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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模板21篇)

时间:2023-12-23 12:24:00 作者:影墨

制定一个有效的工作方案,需要我们具备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良好的沟通和协作能力。接下来是一些已经证明有效的工作方案案例,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思考的方向。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及省、市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优化校风,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特教学校、幼儿园。

第一阶段:20xx年5月-6月。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各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迅速制定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

(二)宣传教育,营造氛围。

1.广泛宣传。各校要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如电子屏幕、校园网、

黑板报、橱窗、宣传语、广播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

宣传。宣传有关法制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校园欺凌的社会舆论压力和震慑力。积极宣传校园中团结关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正面引导,建设优良教风、校风、班风、学风。

2.加强教育。各校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教育,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加强中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要着力加强法制教育,使学生充分意识欺凌他人不仅是极端错误的不道德行为,造成后果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利用国旗下讲话、校会、报告会、主题班会、征文比赛、演讲会等多种形式进行专题教育,让学生入脑入心,不做欺凌之事,不当欺凌之人。要让学生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坚决与欺凌的人和事作斗争。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师德师风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及学校其他人员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

要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发动教职工、学生干部(特别是安全信息员)搜集校园欺凌方面的信息,设置并公布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良的学生,要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等方法开展一对一帮扶,转化他们的行为方式,必要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

要充分发挥学。

校群团组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

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建立完善关于校园欺凌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晚自习、学生宿舍的管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管制刀具收缴工作。要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监控显示端必须24小时值班到位。

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女童等的关爱和保护,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制度和家校联系制度,不让弱势学生群体及所有青少年受到校园欺凌的伤害。

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对实施校园欺凌的学生,该批评教育要批评教育,该校纪处分要校纪处分;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及时报案,依法处理。

各均衡中心要加强对片区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按程序向县教委、县教育督导室报告。

8月31日至9月10日,学校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

20xx年10月10日前,教育局对全县学校专项治理情况开展复查。

三、工作要求。

教育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安稳科。

各学校要积极开展自查和普查,教育局将开展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安全稳定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各学校要加强应急值守,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保持必要的备勤力量,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要迅速启动预案,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根据中央、省、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及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我市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为重点,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20xx年以来我市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立项、在建和竣工的总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和中央扩大内需项目,从立项、施工、竣工结算到产权移交的全过程的合规性,特别是我系统承担的相关前期工作进行全面排查。通过排查,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监督和规范决策行为,完善建设管理制度,规范工程建设行为,建立集中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促进工程建设领域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保障我市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推进我市卫生和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

对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着力解决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有关决策、规划审批、招标投标、资金预决算管理、政务公开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内控机制建设。

(一)全面排查,自查自纠。

结合我市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实际,重点对以下问题进行排查:

5.招投标活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监管不力等问题。

9.有关投诉和举报是否得到及时受理,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是否及时得到严肃查处。

(二)切实整改,分类处理。

对排查出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认真处理。对一般违规问题,要认真整改,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纠正和规范;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要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深入剖析,完善机制。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摸底,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认真分析研究各种问题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主要特点,并从制度建设、主观思想、权力制约和监督、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深入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查找漏洞,提出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和办法,制定相应的预警防控措施,为建立健全防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1.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科学论证。

按照国家关于建设项目有关意见要求,认真落实项目论证要求,科学合理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严格杜绝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项目。

2.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程序。

按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程序,推进项目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坚决防止领导干部个人说了算、拍脑袋决策、搞政绩工程。

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法律、法规,落实以建设资金、工程质量和安全为重点的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4.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制度。

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公开项目招标过程、施工工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相关建设信息。

5.加强内控机制建设。

通过检查,认真查找体制机制存在的缺陷和漏洞,研究提出强化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管理监督的具体措施,把制度建设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将专项治理工作形成的有效做法和创新成果转化为内部管理制度,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权力、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理的良好机制。

(一)安排部署(20xx年12月至20xx年1月上旬)。

1.广泛动员。

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2.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成立“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委纪工委书记彭汉共担任,副组长由委副主任罗乐宣担任,成员由委规财处处长陈广钦、委人事处处长王鹏飞、委秘书处(党工委办)副处长邹旋组成,职责是:负责专项治理工作中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和决策,批准重大案件、问题的查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委规财处处长陈广钦担任。

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工作方案,于20xx年1月22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排查问题(20xx年1月中旬至2月底)。

分为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两种方式。

1.自查自纠。

由项目建设单位对本单位负责建设的项目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认真自查、清理,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并及时予以纠正,同时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各单位要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及有关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6),于1月30日前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楚振宇,25535994。

2.重点抽查。

由我委对各直属单位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抽查,对总投资3000万以上的建设项目按30%、中央扩大内需项目按100%的比例检查。抽查时间为2月1日至5日,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排查工作结束后,我委将对项目排查情况进行汇总,认真分析总结,将排查工作总结上报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提高(20xx年3月至20xx年3月)。

根据全面排查阶段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和规范,分析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逐步建立健全防治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长效机制。各单位形成整改报告于20xx年2月底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总结验收(20xx年3月至20xx年11月)。

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各单位在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时总结推广,通过典型引导,以点带面,不断巩固提高专项治理工作成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认真领会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反腐倡廉的高度做好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二)强化责任,务求实效。

各单位要建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彻底清查,找准问题,认真整改。落实责任分工抓落实,强化责任追究,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对因工作失职、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三)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参与到专项治理工作中来,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治理商业贿赂紧密结合起来,及时查处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建设领域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把查办案件工作贯穿于专项治理的全过程。各单位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或信箱等形式,建立公开、畅通的举报投诉渠道。对腐败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附件:

1.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情况汇总表(所有的排查项目)。

2.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项目排查明细表(20xx年以来立项项目)。

3.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项目排查明细表(20xx年以来在建项目)。

4.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项目排查明细表(20xx年以来竣工项目)。

5.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

6.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违纪违法案件基本情况表。

7、填表说明。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要求和《依法治市20xx年“双十活动”工作方案》,现就安全领域开展“防燃、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五防”专项治理(下称“五防”),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依法规范全市安全生产秩序。

通过整治,实现“两少一好”目标(全市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进一步减少,事故死亡人数进一步减少,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突出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煤矿、非煤矿山、工贸企业等领域开展“五防”专项整治。

(一)开展餐饮场所防燃爆专项治理。

对使用天然气、煤气等燃气的城镇居民住宅、学校、宾馆、饭店、食堂等餐饮场所安全隐患进行整治。解决消防器材不配备,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燃气线路与电路交叉,燃气钢瓶无充装标识、未检测、过期或者报废仍使用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公安消防支队、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监局、市安全监管局(二科)。

(二)开展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专项整治。解决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快运寄递、无许可证购买、无通行证运输、废弃物随意处置及其他非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全市中小学校实验室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解决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解决烟花爆竹企业无证非法生产或一证多厂、分包转包生产、“三库四防”(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总库,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问题。

牵头单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整治牵头单位为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油气输送管道专项整治牵头单位为市发改委(能源局)。

责任单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整治责任单位为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邮政局;油气输送管道专项整治责任单位为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市质监局。

(三)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

整治全市涉及粉尘爆炸的危险企业、单位和场所。重点整治煤炭生产、粮食加工、饲料生产、木材及木制品加工、纺织加工等企业。解决企业粉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不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粉尘防爆安全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不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粉尘防爆实施细则,不编制粉尘爆炸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建筑结构不符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要求,多层建筑不设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未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所有产尘点未装设吸尘罩,未按工艺分片(区域)设置相对独立的收尘系统,电气设备设施选择不符合防爆要求,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未采用专用接地线可靠接地,防水防潮设施防范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安监一科)。

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局。

(四)开展水泥厂、非煤矿山企业防尘专项整治。

整治全市水泥制造企业和煤矿、页岩砖厂、采石场等矿山企业。解决企业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要求,落实粉尘危害防治责任,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等问题。解决企业未建立健全粉尘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未对劳动者(含劳务派遣工)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合格防尘口罩,并监督其正确佩戴与定期更换的问题。解决企业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对作业场所的粉尘日常监测,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问题。解决企业未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卫生培训,依法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和设置警示标识的问题。解决企业不依法组织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安全监管局(职业安全监管科)。

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和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经信委、市国土局。

(五)开展液氨制冷企业管道防泄漏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全市冷库、食品加工等涉氨企业。解决企业相关证照不全,停产整顿未验收达标擅自恢复生产,冷库及制冷系统设计不合理,液氨管线直接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氨制冷机房贮氨器等重要部位未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仪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未定期检验,水喷淋系统、风向标、安全标识等未按照要求设置,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未按照要求配备,从业人员未经过液氨使用管理及应急处置等有关安全知识培训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

1.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责任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宣传动员,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

2.县(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市级有关责任部门组织对本行业领域相关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对存在问题且属整治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向社会公告。

(二)集中整治阶段。

1.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

2.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整治企业加强督促检查,开展暗查暗访,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升阶段。

1.对重点地区和所涉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市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对各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级责任部门工作情况开展综合督查。

2.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责任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进行总结。各牵头单位将专项整治阶段工作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责任单位将专项整治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要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全面落实整改,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要依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牵头单位的工作方案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将此次专项活动所涉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级责任部门工作情况纳入目标考核。

(一)落实跨县(区)、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专项行动期间,市安委会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级责任部门每月至少开展1次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找隐患、搞整改。

(二)落实举报奖励、警示约谈制度。通过市内主流媒体适时报道专题活动开展情况,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落实举报奖励。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或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级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逐级开展警示约谈。

(三)严格实施“黑名单”、“一案双查”制度。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列入巴中市安全生产“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1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在依法处罚企业的同时,依法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更好的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有效的打击校园欺凌行为,结合《自治区关于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通知》,特制定我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方案如下: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组长:董自辉。

副组长:杨丽燕。

成员:唐蕊、王毅强、史锐、刘玲玲。

(一)第一阶段:20xx年11月16日——30日。

1、召开教师会议。

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自治区关于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通知》文件,了解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措施等。

2、开展学生教育。

(1)11月16日大课间开展“校园欺凌治理”活动启动仪式,宣读《我们拒绝校园欺凌伤害——校园欺凌治理倡议书》。

(2)各班在11月21日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伤害,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为主题的班会教育,组织全体师生观看《预防校园欺凌》教育视频。

(3)在学生当中开展校园欺凌行为的排查,对有暴力倾向、有欺凌行为的同学,对其进行法制、安全等教育,督促其改正。对受过欺凌的同学进行心里健康辅导,确保学生不留心理阴影。

3、完善工作制度。

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加强预防。

学校由总务处负责,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检查校园一键报警线路,确保畅通;让学生知晓遇到欺凌伤害时,及时向学校汇报,必要时拨打110报警,及时制止校园欺凌伤害事件发生或将伤害降到最低。学校将强化责任意识,一旦校园欺凌伤害又发生必须做到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厉教育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二)第二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月。

1、组织学生开展手抄报、绘画等评比活动,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学会与人相处,学会自我保护。并将部分优秀作品通过班级文化和校园文化栏进行展示。

2、学校校园欺凌治理活动领导小组针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和总结,形成报告并上报。此项工作于20xx年1月8日前完成。

总之,我校将根据制定的方案和要求,认真开展校园欺凌伤害专项治理活动,确保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按照县安委办《关于印发〈xx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宽安办字[20xx]28号)和《xx县“六打六治”和两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宽政办[20xx]53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对非法生产经营的坚决取缔;对许可手续不全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产整顿,彻底整治区域性的违法生产、经营、使用行为,保障特种设备生产秩序,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减少和消除多发性设备故障,遏制事故发生,保持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治理范围: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使用单位,各类气瓶充装单位。

(二)治理目标:经过治理,全县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使用安全管理体系,真正做到“三落实”,即:落实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两有证”,即:特种设备有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一检验”,即:特种设备依法检验;“一预案”,即:制定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特种设备台账、档案,能够有效的运行隐患排查整改机制,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9月30日)。各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自身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全面查清底数,建立档案台帐。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及本次专项治理内容等要求,对本单位生产经营使用特种设备活动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并分类采取措施。

1、存在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进行生产、使用的违法行为,要立即停止,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设备进行处理,并主动向我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如实报告。凡不如实报告的,一经发现,要对生产、使用单位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存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期进行整改。凡不积极整改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3、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制定完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和设备档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完成自查后,将自查表(附件2)自留一份并于9月30日上报至所在乡镇(街道)安监站、行业主管部门和我局各一份。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统一汇总(汇总表见附件3),并经分管领导签订后,上报至我局。我局汇总后,经主管局长签字后于10月5日前上报市质监局xx县安委办。

(二)集中治理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在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由我局牵头组织安监、公安及行业主管部门成立检查组,对全县所有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进行一次无遗漏的排查,发现问题,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于发现的重大隐患,由我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督促责任单位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凡是不能保证安全,一律停产整顿,整改无望或拒不整改的,一律关闭取缔。

1、未经行政许可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列入停产整顿名单,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2、对超期未检验、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一律停止使用;

对使用时间较长,老化严重,容易产生安全隐患的设备,在检验合格的基础上,使用单位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监控措施,采取监控运行。(15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性能评估鉴定工作,协调相关单位按有关规定落实技术评估鉴定、大修改造或设备更新的相关费用。)。

3、我局对重大危险源单位和重点监控的特种设备,要进行单独登记建档,实施重点监管,督促使用单位专人负责监控使用,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验,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督促企业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对于区域性安全隐患,由政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治理。对生产单位进行规范提升;对列入关闭取缔和查封停用名单的特种设备非法生产、使用单位,加强关闭查封后的监督检查;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落实部门、人员进行监督,对拒不停产停业整顿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5、对因情节严重,被依法撤销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护保养许可的,由我局书面通知工商部门,由工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6、我局对违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要按照法律要求严肃处理。

检查组检查时填写巡查表(附件4),我局汇总检查情况,填写检查汇总表(附件5),上报市质监局xx县安委办。

(三)落实整改,验收总结(12月1日—12月30日)。我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治理情况,逐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同时,组织有关专家对行政区域内关系公共安全特别是处于居民集中区域、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特种设备重点危险源单位进行评估,对周围居民安全影响大的单位要限期搬迁,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要督促使用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强督导、强化落实。县安委办组织县质监、安监、公安等部门组成专项指导督查组,对全县18个乡镇(含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指导督查,重点督导责任落实是否到位、对部门和企业报告的特种设备重大问题是否及时组织协调予以解决,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底数是否清晰、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是否得到全面改善提升等。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督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全面做好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我局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办公室(见附件),全面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办工作。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积极上位、亲自抓,并督促相关部门保障专项治理工作人员、车辆、设备、经费等投入,分管特种设备的领导要具体负责,其他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强大合力,确保活动扎实稳步推进。

(二)全面排查,严格执法。我局要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清晰的特种设备普查表格(含特种设备明录、标准、参数等)及详细易于操作的检查表格,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确保摸底、检查工作实现“全覆盖”。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组织排查、治理工作,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并及时将底数台帐和发现的重大隐患向我局报告,配合我局做好隐患的整改工作,确保各项隐患整改到位。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开辟专栏、专版,并结合安全文艺演出、安全知识竞赛、警示教育等活动,广泛宣传此次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省政府办《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案例,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营造齐抓共管的氛围。

(四)建全制度,强力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完善的调度统计、督导通报、考核奖惩等制度,以强有力的举措施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县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将定期调度、通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凡是活动走过场、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一律在全县公开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此项工作还将列入县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构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网络。构建乡镇、村、街道办事处(含社区)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队伍。我局会同乡镇政府组织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安监站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信息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基本知识的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的,由我局聘请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对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日常检查,对发现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及时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重大违法行为,及时报告我局,我局在上报县政府的同时,抄报县安委办。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坚持依法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职责;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通过各部门共同努力,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防护体系,构筑安全防护防线,有效遏制溺亡事故的发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1、镇政府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落实相关工作职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工作督查,督促落实工作职责。各村各单位负责协调配合有关单位抓好落实。

2、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负责学生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增强老师、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的自救施救方法。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印发《告家长书》,增强家长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派出所负责组织基层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同时利用“一村一警”驻村民警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配合村在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安排专人或组织志愿者、退休人员进行巡查和劝阻。组织指导中小学生溺亡事故调查工作。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积极帮助救援,协调处置有关突发事故,并按规定上报情况。会同水利等有关部门及时依法打击非法采砂、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行为。

4、水利部门应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对水利工程的'日常管理。对水源地、大中型水库、拦河坝闸、输水渠等长期保持有深水的位置,由水利工程单位在显著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志。对重点水域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小型水库、塘、堰、坝等小型水利工程按照其管理权限,明确由管理人分别负责。

5、村镇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在建房屋和施工现场内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筑单位及有关企业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6、民政部门负责牵头抓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同公安、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完善留守儿童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监护干预等关爱保护体系,确保留守儿童不失管、不关控。

7、团委、妇联要大力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大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加强对留守儿童及监护人防溺水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农村留守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尤其在暑假期间要开展符合留守儿童需求、形式多样的关爱服务活动,提高未成年人溺水的防范工作。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各村、各单位要立即进行动员部署。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防范未成年人溺亡的宣传教育活动,学校与学生、家长(监护人)签订预防溺水安全责任书,严格按照要求开展预防溺水“八个一”活动,并将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纳入课时,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强化“六不一会”要求,增强中小学生自我约束能力,健全完善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危险水域排查整改阶段。领导小组及专项办组织派出所、水利站及各村、社区完成对所属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风险等级准确、责任主体明确,以镇为单位建立台账。完成安全警示标志牌设置,在重点区域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提示标识,添置完善长绳、救生衣(圈)等必要的救护设备等。充分利用电子地图和监控系统,对本辖区内河流、湖泊、坑渠、池塘等水域危险地段进行动态标注和实时监控。

(三)重点防控阶段。由综治、教育、公安、水利、民政、妇联、团委、村镇等相关部门联动,组织中小学教师、镇干部、网格管理员、水库安全监管员、巡防队员等开展义务巡查活动,及时发现和劝阻未成年人下水。镇综治办、中心校要主动衔接,做好学校、村(社区)、网格长沟通协调工作,科学安排巡查时间、巡查力量,确保重点明确、不留盲点、工作到位。对农村留守儿童,要开展“一对一”、“一帮一”接对帮教,防止脱管漏管。对学校附近、村庄附近、学生放学回家道路沿线等未成年人喜欢玩耍的水域,有条件的可以安装视频监控和播音设备,重点时段安排专职人员值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安全问题。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落实救援物资,发生溺水事故立即开展救援并及时报告。

(四)总结验收阶段。自下而上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验收总结并报市专项办。

(一)加强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宣传教育。

各学校要将预防溺亡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做到计划、课时、教案、作业“四落实”。各学校做到教学计划、专门教材、教询培训、教学检查“四统一”,将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纳入课时。教育活动要突出效果,以实际案例警示,加强救护基本常识教育,强化教育部的“六不一会”纪律要求(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增强学生自我约束能力,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提升学生自律水平。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渠道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制作黑板报,悬挂或张贴宣传标语,校园广播播放预防溺水教育片,召开主体班会、开展演讲比赛、编写手抄报和漫画等形式,广泛宣传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的浓厚氛围,要通过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开展预防知识宣传,努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

(二)加强水域隐患排查和治理。

镇政府组织教育、公安、水利、村(社区)、中小学校开展一次水域安全普查,对所有水库、河流、干渠、沙坑、池塘及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安全隐患、设施落实情况,进行安全巡查并建立台账。由综治办协商相关部门,分类进行抄告、督办。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管理权限,落实管理责任。对预防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易发生溺亡的危险水域周边,设立高危标识或严禁下水等禁止性标识,需要加建、加固围栏的,及时建设到位,无防护栏的必须设立警示标志。全镇所有大中型水库,必须配齐专业救生设施,成立专业救生队伍,在小型水库管理单位要在值班房添置一批救生圈、竹杆、绳索等救生物品,用于汛期救援、溺水救生,由安全监管员负责日常保管,在重点水域、河段、干渠、各类水库易下水位置,以及沙坑、池塘等地要设置醒目的的警示标志,并摆放一些绳索、竹杆等简易救生物品。

(三)加强重点水域的安全巡查工作。

由综治、教育、公安、水利、民政、村镇等有关部门联动,组织中小学教师,镇干部、网格管理员、水库安全监管员等开展义务巡查活动,及时发现和阻止未成年人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下水。镇综治办、中心校要主动衔接,做好学校、村(社区)、网格长沟通协调工作,科学安排巡查时间、巡查力量,确保重点明确、不留盲点、工作到位。对农村留守儿童,要开展“一对一”、“一帮一”接対帮教、防止脱管漏管,学校附近、村庄附近、学生放学回家道路沿线等、未成年人喜欢玩耍的水域,安装视频监控和播音设备,安排专职人员值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安全问题。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落实救援物资,发生人员溺水事故后立即报告并及时开展救援。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关爱未成年人生命是各部门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村、各单位要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统筹协调,强力实施。

(二)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各村、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部署要求,严格履行责任,扎实做好工作:综治、教育、公安、水利等成员单位要组织督查组,对本辖区和对口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要定期督促检查。集中治理阶段每月专项督查不得少于一次,重点检查“三清三明四到位”的要求是否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到实处。“三清三明”:一是存在危害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河渠、堤坝、水库、池塘、水井、工地水坑等重点水域是否都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隐患问题明;二是低龄低年级段学生,特别是对留守儿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服刑人员、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亡等对象的未成年子女是否登记造册或掌握,做到底数清、监护情况明;三是重点水域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安全巡查人员是否登记造册,实行定时间,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做到底数清、看护责任明。“四到位”:一是未成年人防溺安全警示和宣传教育是否到位;二是未成年人在校以及放假期间的管理、监护是否到位;三是水域警示、提示标识标牌设置、危险区段防护设施整改、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是否到位;四是部门职责是否履行,联动是否到位。对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解决有困难的,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

(三)严格奖惩,落实问责。对预防未成年人亡专项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居)和单位,要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村、单位,通过通报、约谈、组织处理、责任追究等方式进行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办法》,整治全区计划生育药械生产、流通、使用和广告环节中存在的违法违规和成人“性用品”市场混乱无序等突出问题,规范全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切实维护群众身心健康,结合我区实际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生产企业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组织生产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的行为,监督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开展计划生育药械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专项检查。

(二)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药品经营企业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的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经营销售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经营销售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允许他人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

(三)查处违法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严肃查处未经审查批准发布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的行为,查处篡改或超出批准内容对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进行虚假违法宣传的行为。

(四)查处违法使用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的行为。

(五)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打击无证生产、经营成人“性用品”的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擅自生产计划生育药械的违法行为,打击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擅自经营、销售计划生育药械的违法行为;打击无照生产、销售成人“性用品”的违法行为;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及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的行为;重点查处擅自出厂、销售和进口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强制性认证证书产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伪造或冒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

(六)查处成人“性用品”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生产和销售有质量问题并对消费者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害的成人“性用品”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成人“性用品”广告。

(七)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监管机制。调查研究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市场准入、生产、经营、广告宣传、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建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的政策建议,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奠定基础。

专项整治行动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牵头组织,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分局、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公安分局参加,成立矿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成员单位的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办公室设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全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于20xx年5月份集中开展,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部署阶段。制定印发《矿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各部门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区和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自查整治阶段(20xx年5月---20xx年9月)。自20xx年6月起,各部门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整治工作,并将当月系统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汇总,填写专项整治行动月报表(见附件3),于当月20日上报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级对口单位各一份。20xx年9月30日前,各相关部门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报送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总结阶段(20xx年6月中旬-9月中旬)。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安分局、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六个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全区开展四次检查,时间是6、7、8、9月份的中旬对城区和三个乡镇的各医疗门诊及药品、成人性用品的零售点进行专项检查,并对全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办法》中所要求的职责内容,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围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部门职责,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将专项整治工作逐级分解,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严肃执法。各相关单位,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突出重点,抓好关键环节。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查出重大案件做到案件调查清楚,依法处理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并及时上报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标本兼治,健全机制。要按照整顿和规范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查结合的原则,建立建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对经营企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机构监管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四)加强宣传,共同监管。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暴光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成人“性用品“的行为。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监督。

容县统计局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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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的贯彻落实,结合容县统计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充分认识

“数字上的腐败”不仅误导党和国家决策,而且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甚至潜在危害国家数据安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将统计法的“十三个不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县统计局领导班子担负起廉洁统计、真实统计的主体责任。

认真梳理、坚决查清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坚决惩治各种形式“数字上的腐败”,使各种数据造假和以数谋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依法统计的素质和能力。自觉抵制

“数据造假、以数谋私”行为,使求真务实、廉洁从政的优良作风在统计系统蔚然成风,使统计核心价值观得到牢固树立。

不断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坚决堵住

“数据造假、以数谋私”制度漏洞,有效防范化解统计系统廉政风险,真正建立起统计系统不敢、不能、不想“数据造假、以数谋私”的制度机制。

重点治理:对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遏制“数字上的腐败”的重要指示学习不够、领会不深,对“数据造假、以数谋私”的危害性认识不够;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意识不强,执行国家各项统计工作部署、决定、要求不严格;统计法治观念和数据质量意识不强,对统计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不够熟悉,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和工作规范不严格以及其他认识不足问题重点治理:编造虚假调查单位;强令或授意企业(单位)等调查对象按指定数据或数值区间报数,代填代报企业(单位)数据,自行修改企业(单位)等调查对象数据;编造各类调查对象原始统计资料和各类汇总数据;组织或要求统计机构、其他部门和调查对象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干预调查对象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以及其他数据造假问题。重点治理: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反对和制止统计上的弄虚作假担当不够

不抵制统计上的弄虚作假,对地方行政干预抵制不坚决;对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查处不力,不依法认真履行统计监督检查职责,对违法违纪责任人追究不到位;对上级统计局直接核查案件不积极配合,对上级统计局转办案件查处不及时、不到位;对举报的案件未及时核实、处理;包庇、纵容统计数据造假行为,对本单位、本地区存在的数据造假失察以及其他惩治遏制不力问题。

全面清理纠正把统计局作为完成地方某些指标总额、增速、位次目标责任单位的文件和做法;全面清理纠正要求下级机构和调查对象按指定数据或数值区间报送数据的文件和做法;全面清理纠正为各项评比、资格认定提供个体统计资料的文件和做法重点治理:统计数据评估权受到围猎、收钱收物、跑数改数,以及对外有偿提供统计数据等。

为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统计局开展。

长:

陈凤英。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陈湘。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项锐红。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

陈建。

局普查中心主任、政秘股负责人。

王载容。

局普查中心副主任、综合核算负责人。

李炜。

局工业股股长、能源统计负责人。

袁美容。

局农业商贸股股长、农业统计负责人。

杨世壬。

局工业统计负责人。

杨汉丽。

局建筑房地产业统计负责人。

吴莲芳。

局基本单位负责人。

吴燕。

县统计局住户调查统计负责人。

王贺。

县统计局商业统计负责人。

黄挺。

县统计局粮食调查负责人。

刘春。

县统计局投资统计负责人。

覃红连。

县统计局服务业统计负责人。

冯庆国。

县统计局数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秘股,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建同志兼任。

县统计局要及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认真学习国家、自治区、玉林市统计局有关文件、领导讲话精神,研究落实专项治理工作,并且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重要讲话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提高数据质量、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自治区统计局杨和荣局长、玉林市统计局冯克森局长的讲话精神,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面的党纪政纪开展对统计法律法规的专项培训,坚决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统计部门决策部署上来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此次专项治理的目标、内容和要求,举一反三,从本专业的工作实际出发,逐个问题查摆,对于查摆的每个问题,都要查明原因、深挖根源,形成问题清单。

3

6

日前报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重点在三个方面进行查摆:一是组织各统计专业的人员进行自查自纠。各专业要严格对定报、年报进行审查,特别是对基层源头数据更要加强清查,立查立纠,确保数出有据,真实可信。二是全面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要全面清理纠正把本局作为完成地方某些指标总额、增速、位次目标责任单位的文件和做法;全面清理纠正要求下级机构和调查对象按指定数据或数值区间报送数据的文件和做法;全面清理纠正为各项评比、资格认定提供个体统计资料的文件和做法。三是全面清查以数谋私情况,查清是否有统计数据评估权受到围猎、收钱收物、跑数改数,以及对外有偿提供统计数据等情况,做到即查即改。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对于能立即纠正的,要立行立改;对于严重的统计“数据造假、以数谋私”行为,要坚决依法依纪予以严肃处理;对于制度缺失的,要立即建章立制,坚决堵住各种漏洞;对于需要上级单位研究解决的,要提出具体可行的意见建议,按程序上报;对于需要废止的文件,必须坚决废止;对于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要明确具体的整改措施、时间表、路线图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县统计局将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各股室、中心以及各专业开展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坚持有案必查、有案必究,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实行零容忍。对那些针对企业源头数据违法行为的举报案件,坚决给予核实查办;对那些无视《统计法》,利用职权,人为干扰统计数据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从严查处,一查到底;对那些无视统计职业道德,参与篡改或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坚决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那些为了自身利益蓄意编造统计数据或虚报瞒报统计数据的企业,或迎合有关机构、人员干预或不拒绝、不抵制干预企业独立真实报送数据的行为,坚决立案查处,依法严处。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股室、中心开展的自查、整改、治理效果等情况认真梳理总结,形成报告(包括对“数据造假、以数谋私”的认识,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面党纪政纪的熟悉情况,专项治理的组织安排、采取的措施、自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和整改成果等)。各股室、中心要将专项治理情况报告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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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日前局政秘股汇总,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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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日前局政秘股把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送玉林市统计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是统计系统整改落实中央、自治区专项巡视反馈问题的重要举措,时间紧、任务重全局干部职工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巡视意见和要求上,坚决按照国家、自治区统计局的部署全面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抓好阶段性整改任务的落实和建章立制等长效性举措的落实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治理扎实开展要按照专项治理方案要求和工作分工,建立专项治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严查

“数据造假、以数谋私”问题。陈凤英局长是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要求和更快的行动,切实抓好突出问题的对照检查和整改落实。

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

“数据造假、以数谋私”问题要不回避、不推诿、不遮掩,立行立改、自查自纠。对情节严重的,坚决查处、严肃追责。要畅通渠道,积极听取群众意见,虚心接受监督。对治理不负责、不认真、不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实施的,在治理中弄虚作假的,将依照党纪政纪予以严肃追责。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铁路运输秩序,使我市有限的铁路货运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缓解因公共货场装卸货物结构调整对我市铁路运输的压力,维护曲靖站良好铁路货物运输秩序,为广大货主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提高铁路运输生产效率,根据省工信委、昆明铁路局有关文件要求,经市工信委和曲靖车务段共同商议决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按照贯彻“公平自愿、公开公正、综合治理”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合理调度、突出重点、强化责任。

工作方针:重视系统组织,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协作,加强动态管理,确保铁路货物运输正常有序,积极创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铁路货运经营环境。

为加强专项治理铁路运输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曲靖货场铁路运输秩序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市工信委李绍坤副主任任组长,曲靖车务段刘荣全副段长任副组长。

曲靖货场铁路运输秩序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由市工信委经济运行处王所明副处长任办公室主任,曲靖车务段计统科科长陈俊任副主任,工作人员由市工信委、曲靖车务段、地方铁路二货场抽调人员组成,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安排、统一部署、衔接、指导、督促、检查工作。

为规范我市铁路货运市场,有效解决货运中扰乱铁路运输市场的问题,由市专项治理铁路货物运输秩序领导小组牵头于3月8日起对全市范围内在曲靖发运货物的单位进行铁路货运代理的专项治理活动,内容如下:

在曲靖火车站办理发送货物的企业和业主。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年审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及完税证明。

4.货物购销合同及相关发票。

1.由曲靖市工信委牵头、曲靖车务段、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配合,组成清查审核小组,开展清查审核工作。

2.各货主单位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完税证明、货物购销合同及相关发票的原件,同时提供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上须标注“与原件相符”样,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相关证件资料原则上由企业法人执本人身份证向清查审核小组提供,如企业法人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

3.清查审核结果对外进行公告,公布方式为:

(1)曲靖火车站货运室和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2)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务网。

公告同时上报云南省工信委、昆明铁路局,清查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并接受各货主单位的监督。

3月9日14时至3月12日12时为企业申报时间,提供相关资料;3月14日8时至3月17日18时为公示时间;3月18日公布准入的企业名单。

1、凡对货主单位提供的证件资料不符合规定的,一律取消其在曲靖站发运货物资格(含路局已批复的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共用单位)。在年度中连续三个月没有提出请车计划及请求车批准后因托运人原因造成计划落空的在下半年的审核名单中将自动退出。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只限一人,一人只能接受一个企业的委托,不允许接受多头委托;发送货物量较大的生产企业,请企业法人提供书面委托证明书,必须是本单位的职工或按照法定程序委托的代理人,但不能超过5人,如一经发现取消发运资格。

3、经审核资料符合规定的,已与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签订共用协议货主单位继续在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办理货物发运业务。未签订共用协议的单位,曲靖车务段按照专用线共用管理规定向昆明铁路局申报办理共用。

4、对批准到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办理共用的单位,按照保证重点企业、重点物资及关乎民生问题物资运输原则安排运力,对其他货主单位按照其度发送运量比例分配运力,严格执行排队装车制度,由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制定排队装车办法,报清查领导小组审定后,曲靖站监督实施。

5、受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货运设施设备能力、装卸作业组织能力、取送车作业能力影响,不能满足货物运输需求时,各货主单位可根据自愿、货源区域划分的原则,就近分流到马龙、珠江源战略装车点,各战略装车点按现行综合服务费用下浮不低于10%积极给予接纳。

(一)由货主单位自愿提出申请;

(二)根据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运力量进行初审,提出意见后报曲靖车务段;

(三)曲靖市工信委与曲靖车务段共同审核后报省工信委和昆明铁路局审批。

(一)对纳入计划的企业按上年度发送货物量占全年发送货物量的比重安排;

(二)重点企业、重点物资优先安排;

(二)单位产品价值高的优先安排;

(三)污染小的产品优先安排;

(四)属国家限制的危险产品不安排。

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可变因素多,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主要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审核上报工作,提供曲靖市重点企业名单。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运输政策和铁路运输法律及规章制度。

2、按照“统筹安排、保证重点”的方针,优先安排关系到国民经济、国防需要和人民日常生活必需品等重点物资及重点企业、重点用户的物资运输。

3、充分合理分配运输能力,确保重点物资、重点企业及关乎民生问题的物资运输。

4、加强对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管,督促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规范铁路运输经营行为,为广大货主单位提供优质服务,营造和谐的经营环境。

5、督促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执行铁路运输安全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专用线运输(安全)协议,加强对共用单位的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专用线货物运输安全。

6、督促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加强装卸车作业组织效率,完善货运设施设备,提高运输组织能力,强化货区货位管理,优化运输生产组织能力,提高运输组织效率。

7、合理安排、组织运力,对地方铁路公司上报的下年度签订共用协议的企业名单,会同市工信委共同审核后,上报省工信委和昆明铁路局。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铁路法规,严格履行专用线运输(安全)协议,加强对共用单位的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专用线货物运输安全。

2、接受曲靖车务段监管,优先安排关系国民经济、国防需要和人民日常生活必需品等重点物资及重点企业、重点用户的物资运输。

3、规范经营行为,为广大货主单位提供优质服务,营造和谐的经营环境。

4、加强装卸车作业组织效率,完善货运设施设备,提高运输组织能力,强化货区货位管理,优化运输生产组织能力,提高运输组织效率。

5、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制定标准,严禁擅自提高价格。

6、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应建立健全专用线共用管理办法,明确专用线共用准入及清退原则,建立客户信誉度档案,相关制度及办法上报曲靖市工信委、曲靖车务段审批后执行。

7、对下年度提出签订协议的单位企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上报曲靖车务段。

1、原到达曲靖站公共货场的货物,原则上安排到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按共用办理。

2、受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货运设施设备能力、装卸作业组织能力、取送车作业能力影响,不能满足货物到达需求时,曲靖车务段应按云工信交通〔〕547号文件要求立即启动曲靖地区运输堵塞应急预案,向马龙、珠江源战略装车点分流。

(一)对此次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并纳入月度路地联席会议内容。

(二)下年度新申报的单位(企业),按有关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申报。

(三)2月15日至3月8日符合准运条件的企业单位,为公共货场装卸货物结构调整产生的滞留物资提供通道,在短时间内安排运力(需企业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另行通知)。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整治不文明行为树立文明新风实施方案为弘扬文明新风,切实提高我校师生员工的文明素质,推动我校文明素质教育工作深入开展,立足教育机构的教育功能,立足学生的习惯养成,用科学的发展观重新审视我校的文明素质教育工作,改变师生习惯入手,培养全体师生良好的文明素养为目的。结合我校师生行为习惯实际情况,结合《教育系统整治不文明行为树立文明新施方案》,特制定我校整治不文明行为树立文明新风实施方案和相关具体措施。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以创建文明县为目标,积极引导广大师生参与“遵规守纪、争做文明公民”主题实践活动,全面开展整治不文明行为树立文明新风整治工作,大力倡导文明和谐新风,进一步提高全校广大师生的文明素质,大力倡导文明和谐新风。

总体目标:通过整治力争使全体师生逐步养成个人文明卫生习惯,提高公德意识,增强荣辱意识,使我校校容校貌有大的改观,形成文明礼让、融洽和睦、遵规守纪、人际和谐的新局面。

整治标准:衣着整洁,举止文雅,说话和气,用语得当;遵守公共秩序,恪守道德规范,珍惜公用设施,爱护花草树木,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关心老弱病残,尊重他人;践行文明礼仪,加强道德修养,养成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说文明话,走文明路,行文明车,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个人不文明行为影响我县文明形象,影响社会文明进程。要广泛宣传不文明行为的危害,通过各种有效的途径开展整治工作,逐步减少不文明行为,提县文明程度。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通过校门口屏幕、悬挂标语横幅、印发宣传资料和利用专家讲座、定期学习、文明知识测试等方式进行文明礼仪和卫生健康知识教育,使全校师生认识到公共场所要讲究衣着、谈吐、举止等细节,克服随地吐痰、说脏话、便后不冲厕等行为,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

2、以“小手拉大手”活动为载体,开展交通文明行动,全面推行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制度,推进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通过开设交通安全法制课、召开文明交通主题班会、开展交通文明征文比赛等形式,在中小学生和家长中普遍树立文明交通安全意识,摒弃不文明交通行为。

3、组织“和谐校园”创建活动,推行校园文明礼貌用语,提倡互帮互助、爱护公物、关心集体,养成乐于助人的品德,强化集体观念,增强合作意识。

4、组织志愿者行动。在五月下旬、七月初、国庆节前夕集中时间统一组织中小学生到校外、街头等公共场所帮助纠正群众不文明行为。

5、扎实开展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6、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教师要爱岗敬业,做忠诚于教育事业的践行者;学为人师,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引导者;开拓创新,做教育改革发展的推动者;行为世范,做良好社会风尚的引领者。

7、在学校园网开辟专题专栏,普及文明礼仪、卫生健康知识,及时报道整治活动的进展情况和整治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及时发现典型,宣传典型,倡树文明新风。设立曝光台,对各种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点评。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市直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委关于20xx年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总体方案》(xx〔20xx〕x号)和全市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动员精神,结合市农村工作委员会职责,我委制定了《基层工程项目建设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老河口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20xx年5月2日。

通过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基层工程建设项目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完善相关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损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的发生,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20xx年以来政府投资或集体资金投资立项,市、乡、村组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20xx年以前立项,但20xx年以后实施的项目。

(一)在农村道路、小型农田水利、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农业生产基地、国土治理、农村文化设施、扶贫项目等工程建设中不顾群众和基层经济承受能力,盲目贪大求洋,追求政绩,向村级组织和群众集资、摊派或转嫁债务等问题。

(二)在农业生产基地建设中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

1.在工程项目选址、立项审批、资金使用等环节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公示公开等制度,申报和立项审批不严格落实文件规定要求,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拖延推诿,长期不予解决等问题。

2.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围标串标、买标卖标、非法转包分包以及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和不按规定范围、方式和组织形式招标等问题。

3.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插手项目建设,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中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私分或非法占用工程款等问题。

4.在项目建设和管理中随意变更项目内容、性质、规模、预算;未落实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超范围开支、超合同支付工程款;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虚报工程量,偷工减料,导致工程质量存在缺陷的问题;后期管护责任不明确、管护工作不到位,工程破损严重等问题。

5.在农业生产基地建设中不尊重农民意愿调整和收回农民承包地,甚至强拆强占强行流转农民承包地,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和收益权等问题。

组长:xxx市农工委党组书记。

副组长:xxx农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xxx财政局党组成员、农发办主任。

xxx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xxx发改局副局长。

xxx文体局主任科员。

xxx国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xxx交通局市乡公路管理处主任。

xxx扶贫办副主任。

xxx住建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xxx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xx水产局副局长。

xxx农机办副主任。

xxx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成员:xxxxxxxxxxxxx。

市直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迅速开展行动。

为督促各地按照《基层工程项目建设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稳步推进专项治理各阶段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如下:

在市农委指导下,配合国土、住建、交通、水利、文化、扶贫等部门查处农村道路、小型农田水利、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农业生产基地、国土治理、农村文化设施、扶贫项目等工程建设中向村级组织和群众集资、摊派或转嫁债务等问题重点清查20xx年以来政府投资立项,市、乡、村组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高标准农田、土地平整(治理)、水产基地(水产养殖、良种繁育)、畜牧基地(畜禽养殖、良种繁育)、菜篮子工程、农机体系建设、农村能源等农业生产基地建设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依托网站、手机app、热线电话等平台和手段,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建立问题台账,全面自查自纠,整改移交并行,认真撰写报告,精准填报表格。

接受各级检查,对照问题清单,查漏补缺,举一反三。

问题线索台账,一般性问题及时交办,重大问题跟踪督办,违纪违规问题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汇总上报重点检查阶段专项治理报告和表格数据。

适时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重点检查,覆盖面不少50%。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分批次挂牌督办。及时通报各地重点检查阶段专项治理工作进展和成效。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对情节较轻、影响较小、不构成违纪违法的,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督促整改提高;对问题突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汇总上报整改提高阶段专项治理报告和表格数据对倾向性的问题,听取基层意见,认真分析成因,建立完善制度及时通报各地整改提高阶段专项治理工作进展和成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各地要从讲政治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层层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各阶段工作要细化到具体项目,任务要分解到具体人员,实行痕迹管理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走过场的,严肃追责问责。

各地要按照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原则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政策界限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争取支持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要主动协调沟通,共同解决对检查发现的新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如实反映。

专项治理注重层级推动,各地务必把握时间节点请各乡、镇、办、市直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总结,形成正式报告(包括纸质和电子文档),连同表格(见附件1、2、3)在规定时间报送农业局区划办以乡镇办、市直相关部门为单位,4月28日前,汇总报工作专班、联络员电话及工作方案5月25日前,汇总报送自查自纠阶段报告和相关表格8月25日前,汇总报送重点检查阶段报告和相关表格9月25日前,汇总报送整改提高阶段报告和相关表格。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

电子邮箱:xxxx。

附件:1.向村级组织和群众集资、摊派、转嫁债务问题台账统计表。

2.农业生产基地建设中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台账统计表。

3.基层工程项目建设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统计表。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以强化工作作风、增强敬业精神、提高管理效益为目的,以健全学校管理制度为基础,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以人为本,规范落实我校作业管理工作。

为了更好地做好作业管理工作,我校成立作业管理组织机构。

组长:

成员:教务处主任、政教处主任、各年级主任。

(一)彰显教育性。

把握作业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独立自主能力和自我管控能力的提高,增强社会责任感,丰富生活体验。

(二)把握规律性。

遵循教育规律,坚持因材施教,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作业符合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要求,全面落实课程目标,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和承受能力。

(三)强调差异性。

教师在布置作业时,应坚持既面向全体又关注个体差异,针对学生不同情况,精准设计作业,设计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

(四)突出科学性。

根据实际学情,教师精选作业内容,合理确定作业数量,减少模式化作业和筒单机械重复性作业,严格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探索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作业分析和学情诊断。

(五)体现多样性。

基础学科作业要设计主题性、探究性、实践性、跨学科综合性作业,探索德育类、体育类、美育类和劳动类作业,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积极的心态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六)坚持主体性。

学校切实履行作业管理主体责任,发挥主阵地、主渠道和统筹协调的作用,完善并落实学生作业日志制度,健全学校年级组作业管理机制。

(七)加强规范性。

作业设计与实施必须严格执行课程标准不得降低课程标准要求,不得随意提高内容难度,不得拔高学段和学科要求,不得加快教学进度、提前教学。

(一)认真上好每一节课。

学校鼓励教师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引导、深度思考、高度参与”的教学模式,精准设定课时教学目标,选用科学教学方法,切实提高课堂效能,全面落实课程标准目标要求,发挥课程教学的育人价值,教好每一名学生,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奠定坚实基础。

(二)严控书面作业总量。

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每周周五为无作业日,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在一定限度内允许学生自由选择作业的时间和控制时间的长短,分层选择完成作业。

(三)科学选择作业内容。

鼓励教师合理选编、改编、创编教科书中课内练习、课后习题等公共资源设计作业。

(四)提高作业设计水平。

鼓励教师加强集体备课,提高设计作业的能力,设计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作业形式上,紧扣学科特点、结合学生的年龄特征和心理特征,采用书面作业、口头作业和实践作业等多样化的作业形式,增强作业的趣味性和有效性。坚决克服机械重复、无效作业,严禁暴力式、惩罚性作业。

(五)严格控制作业难度。

作业难度不得超过课程标准要求,不得高于大多数学生的能力发展现状,减轻学生基础课程学习的负担。

(六)认真批改反馈作业。

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或家长进行批改。学校安排教师在自习时间答疑解惑和个别辅导,加强对学生的作业指导。作业批改要正确规范、评语恰当。通过作业精准分析学情,采取集体讲评、个别讲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及时反馈,特别要强化对学习有困难学生的辅导帮扶。

(七)强化教辅材料管理。

坚持“一教一辅、自愿购买、学校无偿代购”的原则,学生使用的教辅材料必须选自《黑龙江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

(八)拓展作业领域方式。

各学科课程教学要履行“五育并举”要求,按照“作业领域多元,作业方式多样”的原则,突出作业主题性、过程性、实践性、体验性,探索德育类、体育类、美育类和劳动类作业,倡导“身心健康优于学业成绩”的育人理念。

(九)要合理使用电子产品。

规范学生使用电子产品,培养网络环境下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用眼卫生习惯。严格执行学生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规定。不得使用未经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审査的学习类app布置作业。教师不得通过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推荐网络课程,家长要根据孩子意愿和实际需求审慎选学网络课程,防止学生过度使用手机。

(十)营造家校共育环境。

加强家长学校的建设,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理念,理性帮助孩子设定人生目标,防止盲目攀比。让家庭责任回归家长,引导学生自主完成作业、自我管理作业,劝导学生不参加超进度、跨学段的校外培训学习和网络课程学习。

(十一)建立作业监管机制。

建立学生作业布置校长负总责年级学科协调、班主任统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管理机制,健全作业总量日常审核和质量定期评价制度。严禁在批改作业中使用侮辱、嘲讽言词或符号。

(一)徳育作业。

结合中华传统节日、重大节日、纪念日每学期布置一次文化传承性作业和纪念性作业;创造条件带领学生走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德育实践基地、法制教育基地、历史纪念馆等校外教育资源;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公益奉献或志愿服务活动。

(二)语文作业。

作业内容设计要突出基础性,如生字词、名段佳句、经典古诗词的积累,片段写作等;要强化典型性,有效促进知识迁移,如根据语言现象设计的归类梳理的作业等;还要增强探究性,让学生通过对语言材料的比较整合、发现探究,深化文本认知。

(三)数学作业。

要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布置分层次作业,设置巩固基础知识与能力提高的必做题和适当拓展的选做题,让不同能力的学生都能完成作业。避免重复训练的作业、杜绝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不布置内容超前的作业,家长不随意给孩子增加作业;规范数学作业本,在使用《课堂精练》时,除填空题、选择题及个别作图题外,综合题要书写在统一的作业本上且规范书写格式。

(四)英语作业。

根据课程标准及教学进度,依据英语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书面作业、口语交际、听音朗读、阅读文章等不同类型作业。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单词记忆、资源评价等在课堂和课后在校时间完成,切实避免机械式、重复性训练作业。

(五)物理化学作业。

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精选有针对性的作业。作业布置一般分为必做和选做两部分。必做作业围绕每一节课或某一阶段课程核心内容来布置,应当是基础性的;选做作业可以分层布置,不对全体学生作要求。同时,理化作为实验学科应当布置一些实践操作方面的作业,促进兴趣激发,提高学习动力。所布置的作业要认真批改,注重学生认知差异,加强个别辅导,实行教学效果的全反馈。

(六)初中学考学科作业。

生物、地理、历史、政治学科不留课后作业,必需完成的作业内容,统一在课堂或课后服务时间完成,不额外增加学生负担。

(七)体育作业。

新时代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要树立健康第的教育理念,聚焦教会、勤练、常赛,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学会日常基本的健身方式和手段,较好掌握1-2项运动技能,培养终生体育锻炼的意识和习惯。体育作业的内容和形式要具有丰富性和多样性,要体现科学性、安全性、层次性、实践性。体育作业要有检查与评价,采取多元性评价。

(八)美育作业。

要基于“美育核心素养”,遵循“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艺术特长+増进审美体验”要求,学会欣赏艺术作品(如大庆版画、民歌、剪纸或戏曲等文化遗产),会制作手工制作或艺术创作作品。掌握1至2项艺术技能,每学期最少学会唱三首主旋律歌曲。

(九)劳动作业。

初步掌握满足自我生存发展、日常需要的基本生活技能与基本劳动技能。每学年学会1至2项生活技能劳动技能,参加一次劳动周(校园劳动或校内外劳动等)。非毕业年级平均每天参与劳动时间40分钟,围绕劳动知识、劳动技能、家政学习、社区服务、生产劳动等内容。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质量,营造整洁有序、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减少城区餐饮饭店油烟污染,解决油烟扰民问题,实现餐饮油烟达标排放。根据区餐饮油烟整治方案及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改善街道辖区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以降低餐饮业油烟排放为总要求,严厉查处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行为,大力整治油烟直排,确保辖区餐饮企业、企事业单位食堂及从事餐饮业的个体工商户全部安装符合要求的油烟净化设备,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二、整治范围。

街道管辖区域。

三、整治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街道办事处是餐饮油烟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生态环境和建设局牵头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联合执法原则。建立部门联合机制,由生态环境和建设局牵头组织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齐抓共管,合力开展餐饮油烟治理专项工作。

3.排污治理原则。油烟净化设施的'购置、安装和维护、排烟管道改造、改清洁能源等费用由餐饮经营单位自行承担。

四、整治对象。

1.现有餐饮业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设置专用排放管道的;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排放管道,但排放不达标的餐饮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仍在使用煤炭、柴油、木柴等高污染燃料的餐饮单位;未持有餐饮经营许可合法证照的个体经营户。

2.新开设餐饮业单位:所有新开办的餐饮企业、机关食堂及从事餐饮业的个体工商户都必须按照要求安装高效的油烟净化设施设备,方能营业和投入使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餐饮业、服务业环境违法行为。

4.违规经营的露天烧烤摊点、流动摊点、倚门设摊等烧烤经营,擅自设置的摊群点。

五、检查标准。

1.检查餐饮经管手续。依法检查餐饮行业工商营业执照、卫生服务许可、从业人员资质等相关手续证件,产生油烟污染的“两无”经营户,依法补办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

2.安装油烟净化器要求。一是餐饮业单位必须安装与本单位排烟量相匹配、经国家认可、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二是净化设备安装必须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__)要求,油烟净化率和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__)标准;三是无擅自拆卸、停运油烟净化装置行为,定期维护设施并建立记录,营业期间必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

3.排查烟气排放管道。一是净化后的油烟必须进入专门烟道排放,不得散排扰民;二是无公共烟道或预设专用烟道的餐饮单位,必须按标准修建专用排烟道空中排放;三是油烟净化器、风机及专用烟气排放通道的安装使用不能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四是餐饮业单位不得利用换气系统排放油烟,不得擅自加设外置烟道,不得占用人行道排放油烟。

4.使用清洁能源要求。炉灶或保温设施进行更换或改造,燃料必须使用电、液化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六、工作要求。

1.组织领导。街道成立餐饮油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排查辖区餐饮服务业单位明细,掌握污染防治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和排污许可证、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情况。

2.加强检查。街道对限期整改对象加强日常检查,督促餐饮业单位加快整改进度,办理合法经管手续,安排达标油烟净化装置,规范排烟管道建设,取缔违法餐饮摊点,打击相关违法行为,确保整治任务圆满完成。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运管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全面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等问题,促进党员干部持续转变作风、提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xx市交通运输局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荥交[]1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重要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各项作风建设规定,以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为重点,以转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促发展为抓手,切实解决一些干部“冷硬横推、中梗阻”等阻碍经济发展、损害干群关系、影响党政形象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为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作风纪律保障。

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旨在解决一些干部精神懈怠、贪图享受、效率低下、纪律松弛、平庸无为、得过且过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促使干部队伍精神面貌进一步改观、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在全市形成凝心聚力、风清气正、谋事干事、争先创优的良好政治环境。

着重治理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所有工作人员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一)不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点部署、重要事项;违背客观规律、违反规定程序等,导致决策失误的。

(二)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本地、本部门和本单位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违法案件、重大责任事故、作风效能问题等;对应当受到追究或问责的问题拖延不办;对明令禁止的行为,故意违犯、故意放纵,或者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

(三)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没有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和标准内完成的;对集体决策的事项消极、拖延执行;对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主办科室不及时牵头沟通、协调,或协办科室不积极支持配合,相互推诿、拖延不办,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的。

(四)工作推动不力,不服从领导管理,不接受任务分工,经多次催促后仍不执行或完不成的。

(五)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在规定时间内不予答复、“冷硬横推”;故意刁难管理服务对象、有偿服务、只收费不服务或服务不到位的。

(六)不认真执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迟报、漏报、误报、瞒报、谎报、拒报工作情况;对突发性、反应迟缓、应对失误、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扩大的。

(七)在履行工作职责中不敢管理、不敢担当、做老好人、庸碌无为的。

(八)无故不上班、“吃空饷”,违反工作纪律,上班迟到早退,外出不按规定请假的;在工作时间打牌、下棋、玩游戏、炒股票或上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擅离职守,值班、带班脱岗离岗的'。

(九)对纳入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管理的部门不执行电子监察有关规定的。

(十)对公开承诺的事项不兑现的。

(十一)具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应当问责的其它情形。

此次专项治理活动从xx年7月开始,到xx年12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7日—7月20日)。

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讨论会等形式,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到治理工作中。组织开展党纪条规学习教育活动,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等。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营造学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利用网络、板报、信息简报等形式,宣传本单位治理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取得的成效。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营造浓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21日—8月10日)。

要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的方式和自己查、部门评、领导点等方法,认真查摆分析,切实把本单位以及每一位工作人员在学习、思想、作风、纪律、工作等方面的问题查找出来。既要在单位内部查找问题,也要开门查找,接受监督,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做到重点查摆、全面剖析、彻底整改。本阶段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庸、懒、散、软”方面的问题,认真征求意见建议,通过宣传栏、学习园地等形式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和活动督导。

(三)集中整改阶段(8月11日—11月30日)。

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整理归类、建立台账,形成书面材料逐级上报。要细化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逐项、分类、分步骤进行整改落实。开展评议活动,采取个人自评、党组织评议的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廉政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代表参加评议。根据评议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同时抽查部分科室,由科室负责人向单位汇报工作落实情况。要把专项治理活动与我单位具体工作结合起来,与全面完成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以专项活动推动工作,用工作实绩检验活动成效。

(四)建章立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完善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制度。根据《xx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办法》,对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人员,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实施严格问责;对屡次出现问题的科室及个人,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科室领导的责任。构建干部能上能下、优胜劣汰机制,定期通报我单位机关效能建设考核情况,提高干部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促进干部廉政勤政、争先创优。

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我单位将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科学量化指标,增加机关效能建设的考核分值。要从注重定性考核向定量考核转变,着力解决“勤、懒”评判标准缺乏,处理依据缺乏等问题。进一步加大考核结果的使用力度。

(一)各科室、党支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我单位的治理工作由所党总支部统一领导,要把治理工作纳入干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中,定期分析干部的思想状况和工作状态,及时解决干部在思想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科室、党支部负责人是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治理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干部的作风负主要领导责任,既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治理工作。

(二)综合科切实履行好监督检查责任。

所综合科要协助所党总支部加强对各科室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督促相关人员落实工作部署,不定期检查工作进度,并向所党总支部报告治理工作监督检查情况。对一些领导不重视、组织不认真、工作走过场的科室,在通报批评的同时,约谈主要负责人,情况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人事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管理责任。

人事部门要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与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好对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在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中,加强对干部作风与履职情况的了解,把作风好、政绩突出的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建立干部“勤者上、庸者让、懒者下”的奖惩制度,促使干部各尽其才,才尽其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治理活动顺利实施、取得实效,决定成立xx市公路运输管理所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所长王永新任组长,所党总支书记王宣东担本地图片,请重新上传任副组长,成员由所其他班子成员组成。各科室分管领导要敢于负责,创新举措,强力推进,确保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二)强化监督检查。

要畅通投诉渠道,积极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受理群众关于“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的举报。所党总支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使干部对党纪法规产生敬畏之心。对不抓不管,导致管辖范围内“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突出、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三)严格执纪问责。

针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做到有诉必应、有案必查、查必从严、查必有果,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跟踪问效。市社管办、城镇办、路网办、征收办、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督查办以及各相关重点工程指挥部,每月要对各单位单项工作进行排名,对排名末位的单位启动问责程序,进行追责。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对出现问题的相关人员及单位进行约谈、问责。涉及违反党政纪情况的,按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

(四)务求工作实效。

各科室要以改进作风、凝聚力量、推进工作为根本出发点,在完成规定任务的同时,查找工作最薄弱的环节,找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着力点,强化措施、大胆创新,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五)抓好工作结合。

把专项整治工作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推动我所中心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

市规划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规范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行为,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__开发区《关于印发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反“三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安监发〔20__〕1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紧紧围绕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提高人员安全素质、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三个关键环节,建立自主化、常态化的反“三违”长效机制,并作为一项重要措施和手段,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治久安。

二、开展时间。

20__年全年。

三、主要内容。

以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培训教育为切入点,建立建全反“三违”长效工作机制。重点开展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并根据生产现场的变化及时修订。

(二)安全培训教育。认真开展新上岗、转岗、复岗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三类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资格取证培训情况,培训合格率和取证率达到100%。

(三)“违章指挥”行为。不安排未经培训或无资质人员上岗作业;不指挥从业人员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有缺陷,隐患未解决的条件下冒险进行作业;不在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启动检维修等高风险活动;不忽略安全审批审查程序擅自批准作业;不擅自投入使用未经验收的设施设备。

(四)“违章作业”行为。岗位操作人员掌握操作规程规定的操作顺序和方法;在动火、受限空间、高空等特殊作业或检维修作业前必须办理作业审批手续;清楚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因素和防护措施;作业前对照特殊作业许可证、作业方案和安全预案逐项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自觉佩戴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在特殊作业或检维修作业完成后及时恢复拆移的安全设施、撤离作业工具、清理作业现场杂物恢复正常生产状态。

(五)“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外包工程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职责;必须按要求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必须制定劳动纪律奖惩制度并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定期考核落实。生产操作时管理人员不得有脱岗、窜岗、睡岗等擅离职守行为;岗位交接班必须说明未整改隐患、必须传达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安全监护人员不得擅自脱岗,作业时必须要有不间断的监护行为等。

(六)反“三违”工作机制情况。按照制度要求认真开展“三违”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并建立记录;建立专项管理制度对存在“三违”行为的人员给予纠正、惩处和教育;制定并全覆盖发放了岗位风险告知卡;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设备设施、应急设备设施,并定期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四、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要充分认识开展反“三违”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该项工作作为今年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要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突出问题导向,紧密结合生产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扎实落实各项反“三违”措施,整治发现的突出问题,确保反“三违”专项治理取得明显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阶段。要明确企业是反“三违”专项治理工作的主体,对照上述反“三违”的六项重点检查内容,开展全面细致的排查,梳理出本单位常见的'“三违”行为清单,对照清单细化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三违”纠正、查处和教育的长效机制。对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等严重“三违”行为,按照违章原因不查清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有效措施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进行查处。对及时发现、纠正“三违”行为,或在反“三违”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

(三)结上报阶段。要认真梳理并总结反“三违”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力求不但达到工作目标,还要保持效果,为今后安全生产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形成反“三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并于11月10日前,将反“三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纸质和电子版)报开发区安全监管局。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要求和《依法治市20__年“双十活动”工作方案》,现就安全领域开展“防燃、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五防”专项治理(下称“五防”),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依法规范全市安全生产秩序。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实现“两少一好”目标(全市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进一步减少,事故死亡人数进一步减少,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突出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煤矿、非煤矿山、工贸企业等领域开展“五防”专项整治。

(一)开展餐饮场所防燃爆专项治理。

对使用天然气、煤气等燃气的城镇居民住宅、学校、宾馆、饭店、食堂等餐饮场所安全隐患进行整治。解决消防器材不配备,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燃气线路与电路交叉,燃气钢瓶无充装标识、未检测、过期或者报废仍使用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公安消防支队、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监局、市安全监管局(二科)。

(二)开展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专项整治。解决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快运寄递、无许可证购买、无通行证运输、废弃物随意处置及其他非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全市中小学校实验室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解决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解决烟花爆竹企业无证非法生产或一证多厂、分包转包生产、“三库四防”(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总库,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问题。

牵头单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整治牵头单位为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油气输送管道专项整治牵头单位为市发改委(能源局)。

责任单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整治责任单位为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邮政局;油气输送管道专项整治责任单位为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市质监局。

(三)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

整治全市涉及粉尘爆炸的危险企业、单位和场所。重点整治煤炭生产、粮食加工、饲料生产、木材及木制品加工、纺织加工等企业。解决企业粉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不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粉尘防爆安全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不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粉尘防爆实施细则,不编制粉尘爆炸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建筑结构不符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要求,多层建筑不设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未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所有产尘点未装设吸尘罩,未按工艺分片(区域)设置相对独立的收尘系统,电气设备设施选择不符合防爆要求,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未采用专用接地线可靠接地,防水防潮设施防范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安监一科)。

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局。

(四)开展水泥厂、非煤矿山企业防尘专项整治。

整治全市水泥制造企业和煤矿、页岩砖厂、采石场等矿山企业。解决企业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要求,落实粉尘危害防治责任,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等问题。解决企业未建立健全粉尘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未对劳动者(含劳务派遣工)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合格防尘口罩,并监督其正确佩戴与定期更换的问题。解决企业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对作业场所的粉尘日常监测,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问题。解决企业未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卫生培训,依法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和设置警示标识的'问题。解决企业不依法组织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安全监管局(职业安全监管科)。

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和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经信委、市国土局。

(五)开展液氨制冷企业管道防泄漏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全市冷库、食品加工等涉氨企业。解决企业相关证照不全,停产整顿未验收达标擅自恢复生产,冷库及制冷系统设计不合理,液氨管线直接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氨制冷机房贮氨器等重要部位未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仪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未定期检验,水喷淋系统、风向标、安全标识等未按照要求设置,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未按照要求配备,从业人员未经过液氨使用管理及应急处置等有关安全知识培训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

四、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

1.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责任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宣传动员,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

2.县(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市级有关责任部门组织对本行业领域相关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对存在问题且属整治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向社会公告。

(二)集中整治阶段。

1.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

2.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整治企业加强督促检查,开展暗查暗访,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升阶段。

1.对重点地区和所涉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市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对各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级责任部门工作情况开展综合督查。

2.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责任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进行总结。各牵头单位将专项整治阶段工作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责任单位将专项整治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要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全面落实整改,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要依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牵头单位的工作方案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将此次专项活动所涉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级责任部门工作情况纳入目标考核。

(一)落实跨县(区)、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专项行动期间,市安委会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级责任部门每月至少开展1次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找隐患、搞整改。

(二)落实举报奖励、警示约谈制度。通过市内主流媒体适时报道专题活动开展情况,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落实举报奖励。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或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级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逐级开展警示约谈。

(三)严格实施“黑名单”、“一案双查”制度。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列入巴中市安全生产“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1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在依法处罚企业的同时,依法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xx〕27号)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好涉及城乡规划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建规〔〕53号)要求,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原则,坚持集中治理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修改、审批、实施的监督检查,针对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擅自改变城乡规划,改变土地用途,擅自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加大治理力度,完善法规制度,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监管的长效机制建设。通过扎实工作,进一步促进规划工作公开公正,确保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

(一)动员部署(至10月)

1、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孝感市规划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党组书记陈学主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科长和二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童蓉兼任。各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2、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孝感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市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确定治理重点、措施、分工、时间要求和机构人员。各相关单位具体工作方案和领导小组名单将在近期报市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做好宣传动员。10月9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了会议精神,并就做好我市规划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研究。10月10日,组织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二级单位班子成员进行了专题学习。在此基础上,为了进一步把专项治理工作宣传好、落实好,10月下旬通过“孝感规划在线”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二)深入开展自查自纠(10月至12月)

对照《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查找近几年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城乡规划审批等重点部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摸清情况,掌握底数。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从主观认识、法规制度、权力制约、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分析产生的根源,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明确治理工作的目标和责任要求,形成完整规范的自查自纠报告。

(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0月至10月)

1、完善规划审批制度。在规划审批中,大力推进规划委员会制、办公例会制、方案择优制、专家评审制和听证公示制等“五制”,形成尊重科学、尊重专家、尊重规律、尊重群众的良好氛围,增强规划审批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2、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对建设项目实行规划许可前听证和网上公示,公布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情况,增强规划审批的透明度。着力推进规划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工作,实行外网审批监察、内网审查传递资料,内外网结合,确保建设项目审批的快速运转和按时办结,提高审批质量和办事效率。

3、抓紧制定规划管理制度。针对当前规划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要求,特别是在规划管理实践中发现的薄弱环节,要进一步创新制度建设。抓紧制定完成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规定(由规划管理科负责)、建立规划领域信用记录制度(由法制监督科负责)、完善批后跟踪管理制度(由建设管理科负责)。坚持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并重,注重制度之间的配套衔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地减少滋生腐败的机会,巩固治理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四)建立重点督查和互检相结合的动态检查机制(10月至12月)

市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对重点项目的城乡规划审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擅自调整容积率等问题的关键环节进行督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各地、各部门相互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项调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纠正,切实维护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五)总结评估和巩固提高(12月至10月)

把专项治理中有效措施和成功经验进行整理归纳,实现法规制度的系统化。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分阶段进行总结评估,确保完成专项治理工作各项任务。为巩固工作成果,提高工作质量,各相关单位要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并报市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落实工作措施。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等内容。要深入排查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完善体制机制,保证专项治理工作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2、做到统筹兼顾。具体做好“三个结合”。各单位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相结合,依法查处城乡规划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审批程序,促进依法行政。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与推进政务公开相结合,建立建设项目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有关规划信息,明确审批流程,及时公布审批结果,提高规划审批质量。

3、强化监督检查。市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开展监督检查,进行分类指导,督促工作落实。要加强调查研究,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对组织领导不到位、方法措施不得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地方,要对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重点督查,限期整改,确保治理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xx市教育局办公室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xx省幼儿园“小学化”》的通知的通知》(xx教办函〔xx〕212号)要求,为防治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及强化知识技能等“小学化”倾向的问题。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推进幼儿园科学保教。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如下。

自xx年第一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我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坚持一手抓办园规模,一手抓办园质量,促进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但一些幼儿园为迎合部分家长心理,不顾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强化知识训练,“小学化”倾向比较严重。这些不良行为与问题,偏离了幼儿园科学实施保育和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的目标,忽略了幼儿学习与品质的养成,削减了幼儿的好奇心、学习兴趣和探索欲望,引发了幼儿对学习的恐惧和厌学情绪,不仅剥夺了幼儿快乐的童年,更引起了社会和家长对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的盲目竞争,对幼儿成长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一)教育内容。

1.是否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

2.是否布置幼儿完成小学内容的家庭作业。

3.是否组织与小学内容有关考试测验。

4.是否使用与小学内容同步的课外辅导教材。

(二)保教方式。

1.是否落实以游戏为活动的基本要求。

2.是否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

3.是否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

(三)教学环境。

1.是否按规定创设多种活动区域(区角),每个班至少要有4个区(注:山村幼儿园至少两个)。

2.是否把教室布置成小学课堂形式。

3.是否提供充足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图书材料。

4.是否利用本地生活和自然资源开发设计适宜幼儿的游戏活动。

(四)教师能力。

1.专业教师是否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是否对教学方式不适合幼儿园教育的专任教师开展教师职业能力培训。

(五)育儿宣传。

是否利用学前教育宣传月、家园活动开展科学幼儿宣传。

全区范围内各级各类公办园及取得办园许可的`民办幼儿园。

(一)8月25日以前区教育局下发整治方案,各教育管理中心根据方案要求,对照检查内容对辖区公民办幼儿园开展自查自纠,结合教育局开学工作检查组检查提出的整改指导意见,将自查合并整改报告纸质档签字盖章于9月21前交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站赵书萍老师处,联系电话:0857-8016176。

(二)区教育局于9月25日起组织检查组进行专项检查,对以下情况采取不同措施予以治理:

1.严肃查处有“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从严查处,规范纠正。对限时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止办学直到整改到位。在各级类幼儿园评估中,有“小学化”倾向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2.对不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教师,敦促参加专业技能培新训,按照相关程序取得教师资格证,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限期进行调整。

(三)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站根据划定的教研责任区组织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一是要引导幼儿园园长、教师及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坚持以幼儿为本,尊重幼儿学习兴趣和需求,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灵活运用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等多种形式,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促进幼儿在活动中通过亲身体验,直接感知,实践操作进行自主游戏和学习探究。二是要调整幼儿园活动区域设置,合理利用室内外环境,创设开放的、多样的区域活动空间,并配备必要的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图画书;要充分利用本地资源,遴选、开发、设计一批适宜幼儿的游戏活动,丰富游戏资源,满足幼儿园开展游戏活动的基本需要。三是要对不适应科学保教需要,习惯于“小学化”教学,不善于按照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组织开展游戏活动的教师,要通过开展岗位适应性规范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科学保教能力。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治理方案,明确工作要求,于8月25日前向xx市教育局上报治理方案,同步将治理方案下发到各镇乡(办事处)教育管理中心、幼儿园。

第二阶段:自查与摸排。各镇、乡(街道办)教管中心于9月21日前对辖区各级各类幼儿园进行自查,建立整改台账,形成自查报告交教育局学前教育站。教育局开学工作检查组对检查镇乡所辖幼儿园进行排查,将检查情况反馈教管中心由教管中心敦促整改落实,并于检查结束后将检查表送学前教育站。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9月25日--11月23日,区教育局专项检查组根据各教管中心和教育局开学检查组检查情况和整改意见,结合学前教育管理站平时跟踪了解的情况,再次对各乡镇部分幼儿园进行抽查,对有问题的幼儿园进行指导和引领。

第四阶段:全面整改。各教管中心根据区教育局专项检查组提出的相关整改问题,督促幼儿园积极整改。坚决纠正各种“小学化”错误倾向,xx年2月20日前完成全面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报告(内容含整改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交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站。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

各教育管理中心及幼儿园必须高度重视“小学化”倾向专项治理工作,结合实际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强化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如期完成治理任务。

(二)强化园长教师培训。

各教管中心根据“小学化”自查和摸排治理情况,梳理教师及园长培训要求上报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站,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由教育局统一制定《xx区教育局xx年—xx年幼儿园教师培训方案》,安排教师入职培训、民办幼儿园园长专项培训、幼儿园转岗教师岗位培训、师德师风和安全意识培训等。

(三)发挥集团化办园与强化教研指导责任区教研引领作用。

以集团化办园为依托,规范集团内幼儿园办园行为,落实科学保教要求,彻底杜绝“小学化”行为。以教研指导责任区为载体,完善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组织责任区内幼儿园深入学习《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开展防止“小学化”问题的教研,确保幼儿园园长和和教师能够熟悉保教要求且得到教研指导,切实提高园长和教师科学保教的能力。

(四)健全长效机制。

1.落实各幼儿园挂牌责任督学制度,把纠正“小学化”问题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建立定期督导与报告制度。

2.对办园行为不规范,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频繁,社会反映强烈的,实行年检一票否决。

3.区教育局设置专门的举报监督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并于xx年9月3日前由各级各类幼儿园公布。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地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四风”问题,为加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良的作风保证。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现就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部署和地委要求,集中解决好政治不够坚强和“四风”问题,采取切实管用有效措施,坚持“四个着眼”:着眼为民、利民、便民,坚决遏制“衙门”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着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切实解决吃拿卡要、与民争利问题;着眼坚持以严的纪律狠刹歪风邪气,及时依纪依法查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行为,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问责;着眼始终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加强教育引导,集中整改问题,强化制度建设,推动作风转变。

二、整治内容

对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地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专项整治要求,结合财政实际,主要开展以下整治工作:

一、违反政治纪律问题。坚决查处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评头论足、阳奉阴违,编造、传播政治谣言,散布负面言论行为。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贯彻落实决策部署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行为。坚决纠正在民族宗教等敏感问题面前摇摆不定,对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言行不批驳、不亮-剑、不报告等行为。坚决查处关键时刻不坚守岗位、不履职尽责,面对突发事件行动迟缓、手足无措,甚至临阵退缩,不敢同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等行为。坚决打击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和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监督检查科、组织人事科

整改时限:2015年底

二、惠民政策资金落实问题。重点检查各类财政补贴政策配套政策是否完善,资金确定是否公开、公平、公正,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运作过程是否公开透明,坚决纠正不按规定程序和期限拨付补贴资金,以及违反账目管理规定的行为。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监督检查科

整改时限:2015年底

三、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重点整治纳入地区本级预算管理的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民团体2015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12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主要包括: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6.以伪造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8.将各项收入全部或部分截留在法定账目外,在帐外核算、使用;9.将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以定期存单的形式设立“小金库”;10.篡改会计科目,将资金转出法定账目“小金库”;11.将代收的财政收入私自截留“小金库”;12.单位和单位、单位和个人相互勾结,套取现金“小金库”。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监督检查科

整改时限:2015年9月

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费用的行为;违反公务接待审批制度,超标准公务接待,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私客公待,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的行为;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安排考察性出访,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的行为。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预算科及相关业务科室

整改时限:2015年9月 五、超标准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问题。配合机关事务管理局,坚决查处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等行为,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全面清理纠正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多处占用、豪华装饰办公用房,退休或调离时未及时腾退办公用房。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全面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扩建、迁建和购置。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采购办及相关业务科室

整改时限:2015年9月

六、奢华浪费建设问题。配合地区发改委重点对盲目攀比,

贪大求洋,贷款、举债修建富丽堂皇的办公楼;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大拆大建,修建会议中心、景观大道、奢华地标;打着改善民生的旗号,挪用扶贫款、救灾款等专项资金修大广场、挖大湖、建大喷泉等奢华浪费建设进行清理整治。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各业务科室

整改时限:2015年底 七、“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坚决整治冷漠病,切实纠正脱离群众、官气十足,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一哄二吼三推四拖”,对待办事群众态度生硬、蛮横、推诿扯皮等行为。坚决整治懒散病,开展“庸懒散拖”专项效能监察,坚决纠正精神不振、不在状态、得过且过现象,严肃查处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强化效能问责。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局绩效办

整改时限:2015年底

搞豪华接待、公款消费。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各业务科室

整改时限:2015年底

九、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问题。配合地办、行办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能归并整合的归并整合,该取消的坚决取消,可有可无的一律停止。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办公室

整改时限:2015年底

铺张举办各类活动的现象,坚决纠正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局绩效办

整改时限:2015年底

三、整治工作要求

(一)严明纪律。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落实责任,强化措施,防止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对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常抓不懈。要牢牢扭住专项整治任务,对已经开展整治的要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尚未完成的要加大推进力度。

(三)务求实效。要本着阶段性与长期性、普遍性与特殊性、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原则,把专项整治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重中之重,把制度建设作为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关于开展八个方面信访突出问题

集中专项治理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实施“八三”工作法,切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我市群众越级和重复进京赴省到市上访,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的事件联席会议决定在全市开展八个方面信访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治理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七次、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发展、富民强市”这一中心任务,按照中央、省和、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关注民生、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为根本,以事要解决为核心,以息诉罢访为目的,统一行动,集中治理,注重实效,解决好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衡水。

二、工作重点和目标

专项治理的工作重点是:当前因土地征占、企业改制、城镇拆迁、农民工工资、房产物业、涉法涉诉、基层干部违纪、农村土地承包等信访突出问题。

法、合情、合理且有条件解决的,一定要一次性解决到位;一时解决不了的,要积极创造条件,明确时限给予解决;对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已经过答复、复查、复核(三级终结)仍坚持上访的,要讲清道理,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加大依法维护信访秩序的力度。通过专项治理,要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确保到市访、赴省访、进京访、非正常进京访下降,确保信访事项结案率、息诉罢访率提升,进一步建立完善长效管用的工作机制,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信访问题和群体性的事件,为党的胜利召开、为加快发展、富民强市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这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成立了集中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周金中 市副书记、市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 副组长: 丁绣峰 、政法委书记

王金刚 、秘书长

邹立基 市政府副

成 员: 李乃举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王志刚 农工委常务副书记

尹耀增 市纪委副书记

邢洪文 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田大峰 市国资委主任

2

辛明中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祖殿才 市农牧局局长

卢援助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马炳建 市拆迁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信访局,办公室主任由李乃举同志兼任。

专项治理工作由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市直有关部门牵头实施,其他相关部门及所属县市区政府配合妥善处理。

四、时间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定于2012年4月1至12月31日集中8个月的时间,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动员部署。在今年的全市信访工作会议上,市副书记、市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周金中同志已就此项集中治理活动作了重要部署。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要把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摆上议事日程,各牵头责任单位自4月1日开始,利用10天时间对此项活动时行全面动员部署,制定具体方案,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切实抓紧抓好。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对此项活动的动员部署情况要于4月12日前上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要对重点信访区域、重点信访问题,组织专门力量,由领导挂帅,有针对性地深入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都要建档登记,落实领导包案,实施动态管理,并及时上报。

(三) 切实解决问题。要认真落实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公开接访制,实行公开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主动回访相结合,促进问题有效、彻底解决。对上级交办和本地、本部门排查出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调查处理,按时办结。一般问题一个月内解决;比较复杂的两个月内解决,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可延长一个月;对疑难复杂的信访突出问题,要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包案领导要做到“包信息掌握,包人员稳定、包思想引导、包政策落实、包停访息诉”,推动“案结事了”

(四)严格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工作由各县(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县(区)和市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于12月20日前完成各专项治理工作,并作书面工作总结,于8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专项治理工作期间,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视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并适时对全市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通报。12月底前,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综合情况向、市政府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是我市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八三”工作法和、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和市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好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和各部门一把手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地、本单位信访工作负总责,统筹谋划,合理安排;各地和各部门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落实,切实抓好这次专项治理工作。要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一包到底,避免出现包案不办案,挂帅不出征的现象。要层层抓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决不能推诿、扯皮。对一些突出的问题,要组织精干的力量,深入调查处理,积极化解矛盾,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把上访群众稳控在当地,确保我市不发生群众进京上访,千方百计减少到省集体上访和大规模到市上访。

如何,要重新调查处理,确实把案情摸清,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决定或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应该解决且能解决的,要尽快一次性解决;对限于目前的政策和条件一时解决不了的,有关部门要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在取得群众理解的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尽早得到解决;对属于工作不到位或处理欠妥的,有关单位要勇于承担责任,实事求是地予以处理;对因群众坚持过高或无理要求而无法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劝其息诉罢访;对无理取闹、缠访、闹访的要给予上访人讲明其法律后果;对寻衅滋事的,借上访之机另有图谋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于应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的问题,应引导上访人走法律途径解决。总之,各级各部门在切实解决信访问题的同时,要注重做好稳控工作,确保做到“事要解决,人要稳住”。

衡水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

群体性的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2年3月21日

按照泽州县印发的全县冶金铸造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为了做好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完善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建立隐患排查制度,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立晋城市金工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 王银花 (总经理)

副组长: 刘书文 (副总经理)

薛海波 (副总经理)

成 员: 李海水 崔森林 靳晋鹏 崔 伟 任红乐 原宝生 李 伟 王文波

三、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1、对公司的每个工作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治,并登记造册。

2、对公司职工进行全员培训。

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4、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配齐安全(兼职)专职管理人员。

5、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例会,并做好记录。

6、根据公司实际,完善公司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进行演练,同时要做好记录。

四、专项整治工作的方式

此次安全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县政府全县冶金铸造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基本要求,并结合公司具体实际进行实施。

五、专项整治工作的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根据县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安全整治实施方案。并通过召开会议、培训、板报等形式,使公司全体员工认识到这次安全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具体要求。

(二)、自查自整阶段

全面进行整改。

(三)、迎接县镇两级安全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公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要充分认识到此次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此次安全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周密安排,通过层层明确责任,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各部门、各车间、各工种岗位人员。

(二)、规范检查、严格执行

公司要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管理体系,建立安全管理过程图,严格按流程图执行。同时,在检查期间,要严格检查程序,检查全过程要有书面的记录和相关责任人的签字,确保安全整治工作的有效进行。

(三)、广泛宣传,加强教育

通过会议、培训等方式,加大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宣传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加强对参加此次整改工作的相关人员的责任教育,确保此次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〇〇九年四月一日

晋城市金工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二〇〇九年四月一日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年**县学校卫生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大学校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学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学校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卫生监督所关于转发《**省卫生监督局关于开展**年学校卫生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卫监发〔**〕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通过开展全县学校卫生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构建学校卫生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督促学校树立第一责任人的意识,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保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推进全县学校卫生工作健康发展。

(一)以乡镇为单位,各学校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达100%。

(二)各乡镇卫生监督站对学校卫生监督档案建档率达100%。

(三)以乡镇为单位,学校监督覆盖率达95%以上。

(四)全县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等工作显著提高。

(一)要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网络组织,形成三级联动的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机制。我所公共卫生监督科应有专(兼职)卫生监督员、乡镇有协管员、村级有信息员负责学校卫生工作,明确规定各自职能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

(二)摸清底数,健全档案。各乡镇卫生监督工作站应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学校底数,建立健全学校卫生监督档案,实行一校一档动态管理,认真填写《学校卫生被监督监督单位信息卡》,并及时汇总上报县卫生监督所。

(三)帮助指导学校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相关卫生管理制度,明确组织机构层级关系和人员职责分工。每所学校应制定学校卫生管理组织职责结构图并在校内显著位置上墙公示(见附件4)。

(四)指导学校按要求设置医务室。寄宿制学校应设立医务室,非寄宿制学校根据规模大小设立医务室,并配备专(兼)职卫技人员。不能按要求设置医务室或没有配备卫技人员的学校,指定乡镇卫生监督工作站协管员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负责指导学校卫生工作,或聘用其卫技人员为兼职校医,定期或不定期的到学校指导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五)建立健全学校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机制。

1、各乡镇卫生监督工作站应以普通中小学校为重点,规范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并结合当地实际,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学校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机制。

2、根据各级各类学校卫生特点,按照《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要求规范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主要对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教学及生活环境卫生等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督促学校按整改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3.针对学校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中发现的一般问题,下达卫生监督(协管)意见书,督促帮助学校进行整改。对学校漠视相关法规,可整改而拒不整改的,及时上报,我所将进行处罚。

4.针对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学校自身整改困难,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形成书面意见,主动向县级卫生计生、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进行报告,促进问题解决。我所要建立整改情况反馈机制,及时沟通有关信息,对整改意见要进行追踪督促落实。

5.发现校内重大传染病疫情、饮用水污染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将及时处置,对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重大案件要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6.加大学校卫生监测工作力度。我所公共卫生监督科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快检设备,开展学校卫生监测工作,增加学校卫生监督技术含量,提高学校卫生监督监测能力和水平。

7.对在开展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学校卫生专项治理工作已列为**年卫生监督重点工作之一,我所将对各乡镇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一)安排部署(**年5月)。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学习贯彻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治理目标任务。

(二)组织实施(**年5—12月)。按照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学校卫生专项治理工作。

(三)督导检查(**年6月,11月)。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乡镇卫生监督工作站要高度重视本次学校卫生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乡镇卫生监督工作站要以本次专项治理为契机,认真梳理,摸清学校底数,掌握每所学校的基本情况,规范开展学校经常性卫生监督。

(三)各乡镇卫生监督工作站要及时对辖区内学校进行摸底调查,并于**年5月31日前将《学校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表》(附表1)电子版上报**县卫生监督所公共卫生监督科,由公共卫生监督监督科及时登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信息平台,填报和更新卫生监督信息档案,确保信息报告系统真实反映日常监督工作,不断提高学校卫生监督覆盖率。

(四)各乡镇卫生监督站负责填报本辖区**年学校卫生专项治理工作信息汇总表(附表3—4),于**年11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信息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县卫生监督所公共卫生监督科,同时上报电子版。工作总结要全面详实,汇总数据要真实准确、符合逻辑性。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了学校安全,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为使学校“三禁两不”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特制定专项治理方案.

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学校日常行为管理,提高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和文明道德素质,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保障广大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校安全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遏制各种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1、治理内容:“三禁两不”指学校在校学生严禁饮酒酗酒、严禁携带隐藏管制刀具、严禁在校内抽烟,不准结伙抱团、不准不假外出.

2、治理要求:严禁饮酒酗酒:学生在校期间,包括外出活动一律不准饮酒酗酒,严禁学校小卖部向学生出售各类酒品.严禁在校内抽烟:严禁学生在校园内、社会公共场所抽烟,严禁学校小卖部向学生售卖香烟.严禁携带隐藏管制刀具: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包括可能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伤害的刀具,下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学校,严禁购买、佩戴隐藏管制刀具.不准结伙抱团:建立正常的的人际关系,提倡同学之间友爱互助,不准结伙抱团,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严禁拉帮结派.不准不假外出:学生外出必须按学校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不准私自外出、逾假不归,严禁翻墙翻门出校.

从20xx年12月3日开始至20xx年12月30日结束

(一)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阶段(12月3日-12月5日)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班会课、政治学习、墙报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三禁两不”专项治理的重大意义,增强宣传引导的针对性、生动性,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加强教育、自查自纠.把“三禁两不”的要求告知每一位学生,以班为单位组织专题讨论,以案例分析教育学生认清危害,要求学生主动上交携带或隐藏的管制刀具,并立即开展管制刀具和其他危害物品的清缴工作.教育学生自觉抵制不良习惯,告别陋习;自觉做到不饮酒酗酒,不吸烟,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二)突出重点,集中治理阶段(12月6-12月16日)1、狠抓重点清查.学校将组织保安、宿管人员、政教员对学生寝室、箱柜等可能隐藏管制刀具、其他危险物品、酒类饮品、香烟等物品的地方,要反复开展清理收缴工作,请公安、保安联合对住校生寝室、箱柜进行彻底搜缴,保持高压态势.2、强化重点管理.要全面查找学校管理的薄弱环节,加强校园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管理措施,强化学校值班制度、门卫制度、巡查制度、请假制度.加大校园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种违反“三禁两不”规定的行为.

3、集中整治措施.(1)吸烟:宣传“20xx年公共场所禁烟令”,学习校纪校规及《规范》中关于禁烟之规定,加强后阳台、厕所、寝室的检查力度,发现抽烟的学生的给予从重处理(处理办法附后)

(2)酗酒:学习《规范》及“三禁”中有关规定,重点查周末及晚归住校生在校外酗酒或购酒入室.(3)不假外出:落实行课期间的“双报告制度”(学生报告科任教师和班主任,科任教师报告班主任)、晚上“不归、晚归学生登记、汇报制度”、门卫“学生凭证出入制度”,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能有效防止学生不假外出;晚上各放学时段,各班将出校学生名单报保卫处.

4、奖惩结合:各班广泛发动学生积极开展劝导、帮助活动,大胆举报违规违纪行为,制定举报奖惩激励机制.对主动纠正和检举帮助他人的,要给予肯定和表扬;对故意隐瞒违纪行为且坚持不改的要严肃批评,并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

(三)完善制度巩固成果阶段(12月17日—12月23日)

1、完善体制机制.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对现有管理制度、规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找准薄弱环节、充实、完善安全防范等各项管理制度,按照严格管理、科学管理、精细管理的要求,全面建立、健全、完善,形成不留空白的制度保障体系.要狠抓制度落实,严格责任追究.

2、深入开展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校园”教育.要把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校园”教育,融入学校常规管理,贯穿学校工作始终.

3、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增强学校防范能力.学校将会同公安、城管、工商、文化、交通、食品卫生等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4、加强“警校共育”工作,调处各种矛盾纠纷;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呼叫制度”、“学生凭证出入制度”,杜绝学生借故和无故外出,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滋事.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维护学校安全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健康成长,成文明守纪的社会公民是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

2、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班主任是专项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做到班主任亲自抓,班长、团支书具体抓、深入抓,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3、完善设施,兑现奖惩.对“四重学生”要进行全天候监控监测,对工作落实到位,治理成效显著的班级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到位,违纪学生人次多的班级给予惩戒,做到网格管理与树状管理相结合,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学生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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