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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澄清答疑截止时间篇一
经_________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_________省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和_________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见证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关于_________省政府采购_________号_________省_________大屏幕彩电采购的招投标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及其前附表
(2)乙方的投标报价单、服务承诺和投标澄清材料
(3)资格证明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甲方、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2.合同范围和条件
3.设备及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台。
4.合同金额
5.付款条件
本合同设备的付款条件详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6.交货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设备的交付时间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十天内;交货地点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县(市、区)_________主管部门指定地点。
7.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所涉及的设备在交付验收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由甲方与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本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见证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见证方(单位盖章):_________省政府采购中心
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开招标澄清答疑截止时间篇二
xxx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项目(委托编号:gpc-00)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有关事项如下:一.招标项目的内容、数量、用途、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招标项目的性质:1.招标项目内容及数量:2.用途: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4.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2.3.4.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月日至20月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时(节假日除外)。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xxx采购中心(xxx新兴路供水大楼7楼)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报名提交资料: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证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汇款单注明(gpc200800),汇款单连同公司名称、邮寄地址、邮政编号、电子邮箱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并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汇款地址如下:收款人:xxx采购中心开户行:农业银行xx市支行帐号:44-56000000000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整/套(售后不退)。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8年月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2.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月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3.开标时间:2008年月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xxx采购中心(xxx新兴路供水大楼7楼)。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采购单位联系人:采购单位联系电话: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xxx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xxx采购中心(xxx新兴路供水大楼7楼)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赖小姐采购代理机构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xxx采购中心
20xx年月日
公开招标澄清答疑截止时间篇三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
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
合同书
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项目名称)中所需____________(货物名称)经____________(招标人)以________号招标文件在国内____________(公开/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卖方)为中标人。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 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 本合同书
b. 中标通知书
c. 协议
d. 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
e. 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2、货物和数量本合同货物: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
3、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4、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买方: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
名称:(印章)________名称:(印章)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20____年____月____日
授权代表(签字):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开户行号: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合同一般条款
1 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 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 务,如运输、 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5 “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属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6 “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1.7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8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 技术规范
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知识产权
3.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 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 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 装运标志
5.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
装运标志:________________
收货人代号:________________
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________________
毛重/净重:________________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________________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 交货方式
6.1 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6.1.1 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2 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3 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6.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 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6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6.3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7 装运通知
7.1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卖方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 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
7.2 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8 保险
8.1 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或工厂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如果货物是按买方自提货物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买方办理。
9 付款条件
9.1 付款条件见第二册第七章“合同特殊条款”。
10 技术资料
10.1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合同生效后____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10.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10.3 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11 质量保证
11.1 卖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11.2 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1.3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____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1.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____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1.5 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
12 检验和验收
12.1 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2.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 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2.3 买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 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
12.4 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中标人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13 索赔
13.1 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 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3.2 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3.2.1 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3.2.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3.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 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3.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4 迟延交货
14.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 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4.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 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5 违约赔偿
15.1 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6.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6.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 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7 税费
17.1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8 合同争议的解决
18.1 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同级政府采购办公室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申请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2 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8.3 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或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9 违约解除合同
19.1 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审批后,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
19.1.2 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9.1.3 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9.1.3.1 “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19.1.3.1.1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19.1.3.1.2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 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
19.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9.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的方式,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0 破产终止合同
20.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 转让和分包
21.1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1.2经买方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2 合同修改
22.1 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3 通知
23.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4 计量单位
24.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5 适用法律
25.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6 履约保证金
26.1 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按约定的方式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____________(不超过5%)的履约保证金。
26.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26.3 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 买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附件8),或其他买方可接受的格式。
b. 支票、汇票或现金。
26.4 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
27 合同生效和其它
27.1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27.2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________和________各执________份。
____________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1份,____________市政府采购中心存档1份。
公开招标澄清答疑截止时间篇四
招标人应当通过为全社会所熟悉的公共媒体公布其招标项目、拟采购的具体设备或工程内容等信息,向不特定的人提出邀请。下面本站小编整理了公开招标转竞争性谈判的相关知识,供你阅读参考。
比对《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和四十条可以发现,竞争性谈判与询价的评审方法如出一辙,没有实质区别,都是要求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既然两种不同的采购方式在评审方法上基本一致,可以推断它们在适用范围上有本质区别。
在适用范围上,《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分别阐述了竞争性谈判和询价两种采购方式在适用范围方面的区别。概括而言,竞争性谈判适用的是复杂特殊的项目,而询价则完全相反,适用的是规格标准统一的项目。然而,正是这样的规定给竞争性谈判方式的实际操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问题:低价成交不尽符合实际
原因在于竞争性谈判的评审方法和适用范围是一对天然的矛盾。低价成交原则本身没有错,某种意义上它起着节约财政资金的积极意义。错就错在它与其适用范围的结合。既然是低价成交原则,逻辑上讲,就应是“说一是一”的东西。正如询价,适用于规格标准统一的成品设备采购。
然而竞争性谈判适用的却是复杂的,甚至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项目。许多地区都会遇到一些复杂项目,特别是在it领域,某种意义上它的复杂程度远超建筑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后往往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各家供应商的方案不尽相同,技术指标和数量等等都不一致,但都承诺能达到采购方的要求。有些地区遇到此类情况,采用一种所谓的只要达到采购方最低要求就按“最低成交”原则执行的评审方式。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它至少有两个错误:第一是与法律抵触。《政府采购法》要求的是除“符合采购需求”外,还必须“质量和服务相等”,有些方案连其中涉及的清单数量都不一致,何谈“质量和服务相等”,这显然对于那些方案更优报价较高的供应商极不公平。第二是对采购方不负责任。一味强调只要达到最低要求就“低价成交”,只会让供应商采取对采购方不负责任的态度,为报低价不择手段,以达到采购方要求的最低标准为出发点制作方案。
而事实上,那些复杂的项目很难去衡量它所谓的最低标准在哪里。当两份优劣明显的复杂方案摆在评委面前,而较劣一方坚称也能达到采购方要求时,评委往往只能作出十分无奈的决定。
也有一些地区的做法值得我们思考。为了能避免各自方案的不同,将采购方的要求尽可能详细化。或者在谈判时,由现场评委结合所有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讨论,现场制定一份详细的技术方案,由各供应商对同一方案统一报价。这种方法似有可取之处,其实是与《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相矛盾的。既然“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那就说明在谈判前制作一份详尽方案是不可能的,如果可能,那这个项目也就不适用竞争性谈判了。在谈判现场临时确定显然也是不对的。一是时间过于仓促,评委很难对于一个复杂项目拿出理想的详尽方案。二是侵犯供应商权益,有限制性条款出现的危险。所谓“条条道路通罗马”,供应商对于自己各有特色和侧重的方案应有自主权。
对策:不同项目采用不同评审方法
这样看来,竞争性谈判似乎很难实际操作,所以一些地区对这种方式采取了消极态度,在实际采购中尽可能不使用这种操作模式。事实上,竞争性谈判作为政府采购方式中的一种,有其独特的重要地位。它的适用范围概括得极好,把其特点完全表现出来了,可以对公开招标起到很大的补充辅助作用。因此,对于一些复杂的或者公开招标已经不成立的项目,使用竞争性谈判是十分有必要的。
公开招标是最公正最严肃的操作模式,这种优点同时赋予了它稍显死板的缺点。在一些事前无法确定详细规格要求的项目上,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模式就会灵活许多。在谈判现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于采购要求再进行一些补充、说明甚至修改,更利于项目的成功实施。关键问题在于它单一简单的评审方法无法与其适用范围相吻合。
笔者认为,不妨像招标一样,使用多元化的评审方法,即针对竞争性谈判中不同的项目使用不同的评审方法。对于那些虽复杂但可以预知具体方案基本一致的项目,可以使用低价成交的方法;而对于那些预知具体方案会不同的复杂项目,不妨采取综合评标法或性价比法,在体现价格因素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方案的优劣,应更有利于获得价格和质量的最佳平衡点,确保采购活动高质量地完成。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5条、第27条、第28条、第38条等规定,公开招标废标后变采购方式,需向采购办递交:
一、变更为竞争性谈判:
1、采购人出具的变更理由。
2、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废标证明(分包的应写明金额)。
3、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评审记录。
4、评审专家对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已做招标文件前期论证的提供论证意见)。
公开招标澄清答疑截止时间篇五
招标部分工程估价:249.510636万元
公告时间:20xx年7月12日 09:00至20xx年7月19日 18:00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
投标报名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2.拟派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二级;专业要求:建筑工程;
其他投标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设函》,列入黑名单的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6.中标后的投标人在中标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规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
建设单位:深圳市xx区xx街道xx小学
经办人:xx 办公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经办人:xx 办公电话:
本公告具体内容请详见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交易服务网
公开招标澄清答疑截止时间篇六
公开招标须采取公告的方式,向社会公众明示其招标要求,使尽量多的潜在投标商获取招标信息,前来投标,从而保证公开招标的公开性。下面本站小编整理了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的相关知识,供你阅读参考。
公开招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特别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招标人以邀请投标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竞争性谈判:采购人邀请特定的对象谈判,并允许谈判对象二次报价确定签约人的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适用一切采购项目,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邀请招标:在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满足以下条件经过核准或备案可以采用邀请招标
(1)施工(设计、货物)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数量有限
(2)受自然条件,地域条件约束的
(3)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施工(设计、货物)比例较大的
(4)涉及国家安全、秘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5)法律规定其他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需求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的优劣势剖析
所谓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潜在的不特定供应商参加投标,采购人通过事先确定的标准从所有投标人中择优评选出中标供应商,并与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一种采购方式所谓竞争性谈判,指采购人组成谈判小组,谈判小组内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待谈判结束后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依据符合采购需求、售后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货商,并与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一种采购方式。
首先,招标过程的公平性。其次,投标人的广泛竞争。最后,专家评定的权威性。
首先,公开招标的周期要求。其次,中标人的评标依据。最后,供应商的数量要求。
首先,公告时间的自定性。其次,双方谈判的有效性。最后,招标过程的可控性。
第一,多次谈判带来哄抬价格。第二,企业竞争的局限性。
在现行高校政府采购实施过程中,高校设备采购方式主要依据教委和财政对采购预算批复的形式而定。第一,批复为直接支付项目均需进行公开招标。第二,批复为授权支付的项目。鉴于以上规定,高校应本着高效、节约的原则,合理选择采购方式,切忌专找“擦边球”。
公开招标澄清答疑截止时间篇七
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xx项目(委托编号:xxx-00)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招标项目内容及数量:
2.用途: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4.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1.2.3.4.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xx年__月__日至20xx年__月__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采购中心(xx路供水大楼7楼)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整/套(售后不退)。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xx年__月__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xx年__月__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xx年__月__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xx年__月__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采购中心(新兴路供水大楼7楼)。
1.采购人名称:采购单位联系人: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采购中心(xx路供水大楼7楼)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赖小姐采购代理机构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采购中心
20xx年__月__日
公开招标澄清答疑截止时间篇八
1、{招标人名称}的{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项目批准机关名称}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工程建设地点};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标准}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一个或多个)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资质类别}{资质等级}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至{获取结束年}年{获取结束月}月{获取结束日}日,每天上午{获取上午开始时}时{获取上午开始分}分至{获取上午结束时}时{获取上午结束分}分,下午{获取下午开始时}时{获取下午开始分}分至{获取下午结束时}时{获取下午结束分}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招标工程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8、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预审文件提交截止年}年{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月}月{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日}日{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时以前送至{提交预审文件地址}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9、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年月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0、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标人:{招标人名称}
办公地址:{招标人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__{招标人邮编}__联系电话:{招标人电话}
传真:__{招标人传真}_联系人:{招标人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邮政编码:{代理邮编}联系电话{代理电话}
传真:{代理传真}联系人:{代理联系人}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