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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实用17篇)

时间:2023-12-21 13:01:24 作者:XY字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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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开远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及州委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始终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放在重要位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努力实现我市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一)资金到位率较低。

开远市乡村振兴局20xx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20xx年预算为26,000,000.00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25,039,272.00元,资金到位率为96.30%。

(二)绩效目标编制不全面,考核指标有待完善。

部分指标设立与部门重点工作不相匹配;部分绩效指标设定不够完善、全面,未突出项目经费重点支出方向;部分指标、指标值设定不够合理,可衡量性不足;部分三级指标设置不规范。

(三)资金预算、分配不合理。

根据《开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开远市20xx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开组〔20xx〕2号)、开远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xx预算公开表、开远市乡村振兴局20xx年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20xx年小额信贷预算金额4,000,000.00元,但截至20xx年12月31日仅支出3,022,800.00元;健全防止返贫及致贫动态监测帮扶资金20xx预算金额2,000,000.00元,但截至20xx年12月31日仅支出435,300.00元;开远市大抓电商促农增收产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20xx年预算金额1,000,000.00元,但截至20xx年12月31日仅支出200,000.00元,存在类似实际支出金额远小于预算金额情况,预算额度测算与实际相差较大;预算资金额度分配不合理,与实际不相适应。

(一)严格执行预算目标,预算资金足额到位。

整改措施:加强与财政局、项目实施单位对接,依据实际情况编制xxxx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合理确定项目预算,及时关注项目执行进度、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对项目进行跟踪监管,确保项目及时开展、资金及时到位、资金有效使用,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有发现及时调整。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编制科学的绩效目标,完善考核指标。

整改措施: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以及项目实际工作内容,确保绩效指标适用性,一是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单位)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要求,并与该专项的特定政策目标、用途、使用范围、预算支出内容等紧密相关;二是细化量化,绩效目标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采用定性表述;三是合理可行,绩效目标以及为实现绩效目标拟采取的措施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能够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四是相应匹配,绩效目标要与计划期内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合理分配项目资金。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开远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制度(试行)》及《开远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xxxx年的项目充分估计,早准备,早计划,早安排,用规定的程序编制部门预算,提高预算质量。一是认真做好编制前的准备工作,彻底查清单位的资产、资源状况,认真测算支出范围、开支标准,并分析近年来的财务收支状况及预算执行情况;二是合理确定收入来源,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本部门取得的各项收入来源;三是认真做好预算申报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认真估算各项业务所需资金,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四是预算支出认真细化到项目的各项支出,根据项目发展的重要性、可行性,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各项支出,充分反映项目所需资金,合理安排资金;五是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他配套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严格按照程序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一是进一步与财政局加强对接,确保xxxx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预算更精准,资金到位率达100%。二是已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对绩效目标重新修改设置。三是进一步与乡镇、项目实施单位加强沟通,确保xxxx年项目预算精准,资金分配合理。

加大我局财务人员和项目实施单位相关人员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的培训,杜绝本次问题再发生。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介绍项目基本情况,重点说明以下内容: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达州市达川区环卫处办公用房一年租金共计19.54万元,按年度进行申报,资金及时批复到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主要用于环卫处办公用房,为环卫处日常办公提供固定场所。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环卫处办公用房租赁费于20xx年12月已全部到位,全部为财政拨款。资金预算18.27万元,实际到位19.54万元。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19.54万元,已全部用完,主要用于:租赁费。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环卫处办公用房租赁费采取财政直接支付形式,由财政局年初拟定用款计划,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环卫处办公用房租赁费主要由达川区环卫处年初一次性付给房东。

(一)项目完成情况。

环卫处办公用房租赁费于20xx年3月一次性付给房东。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按照规定,实行专项支出管理,确保的办公用房租金的缴纳,满意度100%。

(一)存在的问题。

房租租金每年上涨,年初预算不足。

(二)相关建议。

建议财政部门能够加大本项目资金的预算力度,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根据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直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宿财绩﹝xxxx﹞37号)文件精神,我镇结合工作实际,对全镇整体项目个数不低于30%进行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卫生健康、疫情防控、文化教育、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数量:xxxx年部门全部项目的30%,5个项目进行部门评价。分别是:

(1)xxxx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80万元,

(2)xxxx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园钢构厂房)391.04万元。

(3)xxxx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张王庄村一号梨园)472.99万。

(4)xxxx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沟河整治)57.48万元。

(5)新增一般债券资金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扶持村集体经济)42万。

2、项目工程总成本1043.51万元。

3、工程起止时间:xxxx年1月1日至xxxx年12月31日。

4、项目工程总体目标是:xxxx年底全部完成各个项目工程,合格率达到100%。资金使用完全符合财经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xxxx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项目,总投资80万元,:截止xxxx年12月中旬项目已全面完成并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工程合格率达100%。

2、xxxx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园钢构厂房),总投资391.04万元。截止xxxx年12月中旬项目已全面完成并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工程合格率达100%。

3、xxxx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张王庄村一号梨园)472.99万。截止xxxx年12月中旬项目已全面完成并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工程合格率达100%。

4、xxxx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沟河整治)57.48万元。截止xxxx年12月中旬项目已全面完成并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工程合格率达100%。

5、新增一般债券资金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扶持村集体经济)42万。截止xxxx年12月中旬项目已全面完成并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工程合格率达100%。

以上项目支出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新预算法、会计基础工作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实施。项目进行前进行集体研究讨论,项目进行时有负责人及时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物资设备购置全都通过政府采购办审批后采购。

(四)项目资金使用状况。

资金按财政预算计划分期分块使用,并跟踪落实到位。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xxxx年项目工作经费2294.89万元分别来自中央、省、市财政,资金到位率100%,分别按用款计划分期分批拨付。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截止报告期末,项目共支出经费2294.89万元,项目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正常运行的费用,资金使用与项目内容高度吻合。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项目经费严格按照新预算法、会计基础工作制度、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使用。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经费均按照宿州市财政局印发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执行,做到合法、合规使用资金。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项目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投入、业务管理、产出与效益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100分,自评等级为“优”,各项评分结果详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年初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量化指标完成情况、经济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效益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1.项目的量化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开工数量。xxxx年实现开工5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2.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项目支出项目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正常运行的费用,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项目支出过程中均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完成。

(3)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项目的实施可增加财政收入、促进了社会的文明、和谐与经济发展。

3.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项目的实施无污染,不造成环境影响。

4.项目的可持续影响分析。从现有的资金和人力资源来看,要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还需要大量投入资金,建立可行的优惠政策,才能使我镇经济保持可持续发展。

(三)项目绩效分析。

充分发挥项目办职能、凝心聚力、主动作为,扎实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按工作计划全部完成目标任务并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绩效自评得分100分。

1.投入指标得分。我镇能按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时限及时完成各项任务,并抓好项目资金的落实,成本控制率、资金到位率、资金使用率等各项指标均达到100%,投入指标评价得10分。

3.产出与效益指标得分。项目产出数量超额完成年初绩效目标,产出质量也按要求完成,但经济效益、可持续效益等方面贡献率较不明显,按评分标准自评扣5分,产出与效益指标评价得40分。

4、满意度指标评价10分。

对评价主体、评价范围、评价方法、评价指标、评价结论等进行简要分析。

1.加强与项目前期有关部门及乡镇的沟通与协调工作,着力化解项目落地的主要制约因素,为项目落地提供强有力保障。

2.强化与各部门对接,督促各部门采取更加扎实有效措施,着力破解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全力加快能源领域项目建设步伐。

3.加强督查通报本领域项目落实推进情况、困难问题的协调解决情况。

1.镇(园区)县直单位要建立绩效管理工作定期汇报分析制度,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2.要密切跟踪检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于不能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的,要加强督办,逐项落实。

3.建立健全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财政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大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4.继续按中央“八项规定”、新预算法、会计基础工作制度等进一步加强业务经费的使用管理;对各项任务的完成认真跟踪落实;按责任分工到人,使有限的工作经费发挥最实在的效益。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市本级20xx年度部门支付整体绩效进行了自评。现就本单位的部门支出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1、机构人员构成。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为正处级行政单位,依照“三定方案”局机关属于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局机关下设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计划财务科、城镇建设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村镇建设科、监察室、房建开发科、科技与设计管理科等12个科室及4个纳入预算的事业单位。即:怀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怀化市燃气管理办公室、怀化市城乡建设档案馆、怀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为52名。市本级住建局现有在编48人,离退休58人,共计106人。

2、主要职能。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负责对全市建设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市推进新型城市化、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承担规范、监督和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责任。牵头组织拟订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业发展计划;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各县(市、区)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管理。

(三)承担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责任。负责编制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

(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市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其相关的管理制度,制定和发布我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市级工程建设办法、地方定额及其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指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的实施。

(五)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法律、法规,制订建筑行业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建设工程报建,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劳保统筹、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参与省外和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承担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其开发和利用。

(六)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企业、房产开发企业等建设类企业的资质管理。

(七)负责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工作。

(八)负责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一定规模的城市扩建和改建工程;负责市本级规划区内风景名胜区建设和城市绿化建设,绿章的管理;负责市本级规划区内和指导县(市、区)燃气管理;负责市本级和指导县(市、区)建设档案管理。

(九)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落实国家、省、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省、市重点镇的建设。

(十)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市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制定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负责管理行业科技成果。

(十一)负责市本级并指导县(市、区)城市建设执法和房建开发执法工作;承担权限内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复议职责。

(十二)负责城建资金使用监督和管理,负责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建设行业行政规费的征收。

(十三)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负责装饰装修行业的执业资格的审核。

(十四)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设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和行业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和岗位技能鉴定工作。指导开展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宣传教育、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和法制建设工作;指导建设系统各行业学会、协会工作;负责管理下属事业单位。

(十六)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职责。

(十七)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征收工作计划;拟定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相关配套办法;负责房屋征收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实施市人民政府承担的市管项目及国家、省重点项目在怀化市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评估价格专家委员会工作;负责鹤城区项目征收补偿方案的备案工作;对各县(市、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实施指导。

(十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为了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中央、省、市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及通知要求,先后制定了《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待管理制度》、《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制度》、《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支管理制度》、《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管理、财务经费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针对“三公”经费探索建立公用经费标准定额体系。上述制度规定基本执行到位。

(一)基本支出。

自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本单位除在支付局设立银行存款账户和经批准保留的存款账户外,不再开设其他任何帐户。原则上统一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公务支出业务,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场所所发生,且单笔金额在1000元(含)以下的公务开支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而使用现金结算。

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xx年度全年收入2906.56万元,2017年度全年收入3220.1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13.61万元,减幅9.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工资由社保发放。20xx年度全年支出2625.9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3.68万元,比上年减少1.6%。主要原因是严控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2923.36万元,上年数1,946.27万元,比上年增加977.09万元,增幅50.20%。主要是20xx年因为并帐导致结余结转资金增加。

(二)专项支出。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业务工作专项、运行维护专项等。20xx年我科室共争取财政专项经费639.15万元,具体为历史遗留办工作经费5万元,筑博会工作经费40万元,施工图审查服务费500万元,“气化湖南”燃气专项整治经费10万元,《怀化市古村落保护条例》立法专项业务费20万,装配式建筑专题培训费14.62万,拆除主城区长期停工房建项目建筑机械设备及设施专项工作经费40万元,两新组织基层党建经费9.53万。共计947.15万元,更好的保障了我局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严控“三公经费”

按照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的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xx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6.01万元,与上年36.59万元相比,减少万20.58元,降低56.24%,主要原因是严格实行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59万元,与上年27.25万元相比减少13.66万元,降低50.13%;公务接待费2.42万元,与上年9.14万元相比减少6.72万元,降低73.52%。20xx年度因公出国(境)组(参)团0个;公务用车购置0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7次,接待人次305人。

本单位无专项建设资金,仅专项工作经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为确保来年更好实施新的政府会计制度,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单位的资产及往来账进行全面清查,为确保确保新旧制度有效衔接做好准备。

本单位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对单位确需购置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分管部门的副局长签署“拟同意购买”或“拟不同意购买”的意见后,报局长审批或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对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必须执行政府采购。采购与验收实行专人负责。对大宗、贵重物品,局领导必须亲自参与验收。

对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实行“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科室,对故意或者失职造成财产物资毁损的,应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另处被损财产价值的1到3倍的罚款。

处置固定资产时,由财务人员到财政部门领取并填写《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一式四份,同时提供被处置资产的有关资料(包括被处置资产原始凭证复印件及有关证明等),按权限报分管副局长、局长审批或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并经财政部门审批批准后进行处置。对固定资产以外的财产物资,由相关责任人员提出意见,报计财科审核后,按金额大小分别报分管副局长、局长审批。

1、部门预算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100%。“三公”经费未超本年预算和上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实际执行控制良好。除积极主动压缩“三公”经费外,我局20xx年还严控打印费等办公经费。

2、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3、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为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提供了有效保障。

1、建设工作点多面广,近年来,市财政对建设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但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工资,保基本运转进行。城乡建设档案馆收费减标,由252元/卷降至100.8元/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取消收费。工作经费不能保证日常开支。

2、差旅费开支偏多,20xx年差旅费支出50.87万元。

3、培训费投入较少。我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日趋老龄化,对青年干部的专业技术培训缺乏。

4、资产管理方面,对除车辆外其他资产的报废、维修方面未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

1、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无纸化办公系统,提高现有设备的使用效率。制订计划,采购服务器、办公软件,建立局域网。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适当调整资金流向,适当加大差旅费、培训费等投入,加强对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4、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控“三公”经费,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三)对协管员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根据绩效评价内容,外聘协管员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确实存在不足,情况需进一步改进与完善,长安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主要分为以下3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优化考核体系,提升项目实施效果。通过调整每月评分表(详见附件)的方式,优化考核体系:

(1)增加对受益群众考核维度,对外聘协管员有效投诉次数列入考评指标中;

(3)增加每月对外聘协管员项目进行总结评价和建议内容;

(二)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管理,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1)合理调整人员费用及服务费用的具体标准;

(2)结合月考评数据和情况,按合同规定对未达到合同付款条件约定最低分值的,按照差异分数进行扣除服务费。

(三)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协管员整体素质水平和业务能力。明确外聘协管员管理方要定期安排业务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入职培训、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纪律规范等内容。分局也将结合实际情况,对符合协管员参与的管控行动进行事前培训,不断提升协管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开远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及州委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始终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放在重要位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努力实现我市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一)资金到位率较低。

开远市乡村振兴局20xx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20xx年预算为26,000,000.00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25,039,272.00元,资金到位率为96.30%。

(二)绩效目标编制不全面,考核指标有待完善。

部分指标设立与部门重点工作不相匹配;部分绩效指标设定不够完善、全面,未突出项目经费重点支出方向;部分指标、指标值设定不够合理,可衡量性不足;部分三级指标设置不规范。

(三)资金预算、分配不合理。

根据《开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开远市20xx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开组〔20xx〕2号)、开远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xx预算公开表、开远市乡村振兴局20xx年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20xx年小额信贷预算金额4,000,000.00元,但截至20xx年12月31日仅支出3,022,800.00元;健全防止返贫及致贫动态监测帮扶资金20xx预算金额2,000,000.00元,但截至20xx年12月31日仅支出435,300.00元;开远市大抓电商促农增收产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20xx年预算金额1,000,000.00元,但截至20xx年12月31日仅支出200,000.00元,存在类似实际支出金额远小于预算金额情况,预算额度测算与实际相差较大;预算资金额度分配不合理,与实际不相适应。

(一)严格执行预算目标,预算资金足额到位。

整改措施:加强与财政局、项目实施单位对接,依据实际情况编制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合理确定项目预算,及时关注项目执行进度、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对项目进行跟踪监管,确保项目及时开展、资金及时到位、资金有效使用,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有发现及时调整。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编制科学的绩效目标,完善考核指标。

整改措施: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以及项目实际工作内容,确保绩效指标适用性,一是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单位)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要求,并与该专项的特定政策目标、用途、使用范围、预算支出内容等紧密相关;二是细化量化,绩效目标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采用定性表述;三是合理可行,绩效目标以及为实现绩效目标拟采取的措施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能够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四是相应匹配,绩效目标要与计划期内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合理分配项目资金。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开远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制度(试行)》及《开远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2023年的项目充分估计,早准备,早计划,早安排,用规定的程序编制部门预算,提高预算质量。一是认真做好编制前的准备工作,彻底查清单位的资产、资源状况,认真测算支出范围、开支标准,并分析近年来的财务收支状况及预算执行情况;二是合理确定收入来源,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本部门取得的各项收入来源;三是认真做好预算申报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认真估算各项业务所需资金,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四是预算支出认真细化到项目的各项支出,根据项目发展的重要性、可行性,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各项支出,充分反映项目所需资金,合理安排资金;五是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他配套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严格按照程序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一是进一步与财政局加强对接,确保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预算更精准,资金到位率达100%。二是已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对绩效目标重新修改设置。三是进一步与乡镇、项目实施单位加强沟通,确保2023年项目预算精准,资金分配合理。

加大我局财务人员和项目实施单位相关人员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的培训,杜绝本次问题再发生。

财政资金绩效评估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xx年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粤财绩﹝xx﹞13号)要求,我中心对xx年度省级财政资金决策咨询专项费项目的支出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用款单位简要情况。

省发展研究中心是省人民政府直属决策与政策研究机构。主要职能是:组织和协调有关方面的研究力量,就全省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咨询和政策建议;组织协调有关方面的力量,起草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文稿;组织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开展对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的咨询和跟踪反馈,组织重大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的招标管理工作;加强对全省农村改革试验区试点的研究工作;收集、分析与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有关的省际、港澳台和国外有关的信息资料;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项目实施主要内容及实施程序。

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一是完成重大决策咨询课题立项、公开招标或委托研究工作;二是组织召开省长与专家座谈会,并形成会议综述材料和专家发言精要1册;三是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文件起草,领导讲话稿等,并通过开展省内、省外、出国(境)调研,撰写研究成果报告,以《研究报告》和《领导参阅》等形式呈报省领导参阅;四是组织决策咨询委员专家调研、考察、座谈会等,形成考察报告及政策建议;五是完成决策咨询研究成果汇编和发展研究等内刊编辑出版工作。

为确保决策咨询专项费项目保质保量地完成,我中心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施项目管理。一是在项目实施前后多次召开党组会和专题会议,研究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落实措施,提高项目质量。二是开展决策研究课题公开招标、委托工作,择优选择课题研究承接单位。三是积极落实项目跟踪问效。四是加强项目财务管理,费用报销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批复的费用项目预算金额和用途进行审核,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三)项目自评结果。

根据《xx年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方案》规定,我中心自评认为,决策咨询专项费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完整、科学、合理,资金管理规范,实施程序合法合规,跟踪监管到位,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自评总分93分。具体如下:

1、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省财政厅有关编制xx年部门预算的要求,我们在编制决策咨询专项费项目预算时,设置了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绩效目标明确、可量化,得分满分20分。

2、绩效监控情况。

(1)资金管理方面:一是根据省财政厅批复的中心xx年度部门预算,决策咨询专项费预算500万元,实际拨付到位5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xx年实际支出232.38万元,支出率46.48%,结余结转金额267.62万元,资金支付情况不理想,结余结转资金偏多,扣2分。二是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费用项目和用途安排支出,年度内没有发生预算调整事项,但存在超范围列支其他项目费用5.8万元的.问题,扣2分。三是项目实行辅助核算,收支明晰,财务核算规范。资金管理自评14分。

(2)事项管理方面:一是修改完善了项目管理制度;二是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决策咨询研究课题公开招标、委托工作,实行合同制管理,组织实施程序规范;三是项目跟踪管理到位,各处室分工协作,由业务对口研究处负责课题进度跟踪,组织专家评审,决策信息处汇总项目相关资料审核、报批,办公室审核项目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并办理经费拨付手续。事项管理自评满分12分。

3、绩效结果情况。一是项目预算控制得力,不存在超预算的情况,但是结余资金较多,项目款项支付进度偏慢,扣2分。二是项目完成质量、产出数量都达到目标设置要求,但是决策研究课题项目执行进度偏慢,结题验收完成率不高,扣1分。三是部分决策咨询研究成果转化为省委、省政府领导决策,资金使用产生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促进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四是项目后续管理的人员机构安排、资金安排等已形成制度化,具备可持续性。绩效结果自评47分。

(一)资金使用绩效。

xx年度决策咨询专项费支出232.38万元,其中:公开招标、委托、专项资助委托共23个决策咨询研究课题(合同金额合计241万元),实际支付金额52万元(公开招标课题经费首期40%款项);召开省长与专家座谈会23.13万元;研究人员办公费、差旅费、图书资料费等支出29.02万元;组织决策咨询顾问委员会专家调研费用1.75万元;从事项目辅助工作人员支出46.19万元;专家咨询费及劳务费等35.7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等项目管理费支出44.53万元。

通过开展决策咨询专项费项目,确保中心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各项决策咨询研究任务,决策咨询研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xx年中心共完成研究成果343份,其中《研究报告》43期,《领导参阅》165期;向省委、省政府专报材料9份;起草省政府文件1份,其他文稿118份(含完成省人大和省政协提案建议及省直有关部门各类征求意见函78份)。全年共有67份研究成果获得省领导104人次重要批示,被省委办《每日汇报》、《广东信息》采用稿件51篇,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转化为省委、省政府决策和政策文件,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稳定做出了应有贡献。

(二)存在问题。

项目绩效自评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资金结转结余较大,项目预算支出完成率不高;二是项目支出用途不够规范;三是个别决策研究课题进度偏慢。

针对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一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切实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从源头上抓好预算执行工作;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统筹安排支出,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支出,控制超支现象的发生;三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财政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我区镇乡财政自建立以来已有二十年历史。各镇乡(街道)(以下简称镇乡)财政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能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确保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各镇乡财政经济实力也显著增长。“十五”期间,全区各镇乡财政收入平均每年增长27%,20xx年镇乡财政收入达439590万元,比上年增长33%,占全区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67.5%,镇乡财政收入对全区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已经成为我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镇乡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迫切需要我们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内部管理,保障镇乡财政的稳定运行。

经过几年的实践与探索,我区逐渐形成了“划分收支范围,核定收支基数,超收分成,合理补助”的镇乡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20xx年起我区实行新一轮镇乡财政管理体制,新体制对镇乡类别进行了重新分类,调整了财政收入格局,提高了支出基数和分成比例,加大了转移支付力度,体现了财权与事权相统一原则,进一步增强镇乡组织、管理、监督财政收入与支出的职能。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再一次明确了收支范围、收支基数核定、镇乡类型划分、财力的具体分配以及转移支付及收支挂钩的相应措施。

(一)镇乡财政的收入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并兼顾行政管理的原则,我区财政收入按预算级次作了划分,其中镇乡级财政收入包括:

(2)镇乡固定收入:城市维护建设税;

(二)镇乡财政的支出范围。

根据区、镇乡政府的事权划分,相应承担支出职能。镇乡财政主要承担本级政府运转所需支出以及本镇乡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管理所需的支出。具体所括:政府机关行政管理费,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农林水等部门的行政、事业经费,医疗经费以及支农支出、基本建设支出,社会稳定、社会保障支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社区、居委会经费。

(三)镇乡财政的收支基数核定。

1.财政收入基数:以20xx年的财政收入加20xx年1-10月各镇乡财政收入的增幅予以确定(剔除房地产二税),对减幅较大的镇乡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剔除不可比因素的前提下予以认定。

2.财政支出基。

数:以20xx年的实有人数加以核定,其中:行政管理费年人均7.5万元,行政离退休管理费年人均3万元,事业经费(包括工办人员)年人均5.5万元(卫生事业60%),事业离退休经费年人均0.65万元,镇乡政府机关大楼内工作的行政事业人员的公用经费年人均1万元,另加精简、精减、抚恤、社救、遗属、代课教师事业经费(按编制内实有在职代课教师人均2万元计算)、医疗经费、计生协管员、暂住人口管理人员等经费,并根据20xx年人员变动作适当调整。

(四)划分镇乡类型。

按基期年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区平均数的比例、人均地方财政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占支出基数的比重,再考虑镇乡经济的综合实力,划分成三个类别的镇乡。

(五)财力分配方案。

1、区镇共享收入分成。

20xx年共享收入超基数部分,一类镇乡分成50%,二类镇乡分成65%,三类镇乡分成85%。2007年、2008年共享收入基数不分镇乡类型都比上年递增12%,超基数部分分成比例不变。未完成收入基数的镇乡,未完成部份按分成比例相应扣减其他税种的分成额。

2、镇乡固定收入:各镇乡按收入实绩留成100%。

3、房地产二税:营业税按经营地分成,一类镇乡按实绩分成20%,二类镇乡25%,三类镇乡30%;企业所得税按注册地分成,一类镇乡按实绩分成20%,二类镇乡25%,三类镇乡30%。在新城区范围内开发的房地产企业所实现的.营业税根据属地原则一律按实绩分成8%;企业所得税不参与分成。

(六)转移支付。

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欠发达镇乡的财政转移支付,弥补欠发达镇乡的财力不足。我区财政安排转移支付资金以20xx年1500万元为基数,以后三年按上年全区财政可用财力的增幅进行安排,即20xx年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数为1500万元x20xx年增幅。

(七)收支挂钩。

实行分税制后,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支。三年内,经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核定的教师新增人员由区财政按年人均2万元进行补助。因正常性工资调整而增加的支出,由镇乡自求平衡,区财政不作补助。若国家有重大增资政策出台,严重影响镇乡财政收支平衡的,则由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区政府出台的对有关镇乡企业的奖励资金,由区、镇乡二级财政共同负担,镇乡财政按分成比例进行负担,实行先分成、后由镇乡财政安排支出的办法,差额部分由区财政负担。

(一)事权划分还存在交叉现象,支出责任还没有完全明确。现行镇乡财政管理体制虽然基本上明确了区、镇两级的事权范围,但少数事权仍不完全明确,导致区、镇两级存在相互推诿的现象,一些该由镇乡办理的事情镇乡却依赖区级承担。如部门在镇乡的服务机构,其职责是为镇乡服务,而经费由区财政支付;义务教育的财权和事权虽明确为区级,但管理工作事务仍由镇乡承担。事权和财权存在交叉的现象。

(二)收支基数核定不尽合理,收入范围和收入基数增幅有待进一步商榷。从体制运行情况来看,财政收入总额较大镇乡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是工商税收和房地产税收,这些税收大部分是区与镇乡的共享收入,而镇乡固定收入比较小。尽管这部分镇乡的财政收入增长额较大,但实际镇乡得到的可支配财力较小,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镇乡的积极性;二是在支出基数核定时,为了全区的公平和合理,区级财政主要只考虑保工资、保运转,事业发展支出主要靠镇乡努力增收来解决,而我区区域范围较大,特别是边远山区镇乡税源单一,增收潜力较小,可控财力有限,制约了镇乡事业的发展。

(三)区、镇两级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还不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是分税制镇乡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区目前执行的转移支付还不完善,没有形成书面的制度与办法,转移支付没有具体的可量化指标。目前部分经济发展滞后的镇乡财政基础薄弱,各种政策性因素的调整都会影响镇乡的收支,加上镇乡财政体制改革本身还不完善,如不尽快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一些经济发展滞后镇乡财政运行将面临更大的困难。

(四)镇乡财政职能没有充分发挥,管理有待加强。长期以来,镇乡财政停留在财务收支与会计核算上,财政管理职能弱化,预算外资金仍在财政体制外循环,脱离财政管理监督,镇乡财政综合调控职能没有发挥。20xx年财政体制改革后,尽管赋予了镇乡一定的财政管理职权,实行了综合财政预算,但是传统的粗放式财政管理的观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财政资金多头支出的现象仍然存在,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有的镇乡财政审计办人员较少,素质不高,制度不完善,自身管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更难以对所属镇乡企事业和村级财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五)镇乡债务管理体制弱化,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由于历史原因,我区各镇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各类政府性债务,并且因为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政府性债务风险有增无减。特别是土地预征形成的政府性债务,由于现在土地指标控制严格,而各镇乡政府已支付了青苗赔偿费、道路建设费等,土地指标无法落实就无法收回资金,此类债务资金成本也越滚越大,目前尚无妥善的化解办法。

(一)进一步明晰区、镇两级政府的事权,科学界定支出范围。事权是划分财权的基础,事权的划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有效运行,只有事权与财权相一致、相适应,政府履行职能才有物质保证。要进一步划分区、镇乡两级政府间的事权范围,明确哪些事该由区级负责,哪些事情该由镇乡负责,哪些事情由两级政府共同负责,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事权更加明晰,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确定各级政府的支出范围。区级既不能包揽一切,无限扩大支出,也不能将区级支出项目推给镇乡办理,加大镇乡财政支出负担。同时区里出台的政策,要求镇乡财政配套的,也要视各镇乡财力状况分别对待。

(二)合理划分收入,适当调整收入基数的增幅。在收入划分上,除了要考虑区级宏观调控外,还要考虑满足镇乡政府行使职能的需要。特别是从20xx年起,福利企业政策的调整、农村教附费的改征,镇乡的收入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应在完善现有镇乡财政体制的基础上,合理划分收入,调整收入基数的增幅,在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前提下,进一步挖掘镇乡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三)要尽快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分税制财政体制自身的不完善必须依靠转移支付制度等形式来弥补,而原有的转移支付的调节功能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必须进行调整和完善,使转移支付不断制度化、规范化,通过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使部分镇乡财力自身无法解决而又必须的需求得到解决,逐步缩小落后镇乡与发达镇乡的差距,使各镇乡的财力相对均衡。在转移支付制度的调整上,应首先安排好困难镇乡开门经费的转移支付,其次再安排项目性的财政转移支付,实现统筹安排镇乡财政资金的目的。

(四)强化镇乡财政职能,加强财政管理。一是完善镇乡预决算制度,要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求,镇乡结合自身财力和事业发展需要,编制本级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强化预算约束;二是全面推行镇乡财政综合预算,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把镇乡的预算内外资金统一编入预算,建立财务核算中心,增强镇乡的宏观调控能力,规范并加强支出和资金的监督管理;三是区财政加强对镇乡预算的预审:镇乡财政将综合预算草案,在召开镇乡人民代表大会前一个月报区财政进行审核,并附书面预算草案报告、预算编制项目及定额、以及财政性资金支出项目清单(项目名称、安排原则、预算金额等)。区财政局对上述情况进行审查后无异议的,出具书面的核准意见书,回复镇乡财政。区财政局有异议的,提出修改指导意见,退回镇乡财政进行修改后,重新进行审核。镇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也需经区财政审核,审核重点是增量资金安排是否体现在保证刚性支出的前提下、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逐步实现一个笼子管收入、一个盘子管预算、一个口子管支出。

(五)加强镇乡债务管理,防范镇乡财政风险。一是各镇乡要构建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体系,建立债务风险监测指标体系,以可变现资产负债率为管理重点,根据省政府要求的债务率、偿债率的控制目标,镇乡财政部门要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安全性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二是要责任明确,举借政府性债务的部门、单位为最终债务人,最终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偿债行政责任人,对偿还政府性债务承担行政领导责任;最终债务人的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人为偿债监督行政责任人,承担对偿债行政责任人组织偿还政府性债务工作的监督责任。镇乡政府和所属部门一律不得新增政府性性债务,不得新增对外担保。三是区政府对各项债务指标要进行考核,各镇乡政府性债务要争取每年有所下降,要以限期清收为重点,划分债务类别,制定周密的清收方案,做到有奖有罚,并对压缩债务情况纳入镇乡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考核的内容。四是举借政府性债务应当“计划报批、落实来源、规模控制、专款专用”的总体要求,坚持“权、责、利”和“借、用、还”相统一的原则。政府性负债建设项目应当是公益性领域的项目,主要用于事关区域整体发展所急需建设但暂时存在资金缺口的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竞争性项目建设。

财政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根据《xx市xx区人大常委会xx年评议工作实施方案》(x人常综[]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局被确定为xx年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对象。在区人大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按照统一安排部署,我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发动,层层落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和梳理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务求评议工作取得实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把评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评议工作的要求,强化领导,及时召开了局务会专题研究、部署如何做好评议工作,并召集全局机关干部学习评议工作的文件和通知要求。成立了评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xx区安监局迎接区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评议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我局迎评工作扎扎实实、有条不紊开展。

xx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部署,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了安全生产工作,维护了省会核心城区的安定稳定。我区安全形势持续保持平稳态势,各类事故指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总控制数内,xx年安全工作绩效考核再次获得全市第一名,责任制考核获全市第三名,安全生产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狠抓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有效夯实

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范围、职责内容及相应责任。持续推进各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督促各街镇、部门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确保“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了区、街镇、社区到单位的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网络和责任体系。

二是建立了合理、高效运作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依托各街镇网格化管理平台,以网格为单位,利用网格“三员”的作用,及时收集汇总由各网格上报的检查情况,有效把握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实现了隐患检查覆盖面广、专人跟踪落实到位、信息上传下达及时、工作措施合力有效、隐患处理快捷高效等常态化监管模式。

三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xx年我区调整了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区长担任区政府安委会主任,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任常务副主任,加强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领导,强化协调监督;区政府其他分管副区长任副主任,加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域安全责任。

四是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评工作。年中、年底牵头组成联合考核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对10个街镇和11个区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比,考评结果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促进各单位完成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二)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坚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深入开展重点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旧屋区防火、建筑施工安全等九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认真督促各责任单位迅速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整改治理,有效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在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方面:xx年检查危化品从业单位103家次,查出隐患41条,全部督办整改到位;xx年1至6月份,我区共出动145人次,检查辖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58家次,查出一般隐患49条,强化了危险化学品单位的监控,加大了对加油站、液氨使用企业、剧毒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的检查力度,约谈了区中石化、中石油的主要负责人,加强危化品领域安全监管,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部署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瓶装液化气市场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安监、公安、交通、建设、工商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工作力度,抓住关键环节,重点打击、讲求实效,以有力的措施查处和取缔了一部分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

三是全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大会战。我区从xx年8月份开始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其中xx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治大会战。我局积极配合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开展重点部位交通秩序整治、源头监管、道路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四大攻坚战,从8月1日开展大会战以来,全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3.3%,查处交通违法总量居全市之首。

四是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按照省、市政府部署,我区要在xx年底前完成14个行业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和评定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情况下,我局克服困难,认真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指导、督促、沟通,推动活动层层开展,在各街镇、各行业主管部门的配合下。xx年,我区全面完成18320家企事业单位(其中企业5870家,个体工商户12358家,事业单位92家)的达标认定工作,如期完成市政府要求的企业标准化达标工作任务。xx街道被授予“省级安全社区”荣誉称号,成为我省首批安全社区。xx年以来,创新工作方法,重点抓好工贸企业升级达标工作,积极组织区直有关部门、企业参加市安办组织的各项培训,确保有10%的规模或限额以上工贸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评定标准实现达标。

五是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重点整治百日行动。根据国务院和省、市电视电话会议部署,xx年6月10日至9月20日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我区突出重点,查找不足,狠下功夫,强力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整治百日行动,结合“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及年初制定的“九个专项整治”等安全工作,开展百日行动暨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来,共排查发现事故隐患6807项,已整改5929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3项,整改销案2项。

六是强化宣传教育。我局十分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活动,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通过开展形式各样的宣传活动,着力抓好重要行业(领域)的安全宣传教育,营造了“平安”的和谐氛围,提高了群众安全意识。同时,积极推动开展“安康杯竞赛”、“和谐企业”评选活动,弘扬企业安全文化,激发广大职工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维护安全的热情,推进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三)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勤政廉政工作

一是深化理论学习教育,局班子领导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意识。二是推进履职能力建设,积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队伍监管执法水平。加强行风建设,班子积极倡导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精神,强调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要求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领导干部发挥带头作用,落实“敢为、能为、有为”的要求,为推动我区跨越发展、安全发展积极作为,争先创优。三是强化制度建设促廉政。我局先后制订了《安监局领导班子和成员党风廉政岗位职责》、《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方案》、《安监局集体议事制度》、《安监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方案》等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和行政审批处罚等权利运行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同时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强化机关效能建设,促进行政效率得到有效提高,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塑造了安监队伍勤奋务实、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四)自觉接受人大检查监督,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意见

人大的监督和支持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动力和保障,我局自觉把安全生产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xx年以来,我局每年都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年终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发挥人大代表对政府安全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20xx年,继续邀请了10位区人大代表参与我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开展考核监督,推动了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进一步提升。在办理人大议案上,我局高度重视,xx年,接到区政府转办的市人大代表建议1件,由局办公室专门负责落实,对代表在议案中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城区xx区改造加大老旧城区公共消防设施基础建设力度的建议》,积极调查研究,依照相关政策法规,以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及时向代表作了答复。同时,结合本局业务实际,将代表的建议、意见作为参考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xx年来,我区安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但结合实际,对照要求,从严自省,感到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尚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要进一步加大;二是在新形势下,对安监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要求更高,需要加强安监队伍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有待深入,形式有待创新。

针对梳理出的问题,我局结合实际工作认真研究,严格剖析,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区直各部门、各街镇安全生产目标和职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管理考核监督机制。积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强化日常检查,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继续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打非治违”、安全生产九个专项整治等工作力度,加强信息报送,督促隐患整改落实,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态势。

(二)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力争基层执法资格培训及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组织开展安监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等知识学习,积极促进干部职工业务上与时俱进,提高队伍素质,提升服务理念,适应安监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建立一支勤勉敬业、高效廉洁的安监队伍。

(三)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结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周、“平安”、”“平安社区”和学校“安全教育伴我行”主题教育等活动,组织开展知识竞赛、预案演练等,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用火、用电知识的宣传教育,促进安全宣传、安全文化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充分发挥宣传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拓展宣传渠道,采取开辟安全专版专栏、政府网专题专栏等多种手段,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典型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辐射和引导作用,使我区安全宣传在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上取得更好成效。

人大常委会对我局工作的评议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检阅与促进,我们将以此次评议为契机,认真按照人大评议工作组提出的意见,认识不足,找准问题,积极整改落实,促进我局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效能,勤政廉政,在保障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发挥更大作用。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关于20xx年绩效评价整改及公开的通知》要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xx年认真落实财政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要求,针对《20xx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存在的相关问题,加强工作部署,认真开展自查整改,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及时整改,不断优化改进绩效管理工作,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现将涉及绩效评价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在绩效自评过程中,我单位民生项目绩效管理存在: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工作还需加强。项目经费控制数项目绩效管理存在:

1、单位机关经费运行偏紧。

2、业务工作任务较重,工作经费开支较大,导致经费不足申请追加业务专项经费的情况。

针对项目绩效自评存在的问题,我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整改。

(一)加强培训学习。20xx年,我局充分认识了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对财务人员和业务经办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我局在加强内部学习培训的同时,积极参加区财政局组织的绩效管理业务培训,不仅要求财务人员参加,同时组织业务股室一同参加,不断促进财务人员和业务人员提升绩效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完善绩效指标库。为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我局在开展20xx年度绩效目标申报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各资金使用股、室根据项目特点,认真梳理代表性强、可操作性强的绩效指标,更新完善我局绩效指标库,为以后年度绩效目标申报工作提供更好地参考。

(三)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我局在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督促资金使用股室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的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启动了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及时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并针对监控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财政资金切实发挥效益。

(四)加强结果应用。将20xx年度绩效自评结果作为编制部门20xx年度预算和调整政策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大各类资金统筹使用力度、保障重大项目、规范我局预算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提高预算公开透明度等重点,为扎实做好20xx年部门预算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财政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1、项目的公益性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公益性项目”是指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且不能或不宜通过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府投资项目,如市政道路、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公共卫生、基础科研、义务教育、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基本建设项目。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对公益性项目的定义,本项目具有公益性的`特征,属于公益性项目。

2、项目的必要性。

(1)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的建设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第二十四条公路及道路运输(含城市客运),属第12项农村公路建设”、“第二十二条城镇基础设施,属第9项城镇供排水管网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项目建设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加快当地的发展本项目的建设可以有效改善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工业区能力,提升的现代化水平。本项目建成后,为周边入住企业、居民营造安全舒适的出行环境,切实提高周边企业运输能力和周边居民生活的舒适度,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能够为当地生态经济带来一个看得见的良性循环,为当地经济的发展提供条件。

该项目的建设是完善片区路网功能的需要,是提高国土使用效益的需要,是自身建设发展的需要,是经济发展对道路交通的要求,对于提高城镇国土使用效益有重要意义。无疑对整个的建设有着推动作用,将为县区经济产业的发展、社会经济结构的改变、提供有力的保障,尤其是对沿线的土地开发创造了良好的契机。有利于园区及沿线两侧的开发,完善县区公用设施,提高该区域地块价值。

(3)项目建设满足当前及未来经开区不断发展的需要原架设的线路严重影响储备土地开发利用,同时原架设的线路没有延伸到新引进的企业区域,而这些项目需及时用电。为此,拟迁改架设电力线路。项目实施后,使整个经济开发区供电基础配套设施做到供电不“卡壳”,为周边入驻的企业备好生产条件,满足当前及日后经开区不断发展的需要。

本工程建成后,可大大削减当地的污染物排放量,减轻工业及生活污水对环渤海海域的污染,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和经济发展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项目的建设可以有效提升开发区的基础设施水平,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打通开发区交通的“肠梗阻”,同时提高开发区供地条件及土地利用价值。项目建设对整个开发区的建设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将为县区经济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利的条件。

项目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及较好的社会效益。

工程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按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xx〕31号)《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分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通知》(财综〔20xx〕37号)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建城〔20xx〕213号)、《昆明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意见》、《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云财绩20xx9号文件的要求,开展富民县20xx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通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齐基础设施配套短板,增强公共服务功能,加强社区管理,为居民营造绿色舒心的居住环境。

2.项目实施情况。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在20xx年5月完成招标,6月完成公示并跟中标单位签订工程合同,项目采用epc模式进行,由云南鸣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和美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建设,已于20xx年7月初全面开工建设,目前除老城关派出所小区和老科委小区电力一户一表还未进行改造外其它已全部完工。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xx年下达我县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为三次下达我县《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建〔20xx〕10号,总金额127万;《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昆财建〔20xx〕53号,金额15万;《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昆财建〔20xx〕75号,金额370万,共计512万元。

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20xx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由富民县住建局建设,共收到中央补助资金为512万元,支出362万元,分别是支付给云南城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咨询合同费用11万元;支付云南鸣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342万元;支付给云南联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造价咨询费5万元;支付给方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服务费4万元。

4.组织及管理情况。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民生工程,提升城市品质,保障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由富民县住建局统筹实施,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老旧小区改造中央文件、会议精神,持续推进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根据省市下达任务,富民县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总共对8个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计划投资5465万元,项目资金按合同约定实行报账制拨付。

同时我局结合《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xx〕31号)的要求,严格资金管理,切实做到资金专款专用。

(二)绩效目标。

1.总目标。

20xx年基本完成全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2.年度目标。

(1)产出目标。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年底前完成8个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

(2)效果目标。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改造工作达到改造标准,同时完成部分周边路面修复工作,西街及永兴路改造路面面积:4260.99平方米,西街道路长度:421.25米,沥青铺设厚度是8cm;永兴路长度150米,沥青铺设厚度8cm。

(一)阐述的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的相关要求,围绕总体目标,严格按照相关程序,逐项启动实施,符合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各项规定。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绩效相关等原则。

指标评价、数据采集和社会调查。

(一)评价结果。

该项目自评分99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二)主要绩效。

通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齐基础设施配套短板,增强公共服务功能,加强社区管理,为居民营造绿色舒心的居住环境。

资金收入和支出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程序开展,资金管理由县财政局集中管理,资金全部专项用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未出现违规使用情况。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针对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缺失,环境卫生、消防安全、雨污混排、垃圾分类不完整、充电不规范、供水电力通讯杂乱等的严重现象,通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齐基础设施配套短板,增强公共服务功能,加强社区管理,为居民营造绿色舒心的居住环境。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城改办的指导下,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有效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使用效率高,效益明显,受到居民的一致好评。

(二)存在的问题;

因老旧小区建成年代久远,原始图纸资料缺失,小区整体布局缺陷等因素,造成施工作业面及改造受限,造成整体工程的难度大。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老城关派出所小区和老科委小区电力一户一表还未进行改造,需电力改造12户,因电力改造需要由供电局按计划统一实施。目前已将2个小区报供电局纳入电力一户一表计划,即将实施电力改造。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建议县级财政在允许的条件下,尽可能配套部分资金,共同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政府主导、居民参与,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建管并重、完善功能”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发动小区居民积极参与,立足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严把工程质量关,建立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改造成果。

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根据财政厅《关于反馈2019年度省级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的函》要求,我厅针对相关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分析查找原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省财政厅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我厅2019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现场评价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得分83.3分,评价等级为“良”。我厅对相关相关项目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核查,并提出整改要求。结合相关项目单位的整改情况,形成该整改报告。

(一)专项资金拨付和使用时效性不强的问题。

1、预算指标下达不及时的问题。

2019年机构合并影响了资金下达进度;2020年资金已于9月底前全部下达。我们讲督促项目单位进展,确保省项目按质按量完成,并对实现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2、资金使用进度慢、结余大的问题。

省文旅厅对相关项目单位进行情况核实,一是主要是部分项目存在合同尾款未支付,厅已要求相关单位加快项目验收进度,对验收达标的项目支付尾款,对验收未达标的单位按要求收回资金,并取消下一步年度申报专项资金资格。二是宁乡市2019年旅游厕所建设项目省级专项补助未使用资金103.9万元。截止2020年底,26个申报单位共51个旅游厕所已经验收竣工,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二)部分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个别项目单位存在滞留、改变资金用途等行为,资金合计585万元,占比现场评价金额比例为3.4%。具体情况如下:

1、个别单位滞留财政资金。

省文旅厅对常德市文化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实景桃花源贷款项目进行核查,核实情况为由于账务处理不当,进一步核实整改。主要是因为桃花源管理委员会与常德市文旅投存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的资金结算,根据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委会2019年第13号会议纪要对常德市文旅投开具了收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390万元的收据,所以结算时实付10万元。但常德市文旅投在进行账务处理时,未将本级财政收取的390万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作支出,而是记入了其他应收账款往来,导致出现了财务核算问题。目前常德市文旅投已进行账目调整。

2、个别项目改变资金用途的问题。

省文旅厅对汉寿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帅孟奇故居4a级景区创建高标准标识系统及研学拓展活动补助项目进行核查。一是革命同志故居陈列馆建设需要经过项目论证、宣传部门审批等一系列严格的`审批流程,另,高标准标识系统主要是通过现代信息化建设,为人们提供更好的旅游服务,购买大型电子屏、讲台、声光设备、观众座椅等多媒体教学设备是高标准标识系统建设的一部分;二是安排专项经费5万元用于帅孟奇生平事迹陈列室建设,该项为研学项目,是必要的,只有前期设计得到,才能带给游客好的体验,才对得起革命先烈;三是厅已要求该单位从县级财政预算申请28万元配套资金用于置换故居管理办公区域装修及配套设施;置换后,该资金将继续完善帅孟奇故居景区高标准标识系统。下一步厅对资金使用情况跟进。

3、资金支出手续不完整的问题。

一是娄底双峰“溪砚制作工艺”非遗旅游产品开发及花鼓戏演艺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完善了原始凭证,补开了正规发票;设置工程资金支出台账,补充了相关工程前期资料、项目竣工验收资料。

二是罗荣桓故里智慧导游系统及标识标牌标准化建设完善了合同,对弱电项目建设合同补充了质保金条款。

三是衡东县白莲镇铁坪村项目、三樟镇柴山洲村项目均已完善了建设合同以及相关票据。

4、预算指标混用。

省文旅厅对预算指标混用情况进行核查,一是对相关项目单位提出整改要求,限期进行整改;二是下一步将通过财务培训班进行财务人员相关业务培训,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三)项目管理方面。

1、市、州对旅游厕所的补助不规范。

落实中央相关文件精神,旅游厕所建设是我省加快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推进旅游厕所革命实施的项目,根据《湖南省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全省计划新建和改扩建旅游厕所2600座。我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的旅游厕所建设资金,是在国家旅游厕所专项资金补助基础上补齐缺口,我厅根据2018年各地区已完成旅游厕所项目个数予以核拨,补助标准为5000元/蹲位,对于旅游厕所建设项目的绩效评价,主要是评估各地区旅游厕所建设的整体完成情况。厕所资金属于中央和省对地方安排的“先建后补”资金,因此,省级厕所专项资金安排不存在不规范的情况。

2、部分项目政府采购程序欠规范的问题。

一是省文旅厅对长沙市望城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新宁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郴州市图书馆等三家政府采购程序欠规范的项目单位进行约谈,并要求出台相关政策规范并反馈;二是下一步省文旅厅将对项目中含有政府采购的项目进行严格检查,对存在违规的项目进行暂停,并收回专项资金,并核减该地区下一年项目申报的指标。三是通过组织市州业务培训的机会,普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鼓励市州在相关法规的框架下出台与自身相适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3、个别项目申报绩效目标不合理的问题。

省文旅厅对湖南攸县酒埠江生态新镇综合开发项目、南岳传奇古镇项目整改情况进行核查,一是该单位已经结合实际情况对绩效目标进行调整,二是要求对南岳传奇古镇项目加快工程进度,尽快达到运营条件。

4、个别项目补助标准不够明确。

省文旅厅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有以下整改:一是下一步做好资金预算,明确资金来源;二是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做好预算工作,精准测算资金、分析资金缺口、资金使用计划。

(一)优化预算管理,强化绩效的三个节点。

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在项目申报初评时,加大对预算绩效目标的分值评定,对绩效目标不完善的项目进行评分扣减处理,对于态度恶劣的,给与初评不予通过处理。二是强化项目中期绩效目标考评,对未达到绩效目标的项目进行约谈,对于预计无法完成的单位进行资金收回处理;三是落实结项绩效,根据相关规定,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划分绩效评价档次,作为下一次项目申报的依据,对于完成不力的项目,对其进行资金收回处理,并暂停该地区一年的相关项目申报。

(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是尽快发布新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来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二是下一步细化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流程,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明确资金支出范围。三是强调花钱必问效,凡是使用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的项目完工后,项目单位必须组织绩效评价,使用省补资金超过100万元的由当地文旅局、财政局共同组织评价。对违反“专款专用”原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两年内不得申请补助。对未上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评价报告的市县区,暂停补助下一年度项目资金。

(三)加强项目绩效管理。

一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督促市州主管部门要加强跟踪监督,及时了解项目执行情况,掌握项目建设进度、产出效益目标实现状况,对不能按计划实施的项目要及时予以调整。二是完善项目绩效管理指标库建设,通过培训等形式进行普及;三是坚决打击项目单位多头申报财政补助行为,采用信息化手段,避免项目单位在省、市县区财政部门分别获得补助。

工程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随着我国不断加大城市建设力度,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燃气管网建设工程建设问题是现代化的城市建设的需要,本项目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和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

1、本项目建设可提高城市的综合竞争力。

通过大力发展城市基础设施,能够大大提高城市的生态环境,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的凝聚力和吸引力,聚集人才、聚集资金、聚集技术、聚集有利于发展的要素,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极大地推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

2、本项目建设是人们宜居生活的前提保障。

城市基础设施是衡量一个城市现代化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注重生态保护、资源综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不仅要有现代化的物质基础,还要有与之相配套的生态文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优美、舒适、方便的生活居住环境,是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城市建设中的具体体现。建设城市基础设施,不仅是满足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也是落实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措施。通过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着力打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本项目的建设是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本项目建设站在建设的高度,对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做到规划编制与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区域优势、产业优势和资源优势,积极参与全国生产力的分工布局,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提高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和城镇化发展水平,合理确定的定位和产业布局。

项目的建设,是结合燃气管网的实际情况,率先践行,大力整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必然举措,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燃气管网的建设是必然发展。通过项目的建设,改善了燃气管网现状供应不足的问题,完善了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城市品位。该项目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减免了国民经济损失,提高了城市综合实力。

项目的建设,为完善基础设施条件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将充分发挥交通优势,有效改善城市整体投资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将带动经济和社会稳定健康协调发展。本项目加快燃气管网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重点用于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其服务功能。

1、此项目的开工建设,将使燃气系统更加合理、畅通,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同时,本工程的修建为优化投资环境、加快城市化进程创造了有利条件,使经济迅速发展,经济辐射能力进一步增强,使产业整合速度加快,整体优势得以充分发挥,并带动全市周边经济的快速发展。

2、此项目的修建可改善与外部的经济联系、引进外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快速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3、本项目的建设可进一步加强排水能力,对投资环境的改善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投资环境的改变也必将吸引更多外资投入,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扩大对外交往,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

财政项目资金绩效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丰都财政发〔20xx〕3号)文件要求,县住建委形成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能职责为:1.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2.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3.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4.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5.负责住房保障工作。6.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7.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8.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9.指导村镇建设。监督执行村镇建设政策。10.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11.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12.承担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的责任。

我委2020年因职能职责所涉及项目共17个,均为财政资金全额拨付。项目资金总额:15757.05万元(其中:中市9681.55万元,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6075.50万元),项目拨付金额:10890.64万元(其中:中市5323.36万元,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5567.28万元),项目结余:1305.98万元(其中:中市797.76万元,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508.22万元)。

2.项目实施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

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1)2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及44个农村连片整治站点运行经费:2020年3月,根据县政府《研究解除桑德合作协议事宜专题会议纪要》(〔2020〕第17期)和《研究桑德污水处理厂(站)接管后相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2020〕第18期)精神,环卫集团对桑德公司运营的2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及44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污水处理)项目进行紧急接管。2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按照《丰都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ppp特许经营协议》13.15条污水处理服务费标准1.36元/m3、保底水量45%计算运营经费;44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污水处理)项目按照《丰都县2016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污水处理)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第33条、31条污水处理服务单价1.65元/m3、保底水量75%计算运营经费。该项目根据《丰都县2016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污水处理)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要求,2020年运营经费为1000万元,已支付926.32万元,余73.68万元未支付。用于2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丰都县城区雨污管网日常维护费:随着城区雨污管道的普及率、城市化进程在加快发展,雨污管网老化、破损现象也将日益增多。为避免雨污管道损坏给居民带来各种损失和不便,需要日常运营维护。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市政管理职能职责的通知》(丰都府办〔2014〕51号)文件,每年对城区雨污管网运营维护。确保城区王家渡组团和名山组团290多公里雨污管网运行正常,损毁堵塞及时整治恢复率100%,全年巡查维护5000小时以上,2000人次以上,全年发生零安全事故,不影响城区环境卫生和广大居民正常出行。

2020年城区雨污管网日常维护费专项资金430万元,拨付370万元,余60万元。

(3)乡镇污水处理厂(站)整改经费:20xx年6月x日,在县政府《研究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专题会议纪要》(〔20xx〕第51期)会议中明确,由丰都环卫集团对管辖的48座污水处理厂(站)和桑德公司28座污水处理厂、42座连片整治污水处理站进行了整改。县环卫集团组织南北两岸两个整治工作小组,对管辖的48座污水处理厂(站)和桑德公司28座污水处理厂、42座连片整治污水处理站进行全方面摸底调查,排查出各类问题210条,并建立“一厂一册”基本资料。从6月12日至11月中旬,县环卫集团管辖的48座污水处理厂(站)共计铺设人行便道2692米;清理污水调节池781平方;管网维修814米;人工湿地翻池9座(汶溪村、荷花村、弹子台村、石岭岗村、安宁场村、花园村、三抚村、天水村、红岩头加油站片区污水处理站);抽取格栅池人工湿地污水1018立方;新建遮雨棚46平米;人工湿地填碎石950吨;清理人工湿地碎石940吨;冲洗污水池1281平方;恢复人工湿地植物5000盆;清理格栅池杂物201车;清理排水沟污泥211车;打扫厂内及周边清洁卫生4000平米;人工湿地、设备房做防水600平米;挂标识标牌48个厂(站)等。

桑德公司28座污水处理厂和42座连片整治污水处理站整改硬化龙河镇、虎威镇、双路镇、青龙镇等乡镇污水处理厂进厂道路约1200米;打扫厂内及周边清洁卫生4000平米;人工湿地、设备房做防水320平米;修复桑德公司兴龙镇污水处理厂围墙85米;整修桑德公司树人、龙河、双龙污水处理厂管网255米;清除桑德公司武平、社坛、汇南污水处理厂污泥810吨;完成桑德公司42座连片整治污水处理站内杂草、枯死树枝、建筑垃圾清理;对陈家岩污水处理站的厂区、罐体等进行清理,栏杆、电路、设备、控制柜等更新与修复,设备工艺进行综合调试;完成十直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清理110平米,管网40米;完成采购20套污水处理厂脱泥设备等,购置吸污车一辆,并修建脱泥车间,现都已调试安装到位。该项目专项资金300万元,拨付272.24万元,余27.76万元。

(4)污水处理公共服务费:20xx年6月x日,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研究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专题会议》(〔20xx〕第51期)中明确,将福丰环保公司并入重庆丰都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开展49座污水处理厂(站)日常运营维护工作。在日常运营维护工作中,对2座污水处理厂采取“6人轮班制、24小时值守制”全天候对厂区开展日常运营维护工作,确保厂区正常运行,对49座农村污水处理站(其中7座因周边农户少和被其他污水处理设施所覆盖导致无污水来源等原因,现已暂停运行)采取“日常巡检制、水质周检制、年终终检制、站点负责制、站点考核制”将每座站点落实到相应的责任人中,做好站点的运营维护工作,确保站点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公共服务费项目纳入2020的财政预算,共计494.52万元,用于确保49座污水处理厂(站)正常运行,该笔资金已全部用于该项目,无结余。

(5)包鸾镇新台村污水管网改造工程:2018年11月14日,县长罗成通知带领县政府办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就包鸾镇弹子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召开现场办公会。11月21日,县政府办印发《调研包鸾镇弹子台水库、新台完小、龙河河长制推进情况现场会议纪要》,要求“彻底清除水源地保护区周边污水、垃圾,收影响区范围(主要包括齐新村、弹子台村等区域及相对聚集居民点)内,要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力度及垃圾管理、清扫保洁何垃圾处置力度;相对散居群众要按照创建文明家庭、卫生家庭要求,对生活垃圾及污水进行有效管控”。为认真落实罗成县长调研指示精神,11月1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向文明同志带领县政府办等单位有关负责人,深入包鸾镇弹子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新台村和齐新村,实地调研察看新台村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何新台场镇及周边居民生活污水排放情况,明确要求在现有的新台村污水处理站附近合理选址,采取新建提升泵何管网改造方式,彻底解决新台村场镇及周边居民生活污水收集率低、排放不达标问题,并指定重庆福丰环保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单位,抓紧邀请具备资质的环保工程专业设计机构尽快制定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根据县政府出台专题会议纪要(〔2018〕第37期)会议中明确,由县财政在县环保年初预算中统筹解决(包含青苗补偿费)。后丰都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委托北京国金汇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预算审核,审核金额为83.71万元。

2020年包鸾镇新台村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审计结算金额为79.73万元,县财政拨付79.73万元,该笔资金已全部用于该项目,无结余。

(6)污泥处置费:为改善生态环境,污水处理稳定持续达标排放所产生污泥处置费;污泥处置费标准按渝府办发〔2016〕208号、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第56期)、县经信委《关于转报东方希望重水环保有限公司以193元/吨价格续签市政污泥处置合同的请示》执行。重庆市丰都县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丰都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重水环保有限公司、丰都县甘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均已签订污泥处置合同,污水处理所产生污泥由重庆重水环保有限公司等协同焚烧处理。

2020年下达污泥处置费专项资金277万元(中市资金:147万元、县级资金:130万元),拨付154.54万元(中市资金:48.55万元,县级资金105.99万元),结余资金122.46万元(中市资金:98.45万元,县级资金24.01万元)。

丰都县保和、虎威、仁沙镇排水设施改造项目:为了完善丰都县保合镇、仁沙镇、虎威镇排水基础设施,提高污水收集率,实现场镇雨污分流,提升碧溪河流域水质。确定实施丰都县保合镇、仁沙镇、虎威镇排水设施改造项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xx年4月30日经丰都县发改委批复(丰都发改委发〔20xx〕113号),概算投资3109.77万元。该项目于20xx年8月开工建设,当前已完工并投入运行。该项目计划建设污水管网20929米,实际已建成污水管网21274米。20xx年10月11日县财政局下达《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通知》(丰财政〔20xx〕76号),金额1270万元,20xx年拨付545.33万元,2020年拨付258.06万元,结余资金466.61万元。

(8)丰都县社坛镇排水设施改造项目:为了完善丰都县社坛镇排水基础设施,提高污水收集率,实现场镇雨污分流,提升碧溪河流域水质。确定实施丰都县社坛镇排水设施改造项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xx年4月16日经丰都县发改委批复(丰都发改委函〔20xx〕39号),概算投资1654.18万元。该项目于20xx年8月开工建设,当前已完工并投入运行。该项目计划建设污水管网11570米,实际已建成污水管网14578米。国家补助资金和县级财政资金统筹831.5万元,20xx拨付299.54万元,2020年拨付285.80万元,资金结余246.16万元。

(9)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运维服务经费:随着丰都县社会和经济的加速发展,人口增加迅速,生产生活废水量的迅速增加,不仅污染了丰都县各乡镇的水环境,也增加了三峡库区入库的污染物负荷,还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12月31日《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2849号)要求,到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县城不低于85%,建制镇达到70%,其中中西部地区力争达到50%。同时,根据《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必须保持污水处理设施及监控装置的正常运转,保证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的规定,各污水处理厂应严格管理,加强监管和监控。因此,丰都县政府提出了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第23期)和《丰都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项目ppp模式特许经营协议》,该项目于2018年建成。该项目于2017年10月25日立项,目前该项目已全面完工,目前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根据《丰都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项目建设专题会议纪要》要求,在线监测系统ppp项目是污水处理厂的配套设施,无法单独、直接向使用者收费,属于非经营性项目,spv项目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是“政府付费”,即通过县政府授权的业主单位按协议约定支付相关费用获得回报。在线监测项目2020年服务费总金额为584.5万元,已支付386.75万元,余197.75万元未支付。

(10)农村工匠培训: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培养一批乡村工匠的精神,认真落实《重庆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渝委发〔2018〕1号)、《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渝委办发〔2018〕1号)工作部署,培养和建设一支农村建设技能人才队伍、落实农村建筑工匠在农房建设、改造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和质量安全方面的责任、提高农房品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xx年,20xx年11月6日至20xx年11月11日,在县贵宾楼二楼,培训全县各乡镇农村建筑工匠84名,现已全部培训完毕,84人培训合格,2020年,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15日,在县匠成学校四楼,培训全县各乡镇农村建筑工匠97名,现已全部培训完毕,97人培训合格。20xx年——2020年丰都县培训农村建筑工匠工匠181人。

经费下达时间2020年初,下达金额:17.7万元、使用13.76万元、资金结余:3.94万元。

(11)丰都县综合交通枢纽站项目配套费返还:根据汽车运输公司与县政府签订的《丰都县汽车客运中心及站点建设合作协议》第七条“乙方在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地方性收费实行先缴后返用于客运中心及换乘站基础设施建设”的约定执行,2020年配套费返还金额为108.32万元。

(12)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按照合同约定兑现重庆恒安实业有限公司2309.17万元,拨付2309.17万元;兑现重庆润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90.116万元,拨付90.116万元。截至目前,资金均已使用完毕,无结余。

(13)棚户区改造项目:以切实保障人民利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北岸城区面貌、消除危房安全隐患为着力点,以打造国际旅游名城为突破口,丰都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北岸城区棚户区进行改造,分别下达了丰都发改发〔2016〕232号、丰都发改发〔2017〕304-305号、关于丰都县北岸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a、b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20年丰都县北岸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有三笔:(1.渝财建渝财建〔20xx〕356号(183.75万元)、2.丰财〔2020〕1400号追加购买服务资金(1850万元、3.渝财债〔2020〕5号支1050万元),共计3083.75万,截至目前资金已拨付完毕,无结余。

(14)住房和建设管理费:为促进我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征收城市建设配套费。

我委2020年征收城市建设配套费13587.71万元,县财政下达非税征收工作经费260万元,该资金已全部用于非税工作,无结余。(在面对经济不景气和疫情的困难情况下,我委征收城市建设配套费难度大而工作经费远远不足,恳求县财政局增加非税征收工作经费)。

(15)人居环境整治“亮化”项目: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17〕218号)文件要求,为保障三建乡稳定脱贫及完善场镇基本设施,由县政府统筹使用资金,完善相关建设推动脱贫。中市资金下达资金共计:296万元,已使用281.61万元,结余资金14.39万元。结余资金为路灯质保金,需要在20xx年继续拨付。

(16)解决青龙乡等10个乡镇升级改造施工图设计审查费用:根据县委县政府决定,对青龙乡、虎威镇、仙女湖镇、社坛镇、南天湖镇、武平镇、太平坝乡、都督乡、龙河镇、暨龙镇等10个乡镇场镇升级改造施工图设计审查,为以上10个乡镇场镇升级改造打下基础。下达资金共计:19.55万元,已使用17.595万元,结余1.96万元。

(17)危房改造项目:根据《关于下达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和市级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建﹝20xx﹞93号)等文件要求,对“四类人群”房屋进行改造,保障住房安全,动态清零全年的危房。中市资金下达资金共计:4305.20万元,20xx拨付2715.56万元,2020年拨付1498.37万元,结余资金91.27万元。

1.加快城市扩容步伐:加快路网和地下管网建设、城市综合设施配套、背街小巷建设。2.加强村镇建设管理。3.完成中市县下达民生实事指标任务。

20xx年1月11日,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1.工作组成员。

组长:付体川。

副组长:赵武、余世平、秦仕军、陈佳。

成员:郎学峰、高应华、张长江、邱军、蓝光明、陈恒、曾艳。

办公室设在财务室。

2.工作职责。

(1)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2)副组长职责: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部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3)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据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0xx年1月13日——20xx年1月15日,考评工作组到各项目点现场,按照项目批复文件、合同条款、项目设计概算等,开展自评检查工作,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和质量进行评定,核实资金拨付情况等。

(一)投入。

2020年项目拨付资金10890.64万元,其中:中市5323.36万元,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5567.28万元,分别投入到17个项目,投入资金10890.6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争取领导重视,我委先后多次召开专题研究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工作会议,明确绩效管理工作职能小组和职责分工,确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联络员,并将其作为部门日常性重要工作来抓。

2、加强制度建设。根据财政局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和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实际,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标准,进一步明确了绩效考核工作目标,明确了评价管理考核责任,使我委的各项工作有标准、有措施的稳步开展。

(三)产出。

我委加快城市扩容步伐:

1.加快路网和地下管网建设、城市综合设施配套、背街小巷建设。

2.加强村镇建设管理。

3.住房保证工作。

4.完成中市县下达民生实事指标任务。

(四)效果。

1、社会效益:提高人居生活质量,改善民居环境。

2、可持续发展:基础设施项目等可持续发展时限大于等于10年。

3、社会公众满意度:居民满意度100%。

(五)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分为93分,评价等级为优等级,已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1、逐步扩大绩效管理范围。在绩效目标管理方面,探索实施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施行整体支出评价。

2、加强评价指标体系建设。一是汇总梳理以前年度制定的指标,将符合当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和行业管理特点的个性指标汇编成库;二是建立指标更新机制,将以后年度新制定的指标及时纳入指标库,做到随时更新、完善。

3、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激励与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将绩效结果逐步公布,进一步增强单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将一些绩效评价结果不好的项目取消,对执行不力的预算要进行相应削减,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4、加强培训和指导。采取集中学习、讲座、专题会议等方式,加大对参与绩效评价的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统一认识,充实业务知识。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省直预算部门开展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黔财绩〔20xx〕3号)文件要求,我局通过下发文件、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对我局20xx年的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并形成整改情况及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到下一年度资金安排中,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二)我局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于20xx年2月25日至20xx年3月25日对我局重点预算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20xx年我局重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0.74,绩效评价等级为优。20xx年度重点预算项目促进了我省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以及体育产业等事业的发展。

1、群众体育坚持以“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为根本任务,认真落实体育强国纲要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

“十三五”确定的常住人口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圆满完成。

一是着力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5890万元,实施15个县级老年体育活动中心、72个乡镇级和813个行政村级农体工程建设,实现全省乡镇、行政村农体工程全覆盖。

二是有序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争取中央资金5877万元,支持全省54个大型、57个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积极推进体育健身消费券惠民工程,发放体育消费券3000万元,指导市州、县164个体育场馆加入“百日促消费·体育在行动”,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体育锻炼的热情,引导群众养成健身消费习惯,开展城市社区“百姓健身房”示范试点工作。

三是大力开展线上线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积极探索疫情防控常态下体育赛事新模式,充分依托贵州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先后推出健身气功太极拳、三八妇女节、老年人健身系列活动、“打赢歼灭战·同步奔小康”等36类线上线下赛事活动,超过34万人参与,其中“打赢歼灭战·同步奔小康”公益徒步活动举办50天内吸引了16万余名省内外徒步爱好者共2500多万人次参与,赛事活动被4000多家媒体报道转载,阅读量达890万人次;举办线上“多彩贵州”自行车联赛10站,配合省文化和旅游厅、团省委广泛开展了“重走长征路”系列活动5站。

四是着力优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立社体指导员服务规范程序,探索社体指导员保障奖励机制,全年共培训国家级、一级社体指导员4000余人;联合省总工会命名首批10家单位作为“贵州省职工群众体育健身示范基地”;完成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

五是着力推进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充分运用5g、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打造集场馆预订、赛事预约、健身指导、体质监测、运动技能、运动康复、体旅消费等为一体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大数据平台,为群众健身提供全方位数字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建设智慧健身馆,发展智慧健身。依托现有资源,提升智慧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能力,努力建好贵州省体育大数据平台。

六是着力推进全民健身顶层设计。对照“十三五”目标任务,初步拟制贵州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评估报告。提前安排调研,推动新周期《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编制工作。同时,积极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创建工作。

2、竞技体育坚持以“奥运争光计划”为引领,全力抓好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训练备战工作。

超额完成了“十三五”制定的亚运会、全运会目标任务。

一是全力抓好十四届全国冬运会和第十四届全运会备战工作。首次组团参加十四届全国冬运会,并在前期比赛中收获2银1铜,实现贵州在全国冬季运动会上奖牌零突破。成立第十四届全运会备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备战工作会议,统筹推进备战工作,20xx年,我省在逐步恢复举办的全国年度比赛中获得16金15银44铜。恶补运动队体能短板,组织全省223名优秀运动员开展体能大比武,贵州8名运动员参加冬季项目国家集训队体能大比武,成绩显著,获得了总局主要领导点名表扬。

二是积极推进贵州体育高等专科学校(贵州省体育运动学校)建设,完善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节能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

三是推进省十一运会筹备工作。按照“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的工作思路,印发了《贵州省第十一届运动会竞技体育组竞赛规程总则(草案)》,为各市(州)备战参赛提供了指导;建立了省十一运会筹备工作机构,确保筹办工作稳步推进。

四是抓好反兴奋剂工作。建立反兴奋剂工作领导机构,健全反兴奋剂风险防控机制;召开全省反兴奋剂工作会议,组织全省反兴奋剂工作培训,树牢反兴奋剂工作意识。

五是抓后备人才培养。举办了22个项目全省青少年锦标赛,吸引了4430名运动员参赛,组建选材组选拔优苗,进一步充实了后备人才储备库,赛事期间确保了疫情安全防控。

3、青少年体育坚持以持续推进体教融合为目标,不断加强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全面完善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

一是持续推进体教融合工作。与省教育厅共同打造青少年学生赛事活动品牌,本年度联合举办全省青少年冬季阳光体育大会、校园体操大赛、大学生篮球赛暨cuba选拔赛、体传校篮、排球比赛等赛事活动;与贵州师范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培养师范体育人才,共同开展体育方向科研攻关和理论创新;与高校体育院系组建“青少年体育实训基地工作办公室”,面向高校学生积极开展青少年体育人力资源培训,培育培养专业体育志愿者、竞赛组织人员、裁判员、教练员等。

二是不断加强青少年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在省体校设立“青少年体育工作办公室”,研究制定《贵州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工作方案(草案)》,并就20xx-2025年周期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进行充分调研,为新周期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打好基础。

三是全面完善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根据《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和总局领导贵州专题调研指导意见,积极筹建省级青少年体育联合会,并成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运动学校等分会,与省学生体育协会建立工作机制,共同推进体教融合工作。

4、体育产业坚持以体育健身产业市场化发展为方向,努力推动体育产业自我“造血”功能。

“十三五”超额完成了体育彩票销售、圆满完成了“3个100工程”的目标任务。

一是加快推进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指导市州开展体育旅游示范区创建,举办了第二期贵州省创建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培训班,深入解读《贵州省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总体规划》《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州省创建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的意见》;启动完成了9个生态体育公园建设,5个汽车露营基地建设。

二是促进体育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加强与省文旅厅合作,共同推进景区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城镇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和体育特色小镇建设、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创建,发布62条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其中3条线路入选国家体育总局和文旅部发布的“20xx年春节黄金周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和“20xx年国庆黄金周体育旅游精品线路”;15个项目入选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发布的“中国体育旅游精品项目”。

三是积极支持各地举办和打造各类品牌赛事。全年安排资金2000余万元,支持各地举办了“多彩贵州”“奔跑贵州”“全景贵州”“翱翔贵州”等自主ip赛事,中国凉都六盘水“山地英雄会”、乌蒙大草原超100公里测试赛,20xx年中国网球巡回赛职业级cta1000贵阳站,以及贵阳、六盘水线上马拉松,极大地拉动了我省体育消费增长。

四是制定了《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拟定贵州省创新服务十大工程大旅游、大健康创新发展工程专项行动方案。

五是指导遵义市申报并获批全国体育消费城市试点,积极开展省规模以上体育服务业企业运行情况常态化调度,推动体育消费有序恢复。

六是与多彩贵州网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围绕“体育+全媒体”模式整合社会各方资源与力量,全力推动体育事业与新媒体、互联网、大数据深度融合发展。

七是截至12月31日,全省体育彩票销售完成44.26亿元,市场份额69.4%,筹集体育彩票公益金12.63亿元(中央彩票公益金6.19亿元,省级公益金6.44亿元)。

5、脱贫攻坚坚持以发挥体育的特有优势为着力点,推动体育工作与扶贫工作深度融合。

帮扶的安龙县于2019年精彩出列,5个帮扶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00余元。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在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引进体育赛事、发展体育产业、援建基础设施、开展大众健身等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20xx年,累计投入资金1428万元,支持44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体育设施建设;支持帮扶点安龙县笃山镇200万元进一步完善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帮助解决冲刺阶段存在的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在贫困地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捐赠活动、线上赛事活动,进一步丰富了当地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6、体育改革坚持以创新为动力,促进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持续创新体育文化建设。强力推动与贵州广播电视台、贵州日报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深度合作,共同打造《动感贵州》《天眼》《贵州体育报》等栏目和刊物。

二是持续深化体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拟定了《2019年贵州省体育局全面深化改革综述》,助力贵州体育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

三是稳步推进体育改革创新发展。推进24个体育行业协会脱钩改革工作,完成26家协会资产审计。党务公开、党风廉政、体育法制、体育人才、体育科技、体育教育、统一战线、群团工作、离退休、内部管理等各项基础性保障工作均稳步推进、成效显著。此外,在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贵州省“十三五”体育发展规划》评估和编制了《贵州省“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尚有不足之处,一方面在项目资金编制预算时,精细化程度不够,不便于资金执行;第二方面部分项目受新冠状病毒疫情影响,进度相对滞后。

(一)绩效管理方面。

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项目填报的绩效目标较为笼统,未根据项目或单位的目标进行汇总整理,与实际工作内容相关性的描述不够准确;二是部分项目填报的绩效指标不是很合理也不太全面,没有根据项目内容仔细考量,甚至部分项目指标值设置有缺失。

(二)管理制度方面。

一方面是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需要进一步细化明确;另一方面在管理制度的执行上,还存在人员意识不强、学习不够、执行上有偏差等问题。

(三)项目管理方面。

项目管理方面存在个别项目管理单位对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不是很到位,从项目的立项、申报、审核、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等环节不够严谨,加上疫情的影响,致使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四)资金使用方面。

在资金使用方面,存在个别项目资金预算精细化程度不够,项目前期评审较为粗放,以及个别项目投资较大,配套资金很难到位,致使项目实施缓慢,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一)绩效管理方面。

1、整改措施:针对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梳理专项绩效目标及指标体系,按照资金的总体规划,明确总体目标与分年度目标的关系,完善绩效目标设置。

2、整改情况:已完善项目绩效指标体系,在指标体系框架下指导各项目单位合理设置绩效目标。

(二)政策制度方面。

1、整改措施:针对政策制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通过制度要求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制度加强管理,提高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2、整改情况:我局已重新梳理《绩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按照我局绩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各项目单位加强绩效管理。

(三)项目管理方面。

1、整改措施:在以后项目管理方面,我局将进一步督促项目管理部门和单位对项目全生命周期加强管理,及时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绩效进行自评,便于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

2、整改情况:按照我局绩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进一步督促各环节做好绩效管理工作。

(四)资金使用方面。

1、整改措施:在以后项目资金使用方面,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项目申报审核,督促项目管理部门对资金使用的监管,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2、整改情况:按照我局绩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进一步督促资金使用各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根据《浙江省林业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林规〔2020〕26号)《浙江省林业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浙林规〔2020〕66号)文件,贵局对我县2019年度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省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针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立即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关于资金未及时全部使用的问题。主要原因是项目单位未能及时开具发票而导致支付迟缓。截止2020年7月,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613.89万元已经全部支付完毕。

(一)关于资金分解未下达正式文件的问题。

主要原因是当时出于我局2019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申报书与实际浙财建〔2018〕156号、浙财建〔2019〕65号文件下达的任务和资金一致的考虑,从而忽略对2019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涉及的相关任务、资金进行再分解和下达。整改:一是严格按照文件下达的计划任务和绩效目标积极组织实施,强化项目资金拨付审核程序,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项目单位,做到专款专用。二是要求下一步对中央和省级林业专项资金涉及的相关任务、绩效目标和资金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分解落实下达,明确责任主体、建设任务、资金分配、绩效目标等。

(二)部分项目未完成的问题。

1.森林公安办案补助项目:截止2020年12月15日止森林公安办案补助项目已经全部支付完成。

2.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本项目实施期限2019年6月至2021年12月,实施面积235亩,资金规模128.09万元。任务未完成主要原因:一是今年2月份新冠肺炎疫情造成项目不能及时种植,林业种植项目均有季节性问题,不能在春季种植好,就会影响成活率;二是苗木和肥料公开招标从4月份开始,不能如期完成,肥料招标共招标三次,前后花了4个月时间,错过苗木种植最佳时间。目前完成情况:苗木和肥料已招标完成,2020年肥料已全部完工,已完成种植120亩;培训已完成两期;资金到年底完成拨付75万元。整改:一是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执行;二是加快项目进度,力争在2021年4月份完成种植任务;三是按计划和时间节点完成技术培训任务。

3.林业贷款贴息绩效指标问题:原因分析:主要是工作人员认识上有偏差,认为林业贷款贴息按贷款合同金额计算,不是按照实际贷款额计算。整改: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按照实际贷款额计算绩效指标,把握好项目申报关,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做到应报尽报,确保绩效目标按时完成。

(三)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我县2019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已经全部拨付到项目承担主体,国有单位的补偿资金通过县林业局账户直接拨付,村集体的补偿资金通过乡镇财政拨付,个人的补偿资金通过“一卡通”拨付。我县林业局通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掌握森林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防止资金截留和挪用。2020年我局专门针对20xx-2019年生态公益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工作,对2019年生态公益林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工作,对审计、绩效评价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我局积极督促项目单位进行了整改和落实。

(四)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关于多拨付杭州千岛湖瑶记实业有限公司林业贷款贴息资金4851元的问题。针对该情况,我局及时与该企业取得联系并下达项目整改通知书,该企业将多领取的林业贷款贴息资金4851元与8月14日上缴淳安县财政局国家金库,同时我局也认真分析原因,对相关责任人审核不严等情况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要求举一反三,在今后对项目审核要从严把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一)海南鳽种群保护部分项目未完成的问题。

根据《海南鳽种群动态监测、保护遗传学及适应性进化研究与保护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至2020年12月,实施期限为4年。绩效评价认为在2019年9-12月未完成无损伤捕捉并佩戴卫星跟踪设备的工作任务。整改:截止2020年6-8月,项目组在长期跟踪调查和鸟类行为监测的基础上,经过前几年的持续观察和野外捕捉实践,经过反复实验,利用夜间在觅食地铺设网具、采用脚套的方式,已成功完成无损伤方式捕捉海南鳽健康个体进行佩戴卫星跟踪仪项目工作,共为15只海南鳽佩戴了卫星跟踪仪,其中成鸟5只,当年繁殖幼鸟10只,幼鸟均为已能自行觅食个体。所有佩戴卫星跟踪仪的海南鳽均为健康状况良好个体,目前佩戴卫星跟踪仪运行状况良好,已接收到海南鳽有关活动轨迹信息,后续保持继续观察。

(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资金未及时全部使用的问题。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是根据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要求,开展监测站日常监测工作,一旦发现突发野生动物异常情况,立即按程序上报,并做好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及采样送检工作。本项目实施单位为淳安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总站和姜家林业中心站,2019年完成野外巡护监测253次,巡护监测时间15346分钟,巡护监测里程874.17公里,巡护监测记录鸟类7472只,未发现死鸟和异常行为鸟类,监测数据上报率达到100%。造成项目资金未及时全部使用的问题,主要由于千岛湖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目前没有单独人员编制,除雇佣2名人员协助监测外,日常监测工作由姜家林业中心站技术人员完成,2019年实际支付监测劳务费0.996万元,其他支出都在姜家林业站日常公用经费列支。整改:加强项目资金归集与核算,凡涉及项目监测劳务、gps录入系统和监测直报系统维护、野外监测劳保、监测技术培训等相关费用,统一纳入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支付款项。

(三)合同审批程序不规范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问题。

绩效评价中发现姥山林场《马尾松、柏木资源调查合同》审批与签订程序倒置以及《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未在规定期限签订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淳安县生态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高度重视,及时了解并分析原因,认为评价中反映的这两个问题主要是合同管理不规范、工作不严谨引起的。整改:公司进一步规范了项目招投标程序,严格合同的审批、签订和履约行为,同时对负责种子园的副场长进行诫勉谈话,从中引起重视,举一反三,认真反省,确保今后项目实施的合法、合规。

(四)招标文件设置最低限价的问题。

许源林场林区道路硬化工程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招标文件补充说明要求“投标报价必须在456772.22元-492698.11元范围,否则为废标”。主要是根据《关于印发〈淳安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通知》(淳政办发〔2013〕125号)”中的规定,招标人预算价在2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土石方等工程项目,采用现场抽签计分法。现场抽签计分法具体操作规定中明确“投标总报价应当在规定的招标优惠报价有效范围内,不在优惠报价有效范围内的投标书为废标”,文件规定《招标优惠报价有效范围表》中“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惠幅度7%—14%”,因此本工程按上述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了让利范围。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招投标相关工作。

针对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林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积极落实整改,并明确下一步淳安县林业资金管理工作重点:

(一)提高认识,积极整改,落实责任。高度重视林业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严格执行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财经纪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做到立行立改,同时积极分析原因,举一反三,严防再犯,同时进一步完善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制度,落实建设项目法人制度,真正做到制度完善、责任明确、措施落实、流程清晰、管理规范。

(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强化对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管。认真抓好项目规范化管理,不断推进项目建设,对因不可抗力导致项目进展缓慢的,要积极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妥善解决政策性导致的不利因素;对其他原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完工滞后的,要倒排时间,加快建设进度,及时组织验收。严格按照文件下达的建设任务实施和履行相应的程序,强化建设过程的监督,严格控制建设内容变更,确需变更的,要按规定程序调整并作好实施方案的衔接。对资金拨付进度较慢的问题落实专人负责,加快报批程序,加大资金兑付力度。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申请拨付资金,加快资金的支出进度,使项目尽早发挥效益。

(三)严格标准验收,规范档案管理。对每一个项目的竣工,要及时组织精干力量,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杜绝发生“重申报、轻建设、草验收”的局面。与此同时,要求专人负责建立施工台账,对每个环节相关手续和档案资料进行收集和管理。

(四)加强业务培训,规范会计核算。加强相关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管理和业务水平,确保会计核算规范完整,记账依据完备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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