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居间服务协议篇一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双方代表经认真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以甲方名义开展财务顾问工作。用于: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二、 甲方职责
1、 提供资金方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 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 维护乙方权益。
4. 甲方向乙方提供汽车用于接送资金客户考察企业。
5. 按约定支付投资人固定收益,如延期支付,每天按照总额度的千分之五向资金方支付滞纳金。归还总投资额时应提前一天打入资金方账户。违约,每天按照总额度的千分之五向资金方支付滞纳金。
6. 甲方公司发展日益壮大,优先帮扶乙方推荐企业。
三、 乙方职责
1、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投融资手续,在资金方审批后,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成功。
2、 全面协调甲方与资金方(银行)的关系。在甲方使用资金期间,乙方监督甲方的资金往来走向。
3、 维护甲方权益。
四、 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 固定收益(详见甲方与资金方签订的相关合同
2、 居间服务费:每年 。
五、 违约责任
1、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
2、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贷款方条件造成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不能在居间过程中不通过乙方与资金方单独联系洽谈,而做出不利于乙方的任何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报酬。
六、 其它
1、 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之后自行终止;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如甲方泄露。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报酬的两倍。
5、本合同如有争议提交徐州鼓楼区人民法院起诉,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一切费用及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服务协议篇二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服务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合同前言:
甲方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在的公司法人,从事 (业务范围) ,因业务发展需要资金,特需专业的投资融资服务机构为甲方寻求 (资金支持) ,故此寻求乙方的专业支持;乙方是 (写上我方经营范围) 依法设立并合法存在的专业从事投资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信息咨询的企业法人,具有提供投融资信息,提供投融资服务的能力,并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提供相应服务。故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经双方充分协商,完全自由平等的基础上,本着等价有偿互利互惠的原则,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合同内容: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如下服务:负责就甲方项目融资事项,与出资方进行协商,内容主要包括融资的形式、金额、期限、利率、资金归还方式等,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出资方签订融资相关协议。
2、甲方明确提出的融资条件如下:
融资的形式:
融资金额:
融资期限:
融资利率:
资金归还方式:
3、“居间成功”是指如下两种结果:
3.1、乙方促成甲方与出资方签订融资相关协议,并且出资方按照与甲方的协议约定划付款项到甲方指定账户。
3.2、乙方为甲方寻找到投资方,并且投资方向甲方提供的融资条件满足甲方事先提出的融资条件,并向甲方发出承诺,上面已经明确具体条件)
二、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甲方与出资方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负责协调甲方出资方的关系。
2、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居间成功之前,乙方不得收取甲方任何费用。
(二)、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融资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融资申请书、公司资质文件、抵押物相关资料等,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出资方所签订的协议事项。甲方因履行协议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的报酬。如果融资款分批到账,则甲方应在24小时内按比例向乙方支付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照未按时支付金额的日万分之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甲方需按照与出资方签订的融资协议金额及使用期限,以融资金额作为本居间费用。
2、居间成功后,甲方应在融资款项到账当日,将全部居间费用一次性转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融资款分期到账,则分期按比例支付)
3、乙方开户银行:.
账号:
四、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
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绕开乙方与出资人就该项目单独签订融资协议,否则视同甲方违约,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居间费用的双倍金额,作为违约赔偿金。
五、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 年 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居间行为无法完成,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总额的50%(比例自己掌握)作为报酬.(该项支付的前提是乙方为甲方寻找到融资方,并且融资方向甲方提供的融资条件满足甲方事先提出的融资条件)
4、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无论是否给相对方造成损失,都应但向对方支付甲方融资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如协议法院管辖应写为合同签订地(在沈阳签订合同)的法院管辖)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和侵害他人利益的行为与内容,基于双方的自由意志的签订.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签订地: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 年 月 日
居间服务协议篇三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电话:
传真: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其拥有的 (本合同第一条的标的物)委托乙方 居间中介代理出售,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再自行出售或委托其他第三者从事与乙方同样的居间中介行为,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标示(下列记载事项如未详尽,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资料为准)
所有权人
使用年限 ?
房屋坐落
房屋类型
结构
建筑面积
第二条 委托售价
1.双方议定,乙方代理出售前款标的物的价格不得低于人民币 亿 仟万元。
2.甲方允许乙方溢价销售,溢价部分作为乙方的佣金。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运用适当方法寻找合适的承购方,随时依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所委托出售标的物的处理情况。
2.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承购方,并及时沟通情况。
3.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协助甲方与承购方商议合理售价和协助办理买卖合约手续。
4.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承购方签订转让合同。
5.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中介代理业务,为了有效地履行义务所实施的市场调查、广告企划、租赁交涉、咨询服务、差旅出勤等活动与支出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请求甲方补贴。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其为上述出售标的物的唯一及合法所有权人或所有权人指定的代理人。在本合同签订之后,若发生任何有关产权归属的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及其后果。
2.委托方承诺一旦与乙方介绍的承购方签订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首期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3.若甲方私下和乙方曾介绍过的客户达成交易,甲方仍应按照委托合同内订明之服务报酬金额支付于乙方。
第五条 服务报酬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佣金为上述标的物的成交价总金额溢价部分,于甲方在收到首期款的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若承购方支付定金后,因承购方的原因而不能达成交易,承购方支付的定金将不予退还,由甲乙双方平分。
第六条 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承购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承购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与该承购方之相关企业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180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 %的赔偿。
第七条 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章后即时生效。
第九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双方如有其它约定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居间服务协议篇四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充分协商,就下列劳务居间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居间服务
事项:
1、鉴于甲方具有从事劳务服务相关水平及资质,需要寻找劳务服务等合作,现委托乙方利用自身优势资源提供居间服务,乙方同意接受委托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向甲方提供劳务服务需求信息,甲方成功和客户达成劳务服务意向的,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居间服务给予公平合理的报酬。
2、甲方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客户达成劳务服务约定,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委派人员提供劳务服务,独立承担劳务服务相关权利和义务,乙方不承担甲方个人及人员劳务服务任何责任及义务,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
第二条
费用结算
1、如上述甲方成功与客户或个人就上述劳务服务,甲方所得收益乙方占%,甲方自收到客户服务费用后3日内支付乙方,甲方不得拖延。
2、上述服务费用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甲方在进行劳务服务中要尽职尽责,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履行相关客户约定职责。
甲方必须按照和客户劳务服务约定相关约定履行合同,承担相关权利及义务,如出现纠纷,均有甲方负责承担相关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乙双方为合作关系,乙方对甲方劳务服务期间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甲方自行购买相关保险,如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索赔。
甲方或委派员工因个人紧急事务、伤病及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坚持劳务服务的,需提前和乙方沟通处理,费用这块按实际产生的费用结算,造成客户损失的,甲方负责承担责任。
甲方应当为乙方居间服务提供必要且合理的协助和配合。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乙方应当以合法方式尽力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应用其自身资源,协助甲方完成上述劳务服务。
乙方应当保证居间行为的合法性,不得损害国家、集体以及第三人权益。
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甲方外派人员服务情况,并共同研讨有关服务的一切问题,在甲乙双方商定的基础上,甲方应遵从乙方所提出的服务意见。
甲方每月给乙方出具对账单,乙方负责给甲方开具相应的服务发票。
乙方为完成居间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2、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同意赔偿守约方因追索违约责任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相关损失、费用。
第六条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违约而终止;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保密条款
1、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泄密方应赔偿守约方违约金元,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八条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机关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属文件。
4、本合同及其相应附属文件从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及其相应附属文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居间服务协议篇五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居间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如促成第三方购买甲方销售的商品,则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第二条 乙方自接带客户到甲方商品销售处的,甲方应做好接待工作;客户自行到甲方商品销售处的,乙方应在客户到达前将客户姓名、性别、电话等信息告知甲方,如达成交易,均算为乙方居间服务成交。
第三条 乙方介绍客户,客户自行到甲方商品销售处的,如乙方未及时将客户信息告知甲方,则不算为乙方居间服务成交。
第四条 如因乙方居间服务成交,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为商品最终成交价的 。
第五条 甲方采用月结的方式将服务费支付给乙方,每月15日之前甲方应向乙方结清上月的服务费。
第六条 甲方应及时接收乙方提供的客户信息,做好记录,并根据客户的需求积极促成交易。
第七条 乙方不得将客户介绍给除甲方以外的其它商户,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已经获得的全部服务费。
第八条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协议约定范围以外的事宜,否则,如产生不良后果,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乙方不得对甲方进行夸大宣传和不是宣传,否则,如产生不良后果,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至 之日起终止。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