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仲裁申请证人出庭法律规定篇一
单位: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写字楼____座____层
联系电话:
申请人依法接受被告人____委托和____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在被告人____罪一案中担任被告人____的辩护人。申请贵院依法通知本案的唯一关键证人高__出庭作证。(姓名:__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码:____,现住址:____号楼_室。电话:____)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对本案依法作了调查,会见了被告人____,并仔细阅读了案件相关材料。申请人发现案卷材料的证言和辨认笔录中只有____的言词证据,申请人认为其证言和辨认笔录是本案定罪量刑的唯一关键证据,是本案的孤证,其无法与其他证据佐证,证明被告人有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辩护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辩护律师还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证人应当由人民法院通知并负责安排出庭作证。”据此,我们依法向贵院申请上述证人出庭作证,以查明案件事实,保障被告人免遭错误的刑事追诉和判决。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____律师事务所
律师:____
二〇____年____月____日
仲裁申请证人出庭法律规定篇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反诉人(本案申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女,____岁,壮族,住广西南宁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小区,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
因__________与__________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提出劳动争议仲裁反请求。
反请求事项
1.裁定被反诉人支付赔偿反诉人的培训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
2.裁定被反诉人赔偿反诉人重新培训所需费用__________元;
事实与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反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仲裁申请证人出庭法律规定篇三
住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
请求跟贵院准许申请人聘请的专家对事实与理由
在诉一案中,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拟聘请该方面专家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专业问题提出意见,请求准许。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_日
仲裁申请证人出庭法律规定篇四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已就争议向你会提交仲裁申请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之有关规定,特向你会申请对被申请人采取冻结存款(或查封、扣押财产)保全措施。如因采取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由我单位承担责任。
此致
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仲裁申请证人出庭法律规定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些特征,同时又有自己的特殊性。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劳动仲裁申请证人出庭申请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申请人:___,联系电话:____
案号:___
案由:____
申请事项:
贵会受理申诉人____诉被诉人____劳动仲裁案件。为查清本案事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证人___、___出庭作证,证明如下事实:
1、____;
2、____
此致
____法院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如下: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要走如下受理程序:
1、申请。
首先申诉人应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当事人按仲裁委员会提供的《申诉书》填写一式二份,附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证据材料;申诉人系用人单位的,应附营业执照有效影印件。上述提交的材料系复印件的应带原件核对。
2、受理。
自当事人提交符合填写要求的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仲裁委员会将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通知当事人。
3、委托。
当事人可以委托不超过二名的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4、举证。
劳动争议案件一般由申诉人提供证据;因用人单位应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提供证据。
5、审理。
双方当事人应按仲裁庭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参加庭审活动。申诉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按撤诉处理;被诉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仲裁庭可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
6、调解。
仲裁员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的,仲裁庭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在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7、裁决。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8、结案。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一般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如案情比较复杂的,经批准最多可延长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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