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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为我束起的长发散文(汇总8篇)

时间:2023-10-13 22:09:03 作者:琉璃 2023年为我束起的长发散文(汇总8篇)

青春是我们奋斗拼搏、成长成才的关键时刻。青春是犯错和成长的时期,我们应该对自己的错误进行反思,并从中吸取教训。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青春成功者的经验分享,希望能给你一些启发。

为我束起的长发散文篇一

我的小屋,被许多山脉、村庄和庄稼地包围着,欢快疯狂生长着的庄稼,欢快的蛙鸣声,欢快的鸟鸣声、虫鸣声,像海潮一样浸润着我,包围着我。

乡村生命总是很热情友好,每一天,都会有许多乡村小生命、不束之客来造访我。

每天早晨和晚上,总有很多燕子飞到我的小屋外来,落在各种线上,落在阳台走廊护栏边上,炸炸炸炸鸣叫,好像要用欢快的鸣叫声把我的小屋甚至整个乡间炸开花。晚上,它们就静静卧在我屋外的一根电线上,陪我度过了花开满乡野的春天,又陪我进入了雨水绵绵庄稼疯长的夏天,陪我度过了独居乡间的一个个夜晚。更有一对燕子夫妻,在一楼楼梯下面筑了一个精美的泥巢,定居于我楼下,我每天上下楼梯,就看见它们在泥巢里一家人幸福过着日子,看见它们小夫妻幸福地相依相偎卧在小小爱巢中,或者双双对对飞出飞进,令我羡慕。我上下楼梯都不敢落脚太重,尽量放慢放轻脚步,生怕惊扰了这一对恩爱小夫妻。夏末的一天午后,忽然发现一楼楼梯顶上的燕巢里忽然伸出了四个小脑袋,原来是孵出了四只小燕子,伸着黄黄的小嘴巴,等着父母飞回来喂食呢,我站在巢下,高兴地看着它们。没过多久,它们的父母亲就飞回来给它们喂食了,大概是给其中一只小宝宝喂食了一条小虫子。眨眼之间,它们的母亲或者父亲又飞出去给它们觅食去了。这一家人,真的很幸福,很令人羡慕呢。

白天一场暴雨突然来临,忽然就会有一只慌张的小麻雀误入我的小屋来避雨,我不敢惊扰惊慌恐惧的它,静静躲在一边看书。等雨停了,我赶紧打开所有的门窗,放它回归大自然。

有时是一只花蝴蝶,乡村小姑娘一样,翩翩飞舞着进入我小屋来,这儿看看,那儿看看,对我的小屋很感兴趣的样子。

有时是深夜里,我正在看书,几只蛾子,啪啪地来敲扑我的玻璃窗,好像是一些淘气的小村小姑娘,一边敲扑我的门窗,一边欢快地说,“开门嘛,开门,我们进来陪你看书”,说着,直朝我小屋里的灯光扑。看来它们是喜爱光明,喜爱我看书的灯光。我赶紧打开门窗,把它们迎进来,陪我看书。估计这些蛾子,是从小屋外辣椒、茄子、黄豆、雀蛋豆、苞谷、葵花地里飞来的,它们身上应该还带着浓浓的庄稼花粉香。

深夜里静静看书,有时是几只松毛虫,像一粒粒蚕豆红豆一样,也像一粒粒子弹一样,啪啪啪啪地扑打在我的门窗上,我也赶紧打开门,把它们迎入我的`小屋。这种松毛虫,我最熟悉了,现在觉得很亲切,喜爱它,其实我小时候极其讨厌它们。那时候,我生活在乡间,每年雨季来临,移栽烤烟苗,很辛苦,有些年异常干旱,烤烟苗一移栽下地,就得开始挑水浇,一只要浇到雨水落地。有些年,烤烟长到一两尺高,还得挑水浇。如此辛苦,白天累得全身要散架,晚上还得在月光下或者打着手电筒捉烤烟苗上的松毛虫。松毛虫喜欢吃烤烟叶,一夜之间就会把一张完整漂亮的烤烟叶啃得到处是洞残破不堪。而烤烟叶子就是要卖品相的,颜色形状完整程度都极其重要。那时乡间的松毛虫又极多,晚上它们都喜欢飞落聚集到烤烟地里烤烟苗上。那时候,烤烟是我们老家农村家庭主要的经济来源,孩子读书,老人看病,建盖新房,希望都在栽种烤烟上。每一年,只要烤烟一移栽下地,我们三兄弟,每天晚上就都得陪着父母亲到地里捉松毛虫,一只捉到瞌睡来临,也可能还不能回家,烤烟叶上的烟油又粘黏,所以我们那时候极其讨厌松毛虫。但是现在看见每天晚上都有几只松毛虫来拜访我,我很高兴,不然我孤寂地独居乡间,长夜绵绵,实在难熬。

雨夜里,也会有一只蟋蟀避雨避到了我的小屋里来。昨夜一夜的绵绵雨中,有一只蟋蟀居然跳到了我床上,爬来爬去,跳来跳去。我很高兴,很喜欢它,却又很担心,深怕深夜自己睡着了,压伤了它。爬起来看看它在哪里,之后,我不敢睡下了,也不敢翻身,深怕它一忽儿恰好钻到了我被窝里,或者一忽儿钻到我背脊下边,深怕压着了它。估计它们都是从门底下钻进来的。它们可能是屋外的苞谷地或者黄豆地里跳过来的,也可能是水稻田埂上爬过来的。儿时生活于乡间,是常常可以看见蟋蟀的,它们也会常常跳进门里来,到处欢快地乱跳乱钻乱爬,几乎每夜里都可以听到蟋蟀们演奏的曲子。

每天早晨,还没起床,总有许多鸟儿的悦耳鸣唱传入我的小屋来,有点“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味道。布谷鸟的鸣唱,布谷布谷,执着,确实很像播种谷物的动作,重复单调,却也不乏优美。黄莺鸟的鸣唱,回环往复,宛转悠扬,似很多露珠在滚动,似清幽幽的溪水在山石间流动翻转,极其悦耳。燕子们的鸣唱,也是千回百转,跌宕起伏,一唱三叹,极其有水平。麻雀们的鸣声,好像单调聒耳,但在庄稼们勃勃生长、山脉们脉脉拥抱呵护中,也显得和谐优美情意绵绵。

黄昏和深夜里,乡间简直就成了蛙们、蟋蟀们等虫虫的世界了,蛙们咕呱咕呱的歌声,蟋蟀门唧唧唧唧的鸣唱,还有其它虫虫们唧唧嘎嘎的吟唱或者弹奏,整夜不断,伴着我入眠,醒过来,还是满乡间满世界咕呱咕呱唧唧唧唧的虫虫鸣奏歌声。

乡间生活,最幸福最欢快的,大概就是这些蛙们、虫们和鸟儿们了。真的很羡慕它们。这些乡村邻居们,真是太友好好客了,它们自己忙碌在广阔的乡间大自然里,也要让歌声来造访我,也要把歌声送给我。

为我束起的长发散文篇二

我喜欢长发,那种浓黑顺滑的长发,流瀑般飘洒在脑后,轻轻摇一摇头,就可以在身后画出一道美丽的弧线,于是女人的万种风情就在这细微的举动之中展露无遗。

我的长发情结由来已久。大概从我记事的那天起,我就渴望着那流瀑般的长发。

很小的时候,我留短发,姐姐留长发。

每天早上看到妈妈很细心地给姐姐梳麻花辫,戴蝴蝶结,心里便羡慕得不得了。也会时常在妈妈的身边蹭来蹭去,央求妈妈给我梳小辫,妈妈总笑着说:“尘儿听话,你梳小辫不好看。还是短发的好,精神。(俗语:意思是有活力)”那时我知道妈妈是在说谎,并不是因为我梳小辫不好看,而是因为她没有足够的时间给我们姐妹两个梳头。

于是,在多次央求未果之后,我自己就断了留长发的念头。但心里对长发的渴望却与日俱增。

我时常会悄悄地走在姐姐的背后,看着那黑色的精灵在姐姐的脊背上跳跃着曼妙的舞蹈,心里极为艳羡和痴迷。

这种情感在每个新年来临之前就会更加强烈。童年时,家庭条件很不好,只有过新年的时候,妈妈才会给我们做新衣服。每一年,我们姐妹的新衣服都是一模一样的,但因为姐姐留长发,所以每一年姐姐都会比我多出两个美丽的蝴蝶结。去年是桃红,今年是粉红,明年是大红,姐姐每年的蝴蝶结都变化着不同的色彩。每一种颜色都是我所钟爱的,但每一种又都是我无法拥有的。有时,我也会埋怨妈妈的偏心,但我也知道妈妈的不易。虽然心里是那么渴望得到那个漂亮的蝴蝶结,但却从没向妈妈索取过。

大年初一的早上,人们都要挨家挨户的去拜年,姐姐头上的蝴蝶结就成了大妈大婶嘴里的话题:小凡(姐姐的乳名)的蝴蝶结真好看,尘儿,你怎么没让你妈也给买一个?不对,是你妈不疼你,故意不给你买的!你是你妈不想要的孩子哩!每次听到这样的取笑,我便会异常的委屈。

说到这里讲一段小插曲。在我们家乡有个俗语:头生儿疼,末生儿娇,难为中间的锅锅腰儿。意思是说:做父母的对自己的第一个孩子很是疼爱,因为是第一个嘛,对最小的孩子会特别娇宠,而对中间的子女在情感上可能就不是那么深切。我就处于这么一个尴尬的地位,我是家中的老二。

听妈妈讲,我出生的时候,计划生育就抓得比较严了,不允许要三胎。因为前面有了姐姐,所以父母一直渴望有个男孩子的。但我的出生无疑让父母极度失望。在我出生后不久,妈妈几次想把我送给别人抚养,还找好了人家,好像是我大妈的妹妹。但就在人家要来抱的时候,爸爸舍不得了。爸爸说:我宁愿自己绝后,也不愿意忍受这种骨肉分离。试想有一天,孩子大了,跟着人家来走亲戚。看着自己亲生的孩子叫别人爸妈,你于心何忍?因为爸爸的一再坚持,我才幸免于难。还好,在我之后,爸妈抢生有了小弟。

这段插曲,街坊邻居都知道,便时常拿出来取笑我,说我是爸妈不想要的孩子。而我每次听到这种取笑,心里就会痛痛的。年幼的.我无法用语言来描绘这种心疼,只好在人们的笑声里落荒而逃。跑得远远的,躲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默默地哭泣。记得有一次,不记得为什么事了,我与姐姐打架,姐姐大声地吼我:你,真愚(笨)啊,你是爸妈不想要的野孩子。就因为这句话,我自己跑到晒谷场的柴草堆里哭了一整天。天很晚了,直到听见爸爸的叫声,我才慢慢地钻了出来。爸爸把我抱回了家,当着我的面狠狠地数落了姐姐。但这次经历却成了我心上久久难愈的伤痕。我是不受欢迎的,我是爸妈一度想抛弃的那一个,于是,我变得自卑而孤僻,我的性情也由于这段不愉快的记忆而打下了一种浅蓝色的基调,忧伤的基调。

小时候,我盼望着过新年,因为可以穿新衣服,穿新鞋子,更重要的是可以得到很多糖果。但又害怕过新年,怕人们拿姐姐漂亮的蝴蝶结来说事,怕人们拿那些陈年往事来取笑我的木讷少言。这种复杂的心绪纠缠在我童年记忆里的每一个新年中。我是那么渴望自己也能梳起漂亮的马尾辫,戴上美丽的蝴蝶结,让取笑我的人都知道我不是爸妈不想要的野孩子。

终于,在我12岁的时候,我得偿所愿。

12岁的春节,是我记忆里最快乐的春节。

我满街地奔跑,用力甩动着我脑后的马尾辫,让那一对火红的蝴蝶结在寒风中翩翩起舞……

那对蝴蝶结,我珍藏了很久。但在家里翻修房子的时候,遗失了。为此我还大哭了一场。

从12岁至今,我留长发将近快二十年了。期间只剪过两次。一次,是因为初恋的那个男人,因为他那句:你留短发应该很好看。第二次,因为生女儿,妈妈说坐月子长发不好。但在女儿满月后,我又重新蓄起了长发。

有时,老公对我的长发也会指指点点:别留长发了,短发行吧?我觉得你留短发的样子更好看。

我对他翻翻白眼,撅嘴道:我就愿意留长发。喜欢短发的女人,那你再去找一个!如此霸气的语调,不容得他有丝毫的辩白。大概心里也是知道他是离不开自己的,就是知道自己是吃定了他,所以这样的无赖话才会说给他听。老公总会笑着说:好好,既然不愿意,那你就留着吧,还给我省了不少理发费呢!

留了这么多年的长发,身边也总不乏有人劝我留短发,但我依然故我。我就是我,不会再为任何人改变,我要为自己活着,也为了自己的这个长发情结固执地留着长发。不知道这个情结什么时候能转淡,也不知自己的长发能留到什么时候,但无论什么时候结束,我想那都会是我的心性使然。

为我束起的长发散文篇三

紫薇花开的盛夏,繁花绕肩。你像一个小小的小孩,娇羞可爱,喜欢慵懒地躺在阳光的怀抱里;用最纯真灿烂的笑颜回报阳光的温暖,安静地呼吸,安静地想念。

依稀记得遗落在你肩头上的那一束阳光,它是让我如此怀念,如此痴迷。那天,细雨微澜过后,幸福的晴天如约而至。雨后的阳光,清新舒适,微风和着泥泞的芳香,送来阵阵微凉。雨过心晴,温润的自然拾起一地明媚,给人予晴朗。我喜欢用细腻地文字,描写雨后绿意扶疏的景色;柔软的笔尖沾染雨水的清凉,为炎热的仲夏带来一阵舒心自然的清风。

然后;剥落心上的微尘,植入一抹生机盎然的绿色,羽化成一叶扁舟,荡起渔家的双桨,荡起段段悠悠往事。那一束阳光,清淡温和,穿过我的眼,缠绕眉尖,凝集半盏茶香,冻结与你相视而笑倾心倾情那一刻,盈获一份岁月的感知。那一束阳光,温婉素丽,穿过我的眼,闯入了时光那一座寂寞的城。

那一束阳光,泛着你的美丽,穿过我的眼,直击我那颗呼之欲出的心。

为我束起的长发散文篇四

天气开始转凉了,一阵阵的冷从这边传到那边,怕是那不事俗世的风儿又在使坏了,风儿一吹,便使那早起的人心头一凛,轻拢发丝,顿时觉得清醒不少。清晨的小镇被淡淡的雾气笼罩着,风一吹雾气随风而动把小镇衬托的更加绰约,行走在此间的人们怕是要被如此顽皮的雾气打湿了吧。小镇背靠着青山,山下便是万千民居,宏伟的,简陋的,大方的,精致的错落在这一方土地上。东面便是那澜河,静静的从哪古朴的长桥之下流向远方。澜河两边生长着成片的杨柳,远远的望不到边,那柔枝在微风中轻摆,柳絮儿漫飞。天空不知何时起了小雨,淅淅沥沥的下着。,烟雨中的柳儿,是那般的不可方物,就像笼着一层轻纱的妙龄美女般,芸芸众生置身其中怕是都会被这景象惊呆吧,景不醉人而人自醉说的大概就是这个吧!这柳云镇的得名有一半说的`就是这美景,确实是让人心旷神怡,真心赞叹。偌大的柳云镇笼罩在烟雨中,美在朦胧而又那么清晰。在这小镇的晨曦里,一切都像往常一样进行着,然而却有这么一个人,似乎与这里的一切是那么的格格不入。

苏逸尘身着一件破损的白色长袍站在栏桥上,仰头看着乌云密布的天上,两眼无神,眼神的深邃的让人看不清,要在平时这般模样站在这里必然会引起旁边人的注意,然而此刻还是清晨,又下着雨,人们匆忙的赶路所以也没有多少人注意到他,身边零零散散的走过几个人,所有的一切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仿佛这一切都不曾和他有关,他是被世界遗弃的。

昨天的一幕幕仿佛还在眼前,自己被院长赶出了书院,一切的起因都源于那本《广陵散》残谱。当他们在自己的房间搜出这琴谱之后一切仿佛就已经注定了,虽然苏逸尘不知道这本琴谱是怎么出现在自己的房间里的,但肯定和柳清云他们有关,整个书院只有他们是最针对自己的,一直想把自己赶出书院,现在他们的目的达到了,然和苏逸尘最在意的并不是这些,而是所有的师长们也是这般狠心的将自己赶了出来,特别是宋老师,这是他心中的痛。自己在整个书院中最信任的人居然也不再相信自己了,当她一脸不可思议的站在自己面前的时候,苏逸尘最后的一丝希望也没有了。

“苏逸尘,算是我看错你了,本来青云和我说琴谱被你拿走了我还不信,没想到真的是你,当初如果知道你是这样的一个人,我说什么也不会将你安排进书院。”老院长一脸后悔的说到。

想到这里苏逸尘的心里又是一阵绞痛。

“啊...然道这天下就没有我苏逸尘容身之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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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我束起的长发散文篇五

在我的记忆里,从小到大,我基本上都是留长发,尽管从小我就很笨,不会梳出漂亮的头发。很小的时候,我就会经常跑到住在公路旁的大姑家,然后站在公路边看那些有着一头飘逸长发的姐姐或是阿姨们从路上经过,我会目送她们走出很远很远。记得在我上小学的时候,爸妈在村里开了家饭店,整日的忙碌。妈妈每天早上还得帮我梳头,梳着梳着,妈妈就心烦了,说要给我剪短头发。(在我小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过关于理发店的概念)我哭着闹着不让妈妈剪,妈妈不由分说,拿起家里的剪刀,三下五除二就剪去了我的长发。我拿着镜子哭着不去学校,妈妈就手里拿了根木棍,在我后面挥舞着让我去学校。我丢下镜子,哭着跑开了。但只有我知道,我根本就没去上学,躲在村子里的玉米地里哭了一晌。自此以后,我暗暗发誓:再不让妈妈碰我头发一下,哪怕我自己梳出来的头发再难看,我也要留长发!

应该来说那是我记忆里的第一次剪发,也可以说我18以前就没踏进过理发店一步。18岁那年,没能考上高中的我,在姨父的帮助下,去了市里工作。那时都是老白班,每天晚上吃完饭或是到了周末,我就和燕、玲两个闺蜜到留养或是轵城去玩。记得那次到了轵城,燕去理发,一直习惯了清汤寡水的直长头发的我,忽然有了想剪去长发的冲动。于是,那天那我剪去了一头乌黑的.长发,留了个当年很流行的学生头,也就是齐刘海,齐耳短发吧。并且乘兴去照像馆留下了一张照片作为纪念。

记忆中的第三次剪发,就是1995年了,那年结婚怀孕后,快到儿子出生的那个月份时,我又走进了理发店,再次剪去一头长发。如果说第一次剪发我是被迫的,第二次剪发我是一时冲动,而第三次剪发却是我心甘情愿的。因为那时候,婆婆和妈妈一直在说生孩子后的一个月内,不许洗头或是梳头。那时我想,一个月不能洗头和梳头,那样的我将是怎样的一个狼狈和难看啊。

记忆中的第四次剪发,是在,我的人生和命运发生急剧变化的那一年。,我因为意外,右小腿开放性骨折,手术后,腿上被打了一层厚厚的石膏,腿里被放置了钢板和钢针,于是我的卧床生涯开始了。三年后,我去医院取了钢板,只是我再也不可能跑步了。同年夏天,身心备受煎熬的我走进了一个快乐向上的销售环境,为了彻底的改头换面,我再次剪去了一头长发,并做了平生第一次烫染。

昨晚好友优幽之善若水在空间里发了一个说说:剪短了我多年以来的齐腰长发,花耗了整整一个下午的大好时光,心情居然一点都不美好。

于是,我给若水留言:若水,我也把长发剪了,还真有点后悔。呵呵,再等着它慢慢长长吧。

若水回了我一句:真心觉得,婷的短发好看。

摸摸自己的这头短发,苦涩地笑了笑,回复若水:好看与否都不重要了,关键是不习惯了。

呵呵,我的长发情结就这样再次被我生生剪断,唯有等它再慢慢长起来吧。我发誓,以后一定不再轻易剪发。

为我束起的长发散文篇六

面对啰嗦得不行的妈妈和沉默得可怕的爸爸,我感觉生活越来越枯燥乏味和没有希望。再加上那个可望而不可即的紫藤,我郁闷得快憋出一毛一病来了。

星期一放学之前,1—2单元的英语试卷发下来了。破天荒地,我得了个不及格。我的英语成绩一直不理想,可再差也没考过不及格,这次运气实在是背透了,120分的试卷,我才考了68分。

同桌平头幸灾乐祸:“兄弟,别泄气,差4分就及格了。哈哈,68,乐吧,多吉利的数字!”

我瞟了一眼他的试卷,酸溜溜地说:“你小子水平不错嘛,99,都接近120分了!”

“我下功夫的!”平头大言不惭,“你下次也努力努力。”

什么话!我懒得理他,自顾自地整理书包。

“赵一童!”有人喊我的名字。

我稍稍抬起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排梅花形的衬衫纽扣。我不敢再朝上边看,因为我知道,那排漂亮的纽扣的末端,一定拉着一张长脸。

我被带进了办公室。

“你说,为什么只考了这么点儿分?”miss向激动地责问我。

我抬起头,瞥见miss向批散的长发中间一点苍白的脸,还有两只愤怒的大眼睛。如果她不总是那么严肃,大概会有人说她漂亮吧。我突然想。

“说话呀!”miss向的嗓门比身材粗多了。

我咽了口唾沫,尽量装得平静一些,鼓起勇气正视miss向,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我不喜欢英语。”

miss向愣愣地看着我,仿佛端详一件新出土的文物,讶异的程度令我浑身不自在。然后,她当着我的面伸手去动电话机。

“不要告诉我爸爸。”我的反应比猎豹还快。

miss向把手缩回来,顺手撩了一下右耳际的长头发,露出好看的右半边脸,“那你说说,为什么不喜欢英语?”

“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我随一心一所一欲地回答,“就像你不喜欢把长头发束起来一样。”

miss向火了,“噌”地站起来,“你学英语跟我的头发有什么关系?”

“没有关系。”我的心跳得没了规则,“我举个例子而已。”

miss向陷入了沉默。那沉默令我费解。

“你可以走了。”最后她头也不抬地朝我挥挥手。

我出去之前很想看清楚她的表情,可她一直保持着低头的姿势,而且长发恰到好处地遮掩着脸,我什么也没看见。

我不明白为什么随便举了个例子就把miss向给击闷了。但我感到庆幸,毕竟爸爸还不知道我那个吉利的`分数,要是他知道了,我就很不吉利了。凭我的了解,他定会借助武力解决问题的。

接下来几天的英语课上,miss向的目光只要一触及我,便急急地收回,不再如从前那般自然。我在惴惴不安中挨过了一天又一天。每过一天,我就觉得多一分安全。我并不是害怕爸爸的拳头,只是不服气他解决问题的方法,那么简单那么粗一暴,仿佛我不是他儿子,而是他饲养的某种动物。

一向盛气凌人的miss向也不过如此,她终究不敢打那通电话,我愉快地感叹。

两个星期后,第3单元英语成绩出来了,我得了71分,还是不及格。

平头瞪圆了眼睛夸张地说:“考一次就前进3分,进步不小嘛!照这样计算,毕业考能有120分!”

我合上试卷装聋作哑。

“赵一童,miss向办公室有请。”课代表跑来敲敲我的课桌。

我鼻子里“哼”了一声,懒散地站起来,不紧不慢地走向办公室,脑子里盘算着如何把自己武装起来,不让miss向占了上风。

奇怪的是,这一次miss向的目光没有了原先的犀利和冷漠。她请我坐在她对面的椅子里,轻飘飘地说:“赵一童,你又没考好。”

坐在椅子里的我思维变得迟钝,以至于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你上次的话让我很有感触。”miss向说话的语气很温和,“还真被你说对了,我的确不喜欢把长头发束起来,就像你不喜欢英语一样。”

我不自在了。

沉默一会儿,miss向又说:“你真是个特别的男孩。”

“啊?我……”我结巴了。我放下了武装。

“你不喜欢学英语,我不喜欢束长发,我们都很有个性。”miss向柔声说,“我觉得,我们不妨挑战一下自己,尝试着把自己不喜欢的事情做好。”

我仔细地听着。

“你看,我们之间能不能有个约定?”

“约定?”我觉得新鲜,“什么约定?”

“我要是把长头发束起来,你愿意认真学英语吗?”

她说完这些就静静地看着我,目光如月光般倾泻过来。我的心开始亮堂起来。在我记忆中,miss向的长发一直都批散着,没有任何时候是束起来的,我甚至没有看清楚过她整张脸。于是我脱口而出:“当然愿意。”

miss向吁了口气。

“不过,你真的愿意把长头发束起来?”我深表怀疑。

miss向一本正经地伸出右手小指:“咱们拉勾。”

我抬起眼,猛地触及到她温一存又坚定的眼神,忽然有一种被尊重的感觉,心里一下子洒进了大朵陽光,孤独和郁闷全都冰雪消融了。

有一个长得不错的年轻女教师愿意为我束起长发,我的激动和喜悦之情是难以用语言来表达的。

我心头一热,鬼使神差地伸出右手小指。

拉完勾,miss向居然朝我笑了,这是她稀有的表情。她笑起来很漂亮,非同寻常的漂亮。

随后,miss向伸手轻轻地把长发束在脑后,笨拙地绕上黑发带。一条长及腰际的马尾辫诞生了,而我,有幸成为它的第一个观众。

然而,当我终于看清楚miss向的整张脸,竟惊讶得说不出话。我分明看见那张漂亮的瓜子脸的左腮靠近耳际处,长着一块硬币那么大的红色的胎记,那么深刻,那么醒目,仿佛烙上去的。

从那天开始,我变成了另外一个赵一童。

……

然而就在毕业前的半个月,意外突然发生了。

……

遗憾的是她那头长发已荡然无存。

她醒来的时候,我正坐在她身边。看着她那被白纱包裹得严严实实的脑袋,我突然忘记了一肚子的话,只是一个劲地叫:“miss向,miss向,miss向……”

miss向对我浅浅地笑。

我心疼地说:“miss向,你的长发……”

miss向吃力地问:“长发没了……我们的约定……还有用吗?”

我重重地点头。

后来,我如愿考上了紫藤高中。那不是奇迹,而是我努力的结果。所有的人都惊叹我的英语成绩进步之快,我爸爸逢人就说那是他绕路的功劳。他们并不知道,漂亮的miss向,曾为我束起长长的头发。

为我束起的长发散文篇七

但我喜欢这样的月光,因为她总能寄托我的梦。只是一个人静静独处的时候,常常不知道自己思想着什么,寻求着什么,茫然中却总有一种别样的情绪突然涌上心头,并且还想微微的落泪。那是一种感伤的情愫。

在qq论坛里我们能够相识,相知,并走到一起,大家手牵手,心相连,风雨同舟,患难与共,这是一份难得人间之爱。如果没有你们,我只是一泓平静的心湖,是你们的一次次无心的探视,却激起了一波波心动的涟漪。如果没有你们,我只是一片单调的画面,是你们一次次不经意的调和,却涂抹出美丽生动的惊喜。如果没有你们,我只是一只独飞的雪蝶,是你们一次次偶然的关注,却使我猝然跌入柔情的世界。如果没有你们,我的世界平淡而沉寂,不会日夜无肋迷失憔悴,不会纵情沉醉失去了自己。

每日打开博客,你们那飘扬生动的文字,热情的留言,真诚的`评论,那些纯净追随的心声,瑰丽了我的梦境,洁净了我的心空。我走进你们的世界,脚步轻盈心儿柔柔,你们走进我的世界,眼神清澈目光炯炯。时光如静淌的流水,摇曳着往昔温柔的情怀,在春的梦里轻轻荡漾。或许在某个角落里,彼此依然微笑着记起,即使只是回首的短短一瞬。

静静的想,我的心,在这样静美的世界里,被你们的温情轻拥着,天然纯净的气息漫过孤寂的心房,在心湖里荡起美丽的涟漪……掬一缕灵魂的清香,仿佛你们就在我身边,脉脉流动着无边的真情与心动的欣喜。

静静的想,我的心,就让这美好的情谊在静美心湖里长久的游弋,每一阵风过,每一次雨落,都有着我静静的想念,都有着彼此会心的微笑,无言的默契!

为我束起的长发散文篇八

小说应该是当前文学领域最好的前景,也可以养活作家。如果作家真的不去写小说,一辈子都去写诗歌,很难养活自己,说不定还要去卖自己肾来养活自己。

看当代最富的作家,还算是写小说作家最富。郭敬明今年又是大丰收,据说稿子的收入有两千多万,作家财富旁他依然排在第一位。想象可知,如果是换成诗人能带来这么多的财富吗,那是不可能,诗人和小说家也是一个天一个地的差距。

当能不是所有的小说家都拥有那么多的财富,那毕竟是处在金字塔尖上面的人。像我们很多普通写小说的也很难养活自己,有的人白天做正业,晚上做副业,所谓的副业就是利用空闲的时间来写小说。这样也好,不耽误自己正业的.时间,至少给自己有一个稳定生活保障。如果普通作者完全用全部的时间去写小说,说实在真的很难生活下去,除非你家里不缺金银珠宝,用写小说时间来打发无聊枯燥的生活。

而我是哪一种了,我两种都不是,说实在到现在我都没有写出一本小说出来。第一个时间不允许,因为不可能拿全部时间来写小说,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也要快喝西北风去了,第二个没有把握,因为我觉得写小说总不可能靠想象力去写,再说也要深入生活,才能写出与生活结合起来小说,而不是空泛无味的小说。我最近也尝试了写小说,当我写到富人生活是什么样子,我此刻的脑子一片空白,因为我没有过着富人的生活,要知道也只能是看电视里面富人生活情景。所以说,我怎么能作起小说来,完全是浪费时间。后来我问了一个文友,他说,你可以写自己生活周边事情,我仔细想一想,他说对,虽然写不出富人的生活小说,总可以去写穷人的生活小说。但是我们也知道,现在这个社会什么都讲究富丽堂皇的生活,写小说也就是这样,说明这样的富丽堂皇生活才能让那些平庸的人羡慕,也才能引起读者的口味。

对于现在写小说人来说,谁抓住了时代的命脉,谁就赢得市场。在往前一步说,当今时代是处于思维开放性,所以写小说的思维不能僵化,要不能我们写出来的小说不但没有市场,反而是一道走到黑。不但思维要开放,还要与时俱进,我们来看,不光是小说作品,还要其它的影视作品、歌曲作品、相声小品作品、话剧作品、魔术杂技作品等等。就连黑土地走出来的本山小品大王都率领自己部下与时俱进,有很多这样的现象,就不必说出来。

说穿了文人是时代最寒酸的,除非文人要学会变通,不能的话会寒酸一辈字。文人要学会发挥与时俱进,不能墨守成规,文人如果是一味墨守成规那就成了死的命脉,不是活的命脉。鲁迅先生就能看到这点,一是学会生存,二是学会温饱,三是学会发展,据说当时鲁迅也是很富裕的,不像寒酸的文人,鲁迅一个月有三十块大洋,在当时一个月有这么高的收入,算是富裕的人。

写小说的人总觉得自己是活在小说当中,我觉得是一中误区。因为大半写小说的人都是虚构自己的小说,没有真正确实看见生活本质,除非写小说的人把虚构的生活移出来,把真实生活搬进去,如果照那样做,那是犯了大忌,因为读者不希望看到真实的生活,情愿活在小说当中虚构的生活。所以我写不出来原因,就是不会去把现实的是生活用虚构方式来解答出来,总要把自己现实的生活原原本本插进去,到最后成了,记述的生活日记。写小说的人,好多没有东西都是把它虚构出来,结果是无中生有,还有的颠倒是非,硬要把现在人拉到古代历史去充当角色,甚至去改变历史,总之来说,是颠倒历史是非,胡编乱造。

如果是叫我去胡编乱造,也是可以造出来的,我也可以把现代人一个角色拉到雍正王朝去颠倒是非。当然小说在文学领域毕竟不是严肃的,我们的可以拿它作为娱乐消遣,不像哲学,或者理论学,总是一本正经的模样。假如小说能够一本正经,那不叫小说,那叫逻辑学,因为小说本身不符合逻辑,写小说的人怎么写都可以,甚至来个旁门左道都行,但是有一点是不行,不能拿现实存在活的人做标本,如果是做标本的话,要根据事实,那叫纪实小说,写小说的人这个时候要一本正经,不能歪理事实,不能的话当事人会把写小说的人告诉法庭。

总得来说写说还是虚构故事比较好,不涉及侵犯人权,任凭写小说的人怎么去胡编乱造,只要创造的合情合理,就是一部的好的小说。英国女作家j.k.罗琳就是凭自己想象力下写了哈利·波特系列小说被译成近七十多种语言,在两百多个国家累计销量达四亿五千万多册,她也是世界上最成功的小说家。

每一个成功小说家,都要有那种丰富相象力,还有亲身经验体会才会觉察到小说真谛。当然除了文笔之外需要很多的因素,记得是那个小说家说过,写小说就是把故事写好,里面故事情节把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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