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作报告>2023年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情况报告(优秀9篇)

2023年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情况报告(优秀9篇)

时间:2023-09-24 21:24:34 作者:紫衣梦 2023年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情况报告(优秀9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情况报告篇一

做好贫困家庭幼儿资助工作,贯彻落实有关山西省财政厅、教育厅的文件精神,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现将我联校幼儿资助工作自查如下:

我联校共有幼儿 人,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 对联校所有幼儿学生进行资助全覆盖,按照国家资助标准,每人资助 元,共计提供救助资金 元。

1﹑宣传资助政策。

在校内和发放家长的一封信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成立资助贫困学生审核领导小组

资助工作政策性强,为了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班主任等为成员的审核领导小组,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保证我乡贫困家庭的幼儿不受经济影响,能认真学习﹑完成学业。

3﹑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

本学期,对我乡幼儿进行资助全覆盖。

4.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资助申请表,提供村级以上贫困证明,家长和学生的户口复印件(家长首页与学生印在同一张纸上),家长身份证与银行卡复印件(印在同一张纸上,持卡人与身份证必须一致),学校审核后上交资助办。

(3)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对有关情况进行从新审核。

(4)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的学生名单,上报教育局资助办。

(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有银行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1、存在问题

我联校所在乡镇地处偏僻,家庭贫困,大都是留守儿童,所以导致个别学生未上户,资助申请表中信息短缺。

2、改进方法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尽力鼓励、帮助未上户的学生去上户。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女子,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

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情况报告篇二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学前教育资助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入园难问题,促进学前教育发展,根据教育局要求,对本校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进行自查,情况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组长:副组长:成员:

二、制定方案,研究对策根据上级要求,中心校办公室组织学前教育资助领导小组成员、各幼儿园园长学习上级关于学前教育资助文件,制定本校实施方案。

三、广泛开展学前教育资助宣传工作各个幼儿园张贴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宣传资料,还利用家长会、板报、文艺演出等方式宣传国家学前资助政策。

四、调查摸清各幼儿园幼儿家庭经济情况各幼儿园先调查幼儿园幼儿家庭经济情况,摸清孤儿、残疾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因重大意外致贫家庭的子女、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子女人数及困难程度等情况。

五、规范资金发放程序及要求

(一)政府助学金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每年申请一次。1。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家长要如实填写《广西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申请表》到所在的居委会(村委会)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孤儿、残疾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因重大意外致贫家庭的子女持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有关证明。2。幼儿园要成立评审小组,人员由幼儿园教师、村委(社区)干部、家长代表组成,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进行认真审定。确定拟资助名单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资金拨付资助资金到中心校财政专户后由中心校财务人员通过农村信用社转账的方式将资助金发放给受助儿童监护人,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受助儿童家庭,没有截留、挪用,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20xx年秋季学期xx镇中心学校享受学前教育资助幼儿人数分别是162人,其中一档18人,补助标准600元/人/期,二档144人,补助标准400元/人/期,补助资金68400元;20xx年春季学期xx镇中心学校各幼儿园享受学前教育资助幼儿人数分别是174人,其中一档18人,补助标准600元/人/期,二档156人,补助标准400元/人/期,补助资金73200元。上级财政下拨该项资金后,由中心校财务人员通过农村信用社转账的方式将资助金全部转发放给受助儿童监护人,没有截留或挪作他用。

(三)幼儿园按要求将受助幼儿的材料上交中心校办公室,中心校办公室按时汇总将材料交到宾阳县教育局资助办。

六、存在问题和原因有个别幼儿园队学前资助宣传工作不是很重视;个别村委干部不是非常支持、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如有个别困难家庭子女应享受学前教育入园补助,因为超生未交超生费被村委干部拒绝盖章。七、整改措施及工作建议下一步加大学前教育入园补助政策的宣传,做到家户喻晓,是政策深入人心。

总之,学生资助工作,工作任务繁重,工作量大,但我校在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组织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的文件精神要求,保证每位需要资助的幼儿能够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得到社会、家长的认可。

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情况报告篇三

根据赣助中心〔xx〕29号《关于开展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对xx年秋季—xx年秋季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xx年—xx年,我校先后为40名贫困高中毕业生提供了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共发放政府资助金20万元。新生入学提供路费4人,发放资金0.2万元。

xx年秋季—xx年秋季,我校先后为181名贫困普通高中生提供了国家助学金,共发放国家助学金13.495万元。

xx年秋季—xx年秋季,我校先后为3439名贫困学生提供了寄宿生生活补助,共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166.1625万元。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发放的工作步伐,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实施贫困生补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利用学期开学初和召开的家长会及晨会广泛宣传“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路费资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1、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实施方案”。

2、组建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

4、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实施方案”。

5、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申请条件及程序(含宣传单)”。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每学年审定一次,新增资助,重新审定。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6、我校“补助”运行程序。

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情况报告篇四

做好贫困家庭幼儿资助工作,是坚持党中央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本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保证;是为维护幼儿园乃至社会稳定,增强幼儿对党和国家热爱之情,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大措施。解决好幼儿园贫困家庭幼儿的经济困难问题是我国政府的责任,它直接关系到我国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直接关系到教育收费制度改革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广大公民机会均等地接受教育的权利。固下面对20xx年秋我校的幼儿资助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20xx年秋季,我园共有幼儿xx人,接受国家专项救助资金的幼儿xx人,共计提供救助资金xxxx元。

1、宣传资助政策。

在校内和学生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成立资助贫困学生评审领导小组

资助工作政策性强,为了把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让最困难的家庭子女受益,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教导处主任为副组长、班主任等为成员的评审领导小组,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体现资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贫困家庭的幼儿不受经济影响,能认真学习、完成学业。

3、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为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1)孤儿(含艾滋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

(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7)家庭被镇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8)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

3、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教育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和镇政府审核后上交学校。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教育资助汇总表》上报。

(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由银行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4、享受资助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学生作出适当调整。

1、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2、资助名额有限,致使少数贫困学生暂时不能享受资助。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关爱留守生,教师访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深入到每一个学生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

xx小学

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情况报告篇五

为深入了解和掌握我省学前、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现状,进一步加强对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促进学生资助政策有效落实,根据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计划,省教育厅决定对全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工作开展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教育部门管理的所有幼儿园、中小学、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国家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一)学前教育资助。自20xx年我省实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以来,免除学前一年幼儿保教费政策落实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前一年幼儿补助生活费政策落实情况;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3%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政策落实情况;社会资助情况。

(二)义务教育资助。20xx年以来,国家免费教科书、地方免费教科书资助学生情况,部分国家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落实情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义务教育资助情况;市、县制定的地方性资助政策及落实情况。

(三)普通高中教育资助。近两年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学校资助机构建设和资助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学校困难学生档案库的建立和使用情况;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办理、发放、使用情况;学校事业收入中资助经费的计提和使用情况。

(四)中职教育资助。近两年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简称“老系统”)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子系统(简称“新系统”)并行使用情况(包括两个系统中受助学生名单是否一致);各市县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推行集中发放模式情况;中职学生资助卡办理、发放、使用情况。

(五)相关事项。

1.资助管理。受助学生的申请、认定、审核程序是否规范,学生资助名单是否按规定进行公示;资助金发放是否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渠道,是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否存在擅自改变资助对象、资助范围、资助标准的现象;资助档案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资金发放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完备。

2.资金管理。地方配套资金是否足额预算以及实际到位情况;县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是否建立专账管理资金,是否专款专用、分类核算,有无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抵扣、拖延支付等违规违纪现象;截止20xx年底资助资金累计结余情况。

3.培训情况。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学前、普通高中、中职资助子系统,学前、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数据直报系统)培训应用情况。

4.宣传教育。是否制定了年度资助工作宣传方案;是否开展了资助育人有关主题教育活动;有无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等情况。

此次检查分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

(一)自查(从发文之日起至5月31日)。各市(区)要根据检查内容要点,认真组织自查。自查结束后,按学段分别形成自查材料(包括政策基本落实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工作建议等),并附相关统计表(见附件)。自查材料纸质版于5月31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至联系人邮箱。

(二)抽查(6月至10月底)。6月上旬开始,省教育厅将根据自查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查。

(一)各市(区)要把此次检查作为推动和改进资助工作的有力抓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强化责任落实,坚决杜绝“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

(二)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并加强指导监督,及时责令整改。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认真总结提炼,广泛宣传推广。

(三)要把资助资金结余及管理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要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确保国家资助资金安全、有效。对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结余资金,要摸清底数,并如数清退至指定的专用账户;对在自查自纠阶段能主动报告并清退上缴所套取、挤占、滞留、挪用资金的,予以从轻处理;对不主动报告、清退上缴违规资金的,一旦被检查发现,除追缴违规资金外,还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情况报告篇六

我校先后为3439名贫困学生提供了寄宿生生活补助,共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166.1625万元。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发放的工作步伐,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实施贫困生补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广泛宣传发动:

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利用学期开学初和召开的家长会及晨会广泛宣传“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路费资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严格操作程序

1、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实施方案”。

2、组建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

4、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实施方案”。

5、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申请条件及程序(含宣传单)”。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为贫困高中生完成高中学业而设立、“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含艾滋病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每学年审定一次,新增资助,重新审定。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6、我校“补助”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

7、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制定发放花名册,通过财政惠农补助一卡通发放。未统一制作资助卡发放。领取人签字。

三、各学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情况如下:

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356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56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3.35万元。

xx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68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68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0.05万元。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68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68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0.05万元。

xx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64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64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9.9万元。

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539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539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0.2125万元。

xx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08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08人。(每生50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0.4万元。

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14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14人。(每生62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5.875万元。

xx年秋还增补了26人,(每生125元),共计增补发放金额0.325万元。

xx春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4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40人。(每生62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7.5万元。

xx秋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56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56人。(每生62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8.5万元。

四、各学期贫困高中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情况如下:

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55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55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4.125万元。

xx年秋还增补了2人,(每生350元),共计增补发放金额0.075万元。

xx年春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4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4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55万元。

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0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25万元。

xx年春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0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25万元。

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0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25万元。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待改进的方面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我校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我校贫困学生较多,但由于补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贫困学生得不到补助。

二是少数群众见利相争,给贫困学生评审认定工作正常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三是有些初中学生不在校寄宿,但是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却不能享受补助。

四是有关补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家喻户晓”还不够,要做到“人人皆知”,努力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局面。

新余市第十六中学

xx年6月13日

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情况报告篇七

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利用学期开学初和召开的'家长会及晨会广泛宣传“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高考入学资助金”、“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路费资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情况报告篇八

为深入了解和掌握我省学前、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现状,进一步加强对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促进学生资助政策有效落实,根据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计划,省教育厅决定对全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工作开展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教育部门管理的所有幼儿园、中小学、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国家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一)学前教育资助。自20xx年我省实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以来,免除学前一年幼儿保教费政策落实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前一年幼儿补助生活费政策落实情况;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3%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政策落实情况;社会资助情况。

(二)义务教育资助。20xx年以来,国家免费教科书、地方免费教科书资助学生情况,部分国家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落实情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义务教育资助情况;市、县制定的地方性资助政策及落实情况。

(三)普通高中教育资助。近两年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学校资助机构建设和资助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学校困难学生档案库的建立和使用情况;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办理、发放、使用情况;学校事业收入中资助经费的计提和使用情况。

(四)中职教育资助。近两年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简称“老系统”)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子系统(简称“新系统”)并行使用情况(包括两个系统中受助学生名单是否一致);各市县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推行集中发放模式情况;中职学生资助卡办理、发放、使用情况。

(五)相关事项。

1、资助管理。受助学生的申请、认定、审核程序是否规范,学生资助名单是否按规定进行公示;资助金发放是否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渠道,是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否存在擅自改变资助对象、资助范围、资助标准的现象;资助档案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资金发放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完备。

2、资金管理。地方配套资金是否足额预算以及实际到位情况;县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是否建立专账管理资金,是否专款专用、分类核算,有无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抵扣、拖延支付等违规违纪现象;截止20xx年底资助资金累计结余情况。

3、培训情况。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学前、普通高中、中职资助子系统,学前、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数据直报系统)培训应用情况。

4、宣传教育。是否制定了年度资助工作宣传方案;是否开展了资助育人有关主题教育活动;有无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等情况。

此次检查分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

(一)自查(从发文之日起至5月31日)。各市(区)要根据检查内容要点,认真组织自查。自查结束后,按学段分别形成自查材料(包括政策基本落实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工作建议等),并附相关统计表。自查材料纸质版于5月31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至联系人邮箱。

(二)抽查(6月至10月底)。6月上旬开始,省教育厅将根据自查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查。

(一)各市(区)要把此次检查作为推动和改进资助工作的有力抓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强化责任落实,坚决杜绝“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

(二)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并加强指导监督,及时责令整改。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认真总结提炼,广泛宣传推广。

(三)要把资助资金结余及管理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要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确保国家资助资金安全、有效。对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结余资金,要摸清底数,并如数清退至指定的专用账户;对在自查自纠阶段能主动报告并清退上缴所套取、挤占、滞留、挪用资金的,予以从轻处理;对不主动报告、清退上缴违规资金的,一旦被检查发现,除追缴违规资金外,还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2017年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2017年

2017年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2017年学生资助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2017年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优秀版」

沈阳建筑大学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2017年关于开展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情况报告篇九

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利用学期开学初和召开的家长会及晨会广泛宣传“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路费资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