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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大全(17篇)

时间:2023-11-25 15:47:48 作者:灵魂曲 住建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大全(17篇)

工作方案的质量关系着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成败的决定,所以要认真制定和执行工作方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借鉴和修改。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建安委〔20xx〕6号)、《关于转发〈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段毅君同志在全省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上讲话的通知)的通知》(川安办函〔20xx〕27号)、《关于印发德阳市集中开展城市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安办〔20xx〕16号)和《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城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的通知》(德建发〔20xx〕83号)要求,结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都市武侯区一汽配仓库火灾情况的通报》(川安办〔20xx〕24号),为切实加强全市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隐患防范工作,深刻吸取成都武候区汽配仓库“3.6”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防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20xx年全市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充分发挥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法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着力整治火灾隐患,完善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切实提高建设行业防控火灾的能力,努力预防和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维护全市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防控形势持续稳定。

市住建局成立建设领域城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局总工程师冷皓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

加强在建工程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等,特别是在建的地下工程、高层建筑、危化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区附近的工程:一是检查建设工程项目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工程项目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是否层层落实到位,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执行是否到位,应急预案及应急资源的落实情况等,二是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置到位,是否有消防平面布置图,是否组织开展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逃生演练,消防通道设置及通畅情况,消防给水系统的建立及维护情况等;三是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进行电焊、气焊、电气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情况;四是检查施工现场动火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火情况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进入施工场地的人员的烟火管理等;五是检查建筑外保温材料和装饰设计施工防火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选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装饰装修防火材料,施工、监理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对建筑外墙保温系统进行施工和监督,严格督促现场排查外墙保温施工工种交叉和和可燃材料的临时堆放造成的火灾隐患;六是检查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临时办公用房、宿舍、食堂、库房、木工房等场所的消防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活动板房阻燃等级及大功率电器的使用控管情况。

责任单位:质安站。

督促物业小区既有建筑物业服务企业积极主动联系消防部门,认真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消防设施巡查养护和消防知识教育宣传等工作。一是地毯式排查小区内生化池、高层建筑、地下建筑、电梯、给排水系统、消防设施等,全面整治楼道堆物、擅自安装铁门隔断应急逃生通道、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设施设备损坏不予修复等突出安全隐患;二是排查物业企业服务的办公场所、小区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场所配备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住宅小区地下空间是否违规住人、是否堆放危险物品等;三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和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四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安装敷设,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责任单位:城建股、住保办。

加强城镇燃气、供水等市政公用设施和企业生产运营的消防安全管理:一是加大燃气行业消防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在前期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对燃气高压管网、高中压门站、储配站等重点部位进行排查,确保消防设施配备到位;排除灭火器配置过期失效、消防水池容量和存水量不足、消防水泵不能正常开启、消防栓及消防水带水枪不能正常使用等安全隐患;重点开展入户检查燃气用具的泄漏情况,确保燃气行业消防安全;二是认真开展市政公用消防用水、消防栓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市政公用消防栓被圈占、埋压及缺损、锈蚀、漏水、水压不足等安全隐患;三是对全市城镇供排水运营单位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使用维护情况、应急消防安全教育情况,有条件的单位应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演练。

责任单位:城建股、供排水管理股。

(四)强化宣传。

深入建筑施工现场、物业服务企业和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要将消防培训纳入职业培训内容,尤其加强对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培训;以消防安全重点岗位人员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为重点,加强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同时依托建筑工地民工夜校、建筑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考核培训班、燃气操作人员安全培训班等平台积极开展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

(五)加强应急演练。

组织以火灾事故预防、逃生、自救技能等为重点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演练,并逐步完善预案。要切实加强应急演练,提高风险意识,落实思想和技术层面的保障,要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火灾、应急和互救能力。

从即日起至20xx年6月底前,分3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3月26日前)。

相关股室(部门)要及时传达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动员到位,将工作责任细化落实到企业及个人。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27至5月31日)。

相关股室(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彻底排查各类火灾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及时整改、复查,形成闭环,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4月15日前,完成居住类综合楼排查整治工作,并将完成情况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汇总统一上报。

(三)建章立制阶段(6月1日至6月25日)。

相关股室(部门)要以此次建设领域城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为契机,对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相关股室(部门)要建立组织机构,开展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信息互通、会商研判、严格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合力,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

相关股室(部门)要将消防安全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建设行业相关企业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三)注重实效。

相关股室(部门)从即日起加强检查,督导各生产经营企业、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开展自查,及时整改问题,堵塞工作漏洞,务必将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落地见效,对工作不落实的、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及时报送信息。

相关股室(部门)在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全面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等,于20xx年6月18日17时前将工作总结报至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统一汇总上报。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采取单位自查、基层排查、行业抽查、政府督查等方式,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全面排查,摸清消防安全隐患底数。

1.开展重点区域、重点群体摸底排查。发动各村、派出所、消防所、综治网格等基层力量,对村民住宅、群租房、自然村落等场所(区域)进行重点排查,对独居老人、失能人员、留守儿童等“小火亡人”主要可能受灾群体进行摸底和重点巡护,建立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实行清单管理、对账销号,确保不留隐患、不留死角。

2.落实“五加三”必查行动。组织基层力量全面落实“五加三”(五个检查重点:火源、“三合一”、电动自行车、易燃材料、弱势群体,三项“保命”措施:畅通逃生通道、防火墙硬隔离、配备消防逃生面罩)必查行动,彻底消除一批火灾隐患,防范化解火灾风险。

(二)紧盯重点,深化消防安全隐患整治。

1.开展老旧住宅电气线路排查整治。组织各村、电力等单位开展老旧住宅内部的电气线路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改造一批老旧住宅电气线路,坚决遏制电气火灾事故高发势头。

院、敬老院、商店、文化娱乐等重点场所,各主管部门依法取缔。对未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手续的场所,村建站依法查处。对采用易燃可燃彩钢板违规搭建的办公、住宿等临时用房,或作为人员密集、住人场所的建筑构件、保温材料的,“两违”办依法拆除。对违反规定使用、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和违规使用明火作业,情节严重的,派出所依法拘留。对堵塞、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消防所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罚,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严重损坏、安全疏散条件严重不足或采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要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各监管执法部门要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制度,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三)多措并举,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1.开展约谈提醒和集中曝光督办。乡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各村和行业主管部门召开第一季度火情研判会,找准辖区内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对火灾多发高发或发生亡人火灾的村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约谈提醒,督促落实有效防范措施。对措施落实不力、问题隐患突出的企业、单位及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实施重点约谈,督促强化消防安全管理,落实自查自改措施。

2.加快乡消防所建设。按照《三明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消防所建设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1+2+n”组织架构;对照《关于明晰县长、乡长、村主任及分管领导消防法定职责的意见》,落实属地责任,以消防所为载体推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宣传教育工作;依托森林扑火队、派出所、村微型消防站组建灭火救援队伍,最大化建立并固化人员名单,畅通应急处置联系机制,开展经常性地拉动演练,严格落实两个“第一时间”。

3.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教育培训。一是面上广泛铺开。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文化站推动建立消防安全宣传媒体绿色通道和公益宣传机制,利用“村村通”广播、宣传栏、圩日集中宣传等方式,确保消防宣传有版面、有时段、有声音。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常识,集中开展电动车使用消防安全提示宣传,切实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派出所、村两委、消防所、微型消防站等基层力量要深入农村、企业、沿街店铺、自建房等开展提醒式宣传教育,重点普及消防逃生面罩使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消防安全常识和“小火快跑、浓烟关门”等火灾逃生知识。二是重点领域培训。沙芜学校师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重点普及火灾风险辨别和火场逃生知识。民政办组织养老机构从业管理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着重提高扑救初起火灾和疏散逃生能力。应急、消防、市场监管、文化等站所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四个能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分类组织企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以及员工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培训。消防安全委员会集中力量对辖区内的各村微型消防站开展一次消防培训。道安办利用车站、火车站等交通枢纽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宣传,营造浓厚消防安全氛围。

4.在“五类场所”配备自救式呼吸器。

(1)弱势群体居住场所:独居老人、留守儿童、重症卧床人员、精神病患者等弱势群体居住场所。

(2)生产经营性村民自建房:村民家庭旅馆、有住宿的农家乐,家庭作坊,出租屋等。

(3)“小火亡人”多发场所:小经营场所,出租屋、群租房,合用场所,“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场所。

(4)具有人员住宿功能的人员密集场所:宾馆、有住宿的农家乐、学校宿舍、医院的病房楼、敬老院、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企业员工集体宿舍等。

(5)其他高层公共建筑:除上述1-4类场所外,设置在高层公共建筑内具有住宿功能的单位场所。

(一)单位自查。各村委会、乡直部门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坚持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对各部位、各环节、各项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二)基层排查。各村委是排查整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积极组织开展网格化排查,切实摸清辖区各类场所底数,查明情况,并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全面掌握各类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发动基层网格力量,组织开展“四清一查”专项检查。

(三)行业抽查。各站所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三明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以及“三定”方案,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促稳定专项抽查工作。

(四)政府督查。乡政府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促稳定工作情况将纳入乡政府20xx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要内容。乡消防安全委员会将适时对各村以及各站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彻底消除校园内消防安全隐患,提高我校综合防灾能力,让我校成为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按照文件的要求,我校决定在校园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现状,进一步提高我校消防安全水平,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推动我校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为学校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全面提高我校防控火灾的能力。

通过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排查和整改我校存在的火灾隐患,推动我校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学生疏散逃生、加强消防宣传教育,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大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力度,努力提升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我校消防安全。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忠刚校长。

副组长:张良顺副校长。

成员:各班主任。

1、对校园建筑物进行全面排查,包括建成时间、墙体、用电线路、房顶等。

2、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完好、有效。

3、学校的各室及教学班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有杂物堵塞。

4、学校各种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5、学校是否坚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是否及时开展应急演练。

6、学校教师宿舍消防设施是否齐全。

学校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时间为20xx年3月10至20xx年6月29日,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自查整治阶段。制定具体的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对学校的消防安全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排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治,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积极配合消防安全联合大检查行动,全面开展联合大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以联合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本单位的火灾防范能力。

(三)总结阶段。排查后对本单位的排查情况进行总结,查漏补缺。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落到实处。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此次集中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核心工作来抓,推进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消防监督检查。对学校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同时,对学校周边人员密集场所及易燃易爆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坚决消除各类致灾隐患,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系数。

3.加强消防知识宣传。充分发挥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班级板报等形式开展宣传,加强消防知识的普及,达到使广大师生深入掌握消防常识,“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全市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要求,市旅游局自即日起至2017年9月20日,在全市旅游行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市旅游局成立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督管理科。各县(市、区)旅游局,市直各星级饭店、旅游景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通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依法处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提升星级饭店、旅游景区自我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确保活动期间内无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

(一)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双人值班,并持证上岗;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是否组织消防演练。

(二)星级饭店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车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符合要求;建筑物、尤其是高层、超高层和临时性简易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耐火等级、防火分区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是否在公共区域和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消防设施是否定期维修保养、完整好用。

(三)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物品堆放是否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四)旅游景区要加强火管理,严格执行区内用火审批和报备制度;要在旅游景区入口、游客休息场所、景区内的宾馆(饭店)和火险重点地段竖立防火提示;要加大防火重点地段巡查力度和密度,排除隐患,加强防范;要建立健全火灾应急预案,加强必要的演练与物资准备,落实扑火队伍和消防装备,建立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前)。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并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社会舆论。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6日至7月20日)。各地各单位要对照本方案内容,立即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并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完成时限。

(三)集中排查整治阶段(7月21日至9月10日)。市旅游局将对市直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消防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各县(市、区)旅游局要对检查过的单位逐一填写《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登记表》,建立台账,如实记载检查情况,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21日至9月0日)。各县(市、区)旅游局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行动成果。全市大排查大整治办公室将对旅游行业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建设和谐社会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层层落实责任,细化、量化工作指标,逐级逐项分解落实,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县(市、区)旅游局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本地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市直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点)要对照整治重点,逐项排查,及时有效完成消防安全隐患整治。

(三)强化宣传,营造声势。

各单位要以此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为契机,围绕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有重点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迅速掀起消防宣传教育高潮。坚决落实消防宣传教育职责;要利用自办报刊、宣传栏、网站等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

医院消防安全大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高度重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全面进行动员部署。

2、组织实施阶段

对我院各个部位实行全面排查,做到责任到人、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积极做好消防宣传。充分利用校园媒体,发布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信息,并通过举办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开展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

3、总结阶段

对我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一系列的活动举措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文字材料存档。

镇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二)生产经营场所与人员住宿场所相互连通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三)厨房等使用明火的房间与场所其他部分未进行有效防火分隔;

1.场所内部吊顶、墙面、地面、隔断应当采用不燃或难燃材。

料,严禁在墙面和房顶上大量悬挂粘贴可燃易燃装饰物。

2.场所夹层的承重构件、楼板和楼梯必须为不燃材料。

1.场所与人员住宿场所之间应当使用砖墙、防火门进行防火分隔。

3.严禁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人员住宿房间。

2.餐饮场所应在炉灶附近配备1块灭火毯。

1.设有厨房或使用明火房间的,厨房和使用明火房间的隔墙应当采用不燃材料。

1.严禁在配电盘下堆放可燃物品。

2.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不按使用说明违章使用电器。

3.严禁使用假冒伪劣插线板、电热器等电器产品。

4.严禁电动车在场所内充电。

1.场所应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工作。根据武安委20xx(5)号文件的统一部署,我校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15日,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推动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通过大宣传,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理念,实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活动,切实提高校园火灾防控和火灾逃生自救能力,防止校园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学校校园稳定安全。

1、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陈纯华。

副组长:伍兴春。

成员:罗军袁昌贵彭华冯延林各班主任。

2、成立应急疏散演练领导小组。

组长:陈纯华。

副组长:伍兴春。

成员:罗军、冯延林、袁昌贵、彭华。

职责:布置本校开展演练工作。

1.学校安办要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完好有效情况。

2.安办负责对师生疏散演练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学校应急处置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3.对于消防安全自查中发现的隐患,立即进行自查自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1.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将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安全目标管理。

2.继续推进“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学校宣传工作优势,利用毕业典礼、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开学典礼、学校宣传橱窗、黑板报、红领巾广播站、国旗下讲话、晨间活动等对学生、家长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全力实施“家庭消防安全计划”。以“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系列活动,将消防教育纳入综合实践课教学内容,结合假期社会实践活动,要求每个学生与家长一起制定一份家庭火灾逃生预案,并动员家长开展家庭成员火灾逃生演练。

4.组织全校师生进行一次火场逃生疏散演练。

1.进行一次学生家庭火灾逃生预案进行一次筛选,将切实可行的预案进行宣传和表扬。

2.安办将消防安全检查的资料加以汇总,由安办主任黄燕飞具体负责。

3.有关消防安全教育的材料由各班班主任收集、汇总后交安办。

幼儿园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方案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全面消除幼儿园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幼儿园和教师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推动全县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落细,为奋力推进“五区”建设、打造最美转型城市、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1.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2.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等管理制度。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4.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是否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警示标志。

6.是否组织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7.是否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8.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9.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幼儿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

10.电器产品等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本次整治行动从20xx年2月中旬至20xx年3月中旬,为期1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部署阶段(即日起—2月17日)。各乡镇中心小学及幼儿园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治行动方案,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召开工作部署会。

2.排查阶段(2月18日—2月28日)。对照工作重点,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见附件),逐一整改销号。

3.整治阶段(3月1日—3月10日)。对排查出的问题,集中人力物力,在春季开学前全部按相关要求整改到位,确保春季安全开学。

4.总结阶段(3月11日—3月15日)。各乡镇中心小学及幼儿园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幼儿园消防安全治理常态机制。

1.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中心小学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采取有力举措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工作,确保全县幼儿园消防安全。

2.加强部门协作。各乡镇中心小学要加强沟通,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定期会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形成治理合力,督促幼儿园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检查,提升消防安全保障水平。

3.确保排查质量。各幼儿园要按照“不漏一园,不漏一处”工作要求,做到治理全覆盖、不遗漏。各幼儿园要按照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整改要求,确保幼儿园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4.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中心小学要加强整治工作督导检查,对督导检查过程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县教育局将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对排查工作不实、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严肃处理。

请各乡镇中心小学于3月9日前将乡镇整治情况书面材料报县级对应单位。

幼儿园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方案

按照省防火安全委员会《20xx年河南省消防工作要点》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部署,为全面加强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决定,自6月15日至7月15日,在全省集中开展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制订本方案。

通过此次专项治理,推动各幼儿园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开展一次教职员工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组织一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坚持“属地排查”和“部门联合检查”相结合,对全省幼儿园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整改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改善幼儿园消防安全环境,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省教育厅、省公安厅成立全省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省委高校工委专职副书记郑邦山、省公安厅副厅长范玉龙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省教育厅、省消防总队抽调专人合署办公。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具体负责协调、指导专项治理工作开展。

(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幼儿园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如实登记巡查检查情况。教职工和管理人员应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方法,能够正确熟练使用灭火设施。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幼儿园,控制室应落实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

(二)场所合法性。场所应当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备案),依法在当地教育部门登记注册。

(三)建筑防火。幼儿园宜独立建造,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应设在建筑的首层及二、三层,不应设在地下、半地下室及四层以上。严禁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疏散通道及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四)多产权管理。与其他场所合用的幼儿园,应当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有关要求,保证独立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且与其他场所设置有效的防火分隔;各使用单位应协商确定各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的管理主体和责任人,认真落实日常消防管理责任。

(五)安全疏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形式、数量以及疏散距离应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并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置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规范规定。疏散通道、门窗上严禁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防火门应处于正常启闭状态,楼道、门厅、楼梯间严禁违规设置铁栅栏、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并充电。

(六)建筑消防设施。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大中型幼儿园(6个班以上)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与具备资质的消防设施维保机构签订合同,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

(七)安全用火用电。电气线路应规范敷设,安装过载断电保护装置,并定期开展检测,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线路,严禁违规使用“热的快”、“小太阳”、电炉、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厨房应独立设置,或与儿童活动场所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并定期清理油烟道,严禁违规使用明火及点蚊香等。使用柴油或液化石油气作燃料的,柴油储罐、液化石油气瓶组设置应符合要求。

(八)应急力量建设。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幼儿园,应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具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其他幼儿园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

(一)单位自查自纠。各地澄清辖区幼儿园底数,建立台账,督促各幼儿园对照治理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制度规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并分别向教育和公安消防部门作出消防安全承诺。

(二)开展联合检查。对城市建成区内的幼儿园,各省辖市要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公安、消防、教育部门业务骨干,同时邀请电力部门派员,成立联合检查组,进行全面排查。对农村乡镇的幼儿园,由所在乡镇中心校和公安派出所、供电所联合开展排查治理。

(三)依法整改隐患。各地要及时梳理排查治理情况,建立健全排查整治工作台账。辖区教育部门和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及时下达法律文书,依法督促整改。排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书面报告当地政府,确定整改措施,实行综合治理。

(四)深化培训教育。在辖区所有幼儿园张贴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附件3)。分级建立幼儿园教职员工目标人群,常态推送消防安全警示提醒和安全常识,及时通报典型火灾案例。督促各幼儿园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一次逃生疏散演练、召开一次消防主题班会“三个一”活动,观看消防主题教育影片,制作消防主题板报和学习园地,利用所学知识查找家庭和幼儿园火灾隐患。

(五)集中约谈警示。提请市、县两级政府统一组织,集中约谈问题突出、整改缓慢、整改不力的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督促单位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六)组织宣传曝光。积极协调宣传部门,组织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在黄金时段多渠道、多形式播发专项治理情况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集中曝光隐患突出、整改缓慢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切实形成强有力的舆论监督声势。

(一)加强组织领导。幼儿园消防安全事关每个家庭的幸福,事关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各地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治理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幼儿园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立即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健全领导组织,明确任务分工,全力抓好落实。各级教育、公安消防部门主要领导要专门安排、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带队督导检查。

(二)严明治理责任。各级教育、公安部门主要领导是本地专项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幼儿园校(园)长是本单位专项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各省辖市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联合组织暗访督导,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地教育、公安部门要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全面摸清辖区幼儿园情况,找准存在的突出和共性问题,制定出台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要督促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消防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加强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立应急处置力量,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

排查整治期间,各地要每天将《全省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报专项治理办公室(省消防总队)。6月19前报专项行动部署情况,7月17日前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为了构建和谐、安全的农贸市场防范管理体系,维护市场的正常运营,确保企业、经营者、消费者及周边住户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以及能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市场“突发性”事件,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xx农贸市场位于珠晖区东桥88号,始建于20xx年8月,占地面积2800平方米,属大型综合集贸市场,主要经营干货、鲜鱼、冰货、蔬菜、卤味、腊味、肉食、水产、禽类等。其中固定摊位80个、铺面10个。

农贸市场的危险目标是:菜市场。

类型:

1、火灾、爆炸;

2、冰冻、雪灾、地震;

3、发生拥挤踩踏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4、其它突发性事件。

由于市场内商户大量使用煤、电、汽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容易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威胁着市场内职工和市场经营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但只要认真加以规范和管理,认真落实安全责任,都能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1、市场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执行本预案。

2、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件情况,以便取得上级领导的指示便于争取下一步行动。

3、领导小组立即召开简单的紧急会议,商量处置办法,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负其责开展工作。

4、立即组织经营者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同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及消防队报告灾情。

5、市场消防员立即切掉灾区电源,带上灭火器材进行灭火,抢求财产,尽可能使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6、领导小组人员对市场起火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仔细的调查,记录在案,写出书面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市场全体工作人员和经营者都有义务向领导小组报告火灾隐患,迅速查明起火原因,使用正确方法扑灭着火点,拨打119电话求助,平时加强防火安全知识的学习和灭火训练,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以及正确的逃生方法。

8、每天的值班人员要加强巡查,发现市场危险行为要及时制止,发现火灾要全面保护经营者,及时报告火情。

9、值班人员每天交接班班前要认真检查电源开关、灯具及其它电器、电线是否裸露,消除火灾隐患。

10、市场每季度均应以宣传栏、安全宣传手册等形式积极对经营者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11、领导小组每月对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在当月的安全工作会议上提出解决办法,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12、市场每年必须将防火安全所需设备,制定详细计划,安排一定资金,保障防火设施的有效使用。

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组长:许田华农贸市场经理。

副组长:罗孝德农贸市场副经理。

成员:张海涛、周继军、王涛。

工作职责:发生安全事故后,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现场抢救。安排市场消防安全工作,对市场消防安全隐患定期检查,及时整改,明确专人分工负责灭火、救护、疏散、通讯等工作。

应急处置小组下设2个应急处置专业组。

1、消防灭火组组长:许田华。

成员:张海涛、罗伟、尹卫国。

负责检查整个市场的消防,用电、用火安全,若发现火情,立即组织本市场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扑火工作。

2、治安安全管理组。

若发生突发事件,负责组织全市场经营人员,立即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保护经营者的人身安全并及时报告上级。

1、加强对应急救援相关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应急救援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2、为确保本市场义务消防队员能有效完成应急救援消防任务,积累丰富的消防知识、技术和经验,每一年请求消防大队专业技术人员,为本市场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及技能的专业培训。

3、加强对市场全体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宣传和培训,每半年进行一次,提高全体管理人员的自我防护和应对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

4.根据本《预案》制定可操作性的演练方案。每年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模拟演习一次,不断提高应急救援专业组之间的协调和配合能力。

1、本预案由xx农贸市场制订和解释,报区安监局、消防支队等单位备案。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加强医院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医院消防安全工作按计划进行开展,组织成立了消防应急小组,根据各科室的实际情况联合组成应急小组,消防管理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消防演习、训练,不定期的对所有医生、员工发送有关消防安全警示和消防安全知识的短信。发现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把灾害降低到最小程度,保障医院职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二、严格排查要求,认真排查隐患。

1把医院消防安全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春节前后期间,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医院全面开展了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对各科室,财务科、办公室、机房、中西药库、中心供氧等所,对电器、电线、灭火器材、消防栓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迅速进行了整改,做到了排查不漏科室、不漏设施、不留死角,发现了安全隐患苗头和现象迅速整改。

2、整改内容:及时更换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消防应急灯更换5个,消防应急指示灯更换4个。

组织力量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按有关要求加以整改。整改工作落实好整改的责任、措施。整改中做到一个环节一个环节落实不留死角。同时,整改工作和预防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以改促防。

1、坚持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组织消防人员和科主任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不定期的检查每天防火巡查记录,督促消防员落实工作情况,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发现隐患问题能及时处理并整改工作。

2、并做到有检查、有结果、隐患整改。综合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乡上成立了以书记、乡长为组长,分管副乡长为副组长,各单位、各村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时召开工作会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各单位、各村、各行业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了各成员单位和负责人在消防安全排查和隐患整治工作中的任务和责任,并实行目标考核。

我乡通过村社干部会议,刊登黑板报,发放宣传资料,召开现场会议等形式,广泛向干部群众宣传消防安全知识,使群众掌握火灾预防预警、火场逃生技能,教育学生不玩火、不带火具、不随意接触电源,营造人人讲消防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针对各单位、各行业不同的火灾形势特点,分4次对全乡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共检查了学校、幼儿园、卫生院、兽医站、烟花爆竹经营店、场镇等单位,检查出学校和卫生院原有的各4只消防器材已过期,并当场责令单位负责人在3天内进行更换;经复查两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更换了8只新的消防器材。

对场镇人员聚集场所的电源使用、火源管理进行认真检查,共检查出4起一般消防安全隐患,并责令4家经营者在7天之内及时进行整改,经复查4家经营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完善和整改。

各村开展了民房电源、火源、农户柴草规范堆放、森林防火等消防重点部位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共发现10起安全隐患,主要是旧房电源线破旧裸露、柴草堆放杂乱,离火源较近、林木批砍后部分农户烧山、燃烧山林边田边地坎杂草等隐患;通过宣传教育群众,进行引导督查,及时对这些隐患进行了整治。全年我乡无一起火警发生。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市府办函〔2013〕174号)要求,市政府决定从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10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一、工作目标。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各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

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二)排查重点。

1、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3、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5、单位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1日—8月10日)。各地各部门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逐级动员部署,并组织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登记造册,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

(二)全面排查整治阶段(8月10日—9月25日)。各地各部门严格依法履行消防监管职责,对照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对辖区、行业系统内的所有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深入的排查。排查过程中要填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表,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督促单位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期限和措施。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25日—10月15日)。各地各部门要对辖区、系统、行业内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人员要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抽查单位填写验收意见,并签字存档。对验收发现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应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市政府将按照各地各部门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主任**、市公安副局长**、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及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部署和检查指导。各地各部门也要结合自身实际,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建立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积极推动区域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教育、民政、住建、文广、卫生、交运、安监、商务、旅游、民宗、工商、人防、粮食等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火灾隐患,并承担本行业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三)深入宣传,形成强大声势。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内容和要求,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消防法制观念、安全意识和灭火逃生自纠技能。进一步推广使用“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组织媒体对拒不整改的单位进行暗访曝光。要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向社会公布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社会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职能部门监督执法情况,形成强大舆论监督态势。

(四)依法履职,强化督导问效。各地各部门要依法履职,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加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失职渎职,导致所在地、行业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火灾事故的,市政府将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向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2013年8月5日前上报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从8月起,每月23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10月12日前上报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联系人:**;联系电话:***。

幼儿园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方案

为迅速贯彻县委、县政府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防范和标准化建设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平安,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防范及标准化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工作的统筹推进。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县消防救援大队助理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助理工程师徐锐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县教育局安稳股樊志江同志担任,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协调工作,负责收集掌握并定期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协调推进专项行动有关工作。

(一)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

1.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县教育局立即组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针对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实验室、图书馆、消防控制室以及校内经营性场所等重点部位,围绕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安全疏散、消防设施配置、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用火用电安全等重点内容,开展全面的消防安全自查。认真落实“七个一”工作措施(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组织一次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清理;作出一次消防安全承诺),对自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制定整改计划方案,开展自查自改。

2.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县消防救援大队要全面收集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情况,指导自查隐患整改。要按照“一校一策”、“一园一策”要求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制定针对性整改计划,建立隐患、整改、责任“三个清单”,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时限,督促隐患整改。县消防救援大队会同县教育局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排查检查,督促落实“一校一策”、“一园一策”整改方案,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分类进行梳理,查找突出的火灾风险隐患。针对疑难问题,要组织研究整改措施,对不能立即整改的消防安全隐患,要指导学校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二)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专项工作

1.建立管理处置“两个团队”。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范》(桂公通〔2016〕320号),结合单位实际,梳理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团队和应急处置团队,整合两个团队的人员结构、工作职责,上墙挂牌运行。建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分管学校安全的副职领导)及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等人员组成的消防安全管理团队,负责本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监督和管理,并开展标准化建设。建立由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及微型消防站队员等人员组成的应急处置团队,负责本校应急处置、通信联络、疏散引导及安全防护救护等工作。

2.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定,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逐级签订岗位消防安全责任状,推进责任制落实。依托“两个团队”定期分析管理和处置工作情况,研究制定措施,推进工作职责落实,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3.构建火灾风险校园预警监测体系。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构建消防安全预警监测体系,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水平。要将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值班值守、巡查检查、视频监控、电气火灾监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情况纳入南宁市城市火灾风险预警管控中心,开展信息化监管并督导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各级教育部门要做好接入的组织协调,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做好接入各项准备,县消防救援大队要为接入提供技术支持。

4.建强用好学校微型消防站。对标广西地方标准《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规范》(db45/t2018-2019),在原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微型消防站建设基础上,配齐人员、器材、装备,建强学校微型消防站,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针对性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县教育局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深入指导辖区中小学校微型消防站建设,开展防灭火队伍培训,提升队伍消防工作水平。

(三)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专项行动

1.开展消防安全科普教育实训。中小学校要结合教学工作实际,组织三年级至九年级班级制定实训计划,填写计划安排表,利用县消防科普教育馆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实训。要结合开学入学,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突能力。

2.选派学校消防安全辅导员。推行学校消防安全辅导员制度。县教育局要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学校消防安全辅导员。消防安全辅导员原则上由消防救援机构选派的防火监督干部、消防救援站干部、骨干消防员或骨干文员担任,选派的人员可兼任2~3所学校辅导员,由中小学校、幼儿园颁发聘书。学校消防安全辅导员要每季度深入校园,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消防安全工作。

3.组织志愿者公益宣传活动。县教育局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学校为单位在中国消防志愿者注册管理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团体。引导在校师生及工作人员按照“知情、自愿”原则注册成为消防志愿者,通过志愿者引领,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活动。消防救援机构要组织对志愿者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讲和基地化实训培训,利用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开展在线学习,提高志愿者队伍整体消防安全素质。

4.开设消防知识培训课程。将消防安全课程纳入每学期课程安排,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全力贯彻制度、教材、师资、课时、场所“五个落实”,确保每学期消防知识教育课开设不少于4课时。要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分类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幼儿园重点对火灾进行启蒙认知;小学重点认识火灾危险性、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逃生自救常识;初中、高中重点掌握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灭火器材使用、火灾自救互救知识;高中还要将消防知识和技能纳入新生军训课程;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聘请有消防培训资质的第三方培训机构开展系统的消防培训和演练。

5.布置暑假消防安全家庭作业。暑假期间,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围绕“关注身边消防安全隐患,构建和谐家庭环境”布置一次家庭消防作业(参考附件7)。作业应以“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打通生命通道”“校外培训机构的火灾隐患”等内容为主。作业具体要求、模板和视频可关注“南宁消防”微信公众号进行下载,向师生发放。通过完成作业,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共同提高家庭全体成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0日前)。县教育局要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结合我县工作实际,联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细化完善职责任务、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并将工作方案下发到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及时召开专项行动部署会,明确专项行动工作任务、达标验收标准、实施步骤和工作责任;部署推进专项行动。组织三年级至九年级班级制定实训计划,填报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实训计划表(附件1),分别报送县教育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推荐部分学校到县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实训。

(二)自查自改阶段(8月11日至8月15日)。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建立排查台账,对发现的隐患问题逐一登记,明确整改期限,及时动态更新,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每月25日前将排查情况按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排查登记表(附件2)格式上报县专项工作办公室。要完成“两个团队”的组建,立足本单位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建立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机制,严格开展自我管理、自主管理。

(三)排查整治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消防救援机构要会同辖区教育部门,依托专项整治办公室平台,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联合检查排查,利用警示、约谈、罚款、查封、拘留、三停、取缔等法律手段,综合整治、严厉打击,督促单位落实隐患整改,消除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一校一策”、“一园一策”推进整改。每月25日前将工作情况按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问题隐患及整改措施清单(附件3)格式上报市、县两级专项工作办公室。

(四)达标创建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县教育局要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按县级1个的标准组织遴选一批消防安全标杆示范学校,每月填写并上报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登记表(附件4)、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微型消防站备案登记表(附件5)和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情况汇总表(附件6)。各学校要认真学习借鉴达标示范学校经验做法,深入推进本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五)总结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县教育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要督促本地学校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由县专项办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范》(桂公通〔2016〕320号)全面开展验收;县专项工作办公室对我县考评验收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教育局和消防救援大队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认真梳理有效举措,健全完善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机制,深化工作成效。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要充分认清消防安全与校园安全的重要关系,高度重视专项行动。教育、消防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部署、抓推进,强化协同配合,联合制定工作方案、合力推动工作落实,适时召开联席会、沟通会、推进会,通报本地工作完成情况,建立信息互通和联合监管机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跟踪问效,狠抓落实。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防止走形式、简单化、一阵风。要适时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工作通报,强化工作落实,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有序推进工作整改。

(三)加强反馈,及时上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负责本单位(乡镇中心学校负责辖区内小学、幼儿园)材料报送,于8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2021年上林县消防科普实训工作计划安排表(附件1)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自8月17日起,每月25日上报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排查登记表(附件2)、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问题隐患及整改措施清单(附件3)、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登记表(附件4)、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微型消防站备案登记表(附件5)和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情况汇总表(附件6)。同时,积极通过动态信息、工作简报等形式反映工作成效,亮点工作、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12月24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材料上报方式,联系人:县消防救援大队徐锐,联系电话:

幼儿园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工作,深入推进全市“清剿火患”战役,全面排查学校、幼儿园火灾隐患。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排查为抓手,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明确消防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坚决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我市学校、幼儿园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沈庆怀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劭春、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建庄、市教育局副调研员池登学、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王世新为副组长的全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领导小组,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责任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邢柯枫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通过开展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努力达到“五个百分之百、三个大幅提升”的目标,即辖区内学校、幼儿园排查一遍,单位检查率达到100%;学校、幼儿园“重点”部位必查一遍,“重点”部位检查率达到100%;督促学校、幼儿园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率达到100%;组织学校、幼儿园开展消防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宣传教育提示率达到100%;对学校、幼儿园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依法予以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率达到100%。实现校园消防安全环境大幅提升、校园自我管理能力大幅提升、校园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大幅提升,有效预防校园火灾的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的持续平稳。

1.消防工作制度建设情况: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是否成立;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岗位是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

2.消防工作制度落实情况: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是否落实;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燃气和电器设备检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管理、维护保养制度是否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是否落实;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制度是否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是否落实。

3.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有效;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好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一)动员部署(20xx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具体的专项检查行动方案,对专项检查行动进行动员和部署,明确检查内容,明确整治措施,推动有关部门和各单位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二)排查整治(20xx年12月20日至20xx年2月12日)。各地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教育、公安、消防、安监、文化、卫生等职能部门,充分发动乡镇、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力量,对本辖区内学校、幼儿园进行全面排查,澄清底数,依法从严整治。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销案。期间,市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区)专项检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验收(20xx年2月13日至20xx年2月20日)。市政府将对全市学校、幼儿园专项检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总结,对专项检查行动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开展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以更高的工作标准,以超常的工作举措,全面加强学校幼儿园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整治消除学校、幼儿园火灾隐患,坚决杜绝校园亡人火灾事故,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市政府将严格依法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实行隐患追究、过程追究、顶格追究。学校、幼儿园凡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市政府将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并对所在辖区年度消防工作一票否决。

(三)加大投入,严查隐患。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盯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做到隐患不消除,督促不放松。各级政府、教育部门要加大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切实改善单位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的技术服务,帮助单位制定、优化整改方案,切实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四)创新形式,提升素质。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实施校园消防宣传橱窗和标语工程,督促学校、幼儿园新增一批消防宣传橱窗和宣传标语,在校园内部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月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幼儿园教学和培训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师生的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四个能力”建设的指导,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责任;要组织消防宣传小分队、消防宣传车进校园,开展面对面、零距离的消防宣传教育,有效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能力,切实在校园中培养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

专项检查期间,各地要认真填写《全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每周五上午12时前上报全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专项检查行动总结于20xx年2月20日前上报。

幼儿园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全力做好我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通过全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排查和整改各学校(幼儿园)存在的火灾隐患,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学生疏散逃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督促各学校(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大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力度,努力提升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

为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十堰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汪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和检查等日常工作。

20xx年5月10日至20xx年11月30日。

1、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3、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6、学校(幼儿园)建筑物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7、学校(幼儿园)所有电线、电器及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3日前)。各教育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召开会议对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地将实施方案于5月底前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

(二)排查摸底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地要对所辖学校按照检查内容的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逐一进行登记。

(三)集中整改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各学校(幼儿园)要对查出的问题,集中人力物力,在暑假期间整改完毕。将需要检测的消防器材送到有关部门进行检测;损坏的及时进行更换;需要添加及时添置;制度不完善的加紧制订。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四)建章立制和总结验收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各地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完善学校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各地整治工作领导机构要负责对所属中小学(幼儿园)依据排查摸底阶段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验收。整改不到位继续督促整改,对因整改难度较大,又难以整改的项目,及时向各地政府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反映研究解决。

(一)提高认识,尽职尽责。各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提高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确保全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状况的持续好转。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定期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合力狠抓工作落实。

(三)建章立制,完善机制。各地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做到排查工作准确详实,安全隐患逐项整改,并提请当地政府将学校(幼儿园)消防教育工作纳入“防火墙”工程的重要内容,落实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巩固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的治本措施和长效机制。

(四)明确责任,严抓落实。对于未依法办理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单位,在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仍不到辖区消防部门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的,消防部门将依法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对于在整治工作中走过场、排查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单位,消防部门不但将依法严厉查处,同时也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信息上报,汇总材料。各县、市(区)要将专项整治落实和开展的情况于各个阶段结束后上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

幼儿园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县学前教育消防安全工作,夯实幼儿园消防安全基础,确保我县顺利通过学前教育“双普”创建验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排查治理学前教育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有效整改幼儿园既有建筑消防安全存在问题,提高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县幼儿园消防设施设备合格,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压紧压实消防工作责任。督促幼儿园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消防和应急处置网络,落实专人负责,细化任务分解,保障消防管理投入到位。

(二)全面排查整治问题隐患。对照《阜南县幼儿园消防工程施工情况检查表》(附件三)开展专项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列出隐患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对单销账”,实行“清零管理”。对历史遗留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正视问题不回避、立足现状抓整改,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攻坚,实行挂图作战、内联外引,抢抓序时推进整改。

(三)全面推动幼儿园消防达标建设。对照《安徽省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逐项核查、逐一评估,以点带面打造样板,完善各类场所消防设施配备,配齐警示标识,在规模较大的幼儿园推广建设微型消防站和独立式烟感报警装置。

20xx年7月25日至20xx年8月25日

(一)思想重视到位。各幼儿园要切实把专项整治活动摆上重要位置,落实专人负责,提前准备好本园相关消防安全资料,全力配合好县行动组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改到位。各中心学校成立幼儿园消防安全隐患整治专班,对本辖区内幼儿园进行全面的自查,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将所有隐患登记造册,逐条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对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明确整改期限,一抓到底。

(三)明确工作责任。各中心学校校长和各幼儿园园长是本辖区、本园消防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县专项行动组人员实行实名制,要认真负责,认真检查,凡因落实安全责任不到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两个组,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负责一个组,具体协调联系、车辆保障由教育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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