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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山之神读后感的(通用22篇)

时间:2024-02-24 00:44:03 作者:琉璃

3.读后感是一种个人的、主观的体验,每个人的感受和理解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写读后感也是表达个人观点和见解的机会。通过阅读下面这些读后感范文,我们可以从不同角度了解和感受同一本书的魅力。

风雪山神庙读后感

历史与英雄是两个永恒的话题。它在历代文人的生花妙笔下,流淌出许多灿烂的篇章。无数的民族英雄和草莽英雄,通过中国文人的礼赞,在小说﹑戏曲中尽显其沧海横流的英雄本色。

“千古蓼洼埋玉地,落花啼鸟总关愁。”在二十一世纪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曾经叱咤风云的英雄豪杰似乎也沉沉睡去,但当我们翻开《水浒传》时,依稀会看到提着朴刀的梁山好汉正行走在崎岖的山道上,杀富济贫,与官府抗衡。今天,就让我们走近梁山好汉——林冲,一睹豹子头林冲的英雄本色。

林冲是《水浒传》众多英雄中一个典型的“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的艺术形象。

他是北宋京城八十万禁军的教头,本着安分守己,恪尽职守的信念,在教头这个小小官职上默默奉献着。不料被高俅等人陷害,误入白虎堂,遭受刺配沧州的厄运。他逆来顺从,毫无反抗地接受了这原本不实的罪名。他幻想着安度刑期后,能与妻子团聚,再次欢度安逸的生活。

林冲在官府的压迫之下由逆来顺从、忍辱负重到奋起反抗的发展过程,正是他性格转变的过程。这一切都阐明了“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的道理。

林冲没有鲁智深无拘无束、行侠仗义的自由人生,没有吴用有智有谋、精明强干的睿智人生,也没有武松爱憎分明、有胆有识的精彩人生。但他却用他的心地善良、安分守己、忠于职守、谨慎细心和刚烈强直、奋起反抗的双重性格叙写了他与众不同的人生经历,给读者留下了荡气回肠的感怀。

您请听茶,对茶菊花,抑或是闲敲棋子落灯花,都是令人向往闲适只景。

但是,这样的闲适并不是一个向往马革裹尸,血溅沙场的七尺男儿所向往的。

电视剧有一幕,生动的诠释了林冲的悲凉。

鹅毛大雪,独自一人,长枪银影如无边星河,飒飒生辉,所向必披靡,若说旧汉飞将军李广拔箭能箭汲石群,那他林冲长枪也能以一敌百。

又为向区区一个太尉之子,能随意调戏良家妇人?区区一差史,小许钱财便置国家利益不顾,一把火便烧掉草料场七十二堆!

一个昏庸的朝代,一个饱受外族欺侮却不图反抗的国家,醉生梦死不是英雄之花盛开的土地,记得有人说过:“人生有许多扇门,有些门是永远不会为你打开的,选择了不打开门,只会伤害自己!”

幸而有火,当雄雄大火烧断了一切不应有的誉恋,烧掉了缠在天地的雪花是,长影便毅然翩转离去,仅留下一丝清风与绝唱。

在《水浒传》里,有许许多多的英雄,像智多星吴用,黑旋风李逵,一丈青扈三娘等等,而豹子头林冲则是比较早出现的其中一位。他有一个美丽且贤惠的妻子,有美满的家庭和很高的社会地位。可在“官逼民反”的背景下,却使林冲这位本不会造反的人偏偏铤而走险,走上了梁山。

林冲从屡遭迫害却不愿反抗,到横竖是没有活路,只有奋起反抗在灾难中杀出一条血路。使他成为“官逼民反”的代表和象征,最后显露出真英雄的本色。

在林冲上梁山故事的前一部分,《水浒》以十分细腻的艺术笔触,反复描述林冲虽屡受迫害,却不愿反抗的心态。在高衙内调戏他的妻子时,他为了不得罪他的顶头上司,而又保住他那“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的职位,所以他忍受了这奇耻大辱,以求平安无事。

“误入白虎节堂”是高俅陷害林冲的一个大陷阱。由于当时“上司如父母”的封建社会,他怎样也不敢把上司往坏处想,更不会想到上司还会无端地陷害他。此外,恐怕他想得最多的是如何利用这次机会与高俅套近乎。所以,他把一个骗局当真了,自己把自己的眼睛捂起来,往陷阱里跳。直到被捉,才醒悟过来。

到了被刺配沧州牢城,由于柴进的书信,他暂时在牢中过得还不错,也只等着有一天遇赦,便回东京去。然而高俅仍然不放过他,派陆谦和富安来谋害他。草料场得一场大火,林冲侥幸没有被烧死,但是会东京的路却被烧断了。于是林冲只好把陆谦三人都杀了,并且剖开了陆谦得心。尽管林冲的杀人手段是残忍了一些,但是他有好好的一个家庭,这样顶天立地的一个禁军教头却被高俅,陆谦迫害得家破人亡、有国难投,就更就应用这种严厉的手段惩罚仇人!只是这个时候,林冲才显露出他那真英雄的本色!最后是气魄宏大得造反英雄!

林冲在奔往梁山的途中,在朱贵酒店的粉墙上写了一首诗:

仗义是林冲,为人最朴忠。

江湖驰誉望,京国显英雄。

身世悲浮梗,功名类转蓬。

他年若得志,威震泰山东。

这首诗概括了一个朝廷命官被逼上梁山的原因和经过,显示了林冲丢掉幻想以后激发出来的反抗精神,回荡着一股悲壮的英雄气。

总而言之,林冲最后是英雄了,最后是一个气魄宏大的造反真英雄!

林冲,我看到他的眼睛在寒夜中熠熠闪光。在这个无月的夜色中代替了月亮,这其中偶有流星划过。再铁骨铮铮的坚毅也抵不过清滑如水的柔情。

山色浅深随夕照,长江流日夜变秋。

梦回京都,宝马雕车盈道,华盖飘香。林冲的目光穿过鳞次栉比的房屋街道,掠过喧嚣熙攘的人群,去往那繁落尽处一方天地。他在那里成人,娶妻。他是尽职尽责的禁军统领,他是忠厚老实的义气兄弟。他把自己当作拔节的树,把朝廷当作灿烂千阳,他的妻把他视为天,他亦以为自己能顶天立地。

长恨人心不如水,等闲平地起波澜。

高衙内,你好生可恶。身无长物,身居高位,却是一副小人做派。三番两次调戏他人妻子。与你对上,我竟还残存一些可笑的理智。眼神把你剜了一刀又一刀,却也明白,以下犯上的罪名,我是万万吃罪不起。我忍下了忍得侥幸,忍得辛苦;忍得无可奈何;却终究逃不过发配沧州的命运。茫茫风雪路,我的妻等我回来!

一寸相思千万绪,人间无奈安排处。

我是个罪人,抚着脸上蜿蜒的刺青,在寒风中徘徊。别人问起缘故,只是俯首作揖,沉声道:我因恶了高太尉,被发配至此。少了一分豪气,多了几分惶恐。是啊,得罪了上司,还有出头之日吗?在昏暗的火花下,仰头把酒一饮而尽。房屋上的一块木片,被狂风席卷而下,没入雪中。

风雪夜,有归人。壮士解腕,西风无言。

上天不公,惹我身陷囹圄身处狼窝而浑然不觉。陆虞侯,你该死。枉称兄弟十余载,设此等毒计。引大火相逼,谋划我的尸身向狗贼邀功。我便是此刻最清醒,好一吐浊气!血染了这天,火明了这地。寒光入我心,心未曾冷却。

多年后,我神采奕奕地站在梁山之上,无畏于一切艰难险阻。握着这剑,守着这心:告诉你那一夜的故事。有挣扎,有爆发。有腐朽之心的死去,有道义之心的觉醒。

冲冠不怒是为忍,冲冠一怒是为义。

《雪山狼犬》读后感作文

提起狼,大家都会认为它们是野兽,是不可能被人类驯化的。都会认为狼是会攻击人类,而不会为人类做贡献的。但当我读了《狼犬赤那》后,我的认识变了,我知道,只要我们人类和动物和谐相处,那么,一切皆有可能!

《狼犬赤那》讲述的是一只有着狼的血统的狼犬――赤那的成长历程。赤那生活在大草原上,它虽从小被人类驯养,但骨子里仍保持着狼的野性。它曾经跑进草原深处,加入狼群,但最终它还是忘不掉自己的主人孟根,在紧急关头,它打败狼群,解救了牧民的羊,并回到了主人的身边。

在这个故事中,最让我感动的是孟根和乌热掉进雪坑后,赤那拼了命把他们从雪坑里救出来,它自己却掉了两颗牙齿那段。赤那虽有着狼的血统,却不像狼那么残忍、凶狠。是什么让本该凶狠、残忍的赤那拼了命也要救护主人,对主人那样忠诚呢?是因为主人对它的爱。主人精心照顾赤那,对赤那很好。而赤那是在回报主人的爱。赤那是有灵性的',它懂得感恩与回报。

其实,不仅仅是赤那,所有的生灵都是有灵性的,都懂得感恩与回报。

我曾经看过这样一篇文章:一位老人省吃俭用,坚持为海鸥买食、送食,在老人死后,海鸥围着老人的遗像哀怨地叫着,久久不愿离去。文中的海鸥是有灵性的,它们懂得感恩。我想,这些生灵是多么可爱呀!如果我们善待它们,它们一定会回报我们;而如果我们伤害了它们,它们也一定会使我们得到应有的惩罚。因此,我呼吁大家,保护一切生灵!因为它们是那样可爱,那样有灵性。

我喜欢狼犬赤那,喜欢一切像它一样可爱的生灵!

风雪山神庙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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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关于读后感的,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林冲是《水浒》里一个有着浓厚悲剧色彩的代表人物。

他出身于枪棒教师家庭,是颇有名气的八十万禁军总教头,有着优越的社会地位,过着比较安定的生活,除了有一份令人向往的职业,它还拥有一个美貌贤惠的妻子。我想,在任何时代,这都是男人们梦想吧!

每每想到林冲,印象最深的,是那一杆铁枪,跟血雪纷飞的山神庙。那是红色和白色组合成的一组悲壮的场景。如今人们津津乐道的“逼上梁山”,就是在哪冰天雪地李的雪花和鲜红的血色映衬中产生的。

遇上梁山的其他那些满脑子平民意识的粗汉们比起来,林冲是独特的。他美丽的娇妻林张氏,被高衙内盯上了,从此揭开了林冲生活的新一页。高衙内是半个西门庆,倘若他朝思暮想的女子的丈夫不是林冲而是武大郎,那么林冲的悲剧就会被世人如同蛛丝般的轻轻拂去。

林冲是顶天立地的伟丈夫,只有这样的英雄才有能力与强大的封建统治集团一决雌雄。虽然最后他失败了,但是那一场荡气回肠的殊死搏斗正应验了海明威的一句话:“人生来就不是被打败的,人能够被毁灭,但是不能够被打败。”做人不应该被任何困难所屈服,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饶的斗争,林冲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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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凡能陪自己的妻子逛街购物的男人,对生活蒋挺至少有八九分满意。林妻去大殿上香,我想该是去祈子的,他可能想给林冲生个“小豹子”的。这个贤淑的女人,也许是《水浒》中最亮丽的女人了,人们之所以恨高俅,潜意识里可能还是因为她。他是中国传统价值体系中的优秀女性的杰出代表。这从后来林冲被发配到沧州时,写了休书,而张氏却又死活不接受,并在不久后就自尽了,可以看出来。

这是对权贵的蔑视,也是林冲在“风雪山神庙”时,淋漓尽致挥洒快意恩仇的一道陪衬,而那一纸休书,也就成了林冲告别富贵荣华生活,漂泊生活的一张单程车票。

话谈林冲从小店里打了一葫芦酒回来,正值大雪纷飞。陆谦是早年随林冲一起读“人之初,性本善”的谦谦君子,也是林冲被逼上梁山的罪魁祸首之一。

当年读古龙先生的文章是,看到“最致命的敌人,往往就是你最好的朋友”这句话时,不禁潸然泪下。我不敢去想象朋友的真诚,因为那也是我这个人的生存与希望。朋友之间从小到大,培植起来的感情,在利益面前竟如此不堪一击。像陆谦这样的朋友。因为妒忌而燃烧了自己,也燃烧了朋友,其生命价值何其卑微啊。

在风雪之夜的山神庙钱,林冲将友情冻死,正式告别过去的自己,向那个充溢着邪恶和奸诈的社会宣战。

这个结局告诉我们:人生总是不完美的,有些曾经魂牵梦萦的是那么脆弱。当然,也是传统文化的大背景,让林冲走到这种欲哭无泪的人生境地,才使得他人生的价值超越了他的个体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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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当年曾一统京城八十万禁军,在京城享驰誉望,叱咤风云。但,无奈“身世悲浮梗,功名类转蓬”。曾为英雄却遭小人算计,误入白虎堂,林冲被发配沧州,沦为一介草民。怎奈仇人高太尉不愿轻易饶人,刺配沧州道上,豹子头又险些命丧野猪林。即便如此,林冲仍然忍辱求安,幻想有朝一日能重返官场“威震泰山东”。可怜豹子头依然在做着自己的“黄粱美梦”。

陆虞候密谋害林冲,店小二为了报恩,告诉了林冲,林冲听后大怒:“那泼贼敢来这里害我,休教撞着我,只叫他骨肉为泥!”刚毅果敢的性格无不溢于言表。当下买刀寻仇,但过了三五日,又平息了自己的怒火。可见林冲在骨子里有“得过且过,委曲求全”的软弱性格,宁可息事宁人。

林冲接管了草料场,他随遇而安,逆来顺受,只求天理昭昭,神明庇佑,然纵有安分守己,谨小慎微的性格,但是人总会有他叛逆的一面,俗话说“逼急了,兔子也咬人”。陆虞候火烧草料场,使林冲忍无可忍,走投无路。林冲一改往日的软弱,愤而抗争,英勇果敢,用花枪和尖刀撩到陆虞候一行人,手刃仇敌,被逼上了梁山。

林冲被逼上梁山,是官府逼出来的,官逼民反,这正好揭露了当时官府的黑暗腐败。黑暗的制度下引起了忠义人士的反抗,林冲正是这一典型的代表。李开先《宝剑记》里写道:“丈夫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林冲是被逼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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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风流人物还看林冲,梁山英雄,悲哉!壮哉!风雪山神庙读后感(三)。

“林教头风雪山神庙”是《水浒传》中最精彩的章节之一。它对雪景的描写十分细致精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小说三次写到大风雪,都是为了推进主人公性格的转变。第一次写林冲去草料场时,“正是严冬天气,彤云密布,朔风渐起,却早纷纷扬扬卷下一天大雪来”。写出了林冲当时的心情。第二次写他喝酒时“那雪正下得紧”。第三次写他喝酒回来,“看那雪,到晚越下得紧了”。

雪的大小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先是“彤云密布,朔风四起,纷纷扬扬卷下一天大雪来”然后变成“碎琼乱玉”,继而变成”下得紧”、“下得猛”。

文中有许多句子描写了风刮得很大:一开始是“朔风四起”,还有“碎琼乱玉”也是因为北风刮得太大而不定方向。最后大到林冲回草料场时要顶着风才能回来。

读到“那两间草厅,已被雪压倒了。”这句话时,我忽然想起来,在前面的文章里,曾经提到“林冲仰面看那草屋时,四下里崩坏了,又被朔风吹撼,摇振得动”这句话。原来作者在这里埋下了一处伏笔,因为这些草仓多年失修,加上当时雪又“下得紧”,所以就很容易被雪压倒了。真所谓前因后果。

这篇文章里还有一处伏笔,就是林冲喝酒回草料场后,“恐怕火盆内有有火炭延烧起来,搬开破壁子,探半身入去摸时,火盆内火种,读后感,希望对您有帮助!

都被雪水浸灭了”这句话。和林冲到了山神庙后,“听见外面必必剥剥地爆响,林冲跳起身来,就壁缝里看时,只见草料场里火起,刮刮杂杂地烧着”。因为林冲回到草厅已经检查过火炭,都被雪水浸灭了,不可能再燃烧起来。而后面却说“草料场里火起”。这很容易就会让你想到:这场火根本就不是火盆内火炭延烧起来所致,而是有人故意放火。

从这个章节我学到了描写景物可以与人的心情相结合,即所谓的寓情于景。这样就把景色写活了。,希望能帮助您!

雪山上的达娃读后感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雪山上的达娃》。看完之后,我懂得了无论遇到什么困难的事情,都要坚强、勇敢的去面对,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好。

这篇文章主要讲在西藏边境小城亚东,离家出走的幼犬“达娃”与年青边防战士“黄月亮”相遇。这次偶遇,让达娃来到了海拔4500米的云端哨所,开启了一段传奇的成长经历。在雪域哨所长达半年、几乎与世隔绝的大雪封山期,达娃与年青的边防战士相互陪伴,共同成长。他们一起面对极端恶劣的高原环境、高山哨所蚀骨髓的孤寂,共同经历惊心动魄的雪崩、雷暴,共同守卫国土,共同聆听并见证一代又一代西藏军人为国仗剑,为国奉献的故事。

当我读到“他想不出什么更好的方法,就脱下自己的棉衣,裹在小树身上”时,我体会到了黄月亮为了完成父亲的心愿,即使大家都肯定小树活不了,但他却坚定地把自己的棉衣给了小树,尽自己一切所能保护小树,黄月亮那坚定的信念令我敬佩不已。当我读到“宋老兵想都没想,就脱下自己的鞋给黄月亮穿”时,我体会到了宋老兵是老兵,容易生病,更应该注意保暖才对,可他却在这寒冷的冬天,把自己的鞋借给了黄月亮这个年轻人,宋老兵这种关爱他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

其实,在生活中,也有像书中黄月亮、宋老兵这样的人。有一天,我和邻居一起到小区里学习骑自行车,一开始,我们都要家长扶才能勉勉强强骑得去。我骑了很久还是学不会,正当我快要放弃的时候,我看向了旁边的邻居,她调整好姿势,一副自信的样子,她微笑着对我说:“我们都加油,我们行的!”我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了坚定、看到了鼓励。我似乎也一下子被她点燃了斗志,浑身充满了干劲。我和她同时骑出去。我目视前方,脚下用劲,之前不听话的自行车居然顺顺溜溜往前驶去。后来,我想也许是邻居坚定的目光让我有了信心,也像她那坚持不放弃,最终我才学会了骑自行车。

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书中黄月亮坚持不懈的精神、宋老兵关爱他人的精神吧,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余咏因)。

《雪山飞狐》读后感

《雪山飞狐》整体采用了讲故事的方式,从不同人口中娓娓道来,让整个故事更加清晰,人物个性更加鲜明,故事的结尾也与众不同,是一个悬疑,没有肯定的结局,至于胡斐对苗人凤那一刀是劈下去还是不劈,这是要读者自由思考自行构想。

故事的开始到结尾似乎就发生在一天之内。从天龙门追踪陶氏父子到胡斐与苗人凤决斗,都是一天内的事,但故事却绝不是一天那么短,当中牵连到了一百多年来的江湖秘闻。众多秘闻就在这一天之中从一些关键性人口中渐渐揭开。本书中也没怎么大手笔的来写飞狐胡斐,确如作者所言《雪山飞狐》的主角应该是胡一刀,胡斐的性格此时还尚不明显。

本书最终透露的是一个人尽皆知的道理:人为财死。其中的侠义多是通过侧面来描写。而《飞狐外传》作为《雪山飞狐》的前传,叙述了辽东大侠胡一刀之子胡斐年幼丧父后由平阿四抚养成人,凭借父亲留下的武功秘笈,经赵半山,苗人凤等众多人士的点化指导,最终修炼成江湖上一流高手,并结识了红颜袁紫衣和程灵素。

《飞狐外传》中最喜欢的角色就是程灵素,程灵素无疑是冰雪聪明的,谨慎细致,观察入微,而且一次次帮助胡斐度过难关,化险为夷,几乎事事都为胡斐考虑周全。如何不让他与师叔、师兄们动手,如何用七星海棠清理门户,如何不让胡斐殉情自杀,如何想让他与心中的袁紫衣在一起,即使自己会永远生活在痛苦之中,即使与对方咫尺天涯,也要如痴似醉的为他付出一切;当胡斐身中三种剧毒,命在旦夕之时,程灵素以身吸毒,救了胡斐的命,而自己却含着对胡斐深深的爱离开人世,她明知胡斐心中永远惦挂着袁紫衣,无法忘却,却也依旧一直爱恋着他,并甘愿为其付出生命。她也是善良可爱的,精通毒术却至死也不曾杀一人,书中没有过多描写两人之间的交流,往往是在点头和眼神之中,也许正是如此才将程灵素表现得如此动人细腻。

袁紫衣,另一个充满灵性的女子,她与胡斐有很多相似之处,都有少年意气的倔强和仇敌,都会坚定实现自己心中的誓言或决定,特立独行,成为滚滚红尘中的独行侠士,直到最后胡斐也希望她能还俗与自己携手与共,如果胡斐和程灵素之间是有分无缘,那么他和袁紫衣之间便是有缘无分。

胡斐作为书中唯一的男主角,他不仅武艺超群,侠义情怀更丝毫不在红花诸侠之下,从孩童时的胡斐就可以看出他注定不会平凡,他不但拥有大丈夫贫贱不能淫,富贵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又兼有不为美色所动,不为哀求所动,不为面子所动,追杀凤天南,软硬不惧,面对杀父仇人苗人凤也能够惺惺相惜,既有侠骨柔肠,又能在危急关头痛下杀手,扭转乾坤。

读完此书后,更加深了向往金庸武侠故事中潇洒不羁的侠义世界,可惜开卷掩卷已是两个世界。

风雪山神庙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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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关于读后感的,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在《水浒传》里,有许许多多的英雄,像智多星吴用,黑旋风李逵,一丈青扈三娘等等,而豹子头林冲则是比较早出现的其中一位。他有一个美丽且贤惠的妻子,有美满的家庭和很高的社会地位。可在官逼民反的背景下,却使林冲这位本不会造反的人偏偏铤而走险,走上了梁山。

林冲从屡遭迫害却不愿反抗,到横竖是没有活路,只有奋起反抗在灾难中杀出一条血路。使他成为官逼民反的代表和象征,终于显露出真英雄的本色。在林冲上梁山故事的前一部分,《水浒》以十分细腻的艺术笔触,反复描写林冲虽屡受迫害,却不愿反抗的心态。在高衙内调戏他的妻子时,他为了不得罪他的顶头上司,而又保住他那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的职位,所以他忍受了这奇耻大辱,以求平安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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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火,林冲侥幸没有被烧死,可是会东京的路却被烧断了。于是林冲只好把陆谦三人都杀了,并且剖开了陆谦得心。尽管林冲的杀人手段是残忍了一些,可是他有好好的一个家庭,这样顶天立地的一个禁军教头却被高俅,陆谦迫害得家破人亡、有国难投,就更应该用这种严厉的手段惩罚仇人!只是这个时候,林冲才显露出他那真英雄的本色!终于是气魄宏大得造反英雄!林冲在奔往梁山的途中,在朱贵酒店的粉墙上写了一首诗:

仗义是林冲,为人最朴忠。

江湖驰誉望,京国显英雄。

身世悲浮梗,功名类转蓬。

他年若得志,威震泰山东。

这首诗概括了一个朝廷命官被逼上梁山的原因和经过,显示了林冲丢掉幻想以后激发出来的反抗精神,回荡着一股悲壮的英雄气。

总而言之,林冲终于是英雄了,终于是一个气魄宏大的造反真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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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梁山。我被林冲这大无畏的精神所打动,被他刚正不阿的英雄气节所折服,这篇故事使我深深地明白“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其行不义必自毙”的真理,所以以后我要做一个正直的人,才不会被社会所遗弃。

今天我在家里拿了一本《水浒传》看了起来,其中第十章“林教头风雪山神庙”让我回味无穷。

主要讲的是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刺配后,几经周折后被分到看守草料场的工作。因大雪压塌住处,无奈来到一个破旧的山神庙暂住一宿。在这一部分,林冲的性格变得:随遇而安,委曲求全。正因此才凑巧听见门外陆谦和富安的谈话,得知自己已被陷害,而且差点被害死。恼怒中,林冲终于爆发,提枪戳死两人。这一部分使我觉得林冲逆来顺受,委曲求全,对仇人认识不清,复仇心理并不强烈。结果,正是这次事件,才使得林冲对官场的仅存的美好愿景化为泡影,走投无路,不得已只得投靠梁山。

这一回我感到林冲变得忍无可忍。

这一章让我对陆谦感到可耻,让我对林冲感到敬佩。,希望能帮助您!

风雪山神庙读后感

记得有人说过:“人生有许多扇门,有些门是永远不会为你打开的,选取了不打开门,只会伤害自己!”以下是xxxx整理的,欢迎参考。

您请听茶,对茶菊花,抑或是闲敲棋子落灯花,都是令人向往闲适只景。

但是,这样的闲适并不是一个向往马革裹尸,血溅沙场的七尺男儿所向往的。

电视剧有一幕,生动的诠释了林冲的悲凉。

鹅毛大雪,独自一人,长枪银影如无边星河,飒飒生辉,所向必披靡,若说旧汉飞将军李广拔箭能箭汲石群,那他林冲长枪也能以一敌百。

又为向区区一个太尉之子,能随意调戏良家妇人区区一差史,小许钱财便置国家利益不顾,一把火便烧掉草料场七十二堆!

一个昏庸的朝代,一个饱受外族欺侮却不图反抗的国。

家,醉生梦死不是英雄之花盛开的土地。

记得有人说过:“人生有许多扇门,有些门是永远不会为你打开的,选取了不打开门,只会伤害自己!”

幸而有火,当雄雄大火烧断了一切不应有的誉恋,烧掉了缠在天地的雪花是,长影便毅然翩转离去,仅留下一丝清风与绝唱。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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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样的闲适并不是一个向往马革裹尸,血溅沙场的七尺男儿所向往的。

电视剧有一幕,生动的诠释了林冲的悲凉。

鹅毛大雪,独自一人,长枪银影如无边星河,飒飒生辉,所向必披靡,若说旧汉飞将军李广拔箭能箭汲石群,那他林冲长枪也能以一敌百。

又为向区区一个太尉之子,能随意调戏良家妇人?区区一差史,小许钱财便置国家利益不顾,一把火便烧掉草料场七十二堆!

一个昏庸的朝代,一个饱受外族欺侮却不图反抗的国。

家,醉生梦死不是英雄之花盛开的土地。

记得有人说过:“人生有许多扇门,有些门是永远不会为你打开的,选取了不打开门,只会伤害自己!”

幸而有火,当雄雄大火烧断了一切不应有的誉恋,烧掉了缠在天地的雪花是,长影便毅然翩转离去,仅留下一丝清风与绝唱。

在《水浒传》里,有许许多多的英雄,像智多星吴用,黑旋风李逵,一丈青扈三娘等等,而豹子头林冲则是比较早出现的其中一位。他有一个美丽且贤惠的妻子,有美满的家庭和很高的社会地位。可在“官逼民反”的背景下,却使林冲这位本不会造反的人偏偏铤而走险,走上了梁山。

林冲从屡遭迫害却不愿反抗,到横竖是没有活路,只有奋起反抗在灾难中杀出一条血路。使他成为“官逼民反”的代表和象征,最后显露出真英雄的本色。

这奇耻大辱,以求平安无事。

“误入白虎节堂”是高俅陷害林冲的一个大陷阱。由于当时“上司如父母”的封建社会,他怎样也不敢把上司往坏处想,更不会想到上司还会无端地陷害他。此外,恐怕他想得最多的是如何利用这次机会与高俅套近乎。所以,他把一个骗局当真了,自己把自己的眼睛捂起来,往陷阱里跳。直到被捉,才醒悟过来。

到了被刺配沧州牢城,由于柴进的书信,他暂时在牢中过得还不错,也只等着有一天遇赦,便回东京去。然而高俅仍然不放过他,派陆谦和富安来谋害他。草料场得一场大火,林冲侥幸没有被烧死,但是会东京的路却被烧断了。于是林冲只好把陆谦三人都杀了,并且剖开了陆谦得心。尽管林冲的杀人手段是残忍了一些,但是他有好好的一个家庭,这样顶天立地的一个禁军教头却被高俅,陆谦迫害得家破人亡、有国难投,就更就应用这种严厉的手段惩罚仇人!只是这个时候,林冲才显露出他那真英雄的本色!最后是气魄宏大得造反英雄!

林冲在奔往梁山的途中,在朱贵酒店的粉墙上写了一首诗:

仗义是林冲,为人最朴忠。

江湖驰誉望,京国显英雄。

身世悲浮梗,功名类转蓬。

他年若得志,威震泰山东。

这首诗概括了一个朝廷命官被逼上梁山的原因和经过,显示了林冲丢掉幻想以后激发出来的反抗精神,回荡着一股悲壮的英雄气。

总而言之,林冲最后是英雄了,最后是一个气魄宏大的造反真英雄!

有一点悲凉,惹人怜;有一点傲骨,惹人爱;有一点愚忠,惹人厌;有一点矫健,惹人叹;有一点温柔,惹人赞;有一点武风,惹人惜。

气势如虹,冷然如钢,那一声声肐察,让人爽快,那是自由的宣言。

在施耐庵笔下的著名人物—林冲,恰恰成为了我心目中一个幼稚的梦,有一天,也许我能成为女侠,行客仗义。

但从文中我明白了,成为英雄,是注定孤独的。

成为英雄,要以海般的怀谷来容纳做错的人;成为英雄,要以强韧的忍纳来抵御世界的排斥陷害。

而林冲则是在当时社会背景下由人们的正义凛然所化成的人物。乱世,出英雄。不论是《水浒传》中的乱世,还是现实,正正是在诸如此般的环境下出了许许多多的林冲。

不是吗?

如果高裘并不以淫威镇压,林冲依然是八十万禁军教头。

如果陆谦并不向权贵屈服,林冲依然是那个随遇而安,盼望服完刑的带罪犯。

因此英雄是凄凉的,它使被乱世生产出来的;它会死亡,可能会光荣地死,或无人知晓地隐居在山林中死了,留下的只有他的名字与功绩。

我幼稚的梦吹破了,化为水滴,这是对英雄的泪。

于我,成为英雄,不如成为席勒,寻找唯一的歌德,起码,我的骨头会被认出来。

法治是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讲人情是阿谀奉承的毒药,造成社会更动荡,反抗才是最根本维护法治的方法。

中陆虞侯、管营和差拨收了钱财就谋杀林冲。柴大官人用钱财疏通关系让林冲免受皮肉之苦。结果就是林冲差点被杀害,陆虞侯等三人因贪丧命,社会依然动荡不安,处处讲人情,道德沦丧。

有人评论中国是人情国,看似好事,可深藏的毒害不可。

饶恕。小的方面,去医院动手术之前,要给主刀医生递上一个红包,去驾校学车,要给教练递上一条香烟,去政府部门办事儿,要托熟人,小孩上学,要交择校费,去开家长会,要给班主任送点礼物。大的方面“开后门”后国内各地纷纷出现了贪官,他们收贿赂不做事。军中巨贪徐才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晋升职务带给帮忙,直接和透过家人收受贿赂;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利,其家人收受他人财物。有了贪官社会变得民不聊生,经济衰败。人情比起法治更束搏人、更恼火人。我们就应拒绝讲人情,用法律整治国家风气。

中林冲得知陆虞侯等人收钱财谋杀自己就奋起反抗,反抗方法不是我要评论的,我们要的是反抗精神。

高俅、陆虞侯等人就是当今的贪官,他们无恶不作,最终被林冲杀的鲜血四溅也讲得通。社会上繁琐的事情都讲“人情”我们就该揭露它,反抗它。如果此刻连找个工作是靠关系而不是靠实力,那么社会上就再也没有人才了,国家没有进步了。大的方面,政治上习近平主席从一上台就“打老虎”反贪污,反腐败。除了把此刻的贪官都抓了,还要把贪官“扼杀”在摇篮里。从教育道德方应对自己的约束就是对自己贪官念头的“反抗”。我们就该反抗,用法治去反驳贪念,用正义去反抗邪恶。

拒人情,论反抗,用法律去治理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也许频繁的忍让是一种懦弱,而不必要的懦弱是给敌人得寸进尺的动力。

读这篇我们要了解前面一些章节的资料,这样才能更好的明白主人公林冲的处境,和他与高俅等人之间的过节。

高衙内因为与林教头的妻子有一面之缘,见她貌美如花,便心存非分之想,与奸人联合陷害林冲数次,从教头一职沦落到看守草料场,从家庭幸福美满到家破人亡。林冲却因为逆来顺受的性格一次又一次的忍让,最终被逼上梁山。主人公林冲是一个正直,善良,细心,具有侠肝义胆的人,但是逆来顺受和忍让是他唯一的缺点,正是因为如此,才使他失职丧妻。

其实现实生活中很多事情都是这样,比如勤劳朴实的农民工,辛辛苦苦的打工赚钱,相信人之初性本善,一次又一次忍让老板的斥骂,和很多扣工资的理由,忍气吞声,到了年底却拿不到工资,打老板电话一向都关机。

这个社会是“贫困”与“富裕”的社会,富裕的人总是瞧不起穷困的人。在那么多的是是非非中,我们要持续一颗正义的心,做一个善良,有道德的人,遇到坏人不能忍让,遇到老实人不能耍诈,努力做好自己的本分,成为社会的福利。

利而养成了不好的行为习惯,导致和同学之间的关系矛盾,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所以我们要坚强,不能懦弱,不能以强欺弱。

《雪山飞狐》读后感

《雪山飞狐》读后感,构思精巧,下面是小编带来的《雪山飞狐》读后感,欢迎阅读!

金庸先生的小说中的《雪山飞狐》该是极富人性的。

它讲述了四个家族因李自成之死的误解而相互残杀的事。

人物关系错综复杂,内心刻画极为到位,人物的情感之变使故事悬念层层揭开,可结局仍为悬念。

小说是写给人看的,小说的内容也是人。

是人就有喜怒哀乐,就有善恶。

读完《雪山飞狐》我仍不能给主人公单字的好或坏。

他有勇气与爱,这是他的善,但他也缺乏包容与大爱。

他好吗?是的。

他坏吗?是的。

这样的人物是美得。

这种美不似理科的计算,它是艺术形式上的美感。

一本小说中一个健全的形象需要一些不完美,这个人物才可能美起来。

小说是表现情感和思考的艺术形式,一本好的小说总是能让读者产生共鸣。

要让人物成为人,就必须要有人性,要有所缺失。

武侠小说虽是大众化,通俗化,娱乐化的作品,但是金庸先生对人性的探究是严肃而又深刻的。

所谓的人物形象大多数是作者主观思考的特定形式的客观表达,而真正让人物形象实体化的是读者。

一千个读者心中便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写作这个系统,直到读者接收,才算完成。

正是因为金庸先生把读者对人性的理解放在首位,将书中的人物写得不那么绝对,才成功的接上了读者那边的显示器,才如此顺利的完成了写作。

这部小说最妙之处在我看来是结尾。

其中“胡斐这一刀劈或是不劈,在胡斐是一种抉择,而在每一位读者,都可以凭着自己的个性,凭着个人对人性和这个世界的看法,做出不同的抉择。”这段评论我非常喜欢。

他这一刀劈或是不劈必是人性使然,是他内心斗争的一方所为。

或许金庸先生留下这么个结局,怕已分不清胡斐的思想,他已然独立存在了。

金庸先生自然非常清楚如何同读者构建交流的桥梁,至于桥的形状大小你自己定,因为每个人心中的河流不同,或宽或窄,或急或缓。

胡斐劈与否,随它去好了,何必又要让他学乖呢?

《雪山飞狐》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可人类精神与情感的变化却是微乎其微的。

正是如此,这样的小说才能持久的唤起人们的思考与感动,才有人不断的流传阅读下去。

读罢《雪山飞狐》,闯王生死引发的苗胡田范家的家族世代恩怨这一条主线最是让我感慨。

胡前辈深明大义牺牲名节,为保闯王性命宁可背上叛主骂名。

然而一百多年过去了,苗田范三家仍然打着"除去卖主求荣之徒"和"勿忘杀父之仇"的名义数次围剿胡家三口。

最大的坏事,常常是热心肠的好人做的。

坏人做坏事时,至少知道自己在做坏事;好人做坏事时,只把这当作是应付出的代价。

在正义的名义下,围剿大军什么江湖规矩都不顾了,比如以一对多"屋面上高高矮矮,占了二三十条大汉,手中都拿了刀刃,正在大声吆喝"。

人在道德优势的包裹下,最是容易做出平时无法做出的事情。

而且最容易被类似于田归农、宝树和尚这一类心怀鬼胎的人利用。

然而,坏人做坏事不可怕,甚至好人做坏事也没用那么恐怖,最可怕的是好人不得不做坏事。

小说中,金面佛在与胡一刀的打斗中已经在内心确信了胡一刀是一位光明磊落的真汉子,甚至在打斗的五日之内已经成为了莫逆之交,"这一晚两人一面喝酒,一面谈论武功。

金面佛将苗家剑的精要,一招一式讲给胡一刀听。

胡一刀也把胡家刀法倾囊以授。

两人越谈越投机,真说得上是相见恨晚"。

但是迫于舆论是残酷的,杀父之仇焉能不报?因此田相公道:"你别忘了杀父之仇,做个不孝子孙。"

这个现象比较极端的例子莫非于斯坦福的心理学教授津巴多做的监狱实验了,实验随机招聘了12位志愿者,分两组扮演为狱警和囚犯,在试验中期间任何人都有随时退出的权利。

然而实验开始后一步步地超过了预设的界限,三分之一的预警愈加变现出虐待倾向,到后期甚至以惩罚囚犯为乐。

而囚犯似乎也忘记了自己只是在扮演囚犯,忘记了可以退出试验的权利,在情感上变的自怨自哀起来。

这种人的性格的变化被他称为“路西法效应”——上帝最宠爱的天使路西法后来堕落成了撒旦。

个人的性情并不像我们想像得那般重要,善恶之间并非不可逾越,环境的压力会让好人做出可怕的事情。

哪怕在《雪山飞狐》的结尾处,胡斐本人何尝不也差点陷入了"路西法效应","霎时之间,他心中转过脸千百个年头:这人曾害死自己父母,教自己一生孤苦,可是他豪气千云,是个大大的英雄豪杰,又是自己的意中人的生父"。

值得欣慰的是,虽然在苗人凤与胡一刀打斗时,他选择了屈服于舆论与莫名其妙的家族仇恨,但苗人凤试图通过不让女儿苗若兰学习武功来远离家族仇杀,并且在苗若兰年幼的时候就已经种下了善良、原谅的种子:"十年之前,那时候我还只七岁,我听爹爹说你爹妈之事,心中就尽想着你。

我对自己说,若是那个可怜的孩子活在世上,我要照顾他一生一世,要教他快快活活,忘了小时候别人怎样欺负他、亏待他"。

所以,我善良的相信,胡斐那最后一刀应该是最终没有砍下去,因为他已然如苗若兰一样在爱的帮助下超越了对仇恨、物质的追求,自始至终他在山洞中便无视各类珠宝,其后又在苗若兰的.祈求下饶过宝树——要知道宝树、田归农对于其父母的死应该承担更多的罪过。

最后,在胡斐感觉自己临死之前,一个念头如电光般在他心中一闪:"我自幼孤苦,可是临死之前蒙兰妹倾心,也自不枉了这一生"。

我觉得,这便是他价值追求升华最有力的证明。

说回斯坦福的那个心理学实验,津巴多试图用他的实验解释很多问题,包括飞行事故、护士对病人的不当处置。

由于对自己角色的认识,有四分之一的飞行事故的起因都是由于副机长过于服从机长的错误判断;护士会过度服从医生的安排,哪怕明知医生错误开出的剂量远远大于规定的剂量。

我也觉得,这个角色的自我认知既可以是机长对副机长、医生对护士、一个人对杀父仇人、领导对下属情形下的,也可以是任何借着好心、正义感而"不得不为之"的举动,就我感受而言,最恐怖的莫如老师对学生的冷漠惩罚、父母对子女以爱之名的粗暴要求以及爱人间以自我牺牲换得的道德优势。

智者无为,愚人自缚。

对于二十七岁的我来说,洒脱怎有说的那般容易。

在《雪山飞狐》写出的五十年后,我拜读了这部原著。

我想,要是我以前压根就没有通过影视等渠道来了解飞狐的相关故事,今时又会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呢?不过一切多说无益,我只能是尽量的使自己觉得未曾了解过。

《雪山飞狐》中确实没怎么大手笔的来写飞狐胡斐,确如作者所言:《雪山飞狐》的主角应该是胡一刀,胡斐的性格在当中并不明显。

故事的开始到结尾似乎就发生在一天之内。

从天龙门追踪陶氏父子到胡斐与苗人凤决斗,都是一天内的事,但故事却绝不是一天那么短,当中牵连到了一百多年来的江湖秘闻。

众多秘闻就在这一天之中从一些关键性人口中渐渐揭开。

读者大都认为故事的结尾:胡斐的一刀是砍还是不砍是一个悬念,作者也认为这给了读者无限的想象空间。

其实我认为整篇故事留给我们的想象空间绝不谨于此。

(当然《飞狐外传》的出世却好似解开了这些疑团)

一些江湖上发生的事支离破碎的在众人口中道出,好似信手拈来,又自神神秘秘;可许多情节的关键却又深究不得:如胡一刀与苗人凤父辈的瓜葛,苗人凤妻子与田归农的情感纠缠,胡斐与田归农之间有过怎样的一番斗争等等等等。

不过这些并不影响故事的完整好看

武侠当然是包括了武和侠两层的,当中与之鲜明对比的自有一些小人。

如外号镇关东的,却一点都不敌宝树和尚,而宝树和尚一听胡斐来到,竟吓得躲了起来。

《雪山飞狐》最终透露的是一个人尽皆知的道理:人为财死。

其中的侠义多是通过侧面来描写:像胡一刀杀贪官污吏,土豪恶霸,这些都似只在人们的传言当中,当然这些传言也不由的人们不信。

读完《雪山飞狐》,现下的我只觉自己与金庸先生的差距根本就不能用差距来衡量,觉得心中空空所失。

《雪山狼犬》读后感

当看完一本名著后,这次阅读让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雪山狼犬》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这,是一段触动心灵的故事,有着感人至极的情怀。它就是畅销世界的动物小说——《雪山狼犬》,由美国作家吉姆.凯尔高所著。

这本书讲述了在美国北部的林莽雪原中,狼犬哈士奇奇里出生不久就目睹了母亲和两个兄弟被嗜血的“魔鬼”黑狼杀害,只有它凭着勇气和智慧逃过此劫,顽强地活了下来,并不断在危险的环境中成长。一个偶然的机会,它被母亲生前的主人——猎人林克.史蒂文斯捕获,并与他产生了微妙的感情。在林克被群狼围攻的危急关头,奇里及时赶到,打败了黑狼,救了林克,也为母亲报了仇。

人,也是一样,当今的社会与大自然一样,都很残酷。在社会上,人们需面临不计其数的坎坷,困难。我们难道应该向其低头吗?有的人无法承受社会的压力,选择以死相对。这是一种懦夫的行为。面对坎坷,我们应该勇往直前,有着不怕吃苦,坚持不懈的精神,终能克服。我们都会长大,不可能永远都在父母温暖的双翅下,早晚都会步入社会,为柴米油盐发愁。在今后陌生的社会上,会遇到许多的问题,我们会在社会上摸打滚爬,创造自己的生活。面对困难,文中的奇里就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面对困难,不畏缩,不畏惧,正视一切,勇往直前,便是《雪山狼犬》教会我们的真谛。

《雪山飞狐》读后感

一座荒芜陡峭的雪山,一个千载难逢的狐影,这是雅静书香留给我的美妙的回忆,而一本武侠小说——《雪山飞狐》充实了我的暑假生活,造就了我的`书香人生。

我感谢这本书的作者——金庸先生,他让人才济济的侠士武林之中拥有了众多的人物形象,其中包括胡斐,这一位位疾恶如仇、武艺高强的侠士们似乎成为了我脑海中的点点繁星,是这片星空照耀着我的人生。让我的步伐更加紧促,更快地攀登那一座座成就的高峰。

合上这本书,使我感悟其中的某一经典之处,用以寄托自己的情感,消去自己的烦恼,感受其中的千万美妙。它引导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找到这些品德,找到这些舍己为人、先人后己的舍身精神和同生共死,形影相伴的纯洁友谊和从一而终的坚贞爱慕之情!

《在雪山和雪山之间》读后感

翻开这本书才发现与我想读的那种故事书完全不一样,是一本可以拍成电影的植物风景书,尴尬的是我发现自己认识的花太少太少了,但作者描写的又那么美,于是我下载了某识花app,开始朋友圈每天识花打卡。

书中描写的景色和生活,让我十分向往,有些舍不得读,照着作者的讲述,在网上查花的样子,是一件特别疗愈的事情。

书本身很小本,有厚度,封面做得很好看,拆下书封之后拿着读很舒服,作为早起侠的我,在这个夏末的清晨,配着咖啡捧着读了一周,很疗愈。

《雪山飞狐》读后感

书就像清冽的泉水,给人以清甜;书就像一缕春光,给人以温暖;书就像黑暗中的灯塔,给人以指引......而金庸先生的《雪山飞狐》指引着我走近众多英雄人物,体会他们的英雄气概。

记得有一次,为了和朋友赌气,自己去报名了跑步比赛。可跑步是我的弱项,可以说是毫无胜算的。然而我非但没承认,还向朋友吹嘘自己跑步很快。比赛的日子到了,我既心虚又紧张,心里好像揣了很多小兔子似的,不安地蹦来蹦去。这让本就跑得不快的我,远远落在别人的`后面。那一刻,我羞红了脸,心里不停在怒骂着自己,如果我能承认自己的不足、及时去提升自己的话,可能也不会这样了。

所以,在生活学习中,我们不要吹嘘自己,应像书中的胡一刀一样敢于承认自己的软弱。不然失败的结果会使自己更加挫败。谦虚往往使人进步,承认自己的不足、提升自己,才能有所进步,才能真正体会英雄人物的气概与品质。

《雪山上的达娃》读后感

暑假里,我看了一《雪山上的达娃》。看完之后,我懂得了无论遇到什么困难的事情,都要坚强、勇敢的去面对,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好。

这篇文章主要讲在西藏边境小城亚东,离家出走的幼犬“达娃”与年青边防战士“黄月亮”相遇。这次偶遇,让达娃来到了海拔4500米的云端哨所,开启了一段传奇的成长经历。在雪域哨所长达半年、几乎与世隔绝的大雪封山期,达娃与年青的边防战士相互陪伴,共同成长。他们一起面对极端恶劣的高原环境、高山哨所蚀骨髓的.孤寂,共同经历惊心动魄的雪崩、雷暴,共同守卫国土,共同聆听并见证一代又一代西藏军人为国仗剑,为国奉献的故事。

当我读到“他想不出什么更好的方法,就脱下自己的棉衣,裹在小树身上”时,我体会到了黄月亮为了完成父亲的心愿,即使大家都肯定小树活不了,但他却坚定地把自己的棉衣给了小树,尽自己一切所能保护小树,黄月亮那坚定的信念令我敬佩不已。当我读到“宋老兵想都没想,就脱下自己的鞋给黄月亮穿”时,我体会到了宋老兵是老兵,容易生病,更应该注意保暖才对,可他却在这寒冷的冬天,把自己的鞋借给了黄月亮这个年轻人,宋老兵这种关爱他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

让我们一起来学习黄月亮坚持不懈的精神、宋老兵关爱他人的精神吧,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雪山上的达娃》读后感

看完这本书,我感受深刻,在果东拉哨所上的xxxx,他们个个都英勇无畏,不怕困难,特别是宋老兵,他为了不让黄月亮的脚冻伤,把自己的鞋子让了出来。哨所有4只狗狗,他们都很忠诚,无私地为xxxx哥哥效劳。他(它)们所做的一切,都像一股暖流的心田。他(它)们的无私奉献也让我深深致敬。

这本书主要讲了黄月亮的爸爸是一位xxxx,有一天他的爸爸失足掉下悬崖死了。黄月亮长大后,决定去体验爸爸的生活,在这途中,他认识了达娃和宋老兵,来到了哨所后又结交了许多新朋友,之后又发生了一系列的新事情的故事。

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情节是最后一章,最后一章讲的是4只狗狗救排长的故事。这天夜里,排长出来检察,看到黄月亮和另一班长还在站岗,就让他们回去了,这时排长一下倒下,顺着雪滑了下去。纳亚急冲过去咬住排长的衣服,其它三只狗也跑过去帮忙,但还是拉不住,这时森格跳了下去,去顶排长,终于排长不再下滑了,但森格也因为跳下去时撞到了石头,流了许多血,差点丧命,森格为了排长,自己差点丢了性命,它的行为让我感动。

我最喜欢的人是宋老兵,他默默无闻为大家奉献一切,甚至不惜xxxx自己的.生命,令人敬佩。我们之所以能过着这么好的生活,是因为有人在默默守护我们,在xxxx自己的生命,等我长大,一定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在雪山和雪山之间》读后感字

知道这本书很巧合,是在随手翻看时看到有人在一个关于腰封的话题中提到了本书的腰封,是一个很有趣的设计。设计师将白色纸张剪成雪山的轮廓又通过折叠的形式突出雪山远近高低的意境,很容易就会将第一眼看见本书的读者代入到雪山之间的幻想之中,很是契合本书的书名。

但我不是因为腰封设计的精妙才要买这本书的,而是因为它的名字《在雪山和雪山之间》。因为平时看书的时间较少,所以一般会选择经典著作或者知名作家的书来读,这会更高效也更有保障,但出于对雪和雪山的一种奇怪热情和喜爱,才准备买这本我从来没听说过的作家也没听到别人谈论过的书(希望作者不要介意我这么说),直到下单的时候我才知道本书还在预售的阶段。但真的很庆幸自己遇到了这本书,此前还曾想让弟弟把去年读过的《鱼王》《树号》两本书再给我寄过来重读,但现在有了这本就暂且不用了。这本书也是描绘大自然的景色,思考人类与自然间的关系,但又没有强行灌输什么,作者只是不急不慢地向你讲述山中的一草一木以及自己对人、对世界、对自然的各种思考,至于读者想从中得到什么,那得看读书者本人了。

我把其中的一些片段发给一些家里有小孩子的朋友,告诉他们孩子要学习写作,那么这本书可不能错过。同时,本书对平时就喜欢花花草草的我来说也是一本植物花卉的科普读物,品类繁多的高山植被和花卉贯穿书的始终,若书是大山,那这些描绘也真的像高原的上花朵开的漫山遍野。再一个还得感谢书中没有放任何一张花卉和植物的照片,给足了我读到花名草名时充分想象的空间,要是一眼就看到了本来面目,那可是少了不少乐趣呢。

今年上旬疫情缓解期间,我和朋友用了两周在川西自驾,也终于是第一回近距离仰视我一直心心念念的雪山,哪里还生的出什么征服之类的豪言壮语,只是心存敬畏和默默欢喜。书中也多次提到了人与自然与大山的关系,对我来在自然中默默感受体验,不带来什么也不带走什么也就是最好的了。总之很喜欢这本书,也庆幸自己在这个时期遇到了这本书。

《微物之神》读后感字

《微物之神》的故事,开始于一场小小的葬礼:和妈妈一起不远万里,从英国飞来印度探亲的混血表姐苏菲默尔死了。她被装进了一个小孩子用的棺材里,一大家子人都出席了她的葬礼,将她送到了教堂后的公墓里。随后,他们在这个仅仅见过几面的小姑娘的墓碑上,刻下了一句:“赐给我们的一道稍纵即逝的光。”

他们没有在意,(或者不被允许去在意,)就在苏菲默尔死后不久,还有另一个男人也死去了。

洛伊借《微物之神》这本半自传性质的小说,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发生在南印度的心碎故事。故事的主角艾斯沙与瑞海儿是一对出生于喀拉拉邦高种姓家庭的龙凤胎,他们的妈妈阿慕是一位受过良好教育的女性,为了逃离家暴的父亲而草草结婚,最终又因离异而选择带着一双儿女回到娘家,帮忙打理外婆的果酱厂。

他们三人都“错误地”选择了去爱维鲁沙,一个甚至不被种姓制度所承认的贱民,纵使他为人正派、勤劳、聪慧且温和,但根据他们的律法,他不配被爱。生而为贱民,就是他所犯的原罪。

孩子们的外公是一个靠着家暴妻女寻求心理安慰的男人,舅舅恰克自大又傲慢,亲爸爸酗酒成性。对妈妈阿慕而言,维鲁沙是唯一一个会倾听她、会理解她的男人。而在艾斯沙与瑞海儿的眼中,维鲁沙既填补了父亲这一角色的空缺,又是他们最重要的玩伴,他会认真地听他们说话,给他们做木质的玩具,不会像别的大人一样敷衍他们。因此,他们三人都心照不宣地爱着维鲁沙,并为彼此保守着这个秘密。

她强迫症似的描述着阿耶门连的种种细节,描述着那片闷热而潮湿的印度南方地区,将不明所以的读者们拉上这座令人窒息的故事舞台,引导我们置身其中。甚至,她就像故事中的那些加害者一样,试图将我们——她的读者兼受害者——裹挟进这个故事的洪流中,将我们溺毙在这片诡异的社会漩涡里。

冒险故事最大的悲剧,莫过于屠龙者最终成龙。而在洛伊的故事里,最大的悲剧,莫过于曾经的受害者们,最终都成为了加害者。曾经的被殖民者取代了殖民者,统治着他们眼中的“下等阶级”;曾经的年轻姑娘们成了新一代姑娘们的长辈,维护着男性至上论的权益。而最大的讽刺,莫过于洛伊借助了恰克舅舅,这个表面上的既得利益者之口,点明了这一切。

“我们是战争的俘虏,”他说,“我们的梦想被篡改过了。我们不属于任何地方,在汹涌的大海里航行,找不到停泊之处。或许我们永远不会被允许靠岸。我们的悲愁将永远不够悲愁,我们的喜悦将永远不够喜悦,我们的梦想将永远不够远大,我们的生命将永远没有足够的重要性。”

恰克舅舅是家中的长子,被送入英国牛津大学进修,拿到了令所有人都艳羡的文凭,又同一个英国白人女子相爱、结婚、孕育了一个女儿。虽然最终又因婚姻破裂回到了印度,但依然可以理所当然地宣称,说家中最大的产业果酱厂是他的产业,即使实际上的管理者是孩子们的外婆玛玛奇、妈妈阿慕和维鲁沙。他可以和工厂中不同的女工(她们中也不乏同维鲁沙一样的贱民)私下往来,而外婆只会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的女儿苏菲默尔,只因为是他和一个白人的小孩,理所当然能够获得比艾斯沙和瑞海儿更多的宠爱。

其实亦潜藏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中。每个人都赢得了一些小小的胜利,却又在更大的战场上败下阵来。

洛伊有意地打乱了叙事的顺序,将时间这个本是线性的元素,编成了一个漂亮的结,我们因此,才有幸在故事的最后读到:阿慕亲吻了她爱人的眼睛,温柔地向他许诺明天。为这个荒诞又悲伤的故事,画上了一个柔软的句号。

《雪山飞狐》读后感

它讲述了四个家族因李自成之死的误解而相互残杀的事。

人物关系错综复杂,内心刻画极为到位,人物的情感之变使故事悬念层层揭开,可结局仍为悬念。

小说是写给人看的,小说的内容也是人。

是人就有喜怒哀乐,就有善恶。

他有勇气与爱,这是他的善,但他也缺乏包容与大爱。

他好吗?是的。

他坏吗?是的。

这样的人物是美得。

这种美不似理科的计算,它是艺术形式上的美感。

一本小说中一个健全的形象需要一些不完美,这个人物才可能美起来。

小说是表现情感和思考的艺术形式,一本好的小说总是能让读者产生共鸣。

要让人物成为人,就必须要有人性,要有所缺失。

武侠小说虽是大众化,通俗化,娱乐化的作品,但是金庸先生对人性的探究是严肃而又深刻的。

所谓的人物形象大多数是作者主观思考的特定形式的客观表达,而真正让人物形象实体化的是读者。

一千个读者心中便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写作这个系统,直到读者接收,才算完成。

正是因为金庸先生把读者对人性的理解放在首位,将书中的人物写得不那么绝对,才成功的接上了读者那边的显示器,才如此顺利的完成了写作。

这部小说最妙之处在我看来是结尾。

其中“胡斐这一刀劈或是不劈,在胡斐是一种抉择,而在每一位读者,都可以凭着自己的个性,凭着个人对人性和这个世界的看法,做出不同的抉择。”这段评论我非常喜欢。

他这一刀劈或是不劈必是人性使然,是他内心斗争的一方所为。

或许金庸先生留下这么个结局,怕已分不清胡斐的思想,他已然独立存在了。

金庸先生自然非常清楚如何同读者构建交流的桥梁,至于桥的形状大小你自己定,因为每个人心中的河流不同,或宽或窄,或急或缓。

胡斐劈与否,随它去好了,何必又要让他学乖呢?

《雪山飞狐》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可人类精神与情感的变化却是微乎其微的。

正是如此,这样的小说才能持久的唤起人们的思考与感动,才有人不断的流传阅读下去。

《雪山飞狐》读后感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雪山飞狐》。里面最吸引我的地方就是:苗若兰被人用毒药定住,胡斐去救她,但被苗人凤误会。这引来了胡斐与苗人凤的一场恶战,在最后,只要胡斐砍一刀,苗人凤会死;但不砍,胡斐就会死......

但我想这砍与不砍难道不是可以避免的吗?答案自然是可以。不过只要胡斐愿意解释自己救了苗若兰,同时苗人凤也愿意听下去。那么,这一架也打不起来了。所以,他们之间最重要的就是沟通。

看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那件事。妈妈“擅自”将我的'画发到了群聊里,等我看清是哪一副之后,一股怒火油然而生——那张画怎么就被发现了呢?妈妈怎么就发到群里了呢?那张画一点也不好看啊!我越想越生气,跑到妈妈面前质问道:“你干嘛就把我的画发到群里?你经过我的允许了吗?我不希望被看到,你干嘛非要把它翻出来,干嘛非要发给所有人看?”说完,我气呼呼地扭头走了,我也根本不想给妈妈解释的机会,我只想把我的羞赧与愤怒宣泄出来。

过了一会儿,妈妈进来了,坐到床上看着我,开口道:“这张画是我给你收拾桌上时发现的,感觉很好看,但又觉得有点不足,所以发到群里,想让你小姨帮忙看一看,提提建议。”听后,我很后悔,如果我能和妈妈及时沟通,也不会说出那些伤人的话了。

《雪山飞狐》读后感

金庸先生的小说中的《雪山飞狐》该是极富人性的。它讲述了四个家族相互残杀的事。人物关系错综复杂,内心刻画极为到位,人物的情感之变使故事悬念层层揭开,可结局仍为悬念。

小说是写给人看的,小说的内容也是人。是人就有喜怒哀乐,就有善恶。读完《雪山飞狐》我仍不能给主人公单字的好或坏。他有勇气与爱,这是他的善,但他也缺乏包容与大爱。他好吗?是的。他坏吗?是的。

这样的人物是美得。这种美不似理科的计算,它是艺术形式上的美感。一本小说中一个健全的形象需要一些不完美,这个人物才可能美起来。小说是表现情感和思考的艺术形式,一本好的小说总是能让读者产生共鸣。要让人物成为人,就必须要有人性,要有所缺失。

武侠小说虽是大众化,通俗化,娱乐化的作品,但是金庸先生对人性的探究是严肃而又深刻的。所谓的人物形象大多数是作者主观思考的特定形式的客观表达,而真正让人物形象实体化的是读者。一千个读者心中便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写作这个系统,直到读者接收,才算完成。正是因为金庸先生把读者对人性的理解放在首位,将书中的人物写得不那么绝对,才成功的接上了读者那边的显示器,才如此顺利的完成了写作。

《雪山飞狐》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可人类精神与情感的变化却是微乎其微的。正是如此,这样的小说才能持久的唤起人们的思考与感动,才有人不断的流传阅读下去。

《雪山飞狐》读后感

读罢《雪山飞狐》,闯王生死引发的苗胡田范家的家族世代恩怨这一条主线最是让我感慨。

胡前辈深明大义牺牲名节,为保闯王性命宁可背上叛主骂名。

然而一百多年过去了,苗田范三家仍然打着"除去卖主求荣之徒"和"勿忘杀父之仇"的名义数次围剿胡家三口。

最大的坏事,常常是热心肠的好人做的。

坏人做坏事时,至少知道自己在做坏事;好人做坏事时,只把这当作是应付出的代价。

在正义的名义下,围剿大军什么江湖规矩都不顾了,比如以一对多"屋面上高高矮矮,占了二三十条大汉,手中都拿了刀刃,正在大声吆喝"。

人在道德优势的包裹下,最是容易做出平时无法做出的事情。

而且最容易被类似于田归农、宝树和尚这一类心怀鬼胎的人利用。

然而,坏人做坏事不可怕,甚至好人做坏事也没用那么恐怖,最可怕的是好人不得不做坏事。

小说中,金面佛在与胡一刀的打斗中已经在内心确信了胡一刀是一位光明磊落的真汉子,甚至在打斗的五日之内已经成为了莫逆之交,"这一晚两人一面喝酒,一面谈论武功。

金面佛将苗家剑的精要,一招一式讲给胡一刀听。

胡一刀也把胡家刀法倾囊以授。

两人越谈越投机,真说得上是相见恨晚"。

但是迫于舆论是残酷的,杀父之仇焉能不报?因此田相公道:"你别忘了杀父之仇,做个不孝子孙。"。

这个现象比较极端的例子莫非于斯坦福的心理学教授津巴多做的监狱实验了,实验随机招聘了12位志愿者,分两组扮演为狱警和囚犯,在试验中期间任何人都有随时退出的权利。

然而实验开始后一步步地超过了预设的界限,三分之一的预警愈加变现出虐待倾向,到后期甚至以惩罚囚犯为乐。

而囚犯似乎也忘记了自己只是在扮演囚犯,忘记了可以退出试验的权利,在情感上变的自怨自哀起来。

这种人的性格的变化被他称为“路西法效应”——上帝最宠爱的天使路西法后来堕落成了撒旦。

个人的性情并不像我们想像得那般重要,善恶之间并非不可逾越,环境的压力会让好人做出可怕的事情。

哪怕在《雪山飞狐》的结尾处,胡斐本人何尝不也差点陷入了"路西法效应","霎时之间,他心中转过脸千百个年头:这人曾害死自己父母,教自己一生孤苦,可是他豪气千云,是个大大的英雄豪杰,又是自己的意中人的生父"。

值得欣慰的是,虽然在苗人凤与胡一刀打斗时,他选择了屈服于舆论与莫名其妙的家族仇恨,但苗人凤试图通过不让女儿苗若兰学习武功来远离家族仇杀,并且在苗若兰年幼的时候就已经种下了善良、原谅的种子:"十年之前,那时候我还只七岁,我听爹爹说你爹妈之事,心中就尽想着你。

我对自己说,若是那个可怜的孩子活在世上,我要照顾他一生一世,要教他快快活活,忘了小时候别人怎样欺负他、亏待他"。

所以,我善良的相信,胡斐那最后一刀应该是最终没有砍下去,因为他已然如苗若兰一样在爱的帮助下超越了对仇恨、物质的追求,自始至终他在山洞中便无视各类珠宝,其后又在苗若兰的祈求下饶过宝树——要知道宝树、田归农对于其父母的死应该承担更多的罪过。

最后,在胡斐感觉自己临死之前,一个念头如电光般在他心中一闪:"我自幼孤苦,可是临死之前蒙兰妹倾心,也自不枉了这一生"。

我觉得,这便是他价值追求升华最有力的证明。

说回斯坦福的那个心理学实验,津巴多试图用他的实验解释很多问题,包括飞行事故、护士对病人的不当处置。

由于对自己角色的认识,有四分之一的飞行事故的起因都是由于副机长过于服从机长的错误判断;护士会过度服从医生的安排,哪怕明知医生错误开出的剂量远远大于规定的剂量。

我也觉得,这个角色的自我认知既可以是机长对副机长、医生对护士、一个人对杀父仇人、领导对下属情形下的,也可以是任何借着好心、正义感而"不得不为之"的举动,就我感受而言,最恐怖的莫如老师对学生的冷漠惩罚、父母对子女以爱之名的粗暴要求以及爱人间以自我牺牲换得的道德优势。

智者无为,愚人自缚。

对于二十七岁的我来说,洒脱怎有说的那般容易。

《雪山飞狐》读后感

《雪山飞狐》是我在金庸所写的著名的十五篇小说中最喜欢的一篇。这篇武侠小说虽然只有短短的十个章节,但却是精益求精,使我看得根本停不下来。

《雪山飞狐》这部小说的真正情节就是以:胡、苗、范、田这四大家族的百年恩仇发展的。这百年恩仇的形成,却是一部血泪斑斑的故事,听者伤心,闻者落泪,令人伤感,亦令人深思。

胡、苗、范、田原本是闯王身边的四大护卫,个个武艺高强,赤胆忠心。而且,这四兄弟手足情深,一起出生入死。但是却因为:胡侍卫以一死卒假充闯王献与清兵,将闯王安置于一隐秘庙中为僧。苗、范、田三人以为闯王已为胡出卖受害,在行刺吴三桂时巧遇胡,未与胡澄清误会即将胡杀死。后来胡之子将实情告知三人,三人当众自刎。但其后代仍不知内情,苗、范、田三家遂与胡家世代为仇。百余年来,四家子孙冤冤相报,无一代能得善终。

但如果仅仅是因为不明真相而不断寻仇也就罢了,却偏偏有不肖后代投奔真正的死敌——清王朝,从而使得一场寻常的江湖恩仇演变成与朝廷相关的纠葛。

这个故事实际上是在一天之内发生的。但是因为故事中穿插了太多的对话,每个对话都是一场血泪的纠纷,导致了这篇小说的形成。当然,这些小说里的人物,情节,对话都是虚拟的,但却给人一种“事实就是那样”“这件事好像真的存在”的感觉。

虽然这部小说在金庸作品中只属中乘之作,但我觉得它应该是属于上乘。在整体结构和场景设计上,作者表现出高超的才华。作品正面叙述的情节只发生于一日之内,而向读者介绍的故事背景却横跨百余年,整体结构在这种处理之下,异常紧凑。

在人物对话表述情节上,小说借鉴了西方的叙事方法,增添了现代色彩。以武林秘闻制造悬念,则增添了作品的可读性。

小说结尾处,不是像一般小说那样有一条“光明尾巴”及皆大欢喜的结局,而是故意留下一个特大的.悬念让人揣摩思考与选择。

晓东老师微点评:

昀葑爱读书,有一种痴迷的精神,这种精神让你在语文的写作上有了一个巨大的进步。

能把金庸的一部作品看得如此细致,而且能够分析得头头是道,昀葑真的是用心在读书,坚持住,你会越来越出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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