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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后感带名字的离家范文(23篇)

时间:2024-02-24 08:26:03 作者:HT书生

读后感是文学教育中重要的一环,通过写作,我们能够更全面地理解文学作品的内涵和意义。小编整理了一些经典的读后感文章,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发。

《名字离家》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名字离家》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寒假老师让我们多读课外书,还让我们写读后感,今天我就看了一本书名叫《名字离家》。

我一看到这个书名,我就开始好奇起来,名字怎么会离家呢?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书里讲的内容是:

有一个名字,叫张翊淼,可是从一天开始他就是一个孤孤单单的名字,它的主人丢掉了他,放了他陪伴十年的名字,反而让一个张顺发进入了小主人的大脑,张翊淼,十分难过,只好离“家”出走,为什么张顺发却变成了小主人的名字呢?是因为有一天,爸爸妈妈说他的儿子老是喜欢动,带他去算算命,把他的名字也改一改,算命先生说,这个张翊淼的淼,水太多了,身形定不住,容易动来动去,而这个翊,羽毛都立起来了,心都飞了,所以上课不专心。

就把名字改成了张顺丰,他不仅好念,含义也更深远,能让小主人个性变得柔顺也具备了未来的发展性。

原来的`名字在小主人的心中还没反应过来,张顺发三个字就窜了进来,他大刺刺地站在原来的名字面前,嘴角还带了一丝轻蔑的微笑。

接下来的几天,原来的名字和张顺发一起挤的小主人的脑袋瓜子中,小子一听到翊淼,就会回应几声,但听到顺发,就愣在那里一动不动,妈妈和爷爷在斥责着小主人,你叫张顺发记住了吗?不要再记错了。

张翊淼这个名字不想看到小主人被妈妈斥责,就自己逃出了小主人的脑袋,他来到字典面前,对字典说,字典叔叔,你能不能看一下字典里有没有张翊淼这个名字?字典说我这里面全是字,但没有名字,你可以当辞海里面去找找,于是他又来到辞海面前,他对辞海说,辞海伯伯,请问你那里面有没有一个叫张翊淼的名字?辞海伯伯说,对不起没有。

张翊淼突然看见小主人的书包上还有他的名字,便一下钻到那个名字里,小主人背上书包放学了,他一个大步迈出不小心,就被行驶过来的汽车撞倒,坐在地上,爷爷很着急,专程来接张顺发的,他一急,大喊:“阿淼!”他已经忘了张顺发已经改名了,不叫阿淼了,这时的小主人根本没有听进去,爷爷在喊他,在书包上的张翊淼着急起来,他忽然看见,张顺发这个名字伸出长手想拉张翊淼上来,张翊淼伸出手,一个使劲钻到小主人的脑子里,小主人这才听到爷爷在叫他。

他的爷爷对他说,不管是阿淼还是阿顺,都是我的宝贝孙子,在小主人脑子里的张翊淼和张顺发也笑了起来。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人们往往很重视自己的名字,尤其是中国人希望名字能给自己带来好运,叫什么名字并不重要,尊重孩子,不为错误寻找借口,才有助于我们的健康成长。

《我的名字叫红》读后感

突然接到老家的一个电话,竟然是多年没有联系的表姐,我是大大的惊讶了一下。表姐的儿子上高中了,学习成绩不太稳定,高考临近,如何提高成绩,表姐为此想听听我的意见。我当即爽快地给了她一些建议。电话那头传来表姐爽朗的笑声,想来她对生活还是知足的,尽管日子有这样那样的难。一些往事浮上我的脑海。

表姐,单名一个“红”字。红,在我们的方言里,有厉害、成功、受人尊敬等含义。我有六个表兄弟,只有一个表姐,加上表姐与我同龄,仅比我大两个月,两人感情比较好,起码相较于别的表兄弟而言。小时候,我和表姐难得一见,但从大人口中知道,表姐很厉害。印象最深的一回是,十来岁的表姐,在父母不在家时管教两个顽皮的弟弟,她居然把他们两个用绳子绑在椅子上,手拿柴火棍,一顿呵斥,吓得两个弟弟又是哭又是求饶的。外婆知道此事后,评价说,放在老早,红就是一个土匪婆啊!母亲把这话告知我时,是笑眯眯地说的,我心里却对表姐生出恐惧来,虽然我压根儿没见过真正的土匪婆。小时候,我和表姐有过一回较量,我是不记得细节了,但家人过年闲谈时总聊起,因此就记下了。外婆家的屋子建在坡地上,下十几级石阶才能走大道小路。有一年夏天,我们上外婆家,我和表姐在石阶上玩,不知怎么的就吵了起来,表姐很霸道,不得理也不饶人,我也不省油,并且很快吵架升级,我猛地一推表姐,表姐猝不及防,跌倒在地,还好没有滚下台阶,她一骨碌爬起来,来不及揉摔疼的地方,瞅准我的胳膊,张嘴一咬,很快,我们两个比着赛着大哭。外婆出来,见我的胳膊有鲜红的牙印,就开始说表姐的不对,你对自己弟弟这样凶,对妹妹也这样凶,哪有你这样做姐姐的,云云。表姐向来狠,从这两件小事可见一斑。当然,表姐的狠是有资本的。一是她骄傲,皮肤白,模样俏,会打扮,那时候的人穿着都很老土,表姐是那个时代当地女孩中的奇葩,因为三姨会缝纫,三姨夫在厂子里有一份好工作,家里有条件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光辫子上扎的蝴蝶结,她就可以一礼拜不重样。长得美,打扮得好,在一群穿着破衣旧裤甚至还打补丁的人当中,她自然很出挑,那种骄傲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二是她比较娇气,表姐个子不高,力气不大,体质比较弱,但能干,父母忙时两个弟弟都是她带,家里少不了她,一点点头疼脑热,三姨姨夫他们就很当回事,谁都不能说她,除了夸她。表姐也很能拿捏分寸,能让人知道她的重要,又不让人因为她生病而焦虑。人精呐,外婆这样说。母亲有一回当众笑着评价我表姐,骄娇小姐。表姐一听,白眼一翻,头一扬,三天没理我母亲。

在大家族的小孩里,表姐是红人,等上了学,表姐是学校的红人。我和表姐难得一聚,一般是过年时或者暑假时。上的是同一级,有共同话题。别的表兄弟,一天到晚拿个木头枪冲冲杀杀,让表姐很不屑,她喜欢和我在一起,安安静静地写假期作业。上小学初中时候的表姐,成绩超级棒,模样好,又能干,表姐的字相当漂亮,班级的黑板报她承包了,自修课帮老师管班,老师们都喜欢她。我翻看她的一些作业本,写满了优,还有鲜红的五角星。样样都顶好,常常考第一,那时的表姐很喜欢向我讲述她上学的光辉经历,这个老师怎样,那个同学如何,我主要倾听,很配合地赞几句,很得表姐的心。那时的表姐其实有些失落,曾经很膜拜她的两个弟弟,越来越强,上初中后再也不服她的管教,根本不把她放眼里,有一次打起来了,表姐不是她弟弟的对手,而父母明显偏袒儿子。表姐在我这里找到了安慰,感觉被打压掉的自信有所恢复。我在表姐这里,说心里话,我是又欢喜又怕。欢喜的是,终于在外婆家有一个能说上话的同伴,而且是那样厉害的一个,成绩好不算,女红还好,就特别让我佩服,我踩缝纫机的本领就是在表姐的指教下学会的。三姨有一台缝纫机,忘记了是蝴蝶牌还是蜜蜂牌,反正我家买不起。表姐早已能够把缝纫机踩得顺溜,做桌布的花边,做鞋垫,把零布头拼起来做座垫套,调个针,换个线的,针脚不疏不密,表姐很在行。我初学时,总是控制不好踩踏板的节奏,要么断线,偶尔断针,得了表姐很多骂。自己不争气,又很爱好这个,只好忍着,恭恭敬敬地对师傅,完全是旧社会小学徒的样子。终于,我能够把一只鞋垫踩得一圈一圈很顺利了,勉强出师,对严厉的表姐,我心里满是感激。我也怕表姐,我不能少了她这个伴,还有就是我欠了她一块六毛五分钱。我到外婆家,大部分时间和表姐在一起,住她家,甚至吃也在她家,有时到外婆家。表姐家和外婆家相距几百米,路很好认,有一段路,两边都是菜地,篱笆是木槿扎成的,开浅紫色的花,我喜欢走这一段,但路两头都有狗,狗欺生,一见我就乱吠,吓得我脸煞白大气不敢喘。有表姐在就不一样了,邻居家的狗都怕她。我欠她钱的事,是只有我俩知道的秘密。有一次我们去水边洗衣服,那是一条比外婆家门前的小溪宽很多深很多的沟渠,水流较急,奔着流进不远处的'水库。夏天,天热难挡,水流清凉,我们洗好衣服,玩了一会儿水,可怜笨笨的我,脸朝水流下游方向,侧着身撩水冲脚,还没来得及享受水的清凉,就陷在拖鞋被水冲走的惶恐里。我的拖鞋是表姐的,淡绿色,半透不透的,有点像现在的果冻颜色,是水晶塑料的,在当时很时尚,要一块六毛五分钱,那于我而言是一笔巨款。我在表姐的骂声里手忙脚乱去捞,结果另一只鞋也被冲走了。不知道是我眼泪汪汪的可怜样唤醒了表姐的同情心,还是我这个唯一的玩伴可能引发大人一顿打骂激发了表姐保护弱者的自信和雄心,回家路上,表姐和我说,不告诉大人,就说拖鞋是她不小心冲走的。我为此万分感激她,躲过了母亲的一顿责骂,却欠下了表姐一个大大的人情。后来作文里我写过表姐两回,由衷地讴歌赞美她。

等上了高中,表姐的骄傲成了历史。不管是数学,还是英语,都让表姐头疼。那时没有请家教一说,物质条件也差,参考书很难买到,都是要任课老师统计了人数,收了钱,等许久,才能盼到参考书。念着欠表姐的人情,我曾把我当宝贝一样的数学习题集邮寄给她,自己则和要好的同学合一本,人家不用的时候我用。那时高考本科录取率很低,差不多一百个人中录取三四人。我很幸运,第一年就如愿考上了本科,而表姐则名落孙山。高中时,我和表姐时有通信,我考上大学后,表姐再也没有给我回过信,我写了一两回没有回音之后,就知趣的不写了。母亲有她的远见,她自己就是四姐妹里唯一一个读书读出来的人,她苦口婆心劝说红复读。那时复读都是偷偷摸摸的,一有风吹草动,就如惊弓之鸟,一旦被人举报,班级就解散,在当地根本不敢办班,所以都得到外地亲友熟人处复读,那自然很给亲友熟人添麻烦。母亲耐心做红的工作,希望红到她的身边复读,但红就是不愿意,铁了心要参加工作。母亲甚至把话说到这个程度了:红啊,苦一苦,即使考不上本科,专科也好,高中中专也不错啊,你复读,我保证你考上。但母亲失望了,红谁劝也不听,死也不肯再读书。有一回,母亲在我面前说了这样一句:一个人什么样的未来,都是命啊。三姨年纪大了之后,和我母亲倒是经常走动,陆续有红的消息传来。红先是去了表舅当经理的某家公司,后来又到一家商场站柜台,一站就多年。红出落得楚楚动人,又是高中毕业学历,在镇上很引人艳羡,给她介绍男朋友的人,把三姨家的门槛都踏凹了。表姐依旧骄傲,一般人都看不上眼,这个没文化,那个家境差,不是长得孬,就是未来的婆婆难伺候,总之,表姐一骄傲,就蹉跎成了剩女,眼看她的亲弟弟都结了婚,她才找了一个左看右看勉强中意的,草草把自己嫁了,我的表姐夫比表姐小三岁。我的表姐是和她的大弟媳同一年生的孩子,表姐生的是儿子,我表弟家是女儿。

回想我到外婆家,总共去了四五回。在近二十年时间里,我和表姐无任何联系,只见过一回面,那是六七年前的事了,因为表姐夫生病住院在杭州。表姐与表姐夫是可爱的一对。表姐夫长相一般,也不能干,这些都不重要,偏偏我表姐夫还脾气大,好像该表姐宠他的样子,是我看了很无语的那种。这对可爱的夫妻,整日吵吵闹闹,家中的柴米油盐,都要表姐操心。表姐夫重病那回,他内心肯定很煎熬,当初医生初步诊断肺癌中期。于是他很理所应当地得到表姐的照顾,活自然不做了,在杭州的医院住了近一个月。表姐刹那间憔悴了,经济上的担忧,老公的命,儿子的学业。我奉母亲之命前去探望,主要是去送钱。第一次见到了躺在病床上的表姐夫,心里失望之极:男人丑起来是没救的,女人没有眼光起来也是没救的。后来有惊无险,表姐夫的肿瘤是良性的。在欠了一屁股债之后,表姐夫出院了,从此,表姐夫过上了幸福无比的生活:不干活,白吃饭。我想,也许表姐夫这回吓得不轻,弄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原本不过如此。他好像到鬼门关去了再回来一样,对生的一切没有了牵挂,好吃懒做,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也许表姐夫本性就是如此,只是没有表露出来,一生病,本性暴露无疑?起先,我对表姐夫还有一丝同情。后来,看着表姐为生计奔波,他却悠闲晃荡了几年,同情心也就淡了,心里埋怨他的懒惰和不负责任。

听说这两年,因为要筹措以后儿子上大学的费用,表姐夫开始外出打工。表姐依旧在站柜台,上一天班休息一天,工资不高,但可以照顾家里。隐约觉得表姐并不快乐,她生活压力大,要买房,要供儿子上学,她是家里的顶梁柱,她不能娇气,表姐自身受着疾病的困扰,体质原本就不好,年龄渐老,各种病痛多了起来,娘家和婆家似乎仍不能让她省心,不仅帮不上她什么,还常常叫她操心,不是母亲住院了要陪护,就是弟弟弟媳吵架了要劝和,七七八八的事不断生出来,搅乱她的心,让她疲累不堪,却找不到人倾诉。是生活,各种不如意,把我美丽的表姐变成了一个小老太太。那天接到电话,我惊讶之余,也为表姐庆幸,尽管生活不易,表姐足够坚强,她的笑声给了我安慰。

搁下表姐电话,我急急地想告诉母亲表姐的消息,却听到电话那头母亲说,怎么会呢,前面和我通话,还哭哭啼啼的呢。我很意外,追问。母亲告诉我说,表姐的儿子和她弟弟的女儿,在同一年级,女孩争气,成绩名列前茅,拿了校奖学金,奖了三百元钱,男孩成绩退步,这次期末考试居然滑到年级两百多名,红的头发都愁白了。我事事要强的表姐啊,儿孙自有儿孙福,不要争,不要急,自己保重为要。

爽朗的笑声,哭哭啼啼的倾诉,我不知道哪个才是我真实的表姐。我写下这些,真心祝福她,安康快乐,事事顺意。

新名字的故事读后感

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新名字的故事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刚看到《新名字的故事》这个书名的时候,想到的是《安尼尔的鬼魂》里女主角费尽周折从她的哥哥那里买来“安尼尔”这个原本专属于男性的名字,这本书的译者陶立夏在她的随笔集《把你交给时间》里写“在女主角看来它带着男性的潇洒,读音和形状都有简洁流畅的魅力,是她挣脱女性桎梏的出口,她的第一场反抗,也是她漫长而艰难的觉醒的开端。后来她将离开故土,经历痛苦的婚姻、没有希望的爱情、受疾病摧残的友谊,并积累起足够的阅历、学识和勇气来解答最开始的问题:你是谁,来自哪里。”而在书里,新名字的获得是因为莉拉结了婚,冠了夫姓,从莉娜?赛鲁罗变成了卡拉奇太太。

作家荞麦在看完了书以后说“作者用极其扎实的故事告诉了女人们,为什么不能太早结婚以及为什么要坚持上学读书……一本真正的女性主义小说”。我想,嗯,女性主义小说,可能是讲女性友谊和命运。李静睿的小说《微小的命运》讲,命运既屈从于外力,也屈从于内心。以前在微博上看到一句话,“作为个人你只能去追求更多的智慧更多的清醒,除此之外毫无他法。”我想,可能这本书会写这些。

以上是我在看书之前的联想。

昨天看了《新名字的故事》。然后,我发现这是一本青!春!疼!痛!文!学!

我妈喊我吃饭的时候我刚看了一半,看到莉拉向埃莱娜讲述尼诺吻了她并向她表白从数学竞赛开始就爱她,“已婚的闺蜜和我喜欢的男生在一起了”这个最狗血的情节终于开始了。吃饭的时候,我妹妹讲她的女同学有一回碰见初中同学邀请她去看电影,看电影的中途转过头来亲了她,女同学感到错愕因为那个男孩子有女友并且和她是同班同学。我感到好笑,尼诺和老师的女儿交往,吻过埃莱娜,然后又向莉拉表了白,青春期的故事总是这样相似。埃莱娜伤心估计也不只是因为发现喜欢的男孩子是个轻浮的人,更是因为这个轻浮的男孩子的表白对象不是自己而是自己聪明又敏锐的好朋友。

书里的情感关系都复杂成蜘蛛网了,比《小时代》还要乱两三倍吧,谈恋爱简直是排列组合式的,随便怎么连连看都对。

看到昨天晚上十点,还剩七十页(总共480页左右),等下一本出了再看了。

感觉女性友谊那种相互汲取力量和嫉妒并存的情感很能理解,类似的故事也曾经在身边的同学朋友身上发生过,但是对我个人而言,总觉得这样的成长小说还是和自己的成长故事有距离,即使埃莱娜那样力图通过读书来走的更远摆脱家庭的影响试图不再重复母亲的生活几乎是我们这一代人生活的缩影。

至今为止觉得真的在写我们这种没有什么故事的女同学的生活的只有曾良君……。

青春的名字是读后感

他是林语堂作品中的乐天派。他是平民口中的“东坡先生”。他是苏东坡,弟弟口中的“上可陪玉皇大帝,下可陪黎民”。他是苏轼。

说苏东坡的一生,一句话就够了:苦。苏轼一生都在努力工作。他去过海南、惠州和黄州。可以说,人不是老死,而是累死!我认为苏轼与中国古代爱国诗人屈原非常相似。它在哪里?在同样为普通人一次又一次的不公正中,在一次又一次为人民着想的时候,在一次又一次的提醒自己要干净,在大臣的责任中,在为国家付出的时候,在一次又一次的不假思索中,在最后的心里,我无愧于一切。苏轼让我看到了屈原的影子,向我描绘了君子的`故事。

让我们回到苏东坡。虽然苏东坡确实受到了家庭的影响,促使他成为苏轼,但更重要的是他自己的努力。如果他不勤奋,他就不会在危险中做一个以耕地为生的农民,也不会有著名的东坡肉。好学是他在法庭上的盾牌,善良是一把锋利的剑。勤奋是帮助他逃脱生命的刀。勇敢是让他不怕困难的矛。他有四种武器。他怎么能不在名单上呢?“最怕天才也勤奋!”

朱载上曾问苏轼:“先生开卷一览就能终生难忘,为什么还亲自抄书?苏轼说:“不,我抄了三遍汉书。我边抄边背。第一次抄的时候,每段都抄三个字做题目,第二次选两个字。第三次,我只拿一个字。只要我提到这个词,我就可以继续下去。朱载上觉得有趣,然后读了一个字,苏轼便回答,而且一个字也不差!足以证明,即使像苏轼这样才华横溢的天才学习如此努力,才华横溢的人也应该更加努力!

“上可陪玉皇大帝,下可陪卑田院乞”是什么意思?就是上到上的玉皇太后,下到下的市民。毕竟在苏轼眼里,世界上没有人不是好人。

从前,回忆起背诵苏轼写的《蝶恋花》,只是因为听起来不错,却没想到这个词背后的悲伤和无奈,苏轼的诗歌没有一般的魅力,那不是喜怒哀乐,更不是悲欢离合,而是发自内心的凄凉,就像苏轼的人生贬官,一贬再贬!直到天涯海角,无处不去!艰辛与痛苦,背井离乡是无法体会的。读完这本书,我意识到蝴蝶爱花绝不是字眼上的美。这个词描述了苏轼的生活,像野草一样在春风中再次出现。

他一辈子都在路上,告诉我,自从王朝云去世后,苏轼“一辈子都不听这个词”的命运是如此无情。“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无论人还是事,都很难完美,无论什么都不是绝对的。很难再见到弟弟了。人间朋友知己离别的痛苦,世间国家朝堂乱的痛苦。即使苏轼的一生都是苦的,但他没有。他仍然是一个别人别有用心去对付他,可以一笑置之的人。苏轼的身体充满了珍贵的精神。苏东坡,一个不平凡的人。

《我的名字叫红》读后感

蚱蜢把翅膀上的绿光合拢,专注于草丛间一条虫子的蠕动。

被它撇下的天空,在两棵水杉的树梢上蓝成镇上铁厂的玻璃。

我走过花生地时,惊飞一只白鸟。

我的目光被抬到高处,学着圆规一样的尖脚在蓝玻璃上画弧。

三叔家的牛把鸭子塘的清水盛满自己的眼睛。

我被阳光俯视的影子,学一朵碗碗花,在里面反复开放。

我求助一棵信仰正直的青桐树,扶正我的身子。

芝麻,在花生地的旁边开花,让我看见梯子,和一句格言上升时。

留下的光芒。

我也想离开低洼的地方,到更高一点的地方去。

我的棉布衬衣,不断地敞开。

如果再敞开一点,我就会在错觉里看见自己的翅膀。

我来到河坡上,看见南湾村桂五哥,在一群鹅左右摇晃。

他一生黝黑,多病,瘦弱,但始终在长满杂草的生活里执拗地向前走。

我希望他以后的日子充满鹅毛的祥和。

太阳愈来愈温和,红润,白昼变得柔软。

暮色顺着我的背影,从植物的根部涌上来。时光的追赶,让我想走得更快一点。

恍惚间,我听见有人在喊我。

黑黑的声音,在前面。天空,一下一下,矮下去。

《我的名字叫红》读后感

近来读书,要么是与自己的专业相关,要么是为了工作需要,大都理论性较强。想换换脑子,同时也想稍微提提自己的文学修养。好吧,我说实话,其实,就是想看小说了,尤其是长篇小说,想找找的当年那种感觉,那种沉浸其中的感觉,那种忘了自己的感觉。

在上学的时候,几乎每次心里不舒服,或者说是遇到点挫折,具体点,就是考试考不好了,就想逃。可能逃到哪呢,当时比较“装犊子”,作为一个“不识愁滋味”的少年,还偏偏要享受“孤独”,所以往往就是逃到小说里去,暂时地麻痹自己。其实,就是进入小说那个“虚幻”的世界,跟着故事,跟着剧情,跟着主人翁走,就像在梦里一样。在那个初高中的年纪,麻痹自己的同时,往往还能从主人公身上汲取一些力量,还可以作些摘抄,作为后来写情书的素材,哎,又说实话了。像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杰罗姆・大卫・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列夫・托尔斯泰的《复活》;哈珀・李的《杀死一只知更鸟》,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米兰昆德拉《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史铁生的《务虚笔记》,陈忠实的《白鹿原》、刘慈欣的《三体》……,让看的不让看的差不多都看了(当时学校有些小说不让看,还好我语文老师对我格外开恩)当然,梦总有醒的时候。哎,鲁迅先生,有时候还是很让人讨厌,因为喜欢说实话:“做梦的人是幸福的;倘没有看出可走的路,最要紧的是不要去惊醒他。人生最苦痛的是,梦醒了,无路可走。”

扯了半天,又“装犊子”了,现在的我,并未没遇到挫折,也没有想逃避,就是想回忆一下过去。平时喜欢看窦文涛的《圆桌派》,恰巧一期叫做“魔鬼藏在细节中”,听到了他引用了土耳其作家奥尔罕・帕慕克在其《我的名字叫红》中的一段话:

你们这些幸运的识字者,一定常碰到这种事:一个不识字的人求你帮忙读一封她收到的情书。尽管被你知道最隐私的私事会让信的主人十分难堪,然而由于信的内容实在太惊奇、刺激且叫人心神不宁,在扭扭捏捏中,她会拜托你再读一次。你再读一遍,到最后,你把那封信读了又读,结果你们两个都能背下来了。不用多久,她会把信抓在手里,问你:“他是不是再这里写下了那段话吗?”或“他这里是说这个吗?”等你指出正确的位置,她会凝视着那里的字母,虽然还是看不懂,但她凝视弯曲的笔迹时会任由眼泪滴到信纸上,有时候我会感动到忘记自己不会读也不会写,只想冲动的抱住那些不识字的姑娘。

我去,这细致入微的描写,简直了,行了,就它了。(读完了,更是强烈推荐哈)。

于是,买了一本《我的名字叫红》(插图注释本,沈志兴译,上海人民出版社,)全书546页,大概35万字。先看目录,第一感觉:这是啥啊?怎么都是这种句式,比如我是……而且,上来第一节,就“我是一个死人”,再往下看“我是一条狗”,再看“我的名字叫黑”,“我的名字叫红”、“我是一棵树”,“我是一枚金币”,“我是一个女人”,“我的名字叫死亡”……光看目录我感觉,这书,没有买错,应该有意思(其实人家是的诺奖获得者)。当然,从书的装帧来看,也很不错,尽管我买的是二手书,品相也还行(建议看这个版本,其他的没看呢,哈哈)。

我有个毛病,一个小说一旦开始,就没了“自制力”,从“我是一个死人”开始,就“一发不可收”.故事是这样的:

一个名字叫黑的青年后回到他的故乡―伊斯坦布尔,迎接他的除了爱情,还有一桩谋杀案。一位苏丹的细密画师高雅被人谋杀,尸体被扔进一口深井。画师生前接受了一项苏丹的秘密委托,与当时其他三位最优秀的细密画家(蝴蝶、橄榄、鹳鸟)分工合作,用欧洲的画法精心绘制一本旷世之作。而他的死亡无疑与这项秘密任务有关。

黑,当年青梅竹马的'美丽表妹谢库瑞早已结婚,还生了两个儿子,但孩子的父亲上战场后音讯全无,她的小叔哈桑,也爱恋着她。于是她搬回家中与父亲,也就是受苏丹秘密委托的长者(人们都叫他姨夫)同住。黑的来访打破了谢库瑞一家原本的平静。紧接着,谢库瑞与黑幽会的同时,她父亲也在家中遭人杀害。所有牵涉其中的画师都人人自危。谢库瑞略施小计(应该说非常有心计)解除与前夫的婚姻关系,与黑闪电结婚。但是对黑提出要求,要想正常生活必须找到她杀害她父亲的凶手。于是,黑便开始想办法调查。苏丹要求宫廷绘画大师奥斯曼和黑在三天内查出结果,而线索,很可能就藏在书中未完成的图画某处。大师与黑把能搜集到的秘密绘制的图画都拿来一一比较,试图找出凶手偷走最后一幅图的原因,这当中,他们面临了毕生绘画生涯的最大冲击,西方透视法笔下的所有图像都令他们感到了对神的亵渎,他们没能找到凶手的蛛丝马迹。幸好,高雅先生的尸体旁留下了一幅草草绘就的马,这匹马有个不易被人察觉的缺陷裂鼻。他们请所有的牵涉罪案的画师重新画一副自己心中的马,试图找出相似的两幅,狡诈的凶手居然逃脱了大师的审查。无奈,大师和黑请求进入苏丹的宝库,查看宝库里收集的各种画册与国外的绘画赠品,找出裂鼻马的出处和画派。大师在苏丹宝库中饱览绘画珍品,最终心满意足地刺瞎了自己的双眼,也作出了谁是凶手的判断,但是错了。

黑从宝库出来后拜访三位画师,最终找到了真凶,凶手夺下了黑手中的匕首,刺向了黑。凶手急匆匆赶到码头的路上,黑的情敌,也就是谢库瑞的小叔,哈桑,()误认为凶手是黑的同伙,杀了他。最终,黑与谢库瑞完美的生活在一起。

故事本身跌宕起伏,每个标题都有其内在逻辑,所有的表述都是第一人称,即使是死人,即使是钱,即使是书,即使是一直寻找的凶手,都会进行表达。叙述的角度一直在进行转变,我们的思路也被不断地打断、阻隔,直到整个故事结束,我们再重新思考回过头来,才有可能获得对整个故事有整体系统逻辑的印象。换句话说,上面对故事的概括,只能是看完之后,才会有一个整体认识。

另外,此书,给我最大的感触,还在于其本身所展现出来的复杂的文化背景。尽管全书一直在讨论以贝赫扎德为代表的“赫拉特画派”与法兰克技法影响的“伊斯法罕画派”(p69)的差异(p519),但是从本质来说,是上帝的视角与人的视角的转变,也是东西文化或者说东西方文明的的一种交流与碰撞。与此同时,对于苏非神秘主义教义以及大量的典故(比如菲尔多西的《列王记》、内扎米的《五卷书》:《霍斯陆地和席琳》、《雷莉与马列农》、《秘密宝库》、《七美图》、《亚历山大记》等经典文本)也需要有相当的了解,对于我们这个故事,对本书所表达的内在意涵理解的会更加深刻,也更加全面。

补充背景知识,本书还需要再读。

初读,也做了适当的摘录,如下:

只要爱人的面容仍铭刻于心,世界就还是你的家。p42。

我不想成为一棵树的本身,而想成为它的意义。p68。

绘画是思想的静寂,视觉的音乐。p80。

失明就是寂静……它是一个人绘画的极致……p81。

失明是幸福的境界,那里不受魔鬼与罪恶的侵扰。p108。

只有财富、权力和传说中不可思议的爱情故事才会激起人们的好奇,其他一切只不过是忧虑、别离、嫉妒、孤独、敌意、眼泪、谣言和无止无尽的贫穷。

有时候说出事实的真相,会使人变得不真诚。p205。

我听到了你们要问的问题:身为一种颜色是什么感觉?

爱情随着婚姻而来。别忘了:结婚前燃烧着的爱情之火会随着婚姻熄灭,只留下一片荒芜忧郁的废墟。当然了,结婚后爱情也会消失,不过快乐将填满它的空缺。尽管如此,还是有些急躁的傻瓜结婚前就先坠入爱河,燃烧热情,耗尽所有情感。为什么呢?因为他们相信爱情是生命中最崇高的目标。

马站在我面前,像一匹真正的马,然而我的内心某处依然明白它只是一幅图画。陷入真实与虚幻的两难境地,让我有点恍惚,内心莫名其妙地涌起一股完美无缺之感。

橄榄:当我画一匹骏马时,我就变成了那匹骏马。p366。

蝴蝶:当我画一匹骏马时,我就变成了画出它的伟大的前辈画师。p369。

鹳鸟:当我画一匹骏马时,我就是我,仅此而已。p372。

唯有通过关爱、留意、热情与同情,才能一窥人间的美与神秘。

书本,我们总误以为它能带给我们安慰,其实,它只是为我们添加了一种深沉。p451。

只有一个生活漫无标的人,才可能如此轻易地暴露自己的秘密。p504。

《我的名字叫红》读后感

用的`是我的嗓子和声音。

一个母亲在受难。

另一个母亲,在上个世纪的槐树下,埋着带血的胞衣。

小麦地,我隔着大雾,向一个看露水的孩子问路。

他却笑而不答。

拾起地上的石子,扭身穿过1970年的风。

跑向一个男人。

那男人正在挥鞭打牛。

他耕种的,是抚养过我的田地。

在河堤,一个少年坐在青草间。

他忧郁的眼睛里,有远方,有鸟群,铁轨。

和急急到来,又匆匆离去的火车。

1975年的泪水。

从我的眼睛里流出,却打湿了他的衣服。

阳光照亮小石桥。

1980年的河水,流淌得比时光还要迅疾。

一个母亲在揉眼睛。

一个父亲在咳嗽。

一个儿子在远去。

我在江汉平原的紫云英里,仰着头看着自己消失的背影。

回到出生地。

我容颜陌生,沧桑,像一个逐渐老去的异乡人。

还被石灰写在老屋的土墙上。

老年人坐在梧桐树下,谈论我的旧事。

却困惑地看着我的脸。

面孔新鲜的孩子,跳到跟前,笑问我来自哪里。

念你们的名字读后感

不知是什么原因,阴差阳错选择了这本张晓风散文集。可我相信,万千人海中一眼回眸便是缘,这美妙的缘分,为我的生命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晓风,请允许我这么叫你。若有前世,你必定是临水而立的一位佳人,抚琴一曲,诉尽平生意。若有来世,你必定是高山之巅的一位侠客,铮铮琴声,忘尽天涯路。你的文,太像一曲琴,荡漾进我心。

晓风,你是个会生活的人。你细腻,敏感,以至于能从每件事物身上发现其灼灼光辉。从戈壁中发现“与时间角力,和永恒徒手搏斗,算来都是要伤痕累累的。”从杜鹃中发现“人间的欢愉,人间的艳色,背后都潜藏着生命极挥洒处的最后一滴血。”晓风,你的文章给了我生命的启迪,心灵的撼动,教会我从身边一点一滴发现生命之本质——清白,从容。一曲琴音过后,灵台清明,便有了“菩提本非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的脱俗。谢谢你晓风,为我生命添一缕悠远的琴音。

晓风,你是个会感恩的人。你感恩一切,对山,对水,对鸟,对一切生命及非生命,都怀有最深沉,最真挚的感恩。你说:树在。山在。大地在。岁月在。我在。你还要怎样更好的世界?“读到这句时,我在心中描摹着你的容颜,你的一犟一笑,都牵动这我心湖的涟漪。晓风,晓风!你的胸怀,必如大地之辽阔,苍穹之深沉。才能容下如此多情怀却不满溢。从你的文中,我听到了海纳百川的气魄。琴到高潮,铮铮回响。

榛荆满川石遍野,采石方知,人生路难走。

飒沓流星不留痕,望星方知,生命弹指间。

满庭落花凄凄意,葬花方知,尘世本无情。

浮名换浅斟低唱,奏乐方知,红尘锁痴人。

“于无弦处听琴音,于无水处听琴音。”从晓风的文章中,听她倾诉生命之本意。还有谁在那亭中抚琴而立,临水而立。

青春的名字是读后感

这本书分为“性格”、“梦想”、“真爱”、“成功”、“思维”、“心理”、“智慧”、“创造力”、“勇气”和“意识”十个方面。每个方面都有一篇我最喜欢的文章。

我最喜欢的“性格”文章是“小面包”,这篇文章主要是关于一个面包大师叫20个孩子,每个人每天都可以拿一个面包,一个小女孩总是拿最小的,日复一日,面包大师非常喜欢她,所以在最小的面包里塞了一些钱。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谦逊的心就像宇宙中的天空,大地上的海洋和山谷―――谦虚的人因宽容而宽大,因宽大而有力!好斗的人,天将与之相争;谦虚的人,天将与之相让。

“梦”这方面我最喜欢的文章是“当一块石头有一个愿望”,这篇文章主要是关于邮递员发送电子邮件,意外被一块石头绊倒,他检查石头,非常喜欢,回家他告诉亲戚,家人认为他很愚蠢,但从这一次开始,他开始收集石头,多年后,他用石头盖了一所房子,上面还刻着一句话:“我想知道一块有愿望的`石头能走多远”。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当一块石头有愿望时,它不再是一块石头,也不再静静地躺在土壤中。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当一块石头有一个愿望时,它不再是一块石头,也不再静静地躺在土壤里。如果我们让生活中的一切都有一个愿望,我们的生活将是美好的!首先,我们应该有愿望―――没有欲望就没有奇迹。

在“真爱”方面,我喜欢价值连城的10美元。它告诉我,无论在任何场合,只要我们有能力,我们都应该我们应该用行动来表达我们的爱。然而,我们永远不应该期待意想不到的回报。如果我们有这样的欲望,我们付出的不是爱,而是贪婪―――上帝不会奖励贪婪。

在“成功”方面,我喜欢终身成就奖。这篇文章告诉我,幸福是人类最神圣的情感需求。每个人都应该尊重它,并有义务在生活的每一个学科中创造和传播它。有什么比一个全心全意为幸福和传播幸福而工作的人更伟大、更受尊重?如果你感到快乐,你可以做得更好。

“思考”我最喜欢的文章是“狗叫猫”,“心理”偶尔最喜欢的文章是“当你微笑”,“智慧”部分我最喜欢的文章是“马的命运”,“创造力”部分我最喜欢的文章是“今天只有一个客户”,“勇气”部分我最喜欢的文章是“天堂的位置”。

这本书的每一篇文章都告诉你一个深刻的真理,我真诚地向你推荐这本书。

《我的名字叫红》读后感

我不看叶片,花萼。

不看它们打开的唇,不看红色深渊里颤抖的花蕊和闪电。

我有意从横斜的枝叶间突出尖刺的凌厉。

并对它们激动人心的部分,视而不见。

制造绚烂和灰烬的红。

我用整整一天的时间,站在盛开与零落之间看它们。

不知道络绎不绝的人,到底带走了怎样的欢喜与伤痛。

红楼梦读后感名字

常言道?繁华似锦,可为什么单单它就繁华如梦。红楼只是一场梦,梦越深,情越浓,越沉醉其中。可当梦醒后,迎来的却是心碎,看着满地的落红,没有泪,只有烟花灿烂后的余白。

初读《红楼梦》时,梦里还只是朦胧,似在雾中,随着雾一点一点地消散,我看到了那些蕙质兰心,清韵雅洁的少女,和贾宝玉这红楼里的少年。我渐渐的着迷了,在这充满了“花招秀带,柳佛春风”的地方。它充满了青春的痴怨,悲欢,和年少轻狂的无奈。

宝玉和他表妹林黛玉,表姐薛宝钗之间的爱情纠葛是红楼里的一场噩梦。黛玉她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闲静时如娇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难怪宝玉称她为“神仙似的妹妹”。

黛玉她又是“世外仙株寂寞林”,性格中含有几许叛逆。宝钗是“山中高士晶莹雪”,尤其符合当时贤德媳妇的标准。爱与不爱,宝玉坚持了自己的选择,但是娶谁做妻子,宝玉一点选择的权利也没有只能听从父母长辈之命。黛玉“孤高自许,目下无人”,最后也只能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含恨而亡的凄凉结局。可她与宝玉的爱情在一年年的花开花落中传递着。

围绕三人的还有一群少女少妇们,她们都是“薄命司”册上注定没有好结局的人。她们同样清纯美丽,却又有着同样悲惨的命运。可惜,可叹:繁华易逝,感情易断,红颜易薄,痴情不改,花开几度,蕊冷香残,轮回之中,道不完你我的爱恨纠缠。

《玫瑰的名字》读后感

看这本书的契机,是在梁文道的《一千零一夜》上看到有介绍,道长是我很喜欢的一位文化人,而且以前也有用过他的《开卷八分钟》来选书读,多数都合我的口味,这次既然是他热推的,大概我是能够看得下去的。

果然,从图书馆借来后,当天晚上便开始看(我觉得这个书,多数的大部头,都适合晚上读,一个人悄悄地读)。首先,把书的结构弄懂。如开篇所说,这是一部手稿,是见习僧阿德索记录和导师威廉在一座修道院调查一连串死亡事件的前后经过,自然,从书本尾声也可以看出这一点。其次,这本书的篇章体例,是按照七天里的做礼拜的时辰来断章的,这也就缓解了因字数繁多以及所涉及的知识复杂所造成的阅读障碍和疲劳度,铺叙开故事的同时也方便了读者阅读。再次,从书本的内容来看,它涉及较多的宗教知识,如译者所说,对于不了解的人可能看不大懂,像我就是遇到异教徒之类的叙述便粗略地扫一眼;还有,看完书之后,我发现我只记住了故事,而对于那些对高深学问的探讨部分,则记不住多少了。

那么我们光来看故事吧。小说开篇,写到威廉用他睿智的判断力,断定了马匹勃鲁内罗的去向,向修道院的众人展示了他非同一般的智力,因此赢得众人的尊敬,以及迎来了接下来一系列事件的发生。事件前前后后总共是死了六个人。第一个:在藏书馆画书本装饰画的阿德尔摩自杀了。从对众人的询问中,威廉和阿德索了解到阿德尔摩死前曾和失明老者豪尔赫争辩过,关于基督“笑与不笑”的话题。第二个:翻译员韦南齐奥死掉了,脑袋倒栽在猪血缸里。威廉猜测他是被谋杀的,于是询问药草师塞韦里诺毒药方面的问题。第三个:藏书馆馆长助理贝伦加也死了。威廉和塞韦里诺发现他是被毒死的,随后,药草师记起很多年前曾失窃了一瓶剧毒药物。第四个:药草师塞韦里诺被杀,找到的书不见了。裁判官贝尔纳逮捕食品总管雷米乔。第五个:唱诗班,藏书馆馆长马拉希亚倒毙在地。第六个:修道院院长阿博内被困于藏书馆暗道之中,等死。最后一场大火,烧毁了藏书馆,烧毁了修道院。结束。

这里有必要提及一两点。首先,书里有插图,清楚明白地概略了修道院的建筑分布。因为是在晚上看这本书,所以每当描述到大雾弥漫的院内,尤其是那片墓地的时候,并且还有,当阿德索和威廉深夜探险藏书馆,穿过一个又一个房间,那扑闪的烛影与呼呼的风声的时候,我的心便紧绷着,仿佛亦身处在彼处;另一个要点就是藏书馆的宏伟建造,机关玄妙。其次,因为这里故事的发生地是一座中世纪的修道院,在里面的多是僧侣,包括年轻的见习僧。说到这里,我们大家肯定都会会心一笑,知道我要说什么,那就是它会出现“鸡奸者”——即男同,死亡事件自然也牵扯到这个原因。

老实讲,我之所以能看完这本书,很大程度上靠的是毅力。为什么是毅力呢?因为我不懂啊,然而我又要看下去,因为我想知道故事怎么发生怎么继续怎么收尾。很幸运我把它看完了,因为到后面你才会有一种想要拍案大呼过瘾的冲动。你且听我说来。为什么他们会死呢?全都是因为一本书。注意哦,仅仅是一本书!那么,什么样的一本书有如此大的魔力呢?不得不感叹,多么伟大的求知欲啊!剧透一下,这里,亚里士多德躺枪了。下面,就要讲到豪尔赫,一个早年博学多识的瞎眼的“敌基督”,终极大boss。

豪尔赫是早年管理藏书馆的人,因为瞎了,所以找了听话的马拉希亚做傀儡。尽管瞎了,其实他实质上还是管理着整座修道院。(藏书馆馆长会接替升为修道院院长)。阿德尔摩自杀,这是真的完全出于他本人的意愿;韦南齐奥的死,是因为他把豪尔赫藏在藏书馆里的书偷拿出来看,而这时候书页里已经被豪尔赫涂上了剧毒(塞韦里诺失窃的毒药),于是他中毒而死;贝伦加死在水中,纯属偶然;豪尔赫欺瞒马拉希亚贝伦加和塞韦里诺关系暧昧(马深爱着贝),于是马拉希亚把塞韦里诺给杀了;马拉希亚死因同韦南齐奥,被书毒死;阿博内则是知道了豪尔赫的身份后,进藏书馆,后来则被他困在暗道里(玄妙的机关),等死。

书里还有一大深得我心的是那些奇妙的幻想,许多元素组成的动物,什么头啊什么身啊,因为这种我以前也写过,那时候觉得写出来没人看懂,好不一样,好爽快。可是,同时这里还有一个槽点,那就是作家运用了许多的比喻词句,我想那大概和他的另一个符号学家的身份有关,这些句子我也是跳过不细看,比如书本后部分的讲到一系列的神话里的角色组合,我觉着看着就是难熬,更不用说还占据了不小篇幅!还有还有,阿德索和村姑来了个ons,明明身体上还在想着人家,却反复说着愧对自己身份的话,虚伪,不知道对她的感觉是什么吗,告诉你,那就是爱!

《奇迹的名字》读后感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奇迹的名字》读后感600字,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儿子再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将军了。虽然儿子十分有钱,却一直让父亲住在后院的小屋里,冷漠以对。一天夜里,将军的仇家寻仇来了,直杀大宅。眼看将军就要死在仇人的.刀下。突然,一个老人从后院冲了进来,唯一的一只手死死握住刀刃,用苍老的声音大喊:“儿啊,快跑,快跑……”

自此,老人的双手俱废。父爱无疆。这位父亲失去一只手是因为儿子,失去另一只手也是为了儿子,虽然失去了双手,可他永远不后悔,只因对方是自己永远的儿子。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它用朴素的语言告诉我们: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母爱,还有另外一种更为深沉的爱——父爱。当你需要它时,它就会出现。当你不需要时,它会默默退守到某个角落,但永远不会远离。可文中的儿子不懂得珍惜,对父亲那么冷淡。但我相信,这位父亲用爱的行动,终究会让儿子明白事理,懂得悔悟。

其实生命中有太多的东西值得我们去珍惜,但少不更事的我们却往往不懂自己究竟应该去珍惜什么。我想,有时候,我们确实应该回头看看。或许只有这样,才能明白是谁在我们背后无怨无悔支持,我们又该努力善待谁。

爱如水,有了水,这个世界才不会干涸!学会爱,学会感恩,正是我们这一代孩子所要学习的“技能”。这是《奇迹的名字》一书给予我的最大启示。

《给我一个好名字》读后感

后来,我也成为一名小学教师,还当上了班主任。我常有体会:当我们点名肯定某个学生的时候,他会因感觉到老师对自己的重视而变得格外自信;相反,如果你接触一个班级已有一段时间,还不能清楚地叫出某个学生的大名,他则容易产生自卑心理,师生间的交流将会受到影响。因此,每当接触一个新班级的时候,认识这群小家伙是头等大事。两年前的暑假,我曾带过的毕业班学生突然袭击,结伴到我家来玩。虽已六年未曾联系,但我还是把他们的名字一一叫出,他们有点惊讶,更是兴奋。看着他们的表情,我也倍感欣慰。?记住学生的名字,是教育公平的体现,教育习惯的反映。

记住学生的名字,是沟通师生情感的纽带,可以促进学生健康心理的形成。

出类拔萃的学生你要记住,顽皮淘气的学生你要记住,名不见经传的学生你也要记住,作为科任老师,你责无旁贷;作为班主任,你义不容辞。

《玫瑰的名字》读后感

埃柯巧设悬念,层层剖析,用义中神圣的数字“七”作为小说的时间轴及骨架,抽丝剥茧地探讨了宗教、艺术与哲学的关系。一本亚里士多德《诗学》第二卷竟引得七人命丧黄泉,求知欲与控制语言的抗衡也影射出十四世纪西方政教争端,宗教式微的端倪。

威廉修士身为理智与逻辑的化身,利用推理联系隐现的符号,试图求索背后的真相。同时他还是主动请辞的昔日宗教裁判长,对于宗教的纰漏和不合理进行思考,代表了那一时代启蒙运动的先驱。

《启示录》中的预言作为幌子诱使读者进入假设的结论,结果却出乎意料,揭示出冥顽不化的教徒对权力的掌控。作为有学识的僧侣,他们享有的地位和特权不容置疑,清楚地划分与愚民的界限,利用神秘感来制造恐惧,降服大众的骚乱倾向。亚里士多德则在诗学中阐述了“笑”的优点,而“笑”正是大众通往心灵自由的有效途径,因而动摇了宗教的权威,引起了修道院的恐慌。标榜自己为上帝的代言人的宗教人士唯恐知识的传播剥削他们的权力和利益,相近一切手段使知识成为少数人的特权。

结尾却能让醉心于知识的读者会心一笑,这不是一个故弄玄虚,而是一个能从智慧中汲取其实,从符号中获得显灵的学者的文字游戏。

《给我一个好名字》读后感

这本书讲述了:男主人公彭棒棒在上幼儿园的时候,曾被女主人公李爱球所欺负,幼年的他就像一只默默挨打的小怪兽。岁月如逝,分开几年后,二人后来竟都成了榕树小学的同班同学。

彭棒棒刚入学,就发现了同学李爱球,但他感觉李爱球就跟变了一个人似的,眼睛不敢直视任何人,很是自卑。原来是李爱球个头太高,脖子太长,脚很小,经常受同学欺负,还被起了许多难听的外号。

彭棒棒喜欢躲在学校的一个秘密树屋写日记,日记里给许许多多的同学和老师起外号。一天,李爱球对着树屋默默的说出了埋在内心的苦衷,彭棒棒听到后觉得李爱球很可怜。

后来,日记落在了娜娜侦探的手中,她们很想破解这些代号,可总是破解错误,一天,一时疏忽,日记又落在了学校领导的手中,学校准备严厉打击起外号现象,彭棒棒害怕了。他觉得对不起同学和老师。

六一儿童节到了,姚明叔叔到榕树小学,李爱球给姚明叔叔讲述了自己的苦恼,姚明叔叔向大家讲明了道理,同学们就不再互相起外号了。

其实想想,有一个可笑的外号也会在人的一生中留下美好的回忆的。

《新名字的故事》的读后感

非常真实的一本书。这本书的背景到底在哪儿呢?在遥远陌生的意大利吗?和我印象里的意大利太不一样了,以至于我总觉得它发生在中国的某个城乡结合部。

“我”一直生活在好朋友的优秀光芒下,这个人漂亮,勇敢,随意做的一件事就能做到很好,而“我”似乎要努力很久才能有所成绩,想要得到他人的赞美却发现注意力都在她身上。“我”当然爱她,也嫉妒她讨厌她,而对“我”来说最难接受的是,在以为自己是赢家的时候,发现别人毫不在意这场战争。

娜拉(转眼就不记得书里面人的名字了好像叫这个)让我想起了认识的那些女孩子们,初中时候非常漂亮的女孩子们,眼里都是跳跃的光,现在也都在某个地方抱着娃喂着奶,说起她们丈夫们的不是,美貌不再。我只是在遗憾她们没有继续好看下去而已。

《新名字的故事》的读后感

身临其境、一气呵成的读完了,最后真的令人出奇意料尼诺会出现,对于莱农来说,这是一种莫大的鼓励吧!莉菈跌宕起伏的生活,源于勇敢、莱农一边在嘲笑一边又在感叹她为自己的感情敢爱敢恨、环境、学识修养造就了她们之间的差距、这种现象,无时无刻都在我们身边上演、当她去看莉菈时,她的处境和她之前形成了很鲜明的对比、现实很残酷、往往就是这样把人们那唯一的心灵赤裸裸的显现出来……很开心自己又在别人的世界过了另一个崎岖、丰富、成长和选择夹杂着现实的那些柴米油盐的琐碎生活,同时真正的让我更加确信:选择很重要、环境会影响你的择偶观和人生观、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往往取决于你自己的选择,只是、一开始大部分人都把选择权交给了其他人。

《我的名字叫红》读后感

天与多情,安排宿世相逢。

在大荒山,青埂峰,无稽崖下,见过客匆匆。

胭脂化雪,便是今生的无穷。

与花石顾语,成了痴情呆种。

沉香亭北,还留菱影。

芦雪庵前,更乞梅红。

不须假语相忖,来换风花月流。

读的是《西厢记》,饮的是枫露茗。唱的是五美吟,醉的.是绛云轩。

是槛中迷道,情入九重。

料想三春百景,众芳拾翠,浮云寄空。

参乘菩提无树,因果皆同。

那一日,

抄检俗尘罪孽,得多少,尽是南柯一梦。

谁曾道,警幻方觉,缁衣归去。

没了亲疏,离了情人。

历了多少世,人们都给我一个叫红名字。

名字《项链》读后感

《项链》是世界小说家莫泊桑的一篇短篇小说,这篇小说拥有思想性和艺术性完美结合的典范。

这是一篇极具讽刺意义的小说,它的主要内容是:有一位女子。她十分的爱慕虚荣。她本身的生活不错,有仆人给她做事,有老公给她赚钱。可她还是觉得自己过的不好,嫉妒比她有钱的朋友。有一次,她要去参加一个高管群集的聚会。而她觉得自己穿的十分平凡,就像她的女友借了一条钻石项链。参加完晚会后她发现自己的项链丢了。找了数天也没找到,于是他们找了一条和她丢的那一条差不多的,价格3万多法郎。他们手中有1万8法郎,于是他们开始到处借钱,买了那条项链还给了她的女友。之后他们用10年还清了债。而再次见面时她对女友说了真相,最后女友说的你们买了自己看。

通过这篇小说,我们懂得了人不能满眼虚荣,珍惜自己现在的幸福生活。

《项链》是世界著名小说家莫泊桑的一篇短篇小说,这篇小说拥有思想性和艺术性完美结合的典范。

这是一篇极具讽刺意义的小说,它的主要内容是:有一位女子。她十分的爱慕虚荣。她本身的生活不错,有仆人给她做事,有老公给她赚钱。可她还是觉得自己过的不好,嫉妒比她有钱的朋友。有一次,她要去参加一个高管群集的聚会。而她觉得自己穿的十分平凡,就像她的女友借了一条钻石项链。参加完晚会后她发现自己的项链丢了。找了数天也没找到,于是他们找了一条和她丢的那一条差不多的,价格3万多法郎。他们手中有1万8法郎,于是他们开始到处借钱,买了那条项链还给了她的女友。之后他们用10年还清了债。而再次见面时她对女友说了真相,最后女友说的你们买了自己看。

通过这篇小说,我们懂得了人不能满眼虚荣,珍惜自己现在的幸福生活。

《新名字的故事》读后感

莉拉嫁给斯特凡诺,从此以后变成了卡拉奇夫人,从婚礼开始,从蜜月开始,从去肉食店上班开始,从去度假开始,斯特凡诺已经变得模糊,变形了。莉拉悲惨的婚姻生活离不开咒骂、毒打、背叛、肆意妄为,忍受痛苦,她仍旧像小时候那个坏女孩,用自己的方式让丈夫、哥哥、母亲让所有人充满怒气,用自己独特的力量来跟一切不满意作斗争。

中途遇到了尼诺,和尼诺你侬我侬生活了不到一个月,他便离她而去,再也没出现。志趣相投,惺惺相惜,势均力敌,所以他们之间是爱情了吗?可是逃离和厌倦也是爱情的附属品吗?他离开了,她依旧前行着。最终婚姻破裂,跟儿子和恩佐又开始了贫苦艰难的生活。

爱莱娜呢,她以为自己错失了爱情,依旧拼命的学习,看书,思考,进步,不甘于人后,想逃脱有莉拉的生活,想逃脱有尼诺的生活。但她的星星点点的思想和取得的一些成就,除了莉拉好像无人可分享。在看到小学莉拉的书的时候,她几乎觉得自己那本书中所有的思想和力量都发源于那里,又去找她的朋友,看着她的油腻腻的工作环境,看着她那对生活存有的希望和充满活力的思想。我想爱莱娜更确信了,不管莉拉在哪里,她都会一直光芒闪闪。从才智到外貌,从外貌到力量。

爱莱娜笔下的莉拉太完整了,太生动了,她就像生活里的所有人,又好像那个最独一无二的人。

如果真的存在这么一个人,那生活里一定是痛苦和快乐永远缠绕着了!

《我的名字叫红》读后感

提起“512”大地震,各位同学应该无人不知、不晓吧!相信大家应该知道我要介绍的书名,没错!就是《我的名字叫希望》!为什么我要介绍这本书呢?因为它感人的情节令我受印象深刻。

书中叙述一对姐弟以及一只小狗“波比”如何在逆境中求生存。“512”大地震那天,小妤的爸爸和妈妈有事外出,留下姐弟俩在家,突然天摇地动,巨大的石块随着摇晃而落下,他们惊慌失措的躲到床底下。地震停止后,姐姐带着弟弟来到厨房,他们靠着冰箱剩余的食物维持生活,一直盼望着有人来拯救他们。

看完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是小光的姐姐――小妤,我实在很佩服她那种爱护弟弟的精神,虽然自己受伤却仍然努力的照顾弟弟,试着安抚弟弟慌乱不安的情绪,甚至还为了拿水给小光喝,使的自己的脚骨折了。她那临危不惧的精神真值得我们大家好好学习。

“512”大地震死伤惨重,他们能够被埋在瓦砾堆获救,都是因为他们一家人的心连心,每个人的心里都抱着希望,盼望能够再和家人团聚。书中提到过:“做人要有意志力,只要你心里想着那件事,永不放弃,那么希望就会实现。”这一定是在形容小妤他们一家。

《我的名字叫希望》是一本好书,它告诉我们人生的哲理,不要轻易放弃生命,永远怀抱着希望,如果你看了这本书,一定也能领悟出一番道理,了解生命的可贵,并珍惜它!

《玫瑰的名字》读后感

今天终于读完《玫瑰的名字》。这本eco的著作早有耳闻,但naive的我一直直觉是爱情小说,从来没有提起过兴趣。直到作者逝世,这本书重新成为热点,我才蓦然发现这是本糅合了宗教、神学、历史和哲学的推理小说。二年级上过中世纪历史之后对那个时代的宗教和君主的斗争愈发感兴趣,我又是重度推理粉,于是立马从图书馆借了这本厚厚的书。

全部读完,不得不赞叹这本书无论是作为推理小说而言还是宗教和哲学的思辨而言都是非常精彩的。作为推理故事,整个故事的结构非常清晰。从开头起作者就通过william对修道院的观察提示数字的重要性。书分为七章,对应william和adso在修道院的七天,也对应天启里这七天每一天的经文。图书馆的构造对应着的trinity和saints。其实这些隐喻几乎遍布全书,无论是宝石还是图书馆的索引暗码,几乎任何物件都可以引申出隐喻,甚至最后整个案件的作案动机也可以理解成是因为对comedy有不同的引申和理解而产生的矛盾。猜谜本身就是推理小说非常吸引人的元素,再加上读者可以跟随william和adso一起担当侦探角色,就更加有意思。案件还涉及到了建筑的分析,有点像绫辻行人,以及密室,甚至可以说是一个开放式的暴风雪山庄。最后的谜底简单但令人赞叹,完美地应对了之前所有的伏笔。作为本格推理迷,这本书也是相当不错的体验。

但个人觉得,这本书最令我惊讶的地方,是作者异常冷酷的笔触。adso,作为年轻时经历了这个悲剧的僧侣,在晚年时复述他当年所看到所经历的事情。但令我惊讶的是,他的视角几乎不带一点个人感情,尤其是在描述他所见过的、尊敬的、甚至和他关系亲密的同伴和导师的时候。即使是很重要,很正面的人物,出场之后,adso就会紧接着,很平淡地告诉读者几十年后这个人的结局。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michael和william,尤其是william,这个像adso父亲一般的导师,adso却在叙述完他们的分别后直接告诉读者他听说william在十几年后死于瘟疫。简简单单一句话,纯粹是交代生平,没有悲伤或是遗憾的情绪。而这种淡然的冷酷和书的主题应对的极为合适,传达给读者的不仅是中世纪的残酷、宗教悲悯的表象下的贪婪和残忍,也呼应了最后adso在经历了这一切之后的虚无心态。整个事件改变了他对宗教的解读,哲学作为人类思维的另一座顶峰,在许多方面强有力地否定宗教的合理性,但adso生在那个时代和那片土地,无法跳出宗教的网络。最后,他对死亡已经没有了年轻时那种回到上帝身边的美好期待,相反,他只是冷漠地看着不可知的那一侧,预想着无尽的黑暗和漂浮的灵魂。在宗教和哲学的天平上挣扎的最后,他也只能信服虚无。也许整个事件中,受到冲击最大的是adso也说不定,他从此就没有办法再天真地信奉宗教,只能永远挣扎在神和人类智慧的顶峰之间。人生观和世界观突然受到不可调节的冲击,大概就是这样吧。

其实,作者本身也是个相当冷幽默的人呢。记得他写过《带着鳟鱼去旅行》其实是由他自己有一次买了条鳟鱼入住酒店,但最后因为交流问题而让编辑先生不得不付了高昂费用的故事。eco在记述自己的故事时,仿佛也是第三视角,冷漠平淡地记述事件,在搞笑的地方适时地令人发笑,丝毫不带着自己经历事件时可能产生的沮丧、愤怒情绪。不过作家大概都像《代笔作家》里面远野丽莎说的那样有两个自己,即使一个跌倒在人生的谷底,另一个依旧冷冷地旁观着这痛苦,记述下来作为文学创作的材料。这样想来,果然只有相当犀利的人才能成为作家呢。

另外,《玫瑰的名字》里面的历史背景是真实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里面的教皇都是真是存在过的)。中世纪的时候教皇和君主为争夺权力分分合合,几度教皇都曾condemn君主,也几度君主围攻papalcourt。william和bernardgui就代表了这两股针锋相对的势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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