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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ppp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精选5篇)

时间:2023-09-24 15:00:43 作者:MJ笔神 2023年ppp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精选5篇)

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掌握报告的写作技巧和方法对于个人和组织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ppp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一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吉首市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吉财绩〔2013〕114号)、《吉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吉财绩〔2021〕66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在工作总结和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分析、核查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自评,形成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发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预算总额为100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我市重点项目及产业项目建设,推进我市城镇化、工业化、农村产业化进程,衔接吉首高铁新城道路建设工程、吉首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吉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扩建项目,吉首市城乡公交客运站建设、吉首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吉首老旧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吉首市金融服务中心、吉首市乾州农贸市场迁建等项目前期研究和专题论证,项目规划编制、项目开发储备及项目库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境及节能等咨询评估等费用、以及相关工作的工作经费。

(1)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5)部门预算及决算报告、会计账簿等。

1.成立评价小组:根据吉首市财政局吉财绩【2021】66号文件《吉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资料收集并审核、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小组在比较各种证据收集方法优缺点的基础上,通过现场勘验、实地调研、核对账目、案卷研究、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证据进行收集和核实。

4.综合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分类整理。首先对收集的资金收付资料进行整理,以确定资金是否及时到位,支出是否规范,财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质量是否可控。其次对回收的调查问卷进行分类整理、统计评分,认真归纳意见及建议,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5.撰写评价报告,评价小组通过对收集的证据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分析,谨慎地对项目各项指标进行了评分,撰写评价报告,并与项目单位沟通,最终形成评价结论。

(一)资金使用情况

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预算总额为100万元,均通过财政直接支付,资金到位率为100%。资金主要用于吉首高铁新城道路建设工程、吉首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吉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扩建项目,吉首市城乡公交客运站建设、吉首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吉首老旧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吉首市金融服务中心、吉首市乾州农贸市场迁建等项目前期研究和专题论证,项目规划编制、项目开发储备及项目库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境及节能等咨询评估等费用、以及相关工作的工作经费。

(二)资金管理情况

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发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的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费用票据有经手人-项目分管领导-财务领导签字,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款项支付由国库集中支付,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的组织实施主要分两部分:一是项目工作经费,二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由部门测算项目前期,项目工作所需经费,经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报财政相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执行。

(四)项目资金绩效情况

1.聚焦产业项目建设。2020年,全市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先后组织大型开竣工活动5次,集中开工项目19个,竣工投产项目28个,形成了投资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2020年,全市共实施州重点项目43个,年度计划完成投资64.7亿元,完成投资68.1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5.2%;共实施州重点产业项目21个,年度计划完成投资28.1亿元,完成投资28.7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2.2%,全市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2.全力保障项目要素。完成了2020年三批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共推送项目34个,其中21个项目成功纳入财政、发改专项债券系统项目库,项目总投资84.12亿元,申请专项债券资金43.27亿元,已获专项债券资金4.23亿元,抗疫特别债0.93亿元。加大资金要素保障。制定出台《吉首市争资上项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对23个争资上项主要部门核定了考核金额,明确了奖惩范围及要求,调动了各部门争资上项工作积极性。全年预计上争资金9.2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14%(不含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3.“三大攻坚战”持续推进。脱贫成果持续巩固。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完善《吉首市脱贫攻坚工作五级责任清单》,全年完成计划资金投入1.39亿元,其中用于产业就业扶贫到户资金1亿元,超过2019年的投入按照“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全市剩余的199户431人贫困人口如期退出。债务管理持续加强。制定《吉首市债务化解方案》、落实化解任务、降低支出、平台整合转型等方式,隐性债务余额明显减少,未新增隐性债务。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继续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治污、饮用水水源保护及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长期位列全省全列,地表水水质达标率97.7%,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根据《2020年度发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评分,该项目得分为96分,其中:投入19分,过程24分,产出15分,效果38分。具体见附件: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发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有关问题

1.存在延迟报账现象,影响后续工作开展;

2.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不足,需要支持的项目多,难以满足项目建设的需求。吉首市由于历史原因和自然条件制约,在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服务建设项目上相对不足,每年需要启动一批项目,要加快项目落地需要投入大量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二)建议

1.建议财政及时拨付资金,便于单位正常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3.建议进一步加大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投入,确保提前做好相关规划设计和项目储备,为吉首市近期作中长期发展争取更多、更大的项目,通过重大项目带动,国家、省项目资金注入,为吉首市经济社会发展提速。

ppp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二

我区20xx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包括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中央补助、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3项资金,共获得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697万元。根据《江西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赣财农改〔20xx〕3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的通知》(抚财扶〔20xx〕18号)的要求,对我区20xx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进行绩效自评。现简要报告如下: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xx年我区获得农村公益事业中央补助资金145万元,实际投入275.8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145万元,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中央资金调剂20万元,区财政配套100万元,其他资金(村民自筹)10.87万元,所有项目资金在20xx年12月底已拨付到位,资金执行率达100%。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xx年上级下达我区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绩效目标数为33个,实际完成绩效目标数为61个,比上级下达的绩效目标数多28个,多出的原因主要是大部分乡镇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工作热情高,申报的项目多,我们采取因素分配原则,并结合本区实际安排落实奖补项目,截止20xx年12月底所有项目全面完工,完成率达100%。

(2)质量指标。建立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台账,资金到位率达100%,项目完成达100%,工程验收合格率达100%。

(3)时效指标。截止20xx年底,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执行率达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生态效益指标。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2)可持续影响指标。建立了农村公益事业滚动项目库。

3、满意度指标,主要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通过我们上户走访,绝大多数的项目所在地的基层干部、村民感谢党的这项惠民工程建设,满意度达96%以上。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xx年我区获得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中央补助资金72万元,实际投入5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52万元,另外20万元调剂到农村公益事业,所有项目资金在20xx年12月底已拨付到位,资金执行率达100%。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实际安排提升农垦国有农场与周边区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共享共建水平建设数量项目数6个,到20xx年12月底,已完成6个,完成率达100%。

(3)时效指标。截至20xx年底,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资金全部拨付到位,执行率达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主要是生态效益指标,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主要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通过我们上户走访,绝大多数的项目所在地的基层干部、村民感谢党的`这项惠民工程建设,满意度达96%以上。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xx年我区获得扶持村级集体经济中央和省级财政奖补资金480万元,区财政配套120万元,实际投入600万元。所有项目资金已拨付到位,资金执行率达100%。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xx年上级下达我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村和项目绩效目标数均为12个,实际完成绩效目标数均为12个,到20xx年12月底,已完成绩效目标数12个,完成率达100%。

(2)质量指标。建立了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台账,资金到位达100%,项目完成达100%,工程验收合格率达100%。

(3)时效指标。截至20xx年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资金执行率达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项目所在村均增加了集体经济收入。

(2)社会效益指标。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项目所在村村民收益得到提升。

(3)生态效益指标。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4)可持续影响指标。村级集体经济滚动发展能力得到提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主要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通过我们上户走访,绝大多数的项目所在地的基层干部、村民感谢党的这项惠民工程建设,满意度达96%以上。

一是上级转移补助资金越来越少。我区农村公益设施基础薄弱,农村点多、面广,加之有些乡镇农民收入水平低、承受能力限,农民自主参与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各乡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开展不平衡。建议上级加大奖补标准,调动农民积极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工作的积极性。

二是外出务工人员多,项目议事程序难度大。我区青壮年人员大部分平日都外出务工,留守在家多为老人、妇女小孩,由于人员少、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中的召开村民代表会、筹资等都带来很多不便。建议上级减少部分议事程序,使一事一议工作更好地开展。

我区将此次绩效自评结果在各乡镇场进行公开,并要求各乡镇场按照此绩效自评程序,对本乡镇场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也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报送区财政局,同时在各村范围内进行公开。

ppp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三

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关于20xx年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xx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本次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11个、总投资3295.6万元。截至绩效自评日,共支出专项资金1388.38万元。

(一)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

为加强环保专项资金和项目监管,我县研究制定了《环保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职责分工和运行流程暂行规定》,对项目资金分配、拨付和项目申报、实施、监管、验收等环节进行规范,在项目建设实施中,对资金运行实行全程跟踪、动态管理,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重点关注。强化项目库管理,适时完善项目资料,不断提高项目成熟度,确保项目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对项目进展实行季调度,督促监理单位代行监管职能,有效保证工程质量,协调县财政将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纳入年度绩效评价工作计划,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估,会同财政、发改、审计等职能部门开展督查检查,督导项目实施单位进行问题整改,保证项目有序实施和资金规范运行,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

(二)项目储备库建立和管理情况

建立了项目储备库,对项目储备库实施动态管理,围绕项目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项目实施基础条件、前期工作筹备情况、地方筹措资金力度等对申报项目组织审查。一月召开一次项目专题会,研究储备项目,积极申报入库,实时更新储备库项目。

(三)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情况

省、市下达资金计划后,县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依据南江县已纳入中央、省级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项目的实施内容、资金概算和进展情况,结合县委、县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安排,以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为重点,会商提出资金分配初步方案,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后,下达到相关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分配决策程序合规;专项资金安排严格遵守“项目库外无项目”的原则,无“库外安排项目”;中省专项资金在下达两年后若有结余结转资金,县财政局及时对结余资金予以收回,重新安排用于环保类项目。

(四)专项资金项目监管情况

我县成立了专班,对项目进行统一的组织管理。每半月调度一次项目进度,并收集相关项目资料,每月赴项目现场监督检查至少一次,检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推进项目实施。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入库项目内容实施项目,督促完工项目及时进行验收,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问题及时整改。

(一)资金使用情况

1.资金使用及财务收支核算情况

本次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11个,下达中省专项资金3295.6万元,截至绩效自评日,共支出中省专项资金1388.38万元,支付率42.13%。

中省专项资金在支付时需提供完整的资料,主要包括:资金下达文件、项目立项、规划、国土、环评、财评、采购(含采购过程资料)资料;由业主、施工、监理等单位认可的进度资料、发票等资料;中省专项资金严格按预算范围使用;未出现向个人账户支付专项资金或违规支付大额现金。

个别项目因县级财政财力紧张资金调度困难,资金支付率较低。

2.地方配套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到位情况

绩效自评项目11个,发现问题项目0个,根据项目实施方案,20xx年下达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1163万元,需地方投入23510.25万元,截止绩效自评日,县财政配套农村污水治理资金423万元,配套“厕污共治”示范村资金1024万元,整合交通、粮食等部门资金1500万元,专项用于中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后期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继续加大地方投入。

(二)项目管理情况

1.项目立项、可研报告(实施方案)的编制及审批情况

绩效自评项目11个,发现问题项目0个,南江县疑似污染地块调查及风险管控项目、20xx年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均在调查评估、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编制了项目可研或实施方案,取得立项批复。

部分资金用于设备购置及服务,经县委、县政府审议通过,无需编制实施方案、办理立项手续。

2.项目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制度落实情况

绩效自评项目11个,发现问题项目0个,应公开招标的项目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相关规定组织进行了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投标,在招标过程中,不存在虚假招标、化整为零规避招标、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进行招标的问题,合同签署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合法规范签定。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绩效自评项目11个,发现问题项目0个,我县建立健全了项目储备、报备、动态监管等管理制度,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了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一是组建专门机构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将项目建设质量、建设进度和资金管理与绩效挂钩。同时,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逗硬督查考核,保证了项目实施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4.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情况

绩效自评项目11个,发现问题项目0个,20xx年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均以政府采购方式分项目统一采购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代行项目质量等综合监管职责,监理资料完整、真实。其余为服务和设备购置项目,无需监理。

5.项目运维管护情况

绩效自评项目11个,发现问题项目0个。已竣工验收项目均按要求建立了长效运维管护制度,污水收集管网交由相应污水处理厂负责运维管护,垃圾收集、转运设施交由城管局、乡镇环卫所负责运维管护,已建成的垃圾中转站均投入正常使用,购买的垃圾转运车、压缩箱等正常使用,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同时县财政安排了专门的经费,给予配套资金保障。

6.环境效益情况

绩效自评项目11个,发现问题项目0个,一是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生态环境效益情况,项目实施后,有效解决了巴河流域水污染问题,每年可大量减少cod、氨氮等污染物指标,减少cod1384t/a、nh3-n115.5t/a。南江县6个沿河大镇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量达到32505.5t/a,城镇垃圾收集率由40%提高到65%;同时在饮用水水源地设置防护网,能直接有效的防止饮用水水源地附近居民的生活垃圾进入保护区内;在饮用水水源地附近设置宣传牌和水源地保护标志,能加强和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二是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生态环境效益情况,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实施,确保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排放,减少污染物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有效减少城区大气颗粒物含量,从而降低大气污染,特别是有效减少冬季雾霾污染。对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节能减排、改善环境质量等方面产生的环境效益显著。三是自然生态保护资金生态环境效益情况,光雾山保护区通过实施各种保护措施,将使境内已知的1417多种植物、301种野生动物和4万余亩水青冈林得到有效的保护,从而很好地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持境内生态平衡。对涵养水源、水土保持、调节气候、净化空气、释放氧气起着重要作用。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把职能部门综合监管、项目实施单位日常监管、项目后续绩效评估有机结合,实现项目监管提质增效。

二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组建专门的项目实施班子,组织培训一批专业的管理人才,确保项目实施程序规范、监管精准、高质高效。

三是进一步加快实施进度,有目的、有计划推动项目快速实施,确保项目早日投产、投运,尽快发挥效益。

ppp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四

根据《关于对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的通知》(xx人口组发〔20xx〕1号)文件要求,按照《20xx年度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要求,我乡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组织乡、村两级计生专干深入村组,对全乡所有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扶政策的对象进行调查审核,重点人群摸清底子、查漏补缺。现将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为了切实做好自查自评工作,我乡认真研究部署,按照干部联村包组分工,每一小组内安排一个乡、村计生业务干部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对全乡14行政村,共42个村民小组,近年来所有享受计划生育奖扶政策的对象逐一核实,我乡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对象135户264人,共涉及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资金31.74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32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3.84万元。通过现场审核,有11户21人不符合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条件,予以退出。

(一)严把资格确认关。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

1、村委会核查并张榜公示;

2、乡人民政府核查年审并张榜公示;

3、县级审核、确认并公布;

4、市人口计生部门抽查;

5、自治区人口部门进行审核。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人民政府初审并张榜公示;

4、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

5、地级市人口计生委、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国家人口计生委备案,而后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年审。

(二)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个案资料。建立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对象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档案资料,通过规范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离”运行机制。监管好、使用好、发放好奖励扶助资金。

(三)通过这次乡村两级严格的审核,共审查出11户21人不符合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条件,按退出程序退出并张榜公示,确保我乡奖励扶助无虚报、错报、漏报等现象。

(一)保障得力。建立和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德政善举。乡党委、政府领导十分重视,每年召开专题会议专研究奖励扶助工作,并将奖励扶助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作为当年为民办实事之一。

(二)透明公开。在实施本项奖励扶助制度的同时,继续执行现行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通过“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通过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奖励扶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专款专用。凡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均享受每人每年1200元的奖励扶助资金。奖扶资金由乡村两级造表审核,由代理发放机构直接划拨到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直接补助到户到人。

(四)明确责任。我乡十分重视奖扶的年审工作,从奖扶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采取“谁出错,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进一步严格把握政策口径,做到不重、不漏、不错。

通过近年来计生奖扶工作开展虽有成功的经验,也有不少失误,虽然乡、村干部做了大量工作,力争使错报、漏报率降到最低,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对计生奖扶政策的宣传不到位,存在死角,边远偏僻的农户政策知晓率低;二是个别村干部对奖扶对象的婚育情况调查了解不够深入细致,特别是对婚姻生育变动次数较多的夫妇情况调查怕麻烦不彻底,容易让其钻政策空子,造成错报时有发生;以上问题的存在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因素存在。总体来说,群众对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项目以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的整体评比较高,对奖励扶助金的发放形式比较满意,但是在奖励扶助的金额标准和年龄标准这两个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是修改完善人口和计生责任目标责任书内容,把计生奖励扶助考核内容和分值比重适当加重,使人口和计生工作管理重点逐步转移到计生优惠政策落实方面上来。

(三)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不断上涨,扶助金额偏低,不利于奖励扶助利益导向的实现,希望适当调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金额标准和年龄标准,农村奖励对象育龄妇女年龄放宽至55岁后,不但从经济上给予扶助,还应从精神上、人文关怀上、医疗服务上、养老上或其他社会救助给予慰藉和扶助,切实实现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ppp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五

我局部门整体年初预算安排1413.86万元,半年计划执行资金706.93万元,1-6月执行675.14万元,跟踪期执行率47.75%。2022年初共申报批复7个项目,项目预算资金共计2323.60万元,1-6月执行共计288.36万元,跟踪期执行率12.41%。

(一)2022年1-6月执行情况

1.部门整体

截至2022年6月30日,通过定期开展乡镇级水源监测工作,实时了解饮用水水源水质情况,完成2个万人千吨、1个千人百吨乡镇级水源监测工作,有效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优质水”;省控空气监测站、水质监测站有效运行,对全县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有效实时监测,保证空气站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连续,为环境保护决策提供数据支持,有效杜绝人为干预干扰环境监测工作,不断提升环境自动监测数据质量;建设覆盖全县的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并运用信息化和智能化的管理平台加强对违法露天焚烧行为的监管,有效遏制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行为,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守护“昌南蓝”;开展3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双随机”监管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有效维护社会秩序。

2.项目执行

(1)年度水质全监测费用项目

我局2022年依据《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2018年12月19日256号)文件申请年度水质全监测费用项目预算资金20万元,用于定期对塘南镇田万村地下水型水源地、抚河(盱江)塘南镇联合村河流型水源地、赣江冈上镇长湖村河流型水源地,抚河(盱江)泾口乡西浒村河流型水源地、抚河(盱江)武阳镇杨家村河流型水源地、抚河(盱江)幽兰镇青塘村河流型水源地、赣江中支南新乡周家村河流型水源地等10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同时将监测信息向社会公开,有效监测纳入监测范围的乡镇饮用水水源水质变化情况,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有力依据。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项目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水质监测产生的相关费用暂未达到支付要求,影响跟踪期资金执行;在工作开展方面,依据水质监测等各项工作要求实施开展,已按计划对全县12个乡镇开展1-2季度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共提交5份水质监测报告,实时了解饮用水水源水质情况,为生态考核提供参考,及时发布水质监测数据,满足公众健康需求。

(2)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费用项目

我局2022年依据《关于解决环保工作经费等事宜调度会议纪要》(2020年12月23日第148次)文件申请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费用项目预算资金68.6万元,用于委托第三方机构使用无人机对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现场进行巡查,根据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指挥调度执法人员进行查处,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真正做到“天上无人机,地上网格化”的全天候、立体式巡查,大幅提升秸秆禁烧工作效率和精准度。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34.3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50%,跟踪期资金执行较好。在工作开展方面,租赁2台无人机对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现场巡查,以50km为一个巡查单元,飞行小组均按规划顺序巡检,对南昌县蒋巷镇、南新乡、岗上镇等17个乡镇(管理处)每月开展6次巡查工作,数据处理内业组及时对巡查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测算过火面积,迅速确定着火点地块,对着火点进行拍照取证,及时联系相关人员到现场处理,并根据巡查结果及分析数据出具巡查报告。

(3)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

我局2022年依据2018年2月25日30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5年12月21日第258号县政府会议纪要等文件申请污染治理专项经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预算资金300万元,用于开展技术委托服务、环境统计、综治整改、对国控水站及省控空气站、莲塘水厂水质自动站进行运行维护、购置便携式颗粒物监测激光雷达、黑烟抓拍摄系统等工作,有效改善南昌县水域、空气以及生态环境,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254.06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84.69%,跟踪期资金执行较好。在工作开展方面,委托江西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编制《南湖村水域底泥磷污染调查与清淤方案》,科学指导南湖村水域清淤工作,最大限度地削减和控制内源污染,避免二次污染,确保南湖村断面总磷达标;完成环境统计工作,保障生态环境统计数据真、准、全,为环境管理作出决策、宏观调控提供基础、科学的重要依据;对国控水站及省控空气站、莲塘水厂水质自动站进行运行维护,有效保障水质监测工作正常运行,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完成颗粒物激光雷达、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购置、安装工作,并对购置设备开展验收工作,监测和分析南昌县的大气颗粒物浓度水平和传输规律,为污染减排及监控提供数据支撑,预警预报1次空气污染;抓拍系统实时在线,加强机动车排气监管能力,共排查63辆进入市区黑烟车等高排放车辆。

(4)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项目

我局2022年依据《20xx年10月25日第110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等文件申请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项目预算资金816万元,用于购置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切实加大露天禁烧管控力度,压实露天禁烧管控责任,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违法行为,遏制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行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运用信息化和智能化的管理平台对违法露天焚烧行为进行监管,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工作开展产生的经费票据,相关科室人员暂未报账。在工作开展方面,已购置一套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对68个点位开展焚烧监测工作,68个监控点覆盖全县20个乡镇、管理处、街道办,实现实时区域环境监控、焚烧智能识别、自动预警、录像回放等功能,确保全方位、全天候对露天焚烧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调查取证;安排专人实时监控视频画面,发现异常情况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响应,借助高空瞭望高倍数、全范围、无死角、无盲点、全监控的科技优势,大幅度提升了对重点区域、敏感区域秸秆焚烧的监控监管能力,降低大气污染浓度。

(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经费项目

我局2022年依据《南昌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xx年10月25日第110号)文件申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经费项目预算资金500万元,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进行改造、安装,建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强化农村污染源头控制与治理,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序排放,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加强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提升中小河道水质环境,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工作处于前期准备阶段,暂未开展建设工作。在工作开展方面,已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开展了前期相关工作,目前正在进行采购意向公示,后续将开展招投标工作。

(6)锅炉改造县级配套资金项目

我局2022年依据《关于印发南昌县2020年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发〔2020〕67号)文件申请锅炉改造县级配套资金项目预算资金120万元,对全县淘汰燃煤锅炉企业进行资金补助,鼓励和引导企业优先选用天然气锅炉,定期对全县及开发区淘汰燃煤锅炉进行督查,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严格审核验收材料,加强淘汰工作痕迹管理,改进设计和制造中存在不合理的结构等,使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目前处于项目资金申请审批阶段,暂未下拨补助资金。在工作方面,完成25台锅炉改造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南昌市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财政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洪环发〔2019〕373号)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锅炉改造的企业申请奖补资金,2020年锅炉补助资金名单已上报市局,目前处于资料审批阶段,尚未下发审批文件。

(7)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奖补资金项目

我局2022年申请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奖补资金项目预算资金499万元,按照180元/吨处理能力的标准对集镇污水处理设施、2万元/座(含污水管网维护)的标准对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发放奖补资金,推进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运行维护机制,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闲置、荒废等问题,规范运维,促进我县已建或拟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期有效运行,确实发挥治污实效,确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计划于11月对有关乡镇开展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及考评细则要求拨付运维奖补资金,暂未开展奖补资金发放工作。

1.部门整体

我局2022年部门整体工作基本达到既定进度要求,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正处于前期准备阶段,预计在8月开展招投标工作,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后,将加快推进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强化农村污染源头控制与治理,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序排放,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后续将继续推进万人千吨乡镇级水源监测工作,强化水源地保护和监管,及时掌握水质现状,促进水质提升;计划在11月份对有关乡镇开展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及考评细则要求拨付运维奖补资金,规范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出水达标排放。

2.项目执行

(1)年度水质全监测费用项目

年度水质全监测费用项目目前完成12个乡镇水源地水质监测,后期将持续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并出具水质监测报告,及时将监测信息向社会公开,有效监测纳入监测范围的乡镇饮用水水源水质变化情况,保障公众用水安全;及时掌握水质现状,并对水质变化进行评估,年底确定能提升水源地水质,保障居民用水安全;鉴于目前项目资金未执行的.情况,后续将积极收集项目成果资料,在资金达到支付要求时,及时规范地支付资金,充分发挥项目成效。

(2)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费用项目

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费用项目已全面完成当期任务,巡查数据误差率、每月开展巡查次数均达到预期目标,我局将持续推进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等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真正做到“天上无人机,地上网格化”的全天候、立体式巡查,大幅提升秸秆禁烧工作效率和精准度;同时,后期将督促相关科室人员对达到支付要求的相应经费,及时提交真实、完整的资料,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报账;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3)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

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技术委托服务、环境统计、综治整改等工作按照计划实施开展,得到有效执行;同时,我局将根据工作计划持续开展技术委托服务,对国控水站及省控空气站、莲塘水厂水质自动站开展运行维护保障工作,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着力提升生态治理水平,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形成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同时,加大对黑烟车等高排放车辆的监督检查力度,利用颗粒物激光雷达监测和分析南昌县的大气颗粒物浓度水平和传输规律,及时预警预报空气污染事件,提升区域大气环境治理精细化水平;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4)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项目

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项目当期任务已全面完成,我局将持续开展违法露天焚烧行为的监管工作,安排工作技术人员定期提供火情报表,对相关问题持续跟踪处理反馈,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修复;同时,外勤人员对出现无法认定责任区域、定位不准的火情进行现场勘察,跟踪每一起火点处置情况,提供每日、每月火情报表;鉴于目前资金未执行的情况,我局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方面要求,在资金达到支付要求时,及时规范地支付资金;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经费项目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经费项目目前处于采购意向公示阶段,计划于8月份开展招投标工作,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后,积极推进11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序排放,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加强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提升中小河道水质环境;鉴于目前项目资金未执行的情况,我局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方面要求,在资金达到支付要求时,及时规范地支付资金;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6)锅炉改造县级配套资金项目

锅炉改造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已完成25台燃煤锅炉改造,定期对淘汰锅炉进行督查,加强淘汰工作痕迹管理,改进设计和制造中存在不合理的结构,使锅炉安全经济运行;计划对6家企业燃煤锅炉改造进行资金补助,目前处于资金审批阶段,审批通过后按照市局审批文件及补助标准下拨补助资金;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7)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奖补资金项目

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奖补资金项目计划于11月份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奖补资金,按照180元/吨处理能力的标准对集镇污水处理设施、2万元/座(含污水管网维护)的标准对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发放奖补资金,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运行维护机制,促进我县已建或拟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期有效运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1.资金执行率未达到预期

我局存在部分工作未达到支付要求,导致2022年1-6月部门整体资金未达到计划执行目标值、部分项目资金未执行,如:水质监测费用、购置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等工作未达到资金拨付要求,主要由于相关工作承接单位未及时提供完整的工作成果资料,导致相关费用未支付,影响部门整体资金执行效率。

1.强化资金监控管理,提高资金执行效率

我局将加强资金统筹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及人员对达到支付要求的相应经费,及时收集并提交真实、完整的资料,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报账,提高工作进度与资金的匹配程度,提高资金执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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