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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山之神读后感(专业18篇)

时间:2024-02-24 21:40:02 作者:BW笔侠

读后感是我们对于书籍内容的主观感受和理解,同时也是对书中人物、情节等元素的评价和解读。下面是一些精选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写作有所启发和帮助。

雪山窃贼读后感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雪山窃贼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未来可期,青春中的你,一定不要辜负!——题记。

在那个天气异常寒冷的冬天,风如刀片刮着人的脸,凛凛冷风下,却有这样一群女孩聚在一起,分享一个大胆的想法:共同商议着决定去偷羊肉吃。西藏能够给女孩儿是打牙祭的东西很少,于是几个姐妹趁冻得像冰坨一样的羊肉暴露在室外,捏着手术刀开始行动。即使冻彻骨髓的寒风把它们吹得东倒西歪,已毫无退缩之意,那晚听着羊油滴落在火焰上的滋滋声,一种心绪在心中涌动。

只是因为一个突出其来的想法,几个女孩子就谋划着偷羊吃烤羊吃,虽然这个想法有些冒险,有些失妥当。可,这也许这就是青春吧!韶光一去如流水,聚首津门尽白头,忽忆青春曾做伴,希望风雨喜同舟。青春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十分美好,在这段不可复制的旅途当中,我们拥有了独一无二的记忆,不论它是迷茫孤独的,还是欢腾炽热的。对于我们来讲,都是最闪亮的'日子,最珍贵的回忆。

被冠以“北大最帅双胞胎”称号的苑氏兄弟,先是被邀请参加《鲁豫有约》的节目,接着又因江苏卫视的《一战到底》而成名。他们的励志故事《愿我的世界总有你二分之一》销量突破10万册。

他们是潮男,他们是学霸,可他们的曾经,却惨不忍睹。

因为两人从小就肥胖多脂,本性又贪玩调皮,所以从小学开始,成绩就一塌糊涂。直到步入高中后,哥俩才开始对自己的身形自惭形秽,加之成绩也不理想,于是二人郑重地在一起商讨后,制定了“攻坚计划”——决心减肥(每天早晚各跑3000米,最后延长到6000米,拒接最爱的美食),提高名次(各自摸索,寻找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高中三年,他们成功甩掉40斤,成绩也由原来的年级100名追到数一数二的“学霸”。在减肥和学习上,他们达到了一个又一个目标。高考那年,哥俩纷纷以傲人的成绩,完美逆袭。

“决心要走一条路的时候,就不要左顾右盼,风景再美也不能流连。”这或许就叫不负青春。人生若白驹过隙,弹指间闪去。光阴的宝贵在于它无法倒流,而青春的宝贵则在于我们可以肆意的做自己想做的事,不留遗憾。留不住青春,那就尽情燃烧,追不上时间,那就努力奔跑,我始终相信奋斗的意义,因为未来的你一定会感谢现在的自己。

《雪山飞狐》读后感

《雪山飞狐》整体采用了讲故事的方式,从不同人口中娓娓道来,让整个故事更加清晰,人物个性更加鲜明,故事的结尾也与众不同,是一个悬疑,没有肯定的结局,至于胡斐对苗人凤那一刀是劈下去还是不劈,这是要读者自由思考自行构想。

故事的开始到结尾似乎就发生在一天之内。从天龙门追踪陶氏父子到胡斐与苗人凤决斗,都是一天内的事,但故事却绝不是一天那么短,当中牵连到了一百多年来的江湖秘闻。众多秘闻就在这一天之中从一些关键性人口中渐渐揭开。本书中也没怎么大手笔的来写飞狐胡斐,确如作者所言《雪山飞狐》的主角应该是胡一刀,胡斐的性格此时还尚不明显。

本书最终透露的是一个人尽皆知的道理:人为财死。其中的侠义多是通过侧面来描写。而《飞狐外传》作为《雪山飞狐》的前传,叙述了辽东大侠胡一刀之子胡斐年幼丧父后由平阿四抚养成人,凭借父亲留下的武功秘笈,经赵半山,苗人凤等众多人士的点化指导,最终修炼成江湖上一流高手,并结识了红颜袁紫衣和程灵素。

《飞狐外传》中最喜欢的角色就是程灵素,程灵素无疑是冰雪聪明的,谨慎细致,观察入微,而且一次次帮助胡斐度过难关,化险为夷,几乎事事都为胡斐考虑周全。如何不让他与师叔、师兄们动手,如何用七星海棠清理门户,如何不让胡斐殉情自杀,如何想让他与心中的袁紫衣在一起,即使自己会永远生活在痛苦之中,即使与对方咫尺天涯,也要如痴似醉的为他付出一切;当胡斐身中三种剧毒,命在旦夕之时,程灵素以身吸毒,救了胡斐的命,而自己却含着对胡斐深深的爱离开人世,她明知胡斐心中永远惦挂着袁紫衣,无法忘却,却也依旧一直爱恋着他,并甘愿为其付出生命。她也是善良可爱的,精通毒术却至死也不曾杀一人,书中没有过多描写两人之间的交流,往往是在点头和眼神之中,也许正是如此才将程灵素表现得如此动人细腻。

袁紫衣,另一个充满灵性的女子,她与胡斐有很多相似之处,都有少年意气的倔强和仇敌,都会坚定实现自己心中的誓言或决定,特立独行,成为滚滚红尘中的独行侠士,直到最后胡斐也希望她能还俗与自己携手与共,如果胡斐和程灵素之间是有分无缘,那么他和袁紫衣之间便是有缘无分。

胡斐作为书中唯一的男主角,他不仅武艺超群,侠义情怀更丝毫不在红花诸侠之下,从孩童时的胡斐就可以看出他注定不会平凡,他不但拥有大丈夫贫贱不能淫,富贵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又兼有不为美色所动,不为哀求所动,不为面子所动,追杀凤天南,软硬不惧,面对杀父仇人苗人凤也能够惺惺相惜,既有侠骨柔肠,又能在危急关头痛下杀手,扭转乾坤。

读完此书后,更加深了向往金庸武侠故事中潇洒不羁的侠义世界,可惜开卷掩卷已是两个世界。

《雪山狼犬》读后感

当看完一本名著后,这次阅读让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雪山狼犬》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这,是一段触动心灵的故事,有着感人至极的情怀。它就是畅销世界的动物小说——《雪山狼犬》,由美国作家吉姆.凯尔高所著。

这本书讲述了在美国北部的林莽雪原中,狼犬哈士奇奇里出生不久就目睹了母亲和两个兄弟被嗜血的“魔鬼”黑狼杀害,只有它凭着勇气和智慧逃过此劫,顽强地活了下来,并不断在危险的环境中成长。一个偶然的机会,它被母亲生前的主人——猎人林克.史蒂文斯捕获,并与他产生了微妙的感情。在林克被群狼围攻的危急关头,奇里及时赶到,打败了黑狼,救了林克,也为母亲报了仇。

人,也是一样,当今的社会与大自然一样,都很残酷。在社会上,人们需面临不计其数的坎坷,困难。我们难道应该向其低头吗?有的人无法承受社会的压力,选择以死相对。这是一种懦夫的行为。面对坎坷,我们应该勇往直前,有着不怕吃苦,坚持不懈的精神,终能克服。我们都会长大,不可能永远都在父母温暖的双翅下,早晚都会步入社会,为柴米油盐发愁。在今后陌生的社会上,会遇到许多的问题,我们会在社会上摸打滚爬,创造自己的生活。面对困难,文中的奇里就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面对困难,不畏缩,不畏惧,正视一切,勇往直前,便是《雪山狼犬》教会我们的真谛。

风雪山神庙读后感

记得有人说过:“人生有许多扇门,有些门是永远不会为你打开的,选取了不打开门,只会伤害自己!”以下是xxxx整理的,欢迎参考。

您请听茶,对茶菊花,抑或是闲敲棋子落灯花,都是令人向往闲适只景。

但是,这样的闲适并不是一个向往马革裹尸,血溅沙场的七尺男儿所向往的。

电视剧有一幕,生动的诠释了林冲的悲凉。

鹅毛大雪,独自一人,长枪银影如无边星河,飒飒生辉,所向必披靡,若说旧汉飞将军李广拔箭能箭汲石群,那他林冲长枪也能以一敌百。

又为向区区一个太尉之子,能随意调戏良家妇人区区一差史,小许钱财便置国家利益不顾,一把火便烧掉草料场七十二堆!

一个昏庸的朝代,一个饱受外族欺侮却不图反抗的国。

家,醉生梦死不是英雄之花盛开的土地。

记得有人说过:“人生有许多扇门,有些门是永远不会为你打开的,选取了不打开门,只会伤害自己!”

幸而有火,当雄雄大火烧断了一切不应有的誉恋,烧掉了缠在天地的雪花是,长影便毅然翩转离去,仅留下一丝清风与绝唱。

xx。

雪山飞狐读后感

合上这本书的时候,我感慨万千。就像一阵清风拂过脸颊,书中的片段似过电影般在我脑海中闪过。

我看到了大侠之威武豪迈,看到了友人之情深义重,看到了情人之不舍不弃……武侠小说中恶人千千万,但我更愿意去记住那些好人善事。

二十七年前,两位绝世武林高手——胡一刀、苗人凤,因为祖辈间的怨恨不得不打架报仇。虽是仇人,但两人的相处模式与亲兄弟并无区别。比武时他们各显神通,饭桌上他们谈笑风生,似是兄弟,倒不如说是知己。但最后因被小人暗下毒手,“死”在了苗人凤手里。我看到了苗人凤当时的悲痛与绝望,也看到了他誓死为胡一刀照看儿子的决心。

但意外总是埋伏着,出奇不意地毁掉一切。那个孩子丢了,这无疑是给苗人凤雪上加霜。

二十七年后,一位名叫“雪山飞狐”的人来了这里,他就是胡一刀之子胡斐。在胡斐身上,我看到了他与苗人凤之女苗若兰的情意绵绵,看到了胡斐在月光下对苗若兰说的那句“宜言饮酒,与子携老”的深情以及当苗人凤以为他在“欺负“苗若兰时要跟他比武的痛苦,他的犹豫不决:要性命还是爱情?苗若兰在等待他,可他也不能舍弃自己的性命。这是一个没有结局的故事,胡斐的选择到底是怎样的?或者,有情人真的能终成眷属吗?我希望的答案是肯定的。

在这部作品中,不管是胡苗两家的`爱恨情仇还是大侠之孤傲洒脱,都让我读到了或多或少的一丝酸楚。这到底是个悲剧吗?但我想作者想给我们传达的是需要我们慢慢体会,慢慢品味的珍贵的思想宝藏。

《雪山狼犬》读后感作文

提起狼,大家都会认为它们是野兽,是不可能被人类驯化的。都会认为狼是会攻击人类,而不会为人类做贡献的。但当我读了《狼犬赤那》后,我的认识变了,我知道,只要我们人类和动物和谐相处,那么,一切皆有可能!

《狼犬赤那》讲述的是一只有着狼的血统的狼犬――赤那的成长历程。赤那生活在大草原上,它虽从小被人类驯养,但骨子里仍保持着狼的野性。它曾经跑进草原深处,加入狼群,但最终它还是忘不掉自己的主人孟根,在紧急关头,它打败狼群,解救了牧民的羊,并回到了主人的身边。

在这个故事中,最让我感动的是孟根和乌热掉进雪坑后,赤那拼了命把他们从雪坑里救出来,它自己却掉了两颗牙齿那段。赤那虽有着狼的血统,却不像狼那么残忍、凶狠。是什么让本该凶狠、残忍的赤那拼了命也要救护主人,对主人那样忠诚呢?是因为主人对它的爱。主人精心照顾赤那,对赤那很好。而赤那是在回报主人的爱。赤那是有灵性的',它懂得感恩与回报。

其实,不仅仅是赤那,所有的生灵都是有灵性的,都懂得感恩与回报。

我曾经看过这样一篇文章:一位老人省吃俭用,坚持为海鸥买食、送食,在老人死后,海鸥围着老人的遗像哀怨地叫着,久久不愿离去。文中的海鸥是有灵性的,它们懂得感恩。我想,这些生灵是多么可爱呀!如果我们善待它们,它们一定会回报我们;而如果我们伤害了它们,它们也一定会使我们得到应有的惩罚。因此,我呼吁大家,保护一切生灵!因为它们是那样可爱,那样有灵性。

我喜欢狼犬赤那,喜欢一切像它一样可爱的生灵!

风雪山神庙读后感

历史与英雄是两个永恒的话题。它在历代文人的生花妙笔下,流淌出许多灿烂的篇章。无数的民族英雄和草莽英雄,通过中国文人的礼赞,在小说﹑戏曲中尽显其沧海横流的英雄本色。

“千古蓼洼埋玉地,落花啼鸟总关愁。”在二十一世纪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曾经叱咤风云的英雄豪杰似乎也沉沉睡去,但当我们翻开《水浒传》时,依稀会看到提着朴刀的梁山好汉正行走在崎岖的山道上,杀富济贫,与官府抗衡。今天,就让我们走近梁山好汉——林冲,一睹豹子头林冲的英雄本色。

林冲是《水浒传》众多英雄中一个典型的“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的艺术形象。

他是北宋京城八十万禁军的教头,本着安分守己,恪尽职守的信念,在教头这个小小官职上默默奉献着。不料被高俅等人陷害,误入白虎堂,遭受刺配沧州的厄运。他逆来顺从,毫无反抗地接受了这原本不实的罪名。他幻想着安度刑期后,能与妻子团聚,再次欢度安逸的生活。

林冲在官府的压迫之下由逆来顺从、忍辱负重到奋起反抗的发展过程,正是他性格转变的过程。这一切都阐明了“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的道理。

林冲没有鲁智深无拘无束、行侠仗义的自由人生,没有吴用有智有谋、精明强干的睿智人生,也没有武松爱憎分明、有胆有识的精彩人生。但他却用他的心地善良、安分守己、忠于职守、谨慎细心和刚烈强直、奋起反抗的双重性格叙写了他与众不同的人生经历,给读者留下了荡气回肠的感怀。

您请听茶,对茶菊花,抑或是闲敲棋子落灯花,都是令人向往闲适只景。

但是,这样的闲适并不是一个向往马革裹尸,血溅沙场的七尺男儿所向往的。

电视剧有一幕,生动的诠释了林冲的悲凉。

鹅毛大雪,独自一人,长枪银影如无边星河,飒飒生辉,所向必披靡,若说旧汉飞将军李广拔箭能箭汲石群,那他林冲长枪也能以一敌百。

又为向区区一个太尉之子,能随意调戏良家妇人?区区一差史,小许钱财便置国家利益不顾,一把火便烧掉草料场七十二堆!

一个昏庸的朝代,一个饱受外族欺侮却不图反抗的国家,醉生梦死不是英雄之花盛开的土地,记得有人说过:“人生有许多扇门,有些门是永远不会为你打开的,选择了不打开门,只会伤害自己!”

幸而有火,当雄雄大火烧断了一切不应有的誉恋,烧掉了缠在天地的雪花是,长影便毅然翩转离去,仅留下一丝清风与绝唱。

在《水浒传》里,有许许多多的英雄,像智多星吴用,黑旋风李逵,一丈青扈三娘等等,而豹子头林冲则是比较早出现的其中一位。他有一个美丽且贤惠的妻子,有美满的家庭和很高的社会地位。可在“官逼民反”的背景下,却使林冲这位本不会造反的人偏偏铤而走险,走上了梁山。

林冲从屡遭迫害却不愿反抗,到横竖是没有活路,只有奋起反抗在灾难中杀出一条血路。使他成为“官逼民反”的代表和象征,最后显露出真英雄的本色。

在林冲上梁山故事的前一部分,《水浒》以十分细腻的艺术笔触,反复描述林冲虽屡受迫害,却不愿反抗的心态。在高衙内调戏他的妻子时,他为了不得罪他的顶头上司,而又保住他那“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的职位,所以他忍受了这奇耻大辱,以求平安无事。

“误入白虎节堂”是高俅陷害林冲的一个大陷阱。由于当时“上司如父母”的封建社会,他怎样也不敢把上司往坏处想,更不会想到上司还会无端地陷害他。此外,恐怕他想得最多的是如何利用这次机会与高俅套近乎。所以,他把一个骗局当真了,自己把自己的眼睛捂起来,往陷阱里跳。直到被捉,才醒悟过来。

到了被刺配沧州牢城,由于柴进的书信,他暂时在牢中过得还不错,也只等着有一天遇赦,便回东京去。然而高俅仍然不放过他,派陆谦和富安来谋害他。草料场得一场大火,林冲侥幸没有被烧死,但是会东京的路却被烧断了。于是林冲只好把陆谦三人都杀了,并且剖开了陆谦得心。尽管林冲的杀人手段是残忍了一些,但是他有好好的一个家庭,这样顶天立地的一个禁军教头却被高俅,陆谦迫害得家破人亡、有国难投,就更就应用这种严厉的手段惩罚仇人!只是这个时候,林冲才显露出他那真英雄的本色!最后是气魄宏大得造反英雄!

林冲在奔往梁山的途中,在朱贵酒店的粉墙上写了一首诗:

仗义是林冲,为人最朴忠。

江湖驰誉望,京国显英雄。

身世悲浮梗,功名类转蓬。

他年若得志,威震泰山东。

这首诗概括了一个朝廷命官被逼上梁山的原因和经过,显示了林冲丢掉幻想以后激发出来的反抗精神,回荡着一股悲壮的英雄气。

总而言之,林冲最后是英雄了,最后是一个气魄宏大的造反真英雄!

林冲,我看到他的眼睛在寒夜中熠熠闪光。在这个无月的夜色中代替了月亮,这其中偶有流星划过。再铁骨铮铮的坚毅也抵不过清滑如水的柔情。

山色浅深随夕照,长江流日夜变秋。

梦回京都,宝马雕车盈道,华盖飘香。林冲的目光穿过鳞次栉比的房屋街道,掠过喧嚣熙攘的人群,去往那繁落尽处一方天地。他在那里成人,娶妻。他是尽职尽责的禁军统领,他是忠厚老实的义气兄弟。他把自己当作拔节的树,把朝廷当作灿烂千阳,他的妻把他视为天,他亦以为自己能顶天立地。

长恨人心不如水,等闲平地起波澜。

高衙内,你好生可恶。身无长物,身居高位,却是一副小人做派。三番两次调戏他人妻子。与你对上,我竟还残存一些可笑的理智。眼神把你剜了一刀又一刀,却也明白,以下犯上的罪名,我是万万吃罪不起。我忍下了忍得侥幸,忍得辛苦;忍得无可奈何;却终究逃不过发配沧州的命运。茫茫风雪路,我的妻等我回来!

一寸相思千万绪,人间无奈安排处。

我是个罪人,抚着脸上蜿蜒的刺青,在寒风中徘徊。别人问起缘故,只是俯首作揖,沉声道:我因恶了高太尉,被发配至此。少了一分豪气,多了几分惶恐。是啊,得罪了上司,还有出头之日吗?在昏暗的火花下,仰头把酒一饮而尽。房屋上的一块木片,被狂风席卷而下,没入雪中。

风雪夜,有归人。壮士解腕,西风无言。

上天不公,惹我身陷囹圄身处狼窝而浑然不觉。陆虞侯,你该死。枉称兄弟十余载,设此等毒计。引大火相逼,谋划我的尸身向狗贼邀功。我便是此刻最清醒,好一吐浊气!血染了这天,火明了这地。寒光入我心,心未曾冷却。

多年后,我神采奕奕地站在梁山之上,无畏于一切艰难险阻。握着这剑,守着这心:告诉你那一夜的故事。有挣扎,有爆发。有腐朽之心的死去,有道义之心的觉醒。

冲冠不怒是为忍,冲冠一怒是为义。

风雪山神庙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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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冲是《水浒》里一个有着浓厚悲剧色彩的代表人物。

他出身于枪棒教师家庭,是颇有名气的八十万禁军总教头,有着优越的社会地位,过着比较安定的生活,除了有一份令人向往的职业,它还拥有一个美貌贤惠的妻子。我想,在任何时代,这都是男人们梦想吧!

每每想到林冲,印象最深的,是那一杆铁枪,跟血雪纷飞的山神庙。那是红色和白色组合成的一组悲壮的场景。如今人们津津乐道的“逼上梁山”,就是在哪冰天雪地李的雪花和鲜红的血色映衬中产生的。

遇上梁山的其他那些满脑子平民意识的粗汉们比起来,林冲是独特的。他美丽的娇妻林张氏,被高衙内盯上了,从此揭开了林冲生活的新一页。高衙内是半个西门庆,倘若他朝思暮想的女子的丈夫不是林冲而是武大郎,那么林冲的悲剧就会被世人如同蛛丝般的轻轻拂去。

林冲是顶天立地的伟丈夫,只有这样的英雄才有能力与强大的封建统治集团一决雌雄。虽然最后他失败了,但是那一场荡气回肠的殊死搏斗正应验了海明威的一句话:“人生来就不是被打败的,人能够被毁灭,但是不能够被打败。”做人不应该被任何困难所屈服,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饶的斗争,林冲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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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凡能陪自己的妻子逛街购物的男人,对生活蒋挺至少有八九分满意。林妻去大殿上香,我想该是去祈子的,他可能想给林冲生个“小豹子”的。这个贤淑的女人,也许是《水浒》中最亮丽的女人了,人们之所以恨高俅,潜意识里可能还是因为她。他是中国传统价值体系中的优秀女性的杰出代表。这从后来林冲被发配到沧州时,写了休书,而张氏却又死活不接受,并在不久后就自尽了,可以看出来。

这是对权贵的蔑视,也是林冲在“风雪山神庙”时,淋漓尽致挥洒快意恩仇的一道陪衬,而那一纸休书,也就成了林冲告别富贵荣华生活,漂泊生活的一张单程车票。

话谈林冲从小店里打了一葫芦酒回来,正值大雪纷飞。陆谦是早年随林冲一起读“人之初,性本善”的谦谦君子,也是林冲被逼上梁山的罪魁祸首之一。

当年读古龙先生的文章是,看到“最致命的敌人,往往就是你最好的朋友”这句话时,不禁潸然泪下。我不敢去想象朋友的真诚,因为那也是我这个人的生存与希望。朋友之间从小到大,培植起来的感情,在利益面前竟如此不堪一击。像陆谦这样的朋友。因为妒忌而燃烧了自己,也燃烧了朋友,其生命价值何其卑微啊。

在风雪之夜的山神庙钱,林冲将友情冻死,正式告别过去的自己,向那个充溢着邪恶和奸诈的社会宣战。

这个结局告诉我们:人生总是不完美的,有些曾经魂牵梦萦的是那么脆弱。当然,也是传统文化的大背景,让林冲走到这种欲哭无泪的人生境地,才使得他人生的价值超越了他的个体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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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当年曾一统京城八十万禁军,在京城享驰誉望,叱咤风云。但,无奈“身世悲浮梗,功名类转蓬”。曾为英雄却遭小人算计,误入白虎堂,林冲被发配沧州,沦为一介草民。怎奈仇人高太尉不愿轻易饶人,刺配沧州道上,豹子头又险些命丧野猪林。即便如此,林冲仍然忍辱求安,幻想有朝一日能重返官场“威震泰山东”。可怜豹子头依然在做着自己的“黄粱美梦”。

陆虞候密谋害林冲,店小二为了报恩,告诉了林冲,林冲听后大怒:“那泼贼敢来这里害我,休教撞着我,只叫他骨肉为泥!”刚毅果敢的性格无不溢于言表。当下买刀寻仇,但过了三五日,又平息了自己的怒火。可见林冲在骨子里有“得过且过,委曲求全”的软弱性格,宁可息事宁人。

林冲接管了草料场,他随遇而安,逆来顺受,只求天理昭昭,神明庇佑,然纵有安分守己,谨小慎微的性格,但是人总会有他叛逆的一面,俗话说“逼急了,兔子也咬人”。陆虞候火烧草料场,使林冲忍无可忍,走投无路。林冲一改往日的软弱,愤而抗争,英勇果敢,用花枪和尖刀撩到陆虞候一行人,手刃仇敌,被逼上了梁山。

林冲被逼上梁山,是官府逼出来的,官逼民反,这正好揭露了当时官府的黑暗腐败。黑暗的制度下引起了忠义人士的反抗,林冲正是这一典型的代表。李开先《宝剑记》里写道:“丈夫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林冲是被逼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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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风流人物还看林冲,梁山英雄,悲哉!壮哉!风雪山神庙读后感(三)。

“林教头风雪山神庙”是《水浒传》中最精彩的章节之一。它对雪景的描写十分细致精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小说三次写到大风雪,都是为了推进主人公性格的转变。第一次写林冲去草料场时,“正是严冬天气,彤云密布,朔风渐起,却早纷纷扬扬卷下一天大雪来”。写出了林冲当时的心情。第二次写他喝酒时“那雪正下得紧”。第三次写他喝酒回来,“看那雪,到晚越下得紧了”。

雪的大小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先是“彤云密布,朔风四起,纷纷扬扬卷下一天大雪来”然后变成“碎琼乱玉”,继而变成”下得紧”、“下得猛”。

文中有许多句子描写了风刮得很大:一开始是“朔风四起”,还有“碎琼乱玉”也是因为北风刮得太大而不定方向。最后大到林冲回草料场时要顶着风才能回来。

读到“那两间草厅,已被雪压倒了。”这句话时,我忽然想起来,在前面的文章里,曾经提到“林冲仰面看那草屋时,四下里崩坏了,又被朔风吹撼,摇振得动”这句话。原来作者在这里埋下了一处伏笔,因为这些草仓多年失修,加上当时雪又“下得紧”,所以就很容易被雪压倒了。真所谓前因后果。

这篇文章里还有一处伏笔,就是林冲喝酒回草料场后,“恐怕火盆内有有火炭延烧起来,搬开破壁子,探半身入去摸时,火盆内火种,读后感,希望对您有帮助!

都被雪水浸灭了”这句话。和林冲到了山神庙后,“听见外面必必剥剥地爆响,林冲跳起身来,就壁缝里看时,只见草料场里火起,刮刮杂杂地烧着”。因为林冲回到草厅已经检查过火炭,都被雪水浸灭了,不可能再燃烧起来。而后面却说“草料场里火起”。这很容易就会让你想到:这场火根本就不是火盆内火炭延烧起来所致,而是有人故意放火。

从这个章节我学到了描写景物可以与人的心情相结合,即所谓的寓情于景。这样就把景色写活了。,希望能帮助您!

《雪山飞狐》读后感

书就像清冽的泉水,给人以清甜;书就像一缕春光,给人以温暖;书就像黑暗中的灯塔,给人以指引......而金庸先生的《雪山飞狐》指引着我走近众多英雄人物,体会他们的英雄气概。

记得有一次,为了和朋友赌气,自己去报名了跑步比赛。可跑步是我的弱项,可以说是毫无胜算的。然而我非但没承认,还向朋友吹嘘自己跑步很快。比赛的日子到了,我既心虚又紧张,心里好像揣了很多小兔子似的,不安地蹦来蹦去。这让本就跑得不快的我,远远落在别人的`后面。那一刻,我羞红了脸,心里不停在怒骂着自己,如果我能承认自己的不足、及时去提升自己的话,可能也不会这样了。

所以,在生活学习中,我们不要吹嘘自己,应像书中的胡一刀一样敢于承认自己的软弱。不然失败的结果会使自己更加挫败。谦虚往往使人进步,承认自己的不足、提升自己,才能有所进步,才能真正体会英雄人物的气概与品质。

《雪山飞狐》读后感

它讲述了四个家族因李自成之死的误解而相互残杀的事。

人物关系错综复杂,内心刻画极为到位,人物的情感之变使故事悬念层层揭开,可结局仍为悬念。

小说是写给人看的,小说的内容也是人。

是人就有喜怒哀乐,就有善恶。

他有勇气与爱,这是他的善,但他也缺乏包容与大爱。

他好吗?是的。

他坏吗?是的。

这样的人物是美得。

这种美不似理科的计算,它是艺术形式上的美感。

一本小说中一个健全的形象需要一些不完美,这个人物才可能美起来。

小说是表现情感和思考的艺术形式,一本好的小说总是能让读者产生共鸣。

要让人物成为人,就必须要有人性,要有所缺失。

武侠小说虽是大众化,通俗化,娱乐化的作品,但是金庸先生对人性的探究是严肃而又深刻的。

所谓的人物形象大多数是作者主观思考的特定形式的客观表达,而真正让人物形象实体化的是读者。

一千个读者心中便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写作这个系统,直到读者接收,才算完成。

正是因为金庸先生把读者对人性的理解放在首位,将书中的人物写得不那么绝对,才成功的接上了读者那边的显示器,才如此顺利的完成了写作。

这部小说最妙之处在我看来是结尾。

其中“胡斐这一刀劈或是不劈,在胡斐是一种抉择,而在每一位读者,都可以凭着自己的个性,凭着个人对人性和这个世界的看法,做出不同的抉择。”这段评论我非常喜欢。

他这一刀劈或是不劈必是人性使然,是他内心斗争的一方所为。

或许金庸先生留下这么个结局,怕已分不清胡斐的思想,他已然独立存在了。

金庸先生自然非常清楚如何同读者构建交流的桥梁,至于桥的形状大小你自己定,因为每个人心中的河流不同,或宽或窄,或急或缓。

胡斐劈与否,随它去好了,何必又要让他学乖呢?

《雪山飞狐》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可人类精神与情感的变化却是微乎其微的。

正是如此,这样的小说才能持久的唤起人们的思考与感动,才有人不断的流传阅读下去。

《雪山飞狐》读后感

金庸先生的小说中的《雪山飞狐》该是极富人性的。它讲述了四个家族因李自成之死的误解而相互残杀的事。人物关系错综复杂,内心刻画极为到位,人物的情感之变使故事悬念层层揭开,可结局仍为悬念。

小说是写给人看的,小说的内容也是人。是人就有喜怒哀乐,就有善恶。读完《雪山飞狐》我仍不能给主人公单字的好或坏。他有勇气与爱,这是他的善,但他也缺乏包容与大爱。他好吗?是的。他坏吗?是的。

这样的人物是美得。这种美不似理科的计算,它是艺术形式上的美感。一本小说中一个健全的形象需要一些不完美,这个人物才可能美起来。小说是表现情感和思考的艺术形式,一本好的小说总是能让读者产生共鸣。要让人物成为人,就必须要有人性,要有所缺失。

武侠小说虽是大众化,通俗化,娱乐化的作品,但是金庸先生对人性的探究是严肃而又深刻的。所谓的人物形象大多数是作者主观思考的特定形式的客观表达,而真正让人物形象实体化的是读者。一千个读者心中便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写作这个系统,直到读者接收,才算完成。正是因为金庸先生把读者对人性的理解放在首位,将书中的人物写得不那么绝对,才成功的接上了读者那边的显示器,才如此顺利的完成了写作。

《雪山飞狐》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可人类精神与情感的变化却是微乎其微的。正是如此,这样的小说才能持久的唤起人们的思考与感动,才有人不断的流传阅读下去。

《雪山飞狐》读后感

《雪山飞狐》是我在金庸所写的著名的十五篇小说中最喜欢的一篇。这篇武侠小说虽然只有短短的十个章节,但却是精益求精,使我看得根本停不下来。

《雪山飞狐》这部小说的真正情节就是以:胡、苗、范、田这四大家族的百年恩仇发展的。这百年恩仇的形成,却是一部血泪斑斑的故事,听者伤心,闻者落泪,令人伤感,亦令人深思。

胡、苗、范、田原本是闯王身边的四大护卫,个个武艺高强,赤胆忠心。而且,这四兄弟手足情深,一起出生入死。但是却因为:胡侍卫以一死卒假充闯王献与清兵,将闯王安置于一隐秘庙中为僧。苗、范、田三人以为闯王已为胡出卖受害,在行刺吴三桂时巧遇胡,未与胡澄清误会即将胡杀死。后来胡之子将实情告知三人,三人当众自刎。但其后代仍不知内情,苗、范、田三家遂与胡家世代为仇。百余年来,四家子孙冤冤相报,无一代能得善终。

但如果仅仅是因为不明真相而不断寻仇也就罢了,却偏偏有不肖后代投奔真正的死敌——清王朝,从而使得一场寻常的江湖恩仇演变成与朝廷相关的纠葛。

这个故事实际上是在一天之内发生的。但是因为故事中穿插了太多的对话,每个对话都是一场血泪的纠纷,导致了这篇小说的形成。当然,这些小说里的人物,情节,对话都是虚拟的,但却给人一种“事实就是那样”“这件事好像真的存在”的感觉。

虽然这部小说在金庸作品中只属中乘之作,但我觉得它应该是属于上乘。在整体结构和场景设计上,作者表现出高超的才华。作品正面叙述的情节只发生于一日之内,而向读者介绍的故事背景却横跨百余年,整体结构在这种处理之下,异常紧凑。

在人物对话表述情节上,小说借鉴了西方的叙事方法,增添了现代色彩。以武林秘闻制造悬念,则增添了作品的可读性。

小说结尾处,不是像一般小说那样有一条“光明尾巴”及皆大欢喜的结局,而是故意留下一个特大的.悬念让人揣摩思考与选择。

晓东老师微点评:

昀葑爱读书,有一种痴迷的精神,这种精神让你在语文的写作上有了一个巨大的进步。

能把金庸的一部作品看得如此细致,而且能够分析得头头是道,昀葑真的是用心在读书,坚持住,你会越来越出色的!

《雪山飞狐》读后感

叫你猜个谜语吧,“身子小,作用大,轻轻按,多明亮,陪伴我,到深夜。”猜到了吗?对了,就是我的好帮手——台灯。

台灯放在我房间的课桌上,是一台护眼灯。它的造型独特,像一只正在奔跑的狐狸。狐狸的尾巴高高地向上翘起,差点碰到它的头了,所以有“雪山飞狐”之称。尾巴里面嵌着两根护眼灯管。狐狸的背和头是粉红色的,肚子和尾巴内部是白色的。它的头部是可以任意旋转。朝右转时,只听到“啪”的'一声,护眼灯就亮了。向左转时,头部就变成了一盏红色的小夜灯。回到中间位置时两盏灯就都关闭了。

小台灯是我亲密的伙伴,它陪伴我度过了许许多多个夜晚。每当夜幕降临,我要做作业时,小台灯就默默地蹲在小课桌上,发出柔和的光为我照明,让我安心地学习。小台灯,我爱你那默默无闻的献身精神。

“雪山飞狐”——我的好朋友,你为我学习照明,也照亮了我的心,照亮了我前进的路。

《雪山飞狐》读后感

一座荒芜陡陗的雪山,一个千载难逢的孤影,这是雅静书香留给我的美妙回忆,而一本武侠小说——《雪山飞狐》充实了我的暑假生活,造就了我的书香人生。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不是寻宝,不是打斗,不是恋爱,而是书中不是很引人注意的人物,一个女中豪杰——胡夫人。丈夫胡一刀和苗人凤比武前,胡一刀担心自己失手孩子没人管,而胡夫人直接把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她知道自己一人带孩子有多么艰辛,而这就是母爱的伟大。

在之前我看过一个新闻,四川汶川大地震,有一家,母亲本来去桌子下面捡东西,孩子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突然“哐”就地震了,母亲赶爬起来去抱住孩子,许多重物,一下就压在母亲身上,地震停止孩子哭了,母亲一边唱着童谣一边亲吻孩子,等着救援,但不幸的是母亲并没有等到救援就走了,救援人员听到孩子的啼哭声,把孩子成功救出。

如果没有孩子的话,母亲捡东西时可以顺势躲在桌子下面,而不会丢掉性命,但是,她是有孩子的,她对孩子的责任心和对孩子的爱是伟大的,我想天下的母亲都会做出这样的选择吧——伟大的母爱。

《雪山飞狐》读后感

读罢《雪山飞狐》,闯王生死引发的苗胡田范家的家族世代恩怨这一条主线最是让我感慨。

胡前辈深明大义牺牲名节,为保闯王性命宁可背上叛主骂名。

然而一百多年过去了,苗田范三家仍然打着"除去卖主求荣之徒"和"勿忘杀父之仇"的名义数次围剿胡家三口。

最大的坏事,常常是热心肠的好人做的。

坏人做坏事时,至少知道自己在做坏事;好人做坏事时,只把这当作是应付出的代价。

在正义的名义下,围剿大军什么江湖规矩都不顾了,比如以一对多"屋面上高高矮矮,占了二三十条大汉,手中都拿了刀刃,正在大声吆喝"。

人在道德优势的包裹下,最是容易做出平时无法做出的事情。

而且最容易被类似于田归农、宝树和尚这一类心怀鬼胎的人利用。

然而,坏人做坏事不可怕,甚至好人做坏事也没用那么恐怖,最可怕的是好人不得不做坏事。

小说中,金面佛在与胡一刀的打斗中已经在内心确信了胡一刀是一位光明磊落的真汉子,甚至在打斗的五日之内已经成为了莫逆之交,"这一晚两人一面喝酒,一面谈论武功。

金面佛将苗家剑的精要,一招一式讲给胡一刀听。

胡一刀也把胡家刀法倾囊以授。

两人越谈越投机,真说得上是相见恨晚"。

但是迫于舆论是残酷的,杀父之仇焉能不报?因此田相公道:"你别忘了杀父之仇,做个不孝子孙。"。

这个现象比较极端的例子莫非于斯坦福的心理学教授津巴多做的监狱实验了,实验随机招聘了12位志愿者,分两组扮演为狱警和囚犯,在试验中期间任何人都有随时退出的权利。

然而实验开始后一步步地超过了预设的界限,三分之一的预警愈加变现出虐待倾向,到后期甚至以惩罚囚犯为乐。

而囚犯似乎也忘记了自己只是在扮演囚犯,忘记了可以退出试验的权利,在情感上变的自怨自哀起来。

这种人的性格的变化被他称为“路西法效应”——上帝最宠爱的天使路西法后来堕落成了撒旦。

个人的性情并不像我们想像得那般重要,善恶之间并非不可逾越,环境的压力会让好人做出可怕的事情。

哪怕在《雪山飞狐》的结尾处,胡斐本人何尝不也差点陷入了"路西法效应","霎时之间,他心中转过脸千百个年头:这人曾害死自己父母,教自己一生孤苦,可是他豪气千云,是个大大的英雄豪杰,又是自己的意中人的生父"。

值得欣慰的是,虽然在苗人凤与胡一刀打斗时,他选择了屈服于舆论与莫名其妙的家族仇恨,但苗人凤试图通过不让女儿苗若兰学习武功来远离家族仇杀,并且在苗若兰年幼的时候就已经种下了善良、原谅的种子:"十年之前,那时候我还只七岁,我听爹爹说你爹妈之事,心中就尽想着你。

我对自己说,若是那个可怜的孩子活在世上,我要照顾他一生一世,要教他快快活活,忘了小时候别人怎样欺负他、亏待他"。

所以,我善良的相信,胡斐那最后一刀应该是最终没有砍下去,因为他已然如苗若兰一样在爱的帮助下超越了对仇恨、物质的追求,自始至终他在山洞中便无视各类珠宝,其后又在苗若兰的祈求下饶过宝树——要知道宝树、田归农对于其父母的死应该承担更多的罪过。

最后,在胡斐感觉自己临死之前,一个念头如电光般在他心中一闪:"我自幼孤苦,可是临死之前蒙兰妹倾心,也自不枉了这一生"。

我觉得,这便是他价值追求升华最有力的证明。

说回斯坦福的那个心理学实验,津巴多试图用他的实验解释很多问题,包括飞行事故、护士对病人的不当处置。

由于对自己角色的认识,有四分之一的飞行事故的起因都是由于副机长过于服从机长的错误判断;护士会过度服从医生的安排,哪怕明知医生错误开出的剂量远远大于规定的剂量。

我也觉得,这个角色的自我认知既可以是机长对副机长、医生对护士、一个人对杀父仇人、领导对下属情形下的,也可以是任何借着好心、正义感而"不得不为之"的举动,就我感受而言,最恐怖的莫如老师对学生的冷漠惩罚、父母对子女以爱之名的粗暴要求以及爱人间以自我牺牲换得的道德优势。

智者无为,愚人自缚。

对于二十七岁的我来说,洒脱怎有说的那般容易。

《微物之神》读后感字

《微物之神》的故事,开始于一场小小的葬礼:和妈妈一起不远万里,从英国飞来印度探亲的混血表姐苏菲默尔死了。她被装进了一个小孩子用的棺材里,一大家子人都出席了她的葬礼,将她送到了教堂后的公墓里。随后,他们在这个仅仅见过几面的小姑娘的墓碑上,刻下了一句:“赐给我们的一道稍纵即逝的光。”

他们没有在意,(或者不被允许去在意,)就在苏菲默尔死后不久,还有另一个男人也死去了。

洛伊借《微物之神》这本半自传性质的小说,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发生在南印度的心碎故事。故事的主角艾斯沙与瑞海儿是一对出生于喀拉拉邦高种姓家庭的龙凤胎,他们的妈妈阿慕是一位受过良好教育的女性,为了逃离家暴的父亲而草草结婚,最终又因离异而选择带着一双儿女回到娘家,帮忙打理外婆的果酱厂。

他们三人都“错误地”选择了去爱维鲁沙,一个甚至不被种姓制度所承认的贱民,纵使他为人正派、勤劳、聪慧且温和,但根据他们的律法,他不配被爱。生而为贱民,就是他所犯的原罪。

孩子们的外公是一个靠着家暴妻女寻求心理安慰的男人,舅舅恰克自大又傲慢,亲爸爸酗酒成性。对妈妈阿慕而言,维鲁沙是唯一一个会倾听她、会理解她的男人。而在艾斯沙与瑞海儿的眼中,维鲁沙既填补了父亲这一角色的空缺,又是他们最重要的玩伴,他会认真地听他们说话,给他们做木质的玩具,不会像别的大人一样敷衍他们。因此,他们三人都心照不宣地爱着维鲁沙,并为彼此保守着这个秘密。

她强迫症似的描述着阿耶门连的种种细节,描述着那片闷热而潮湿的印度南方地区,将不明所以的读者们拉上这座令人窒息的故事舞台,引导我们置身其中。甚至,她就像故事中的那些加害者一样,试图将我们——她的读者兼受害者——裹挟进这个故事的洪流中,将我们溺毙在这片诡异的社会漩涡里。

冒险故事最大的悲剧,莫过于屠龙者最终成龙。而在洛伊的故事里,最大的悲剧,莫过于曾经的受害者们,最终都成为了加害者。曾经的被殖民者取代了殖民者,统治着他们眼中的“下等阶级”;曾经的年轻姑娘们成了新一代姑娘们的长辈,维护着男性至上论的权益。而最大的讽刺,莫过于洛伊借助了恰克舅舅,这个表面上的既得利益者之口,点明了这一切。

“我们是战争的俘虏,”他说,“我们的梦想被篡改过了。我们不属于任何地方,在汹涌的大海里航行,找不到停泊之处。或许我们永远不会被允许靠岸。我们的悲愁将永远不够悲愁,我们的喜悦将永远不够喜悦,我们的梦想将永远不够远大,我们的生命将永远没有足够的重要性。”

恰克舅舅是家中的长子,被送入英国牛津大学进修,拿到了令所有人都艳羡的文凭,又同一个英国白人女子相爱、结婚、孕育了一个女儿。虽然最终又因婚姻破裂回到了印度,但依然可以理所当然地宣称,说家中最大的产业果酱厂是他的产业,即使实际上的管理者是孩子们的外婆玛玛奇、妈妈阿慕和维鲁沙。他可以和工厂中不同的女工(她们中也不乏同维鲁沙一样的贱民)私下往来,而外婆只会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的女儿苏菲默尔,只因为是他和一个白人的小孩,理所当然能够获得比艾斯沙和瑞海儿更多的宠爱。

其实亦潜藏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中。每个人都赢得了一些小小的胜利,却又在更大的战场上败下阵来。

洛伊有意地打乱了叙事的顺序,将时间这个本是线性的元素,编成了一个漂亮的结,我们因此,才有幸在故事的最后读到:阿慕亲吻了她爱人的眼睛,温柔地向他许诺明天。为这个荒诞又悲伤的故事,画上了一个柔软的句号。

《雪山飞狐》读后感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雪山飞狐》。里面最吸引我的地方就是:苗若兰被人用毒药定住,胡斐去救她,但被苗人凤误会。这引来了胡斐与苗人凤的一场恶战,在最后,只要胡斐砍一刀,苗人凤会死;但不砍,胡斐就会死......

但我想这砍与不砍难道不是可以避免的吗?答案自然是可以。不过只要胡斐愿意解释自己救了苗若兰,同时苗人凤也愿意听下去。那么,这一架也打不起来了。所以,他们之间最重要的就是沟通。

看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那件事。妈妈“擅自”将我的'画发到了群聊里,等我看清是哪一副之后,一股怒火油然而生——那张画怎么就被发现了呢?妈妈怎么就发到群里了呢?那张画一点也不好看啊!我越想越生气,跑到妈妈面前质问道:“你干嘛就把我的画发到群里?你经过我的允许了吗?我不希望被看到,你干嘛非要把它翻出来,干嘛非要发给所有人看?”说完,我气呼呼地扭头走了,我也根本不想给妈妈解释的机会,我只想把我的羞赧与愤怒宣泄出来。

过了一会儿,妈妈进来了,坐到床上看着我,开口道:“这张画是我给你收拾桌上时发现的,感觉很好看,但又觉得有点不足,所以发到群里,想让你小姨帮忙看一看,提提建议。”听后,我很后悔,如果我能和妈妈及时沟通,也不会说出那些伤人的话了。

《雪山上的达娃》读后感

暑假里,我看了一《雪山上的达娃》。看完之后,我懂得了无论遇到什么困难的事情,都要坚强、勇敢的去面对,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好。

这篇文章主要讲在西藏边境小城亚东,离家出走的幼犬“达娃”与年青边防战士“黄月亮”相遇。这次偶遇,让达娃来到了海拔4500米的云端哨所,开启了一段传奇的成长经历。在雪域哨所长达半年、几乎与世隔绝的大雪封山期,达娃与年青的边防战士相互陪伴,共同成长。他们一起面对极端恶劣的高原环境、高山哨所蚀骨髓的.孤寂,共同经历惊心动魄的雪崩、雷暴,共同守卫国土,共同聆听并见证一代又一代西藏军人为国仗剑,为国奉献的故事。

当我读到“他想不出什么更好的方法,就脱下自己的棉衣,裹在小树身上”时,我体会到了黄月亮为了完成父亲的心愿,即使大家都肯定小树活不了,但他却坚定地把自己的棉衣给了小树,尽自己一切所能保护小树,黄月亮那坚定的信念令我敬佩不已。当我读到“宋老兵想都没想,就脱下自己的鞋给黄月亮穿”时,我体会到了宋老兵是老兵,容易生病,更应该注意保暖才对,可他却在这寒冷的冬天,把自己的鞋借给了黄月亮这个年轻人,宋老兵这种关爱他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

让我们一起来学习黄月亮坚持不懈的精神、宋老兵关爱他人的精神吧,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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