利于对时空的控制,更能达到全方位防范的效果。

4.点与线相结合:所谓的“点”,是指巡逻范围内的较重要的部位或容易发生问题、防范薄弱的环节。“线”,是指若干个点连接起来形成的巡逻延伸线。

点线结合,就是既要在“点”的小范围开展有重点的巡查、警戒,又要在“线”上穿行,巡回控制,做到既重点巡查点,也顾及了线。5.“三点”式巡逻列队:是指在巡逻中,参加巡逻的人员以三个点组合组成巡逻队式,每点为一个巡逻小组,由二至三人组成,每点间距10至15米。

此种巡逻队列,可以增加巡逻人员的视野广度,扩大巡逻的覆盖面,减少对巡逻地段时间与空间的失控,并有利于增强整体作战的能力。6.“中”字型询问阵式:是指在巡逻中发现可疑人员需进行询问时,采用“中”字型阵式,将询问对象纳入“中”字当中,这样能有效地防止犯罪嫌疑人夺路逃跑,又可以对其四面夹击,倘若其铤而走险,也可减少巡逻人员的伤亡。

保安巡逻应注意的事项1.执行巡逻任务时,白天要挺胸阔步,自然大方;夜间要保持肃静,做到眼明、耳灵、脚轻,仔细判明各种声响、气昧、光亮和可疑征状。巡逻时要机警灵敏,沿墙边或树木阴影处行进,注意避开灯光,以隐蔽自己,达到我先见敌、敌难见我的目的。

在一般情况下,不应该在职工、居民住所的窗下、门前逗留窃听,以避其嫌。通过墙角时特别要提高警惕。

夜间行至墙拐角处,应提前放慢步伐,稍作停顿,先利用墙角的暗处观察行进前方的动静,待没有发现可疑和特殊症候时,再拐弯通过,以防犯罪嫌疑人的突然袭击。2.二人以上同时实施巡逻勤务,遇有情况时,要相互支援,发挥集体力量的优势。

巡逻保安员之间,白天可采取目视、手势进行联络;夜间可用击掌或手电筒闪现的方法进行联系,但事前要约定好信号和暗号。距离较远的,应用对讲机联系。

3.巡逻必须采取走停结合,耳、目、鼻并用,时快、时慢和突然改变行进方向的办法。对于治安情况比较好的巡逻地段,可采取穿行而过的方法;对于治安情况比较复杂、或比较偏僻的地区,则采取一次或多次的不定时折返、杀回马枪式的巡逻方法;对于巡逻区城内重要目标、要害部位多或繁华场所的外围,要采取有重点的、反复循环巡逻的方法。

发现可疑情况时,应严密监视,认真观察,加强控制,防止犯罪发生。4.在巡逻中,保安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仪表端正,精神饱满。

处理问题时,要摆事实,讲道理,耐心开导,以理服人;语言要文明,如:“对不起,我们有规定,巡逻中不准擅自离岗,请您配合我们的工作。谢谢!”、“对不起,耽误了您的时间,请谅解!”等。

禁用污言秽语,严禁刁难、打骂或威胁群众。5.巡逻要注重效果,防止走过场。

巡逻时要明确巡逻的重点时间,重点部位和路段,做到在时空上不断档,使保护目标始终置于保安人员的有效控制之下。要经常分析研究一定时期内巡逻的重点及主要任务,及时调整巡逻力量与方法。

保安人员要认真遵守巡逻中的各项纪律,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待每一微小的疑点。注意巡逻人员的合理组合。

由于近期我县城区的偷盗、抢夺(劫)案件呈上升趋势,根据县委领导、县局张黔局长和徐添翼政委的指示精神,在分管领导吴林勇书记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为进一步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科学布警、全面巡防、突出重点、责任到人,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巡逻盘查工作,增强见警率,震慑犯罪,并及时将各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苗头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县城治安秩序良好,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巡逻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巡逻工作的组织领导,大队长陈刚负责巡逻全面工作,监督检查巡逻工作落到实处,并带班参加巡逻;教导员刘清林做好队员思想政治工作,并协助大队长监督巡逻方案的落实,并带班参加巡逻;将现有的四个处警中队整编为三个中队,一中队由许庭禾负责,二中队由符才根负责,三中队由周君华负责,处突中队由黄初林负责,下设三个分队,分别由柯煜、李彪、缪小明负责(具体排班见巡逻安排表)。

二、时间安排。

1、白天8:00至11:30,正班处突中队7人负责弋江片区巡逻,接处警中队6人负责城南片区巡逻,其余4人负责日常接处警和城北桥头或城南造纸厂红绿灯处设卡。

2、下午14:30至17:00,副班处突中队7人负责弋江片区巡逻,接处警中队6人负责城南片区巡逻,其余4人负责城北桥头或城南造纸厂红绿灯处设卡,日常接处警由正班处警中队负责。

3、晚上19:30至21:00,正班处突中队7人负责弋江片区巡逻,接处警中队6人负责城南片区巡逻,其余4人负责日常接处警和城北桥头或城南造纸厂红绿灯处设卡。

4、夜间0:00至次日2:30,正班处突中队7人负责弋江片区巡逻,接处警中队6人负责城南片区巡逻,其余4人负责日常接处警。

三、巡逻方式和路线。

(一)以车巡和徒步巡逻相结合,以车巡为主,以步巡为辅。

(二)交通繁华、治安繁杂的重点路段和发案率较高的区域以步巡为主。

(三)巡逻路线:以方志敏大道为中轴线,方志敏大道左侧由一辆摩托车负责,方志敏大道右侧由一辆摩托车负责,电瓶车负责沿街主干道的巡逻。

弋江片区:

电瓶车负责(xx等主干道)。

一辆摩托车负责(xx居民小区)。

一辆摩托车负责(xx等居民小区)。

城南片区:

电瓶车负责(xx等主干道)。

一辆摩托车负责(xx居民区)。

一辆摩托车负责(xx等居民区)。

四、巡逻装备。

巡逻队员统一穿特警服、帆布鞋,带帆布帽、红袖章和t型警棍及手台;城南、城北各一辆电瓶车和二辆摩托车。

五、巡逻任务。

1、每月每组必须抓获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嫌疑人一名。

2、每天必须采集指纹血样一枚以上。

3、每天卡点组必须盘查车辆二辆。

4、每月对城区案件进行研判,由黄初林带领便衣机动组针对刑事案件高发区发案特点采取手段进行重点打击。

六、巡逻重点部位。

对县城主要干道、党政首脑机关、金融网点、金银珠宝店、居民小区、车站、广场、商场、步行街、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发案部位及其它治安复杂区域开展武装巡逻防控。

七、巡逻职责。

(一)积极受理群众求助,对受困群众及时进行帮助。

(二)及时处置各类警情并反馈信息。

(三)对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进行先期处置。

(四)根据指令,对现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堵截和抓捕;。

(五)及时打击暴力恐怖、街头“两抢”、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现行违法犯罪活动。

(六)积极防范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发生。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是针对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确保我县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需要。因此,大队全体民警、队员要高度重视,增强工作责任感,确保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文明执勤。在工作中,全体巡逻队员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执勤,做到警容严整,仪表大方,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和人身安全,防止因方式方法不当而授人以柄。

(三)加强督促。工作中,要两人成行,三人成列,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走斑马线。大队领导要加强对民警警容风纪、到岗到位、武器警械管理使用等警规警纪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由于近期我县城区的偷盗、抢夺(劫)案件呈上升趋势,根据县委领导、县局张黔局长和徐添翼政委的指示精神,在分管领导吴林勇书记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为进一步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科学布警、全面巡防、突出重点、责任到人,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巡逻盘查工作,增强见警率,震慑犯罪,并及时将各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苗头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县城治安秩序良好,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巡逻方案。

为了加强对巡逻工作的组织领导,大队长陈刚负责巡逻全面工作,监督检查巡逻工作落到实处,并带班参加巡逻;教导员刘清林做好队员思想政治工作,并协助大队长监督巡逻方案的落实,并带班参加巡逻;将现有的四个处警中队整编为三个中队,一中队由许庭禾负责,二中队由符才根负责,三中队由周君华负责,处突中队由黄初林负责,下设三个分队,分别由柯煜、李彪、缪小明负责(具体排班见巡逻安排表)。

1、白天8:00至11:30,正班处突中队7人负责弋江片区巡逻,接处警中队6人负责城南片区巡逻,其余4人负责日常接处警和城北桥头或城南造纸厂红绿灯处设卡。

2、下午14:30至17:00,副班处突中队7人负责弋江片区巡逻,接处警中队6人负责城南片区巡逻,其余4人负责城北桥头或城南造纸厂红绿灯处设卡,日常接处警由正班处警中队负责。

3、晚上19:30至21:00,正班处突中队7人负责弋江片区巡逻,接处警中队6人负责城南片区巡逻,其余4人负责日常接处警和城北桥头或城南造纸厂红绿灯处设卡。

4、夜间0:00至次日2:30,正班处突中队7人负责弋江片区巡逻,接处警中队6人负责城南片区巡逻,其余4人负责日常接处警。

(一)以车巡和徒步巡逻相结合,以车巡为主,以步巡为辅。

(二)交通繁华、治安繁杂的重点路段和发案率较高的区域以步巡为主。

(三)巡逻路线:以方志敏大道为中轴线,方志敏大道左侧由一辆摩托车负责,方志敏大道右侧由一辆摩托车负责,电瓶车负责沿街主干道的巡逻。

弋江片区:

电瓶车负责(xx等主干道)。

一辆摩托车负责(xx居民小区)。

一辆摩托车负责(xx等居民小区)。

城南片区:

电瓶车负责(xx等主干道)。

一辆摩托车负责(xx居民区)。

一辆摩托车负责(xx等居民区)。

巡逻队员统一穿特警服、帆布鞋,带帆布帽、红袖章和t型警棍及手台;城南、城北各一辆电瓶车和二辆摩托车。

1、每月每组必须抓获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嫌疑人一名。

2、每天必须采集指纹血样一枚以上。

3、每天卡点组必须盘查车辆二辆。

4、每月对城区案件进行研判,由黄初林带领便衣机动组针对刑事案件高发区发案特点采取手段进行重点打击。

对县城主要干道、党政首脑机关、金融网点、金银珠宝店、居民小区、车站、广场、商场、步行街、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发案部位及其它治安复杂区域开展武装巡逻防控。

(一)积极受理群众求助,对受困群众及时进行帮助。

(二)及时处置各类警情并反馈信息。

(三)对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进行先期处置。

(四)根据指令,对现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堵截和抓捕;。

(五)及时打击暴力恐怖、街头“两抢”、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现行违法犯罪活动。

(六)积极防范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发生。

(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是针对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确保我县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需要。因此,大队全体民警、队员要高度重视,增强工作责任感,确保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文明执勤。在工作中,全体巡逻队员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执勤,做到警容严整,仪表大方,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和人身安全,防止因方式方法不当而授人以柄。

(三)加强督促。工作中,要两人成行,三人成列,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走斑马线。大队领导要加强对民警警容风纪、到岗到位、武器警械管理使用等警规警纪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街面巡逻防控工作,全面提升城区街面巡逻防控效能,深入推进“春雷行动”百日会战活动开展,特巡警大队按照上级要求,通过强化四项措施,切实把街面防控工作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打压违法犯罪的时间和空间。

一是抓部署,下狠心。大队组织全队民警召开会议,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同时对“春雷行动”百日会战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上同时对近期城区的发案情况进行了分析,并要求全队民警队员时刻绷紧防控弦,把思想统一到打击街面违法犯罪上来,将工作重心转移到街面打防工作中。

二是强措施,严防控。在日常巡逻工作中,紧盯工作目标,紧贴工作实际,最大限度提升街面见警率。每日出动40名警力上街巡逻,始终坚持“露头就打”,严打严惩“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同时紧盯医院、学校、网吧、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金融网点等盗窃类案件易发地点,严厉震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是出硬招,抓现行。在日常防控的基础上。由案件中队牵头,从队内抽调专人组成便衣小组,不断深化各类警情信息收集,切实落实警情日交接和日分析制度。同时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的原则,对主要街区、地段投入便衣警力,与街面着装巡逻警力相呼应,形成交叉式、往复式的防范工作格局,同时活用蹲守、跟踪、巡逻等方式,破获3起盗窃案件,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24人,其中刑事拘留5人,行政拘留19人。

四是抓执行,严定责。根据民警日常巡逻工作开展、目标任务数、违规违纪情况等多方面开展评比,形成民警之间,中队之间的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定期进行考核,严格落实队伍考核奖惩机制,拉大了干与不干、干多干少的差距,有效推动全队巡逻防控工作的开展。

为了确保加强“中国(泉州)新世纪春节特大型灯会”举办期间(**年2月24月25日)的治安秩序管理,维护和保证灯会期间具有一个稳定、安全、有序的经营和游乐环境,确保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特制订如下治安保卫工作方案。

在清蒙警署、公安消防部门、武警二中队等上级有关部门的协助指导下,由展城保卫科协调组织全系统公司保卫力量,制定落实治安方案,明确各级责任,全力以赴抓好本次灯会的各项治安保卫工作。确保本次灯会活动安全有序、万无一失。

根据本园保卫力量及本次灯会的实际情况,工作安排如下:

1、整体布置:值勤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将采取分班总体负责制,执行“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白班营业至闭园,由游乐园保卫科负责安排园内的治安保卫工作,根据人流量必要时将由展城保卫科派员协助。夜班由游乐园保卫科和展城治安组抽调警力协助,共同负责夜间的治安巡逻保卫工作。

2、责任划分:

(1)、白班从营业开始至闭园,各门岗派4名保安员负责,责任人:张伙明;

(2)、夜班安排3名保安负责门岗、园内巡逻及财务部值班,责任人:蔡聪强;

(4)、夜间的园外巡逻将由展城治安组抽调警力协助进行。

本次灯会将按照消防部门安全要求,在公司消防领导小组的监督管理下进行制作安装,游乐园保卫科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逐项安全检查,消除隐患,确认安全后才能亮灯。同时将根据灯组的配套消防器材,制定消防灭火及应急疏散方案,确保灯会顺利进行。

根据本项灯会规模大,又适逢新春佳节,客流量大、人员复杂等实际情况,提出工作要求如下:

1、保卫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安排的班次和岗位执勤,服从公司的指挥和调度。

2、按规定着装,仪容严整,态度和蔼、热情、亲切,文明执勤,时刻保持良好形象。

3、认真仔细,保持警觉,时刻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准备。

4、遇事要忙而不乱,指挥若定。自身处理不了的事或遇重大事件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并立即维持好现场秩序。确保灯会安全、有序顺利进行。

5、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值勤纪录。

1、准时到岗,做好执勤准备工作。

2、严禁游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园。

3、做好游客的验票工作,按照门岗值勤保卫制度执行,禁止无票入园,违者将按公司的规定处理。

4、维持出入口的秩序,杜绝失窃现象,一旦发现有偷窃行为者,应及时制止并立即通知保卫科,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5、未经许可,严禁外来车辆入园,维持车辆进出、停放秩序及安全。

6、园内夜班值勤调度一律由蔡聪强负责。闭园后,任何人员不得滞留园内。发现可疑人员应进行盘问,及时将处理情况做好记录。如有异常特殊情况发生应及时通知展城治安组。

1、构建团结、高效、务实、学习型的班子。班子成员讲正气、讲风格、讲团结,形成合力;善于学习,善于总结,提高班子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管理队伍的水平。

2、紧抓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建队育人。针对年轻民警的特点开展政治思想工作,加强民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

3、制定完善大队各项规章制度,要以制度带队伍。

4、研究制定绩效考核机制。绩效考核不求面面俱到,但要突出重点,真正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5、加强内务正规化管理。

二、巡控工作规范化,在分局大巡控的格局下,大队通过抓一级巡控规范运作,带动二级巡控。

巡控中大队突出“快速反应”和“攻坚克难”的特点(实现这两个特点要通过加强民警技战术和体能训练,逐步更新增加装备设备)。实现见警率、管事率、抓获率的提高。具体来说:

1、提高见警率方面。大队一级巡控车辆基本上就要在路面不间断巡逻,有警出警,无警巡逻,重点对复杂治安路段和时段加强巡逻,对案件高发地段加强巡逻,这一方面我们要提高警情研判的能力,警力要跟着警情走。

2、提高管事率,即增强民警主动盘查意识,对盘查人员、车辆要有量化数字(每班15人次、车次)。对一些简单的纠纷等警情,提高自处率(20%),减轻派出所的负担。

3、提高抓获率,主要体现在抓获人员的`打击处理上,大队07年度要高于06年度(超过10%)。对移交的案件积极跟踪了解,加强与兄弟单位的沟通协调。同时大队也要在现场证据收集、固定方面加强民警执法意识,便于移交单位的打击处理。

在巡控工作中,大队不仅要通过细致的工作提高民警的思想认识,调动民警的工作热情,同时还建立完善督察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实行量化管理,促进民警们的良性竞争,在大队内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通过提高见警率、管事率、抓获率实现街面可防性案件特别是“两抢”案件的下降,实现人民满意率的提高。

大队民警较为年轻,业务涉及较为单一。根据大队今后人员流动的特点,在大队我们要抓好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民警素质,为分局输送优秀人才。1、大队开展系统的法制学习,定期进行考试,建立每个人的学习档案,锻炼和提高民警的执法办案能力;2、开展计算机应用知识学习,让每名民警达到会网上作战的要求,大队准备逐步实施,要求民警把每日工作情况录入计算机平台,提高应用水平。3、开展警务技能和战术以及体能的日常训练,提高民警实战的能力,适应当前复杂治安形势的需要。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社会面巡逻防控,构建严密的社会治安巡逻防控网络,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暴恐案件及其他恶性案(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经分局党委研究,决定从9月19日开始,在赫山中心城区组织开展治安巡逻防控工作,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提升群众安全感,提高群众满意度为重点,对党政首脑机关、人员聚集区等重点部位和案件高发、防范薄弱的时段,切实加大巡逻密度、提升防控效能,完善“1、3、5”快反机制,全面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确保一旦有事,能够果断处置、迅速平息。通过全警巡逻,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努力提高公安机关社会面防控能力,为圆满完成安保维稳“百日会战”各项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分局成立中心城区巡防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颜建波任组长,政委龙日荣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联合作战指挥中心,副局长孙国军兼任办公室主任,政工室、指挥中心、联合作战指挥中心、纪监室、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巡逻大队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巡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保障、督察等方面工作。

三、巡防时间。

从2018年9月19日开始至2018年12月底(具体结束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步巡巡逻时段为每天晚上7时至晚上10时。平台车巡逻为全天候巡逻,巡逻大队与武警联合机动巡逻时段为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5时。

城区六所由社区民警带领社区干部、治安积极分子在辖区人员密集区域及治安复杂地段进行巡逻,巡逻时间为每天晚上7时至10时(巡逻方案由各派出所自行制定并报分局巡逻防控领导小组审批后组织实施)。农村派出所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本辖区开展联合巡逻。

四、巡防职责。

4、按分局“1、3、5”快速反应机制要求,做好应急事件快速反应的各项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巡防方式及巡逻安排。

(一)机动巡逻。

1、分局巡逻大队负责赫山中心城区主干道的全天候巡逻,并做好“1、3、5”快速反应准备。

2、巡逻大队巡逻备勤警力与武警联合巡逻。每天一台警车开展车巡。巡段:桃花仑路、龙洲路、康富路、金山北路。

(机动巡逻具体实施方案由巡逻大队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步巡。

由分局各实战大队、机关综合科室民警负责,每班次巡逻时间为3个小时,每个巡逻地段每一班次巡逻民警4人(其中至少2名民警),巡逻时段为每晚19:00至22:00。

巡逻地点:

1、以秀峰公园西门广场为中心,从桥南十字路口至市人大门口。

2、以沃尔玛凯德广场为中心,从市一中路口至桃花仑路长坡路路口。

3、以赫山步行街广场为中心,从交警三大队路口至赫山万木春购物中心。

4、以汽车东站广场为中心,从益阳大道东转盘至公交公司进站口。

5、以万达广场为中心,从益阳大道教育路口至益阳大道罗溪路口。

6、以龙洲广场为中心,辐射东西沿江风光带。

六、注意事项。

1、有巡逻任务的单位按照联合作战指挥中心下发的巡逻警力部署表提前两天上报后8天的巡逻人员名单,其中各单位正职和副职必须参与巡逻,每巡逻班次如有人员变动提前与联合作战指挥中心沟通。

2、巡逻民警必须准时到达巡逻地点,每个巡逻小组必须明确一名负责人。分局每天将由值班局领导率纪监督察部门民警对巡逻民警到岗到位和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2、参与巡逻的民警自备雨具、着装统一、戴大盖帽,并随身携带警官证、对讲机和单警装备,坚持依法执勤,文明执勤。

3、步巡民警巡逻期间公休两次,公休时间为7:50—8:00、8:50—9:00。

4、如遇暴雨等特殊情况需取消步巡以分局联合作战指挥中心通知为准。

5、巡逻民警在巡逻执勤中应注意自身安全。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深入开展中心城区巡防工作是确保安保维稳“百日会战”期间社会治安稳定,提高下半年综治民调推出的一项有力举措,各级各部门和全局民警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深入开展巡防工作作为维护城区社会治安稳定,增强群众安全感,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满意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投入,扎实工作。

2、科学安排,强化调度。各单位要按照分局要求,科学安排,强化调度,灵活用警,最大限度地把警力部署到案件高发地段、部位,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放到群众需要的地方,确保巡防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督查,严明纪律。全体巡逻民警要做到精神饱满,警容严整,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时到岗到位,切实履职尽责。联合作战指挥中心要加强工作协调与调度,纪监督察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防止巡逻流于形式,走过场,警务保障室要搞好车辆、单警装备等后勤保障工作。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政工部门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自媒体,大张旗鼓进行宣传,营造声势,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使巡防工作既轰轰烈烈又卓有成效。

5、领导带头,明确责任。局领导及各实战大队、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参与巡逻,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重大影响或出现重大问题的,将严肃追究巡逻民警及其单位领导责任。

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_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方案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第三条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第四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对消防监督检查的结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对检查发现的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定期公布,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第二章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第六条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有:

(一)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三)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

(四)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五)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第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等消防安全需要组织监督抽查;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应当组织监督抽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

第八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六)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对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

第九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第十条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应当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检查下列内容:

(三)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五)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八)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十)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对人员密集场所还应当抽查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除检查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三)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检查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

第十二条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二)临时搭建的建筑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并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五)活动现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并完好有效;

(六)活动现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七)活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工地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

(一)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对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四)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

(五)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六)员工集体宿舍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第三章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第十五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第十六条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在举办前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接到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并将检查记录移交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应当及时受理、登记,并按照程序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时限,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实地核查:

(二)对举报投诉本款第一项以外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

核查后,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无法告知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中注明。

第十九条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发现的依法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责令改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当场制作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处罚。

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当场改正完毕,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可以口头责令改正,并在检查记录上注明。

第二十条对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的,应当根据改正违法行为的难易程度合理确定改正期限。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责令改正期限届满或者收到当事人的复查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集体研究确定,自检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由所属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解决;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还应当在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整改。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涉及复杂或者疑难技术问题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确定前组织专家论证。组织专家论证的,前款规定的期限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二)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五)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

临时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但逾期未消除火灾隐患的,不受查封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三条临时查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决定和实施:

(一)告知当事人拟作出临时查封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并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决定是否实施临时查封。决定临时查封的,应当明确临时查封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的范围、期限和实施方法,并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和送达临时查封决定。

(三)实施临时查封的,应当在被查封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临时查封决定,并在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及其有关设施、设备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使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四)对实施临时查封情况制作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情况危急、不立即查封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可以在口头报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同意后立即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实施临时查封,并在临时查封后二十四小时内按照前款第二项规定作出临时查封决定,送达当事人。

临时查封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

实施临时查封后,当事人请求进入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整改火灾隐患的,应当允许。但不得在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第二十四条火灾隐患消除后,当事人应当向作出临时查封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解除临时查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对检查确认火灾隐患已消除的,应当作出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对当事人有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有关场所、部位、设施或者设备予以查封,使被处罚的单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使用或者施工。

第二十六条强制执行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决定和实施:

(一)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记录。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强制执行方案,在当事人拒不改正或者处罚决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强制执行决定。

(三)实施强制执行的,应当在被强制执行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强制执行决定,并按照强制执行决定载明的强制执行方法执行。

(四)对实施强制执行过程制作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强制执行应当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需要其他行政部门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提出意见,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对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处罚的当事人申请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送达当事人。

对当事人已改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对违法行为尚未改正、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不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八条公安派出所对其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受理,依法处理;对属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应当依照程序规定在受理后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三)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对设有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除检查本条第一款第(二)至(四)项内容外,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确定;

(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是否制定;

(三)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

(四)是否对社区、村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进行维护管理;

(五)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

(一)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

(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八)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九)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十)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的。

公安派出所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应当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记录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的情况。

第三十二条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责令改正的同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健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建立执法档案,定期进行执法质量考评,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自觉接受单位和公民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消防监督检查中有下列情形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制作、送达法律文书,不按照本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拒不改正的;

(二)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准予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三)无故拖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四)未按照本规定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抽查的;

(五)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七)接受被检查单位、个人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严禁在其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经营消防公司、承揽消防工程、推销消防产品。

违反前款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予以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

(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二)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六)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

重大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认定。

第三十七条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应当纳入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公告。

第三十八条铁路、交通运输、民航、森林公安机关在管辖范围内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执行本规定所需要的法律文书式样,由公安部制定。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20xx年6月9日发布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同时废止。

公安派出所“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工作方案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为抓手,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总目标,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全面加强派出所警务工作社会化、智能化建设,全面夯实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根基,全力提升派出所警务工作效能,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努力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更加充实、安全感更有保障、幸福感更可持续;确保全市有一批派出所建成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一批派出所入围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力争有一批派出所入围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公安局长。

xx任组长,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xx任副组长,市局其他党委成员及局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为副主任,负责创建工作的督办、指导、宣传等工作。

三、创建措施。

(一)坚持党建统领,党建核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

1、组织建设: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争取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支持,出台《派出所长兼任乡镇(街办)党委副书记、党员民警兼任村(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工作制度》。健全派出所党支部,配齐配强支部班子,根据工作需要与其他社会组织建立党小组。

2、机制建设:建立派出所党支部成员、党员民警联系辖区基层党组织工作机制,与村(社区)、企业、学校、单位。

一是坚持党建统领,确保政治坚定。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扎实开展“最强党支部”建设及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

二是坚持民意引领,争创人民满意。牢固树立民意导向警务理念,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把进村入户走访作为民警的基本工作方式,完善向群众报告工作机制,建立派出所和社区民警评价公开机制,确保警务工作接受群众评判、警务行为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多元化化解矛盾,实现矛盾不上交。深入开展矛盾风险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行动,深入剖析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的成因和规律特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社会心理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覆盖全域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网络,全年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在90%以上。

四是全时空守护平安,实现平安不出事。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和全科网格管理服务体系,深化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扎实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年辖区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数稳中有降,群众安全感位居所在县(市、区)前列。

五是零距离服务群众,实现服务不缺位。自觉执行和严格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措施要求,扎实开展新“五小工程”,全方位满足群众需求,群众满意率位居所在县(市、区)前列。

六是管理规范、保障到位,增强民警幸福感。积极实施暖警工程,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实落地,派出所工作主动权和民警幸福感明确增强。

七是坚持从严治警,确保队伍过硬。全年未发生有警不处、有案不立、敷衍塞责,乱收滥罚、慵懒散拖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三年内未发生民(辅)警违法违纪案件。

四、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要做到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定位要更准确,要吃透上级文件精神,结合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将我市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工作方案打造成一个有__本地特色的,有长期指导意义的规范性文件,确保创建工作有持续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目标要再明确,以传承发扬“枫桥经验”为目标,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为引领,推动公安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度融合,强基层,打基础,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确保我市在公安部命名的100个“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当中占有一席之地。

三是原则要更坚定,要做到“坚持源头治理、坚持以防为主、坚持服务为先、坚持从严治警”。

四是任务要更具体,工作任务要建立在公安部确定的创建标准基础上,要符合__实际,始终贯穿“五个最强”,在打造战斗堡垒、创新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提升治安防范、增强服务能力、强化内部管理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指标,确保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工作顺利完成。

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方案公安派出所消防职责文件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一步推动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开展,指导基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开展,依据《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07号令)以及《火灾事过调查规定》,结合我县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请各派出所按照要求落实。

一、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基本要求。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07号令)已经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贯彻落实好《消防法》和107号令,基层公安派出所要认真落实以下工作要求:

2、要按照《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中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部分的要求,正确运用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作出消防具体行政行为,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档案建设,做好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处罚案件备案工作。

3、公安派出所民警不得利用职权为单位指定消防产品的销售单位或者品牌,不得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二、公安派出所场所设置和消防办公室设置要求。

派出所应设置消防监督办公室一间、消防器材室一间;消防监督办公室内设置办公桌椅一套、消防档案柜一组。消防办公室门上应设置“消防办公室”标牌,室内墙上应悬挂(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公开栏、辖区水源道路图、防火重点单位一览表、消防民警岗位牌、消防监督工作目标运行图、历年火灾警示图、承诺牌、消防宣传知识栏),办公桌上应设置举报、投诉警示牌。

三、基础台账建设要求。

档案柜内应设置至少8类消防档案。1、“十小场所”及三级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台帐;2、消防监督检查档案;3、消防行政处罚档案;4、火灾事故简易调查台帐;5、消防出警记录;6、投诉举报记录;7、消防宣传培训档案;8、其他相关资料,各类档案应保证资料齐全,真实。

四、消防设施设置。

消防器材室内应悬挂消防摩托车保养制度,配备灭火器、战斗服、机动泵、消防水带、水枪等灭火设施。消防摩托车应保证完好有效,派出所所有民警应能熟练操作消防摩托车及器材装备。

一、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三)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对设有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除检查本条第一款第(二)至(四)项内容外,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对居民、村民委员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确定;

(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是否制定;

(三)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

(四)是否对社区、村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进行维护管理;

(五)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

二、责令改正程序。

(一)适用条件。

民警在监督检查时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改正:

1、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

2、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3、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4、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5、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6、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7、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8、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9、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10、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的。

(二)工作程序。

1、填制《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以下简称《检查记录》),记录被检查单位情况、单位(村委会、居委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责令改正情况及移送消防机构处理内容,并交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签字确认。被检查单位对记录有异议或者拒绝签名的,民警应当注明情况。

2、发现应当责令改正的违法行为的,对于可以当场改正的情况,负责检查的民警应当责令被检查单位当场整改;对于当场改正确有困难的,负责检查的民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整改期限,并在期限届满时进行复查。并应当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一份交被检查单位。

三、群众举报投诉查处程序。

(一)适用条件。

公安派出所接到群众对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者其他妨碍疏散行为的举报、投诉,以及对其他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的,应当受理并适用的工作程序。

(二)工作程序。

1、受理登记,填写《消防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查处情况记录》。

2、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核实是否存在举报、投诉所反映的问题(对举报投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核查)。

3、根据现场核查的情况和派出所执法权限依法进行处理。

4、派出所接到不属于其消防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消防违法行为或者火灾隐患的举报、投诉,应当告知举报、投诉人向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举报、投诉。

四、消防行政处罚程序。

(一)受案条件。

1、对依法责令改正的违法行为,或者依法可以直接处罚的'消防违法行为。

2、依法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3、属于授权公安派出所管辖范围。

(二)工作流程(见消防行政处罚工作流程图)。

(三)消防行政处罚的审批权限。

1、公安派出所实施警告或者对个人、单位处以罚款的消防行政处罚,以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名义作出。

2、拟对个人处行政拘留处罚的,由派出所领导提出初审意见、经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后报县(市、区)公安机关决定,以主管公安机关名义作出。

3、拟作出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消防行政处罚的,应当报公安消防机构决定,法律文书单独编号。

(四)消防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

实施消防行政处罚,执行《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配套法律文书。

(五)建档要求。

1、案件经办人应当于结案10日内将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律文书及其有关材料按照案卷的要求进行归档。

2、消防行政处罚案件应当一案一卷。同一消防违法行为,对单位及单位主管人员或者其他责任人员处罚的,可以合并整理为一个案卷。

3、派出所应当于每月30日前将当月25日之前办结的消防行政处罚案件卷宗以及核发的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上报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五、重大违法行为报告程序。

(一)适用条件。

公安派出所在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有下列重大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报告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而适用的工作程序。

1、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未按规定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备案的。

2、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

3、建筑工程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

4、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的。

5、其他重大消防违法行为的。

(二)报告形式和方法。

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如可以制作消防重大违法行为报告表,同时附有民警制作的《检查记录》以及有关法律文书和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单位的名称、地址等内容资料。必要时,报告也可以采取电话等其他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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