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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纪检岗位职责篇一
职责,指任职者为履行一定的组织职能或完成工作使命,所负责的范围和承担的一系列工作任务,以及完成这些工作任务所需承担的相应责任。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一、学习宣传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部署,协助学校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制度,监督学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三、督促学校各级党的组织、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监督,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的执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学校教职员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上级纪委统一部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治理,强化重要时间节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
六、负责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巡视审计整改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选人用人、职称评审、学术诚信、师德师风、意识形态工作、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工程建设、招生考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重大决定事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负责对学校行使公权力的教职员工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职业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负责受理信访举报事项,对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十、负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
十一、负责受理基层党组织、党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和监察对象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维护和保障党员、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
十二、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党风廉政教育,对党员开展经常性的遵纪守法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积极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十三、负责“走读式”谈话室建设、管理和谈话安全等工作。
十四、指导、检查和督促二级纪委(纪检委员)开展工作。
十五、负责学校纪委全委会、纪检监察工作例会的组织和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档案管理等工作。
十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对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等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任务。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监督检查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守政治纪律情况,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本公司贯彻执行。忠实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的四项职能,保证公司政令畅通。
2、协助集团公司党委抓好党风和廉政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调查和研究本公司党风状况,及时向党委提供信息和建议;参与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措施,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
3、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电话举报,负责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检查和处理党组织和党员的违法违纪案件;受理党组织和党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申诉。
4、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上级机关和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批示、决定,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领导和指导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工作。
5、负责制定、修改、解释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审计工作规章、制度。
6、负责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7、定期向上级和集团公司党委报告纪委工作,向集团公司党代会报告纪委工作。
8、完成集团公司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1.维护党的章程,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决议、决定、规章制度在学校的贯彻执行情况,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2.加强专项监察工作,重点对干部人事、财务管理、招生考试、教育收费、职称评审、评优评奖、基建工程、大宗物资设备的招投标和新校区建设等工作进行监察。
3.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受理学生申诉,按照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章程要求办理。
4.组织开展对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调查处理工作。
5.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根据调查结果提出监察建议;对经立案检查必须给予行政处分的学校任命的行政管理人员做出监察决定,依据干部管理权限作出处理。
6.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党性党风党纪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
7.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各类专项治理,纠正不正之风,促进廉政建设。
8.参加学校重大项目的抽查审计工作。
9.负责起草纪检监察室的各类文件材料;承担纪检监察室召集的会务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室各类文件材料的收发、登记、传阅、归档等工作;负责纪检业务报表的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室印章的保管和鉴印工作。
10.加强纪检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组织纪检干部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镇纪检岗位职责篇二
1、认真学习业务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发扬爱岗敬业精神,服务于灞桥。
2、负责拟定监察科工作计划。
3、按照分工负责印鉴的使用保管及文件拟定,年终归类归档。
4、对上访人员做到热情服务,文明用语,并协调处理有关问题,对难以处理的问题及时汇报。
5、严格遵守局内各项规章制度。
6、在调查取证中要实事求是,重证据。
7、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财政监察科工作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区财政局各科室、各街办财政所财政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
2、负责对财政有关专项资金支出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举报财政人员违反财政法规的调查及处理,并做好保密工作。
4、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办事效率,保证财政监督检查更好的服务于财政工作大局。
5、负责拟定财政监察计划,并组织实施。
6、严格执行局内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文明用语、文明办公。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财政监察科科长职责
在主管领导下工作,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规及省、市、区有关财经制度。
2、抓好科内思想政治工作及廉政工作。
3、负责科工作目标落实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负责做好科与市局,区局有关科室的协调工作。
5、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对经调查财政人员确实有违法、违纪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6、监督检查局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7、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乡镇纪检岗位职责篇三
岗位责任是劳动者对具体工作内容的责任。并达到岗位要求的标准,完成上级交付的任务。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第一篇: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3、监察上级部署的各项重要工作;
4、配合有关科室做好党的纪律宣传、教育工作;
5、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6、受理、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和违纪案件;
7、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教育系统纠正不正之风工作;
8、参与有关教育的热点难点工作;
9、完成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二篇: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研究拟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省各级各类教育,指导全省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统筹指导全省民办教育工作。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统筹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四)指导协调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指导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和基础能力建设;指导和推进全省社区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全省终身教育工作,承担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指导高等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工作;组织实施高等学校教育评估工作;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六)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监测。
(七)组织编制省级教育部门经费预决算草案,按规定负责省级教育经费的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有关政策;负责统计并监测全省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按规定管理国内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捐赠;按规定对教育经费实施审计监督。
(八)主管全省教师工作,依法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聘、考核培训、表彰奖励;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九)指导全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招生工作,制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政策,统筹管理全省各类教育考试。
(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学籍学历管理,负责全省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指导学生资助工作;参与拟订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以及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一)指导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全省高等学校参与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十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国防教育、安全等工作;指导全省学校条件装备、校办产业和基建工作;指导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
(十三)指导全省教育方面国际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依法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统筹管理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指导外籍教师(文教专家)聘请和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省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四)负责全省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十五)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篇: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学习宣传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部署,协助学校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制度,监督学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三、督促学校各级党的组织、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监督,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的执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学校教职员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上级纪委统一部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治理,强化重要时间节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
六、负责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巡视审计整改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选人用人、职称评审、学术诚信、师德师风、意识形态工作、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工程建设、招生考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重大决定事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负责对学校行使公权力的教职员工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职业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负责受理信访举报事项,对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十、负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
十一、负责受理基层党组织、党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和监察对象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维护和保障党员、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
十二、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党风廉政教育,对党员开展经常性的遵纪守法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积极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十三、负责“走读式”谈话室建设、管理和谈话安全等工作。
十四、指导、检查和督促二级纪委(纪检委员)开展工作。
十五、负责学校纪委全委会、纪检监察工作例会的组织和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档案管理等工作。
十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对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等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篇: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学习宣传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部署,协助学校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制度,监督学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三、督促学校各级党的组织、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监督,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的执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学校教职员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上级纪委统一部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治理,强化重要时间节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
六、负责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巡视审计整改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选人用人、职称评审、学术诚信、师德师风、意识形态工作、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工程建设、招生考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重大决定事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负责对学校行使公权力的教职员工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职业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负责受理信访举报事项,对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十、负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
十一、负责受理基层党组织、党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和监察对象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维护和保障党员、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
十二、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党风廉政教育,对党员开展经常性的遵纪守法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积极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十三、负责“走读式”谈话室建设、管理和谈话安全等工作。
十四、指导、检查和督促二级纪委(纪检委员)开展工作。
十五、负责学校纪委全委会、纪检监察工作例会的组织和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档案管理等工作。
十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对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等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篇: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纪检监察室负责教育系统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主要职责是:
四、负责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纠正教育系统不正之风;
六、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七、负责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校务公开、学校办事公开工作;
八、协调相关科室做好教育系统的信访稳定工作。
第六篇: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纪检监察室负责教育系统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主要职责是:
四、负责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纠正教育系统不正之风;
六、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七、负责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校务公开、学校办事公开工作;
八、协调相关科室做好教育系统的信访稳定工作。
乡镇纪检岗位职责篇四
1、认真审阅、及时处理院党委、纪委领导批办的各类文件、报告,做好办理情况的记载工作。负责院纪委有关文件等材料的起草工作。
2、负责组织安排纪委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做好会议、领导指示的记录与整理。负责检查、落实纪委各种会议、制度、学习和活动的准备工作和组织工作,确保纪委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和落实。
3、根据院纪委的中心工作,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反映,综合分析后提出可行性意见或建议,供领导决策时参考。
4、做好党员违纪案件的事实查核工作,撰写查处案件的调查报告。做好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报批的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的复审工作。处理或传递对处分不服的申诉。检查和督促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做好受留党察看处分党员的考察工作。
5、协助纪委书记抓好纪委委员和特邀党风廉政监督员业务学习,定期召开纪委委员和特邀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会议,听取纪委委员和特邀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汇报,提出阶段性的工作目标和要求。
6、负责来信(函)来访的接待工作,做好自办、转办、催办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对重点信访(函)进行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
7、主持纪委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指导办公室成员的工作。
8、完成上级纪委、学院领导和纪委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镇纪检岗位职责篇五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热心为民办事,热爱纪检工作;
4、具有较强的原则性,作风正派,处事公正;
5、在群众中威信较高,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6、身体健康。
1、村级纪检委员应接受乡纪委和村党组织的双重领导。
2、协助村党组织加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
3、及时提示村党组织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制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4、协助村党组织加强本村党员管理,维护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
5、强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党员进行廉政学习,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廉政宣传,组织廉政文化进村活动,营造本村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6、监督村级事务。协助村委落实好专项资金补助、征用农村土地补偿、新型合作医疗、“美丽乡村”建设、退耕还林资金等惠农政策,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做到村务公开及时、全面、准确。
7、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倾听群众意见,及时发现本村苗头性问题,及时向村党组织或镇纪委反馈。
8、建立健全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做好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文字记录、相关资料的收集、管理和建档,做到工作有效,记载全面,资料完整。
9、协助乡纪委调查涉及本村党员的有关问题。
10、及时、高质量地完成村党组织或乡纪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1、建议权。有权参加、列席决定村级事务的有关会议,了解和掌握本村工作情况;有权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2、询问权。有权询问村“三委会”决定的涉及群众利益的有关事务,村“三委会”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拒绝。
3、检举权。发现本村党员或党组织有违规违纪问题,有权向党组织或乡纪委检举。
4、监督权。有权对本村党组织、党员执行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有权对村级事务决策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监督;有权对村务公开的真实性进行监督;有权对村级财务支出票据实施审核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