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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读书心得(模板8篇)

时间:2023-10-16 20:27:18 作者:紫薇儿 读书的读书心得(模板8篇)

学习心得是对学习过程中的收获和困惑的整理和思考。希望这些教学反思范文能够启发您发现教学中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

读书的读书心得篇一

在张爱玲的第四本小说集中有一篇小说的名字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书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是指男人生命中的女性。

书中说“也许每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读后笑了,对这个比喻持否定态度,起码一部分男性不是这样的,不然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好男人了。

故事讲述了出身寒微的振保靠母亲一人供他出国留学。在国外认识了美国女生玫瑰,后因为回国他们分手。回国后和弟弟租住在同学王士洪家中,期间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王太太为他与丈夫提出离婚。然而他并没有想同她结婚。振保接受母亲的相亲安排娶孟烟鹂为妻。婚后振保对孟烟鹂有许多不满。振保开始是尽丈夫的责任来喜欢她,后来是每三个礼拜外出宿娼一次,时而回忆曾经的玫瑰和王娇蕊。当振保怀疑被他冷落的妻子与裁缝有染时,他开始公开宿娼,甚至故意把女子领到家门口来刺激他的妻子。他和她都不快乐。

故事中的振保有人性中好的一面。他爱母亲,爱弟弟、妹妹。为弟弟娶亲,给弟弟还债;为妹妹找工作,为妹妹找未来的依托。他是母亲的好儿子,弟弟妹妹的好兄长。

对母亲对弟弟妹妹的这些爱都是真实的。不过我认为振保在自己的情感世界中的爱是欠缺的。在作品中似乎看不到有他真正爱过的女子。

振保是回国前与女友玫瑰分手的,他不想把她带回来成为他的妻。他喜欢玫瑰的开朗与活泼接受不了美国女孩的开放性格,虽然他知道她是一个好女孩。他对她不是真正的爱。

振保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振保给自己的合理理由是王太太在这之前就是一个趁着丈夫不在家就与人乱来的女子。当他知道王太太为他而与丈夫离婚了时,愕然。他并不想娶她啊。他没有真的爱她,遗憾她不知道这点。

明智的女子要记住一点,保持性的不止是尊重他人,更多的是尊重自己。当自己不敬自己时,人在别人的眼中就会变得轻贱起来,特别是在那个自己认为很重要人的眼里。

他也不爱妻子,没真正爱过的人生是可悲的。

其实他的妻子与人有染是他一手造成的,是他自己给自己加的屈辱。妻子是他自己相亲又相处,交往后他同意成亲的。结了婚就发现娶错了吗,不可理解。

人啊,有了自己的的那个他“她”就用心呵护吧,别把自己的他“她”推给他人来关照啊。

读书的读书心得篇二

这篇小说是在姜公馆这个大家庭的背景下展开的,写出了七巧悲惨的命运。开篇借月景抒悲情,奠定了整篇小说的基调。

原本在一个大家庭中为人处事就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加之七巧出身卑微些,更让她在这个大家庭中的地位微乎其微。七巧在未嫁给残疾的丈夫之前,她是快乐的,在家帮助维系麻油店,生活单纯且简单,这也许是七巧在嫁入姜家之后非常怀念的时光吧!古人婚嫁总是讲究门当户对,这可能是对的吧,家庭背景的不同,会使人的思想,见识等不同。七巧的悲剧也有些许这方面的原因吧。

七巧意识到自己悲剧的人生,想好好培养她的一对儿女,可她的所作所为却是亲手毁了她们,他们成为了七巧悲剧人生的延续。她的儿子长白没有去学堂,女儿长安去了一段学堂也不再去了,因此他们并没有什么学识。到了谈婚论家的时候,母亲虽给长白说了亲,但却被七巧搅的关系颇为紧张,最后把自己的丫鬟许给长白做妾,但还是没能留住长白的心,经常在外面游荡,七巧又用大烟将长白栓在了家里。至于长安的婚事,在七巧的百般犹豫,挑剔下错过了很多提亲的人,自从七巧教会长安吸大烟以来,长安的婚事更是无人问津。终于有了一个合适的人,却又被七巧说了些难听的话拦下,又告知了南方长安吸食大烟的事,那个男子便彻底死了心。从此这一家人便这样混混沌沌地过着。

最后七巧又回忆起过去在麻油店的日子,如果当初没有嫁到姜家,事情就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她的一生或许会平平淡淡地度过,可着一切都不能实现了,一切都已晚矣。看来人生之路上不能走错关键的几步,不能因为那几步,而葬送了自己的一生啊!

读书的读书心得篇三

最近看了一本书,叫《雾都孤儿》,颇有感触。文中的主人公叫奥立弗。退斯特,出生在一个贫穷而黑暗的社会,受尽折磨和非人的屈辱,暴打、冤枉、逼迫并没有使他心生怨忿,他的善良最终为他迎来了幸福的生活。

奥立弗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后,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立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立弗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写实小说。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如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雾都孤儿》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

雾都孤儿产生于英国维多利亚时期,是英国历最光辉灿烂的时段。初期,英国面临着飞速的经济发展及严重的社会问题。大工业革命高潮迭起,各种科技发明与技术创新为国家经济带来新生力量。但在这繁荣与财富下掩盖的是工人阶级的贫困与不幸,为了谋生连妇女和儿童都要受雇到艰险肮脏的工厂矿山去卖苦力。狄更斯广泛描写了19世纪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社会生活,揭露了资产阶级金钱世界的种种罪恶。

这本书让我明白到无论现实有多么令人失望、痛苦、悲伤,我们仍要怀有一颗善良的心去面对社会,只要我们始终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任何磨难都不能将我们打败,任何挫折都会过去,美好的日子即将到来!

读书的读书心得篇四

___年看过这本书,___年后又读了一遍,当时在里边所学到的第一个习惯就是积极主动。学习后就开始思考既然有那么多不可把控的外在事物,那么我能做的事是什么呢?我努力地做我能做的事情,所以从那时候开始,认真地去学习,用心地去做事。这本书彻底改变了我的思维方式。

了解一本书的前提是了解我们的思维定式和思维转换,就是每一个人为什么会在一种节奏之下不断地生活,为什么突破不了我们生活当中的困境?是因为我们看到任何事情的时候,我们都会自己习惯的思维定式去解读这个东西。因为有自己的思维定式。如果不能够对自己的思维定式进行反思和改进的话,就会永远生活在既定的节奏和循环当中,这就是很多人一直想改变的人生实际上并没有太多改变的原因。有时候我们会特别自然地认为,我们所得出的结论是对的。但当我们知道这个世界上存在一种思维转换这样东西的话,就会很震撼。所以,我们换一种角度来看待事情的能力是非常强的自我净化的能力,要学会换位思考。

读书的读书心得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有所帮助。初二读书

心得

感想有哪些1

读完了《倾听生命》这本书,让我产生了许多感想。今天,我们就随着生命的脚步,一起去探寻它的本色。

《倾听生命》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个因为拥有梦想和对生命的向往而创造出奇迹的故事。

一个贫困家庭里,他们的儿子西科斯基因为被火烫伤,从而使他的双手手掌向一边倾斜,这成了他羞于见人的耻辱。后来,有一次他买了一个竹蜻蜓,发现它的翅膀也向一边倾斜,却能飞起来,这让他有了想发明“直升机”的梦想,正是这个想法改变了他的一生,让他成为了第一架实用直升机的发明者。

文中的小男孩西科斯基从羞于见人变成了直升机发明者,这似乎是一个生命的奇迹,但这奇迹背后更多的是对生命的渴求和活下去的勇气、决心。他使我想起了米歇潘说过的一句话:“生命是一条艰险的峡谷,只有勇敢的人才能通过。”

在我看来,也许命运没有给你良好的条件,没有给你富裕的生活,但只要你心中有梦依然能创造出奇迹!

同样是出于对生命的热爱,书中的另一位主人公让我肃然起敬。

一位叫徐德铨的父亲,因为打石工作中没有保护措施,染上了矽肺病,他的儿子徐建成为了治好父亲的病,无论是严冬还是酷暑,都无法阻挡他寻医的道路,令人震惊的是,当时的他只有六岁,却能够如此坚持。

是什么支撑了他?正是一种对父亲的挚爱,支撑了他陪伴父亲度过一个个生死门槛,走出生命的鬼门关。这一切都是因为——爱!正如茅盾所说:“人生的路上,有洁白芬芳的花,也有尖利的刺,但是自爱爱人的人儿会忘记了有刺只想着花。”让生命充满爱,爱之花开放的地方,生命便能欣欣向荣。

《倾听生命》这本书让我感触很深。为了父亲能活下去而六岁就上山采药的徐建成;因为发明直升机的梦想从而改变自己一生的西科斯基……,书中许许多多的主人公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让我想到了身边也有许多这样普通而平凡的人,他们因为有梦想而创造了一个个奇迹。

《倾听生命》,让我知道生命的短暂和永久,让我知道用自己的努力和坚持就能创造出生命的奇迹,就能在脆弱与坚强之间选择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把生命中的坎坷化为奋斗的目标,在顺境中步步为营,在逆境中转败为胜!

让我们一起倾听生命的美妙乐章吧!

初二读书心得感想有哪些2

这几天,我看了《谁动了我的奶酪》一书,看完后,我把内容

总结

了一下:《谁动了我的奶酪》讲了在一个迷宫中,有一群可爱的精灵,故事中选用了四个小角色,表现了人在生活中的四种角色,有能及时嗅出变化气息的嗅嗅;能迅速开始行动的匆匆;因为害怕改变而否认或拒绝变化直到事情变得很的哼哼;当发现改变能使事情变好时而能及时调整自己去适应变化的唧唧。这四个角色等于我们多面的人性——简单和复杂的一面。小精灵在迷宫中寻找一种叫“奶酪”的食物,他们在迷宫里穿梭、探索,找到了“奶酪c站”小矮人哼哼和唧唧满足了,认为c站的奶酪足够他们吃一辈子了,渐渐习惯了拥有奶酪的生活;匆匆和嗅嗅除了每天到奶酪c站吃奶酪,其他时间会继续在迷宫中走动……过了一段时间,c站的奶酪不翼而飞,嗅嗅和匆匆因为察觉到事情有变,就做好了准备,向着迷宫深处跑去。唧唧和哼哼不愿相信事实停在了原地,唧唧通过反省觉得自己的行为太蠢了,决定像以前一样到迷宫中探险……唧唧要走时,留给哼哼一句话“如果你不改变,你将会被淘汰!”后出发了……唧唧走走看看避免一条路走很多遍,他时不时会发现一些奶酪直到这一天他走到一个拐角处发现了“奶酪n战”,此时他已经有几天没找到食物了,觉得不可思议,当他看到嗅嗅和匆匆时,高兴的叫了起来,他冲进一堆奶酪中拿了一块儿他见过的的奶酪,细细品味着……哪儿来的跑步声?是哼哼吗?……

通过《谁动了我的奶酪》一书,我们或许应该问问:有谁动了我的奶酪?“奶酪”可以是我们生活中所追求的目标,要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想要的“奶酪”我们追寻它,想要得到它。它可以是一份工作,一种人际关系;可以是金钱、豪宅;还可以是自由、健康、社会的认可、老板的赏识,甚至可以是一种精神上的宁静、一项运动……我们相信,它会带给我们快乐、幸福。而一但我们得到了奶酪,就会对它产生依赖,以致成为它的附庸!拥有奶酪不等于拥有一切,它既然会来就会随时消失我们要做好变的准备,这样才能不断的享受改变。

初二读书心得感想有哪些3

说到好书,这个世界上的确是有数不胜数的好书,在这么多好书面前我最喜欢的还要属有黑人奴隶伊索写的《伊索寓言》了。

《伊索寓言》流传至今的原因我认为不仅是它的故事写得很生动,而且还有那些可以告诉人们如何辨别善恶和是非的道理,让人们汲取教训,改正错误。读者以后遇到相同的问题时,它就会成为读者的良师益友,帮助我们去解决问题。比如说《伊索寓言》里最为的《龟兔赛跑》了。里面讲述了小乌龟与小白兔赛跑的故事,森林里几乎所有的小动物都认为小白兔会赢,可骄傲自大的小白兔却在半路中睡起了大觉,输掉了比赛。小乌龟也正是凭着坚韧不拔的意志力赢得了比赛。这个故事就激励人们即使天赋不好,先天条件不足,但是只要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不断努力,向目标前进,那么也会取得最终的胜利,就像故事里的小乌龟一样,赢得了比赛的胜利。而那些天赋很好的人如果不努力进取,没有一颗持之以恒的恒心,甚至骄傲自大,也同样会在人生的竞赛场上失利,败给那些远不如自己的人。

大名鼎鼎的韩红跟文中的小乌龟也有相同的遭遇。这名十分优秀的歌手,小时候竟被老师说成五音不全!可她并没有放弃自己的音乐梦,买来一张张碟片,刻苦训练,持之以恒,终于圆了自己的音乐梦。

跑得最快的女生!令所有人都目瞪口呆,我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好成绩。从中我懂得了只要坚持不懈的努力就能取得成功。这就是这本好书带给我的启示。初二

读书

心得感想有哪些4

说实话,对于门和窗的功用,我从未做过深入的

思考

,因为它们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以至于我们忽略了它们的存在,好似生活中的阳光和空气一样,不是它们不重要,而是因为它们已成为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因司空见惯而被我们忽视掉了。直到读了钱钟书先生的《窗》,我才恍然大悟,这才意识到门和窗的不同。

。所以说,如果相与门外的世界取得联系,我们必需打开门,走出去。

而窗则不同,有了它,我们可以不必出户而了解外面的情况。同样,如果我们不想了解外界或者是被外界了解,只需一扇窗帘就可以还我们自由。所以说,开不开窗的选择权则完全在自己,喜欢外面的明媚阳光,我们可以打开窗户,让阳光普照我们的生活;如果不喜欢,我们完全可以拉上窗帘,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初二读书心得感想有哪些5

读过《茶花女》的人都对这本书好评连连,于是我便拜读了这本巨作。果真感人肺腑,也在拜读的过程中不禁留下泪水。我为玛格丽特骄傲而伟大的人格感到骄傲,也为她和阿尔芒的爱情悲剧感到悲哀。

他们的爱情故事千回百转,可终究离不开“尊严”、“爱”、“善良”这三个词。玛格丽特遇上阿尔芒之前,一度过着腐烂的生活,炫耀着她的香车、钻石、珠宝,用以满足她的虚荣心和填补内心的空虚。直到阿尔芒出现在她身边,玛格丽特第一次感到自己被真诚的爱着,她也是第一次感受到了爱情的甜蜜。为了阿尔芒,为了他们的幸福生活,她极力摆脱自己以前的身份,变卖自己所有的家产,做了无数次伟大的牺牲,只是希望能和阿尔芒携手到老。然而,上帝对玛格丽特很是不公,正当她幸福地憧憬着与阿尔芒的美好未来时,阿尔芒的父亲却要从中将他们拆散。正是这个女人,在这场事件中选择牺牲。她让阿尔芒误以为她抵制不住奢华生活的诱惑,选择让阿尔芒恨自己,离开自己,去过正常人的生活。她清楚,她的牺牲得不到阿尔芒的赞赏和理解,反而是仇视和鄙视。在最后阿尔芒疯狂的报复中,即便她痛到万箭穿心,但她更不愿意破坏阿尔芒的“幸福生活”。就这样,阿尔芒离开了她,直到她死后他们也未曾相见。

令我内心最风起云涌的是阿尔芒对她疯狂的报复。因为她爱他,她爱得有多深,她被伤的就有多痛。毕竟玛格丽特也是个需要人疼爱的女子啊!她虽然比其他女子坚强得多,但她娇弱的身体也忍受不了这种锥心的痛啊!她被阿尔芒打败了,但她仍然选择让阿尔芒恢复正常生活,哪怕因此永远也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生活。

越是在腐烂的泥土里长大的茶花,越是妖娆,飘香。她生活在无尽的黑暗里,哪怕一点点真诚的爱对她都是施舍。所以,她比普通人更懂得回报爱,更懂得付出爱。书中简介写道阿尔芒为了她而倾家荡产,但在我看来,是她为了阿尔芒而倾家荡产。她本就孑然一身,没有家人和朋友,为了他们的爱情,变卖了所有家产,直到最后,连那个家都不在属于她。虽然她名噪一时,但却不久就被世人遗忘。

很多人都说这是一幕悲剧,我却觉得不尽如此。或许对于玛格丽特,这是一场喜剧。没有阿尔芒,可能她会享受一生的荣华富贵,不会颠沛流离。可是,她也永远感受不到爱情,永远也不会有想起来可以会心一笑的回忆。我想对于她来说,和阿尔芒相处的日子才是她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虽然信服不能永久,但只要曾经拥有就已足够。

玛格丽特用如此伟大爱成全了阿尔芒,也用她圣洁的灵魂感动了千千万万个读者,我只是其中之一,希望会有更多的人能被这样伟大的爱而感染。

读书的读书心得篇六

有人说,张爱玲小说的底色是:荒凉。

她喜欢写那些旧上海的故事。红男绿女,他们以为生活会变得很好,于是做着凄苦的事情。慢慢的,时间只是成为了一种虚幻,女人开始习惯把眉毛浓黑,涂上朱红的唇膏,深色的胭脂,以为那样,就可以把眼泪掩藏。

读张爱玲的小说,就像在听一个很近很灵动的故事,她自己是说,我的作品,旧派的人看了觉得还轻松,可是嫌它不够舒服;新派的人看了觉得还有些意思,可是嫌它不够严肃。她总是喜欢在作品里提到胡琴,只是某个也许只出场一次的人物,在某个角落嘶哑嘶哑地拉着它,在某个需要他的时候。就像故事的调子,没有什么起伏,却是两个相爱的人慢慢地靠近或者慢慢地疏远,回到人本身的寂寞,然后又回到模式化的生活中。

张爱玲曾经说过:回忆总是令人惆怅的,过去的美好只会使人感到一切都已经完了,而过去的烦恼,只会使人再度烦恼。记得我在看《半生缘》的时候,故事的开始就是,“……日子过得真快,尤其对于中年以后的人,十年八载都好象是指顾间的事。可是对于年轻人,三年五载就可以是一生一世……”她的小说总是一份感情从不能自己到慢慢沉淀的过程,让人觉得有些微微的苦涩,而其实那些人还在我们的生活中,他们只是更换了名字,却重复着相同的故事。

荒凉是因为繁华之后的落空,正如寂寞的女子内心总是一片为开垦的荒芜,而张爱玲正是把它拿捏得很恰当。我们总听见人们称赞她有才华而不是伟大,大概也正因为她只是把故事讲给爱听的人。因为张爱玲也说过,生活是一件华美的袍子,爬满了虱子。

所以她的小说女主角总是穿着不同的旗袍出场,也暗示她们隐隐相同的人生和命运,外表的美丽内心的空虚。她的作品总是看上去很华丽却是很安静的调子在讲述一个很普通的故事,读完之后才会恍然,原来张爱玲是这样一个人,是这样一个女子。

泛黄的照片中,那个女子很安静地望向远方或者只是平静地看着。原来所谓的才华也不过是比平常人更多一份恬静,更多一些对命运的追问。喜欢在小说里开始把眼泪掩藏,慢慢的,眼泪就像手里的沙子,慢慢地滑落,然后是肆无忌惮的崩溃。我们就被她轻易地被带回到旧时光中,或许快乐,或许悲伤。

爱上张爱玲的文字,如同倾城之恋,只是那一刹那的时间。而她的故事,正如一首安静悠长的歌,不会落空,因为任何时候都需要这样一首歌。不同的人,就会唱出不同的味道。

也正如李碧华所说,文坛寂寞得恐怖,只出一位这样的优秀有才华的女子。

读书的读书心得篇七

金锁的梦,同时也锁住了无数无助的灵魂,如曹七巧的一双儿女,长安,长白。但它也开启了曹七巧这个悲剧人物的悲剧命运。

读完之后,满脑子都是曹七巧的可恨,恨得让人牙痒痒。尤其是当她把自己的悲剧延续给自己的儿女时,更是让人觉得这是一个“疯子”,一个人性扭曲了的“疯子”。但是,细细想来,曹七巧也只是个女人,一个可怜的女人。她扭曲了人性,也并非一开始就如此,而是在有形与无形的枷锁下,她被逼“疯”了。

金钱是有形的枷锁,开启了曹七巧悲剧命运。那么尔后爱情的失意及封建礼教的压迫,注定了她的命运。

曹七巧原是麻油店出生的人家,她的哥哥曹大年因攀附豪门贪财重利而不惜牺牲妹妹一生的幸福,将她嫁到没落大族姜家。在姜家她处处遭到排斥和冷眼,因此她不断反抗,在别人眼中,她恶名昭著。十年后,随着丈夫与姜老太太的想继去世,她分到了自己用十年宝贵青春换来的物质利益的补偿。终于得以脱离封建家族的桎梏,带着儿女搬到外头住。在七巧的下半生,虽然没有了压抑的生活,而且有了经济基础,可是她的后半生过得并不如意。旧时曾托以幻想的意中人三爷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犹豫揭穿了他的骗财的把戏,把自己生命中一点的爱情葬送了。就这样,在封建礼教、金钱及爱情受挫等现实的打击下她的人性最终被扭曲,她的行为也变得怪戾、自私、刻薄和残忍。她不但破坏儿子长白的爱情,有着深深地“恋子嫉女”情结的曹七巧,更是棒打鸳鸯。她不惜将女儿一生的婚姻幸福送上自己所设计的命运祭台,让他们也得不到自己在现实世界种无法获得爱情。最后,这么一个不幸的女人终于在郁郁中死去,结束了她不幸的一生。

曹七巧的悲剧命运中除了透着无数有形、无形的枷锁外,还贯穿着一系列的矛盾。通过这一系列的矛盾逐渐向我们展现了一个普通少女被压迫成一个扭曲的老太太。如小说中童先生对曹七巧的第一感觉,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世舫心中直觉地感到那是一个疯子”。一开始,一个出身低微的女子置身于封建大族,本身就是的矛盾,也是人物不幸的命运的开始,还有七巧和妯娌间的矛盾、和季泽的矛盾、和儿女们的矛盾等。

弗洛伊德说:“本我是匹马,自我是骑手,”曹七巧已成了一匹失控的马,她的生活愿望被压抑后的极端变态心理所带来的变态行动是一种没有分寸的疯狂!

她在这黄金的枷锁下,演绎着自己的悲剧。

读书的读书心得篇八

“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

寒假时偶然在书房中翻到的这本《红玫瑰与白玫瑰》,封面用酒红色与白色交叉配色,正中间纯白色的标题跃然于眼前,右下角是飘逸的张爱玲的签名。崭新却又落满灰尘,翻开扉页,一种异于其他书籍的香气扑面而来,清幽却不冗杂,简单又纯净。

据说张爱玲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才二十四岁,我想这大概是她自己对爱情的解读吧。

文中的振保租住了老同学的屋子,老同学有一位风情万种的太太,即为红玫瑰,在老同学外出经商的时候,他被红玫瑰“囚住”了。可当红玫瑰提出将事实告诉她的丈夫时,振保却拒绝了,他不愿为此情承受太大的责难。一番曲折,红玫瑰离了婚,却又收拾好纷乱的泪珠离开了他的生命。在母亲的撮合下,振保娶了白玫瑰孟烟鹂,之所以称她为白玫瑰,是因为她身材单薄,静如止水,给人的感觉只是笼统的白净,无法激起振保心中的波澜。

红玫瑰指的是美丽又妖冶的情人,白玫瑰指的是与他共度一生却并不爱的糟糠之妻。我想即使没有读过这本书的人也一定听过“男人的一生全都有过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振保与红玫瑰有染却不愿将他俩的关系告知红玫瑰的丈夫时,我才深刻地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一个男人在婚姻上的困惑,无论娶了哪一个,心里总还惦记着另外一个,在平淡的生活过后,娶了白玫瑰的男人会期待另一种刺激,娇媚的恋情。就像文中的振保一样,一开始愿意用一生的代价,求得在白玫瑰这样冰凉的水流中的沉沦度过这如痴如醉的欢喜后,他不再满足于这样简单的爱情,愿意在中年的时候享受年轻时的活泼,青春,浪荡。红玫瑰风情万种,光艳照人,唤起他心中一圈又一圈的涟漪,无奈错过,不爱的妻子使得他在婚姻外生出旁枝,肮脏,婚姻内部生出芥蒂,更不愿再提起。他的例子摆在现实来看,接下来的剧情应该是振保抛弃原配,带着外遇远走高飞,可偏偏他的悲哀就在于此,他是中国最合理想的现代人物,“有始有终”是他的代名词,没和红玫瑰在一起使他成为了爱情的祭品。这样一个普通人,内心世界的无力挣扎,那些欢快欣喜的婚外恋情,冷若冰霜苍白透骨的婚姻,张爱玲在玫瑰之恋中隐喻出现代情感世界的纠纷与不清醒。

我想时间的男人应该是既爱又恨张爱玲的吧,爱她能把自己的困惑描写得如此透彻,恨她将自己卑微又贪婪的欲望展示在世人眼前,她将他们的心理表现得一览无遗,纯净又生动的色彩,不禁也让我生出思考,在男人心中真正完美的女人,总是随着时间,阅历的增长而提高标准,无论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都有所缺憾,红玫瑰与白玫瑰都是爱情的陪葬品,她们输给时间,输给距离。

张爱玲以其叙事的笔法让我看到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那种琐屑却易逝的欢喜,具有强大的文学价值和现实意义,所以我将这本描述现代爱情中悲欢的书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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