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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大全(13篇)

时间:2023-10-27 01:07:22 作者:文锋 热门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大全(13篇)

司法工作总结是对司法实践经验进行提炼和总结的重要手段。下面是一些精选的司法工作总结示范,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上半年司法局工作总结

xx年,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结合荣辱观教育和法制理念教育活动的开展,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了司法行政事业发展。

一、抓住时机,认真开展法制理念教育活动。

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和县司法局“荣辱观”教育活动实施办法,精心组织,扎实抓好思想发动。采取学必读篇目、重点辅导、请专家讲、领导讲、典型人物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分组议等方式,边学边查边改。每个党员认真记好学习笔记,字数均在2万字左右,人人写出心得体会在会上进行交流和评比。开展了谈心活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积极投入“行风评议活动”。党员还对照《党章》、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标准,以及司法系统开展的法制理念教育活动,认真进行党性分析,人均写出了不少于1500字的党性分析材料。围绕“关键在解决问题”,切实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进行集中整改,收到了十分明显的效果。

二、以人为本,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局领导班子带头坚持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着力建设学习型班子,以学习来促进领导干部个人素质的不断提高,注重加强对理论知识的学习,增强认知能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中,注重加强对业务知识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增强统筹能力,树立团结协作的意识:在干部作风整顿中,注重领导艺术和领导能力的培养,增强执行能力,树立求真务实的观念。领导班子坚持经常学,把学习工作化,注重专题学,把学习系统化,同时还相互学,认真开展讨论与交流,相互促进和提高。班子成员除自学外,还积极参加局机关集治学习,坚持了每月一次的中心学习组的学习,均撰写了学习心得2篇,调研文章1篇,班子的学习氛围浓厚。局机关坚持每周一的政治学习,并且强化日常管理工作。实行工作限时办结制度,努力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认真组织全体公务人员集中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领导的讲话精神,进行了培训考试,落实了专项整改。

三、积极履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强力推进“依法治县”,努力使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台阶。

(一)xx年2月,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下发了《县xx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意见》,对全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采取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起草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经普法领导小组审议修改后上报县委、人大、政府,9月13日县委、政府转发了“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县人大常委会于9月19日召开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三)xx年10月县政府拨专款1.2万元,召开了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参加的县“四五”普法总结表彰和“五五”普法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会议对“四五”普法和法制教育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2名集体和30名先进个人、16个民主法制示范村进行了表彰,县委书记作了重要讲话,指出:今年是“十一•五”规划起步之年,也是“五五”普法规划开局之年,各乡(镇)、各单位要提高认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抓好法制宣传,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要抓好重点人群的学法用法,普治并举,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向纵深发展;要及时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五五”普法依法治县规划目标的落实,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县普法依法治县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正式启动。

(四)抓好法制宣传平台,创新法制宣传形式。

突出主题开展法制宣传。从xx年2月开始,我局参加了由县委、县政府组织的服务“三农”法制宣传活动;结合《公证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于xx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契机,对相关的法律要点进行了宣传;3月我局在县城组织参加了“消费与环境”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活动;从5月份开始,利用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我局参加了“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保护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周”等法制宣传活动,我县各部门、乡(镇)采取散发宣传资料,赠送法律书籍,制作宣传展板(图片)、设置法律咨询台,悬挂横幅标语、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形式,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录音(像)、通讯、宣传栏、黑板报等载体广泛宣传,全县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赠送法律书籍5000余册、张贴标语200条、悬挂横幅50幅、展出图片和挂图300余幅,出动宣传车30次,接待群众咨询xx人(次)。

2、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

xx年,全县共发生纠纷67起,调解67起,成功率达96%,全县法律工作者共代理民事诉讼12件,应聘法律顾问1家,防止群众个体上访3件12人,集体上访2件24人,至xx年底,全县“两劳”回归人员17人,均落实了帮教措施,避免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问题。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是加大平台运行机制和规范化建设。江阴市制订《全面深化江阴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案》,明确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内容、要求,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水平。开通“12348江阴法网”,满足群众对移动在线法律服务需求,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全市建有“法润民生群”240个,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全覆盖。宜兴市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在明确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用房的基础上,扎实推进一体化智能平台二期建设。梁溪区建设一体化实战指挥中心,严格实行“1+4”分析研判机制,按照“四色预警”预警工作体系建设要求,成立局实战化指挥中心,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锡山区加大资源整合、功能拓展,实现了工作前置、力量前移,镇(街道)中心建设抓好省厅规范化建设标准落实,引导专业法律服务力量,打造“一站式”服务窗口。村(社区)服务站围绕“四统一”,打造标准化服务站。惠山区完成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升级改造,统一功能布局,配置标准化标识标牌,新建图文展览室,在一楼接待大厅分设互动宣传区、接待区、窗口服务区、自助服务区和实体工作区等五大区域。滨湖区草拟司法行政服务站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一村一顾问”制度,统筹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力量,实现与司法站资源共享。新吴区开设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以及法律援助的综合服务窗口,改善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司法行政基础条件,充分发挥一线平台宣传、指引、咨询和需求分析等服务功能,努力为辖区群众提供普惠精准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

二是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梁溪区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江海司法所安装无人律师事务所,协调xx市锡城公证处派员进驻中心设点办公,方便群众办理公证事务,完善区中心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处、信访接待、司法鉴定指引、特殊人群管理、公证服务、等窗口职能。锡山区全面推进“政务平台+微信”服务模式。依托政府为民服务平台,全区7个镇(街道)开设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平台,东亭街道、东港镇网络平台运行取得了积极成效。惠山区在区、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20个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了远程调解室,加装了会商系统。滨湖区公共法律服务尝试利用互联网移动端的便利优势,建设掌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了柜台式服务、电话语音服务、网络资讯服务三条通道,充分利用手机app和移动网络实现了区、镇(街道)和村(社区)联动服务。新吴区建立法律服务项目清单,实现“菜单式”供给、“订单式”服务,使服务项目更好地适应群众需求,积极开展案卷质量评查,规范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行为,确保公共法律服务质量。

三是深耕法律顾问服务群众主阵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全面梳理了村(社区)法律顾问配备情况,积极统筹协调,确保每名法律顾问服务不超过5个村(社区)。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基础信息库,持续更新法律顾问人员更替、联系方式、微信号等信息,并尽快嵌入12348法网。为更好的向村(社区)及居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引导、矛盾纠纷调处等便利化法律服务,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推动作用,按照省厅、市局有关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有关要求,不断延伸法律服务触角,推动“指尖上的公共法律服务”进村入户,创建智能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把法律顾问工作做到微信群里,既推动了法律资源下沉,也放大了法治惠民的实效。

四是打造网络平台法律服务新模式。江阴市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全覆盖,建立突发性群体讨薪案件“群案快办”机制,成立法律援助志愿者协会,设立大学生创业园公共法律服务站,推进法律援助“名优工程”,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宜兴市广泛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村村行”活动,针对性开展扶贫、“三农”等农村普法活动,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帮助基层完善村规民约和自治规范,推动落实村务公开,重点抓好律师与村的“一对一”“六个一”活动,初步形成“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一微信群”村级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惠山区持续深化“桃娃春播·百名律师百千万”三年行动,率先搭建起覆盖区、镇(街道)、村(社区)、楼道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网格化信息化精准化平台,通过互联网与政务网以及桃娃智能服务前台的互联互通,实现与中国法网、江苏法网无缝对接,实现区、镇、村三级纵向贯通。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是全面优化法治宣传教育运行体系。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xx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在《xx市机关部门“七五”普法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制定《“一月一法”普法提示》,对全市67家部门的普法责任进行细化,对200多部与市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普及任务进行解,明确专业法部门月度宣传任务,并每月向相关部门发送《普法建议函》,《普法建议函》的回馈率达到95%。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考评机制,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考核,全面检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一步提升全面普法工作成效。

二是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大力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大力开展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互动,按照主题鲜明、通俗易懂、因地制宜、注重特色的原则,建设了一批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等法治文化景观项目和设施,建成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37个,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376个。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举办“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法治楹联书画作品巡展、法治动漫微电影创作、法治文艺演出、德法大讲堂等群众法治文化活动。

三是全力打造xx智慧普法。升级改造xx智慧普法体系,在“一平台四中心”的基础上,集中力量打造xx智慧普法2.0版本,新增用户法律需求和信息推送智能匹配、法律咨询个性化类案推送等服务功能,进一步强化“全面透彻的感知”、“智能融合的应用”、“普及泛在的互联”等智慧特征,全力打造集需求感知、产品研发、知识推送、服务供给、数据运用为一体的开放共享、精准普惠的xx智慧普法体系。加速智慧普法终端建设,推广社区电子显示屏建设,通过互联网接入、远程发布、自动响应、在线播放、实时监测等科技手段,实现普法信息的定向发布和远程管理。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是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全面开展“智慧调解”工作。以宣传贯彻《宪法》为契机,开展全市村居调委会组织建设情况大排查,对组织不健全、工作基础薄弱的,及时整改提高,确保村居调委会实体规范运行。在全市普遍开展“无矛盾纠纷激化、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事件”的“三无村居”创建活动。围绕制度健全、程序规范、作用发挥的总要求,继续深化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创建活动,年内确保98%以上的镇(街道)、95%以上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80%以上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达到规范化标准。

二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围绕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重点化解征地拆迁、农民工、教育医疗、劳动争议、环境保护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矛盾纠纷,切实防止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民转刑等重大恶性案件的发生。出台《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在人民法院设立律师工作站、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在市律师协会设立民商事调解中心、在符合条件律师事务所设立调解工作室,推动形成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

三是拓宽社会力量参与社矫工作渠道。依托社会治理大联动管理机制,将“网格化管理”引入到社区矫正工作中,充分利用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把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的排查、走访、监管、帮扶等日常管理工作列入网格员的工作内容,形成了立体化、全方位、广覆盖的社区矫正动态管理服务模式。加强引进和培育社会组织,不断优化充实“社区矫正服务志愿者”队伍,有效弥补特殊人群工作专业力量的不足,促进社区矫正监管社会化、帮教人性化、服务精细化。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是推进实体平台建设提档升级。坚持实战导向,进一步规范实体平台职能设置,明确各级平台职能定位和层级关系,强化错位发展,加快形成各有侧重、协同推进的发展格局。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大力增强公证、特殊人群帮扶教育、法律援助等服务事项的供给力度,满足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全科医生”配备机制,建立服务项目发布机制,完善各项服务机制,确保群众能享受安全、便捷、有品质的服务。

二是推进县域智慧法务建设提档升级。坚持创新引导,加快推进智慧型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按照“远程响应、智慧服务”要求,在全市县级中心设立自助服务区等“五大区域”。县级中心要建立信息汇聚和流转机制,实现上传服务需求与精准推送服务的有效对接,实现职能服务的一体连通。不断完善热线、网络与12345法律服务队对接联动机制,通过线上线下、网上网下一体联动、快捷服务,更大力度方便群众办理法律服务事项。

三是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和法律服务微信群建设提档升级。坚持需求导向,推进“双微双员”向楼栋、村组延伸,强化微信群规范化运行,切实发挥好微信群作用。推动智能服务向广大群众延伸,积极研发或引入微信群职能客服机器人,真正为群众提供贴身、贴心、“不走”的法律服务。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向家庭延伸,强化贫困人群精准服务,让微信成为困难群体提升法治意识、获取帮助的重要渠道。

四是推进社会组织参与质效提档。坚持共建导向,分层构建社会组织参与平台,提升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服务的贴合度和实效性。加大服务承接力度,切实用活、用好、用实社会力量。加强考核管理,促进社会组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我管理、自我完善努力,进一步激发其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活力,不断推进社会组织参与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系统化、常态化、规范化。

区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三大职能作用,为统筹城乡改革综合配套试验区建设,为加快实现温江“两个率先”目标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以“法治城市”创建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积极参与成都市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和目标,切实做好全区启动创建的各项准备工作,在5月15日全市的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启动仪式上,我区作了书面交流发言。7月3日,组织召开全区创建“法治城市”动员会。

2、开展多种形式法制宣传,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一是于4月21日在万春镇永和社区启动了xx年温江区“法治文化进社区”活动;二是在天府街办推出“六个一”法律进社区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即:一个法律辅导站。以“一村一律师”惠民机制为依托,建立法律辅导站,广泛开展问需于民保民生,促进法律进农家活动,拓宽普法宣传新渠道。一个法律图书角。以图书角为载体,提供民事、刑事、婚姻、家庭、劳动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方面的书籍供群众免费阅读,营造群众学法的浓厚氛围。一本法律书籍。向每个家庭赠送一本与其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书籍,调动群众学法积极性。一次评选活动。适时开展“守法示范户”“平安户”评选活动,广泛树立典型,宣传先进,增强群众学法主动性。一次法律培训课。根据群众需要,适时开办《劳动法》、《婚姻法》、《物权法》等法律培训班,畅通群众学法绿色通道,提高群众法律素质。一名法律明白人。以居民小组长为重点,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努力培养法律意识强、办事能力强、法律素质高“两强一高”的法律明白人。三是开展公民道德法制宣传月、“综治宣传月”、《水法》和“中国水周”、“4.26”知识产权等法制宣传活动;四是积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活动。

3、抓好各类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一是加大青少年法制教育。完成了温江中学和东大街一小“法制示范校”的申报工作;与区法院联合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与团区委、教育局协调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筹备工作。二是加强基层两委会干部法制培训。会同区委党校组织开展了对全区两委会干部的《物权法》培训,培训人员200余名。三是编撰了xx年法制宣传资料、流动人口手册和《行政监察法》宣传学习读本。编印了《xx年区委中心组学习资料(法律)》,进一步增强我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

4、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为载体,夯实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按照新型村级治理机制要求,围绕农村产权体制改革、农村公共服务体制等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二、以争创精品司法所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履职能力。

1、进一步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永盛、和盛、涌泉、万春4个新建司法所主体工程已完工,预计今年6-10月可交付使用。二是在全区10个司法所,按照职能,打造“一所一品”亮点特色,并适时在全区推广。

2、不断拓展人民调解新思路。一是严格按照司法部规定的“六有六落实”的要求,设立标准的调解室,并将相关内容公示上墙,强化督查指导,确保本年度111个村、社区全部建成规范化的调解室。二是与区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通过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法庭庭审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人民调解培训工作。三是与区消费者协会共同建立了“温江区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并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四是探索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适时制定出台实施意见,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实践中推进。

1-6月,全区共发生各类民间纠纷1404件,调解纠纷1404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1354件,调解成功率为96%。

3、扎实开展帮教安置工作。一是加强了对“”类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做好了-xx年度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清理工作和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的衔接工作。三是强化帮教安置基地建设。1-6月,将15名释解人员安置到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工作,同时,对接收释解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给予了过渡费补贴。

4、不断深化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坚持做到“一清、二明、三进、四到位”:一清即底数清;二明即情况明、去向明;三进即送关爱进家门、送技术进家门、送法律知识进家门;四到位即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帮教到位、待遇到位。二是率先在全市组织全区10个司法所15名司法所干警参加全国心理咨询师资格考前复习,并依托司法所积极筹建“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室”。

三、以服务“项目年”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1、强化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一是制定了xx年公证律师工作指导、监督计划,确定了年度公证律师服务管理重点,工作目标。二是指导协助盛嘉、刘茂川两个个人律师事务所申报设立。三是完成了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年检初审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检工作。

2、强化律师公证服务中心、大局工作。一是“五项措施”服务政府重大项目建设。与区法制办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为重大项目区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组建项目区法律服务顾问团,严把项目区建设法律关,着力防范法律风险避免经济损失;建立项目推进公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全方位跟进。做好项目推进中各类投票、摇号公证;做好地面状况、房屋及室内物品等证据保全公证;做好项目涉及继承、赠与、析产等公证;开展服务项目区专项法制宣传,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及时进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着力化解在萌芽状态和激化前;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着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开展农村产权改革推进法律服务专题调研,组织律师针对产改存在的实际问题寻求法律帮助途径。三是及时出台公证服务全民创业“三项措施”。

3、深化“一村(社区)一律师”工作。一是召开了全区“一村一律师”工作会议,总结表彰xx年以来的“一村一律师”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工作。二是探索律师法律服务新机制,创建了永宁模式的新平台。三是探索建立社区集体经济法律顾问工作方式,把联系律师充实到社区集体经济实体中,加强对社区集体经济实体在制定。

规章制度。

协议文书时的指导把关,达到服务当地经济发展的目的。

4、强化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了首届残疾人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老年法律知识巡讲活动等,不断提高全区广大群众的维权意识,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二是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建立了“温江法援”qq群,加强工作指导和联系。三是狠抓硬件建设。办公场所得到改善,中心硬件设施达到较高水平,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创造了较好条件。四是开展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由区委政法委书记陈定祥带队对部分法律援助对象进行回访,听取受援人对援助案件承办情况的意见,有效监督办案人员廉洁公正,提高援助案件办理质量。

今年1-6月,全区共办理各类公证1352件,其中民事公证1010件,经济公证342件,涉外民事公证75件,无假证、伪证。全区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155件,其中民事99件,经济9件,刑事26件,行政1件,非诉讼20件,咨询441件,代书191件,顾问29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72件,受援人数426人。

四、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1、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着力深化认识、突出实践、找准问题、明确方向,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司法行政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了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民生新举措,圆满完成了学习调研阶段和分析检查阶段任务,取得了初步成效。

2、扎实推进“三大主题活动”和“一心为民、无私奉献”学习活动。一是深入开展向谭东同志学习活动,学英雄找差距、学英雄见行动,以学习促工作。二是组织开展。

国学。

经典诵读、红歌会、到烈士陵园缅怀先烈等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干警思想政治教育;举办计算机操作和速记比赛等业务技能竞赛、开展“人民满意司法所”“人民满意司法助理员”评选活动,提高干警实战能力。三是开展“提速提质,加快发展”主题活动,强化行政效能建设,确保工作提速提效。四是开展“三大主题开放月活动”,展示“三大主题活动”成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深化群众工作,推动作风转变。五是组织干警“三大主题”在线考试,提升干警业务素质和实战工作能力。六是代表成都市司法行政系统和区政法系统接受省“三大主题活动”检查组验收,得到省“三大主题活动”检查组充分肯定。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党组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长远,统筹谋划、勤政务实、履职尽责,圆满完成司法行政各项任务,为“四个xx”和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着力服务“四个xx”建设,切实彰显法律服务“主渠道”职能。

围绕“项目建设提升年”,着力发挥重大项目法律服务团、保护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团、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团等10个律师服务专业团队作用;组织5家资深涉外律师事务所赴深圳参加推介会,与香港郑黄林、秦觉忠、胡百全和黄新民4家律师行成功签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继续深化法律服务“四万”工程和“双千双万”活动,全力推动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社区、企业、基层一线开展走访交流;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机构与重点企业结对服务机制,组织带领律师走进红豆集团、远东电缆和阳光集团等企业,实地研究解决企业转型升级、知识产权保护、风险控制和防范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指导设立企业律师事务部,为企业进一步增强软实力提供法律支持;成立律师服务“三大战略重点”活动领导小组,积极开展服务“三大战略重点”活动,努力为产业结构调整、城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围绕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讲座,在全市12个律师事务所建立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预警信息点,全力帮助企业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健康有序发展;开辟公证服务快速通道,积极为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招商引资活动提供咨询、受理、审查、公证服务;主动跟进重大投资项目,对国外引资、引智项目,提供电话预约、优先受理、上门服务;认真办理承包合同、合作协议、招投标,抵押贷款公证,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建设和投资风险。今年以来,全市律师共走访企业12863家,向企业发送“联系卡”、“咨询函”46548份,担任企业法律顾问7382家,与有关部门协调建立服务企业平台169个,在龙头、骨干企业中建立法律服务中心65个,办理涉企转型升级法律事务1089件,代理各类案件25349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0.4亿元。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企业法律顾问3136家,代理各类案件21897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1亿元。全市公证机构共走访企业895家,发放“联系卡”、“咨询函”253份,办理公证事项53960件,其中涉企公证事项4049件。深入开展司法鉴定“质量巩固年”活动,认真做好司法鉴定工作,积极拓展司法鉴定领域,主动探索司法鉴定参与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化解新举措,与人社局联合发文规范司法鉴定与工伤认定对接工作(此举被xx日报、江南晚报等国内多家媒体报道),全市先后启动“司法鉴定绿色通道”十余次,共出具司法鉴定结论7560件,采信率99.9%。全面整合法律资源,全力推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制宣传参与法律援助,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先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18件,全面强化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监管,顺利通过省厅组织的办案质量检查,积极应对刑事法律援助调整,联合公、检、法等部门制定下发全省首个《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累计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082件。全面做好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确认和组织实施工作,圆满完成考试任务;认真做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颁发和年度备案工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选拔和储备了数千名法律专业人才。

(二)着力推进平安xx建设,切实发挥矛盾化解“主战场”作用。

按照调处防控双管齐下的思路,着力强化源头预防能力,深化调处化解工作。以全市12597个网格单元为着力点,通过经常性排查与重点时期排查相结合,集中排查与分散排查相补充,最大限度发挥网格化排查作用,增强对矛盾纠纷隐患的源头掌控。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月报、直报、季报、年报制度,全面梳理、研判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提高矛盾纠纷预警能力。严格落实分级管控制度,切实强化工作举措,通过完善两级调处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化医患纠纷等专业调解对接工作、做好人民调解员证年度审验工作、开展星级村(社区)调委会创建工作、实行调解个案补贴制度、改版升级《xx老娘舅》、策划拍摄制作《温暖20xx》特别系列节目等,全面提升调解工作质效,最大限度确保矛盾纠纷少产生、不积累、不激化。今年以来,全市共排查各类社会矛盾纠纷22987件,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6699件,调解成功矛盾纠纷26683件,调处成功率99.97%。目前,全市共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681个,人民调解员8123个,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2171人,兼职人民调解员5963人;市级三、四、五星级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率分别为73%、21%、16%。陈斌、周建洪、朱国成3人被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顾德成等10人被表彰为xx省优秀人民调解员,范筱萍等3人被表彰为xx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xx市人民调解委员会、xx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表彰为xx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

(三)着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切实强化特殊人群管控“主阵地”功能。

全面落实“两类人员”排查走访、安全防范和困难帮扶工作,有效确保各节点及“两会”期间“两类人员”监管安全稳定。广泛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执法学习整改活动,切实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执法水平。不断完善“两类人员”帮困扶助机制,在xx、xx等地陆续建立“两类人员”帮困扶助专项资金,先后发放救助资金70余万元,发送慰问品4000余份。组织开展系列教育、心理咨询服务、就业技能培训、就业推介会、帮扶送温暖等活动,主动做好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子女关爱帮教活动。积极开展劳教场所排查活动,扎实推进场所设施建设,围绕首要目标全力确保场所安全无事故,努力实现第九个“四无”年。编制出台《xx市司法强戒所管理制度汇编》,顺利完成场所职能转型。认真开展教育矫治年活动,做好矫治基础教育工作,探索强戒戒治规律,强化强戒戒治程序,提升戒治成效。全力推进生活卫生“五好食堂”、“规范化医院”和“内务卫生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戒治人员就医就诊管理,实现场所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档升级。

(四)着力推进法治xx建设,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主力军”职责。

以“六五”普法中期考核为契机,以开展各类主题活动为重点,以提升法治文化建设水平为载体,全民普法教育扎实深入开展。今年以来,我们围绕党的“xx大”,开展了“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公务员法治理念教育培训”、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等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开展了以“学法律,讲秩序,解矛盾,促和谐”为主题的依法信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围绕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组织30余家专业法部门开展了“每月一法”广场法制宣传活动;围绕经济转型发展,编印了《xx普法》、《新法速递》、《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指南》等书籍5万余册;围绕全民普法,进一步深化了“法律六进”活动,共开展法律进机关277场次、法律进乡村980多场次、法律进学校532场次、法律进企业8700场次、法律进单位780场次。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为抓手,按照“一地一特色、一地一品牌”的要求,推动“覆盖城乡、便捷民众、设置合理、功能多样”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市共建成法治文化公共实施1000多个,打造了xx普法网、公交移动电视、手机短信等多个普法平台。广泛开展“法治文化嘉年华”活动,共创作各类法治文化作品3000余篇(幅),开展法治文化活动1000余场次,播放法制电影850场次。

(五)着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全面夯实司法行政工作根基。

全面落实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规范,提升装备配备水平。今年以来,市局先后投入30多万元优化网络环境、改善全局信息化办公条件;投入70多万元为基层社区矫正工作者增配执法装备、改善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环境、升级司法所硬件装备等;争取专项资金500万元,完成劳教所安防一体化建设工程,全面实现劳教所污水处理工程改造升级,完善戒治环境。以基层司法行政体制改革xx试点为契机,着力推动县(市)区司法局、镇(街道)司法所落实专编专用、充实人员力量,切实解决事多人少,队伍不稳定等突出问题。目前,全市80个司法所共有在岗专编人员197人,在编率69.4%。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落实基层工作平台实体化运作的经费、人员和编制保障,切实解决市(县)区司法局向一线实战平台转型的“瓶颈”问题。目前,xx、xx、xx、xx、xx5个市(县)区调处中心均已落实事业单位编制。继续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省级“优秀司法所”和市级“星级司法所”创建工作。紧抓劳教制度改革机遇,深入研究强制隔离戒毒与劳动教养在执法内容、管理方式、教育手段上的本质区别,做好政策释疑,抓好安防建设,加强队伍培训,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完成劳教人员解教工作,稳步推进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接收工作,顺利实现劳教所职能由劳动教养向强制隔离戒毒转型。

(六)着眼推进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激发司法行政工作活力。

狠抓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强化xx大精神领会,不断提高班子科学决策和引领事业发展的能力。通过坚持“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定制度,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执行党纪条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升队伍的凝聚力。大力搭建学习培训平台,全面提升业务水平。今年以来,全市先后组织各类调解员培训班185次,参训人员14058人次;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班36期,参训人员1600人次。局党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要求,带头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文明服务若干规定》制度,切实打牢司法行政队伍防腐拒变能力。建立“典型库”,大力推树司法行政系统和行业典型。截至目前,我市先后有6名同志被评为全国模范调解员,有6名同志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能手。我市获选的全省“十大群众心中最美司法所长”胡国良同志的事迹在《xx法制报》头版头条进行了宣传报道;全省“群众心中优秀司法所长”葛永军同志的事迹在《最美基层司法所长》杂志上进行了专题报道。xx区司法局被省厅评为先进集体典型,劳教所民警朱国富被省厅评为先进个人典型。宋政平、单世文、陈易平3名律师入选了中国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张讷、陈文君、宋征宇律师被评为“xx市中介服务领军人才”。

---创新举措亮点突出。为了更好地落实司法行政服务群众的工作要求,我局在广泛调研和深入总结的基础上,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启动实施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建设,并在全省率先制定下发了推进“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和方案,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同志充分肯定并亲笔批示“很好!望抓好落实!”,其他省辖市司法局也纷纷来电咨询请教我们的做法和经验,产生了较好影响。为进一步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创新法治惠民举措,我局全力打造覆盖城乡的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法治文化工作、法制宣传公共传媒、法律援助服务五大平台,被列为20xx年度法治xx建设实事工程项目,并被司法部重点关注,其信息被司法行政权威杂志---《中国司法》采编。法治惠民五大平台启动以来,我局先后组织开展各类法律咨询近6000场8万人次,开辟多条公证、司法鉴定和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797件,减免公证收费70余万元,减免司法鉴定收费41余万元;在全省开展的《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群众情况满意度调查》活动中,我市公证服务群众满意率抽样调查结果为100%;围绕调解工作策划拍摄制作的《温暖20xx》特别系列节目和改版升级的《xx老娘舅》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先后收到观众感谢信38封,锦旗41面。

---重点目标全面实现。我局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提前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预期目标。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xx市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办法(试行)》等制度;市级医患调处中心目前已落实人员和场地,财政正在进行经费核算;xx、xx等5个市(县)区调处中心落实事业编制;全市各类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为99.97%,高于95%的年初预定目标。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100%,预定目标60家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基地(中心、站、点),均已命名挂牌;保障民生公证事务5569件,在省司法厅组织的各类检查考核中,我市公证处优秀率100%,公证卷宗合格率90%以上;全市除xx中医医院司法鉴定所外,其余鉴定机构均已高质量完成资质认定复评审工作,司法鉴定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全市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率63.8%,年内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0.9‰,远低于2‰的预期目标,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0.14%,有效控制在1.5%以下。“六五”普法中期考核圆满完成,镇(街道)法治文化站点覆盖率100%,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率100%,公务员法治培训和考试率100%,以两办名义出台了《xx市县处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县处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率100%,全市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25%,完成20xx年度创建指标。法律援助受理案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36%,受理群众法律咨询完成全年任务的108%,70%以上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已达市级示范或合格标准。市级三星级以上司法所建成率97%以上,省级优秀司法所创建合格率35%以上,完成年度指标。

---整体工作成绩明显。今年我局被省司法厅表彰授予全省法律服务“四万”工程优秀组织奖,被省司法厅表彰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先后有6名同志被评为全国模范调解员,有6名同志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能手,有3名律师入选了中国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xx东港司法所长胡国良被评为“十大群众心中最美司法所长”,xx市宜城街道司法所所长葛永军被评为xx省“群众心中优秀司法所长”。矛盾调处成功率指标,作为落实省“八项工程”对我市的考核指标之一,已连续五年位居全省前三名。

在梳理总结经验做法中我们感到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思考和着力解决。

(一)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因地区和部门领导对普法工作的重视不同导致地区间、部门间普法工作开展不平衡;普法受众面,特别是流动人口、下岗职工、社会闲散人员的普法还存在盲点。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和历史原因,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在各地区之间分布不平衡、发展不均衡。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保障不够。目前全市还有4个区(崇安、南长、北塘、新区)的调处中心尚未建成实体单位(有事业机构、人员编制、有独立工作场所、经费)。

(三)社区矫正工作执法难度较大。目前全市社区矫正执法人员既无执法证件,也无规范统一的执法着装,缺乏与刑罚执行配套保障,如专用警械、警车等,导致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对脱逃社区服刑人员的查找难度较大,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者决定收监执行暂与监外罪犯的送交任务时异常艰难。

(四)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不足。“六五”普法规划虽已提高普法经费标准,但实际有些地方两级财政均未按照标准拨付到位。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经费保障力度总体不到位,有的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尚未纳入财政预算,有的虽然已经纳入财政预算,但仍然存在保障经费短缺现象。社区矫正经费严重不足导致专职工作人员工资远低于全市平均工资水平,队伍极不稳定。

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是明年工作的重要任务,也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深化改革为着力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服务“四个xx”和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xx届三中全会及其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等问题进行了深入阐述。作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主管部门,我们将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建设,着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一是全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基础建设。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着力加强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通过合理配置辖区法律服务资源,有效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全力实现群众走进一个大门,解决一揽子法律服务需求。切实加强中心规范化建设,健全中心工作机制,深化中心法律服务活动,不断提升中心法律服务成效。全面整合司法行政面向群众的各项服务职能,加快推进12348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声讯平台建设,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110”。二是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核心业务质效。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职能优化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产品项目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探索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拓展司法鉴定服务领域,建立公证联络制度和业务咨询网上值班制度,试行推广法律服务人员联系卡、公示牌,最大限度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紧扣经济转型发展要求,着力研发一批项目化的应用产品,促进法律服务供给与企业法律服务需求有效对接。三是加快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机制。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多渠道提升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整体服务水平,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公共法律服务支持保障体系,推动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和公益服务补偿机制。积极争取将公共法律服务开展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指标。

(二)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体系建设,为平安xx建设增添和谐因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创新社会治理,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建立畅通有序的矛盾调处机制,使群众矛盾能化解;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作为矛盾化解“主战场”,我们将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体系建设,为平安xx建设增添和谐因素。一是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调处组织保障。进一步夯实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调解组织。着力规范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设立工作,培树特色品牌。大力推进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力争年内实现500人以上企业人民调解组织覆盖率60%以上。深入开展规范化调处中心建设和示范调处中心创建活动,加快推进两级调处中心实体化进程。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多举措推进专职、专业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二是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保障。建立覆盖全市的矛盾纠纷网格化排查预警体系,严格落实定期排查制度,认真执行专报、直报和“零报告”制度,切实实现重大复杂矛盾纠纷有效排查率85%以上,群体性事件、非正常上访事件和民转刑案件有效预警率90%以上。进一步完善市县乡三级矛盾纠纷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机制。继续深化各类调解衔接配合和相互融合机制。积极推动信息联动、工作联动、矛盾联调、优势互补,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不断强化专业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专业领域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实现重大复杂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90%以上的目标。结合实际,完善突发重大矛盾应急处置机制,推动建立人民调解经费动态增长机制,落实个案补贴制度。三是全面助推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成效。加强调解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人民调解法律顾问制度和有律师、专家参与的矛盾纠纷调处公开听证制度。引入公开评议、心理疏导、经济救助等新型调解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专家远程会诊、重大疑难矛盾纠纷风险评估,逐步建立科学高效的调解方法体系。设立推广“个人调解工作室”、“特色调解室”,开展人民调解便民公示活动,切实便捷基层群众的调解需求。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宣传,进一步做强做优《xx老娘舅》电视调解专栏,培育一批像“柏万青”一样的本土调解明星。

(三)深入推进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覆盖体系建设,为平安xx建设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完善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作为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主体和特殊人群管理“主阵地”,我们将深入推进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覆盖体系建设,为平安xx建设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进一步健全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适用前环境评价工作,积极推广交付接收“无缝衔接”方法,认真落实重点刑释解教人员必送必接要求,强化源头预防。定期排查两类人员监管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市(县)乡三级安全稳定形势分析研判机制。严格落实两类人员日常监管制度,推进流动刑释解教人员“两头包、双列管”监管模式。二是进一步提升管控成效。积极推动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工作,进一步提高手机定位覆盖率。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依法依规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奖惩制度。丰富教育矫正方法,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建立需求互动的教育矫正模式,协调职能部门落实政府帮扶政策。三是进一步夯实基础保障。扩大两类人员帮教队伍,夯实两类人员管理的社区基础。建立市级社区矫正工作指挥中心,开展市(县)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提档升级行动,推动中心与社矫安帮机构合署办公,优化硬件设施,拓展主题功能,强化职责履行,提高实体化运作水平,真正凸显中心核心枢纽作用。推动建立与公检法和监狱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两类人员信息互联互通。大力推进机构专门化、正规化建设,推动设立市、市(县)区社区矫正工作局,落实政法专编专管专用。

(四)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体系建设,为法治xx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作为法制宣传教育“主力军”,我们将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体系建设,为法治xx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多渠道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保障。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工作组织领导体系,积极争取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党委政府综合考核、基层法治建设考核、平安建设考核中的权重比例。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体系和互动联动机制,健全“法律六进”长效机制。以群众法治需求为导向,策划组织覆盖全市的各类主题活动。多形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专职队伍教育培训,多举措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工作指导和引导,开展法制村长助理聘请试点。二是多维度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围绕“四个xx”建设和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深入学习宣传针对各类主题的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工程,为科学发展、率先发展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为群众生产生活和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权提供更多的法律支持;为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公平正义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不断创新学法用法形式,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努力形成法制宣传教育“五抓五带动”的生动局面。进一步整合法制宣传教育现有平台和载体,抓紧构建xx网络普法联盟,打造全市统一的普法资讯平台。依托“三网合一”技术,着力构建覆盖全市的网上学法平台。以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为契机,探索创新法治文化建设新模式,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规模化、系列化、优质化,推动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专业化、精细化、多样化。加快推进建设覆盖全市的“三位一体”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体系。进一步拓宽群众法治实践参与渠道、健全参与机制,大力拓展法治建设领域。依托一切可能利用的社会资源,进一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偏远乡村、新建社区、流动人口聚居地以及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等延伸。

(五)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基层体制改革,为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支撑。xx届三中全会明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健全社区矫正制度”,面对这些与司法行政息息相关的改革重点,我们将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探索改革。一是探索司法所管理模式。以xx基层司法行政体制改革试点为契机,建立由市(县)区司法局对司法所的编制使用和人事任免实行统一管理的机制。对司法所的人、财、物等实行和镇(街道)双重管理模式。拓宽优秀司法所长晋升渠道,参照公、检、法等部门,提高基层司法所长职级;按照公安派出所人员薪资组成模式落实基层司法所人员待遇,实现基层司法所业务经费保障全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到位。二是强化社区矫正执法主体职能。加强社区矫正执法能力建设,在市、市(县)区设立“社区矫正工作局”,组建社区矫正执法支队(大队),建立社区矫正司法警察队伍;加强社区矫正装备建设,给执法支队(大队)配置警(囚)车,给予基层社区矫正专职社工身份识别支持,配发统一制服、徽章和必要的警务器械,维护社区矫正执法权威。三是夯实社会治理创新基础。加强司法所建设,严格落实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要求,加快推进两级调处中心实体化进程。进一步提升各级人民调委会建设,打牢人民调解工作基础。全面实施县(市)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安置帮教管理)服务中心提档升级行动,不断提升中心在一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中的核心枢纽作用。四是推进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在顺利完成劳教所职能转型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探索戒毒工作规律,逐步完善戒毒工作制度,健全戒毒工作体制机制,力争在全省率先形成科学有效的强制隔离戒毒模式。五是完善配套建设。对接司法所双重管理模式要求,加强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加强司法行政专职社工队伍招录机制建设。对法律服务处(科)进行扩权试点,落实对辖区内律师的考核、培训、奖惩等权限,建立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或给予参加公益活动律师补贴的长效机制。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外网建设与应用,全力打造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年年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开展。

一、措施与成效

在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第一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等规章制度。

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第二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

实行岗位责任制战略,营造了热情洋溢的竞争氛围;实行规范化战略,初步实现了物规人矩、责明权确的工作机制;实行人才引进战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增强了司法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

第三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

在所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外的学习考察和对内的考核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

第四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

局党委倡导务实精神,坚持求实作风,面对公证律师等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以妥善的方法解决,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

带动全局上下日趋形成了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和敢作敢为的良好风气。

第五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

为加强宣传,局党委投资近70万元购置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笔记本电脑等等宣传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

为提高服务水平,又投资十万余元进行了办公楼改造和设施更新,建立了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大厅。

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问题与不足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责任制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

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使旧观念、旧作风脱胎换骨,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历久弥坚。

因此,我们要加强责任制建设,做到“六个统一”。

一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责任制既要符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总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预期目标这个出发点要与客观效果这个落脚点相契合,既防止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达不到制订目的;又要防止囿于观念,动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与考核的统一,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是部署工作的依据,考核蜻蜓点水,部署就成了无的放矢,纸上谈兵。

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为提高素质制造压力,为转变作风创造动力,为部署工作明确重点;四是权力(利)与责任的统一,既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又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利),既要避免责大于权、有责无权的不平衡现象,又要杜绝权大于责、有权无责的不公平现象,实现责权利的衔接明确,贯穿始终。

五是行为与效果的统一,责任制制订的公式“按照什么——做什么——达到什么结果”,体现了行为与效果的有机结合,缺失了效果目标,会导致工作浮于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

六是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个人的岗位职责要与所在科室处所的工作计划和全局的管理目标和谐统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一个单位成员的才智与力量,建立内耗最小、合力最大的整体格局,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从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供制度与环境支持。

(二)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全面迎接“四五”终期验收

“四五”普法接近尾声,终期验收为期不远,近四年来,在同志们的不懈努力下,全民普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和阶段性胜利,在这关键时期,我们要全力冲刺,克服压力与困难,进一步提高宣传质量,注意避免两个倾向:1、形式化倾向。

在传统时期,一直沿用的“一摆”(摆摊咨询)、“二赛”(知识竞赛)、“三训”(以会代训)、“四卷”(开卷考试)等做法对法律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新情况下,这些做法已缺乏新意,而且有逐渐流于形式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要切实以提升宣传实效为原则,转变惯性思维,注入活性因素,为普法工作开辟新亮点;2、抽象化倾向。

随着普法进程的深入,一味采取简单的图解式宣传、条文式宣传和概念式宣传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文化的需要,已不能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宣工作的要求,我们要善于运用形象演绎的做法,将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实例归纳其中;要善于保持法律与实践的零距离接触,进行换位思考,使普法工作呈现新面貌。

(三)深入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调研旨在了解情况,明确目标,分析问题,寻求对策,达到“优化、组合、调整、提高”的目的。

我们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第一要做到认识到位。

从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从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调研,克服和纠正对调研的错误观念和认识“误区”。

第二要提高质量。

质量是调研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目前调研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瓶颈之累,要严抓质量问题,对不合质量要求的调研要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弃之不用。

第三要两只脚走路,开放性搞调研,既抓专门调研,又抓大众调研,使调研工作既向纵深发展,又形成梯次构架。

第四要遵循调研的内在要求。

1、目的性要求,调研是为了解决问题,仅仅提出问题不是调研;2、针对性要求,调研的价值在于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决策参考,离开这个针对性,调研缺乏意义;3、时效性要求,调研的目的决定了调研必须及时,时过境迁,调研将失去作用;4、双观性要求,调研既要有微观深入,又要有宏观展望,“欲识庐山真面目,不能只在此山中”,只有统筹兼顾,才能做到情况一览无余,症结尽收眼底。

因此,我们要认真把握区情实际,加强领导,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社会上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提高调研的实效性和内容的思想性,为司法行政决策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

(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管理新途径

社区矫正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具有重要作用。

由于社区矫正尚处在探索阶段,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更新观念。

思想是行为的指导,观念上不能适应刑罚方式改革或是怀疑社区矫正的行刑效果,在行动上难免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热心、不积极。

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树立“有为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

二是坚持合法原则。

目前我国关于社区矫正的立法比较抽象和概括,但基本的立法精神是明确的。

这就更需要我们认真领会法律的本质内涵,坚持社区矫正依法进行,规章制度依法制订,对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切实维护,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

三是坚持创新原则。

社区矫正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我们要按照有利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的要求,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作法,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

(五)加强典型宣传,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典型具有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交流借鉴的作用,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对司法行政工作与队伍建设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要结合实际,把握好抓典型的“四个环节”。

一是培育环节。

要树立典型从摇篮抓起的理念,制订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通盘考虑,分步实施,努力在培育典型的总量、构成和内容上具有统筹性和操作性,同时,要协调各方,变独力抓典型为合力抓典型;二是树立环节。

在选树典型时,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挖掘具有特殊意义和群众基础的典型;在宣传典型时,要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模式,把总体估价与阶段评价相结合,把“立竿见影”与“潜移默化”相结合,使典型宣传有声势、有步骤、有成效;三是保养环节。

典型之花要长开不败,离不开组织上的精心呵护与后续培养,因此,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四是更新环节。

典型要不断涌现,不断推出,这是一个辨证的态度,要实现典型宣传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实现典型新陈代谢与良性循环的有机结合,在宣传中,新老典型要全面兼顾、合理配比,使之相得益彰,更好地实现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有效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xx年上半年,我局围绕区工作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和萝岗区委、区政府下达的上半年工作任务、以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部署的阶段性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及和谐稳定两个大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全力以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全力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工作。

及时调整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调解调处工作的指导力度,突出抓好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

先后在春节、“清明”“五一”、三次组织开展全区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和重点时段等各类不稳定因素心中有数,力争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全力、快速抓好领导交办重大疑难案件的调处,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凌伟宪同志批示给我局的6件矛盾纠纷全部得到化解并有效稳控,李红卫区长交办的黄利强与罗雪君宅基地房屋买卖补偿纠纷得到有效调解。

据统计,半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86宗,调处成功271宗,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成功率95%以上,其中5人以上的矛盾纠纷63宗,稳控61宗,实现无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群体事件发生。

二是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和信息员的表彰奖励政策。

组织人员到3个司法所和6个村(居)调解委员会调研,了解当前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集思广益,调研论证人民调解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的可行性。

加大《广州市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奖励办法》的实施力度,建立一支覆盖面广、作用发挥明显的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完善矛盾纠纷情报信息传递机制。

三是完善“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电子处理平台”建设。

将区内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矛盾纠纷隐患收进平台统一管理,实现对纠纷信息的全面调处和掌握,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半年以来,共收到群众事前主动报送纠纷信息56条,审核认定50条,奖励信息报送人员65名,发放奖励金8000元。

通过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成功化解5人以上的群体性纠纷11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批24人。

四是加大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力度。

完善企业调解组织建设,组织6个司法所到规模企业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对企业发展的作用和意义,动员企业抓好人民调解组织的组建工作,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工作。

各司法所分别在辖内规模以上的企业选取1家单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对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一次培训。

五是进一步创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

实行区、街(镇)、村(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矛盾纠纷形势;完善敏感时期专项排查调处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会同区法院和区检察院继续推进诉前联调、检调对接工作,一些劳资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突出性矛盾纠纷得以及时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是继续构建和推进“大调解”格局。

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调处工作中的“总统筹”、“总督导”、“总牵头”的作用,全区实现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联动。

特别是对于一些牵涉面大、矛盾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区公、检、法、司、综治、劳动、规划和各街、镇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实行全方位的协同综合治理。

3月份,会同农林水利局、国土规划局、九龙镇等单位部门,成功调解了九龙地区11宗群体性山林土地纠纷,维护了九龙地区稳定,确保了“知识城”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紧紧围绕依法治区开展普法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大力抓好“xx”普法规划落实,起草了xx年萝岗区普法工作要点,推进“xx”普法深入开展。

一是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普法联络员队伍,2月底在区内成立萝岗区“xx”普法联络员队伍,普法联络员共48人,覆盖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局面。

积极探索法制宣传“社会化”运作模式,2月下旬,在区内各单位组建了48人的“xx”普法联络员队伍,在工会、妇联、残联、团委、社工组织成立了62人的“xx”普法小分队。

二是继续推进“订单式”普法。

组织普法对象召开了一次供需见面会,征求他们对学法的需求,开展针对性普法。

与广告公司签订普法短剧制作合同,已开始剧本创作;与区建环局协调确定把萝岗香雪公园赏梅亭作为“法治文化公园”的选址,并请广告公司设计了方案。

结合外来工招聘会、“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作法律知识展板70版,制作法制橱窗宣传画100余副,为企业外来工和村(居)民播放法制电影10场。

三是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

会同人大依法治区办完成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创建工作标准的起草工作。

在五街一镇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四是广泛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

4月份,在九龙镇召开了农村法律图书角赠书仪式暨村干部法制培训大会,向九龙镇31个村(居)法律图书角赠送法律书籍1000余册。

6月底,编印了农村法制教育实用手册下发给村民,协调各街道家庭服务中心设立了“普法宣传服务角”,由驻司法所律师不定期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

上半年,结合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科技活动周、“三打两建”、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等专项活动,播放法制电影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7000份、展出法制展板140块共20场次。

截止6月15日,全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49人,建立公益劳动基地6个,先后组织集中教育157人次,个别谈话教育283人次,开展心理咨询43人次,公益劳动243人次,帮助2名矫正对象落实低保;刑释解教人员共152人,刑释144人,解教8人,帮教率100%,安置率100%。

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一是大力构建无缝衔接的立体式“帮教及矫正网络”。

开展立体式帮教管理工作,建立“专业工作人员帮教网”、“社会义务力量人员帮教网”、“亲属人员帮教网”、“手机gps定位网”,全天候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确保“两类人员”的帮控活动实现24小时无缝衔接。

其中,5月份,专门组织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永和街派出所领导、华峰中学240名学生成立萝岗区帮教团前往东坑劳教所,对我区户籍在所学员开展帮教活动。

上半年,共开展志愿者帮教活动33人次。

二是加强“两类”人员的心理矫正工作。

在萝岗街建立了我区第一个心理矫正室,组织志愿者对矫正对象进行行为矫正和心理矫治,不断提升矫正质量。

降低重新犯罪率,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三是加强两类人员培训和加大安置点建设的力度。

落实了两类人员的培训经费、培训场地和培训教师,现区社区矫正办和区安帮办可以提供美容师、烧腊师等18种普通培训项目,装卸机械司机、氩弧焊工等8种特殊培训项目,以及syb创业培训、蔬菜园艺工等9种特批培训项目,争取尽快为两类人员提供大型就业培训和就业推荐。

在去年与6个安置点签约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将广州市佳乂特机械有限公司签约为安置点企业,现超额实现了一街(镇)一安置点企业的目标建设。

区建设2个示范安置点或实体的工作也正在推进中。

建立了“绿色直通车”制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两类人员”优先实行“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生活、住房确有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

(四)紧紧围绕服务民生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取得新进展

以服务中心工作和服务民生为主题,配合“两城一岛”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进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已完成了区法律服务中心的选址调研、论证以及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起草工作,初步打算在区综治中心内,通过调整、改建的方式,划出200平米左右的面积区域作为区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和办公用房;并根据工作实际,对区法律服务中心的功能设置进行合理配置,拟请示区有关领导后落实相关建设工作。

正在筹划落实公证机构的办证场所,推进公职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的机构建设,建立萝岗区法律服务人才库,吸引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进驻我区。

二是公益法律顾问工作全面铺开。

推动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萝岗区建立基层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依法治村(居)工作,召开了全区村居法律顾问签约大会,在区内全面建立村居公益法律顾问制度,形成了拥有40名律师的公益律师顾问人才库,构建起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公益法律服务体系。

正在研究细化考核措施。

区公职律师所的设立与招聘政府公职律师工作问题,也正在积极与区人事局沟通协调,已起草招聘方案,待商定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三是中新知识城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推进。

正在研究探讨港、澳法律服务合作机制,以更好地促进知识城法律服务业与国际接轨。

前不久,我们还专门到北京、上海、天津等地考察法律服务与新型城市化发展。

四是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展。

开展了三八妇女儿童维权周活动、社工法律培训班、村居民法律讲座等活动,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

引入两家律师事务所在我区设所营业,律师所数量增加60%,律师人数增加19%。

推荐了两名专家型律师和一名司法心理学教授进入中新知识城专家智囊库。

增派律师参与综治信访工作,每天在法律咨询援助室值班接访,并派出律师参与区领导接访陪访工作,及时对上访弱势群体开展法律疏导工作和给予援助。

组织公证队伍参与知识城、九龙镇开发工作,为征拆提供保全、提存等公证服务和法律保障。

制订了《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了区妇女维权周活动、社工机构和村居民的法律专题讲座等多项宣传和便民服务活动,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品2万多份。

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6件,其中刑事12件,民事86件,其他案件8件,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一是主题教育活动成效显著。

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并参与“结合实际学标准,立足本职当先锋”、“服务发展抓落实,机关党建走在前”以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从多角度、全方位对干部职工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反腐倡廉、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教育,通过学习教育,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能够做到思想上始终保持清醒,政治上始终保持坚定,牢固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是队伍的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单位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经集体研究才能决定。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建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行政问责制等制度,实行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跟踪办、公开办,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质量,鼓励全系统人员参加全国司法考试,现我局有3人已经顺利通过,目前已有9人取得司法职业资格证。

三是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广州市优秀司法所创建、考核和评比活动,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规范司法所,促进了我区基层司法所整体工作效能的全面提高。

以基层司法所为基础,积极参与区和镇街综治中心建设,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四是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

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局党总支与各党支部签订了责任书,并把履行情况与每季度的工作目标责任奖金挂钩,形成有力约束。

印发局《xx年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加强了对所属各科(室)、直属单位、司法所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检查监控力度,进一步完善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公开承诺等党内监督制度,完成了《萝岗区司法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指引》初稿。

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都能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五不许”制度、农村工作“三不准”要求及公车管理规定,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的人和事。

同时,我局还完成上级下达的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等工作目标任务,按规定办理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完成上级布置的临时性、突击性、阶段性工作任务。

依照政策法规和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行为。

落实区《公共服务单位文明办公规定》,按照“合法性、准确性、时限性、公开性、文明性、廉洁性”要求做好公共服务,并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评议,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我局围绕区工作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和萝岗区委、区政府下达的上半年工作任务、以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部署的阶段性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及和谐稳定两个大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全力以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全力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及时调整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调解调处工作的指导力度,突出抓好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先后在春节、“清明”“五一”、三次组织开展全区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和重点时段等各类不稳定因素心中有数,力争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全力、快速抓好领导交办重大疑难案件的调处,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凌伟宪同志批示给我局的6件矛盾纠纷全部得到化解并有效稳控,李红卫区长交办的黄利强与罗雪君宅基地房屋买卖补偿纠纷得到有效调解。据统计,半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86宗,调处成功271宗,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成功率95%以上,其中5人以上的矛盾纠纷63宗,稳控61宗,实现无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群体事件发生。

二是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和信息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组织人员到3个司法所和6个村(居)调解委员会调研,了解当前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集思广益,调研论证人民调解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的可行性。加大《广州市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奖励办法》的实施力度,建立一支覆盖面广、作用发挥明显的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完善矛盾纠纷情报信息传递机制。

三是完善“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电子处理平台”建设。将区内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矛盾纠纷隐患收进平台统一管理,实现对纠纷信息的全面调处和掌握,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半年以来,共收到群众事前主动报送纠纷信息56条,审核认定50条,奖励信息报送人员65名,发放奖励金8000元。通过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成功化解5人以上的群体性纠纷11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批24人。

四是加大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力度。完善企业调解组织建设,组织6个司法所到规模企业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对企业发展的作用和意义,动员企业抓好人民调解组织的组建工作,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工作。各司法所分别在辖内规模以上的企业选取1家单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对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一次培训。

五是进一步创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实行区、街(镇)、村(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矛盾纠纷形势;完善敏感时期专项排查调处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会同区法院和区检察院继续推进诉前联调、检调对接工作,一些劳资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突出性矛盾纠纷得以及时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是继续构建和推进“大调解”格局。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调处工作中的“总统筹”、“总督导”、“总牵头”的作用,全区实现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联动。特别是对于一些牵涉面大、矛盾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区公、检、法、司、综治、劳动、规划和各街、镇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实行全方位的协同综合治理。3月份,会同农林水利局、国土规划局、九龙镇等单位部门,成功调解了九龙地区11宗群体性山林土地纠纷,维护了九龙地区稳定,确保了“知识城”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紧紧围绕依法治区开展普法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大力抓好“xx”普法规划落实,起草了xx年萝岗区普法工作要点,推进“xx”普法深入开展。

一是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普法联络员队伍,2月底在区内成立萝岗区“xx”普法联络员队伍,普法联络员共48人,覆盖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局面。积极探索法制宣传“社会化”运作模式,2月下旬,在区内各单位组建了48人的“xx”普法联络员队伍,在工会、妇联、残联、团委、社工组织成立了62人的“xx”普法小分队。

二是继续推进“订单式”普法。组织普法对象召开了一次供需见面会,征求他们对学法的需求,开展针对性普法。与广告公司签订普法短剧制作合同,已开始剧本创作;与区建环局协调确定把萝岗香雪公园赏梅亭作为“法治文化公园”的选址,并请广告公司设计了方案。结合外来工招聘会、“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作法律知识展板70版,制作法制橱窗宣传画100余副,为企业外来工和村(居)民播放法制电影10场。

三是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会同人大依法治区办完成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创建工作标准的起草工作。在五街一镇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四是广泛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4月份,在九龙镇召开了农村法律图书角赠书仪式暨村干部法制培训大会,向九龙镇31个村(居)法律图书角赠送法律书籍1000余册。6月底,编印了农村法制教育实用手册下发给村民,协调各街道家庭服务中心设立了“普法宣传服务角”,由驻司法所律师不定期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上半年,结合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科技活动周、“三打两建”、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等专项活动,播放法制电影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7000份、展出法制展板140块共20场次。

截止6月15日,全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49人,建立公益劳动基地6个,先后组织集中教育157人次,个别谈话教育283人次,开展心理咨询43人次,公益劳动243人次,帮助2名矫正对象落实低保;刑释解教人员共152人,刑释144人,解教8人,帮教率100%,安置率100%。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一是大力构建无缝衔接的立体式“帮教及矫正网络”。开展立体式帮教管理工作,建立“专业工作人员帮教网”、“社会义务力量人员帮教网”、“亲属人员帮教网”、“手机gps定位网”,全天候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确保“两类人员”的帮控活动实现24小时无缝衔接。其中,5月份,专门组织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永和街派出所领导、华峰中学240名学生成立萝岗区帮教团前往东坑劳教所,对我区户籍在所学员开展帮教活动。上半年,共开展志愿者帮教活动33人次。

二是加强“两类”人员的心理矫正工作。在萝岗街建立了我区第一个心理矫正室,组织志愿者对矫正对象进行行为矫正和心理矫治,不断提升矫正质量。降低重新犯罪率,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三是加强两类人员培训和加大安置点建设的力度。落实了两类人员的培训经费、培训场地和培训教师,现区社区矫正办和区安帮办可以提供美容师、烧腊师等18种普通培训项目,装卸机械司机、氩弧焊工等8种特殊培训项目,以及syb创业培训、蔬菜园艺工等9种特批培训项目,争取尽快为两类人员提供大型就业培训和就业推荐。在去年与6个安置点签约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将广州市佳乂特机械有限公司签约为安置点企业,现超额实现了一街(镇)一安置点企业的目标建设。区建设2个示范安置点或实体的工作也正在推进中。建立了“绿色直通车”制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两类人员”优先实行“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生活、住房确有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

(四)紧紧围绕服务民生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取得新进展。

以服务中心工作和服务民生为主题,配合“两城一岛”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进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已完成了区法律服务中心的选址调研、论证以及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起草工作,初步打算在区综治中心内,通过调整、改建的方式,划出200平米左右的面积区域作为区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和办公用房;并根据工作实际,对区法律服务中心的功能设置进行合理配置,拟请示区有关领导后落实相关建设工作。正在筹划落实公证机构的办证场所,推进公职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的机构建设,建立萝岗区法律服务人才库,吸引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进驻我区。

二是公益法律顾问工作全面铺开。推动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萝岗区建立基层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依法治村(居)工作,召开了全区村居法律顾问签约大会,在区内全面建立村居公益法律顾问制度,形成了拥有40名律师的公益律师顾问人才库,构建起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公益法律服务体系。正在研究细化考核措施。区公职律师所的设立与招聘政府公职律师工作问题,也正在积极与区人事局沟通协调,已起草招聘方案,待商定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三是中新知识城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推进。正在研究探讨港、澳法律服务合作机制,以更好地促进知识城法律服务业与国际接轨。前不久,我们还专门到北京、上海、天津等地考察法律服务与新型城市化发展。

四是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展。开展了三八妇女儿童维权周活动、社工法律培训班、村居民法律讲座等活动,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引入两家律师事务所在我区设所营业,律师所数量增加60%,律师人数增加19%。推荐了两名专家型律师和一名司法心理学教授进入中新知识城专家智囊库。

增派律师参与综治信访工作,每天在法律咨询援助室值班接访,并派出律师参与区领导接访陪访工作,及时对上访弱势群体开展法律疏导工作和给予援助。组织公证队伍参与知识城、九龙镇开发工作,为征拆提供保全、提存等公证服务和法律保障。制订了《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了区妇女维权周活动、社工机构和村居民的法律专题讲座等多项宣传和便民服务活动,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品2万多份。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6件,其中刑事12件,民事86件,其他案件8件,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一是主题教育活动成效显著。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并参与“结合实际学标准,立足本职当先锋”、“服务发展抓落实,机关党建走在前”以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从多角度、全方位对干部职工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反腐倡廉、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教育,通过学习教育,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能够做到思想上始终保持清醒,政治上始终保持坚定,牢固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是队伍的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单位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经集体研究才能决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建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行政问责制等制度,实行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跟踪办、公开办,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质量,鼓励全系统人员参加全国司法考试,现我局有3人已经顺利通过,目前已有9人取得司法职业资格证。

三是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广州市优秀司法所创建、考核和评比活动,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规范司法所,促进了我区基层司法所整体工作效能的全面提高。以基层司法所为基础,积极参与区和镇街综治中心建设,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四是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局党总支与各党支部签订了责任书,并把履行情况与每季度的工作目标责任奖金挂钩,形成有力约束。印发局《xx年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加强了对所属各科(室)、直属单位、司法所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检查监控力度,进一步完善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公开承诺等党内监督制度,完成了《萝岗区司法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指引》初稿。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都能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五不许”制度、农村工作“三不准”要求及公车管理规定,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的人和事。

同时,我局还完成上级下达的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等工作目标任务,按规定办理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完成上级布置的临时性、突击性、阶段性工作任务。依照政策法规和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行为。落实区《公共服务单位文明办公规定》,按照“合法性、准确性、时限性、公开性、文明性、廉洁性”要求做好公共服务,并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评议,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年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1、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上半年区法援中心共受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41件,同比增长21.7%,其中刑事案件77件、民事案件264件,完成市级目标任务580件的59%,刑事案件占比达23%;累计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78件。民、刑案件共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43.5万元。累计接待群众来访、来电法律事项咨询2826起,组织安排律师到妇联、工会、法院、政务中心、残联、女子监狱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服务活动61场次。

一是建立一流服务窗口。中心设立开放式业务受理厅,配备现代化办公设备,在醒目位置设立统一标识,设置了群体性纠纷接待室,并将法律援助条件、申请程序、事项范围等内容公示上墙,免费提供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手册、纸、笔等,专门设立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同时,配备专人,每周对窗口进行两次专项巡查,使法律援助“五项承诺”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拓展服务领域。按照上级要求,逐步扩大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对困难群众申请的援助内容涉及到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基本民生联系紧密的事项,均纳入受案范围,给予援助。积极与区劳动仲裁部门取得联系,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开通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今年3.8、3.15分别在女子监狱服刑人员和青少年中开展了专项讲座与维权服务,参加人员400余人,接待咨询42人次。

三是认真落实刑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制定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动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做好律师指派和业务监督工作。加强驻看守所、法院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注重对值班律师的管理和指导,要求值班律师积极为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中适用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办理法律援助事项。

2、做好律师管理工作。上半年社区法律顾问共开展法治讲座254场,参与重大活动63次,参与调解72起,解答法律咨询1278人次。

一是开展社区法律顾问点标准化建设。根据示范点硬件标准及辐射需求制定经费预算,按照市局统一标准制作完成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日志及宣传资料,因地制宜打造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10个。上半年共召开全区律师工作会议2次,重点布置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累计抽查40余个社区法律顾问点建设情况,提出整改意见16条。

二是落实律师服务与管理。完成对14家律师事务所、137名执业律师年检初审上报工作;上半年对本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异动情况进行了收集上报;组织开展xx区律师联谊会理事会换届选举,开展专题学习培训交流活动;鼓励“两代表一委员”律师发挥积极作用,引导其所在律所参与我区政府法律顾问机构库招标活动;推荐我区10名律师加入xx区普法讲师团,为全区企事业单位开展专项法治讲座;利用“社区法治专业研究委员会”平台发布“社区法治论坛征文通知”,开展社区法治论坛征文活动。

三是充分提升律师资源利用率。着力探索多部门协作机制,将律师资源利用率提升至最大化,优化服务xx法治建设。今年3月与妇联、禁毒办达成协作,每周三、每月15日分别安排律师参与妇联及禁毒值班,为妇女儿童保护及禁毒工作注入法律专业力量。安排湖北昊楚律师事务所和湖北海纳川律师事务所参与“xx区政府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综合平台”企业法律需求事务处理,在服务全区经济大局的同时为企业与律所搭建桥梁,争取达到一次服务到常年服务,培养企业聘用法律顾问意识,实现企业与律师双赢。截止目前,律师共参与妇联法律援助值班14次,禁毒值班7次,通过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解决法律需求6次。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开拓进取,认真履职,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立足调纠促和,人民调解有了新格局。

1.工作格局全面创新。今年初,按照县委常委会议的指示精神,我县印发了《县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方案》(永办〔〕53号)文件,全面构建了由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领导下的21个乡镇调处中心、9个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365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全覆盖的调处组织网络体系;聘请了500名专职调解员,每个村(居)都有专职调解员1-2人。

2.工作制度完善健全。通过健全调处运行机制,将调解程序规范到一线。例如: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矛盾纠纷登记受理制度、矛盾纠纷限时办结制度、矛盾纠纷报告和回访制度、领导包案制度、交办督办制度等。

3.工作成效显著突出。今年,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288件,调解成功1279件,调解成功率99.3%。特别是在“大调解”机制运行以来,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成功调处了领导交办的案件、突发性事件、纠纷积案等有影响的矛盾纠纷共计48件,同比增长31%。今年,我局开展了“积案化解清零行动”,共排查出纠纷积案124件,由局机关干部职工负责牵头调处,要求在7月底以前调处成功。目前,共化解积案81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例如:涉诉涉访的湘阴渡镇松柏村邓某死亡赔偿纠纷、县香梅八矿职工张某工伤赔偿纠纷积案等。

(二)确保宣传实效,法治建设有了新发展。

一是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今年,我局通过创新“法律六进”、农村法制宣传月等宣传形式,切实加强了法治宣传,取得了宣传实效。今年5月,由我局牵头,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和乡镇开展了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制作了内容丰富的宣传展板,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面对面向群众宣讲法律知识、接受群众的咨询。我局参与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暨柏林、太和工业园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派出专门工作组,共走访园区周边群众460余户,收集意见建议360多条,疏导化解群众诉求2o多起,化解矛盾纠纷5起,发放法制宣传资料余份。二是着重抓好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在去年的基础上,我局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抓好了优秀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目前,全部乡镇和环保局、农经局等29个单位聘请了政府法律顾问。三是认真开展了民主法治建设联创活动。按照省市依法治理办公室的要求,在全县开展了“法治永兴”、“法治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居)”三级联创活动,扎实推进城乡民主法治建设和社会自治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基层依法自治水平。四是抓牢了各级新闻媒体的信息发表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局共在省级新闻媒体发表经验、信息材料215篇(其中,《湖南日报》1篇、湖南红网1篇、法制周报1篇,法治湖南网212篇),在市级新闻媒体发表经验、信息材料16篇(其中,市局简报3篇、郴州日报11篇、郴州电视台1期、郴州妇女网1篇),在县电视台播放法治建设新闻16条,在永兴红网及永兴手机报发送信息21条。

(三)创新工作举措,社区矫正有了新局面。

一是加强了社会调查评估工作。今年上半年,共接受委托76人,出具评估函75人,采信率100%,同比去年增长2个百分点。二是突出了矫正对象心理矫治。按照矫正人员的个案特征,制定了相应的心理矫治方案,有针对性地进行矫治。三是建立健全了矫正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通过认真抓好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社区矫正工作来势喜人,呈现出全新的工作局面。今年以来,我县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68人,解除矫正20人。目前,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70人,累计解除42人,在册228人,未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

(四)加强狱企对接,安置帮教有了新探索。

我局与省内星城监狱、湘南监狱、郴州监狱、雁南监狱和雁北监狱等监所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一方面,由监所对永兴籍即将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另一方面,我局加强安置基地建设,创造就业岗位,并组织安置基地企业到监所选聘技术人员。通过此项措施,为企业提供了人力资源,同时,也为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提供了绿色通道。通过开展对接工作,我县省级免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基地永兴绿洲木业有限公司等企业提供出1132个劳动岗位,目前,共对口安置了刑释解教人员65人。

(五)创新社会管理,戒毒康复有了新跨越。

经我局向省司法厅和省戒毒管理局积极争取,省戒毒管理局在我县设立了全省首家县级戒毒康复工作指导站。该站受省白泥湖戒毒康复所指导,对吸毒人员实行无缝对接,免费戒毒,免除戒毒康复人员生活、急性脱毒、教育矫治等费用。在工作中,我们一方面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取得支持,安排了工作场所,解决了工作经费60万元,招聘了专职工作人员3人;另一方面,加大戒毒康复宣传力度,深入走访吸毒人员及其家属,积极动员其到省白泥湖戒毒康复所戒毒。5月28日,我县组织第一批5名吸毒涉艾人员到省白泥湖戒毒康复所接受免费治疗。6月19日,在省戒毒管理局驻县戒毒康复指导站的揭牌仪式上,2名戒毒人员现身说法,谈了自己在省白泥湖戒毒康复所接受免费治疗的亲身体会,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六)健全工作制度,法律援助有了新机制。

1.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得到创新。新《刑诉法》实施以后,刑事法律援助由原来的法院一元指定辩护模式转变为被告人申请和公、检、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多元模式,犯罪嫌疑人可以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接受法律援助。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新《刑事诉讼法》,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促进公正司法,我局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在全省率先制定下发《县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湖南日报》对此进行了推介报道。今年以来,由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转交法律援助申请成功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达15件,同比增长50%。

2.民事诉讼法律援助得到突破。我县推行了上门服务、开辟“绿色通道”、精心办案等一系列惠民举措,搭建了与弱势群体的“连心桥”,增进了与弱势群体的感情。今年,我县着重将老、弱、病、残、妇女、未成年人、留守儿童等对象作为援助重点,严把“援前、援中、援后”质量关。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9件,同比增长10%,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79件,同比增长11%,涉及金额820多万元。

(七)提升服务质量,公证办案有了新成效。

一是积极为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在重点工程建设、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国有资产出让转让、企业改制等事项中发挥了监督保障作用,积极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今年以来,共办理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现场公证6件。二是坚持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为公民、法人、社会团体办理财产继承、房屋赠与、资产租赁等公证提供优质服务。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公证163件,同比增长12%,其中涉台公证10件,同比增长20%,收费8.52万元。

(八)实行整体推进,项目建设有了新突破。

今年,根据上级发改委文件通知,我县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总建筑面积已落实2845平方米(不含以后的社区矫正局建设、戒毒康复中心和司法行政培训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近1000万元,其中土建总投资522万元(土建投资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计划投资365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31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6万元)。我县于2月对该项目予以划拨用地,目前,项目规划、环评、立项等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毕,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土方工程已通过公开招投标,现项目已开工,正在进行“五通一平”工作,预计整个工程将在20xx年上半年全面竣工。目前,我局已通过向上争取资金671万余元,新建、合建、购买了24个司法所,司法所建设已全面收官。

(九)开展校地合作,队伍建设有了新举措。

通过多次争取,我局与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积极开展校地合作。一方面,我县为学院提供“练兵场”,成为学院的生源基地、实习基地、理论创新基地。另一方面,学院充分发挥人才、专业优势,组织有关专家为我县在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支持和服务。3月9日,学院第一批60名学生来到永兴实习,20名学生被安排到10个乡镇司法所(其中,6人服务在乡镇的项目建设上,14人服务在社区矫正办案第一线),40名学生被安排到县公安局特巡队。警院学生表现优异,成绩突出,得到了所在乡镇和县公安局的高度评价。

(一)严重缺员。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编制为60名,现实际在岗人员为38人,缺员22人,其中局机关缺员6人,司法所缺员16人,有8个司法所无专职司法助理员,严重影响到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县调处中心亟需解决一辆工作用车编制。

今年,全县上下正在开展“大调解”工作,县调处中心除了组织、指导、考核全县395个乡、村调解组织的人民调解工作外,本身还承担大量的乡、村两级调解组织化解不了的重大疑难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目前,县调处中心无工作用车,日常开展工作靠挤占县司法局本来就非常紧张的办案和工作用车,严重影响到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项目资金到位滞后。

我县司法业务用房已全面启动,但中央、省级资金估计要在20xx年上半年才能到位,虽然该项目前期工程进展顺利,但随着项目后期工程的推进,对资金的要求越来越迫切。

(一)进一步抓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一是部门联动。充分整合各职能部门的力量,最大限度发挥“大调解”及时便捷的特点,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健全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突出人民调解机制的社会作用。三是创新人民调解工作举措。在推行领导包案限期化解责任制、“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和调解个案奖励制度等机制的基础上,继续创新调解形式,切实加大对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

(二)进一步抓好法律援助工作。一是确保援助质量。法律援助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赢得民心的工作。必须保证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程序要公正,服务要到位,确保将好事办实。二是抓好窗口建设。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法律援助窗口建设,确保9月1日以前投入使用。

(三)进一步抓好社区矫正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矫前调查评估办案工作。严格落实省市文件精神,认真组织调查工作,严格规范调查程序、范围、内容,确保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二是进一步抓好日常考核工作。严格按照考核奖惩制度,认真抓好考核奖惩工作,对应当依法给予司法奖惩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按程序提出奖惩建议。三是进一步拓展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及公益劳动基地。在司法所建立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及公益劳动基地,按规定组织矫正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学习活动和开展公益劳动。

(四)进一步抓好安置帮教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帮教安置网络。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接收、帮教、管控、安置等各个工作环节实行动态管理。二是要继续开展排查回访专项活动。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全面评估,创新帮教方式,建立帮教档案,确定帮教类别,教育和引导刑释解教人员依法从业、合法创业。年内帮教率要达100%,安置率要达100%,杜绝帮教对象重新违法犯罪。三是要继续抓好狱企对接工作。为企业提供务工人员的同时,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绿色通道建设工作。

(五)进一步抓好法治建设工作。一是全面实施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普法无纸化系统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湘法治办发[]6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全县无纸化考试工作,在6月底组织开展各单位普法骨干技术培训,完成软件的推广安装和调试升级工作,于11月组织全县干部职工进行无纸化普法考试。二是深入推进法治创建工作。按照郴法治办发[]1号、郴民办发[]21号和郴教联通[]6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好“民主法治示范乡镇”、“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郴州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

(六)进一步抓好司法行政业务用房项目建设。一是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负责司法行政业务用房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快建设进程。二是抓紧时间做好相关手续补办、规划设计等相关前期工作。三是积极与上级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衔接沟通,争取中央项目资金早日到位。四是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司法业务用房的建设质量。

(七)进一步抓好戒毒康复和校地合作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抓好日常管理工作,争取年内动员大部分吸毒涉艾人员到省白泥湖戒毒康复所进行免费治疗。二是切实抓好校地合作平台建设,加强与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沟通协调,一方面组织我县工作人员到学院进行学习、培训,另一方面,让学院定期安排学员来我县实习,同时,也缓解我县工作人员不足的困境。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骨干,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四级工作体系已经形成。目前,我市包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内共计11个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法律援助联络员756名;在横向上,与市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26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据此,纵向到达村屯(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市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年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今年8月,我们将支部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的具体指导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按照年初工作部署,以增强群众获得感为目标,围绕“四个全覆盖”转型增效,主动作为,积极进取,各项工作阶段成效明显。

(一)围绕规划实施,紧扣创新驱动,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提质增效。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印发《20xx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制定《xx市国家机关“七五”普法责任清单》,明确61家机关部门的普法职责任务;出台《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完成《xx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和《xx市法治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的数据抓取和报送工作,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城市、法治社会测评体系。

二是深化活动开展。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在全市组织开展“美好生活·德法相伴”系列活动,推出“法护人生”、“法进家庭”、“法润村居”、“法企同行”、“法进军营”五大行动;围绕中心大局,深入宣传与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xx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三下乡、农民工学法活动周、三八妇女维权周、“4.8”宣传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全民阅读日、农家书屋创建、财政法律法规宣传周、青少年七彩假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十大主题宣传活动。此外,围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对536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摸底和调整,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做强特色品牌。完成市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的建设布展工作,拓展了环保、食药、安全、交通、禁毒等专业法宣传内容,融合了xx法治陶瓷、xx法治版画、xx法治桃娃、xx法治篆刻等特色文化元素;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举办法治楹联书画作品创作征集活动,征集创作优秀法治xx楹联书画作品500余件;组织开展家规家训征集活动,征集优秀作品200余条。指导各地广泛开展法治民谣创作、法治书画摄影、法治宣传骑行、法治文艺演出、民生法治大讲堂等群众法治文化活动。梳理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制作发放生命周期法律知识电视专题片《法伴成长》,得到了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微博的关注和转发。

四是坚持创新联动。联合专业机构和专业法部门,开发打造集民众法律需求数据搜集分析系统、法律知识推送系统、在线法律服务供给系统和法律需求智能匹配响应系统于一体的xx智慧普法平台。截止6月,已经完成平台一期工程建设,与41家专业法部门签订了联动共建协议,基本实现普法资源的共建共享,有效扩大了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二)围绕中心工作,强化能力建设,全力提升法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质效。

截至6月底,全市律师共担任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法律顾问576家,担任企业法律顾问13646家,律师办理各类案件3.13万件;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各类法律顾问3384家,代理各类案件7365件;全市公证机构共办理各类公证36471件;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书5245件,采信率99.99%;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848件。1人被司法部、人社部联合表彰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

一是全面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积极组织开展“法企同行”活动,走访企业22628次,组建各类法律服务团(组)46个,建立服务企业联系点106个,收集排查企业法律风险服务需求576项,帮助企业化解风险、解决问题1913件,发布防控举措和法律建议157条,发放企业法律服务手册3.46万册,挽回企业经济损失6175.3万元。进一步推进xx“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引导“一带一路”建设法律服务团律师为党委政府、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协调市人民政府与省司法厅、红豆集团签署《共建xx驻柬埔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心框架协议》。招募200名优秀青年律师、公证员,调整充实市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团,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探索线上法律服务。

二是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和保障。运用年度考核、卷宗评查、案件巡查等手段,对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有效监管,对存在问题较多的15家律师事务所要求限期整改,对10家新设法律服务机构进行开业督导。不断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诚信建设,指导市律师协会建立投诉查处中心和律师维权中心,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投诉的查处,上半年,共受理投诉14件次,已办结11件次,其中行政处罚2件次。完善法律服务人员执业保障机制,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效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会同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公证服务知识产权战略的意见》,就加强公证公益宣传、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服务知识产权(专利)保护等为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达成共识。

三是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协调将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培养纳入《20xx年度xx太湖人才计划工作要点》。深入推进名优律师人才培养工程,研究制定了20xx年名优律师人才工作计划和7项重点人才工作计划,拟定了《关于组织开展xx人才创新创业法律服务行动的方案》。加强律师教育培训工作,开设“xx名优律师讲坛”,举办全市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班、“律师事务所主任与公司法务主管”主题沙龙等培训交流活动。会同团市委、市律师协会组织开展xx市十佳(优秀)青年律师评选活动。组织市律协直属分会举办了“与法同行树形象凝心聚力展风采”迎新春联谊会、庆“三八”女律师健步走活动,会同团市委、市律师协会举办了“律动青春庆‘五四’”xx市优秀青年律师颁奖典礼暨xx律师文艺演出等,进一步增强了律师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围绕聚焦富民20项举措,精准服务,努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转型增效。

一是细化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提供针对性服务。根据城乡居民和企业需求,将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细化分类,分为旨在培育公众法治信仰的法治宣传教育项目、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援助项目、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的村(社区)法律顾问项目、满足群众基本需求的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项目、维护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调处项目。研究制定统一的法律服务项目清单,实现“菜单式”供给、“订单式”服务,确保公共法律服务“适销对路”、精准服务。组建“法律体检律师团”,对企业近切需要解决的法律难题进行法律体检、会诊。梳理全市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业务项目,组织中小企业律师服务团,有针对性地提供特色业务和定制业务,切实提高服务企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推动传统“坐堂办证”向主动服务转变,扩大公证线上服务范围,积极探索实践电子数据保管、电子证据保全等新业务,其中,xx市公证处通过“公证云”服务平台办理了数十起网络案件违法网页存证,帮助企业解决了电子数据取证这一难题。

二是出台司法行政服务发展聚焦富民20项举措。成立司法行政服务发展聚焦富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各项举措的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时序进度。通过12348网上平台、手机短信、微信微博每周发布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风险提示;为特殊群体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施法律援助“名优工程”,推行法律援助专家律师办案模式,试行点援制;对部分公正事项减少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对部分特殊群体实行公正费用的减免,建立“公证存管平台”,为公民个人、企业、科研院所的发明创造、专利许可、技术转让合作等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合同公证等服务;招募优秀青年律师参加xx市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团,并引导服务团成员通过线上线下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推广使用远程亲情视频会见系统,积极参与对监狱服刑人员的改造。

三是整合资源优势,培育司法行政类社会组织。按照“政府主导、专业运作、社会支持”的思路,积极探索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路径和模式,广泛吸收与司法行政工作契合度高的组织和群众参与。上半年,全市7个市(县)区已全部成立孵化中心,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网络初步建成。依托司法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在每个街道成立一个法律服务社,并将法律服务站点或个人工作室推向村(社区),将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延伸到最基层。争取政府财政支持,推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参与公益创投活动,建立政社互动的良好合作机制;引导社会组织为企事业单位等提供签约服务,在开发园区设立购买服务点,推行“精准服务”。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引导培育诚信服务品牌,确保各类社会组织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健康有序运行。截止6月底,全市建成各类司法行政类社会组织259个。

(四)紧扣主动预防、多元化解,努力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全覆盖转型增效。

上半年,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社会矛盾纠纷8005次,受理矛盾纠纷19974件,调处成功矛盾纠纷19974件,调解率100%,调处成功率100%。全市司法行政对接169件信访突出问题,已成功化解83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强化排查预警。组织开展“两节”、“两会”、“一带一路峰会”、“xx发展大会”期间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活动,部署全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会战”专项活动,整合司法行政的人民调解和律师专业法律服务资源,继续助力市、县两级党政领导包案处理突出矛盾问题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健全组织网络。实行行业调解组织和专业调解组织全覆盖工程,规范化建成率超过95%,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专业多元的“3n31”人民调解组织体系。指导市银监会xx监管分局成立了“xx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银行业矛盾纠纷的排查预警,并参与创建平安金融活动。三是优化调解力量。积极开展条例宣讲和调解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各类调解员培训57次,参训人员3500余人次。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上半年全市参与等级评定的调解员比例达87%。组织开展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备案情况核查和人民调解员证年度审验工作,及时调整和清理了不能正常履行工作的组织和人员。四是加强工作措施。全面落实人民调解员集中招聘、集中培训、集中管理、集中保障“四集中”管理模式;在公共场所普遍设置司法所及专职人民调解员公示牌;全面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实行专项保障,确保足额到位;总结推广xx市人民调解工作奖励模式,落实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140余万元。

(五)紧扣矫治修复,强化帮扶,努力推动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覆盖转型增效。

1-5月,全市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018名,解除和终止矫正1014名,现有在矫社区服刑人员2568名;接收刑满释放(含解除矫正)人员1586人,当年度无重新违法犯罪;累计接收照管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1116人,操守保持率91.22%。

社区矫正方面,着力抓好管控、矫治、修复三个环节。管控上,全力做好十九大等重点时期安保工作,加强走访排查,建立落实矫情分析研判制度;深化科技强矫措施运用,继续推广使用电话语音汇报、生物考勤、电子腕带定位等科技监管手段,处理不假外出人员78人次;协调公安等部门,集中清理脱漏管人员,依法严格执行刑罚,上半年,撤销缓刑收监9人,警告101人,提请治安处罚5人。矫治上,开展教育矫正“三个专项活动”,加强法律教育和帮扶,组建学法守法微信,由律师每天推送法律案例和法规解释,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免费的法律学习、咨询服务。修复上,大力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实施行刑矫治损害修复工程,做好社会适应性帮扶,最大限度帮助社区服刑人员修复再社会化功能。

安置帮教方面,大力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联合4个部门共同下发《关于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刑、刑释和解戒人员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帮教特殊人群工作的组织机制、运作模式和保障体系。积极推动远程视频会见系统运用,上半年以来共完成远程视频亲情会见预约25人次、成功开展会见10次。积极开展特困对象排摸帮扶活动,全市共帮扶社区服刑、刑释和解戒人员特困家庭59户,发放各类帮扶物资共计金额5万余元。加强刑释人员信息衔接,实现xx籍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查率100%,预释放人员衔接回执发送率100%。规范“必接必送”工作,实现重点帮教对象100%接回、一般帮教对象接送率达85%以上。

后续照管方面,进一步巩固后续照管工作成果。健全后续照管绩效考评运行机制,出台《专业服务社实施后续照管实施细则》和《专业服务社实施后续照管考评办法》。打造后续照管帮扶救助品牌,推行“1+4+n”菜单式精准帮扶服务模式。开展后续照管“四季四风”系列活动和后续照管宣传月活动,赴省句东戒毒所、省女子戒毒所开展后续照管宣传帮教活动,与即将解戒人员签订照管协议、并进行现场法律咨询。创新工作形式,开通全省首家后续照管微信公众号“xx后续照管在线”。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与综治、公安、民政、财政等五部委联合发文,将社会组织参与解戒人员帮教工作经费纳入到各级财政预算目录。上半年,全市针对后续照管对象开展帮扶救助超过200人次,收到由照管对象家庭送来的锦旗3面,省司法厅柳玉祥厅长亲自视察我市后续照管工作,并作了专门批示予以肯定。

(六)紧扣改革任务,创新服务,确保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制定《xx市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召开人民监督员聘任仪式,并对59名人员监督员进行了初任培训。积极推动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工作,上半年,参加拟不起诉案件的监督评议5次,案件跟踪回访5次,参加检察机关案件公开审查7次,检察开放日活动16次,听证活动14人次。二是积极落实司法鉴定改革举措。积极做好《xx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印制条例宣传册,下发到个鉴定机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治宣传教育中心、交通事故处理中心等地,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司法鉴定服务。三是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行法律援助专家律师办案模式,成立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团;开展法律援助优秀案件评比活动,并推荐参加省厅评选;调整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办案的积极性。四是加大公证创新探索。推动传统“坐堂办证”向主动服务转变,扩大公证线上服务范围,积极探索实践电子数据保管、电子证据保全等新业务,其中,xx市公证处通过“公证云”服务平台办理了数十起网络案件违法网页存证。

(七)紧扣思想政治建设,落实责任,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强化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微课堂、掌上党校等行之有效形式,引导队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研究制定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切实抓好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的整改落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定实施《xx市司法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意见》,确保党建责任传导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干警队伍建设。对10名市管干部和15名正科职局管干部的个人重大事项进行填报和抽查核实工作,对全系统干警思想动态进行分析研判。提升使用了3名正科职、5名副科职年轻干部,对7名正科职干部、4名副科职干部、9名科员进行了轮岗交流。选派了2名科职干部到基层一线进行挂职锻炼,储备了2名90后年轻干部,为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全面启动司法行政人才“155”工程、青年后备人才成长引领工程、行业高端人才开发培养工程、社会化人才引智工程,推进“专家型、骨干型、技能型”人才培育,完成了人才申报、建库工作。

三是开展“连心富民、联企强市”大走访活动。明确每个党员干部的走访群众时间全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到目前止,全局68名党员干警全部走在“大走访”的路上,共收到有效工单180多张,走访特殊人群500人次。

四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两节”,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讲辅导和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紧扣社区矫正刑罚执行、行政审批、财物管理和选人用人等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实现全过程严管控、零风险。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大力推行局务公开、处务公开,强化矫务公开,勇于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各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监督,以公开倒逼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运行。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有效加强风险防控。

(一)工作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对新形势下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社会性、群众性等基本特征把握不够,没有最大限度发挥好社会力量的作用。

(二)信息化应用水平有待加强。近年来,在省司法厅的指导下,我市全面建成司法行政二级数据中心、部署运行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办公oa覆盖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但是全系统的信息化应用广度和深度仍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对省厅重推的一体化智能平台,部分地区和部门仍停留在考勤层面,导致在全省绩效考核中失分较大。

(三)工作方法有待进一步优化。对信息技术在业务工作的作用认识不足,运用程度不够。利用门户网站、12348电话和网络平台开展舆情收集、进行分析研判、推送服务产品、拉近服务距离等方面有待提高。

(四)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市(县)区司法局政法专编仍未完全落实,基层人民调解员、安置帮教工作者、司法鉴定人等人员年龄结构偏老,业务素质与工作发展要求存在差距。队伍“三化”建设推进力度不够,对不作为、慢作为现象问责力度不强。

下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将以本次总结为起点,对照年初工作部署,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新xx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围绕人民群众满意,加快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是加快平台网络建设。调整市级中心定位,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指挥协调、产品规划、综合研判、推介宣传等功能,切实发挥资源集聚优势,为县乡两级中心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市(县)区级中心聚焦实战服务这一核心功能,融合法援、调解、公证、法宣、法律咨询等服务资源,通过服务窗口化、力量一体化,一站式解决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镇(街道)级中心发挥“贴身式服务”优势,为群众提供一般性的矛盾纠纷调解、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解答、法律服务指引等基本服务,并及时收集上传群众法治需求。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在打造法律顾问服务群众主阵地上深耕细作。

二是加快载体产品建设。一方面,要强化服务主体的多元化,构建司法行政部门主导,政府相关部门有效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制度;要加大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凝聚更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要积极吸纳社会力量,积极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动员社会知名人士、法学专家学者、政法队伍退休人员参加志愿服务。另一方面,要强化服务手段的多元化,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优化“一个大门进来、集中受理、分头办理、一揽子解决问题”的服务模式;大力推进12348服务队建设,开展“巡回式”服务,切实提高服务主动性;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立足实际需求,研发高质量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

三是加快制度保障建设。加强与财政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保障机制,为加大政府投入,形成科学合理的财政预算提供有力依据。积极探索引入市场机制,形成多元化的经费保障模式,积极吸纳社会社会慈善、公益创投、个人捐赠等各类公益资助,形成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经费保障制度。

(二)围绕党的十九大召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百日会战”活动。采取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以及矛盾纠纷多发地区为重点,持续不断滚动排查,突出排查征地拆迁、老旧小区出新改造、物业管理、劳动争议、环境污染、医患、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和邻里、消费等纠纷。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明确责任单位,组织力量集中化解;对积案纠纷,在认真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分片包干,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攻坚,确保矛盾不堆积、纠纷不激化。

二是开展特殊人群管控转化行动。加强社区服刑、刑释解教、解除戒毒对象中的重点人员排摸管控工作,通过网格化排查、外围情报数据分析研判等方法,对有脱逃苗头、重新犯罪倾向、参与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矛盾纠纷或暴力恐怖事件迹象等重点人员,实行挂牌攻坚,落实管控转化措施。同时,加大对特困特殊人群家庭的帮扶力度,努力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困难。

三是开展信访积案攻坚化解专项行动。完善信访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及时梳理各类不稳定因素,全方位、多角度、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面掌握信访苗头。开展信访矛盾纠纷滚动排查和滚动交办,确保及时发现和化解风险隐患。按照包案分工开展攻坚化解,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协调各方将重点人员稳控在当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在发生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时,确保迅速响应,及时处置。

四是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落实活动。继续推进进企入户大走访,组织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帮助基层化解矛盾。发挥律师、公证、法治宣传、矛盾排查调处等源头预防作用,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风险提示和法律意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青少年的安全法律教育和培训工作,最大程度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三)围绕争创一流业绩,全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创新发展。

一是抓基层打基础。按照省、市标准化建设要求,全面深化公证处、法援中心、司法所和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站所硬件和软件建设;加强法制力量配备,规范法制工作,健全投诉受理、查处、办结程序,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活动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全系统的信息化应用能力建设,通过培训、考核、竞赛等方式,确保全员熟练掌握各类内、外网系统或平台应用,运用网络系统或平台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形成一批基于数据的分析研判产品,牵引司法行政工作向前置型、精准型、服务型转变。

二是抓党建强队伍。按照“五个过硬”和“三严三实”的要求,抓班子、带队伍、解难题,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放心的司法行政过硬队伍。通过主动汇报、积极沟通,依法落实机构编制,解决空编、挤占挪用政法专项编制等问题。通过推行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建立符合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实际的干部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全力开展好大走访活动,注重发挥司法行政根植群众、面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能优势,在走访中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是抓重点促创新。加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机构和人民监督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人民监督员日常管理、学习培训、考核奖惩等长效机制,积极与检察院协调沟通,畅通监督渠道,使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范围更广,参与案件更加深入。加强《xx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推动司法鉴定职业资格、规则、标准的统一,健全鉴定人负责制,落实鉴定人出庭制度,加强司法鉴定行业监管,确保鉴定人依法自律、诚信执业。研究扩大我市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有选择性地纳入我市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加强与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政府购买疑难复杂不动产继承登记公证服务;构建知识产权预防性机制,建立“公证存管平台”;扩大公证机构参与法治服务、参与民生保障、参与社会发展的业务范围,探索公证与诉讼对接机制,切实发挥好公证业务的纠纷预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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