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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医疗安全工作总结(优质8篇)

时间:2023-09-15 14:59:06 作者:雨中梧 最新医疗安全工作总结(优质8篇)

工作学习中一定要善始善终,只有总结才标志工作阶段性完成或者彻底的终止。通过总结对工作学习进行回顾和分析,从中找出经验和教训,引出规律性认识,以指导今后工作和实践活动。优秀的总结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总结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疗安全工作总结篇一

1. 领导检查是关爱,认真对待去整改。

2. 安全生产你管我管,大家管才平安。事故隐患你查我查,人人查方安全。

3. 筑起堤坝洪水挡,练就技能事故防

4. 安全来于警惕,事故出于麻痹

5. 人以安为乐,厂以安为兴。

6. 安全警钟日日鸣,平安大道天天行。

7. 维护校园安全,营造和谐环境。

8. 生命至高无上,安全责任为天。

9. 将安全牢牢的记在心中,平安将会伴随我们渡过美好的一生。

10. 安全是朵幸福花,大家浇灌美如画

11. 锁链最脆弱的一环决定它的强度,安全最危险的一面决定你的生命。

12. 安全生产创效益,违规操作酿祸端。

13. 我的安全我负责,别人安全我有责。

14. 安全=幸福。

15. 平安,平安,平平安安,人人平安,家家欢喜。

16. 举安全之盾,防事故之患。

17. 事故后果紧系心,安全素质不断升。

18. 安全创造幸福,疏忽带来痛苦。

19. 传播安全文化,宣传安全知识

20. 闭着眼睛捉不住麻雀,不学技术保不了安全

医疗安全工作总结篇二

第一条为及时、有效处置我市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切实维护全市各级医疗机构的正常医疗和工作秩序,保护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的突发医疗纠纷事件是指患者一方实施的严重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的纠纷事件。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分为一般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和重大突发医疗纠纷事件。

1、写恐吓信或者多次发送侮辱、恐吓等其他信息,公然侮辱或者捏造事实诽谤医务人员,干扰医务人员及其家属正常工作和生活。

2、在公共场所以散发传单、散布谣言等形式传播虚假信息造成恶劣影响。

3、抢夺患者或他人医疗文书,以及与医疗纠纷相关的医疗证物,经劝说无效。

2、侮辱、威胁、恐吓、围攻、殴打医务人员或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患者或其家属有自杀、自残倾向,或危害他人人身安全。

3、在医疗机构内或周边,身着孝服、x、下跪、设灵堂、烧纸钱、摆花圈、拉横幅标语、张贴x、围堵大门、堵塞交通等行为,不听劝阻,拒不按法律程序处置。

、堵塞交通,或将尸体从殡仪馆移到医疗机构或其它场所陈尸的;

5、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医疗资料或医疗器械、医疗设施,占据办公、诊疗场所,影响正常工作。

6、有职业医闹及社会黑恶势力等参与,发生严重围堵、冲击医疗机构以及伤害医务人员的'行为。

7、其他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及严重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工作秩序的行为。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或即将发生的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危害医院财产和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及破坏医疗秩序、社会稳定的行为,重大的医院治安事件。

第四条组织机构。成立由分管卫生工作市领导为组长,市*局、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x局、市文广新局等单位和部门为成员的市医疗纠纷引起突发事件协调处置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实施全市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按预案指挥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全市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

第五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认真落实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诊疗护理常规制度,切实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行优质服务,不断提高医患沟通技巧和能力。

2、成立医疗纠纷协调处理领导小组,并明确各成员责任。

3、积极配合患方做好相关证据保存工作,如复印、封存病历资料及可疑药物,做好输液、输血、注射、手术等器具器械的现场实物封存等工作。

4、对医疗纠纷迅速展开内部调查,了解诊治经过、事件原因、责任有无以及患者诉求等,及时与患方进行沟通。

5、与*部门配合,建好驻医疗机构警务室,健全医疗机构内部保卫组织,依据x部门有关规定制定医疗机构内部治安应急预案,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6、制定并落实重大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责任处罚规定。

1、重点抓好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从医疗管理上最大限度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

2、协助开展纠纷协调处理工作,引导医患双方依法依规处理。收集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对纠纷发展态势及时进行评估,并迅速向领导小组报告。

3、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

1、负责指导医院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医疗机构驻点警务室建设,将纠纷事件尽可能控制在萌芽状态。

的医疗工作秩序,保护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协助进行调解工作。

3、对突发医疗纠纷事件中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要快侦快办快结,依法予以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1、参与调解医疗纠纷,防止医疗纠纷激化。

2、对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并督促双方当事人及时、认真履行调解协议;对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应当引导医患双方当事人通过诉讼等法律程序依法解决医疗纠纷。

及时掌握信息动态,根据《*条例》引导诉求人通过正常法律渠道解决医疗纠纷,协调处置医疗纠纷群体性*事件。

按照殡葬管理法规,为遗体运输、冷藏、冷冻、火化提供及时便捷服务。

做好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受理并委托牡丹江市有关机构开展药品和器械鉴定检验工作。

协调市内外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处理医疗纠纷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客观、公正、准确报道医疗纠纷,对医疗纠纷进行正确舆论引导。对影响较大、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司法审理的医疗纠纷案件,不得在结案前进行带有倾向性的报道;协助做好省内外其它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工作,避免事态扩大。

第六条按医疗纠纷性质分类实施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处置。

1、接到一般性医疗纠纷报告后,医院分管领导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展开调查,了解纠纷的原因、性质、责任,并组织力量维护院内秩序,封存有关病历、资料及相关物品。经调查分析评估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院方应耐心向患方解释,做好沟通工作,争取患方理解。若双方意见难以达成一致的,应引导患方遵循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或司法程序解决纠纷。

2、接到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的报警、报告后,x部门应立即安排民警到现场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同时协助开展医疗纠纷调解工作。

3、对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的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在维持好正常医疗工作秩序的同时,x部门、x门应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医疗机构应将纠纷经过以书面材料报市卫生局。

医疗安全工作总结篇三

(2)院内感染监控

(3) 抗菌药物及胃肠外营养的合理应用;

(4)为病人提供非医疗技术方面的服务制度,如病人的诊疗知情同意权得到保障、 为清醒的病人提供心理方面的护理服务、非清醒患者的隐私得到尊重、 主动告知患者及其家属诊疗计划,实施高危操作应获得患者及其家属签字同意、 告知患者及其家属拒绝复苏和放弃或停止维持生命治疗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及时向患者家属告知患者确切病情,并给予他们支持和安慰,适时提供接近患者的机会等。

科内每季度分组集中床边操练各种icu常规操作技术一次,做到人人熟悉各种抢救及监测仪器的使用与维护,并能熟练进行各种抢救。

坚持现行的制度,定期利用晨会组织学习、提问职责制度,并予以安全警示。制定职责制度、应急预案学习和考核计划,每季度进行考核一次,强化icu的“慎独”精神,科主任以身作则加强思想品德及职业道德教育。

20xx年,我科计划开展的新项目有快速血气分析、有创动脉血压监测、俯卧位机械通气、完全胃肠外营养、间歇声门下吸引的普及等,我们将会认真学习操作要领,加强对各小组成员的再培训和操练,做好传帮带,在保证医疗人员充足的情况下选派1-2名医生前往上级医院进行进修深造。

1、配合医院的整体工作,认真完成各项指令性工作任务。

2、认真做好icu医院感染目标性监测工作,降低医院感染发生率。

3、提高多向性沟通与协调能力,处理好与相关科室人员的关系。

我们相信只要努力、务实执行以上计划,我们在20xx年中的工作中一定能取得好的成绩。

医疗安全工作总结篇四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医疗行为是核心。建立符合医院实际的质量管理体系,医院组建成立以常务副院长、医务科和各临床科室为成员的质量管理委员会和质量控制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质量管理工作。全院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天天抓;临床科室时时抓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格局。加强临床路径管理,通过试用期开展的医疗业务管理,努力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为目标的全方位质量管理工作。

医疗质量管理是医院管理的核心,提高医疗质量是管理医院根本目的。医疗质量是医院的生命线,在完善医疗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把减少医疗质量缺陷,及时排查、消除医疗安全隐患,减少医疗事故争议,杜绝医疗事故当作重中之重的工作。严把医疗质量关,要求各科室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坚持首诊负责制、三级查房制、疑难病人会诊、重危病人及术前术后讨论制度。增强责任意识,注重医疗活动中的动态分析,做好各种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针对当前患者对医疗知情权要求的提高,完善各项告知制度。加强质控管理,住院病历书写按卫生部印发《病历书写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评分标准执行,处方书写按《处方管理办法》执行。

科室、服务标识规范、清楚、醒目、易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在优化医疗流程,方便病人就医上下功夫,求实效,增强服务意识,优化发展环境,努力为病人提供温馨、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加强全院医务人员的素质教育使医院全体职工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职业道德观;需要强烈的责任感、事业心、同情心;树立牢固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意识;在院内全面开展优质服务和“安全就是的节约,事故就是的浪费”活动,激发职工比学习、讲奉献的敬业精神,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配合医务科、科教科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三基三严”教育和培训。

医疗安全工作总结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使用,维护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统称使用单位)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以及监管部门实施的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使用单位依法取得相关执业许可后方可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并依法承担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 使用单位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配等管理制度。

第五条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药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商、质监、价格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购进验收管理

第六条 使用单位应当从具有药品或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或者医疗器械。购进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未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医疗器械除外。

第七条 推行有配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向农村医疗机构统一配送供应药品,建立和完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

第八条 以集中招标投标方式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并接受药监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一)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或者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二)药品生产或者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三)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复印件;

(五)药品或者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销售人员授权书及其身份证明和销售凭证。

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资料的复印件,应当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

对国家实行强制性安全认证的医疗器械,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查验并索取相关资料。

第十条 使用单位购进药品,应当按药品批号逐批验收,查验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等,详细填写药品验收记录。药品验收记录应当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生产厂商(中药材标明产地)、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供货单位、数量、购货日期、验收结论、验收人签名等。

第十一条 使用单位购进医疗器械,应当进行进货验收,详细填写医疗器械验收记录。医疗器械验收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供货单位、生产批号(出厂编号或序列号或生产日期)、注册证号、有效期、数量、验收结论、验收人签名等。灭菌医疗器械还应当记录灭菌日期或者灭菌批号。

使用单位对外请医师自带的医疗器械,应当按前款规定进行查验。

第十二条 药品验收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2年。药品有效期限超过2年的,药品验收记录保存至有效期届满后1年。

医疗器械验收记录应当保存至有效期届满或者停止使用后1年,但不得少于2年。植入性医疗器械验收记录应当跟踪保存至该产品使用结束。

第十三条 使用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从不具备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或者医疗器械;

(三)购进包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或者医疗器械;

(四)从超经营方式或者超经营范围的企业购进药品或者医疗器械。

第三章 储存养护管理

第十四条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规范药房,储存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场所、设施和条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第十五条 使用单位对储存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应当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对过期、失效、变质、霉烂、虫蛀、破损、淘汰的药品和过期、破损、淘汰的医疗器械,应当立即封存登记,并按规定报告处理。

第十六条 使用单位应当按规定建立在用设备类医疗器械的档案,及时养护、校检在用设备类医疗器械,并做好养护、校检记录。

经养护、校检达不到产品标准要求的设备类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不得使用,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 调配使用管理

第十七条 使用单位应当在依法核定的.诊疗科目或者服务项目范围内调配与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

第十八条 使用单位应当按处方调配药品,审核和调配处方药剂的人员应当是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村卫生室、单位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等使用单位缺乏资格认定药学技术人员的,应当由经县级以上药监部门组织的药学法律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人员按处方调配药品。

第十九条 使用单位直接接触药品和无菌医疗器械的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无菌医疗器械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或者无菌医疗器械的工作。

第二十条 使用单位调配药品的工具、包装材料和容器、工作环境,应当符合质量和卫生要求。

使用单位调配药品需要对原最小包装的药品拆零的,应当做好拆零记录,并保留原最小包装物至使用完为止。拆零后的药品包装应当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植入人体的医疗器械的使用进行跟踪记录,建立使用记录档案。使用记录档案应当包括病案号、患者姓名、住院号、手术时间、手术医师姓名、植入器械名称、规格型号、产品出厂编号或序列号、产品注册证号、生产厂家、供货单位等信息。使用记录档案应当与病历档案、回访记录等一并管理。

第二十二条 使用单位受让、受赠使用过的设备类医疗器械,应当查验其合法证明并经法定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二十三条 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监测、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使用单位发现其使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该药品或者医疗器械,通知生产经营企业,并向药监部门报告。

第二十四条 使用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出售处方药;

(二)以义诊、义卖、试用、零售等方式销售药品、医疗器械; 

(三)未经批准在医疗广告中进行药品或者医疗器械宣传;

(四)对配制的制剂或者研制的医疗器械发布广告;

(五)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超出适用范围使用医疗器械;

(六)将研制的医疗器械对外出售。

第五章 监督检查

(一)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三)药品、医疗器械的调配使用、储存养护等情况。

第二十六条 卫生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对医疗机构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情况实施药事管理。

工商部门应当依法对使用单位的广告进行监督检查,受理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违法行为。

价格部门应当依法对使用单位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受理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违法行为。

第二十七条 药监、卫生、价格、工商、质监、人口和计划生育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使用单位遵守强制性标准、法定要求的情况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监督检查记录应当作为其直接负责人员定期考核的内容。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第二十八条 药监、卫生、价格、工商、质监、人口和计划生育等部门应当公布本单位的电子邮件地址或者举报电话;对接到的举报,应当及时、完整地记录并妥善保存。举报事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依法进行核实、处理、答复;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转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告知举报人。

第二十九条 药监部门应当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信用管理制度,将不依法安全、有效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单位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药监部门应当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药监部门接到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报告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公共安全。

第六章 法律责任

(一)购进药品或医疗器械未索取、查验、留存相关证明材料的;

(三)对外请医师自带的医疗器械资质证件未按规定查验的;

(四)未按规定储存养护药品或医疗器械的;

(五)未建立植入人体医疗器械质量跟踪使用记录的;

(六)对设备类医疗器械未建立设备档案、未定期养护校验的。

第三十一条 使用单位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受让、受赠使用过的设备类医疗器械的,由药监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使用单位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出售处方药的,由药监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销售药品货值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第三十三条 使用单位以义诊、义卖、试用、零售等方式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的,分别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四条 使用单位未经批准在医疗广告中进行药品和医疗器械宣传、对配制的制剂或者研制的医疗器械发布广告的,由工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三十五条 使用单位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超出适用范围使用医疗器械的,由药监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第三十六条 使用单位将其研制的医疗器械对外出售的,由药监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二)参与药品或者医疗器械购销活动的;

(三)向使用单位推荐药品或者医疗器械的;

(四)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查处的;

(五)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医疗安全工作总结篇六

一、各科应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与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按医院优质服务、承诺服务的规定进行工作,做到按章办事,违章必究。

二、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要注重医德修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在岗时间不干私活,不从事医疗活动以外的任何事情。凡因违反而致事故、差错、纠纷发生者,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各级医师的查房记录或指示必须在病程记录中明确无误地显示出来,上级医师签字认可。各种病历书写必须内容真实完整,描述准确无误,分析科学有序,记录及时清楚,科主任要严格把关,不允许有重要缺陷的病历归档。科室有关人员及病案室管理人员要加强病历及归档病历的管理,防止丢失、遗漏、涂改、伪造、销毁。不经医务科或主管院长批准,不得借调、摘抄、复印病历。否则,引起纠纷,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

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随意简化或更改。一般诊疗技术操作前,要向病员及其家属讲明操作的目的、意义及操作中可能出现的反应和副作用,同意检查签字为凭。对违反操作规程而又未向病员或家属讲明上述情况引发的事故、差错、纠纷,应追究当事人的全部责任。

五、对危重病人的抢救必须及时,救治措施得力,其交接班须床前口头交接。危、急、重病人的会诊、疑难与死亡病案讨论,必须在院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出具书面记录。对危重病人的病情变化或可能出现的并发症要做到心中有数,要及时向病人家属说明和记录,必要时需病人家属在病程记录中签字。科主任应定期检查,组织实施。否则,因此而致事故、差错、纠纷的发生,除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还要追究科室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六、对一些特种检查(包括ct等)、特殊治疗(包括应用贵重药品等)医疗费用花费较高时,应及时向病人家属解释清楚,取得家属配合,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又无家属及关系人在场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应向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经授权人批准后实施手术。否则,引起事故、差错、纠纷,当事人和科室应承担全部责任。

八、各科室应对抢救设备、器械和药品要做到专人保管、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能随时满足抢救病人的需要。如因抢救器械、药品不到位而引起事故、纠纷,当事人和科室应负全部责任。

九、新上岗人员不经岗前培训不得进入科室。科室对新上岗人员应抓好继续学习、业务培训及管理工作,经科室考核,确能单独胜任工作时,由所在科室写出申请,医务处批准,方享受处方权单独值班,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共同处理,否则,引起事故、差错、纠纷,除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上级医师和科主任也应负一定责任。

十、各种手术后切除的组织,应及时送病理检查,明确诊断,术前谈话内容应详细、全面,各种并发症及危险因素应交待清楚,并履行签字手续。术中需要更改手术方式,须向科主任请示,其次要再次向病人家属谈话,谈话内容须签字。输血前应作五项检查,输血同意书应履行签字手续。否则,引起事故、差错及纠纷,当事人应负主要责任。

十一、科室必须加强对进修实习人员的管理,进修实习生书写的各种医疗文件,带教老师必须认真审查修改签名认可或作补充记录,其参加手术或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必须经带教老师同意并进行现场指导;事教老师不得随意让进修实习人员代替值班,若有违反引发差错、事故、纠纷,带教老师或值班医生作为直接责任人首先予以追究。

十二、门诊及病房首诊医师对接诊病员的检查、诊断、会诊、处置、病历书写、转科均负有责任。接到120急救电话,5分钟内出车,急危重病人到院后,接诊医师必须在5分钟内开始处置,并迅速报告上级医师;危重病人需入院,转送途中必须有医护人员陪送,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病人。若有违反,引发差错、事故,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

十三、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对某些严重或目前还不能医治的疾病,应对病员作严格保密,以减轻病员的思想负担,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但对家属、单位要如实反映病情及预后。对病员的隐私应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对其它科室或人员发生的纠纷,有关医务人员不得将真象随意、过早泄露给病人或家属,以避免纠纷扩大、复杂化,否则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四、全院各类工作人员要互相支持,团结协助,不得相互拆台,更不能在医患之间拔弄是非,借病员之口达报复个人之目的,制造医疗纠纷。否则,因此引发医疗纠纷者,当事人应参与纠纷处理的全过程,并视情节和后果,给予检查、停职、行政处分等处理。

十五、加强对麻醉科的管理,对各科手术应严格执行麻醉操作规程和无菌制度,保证手术器械和设备的完好,发生故障及时维修,对违反麻醉操作规程而引发的事故、差错、纠纷,追究当事人的全部责任。

十六、认真落实院内总值班和内、外、妇、儿科二线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随叫随到,积极参加或协调对病员的抢救、治疗,对重大灾害、意外事件批量伤员和突发事件,必须及时逐级上报,不得拖延,否则引起事故、纠纷应追究当班人员的全部责任。

十七、医、护、技人员要认真执行各种查对制度,医嘱、处方、药品、手术、输血、收集标本以及签发的各类报告等均按要求认真查对,以达到准确无误,确保病人安全。护理人员要作好三查七对,严格执行医嘱,经常巡视病房,认真观察病情,书写护理记录。及时、准确地向医师反映病员的病情变化,对病员认真负责,否则引起事故、差错、纠纷,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

十八、纠纷一经发生,当事科室要妥善保留一份原始资料,如针管、残存液体、血液制品等,病历封存上交。任何人不得涂改、调换、销毁、丢失。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十九、任何原因导致的医疗纠纷赔偿,必须执行赔偿方案,责任性医疗纠纷,直接责任人赔偿赔付金额的10%,科主任、护士长赔偿2%,连带责任人赔付3%;不可抗拒的医疗纠纷赔偿,直接责任人赔付5%,连带责任人赔付2%,科主任、护士长赔付1%。若乙方不予执行本赔偿方案,当事人先停岗,甲方有权予以起诉,由予以仲裁。

二十、任何科室和个人严禁私自购买生物制品和非基药药品、医用耗材。

上述二十项规定,各科室要认真讨论执行,医、护、技人员,科主任、护士长与院长签字为据,以示负责。

医疗安全工作总结篇七

宣传是新农合工作必不可少的'基础与前提。新农合相关政策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的,在本质上与广大农民的需要是吻合的,其实施应该也可以得到农民的支持和拥护。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相关政策必须让所有相关人员都了解,由于不同群体对政策的理解与满意度不尽一致,需要统一认识,增进合作医疗供、需、管三方的沟通和理解,开展合作医疗宣传工作就是必然的选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作,涉及到众多的农户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其规范开展与良性运作离不开宣传工作。此外,新农合还涉及到社会大众的评价。因此,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过程中,要积极传承又有别于传统合作医疗宣传的做法,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立体式宣传教育工作。使干部群众的认知和行为趋向一致,合作医疗工作的深入和广泛开展就有了可靠的基础,促进合作医疗工作的成功实施。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的主体是指负责组织和实施合作医疗宣传的单位和人员,他们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有义务在自身职权范围内开展合作医疗宣传工作。宣传主体一般地包括政府及有关部门、合作医疗管理与监督机构、定点服务机构等组织及人员,也包括广大农民自己。其中,以卫生部门和合医办最为重要,所发挥的作用最大。所有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的人员都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员同时也是宣传对象,宣传对象具体可以归纳为四类,即县、镇、村及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农民、定点服务机构人员和合管人员。农民特别是合管机构中的农民代表既是宣传对象,合作医疗的宣传应该是一切与合作医疗有关的人员都要参与进来。参考外地做法,提出以下工作内容计划。

在认识上以达成共识为导向,以取得其认同和支持为目的。针对在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来确定宣传内容,使宣传能够发挥最佳效果。

上半年:主要宣传各地、各定点医疗单位好的工作经验和推广在服务规范、服务水平的提高和农民的便利上做得好的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做法。发现和总结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得好的定点医疗机构的经验:一是在切实降低医疗费用,防止过度医疗服务,坚持基本医疗原则和基本药物目录等制度,坚持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入出院等制度,真正把农民的保命钱用好的。二是深入宣传与定点服务机构有关的合作医疗规章制度,确保药物和治疗目录、转诊等制度规范执行,收费凭据、费用清单等材料规范提供,促进服务机构和合管机构的配合与协调,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做得好的。三是在新农合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在医疗费用控制上和新农合即时补偿为患者服务做得好的医疗单位。四是开展村卫生站新农合门诊服务做得好的。

下半年:主要是总结宣传政策执行成效,交流有新意有推广价值的做法与经验;及时通报各地年度宣传发动工作进展经验,通报参合进度,推进年度参合任务的按时完成。提高合作医疗管理机构人员接受监督的意识,虚心接受意见和建议,耐心接待群众,促进各方监督尤其是群众监督政务公开的深入落实;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完善制度,及时调整合作医疗实施办法中的不适应条目,要加强对镇合管办宣传的指导与监督;要注重宣传本地特色做法和外地做法等。

宣传内容的载体,以合作医疗工作简报为主。达到并完成年度宣传工作简报10期以上。要求各地辅以宣传小册、宣传单、电视公益广告、专题片等宣传载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问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简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宣传单》、合作医疗电视专题片,以及在报刊上发表宣传。可以采取的形式有口头、会议、广播、电视、报纸、咨询、授课、合同、宣传栏、公示栏、卫生下乡、标语口号、互联网以及进村入户等。 根据合作医疗工作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的需要,灵活应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方法。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改革工作方法,不断克服困难,促进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

此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的实施需要经费支持。根据减轻农民负担的指导思想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宣传经费应由各级财政负担。在实践中,还可以辅以单位自筹和接纳社会捐助的形式,扩大经费来源。要确定科学的宣传经费使用计划,加强对经费收支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以最少的经费投入取得最大的宣传效果。

医疗安全工作总结篇八

一、我镇20xx年各项医保工作征缴情况

1、新农合征缴情况:

根据县农医局20xx年12月下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莲新农合委办(20xx)02号)文件的有关通知精神,我镇20xx年底农业人口22497人,参合任务数21597人(其中民政统筹人数1151人),需征缴参合人数20446人,20xx年征缴参合标准90元/人,征缴参合资金1,840,140元。

从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全镇镇村两级干部大力宣传、辛勤工作,截至20xx年2月28日我镇完成上缴资金1,840,140元。其中15个村实际共征收参合资金1,795,590元,实际征缴参合人数19951人;由村财务垫付参合资金44,550元,垫付人数495人(除江山、东边、罗市、小江四村超额完成征缴资金5,040元,其余11个村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资金垫付)。

2、城镇居民医保征缴情况:

根据县医保局20xx年12月下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莲医保字(20xx)02号)文件的有关通知精神,我镇20xx年底城镇居民人数1564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人数1294人(其中低保人数106人),实际征缴人数1188人。

截至20xx年12月18日,我镇完成征缴金额48,400元,征缴人数647人(含低保106人)。

3、城镇职工医保征缴情况:

我单位现参加职工医保人数105人。

二、新农合资金运行情况

截至目前为止,我镇农医所累计补偿新农合资金4,293,524.83元。 其中住院补偿826人次,2,738,395元;门诊统筹补偿50,206人次,1,522,470元;家庭账户补偿729人次,32,659.83元。

三、新农合工作运行措施

1、为确保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工作的顺利开展,农医所严格执行住院报销制度,对不符合报销手续的票据坚决予以不受理。外伤病人住院报销,严格按照农医局规定的调查取证制度,对有第三方责任人的外伤病人不受理其资料。

2、加强和规范新农合医疗制度,维护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报销金额公示制度,将每月门诊统筹、家庭账户、住院费用的报销情况在医保公示栏进行公示,自愿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加大了参合群众对新农合医疗基金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3、加大了对镇中心卫生院及乡卫生所的刷卡系统监督力度,严查弄虚作假。要求村卫生所在月末最后一天实行结算,下月5日前上报各类报表,农医所收到各村报账资料后,严格审核处方等资料,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工作,及时向农医局上报报表,加快了补偿资金的运行。

4、加强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工作,对上级的相关文件精神,以通俗易懂、短小精悍的形式在医保宣传栏内进行公示,同时要求村干部在村委会及人群密集的场所进行张贴、乡村医生在诊所进行张贴及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新农合的各项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增强农民自愿参与意识,不断提高群众的就医意识。

5、加强新农合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建立健全新农合资金有效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确保强农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检查了卫生院大处方拆分为小处方、多开门诊发票、卫生所医生收医疗卡刷卡等问题,要求涉查单位立刻停止不规范行为,整改措施到位。

四、今后的工作要点

“看病难、看病贵”是医疗体制改革以来,老百姓在就医中感受最深,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迫切要求解决的民生问题。如何解决老百姓因病致贫的问题,历来就是我们党和政府关注的民生问题。尤其近年来,新农合征缴金额逐年增加,20xx年城乡居民医疗费统一征缴标准每人120元,农户的抵触情绪在加大,征缴工作难度越来越大。

因此我们必须把抓好医保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继续加大医保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好医保工作和新农合工作政策的宣传工作,使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同时做好资金的使用公示工作,协助县农医局做好对中心卫生院及各村定点诊所的监管,同时希望上级部门加强对医疗部门的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医疗机构虚开大处方,替换药品,增加收费项目,加重农民负担,门诊转住院等套取医疗基金的违法行为的发生,使医疗基金安全运行,把医疗资金真正运用到刀刃上。

我们将继续做好医疗工作中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收集并及时向上级反映医疗保险中出现的新情况,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医疗保险的调研工作,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好做活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模式,不仅使群众成为参加医疗保险的主体,更是真正的受益者,把我们的工作做到程序便捷化,服务亲情化,监督管理人情化,创建文明服务窗口,真正使医疗保险工作达到政府得民心,群众得实惠,卫生事业得发展的工作目标。

镇扶贫办今年以来在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xx县扶贫办精心指导下,做了不少工作深得上级领导和群众的肯定,现就我办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保障

扶贫工作是镇党委、政府历年来非常重视的一项工作,今年年初我镇就在镇党政联席会议上研究决定成立了镇精准扶贫领导小组,明确由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及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财政所所长、纪委副书记、党政办主任、扶贫办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扶贫办,由分管领导程远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同时镇政府也要求村里成立以村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村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做到有人管事,有人做事的工作体系,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年来扶贫办主要做了这些工作。1、我镇配置好了专门的办公室,添置了办公室内部的桌、椅、档案袋、档案盒、电脑等硬件设施,制作了七块工作制度牌。2、为各村制作了贫困人员公示牌,并要求各村落实20xx—20xx三年内的帮扶工作计划,确保全镇在20xx年能够实现全面脱贫,过上小康生活。3、协助6个十三五重点贫困村制定五年发展规划,并为贫困村制作帮扶领导小组公示牌,并加以公示。4、完善国家扶贫系统数据,协助各村完成20xx年脱贫人员及20xx年脱贫人员信息收集工作,帮助他们在系统里录入完了20xx年脱贫人员信息。5、加强与省、市、县帮扶单位沟通协调工作,我镇在上级确定好帮扶单位后,要求6个十三五重点贫困村积极与其帮扶单位沟通协调,现在全镇6个贫困村共落实帮扶资金100万元,很好地帮助贫困村完成全年脱贫工作。6、搞好了扶贫日活动。在扶贫日活动到来之际,我镇共出动3次宣传车到全镇各村进行扶贫知识宣传,制作了两条横幅悬挂在集镇中心位置,开展了一些文艺活动,让扶贫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扶贫日各帮扶单位也积极下到各个村联系各贫困户制订帮扶措施,确保三年内全镇农户能顺利脱贫。7、做好了20xx年深民移民户、雨露计划和短期培训人员摸底调查。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有个别村干部对精准扶贫政策认识不到,对贫困户帮扶不力,帮扶措施有待加强。

2、有些帮扶单位对扶贫工作不重视,没有给予村里很好地帮扶措施,致使村干部有所怨言,希望这些帮扶单位能够提高认识,加强对各帮扶村的帮扶力度。

虽然今年我镇做了不少工作,但离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今后我们一定改变工作方法,不等不靠把工作进一步完善好。

20xx年工作总结:

一、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

20xx年以来,我所主要通过看政策、文件、多咨询上级业务部门、多实际操作等方法,不断提高自身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及工作能力,在不断地学习中增强能力,在不断的实践中践行能力。

二、努力完成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任务

今年3月份至6月份底,通过我所和驻村干部大力宣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密切同各村村干部的联系,不畏艰难,深入居民家中,宣传农保政策,使我镇广大居民参保积极性大大提高。

截止20xx年底,全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9368人,基金征缴总额为1006000元。

三、全面开展对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工作

我所积极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主要通过逢年过节的走访、慰问,对领取养老金人员的资格认证,对困难退休人员的帮扶等形式开展日常工作。我镇共有退休人员267人,全年新增退休人员40人,都已建立信息平台。

四、因地制宜,开展就业创业帮扶工作

1、大力开展发证力度。《就业失业证》关系到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切身利益和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为了确保各项再就业政策的落实,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硌按政策发证,今年共为群众办理了就业失业证77本。

2、抓就业服务,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全面开展。截至目前,全镇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70人,“4050”人员26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80人,省内新增转移人数220人。全镇共有富余劳动力9000余人,我所把加强技能培训作为重要途径,20xx年7月份我所联合县就业局开办了一期syb创业培训班,共培训30人,9、10月份联合县就业局分别为欣利鞋厂、金祥泰电子厂、得誉服饰厂开办了技能培训班,共有240人参加。通过我们的努力,使我镇的富余劳动力人员增强了创业的信心和能力。

3、今年为全镇有创业项目的人员办理小额贷款共61人,累计金额397万余元。

一年来,我们的工作虽然有了很大的进步,取得了较为显著成绩,但按市、县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扩面难度大。由于缺乏制约手段,使私营个体和服务业参保的问题还没有较大的突破。二是经办队伍的思想,业务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0xx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大力宣传社保政策,进一步转变城乡劳动力就业观念,能够熟悉和了解政策,推进就业工作开展,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力度。

(二)全面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落实和征缴工作。主要重心在城乡居民16-60周岁的参保缴费和城镇居民60周岁以上的参保和待遇发放工作,努力确保16-60周岁参保率达到90%以上。

(三)做好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一老一小和无业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的缴费工作。

(四)不断完善就业登记制度的全面落实,以全员就业城镇劳动力全部纳入管理为目标,分层次不断纳入。

(五)做好离退休人员的年审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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