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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大学五分钟英语演讲多少词(大全10篇)

时间:2023-10-04 00:25:18 作者:影墨 最新大学五分钟英语演讲多少词(大全10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大学五分钟英语演讲多少词篇一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小事求大善,小节立大德”。

这天的这方舞台只给了我百秒的时间,但是,大家必须都注意到了,刚才,我用了将近10秒的时间整理了我的衣装,并十分郑重地向大家鞠了一个躬。的确,我害怕超时带走我的得分,但我更害怕不甚整齐的衣领带走我给大家的好印象。超时影响的是我的成绩,但有失礼节的表现则会影响我作为一名中学生的形象。我从来自信是一个雄辩的人,但这天,我选取了首先用行动来证明——小事也要求大善,小节也能立大德。

我们都曾让苦思冥想寻觅到的解法葬身在计算过程中写错的一个符号上,我们也都曾将煞费苦心铺排出的作文断送在仓促而就的一个错别字上,常常地,我们学会了_远瞩,学会了从全局出发,却不能够做到对每一件小事都精益求精,何谓真正的“大善”那就是挖掘小事中的小事,用全部的热情和努力填补那些尚未完善的空缺,把小事的完美演绎到更好。就比如,下一次当你和我一样走上这方舞台的时候,请你必须记得翻好你的衣领。

我们铭记着那些真正的伟人,只因仰头给人一个微笑,抬手放好一张座椅,就让人们对他的敬意油然而生;我们也叹息着那些一时的英雄,只因甩手一次扬长而去,下笔一段过激之词,就让昔日仰望的目光骤然消散。常常地,我们学会了忠孝仁爱礼义信,却不能够做到时刻记挂着每一个小节。何谓真正的“大德”那就是讲究小节中的小节,用全部的自律和自觉把握那些不被注意的细处,把小节的优雅诠释到完全。就比如,一会儿,当这场比赛结束的时候,请你必须记得谦让周围的人,有序地离开。

大学五分钟英语演讲多少词篇二

战国末期,七国争雄。七国之中,唯秦最强。

秦国向赵国下了战书,扬言出兵三十万,一月之内灭掉赵国。当赵国国王接到战书时,秦军已站在秦王宫广场上接受秦王赢政的训话。

秦王宫广场

西北的大风,三分阴寒七分凌厉,风吹在赢政身上,显现的是一种不可一世的王者霸气;风吹进黑压压一片的军阵中,散发出的是那股攻必破、战必胜的无敌杀气。

“将士们!你们是大秦顶尖的勇士,是寡人心目中的英雄。你们随时要记住,我们大秦的铁骑,开拓的那是一片大大的疆土!”

将士们举戈高喊:“大王英明,大王万岁!”

赢政从腰间擎出太阿宝剑望东一指:“出发!”

浩浩荡荡的秦军潮水般涌出王宫,乘着西北凌厉的大风杀奔赵国。

赵王宫内

赵王接到秦国的战书,心惊胆战,立即召集文武众臣商议。一位大臣上奏:“大王,秦军这回肯定倾尽全国之力来攻打我国,自长平一战后,我国元气大伤,为了保存全国百姓及大王的性命,我看我们还是——开城投降吧!”

此言一出,群臣皆惊,然后是一片附和声:“对啊,秦军来势凶猛,我们还是投降吧!”

赵王气得全身发抖:“你们......你们真把寡人气死啊!”

突然一阵雷鸣打断了大臣们的议论声:“不准投降!”

飞龙将军出列禀奏:“现在是国家危难之时,怎能俯首称臣?大王,微臣愿率一万精兵去守关,保卫大赵江山。望大王恩准!”

赵王心中大喜:“好!只有在危难之时,寡人才知道谁是真正的英雄。”立即拨了一万五千精兵给飞龙将军,还将劝降的大臣统统斩首示众。赵国百姓人人积极应征,同仇敌忾,以迎战西来的豺狼。

金平关迎敌

这天,三十万秦军摆起一字长蛇阵向赵国边塞第一关金平关进发。秦军身着黑色军服,关前十里的白沙霎时间变成了黑色的海洋,黑色的潮水乘着西北的狂风向关上涌来。守关的士兵见秦军杀到,立即飞报将军,将军抖擞精神冲上城楼一望,只见前军是举盾如山的盾牌军,中军是举戈如林的长戈军,后军是不计其数的弓弩军,黑色的军旗上绣着一个大大的“秦”字。黑色的潮水在怒号的秋风中翻滚着,汹涌着。

秦军统帅突然令旗一举,全军停住,然后挥动令旗,弓弩军立即变作前军,一时间弩车、脚弩、手拉弩各就各位,只等统帅一声令下。肃杀的秋风冲进箭阵中,也准备与秦箭一同建功立业,开拓大秦江山。

将军望见秦军大摆箭阵,右手一挥,大喝一声:“防御!”一排排铜盾在城楼上立起,如同一面铜墙铁壁。雄壮的号角声吹起,雄浑的秋风将地上的白沙卷起,犹如一条玉龙平地而起,怒视着三十万秦国虎狼之师,在阳光的照耀下,杀气冲天。

“射!!!”

“风!风!风!!”

秦军统帅一声怒喝,千万支弩箭驾着秋风从秦军阵中杀出,弩箭如飞蝗般杀进关内,巧妙地飞过了城楼,绕过了铜墙铁壁,把来不及躲避的百姓统统射杀,弩箭穿进木屋,将在屋里躲箭的百姓杀了个干净。飞蝗一波一轮地从秦军阵中密密麻麻的杀出,一些狡猾的飞蝗绕过铜盾,狠狠地叮在士兵的肩膀、手臂、大腿上,士兵痛得靠着墙坐在地上。将军见此情形大喝一声:“起来,都给我站起来!你们都是大赵最强的勇士。国家正需要我们,我们又怎能倒下?!”受伤的士兵听了将军斩钉截铁的话,士气大振,个个忘了伤痛,英勇地从地上爬起,继续高举盾牌,保护着赵国的百姓——尽管关内的百姓都死了个精光。

五轮箭阵后,秦军统帅感到奇怪:以往两轮箭阵就可以将城中一切防御力量消灭殆尽,为何这次赵国城楼上的铜墙铁壁却连五轮箭阵都奈何不得?于是下令——“攻城!”

进城

城门极其容易地攻破了——没有一个赵军阻挡,城里百姓都死于乱箭之下,尸横遍地,血流成河,城里阴风阵阵,寒气彻骨,活似一座人间森罗殿。

秦军统帅率军攻上城楼,他要看看到底是什么力量让赵军打破了秦军箭阵无敌的神话。上到城楼,看到的景象令他大吃一惊——守城的将士们身上插满了箭,却依旧保持着举盾的姿势,没有一个人倒下,特别是飞龙将军。他双目怒视前方,双手撑着一支金枪,威武地立在那里,宁死不倒。血,从他额头流至喉处,铠甲的领子染成了红色,为保护赵国的百姓,他用自己的身躯挡住了秦军的百万弩箭,始终没有倒下,他与所有士兵一样——都是站着死的。

秦军统帅摘下头盔,对这些赤胆忠心的赵国将士们深深地鞠了三个躬,并下令厚葬。

忠烈墓前

肃杀的西风,迷茫的长空,凄厉的雁鸣,军号声沉重地被凛冽的秋风所切割和撕裂,断断续续,慷慨悲壮,似乎在哭祭。

大学五分钟英语演讲多少词篇三

在我们的生活中,最精彩的部分要数我们的课余生活了。今天,我就来讲讲我的课余生活吧!

大家都喜欢玩电脑,我也不例外。而且,我一玩起电脑就几乎停不下来

电视和电脑一样,也很吸引人。一次,我正在看电视,爸爸走来了,说:“快把电视关上,去写作业!”“不嘛不嘛,再看五分钟。”爸爸瞪了我一眼,就气呼呼的走了。过了一会,爸爸又来了,“不是说看五分钟吗?现在都二十分钟了,还不赶快关掉。”我一看表,啊,真的过了二十分钟了!这下我这这只“老鼠”可让“猫”抓住了,他非得把我这只老鼠逼近老鼠洞——我的小屋,拿起笔做作业才肯罢休。正在我要进“鼠洞”的时候,电话突然响了,爸爸拿起电话和对方聊起来。这时,我想了一个坏主意:趁爸爸不在多看会儿电视,等爸爸打完电话,我赶紧溜。见爸爸一放下电话,我就一溜烟儿跑回屋,迅速拿起笔,爸爸没抓住我的“耗子尾巴”,我乐开了花。我知道为了看电视欺骗爸爸是不对的,可是爱看电视的念头一个一个的产生,真是没办法!唉!

还有打篮球,我是一个篮球迷,只要提到篮球,我眼睛就发亮。打篮球是我的爱好,因为篮球不但可以锻炼身体,还可以增进大家的团队精神。而我的梦想就是当一名篮球运动员。现在,打篮球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每个星期五下午,爸爸就会带我去朝晖中学打篮球。我爱打篮球可不是一般的爱打。有一次,爸爸带我去朝晖中学打篮球,打得很激烈,到了6点多,爸爸说:“该回家了,下次再来打吧!”我说:“爸爸,再等会儿嘛!”“不行!快!把球拿好,回家。”爸爸严肃地说,我还是无动于衷,爸爸生气地说:“你再不走,我就自己走了。”我把爸爸说的话当成了耳边风,心想:反正,你也只是吓吓我。爸爸看我还不走,就自己先走了,旁边的一位大哥哥提醒我:“小弟弟,你爸走了!”我一看,呀!真是,我拿起球就往家跑。后来,爸爸总拿这件事来形容我对篮球已经到了痴迷的程度。

我还喜欢看书呢。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的进步的阶梯。”这句话也是我最喜欢的格言。我从识字开始就喜欢看书,一有空就往书堆里钻。我看书的种类也很多,如科学书、神话故事……小小的书架上放满了薄薄厚厚的书,就像春游时,我们排得整整齐齐的队伍一样。

我只要一读书就什么事都忘了,周围一切都好像不存在了,对旁边人的提问就只有随随便便答应一声而已,整个人像一个木头一样,一动也不动。等我看完书,大家都开玩笑地说:“真成了书呆子了……”因为我看书入了迷,有时也会闹出笑话。有一次,我在看《格列佛游记——慧因国》,我正看得过瘾时,妈妈叫我去买一包盐。我嘴上说:“马上去。”可我却一动不动。妈妈生气了,叫道:“再不去,你的零用钱就没有了。”可我一点也不怕,继续看,看到有趣的地方还哈哈大笑。妈妈气呼呼地走进来,我这才站起来依依不舍地放下了书,离开家。可到了商店却忘了买什么,最后想起“一袋”这个词,却错买了一袋面粉。回家后妈妈板着脸说:“错了。”我为了抓紧时间,撒腿就跑,去买了一袋盐,路上想着回到家就可以看书了,心里高兴极了。妈妈说:“这次你买对了。”而我呢,又回到书桌前,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好像刚才的事没有发生一样。

大家看,我的课外生活很丰富吧!

大学五分钟英语演讲多少词篇四

我给我高中的那所学校取了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围城。也许是钱钟书在那里写的《围城》掌舵了我的想象吧。不过,我所说的围城有不一样的意义。围城对于我来说意味着飞翔的阶梯。我喜欢围城,她让我有飞出去看看的冲动,让我拥有不平凡的梦想。

高中的我不孤独。野人,沙沙和我组成了三剑客。我们三个是被游戏拉扯到一起的,我们喜欢逃课,喜欢翻围墙,喜欢躲在大家乐那个寥有人知的角落里玩我们的游戏。我们都很孤傲,但我们都有炽热的心,只是我们不善于表达而已。我们用我们的行动在393班那个温暖的集体里赢得了信任和尊重。

我的日子里也不全部是游戏。我深深地喜欢着一个女生,我们彼此幸福着,用心安安静静地度过着每一天。那样的日子真的很清新,很恬美。记得,每当我把早自习睡完后,一份热腾腾的泡面和一个不大不小的苹果总是及时地被摆在我的课桌上,而且每次都摆在左上角,因为她喜欢左边,我也喜欢。到了傍晚她总会拉着我去后山的桂花树下许愿,她总是背靠着斑驳的树干缓缓地闭上眼睛,满脸虔诚,默默地许下自己的心愿。然后把嘴巴凑到我耳旁轻轻地说出她那小小的秘密。我在心里静静地笑着,看着她不做作的幼稚开心地呼吸。在那样的幸福里,我没有烦恼,没有忧郁。那种感觉真的很难忘记,一辈子都会那么干净。

围城里的孩子当然不可能只有快乐,烦恼是必然的。我们三剑客经常会被勒令请家长到校,我们被老师们厌烦着,被老实的同学指点着。可我们不在乎,不想去理睬那些毫无意义的猜疑。我们继续着我们的游戏,继续着别人眼里的堕落,我们自我欣赏着,彼此不离不弃。我们喜欢跑到操场,翻上高高的围墙,死死地盯着天空,然后放声大叫,或低声歌唱,最后打个小盹接着去我们的大家乐。呵,那样的我们好潇洒,潇洒得都快得意忘形。

潇洒中终究要有不堪作插曲,三剑客的潇洒也不例外。高考如期而至,三剑客也逃不开那现实,我们依依不舍地放下了游戏,也冷淡了爱情。在各自的书堆里亡羊补牢。时间艰难地挺到了离高考只有一个月,可我们却不堪重负地来了个集体放弃。我们激动地翻过围墙,省略了静心唱歌的程序,直奔大家乐。可是,大家乐已经不在了,听说是因为是黑网被查封了。于是,我们跑去了别的网吧。当我们想再次以虚拟的角色闯进游戏的剧情之后,却发觉手很生疏,玩不起劲。我们只好懊恼地离开了那陌生的网吧,各自去找自己的女孩。可更没想到的是,我们的爱情也集体消失了,她们在我们离开的日子里,悄悄地从我们身边走开了。我突然发现我好久没闻过泡面的气味了,也好久没吃过大小恰倒好处的苹果了。原来,一切都有可能失去的,只是天真的我们相信,有的是永远不会离我们而去的。

三剑客以一种莫名的默契在操场的围墙旁相遇,淡淡地相视而笑代替了多余的言语。我们用舒服的姿态依靠着,静静地听着风声。突然我很想带他们俩去那棵桂花树下许愿。于是我们跳下围墙径直走到了树下,那时桂花还没开,只有叶子。我们闭上眼开始许愿,可我怎么也想不出愿望,只是脑海里总是浮现着那张稚嫩的脸,杂乱的思绪活生生的把那张原本就模糊的脸掩埋得深不可见,我奋力冲破那样的包围,但我无能为力。只好投降地睁开眼。睁开眼我惊讶地看到了他们俩的笑脸,我的心突然地就无比的明媚了。我脸上也跟着绽放了被搁浅了太久的笑容。很久,很久,我们的嘴巴都没有合拢。

大学五分钟英语演讲多少词篇五

恩,闺蜜。

你知道吗,小城的今夜下了好大的雨。

我说过,我是个怀旧的人,多愁且善感。

以前至少还有个你陪着我一起肆无忌惮的发神经,假装这是只有你我能懂的小清新。而今,距离那么遥远,只是一个怀旧的因子就足以将怀旧的我吞噬怠尽。

小a啊~记得吗?

初3时每一个下雨的晚自习,是我挽着个子较高的你,用同样一种心情在一把伞下共用一个随声听,从漆黑的学校门口走到路灯的尽头。根本不用在意伞外的雨是有多大,或是更本没下。

可这雨好大,大得我站在雨里无论怎么努力抬头却还是看不到那个时候我们岑那么喜欢过的蓝色天空。就这么一下子,我突然想到了你——我亲爱的小a同学。你不是我第一个朋友,但却是第一个让我可以如此敞开心扉的人。我们之间的缘分,细数的话要从上一代开始算,不是吗?你看,天注定,你我不该是陌生人。

自始至终,我以为时光会模糊一切,包括记忆,距离,温情,无论是欢笑的,还是痛苦的,都会随着逝去的岁月,渐行渐远。不想去问,那一年,那一日的故事,不想去说,那个人,那件事的源由,不想去提,那阵风,那场雨的情怀,有些记忆,随风而逝,便是留给自己最好的安慰。

然而,在某些方面,越是模糊的,便记得越发清晰,比如情感,比如曾经在乎过的人。

就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何,生性怯懦的我,对于你的属性却能如此笃定,执以偏执。我们是同桌;是朋友;是闺蜜;是知己,穿梭于彼此的世界,来去自如;是彼此的另一个自己。我们秉性一样,兴趣差不多,多愁善感的时候,会不自觉的唱起一起喜欢过的歌。我很乐意让你那么挽着我就那样一人一只耳机安安静静地走过学校后山的每一条大街小巷;也很满足那个盛夏时时刻刻有你陪着我,一起记录十五岁的点点滴滴;我们都是字恋狂,喜欢用细琐的文字记录岁月的的成长,写成一本不薄不厚的日记,有关某某,然后傻傻的珍藏。

我看过你写的笺笺小字,一张连着一张,最后湿了心房,打结成一团,解不开,亦不想解。

我深知,每个人的心里,都住着一座城,一个人,一份情,时光远走,唯有珍藏走过时的美好,而你是个善良,性情中的女子,对于过往的隐忍与伤害,会选择释然,任由流年抚平心痕。或许,爱到荼蘼,花落极致,凋零的时候,请你,闭上双眼,细听,花谢的声音,如此,安好。

我想,我们不仅在文字里,在生活中,在城市间,都有相似的喜爱。比如万花丛中一点红,比如割舍不下的情感,比如穿梭于不同的小镇,重拾起思绪,行走。

可人事沧桑,小城这么小,一个小小的分离,却还是让我们弄丢了对方。

用键盘敲下这些琐碎的故事,不是我不愿长大,而是想留住那些纯真美好的友谊,闲暇时光中,仍可细细咀嚼回味。

知道吗?

那年夏天的花期很短,花开的最好的时候,是我们在一起有风的日子。

大学五分钟英语演讲多少词篇六

在千万年之中,在时间的无边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于千万人之中,你遇见了你所遇见的人,他(她)也许就是你的朋友。

人生短短几十年,不要给自己留下什么遗憾才好。想笑的时候就笑,想哭的时候就哭,把不尽人意,不顺心的事一次性、干干净净的发泄出来,但不快乐、悲哀、难过全都只是过程,惟有快乐才是终点,千万不要把世事都看得太完美!

明白吗?什么是益友?什么是损友?

我认为益友就是为了朋友两肋插到的人,当然具体状况又具体分析,为什么事而两肋插到有是另一回事了;而损友就是你为了他(她)两肋插刀,而(她)却反过来插回你两刀!!

其实,我们活得很艰难。确实,我们既要承受种种来自外部的压力,又要应对自己内心的困惑。在苦苦挣扎中,如果有人向你伸出援助之手,投以理解的目光(而这个人就是你的益友),你就会感到一种来自原始生命的暖意。

有些事情我们无法控制,所以我们只好控制自己。虽然有些人很可恶,有些人很卑鄙,但当我们设身处地的为他们着想时,才明白,他们其实比我们还可怜,所以,请原谅你恨过的人,原谅那些坏人,所谓的好人!

生活中,不断有人离开或出现,而我也即将离开这个舞台,于是,看见的,看不见了;记住的,遗忘了;生活中也不断有得到和失落,于是,看不见,看见了;遗忘的,记住了。它们就这样交替着,更改着,不知疲倦。

然而,看不见的,是不是就等于不存在呢?

记住了的,是不是就代表永远不会消失?

而我们是不是就应记住该记住的,遗忘该遗忘的,改变能改变的,理解不能改变的呢?

我不明白我此刻做的哪些是对的,哪些又是错的,所以我此刻能做的就是尽力做好每一件事。

能冲刷一切的除了眼泪就是时间。

最好我告诉大家一个心得体会:同学只有1年或2年,最多3年,而朋友有一辈子!!!

文档为doc格式

大学五分钟英语演讲多少词篇七

我,生活在一个落后的村落,一个缺少幸福的孩子。小时候,父母就经常不在身边,平常生活中感受不到一点点父母的爱。与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在大院里,没有玩耍的伙伴,没有逗我开心的玩具,跟着爷爷奶奶喂猪喂养是我最大的乐趣。

我的奶奶说如果别人问起我的妈妈,我都不会流泪,并且只会说不知道,当时的我心里一定如针刺的痛。小的我已经长大了,要跟着别人的孩子一样地上学了,因为我平常的生活也是依靠那年迈的奶奶所支撑。爷爷奶奶都老了,已经没有太大的能力,只能给我找一所退休老师私人开的学堂,好让我能够跟着别家的孩子一样能够学习!!!我,虽然不大,但也懂性,明白自己能够上学是不容易的。所以一直学习都很认真,做作业不懂就虚心请教老师。但放学时我看见别人的父母都骑着车来接自己的孩子,并且都有说有笑时,我就会发呆。有一次,在课堂老师在发呆好像在想什么,入了迷一样。老师就教导我,但还是毫无反应。于是老师就说,如果你在不认真听课,我就告诉你的妈妈,话语落下,我没有反应。再不听话就告诉你的爸爸,我依然没有反应,只是呆呆地坐在凳子上,不说一句话。直到说出这样一句话,如果你再不听课,我就找你奶奶来,话音刚落。内心孤独的我不自禁地流下眼泪,哭了。因为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奶奶是疼他的,只有奶奶能给他阳光,我不能够辜负奶奶的期望,要认真学习,这也是当初进这里对奶奶许下的承诺!!于是我马上拿起了笔,认真地补回老师刚才的笔记,并詪请老师不要告诉我奶奶今天在学校的情况,因为我不想让疲惫的奶奶再为他担心!!尽管一个5,6岁的孩子,但在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坏境中,促使他成为了一个懂事的孩子!!

我的父亲整天吊儿郎当的,无所事事,没有关心过孩子的情况,只是把孩子推给了年迈的父母。我的母亲同样在他很少时就离开了他,到别的地方去打工,从不理他。关爱他。逢年过节也不见人,打3,400百元的工,连自己都养活不了,怎能养活孩子我的父母都是不负责任的,让年小的孩子承受着没有父母爱痛苦,你们有没有想过当你们的孩子每当看见别家的孩子跟他们的父母有说有笑时,你们的孩子心里是多么的难受,然而他又是多么期望能够生活在有父母疼爱的日子里。哪怕是父母骂他,我也一样的幸福,因为我觉得这样地有父母关爱,已经很满足了!!!或许说你们既没有能力养他,给我幸福,给我爱,给我快乐,又何必生我出来呢何必让我承受这一份没有疼爱的痛苦难道你们不觉得错了吗如果你们若知错了,就应该马上弥补,传递孩子一缕温暖的阳光,驱走他心里那寒冷的黑夜,让我成为一个阳光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

温暖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是如此的重要,是我学习动力的源泉,只有在阳光底下成长,孩子才会拥有童年的快乐!愿天下父母都能给自己的孩子一份温暖!!

大学五分钟英语演讲多少词篇八

流星雨,纵然美丽,却只是在夜深人静是划过寂静的天空,瞬间绽放她的美丽,繁华过后永远消失,不留痕迹,如果我们能把握住这流星雨,流星雨的光辉便点亮了我们人生的整个夜空。

它如静夜里撒下的颗颗钻石,瞬间照亮漆黑的夜晚,绽放如虹般的色彩,它如明亮的月夜激动时溢出的滴滴缤纷的泪珠,它就如灿烂的青春短暂而又辉煌。

有人说,当流星雨来临时,只要发自内心地许一个愿,愿望就会实现,所以我一直期待在那流星雨划过的夜晚,真诚地许下自己的心愿,在那绽放青春的季节,播种下希望的种子,用拼搏和奋斗的汗水去浇灌,在金色的秋天收获年少时种下的硕果。

我一定要、一定能在这青春流星雨来临的季节展翅高飞,看到那属于自己的璀璨。

春意盎然的日子里,一朵朵金黄的蒲公英花终于褪去了金色的童年开出了毛茸茸的蒲公英。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温柔地抚摸着它们时,它们早已幻想着离开母亲的怀抱,飞向更广阔的草地,期待那份属于自己的新生活。于是当微风吹过它时,它毫不犹豫地去抓住微风的手。可是春风好像故意跟它作对似的,狠狠甩开了它的手,不停地折磨它。但它心中对外面的世界与新生活的憧憬,却一刻也没有停止过。于是,它毫不畏惧,依然坚定地伸出了小手,奋力地抓着轻风的衣角,弱不禁风的身体在空中颤栗着。终于它征服了春风,在春风的怀抱里,它第一次感受到了那门泛着闪闪银光,不时漾起阵阵涟漪的诱人湖面,它看到了那散发金子般耀眼光芒的金黄色的沙漠,一切的如此美妙。它将自己的根扎在了一片长满青草的沃土里,第二年春天,蓝天艳阳下,一片迷人的金色花绽放出了快乐的笑容,洋溢着无限的生机。他不为离开母亲的怀抱而感到伤感、后悔,因为他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与辉煌。

把握青春的流星雨,像蒲公英拼尽全力抓住微风的衣角。在这青春流星雨来临的季节,我知道我要好好把握这短暂而又美丽的流星雨。在这这青春的季节播洒下自己的奋斗与希望,像海燕一般搏击风浪,像黄河一般奔腾咆哮,像滚滚长江一般永不枯竭,不断前进。只为在精疲力竭时,蓦然回首,看到那因为自己的奋斗与努力而永不褪色,永不坠地的流星雨,露出那灿烂的微笑。

流星雨纵然美丽,但却只有一瞬,然而这青春流星雨却永远生辉,嘹亮这着整个人生。流星雨已来临,把握那最美的瞬间,永不褪色!

大学五分钟英语演讲多少词篇九

乡是帆,山是桨、乡是灯,山是海|照亮光明路!乡之情明月是一种愁,一种思,一种情。因为有了明月,所以让我有了乡情——说来惭愧,一直想写篇文章,来表达自己对故乡的情意。可是许久,都没有提笔抒写。今天终于有了雅兴。所以想借此明月,来挥写自己对故乡的乡思之情。要问故乡与我有什么情意?我首先要说,它是我的母亲。因为在我出生,它就无私的给了我温床般的土地,慈母般的微风与瑶池般的大自然。其次我要说,它是我的严父。因为它让我,在生活中学会了矜持,坚强与抉择。再其次我要说,它是我的良师。因为它让我懂得人生需要感激,觉悟,岑寂与奉献。故乡没有什么独特之处,也没有什么特产。正因为它普通,平凡。所以我对它爱得深沉。为何这说?是因为在此,我看到了劳动人民的善良,圣洁与朴素——正因有这高贵的精神,才让我更加的追求与向往芸芸众生的生活--在书本上,曾看过许多作家描绘过他们的故乡。可每次看完,心里都有一种莫名的心酸与腼腆。心想:他们的故乡,为何就那样袅娜多姿,丰姿绰约,怪癖奇特,怪山灵水呢?难道是我的故乡缺乏灵气?或是少了琼瑶观顾?但是,沉静下来,一盘桓,一思索。心突觉悟:故乡不也有座宝山吗?!山之爱说起故乡,最让我流连与喜爱的是山——特别是“大岭山”虽然它没有黄山那样奇特——有奇松,奇鸟,奇花。也没有华山那样惊险--有怪石,怪树,怪水。但是,我却一直景仰着自己喜爱的“大岭山”因为它差不多赋予了我整个童年的乐趣。“大岭山”是一座两三百米高的山。它上面生长着草、树、笋、花等植物,还有一些说不出名的动物--要说爱山的原委,还得分季节一一写述。春季是我们最有趣的时候。之所以说它有趣,不是因为山上面有笑话老人,也不是因为有仙姑。而是在上面,我们可以像毛毛虫一样,蜷缩一团,自由蠕动。有时我们还去巉石上,吹一吹凉飕飕的风。或者在草地骑一下牛背,彼此嬉笑一番,趣味无穷。夏季,我们在山上会觉得很烦恼,很气愤。因为夏季多雨,雷频繁。不隔几日,就会来一场淅淅沥沥的大雨,把我们淋得“落汤鸡”一般——虽然这种天气,很让人纳闷。但是我们还是觉得很有趣。因为每每这时,我们就会彼此用眼睛你瞧瞧我,我瞧瞧你。然后,在到池塘中整理一下自己。可就在这时,总会有一个调皮的捣蛋鬼,在池塘里,抓一把泥,往你身上一泼。然后自己变成一泥人,惹得大家捧腹大笑。秋季,对于我们也是稍有一般趣味的。因为秋天是一个收获的好季节,像那些手发痒的“小屁孩”,当然是忍不住到山上偷别人的红薯烤着吃的。若是渴了,并去果园摘几个柑橘来解解渴。每当,被主人发现时并哭哭啼啼,嚷嚷道:我没摘,我没摘……并且愈哭愈大,最后主人无奈,语无伦次低着头走了。冬季,是我们的美食大餐。当然我说的美食不是人们认为的大鱼大肉,也不是满汉全席。而是冬天时,有许多动物,因为没有充足食物,而禁不起寒冷天气的考验,最后困窘了起来。这时,就算是手脚笨拙的人,也可以得心应手的擒住它。然后拿回家叫爸妈煮一锅“火锅肉”吃。然后脸上的笑容,洋溢了整个冬天。乡山之爱情首先把“乡山之爱情”的含义阐释一下。它不是人类之间的爱情,也不是动物之间的爱情。而是乡情与山爱两者相融的情意,也可以笼统的认为是一种混合情意。之所以把它称之为乡山之爱情,是因为:没有了乡情也就不会有山的爱意,没有了山爱也就不会有乡的情意。只有它们两者“情意里面含爱,爱意里面含情”才会擦出更耀眼的“爱情”光芒。同时,乡山之爱情也隐含着一个小小的生活哲理--那就是快快乐乐,风风光光的面对自己将来的生活,就好像我们在月光下,回忆起自己故乡:一事,一物,一人而趣味无穷一样。乡之情,山之爱,乡山之爱情--我的灵魂。

大学五分钟英语演讲多少词篇十

可能是小时候童话故事听多了,每次提到狼,脑海中首先冒出的便是贪婪、残暴、凶恶、狼心狗肺、狼子野心……这些字眼,总觉得狼是一种没有理性、没有情感、没有道义的动物,直到读完《狼王梦》这本书,狼,在我心中的形象才彻底改变了。

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母狼紫岚生下了五个孩子,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其中一只公狼崽因为紫岚的疏忽,死于暴风雨中。在经历了与大白狗的殊死搏斗,在遭受了痛失爱子的沉重打击后,紫岚并没有倒下,她做出了在我们人类看来最绝情的举措:吃掉那个死去的孩子,让自己的乳房鼓起来,去哺乳剩下四只饿的奄奄一息的幼崽。

这是何等的残忍,都说“虎毒不食子”,在不知情的人看来,紫岚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妈妈;这又是多么的伟大,为了其它的孩子能够生存下去,作为母亲,紫岚做了她最不愿意做的事情。我们无法体会将自己亲生的孩子一点一点撕裂、吞咽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但是,“死去的已经死去了,重要的是要让还活着的能活下去,而不是一味地沉湎在悲痛中不能自拔。”这就是紫岚的生存法则,这就是狼兽的理性之道。

其实,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这也是紫岚死去的老公黑桑的心愿。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

黑仔是狼崽中最壮的一只,和死去的黑桑极像。紫岚极力偏袒这只小狼,在别的狼崽面前也毫不掩饰,占最大的乳房,吃最好的食物,这都是黑仔的特权。这只小狼崽似乎也朝着紫岚所期待的方向发展。然而,在紫岚觅食外出时,黑仔竟被一只饥饿的金雕叼走。紫岚悲痛难当,却不落魄,她又将希望寄托在蓝魂儿身上。在紫岚的精心喂养下,蓝魂儿很快成为了一只优秀的大公狼,等冬天狼群再聚集时,就可以篡夺王位了。事与愿违,为了一只被肢解的羊,蓝魂儿落入了猎人的陷阱。为了不让蓝魂儿受到猎人残忍地杀害和猎狗肮脏的奚落,紫岚被迫一口咬断蓝魂儿的喉管,让她在自己安抚的温馨中,毫无知觉地死去。当紫岚把目光落到到双毛身上时,不由得叹了口气。双毛瘦弱干小,眼里没有狼应有的冷峻与孤傲。更可怕的是,双毛在幼年时被黑仔霸道蹂躏成一副天生奴仆样。即便如此,紫岚也没有放弃,经过种种“上等食材”的喂养和一系列“克服自卑”的魔鬼训练,双毛终于成了家中的头狼。然而,在与狼王洛戛的决斗中,双毛最终被打败。四个狼儿的接连死去让紫岚彻底绝望了,她陷入了极端的孤独和痛苦中,甚至对自己的命运产生了质疑。但当她看到自己仅剩下的女儿媚媚时,那即将泯灭的希望之火又重新燃烧起来。

尽管,故事的结局并不像我们所期待的的那样完美,为了保护狼孙,紫岚与一只曾经吞噬过自己儿子的金雕同归于尽。紫岚是失败的,她并没有亲眼看到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同时,紫岚又是成功的,女儿媚媚与卡鲁鲁产下的五只狼崽又给予了她无限期望,他们当中也许有一只将来会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人物一理,为了追逐梦想,为了成为狼王,紫岚毕生都在不懈努力着,哪怕是一而再再而三的遭受丧子之痛,哪怕是最终搭上了自己的性命,都不轻言放弃,都不肯服输,这是狼之道,也是人之道。紫岚身上所体现出的“狼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反思、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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