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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编外用人情况自查情况报告 选人用人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大全5篇)

时间:2023-10-08 12:02:49 作者:紫薇儿 最新编外用人情况自查情况报告 选人用人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大全5篇)

报告在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报告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编外用人情况自查情况报告篇一

根据中共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开展选人用人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琼国税党组发[20xx]72号)精神,我局对选人用人问题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长期以来,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我局党组都严格按照中央和总局、省局相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来开展工作,无论是在省局主导下选拔科级干部,还是自主组织股级干部选拔,均无违反干部任用标准、程序问题。

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任职资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好关,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领导干部,都须经过大会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召开单位民主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提供干部名册和具体工作要求;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严格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着力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严把决定关,党组讨论决定干部推荐任用人选,坚持党组成员全部到会,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民主集中”的原则决定人选。我们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在此次自查过程中,发现我局存在实有行政编制人数超过核定行政编制人数2名的问题。产生此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一直以来按照2003年12月29日下发的《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白沙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琼国税发[2003]440号)核定的行政编制60人进行人员编制管理,并无超编情况。20xx年9月19日省局下发了《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白沙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人员编制和职数的通知》(琼国税发[20xx]211号),其中对我局行政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核定数为58人,较之前减少2名,导致我局实有行政编制人员比核定编制人员多2名的结果。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根据工作需求,本着适应发展、职能整合、优化效能的原则,在及时办理人员退休的基础上,减少公务员招录,以使人员控制在核定范围内。

我局为正科级单位,我局科级及以上干部提拔均由省局主导进行,因此不存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情况。

我局内设机构9个,实际设置垂直管理机构4个,实际设置派出机构4个,事业单位1个,均经上级机关批准成立,无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

我局干部职级待遇均经省局批准后下发,无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情况。

我局干部提拔工作均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进行,且我局监察部门全程介入,未发现有跑要官、买卖官和说情打招呼情况。

我局全体在职干部职工均无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情况。

在我局干部档案管理过程中未发现有造假情况。

经查,未发现我局在职干部职工有兼职情况。

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的配偶子女均在国内居住工作,无“裸官”问题。

虽然近年来我局在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进程上取得了一定成绩,未发生有违法违规选人用人行为,但与距离更高要求还存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还不够系统深入;二是由于受基层职级职数限制,干部提拔空间较小,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不够。我们将以这次自查为重要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改进和加强工作。

编外用人情况自查情况报告篇二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结合巡视对成都等9个市(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7个省直单位选人用人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达市组通〔20xx〕257号)要求,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门进行了安排布署,对我单位近几年来贯彻执《干部任用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执行情况和中央、省、市严肃换届纪律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十八大以来,在市委和市委组织部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以及相关法规文件,深入开展整治选人用人公信度,着力建设高素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把从严和规范落到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

我局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使干部人事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用人,让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得以突显,真正使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在政治上得到优待、心理上得到激励,进而推进我局的干部队伍建设。2015年以来,局党组共提拔科级干部3名,其中乡科级正职1名,乡科级副职1名,副主任科员1名。

一是通过制作“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和机关干部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的桌牌和安装“换届纪律”的电脑桌面和滚动保护屏幕,确保干部职工随时学习、时刻警醒、严格遵守。二是通过组织学习、会议强调、科室抽查等形式,有效督促干部职工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三是制定《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和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谈心谈话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让每位领导干部职工,特别是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针对岗位主要职责,排查潜在廉政风险,进行廉政风险防范承诺,有效预防用人的廉政风险。20xx年,我局从未接到任何反映用人问题的举报。

20xx年,全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圆满完成,但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如:对干部人事相关规定的学习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干部的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干部选拔任用的文书档案有待进一步规范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督查工作不断变化的形势,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通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狠抓干部队伍建设,强推人才素质建设等,切实开展好干部人事工作,为达州市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中央《20xx—20xx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规划纲要》、《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四项监督制度、“五个严禁、五个一律、十七个不准”等,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意识和对干部人事工作的认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重点突破、统筹推进,狠抓落实、锐意创新,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广辟途径培养干部,拓宽视野选拔干部,全面客观考察干部,严格要求管理干部,满腔热情爱护干部,及时有效监督干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二)建立长效机制,严惩用人上不正之风。认真总结我局一些好的做法,坚持抓源头、抓根本,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健全和完善规范的管理制度、广泛的监督制度、科学的考评制度,并使其长态化、长效化。切实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坚决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形成制度管权、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对于涉及用人上不正之风方面的信访举报及案件,切实做到认真对待,严格查实,及时汇报,严肃查处。

(三)加强督促检查,推进人才工作。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合理的奖惩机制,形成良好的竞争机制,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掘和培养干部职工的综合能力,让其在合适的岗位上发挥特长。针对人才工作进行长期规划,有目标、有计划的遴选人才到我局工作。

编外用人情况自查情况报告篇三

x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根据你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xxxx?20xx?xxx号)文件要求,我单位自x月xx日以来,严格对照考核内容对本单位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工作情况进行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单位岗位共有行政编制xx个,在编在职人员xx名,比核定的编制少x名。管理制度建立和岗位管理机制运行情况很好,其中管理岗位xx个:五级职员岗位x个、六级职员岗位x个、七级职员岗位x个、八级职员岗位x个、九级职员岗位x个。设置专业技术岗位x个,实际聘用x人,并未设置工勤技能岗位。我单位亦不存在违反国家、省有关岗位设置政策、答复口径设置岗位的问题。同时,认真及时执行上级研究决定的机构编制事项,没有违反管理权限和程序设立机构,没有擅自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无机构编制违纪违规情况发生。严格执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经自查发现,因历史原因,我单位未与工作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未能使聘用合同在单位人事管理中发挥作用;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技能专长与所聘岗位的匹配度也是一般;无高等级专技岗位和“双肩挑”人员,也不存在工勤人员跨岗位类别聘用情况。

经自查,我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和运行使用情况、人员信息入库情况、岗位管理信息和人员聘用信息的'实时更新、维护和管理情况都很好。

我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机构编制实行动态管理,20xx年新进人员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的前提下,按照规定进行配置,并及时办理入编手续。

依据本次自查评估情况,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会同各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争取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附件:

1.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落实情况自查自评表

2.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情况统计表

xxxxx

20xx年xx月xx日

编外用人情况自查情况报告篇四

局党委坚持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干部提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和《xx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做到带头学习,熟悉掌握。20**年3月,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中组部的“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局党委立即组织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题学习,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四项监督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为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局还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要求把“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和测试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的重点内容。同时结合党政换届选举工作,将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和严肃换届纪律的“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通过农民信箱发送、印发给每个党员干部群众,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加强了对干部换届纪律的教育;并及时将《严肃换届纪律宣传手册》和《严肃换届纪律提醒卡》发送给相关人员,做到人手一份,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按要求作出了严肃换届纪律的书面承诺;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真正使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法规要求,为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夯实思想基础。

自20**年7月至今年6月,局党委选拔任用干部共5名,其中,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2名、森林派出所所长1名;直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2名。在上述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局党委都能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任职资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和《xx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特别优秀和特殊需要的干部,适当放宽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也是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实施。20**年6月在选拔局办公室副主任时,我们将1名任正科级职务不满三年、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列入竞争选拔对象。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提拔局机关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都由干部职能处室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市编办核定的职数和局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建议方案提交党委讨论同意,如提拔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的还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后向全局公布实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党委讨论,与会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研究,未经集体讨论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好关。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局机关中层(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局管领导干部,都须经过大会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召开单位民主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提供干部名册和具体工作要求;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着力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严把决定关,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坚持班子成员全部到会,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同时,在不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原则和程序的前提下,我们从实际出发,做到坚持原则与灵活处理相结合,规范程序与注重实效相统一。例在确定考察对象环节,规定推荐结果与党委集体酝酿意见一致的情况下,不再专门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直接进入考察程序。我们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实行一票否决制、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三是严格坚持竞争上岗。局在选拔任用2名机关处级领导干部时,都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竞争上岗,认真制定实施竞争上岗方案,严格方案报批程序,保证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20**年6月和20**年11月先后推出竞争局办公室副主任、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各1个职位,竞争职位公布后即召开动员会,鼓励所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干部报名参加竞争上岗。后因办公室副主任职位因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且有合适人选的,经党委研究决定,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直接通过民主推荐、个别酝酿、组织考察(含民主测评)、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提拔人选;而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1个职位,因报名人数符合竞争上岗条件,则按竞争上岗方式进行选拔。

四是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局党委始终把严守组织人事纪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每次干部选拔任用动员部署会上,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都代表党委明确表态,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要求干部职能处室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道正派,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干部和群众本着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地参与民主推荐。在推荐时要客观、公正、全面地分析和评价干部,坚持看本质、看主流,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情况。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公正负责地投好自己的一票。对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我们也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公开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几年来,局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规范有序,没有发现违规操作现象,也没有发生用人失察失误现象,从局开展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是满意的。

积极构建开放的工作体系,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群众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群众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群众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群众了解,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给广大群众,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一是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坚持考察预告制,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二是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坚持召开全局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和谈话推荐。三是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提拔对象。近几年,局提拔任用的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得票多、日常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四是落实群众“监督权”。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先、事后监督。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选拔任用前,我们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前年中组部关于“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又加强了对选拔任用干部的事后监督,前年下半年、去年年初和年末,分别在市林场和局机关2次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让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使干部职工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既有发言权,又有评议权,提高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从而营造了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从局一报告两评议情况来看,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评价是满意的。

虽然近年来我局在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进程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现代林业建设对干部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还不够系统深入;二是激励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不够。我们将以这次市委组织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为重要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改进和加强工作。

编外用人情况自查情况报告篇五

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

(一)批准机构和实际设置情况

1.批准机构情况(历史现状):我校创办于1995年9月1日,隶属于东方市教育局,机构级别为股级,本单位属全额事业单位。

2.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二)核定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

1.核定编制情况:根据东方市编制委员会《关于东方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分配方案的批复》(东编〔20xx〕14号)的文件规定,我单位事业编制123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3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0名、经费自理事业编制0名。

2.实有人员情况:目前实有在编在岗人员80人(其中工勤人员4人),其中:全额拨款80人、差额拨款0人、经费自理0人。

(三)领导职数核定和实际配备情况动手续材料等2件;

(5)市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盖章确认的工资明细表1件;

(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交花名册1件;

(7)干部职工劳动合同书、聘用合同书和社保手续材料共0件;

(8)编外聘用人员花名册1件;

(9)编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11件、公益性岗位人员流动申请表1件;

(10)核查信息生成表公示1次相片22张。

3.公示期间,共收到举报和反映材料2件,已办结并对核查信息进行变更修改2件,未办结0件。

4.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并张榜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意见。

三、核查中反映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设立机构的情况:无。

2.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机构设置形式的情况:无。

3.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加挂牌子的情况:无。

4.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变更机构名称的情况:无。

5.我校没有超编。

6.“吃空饷”问题0人。

(二)主要问题简要说明及处理情况

四、对上报核查自查信息的承诺本单位上报的核查自查信息已经单位自查、审核、公示等程序,并按要求将收集的机构和人员编制材料信息全部录入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中,核查自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报、瞒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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