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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档案销毁工作实施方案(模板15篇)

时间:2023-10-27 14:47:55 作者:灵魂曲 最新档案销毁工作实施方案(模板15篇)

制定工作方案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实施步骤等。通过学习以下工作方案的案例和经验,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工作方案的编写和实施方法。

移交档案工作实施方案

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更好地为 “五宜城区”建设服务,根据区委、区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城办发[20**]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区档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全区档案规范化管理认定、复查及接收进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目标任务

20**年开展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目标管理重新认定和复查工作的第三个阶段,完成该项工作的100%,希望各单位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一)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达标、复查认证

纳入机关单位档案规范化管理(不包括已重新认证和已撤并单位) 重新认证、复查工作的单位:

1.完成2家“省一级”档案重新认证准备指导工作:法院、审计局。

2.完成4家“省二级”档案重新认证准备指导工作:统计局、环保局、老干局、水利局。

3.分期完成33家机关单位“省三级”考核认证指导工作:

一期是完成13家“省三级”重新认证工作培训指导:政协、供销社、城管局、政法委、综治办、党史办、新闻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文物旅游局、市容监察大队、政务大厅、五马办事处、延南办事处。

二期是完成11家“省三级”重新认定工作培训指导:台办、区直工委、安监局、610(防范办)、红十字会、药监局、文联、侨联、教育局。

三期是完成11家“省三级”重新认定工作培训指导:电视台、民政局、质监分局、农林局、编办、城改办、地震局、关工委、工商联、交管中心、商务中心。

完成3个新农村档案示范村创建工作:李家庄、新民、紫坊。

5.完成3个社区 “省三级”考核认定培训指导:广场西社区、蔡家巷社区、县前巷社区。

(二)企事业单位档案规范化管理达标、复查认证

20**年,对已评定等级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纳入今年企事业单位档案认定、复查单位:

(三)原生电子档案规范化管理及依法接收

根据国家档案局印发的《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档发[20**]7号文件精神,区档案局定于10月底对区属各全宗单位20**年之前(含20**年)所有的原生电子档案进行依法接收。原生电子档案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处理公务过程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并归档保存的原始定稿电子文件。

原生电子档案收集整理与载体制作要求如下:

1.范围:20**年之前(含20**年);

3.内容:本单位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所有发文电子文件或文件底稿;

4.格式:移交电子文档形式(见附件:《电子光盘制作规范》)

5.电子档案载体形式及标注(见附件:《电子光盘制作规范》)

6.电子档案目录及格式:(见表3、表4)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年5月—7月份)

档案规范化整理:对收集归档的各种门类的档案实体按照标准进行分类整理,归档编目,建立健全各类档案管理台账及各门类档案检索工具。

2.原生电子档案整理:各单位根据本单位20**年之前(含20**年)的归档保管期限为永久、三十年的发文相应电子文件排序整理、登记目录并刻录成光盘。

2.考核认定材料准备:根据考核内容,准备相应等级认定实证材料及组织沿革、大事记、全宗介绍、利用实例、基础数字汇编等编研材料。

3.档案信息化管理设备及库房管理“八防”措施配置。

第二阶段:预检整改。(20**年8月份)凡纳入计划的各达标认证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山西省档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山西省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评定标准》要求对本单位档案管理情况进行逐项逐条的自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查漏补缺,并积极联系区档案局进行指导,开展预检整改,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第三阶段:申报验收。(20**年9月底)全面完成各单位档案目标管理的申报验收工作:

申报。按照定升级标准,撰写申报相应等级档案管理认定的申请报告、自检报告(主要包括单位概况,开展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的措施及自我评价等)、自查评分表。

2.验收。根据预检中发现的不足,限期落实整改,在各项工作准备就绪后,接受省、市、区档案局的考核验收。

第四阶段:移交进馆。(20**年10月底)凡纳入国家综合档案馆全宗管理的单位(见表1),要将本单位文书档案(纸质、原生电子档案)依法按时向档案馆移交。

四.推进措施

为确保今年档案重新认证和复查工作及原生电子档案接收工作的顺利完成,区档案局将举办档案业务知识培训班,采取集中培训指导,具体安排时间如下:

2.地点:区档案局;联系电话:2239107

3.参加人员:全区范围内有档案定升级任务单位的档案员(见表2)。

4.培训内容:档案规范整理知识及实际操作技能、档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及各类材料。(各单位自备培训材料:《档案培训教材》、《山西省档案目标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

5.要求:培训班采取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相结合方法,届时由我局人员集中授课指导,各单位档案员务必按时参加,准时签到,不得无故缺失,参加情况与各单位档案目标考核挂钩。

长治市城区档案局

二o一四年五月五日

为加强我县国有资产管理,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最大限度地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龙府发号)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资产核查移交工作的'领导,确保全面完成资产移交工作任务,县政府决定成立资产核查移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房产局、县国资办、县国有资产管理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资产核查移交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县国有资产管理,由县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国资办、县国有资产管理负责人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房产局、县国资办、县国有资产管理抽调人员组成。

二、资产核查移交原则

资产核查、移交遵循“统一部署、分步实施、先易后难、逐项移交”的原则。在对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权属及相关债权债务核查清楚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对资产逐项进行移交,先移交经营性资产,后移交非经营性资产。

三、资产核查移交范围及时间安排

1、资产核查移交范围:隶属县政府管辖内由县财政拨款及规费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债权债务不列入移交。

2、时间安排:

第一批:核查移交单位经营性资产(年4月16日—年8月15日)。具体有以下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水保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广电局、县水务局、县教文局、县体育局、县总工会、县二轻局、县供销社、县交通局、县粮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人劳局、县审计局、县就业局、县社保局、县建设局、县中小企业局、县煤炭局、县计生委、县农业局,核查、移交具体时间详见附表。

第二批:核查移交产权明晰、无权属纠纷的非经营性资产(年8月16日—年12月31日)。

第三批:核查移交前二批之外的全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元月1日—年3月底)。

四、资产核查移交方式

1、资产核查。资产核查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占有资产逐项进行清查核实,然后按照《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清查核实情况,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2、资产移交。资产核查移交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县政府批准的资产清查核实处理意见,组织资产占有单位和国有资产管理在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下办理产权或资产经营权、租赁权的移交手续。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龙府发[]29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资产核查移交前的清理工作,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核查移交工作。

2、国土资源、房产、工商等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资产移交工作,对行政事业单位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变更到县国有资产管理的过户手续,除收取工本费外,免收一切费用。

3、自资产移交之日起,各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应上缴至县国有资产管理收入结算专户。

4、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县财政部门凭县资产核查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停拨或缓拨该单位的公用经费:

(1)不按时办理占有资产移交的;

(2)不按规定上缴经营性国有资产净收益的;

(3)其他影响资产核查移交的不当行为。

5、对行政事业单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1)拒绝变更资产权属登记的;

(2)阻拦资产移交的;

(3)隐瞒单位资产的;

(4)擅自或私下突击转让、抵押、变卖资产的;

(5)私下突击更改租赁协议、经营合同的;

(6)弄虚作假,以各种名目侵占资产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7)严重失职,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流失的;

(8)国资监管部门或执法执纪部门确认的其他不当行为。

档案工作基础年活动实施方案

各镇、各单位要安排人员配合档案专管员对现存已处理完毕的文件材料(含2020年以前积存材料)按照国家档案局《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20)规定的技术标准进行规范化整理。要根据国家档案局8号令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完善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尚未备案的要报区档案局审核备案。专业档案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按照本系统、本行业的规定执行。组织人事档案按照中组部《关于印发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通知》(组通字〔1991〕13号)、《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组通字〔1991〕11号)、《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组发〔2009〕12号)等文件规定进行整理。会计档案按照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第79号令)规定进行整理归档。建设工程档案按照国家档案局《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8〕4号)及《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20)进行整理归档。

其它专业档案资料按照国家相关专业档案管理规范要求进行整理;驻区各垂直管理单位产生的档案资料按照本行业、本系统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整理归档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

所有档案在装订时严禁使用金属和塑料材料,已经使用的要立即整改。

各镇、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档案保管设施,配备必要的档案室和档案柜(架)。要加强档案安全防护,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有条件的要配置气体灭火系统。严禁使用水喷淋和泡沫灭火等方式灭火。

区档案局负责对各镇、各单位档案整理和安全防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完成时间:2020年5月底前整理完毕,具备移交条件。

档案工作实施方案

社区建档是社区档案工作的基础,只有把社区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电子文件等收集起来,集中统一管理,才能确保社区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当前,要围绕社区的主要职能,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重视社区组建方面档案的收集。包括社区划分、建立社区党组织、建立社区自治组织和领导机构、建立健全社区民主制度和人事、财会等工作中形成的档案,确保从社区成立之初就能够保证档案的齐全和完整。二是要建立健全社区服务档案。要把社区服务工作中形成的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优抚对象、社会贫困户援助和福利服务方面档案,面向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方面的档案,面向社区全体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档案,建立健全起来。三是要建立健全社区管理,如社会治安、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社区环境等工作中形成的档案。

搞好社区档案工作是社区档案服务社区建设的前提。因此,要在社区建档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社区档案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首先,要加强社区档案的管理。各社区居委会都要指定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归档、保管、保密、鉴定销毁、统计和利用等档案规章制度,配备必要的档案设施设备,确保档案安全保管、有序管理。要不断丰富档案内容,优化档案结构,提高档案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档案业务建设的规范、标准,逐步实现社区档案业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有条件的社区应积极采取信息化等现代科技手段,高起点地开展社区档案工作。其次,积极开展社区档案的开发利用。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利用。搞好社区档案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一手抓建档、抓管理,一手抓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只有让档案发挥作用,才能体现档案的价值。只有更好地为社区建设服务,社区档案工作才能得到发展。因此,必须强化服务意识,找准档案工作为社区建设服务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积极主动地开展服务。要通过咨询、查阅、编研等形式不断强化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为社区各项工作服好务。

三、工作安排和步骤。

1、8月中旬以前召开社区档案建设动员会议,布置社区档案工作任务,会后,各居委会主任再召集居委会工作人员,结合实际情况,研究档案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

2、积极开展学习交流活动,组织相关人员到先进街道社区参观档案工作成果,借鉴学习先进档案工作的方法与经验,加快自身社区档案建设的步伐。

3、坚决落实工作责任制,各社区居委会明确档案工作责任,居委会主任对档案工作负总责,于8月20日前将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报街党政办公室备案。

4、围绕社区档案工作目标,按照街开展社区档案工作要求,各社区制定档案工作实施方案并于8月20日前报街党政办公室,认真组织人员按规范标准要求做好档案整理工作。

5、9月30日前各社区居委会基本完成档案整理工作,将整理档案的情况进行书面总结,上报档案整理工作总结材料;10月15日前街办事处组织验收;10月下旬我街将向区档案局上报申请验收。

档案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黄冈市档案馆信息化建设,根据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湖北省档案局《湖北省档案信息化建设十年规划》及市委、市政府对档案信息化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档案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以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核心,以建设档案信息网络,促进公共服务为目的,积极推进档案接收电子化、档案存储数字化、档案管理自动化和档案服务网络化的进程,促进档案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原则:遵循“统筹规划、分级负责;项目带动、稳步实施;需求导向、典型示范;多措并举、安全可控”的原则,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

二、总体目标。

加快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的规范化管理,稳步实施存量档案数字化,增量档案电子化,建立数字化综合应用平台,开展已经公开现行文件和档案信息网上查询服务,积极推进数字档案馆和数字档案室建设,全面提高档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建设一支适应档案信息化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满足社会各界日益增长的档案信息利用需求。

三、主要任务。

1.加快推进档案馆数据库建设。逐步建立档案数据库,到2017年完成馆藏17完卷档案的数字化转换工作,实现档案全文信息查询,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2.加强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加强对全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电子文件积累、鉴定、著录、归档等工作的监督、指导,保证各单位产生的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真实、完整、有效。做好1996年建市前市直机关单位电子档案的移交接收工作。逐步实现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同步归档和有效管理。

3.充分利用和发挥网站的作用。不断丰富网站内容,有计划地上传开放档案目录,向社会提供网上查询和利用服务,及时更新档案信息和网页内容,让利用者不出家门就能了解所需的档案信息,使档案网站成为宣传档案工作、开展档案信息服务的窗口。

4.加强档案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坚持把档案信息化建设相关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数字化技术知识、网络技术知识、现代管理技术知识等列入培训教学计划;加强对档案业务人员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的培训,普及信息技术知识,提高档案业务人员掌握和运用现代化技术的技能。

5.完善档案信息安全管理体制。加强对计算机档案管理系统的管理,确保档案数据库安全;加强对电子文件归档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保证归档电子文件的真实、完整、有效;存有档案数据库的计算机要与一切外网实行物理隔离,要认真执行采用身份认证、防火墙、数据备份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档案信息和信息网络传输的安全,防止失密、泄密的发生。每年的数据备份要严格按照省局的技术要求进行,保证备份数据的可利用。

四、方法措施。

(一)组织模式。

馆藏档案数字化任务由市档案技术指导中心负责实施,技术指导中心要制定数字化方案,开展数字化工作。馆藏档案数字化任务从2013年起到2017年全部完成。

(二)建立制度。

建立数字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制定档案数字化规程、档案安全保密、档案数据管理维护、档案设备维护使用等制度。建立领取档案、归还档案登记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

(三)信息安全。

档案及目录数据至少应制作三套备份,脱机分开保管,一套异地保存,定期进行更新备份,并确保网络设备、设施、介质和信息的物理安全。此项为长期工作。

(四)数据验收。

在完成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任务后,及时向市档案局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申报验收,认真准备好各种验收工作。具体验收时间由市档案局档案数字化建设领导小组统一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档案数字化后有利于提高档案利用工作效率,实现快速检索、资源共享、远程服务。有利于提高档案保护工作水平,减少档案利用损坏、促进档案抢救工作、提高信息安全系数。是档案创新转型的重要内容,全局上下务必高度重视,合力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档案数字化是一项投入大、周期长、环节多、要求高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需要有认真的精神,务实的作风,科学的态度和严格的管理。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三要搞好配合协调。档案数字化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各科室(中心)应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馆藏档案数字化工作。

六、保障措施。

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对我市档案馆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将信息化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根据信息化工作安排,设备购置、数字化人员工作经费、安全保障设施经费、信息维护经费、异地备份等工作经费从信息化建设经费财政预算中列支;同时为人员技术培训、业务知识学习提供相应的平台,以此为我市档案信息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加快推进我市档案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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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等各级政府部门关于做好社区档案工作的精神,推动我街属下各社区居委会档案工作的前进,现根椐市、区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检查工作的要求,并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开展社区档案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社区档案工作意识,强化档案监督指导职能,实现依法治档,推动社区档案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为社区建设提供档案信息保障。

目标要求是:坚持统筹兼顾、全面规划、抓点带面、分步实施、逐步规范的原则。按照市档案局、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保局去年4月24日关于全市各街道办事处档案综合管理达标率和社区档案管理合格率在20**年底前达到100%的要求,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特点和重点,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向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推进。

二、开展社区建档的重点内容

社区建档是社区档案工作的基础,只有把社区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电子文件等收集起来,集中统一管理,才能确保社区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当前,要围绕社区的主要职能,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重视社区组建方面档案的收集。包括社区划分、建立社区党组织、建立社区自治组织和领导机构、建立健全社区民主制度和人事、财会等工作中形成的档案,确保从社区成立之初就能够保证档案的齐全和完整。

二是要建立健全社区服务档案。要把社区服务工作中形成的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优抚对象、社会贫困户援助和福利服务方面档案,面向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方面的档案,面向社区全体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档案,建立健全起来。三是要建立健全社区管理,如社会治安、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社区环境等工作中形成的档案。

三、切实提高社区档案工作水平

搞好社区档案工作是社区档案服务社区建设的前提。

因此,要在社区建档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社区档案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首先,要加强社区档案的管理。各社区居委会都要指定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归档、保管、保密、鉴定销毁、统计和利用等档案规章制度,配备必要的档案设施设备,确保档案安全保管、有序管理。要不断丰富档案内容,优化档案结构,提高档案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档案业务建设的规范、标准,逐步实现社区档案业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有条件的社区应积极采取信息化等现代科技手段,高起点地开展社区档案工作。其次,积极开展社区档案的开发利用。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利用。搞好社区档案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一手抓建档、抓管理,一手抓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只有让档案发挥作用,才能体现档案的价值。

只有更好地为社区建设服务,社区档案工作才能得到发展。因此,必须强化服务意识,找准档案工作为社区建设服务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积极主动地开展服务。要通过咨询、查阅、编研等形式不断强化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为社区各项工作服好务。

四、工作安排和步骤

1、8月中旬以前召开社区档案建设动员会议,布置社区档案工作任务,会后,各居委会主任再召集居委会工作人员,结合实际情况,研究档案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

2、积极开展学习交流活动,组织相关人员到先进街道社区参观档案工作成果,借鉴学习先进档案工作的方法与经验,加快自身社区档案建设的步伐。

3、坚决落实工作责任制,各社区居委会明确档案工作责任,居委会主任对档案工作负总责,于8月20日前将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报街党政办公室备案。

4、围绕社区档案工作目标,按照街开展社区档案工作要求,各社区制定档案工作实施方案并于8月20日前报街党政办公室,认真组织人员按规范标准要求做好档案整理工作。

5、9月30日前各社区居委会基本完成档案整理工作,将整理档案的情况进行书面总结,上报档案整理工作总结材料;10月15日前街办事处组织验收;10月下旬我街将向区档案局上报申请验收。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座谈会和全省组织系统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培训会精神为重点,以《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检查验收办法》等档案审核有关文件为依据,准确核实干部人事档案内容信息,全面收集整理干部档案所缺材料,狠抓档案基础建设,切实提高管理质量,通过干部人事档案集中审核,把我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审核范围

全县副科级以下(除教育系统以外)在编在册干部职工人事档案。

三、审核内容

(一)档案是否存在涂改造假、错装或混装材料;

(二)档案信息是否准确,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档案内容是否客观、真实;

(三)档案材料是否手续完备;

(四)档案整理是否符合要求。

四、收集材料的范围

这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需要收集的材料共有15类,即:

(一)1988、1999年中央组织部制发的《干部履历表》。

(二)中专以上学历、学位材料齐全:

6、其他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归档的相关材料;

7、毕业、学位证书复印件;

8、《干部“三龄一历”确认表》。

(三)1994年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

(四)1997年以来参加二个月以上理论、专业、技能培训的须有相应的培训材料。

(五)评(聘)、晋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须有相应的申报表、审批表和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六)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证书的,须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登记)表和证书复印件。

(七)更改出生日期的,须有上级批复、相关调查及证明材料等。

(八)更改参加工作时间的,须有上级批复或确认其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

(九)中共党员须有《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1985年、1990年《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停止党籍后经批准恢复党籍的,须有审批材料;民主党派成员须有相应的入党材料。

(十)获得县处级以上奖励的`,须有相应的奖励材料。

(十一)进行过经济审计的干部,须有相应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材料。

(十二)1993年后的工资材料齐全。

(十三)1999年中央组织部制发的《干部履历表》应逐项填写,所填信息应真实准确,须有相片、本人签名、填表时间、组织意见和组织印章,填写《干部基本情况审查核实登记表》。

(十四)1997年以来的干部考察材料须有形成材料的单位(或考察人)和时间。

(十五)1997年以来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应按规定逐项填写,注明任免职务的批准机关、批准时间和文号,加盖组织印章。

五、时间安排与工作步骤

(一)20**年3月14日—22日,成立工作专班,起草制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各单位进行档案审核工作的具体时间。

(二)20**年3月23日—20**年5月10日。各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并按要求及时补充和完善所需归档的材料。

(三)20**年5月11日至20**年5月30日。档案室审核整理档案并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工作。

(四)20**年6月。局档案室准备迎接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的检查验收工作。

六、审核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为切实加强我局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领导,成立县人社局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领导小组。

由于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了确保按时完成本局所管理在职人员近4000份档案的审查工作,要成立干部档案审核工作专班,集中时间对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进行整理、检查和验收,以确保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齐全、真实、信息准确。

(二)坚持标准,认真审核。在审核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组部、国家档案局下发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以及省委组织部对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的规定要求,通过这次对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整理,进一步规范我局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对干部档案要逐页逐项地核对材料内容和有关信息,保证材料完整、齐全、真实,保证信息准确无误。

对审核出的问题,要逐一进行登记,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并研究提出解决的措施和意见;对档案中缺少的主要材料要逐一登记,并补充收集归档;对档案中涉及的干部出生时间、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和学历学位等信息前后记载不一致或有涂改现象的,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确认,确保档案中的信息真实可靠。

(三)坚持原则,强化责任。这次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及有关信息的认定,关系到我们干部的发展成长和政治前途。为此在审核时,专班各成员,要高度重视,相互协调配合,完成档案审核和材料收集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做好干部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以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顺利进行。

档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档案管理工作是档案提供利用的前提, 档案经过整理,可以检验收集工作的质量,便于档案的鉴定、保管、统计和检索,促进档案工作各环节的良性运动。

        为了方便公司的档案材料统一、集中、有序保存,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促进各部门的协调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加大档案规范化管理力度,更有效地积累、保护和利用我公司档案资源,更好地为公司生产销售等发展服务,现按照安徽省档案管理标准的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工作实际,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档案整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档案的分类方案,保管期限表和归档范围。

二、对单位的文件材料做认真的收集、分类、划期、立卷归档。

三、按照不同类别及其相互关系,进行合理的排列归类。

四、编写档案案卷目录等检索工具及编研工作,有序地为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服务。

二、档案的保存

1、保存地点:办公室档案柜

2、保存内容:包括过去和现在的公司各部门及员工从事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公关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办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账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协议合同、电脑盘片、音像制品、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保存的具体方法见******科技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规定。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年11月-20**年 12月)

1、考察学习,借鉴经验。由公司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指导,办公室相关人员参加,协同 档案管理员建立档案室。同时档案管理员自身加强对档案管理的学习,逐步落实具体计划实施方案。

2、严格执行和完善安徽****科技有限公司制度。根据国家档案局,结合我局实际,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安徽省档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上,完善公司文件材料分类方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为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提供参照依据和标准。

3、成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为确保公司档案目标管理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成立档案部组长,公司相关成员、公司各部(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成员的档案管理达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我公司档案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公司人员的统一协调、项目论证、任务安排、经费使用监督和协商联系等档案管理工作。

4、召开档案组成立大会。召开由相关责任领导、中层以上干部和责任人组成成员参加的档案档案工作动员会,安排介绍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及实施方案。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档案法》及相关档案业务知识。

(二)实施计划(20**年 1月-20**年2 月)

1、收集整理各门类档案资料。

(1)文书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

按照归档范围对20**至20**文书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对已经归档整理的文书案卷,按照标准进行全面系统检查整改,进一步规范。

(2)生产档案

自生产投产以来文件、资料和图纸,和其它相关图纸等进行重新装盒、编号整理。

(3)会计档案收集齐全,进一步规范。

(4)声像、图片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

对我公司在工作中形成的反映历史面貌及工作职能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工作成果包括生产成果、专利申请、工程管理、科研培训、专家(政务要员)考察来访等类型的声像、图片资料进行收集和规范整理。

(5)电子文档文件材料的收集

对一部分整理不规范,散存在科室单位和个人手中的电子文档等进行收集和保护,规范整理。

(6)实物材料的整理

对我公司获得的奖证、奖牌、奖杯、奖品等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进行收集,分类存放档案室。

2、制定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等有关文件规定,建立健全归档、保管、保密、鉴定销毁、统计和利用等档案规章制度。同时结合本公司工作实际,制定相关门类资料的管理办法,如会计档案、电子文本及图片等,进一步规范各门类档案资料的整理。完善《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立卷归档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利用制度》、《档案查阅须知》等制度。

3、做好档案信息编研工作。编写全宗介绍、立卷、说明、组织沿革、大事记、主要业务工作基础数字汇编,整理专题汇集、发文汇集等参考资料,收集统计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编制案卷目录、案卷文件目录等检查工具。

4、完善基础设施,改善档案保管条件。一是档案室的位置、防护结构要求进行检查维护。二是购置安装、标准摆放档案密集架,合理安排档案库房、阅档室(荣誉室)和档案人员办公室,做到“三分开”;配齐档案柜、防磁柜、空调、抽湿机、装订机、刻录机、电脑、吸尘器、温湿度计、防光窗帘等设备设施,达到防尘、防光、防鼠、防虫等八防要求。三是将档案管理的相关制度上墙,整理好的.各门类档案上架入库保管。

市档案馆作为国家一级档案馆,不断完善各项档案业务工作的管理机制和制度体系,通过一系列有效举措,使档案馆基本功能得到了全面增强。

        在此基础上,为适应当前馆藏档案数量与种类扩充、社会各界档案利用需求增长、档案安全保管和信息化技术提升的新形势新要求,努力打造“开放程度高、现代意识浓、基础业务强、社会形象佳”的一流档案馆,局党组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局(馆)开展“档案业务提升年”活动,以进一步夯实档案基础业务,培养一支“技能全面、专业精通”的高素质档案专业人才队伍,实现无锡档案事业发展处于领先水平的目标。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提升档案管理基础水平

1、严格库房管理制度。对照国家一级档案馆库房管理标准,全面落实“十防”技术要求,重点做好库房温湿度记录和控制,落实各类档案进出库的安全责任制,今年内全面完成库检工作。(责任部门:保管利用处)

2、建立准确的各类档案基础台帐。档案基础台帐数据应覆盖市档案馆、机关档案管理中心、民族工商业档案馆。20xx年内,市档案馆内部的基础台帐要严格对照国家一级档案馆复查标准,对建立的各类台帐进行全面自查,对数据不齐全、不准确的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精确统计所有馆藏档案的卷数、件数、排架长度以及音频、视频、照片、实物、征集(含捐赠)、寄存的总量和基本明细。(责任部门:保管利用处、机关档案管理处、民族工商业档案馆)

3、按照解密开放要求落实档案的鉴定、划控。年内完成20xx年前馆藏档案的解密、鉴定和划控,明确新的保管期限和开放程度,并分若干批次向社会公布开放。(责任部门:保管利用处、民族工商业档案馆)

4、两年内完成馆藏档案的整理、整改。组织人员对不符合要求的进馆档案和馆藏部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档案进行整理和整改。对上架的卷皮破损、影响外观的档案,统一定制盒套,重新换装并贴标签、填写案卷封面,20xx年底前全部完成。20xx年内完成对全引目录、卷内文件目录和全宗卷等档案检索工具的整理。(责任部门:保管利用处、民族工商业档案馆)

5、合理调整和设置全宗编号。对全宗编号体系进行梳理,明确市民族工商业档案馆的全宗编号设置,并对市档案馆馆藏中部分企业单位的全宗号进行必要调整,20xx年底前完成。(责任部门:保管利用处、民族工商业档案馆)

6、实现馆藏档案电子目录全覆盖。对尚未形成电子目录的馆藏档案,组织人员进行输目,20xx年底前实现馆藏档案(不含公证档案)电子目录全覆盖。(责任部门:保管利用处、信息处)

二、提升档案资源挖掘深度

7、全面梳理馆藏档案资源,摸清“家底”。由局领导带领各处室,对明清时期至社会主义改造完成期间的馆藏及征集、寄存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挖掘各历史时期有影响、有成就的事件、人物以及涉及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具有历史价值的馆藏内容,形成图文并茂的详尽介绍。

        具体分工为:盛晓奇指导办公室,负责梳理挖掘“明清时期”档案资料;吴智文指导业务指导处,负责梳理挖掘“民国前期(20xx—20xx年)”档案资料,徐杰指导法规宣教处,负责梳理挖掘“抗战时期(20xx—20xx年)”档案资料;许学生指导征集编研处,负责梳理挖掘“民国后期(20xx年至20xx年9月30日)”档案资料;邵枫指导保管利用处,负责梳理挖掘“解放初期(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档案资料;徐俊文指导信息处,负责梳理挖掘“社会主义改造时期(20xx—20xx年)”档案资料。(责任人、责任部门:局领导、各处室)

三、提升档案学术研究水平

8、大力推进档案学术研究和成果编研。在全面梳理挖掘馆藏档案、资料的基础上,动员局(馆)全体人员投身档案学术研究,将深度编研等学术性任务落实到每个人,形成“人人动笔、通力合作”的浓厚学术研究氛围。20xx年底前,全局人员每人完成至少一篇学术论文,并将其中质量较高的论文汇编成册,同时积极向国家级、省级档案专业报刊投稿,提升无锡档案文化的传播面和影响力。

9、完成《常用档案业务法规文件大全》汇编。汇编国家、省、市各级近年来制定出台的档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业务指导文件,侧重收入档案基础业务方面的规定、规范,20xx年底前定稿、印发。

四、提升档案数字化应用水平

10、加快数字档案馆基础数据录入。信息处总体协调并提供技术保障,各处室按照分工,在无锡市数字档案馆的系统平台上,录入各项基础性数据,20xx年内完成。(责任部门:各处室)

11、全面应用数字档案馆系统。无锡市数字档案馆完成所有人员的桌面安装和使用,实现数据采集、档案管理、服务利用、系统管理等四大功能模块正常运行。20xx年内完成数字档案室新系统的开发和安装使用,并建立一批数字化档案室示范点。依托数字档案馆系统平台,定期公布开放档案,推出档案在线检索、查阅功能,实现档案开放工作的数字化、常态化。(责任部门:各处室)

五、提升档案进馆计划性

12、确定新一轮进馆计划。由保管利用处牵头,按照20xx年进馆单位名单,于20xx年上半年制定完成新一轮(20xx—20xx年)进馆工作计划,明确进馆单位、接收年限和进馆档案数量,并统筹考虑市民中心各单位档案移交进馆数量。同时要根据计划,加强对进馆单位的档案业务指导和检查,提高规范度与合格率,确保进馆工作顺利、高效开展。(责任部门:保管利用处、业务指导处、机关档案管理处)

“档案业务提升年”活动的组织推进,要与本局(馆)20xx年度重点工作相结合,与国家一级档案馆复查迎检工作相结合,与档案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相结合。

         各处室要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明确责任要求,将“档案业务提升年”活动作为20xx年度的工作主线,既要落实专人分工负责,又要注重处室内部和处室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有措施、有成效,按时保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实现全局(馆)档案业务的规范和提升,进一步健全档案工作“三个体系”,夯实档案馆基本功能,增强局(馆)全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积极性,保持国家一级档案馆应有的硬件和软件水平。

**年**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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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工作实施方案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2016年我镇的档案管理目标要达省一级标准,为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档案工作意识,强化档案监督指导职能,实现依法治档,推动全镇档案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为我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提供档案信息保障。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和《省乡镇档案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精神,努力整合全镇档案资源,在镇机关建立“归属明晰、运转协调、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管理科学、服务高效”的档案资源管理利用新模式,实现档案资源集约化、档案移交正常化、业务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规范化、服务社会优质化的目标,开发和实现档案资源的最大效益。

三、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四、工作目标和要求。

(一)第一阶段(5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1、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整综合档案室成员名单和档案管理网络名单,各办确定一名兼职档案员。

2、召开动员会议。就创建工作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布置档案目标管理任务,明确各办的职责,保证按时保质完成归档工作。

3、业务培训。邀请市档案局业务人员对各办兼职档案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了解档案管理业务知识,为收集和整理档案打下基础。

4、加强宣传。开展一次镇机关工作人员档案知识竞赛,并利用机关会、中层会议等各种形式宣传档案工作。

5、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在和各办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修订坞根镇档案管理办法和分类方案,并制定各类档案归档范围、不归档范围、档案保管期限表等,并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办。

6、按档案管理办法和归档范围做好各类需归档材料的收集和移交工作。由各兼职档案员收集本办需归档材料,在5月底之前统一移交到镇综合档案室。

7、确定我镇编研工作的方向,明确编研材料基础数字汇编、专题介绍、坞根年鉴、重要文件汇编等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负责人员,着手收集各类所需材料。

8、根据标准,对照本镇实际,列出需要配备的硬件和基础工作用具清单,报主要领导审批(例如:电脑、数码照相软件、除湿机、防盗门、玻璃移门、卷盒卷皮、防虫剂等)。

(二)第二阶段(6—8月):整理归档,抓好落实。

1、根据全宗卷管理规范要求,把所有需要归档的材料按分类方案分别进行整理,不需要归档的材料列一个销毁清单,请鉴定小组统一鉴定后进行销毁,由市档案局同志提供具体指导。如果各办需要分室独立保管的档案,也要根据镇分类方案,按照档案整理标准整理好,并上交一份档案目录到综合档案室。

2、完成档案目录的电脑输入并装订成册,完善近三年来我镇发文文件的电子文档。

3、完成编研材料的定稿清样工作,请有关领导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并装订成册。

4、对各村居、专业合作社的档案进行集中整理和指导。

5、各类整理好的档案按要求进库房进行排架存放。

6、做好所需有关硬件设施的到位工作。

(三)第三阶段(9月):查漏补缺,准备验收。

1、对照达标细则,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对不足之处进行再完善。

2、邀请市档案局领导来我镇初验。

3、写出自查报告和申请验收报告。

档案目标管理达省一级标准创建工作是我镇今年档案工作的重点工作,机关各办要高度重视,通力合作,按照标准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省市考评组的验收。

档案工作实施方案

组织人事、信息、机要、秘书、档案信访、日常事务。

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经济发展办公室:包括乡镇企业发展、招商引资、民营企业等工作。

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社会事务办公室:包括优抚、救灾、政法、军事、公安、武装、民。

兵、综合治理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包括计划生育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文化教育服务中心:包括文化、教育、卫生、宣传、影视、精神文。

明建设、政治思想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农业服务中心:包括农业法规政策、农林业生产、土壤肥料、植保、

林政、植树造林、水利建设、畜牧养殖、渔业等方。

面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包括村镇建设规划、乡村公路管理、土地管理、

建筑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包括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劳务输出工作中形。

成的文件材料。

财政所:包括乡镇财政、金融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漳浦县乡镇档案管理暂行办法【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本乡(镇)档案工作,加强对本乡(镇)档案的科学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结合我乡(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档案是指本乡(镇)党委、政府领导机关及所属部门在经济、政治、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等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查考价值的各种文字材料、图纸、表格、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乡(镇)档案是本乡(镇)工作活动的历史记录,是维护乡(镇)历史面貌的重要凭证,是乡(镇)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信息资源。乡(镇)档案工作是乡镇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国家档案事业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本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确定分管领导,把乡(镇)档案工作列入社会发展计划,将档案事业费列入财政预算,以保障和促进本乡(镇)档案工作的巩固和发展。

第五条乡(镇)档案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各种门类和载体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档案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本乡(镇)建立综合档案室,以集中管理本乡(镇)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

第七条从本乡(镇)档案工作的实际出发,配备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的专职档案人员,负责保管本乡(镇)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档案人员必须参加市、县档案局举办的专门培训,领取《档案员岗位证书》持证上岗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九条本乡(镇)档案工作,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党委或政府的综合部门直接管理;业务上受县档案局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第十条档案室和档案人员的基本任务:

(一)对本乡(镇)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定期把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向县(市、区)档案馆移交。

第三章文件材料的归档。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文件材料的归档制度,并列入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本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办理完毕或因公外出获得的文件材料,应及时交档案部门整理、立卷。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十二条本乡(镇)机关当年形成的文书类文件材料,应于第二年上半年前完成立卷归档工作;会计核算类的文件由财会部门整理立卷,保管一年后档案室移交。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以阶段归档。其他门类文件材料的归档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移交档案时,交接双方应根据移效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

第十三条本乡(镇)机关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各类文件一般归档一份,比较重要的和利用频繁的文件可以多留几份备用。

第十四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纸质优良、字迹工整、规格统一,签字手续完备。填写归档文件材料应当使用耐久性字迹材料,禁用铅笔、圆珠笔、复写纸书写。

第十五条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当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

第四章档案的整理。

第十六条本乡(镇)档案按文件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和查找利用的原则进行整理。

第十七条本乡(镇)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作为一个全宗。据自身的特点和档案数量的多少,制定本乡(镇)统一的档案分类大纲,分类大纲应保持相对稳定。

档案一般采用年度——问题(或机构)分类法。

第十八条本乡(镇)档案应按党、群、政等不同类别分别整理立卷。案卷质量应符合《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的要求。

第十九条每年形成的案卷,按不同保管期限分别排列和编写卷号,并编制案卷目录,在一本案卷目录内案卷号不得重复。

案卷目录应分年度或混年编制。在一个全宗内目录号不得重复。

第五章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第二十条本乡(镇)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三种。重点保存本乡(镇)自身活动中形成的档案,并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乡镇实际情况,制定本乡(镇)档案的“保管期限表”。

第二十一条本乡(镇)档案的鉴定工作,在乡(镇)主管负责人的领导下,由乡(镇)领导、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人员组成鉴定小组共同进行。根据保管期限表,对到期或过期的档案认真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写出鉴定报告。

第二十二条对确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经乡镇主管领导批准后销毁,销毁时应有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第二十三条鉴定报告和销毁清册应归档案保存。

第六章档案的保管和移交。

第二十四条为确保档案的安全和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寿命,本乡镇设置必要的档案专用库房和档案装具。

档案库房要坚固,并有防盗、防火、防潮、防高温、防光、防尘、防虫、防鼠等设施。

第二十五条本乡(镇)建立严格的档案保管制度,以保证档案的安全,防止失密、泄密或损毁、丢失档案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并建立档案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二十七条本乡(镇)档案人员如调节工资,应严格办理档案的清点交接手续。只有办完交接手续后,才能办理调节手续。

第二十八条本乡(镇)档案向县档案馆移交的年限,按国家关于档案馆接收档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部分利用频繁的档案经县档案局同意,移交期限可适当延长。

第七章档案的利用和统计。

第二十九条本乡(镇)档案各部门应积极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档案史料的编研工作,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乡镇党政领导决策和生产、建设等各项工作服务。

第三十条本乡(镇)档案部门建立档案借阅制度。利用者应按规定办理利用手续,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根据利用档案所产生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簿》。

第三十一条档案室应做好档案的统计工作,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第三十二条统计数字要真实、准确,并按规定及时向县档案局呈报统计报表。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本乡(镇)档案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受《档案法》的保护,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提供利用和捐赠方面成绩显著者,可依据《档案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三十五条依照《档案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毁、丢失或擅自销毁属于应归档保存的档案;。

(二)擅自提供抄录、影印、公布属于保密的文件;。

(三)涂改、伪造档案的;。

(四)出卖、倒卖档案牟利或者私自将档案卖给外国人的;。

(五)携带禁止出境的档案或复制件出境的;。

(六)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侧重文书档案的管理,对其他门类和载体的专业档案,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管理办法。

附:乡镇机关文书档案分类、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档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中的档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省档案管理条例》以及区《关于区部分行政区划变更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在部分行政区划变更工作中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区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涉及的乡镇档案是乡镇职能活动和历史演变的真实记录,是备以查考的真实凭证和历史依据,是不可再生的国家档案资源。我街道高度重视,将档案管理和移交处置工作纳入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指导,科学制定方案,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做到档案工作与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同步进行,确保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中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在启动改革时同步制定档案管理与处置工作方案,报区档案局审查同意后实施。明确档案工作负责机构和人员,及时做好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收集、整理、保管、移交和纸质档案数字化等处置工作,并按照规定向区档案馆移交档案,使全部档案得到妥善安置,确保档案实体安全,确保按时保质移交档案,防止因接收不及时出现档案遗失等问题,确保国家档案资源齐全完整。

(一)明确档案的归属与流向

1.档案的处置要以维护历史真实性和完整性为原则,机构变动前形成的全部档案为一个整体,不得分散。

2.续沿用原档案全宗,确因工作需要暂时保留并入街道档案的,必须书面报区档案局同意后,代为保管,达到规定年限后再移交区档案馆,也可在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办理移交。

3.应按规定及时明确机构、人员和职能职责,完善档案管理设备设施,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有序开展档案工作。

(二)档案移交及标准要求

要按照档案归属与流向的规定,做好档案的移交工作。街道为移交方,区档案馆为接收方。移交范围为未移交至区档案馆、自行保存的历年各类档案(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照片、音像、实物等各种载体档案)。移交的档案应规范整理,符合要求。

1.做好档案的清点、接收工作。移交方要做好各种门类和载体档案的.收集、清点、整理工作,确保不重复、不遗漏,并制作交接材料(含各类交接文据、全宗卷、检索工具),做好档案的清点、交接工作。接收方要根据清单内容仔细清点、核对,并对接收的档案及时登记在册、归档整理,防止档案丢失。

2.制定档案处置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档案处置与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本单位档案归属与流向,制定档案处置工作时间表。档案处置与管理工作方案应在机构改革方案正式公布后一周内报区档案局审查。

3.做好档案鉴定和销毁工作。应成立档案鉴定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开展档案鉴定和销毁工作。鉴定工作应按件开展,内容涵盖档案是否继续保存(或移交)、是否开放、是否数字化、是否解降密四个方面。涉密文件的清点和解密、降密工作,要按照“谁定密,谁解密”的原则,单独编制涉密文件目录,提出审核意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涉密档案。

4.需向区档案馆移交的,应将纸质档案与数字副本一并移交。移交档案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档案案卷质量的要求进行整理,“双套制”移交和接收,做到分类科学、整理有序、编目准确、检索方便。移交档案必须使用国家档案局统一监测的卷盒、卷皮、卷内目录、备考表。

5.移交门类及标准要求:

(1)文书档案:包括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前保管的和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文书档案。以案卷为单位立卷归档的,按照《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国档发〔1987〕27号)《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9705-2008)要求,整理编目。以件为单位整理归档的,2017年以前的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要求,整理编目,2017年以后(含2017年)的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要求,整理编目。有专业档案但未制定专业档案归档范围和管理办法的单位,或因单位形成的专业档案数量较少,不能作为单独门类列出的,纳入文书档案进行管理和处置。

(2)科技档案:包括科研档案、项目档案、基建档案、设备档案等。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要求,整理编目。

(3)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预算、决算报告。2016年以前的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1998〕132号)要求,整理编目,2016年以后(含2016年)的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会计档案案卷格式》(da/t39-2008)要求,整理编目。

(4)照片档案:包括纸质照片、胶片和数码照片、胶片,纸质照片、胶片按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要求,整理编目;数码照片、胶片按照《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da/t5-0014)要求,整理编目。

(5)音像档案:包括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等。按照《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da/t15-1995)《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规范》(da/t6-2017)要求,整理编目。

(6)电子档案与数据:包括办公系统、业务系统中形成的反映单位职能活动的电子文件及元数据、纸质档案数字化副本等,按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18894-2016)要求,整理编目。

(7)实物档案:包括印章和各种公务活动礼品及各部门获得的县级以上的综合性荣誉奖品、证书、宣传纪念品等实物原件,依据实际情况逐件编目登记。

(8)人事档案:按《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办理。

(9)检索工具:包括纸质目录、电子目、全宗卷等。

(三)完善移交手续

移交方和接收方均要安排负责文件清点、整理及移交工作的人员,在未完成相关工作或未明确接替人员前原则上不作其他工作安排。移交时要认真填写《档案移交清单》(附件1)(一式两份),由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和档案人员监督,交接双方在《档案移交清单》进行确认并签字、盖章,同时各保存一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成立以分管领导负责、档案工作人员或其他部门的人员参加的档案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此次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中的档案清点、移交工作,确保档案实体安全。

(二)严格监督管理。此次档案移交工作,移交双方要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依法依规移交,严格按照清单内容进行核对、移交、签字和盖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藏、拒绝移交档案等行为,严格按照移交程序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带走、留存、转移、销毁档案,不得拒绝移交档案或将档案据为己有。造成档案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工作保障。为确保档案移交工作顺利完成,要做好档案工作经费保障。明确档案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及时建立专门档案室,配备档案柜、空调、除湿机、灭火器等相关设备设施,制定档案管理、借阅利用等规章制度,做好档案管理保护工作,确保档案实体安全。

档案工作基础年活动实施方案

1.单位内部移交。按照国务院《机关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各单位下属科室或个人一般应在3月底前将上年度已处理完毕的文件材料向本单位档案室或档案专管员进行移交,交接双方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单位档案员应于6月底前将上年度档案整理完毕,上架保管。

完成时间:各单位2020年3月底前将所属各科室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完毕。

2.向区档案馆移交。各单位具有长期(30年以上)或永久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已经按照规范整理完毕的,应当向区档案馆移交。立档单位正在使用的档案可以在本单位保管,但要加强安全防护,并接受档案局指导和检查。珍贵历史档案、重要事件或重大项目档案、临时机构或即将撤销的机构产生的档案资料应随时进行移交。

完成时间:2020年6月底前向档案局移交。

档案销毁工作报告

档案是指人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那档案销毁的。

是怎样的呢?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分享几篇档案销毁工作报告,一起看一下吧!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优化档案馆(室)藏档案的质量,提高档案库房、设施的有效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档案鉴定销毁是指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保存价值进行审查,重新划定具有其保存价值的档案的保管期限,对已失去保存价值档案的剔除销毁。

第三条各级各类档案馆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定期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依据本单位档案保管期限表,直接审查档案的内容并将此项工作列入档案管理考核内容。

第四条各级各类档案馆档案的鉴定,应由馆内业务人员和档案形成单位代表组成鉴定委员会(小组)进行;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的鉴定,应由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人员组成鉴定委员会(小组)进行;企业档案的鉴定,由专业技术人员和档案人员组成鉴定委员会(小组)进行。

第五条鉴定委员会(小组)的职责:

(一)制定鉴定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具体审查档案内容,提出“存毁”意见;。

(三)对仍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划定保管期限;。

(四)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编制销毁清册;。

(五)编制档案鉴定工作报告(包括:鉴定工作目的和要求,鉴定档案的种类和项目、数量、鉴定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有关情况,鉴定工作的过程及基本做法,鉴定中调整和销毁档案的数量,鉴定中取得的基本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等)。

第六条档案鉴定一般每年进行一次,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第七条各级各类档案馆档案的销毁,经馆长审定后,报同级档案局批准。

第八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档案的销毁,由本单位分管档案工作负责人批准。市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中央、省驻沈单位报市档案局备案;县(市)、区属以下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报县(市)、区档案局备案。

第九条凡档案“存毁”界限难以确认的,经本单位领导审定后,市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中央、省驻沈单位报市档案局审批;县(市)、区属以下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报县(市)、区档案局审批。

第十条各单位向市、县(市)、区档案局备案或申请审批销毁档案的,应当提报档案鉴定工作报告和档案销毁清册。

第十一条各级档案局应当建立销毁档案审查委员会。销毁档案审查委员会由档案局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其职责是:

(二)审查销毁档案的内容;。

(三)向档案局提报审查意见。

第十二条各级档案局根据销毁档案审查委员会提报的审查意见,对申报单位档案销毁进行审批。

第十三条城区范围内的各单位档案的销毁,必须到市档案局指定的场所统一销毁,市档案局和销毁档案单位共同派员监销;其他县(市)、区属以下单位档案的销毁,必须到县(市)、区档案局指定的场所统一销毁,销毁档案单位派员监销。监销人员必须在销毁档案清册上签字或押印。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擅自销毁档案,违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沈阳市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销毁档案的标准。

档案鉴定、销毁应以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档案保管期限表》等为依据,全面分析档案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准确划定档案的销毁范围。档案鉴定、销毁工作一般每5-20xx年进行一次。

1.时间标准。

短期保管的档案,20xx年期满,经过认真复查,校主管领导批准即可销毁,长期保管的档案,50年期满,经再次鉴定确认已无继续保存的必要,经校主管领导批准即可销毁。

2.档案内容、来源、形式标准。

档案馆对保管档案在坚持“期满鉴定销毁”的原则下,对原基础不好的案卷或保管期限不明确的案卷,要再进行一次认真的鉴定,用档案的内容、来源、形式为标准,重新判定档案的价值,剔除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

二、鉴定销毁档案的程序。

1、档案馆拟写档案鉴定工作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批准。鉴定工作申请包括鉴定目的、内容、参加人员、所需时间等。

2、成立档案鉴定小组。档案鉴定小组由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档案馆和有关部门兼职档案员参加。

3、学习国家有关规定,统一档案鉴定标准。

4、鉴定小组成员对档案进行鉴定,提出鉴定意见。对失去保存价值,需销毁的档案进行登记造册,并提交档案鉴定报告。

5、领导审查、批准档案鉴定报告。

(二)销毁档案的程序。

1、档案馆对经鉴定拟销毁的档案提出存毁的初步意见,并对拟销毁档案按类别造册登记,分别送交档案形成部门领导进行初审。

2、送交档案形成部门进行初审的拟销毁案卷登记册,必须经部(处)级主管领导签字。

3、汇总初审意见,编造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清册是准备销毁案卷的登记簿。同时还应撰写一份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

4、销毁清册连同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送交校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5、经鉴定批准销毁的档案,必须送指定地点化为纸浆或焚毁,任何单位、或部门均不得将应销毁的档案作其它用途或当作废纸出售。

6、销毁档案须有两名监销人,监销人在销毁档案前,应对销毁档案认真清点复核,档案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分别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经审查不准销毁的档案仍继续保存,并在销毁清册上详细注明。

三、档案鉴定、销毁工作结束后,档案馆应及时做好档案整理、检索工具调整等处理工作。档案鉴定过程中形成的鉴定工作的申请、报告、销毁清册等材料应立卷归档、妥善保存。

1、档案鉴定工作必须纳入机关档案管理制度中,使档案的鉴定工作按照标准和时间要求正常进行。

2、成立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负责,档案管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兼职档案员组成,共同对所鉴定的材料进行审核和监销。

3、认真填写档案鉴定表,并由鉴定领导逐一审核,确认无误后,签署意见。

4、鉴定工作完成后,由档案管理和鉴定领导小组对所要销毁的档案写出鉴定小结和报告,请求主管领导批准后同档案部门一同销毁。

5、派专人进行销毁,并委派监销人员。确认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分别签名,留底备查。

6、鉴定表、销毁清单、销毁报告等有关文件材料应归档保管。

2、鉴定销毁小组应定期对综合档案进行鉴定,对保管期限已满但仍有保存价值的,应延长保管期限;对不需要继续保管的档案资料按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3、销毁档案必须编制档案销毁册,登记所销毁档案资料的时间、数量及主要内容。

4、销毁档案时,应遵循保密原则及有关规定并指派专人负责监督销毁,参加档案销毁的人员都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严禁将档案作废纸出售、对于没有保存价值,保管期限已满且利用率不高的档案,可向相关档案鉴定小组提交档案目录进行鉴定。

2、本着“又精又全”的原则进行鉴定。永久保存的档案要精炼,不能庞杂。要能反映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的基本面貌。

3、档案鉴定必须由档案鉴定小组鉴定并写出档案鉴定意见。要销毁的档案,档案人员需依照档案鉴定意见逐卷逐件检查,核对并进行登记造册。

4、非涉密档案销毁工作由综合档案室负责执行,提出销毁意见,办理好销毁手续,经主管所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涉密档案销毁工作由保密办负责执行。

5、档案销毁时应派两人监销,监销人在销毁前应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

6、档案未经鉴定和履行审批手续,严禁销毁。

7、销毁档案后,应将销毁清册及手续材料存入档案全宗卷中,并在原档案帐目上加以标识。

档案的鉴定工作是为了使有价值的档案更好地保存下来,达到既完整又精炼,以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目的。档案鉴定与销毁是一项既严肃又细致的工作。

一、档案鉴定原则。

贯彻“审查从细,留存从宽”的原则,要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既考虑历史发展的需要,又服务于现实工作需要的观点,进行档案鉴定的销毁工作。

二、档案的鉴定组织形式。

档案鉴定销毁工作在本单位档案鉴定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小组成员由主管档案工作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档案室或专职人员三方面组成。具体工作由档案室或专职档案人员和与形成档案内容有关的职能部门共同进行。

三、档案的鉴定方法。

采取直接鉴定法,以案卷为单位,根据文凭内容逐卷、逐件、逐页地进行审查鉴定。在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完整、不准确的,应进行考证、修订,在案卷备考表中说明。

四、档案鉴定的标准、依据。

文书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和本单位《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进行。

科技档案应按照上级和本单位《科技档案保管期限表》进行。

会计档案依据国家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

其它各类档案按照相应的档案保险期限表进行。

1、档案销毁手续:对确已失去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应登记造册,编制销毁清册(一或二份),经主管领导和档案室审查后签字盖章报送上级主管机关审批或备案,待批复后,再销毁。

2、档案销毁方法:销毁档案与销毁清册登记内容核对无误后,开据。

介绍信。

到指定造纸厂二人监督核销监销人在销毁清册审批表上签字存档。档案销毁清册保管期限一般为二十五年。

工作总结。

:鉴定工作结束后,应写出鉴定工作总结报告,将档案鉴定工作中的机构、参加人员、鉴定档案内容、数量变化、档案保险期限的升、降调整情况及文件的密级调整情况和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实记载,以备查考。

工程档案整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档案资源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加速档案信息化进程,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努力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根据《档案法》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为保证档案达标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档案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组长:xx理事长,副组长:xx副理事长,成员:办公室工作员兼档案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操作和日常工作。

档案目标管理是机关整体工作一个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各门类档案的收集过程中,各有关人员和有关科室要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积极帮助,共同努力,确保完成机关档案目标管理任务。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时间:年3月1日至3月5日)。

2、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档案管理的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广泛宣传档案等级的目的和意义。

3、制定和完善档案管理办法,各项制度及归档范围,分类大刚、保管期限表。

4、完善和添置档案的硬件设施,如:,调整实物档案陈列室、空调防尘、防鼠、防虫设施和档案盒等。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时间:4月11日至5月30日)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包括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装袋、著录、归档、打印归档文件目录等。各类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由相关科室负责,即文书档案、人事档案由办公室负责;会计档、基建档案案由财务科负责。

第三阶段自评自查,总结迎检。

对照《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的要求自我检查,做好迎接县局检查的准备。

(一)按照本方案规定需收集、整理的档案资料,各股室要不折不扣、毫无保留地移交办公室集中管理。凡因档案资料移交不及时、不完整而发生的遗失、损毁、泄密等问题,由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二)在收集整理工作开始之前,制定详细的计划,分段整理,按时完成。

(三)实行档案整理定期调度和通报制度。在档案交由本县档案局规范化整理之前,办公室对档案整理工作在办公会上通报档案整理进展情况。

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在医院领导及同事的支持和帮助下,顺利地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在此过程中学到了很多以前从未触及到地知识,使我受益终生。所以必将怀着一颗感恩的心继续努力工作,认真学习。

具体工作成绩如下几点:

一、参加下乡65岁老年人免费体检工作,完成体检表的汇总、完善、回执等各项工作,服务人群达到了1586人。

二、上报国家疾控网死亡报表,已经上报157人,办理医学死亡证明书27人次。

三、目前全镇建档人数达到了27733人,常住人群21067人,流动人群6125余人,暂住人口650余人,系统修改和调整人数达到了4720人,清理出死档357余人,新建立档案410人,迁出、迁入户籍人数为220,申请迁入18人,失踪人数为:2人。

四、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始终保持虚心好学的态度对待业务知识的学习。平时,多看、多问、多想,,此外,认真参加各类培训和工作例会,吸取他人的先进经验,掌握了更多业务知识。在生活上发扬了艰苦朴素、勤俭耐劳、乐于助人的优良品质,尊老爱幼、真诚待人,严格要求自己。在不断地学习和探索中使自己业务水平有所提高,充分发挥岗位职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

虽然完善了一大部分的档案,信息更新工作也取得长足的变化,但还是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系统信息还有部份不完善的缺项,还有完善的空间。以及部份人员还未建立档案,非管理人群的信息整理工作还需要加大力度,还需进一步补充完善。

在过去的一年的工作里,感谢院领导以及同事们对我的大力帮助和关心指导,争取在新的一年里我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虚心向老师学习,向实践学习,取人之长补已之短,把自己的工作做的更好,报效单位对我的培养和关怀。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6篇《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您可以复制其中的精彩段落、语句,也可以下载doc格式的文档以便编辑使用。

工程档案整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提升我镇党员档案管理工作水平,实现党员管理规范化管理,保护盒利用好党员档案资料,我镇决定对全镇农村党员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整理,现将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确实的党员档案资料进行补齐,无法补齐的要求党员填写好党员信息登记表并予以归档,对每名农民党员的档案材料予以整理,形成规范的农村党员档案。

2、建设好专门的农村党员档案室,由党政办成丽负责日常管理和使用工作。

(一)准备工作(3月下旬)。

成立档案整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曹巍任组长,邓红梅、刘慈玲、成丽、刘娜、易明弘、刘康为成员,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二)档案的收集整理(4月—6月)。

按照归档要求,对党员档案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做好档案收集、立卷、编号、装盒等工作,对立卷的档案进行分类存放,并编制好台账。

(三)完善硬件设施设备的建设(7月—8月)。

合理建设好党员档案室,配齐档案柜、防光窗帘等设备设施,并将党员档案管理制度上墙。

(四)总结(9月—10月)。

开展一次”回头看”,认真检查各项工作是否存在纰漏,并总结好经验教训,做好其他资料的收集整理。

社区档案工作实施方案

市档案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切实做好档案、地方志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市档案局采取分地区、分专题相结合的方式,精心组织档案、地方志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全市档案、地方志干部素质。

今年共计组织了7次业务培训。档案工作方面,3月21日,市档案局、学会举办“档案复查单位培训班”,主要是针对xxxx年需档案复查的单位,对他们的档案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培训人数共32人。4月27日,举办了xxxx年档案升级单位培训班,针对今年需要档案升级的单位进行档案专业知识、业务知识、升级知识的培训,培训人数53人。5月20日,举办新农村示范村档案工作培训班,培训对象是xxxx年列入示范村的各镇、村档案人员,培训内容是“社会主义新农村档案建设”的相关内容,参加培训人数50人。7月23日,举办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会议,培训内容是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以及加强我市重点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一些具体要求,培训人数是35人。7月上旬,举办了上岗证书培训班,培训人次达120人,全面提高我市初进档案行业人员的业务水平。10月20日—10月22日,由苏州市档案局与苏州市人事局联合举办的xxxx年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昆山太仓班)在昆山举办,来自昆山、太仓共168名学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地方志工作方面,7月2日,市地方志办公室、地方志学会联合举办了xxxx市志稿撰写与分纂业务培训班,来自各修志单位40余人参加,重点对第二轮修志乡镇志分纂业务、要点难点进行分析。

二、培训工作取得的成绩及经验。

1、培训模式实现“两扩一缩”。在业务培训上,按照“两扩一缩”的思路,创新培训模式。“两扩”,一是扩大培训面,把以往培训机关事业单位档案人员为主扩大为培训包括民营企业、街道社区等新领域档案人员为主;二是适当扩充办班时间,将以往每期培训班集中在几天时间内改为一段时间内某几天进行培训,保证受训人员有时间进行消化解疑。“一缩”,即缩小单个班次的办班规模,分批次开展培训,保证每期培训的质量。在方志撰写业务培训中,由于涉及到业务要求较高,利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模式,在培训上邀请国内省内外方志领域的权威前来授课。先后邀请了浙江大学方志学教授仓修良以及省地方志办的专家指导。

2、培训内容注重“有的放矢”。既注重原有的档案理论培训工作,又注重贴近时代需求,把计算机、法律法规等课程加入到培训内容中去,着重提高档案人员信息化技能和依法治档的意识。同时,市档案局还积极创新培训方式方法,不仅采取“请上来”方法,在市档案局内集中开展培训,还创新提出“走下去”的方式,还以镇、区、系统等为单位深入到企业、乡镇、社区、街道进行培训。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单位和档案人员对档案培训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参训和组织安排干部培训的积极性不高,存在应付的思想;二是一些单位的档案人员年龄较大,对一些新的理论和新的技术理解不深刻;三是修志单位人员大多为聘用老同志,比起在职人员积极性稍逊一筹,在培训过程中,学习热情不高,有流于形式的情况存在。这些问题和不足,有待地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研究对策,切实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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