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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预案方案(模板5篇)

时间:2023-10-02 11:28:42 作者:笔舞 最新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预案方案(模板5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预案方案篇一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保供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责任,确保本地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运行,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等,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设立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

组长:xxx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委,xxx任办公室主任,xxx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班日常组织协调。

(二)主要职责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一)启动和中止条件

根据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启动和中止生活物资保障机制。

(二)监测预警制度

1、每日监测菜肉蛋奶等重点生活物资价格。

2、跟踪监测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鸡蛋、奶类、生猪等生产和流通相关情况,及时掌握供销状况和存在问题。

(三)报告处置制度

1、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本县生活物资保障情况。

2、高风险区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供给、需求、库存、价格等动态情况实行日报制度。

3、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协调处置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生活物资保障有关情况。

(四)经费保障

统筹调度可使用的既有资金和储备物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经费保障支持。

(一)粮油方面

城区成品粮油储备要达到15天以上(含15天)市场供应量,并提高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比例。(粮储中心、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猪肉方面

猪肉储备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发生疫情的地区要通过加强调运、投放猪肉储备等方式,切实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蔬菜方面

因地制宜建立蔬菜应急库存,确保冬春季节重要的耐储藏蔬菜品种库存满足7天消费量,以满足突发情况下的调控需要。(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方面

保障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正常供应。(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农村地区比照城区执行。

(一)抓好生产保货源

1、组织好粮油菜肉蛋奶等产品相关的种养、采摘、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等生产活动。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和仔畜雏畜、饲料等供应,为粮油菜肉蛋奶稳定供应提供保障支持。(农业农村局牵头,粮储中心、交通局配合)

2、保障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接采购蔬菜、肉类等农产品时,严把食品安全关,鼓励索要查看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等可溯源凭证、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市场监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配合)

3、加强成品油调配,满足汽柴油(含乙醇汽油)需求,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应对电力需求。(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4、解决农业企业、农资生产企业等涉农经营主体、能源企业在落实防控措施、交通运输、原材料供应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农业局牵头,交通局、经信局配合)

(二)健全重点企业保障

1、建立参与政府价格调控的重点企业名单并进行动态调整。(发改委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采取储备轮换、协议储备等方式,提前与重点保供企业和运输保障企业签订保供协议,做好货源、运力组织和物资储备。(粮储中心牵头,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配合)

3、动员生产、流通和物流重点企业承担应急物资的代储、代购、运输保供,引导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代储。(交通局牵头,经信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应急管理局配合)

4、组织上下游保供企业建立联供联储机制,推动代储代购物资有序轮换和产能储备提升。(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配合)

5、对承担重大任务的骨干企业,采取生产流通资质应急审批、原材料供应保障、运输保障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稳产增产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做实货源对接

1、组织商超、批发市场与规模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对接,进一步拓宽货源,加大采购力度。(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配合)

2、充分发挥大型电商平台筹措物资、对接产销的作用。(经信局)

3、协助超市、商场等零售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与生活必需品批发市场高效对接。(经信局)

(四)组织应急储备投放

1、组织投放政府储备物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先投放地方储备物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2、当储备物资无法满足事发地需求时,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3、储备粮动用出库、划转、核销等手续可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补充完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增加经营场所供应

1、组织引导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社区菜店等做好货源组织,有序营业。组织引导大型商超、社区菜店,倡议承诺价格不涨、供应不断、质量不降。(市场监管局牵头,经信局配合)

2、通过落实好国家对商户的有关优惠政策、大型批发市场阶段性免收进场费等措施,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市场供应量、稳定市场价格。(交通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3、商贸经营场所适当增加蔬菜特别是土豆、白菜等耐储蔬菜及粮油、肉类、方便面、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配合)

4、商贸经营场所应加大进货量,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存货在店、存货在架。(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5、一旦发现缺货,商贸经营场所应尽快补充货源并上架。(经信局牵头,交通局配合)

1、依托骨干流通、物流等企业,切实组织建立好疫情风险区“配送网”。(交通局)

2、建立健全应急配送机制,为配送骨干企业以及重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商贸企业自有车辆,提供专用通行证,打通生活必需品运输全链条堵点,及时协调解决流通企业出现的运输、物流、配送等方面问题,减少“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梗阻问题。(交通局)

(一)做好封闭小区终端配送

1、制定封闭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规范,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封闭小区内或邻近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实施封闭的,应纳入封闭小区终端配送统筹安排。其他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物资配送问题,由民政部门报请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解决。(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2、鼓励引导广大党员、社区工作者、机关干部、志愿者等担任“采购员”“配送员”,建立“专业物流公司+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最后一公里”配送队伍,按每10户配备1名配送人员的标准,提高配送组织效率。(交通局牵头,宣传部、民政局配合)

3、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一一对接,根据企业供应能力,分包社区定向供应生活物资。(经信局)

4、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在配送环节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帮助派送等方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5、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配合)

6、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等进行线上购物。(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7、在配送保障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的工作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交通局配合)

(二)做好困难群众帮扶

1、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或粮油菜肉蛋奶等民生商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2、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居民,由社区或物业收集汇总居民购物需求信息,统一下单代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3、对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群众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安排专门人员按时、足量配送相关生活物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4、摸排社区患有重大慢性病的人员,定期收集购药需求,由社区统一对接药房,及时配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一)引导稳定消费预期

1、利用新闻发布会、专家解读、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重点宣传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测、兜住民生保障底线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提振市场和群众信心,引导合理消费,鼓励官方和重点企业对外发布重要生活物资价格水平。(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畅通诉求反馈渠道

1、开通24小时保供服务热线电话,组建热线工作专班,及时接听、处理居民来电,密切关注物资品种短缺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迅速采取措施解决。(宣传部)

2、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公安局)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加强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和价格巡查,对以次充好、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曝光。(市场监管局)

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预案方案篇二

坚决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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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我市疫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快速反应机制与突发事件处理机制

确保人民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保持市场稳定

保障人民生活

(一)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

摸清本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及加油加气站的采购供货渠道、存量和销售情况

精准监测批发零售环节生活必需品的日均储备(库存)和销售情况

畅通上下联动沟通机制

协助有关部门打击囤积居奇、假冒伪劣、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保护合法合规市场经营行为

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物资调配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二)坚持分级预警与快速响应相结合的原则

建立商务领域生活必需品分级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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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建立预警机制

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三)坚持保基本与保安全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保障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必需品供应充足

不出现断供和断货;做到生活必需品来源可查、质量安全放心

要加大宣传商务部门保供工作成效、稳定社会预期

消除疫情期间消费市场对蔬果肉类蛋奶供需的恐慌情绪

按照商务部规定及市委市政府、省商务厅要求

确保10类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

包括大米、食用油、猪肉、禽肉类、蛋类、蔬菜类、食用盐、方面便、火腿肠及瓶装饮用水

(一)摸排生活必需品本地企业库存和销售情况

。,

了解企业库存和销售情况

动员企业做好库存保障

(二)全面细致开展市场摸排及产品溯源工作

。,

突发情况要客观反映原因并提出应对措施

同时对应急保供企业商品的来源开展溯源工作

切实掌握企业商品信息数据

强化对来自、途经疫区的产品管控

强化检验检疫措施

确保市民购物安全

(三)加大商贸流通主体生活必需品储备量

一是加大蔬菜、猪肉、禽肉、蛋类等本市、本地应急保供产品在市场、超市中的投放比例

加大全市成品油在各加油站的存量

确保在跨区域运输受到阻断时

优先保障我市应急保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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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应不低于正常销售30日进行储备

如遇企业储备仓库不够

应主动帮助企业寻找本地储备仓库进行补充;三是主动对接当地防控领导小组

采取多种方式确保应急保供企业跨区域运输通道畅通

指导企业开展运输车辆及驾驶员的疫情防控及个人防护等工作

(四)利用好城市电商优势做好生活必需品配送

。,

将蔬菜、水果、粮油米面等生活必需品纳入配送范畴

鼓励有条件的本地企业开展净菜加工业务

通过开展各类宣传

引导本地居民通过电商采购生活必需品

(五)做好应急商品替代品的研究工作

通过提前研判

在可能出现部分应急商品断供且无法通过外调解决的

各县区要积极开展本地有生产或储存的替代品研究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

要强化市县统筹管理机制

市商务局要在安顺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的统一领导下

做好超市、批发市场保供工作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县区相应领导小组的领导下

成立抗疫保供应急小组

负责当地超市保供工作

出台应急预案

在可能出现疫情扩大的情况下

及时发挥组织保障作用

最大限度保障生活必需品正常供应

(二)做好商贸行业疫情防范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开展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的日常巡查

督促商贸行业主体落实防疫措施

一是加强对营业人员和消费者的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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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工作人员发现疑似症状要立即隔离并上报疾控部门

二是改善商业公共区域卫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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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室内商业场所通风良好

并做好消毒记录台账

三是做好蔬果肉类蛋奶商品的检疫消毒

(三)指导企业做好内部防护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各应急保供企业要建立保供专班或工作组

组织应急物资储备和供应

并开展自身疫病防控监测

坚决防止内部疫情

保障商贸流通战线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警报级别分为:无警、三级(蓝色)、二级(黄色)、一级(红色)

其中特级(红色标示)为最高级别

各级预警信号参照标准如下:

(一)无警:各商务领域生活必需品存量均可支持15天以上供应

(二)三级预警(蓝色):部分商务领域生活必需品存量不足支持15天供应

且暂时不能通过外调补充

(三)二级预警(黄色):疫情大规模爆发

出现小规模哄抢事件

部分商务领域生活必需品存量不足支持7天供应

且通过外调补充货源极其困难

(四)一级预警(红色):疫情大规模爆发

出现哄抢、断供情况

部分商务领域生活必需品存量不足支持3天供应

且通过外调、本地补充货源都很困难

各级警情发生时

按以下标准开展应急工作:

(一)无警:警情未发生时

按现有日报制度报送物资储备和销售数据

指导应急保供企业按不低于正常销售30日进行储备

增大应急商品储备量

(三)二级预警:联合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等部门

对各应急商品需求进行研判

组织本地供货企业加大对各应急保供企业的供货力度

(四)一级预警:联合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等部门

对各应急商品需求进行研判

调用本地供货企业产品

并以本地生产可替代产品列入应急商品清单

保障各应急保供企业的储备量

同时

及时将信息上报省级相关部门寻求帮助

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预案方案篇三

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预案方案篇四

确保物资装备状态良好,为发生突发事故救援时提供物质保障,制定本制度。

应急救援物资包括井下各种应急救援器材和应急药品。

1、供应部负责各种应急救援器材的日常管理。

2、综合办负责药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卫生室为具体负责单位。

1、非事故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应急物资装备。特殊情况须经矿领导同意方可使用。

2、由供应部会同其他职能部室定期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清点、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应急救援物资及时进行更换、维修、保养。

3、在定期检查中发现应急救援物资毁损、丢失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赔偿。

文档为doc格式

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预案方案篇五

自治区应对新冠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储备方案的通知》(宁疫指发〔〕59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重要医疗物资保供工作方案的.通知》(宁疫指办发〔2020〕173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建)指标〔2020〕339号)及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监督提示函〔2020〕9号)等文件。

秋冬季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分为医疗救治物资、社会防控物资、产能储备物资三类。

按照实物储备,清单管理,资金周转的原则分以下储存方式:

2.按照就近原则和我区实际,委托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吴忠分公司作为红寺堡区秋冬季疫情社会防控医疗物资承储企业。

3.产能储备物资可根据实际需要采购自治区公布的产能储备企业产品。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中央财政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建)指标〔2020〕339号)及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监督提示函〔2020〕9号等文件要求,该资金可用于对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医疗救治设备3个方面(不含医疗机构)实物储备的采购、轮换、管理和利息费用支出予以补助。为确保资金规范使用,保证秋冬季疫情社会防控医疗物资储备到位,按照30日内满负荷运转需求,根据《重点场所储备标准》初步测算,红寺堡区需储备社会防控物资17种(具体详见附件),价值215.85万元。我局在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吴忠分公司支付储备金215.85万元。剩余479.15万元待《自治区应急医疗物资储备轮动使用办法》出台后,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该资金只作为社会防控物资储备的周转,不用于实物采购,疫情结束后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结算,剩余部分按照自治区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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