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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新冠工作总结 烟花爆竹监管工作总结(精选10篇)

时间:2023-09-22 03:51:17 作者:笔尘 抗新冠工作总结 烟花爆竹监管工作总结(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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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新冠工作总结篇一

20**年上半年xx县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在县委、县府领导下,在市安监局的指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标准,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强化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开展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收到了较好成效,到目前为止,全县危化品和烟花爆竹行业未发生一件人员伤亡的安全生产事故。

一、上半年的主要工作

(一)明细思路,强化日常监管。结合市局20xx年制定的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工作要点,深入查找我县危化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问题,扎实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深入贯彻执行省政府216号令,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提升企业本质化安全。每月坚持到企业、乡镇检查指导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隐患排查整改以及教育培训工作。继续开展烟花爆竹和危化企业隐患排查整改月报制度,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每月20日前报送隐患排查月报表。上半年通过开展安全检查,共排查出隐患64余处,现场整改60处,下发整改指令书8份;对中石油和社会个体加油站全部实行了摩托车定点加油,并一律使用铁桶加油,加油区域远离加油机4.5米以上,并全部配置了遮阳伞、灭火器、照明设施等。

(二)突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和日常检查情况,突出重点,针对性地开展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中、省、市、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按照工作安排开展了整治行动,联合公安、工商、经信等部门在苟角镇、石垭镇、中和镇、酉溪镇、坪滩镇等重点乡镇和宙龙化工、百泉医药、四海化工等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纠正危化企业违规违章行为40余起。

(三)加强指导,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一是深入巩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达标建设,完善内部管理,督促改进完善管理模式,加强总库房和临时中转库房建设。二是规范加油(气)安全管理。对社会个体加油站在安全检查、隐患排查、职业健康、应急救援等方面的软件资料进行了规范。同时督促企业必须穿着防静电服装,严格从业人员穿工作服和持证上岗,收到了较好效果。中石油全部加油站已完成达标创建工作。三杉、白塔等9个社会个体加油站正在达标建设中,力争在今年内完成达标建设工作。

(四)严格行政许可,开展烟花爆竹专店零售经营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继续开展了对油漆、农药等危化品清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查处了一批无证经营户。20xx年上半年危化品和培训烟花爆竹从业人员900余人次。同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审批,三杉加油站和中石化滨河加油站已安装了阻隔防爆技术。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烟花爆竹专店零售经营工作,上半年又新增零售专店40余户。(五)从严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通过广泛开展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行动,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组织作用,落实好“三包”责任制和烟花爆竹打非“包保”责任制,建立起“条块结合,部门联动”的立体执法格局。一方面督促整改,限期完成隐患治理,一方面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成效较为明显。对去年和今年收缴的600余件烟花爆竹在城南工业园区进行了销毁。行政处罚加油站2家,罚款2100元。

(六)防范事故,努力推进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市局安排,组织了烟花爆竹经营公司及危化品相关企业人员分期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经营者安全生产意识。针对企业主动要求,深入四海公司、宙龙化工等危化企业开展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培训5次,通过考试合格发放上岗证38个,培训从业人员200余人,从业人员素质普遍提高。同时为加强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安全生产警示宣传,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危化企业、烟花爆竹企业的从业人员教育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们通过努力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形势依然严峻,问题和困难依然存在,安全监管点多面宽,既涉及企业又涉及个体户。全县现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3家,化工生产企业2家,天燃气企业3家,氧气乙炔经营部1家,液化气充装站9家,中石油加油站8家,社会加油站17家,农药经营户228家,油漆经营户26家,cng加气站1家,lng加气站1家,经营甲醛汽油公司1家。

(一)危化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设备不完善,主要是一些危化企业无自控装置,规划设计不合理,改造难度大。

(二)部分站点管理较差,主要是一些社会加油站对从业人员管理不严,不穿工作服,不佩戴上岗证,违规加油现象依然存在,尤其是农忙季节,许多加油站违章违规,忽视安全。一些加油站、液化气充装站安全检查和教育培训资料记录不规范,甚至未记录,隐患整改不彻底。

(三)部分从业人员的素质不高,讲方便,轻安全,违章作业现象仍然存在,有工作服不穿,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按规章制度办。

(四)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急待理顺,零售户违规经营,个别无证经营,销售非法渠道产品还存在,老包装产品仍需要一定时间处理。

(五)加油站加油员频繁变动,加之人员素质高低不同,有些加油站的加油员都未经过培训,缺乏安全知识。

三、下半年主要工作

(一)切实加强日常监管。要严格按照省、市、县的要求,切实加强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场所的日常安全管理,在特殊时段,要求企业负责人和经营业主必须跟班作业,严格监管,特别是加油加气站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确保加油站和从业人员不违章,避免静电起火以防事故发生。同时严格加强企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着专业服装,佩证上岗,维护好作业场所的秩序,搞好监控防范。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省、市、县安全工作要求,对各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要求切实开展检查。包括从制度、软件资料和可能引起泄漏、易燃、易爆安全距离及防护等方面进行仔细检查,找准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管理措施,并将自查整改情况于每月底前报县安监局。县安监局也将作出安排,和有关部门一道逐一开展检查,并和标准化建设检查验收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检查,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强化安全意识和管理,增添措施,提高本质安全。

(三)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要立即整治,重大隐患必须整治后经过检查验收,才允许企业生产和经营。完善烟花爆竹联锁经营店和中转库房设施,统一规范,达到标准要求,并于6月底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将进行严厉处罚。

(四)从严教育培训从业人员。部分危化企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习惯性违章依然存在。督促危化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开展好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百泉医药、宙龙化工要组织从业人员再培训,培训合格才能上岗。对从业人员的培训要有记录,建立培训档案或卡片,从业人员要在培训签到册上签字,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五)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求各企业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对从业人员不穿防静电工作服和其它违章行为不能迁就,要进行处理。加油站已包给他人经营的,要求业主仍必须加强管理,不能以包代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不管不问,出了问题还是要追究业主的责任。县安监局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凡是对隐患整改不力、违法违章的,包括从业人员不穿防静电工作服和持证上岗的,以及未认真开展检查和培训教育的,必须进行处罚,发现一起处罚一起,问题大的、多次违章不改的一律从重处罚,防止事故的发生。继续深入开展危化品行业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同时持久地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危化品及烟花爆竹活动。

(六)继续搞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三杉等9个个体加油站在年内完成达标建设。其他加油站、氧气乙炔经营部、丘山石化公司等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设备和软件资料,做到场地整洁、设备完好、制度资料齐全、记录详实。继续强力推行烟花爆竹经营公司产品流向登记制度,烟花爆竹仓库以及经营门市部从业人员防静电服装和持证上岗,加大对其他企业包括液化气充装站要健全制度,其他企业包括液化气充装站要健全制度,完善教育培训、检查、隐患整改台帐等基础资料,做到管理规范,杜绝违章违规行为。

今年来,县安监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围绕“强化基础、完善制度、依法监管”的总体要求,以推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制度规范与执行为重点,不断改善经营安全条件,大力整治烟花爆竹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度,努力实现年度无爆炸和死亡事故目标。

一、今年来所作的工作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今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及时召开工作会议。截止目前,共收到烟花爆竹类上级文件10份,每一份都进行了贯彻落实。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下发了《宝应县20xx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宝应县20xx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通知》、《关于开展中秋节前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等共31日,在宝应县天元大酒店召开了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全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2、排查摸底,分析情况今年来,县安监局联合各镇(区)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现状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分析、排查摸底。重点排查了异地经营、无证经营、一点多证、烟花爆竹“四私”等行为,将排查出的数据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3、加强监督、突出重点今年来,县安监局加大对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和零售单位的安全监管力度。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xx)的要求,督促批发仓库不断完善安全设施,改善储存条件,按照换证评价重新核定的储存量,及时进行调整,定量储存。目前,批发仓库生活区已经落成,办公区同生活区分离,各项安全措施基本完善,硬件条件已达到省内一流。要求其建立并严格执行产品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和采购市外产品备案。今年来,我局始终坚持将零售经营点的安全条件、储存核定量、周边安全距离、是否在异地设立有储存仓库、超量储存、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是否从非法渠道进货、以及人员的培训作为监管的重点,大力整治零售经营点。

4、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年初,我局制定了《宝应县20xx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根据文件要求,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根据局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加大了对烟花爆竹零售户的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了批发仓库次,(其中高温季节一次),零售单位共检查40余家重大节期间(五一、中秋、国庆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的高峰期,也是最容易暴露问题的时期,在此期间内,超量储存、异地经营、无证经营、购销私货等问题就迅速“浮出水面”,每逢重大节日,我局都及时印发了节日期间大检查方案,在全县开展拉网式大检查,横向到底、纵向到边。要求各镇(区)制定方案、及时召开会议部署,经过几轮零售单位的自查、镇(区)的排查、县局的督查、抽查,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有效维护了我县烟花爆竹市场秩序。

5、深入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今年来,我局全面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排查重点,要求各镇(区)按照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指导企业注重在提升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规范化程度上下功夫,建立并不断完善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动态分析、整改摘牌等制度,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始终将批发企业储存仓库不按规定定级、定量储存及规范堆垛,安全防护设施存在缺陷,零售经营网点是否符合安全经营条件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严禁超量储存和产品混存。突出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进一步规范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和治理,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企业组织专家及时进行等级认定,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期限以及应急措施。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五项制度”,不断规范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开拓思路、积极创新今年来,我局开拓思路,积极创新。年初,我局印制了400份《告知书》,将《告知书》发送至全县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条款、储存要求、安全经营条件写入其中,一一告知经营户,要求其合法经营、守法经营。为了规范市场行为,有效遏制私货,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行为,对于“贴花”问题,经过多次研究商讨,研制出了新的贴花(条形码),这种贴花的具有不可仿制性,方便群众和基层执法人员辨识私货。

二、目前我县烟花爆竹经营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总量突破、布局不合理按照扬州市政府政府令第51号《扬州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由各县(市、区)安监部门编制规划并报市安监局备案,按当地常住人口每3000人可设1家的原则严格控制。我县人口约94。1万人,应发证313本,而实际发证388本,已超出75本,远远超过了规定要求。目前,我县部分乡镇按照规定烟花爆竹发证数量还不足要求,如射阳镇、山阳镇;有些乡镇发证数量已远远超过了规定要求,特别集中在城区,如安宜镇、开发区。布局不合理的现象比较突出。销售网点的过度设臵不仅在管理上增加了难度,而且容易引发经营户之间的恶性竞争,不利于正常销售。相反对其做适度的调整,有利于控制集中连片扎堆经营和盲目经营,避免一旦发生意外形成连环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异地经营情况较严重目前,全县存在着大量的烟花爆竹零售户异地经营的情况,不少烟花爆竹零售户的评估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据各乡镇普查统计,目前,全县烟花爆竹异地经营达。

3、烟花爆竹“私销”状况依然存在近年来,各镇(区)加大监管力度,加之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全部关闭,货源减少,“私货”现象明显好转,但依然存在。“私货问题”是各镇(区)普遍存在的问题,一直难以根除。由于利益驱动,一些不法份子铤而走险,充当“二级批发商”的角色,往往挂羊头卖狗肉,防不胜防。目前,私货现象较严重的镇(区)主要集中在射阳、望直。今年来市场上的烟花爆竹私货量较往年明显减少,打击“私货”取得明显成效。

4、烟花爆竹存放不合理的现象较严重目前,全县烟花爆竹零售户均应按照《关于重新核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储存量的通知》(扬安监r22;20xxr23;163号)要求来储存烟花爆竹,但是批发企业为了降低运输成本,一次送货较多,造成了超量存储的现象。部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未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采取专柜销售时,专柜也与经营规模不相适应,并相对独立摆放;经营场所也未始终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元旦、春节、中秋节等重大节日前后摆摊设点现象依旧严重,屡禁不止。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建立全县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短信平台。全县共388花爆竹零售单位,将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的手机号码集中汇总,与电信公司建立短信平台,以短信方式及时集中告知会议、通知、注意事项等事宜。

2、组织20xx年度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培训工作。

3、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作为我局唯一的一项行政许可事项,是我县安全监管的一个重要环节,建议在每年一度的政府和镇(区)责任状签订中,增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内容,要求各镇(区)建立烟花爆竹例会制度、风险金缴纳发放制度、定期培训制度、举报奖励制度,并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中体现,占取一定分值。

4、在元旦、春节期间,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特别是对对重点区域、重点经营户、重点乡镇开展执法检查。

5、探讨全县烟花爆竹布局问题,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研究退出机制,将存在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零售单位退出发证范围。从源头上杜绝私货,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查找烟花爆竹走私大户,把住射阳这道走私东大门。

为加强我市烟花爆竹市场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流通环节烟花爆竹经营秩序,确保节日市场消费安全,确保人民群众欢度一个祥和的春节。按照市局《转发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动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市各级工商系统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监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加大宣传、措施得力。

今年的春节,我市城区烟花爆竹实行“禁改限”的第二年,这对烟花爆竹市场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烟花爆竹的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社会稳定,特别是一年一度的春节,更是安全事故发生的高峰期,其中烟花爆竹的监管更是工商部门的重点,为了做好该项工作,我局根据泸州实际,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区、县工商局也相应地成立了整治领导小组,做到了人人抓安全、层层抓落实。同时要求工商所对辖区市场落实专人负责,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实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杜绝履职不到位和在岗不履职的现象发生。做到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

一是积极配合市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认真搞好宣传,大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加大打击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燃放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会议、有线电视、宣传车、标语、横幅、广播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目的、意义,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意识,使少数非法生产作坊户自觉停产转业。

二是严格对烟花爆竹市场的市场准入,严格按照国家对烟花爆竹经营条件核发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严格前置许可。春节期间城区新办烟花爆竹营业执照的有效期与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完全一致,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经营烟花爆竹或超经营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了规范直至依法取缔,予以停止经营行为。

二、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检查

一是对烟花爆竹经营户的经营资格进行检查规范;认真审核烟花爆竹经营主体资格,严格审查其前置审批程序,无安监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坚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对无证照经营行为,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二是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检查是否有过期产品和违规进货产品和不合格产品。制定了烟花爆竹市场秩序检查工作方案,围绕烟花爆竹集中销售摊点、燃放地区,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通过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执法效能。

20xx月26日上午,叙永县震东工商所联合安监、震东乡政府、震东派出所等相关单位联合执法,一举捣毁了震东乡中寨村三社的一非法生产土制火炮黑窝点。当场查获震东乡中寨村三社的毕某某正在其家中制造土制火炮。经现场检查,在毕某某家中共收出已加工完成的土制小火炮86圆(40响),土制大火炮11圆(80响),半成品约20公斤,已勾兑直接用于填装火炮的药10公斤,未勾兑的炸药0。5公斤,制造火炮的引线4100炮制造机器一台。

三是严把市场销售关。我局从实际出发,将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户监管责任,落实到各所片区监管人员,进行零距离检查并做好巡查记录,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的进货渠道、进货票证、库存数量、销售去向、商品质量证明等事项,确保烟花爆竹来源渠道清楚、产品质量有保障、销售方向明确。

11日,江阳区工商局市场巡查大队对辖区乡镇的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了抽查,共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户7户,重点检查经营者证照、进销台帐、库房安全、产品质量等,同时,要求各工商所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检查,确保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特别是对销售无标识产品、篡改生产日期等违规行为进行严今年全市工商系统充分利用节前、节间、节后组织的各项专项检查,密切配合公安、安监、供销等部门,加强了对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检查。今年,全市共出动执法车302台次、检查人员1265次,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户2471户次,对156户证照不齐的经营户要求限期办理,取缔无照经营户24户,查处假冒伪劣烟花爆竹案件,罚没款0。2万元,还有1件正在调查中。查处销售检查中,主要针对所售产品是否有公安部门、专营公司封签、进货渠道、商品质量、存放方式等进行了检查;但在检查中发现部份经营者为图方便,直接将烟花爆竹放在摊点上销售,而不是采用玻璃柜保管,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全部严格要求改正,进入玻柜保管、销售。同时加大农村市场烟花爆竹的监管和日常巡查。

为做好20xx年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地区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精神,确保全县各族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根据地区安监局《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阿地安监r22;20xxr23;142号)和自治区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新安监危化字r22;20xxr23;220号)等文件的要求,认真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现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点3家(拜城县欢庆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长期零售点、拜城县王瑜超市长期零售点、亿家超市长期零售点),春节期间新增临时销售网点4家,根据地区安监局《关于举办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销售人员培训班的通知》和《关于举办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及时督促、组织3家长期零售点和4家临时销售点共17名从业人员参加了地区举办的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班,督促各临时临售点共计21名从业人员缴纳了安全生产责任险。

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

2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监察大队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项督查组,根据地区《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印发了《关于印发拜城县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实施方案》(拜安监管字r22;20xxr23;102号)文件,及时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加大宣传,提高认识我县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地区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切实加大了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力度。利用各类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认真向烟花爆竹销售点的从业人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使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充分认识到合法经营的重要性。

(三)严格审查,切实做好发证工作为切实做好我县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审批发证工作,根据地区有关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发放工作要求,严格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对不符合办证条件和安全条件的销售点坚决不予发证,把烟花爆竹销售点从业人员培训持证、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责任险、烟花爆竹流向信息采集设备的注册使用、零售网点配备符合规定的灭火器、零售网点的存放区和销售区进行隔离,不得超量存放产品、每个网点要配备1名安全员,不得在零售网点住宿、零售网点及其50米范围内不得使用明火和燃放烟花爆竹、零售棚应使用防火材料制成等作为发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前期审查条件。通过审查,4家临时销售点基本符合安全经营条件,并颁发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四)专项检查,整改落实按照自治区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积极协调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及“打非”工作,检查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网点以及其他商铺总计42家次,出动检查人员12人次,制作现场检查记录32份,填写临时零售点审查意见书4份,查处安全隐患9条,整改隐患9条,整改率100%。并要求各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必须在指定的批发企业进货,认真执行烟花爆竹入库、出库、销售等流向信息采集设备的使用工作,建立健全购销电子台帐,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截止目前,全县共购进烟花爆竹483箱,销售285箱,库存198箱。

三、存在的问题

2、烟花爆竹储存库房垛高、垛与墙的距离不符合要求。

3、烟花爆竹储存库房警示标志数量不够。

通过对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的有效监管,截至目前全县未发生因烟花爆竹致人伤害等事故。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烟花爆竹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销售行为,为净化我县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市场做出更大的贡献!

为贯彻落实宁政办发[20xx]183号《全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工作方案》,以及区政府办公室关于《xx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工作方案》的要求,确保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安全、有序、可控”,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安监局的指导下,我区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周密安排,严格执法,顺利完成了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周密部署

区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纪增龙为组长,副区长郭明雁、公安分局局长张勇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街道分管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全面指挥、协调xx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有限开禁工作。随即区政府召开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工作会议,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大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宣传力度,引导社区居民文明燃放烟花爆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完善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烟花爆竹市场销售、监管,依法打击私售、私存、私运烟花爆竹工作提出要求。

为全面落实区政府20xx年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工作会议精神,我区安监局制定了《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20xx年xx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市场执法工作方案》、《20xx年xx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社会保障工作方案》和《20xx年xx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工作文件,牵头组织召开市场执法、市场保障和社会保障等相关专题会议。对有关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在整个有限开禁期间,区安监局、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工商局组建了联合执法队,对全区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安全进行了严格监管,并对区域内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了取缔。

二、认真组织,科学布点,把好市场准入关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的要求,今年烟花爆竹的临时许可证由各区安监局负责发放。为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申请工作,我局认真研究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条件,结合区情,制定了我区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工作意见。

今年烟花爆竹销售主渠道依然是商场、超市、卖场和法人单位。在许可过程中,我局工作人员坚持原则。耐心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相关政策解释,使因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经营户理解并放弃许可申请。对烟花爆竹许可申请单位一视同仁,按照申报条件和安全标准会同市安监部门和安全专家逐一审查,今年共有9家单位顺利通过审查。并对拟定许可的9家经营单位40名从事经营活动的负责人和销售人员进行了专业培训,做到统一持证上岗,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了临时许可各项工作。

1月25日,在烟花爆竹正式销售前,区安监局组织召开了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管人员专项工作会议,结合往年工作实际,对烟花爆竹销售、储存、运输、应急处理等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重点解析,对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签订了安全承诺书。会后,整理发放了“烟花爆竹存放及销售注意防范事项”和“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还召开了加油站安全负责人安保工作会议,专题布暑了有限开禁期间的安全和应急救援工作。

三、热情服务,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结合我区商业街区人员密集,非法销售形势依然严峻的特点,我区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街道、社区通过发放《告居民一封信》、《购买燃放烟花爆竹需知》等形式对居民进行安全购买、燃放烟花爆竹教育,要求居民不买非定点销售的烟花爆竹,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职能部门利用节前开展安全检查的时机,到街道、社区、单位,宣传烟花爆竹的相关安全知识,正确引导群众购买质量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并按规定安全燃放。还在重点部位张贴禁放标志,悬挂禁放横幅,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

四、严格执法,坚决取缔非法经营行为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禁放区域的防火安全,维护合法经营单位的利益,在取缔烟花爆竹非法销售行为,做好销售安全等方面都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安监局高度重视,成立由安监、公安、城管、工商联合执法队,重点打击私储、私运、私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x月xx日,联合执法第一天,我局召开安监、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全体执法人员会议,明确联合执法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强调烟花爆竹收缴纪律,特别对执法中各单位配合做出要求。联合执法期间,全区出动执法人员134人次、车辆30台次,没收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237箱,查处非法经营摊点71处,下达行政执法文书71份,教育劝阻非法经营人员282人次,警告96人。各街道、社区也加大对辖区内私储、私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及时举报,全力做好本区域烟花爆竹销售的安全监管工作。有力地打击了烟花爆竹市场非法法经营行为。三牌楼大街、银城街农贸市场、凤凰东街、铁路北街等非法销售的“重灾区”今年非法销售的小商小贩明显减少,从而保障了销售主渠道畅通。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我区9家临时许可经营单位销售总额为230余万元,占全市六城区销售额之首。

五、认真抓好有限开禁期间社会保障工作

有限开禁期间,区安监局还牵头认真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社会保障工作,下发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保障工方案,要求相关部门、街道认真排查火灾安全隐患,安监局牵头制定区级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由分管区长挂帅的协调组、现场救援组、医疗救护组、现场保障组、治安维护组、交通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新闻组,全方位多手段地保障全区人员民过上一个平安年。

六、存在不足

1、由于烟花爆竹临时许可安全条件的提高,烟花爆竹合法经营单位在逐年减少,给居民购买正规渠道的烟花爆竹带来不便。

2、宣传氛围不够浓,特别是覆盖面大的媒体宣传不够。今年虽有市电台、电视台的宣传,但宣传的比较晚。不少市民对烟花爆竹作为专营产品的有关政策不是很了解,少数市民贪图便宜助长了非法商贩的违法行为,对政府取缔没收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行为有抵触情绪,增加了执法难度。

抗新冠工作总结篇二

1烟花爆竹打非行动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防止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县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我镇于20xx年3月6日至4月8日在辖区内开展了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导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突出重点,依法整治,落实烟花爆竹零售户和怡天花炮公司直销部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高度重视,组织到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力以赴做好隐患排查整治,着力消除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我镇制发了《县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的通知》,负责协调、联系相关工作。

三、专项整治情况

由镇安办牵头,组织安监站、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于3月10日—4月4日集中对我镇辖区内的烟花爆竹行业进行了专项检查。经检查,各经营户均证照齐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及时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但也发现部分问题,一是个别零售户未实行定点销售,存在一证多点行为;二是个别零售户销售门市有吸烟行为;三是个别零售户库房凌乱,堆有易燃物或无专用库房;四是部分零售户未将烟花爆竹全部放入专柜销售;五是查处了一起无证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上述问题分别由镇安办按规定进行了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

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管理及危化品类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要的内容,事关群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关乎经济社会平稳健康持续发展,涉及社会稳定和干群关系。

狮子岗乡村干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已经建立完善,上上下下一致认识到安全就是稳定、安全生产才能持续发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就是讲政治走群众路线。坚持把烟花爆竹“打非”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始终如一保持高压,坚持不懈开展排查,力抓四个关键,有力保障了烟花爆竹市场纯净,杜绝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键是组织领导。开年伊始,乡党政联席会议对安全生产暨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明确了以党委副书记、乡长和党委委员、人武部长为正副组长的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单位有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综治办、经发办等,其单位负责人都是领导组成员。领导组定期由正副组长主持召开例会,对阶段性工作进行研究讨论,会上成员单位负责人汇报工作,对相关安全动态进行通报,重要节假日期间开展联合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对烟花爆竹“打非” 工作的坚强组织领导。

二、关键是落实责任。年初召开了全体乡村干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政府与各单位签订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责任书,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谁主管谁负责等,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签订责任书,强调领导责任,负责人保证随时随地积极配合政府组织的检查督查;强化属地责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危化品违规使用处置,所在村、联系村的乡干部、包片村干部必须同时承担责任;领导组集体负责制,即出现一例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疏忽,领导组所有成员取消乡内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并依据具体责任情况给予相关人员处分。

三、关键是加强宣传,集聚“打非”社会正能量。今年以来发放 “打非”宣传材料两千余份,宣传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的危害,公布举报电话,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警惕性,唤起群众责任良知,引导社会舆论,集聚群防群治的社会正能量。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们设置宣传台、悬挂横幅和张贴标语,定期到历史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户及其邻居家进行走访,“四不两直”检查市场经营,保持 “打非”高压态势,使心存侥幸者心灰,让跃跃欲试者意冷,使事不关己者醒悟,让了解情况者奔走相告。

四、关键是检查、排查、督查、突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和严格危化品管理使用,杜绝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违规经营。年初,我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全年“打非”工作实施意见,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进行专项“打非”行动。期间,包片村干部每天走访一次联系户,巡视一次经营户,实行零报告;企业车间进行危化品零登记、日清理,分管安全责任人每周上报安全生产办有关情况。安全生产领导组每月开展一次例行检查,一季度组织一次督查,节假日期间突查和连续反复查。今年中秋节前的“打非”检查中,我们在杨店何某经营点发现有28挂土炮竹,随后将其责任人带到派出所进行依法处理,没收所有土炮竹,进行教育,给予治安拘留7天的处罚。

以上就是我们今年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及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深化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用安全意识发动群众,用安全知识武装群众,用安全责任保护群众,走群众路线,依靠群众聪明才智,一切为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烟花爆竹“打非”及危化品类安全生产工作。

3201x烟花爆竹“打非”总结

一、基本概况及现状

二、具体做法

(一)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夯基础

(二)广泛宣传、强化培训抓认识

(三)强化措施、加大打击显成效

(四)强化管理、常抓不懈保平安

望疃镇人民政府

20xx年7月12日

4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

20xx年3月份以来,根据国务院、省政府集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总体部署,我市周密安排,集中时间,强力推进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截止目前,全市未发生一起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良好发展的态势。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市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工作基本情况

(一)健全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体系。

我市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市20xx年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领域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区政府牵头负责烟花爆竹行业的打非治违工作,市县两级安监、公安、工商、交通、质监等部门各司其职,严格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打非治违”工作,形成了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作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按照《**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在“打非治违”期间,我市定期召开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联席会议,分析“打非治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进一步规范安监、公安、工商、交通、质监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联合执法制度,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市安监局对**炮厂擅自增加工房和改变工房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三)落实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和“两化”建设相结合。

在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同时,我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实有序开展了市烟花爆竹机械自动化装混药技术改造和标准化建设,关闭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且无力整改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53家,尚保留的14家正在全力进行机械化改造和标准化创建;市安监局对**县人民政府和**县安监局下达督办函,督促其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转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县责令47家生产经营单位停产整顿,并督促其限期进行烟花爆竹自动装混药技术改造工作和标准化创建工作,目前,现县60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正在进行机械化改造,40余家企业正在进行标准化创建工作。

(四)突出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检查记录台帐管理制度。

按照《**市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制度》要求,对在“打非治违”期间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向县区政府或相关部门下达督办函,落实督办要求和督办时间,针对**县龙山鞭炮厂“一证多线”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市安监局先后4次到该企业进行督查,并就该厂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对**县安监局下达督办函,要求立案予以查处,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县安监局依法对**县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许可证过期经营仍违法经营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罚款38万元整,**县安监局对**弘华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仓库存在安全隐患,责令其搬迁重建。建立完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档案,详细登记并妥善保管日常工作记录,检查记录,群众举报记录;建立“打非治违”信息报送制度,定期进行通报。

(五)认真落实烟花爆竹明查暗访检查督查制度。

市政府充分发挥市安委办和烟花爆竹联席会议制度职能,“打非治违”期间,组织市安监、公安、工商、交通、质监等市直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活动5次,对各县区、管理区“打非治违”情况进行督促督导,组织专门督导组每月对烟花爆竹主产区进行重点督导。在7、8、9月3个月高温季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停产整顿期间,市安监局安排专人组成5个暗访组,对等县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暗访。对暗访中发现的**县云溪、**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违法组织生产的行为下达《现场处置措施决定书》,责令暂时停止营业,对**县2家烟花爆竹厂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对**县安监局下达督办函,督促其按省、市局要求做好高温雷雨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

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我市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重要意义,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营造全社会“打非治违”工作的高压态势。据统计,打非治违期间,全市共刊发相关报送80余条,印发宣传单15300余份,悬挂横幅70余条,有力普及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知识。

(七)认真落实打非治违有奖举报制度。

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市政府设立了专门的举报信箱和电子邮箱,受理广大人民群众的关于“打非治违”的举报信息。等县区设立烟花爆竹举报奖励资金,公布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举报电话,充分发动群众举报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做到了对群众举报线索逐件严格查处。据统计,我市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来,共组织执法行动989次,出动执法人员4900余人次,检查企业995家,排查安全隐患3128处,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单位113家,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窝点158处,刑事拘留83人,经济处罚147万元,拟暂扣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5家。

二、存在的问题

1、少数县区和部门打非治违措施乏力。

一些县区和部门对打非治违工作认识不到位,措施不硬,打击不力,致使个别地方和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现象难以得到彻底根治。

2、个别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个别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对“三超一改”、“三违”行为管理不力,日常安全管理资料不完善、不健全,对标准化、机械化两项工作不愿投入。

3、个别县区局安全监管不到位。

高温停产以来,省、市局对我市烟花爆竹主产县区落实高温停产情况进行了多次明查暗访,发现仍有个别县区未能守住烟花爆竹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底线,导致辖区范围内仍有个别企业在组织生产。

4、个别县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较为混乱。

在个别县与县交界处存在多家批发企业恶性竞争的局面,导致零售市场较为混乱。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第三、第四阶段工作要求,采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管理及危化品类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要的内容,事关群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关乎经济社会平稳健康持续发展,涉及社会稳定和干群关系。

狮子岗乡村干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已经建立完善,上上下下一致认识到安全就是稳定、安全生产才能持续发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就是讲政治走群众路线。坚持把烟花爆竹“打非”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始终如一保持高压,坚持不懈开展排查,力抓四个关键,有力保障了烟花爆竹市场纯净,杜绝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键是组织领导。开年伊始,乡党政联席会议对安全生产暨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明确了以党委副书记、乡长和党委委员、人武部长为正副组长的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单位有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综治办、经发办等,其单位负责人都是领导组成员。领导组定期由正副组长主持召开例会,对阶段性工作进行研究讨论,会上成员单位负责人汇报工作,对相关安全动态进行通报,重要节假日期间开展联合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对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坚强组织领导。

二、关键是落实责任。年初召开了全体乡村干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政府与各单位签订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责任书,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谁主管谁负责等,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签订责任书,强调领导责任,负责人保证随时随地积极配合政府组织的检查督查;强化属地责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危化品违规使用处置,所在村、联系村的乡干部、包片村干部必须同时承担责任;领导组集体负责制,即出现一例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疏忽,领导组所有成员取消乡内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并依据具体责任情况给予相关人员处分。

三、关键是加强宣传,集聚“打非”社会正能量。今年以来发放“打非”宣传材料两千余份,宣传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的危害,公布举报电话,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警惕性,唤起群众责任良知,引导社会舆论,集聚群防群治的社会正能量。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们设置宣传台、悬挂横幅和张贴标语,定期到历史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户及其邻居家进行走访,“四不两直”检查市场经营,保持“打非”高压态势,使心存侥幸者心灰,让跃跃欲试者意冷,使事不关己者醒悟,让了解情况者奔走相告。

四、关键是检查、排查、督查、突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和严格危化品管理使用,杜绝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违规经营。年初,我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全年“打非”工作实施意见,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进行专项“打非”行动。期间,包片村干部每天走访一次联系户,巡视一次经营户,实行零报告;企业车间进行危化品零登记、日清理,分管安全责任人每周上报安全生产办有关情况。安全生产领导组每月开展一次例行检查,一季度组织一次督查,节假日期间突查和连续反复查。今年中秋节前的“打非”检查中,我们在杨店何某经营点发现有28挂土炮竹,随后将其责任人带到派出所进行依法处理,没收所有土炮竹,进行教育,给予治安拘留7天的处罚。

双节期间,我们施庵镇按照县安委会的安排部署,以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为重点,立足本镇实际,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全面检查。期间共排查烟花爆竹经营门店28现安全隐患9处,下发整改指令份,对违法违规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予以销毁,双节前后没有发生一起因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现将我镇双节期间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行动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为加强对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我镇在双节期间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联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大主席、副镇长为副组长,镇派出所、工商所、安监办、司法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动员、亲自安排抽调精干人员成立检查组,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排查摸底,建好台账。我镇对辖区内所有经营门店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掌握实情,具备销售烟花爆竹资格有28家不具备销售烟花爆竹资格,对这些商户建立台帐,在相关时期统一落实。

(三)加大宣传,增强安全意识。为了防止烟花爆竹使用不当造成的危害,我镇采用街头设点宣传、村(社区)广播和张贴纸标的方式,宣传烟花爆竹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起。通过宣传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

(四)重点检查,排除隐患。双节期间,我镇以片为单位,组织了四个检查组,对全镇24个行政村进行以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围绕集镇、兴无两个市场,组织安监办、派出所和工商所等人员开展重点检查,把重点检查放在有无资质炮货混放上,经过排查,发现家无证经营烟花爆竹,对违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予以没收。6家经营户安全警示标志不明显、炮货混放,已责令限期整改。

二、今后打算虽然我镇在双节期间全面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排查,消除一批安全生产隐患,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行为,同时对“烟花爆竹打非”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开展复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xx年3月29日

7xx镇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

根据县安委会安排,我镇高度重视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通过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确保了我镇安全形势大局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加强对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镇长为副组长,镇派出所、xx工商所、安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安办负责人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日常事务。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

为确保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镇政府制定下发了《xx镇开展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全镇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会,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强调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要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将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

二是将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

三是将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相结合。

三、取得的成效

这次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我们既全面整治,又突出重点,既打防结合又教育引导,这次行动共查处农药店xx个,烟花爆竹经营店xx个,烟花爆竹库房xx个。

通过本次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我们认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通过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活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了经营业主的安全意识。

2、多数经营业主能很好地配合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当场予以排除,不能立即解除隐患的也能立即着手整改。

3、对无手续或手续不齐的企业,均表示接受工作组的处理意见,表态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手续。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因镇政府无执法权,对无证经营的企业、商户无法取缔。

2、经营业主及从业人员因单纯追求生产进度和经济利益,虽能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但在工作过程中易忽视安全。

虽然这次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仍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下一步我们将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对经营业主“打非治违”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开展复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

xx镇人民政府

20xx年8月24日

820xx年上半年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重庆,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坚持严教、严管、严查、严打的方针,按照年度工作方案,有效打击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的行为,建立健全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网络,截止6月,全市共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225起、没收各类烟花爆竹成品16821件,治安拘留23人,刑事拘留5人,有效预防了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领导,保持健康发展

为加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力度,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市政府副市长刘学普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王泰来、市安监局局长肖健康、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文强、市供销总社主任刘玲玲为副组长,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供销总社、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了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公室成员,各区县(自治县)均相应建立完善了烟花爆竹“打非”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保持了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健康发展的势头。

二、加强宣传,保持良好氛围

市烟花爆竹“打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始终把深入宣传、发动人民群众投入烟花爆竹“打非”斗争,作为保护公共安全、个人生命财产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烟花爆竹“打非”机制上下联动,充分利用会议、电视、广播、报刊、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和安全常识,宣讲秀山县“10。21”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的危害性,公布了全市各级烟花爆竹“打非”机制的举报电话,通过大造声势、广泛宣传,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

三、加强督查,保持高压态势

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在强化领导责任、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狠抓了安全隐患排查、督查环节,始终坚持“六不放过“的原则,依法打击,重点整治。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区县烟花爆竹“打非”办开展了逐村、逐户地毯式拉网式大搜索,对经发生过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居民、农户和曾经有过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城乡结合部以及有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前科的重点人员和人群进行了密查暗访,设“眼线”跟踪监视。同时,在道路、水路、车站设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卡,对非法流通进行查处。截止6月,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已对25个区县进行了督查,直接查处并捣毁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窝点17个,形成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高压态势。

四、加强管理,保持整治成果

在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中,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始终坚持依法打击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的产品依法没收,统一销毁,严防回流。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让非法者有立足之地。同时,按照严格条件、规范经营、问题控制、合理规划的原则,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特别注意合法者经营,取缔非法者经营,用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巩固去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确保烟花爆竹生产零事故发生。

抗新冠工作总结篇三

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在全县烟花爆竹行业积极认真地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整治工作,有效防范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稳定。

按照文件要求,结合xx号文件要求,联合公安部门在全县各乡镇分别召开会议,要求各乡镇安办负责人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主要负责人参会,会上传达文件相关要求。会上,要求各零售户安装了实名制销售软件,同时强调对烟花爆竹零售点“前店后宅、上宅下店”、超量储存,销售超标、违禁、非法产品,设置“烟花爆竹批发”等与零售实际不符的广告牌等行为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按照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治理《六严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检查了企业的的安全责任制度及落实情况、各类人员的资质、库房、烟花爆竹的分库、堆放及标签、监控系统的运行、进出库登记台账、备用发电设备和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设立有配送站。对该企业灭火器材的储存、安全标示的褪色、“两化”工作的漏洞下达了整改意见。同时要求企业在配送中,要加强配送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运输途中的安全管理。

按照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市文件的要求重点检查了经营户资质、是否销售超标、违禁、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上宅下店”的情况、储存间储量、消防器材的数量及完好、专店或专柜与易燃物的安全间距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存在专店内烟花爆竹与其他物资混储、销售专柜外存放烟花爆竹、销售专柜内存放其他物品、灭火器材过期未检、存储间杂物多等情况进行了现场纠正和限期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

抗新冠工作总结篇四

根据xx县人民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x府办发〔20xx〕309号)要求,双江街道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工作,实现了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辖区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未因燃放烟花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确保全街道人民过上了欢快祥和的春节,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街道于20xx年x月xx日专题召开了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竹工作部署会议,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针对除夕、元宵重点时段制定了专门的工作方案。二是成立了街道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杨桂林任组长,副主任何先友任副组长,双江派出所、工商所、综治科、安监科、耻科、财科、社事科、民科林业站、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及各村、社区支书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科(以下简称街道燃放办),由安监科长余江游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具体工作。

一是各村(社区)分别召开了不同层次的宣传动员工作会,采取书写标语、制定传单、张贴公告等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确保宣传不留空楼和死角,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引导市民安全、文明、有序燃放烟花。在引导中做到强化“四个禁放”,即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

各社区(村)积极深入排查隐患,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一是排查建(构) 筑物隐患。重点清除棚户区、露天平台、开放式阳台、防盗窗护栏、建筑施工工地、外墙装饰防护网等重点部位的可燃物,保持消防器材完好、数量充足、消防通道畅通。要对地下管线、下水道进行检测、维护、清理,加强社区居民楼化粪池的检测和清淘,做好防燃、防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二是排查重大危险源隐患。对本区域内加油站、加气站、电力设施、小区化粪池和危化产品、民物品、烟花竹储存仓库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三是排查销售点隐患。对许可销售网点的`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禁放标识、专营标识、销售品种等进行检查。对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竹的积极报告。

各社区(村)明确了以支书为本辖区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带头值班巡查,并对燃放烟花责任区域落实了巡逻守护人员。并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开展街面、小区、大院巡逻监控。对加油站、小区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巡逻员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采取“一对一”24小时守护。街道安监科在除夕、元宵夜对每一个社区都加强了巡逻守护和现场督查。街道值班人员并采取电话抽查方式,督查了各社区值班在岗情况。

由于工作到位,措施有力,我街道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竹管理工作实现了平安、有序,确保全街道人民过上了欢快祥和的春节.

抗新冠工作总结篇五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沧州市局关于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深入宣贯新《安全生产法》,以实施各类安全管理制度为主线,以开展“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为抓手,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建设为载体,推动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市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全市现有危险化学品监管企业49家,其中:储存企业1家,使用企业1家、中石化加油站10家、中石油加油站5家、民营加油站27家、壳牌加油站2家、气体充装站3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22家,批发企业2家、常期零售网点20家。目前,我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相关企业已按照要求达到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

我市有重大危险源(危化和烟花爆竹行业)4个,即中石化泊头油库(2级)、盛元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仓库(4级)、昌和土特产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4级)和东海汽车加气站(4级)。

(一)以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讲话精神为抓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学习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不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落实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直接监管责任。年初,我局根据全局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制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监管计划,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同时,严格行政审批,突出执法重点,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各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按照《泊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及分工规定》的要求,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的单位和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进行了明确,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三是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等工作,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五落实五到位”要求。

(二)以服务企业为目的,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工作

我局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指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不断推进我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法制化、程序化和规范化,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

(三)以行政执法为基础,开展各类专项整治

我局扎实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执法,对危险化学品使用经营单位做到每两个月检查1次,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做到每月检查1次,下达执法文书21份,排查整改安全隐患30处,目前,共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单位95次,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60次。严格按照国家、省和沧州市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突出打击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单位和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运输、储存单位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共查处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7起。

(一)专业人才数量不足。目前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人员共3人,监管队伍专业性不强。

(二)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企业仍然存在安全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安全管理经费提取及使用不够的问题;二是部分企业重生产轻安全的问题比较突出。

(三)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教育流于形式,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不到位、考核不严格,多数人认为自己从事本行业多年,不需要安全培训或者安全技术已掌握,安全生产意识不强。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工作抓好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五级五覆盖”,以分行业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抓好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五落实”,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调整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建立相关制度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

(二)进一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大检查活动为契机,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

(三)进一步严格行政审批。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行政许可、审查、备案工作,严把安全审查关和安全源头关。

抗新冠工作总结篇六

为了做好客户山庄小区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工作,维护客户山庄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伤人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小区业主、来宾的人身、财产安全。我部根据《重庆市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指导思想,并在渝北区人民政府天宫殿街道办事处领导的指导和公司领导及各部门同事的支持与帮助下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客户山庄小区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现将20xx年春节客户山庄小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节前全面做好整个小区的安全大检查

在春节前我部与维修部、服务部的工作人员对整个小区进行了一次全面、认真的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设置的燃放点,发现安全隐患、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采取了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

二、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增强业主的安全意识宣传的主要内容是让小区业主了解掌握正确的燃放烟花爆竹的操作知识、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并制定了《客户山庄小区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燃放烟花爆竹12点安全事项》同时向小区业主散发宣传资料600多份。

三、落实责任,精心策划“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我部高度重视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从保安部经理、主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燃放安全管理责任、措施到位针对小区特点特制定了《客户山庄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置措施》《20xx年除夕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预案》《20xx年春节值班表》切实做到了“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四、严格现场监管,严查违规行为,维护小区燃放秩序严格划定禁放和限放区域,设立醒目的禁放和限放标识100多份。在各燃放点设置灾火器4具,并安排专人看守。对禁放区域我部除当班巡逻人员加强巡逻外,经理及各主管出动使用两部摩托车进行巡查,一但发现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立即赶扑现场制指,维护小区内的燃放秩序。

因此,通过以上的努力,确保了客户山庄20xx年小区业主和来宾度过了一个安全、欢乐、喜庆、祥和有新春佳节。

保安部

20xx年2月15日

抗新冠工作总结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20xx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林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自治区安委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宁安办〔20xx〕160号)和《固原市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固政办函〔20xx〕98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安全办主任任副组长;局属各科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六盘山林业局“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办,具体负责领导、指导、督查工作开展与落实;局安全办及时转发《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研究部署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把加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作为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确保了林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对居住在林区周边和在林区周围上坟烧纸的群众,积极宣传教育,使周边群众自觉配合森林防火工作,做到不在林区内或周围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可燃物集聚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二)积极梳理排查,要准确掌握辖区坟头墓地分布情况,集中力量安排护林人员对除夕上坟烧纸的群众全程监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确保了林区安全。

(三)加强重点时段,重要区域管控,重点管控大年三十、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时段烟花爆竹的燃放;重点管控群众居住集中的区域地段;重点管控儿童、智障及流浪人员等特殊群体,坚决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林区。

加大新《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森林防火“十不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充分结合局属各单位日常工作宣传,加强宣传工作。同时通过张贴公告、利用宣传车、设立固定宣传牌、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品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积极营造浓厚氛围。深入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擅自储存、违法燃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和危险性,强化群众举报意识。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动员人民群众力量,做到群防群治。

抗新冠工作总结篇八

为切实做好我镇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和群众“节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确保我镇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发展,现将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春节、元宵”期间消防安全,成立烟花爆竹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由镇人大主席陈美典任组长,党委综治副书记林秀明、党委宣传统战委员林华、派出所所长吴福林为副组长;派出所、安办、成教办、工会、企业服务中心及各村居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安办,负责承担烟花爆竹日常管理工作。

20xx年1月22日由综治副书记林秀明主持召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从业人员管理培训会议,同时20xx年1月30日召开全镇村(社区)村委会主任和村(社区)安全管理人员会议,要求各村加大了烟花爆竹燃放和经营相关管理知识,确保节日安全。

20xx年2月1日由陈美典主席带队,镇安办、派出所等相关人员参加对辖区10家常年经营网点和20xx年4家经营网点进行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2处烟花爆竹安全标识张贴不显眼,烟花爆竹摆放不规范,检查人员当场要求烟花爆竹经营者立即整改,且整改到位,整改率达100%。20xx年4家零售网点库存已清理完毕。同时元宵节前,2月18日镇安办工作人员排查检查辖区10家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未发现问题,各经营者均能按烟花爆竹管理相关规定遵守经营承诺。

经过全镇各有关部门齐心协力开展节日期间烟花爆竹专项检查,为全镇安全生产打下了良好基础。

抗新冠工作总结篇九

20xx年春节是xx市全面实施烟花爆竹禁放的.第一个春节,打赢首场春节禁放攻坚战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海陵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担当,不断创新社会动员,成功经受住了考验。截止元宵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保持为零,市区固废清运总量同比下降三分之二多,禁放工作取得圆满实效。

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将禁放工作作为一项持久战长期坚持。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推进,动员各成员单位、各镇街村居迅速行动,一方面逐户走访宣传,先后收缴烟花爆竹20xx余件;一方面细化春节禁放巡查网格划分、人员编组、责任包保等内容,确保每条街、每幢楼均见管控力量,形成高密度、全方位覆盖。同时,积极争取市禁放办、市公安局重视支持,每天安排140名警力参与辖区巡查执法,分局全体警辅放弃休息奋战一线,日均参战警力1000多人,干部群众3000多人。

为使禁放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分局紧扣宣传重点,不断更新思维,丰富宣传形式内容,制作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音视频、横幅标语、展板海报、承诺书、。在全区主要道路口、居民区、路边店、重点单位和部位张贴悬挂横幅标语20xx余条;深入开展进机关、进校园、进商户、进小区系列走访活动,上门入户宣传与群众签订禁放承诺书20余万份;利用手机短信、网吧电脑屏保、数字电视开机画面推送禁放提醒,在户外及社区led屏、小区广播滚动播报禁放音视频。

除夕前,分局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放百人志愿骑行、志愿长跑、警灯闪烁等多个宣传活动,用多种不同的方式响应禁放、宣传禁放、倡议禁放。充分发挥网络阵地传播作用,自启动禁放攻坚战以来,累计通过微信、微博、本地论坛以及自媒体等推送禁放宣传40余条,民警微信群和朋友圈转发达3万余人次,有力营造了“出门能看到、到处听得到”的热烈氛围,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社会理解支持打下扎实的基础。

将全区划分为198个巡查区域、586个巡查网格,整合市、分局参勤警力、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城管员、网格员、平安义工、治安志愿者等力量,建立586个巡禁小组,布点各网格开展24小时不间断巡查,打响禁放集群战。根据风俗惯例,确定小年、除夕、初五、元宵为四个重点时段,全方位、闭环式开展禁放宣传和巡查。创新运用高空瞭望、无人机、智能监控等科技手段,第一时间准确判定禁放区、禁放点违规燃放的具体位置,精准调度、迅速处置。分局党委班子靠前指挥、常态作战,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主动担当、带头参加,所队部门主要负责人、街道社区干部全部参与、以身作则,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整体联动,有效凝聚了工作合力。市、区效能办、区禁放督查小组对禁放工作全程跟踪督查,通报问题、划定重点,有力确保了禁放实效。据统计,自除夕至元宵,全区共组织管控力量89637人次,出动警力26868人次,组织街道社区、城管员、网格员、志愿者等巡逻力量62769人次,有效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626人次,收缴烟花爆竹951件,禁区和禁放点基本实现“不闻爆竹响”。

坚持以法治理念和法治方式推进禁放工作,认真研究制定违规燃放行为执法指引,统一执行“四个一律”原则,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嫌疑的,一律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询问;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给予行政罚款;对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一律给予从重处罚;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涉嫌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通过“零容忍”的严格执法,坚决维护法律法规权威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发挥社会警示教育作用,维护禁放管控秩序。春节期间,共查办行政案件56起、行政处罚56人,仅除夕当天就查办21件。特别是除夕深夜至初一凌晨期间,分局及时对2名殴打巡查民警、涉嫌妨害公务的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依法刑事拘留,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此后至今没有再发生类似现象,有效维护了法律权威、彰显了禁放决心。

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和激励机制建设与禁放工作一并研究部署。创新战前动员、战时激励方式,建立宣传专班,及时宣传先进事迹、先进做法。为打赢初五关键一仗,分局在初四晚组织参勤人员冒严寒和大雪,在柳园广场集中组织开展战前誓师大会,局长、政委亲自上阵,有力鼓舞了士气、提振了精神。春节期间,局党委班子、区禁放办主要负责同志深入禁放区域,对城中街道周青青等10余名先进禁放人员开展连夜慰问、勉励成绩。针对雨雪和夜间天气,为巡禁人员配备了雨具、电筒、热水等物,提醒加强保暖、注意安全,让参战人员感受到春风化雨般的滋润关怀。

同时,春节禁放还得到了广大市民群众的有力配合和全力支持。20万余名居民和企业商铺业主主动签署了不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自觉倡导电子爆竹等文明过节方式,不少热心群众主动报名加入社区志愿者队伍,为邻里平安贡献自己一份力量。市民群众主动上交烟花爆竹362件,在巡查人员的提醒下主动停止燃放烟花爆竹行为406次,举报各类违法燃放线索39件。通过内外激励、同频共振,有力推动了禁放工作不断地朝预期方向发展迈进,最终夺得圆满胜利。

抗新冠工作总结篇十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燃放等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xxx号)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省市县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精神,结合我乡的实际,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于泰山,是一项有关国家和人民生命安全的大事,我乡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乡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专题会议,成立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专门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确定了工作目标。并预算好工作经费,切实保障了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狠抓安全责任制落实:一是落实领导责任,明确规定党政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人员具体抓,驻村干部与村负责人作为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并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干部考核内容。二是实行“两级捆绑”,一级是驻村干部包村捆绑,负责对各村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确保工作到位。二级是由驻村干部包组负责,认真做好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三是严格考核奖惩,按照全乡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目标和落实各级具体工作任务的要求,制定操作性强、奖罚分明的奖惩细则。

为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员工在烟花爆竹使用和管理安全意识,我乡组织了宣传、警区、安监办、广电、教育等部门,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烟花爆竹安全使用管理预防教育系列活动,在专项整治期间,我乡共出动宣传车x天次,张贴宣传标语和通告xxx张,悬挂横幅xx条,发放传单xxxx份,同时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培训,以会代训xx人。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在全民中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宣传氛围。

安全检查是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所以我们把专项整治检查工作放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在县召开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后,我乡相继召开了党政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巡查组,制定实施方案,在专项整治期间,我乡主要领导带领各检查组对各村进行地毯式检查,安监办、警区、综治办组成的巡查组不定期的对各村进行突击检查,发现无证经营烟花爆竹x家,共缴获爆竹x箱,并设置举报电话,制定举报奖励机制。通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总之,我乡通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没有发生安全事故,但安全生产管理还存在着薄弱环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落实责任,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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