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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汇报报告(通用17篇)

时间:2024-01-16 17:20:04 作者:BW笔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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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调研报告

棚户区改造是新形势下国家提出的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关注民生、惠及百姓的重要民心工程。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这一民生工作,将棚户区改造作为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稳步推进。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根据衡住保组字[20xx]1号文件和5月13日市房产局会议精神,区20xx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第一批计划项目为2个,一个被列入省20xx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项目,即棚户区,计划改造272户;另一个被列入我市本级20xx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储备项目,即东方里棚户区,计划改造93户。

1、省级考核项目棚户区由东风街道农田里、如意里和苗圃街道三个零星棚户区构成。其中农田里规划用地18.4亩,拆迁房屋10223.6平方,改造户数95户;如意里规划用地6.9亩,拆迁房屋8976.05平方,改造户数47户;规划用地21.5亩,拆迁房屋16972.3平方,改造户数130户。农田里和如意里项目紧临大道东风南路匝道两侧,项目紧临大道苗圃一侧,均对城市形象造成直接影响。

2、市级储备项目东方里棚户区规划用地29.2亩,拆迁房屋4590平方,改造户数93户。该棚户区住户为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五分公司职工,所住房屋大部分为上世纪六十年代建的砖瓦平房,房屋破旧不堪,职工强烈要求改造。

3、目前,项目已由街道上户征求住户意见,绝大多数住户愿意实施棚户区改造,同时,区城建投积极与市国土、规划部门衔接,正在做规划设计,出具规划条件。东方里棚户区已经在与住户签订房屋拆迁协议,部分房屋已经拆除。

(二)根据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的意见,原由集团住房建设指挥部负责的团结里棚户区项目改由区政府为主体负责实施。该棚户区项目拟占地15.7亩,拆迁房屋6285.7平方,需要改造住户113户。该项目主要是铁路土地,拆迁的多为铁路职工住房,目前,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制定,动员大会已经召开,现正在积极与住户签订合同,已签订拆迁协议26户。

(三)苗圃地区铁路住房密集,房屋简陋,配套设施缺乏。出于统一规划、整体建设需要,我区拟考虑将与团结里棚户区相连、紧临大道一侧的路向里棚户区纳入团结里棚户区一并改造。路向里棚户区占地38.9亩,需拆迁房屋6663.2平方,改造住户94户。该项目已与集团签订了土地协议,解决了用地矛盾,方便由区政府为主导整体推进实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棚户区改造是解决群众居住环境、消除安全隐患的重要手段,是提升城市形象、落实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全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街道负责房屋拆迁工作,区城建投资公司负责安置房建设工作,区棚改办负责监督指导、计划上报,形成层层有责任,层层抓落实。

2、三个结合,改善环境。坚持“三个结合”,把棚户区改造与解决大道遗留问题、完善城市功能和提升城市形象结合起来,切实改善百姓住房环境和条件。大道尽管已经通车,但大道如意里一侧住户意见很大,房屋距离大道太近,已影响到住户的正常生活,同时,大道匝道两侧房屋低矮破旧,与城市形象极不相称,急需改造。区委、区政府在研究棚户区改造时,充分考虑城市建设中的诸多因素,统筹安排,合理配置,既解决当前的一些突出矛盾,又完善了城市功能、提升了城市形象。

3、加大力度,做细工作。棚户区改造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工作必须要做细,做到位,要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在为老百姓谋福利、得实惠。按照市住保办的安排部署,我区一方面由街道组织对棚户区进行调查摸底,征求住户意见,登记住户情况,统计住房面积,为编制项目改造实施方案和资金测算方案奠定基础;另一方面与规划部门衔接,确定用地红线和规划建设范围,落实规划设计条件。

改造的推进速度。

2、用地规划问题。前期,区政府对棚户区项目进行过仔细的调查研究,并征求过区国土和规划部门的意见,经过慎重考虑后才上报。但是,市规划局在划定棚户区项目范围时,没有征询区政府和市住保办意见,就单方面确定了项目的规划用地。如果是符合棚户区条件的还好实施,但如果与棚户区改造相距甚远,就不便于区政府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如东方里棚户区,我区政府上报的用地面积只有18亩,但经规划部门调整后,扩大至29.2亩,增加部分是集体土地,且房屋多为3至4层,住房面积严重超标,不符合棚户区政策。建议最好还是维持原棚户区上报面积为宜。

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报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xxxx〕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国办发〔xxxx〕36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xxxx〕16号)精神,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xxxx年—xxxx年棚户区改造目标顺利完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把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放在第一位,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相结合,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布实施,基本满足棚户区居民住房多元化的选择需求;承接荔波、三都旅游集散,以商业、服务业、娱乐业为主线实施城区棚户区改造,拉动投资和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民生保障和城市人居环境改善,着力打造休闲宜居城市、历史文化名城。

二、改造范围。

城镇建成区范围内集中成片棚户区(危旧房)、零星棚户区、建设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安全隐患多、环境卫生脏乱差、社会问题突出、居民改造愿望迫切的区域和“城中村”中符合上述条件的连片区域,以及因规划需要拆除的现有房屋。逐步开展基础设施简陋、建筑密度大的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积极争取国有企业行业主管部门支持,推进铁路工区棚户区改造。建设年代短,建筑质量好,不影响城市规划的按片区风格进行改造,完善市政基础设施。

三、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任务。

根据调查摸底,县城区属于上述改造范围内的棚户区共有27个,涉及3189户居民,建筑面积约62.34万平方米;经济开发区、麻尾镇、上司镇、基长镇、下司镇、玉水镇共涉及1306户,建筑面积约11.75万平方米。力争在xxxx年前基本改造完毕(具体地块见附件1)。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引领,突出风貌。加强独山历史、人文资源保护和利用,按照“休闲宜居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定位,县城区重点打造“古城风貌”,要完成“东、南、西、北”四大古城门建设,以古城门为入口,结合路网规划布局,实施棚户区改造。改造地块的规划设计以“明清风格、简欧风格”古建筑为主,通过点、面结合的古城风貌建筑区域,体现独山“小上海”美誉。大东门设在黄埔路口,小东门设在北集社区(原自来水公司)路口;南门设在秀峰路与南通路交接处(南门头);西门设在营上路口(独秀小区后);北门设在五里一带(新古城改造范围及城门选址见附件2)。

各涉及园区、镇、管委会按城镇总体规划风格建设。

2、“一体”巩固、“两翼”扩城,“镇(区)”危旧改新。严格控制“一体”范围建筑密度,结合现有楼盘规划,整体打造视野开阔、功能完整的高品质区域,实施“巩固型”改造;“两翼”充分利用新区开发土地使用规划的优势,高起点、高规划建设“城市品位优、设施配套全”的新城,使新城与旧城实现合理、有序开发,体现城市“扩容”改造;各园区、镇、管委会等以镇区范围内的危旧房改造为主,房屋征收为辅,对符合改造范围的区域实施改造,达到“危旧换新颜”效果。

3、统一组织,属地负责。强化政府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引导作用。县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政承受能力,制定全县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据此统筹安排土地供应时序、资金补助等要素保障,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全县棚户区改造。各涉及园区、镇、管委会以及住建(房管)、国土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具体负责辖区内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

4、先急后缓,尊重群众意愿。突出重点,对危旧房屋集中连片、安全隐患多、居住条件差、周边环境恶劣的棚户区先行进行改造,同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根据群众呼声与愿望,合理确定改造时序。

5、因地制宜,多模式改造。对每个棚户区改造项目都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改造方案。改造难度较大、商业开发价值低的,政府可选择具有较高资质的开发单位,以委托代建等方式直接组织实施改造;有商业开发价值的,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吸引房地产开发企业、民间资本以及棚户区居民多方参与。要统筹项目运作,合理配置政府补助资金和政策性贷款,力求辖区内棚户区改造项目盈亏保持综合平衡。

6、完善配套,同步建设。棚户区改造要与城市功能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与社区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相结合,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相结合。对道路、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合理配置,满足居民基本的生活和居住条件。

四、组织实施。

(一)编制完善xxxx-xxxx改造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各园区、镇、管委会要依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文物古迹保护、历史文化特色建筑物保护等工作,编制完善本辖区内的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每年5月底前将下年度改造计划上报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批列入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后再组织实施。

(二)加快项目审批。棚户区改造项目所涉及的州、县级行政审批或服务事项,由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办理。用地手续需报省级审批的,国土部门要建立绿色通道,特事特办。

(三)搞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支持棚户区居民采取适当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方案制定、户型设计、施工管理等全过程。凡棚户区改造涉及国有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州的房屋征收和土地征收政策,阳光操作、和谐征收。

补偿安置采取房屋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相结合方式进行,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货币补偿标准按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评估确定;产权调换以市场化安置为主。

安置房屋面积超出最低套型面积或原有面积的,按阶梯价格购买并拥有完全产权。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安置住房的居民,在符合保障条件的前提下,优先纳入住房保障体系,通过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等方式满足基本居住需求。各房屋征收实施主体要及时张榜公布棚户区改造方案、补偿安置方案以及优惠政策等事关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项,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优化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选址,将棚户区改造与城镇建设紧密结合,同步规划新建安置小区的`市政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强化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风貌设计,将具有地方民俗和文化特色的体育文化设施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配套设施,体现地域建筑风貌特色。

(五)加强建设监管。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标准规范。健全项目信息公开制度。项目法人对住房质量负终身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相应责任,认真落实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终身负责制。实行工程质量责任标牌,公示相关参建单位和负责人,接受社会监督;大力支持绿色建筑,积极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部分监管措施需由项目单位缴存保证金的,在享受免收保证金优惠政策以后,由涉及园区(镇)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和项目单位的主体责任,确保监管目标落实到位。

(六)加强社区建设和物业管理。将社区建设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设计内容,完善社区管理服务设施。加强物业管理,探索与居民支付能力相适应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后续物业管理模式,对居民收入水平相对较高、具备一定条件的,可推行不同等级的专业化物业服务,合理收取服务费用;对于居民收入水平较低、尚不具备引入专业物业服务条件的,可依托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实行小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低保家庭物业服务费,可由各园区、镇、管委会适当进行补贴。

五、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各园区、管委会可以明确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公司,专门负责棚户区改造的投融资资金运作。按照各项目实施单位“自愿参与、各负其责”的原则,采取统贷统还的方式,通过省平台公司为全县纳入省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财力及项目收益情况测算评估承贷能力,将用于还款的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设立还款准备金,确保贷款本息按时足额偿还,合理控制债务风险。

县财政要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力度,从城市建设维护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等渠道,安排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并列入财政年度支出预算。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增加棚户区改造信贷资金安排,向符合条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贷款。

(二)用地保障。依据棚户区改造规划与棚户区安置住房建设计划,结合改造用地需求、具备供应条件地块的具体情况和实际征拆进度,编制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根据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实行宗地供应预安排,将棚户区改造和配套设施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棚户区改造建设用地采取协议出让与招标、拍卖、挂牌相结合的方式供地。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用地,安置住房涉及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项目可以通过划拨方式供地。棚户区改造新建安置小区配套的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设施用地中不宜以单独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的,可以按照市场价格通过协议出让方式依法供地,所得土地出让收益按规定计提各种专项资金后的县级留存部分,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非经营性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其他腾空土地可将征拆安置作为条件纳入招拍挂方案,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统筹协调。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棚户区改造工作保障措施,统筹协调重大问题,审批棚户区改造计划和方案,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根据各自职责,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各园区、镇、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为推动棚户区改造提供组织领导保障。

(二)明确工作责任。县住建局是县城区棚户区改造的责任主体,各园区、镇、管委会是所辖棚户区改造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棚户区改造工作,全面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措施。县住建局负责做好棚户区改造的规划计划编制、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发改、财政、金融办等部门负责争取国家、省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搭建县级融资平台,落实年度棚改启动资金,监督县融资平台资金规范使用;国土、环保、住建(规划)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政策到位、资金到位、管理到位、服务到位、监管到位。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政府对棚户区改造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纳入对相关责任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建立日常监管、定期通报制度,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调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实施进度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行政监察和跟踪审计,确保棚户区改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视角宣传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意义,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使棚户区改造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形成浓厚舆论氛围,为共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棚户区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

1.2项目单位简介。

1.3项目提出的理由和过程。

1.4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5编制原则。

1.6编制依据。

1.7编制范围。

1.8结论。

2.1项目选址。

2.2建设条件。

3.2改造规模及方案。

3.3棚户区居民的安置补偿方案。

3.4安置补偿规模和费用测算。

3.5拆除方案及费用。

4.1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实施机构。

4.2项目管理措施。

4.3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5.1工程概况。

5.2估算编制依据。

5.3项目投资。

5.4资金筹措。

5.5融资方案分析。

6.1社会影响分析。

6.2项目与所在地区互适性分析。

6.3社会风险分析。

6.4社会评价结论。

7.1研究结论。

7.2存在问题和建议。

棚户区改造调研报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的要求,市农业局3月15日开始组织机关干部到联系点—区群众街社区开展走访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和入户走访,了解到社区居民较集中反映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棚户区改造进度太慢,严重影响居民生活。针对上述问题,市农业局组织人员开展调查研究,并形成调查报告:

群众街社区是在xx年六月城市社区改革时,由三个居委会合并组建产生的。该社区是区老城区,历史上曾是云集之地,是区乃至市的繁华地带,现棚户居民已超过1000户,成区比较集中的棚户社区。

1、安全隐患大。棚户区居民住房产权基本归属于区房产公司,大多是上世纪60-70年代的建筑及明清时期的遗存,建筑年代久,建设标准低。又因近两年计划拆迁改造,一直没有维修,现基本上都已成为危房,风雨飘摇,一部分住房时刻有垮塌的危险。棚户区建筑密度大,上层基本为木质结构,并且巷道狭窄,基础设施落后,而现有的消防设施又不全,一旦发生火灾和其他灾害,后果不勘设想,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2、环境较为恶劣。棚户区房屋户均面积狭小,不成套,大都没有排水设施,没有卫生间,有的居不如厕,生活条件相当简陋。卫生死角多,阴暗潮湿,加上私建乱搭,夏天蚊虫肆虐,环境较为恶劣。

3、管理难度大。棚户区居住人员成份复杂,大部分是本地居民租住,但也有一部分是拆迁安置住户,一部分是外来租住户,吸毒人员多,据社区介绍,仅群众街社区吸毒人员就多达80多人,治安隐患多,管理难度大。

近年来,市委、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居民保障性住房建设,xx年市政府就成立了建设指挥部,为还原古城原貌,续写历史渊源,与益“明清大港”保护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启动了保护与开发的建设工作。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石码头历史街区建设项目部于同年基本完成了设计、初步进行了遗产资源评估,并开展了前期拆迁摸底工作。后来拆迁安置基本停滞,据调查了解主要原因是:安置房建设还没有完成;二是整体开发规划还没有出来;三是补偿安置资金没有到位。

xx年3月12日,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改造范围和工作目标,工作原则,组织领导,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资金来源,项目建设管理,实施政策扶持及保障措施。xx年3月8日,在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上就保障性安居居工程进行了专题研究,并于3月19日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市中心城区棚户区年度改造计划规划,xx年由区作为实施主体,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配合单位将在区改造户数3606户,改造总用地面积118213平方米,改造总建筑面积129555平方米,其中大码头街道2605户,群众街社区1100余户。根据区政府主要领导介绍:区棚户区改造将分五期进行,具体步骤分三步,一是调查摸底,二是拆迁安置,三是规划建设。区现在1000多套安置房建设已基本完成,群众街社区棚户区改造结合明清古巷保护将作为今年下半年第一期工程启动。

近年来,我市城市建设日新月异,高楼如雨后春笋,绝大多数市民的生活水平得到快速提高。但形成极大反差的是一边高楼林立,一边是棚户区成片,棚户区的存在与城市形象,文明档次极不相衬,棚户区的`大量存在已严重阻碍城市的健康发展。棚户区的居民多年来一直生活在恶劣的环境下,棚户区居民对棚户区改造的呼声十分强烈,要求相当迫切。棚户区改造是关系到城市居民切身利益和实现住有所居的民心工程,解决棚户区居民住房问题是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感情的重要举措。妥善解决好群众的实际困难,确保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社会稳定是当前市各级政府、各部门重中之重的工作。如何加快推进区群众街社区棚户区的改造提出以下建议:

1、依法拆迁安置。

棚户区的居民绝大多数都是低收入困难群体,低保户、低保边缘户非常多,他们面临着就业、住房等多重困难,棚户区在改造过程中出现拆迁补偿问题较多,容易发生群体性的事件。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妥善安置被拆迁居民。棚户区的改造要严格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片面追求改造进度而强拆强迁、野蛮施工,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安定。在补偿、拆迁安置过程中,总结以往因不同责任单位补偿标准不统一,激发群众矛盾,造成群众上访,影响拆迁与工程建设进度的经验,补偿安置方案要经社区居民代表讨论并公示。规范程序,阳光操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妥善安置被拆迁居民。

2、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一是组织好本区棚户区的调查摸底。二是根据本区棚户区的实际情况编制出改造计划,明确工作目标,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棚户区的改造工作。三是因地制宜,先易后难、逐步推进,针对性地多种方式推进棚户区改造。对目前不具备拆建条件的棚户区要搞好房屋维修加固工作,确保居民居住安全。

3、政府组织,市场运作。

进一步完善棚户区改造工作机制,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协调棚户区改造的各项工作。棚户区改造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发挥政府的组织领导作用,在政策资金上给予倾斜,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坚持政府推进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对有商业价值的棚户区可采取招投标方式选择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综合开发。

棚户区改造调研报告

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和独立厂矿区内,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基础设施不配套、交通不畅、环境脏乱差的集中连片平房和简易楼房。棚户区改造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是实现“住有所居”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各有关单位和住户对棚户区改造的呼声也十分强烈。为此,作为城乡建设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我们围绕我县棚户区改造专门组织进行了调研。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我县县城棚户区主要分布在老城区、工厂区和城乡结合部,主要有以下几大片:

1、迎宾街中部以南、太行街以北(包括外贸公司、副食品公司、食品公司、制帽厂等);。

2、东沟巷(铁路指挥家属院、糖酒公司家属院、运管所家属院等);。

3、丰州路东侧(包括运输公司、县社家属院等);。

4、城西区化工厂、电器厂、针织厂等地段;。

5、太行西街北侧(包括老干局家属院、林业局家属院、果树中心、蚕桑中心等),以上区域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居民户,人口人。

上述棚户区,居住环境较差,而土地利用率却较低,存在以下隐患和问题:一是房屋由于使用年限久,建设标准低,年久失修,基本上已忧为危旧房,存在居住安全隐患。二是房屋基础设施较为落后。房屋户均面积狭小,不成套,大都没有排水设施,没有集中供暖,没有卫生间,生活条件相对简陋。三是环境较为恶劣,大都居住在低洼地带,排水不畅、阴暗潮湿、乱搭乱建、乱堆垃圾,春天污水横流,夏天蚊蜗居肆虐,冬天积雪成山,公厕均为旱厕,环境非常恶劣。四是棚户区居住人员成份复杂,生活水平较低。这里出租房屋比比皆是、众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都把落脚点选择在了棚户区,使得这里的社会治安管理和房产部门房屋管理十分困难。

近年来,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速度加快,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但是棚户区的居民却始终多年生活在恶劣的条件下,与绝大多数市民日益提高的生活水平特别是居住水平反差极大。同时棚户区的存在,与城市整体形象、文明档次极不协调,使大的城市人居环境大打折扣,并且也不利于发展城市经济和招商引资。所以棚户区改造势在必行。

(一)解决棚户区居民住房问题,是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感情的重要举措。棚户区居民绝大多数都是低收入困难群体,低保户和低保户边缘户的非常高。他们面临着就业、住房等多重困难,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十分强烈。通过棚户区改造,不仅解决了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使老百姓得到了实惠,而且密切了党群和干群关系,增强了社会凝聚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进行棚户区改造,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必须要求。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必由之路,城市化发展水平,往往标志着一个地区经济、文化、政治、教育、科技、信息等多方面所达到的状况。根据有关资料,山西省公布的20xx年城市化率为43.03%,而我县仅为%,山西省城市化率要达到%,目前我县县城人口为3。5万人,要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每年要新增城市人口听写5000人,按每户3-4人计算,需每年新建住房1000多套。我县县城三面临河,背靠丘陵,新区开发受到一定制约和影响。棚户区土地利用率均低,据初步测算,通过棚户区改造,可提高建筑容积率2-3倍,可进一步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使用价值,为城市发展列为广阔的空间。同时,棚户区改造,不仅完善了城市功能,改善了居民的居住环境,而且改善了城市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了城市的形象和品位。

(三)推进棚户区改造,是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途径。棚户区改造建设的大部分是安置用房,为小户型、低价位的普通住房,对象除解决回迁户外,主要用于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推进棚户区改造,直接增加了住户有效供应,有利于改善住房供应结构,缓解住房供需矛盾,稳定住房价格。另外,棚户区改造有力地拉动了建筑业、建材业、交通运输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为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内需,保增长、解决社会就业与再就业也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但具体实施中也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进一步研究并加以解决。

一是认识问题。改造范围内多数人在满足其合理补偿或安置的前提下,能够理解和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但由于近年来我县房屋拆迁补偿采取的是“拆一还一”的办法,补偿标准较高,少数住户以不愿改造为由或提出过高附加条件,影响改造工作的实施。

二是拆迁难问题。利用自用土地进行限价商品房建设,采取的是现状招标,无地供应方式,拆迁工作如由开发商承担,拆迁成本和拆迁过程中不可预见因素较多,且房屋销售政府限价,投资风险较大,开发商投资建设积极性不高。

(一)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领导。县保障性住方建设领导组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统筹棚户区改造各项工作。各建设单位要认真调查摸底,制定详细并确实可行的棚户区实施方案,报领导组审核批准后严格实施。各职能部门要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对改造工作大力支持并提高优质高效服务。

(二)进一步完善棚户区改造工作机制。棚户区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协调棚户区改造的各项工作。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协同配合,明确职责。既要坚持政府主导,又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还要广泛争取社会参与,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要发挥单位、企业、个人等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保证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坚持政府引导,单位实施,市场运作的机制。棚户区改造要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进行。

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报告

《锅炉改造项目申请报告》基于国家宏观政策规划、国家和地方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分析项目设立的政策背景,根据主要工艺和装置的技术资料拟定项目技术方案,根据项目涉及资源情况拟定资源利用方案,根据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及国家、地方环保法规拟定环保方案,根据国家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现状作出社会、经济影响评价意见,是专门针对锅炉改造项目编制的专业申报文件,该报告的核心价值是:

——作为项目主审机构批复项目执行的依据;。

——作为项目后期开展编制其他论证文件的依据;。

——作为企业执行项目后期工作的依据。

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报告

根据国家发改委规定,项目申请报告是针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核准制而规定的一个文体,凡是申请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编写项目申请报告。

编写项目申请报告应根据政府公共管理的要求,对拟建项目从规划布局、资源利用、征地移民、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论证,为有关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核准提供依据。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产品技术方案等内容,不必在项目申请报告中进行详细分析和论证。

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报告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棚户区改造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城市改造的实际,以及民风、民俗、文化内涵等实际情况,在20xx年、20xx年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基础上,依据上级最近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惠民政策精神,按照县政府提出的改造老城、扩建新城、全力打造滨江港城的要求,以改善民生,创建宜居宜业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推进城市化进程,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以重民生,保增长,促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为主题,着力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步伐,为实现和谐秀美富裕文明新肇源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意见。

(一)政策依据。

本方案制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建设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土部、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xx〕295号)、财政部《关于切实落实相关财政政策积极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财综〔20xx〕8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xx〕31号)、《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发〔20xx〕10号)等相关文件及国家、省、市召开的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精神。

(二)棚户区界定及确定。

城市棚户区是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房屋拆迁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集中连片、平房密度相对较大、贫困人口居多、建设使用年限久、结构简易、居住条件恶劣、基础设施不齐全、道路狭窄、治安和消防隐患大以及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

我县棚户区改造区块的确定,由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上级文件要求选定,报县政府审定。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棚户区改造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相结合,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推进住房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

2、坚持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原则。棚户区改造要符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先行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统一征收,分步实施。

3、坚持依法运作,公开公正原则。严格执行依法征收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妥善解决好各方面问题,以保持社会稳定。自20xx年开始,县政府不再审批零散的开发项目,开发建设项目必须以棚户区改造的形式集中连片开发有序进行。

(四)建设标准。

1、棚户区改造新建住宅应以中小户型为主。建筑面积原则上应在50平方米至90平方米以内,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不少于建筑面积的70%。

2、新建的回迁房为毛坯房,由被征收房户自主装修。

(五)优惠政策。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xx〕31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优惠政策:

1、对经批准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土地出让金除上解部分资金外,其它地方政府可支配资金全部用于该棚户区改造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2、棚改项目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收取大修理基金30元、劳保基金24.9元,免收其他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3、棚户区居民因征收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价款未超出征收补偿款的,免征契税。

4、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房屋价按棚改政策不同,分偿还原征收面积、上套(靠)户型面积、上调户型面积、增加面积四种形式收取。纳税人按照政府确定的征收补偿标准,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按注明的征收建筑面积补偿被征收户,填制《棚户区改造回迁暂不征税申请表》和《回迁安置房屋分户明细表》经市(地)和县(市)、区棚改办、地税局核准分别享受税收政策。

(1)偿还原征收面积部门,不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2)纳税人以建安成本价安置被征收人取得的上套(靠)户型面积收入,只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3)纳税人以开发成本价安置被征收人取得的上调户型面积收入,只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5、被征收人依据国家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标准取得的征收补偿款,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

6、对在建工程完成投资30%以上的项目,允许进行在建工程抵押贷款。

7、对在建工程完成到主体两层以上或工程造价25%以上,由县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批准预售许可,开发企业方可进行预售,预售资金应缴银行建设专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监管。

(六)补偿办法。

对于县城内棚户区改造的征收补偿,采取房屋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进行。

1、房屋产权调换补偿办法。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xx〕31号)的有关规定,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原则上实行“征一还一”。我县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受益更多,特制定下列补偿办法。

(1)私有产权的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按原面积(指房屋所有权证注明的建筑面积)“征一还一”,无产权证的主房,到房产部门办理产权;无产权证砖瓦结构以上的门房、仓房,开发商可以按建筑面积不高于1比0.5的比例还建;其他占地面积(含附属设施)按不高于1比0.3的比例还建。回迁时选择多层楼房底层和顶层的(一层为车库的,以二层为底层;顶层建阁楼的,以下一层为顶层),原面积部分不结算楼层差价款;选择其他楼层的,回迁户向开发企业补交楼层差价款,每平方米100元。征收房屋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下的,如回迁时需要扩大面积的,可享受5平方米的成本价格(成本价格按每平方米1450元确定)。

(2)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被征收房屋产权证照标明商服用途和建筑面积,实行“征一还一”,但不找结构差价。无产权证的,到房产部门办理产权。面积减少部分实行货币补偿,即按原房屋的评估价进行补偿。被征收人自愿增加面积的,增加面积部分按市场销售价格购买。调换的商服房屋跨度18米的,开间不低于3.6米;跨度15米的开间的,不低于3.3米;跨度12米以内的,开间不低于3米。

(3)对房屋所有权证标明使用性质为住宅,实际位于主次干道两侧(临街且有独立产权)的房屋,回迁时基本按原位置回迁,按规划要求,建商服还商服、建住宅还住宅,但仅限临主次干道的第一户,其余不享受此规定。

(4)被征收人回迁面积小于原征收面积,剩余房屋面积按市场价格予以货币补偿。

(5)对于棚户区改造涉及的特困户、低保户,在民政部门确认并出具相关手续后,有产权证照的房屋,按原面积“征一还一”达不到50平方米的,由开发企业补到50平方米。并且不因居住楼房取消特困户、低保户待遇。

2、货币补偿办法。

(1)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必须出具房屋产权证照,其征收补偿金额一律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对于房屋所有权证注明使用性质为住宅,实际用于商服的房屋,且位于主次干道两侧(临街并有独立产权)具备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和正在营业且一年以上三个基本条件,可按商服的评估价格予以补偿。

(3)对于有土地使用证和规划许可证,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房屋,到房产部门办理产权,按评估价予以补偿。

(4)被征收人土地使用面积内的棚厦等附房设施按评估价予以补偿。

(5)被征收人在接到评估报告后,对估价结果有异议时,自接到评估报告之日起7日内,可直接申请房地产估价技术鉴定委员会对估价结果进行鉴定,估价结果以鉴定结论为准,房地产估价鉴定费用由鉴定申请人承担。

(七)征收、搬迁方式。

由县政府确定棚户区改造地块并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规划设计条件,面向具有开发资质的企业公开招标。由中标企业编制修详规划,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公开招标后,由县政府授权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征收。

(八)相关规定。

1、参与棚户区改造的开发企业,开发前需将项目资本金总额的20%(包括3%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到指定银行账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监督。

2、对实行回迁安置的,按回迁面积,以成本价格为基数,由开发企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其总额10%的保证金,如违反房屋征收有关规定或不能按期开发建设的酌情予以扣减。未出现问题的,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额予以返还。

3、对实行货币补偿的,确定评估价格后,由开发企业将补偿资金足额存储到征收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

4、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分期建设的,须由县政府审定批准。未经批准擅自分期建设的,先期建设部分正常缴纳税费。

5、开发企业应当向房屋买受人(包括以产权调换方式回迁安置户)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6、棚户区改造项目竣工后,开发应按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综合验收。对燃气没有入户和没有安装热计量表的住宅小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开发企业在验收合格后90天内,完善办理产权证所需的全部手续。

7、实行棚户区改造的小区,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标准进行开发建设,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或变更的,须经县政府批准。

8、由开发企业原因致使不能按时回迁的,自逾期之日起,由开发企业发给被征收人每月每户600元的搬迁临时安置费。

9、征收非住宅房屋,其设备、原辅材料等由被征收人自行搬迁,停业损失按有关规定计算,由征收人一次性给付。对虽有营业执照,但征收时已停止营业活动、且不能出具纳税票据的,不予支付停业损失费。

本方案与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不一致时,执行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

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报告

包括项目建设地点、占地面积、土地利用状况、占用耕地情况等内容。分析项目选址是否会造成相关不利影响,如是否压覆矿床和文物,是否有利于防洪和排涝,是否影响通航及军事设施等。

2、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

分析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占地规模是否合理,是否符约和有效使用土地的要求,耕地占用补充方案是否可行等。

3、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规划方案。

对拟建项目的征地拆迁影响进行调查分析,依法提出拆迁补偿的原则、范围和方式,制定移民安置规划方案,并对是否符合保障移民合法权益、满足移民生存及发展需要等要求进行分析论证。

第六章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

l、环境和生态现状。

包括项目场址的自然环境条件、现有污染物情况、生态环境条件和环境容量状况等。

2、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包括排放污染物类型、排放量情况分析,水土流失预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因素和影响程度,对流域和区域环境及生态系统的综合影响。

3、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按照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政策法规要求,对可能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提出治理措施,对治理方案的可行性、治理效果进行分析论证。

4、地质灾害影响分析。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的项目和易诱发地质灾害的项目,要阐述项目建设所在地的地质灾害情况,分析拟建项目诱发地质灾害的风险,提出防御的对策和措施。

5、特殊环境影响。

分析拟建项目对历史文化遗产、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和自然景观等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并提出保护措施。

第七章经济影响分析。

1、经济费用效益或费用效果分析。

从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角度,通过经济费用效益或费用效果分析,评价拟建项目的经济合理性。

2、行业影响分析。

阐述行业现状的基本情况以及企业在行业中所处地位,分析拟建项目对所在行业及关联产业发展的影响,并对是否可能导致垄断等进行论证。

3、区域经济影响分析。

对于区域经济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应从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空间布局、当地财政收支、社会收入分配、市场竞争结构等角度进行分析论证。

4、宏观经济影响分析。

投资规模巨大、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应进行宏观经济影响分析。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项目,应分析拟建项目对经济安全的影响,提出维护经济安全的措施。

第八章社会影响分析。

1、社会影响效果分析。

阐述拟建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活动对项目所在地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和社会效益。

2、社会适应性分析。

分析拟建项目能否为当地的社会环境、人文条件所接纳,评价该项目与当地社会环境的相互适应性。

3、社会风险及对策分析。

针对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各种社会因素进行社会风险分析,提出协调项目与当地社会关系、规避社会风险、促进项目顺利实施的措施方案。

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报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25号)、省住建厅《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运营的指导意见》(鄂建办〔20xx〕61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城区旧城改造的意见》(宜发〔20xx〕9号)精神,为加快我市棚户区改造,推进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20xx年我市城区西陵、伍家岗、点军、猇亭、高新区(含白洋组团)、葛洲坝、夷陵区小溪塔规划实施棚户区改造共81300户。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5年内完成我市棚户区改造总量75%的总体目标,到20xx年,我市城区棚户区改造总量不低于60975户。

二、责任主体。

各区人民政府(不含夷陵区)、宜昌高新区管委会、葛洲坝集团宜昌基地管理局为棚户区改造实施主体,负责实施辖区内棚户区改造项目策划、调查摸底、测算分析、项目申报、房屋征收、招商引资、项目推进等工作。

三、资金来源。

棚户区改造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市级投融资平台融资,市场主体借资,国家、省级财政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市财政棚户区改造配套资金,土地出让收益。市财政局负责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棚户区改造资金统筹平衡,猇亭区、高新区(含白洋组团)、葛洲坝、夷陵区(小溪塔)自行负责资金统筹平衡。

四、改造方式。

根据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具体情况,我市棚户区改造采取以下三种方式:

一是拆除重建。对房屋破旧、功能不全、公用设施老化、安全隐患突出、无保留价值的建筑及片区,采取“拆除重建”方式进行改造。

二是改建结合。对具有典型历史文化特征、有一定保留价值的老旧建筑及历史街区、特色街区,采取“改建结合”的方式,对其建筑立面和内部结构进行修缮,转换功能,将其作为公共文化建筑进行有效的保护与利用。

三是只拆不建。对拆除后不具备再开发条件的建筑及片区,采取“只拆不建”的方式进行改造,原则上拆除后只建设街头绿地或停车场等公益设施。

五、操作程序。

(一)项目申报。各区人民政府(不含夷陵区)、宜昌高新区管委会、葛洲坝集团宜昌基地管理局向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棚户区改造项目,报送项目申请表及项目策划书(拟改造范围、房屋及土地权属调查摸底情况、征收成本测算、项目测算分析及实施模式建议、招商引资条件等)。

(二)踏勘核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对申报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基本情况进行核查,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项目基本情况进行复核,并就是否纳入年度棚户区改造任务提出建议。

(三)项目决策。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对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研究,初步确定项目用地性质、用途、改造范围、规划指标,核定征收成本、土地出让条件、项目招商条件等,报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进行决策。

(四)任务下达。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决策意见向各实施主体下达棚户区改造任务。

(五)征收实施。市财政局向市场主体借资或市级投融资平台融资,由各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葛洲坝宜昌基地管理局实施项目征收。

(六)土地出让。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国土部门商议土地起拍价及相关出让条件,进行公开挂牌。

(七)投资清算。对借资征收或平台融资征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照协议完成投资清算工作。

(八)建设改造。按基本建设程序实施建设改造。

(九)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组织验收。

六、支持政策。

审批绿色通道。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可采取协议出让方。

式供地,棚户区改造地块土地出让可实行“现状挂牌、净地交付”。特殊棚户区改造地块土地可与异地安置房建设用地按市场评估价捆绑挂牌出让。

(二)落实税费减免政策。依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我市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以及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减半征收;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不实行预征,待项目建成后再进行清算汇缴。

(三)积极筹措资金。在争取中央、省级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同时,加快落实市级财政棚户区改造预算资金。积极争取金融机构支持,搭建“银企合作”桥梁,建立信贷审批绿色通道。不断拓展融资渠道,通过发行地方债、企业债等多元化融资。

(四)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借资给市级财政用于棚户区改造,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完成并经出让实现收入后,返还投资人投资。投资人取得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使用权的,返还其实际投资额及财务费用;投资人没有取得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在返还实际投资额和财务费用的基础上,给予其投资回报。财务费用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核算,投资回报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加三个百分点确定。土地出让中无人举牌时,投资人须按土地起拍价摘牌。

七、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协调解决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市长马旭明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毛传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政府法制办、发改委、住建委、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局、房管局等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市级投融资平台及供电、燃气、自来水等企业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负责棚户区改造日常工作。各区人民政府(不含夷陵区)、宜昌高新区管委会、葛洲坝集团宜昌基地管理局也要成立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棚户区改造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棚户区改造实施工作。

(二)建立高效运转机制。建立城市棚户区改造“市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的'高效运转机制。实行城市棚户区改造联席会议制度,住建、财政、国土、规划、房管及各区政府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房管局为联席会议召集单位。

(三)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强化领导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市政府与责任主体、责任单位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将棚户区改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严格考核。

(四)建立高位协调机制。棚户区改造工作中责任主体、责任单位应加强横向协调,纵向衔接,实行“周例会,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市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召开会议,高位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

(五)建立督办考核机制。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全方位监管,对各责任单位的履责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任务未完成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年度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调研报告精选文档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棚户区改造是新形势下国家提出的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关注民生、惠及百姓的重要民心工程。近期,按照党史学习教育关于调查研究工作的安排部署,通过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进行了系统调研。

一、基本情况。

我县城区占地面积共1148万平方米,由于历史原因,低洼危旧房和棚户区比较多。2010年以来,我们坚持“应改尽改”原则,对全县规划区内城市、棚户区、城中村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共确定棚户区改造地块43个,房屋10589户,用地面积182.75万平方米,全县棚户区改造任务占县城区用地面积的16%。截至2020年末,全县共完成城镇棚改征迁29个地段,征迁面积51.6万平方米,5245户群众住进了宽敞明亮的新楼房。2021年上报省级棚改年度计划的共有1个项目2个地段,涉及473户,目前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203户,异地安置房已全部开工建设,计划2022年底全部回迁入住。目前,全县仍有未改造棚改地段20个,涉及5344户,51.4万平方米,占全部任务的46.5%。

二、主要做法。

县长挂帅。2016年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和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下设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县棚户区改造进行组织、调度、监督、检查、指导、协调。二是坚持层层抓好落实。形成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的领导体制。三是坚持集体研究决策。定期召开书记专题会议会商解决问题,重要事项均通过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确保各项决策科学合理。四是坚持专班专题推进。从各机关抽调副科级干部22人,一般干部58人,组建了7个棚改工作组,细化职能,明确目标任务,扎实有序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方法得当,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根据客观需要在不同时间阶段采取不同建设方式。一是政府为主导阶段。2016年,县政府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及时解决建筑行业半截子工程问题,成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面接管了县内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和争议地段的棚改建设工作,一方面合理解决了群众现实需求,一方面逐渐恢复建筑行业环境。二是政府+市场运作阶段。2019年开始,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再次引进第三方开发企业,开展市场化运作,坚持集约和节约用地,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分期实施,把棚改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及生态环保统筹推进,对4个地段同步开发,全面加快棚改建设进程。

(三)机制健全,高效推动工作落实。把建机制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健全科学管用的工作机制,为有序推进征收拆迁提供保障。一是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县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实行挂图作战,将棚改任务上墙,制定总体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对项目进度、每户的签约情况,进行日调度、周汇报。由分管县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召开棚改项目调度会,精准分析研判工作推进中的问题。二是建立宣传引导机制。各征收小组逐一入户,耐心宣讲政策、听取意见、解疑答惑,全面掌握一手资料,针对不同群众需求,及时给予有情帮扶,做到签订征迁协议无反复。三是建立督办落实机制。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把棚改工作列入督查督办事项,定期对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晒情况、比进度、促落实。

(四)程序完备,合法合规开展征收。坚持把“依法拆迁、阳光征收”贯穿整个棚户区改造工作全过程,做到每一份协议都合法规范、群众认可。一是推行入户审查。组建专题审核组,划区分片、逐门上户,对每户的房屋征收资料,如房屋面积、产权类型、住户情况、安置意愿、社会关系等基本信息,逐一摸排、逐一审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二是全面征求意见。初步拟定征收方案后,公开公示、广而告之,充分征求征迁户、法律顾问意见建议,确保最终方案有法可依、符合民意。三是严格执行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县房屋征收补偿办法进行补偿,做到一碗水端平。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纪委监委提前介入,杜绝暗箱操作,严防顶风乱建,依法拆除违建,确保征收拆迁在阳光下顺利进行。

三、存在问题。

一是。

对照。

群众美好期待,工作进度还不快。2010年全县确定棚改地段共43个,截至目前,改造完成23个,涉及4375户面积31.68万平方米。还剩20个地段未改造,5344户群众还生活在棚户区当中,改造愿望十分强烈,面临的工作任务仍然繁重复杂。

二是拆迁资金需求大,建设主体选择难。棚户区住户密度大,拆迁成本较高,如企业自行拆迁,后续再投入大量建设资金,对企业实力是巨大考验,易发生资金保障不到位的“半截子工程”问题,基于此符合条件实力雄厚有投资意向的企业不多。而且,本地房屋交易大部分采取现房交付,资金回笼慢,能连续投资的企业不多,建设主体存在不稳定性。

三是房屋性质复杂,征收难度较大。有的征迁房屋性质及面积认定有争议,在实际征收房屋工作中,常常出现老房子未办理合法手续,有的没有产权证。有的征收房屋实际面积与房产证面积有出入,对多出面积的补偿标准和产权面积认定有争议。有的地段存在大量的违法建设情况,都需要逐一解决。

四是政策宣传不够,群众认识不高。宣传力量投入不足,形式单一,群众的老思想、旧观念转变的不够,个别棚户区居民抱观望心态,认为棚改拆迁是一次发财机会,试图通过漫天要价来达到“一夜暴富”“一拆富三代”的目的,严重阻碍征收拆迁进程。

四、对策建议。

一是先拆违后拆迁,节约集约成本,维护公平正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全县第二轮拆违专项行动,对棚户区违法建设情况再排查、再研判、再梳理,坚决依法依规把违法建设全部拆除。坚持西瓜芝麻一把抓,大的小的一起拆,真正做到公平公正,让人民监督、让人民评判、让人民认可,让老百姓心里平衡,以拆违促拆迁,为建设主体节约成本,推动棚改工作高效开展。

二是坚持规划先行,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将棚改项目与县城区域整体规划相衔接,根据县城美丽宜居、干净整洁的整体定位,合理规划布局,统筹考虑城市未来发展、功能和面貌,按照轻重缓急,结合群众需求,有序征收建设。努力做到棚改拆迁一处,高质量建设一处,让每个棚改地段既独具特色,又融入整体格局,以城市品位的整体提升,带动群众生活品质的全面改善。

三是坚持市场运作,加快建设进程,满足群众期待。根据棚户区项目特点,继续采取政府+市场运作的模式,因“地”制宜,分类改造,多种方式推进。严格土地出让条件,明确从房屋征收到计划制定、资金统筹、群众安置等棚户区改造环节,全过程由政府主导。坚持以政府统筹促拆迁,加大谋划力度,争取优惠政策,积极引进有雄厚实力的国企央企合作,稳妥推进棚改进程,切实解决“一房难求”的局面,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引导动员。

工作。

使更多群众了解政策转变思想观念积极主动参与到棚改工作中来。认真做好与拆迁群众的沟通交流坚持用真心真情开展工作妥善解决弱势群体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使人民群众更多地享受到。

改革。

发展、城市建设特别是棚户区改造的成果。

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报告范文

重大的民生项目,那么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报告要怎样撰写呢以下是一篇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报告提纲,以供需要撰写项目申请报告的人士参考。

二、项目概括。

一、发展规划分析。

二、产业政策分析。

三、行业准入分析。

一、资源开发方案。

二、资源利用方案。

三、资源节约措施。

一、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

二、能耗状况和能耗指标分析。

三、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

一、项目选址及用地方案。

二、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

三、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规划方案。

一、环境和生态现状。

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四、地址灾害影响分析。

五、特殊环境影响。

一、经济费用效益或费用效果分析。

二、行业影响分析。

三、区域经济影响分析。

四、宏观经济影响分析。

一、社会影响效果分析。

二、社会适应性分析。

三、社会风险及对策分析。

棚户区的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尚普咨询统计显示,我国在过去几年进行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而这些项目中,棚户区改造项目。

建议书。

有着非常关键的作用,所以一定要加以重视。

县委书记落实棚户区改造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xx月xx日,市委巡察组在我县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我县在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提升工作中存在的xx个方面存在的xx项具体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明确了整改要求。对于这些意见和问题,本人高度重视,坚定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坚决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负责、真整改,通过一段时间的认真整改,不折不扣地完成了各项整改任务。现将本人组织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

(一)深化对巡察反馈问题的认识。巡察整改是“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重要环节,是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重要抓手。******指出“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效果还坏”。因此,在具体整改落实过程中,我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巡察反馈问题及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巡察不整改就是对党不忠诚”的要求,切实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全力以赴完成好整改任务,确保写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一是坚决维护******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巡察整改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有力抓手。二是坚持人民立场,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始终,以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根本评判标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风肃纪就在身边,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三是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发展趋势和阶段特征,紧紧扭住巡察发现的问题,保持战略定力,举一反三,“严”字当头,长期坚持,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高度重视和对待整改工作。本人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整改工作,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和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落实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巡察反馈的意见当作一次洗洗澡、治治病的机会,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要求上来,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在组织落实巡察反馈意见过程中,本人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担当、最务实的作风,确保了巡察整改取得成效。

(三)认真学习领会巡察反馈意见。本人将学习作为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整改工作成效的有力手段,通过个人自学、常委会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了《党章》《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研读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关于巡视工作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重要论述等理论。通过学习,本人深刻认识到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树立起了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高质量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作为全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本人从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对巡察整改直接部署、直接落实、直接督办,从班子抓起、从自己做起,有效保障了巡察整改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成立了由本人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领导。带头扛起主体责任,靠前指挥,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用自身实实在在的行动,调动常委班子成员狠抓整改落实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积极性,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巡察整改相关事宜,协调解决巡察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有效落实。同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层层细化措施,推动整改落实向基层延伸,形成上下联动的整改局面。

(二)精心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制定《xxx县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提升工作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xx方面xx项具体问题,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及时限要求,并建立了问题整改清单,做到节点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方案》在广泛征求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征求市委巡察组同意后,第一时间公开印发。及时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要统一思想认识的同时,要求各责任单位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任务高质量地按期完成。

(三)加强跟踪督办,提高整改效率。本人把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纪委监委、巡察办等部门强化对整改情况的全面跟踪督办,促进各责任部门抓好整改。不定期听取督查情况的汇报,推动整改落实。对于一些重点、难点问题,采取一对一督办解决,促进问题有效整改。大力支持纪委监委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加大执纪办案力度,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以反腐倡廉成效取信于民。同时,紧盯“关键少数”,通过干部大会、常委(扩大)会议提出明确要求,对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上推下卸、不抓落实,导致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的,将进行严肃问责,确保了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截止目前,我县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市委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下一步本人将按照“巡察整改永远在路上”的要求,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

(一)强化政治教育,持续增强党性修养。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将忠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真学、真信、真懂、真用,从思想层面提高认识,在努力提高理论素养和领导水平的同时,切实把党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新观点与全县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真正做到边学习、边研究、边谋划、边落实,有效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巩固整改成果。透过市委巡察发现的问题,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保持战略定力,推进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全覆盖,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搞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责任分工,主动组织开展“回头看”,逐条对照检查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是否真正整改到位,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和有重点的集中抽查,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坚持把抓整改落实与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从巡察整改中汲取力量,全力推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确保全年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责任担当,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从自身严起,发挥好示范标杆作用,以高度政治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始终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和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的勇气,敢于向棘手问题“动真碰硬”,重大决策、重要部署,亲自部署安排,时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以上率下,全力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不断增强常委班子在全县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健全和完善议事规则,不断完善工作程序,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确保各项决策规范运行。按照省委和市委确定的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狠抓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强化督促指导,对重点目标、重要任务主动研究、亲自落实,对干部履职情况、目标任务推进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四)狠抓教育预防,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教育和管理,督促党员干部炼就金刚不坏之身,防止意志在诱惑和威胁面前松动、摇摆。用身边典型案例在全县开展警示教育,从中汲取教训,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坚持把监督关口前移,把重心放在平时,充分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特别是多运用第一种形态,多嘱咐、多敲打、多提醒,把从严教育管理监督体现在日常,自觉抵制“四风”的侵蚀,以坚定的政治定力和政治立场,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真正让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规范和约束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干净干事、廉洁从政的行为准则。把强化党内监督管理和主动接受人大、政协、舆论、群众等各方面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推动各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狠抓基层党建,不断提升城市基层治理能力。深入学习研究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掌握城市基层党建新要求,理清城市基层党建新思路,督促落实县委出台的加强和改进城市基础党建的系列文件,全力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着力把街道和社区(村)级党组织建设得坚强有力。按照“五个基本”要求,不断建强基本队伍、完善基本阵地、深化基本活动、落实基本制度、加强基本保障,切实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按比例确定一定数量的软弱涣散社区(村)党组织,按照“一社区(村)一策”定方案,制定整顿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切实解决基层面临的问题。积极推进干部选拔作用,按照“有为才有位”的要求,不断把“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重用起来,在全县形成鲜明的用人导向。

(六)严明纪律要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带头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集体决策制度,杜绝“一言堂”现象。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工作请示汇报、请销假,接待、会议等制度,根治慵懒松散等现象。不断强化政治巡察,发挥好“利剑”作用,深入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和市委有关纪律要求,持续加大对典型问题的查处通报力度,严防“四风”问题隐性变异、反弹回潮。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形式,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内容和长期任务,下更大的功夫持续抓下去。

棚户区改造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情况报告

县财政局:

根据《江永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江永财发〔2020〕62号),贵局委托湖南诚悦达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县2019年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下达了《江永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整改的通知》(江永财发〔2020〕79号),指出了我县棚户区改造存在未按项目设绩效指标、项目资金支付不及时支付率低、尚有2个项目未竣工验收的问题。收到整改通知后,我中心对通知指出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安排相关责任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和整改,明确了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完成期限。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江永县湘运汽车站片区棚户区改造新建安置房192套;

江永县城关中学片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40套;

江永县龙渤湾小区改扩翻建60户;

江永县凤凰小区改扩翻建96户。

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基本建成任务196套。

目前,我县2019年棚户区改造400套目标任务已全部开工,基本建成任务已完成。

二、“项目资金支付不及时、支付率低”整改完成情况。

因棚改项目建设周期长,需要一至两年才能建成投入使用,而我县经济不发达,县级财政资金筹措相对困难,因而出现“项目资金支付不及时、支付率低”的情况。为加快棚改项目建设进度,我县积极筹措资金,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棚改项目有序推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11月拔付江永县龙渤湾小区改造资金262854元,12月拔付江永县湘运汽车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2533513元。后续资金按工程项目进度及时拔付。

三、

“两个项目未竣工验收”整改完成情况。

城关中学片区棚改项目由永华一号城市综合体建设项目负责实施,陈德义任指挥长,杜中国任副指挥长,县住建局为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潇浦镇为成员单位。因以上棚改安置房均为高层建筑,建设周期较长,目前安置房仍在建设中,下一步将督促相关单位优化施工方案,抢抓工程进度,尽快竣工验收,尽早交付使用。

江永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1月3日。

好文章,不读简直是错过了。

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报告

省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我市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切实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居住水平,根据省政府晋政发【20xx】3号《关于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指导意见》及晋建发【20xx】191号文《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规定,郑州铁路局郑州危旧房改造工程指挥部决定建设晋城车站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并委托晋城市工程咨询中心编制完成了《晋城车站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经我委初审,现将主要内容报告如下:

一、项目选址。

拟建的晋城车站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位于晋城车站原货场内,具体按晋城市规划局出具的“选字第二十三号”选址意见书所确定位置新建晋城车站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拟建的晋城车站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1030平方米,其中:住宅19350平方米/210套、地下用房1680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1008平方米、地下储藏室672平方米)。

三、建设投资。

拟建的晋城车站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80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46.4万元、设备购置费293万元、其他费用508万元、预备费355.8万元。

四、资金来源。

工程建设所需资金全部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五、建设工期:12个月。

专此请示。

xx。

xxxx年xx月xx日。

棚户区改造工作总结汇报

为促进我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健康发展,加快重要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步伐,不断提升中心城区人居环境,今年9月份以来,市政协组织调研专班,在市内调研的基础上,又先后赴湖南长沙市、海南海口市、琼海市考察学习,经座谈研讨,深入论证,形成如下报告。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为出发点、落脚点,统筹推进,稳步实施,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止目前,中心城区共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72个,建成安居房57336套,其中,卧龙区17个,建成安居房10830套;宛城区26个,建成安居房18080套;高新区20个,建成安居房11572套;一体化示范区9个,建成安居房16854套。

(一)领导重视落实到位。

按照^v^“省级政府负总责,市县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分管副秘书长、市住建委主任为正副组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等25个单位为成员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中心城区各区均成立了住房保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及时将目标任务计划分解到中心城区各区,并定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办公室本着实事求是、按需而建的原则,制定年度工作方案,适时组织专项督察,有力促进了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政策支持措施得力。

近年来,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购买商品住房用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宛政〔20xx〕51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拆迁改造推行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宛政〔20xx〕52号)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宛政办〔20xx〕13号)等文件,制定了《南阳市20xx—20xx年棚户区改造计划》、《南阳市20xx—2020年棚户区改造计划》和《南阳市“十三五”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管理、开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在实际工作中,棚户区改造坚持与城市发展定位相结合、与完善城市功能相结合、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需求相结合,坚持统一规划、逐片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领作用。支持、参与棚户区改造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

(三)综合改造成效显著。

棚户区改造发挥了助推民生不断改善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积极效应。一是改善了民生。大多数经济收入低、生活困难、无力购房的棚户区居民圆了多年的新房梦,居住环境得到显著改善,享受到了城市发展的成果;二是改变了城区面貌。棚户区改造推进了道路、排水、供热、供气、市场、绿化等基础设置和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城市功能得到延续,城市环境大为改观,城市品位显著提高;三是拉动了经济发展。棚户区改造盘活了存量土地,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使用价值,扩大了城市发展空间,有效增加了商品房供给,促进了投资与消费,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保持了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势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起点低、基础差、任务重,整体工作进展比较缓慢。当前,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体制机制尚未理顺。

棚户区改造对于我市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有着重要意义,但在实际工作中,对此认识不足,工作上重视不够。一是领导机构不健全。^v^《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明确提出“各地区要逐步将其他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统一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稳步、有序推进”。我市至今尚未成立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这项工作仍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负责。二是工作机构没理顺。我市未成立棚户区改造办公室,棚户区改造工作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办公室负责管理。而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城中村、旧城改造项目,依旧由市城改办负责管理,工作职能未能整合。三是市、区工作机制没理顺。中心城区是“两级政府,一块城建”。具体到棚户区改造工作,市里负责规划、土地、城改等建设许可手续的审批和土地收益分配,区里负责项目融资、房屋征收和安置房建设分配。市直部门与各区之间缺乏解决问题的联动机制,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和配合。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遇到的一些特殊情况和不可预见的问题,各区因权力受限,不能及时解决,影响了工作效率。

(二)政策措施严重滞后。

我市中心城区2009年开始实施棚户区改造。2014年以前,以经适房、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工矿棚户区改造为主;2014年以后,以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城中村、旧城改造为主。近年来,国家、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加快棚户区改造的文件,我市却没有制定相适应的政策和措施,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一直沿用2007年城中村、旧城改造试点时期出台的政策标准,其政策标准是市政府依据2001年^v^《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条例》(^v^令第305号,2011年1月21日已废止)制定的。2011年1月,^v^颁布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v^令第590号,下文统称^v^《新条例》),房屋征收政策有了较大调整,但我市没有依据新条例及时重新制定城中村、旧城改造政策。2014年8月,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规范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宛政〔2014〕39号),既没有对原有城中村、旧城改造政策存在的缺陷进行修正,也没有与国家把城中村、旧城改造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接轨。

(三)房屋征收难度增大。

房屋征收是棚户区改造的关键环节。调研发现,近年来,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难度逐年增加,“钉子户”呈扩大、蔓延趋势,征收难、拆不动已成为棚户区改造工作中的最大障碍。

一是房屋征收产权调换标准不统一。我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中,被征收居民大多选择产权调换方式。2011年^v^《新条例》下发后,市里没有统一制定产权调换安置标准及办法。在实际工作中,各区在市政府同意的前提下,制定各自的安置标准及办法,这些标准不统一,造成被征收户之间的攀比,增加了房屋征收的难度。

二是房屋征收办法有缺陷。中心城区村(居)民对实施棚户区改造持积极态度,在征求意见阶段,绝大多数村(居)民支持开展棚户区改造。但项目启动后,在房屋征收的中、后期,被征收户中滋生不满足的心态,不配合征收。一少部分被征收户认为,项目已经启动,政府停不下来,借机漫天要价,形成“钉子户”。

三是依法征收意识不强。^v^《新条例》颁布后,政府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后,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拆迁决定的,由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是房屋征收工作强有力的保障。但在实际工作中,各区顾虑到强制征收司法程序过长、易激化矛盾造成信访、执行难等因素,不愿主动向法院申请;当不得不进入强制征收程序时,又因前期准备不足,缺乏预案,手续资料往往达不到法院受理要求,难以实现依法强制征收,从而陷入了恶性循环,贻误了时机。

(四)资金瓶颈制约突出。

当前,资金短缺是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关键性制约因素。一是争取国家棚改政策资金少。20xx年以后,棚户区改造大力推行货币化安置模式。中央在增加公共财政预算的同时,加大银行信贷支持,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下发了大量的信贷资金,用于支持棚户区改造。我市错失机遇,争取信贷资金较少,而同时期许昌市棚改融资约299亿元,襄阳市约358亿元,湖南长沙市2014年—20xx年棚改融资420亿元。20xx年,我市拟开工59个棚改项目,拟融资资金316亿元,但批贷与实际到位资金亿元,缺口较大,直接导致全市年度棚改计划和责任目标无法正常完成。二是财政资金投入不足。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豫政〔2014〕17号)要求“各省辖市、县(市)政府要切实加大棚户区改造资金投入,通过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等渠道,安排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支出”。我市财政较为困难,安排用于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的资金较少。三是社会融资方式单一。中心城区以往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做法是吸纳有一定实力的房地产企业出资参与。政府将项目的融资、开发权通过招商和土地公开出让的方式交给同一家房地产企业完成,政府几乎不用投入。但其他方式少,如配建回购、bt、委托代建等,不能满足棚户区改造需求。

(五)棚改攻坚任务艰巨。

20xx年12月21日—22日,中央召开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加快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有序推进,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我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任务异常艰巨。一是任务大。根据市住建委提供的统计数据,截止20xx年底,全市各类棚户区剩余改造户数是83497户,计划20xx年改造16214户,20xx年改造18224户,2020年改造19243户,2020年以后,还剩余29816户。但实际情况远不止此,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统计表明,中心城区120平方公里建成区范围内,属于城中村、旧城改造的共有49个行政村,325个自然村,占地万亩,涉及万户,万人。现已启动城中村、旧城改造项目(部分纳入棚户区改造)66个,其中,基本完成的15个,正在实施的36个,还未启动实施的15个,涉及万户,万人,列入改造的户数占比为27%。二是进度慢。20xx年以来,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列入计划项目11个,13710套,截至目前,项目实施10个,开工建设4833套,占总任务的。三是问题多。正在实施的棚改项目大多数“五证”不全,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土地未供即用、规划未批先建、违规售房等现象。参与棚改的部分开发企业资质不高,实力不足。安置房建设资金跟不上,长期达不到入住条件,大量被征收户不能按时返迁入住。

三、意见和建议。

棚户区改造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也是我市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重要内容和必须完成的任务。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积极作为,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步伐。

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实现现代化,必须抓好城市这个“火车头”。我市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存在着大量的棚户区,而且随着中心城区建成区不断发展扩大,形成的城市棚户区也会越来越多。因此,中心城区各级各单位要提高认识,下定决心,坚持不懈,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无论从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v^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改善民生,发展经济,还是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竞争力,尽快建成区域性中心城市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城市棚户区不是包袱,是财富,是政府可以利用的优质资源,可形成持续不断新的经济增长点,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主动作为,形成合力,加快推进城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棚户区改造需要多达二十多个部门协作配合。建议成立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市直相关部门、各区为成员单位,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市中心城市棚改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措施,统筹协调重大问题,制定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审批项目改造计划和方案,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成立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建议由一名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主任。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负责棚户区改造政策文件的起草,提出年度改造计划,对上报的项目审核把关,提出项目初始规划要点和用地规模,确定项目安置规模,核算土地收储成本,批准项目综合改造方案等。各区政府也要成立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棚户区改造办公室,负责本辖区棚户区改造的组织实施。

三是理顺工作职责。理顺市、区工作职责,按照责、权、利、事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管理权限,调动区级政府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的积极性。总结以往的经验,借鉴先进地区好的做法,力争形成这样的工作格局:市里制定出台棚户区改造政策措施,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考评,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负责棚改项目基础性审核审定工作,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为棚户区改造项目办理行政评可手续以及配套服务工作,区级政府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上报、融资、房屋和土地征收、安置群众等。概括地讲,就是市里制定政策管总,部门主动作为办手续,区级开足马力干活,形成合力推进棚改。

(二)“连天接地”,构建棚户区改造政策体系。

棚户区改造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尤其是城中村、旧城改造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后,需要市政府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出台符合中心城区发展实际、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上连“天线”,下接“地气”,形成完善的政策体系,为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和有效解决棚户区改造存在的问题提供政策依据。

政策体系包括三个层面。一是一个主干文件。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融资和实施主体、房屋产权调换标准和办法、项目规划指标和效益核定、土地处置办法及收益分配、奖励机制、企业退出机制等。如:土地处置中建议安置房用地原则上采用先划拨方式供地,后再协议出让,这样既可使安置房尽快办理土地、规划、建设等行政许可手续,开工建设,又增强了政府对项目特别是安置房建设的掌控能力,使安置房建设的质量和时间得到保障。二是两个辅助文件。一个内容是制定棚户区改造程序性细则,即棚户区改造的工作流程,确保市政府制定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另一个内容是制定房屋征收办法,目的是使棚户区改造项目在房屋征收大头落地的情况下,方可正式启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三是多个配套文件。建议制定中心城区房屋认定和评估办法、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办法、棚户区改造项目村(居)集体资产处置办法、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资产处置办法、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和管理规定等文件,强化棚户区改造规范性管理。

(三)攻坚克难,破解房区征收难题。

城市更新改造是一个不断持续的过程。从近十年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的经验来看,房屋征收是关键。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必须破解房屋征收难题。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调研报告

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查研究工作安排,10月份,组织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的同志和部分常委会委员,对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组深入住建局、街道,实地查看了部分棚户区改造项目,听取了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与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棚户区改造(以下简称棚改)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近年来,党委、政府积极策应上级党委、政府号召,把棚改作为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完善城市功能的现实要求,举全体之力开展棚改工作,刷新了棚改速度,形成了棚改模式,创造了棚改品牌,吸引了全国各地前来观摩学习。过去三年共完成棚户区改造总面积近达x万平方米,分别为x万平方米、x万平方米、x万平方米。今年,扎实推进了x个棚改征迁项目,已完成棚户区改造面积x万余平方米。主要做法可用“四个力”来概括。

1.组织领导有力。明确每个项目由1-2名县级领导挂点指挥,并成立了政策宣传组、控违拆违组、拆迁协商组等7个专业工作组。各个重点棚改项目的指挥部前移至征收一线,要求所有指挥部必须设在棚户区改造范围内,指挥长全部驻点办公。采取兵团作战的方式合力攻坚,由组织部从各单位、各镇街和村居抽调富有征迁经验、群众工作经验的党员干部,组建征迁小组,搭配最优攻坚力量,以最快的速度扫除棚改工作的“阻梗”。同时,征迁工作人员围绕项目需要适时调整。

2.工作机制得力。实行挂图作战,将棚改整体任务上墙,逐月制定计划,党委、政府实行红牌否决、黄牌警示等动态管理。各项目部有总体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每天对项目进度、每户的签约,进行每日调度、每日汇报。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密集召开棚改项目调度会,精准调度落实棚改进展情况。明确各镇街“一把手”为直接落实者,要求其带头研究棚改征收方案,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汇报衔接项目进展,做到底数清、目标明。各征收工作组进村入户,宣讲政策、听取意见、解疑答惑,掌握全面、直接的一手资料,做到签订征迁协议无反复。同时,把棚改列入督查督办事项,建立重点项目督查群,对落实情况全程督查,每天晒情况、每天比进度、每天看落实。

3.让利于民聚力。做实做细方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按照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两种方式执行。选择货币补偿的,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选择产权调换的,采取预先补偿后购买的办法,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对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参照国有土地执行,并制定了《关于棚户区(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指导意见》。做精做优保障。坚持把征收改造所得收益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保障,充分尊重百姓意愿,分村就点、就近安置。对特困户、病残户办理低保和大病救助,为“零就业”家庭及60岁以上老人等困难群体实施就业及生活帮扶,确保被征收户生活水平在原来的基础上有提高。实行奖励、补助等优惠政策,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的,可享受住房优先保障、搬迁速度奖励、住房困难补助、契税优惠政策等。协调解决被征迁户因租房在城区,子女就近就学问题。对70周岁以上老人、低保户、残疾人、重大疾病患者和无法自行解决临时过渡等符合条件的被征收户,积极向上级争取过渡周转房以解群众需求。

4.征迁理念给力。把依法征迁、阳光征迁贯穿整个棚改征迁工作全过程。始终坚持“三个到底”,即“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执行到底,一个政策宣传到底”,坚决做到每一份协议都经得起历史、人民、法律的检验。推行“三级认证、三榜公示”的“3+3”工作机制,组建县镇村三级审核组,包干片区、逐门上户,对每户房屋征收资料如房屋面积、产权类型、住户情况、安置意愿、社会关系等基本信息,逐一摸排、逐一审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在此基础上,初步拟定征收方案后,张榜公示、广而告之,邀请征迁户、法律顾问团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反复讨论、反复修改,从初稿到定稿,数十易其稿。征收方案定稿后,各工作组严格按标准施行。坚决做到“四个一样”,即“拆前拆后一个样、拆贫拆富一个样、拆官拆民一个样、拆善拆恶一个样”。始终坚持一个标准做事,杜绝暗箱操作,严防顶风搭建,依法严拆违章,无论涉及谁,无论涉及哪个层面,均一碗水端平,既不让老实人吃亏,也不让恶意者得便宜。

二、当前棚改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扫尾慢。棚改工作近两年做得不错,但扫尾的比较多,比如x等棚改项目,长时间没有扫掉。主要原因是个别群众期望值过高,超出政策补偿范围漫天要价;个别群众不配合征收,甚至阻碍征收、抢修强建,成为“钉子户”;项目推进快,前期摸底不够,部分群众的合理需求得不到满足。

2.启动慢。2019年计划推进x个棚改项目,但开工的只有x个,不到一半。主要是部分项目征迁力度不够,部分项目审批工作滞后,程序没有到位。

3.安置慢。一方面,安置房建设严重滞后,主要是因为重征收、轻建设,安置房建设周期长,建设总量和速度明显跟不上拆迁安置的需求,交付使用程序复杂。另一方面,安置房地段、户型满足不了被征收户需求,有的群众也乐于拿周转金。

三、问题产生的原因。

1.监督实效不够。近年来,常委会多次对棚改工作开展调研,听取审议关于棚改工作的情况报告,虽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但习惯当“老好人”,拉不下面子,实质性的问题没有直接指出来,即使点出来了也没有严格督促整改落实,跟踪问效不够。由于业务知识不熟,对情况了解得不透彻,常委会对存在的问题也没有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没有很好地助推政府部门抓好抓实棚改工作。

2.宗旨意识淡薄。棚改工作中往往是先征迁、后安置,对群众尽快住上舒适安心的安置房的迫切愿望、强烈呼声感受不深,没有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难。没有把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摆在突出位置、落实到棚改工作中,思想里还是重征迁、轻建设,对群众的安危冷暖体贴不够、关注不够,没有把宗旨意识贯穿到整个棚改工作中。

3.政绩观有偏差。考虑完成工作多一点,为群众着想相对少了点;考虑刷新棚改速度、打造棚改品牌多一点,听取群众意见、抓好安置房建设相对少了点;考虑为市服务、借市发展多了点,为民服务、为民解忧相对少了点。在促进高质量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福祉两方面没有很好把握度,没有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贯通起来。

四、更好推进棚改工作的对策建议。

1.加快棚改项目扫尾进度。坚持依法征迁、阳光征迁,严格征收补偿标准,坚持标准前后一致,一把尺子量到底,切实做到标准公开、程序公正、人人公平。对一些阻碍依法征收的重点“钉子户”加大惩处力度,形成震慑效应,体现公平正义。认真做好与拆迁群众的沟通交流,尤其要妥善解决好经济收入低、生活困难、无法依靠自身力量等弱势群体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

2.强化棚改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手册、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和上门做工作、耐心讲政策、反复讲道理等方法,使被征收人消除凝虑,切实做好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动员群众的工作,使更多的群众支持棚改,主动参与棚改。进一步加强沟通对接。主动向上汇报工作,争取上级领导和上级部门的重视与支持,推动问题化解。对重大问题,政府及时研究解决。住建部门对棚户区改造统一协调,统一调度,规划、国土等部门加强协作、优化环节、提高效率,建立责权统一的高效运作机制。进一步强化调度考核,明确各征收片区单位的责任和时限要求,加大对项目的督促检查力度,采取跟踪督查、现场督办等形式,及时掌握情况,解决具体问题,层层传导压力,加快工作进度,推动任务落实。

3.进一步加大安置房建设力度。深入调查棚户区居民的住房情况和安置需求,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安置方案,并通过政府文件明确下来,让群众安心。高度重视棚改安置房建设,定期调度并通报建设情况,切实做到征收与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按时兑现对百姓的承诺。加大周转房投入保障,为生活条件困难,暂无住所的人员提供及时帮助,从而助推征迁进程。

4.进一步加强对棚改工作的监督推动。采取更为刚性的监督方式对棚改工作持续开展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地指出来,提出针对性强、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并督促镇街和相关部门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做到问题不解决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决不放手、群众不满意决不罢休。同时加强棚改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掌握吃透政策法规,使监督工作更精准有力。

5.树立正确的群众观、政绩观。把初心和使命融入到棚改工作全过程,把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当做棚改工作的奋斗目标,学习浙江等地区的先进做法,树立先安置、后征迁,征迁和建设并重的正确理念,抓好规划布局,抓好政策落实,破解棚改中的“硬骨头”,圆千万棚户区群众安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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