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第六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课件篇一
某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市场合约部经理赵某参加某工程招标活动,这种行为属于 ( )。
a.法定代理
b.表见代理
c.指定代理
d.委托代理
正确答案:d,
当事人以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等财产抵押的,应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 )起生效。
a.签订之日
b.登记之日
c.担保之日
d.清偿之日
正确答案:b,
质权是一种约定的担保物权,以( )为特征。
a.转移占有
b.约定保证期间
c.债权人优先受偿
d.转让办理登记
正确答案:a,
中标的投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招标人对施工投标保函应在( )后退还。
a.业主提交履约担保
b.投标有效期
c.撤销投标书
d.保证书退还
正确答案:b,
下列代理种类中,( )主要是为维护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利益而设立的代理 方式。
a.法定代理
b.表见代理
c.委托代理
d.指定代理
正确答案:a,
合同的成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其中,关于承诺期限的表述有误的是( )。
a.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接收到该信件的'日期开始计算
b.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c.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
d.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正确答案:a,
甲、乙于4月1日签订一份施工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于5月1日发生争议,甲于5 月20日单方要求解除合同。乙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6月30日判定该合同无效。则 此合同自( )无效。
a. 4月1日
b. 5月1日
c. 5月20日
d. 6月30日
正确答案:a,
某采购员受a企业授权去b公司采购设备,在采购过程中,该采购员用盖有a企业公章的 空白合同文本,与b公司签订了购买包装材料的合同,则( )。
a.合同无效,由采购员向b公司进行赔偿
b.合同有效,但货款应由采购员承担 c.合同无效,a企业可能退货
d.合同有效,货款应由a企业支付
正确答案:d,
下列合同内容中,( )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a.质量
b.数量
c.标的
d.价款或者报酬
正确答案:c,
材料供应合同按照约定应由供货方先行交付订购的材料后,采购方再付款结算,若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方交付的材料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采购方有权拒付货款,这是采购方行 使的( )。
a.不安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后履行抗辩权
d.合同中止履行的抗辩权
正确答案:c,
建设工程招标管理中,关于定标程序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b.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30天内,应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c.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正确答案:b,
设计招标文件中,关于编制设计要求文件应兼顾的方面,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严格性
b.完整性
c.灵活性
d.系统性
正确答案:d,
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合同,当事人一方逾期交付标的物,遇到政府指导价下降时,交付标的物 后的结算应按照( )执行。
a.新价格
b.市场价
c.原价格
d.双方协商的价格
正确答案:a,
某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供货方收取采购方定金为8万元,由于供货方违约,按合同约定 的违约金为20万元,则供货方应支付( )万元的违约金。
a.8
b. 16
c.20
d. 28
正确答案:c,
依据监理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关于委托人义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
b.对建设工程有关事项和工程设计提出建议
c.负责合同的协调管理工作
d.在双方议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监理服务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正确答案:d,
招标人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组织投标进行现场考察,其费用( )。
a.由招标人承担
b.由投标人承担
c.由双方平均分配
d.由双方协商解决
正确答案:b,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均应举行开标会议,应由( )主持。
a.招标人
b.投标人
c.招标监督机构
d.监理工程师
正确答案:a,
在开标时,如果发现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则应( )。
a.将其退还投标人进行密封
b.进入初评阶段后确定为无效投标文件
c.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
d.在详评阶段将其确定为无效投标文件
正确答案:c,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存在的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 )。
a.归入无效投标书
b.不再进入详评
c.仍属于有效投标书
d.予以淘汰
正确答案:c,
全部施工内容只发一个合同包招标,招标人仅与一个中标人签订合同,则在施工过程 中( )。
a.管理工作比较简单,但有能力参与竞争的投标人较少
b.管理工作比较复杂,但有能力参与竞争的投标人较少
c.管理工作比较复杂,但有能力参与竞争的投标人较多
d.管理工作比较简单,但有能力参与竞争的投标人较多
正确答案:a,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第六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课件篇二
2016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为5月21-22日,为了帮助考生们更好、更有准备地参加考试,下面是百分网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关于《合同管理》知识点,欢迎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1.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应采用[巡视]、[旁站]、[平行检验]等方式监督检查承包人的施工工艺和产品质量,对建筑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严格控制。
2.发包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3.按规定,工程师应依据[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对承包人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达到或超过约定标准的[给予质量认可(不评定质量等级)];达不到要求时,则[予以拒收].
4.因发包人的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的工程应由[发包人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5.如果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6.经过工程检查检验合格后的工程,又发现因承包人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赔偿发包人的直接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7.施工过程中,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影响了承包人施工的正常进行,如检查检验合格时,应由[发包人支付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8.施工过程中,因工程师指令失误和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9.如果发包人要求承包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施工,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发包人]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
10.施工过程中,若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施工,应首先取得[工程师]认可,然后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一)法律事实的概念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和事实,就是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事件。
(二)行为行为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有意识的活动,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表现形式。
此外,行政行为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裁定以及仲裁机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等,也是一种法律事实,也能引起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
(三)事件事件是指不以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发生的,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现象。这些客观事件的出现与否,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控制的。
事件可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两种。自然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现象所引起的客观事实,如地震、台风等。社会事件是指由于社会上发生了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难以预料的重大事变所形成的客观事实。如战争、罢工、禁运等。无论自然事件还是社会事件,他们的发生都能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即导致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或者迫使已经存在的合同法律关系发生变化。
分包工程的合同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企业与项目之间上下联动,使整个管理过程透明化、程序化,形成一套系统的、规范化的操作程序,达到合作双方的双赢。分析分包工程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往往与未能规范合同签订和执行的程序有关。因为一项分包工程管理是否到位,效果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分包工程合同管理的水平。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第六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课件篇三
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a )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以外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
a、5人 2/3 b、7人 2/3 c、5人 1/2 d、7人 1/2
2、根据不同的分类方式,工程项目招标具有不同的类型。按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分类,下列不正确的是(b )。
a、项目开发招标 b、项目总承包招标
c、堪察设计招标 d、工程施工招标
3、下列关于施工公开招标的程序排列正确的是( c )
(1)编制招标文件 (2)建设项目报建 (3)投标人资格预审
(4)发放招标文件 (5)开标、评标于定标 (6)签订合同
a、(1)(2)(3)(4)(5)(6) b、(2)(1)(4)(3)(5)(6)
c、(2)(1)(3)(4)(5)(6) d、(1)(2)(4)(3)(5)(6)
4、邀请招标程序是直接向适于本工程的施工单位发出邀请,其程序于公开招标大同小异,不同点主要是没有( a )环节。
a、资格预审 b、招标预备会
c、发放招标文件 d、招标文件的编制和送审
5、招标文件除了在投标须知写明的招标内容外,还应说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下列关于其的组成部分,说法错误的是(d )。
a、对招标文件的解释是其组成部分 b、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是其组成部分
c、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是其组成部分 d、以上说法均不对
6、未中标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招标单位应尽快退还,一般最迟不得超过投标有效期期满后的( b )。
a、10天 b、14天 c、15天 d、30天
7、工程现场的自然条件应说明 ( c )
a、建设用地面积 b、建筑物占地面积
c、工程所处的位置、现场环境 d、场地平整情况
8、下列不属于资格预审须知的内容是( c )
b、资金来源,说明筹资方式
c、资金数额 d、资格和合格条件要求
9、标底价格( a )
a、由成本、利润和税金等组成 b、仅由成本组成
c、不应考虑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价格变化因素
d、不包括不可预见费、预算包干费、措施费、现场因素费用、工程风险金等
10、在建设项目管理方式中,“交钥匙管理方式”是指(c )。
a、将勘察设计、设备选购、工程施工、材料供应都委托一家承包商去做。
b、将从勘察设计到试车验收的全部工作都委托一家承包商去做。
c、将从可行性研究到试车验收的全0部工作都委托给一定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去做
d、将从勘察设计到试车验收的全部工作都委托一家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去做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第六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课件篇四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知识点(精选)
引导语:在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一个较新的 管理职能。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知识点(精选),欢迎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分则部分将合同分为15类: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这可以认为是合同法对合同的基本分类,合同法对每一类合同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其他分类是侧重学理分析的,虽然合同法中也有涉及。
计划合同是依据国家有关计划签订的合同;非计划合同则是当事人根据市场需求和自己的意愿订立的合同。虽然在市场经济中,依计划订立的合同的比重降低了,但仍然有一部分合同是依据国家有关计划订立的。对于计划合同,有关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
双务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和相互负有义务的合同。大多数合同都是双务合同,如建设工程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并不相互享有权利、负有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合同。
诺成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则要求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还必须交付标的物或者其他给付义务的合同。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大部分合同都是诺成合同。这种合同分类的目的在于确立合同的生效时间。
主合同是指不依赖其他合同而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主合同的无效、终止将导致从合同的无效、终止,但从合同的无效、终止不能影响主合同。担保合同是典型的从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任何一方均须给予另一方相应权益方能取得自己利益的合同。而无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无须给予相应权益即可从另一方取得利益。在市场经济中,绝大部分合同都是有偿合同。
如果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称为要式合同。反之,法律不要求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称为不要式合同。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第六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课件篇五
一、合同法对合同的定义: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合同的订立
1、 合同订立的形式:
1)书面形式 2)口头形式 3)其他形式
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采用书面形式(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服务合同规定采用书面形式)
2、 合同订立的方式:
要约——承诺的方式
1) 要约的概念——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 要约的特征:(以此判断是否构成为要约)
a)内容具体确定
b)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3)要约的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4)要约撤回——要约生效前可以撤回
5)要约撤销——要约生效后但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前
6)要约失效:
a)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b)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c)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为新要约)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为新要约)
7)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合同法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广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8)承诺的概念——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既接受要约)
9) 承诺的特征:
a)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b) 承诺应当由受要约人或其代理人向要约人作出
c) 承诺应当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3、 合同内容一般应包括的条款:(参见合同法第十二条)
4、 合同成立的条件:(合同关系生效)
1)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2)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时人签字或者盖章时生效
3) 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定确认书。签定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4)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五、合同的效力
1、 合同的生效的条件(合同内容发生效力的条件)
1)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3)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4)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2、 有效合同——依法订立的合同,有效应具备的要件为:
1)主体合格
2)内容合法
3)代理有效
4)程序和形式合法
3、 无效合同的五种情形: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 可撤销合同
1)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5、 效力待定合同
1) 无权代理、越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2) 限制行为能力人超越其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
3)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
6、 无效合同的确认及其法律后果:
1) 无效合同的最终确认权归法院或仲裁机构
2) 合同确认为无效,则无效合同自始自终无效
3)法律后果为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
7、 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前应按有效对待,一旦被撤销则等同于无效合同,撤销权人应在自知道或理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利益受损害的一方为拥有撤销权。未经当事人请求,法院和仲裁机构不能主动撤销合同。
8、无效免责条款
提供格式化条款的一方如果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六、合同的履行
1、 合同履行的原则
1) 全面履行原则
2) 诚实信用原则
3) 守法原则
2、 抗辩权
1) 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2) 同时履行抗辩权
3) 后履行抗辩权
3、 代位权
4、 撤销权
七、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1、 合同变更的概念——指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调整或改变,而主体关系不变。
2、 合同变更要当事人协商一致;法律、行政法规要求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要遵照其规定。
3、 合同转让——指合同主体关系的改变(既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改变)
八、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 合同终止的七种情形:
1) 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 合同解除;
3) 债务相互抵消;
4)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 债权人免除债务;
6)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 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2、 合同解除的方式:(由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各方解除合同)
1) 协议解除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 约定解除 (根据事先订立的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条件满足时拥有解除权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3) 法定解除 (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单方解除合同)
3、 法定解除的五种情形: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 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 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违约责任
1、 违约的概念——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构成违约
2、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1) 继续履行
2) 采取补救措施
3) 赔偿损失
4) 支付违约金或没收定金双倍返还定金等
3、 违约责任的免除——因不可抗力导致当事人违约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4、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十、合同争议的处理
1、合同争议处理的方式:
1)和解(协议)
2)调解
3)仲裁(一裁终局)
4)诉讼(二审为终审)
2、合同纠纷仲裁的原则:
1) 自愿仲裁原则
2) 公平原则
3) 独立仲裁原则
4) 一裁终局原则
4、 仲裁程序:
1) 仲裁申请和受理
2) 组织仲裁庭(由3名或1名仲裁员组成)
3) 开庭和裁决(以不公开为原则)
十一、合同的鉴证、公证
1、 合同鉴证——一般由合同的签定地或履行地的合同管理机关进行
2、 合同公证——由公证处进行
3、 合同鉴证与公证除法律规定必须进行的以外,一般合同实行自愿原则。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第六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课件篇六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也称合同终止,指当事人之间根据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在客观上不复存在,据此合同不再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一)合同解除的概念: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的合同,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或者双方的协议而使债权债务关系提前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可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类。
(二)约定解除:是当事人通过行使约定的解除权或者双方协商决定而进行的合同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即合同的协商解除。当事人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即合同约定解除权的解除。
(三)法定解除:是解除条件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定解除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则应当在办理完相应手续后解除。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