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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安全月发言稿 建筑工地安全月启动仪式发言稿(模板5篇)

时间:2023-10-01 19:45:23 作者:雨中梧 建筑工地安全月发言稿 建筑工地安全月启动仪式发言稿(模板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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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安全月发言稿篇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职工朋友们:

大家好!我是xxx

一、主要存在的问题

我们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形势还是不容乐观,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不够。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依然认识不足,自身没有真正重视安全,没有摆正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安全管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深入,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政策和要求得不到有效贯彻执行。部分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安全生产责任制形同虚设,一些施工企业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检查中发现一些项目经理、安全员、监理人员不能坚守岗位,导致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现象时有发生。

2、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实,安全生产防范体系不健全,防范工作不到位,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整改,对已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不坚决,处理不严格。还有不少企业不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强制性标准,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存在侥幸心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还比较突出,施工现场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安全隐患。

3、施工安全没有安全技术支撑。施工企业的安全技术已严重弱化,对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程序不规范,其专项方案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管理不到位,个别工地未组织专家论证和送我局安监站备案的情况下,就擅自实施,且在实施环节未履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缺乏相应监控措施。

4、企业和项目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无法真正满足安全生产管理需要,主要问题是不能到岗到位,在职安全员不但数量不足,而且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安全专业人才严重短缺,已制约我县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不利于我县建筑业安全发展。

5、部分监理对安全监工作不重视,监理行为不规范,日常管理不严格、不到位,对部分施工重点环节,旁站监理缺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督促施工企业进行整改。

二、检查的要求

二要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各方责任主体要突出抓好隐患排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落实企业隐患排查主体责任和自查自纠自改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施工企业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要对所属全部工程项目、场所、设备设施逐一排查,并按照责任、措施、时限、资金、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彻底整改、整治到位。安全股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按照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的要求,采取重点抽查、随机检查、暗查暗访、“回头看”等方式,严查深查,严管严罚。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和问题,责令立即整改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责令停工、停产整改,未经复查合格的,坚决不予复工、复产;对不符合安全条件、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且难以整改的企业和单位,要按照有关程序该关闭的立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绝不能心存侥幸,绝不能姑息迁就。

三要加大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我局将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在全县建设领域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打击无资质施工、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挂靠施工、不积极整改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执行强制性标准不到位、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把关不严、执行不力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要严格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坚决查封一批、关掉一批、处罚一批、曝光一批,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加强领导,严格责任

一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主体责任。安全股要加强对各方责任主体的督促检查,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特别要监督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切实履行企业、项目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组织企业、项目开展自检自查,自觉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把隐患和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要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各行业要结合在建项目特点,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设备设施,储备应急物资,强化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反应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要严格领导干部值班值守,加强事故信息报送,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相关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

三要严格责任追究。检查组一定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不折不扣地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各项工作,确保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因检查不全面、监管不到位、措施不力、失职渎职而导致事故的,要严格问责,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要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追究,对排查整治不认真,走形式、走过场,引发事故的企业要从严从重处罚,依法依规严厉追究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形势严峻、大检查时间紧迫。各开发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按照建筑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好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建筑工地安全月发言稿篇二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做好建筑质量安全工作作简要汇报。进一步规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我局将从四个方面切实开展工作:

充分认识施工企业自身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努力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竞争力”,实现行业归口管理与企业的上下联动、企业与项目部的上下联动,把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实处。

各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坚决遏止发生伤亡事故。要对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建立档案,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

在近期将开展对全市城乡各在建工程进行一次拉网大检查,彻底排查当前存在的安全隐患,花大力气进行落实整改。

依据法律法规,坚持质量安全标准,加强建筑工作安全整改复查,坚持做到检查一批、发现一批、整改一批,坚持“五不放过”,认真落实安全整改,不留质量安全隐患。

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全市任何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建筑质量安全的监督,凡发现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不按基本建设程序,不到岗到位、使用不合格材料、偷工减料、野蛮施工,不持证上岗等影响建筑安全的行为,即可来信来电举报,一经调查属实,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对举报人实行最低1000元、最高50000元的奖励。

我局将继续加大对施工现场的执法力度。开展定期与不定期拉网式大检查,对检查出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要求立即停工整改,对整改不及时的,从重处罚。对无视质量安全,安全管理混乱,存在严重隐患的企业,将按照从重从快的要求,对事故责任者依法严办,法律处罚从严,经济处罚从重,损害赔偿到位,决不姑息迁就。项目经理和施工员违章指挥,置工人生命安全不顾,造成别人家破人亡,我们就要叫他倾家荡产,撵出阆中建筑市场。

各位领导、同志们,建筑施工作为高危行业,我们要认清当前质量安全工作的严竣形势,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做好建筑质量安全工作。

并将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教训,认真总结经验,强化社会监管,建立群防群治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强化执法力度,以促进我市建筑质量安全根本好转。

谢谢大家!

建筑工地安全月发言稿篇三

同志们:

大家好!

为了确保新区工程的建设健康、有序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全、资金全、公务人员全,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区工程质量暨廉政合同签订工作会议十分必要,这对于营造风清气正、规范管理、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刚才纪委书记就签订廉政合同的意义、作用和要求作了很好的讲话,省监理公司通报了新区工程建设情况,四家工程建设单位作了表态发言,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就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作了部署和排,下面我再强调几点:

综合整治和新区建设是事关城市发展的重大问题,是上级关心、群众关切、舆论关注的热点问题。这项工程自去年6月份启动以来,全市上下通力协作,工程正按预期的目标稳步推进。我们整治的出发点,就是要改善沿河两岸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未来发展,恢复母亲河“生命之河、历史之河、文化之河”的风采,将它打造成为一条集防洪、环保、旅游、交通、休闲等诸多功能为一体的本市最靓丽的风景线。因而这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也是城市建设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工程,标准高、工期紧、要求严。在座的各相关单位都是新区工程建设的组织者、建设者和参与者,使命崇高,责任重大。认真搞好这项工程建设是对历史负责的需要,是对组织对人民负责的需要,是为子孙后代造福的需要,是以人为本、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需要。

刚才通过集中、公开的形式,由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和监察部门三方签订廉政建设合同,这对于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防范和抵制工程建设中易出现的腐败现象,预防和减少工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相信,随着合同的签定,必然将会有力推动工程建设的扎实开展,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以此次合同签约为契机,切实形成“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质检部门监督、管理单位把关”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建设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四个“严格”:

第一,要严格基建程序管理。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这“五制”,加快实现由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规范管理转变,全面推动建设管理各项工作。

第二,要严格全管理。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全第一”的观念,建立健全质量全保障体系,强化质量与全责任,形成质量与全管理自律机制,严禁偷工减料,粗制滥造,违规操作,严禁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服务机构,受业主委托对工程质量全实行监理,对工程质量管理和全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和遵守质量标准和全防护规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监督和处罚力度。

第三,要严格建设进度管理。通过建立政府为责任主体、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参建单位通力合作机制,建立检查情况通报和问题会商制度,群策群力,加快工程推进。

第四,要严格廉政建设管理。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都要严格执行廉政合同规定,层层落实廉政责任制,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主动接受市纪委、市监察局全过程、全方位跟踪监督。

随着新区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住宅小区工程、河道治理工程、橡胶坝工程和景观工程全面启动。这次参与新区建设的中建七局二公司、浙江东阳三建、市建筑装工程总公司、兴利建设公司和省建设监理公司都是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的有很强实力的大公司,在各自的领域取得过很辉煌的成绩,是所在行业的龙头企业和领头羊。由你们参与新区建设,可谓是百分挑一,机会十分难得,希望你们要珍惜机遇,把新区建设作为展示实力的舞台,为人民建设优质工程、精品工程。“细节决定成败”,从刚才通报的情况和当前建设的实践来看,也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

第一,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尚待进一步规范。极少数项目施工力量组织不到位。项目建造师缺位,现场工地人员对甲方和监理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持不积极态度。工程监理单位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部分监理人员也没有按合同要求到位,有些到位的还经常缺岗,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二,工程建设进度不平衡。目前建筑装工程总公司承建的苑工程建设进度很快,景观工程建设进度则稍显落后。

第三,工程建设中质量管理不到位。少数项目存在部分工程技术、质保资料不同步、原材料质量控制不规范等现象。

质量是工程的生命,质量责任重于泰山。各有关方面必须从中汲取教训,采取坚决措施,狠抓工程质量,确保经得起社会评价和历史检验。一是要强化质量意识,把确保质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层层落实质量责任制,科学决策,严密组织,靠前指挥,责任到人,要自始至终高标准严要求,干一项、成一项、优一项。二是对工程质量要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跟踪监督,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的工程坚决推倒重来,真正做到有效监控,不留盲点。三是要以铁的心肠严格执行质量考核和责任追究,对不合格工程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要求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立即将施工队伍清退,绝不姑息迁就,绝不留下任何事故隐患,同时在资金拨付上要坚持向质量好、进度快的项目倾斜。四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作用,公开工程质量检查结果,一经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即刻曝光,让市民广泛参与工程质量监督。

市政重点工程建设是百年大计,决不能因工程质量问题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损失,决不能将带有隐患的工程留给子孙后代。与此同时,还应发扬连续作战、敢打硬仗的拼搏精神,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努力做到又好又快,力争让人民群众早日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带来的成果。

同志们,综合整治和新区建设,是功在当代、泽被子孙的正确决策。今年是新区建设的关键之年,各项工程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务必请同志们继续发扬戒骄戒躁、奋发进取、迎难而上的作风,务必请同志们继续发扬廉洁自律、无私奉献的作风,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本着对国家、对人民、对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投资效益,强化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切实将这些项目建设成为“精品工程”、“优质工程”和“民心工程”,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建筑工地安全月发言稿篇四

同志们:

大家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会议,就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规范我县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进一步促进建筑业秩序健康发展。时至4月,新建项目即将开工建设,续建项目也将陆续复工,因此召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题会议显得十分必要,又极为迫切。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近年,全县投入建设力度加大,为我县建筑业发展创造了难得的机遇和空间,建筑业发展迅速,全县建筑业整体建设水平较过去得到较大提升。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由于近几年建设量特别大,建设行为不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差问题仍然一定程度存在,亟待加强。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

(一)部分项目责任主体质量安全意识不强,履职情况差。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意识淡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各自职责不明确,岗位人员缺岗和履职不力现象一定程度存在。

部分建设单位履职不能到位,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情况管理不严,建筑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建设单位质量违法违规行为还时有发生,特别是个别建设工程,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不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极个别工程连最基本的质量安全监督手续都不办理,暴露的问题十分严重。

部分施工单位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有待健全,部分企业内部质量管理投入不足,质量管理体系难以正常运行,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质量安全要求不严,没有严格落实岗前培训制度,一线操作人员施工技术水平不高,技术力量薄弱,人员配备严重不足,甚至出现一个技术人员负责多个项目施工管理的情况;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未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部分建筑企业对进场材料、设施设备把关不严,建筑材料送检不及时及送检批次不够,有边用边检情况,没有严格执行复检制度,未按规定批次和数量见证送检;一些检验机构对进场材料、设施设备验收不规范,出具虚假检测报告,造成质量隐患,复检不合格材料后续技术处理不及时。

部分监理单位履职不能到位,总监巡查次数较少,甚至有些项目开工到竣工总监一次都没来过;监理企业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现场监理人员技术水平低,不能及时发现问题,监理企业人员普遍不足且流动性大,监理人员未熟练掌握标准规范;旁站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日志记录简单,不能真实反映施工质量情况;对施工单位质量问题整改督办不到位,对有关质量问题不能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个别项目存在质量通病,质量控制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砌体灰缝不均匀,砂浆强度低,钢筋混凝土有蜂窝麻面、露筋、涨膜现象,砂浆、混凝土配合比按照个人意愿随意调整,整体水泥地面起砂,起粉还有发生,拉结筋数量、间距、长度不符合规范,构造柱位移,外脚手架安装不规范,临时用电设置不到位等隐患较普遍。

(三)质量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一些监管部门和建筑业企业没有牢固树立以人为本、质量第一、安全发展的思想,不能正确处理加快工程建设与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之间的关系,片面追究经济指标和建设速度,对质量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部分参与工程建设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也没有把质量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责任意识不到位,侥幸心理非常严重,没有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忽略各项质量安全防范措施,工人安全无保障。部分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存在较大漏洞,对工程项目部缺乏有效的管理,检查制度不落实。个别企业只收管理费,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从不对项目进行检查,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一)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20xx]124号)的规定,坚决落实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凡工程项目出现质量问题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终身责任和追究方式追究其责任。

2、强力推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建设五方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自治区统一印制的制式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项目竣工后,按照《关于建设工程设置永久性标牌有关要求的通知》(新建建函〔20xx〕10号)规定,从发文之日强行推行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未设置永久性标牌的,一律不得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3、严格落实施工项目经理责任。依据《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建质[20xx]123号)的规定,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要求,各施工企业要切实落实好项目经理的质量安全责任,增强项目经理质量责任意识。

4、建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建设单位要建立五方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与施工资料一并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保存。

5、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对检查中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责不到位的,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给予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和相应行政处分,及时在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平台公布其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

(二)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1、准确认定各类违法行为。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20xx]118号)规定,准确认定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2、开展全面检查。组织对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承发包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有无违法发包行为,检查施工企业有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行为,检查施工企业或个人有无挂靠行为。

3、严惩重罚各类违法行为。对认定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外,还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规定,采取限期不准参加招投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等相应行政管理措施。

各施工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抓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严格执行各级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工作精神,与劳务用工签订用工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资标准、发放方式时间,及时足额发放,并在施工工地设置公示栏进行公示。施工单位要督促各劳务队伍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施工合同,及时拨付工程款,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辖区内建筑施工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经常性过问,发现拖欠要督促足额支付。严防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过激上访和群访事件发生。

同志们,在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我县建设任务仍然较重,面临的安全形势比较严峻,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以务实作风抓好落实,落实措施,认真履职,强化管理,扎扎实实地做好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工作,维护建立建筑业市场良好秩序,推动我县建设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同时祝愿全县各位建筑业同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谢谢大家!

建筑工地安全月发言稿篇五

各位领导,给位同事:

大家好!

今天这次会议很重要,刚才兴起局长通报了情况,对今后工作提出了要求,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就如何抓好我县建筑安全工作讲三点意见:

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历来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各行业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近日,x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的通报,要求各县市、各行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筑行业是一个高危行业,其事故的发生率在全国各行业中仅次于煤炭行业而位居第二。

近年来,我县的建筑管理是比较规范和到位的,未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我们必须珍惜这一局面。对每项建设工程,必须坚持全程监管,特别是对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质量监理、安全监督等工作更要放在心上,紧抓在手,常抓不懈,决不允许有丝毫的马虎意识和侥幸心理。

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应贯穿从批到建到竣工的全过程,重点抓好七个环节,一是要重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建设,要求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都要完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安监站综合监管、监理人员现场监管、施工企业直接监管的管理机制,现场监理人员和安全员要真正承担起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任,主管部门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监控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管理行为上。二是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把好设计质量关;规范监理行为,扩大建设监理覆盖面,对全县重点建筑都要实施监理制度;三是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技术标准,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对不符合标准的建设设备、建材一律清出场,并要严厉处罚。四是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安全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对发现的每一起无证上岗违法行为,都必须作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严肃处理。五是严格安全报监制度,符合条件的建筑工程未到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报监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开工的,坚决予以封停。施工企业未进行安全报监擅自施工的,要作为重大违法行为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六是继续督促各施工企业做好全员培训工作,重点做好农民工法律常识、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努力提高全县建筑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七是要主动出击,建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巡查制,依法对受监工程进行检查和排查,对全县所有在建和拆除工程,不管是办了手续的还是没办手续的工程项目,都依法纳入监管范围,而且越是规避监管的项目越要重点监管、重点查处,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工程坚决叫停,“宁听骂声,不听哭声”,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不准复工。

当前,我县建设质量安全面临较为严峻的形势,大家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由于种种原因,一些项目特别是有的乡镇的建设项目未按法定程序办理建设手续,导致县建设局很难从建设的项目审批、选址定点、设计施工图、从业人员、资质、开工、质量监督、检查验收、档案管理等环节进行管理,留下了一些质量和安全隐患,威胁着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为官一任,平安一方”,各乡镇长是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本着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要将责任层层分解到人,哪里出了问题,就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

分管副职和城建所长也责无旁贷,今天参会的副职回去要马上向乡镇长汇报。

因此,希望大家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到位到边,不留死角,把工作往细里做,及时发现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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