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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积金贷款合同为没给我(实用8篇)

时间:2023-10-01 01:23:00 作者:雁落霞 2023年公积金贷款合同为没给我(实用8篇)

合同内容应包括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与职责、工作时间与休假、薪酬与福利、劳动保护与安全等方面的内容。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公积金贷款合同为没给我篇一

兹全权委托本人配偶/单位专管员(身份证号)办理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本人保证向贵中心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如资料失实或虚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由此引发住房公积金提取经济纠纷,由委托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委托有效期到20xx年xx月xx日止。

委托人

身份证号

公积金贷款合同为没给我篇二

有的城市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需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公积金账户处于缴存状态才行,代表城市主要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哈尔滨、长春、沈阳、太原、南京、杭州、包头、武汉、南昌、昆明、福州、济南、乌鲁木齐、海口。有的城市要求要严格一些,规定借款人需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且公积金账户处于缴存状态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代表城市有天津和长沙。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指的是需要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信用良好,收入稳定。

  4.具备当地房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押、保证担保手续。

  5.已按规定支付了一定比例的首付款。

公积金贷款合同为没给我篇三

实行对象

住房公积金实行对象是所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城镇和私营企业在职职工。专项用于职工个人购、建、大修住房等。对所申请的个人住房公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所需款时,不足部分可向银行申请商业性贷款。申请公积金抵押贷款 由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指定承办银行受理。

申请条件

已参加缴交住房公积金,并连续缴交的职工

有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每户只能享受一次本项贷款

借款人购买的住房必须是解困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普通住宅和二级市场住房。

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书

(a)有购买一套自住房所需资金30%以上的自有资金,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款(买一手房)

(b)拟购房产位于市内,首期款项(不低于评估价的40%)已存入指定银行帐户(买二手房)

7.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货款额度、期限、利率

每户最高可贷款额度为12万元,贷款额度随着住房公积金存量的增长而调整。

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贷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不能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贷款期限在5年以内的为4.14%,5年以上的为4.59%,贷款本息采取按月等额均还的方式。

偿还方式

公积金贷款本息采取按月等额均还方式,借款人须按借款合同规定,每月到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也可委托所在单位每月从工资中代扣转交贷款承办银行。待还清贷款本息后,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办理程序

a.买一手房

b.买二手房

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

申请时申请表须经所在工作单位证明盖章并提交:

(1)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

(2)合法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及复印件

(3)拟购住房售价30%以上自筹资金的证明(已预付给售房单位的部分提供付款收据原件)

(4)售房单位同意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承诺等。

(5)职工申请时,须以自有、共有或第三房产进行抵押,或用有价证券质押。

注:借款人已婚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明。

若申请人买的是二手房,还需提供:

(1)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或纳税证明

(2)提供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评估的《评估报告》

公积金的转移与支取

一.当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住房公积金本息转入新调入的单位职工公积金帐户下

二.购买,建造,翻造,大修自住住房的三.当职工离退休或户口迁出本市、出境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其积累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退还本人,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四.当职工在职期间去世,可由其继承人或受赠人根据 《继承法》的有关 规定办理提取

手续。职工在符合有关条件下经单位批准可支取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

支取住房公积金步骤

到开户行支取审批表和支款凭证 —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批 —到银行支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按下列程序:

(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特别提醒:购房时,借款人根据自己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到银行进行测算,就可得知贷款的金额和每月还款数额。根据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每年提取一次。假设客户每年一次提取的公积金为15000元,而每月公积金贷款还款额为1500元,商业贷款还款额为1000元,在还款方式上可选择“余额冲贷法”,即提取的公积金首先归还当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本息(共计2500元),余额12500元可一次性偿还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在还清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后,尚有余额的再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因为商业性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冲还贷”后,借款人可选择缩短原还款期限的方式或选择还款期限不变,减少月还款额的方式进行还贷。但目前商业银行对客户提前还款的次数是有一定限制的。如果客户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等额还贷金额保持2500元不变,那么提取的公积金15000元,将按照原扣款方式连续每月扣款2500元。余额不足时,借款人应及时将足额款项注入用于还款的银行卡中,上述两种还款法,客户可根据自身实际进行选择。

如果客户购买个人住房时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如: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住房转让贷款、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当时购房因各种原因没有申请到“公积金”贷款,而现在个人公积金缴存达到规定的年限和金额,且已满足公积金申请购房贷款的条件,虽然目前商业银行还不能将购房商业性贷款转换为公积金住房贷款,但却可提取公积金进行偿还商业性贷款本息。只要借款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并办理提取公积金相关手续,就可提取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申请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工作流程:

(一)买方要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

(二)支付30%以上的房款。

(三)去房管部门办理预售登记。

一般的购房人只知道贷款必须偿还利息,可是,采用不同的还贷方法,利息却有天壤之别。贷款额在40万元左右、限期30年的,利息差额可以达到10万元之巨!至于这个,不少人都还被蒙在鼓里——两种还贷法利息差额大,在此摘录一篇供您参阅。

2.5万元!原因只是他们采用了不同的还贷方式。而此前,刘先生称自己对另一种还贷方式一无所知。

“在签合同的时候,银行工作人员只是抱来一大堆贷款合同,密密麻麻的,然后帮你一会翻到这里、一会翻到那里,指着一些空白的地方,让你签上姓名、填上身份证号码、按上手印即可,根本没有提及还有另外一种还款方法。”

签下这份贷款合同后,刘先生自己测算了一下,利息总额高达17.6万多元。要不是亲戚提醒,刘先生还以为贷款就是这样办的,又气愤又心疼的刘先生忍不住把自己的贷款合同拿出来又仔细翻了好几遍,发现合同里的确有两种贷款方法可供自己选择,但是空白处已经被银行事先填上了等额本息还款法,根本就没有自己考虑的余地。他请朋友算了一下,如果套用另外一种还款方法,那么自己30万元、20年商业性住房贷款利息总额不到15.2万元,比现在要少2.49万元。银行普遍主荐“等额法”

记者随之询问有无其他的还款方式,该工作人员说还有另一种“本金还款法”(递减法)。每个月的还款额都不同,从3000元左右逐渐递减到1000多元。究竟选择哪一种方法呢?以下是记者和该工作人员的一段对话:

“两种还贷方法哪一种更合算呢?”

“总的说来第二种递减法少付点钱,但是一般人都不会等到30年才还清的,如果提前还贷的话就没有那么大差距了。何况使用递减法虽然后面还得少,但是一开始压力太大了。”

“哪一种更方便呢?”

“当然是第一种等额法方便,每个月只需按月还给银行相同数额的钱就行了。第二种递减法每个月的钱数都不同,算起来也很麻烦……所以我们一般都推荐客户选择等额法。”

导致银行产生这种倾向性的原因何在呢?一位从事金融行业多年的人士一语道破:“关键在于息差。”

“两种方法的利息差距大着哪!”该位人士以记者暗访的例子进行了一番计算,得出的结果令人震惊———同样是44万元、30年的商业性贷款,等额法的利息总额为41.4万多元,而递减法为29.7万元左右。两种不同还贷方法利息竟然相差11万元之多!

至于银行解释的“等额法比递减法方便”的理由,记者发现,使用递减法实际上也并不如想像的那么麻烦。虽然每个月的还款额都不同,但是具体数额并不需要人力测算,银行的计算机系统十分轻松地便可以打印出30年中每一个月还款数据的表格,购房人只需遵照交钱就行了。

而另外一个“递减法开始还款压力大”的解释,记者通过业内人士测算发现,虽然递减法开头的还款额度的确较高,为3000元左右,但是相对于等额法2372元来说,也就高出620元左右,且持续时间也只有一年零两个月。大多数时间的还款额集中在2000多元和1000多元之间。相信600多元的差额大多数购房人都能承受,何况,这样“省下来”的利息高达11多万元,值得大多数购房人重新考虑。

银行称没占到便宜

昨日,建行、中行、农行、民生等几家银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两种还款方法表面上看两者利息总额相差不少,而实际上两者的计算原理是一回事。

“不存在银行占便宜。首先,两种还贷方法并不是哪家商业银行自己制定的,而是央行规定的。”建行江苏省分行房地产信贷处处长丛华昌介绍说,1998年5月央行颁布了《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了住房贷款有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法。不管是哪种还贷方法都是符合规定的。而且实际上两种还款方法计算原理是一样的。

“简单地看,两者利息是相差一定额度,但是对于银行来说,并没有通过哪种方式多收了顾客的利息,因为这两种还贷方式都是按照客户占用银行资金的时间价值来计算的。”

据丛处长解释,造成这两种还款方法利息总额不同的根本原因,在于顾客占用银行资金发生了变化。递减还款法,由于顾客一开始就多还本金,所以越往后所占银行本金越少,因而所产生的利息也少。而等额本息还款法则不同,开始还的贷款本金较少,占用银行资金相对也较多,所以利息也会相应增加。

针对目前老百姓对两种还款方式不太了解、不太熟悉的现状,昨天一些银行表示今后在办理贷款之前,将加强告知义务。

“可能我们的部分柜面人员会觉得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是约定俗成的事,老百姓也习惯于这种还款方式,所以就没有对递减法进行解释和宣传,客户来了就照老办法给办了。”

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孙建和在剖析上述现象时说,贷款购房也是一种消费行为,消费者享有《消法》赋予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银行作为向消费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有义务在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两种不同的服务内容,即两种不同的还款方式。另外,还应该客观地且明确地向消费者介绍两种还款方式的不同之处,以及各自的利弊,否则,就是侵害了《消法》赋予消费者的权利。

我国《消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孙建和认为,如果银行在没有明确告知两种还款方式及其利弊的情况下,擅自替消费者作主选择其中一种还款方式,那么就违法了《消法》的上述规定,对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构成了侵害。

原因在双方信息不对称

受访的多位专家及业内人士均一致指出,购房人和银行之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是首要原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信息不对称的局限必然可以给银行有意无意隐瞒信息、牟取更多利息收入创造有利条件;而购房人由于信息缺乏,必然处于弱势。

钱苏平律师说,消费者毕竟不是银行家,人民银行的规定也只是面对银行而设的,普通人无从得知,所以在选择购房贷款时,往往是银行说什么就是什么,具有一定的盲从心理。

陈广华律师也认为,在贷款购房过程中,银行和购房人处于明显的不平等地位。银行占有了大量消费者不具备的信息,而且有充分的理由和条件对消费者购房作出主观引导。(记者/王海燕郑春平)

相关链接

两种还贷方式比较

1、计算方法不同。

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人每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3、还款前几年的利息、本金比例不一样。“本息还款法”前几年还款总额中利息占的比例较大(有时高达90%左右),“本金还款法”的本金平摊到每一次,利息借一天算一天,所以二者的比例最高时也就各占50%左右。

4、还款前后期的压力不一样。因为“本息还款法”每月的还款金额数是一样的,所以在收支和物价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每次的还款压力是一样的;“本金还款法”每次还款的本金一样,但利息是由多到少、依次递减,同等情况下,后期的压力要比前期轻得多。

公积金贷款合同为没给我篇四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

抵 押 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与 (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 年 字第 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财产抵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签订本抵押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抵押担保的范围、年限

第一条 乙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并保证对该

抵押物享有处分权。

第二条 乙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贷款期限 ,从日至,贷款用途为购、建住房。

第三条 本抵押物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抵押物的使用、保管及费用

第四条 乙方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将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禁

第五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添附物,自动转为本贷款项下的抵押物。

第六条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行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分。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抵押期间,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有维修、保养及保持其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由于抵押物毁损所导致的抵押物价值减少,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于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因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的其他损害,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的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及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抵押物的保险

第九条 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应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该抵押物的财产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为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毁损;投保金额不得少于其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保险期限与借款合同期限应一致,如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未履行到期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义务,乙方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偿还完毕止。

第十条 乙方应指定甲方为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险手续办理完后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

第十一条 抵押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提前清偿贷款本息或交由第三方提存,抵押期间乙方不得使用。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由乙方承担责任,并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办理相应手续。

抵押物的处分

第十四条 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五条 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提前将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三)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

(二)清偿借款人欠甲方贷款罚息和利息;

(三)清偿借款人欠甲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四)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 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 抵押人的承诺及声明

(三)在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四)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遵守有关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如不履行上述责任,负责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五)当有任何诉讼或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产生不利影响时,保证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违 约 责 任

第二十条 乙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甲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甲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以乙方存款帐户中的资金予以划扣。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争 议 的 解 决

第二十一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一)武汉仲裁委员会裁决;

(二)向抵押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不影响合同其余部分的履行。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抵押设定期限与贷款实际发放时间不一致的,抵押期限以贷款实际发放时间之日起顺延。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所保证的借款合同履行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应将抵押凭证退还乙方,并有义务协助乙方到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由 方各执一份,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抵押登记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积金贷款合同为没给我篇五

一、申请公积金贷款须满足的基本条件有: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信用良好,同意公积金中心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四)住房公积金账户保留一定余额;

(五)未发生或已全部还清公积金贷款;

(六)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八)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的计算为:

(一)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将单位应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公积金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专户内,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单位应按规定比例和缴存基数计算公积金缴交额。

(三)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日前,先后在两个(含)以上单位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已办理转移合并手续的,缴存时间可连续计算。

(四)由于申请人或所在单位的原因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重新缴存后又一次性补缴的,不属于按月连续缴存的情形。

三、购房取得房产证后申请贷款时间的计算为:

(一)产权证日期在1年以内的,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而未能及时转贷的职工,产权证日期在3年以内的,可以申请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三)取得房产证时间,以房产管理部门发证的日期为准。

四、“征信状况良好”的标准为:

借款申请人的个人信用报告的审核标准是:存在任何一笔贷款或信用卡还款连续拖欠3期(含)或累计拖欠6期(含)的,都将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受委托银行应当拒绝受理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受委托银行根据个人信用报告做出拒贷决定的,要将拒贷情况向公积金中心进行书面说明,并及时将拒贷的个人信用报告及拒贷说明材料上报公积金中心。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普通商品房)

办理条件: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信用良好,同意公积金中心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4、住房公积金账户保留一定余额;

5、未发生或已全部还清公积金贷款;

6、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8、非第3次或3次以上的公积金贷款申请。

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

2、购房材料:

(1)提供经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4)购买非本市范围内自住商品房(包括经济适用房)的,需提供外地所购房的契税发票、《房屋所有权证》。

(5)因拆迁安置,自付房款差价购买商品房的,需提供拆迁协议。

3、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材料: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夫妻一方在本市、另一方在其他城市汇缴的,非本市汇缴方需提供外地汇缴证明。

4、担保材料:

(1)以所购房抵押的:需提供所购房的《房屋所有权证》。

(2)以非所购房抵押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评估报告,如抵押房产非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所有,还需提供产权人的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3)以有价证券质押的:有价证券(如银行的各类存单、邮政储蓄存单、未载明不可用作抵押贷款的国家债券)、有价证券拥有人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办理地点: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江苏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

办理时限:贷款申请人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且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无误后,在7个工作日内将贷款办理完结。

办理费用:采用住房担保的,抵押登记费:80元

需评估的,评估费:300元

其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格请到办事现场领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公积金贷款合同为没给我篇六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从去年11月1日施行的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积金贷款新规细则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为缴存余额的20倍,首套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再购房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3、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以成都公积金中心的认定为准,违规汇缴、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正常缴存余额。目前成都市职工的年平均缴存额为1.31万元、平均贷款额为25.8万元。

4、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90平方米以下首付比例调为三成。

5、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5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篇

2、提交申请: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3、贷款受理、银行初审: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5、抵押登记、银行复审:受托银行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的全套资料进行复审。

6、管理中心终审、贷款发放:管理中心对受托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由管理中心通过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公积金贷款合同为没给我篇七

现行公积金贷款利率是2015年10月24日调整并实施的,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3.25%,月利率为3.25%/12,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2.75%,全国都一样。

相关信息:

住房公积金怎么用划算?

一般来说,要买房子首先要看自己是否有不低于所购房价30%的首期付款,因为绝大多数房产商都有这个硬杠子要求;其次要充分评估自己每月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所能承受的能力。

当有了这些先决条件,公积金贷款就成了每个工薪族的首选。

我们了解到,目前银行的贷款品种主要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个人住房装修贷款”三大类。

从贷款利率上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最优惠。

以贷款五年期以上为例,五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是4.5%。

而房贷的商业贷款的基准利率五年以上是6.55%,相比4.5%的公积金贷款利率高了2.05个百分点。

按一百万元贷款贷二十年计算,如果不考虑利率上浮或下调,公积金的贷款比商贷,可以少支付278160元。

可见,公积金贷款具有贷款利率低、减收办理贷款相关手续费、家庭各成员公积金计贷额度可合并使用等的优惠,故只要是及时足额缴纳公积金的职工,均应首先申请自己所可以得到的最大额度、最长期限的公积金贷款。

据悉,按照相关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具体申请贷款流程如下:

2等待审批;

4落实还款方式,在贷款银行处办理还款帐户,每月进行还款;

5等待银行放款。

住房公积金能做什么?买房啊,相信很多人都会这么回答。

可是,除了购房,你的公积金是不是就不能拿出来了呢,这你就错了。

根据现行的公积金新政,如今租房、提取消费、看病等都能用上公积金了。

公积金的提取用法,对于购房者来说,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用于首付;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

而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建修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建修房的费用。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许多人没有充分利用这一规定,致使自己用个人收入缴纳房租,却又让公积金闲置浪费。

也可以将月供还贷账户直接设定为公积金联名卡账户,从而使公积金提取账户与月供还贷账户合二为一,将按月提取的公积金额度自动转化为房贷月供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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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合同为没给我篇八

七、职工符合什么条件,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买仅指产权自有的自住住房);

(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住房自住的;

(四)离休、退休(退职)的;

(五)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发生购房或住房按揭行为的;

(八)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出国、出境定居的;

(十一)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八、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哪些证明材料?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

3、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4、回迁、扩面住房的,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村(居)民建房用地呈报表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

6、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农村自建房大修提供村委会及乡(镇)政府两级部门盖章的大修证明。

(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

(三)租赁住房自住的,提供租赁合同和地税部门开具的房租发票原件。

(四)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书。

(五)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本市户口与职工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的,需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失业证或就业援助证;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5周岁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一)或证明材料

(二)中所需购房或住房按揭材料。

(八)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职工户籍证明。

(九)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杭州市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

(十)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护照或国(境)外长期定居证明。

(十一)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和与死亡人关系证明,及继承或遗赠公证书等有效的司法证明。

九、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是如何规定的?

(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账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账户余额可截止相应住房消费行为发生后满一年(以购房合同日期为准);申请住房贷款的,账户余额截止签定购、建房合同的上一个月;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二)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账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的上一个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三)职工租赁住房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账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

(四)职工本人账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五)职工符合申请条件上文第八款

(四)至

(十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本人个人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即销户)。如购(建)房人或贷款人(租赁人)本人无公积金账户,除配偶外,其余直系亲属不能支取住房公积金。

十、职工如何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填写《杭州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审批表)》,经缴存单位审核同意后盖章,持支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二)单位因撤销、破产、解散或者改制等原因已在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托管手续的,职工在符合支取条件时可持封存户手册及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向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三)住房公积金可委托单位指定的经办人代为提取。单位经办人办理支取时须审核职工支取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在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审核无误”章,方可向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四)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及还贷、租赁的,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不足的,其配偶、父母、子女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除提供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具备的证明材料外,应当同时提供支取人本人身份证及结婚证或户口簿等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职工公积金账户设在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外的,另需提供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有效证明(应注明已提取金额)。

(五)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在当天办妥提取手续;情况特殊需核实的,由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明确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及原因。

十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式是怎样的? 住房公积金一般以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由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提取证明,职工或单位经办人凭提取证明向指定银行签收银行定期存单。

十二、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具备什么申请条件?

首先您必须是在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处于封存状态和停缴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具备的条件有: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符合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三、到哪里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般来说,借款申请人购房时向购房机构(开发公司或者中介公司)要求办理省公积金贷款。房改房到省直房产服务公司申请省公积金贷款。

十四、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多少,可以贷款多长期限? 首付款多少?

首先,贷款金额不能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的最高额度。目前,每月住房公积金缴交额:

1、单身职工实际月缴存额高于438元,最高可贷款30万元;

2、单身职工实际月缴存额不高于438元,但不低于182元,最高可贷款20万元;

3、单身职工或已婚职工申请人本人实际月缴存额低于182元,不能安排贷款;

8、已婚职工申请人本人月缴存额不高于438元,但不低于182元,其配偶月缴存额低于182元(含不缴存公积金),以户为单位最高可贷款20万元。

申请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同时,申请人男不超过65周岁,女不超过60周岁。

首付款

1、经济适用房和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含专用房)首付款按不低于总房价的20%确定;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上的商品房首付款,按不低于30%确定。

2、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在140平方米以下,因改善住房条件重新购建自住住房,在首次贷款还清后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的,可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次贷款的首付款按不低于总房价的40%确定。

十五、夫妻双方可分别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根据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规定,夫妻双方贷款买房,如果其中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不能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

十六、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二次公积金贷款?

如果您第一次所借的公积金贷款已全部还清一年后,并且第一次公积金贷款的房产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再次购房时可申请第二次公积金贷款。

十七、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公积金贷款是国家政策性的住房按揭贷款,目前实行的利率是人民银行2007年7月21号颁布的,分为两档:1~5年的贷款利率是4.77%,6~30年的贷款利率是5.22%。均比相应的银行按揭贷款利率低了1个百分点以上。

十八、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可以选择那些还款方式?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提供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总额不变、但每月还款额中贷款本金逐月增加,贷款利息逐月减少的还款方式;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本金固定不变,贷款利息逐月递减的还款方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比较适合于还款能力较强或已经有一定的积蓄的借款人,由于借款人前期还款较多,偿还本金较多,前期还款压力较重;与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相比,等额本息还款方式适用于在整个贷款期内家庭收入有稳定来源的借款人,借款申请人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

十九、如何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

当个人通过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可以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时需先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借款人再办理商业贷款的的审核手续。两部分贷款审批完成后,同时由银行拨付到售房单位的账户上。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还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目前采用中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的银行有中国工商银行杭州之江支行、中国银行杭州高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解放路支行、交通银行杭州华浙支行、民生银行杭州武林支行、建设银行杭州西湖支行、浦东发展银行杭州文晖支行、杭州商业银行西湖支行、中信实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深圳发展银行杭州黄龙支行。

二十、已经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能提前还款吗?

一般来讲,提前还款实际上是一种单方违约行为,所以违约方应根据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但目前在公积金贷款合同中并没有这种规定,而是同意提前还款,具体规定为:在您还款满6个月后,在还清当月的本息的情况下,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提前偿还的部分或全部贷款的本金在偿还后不再计收利息。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额最少是3万元,您每年有1次部分提前还款的机会。部分还款剩下的贷款额您可以选择在贷款期限不变的条件下重新计算每月还款额,或适当缩短贷款期限。

十一、进行房屋装修能否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目前尚不可以。

二十二、在外地购买住房后,可否在杭州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目前尚不可以。

二十三、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还清后,要办理哪些后续手续? 借款人结清贷款后,凭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杭州市房地产抵押登记注销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抵押预案登记证明单或《房屋它项权证》、《房屋产权证》和售房单位及借款人留存的购房合同,到房屋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如果您没有能够及时地、足额地偿还贷款本息,您就违反了《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银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对逾期贷款按天数计收罚息。

一般采取的催收措施如下: 您会接到电话通知,或是给您发出补付欠交的贷款本息的律师函;如果您超过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您的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会给您发出《提前还款通知书》,有权要求您提前偿还全部借款,并支付逾期期间的罚息;如果在《提前还款通知书》确定的还款期限期满时,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我们将就抵押物的处置与您达成协议;如果协议不成,我们将对您提起诉讼,对抵押物进行处置,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用于偿还借款利息、罚息及本金,同时,您还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等相关费用。

二十五、能否将贷款资金用作购房以外的其它用途?

不能。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只能用于购房合同和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严禁挪作他用。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内,要配合贷款银行对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贷款要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如借款挪做他用,贷款银行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并中止合同的执行,并对挪用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

二十六、已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若我离婚了,可以做那些变更? 如果您离婚了,离婚前用公积金贷款所购买的房屋在离婚后确定归其中一方所有的,债务也就随房屋所属权相应转移到其中一方,那么就需要办理借款人变更手续。对于协议离婚的,你可以持婚姻登记部门的离婚证明、证明贷款房屋归属的公证文件等材料到体育场路525号的省直房产服务公司办理借款人变更手续,对于法院判决离婚的,你可以持法院有效判决书等材料到省直房产服务公司办理借款人变更手续,但变更人的另一方必须是在省直缴纳公积金的职工。除借款人变更外,中心还提供了提前还款,贷款期限变更,以满足广大借款人贷款后期的变更需求,保障借款人的切身权益。

二十七、已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可以支取我的公积金吗? 一般来说,只要您购买自用住房,就可以支取公积金。如果您是贷款买房的话,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在贷款期间,您还可以按年支取公积金,支取金额不得高于您每年的还贷本息额。

商品房公积金贷款

(一)借款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开发公司购房并申请借款时,须向开发公司提供下列证明和材料:

2.购房人配偶同意抵押的书面承诺书;

4.《户籍登记表》。

(二)借款人与开发公司签订《购房合同》(一式四份,购期房的其中一份需加盖“杭州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商品房购销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借款人办理首期付款手续,领取并在开发公司指导下填写下列材料:

1.《浙江省省直单位职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审批书》(一式两份);

7.首期付款凭证复印件(一式四份),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8.如购买现房,还需提供分层分户平面图、外业测绘表等办理产权证的材料。

借款人填写好上述材料后交还开发公司,开发公司在上述有关材料上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四)经办银行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移交的资料后,进行复审,审批同意后通知借款人携带私章、现金到银行具体办理如下借款手续:

1.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3.借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活期储蓄存款帐户。

(五)经办银行将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的材料移交房产中介公司,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七)借款人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后,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注销登记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经办银行将收押的有关抵押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退还借款人。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操作流程

(一)房屋买卖双方签定《房屋转让合同》;

3.购房人配偶同意抵押的书面承诺书;

4.首期付款收据复印件(一式四份)加盖中介公司财务专用章;

6.《上市申请审批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的《房屋估价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五)经办银行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移交的资料后,进行复审,审批同意后通知借款人携带私章、现金等到银行具体办理如下借款手续:

1.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2.借款人在《杭州市房地产抵押设定登记申请审批表》、《房地产抵押具结书》上签章;

3.填写户籍登记表;

4.交纳公证费、保险费并办理合同公证,房屋保险手续;

5.借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活期储蓄存款帐户。

(九)借款人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后,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注销登记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经办银行将收押的有关抵押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退还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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