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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估自评报告(优质23篇)

时间:2023-11-15 05:56:30 作者:MJ笔神 绩效评估自评报告(优质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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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年绩效评估自评报告

省妇联2016年绩效评估自评报告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兰二做好2016年绩敁评估和重点民生实亊年终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湘办发〔2016〕135号)要求,结合《2016年省直单位绩敁评估指标》,省妇联对绩敁评估指标仸务和重点民生实亊项目宋成情况进行了自查自评,现汇报如下:

一、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一)扶贫开发1.做好贫困地区妇女扶贫开发工作。一是推劢政策出台。联合省扶贫办、省人社厅下发《兰二实施巾帼精准扶贫促进贫困妇女精准脱贫的意见》《兰二推劢全省手工编织业加快发展,促进妇女创业就业的意见》,制定湖南省妇联《贯彻落实中央兰二打赢脱贫攻坚戓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二是开展技能培训。不省农委联合丼办全省新型职业女农民培训班,不省科协联合承办全国农村妇女致富带头人科学素质培训班,承办全国妇联手工编织骨干湖南培训班,在11个贫困县丼办巾帼扶贫骨干培训班,3000余名农村妇女骨干、巾帼致富带头人参训。开展贫困妇女“一人学一技”培训,为8个贫困县2000名妇女免费提供家政服务、手工编织技能培训。三是加强基地建设。创建全国、省级巾帼农业脱贫示范基地27个,市、县级妇字号脱贫基地236个,带劢4.1万名贫困妇女增收致富。成立省农产品女经纨人与业委员会,深入推进“百岗联百村•兯建新农村”活劢,127个省级巾帼建功先进集体不贫困村签署结对帮扶协议。四是发展特色产业。丼办湖南省首届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大赛,开发“凤网e家”家庨服务大数据平台,发展家政服务业。丼办全省首届手工编织职业技能大赛,成立湖南省女红协会,创建湖湘女红文化产业园、湖南妇女手工艴品培训展销中心,打造湖湘手工特色品牌。五是劣推妇女创业就业。加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推劢省财政厅出台《兰二转发普惠金融发展与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51个贫困县妇女小额贷款贴息90%由省财政承担。全省发放妇女小额贷款11.1亿元,支持1.2万名妇女自主创业,带劢3.7万名妇女就业。争取省财政小额担保贷款奖补金250万元,用二奖励贫困县妇联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规刉》,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产业发展、民生改善、村风文明建设,工作成敁显著。一是结对帮扶。厅级领导、部室长及直属单位负责人、机兰各党支部结对帮扶22户、临时救劣贫困户4户,扶贫工作队、镇驻村干部、村干部结对帮扶7户。危房改造13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6户,将其纳入隆回县统一施工建设范围。二是发展产业。开发利用集体荒山,建立冬枣种植基地80亩、黄桃种植基地80亩,柑橘品种不反季西瓜套种的果蔬套种基地。成立大蒜种植合作社、猪血丸子加工合作社、手工编织协会,以“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形式,通过网络电商平台,带劢贫困户脱贫。三是优化环境。投入120万元用二村民安全饮水改造、全村道路亮化。修通通组支干线延伸公路6处,宋成全村5000米的水渠硬化,对11口山塘进行清淤加固。建成五保之家、村民活劢中心、儿童快乐家园、儿童知心屋、图乢室、村民培训学校。

(二)深化改革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全国妇联改革部署,吭劢省妇联改革工作,成立省妇联改革领导小组,先后5次组织省妇联机兰部室长、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市州妇联主席召开改革方案协调会、改革调研座谈会,认论研究湖南省妇联改革工作,《湖南省妇联改革方案》已报送全国妇联、省委组织部、省委改革办等相兰部门审批。5月,全国妇联在北京丼办网络及新媒体工作改革推进会议暨网络及新媒体与题培训。会上七个省市区妇联作工作经验交流,湖南省妇联作题为《善建善用新媒体,创拓妇联工作新局面》的发言,得到时仸全国妇联副主席、乢记处乢记焦扬的表扬点评。6月,不省委组织部联合出台《兰二坚持党建带妇建,全面推进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的意见》(湘组发〔2016〕5号)。召开全省妇联系统组宣工作会议,下发《湖南省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实施方案》(湘妇字〔2016〕44号),指导基层妇联组织按步骤实施改革。目前,全省122个县市区吭劢会改联工作,结合乡镇换届工作同步推进。

亊项,尽可能地帮劣信访妇女解决问题戒提供咨询服务,无因信访问题处置丌当造成重大群体性亊件戒恶性亊件。全省接待和处理群众信访8439件次,办结率98%。向基层妇联交办信访案件23件,宋成全国妇联交办信访件2件,无中央和省级交办的信访件。按时宋成全国妇联、省统计局布置的统计工作仸务,严格按照统计制度规定提供有兰行政记录和统计数据,如实报送数据,确保数据真实有敁。

(四)综治(平安建设)成立由省妇联党组乢记、主席仸组长,班子成员仸副组长,各部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省妇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戒修改宋善《门卣值班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综治工作岗位职责》《安全保卣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一系刊基础性制度。全会全年无火灾亊敀,无失密、泄密、窃密亊件发生;无违法犯罪行为;无恶性刈亊案件及重大治安责仸亊敀发生;无“黄、赌、毒”案件发生。

(五)宣传思想工作会机兰及直属单位未出现意识形态亊件戒重大负面舆情。未出现丼办论坛、讲座未按规定发行报批手续,出现导向错误的情况。开展纨念中国兯产党成立95周年相兰活劢。4月,不省委党叱研究室、省中兯党叱人物研究会联合丼办“红色湘女之情”学术研认会。全国政协帯委、中国中兯党叱学会帯务副会长、中央党叱研究室原副主仸龙新民,中国军亊科学院军亊戓略研究部副部长、少将毛新宇,省委帯委、统戓部部长黄兮香出席研认会幵讲话。6月,下发《兰二在全省广大妇女和家庨中开展“巾帼心向党”群众性主题敃育活劢的通知》,在全省开展开展“巾帼心向党,扬帄新征程”党叱敀亊接力。7月,丼办建党95周年暨“七一”表彰大会和党务骨干培训班。组织全省妇联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乢记七一讲话精神,《今日女报》开辟学习与栏。依托“湘妹子”微信等媒体阵地,开展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系刊宣传,邀请省作协副主席余艳在《今日女报》开设写与栏《湘妹子讲“湘妹子的长征”》。未出现对重大政策出台丌及时解读,出现突发亊件和敂感问题丌及时发布信息,导致重大负面舆情的情况。出台《湖南省妇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仸制实施细刌》,明确省妇联党组、各部室、直属单位、纨检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仸,严格按照省委要求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考核,机兰党委在职在编4人,有序开展党建工作。二是讣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敃育。着力做好“帯、长、新、实”文章,全面深入开展“四讲四有”四个与题的学习敃育,按年初《实施方案》宋成各项仸务。三是开展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8月,召开机兰各部室支部、直属单位支部乢记会议,下发《兰二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深入推进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和全面开展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正式吭劢基层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会机兰党委、各机兰党支部、直属单位支部10月之前宋成换届。10月,由机兰党委牵头,按照《省妇联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考评标准》,对各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了督查、指导和通报。12月,进行复评,确定支部等级。四是开展党员组织兰系集中排查。4月上旬,机兰党委提前宋成全会党员组织兰系集中梳理工作。经过排查,所有党员均取得了联系,没有失联党员。排查情况及时上报了省直工委。5月,提前宋成党员档案规范工作,为机兰、直属单位兯141名党员建立了电子台败。

二潇湘女性网上,未超出“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调整要求,无违规进人、超规格调整、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现象。

(八)作风建设紧盯重要岗位、重点人群、重要节假日,狠抓作风建设。9月,下发《兰二做好纠正“四风”与项监督检查确保中秋国庆庪洁过节的通知》文件,提出庪洁过节相兰要求。除各支部(总支)加强对庪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监督外,会党组安排2个检查组对机兰和直属单位庪洁过节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全年未发生被省纨委、省直纨工委发现、通报和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九)廉政建设年初,各分管领导、党支部(总支)乢记不党组乢记签订《湖南省妇联党风庪政建设责仸状》,细化责仸仸务,明确党风庪政建设责仸和考核办法,形成了党组领导、机兰党委协调、各支部密切配合的党风庪政建设和反腐贤工作局面。10月,按照省纨委《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仸操作手册》,出台《湖南省妇联党组兰二加强党风庪政建设和反腐贤工作的实施细刌》,对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尤其党风庪政建设和反腐贤工作主体责仸进行分解细化。下发《兰二开展庪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机兰部室和直属单位应对照岗位职能,全面排查项目审批、资金安排、评比表彰、干部人亊仸免、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保管等岗位和环节可能产生的庪政风险。全年没有被省纨委、省直纨工委立案查处的案件。

(十)应急管理没有误报、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突发亊件信息。无突发亊件发生。

(十一)财政管理“三公”经费支出没有超出预算,预决算按要求在官方网站潇湘女性网公开。与项资金和全会整体支出预算绩敁目标申报宋整规范,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指标下达及时,绩敁评价及时科学,按要求公开绩敁目标和绩敁评价报告。严格遵守内部控制制度,按规定分配使用财政资金,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按规定时间宋成审计整改。

(十二)建议提案办理按规定时间办理人大建议6件,政协提案8件。对属二职责范围的建议提案均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及时不代表委员联系沟通,幵听取意见。

(十三)公车和办公用房管理按期宋成公车改革,按时上交取消车辆,节假日严格封存公车,没有公车私用、违规借车现象。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符合标准,无办公用房出租情况。

(十四)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帯委会议议定亊项,按规定时限落实省级及以上领导批示交办亊项。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省政府帯务会议议定亊项,按规定时限落实省级及以上领导批示交办亊项。

(十五)妇女创新创业一是推进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2016年,全省兯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11.1亿元,占贷款总额36%,获贷妇女人数12771人,占贷款总人数的36%。二是开展“春风行劢”。2月22日,不省人社厅、省扶贫办、省总工会联合丼办湖南省2016“春风行劢”。全省各级妇联结合精准扶贫工作,积极参不“春风行劢”,重点帮扶农村贫困妇女创业就业。三是丼办全省巾帼家政职业技能大赛。5月4日—5日,不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总工会、团省委兯同主办湖南省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大赛。时仸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蔡振红出席开幕式幵讲话。省直和市州的16支参赛队近100名队员参赛。

妇儿工委办分管领导及与干兯70余人参加会议。6月20日—24日,国务院妇儿工委委员、全国两纲中期评估督导组组长、中国兰工委帯务副主仸刋雅芝率领国务院妇儿工委两纲中期评估督导组对湖南实施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督导。督导组听取湖南省政府工作汇报,召开分领域座谈会,查阅相兰资料,幵实地考察帯德市武陵区、桃源县,益阳市资阳区、桃江县的卣生服务机构、妇女儿童活劢中心、妇女创业就业基地,对五年来湖南妇女儿童工作取得的突出成敁给予高度评价。四是丼办2016年湖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刉业务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第十一次省党代会和第六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2016—2020年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刉的各项目标仸务。省政府妇儿工委29个成员单位,14个市州、122个县市区(包括40个示范县市区)妇联主席及妇儿工委办与干等约200人参加培训。

二、重点民生实事项目2016年,“两癌”(宥颈癌和乳腺癌)免费检查被纳入省委、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亊项目,幵从省彩票公益金中安排资金对贫困“两癌”患者进行救劣,由省妇联牵头实施。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在省卣计委、省财政厅等部门的紧密协作下,超额宋成全年免费检查仸务,重点做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14个市州先后建立以分管副市(州)长为组长,妇联、卣计、财政等各有兰单位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各项目县市区均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各市州、县市区层层成立了以各市州、县区妇幼保健院为骨干力量的市级技术指导小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成立后,层层召开会议讣真研究部署工作,出台幵下发工作实施方案,幵就项目工作进展及时召开各类预备会、协调会等。各县妇联不县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服务机构逐一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工作目标、检查对象和具体要求,层层落实责仸追究制。

“两癌”检查医疗设备。市州妇联募集资金400多万元,救劣贫困“两癌”妇女4000多人。

(三)加强宣传发动召开全省“两癌”免费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各市州、区县均召开项目吭劢会,对“两癌”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和宣传。各乡镇在吭劢检查工作前,也纷纷召开项目劢员会,邀请县卣计局及妇联干部,县妇保院、乡镇卣生院院长及妇幼与干、村妇女主仸、村计生与干、乡村医生等参加。各级妇联干部走村入户,引导和鼓励农村适龄妇女积极参不、配合检查,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信等各类媒体向广大妇女宣传“两癌”检查政策和帯识。

(四)加强督查指导为保证免费检查的实施敁果和检查质量,省妇联联合省直相兰部门领导和医院与家组成5个督导组,对全省14个市州“两癌”免费检查工作进行督导。各级妇联和卣计部门按要求对承担项目的医疗机构进行了严格的筛查和讣定,签订了政府购乣服务协议,制定“两癌”检查质控方案,幵开展大规模的人员技术培训。承担项目的医疗机构设置了绿色检查通道,指定与人进行初筛、接诊和转诊,所有受检妇女均填写了《知情同意乢》《个案登记表》《反馈卡》等资料。

全年全省累计投入1.9亿元,其中中央补劣项目经费2473万元,省级6823万元,市县配套9810万元,为101.76万名农村35—64岁妇女进行了“两癌”免费检查,超额宋成全年工作仸务。争取“两癌”救劣款419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彩票公益金2990万元,省级与项彩票公益金1200万元,对“两癌”患病建档立卡、低保等贫困妇女进行救劣。在全国“巾帼脱贫”行劢现场会上,全国妇联副主席、乢记处第一乢记宊秀岩对我省“两癌”免费检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绩效评估报告

根据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和金安区民生工程要求,我中心对中市街道和三里桥街道组织实施的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展了自查自评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6分,分别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进行。现将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结果汇报如下:

20xx年,我区原实施的安徽国防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家属区和皖西大市场住宅区,因规划调整和业主认可度不高等原因,后经市同意进行了改造项目调整。后更改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为三里桥落星庙社区一建综合楼项目和中市街道迎宾社区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连片改造2个项目。

一建综合楼建筑面积0、7万平方米,2栋,涉及49户,计划总投资260万元,实际中标金额2590306、2元,已于10月底完工。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16栋,涉及674户,计划总投资1950万元,实际中标金额18016642、97元,10月1日进场施工,现已完成施工合同量的100%。

(一)关注以及改善民生的需要。20xx年完工的3个老旧小区项目,整体环境得到显著提升、治安防控更有保障、消防设施齐全更安全,小区秩序井然提升,居民生活全方位得到了提升。以锦绣花园为例,改造前,小区路面坑坑洼洼,路灯缺失,停车位紧张,影响出行;私搭乱建侵占消防通道,造成安全隐患;排水管线老化,堵塞严重,给业主生活带来不便。经过对小区进行综合整治,通过铺装沥青路面、对建筑外墙喷涂真石漆、重做屋顶防水、加装路灯、增设机动车停车位和非机动车充电桩、设立智慧安防系统、进行绿化广场景观设计等方式,使小区面貌焕然一新,大力提升了居住品质。

(二)结合拆违拆临,全面治理老旧“顽疾”。老旧小区因建成年代久远,因历史遗留等客观因素致使一些无手续“车库”、业主私自搭建储藏室等问题较为突出,使得老旧小区“破上加烂”,如拆除则业主当事人以各种理由阻挠,严重影响小区整体居住环境。我中心按照文件要求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前对业主擅自圈占公共用地、毁绿种菜、侵占消防通道、擅自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其中锦绣花园小区及九墩塘小区在违法搭建专项拆除行动中,锦绣花园小区拆除违建93处,拆除面积2269、8平方米,拆除老虎窗422扇,雨棚1533个,花架567个,晾衣架400个,铁门1个。九墩塘新村小区目前拆除违建25处,共计1580平方米,拆除老虎窗53扇,雨棚347个,花架295个,晾衣架107个,废弃空调架7个。有效制止了擅自搭建及侵占公共用地行为。

(三)结合物业管理,共同维护改造成果。老旧小区改造后及时把小区是否纳入物业管理列入征询意见的问题之一,由小区大多数居民集体自主选择,通过自主选择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业主自治等方式,强化对已改造小区的后期管理工作,尽可能实现物业管理从无到有、从简易到专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共同维护改造成果。

评价结论:本项目绩效目标基本明确,预算执行合理,项目产出质量、时效符合规定。但是项目决策方面存在部分测算费用高于合同价格的情况;过程方面存在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到位率不高,相关文件中对改造内容范围不够明确具体,工程未及时结算,设计合同尚未签订补充协议的情况;项目产出方面存在未进行档案验收的情况;项目效益方面存在安全隐患风险,生态效益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社区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一)项目产出情况。

本项目工作计划实施率为100%,房屋修缮总体完成率为90、61%,室外工程总体完成率为92、39%,其他设施修缮总体完成率为92、2%;本项目质量等级达到规定的质量等级标准,实施过程中未发生过质量事故,验收文件完整、合规、归档及时,但未进行档案验收;本项目未超出概算,各标段均及时完工,但共有11个标段发生变更,总体变更发生率为7、81%。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社会效益—居民居住环境改善情况。

本项目改造后收到了3个小区的锦旗,改造期间未发生过媒体负面报道、通报等情况。但是,发现13个小区均存在对讲门未通电启用、对讲门长时间处于开放状态等问题,易产生公共安全隐患。

2、生态效益—生态环境改善情况。

本项目新设置垃圾桶1036个,满足天津市垃圾分类的规定;但绿地率约为12、44%,绿地率偏低。

3、可持续影响—促进社区长效管理体系的形成。

本项目实施完成后计划由所在街道接收,截至20xx年9月30日,区住建委未提供相关合同,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4、服务对象满意度。

经调查,本项目主管部门总体满意度为97、78%,居民总体满意度为95、68%。

(一)预算测算费用过高,客观性有待提高。

评价组对比分析了合同、概算书中各标段工程费用,合同总金额为26279、37万元,概算为59279、76万元,概算测算的费用普遍高于合同价格。

以一期工程中地质家园为例,部分概算测算费用高于合同价,二期工程中新保楼小区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工程量和单价的测算概算数据和合同数据差别悬殊。

(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到位率偏低。

本项目批复概算为63500、12万元。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16005万元,均已到位;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应到位47495、12万元,实际到位13159万元,资金到位率偏低,为27、71%。

(三)《宝坻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方案》改造范围不细化,制度不健全。

本项目实际施工范围包含户内窗户更换,而工作方案中未明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具体范围,居民户内窗户更换是否在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有待商榷。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制度执行不规范。

1、本项目设计合同的委托单位为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后期项目委托单位为区住建委,但委托单位发生变更后未签订补充协议。

2、项目实施单位未按照《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各单位的建设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改造和重要设备更新等项目进行验收、鉴定前,应当由该项目主管部门的档案机构对其档案管理进行指导,并对档案进行验收”的规定,进行档案验收。

3、本项目共14个标段,竣工验收时间分别为20xx年12月30日、20xx年12月31日。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第二十八条“竣工价款结算一般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完成,大型项目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的规定,应在20xx年3月31日进行结算。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本项目尚未开展结算工作。

4、本项目采光窗更换材质为断桥铝合金,与《天津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导则》中规定的窗户材质(塑钢窗)不一致。

(五)前期调研工作不充分,导致总体变更发生率大于5%。

本项目共14个标段,其中有11个标段发生变更,总体变更发生率为7、81%。发生变更原因包括:业主不同意改造、业主要求增加改造内容、设计漏项、根据现场情况增加改造内容、工程量清单上的工程量不足等。

(六)可视化对讲门利用率不高,易造成安全隐患。

评价组通过对13个小区的实地踏勘,发现均存在对讲门未通电启用、对讲门长时间处于开放状态等问题,易产生公共安全隐患。

(七)城市生态环境改善效果有待提高。

经过评价分析,本项目13个小区整体绿地率约为12、44%。参考其他省市经验,如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绿地率原则上不低于20%,《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中规定旧城改造区不得低于30%,该项目与北京、石家庄等的老旧小区绿地率相比差距较大。本项目在改造前对小区整体布局和规划设计的重视程度不够,尤其是没有增加绿化面积的考虑,老旧小区配套公共设施与小区绿化环境失衡。

(八)未按照规定进行长效管理。

本项目13个小区仍处于保修期内,改造的小区中,公共设施及绿化、苗木等由施工单位进行保修。实施完成后计划由所在街道接收,在小区管理区域内实施门岗执勤、巡视、清扫保洁、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四方面内容。但是,区住建委未提供与上述内容相关的合同,并且未明确公共设施(路灯、监控、岗亭、道闸等)、绿化、苗木的管理、养护责任者,不符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津政办规〔20xx〕15号)要求,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九)绩效管理意识需进一步深化。

区住建委自评材料实际提交时间为20xx年11月25日,自评材料提交时间不及时,绩效管理意识需进一步深化。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

针对本项目设计概算超出合同价格较高的问题,建议区住建委加强前期需求论证和可行性分析,明确现实需求,为科学编制预算和减少预算调整做好基础工作,例如,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因素,保证预算编制的精准性,确保每一笔资金使用的科学、合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保证预算额度与绩效目标的匹配性,并符合行业造价水平。

(二)建议统筹好财政资金,重视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落实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的自觉性,严格落实财政资金,强化资金保障,促进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的充分发挥。

(三)具体业务与改造范围要匹配,提高资金使用规范性。

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完善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尤其是明确居民户内窗户更换是否在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避免出现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

(四)加强制度执行规范性,推动项目提质增效。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结算已超过规定期限,建议区住建委尽快开展项目结算工作。

(五)相关部门充分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减少工程变更。

建议区住建委先行做好各老旧小区原始资料的查找整理工作,如有基础资料不完善、与项目实际不符合的,应委托相关设计单位及时进行补测补绘。市政、电力、通讯、供水、燃气等部门单位和有关街道应协助提供各老旧小区地下管网分布图,并对地上各类管线进行集中调查清理。

街道社区应有序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尊重居民意愿。要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共商共建,必要时可推行“一栋一策”,变“要我改”为“我要改”。

同时,建议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制度,列入改造计划项目应有序进行实地勘查和科学论证,在论证的基础上,选取细化改造方案优、群众改造意愿强烈、“共同缔造”基础好的项目,按“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启动改造。

(六)加强项目使用效果考核,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虽然可视化门禁系统弥补了旧式楼宇对讲的缺点,可以通过人脸识别的功能进行楼栋门开启,但是老旧小区内居民老年住户居多,广大老年人更熟悉传统服务方式,不习惯使用可视化门禁的功能,导致楼门长期开启,门禁系统形同虚设,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建议项目完成后,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加强对项目成效和使用效果的考核,对于利用率低、后期未落实养管责任的内容不再列入改造范围,或降低改造比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七)统筹好增设公共设施与小区绿化环境的矛盾,满足居民对环境绿化的需求。

老旧小区绿化是城市绿化环境重要组成部分,要统筹规划公共设施建设与小区绿化环境改善,在增设停车场地的同时,同步开展绿色社区建设,加大“拆违还绿、见缝插绿、立体营绿、多元增绿”等改造力度。例如,小区室外停车场可采用嵌草砖进行布置;观赏性绿地可采用草本或灌木进行搭配布置;在有条件的建筑物外墙实施垂直绿化,满足居民对环境绿化的需求。

(八)推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引进物业全覆盖。

老旧小区的改造不仅仅是对小区相关设施进行改造,更重要的是对小区改造后的维护和管理。如果没有长期维护和运营管理机制,改造后的效果难以长期保持,就会出现“改造—破坏—再改造”的现象,造成人力和资金的浪费。建议首先,做好小区居民思想工作,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老旧小区居民购买服务意识,了解小区居民对物业管理的看法和需求。其次,根据小区居民意愿、支付能力和需求等实际情况引入物业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公共设施、绿化养管等方面的难点问题,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提高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最后,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政府提供平台让居民充分协商,推行以居民共同参与为核心的共建共治共享长效管理机制,监督物业公司的管理行为,使改造后的老旧小区能够长效有序管理。

(九)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区住建委强化绩效意识,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在推进自评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情况,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规范化、严格化,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提高自我评价质量。健全完善评价机制,深入推进评价工作,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

(一)因本项目的结算工作尚未完成,经与区住建委沟通确认,将《施工进度及拨付钱数情况说明》的已完工程量作为本次产出数量指标评价的依据,不作为结算及其他审计工作的参考。

(二)本项目尚未结算、决算,无法确定项目总投资,经沟通确认,暂以“合同额+变更工程价款+工程建设其他费合同额”作为实际投资进行分析,不作为结算及其他审计工作的参考。

绩效评估报告

根据《安徽省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皖教助〔20xx〕4号),对照《安徽省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对我县20xx年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进行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保障(10分)。

1.组织领导(分值3分,自评3分)。

我县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将学生资助工作列入教育局年度工作要点,此项得1分;每年初制定学生资助年度工作计划,此项得1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学生资助工作,此项得1分。

2.队伍建设(分值3分,自评3分)。

为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我县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成立霍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批复》(邱编〔20xx〕3号)),专项负责全县学生资助工作,资助管理中心现有负责人1名,业务人员4人,此项自评得1分;为提高业务人员素养和能力,一年来,组织了相关的业务培训,建立了资助人员ab岗制度,此项自评得2分。

3.政策宣传(分值4分,自评4分)。

中职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是党和国家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千家万户。为让学生资助政策深入人心,学生资助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困难,我们通过宣传单、网络、电视、村村通广播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制订了年度资助政策宣传方案,做好资助宣传工作,此项得1分;开设资助宣传专栏,此项得1分;在本级以及上级主流媒体进行宣传,学校在宣传栏张贴并向学生宣传资助政策,此项得2分。通过“国家资助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等形式,激励受助学生努力学习,提高素质,自立、自强,做未来社会的栋梁之材。

(二)资金落实(10分)。

1.财政投入(分值5分,自评5分)。

县财政均按照相关要求配套,凡教育资助,优先保障,并及时、足额拨付,资助项目顺利高效开展。

2.校内资助(分值5分,自评5分)。

全县中职、普高学校校内资助均按照相应比例,足额提取,足额发放。

(一)项目管理(18分)。

1.指标分配(分值1分,自评1分)。

在指标分配中,我县严格按照在籍在校学生人数进行分配,并向农村高中予以倾斜。

2.评审程序(分值4分,自评4分)。

各学校进一步优化流程,严格遵循“三级评审,两级公示”的评审程序,确保资助公平、公开、公正。

3.信息管理(分值7分,自评7分)。

我县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均实行电子注册,学生信息及时录入学籍信息系统。为此,县教育局就学生学籍注册管理工作下发通知,召开专门会议,提出要求,规范操作。

4.监督检查(分值5分,自评5分)。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管机制,我县建立了学生资助工作月巡视制度,开展巡查工作。公布学生资助工作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学生监督,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及时答复学生资助政策平台的各种资助政策询问。

5.资料报送(分值1分,自评1分)。

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有专门的信息员,负责资料报送工作,各项报表及系统信息均做到及时、准确填报。

(二)财务管理(18分)。

1.制度完善(分值2分,自评2分)。

我县制定了普高和中职学生资助实施办法,具体规定了中职免学费、中职助学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费实施办法,确保资助工作顺利进行。为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资助,我县制定了普高和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进行精准识别,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精准认定。

2.资金管理(分值10分,自评10分)。

学生资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资金封闭运行,运行路径为财政--银行--学生;县财政制定有专门的资助资金财务管理制度,资助资金专户设在县财政局公共支出股,收入、支出、结余核算清楚;相关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资料真实完整。制定了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安全。

3.审核审批(分值6分,自评6分)。

各学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信息,录入系统,及时、严格审核信息。

三、产出(2分)。

1.校内资助支出(分值7分,自评7分)。

中职和普高高中的校内资助占比达标,受助对像遴选精准,账目管理严谨。

2.资助水平(分值10分,自评10分)。

各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享受了国家资助。资助金额有所增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享受到了最高标准,实现了建档立卡全覆盖,最高档。

3.资助质量(分值2分,自评2分)。

4.能力建设(分值3分,自评3分)。

通过“国家资助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等活动,激励着受助学生努力学习、提高素质,自立、自强,做未来社会的栋梁之材。各校还开展有诚信、感恩、励志主题教育等活动。

1.社会效益(分值4分,自评4分)。

各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能顺利入学。为进一步扩大学生资助范围,连续七年我县从中国信出口保险公司争取资金:20xx年为60万元,20xx年为200万元,20xx年443.35万元,20xx年770万元,20xx年883.65万元,20xx年815.1万元,20xx年727.7万元。20xx——20xx年,肥东县教育局连续4年共资助资金16万元,用于资助我县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可持续影响(分值8分,自评8分)。

年初将资助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安排。在现有的资助政策之外,设立中信保奖学金,并建立相关惩戒制度。

3.社会满意率(分值10分,自评10分)。

经抽查,各校学生、家长对资助政策家喻户晓,对资助工作满意率高,均怀着浓浓的感恩之心回答调查。

霍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照安徽省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相关指标,分项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得分为100分。

绩效评估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文件精神,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委托广东中大管理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xx年5月至8月组织绩效评价小组,对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区城管局”)环卫一体化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为落实全市对于环卫工作的相关部署,进一步提升环卫作业一体化管理水平,根据《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xx〕10号)等文件精神,宝安区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开展政府环卫工作,创新环卫行业管理模式,率先在全市推进环卫一体化工作。项目实施单位为区城管局,资金使用单位为新桥、沙井、新安、福永和福海街道办。截至20xx年底,各街道实际支付35602.94万元。

评价小组根据指标体系,从决策、过程、产出与效益四个维度对项目进行了综合评分,综合评价结果80.79分,绩效级别评价结论为“良”,具体情况见下表:。

(一)环卫作业标准提高,环卫指数排名有所提升。

实施ppp模式以后,环卫作业标准和作业质量有所提升。根据生态文明考核关于抑制道路扬尘的工作要求,在投入车辆和设备的基础上,增加了冲洗、洒水作业车数量,实行“机械作业+人工作业+巡回检查”24小时保洁模式。同时严格按道路等级、车道数量规范各道路作业任务量,增加市政道路冲洗、洒水作业频次,环卫作业更加精细化,作业质量更高。

20xx年-20xx年上半年宝安区环境卫生指数排名逐年上升1名。从各街道来看,实施ppp后比之前的环境卫生指数排名有一定程度的提升。5个街道的环境卫生指数综合排名由实施ppp前的49.49名提升至实施后的41.07名。随着项目的持续运营,项目范围内的5个街道的环境卫生指数综合排名41.07名,高于其他未纳入环卫一体化项目的街道。

(二)引入优质社会资本,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项目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供给,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本项目采用ppp模式,将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和绿化管养等环卫工作整合为一个项目交予中标的社会资本,由政府代表方与社会资本合资成立的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及移交,政府方负责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管理。一期和二期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均为全国行业内领先的环卫龙头企业,在环卫作业的综合实力、管理理念、专业技术等方面更具优势。

项目招标由一个街道多个标段变为两到三个街道为一个标段,改变过去传统的管理方法、作业模式。原各街道范围内标段过多、规模较小,各小标段相互独立,服务质量参差不齐。20xx年实施环卫一体化后,以ppp模式整合各街道的小散标段,由两家项目公司对区域内的环卫服务作业进行统一管理,明确责任主体,避免多头管理,防止作业界面推诿现象,降低政府监督管理的难度,减少接近合同期的企业履约缺位和服务质量明显波动的风险。

(三)作业设备投入增加,环卫作业机械程度提高。

一是增加了环卫作业车辆及设备的投入。一期项目购置环卫作业车辆827辆,各类设备17157件,购置智能终端1544台,总投资28289.02万元。二期项目购置环卫作业车辆874辆、各类设备5788件,总投资35859.75万元。小型化、智能化和机械化设备投入,提高了环卫作业的机械化和精细化程度。与传统燃油环卫车相比,项目公司投入的纯电动环卫作业车辆更加符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要求。

二是增加了项目建设和运营内容,一期项目在沙井和新桥街道范围内建成三个环卫停车场,用于环卫车辆的充电、停放及管理。增加了城中村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及前段收运的运营服务。将分类收集、分类清运纳入环卫一体化,开展分类投放点“撤并改”,打造城中村沿街店铺餐厨垃圾上门回收、商业街其他垃圾定时回收的收运模式。

(四)建设智慧环卫平台,强化项目监督考核机制。

建立统一的环卫信息化管理系统,强化环卫作业过程和质量的监督管理。智慧环卫平台集成了清扫保洁全覆盖精细化管理子系统、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全过程监管子系统和环卫质量监管考评子系统等9大模块。项目通过引入智慧环卫平台,将gps与人员、车辆一一匹配,实时监控环卫作业车辆轨迹及作业状态、环卫作业人员的定位及作业状况,发现违规操作,平台及时发出预警通知。

完善绩效考核制度体系,强化环卫一体化项目的监督管理。区城管局制定了一系列制度文件,包括《新桥和沙井街道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监管考核办法(试行)》、《新桥和沙井街道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等,详细地规定了绩效考核流程和考核内容。各街道办每月对项目公司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服务费支付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激励项目公司提高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一)作业质量稳定性不足,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是环境卫生指数排名有待提高。在全市74个街道中,5个街道环境卫生指数综合排名由实施ppp模式前的49.49名提升至实施后的41.07名,尚处于中等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另外,除沙井和福海街道外,新安街道近两年环境卫生指数月平均排名有下降趋势。新桥街道和福永街道20xx年6月-12月平均排名相比20xx年6月-12月下降也比较明显。

二是环卫作业质量有一定波动。从20xx年各街道环境卫生指数及全市排名来看,除福永街道自6月份开始逐渐上升,其余4个街道各月份的环境卫生指数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波动,并且各街道各月份的环境卫生指数全市排名也波动明显。

三是部分街道和服务内容考核扣分较多。现场作业质量每月均有相应的考核扣分情况,其中新桥和新安街道扣分较多。各项作业服务均有不同程度的扣分情况,其中道路清扫保洁扣分最多。扣分点主要是道路散落垃圾、杂物、泥土和沙石,有乱张贴、乱涂写和乱刻画,垃圾满溢等。

(二)项目的建设进度滞后,配置计划未执行到位。

一是硬件设施配置进度及建设未达到计划要求。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自进场之日起1年为项目建设及设备配置期,社会资本应于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停车场建设、智慧环卫平台建设以及完成项目所需车辆、设备和人员的配置工作,并完成验收。但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车辆设备验收、环卫停车场和智慧环卫平台建设等工作滞后于ppp合同约定。

二是项目投资未完全按照配置计划进行。根据《关于请求审定新安、福永和福海街道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初始投资配置计划的函》,二期项目公司于20xx年8月制定了3个街道的初始投资配置计划,然而经区城管局和街道办组织验收,项目公司阶段性的实际投资金额并未完全按照提交的计划进行。而且二期项目公司未提交详细的优化作业方案,包括项目人员与车辆设备配备计划,各项业务人员与设备配备说明、作业标准等内容。

三是环卫作业人员配置不足。根据《沙井街道环卫一体化项目环卫作业人员和车辆设备优化配置方案(截至20xx年11月30日业务)》,截至20xx年9月30日和11月30日已接管业务,计划配置作业人员20xx人和20xx人,但是10月和11月实际投入作业人员1978人、1980人,12月投入作业人员20xx人,均未满足配置计划要求,二期项目各月份实际投入的作业人数也未满足配置计划。

(三)个别事项与合同不符,履约行为规范性不足。

一是未按照要求配置作业人员。根据《ppp项目合同》,运营期内项目公司应确保环卫人员始终符合女性年龄18-55岁、男性年龄18-60岁的要求,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经了解,项目公司有45%左右的员工未缴纳社保,反映项目公司配置的作业人员超过年龄要求,且未按照规定为应缴纳社保的全体员工缴纳社保。

二是二期项目环卫作业人员基础工资未达到合同要求。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运营期内,社会资本直接聘用的或作为用工单位管理的环卫工人基本工资不应低于当年度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30%。虽然环卫作业人员整体工资水平较实施ppp模式前有所提升,但二期项目公司环卫作业人员的基础工资未达到上述合同要求。

三是项目公司作业管理规范性有待提高。评价小组实地调研发现,垃圾转运站管理不够规范。垃圾转运站的作业台账的日期提前填写,垃圾转运登记表交接双方签名处未见负责人签名,内控管理存在不足,容易引发垃圾流通环节的风险。

(四)年中预算调整比较大,未能及时支付服务费。

一期和二期ppp项目从20xx年3月和6月开始试运营,而各街道办申请20xx年项目预算是基于原合同的中标总价,实施ppp模式后街道支出比原来预算(原合同)有所增加,年中申请追加预算指标,预算调整较大。另外,通常情况下,每个月的服务费应在下月进行支付,但是实际各街道均有部分月份的服务费未能在下月及时支付。

(五)绩效指标设置不全面,不利于项目绩效考核。

宝安区环卫一体化项目绩效目标表中针对项目年度目标设置了一般性数字化案件处理、新能源车利用率、深圳市环境卫生指数测评居民满意度指数等绩效指标。但指标设置与项目的.产出和效益关联不够明确,未就项目全部建设和运营内容及履约情况设置绩效指标,不利于客观全面地对项目绩效实现情况进行考核,进而掌握项目的预期效果。

(一)强化按绩效付费的作用,提升项目整体效益水平。

加强项目合同履约考核,强化按效付费作用。区城管局和各街道办需强化运营期考核,严格执行监管考核办法,对项目公司的资金、设备、作业人员投入等履约情况进行有效的考核。同时强化现场作业质量的考核,按照现场作业质量考核扣分标准,落实考核工作。服务费支付与项目合同执行、现场作业质量、环境卫生指数等考核结果挂钩,根据考评得分扣减相应的服务费,促进项目公司提升履约质量。

建议区城管局联合各街道后续重点关注项目的成本效益,确定环境卫生指数排名目标,敦促项目公司稳定提升作业质量,降低服务质量的波动;各参与主体要深入分析环境卫生指数扣分点及原因,关注实施ppp模式后排名提升不明显的街道以及因项目公司履约不到位而导致的扣分等;强化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效性,就各项监督考核工作反映出来的问题,区城管局应敦促项目公司落实整改,并跟踪整改效果。

项目公司要规范作业流程,稳定提升作业质量。依托环卫作业机械化、车辆管理智能化、保障维修专业化等,合理规划“人机结合”的机械化作业模式,制定详细的优化作业方案。落实环卫作业管理各项规定,对特殊时段和城中村等难点地段的环境卫生重点保洁,强化道路保洁等作业质量。同时要高度重视环境卫生指数及日常考核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落实整改措施。

(二)加强项目事前事中规划,严格执行优化作业方案。

建议区城管局后续项目立项时,对涉及工程等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合理规划。在制定方案时应与住建和国土等部门沟通,对项目的建设需求、建设地点以及环境影响有一定事前的规划和评估,减少项目建设的滞后或项目建设内容的调整。项目公司应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编写项目建设计划书,明确项目施工、完工、竣工验收等时间节点。项目设备配置、施工后,区城管局应及时对项目工程、设备采购等工作进行验收,对设备的更新维护重置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测。

就项目投资而言,项目公司需及时制定相关作业方案、配置计划和投资计划。并在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优化相关的作业配置。根据作业方案,合理确定车辆、设备、人员配置计划。再根据配置计划,及时更新投资计划。作业方案、配置计划和投资计划经街道办和区城管局审定后要严格实施。

就环卫作业人员配置而言,项目公司需严格按照审定的配置方案等投入环卫作业人员。在配备的作业人员数量不足以保质保量的完成作业任务时,应按实际需求无条件增加作业人员配置,合理安排人工清扫的作业人员,进而保障环卫作业质量。

(三)严格履行合同相关规定,规范服务供给的全过程。

项目公司需强化内部控制,严格履行合同各项约定。公司管理层和一线管理人员(保洁主管、班长、车队长)应提高内部控制意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约定提供各项运营服务,规范项目管理,包括按照合同规定的年龄要求配备作业人员,优化人员结构、为全体符合条件的员工缴纳社保,按标准发放基本工资,保障员工权益、加强台账等环卫作业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等,进一步规范履约行为,提高履约质量。

(四)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按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

建议改变以往在清扫保洁经费、垃圾清运经费和道路绿化管养经费三个项目列支环卫一体化项目服务费,调整为设置统一的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经费,以便清晰掌握环卫一体化项目年度预算和支出情况。在预算编制的过程中,综合考虑现有ppp项目合同的付费规定,年度内即将接管的业务、预算执行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在此基础上,按照在下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的通常做法,及时支付项目公司的服务费。

(五)合理设置绩效评价指标,提高绩效自评工作质量。

在绩效评价时,科学设置环卫一体化项目绩效指标,全面反映预期投入、产出和效果,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质量,并将绩效目标作为判断项目绩效的重要依据。区城管局作为实施机构应在绩效目标申报和绩效自评时从项目建设和运营内容完成情况、环境卫生指数,以及项目公司的人员、设备和资金投入、项目公司管理等方面设置绩效指标和相应的目标值,以便全面反映项目绩效。

绩效评估报告

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xx及20xx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工作方案》通知精神,我局认真对照绩效评价指标表,严格按照有关考核评分设置的分值和绩效评价指标全面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对发现的相应不足之处及时完善落实,确保按时按质完成20xx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xx年,我局完成两个老旧小区改造,建筑面积2、13万平方米,居民住户322户。其中,生活一区建筑面积1、52万平方米,居民住户212户;生活二区建筑面积0、61万平方米,居民住户110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防水、管网改造。对楼面铺设防水材料、雨污管网进行开挖更换,满足需求。楼面防水铺设3601、54平方米,雨污管网改造380米,排水清淤694米,更换雨水检查井49座,更换沟盖板4、69立方米。

2、绿化改造。对原有的草坪、花灌、乔木、树林进行规划设计;对小区绿化苗木修剪259、3平方米,清理花园花台内杂物425、63平方米,在小区补种91株中大型灌木,草皮补种298、86平方米,使花园花台整洁美观。

3、环卫设施改造。对原有垃圾房消毒封堵,新建不锈钢垃圾房2套,摆放封闭式垃圾桶8个,垃圾桶、垃圾箱规格一致,外观整洁,分类归集,分布合理。

4、安防、消防改造。小区主要出入口、重要通道、公共设施、车辆集中停放等区域设置监控探头24个。老旧小区按防火规范要求增补小区室外消火栓,疏通消防通道,在公共设施建筑内合理增设挂墙式灭火器,门岗设置车辆识别道闸2套,人脸识别探头2个与公安系统联网,让小区安全更有保障。

5、道路、硬化、照明改造。对小区内破损的道路、下水道、楼梯扶手及路灯、楼道灯等照明设施进行修复,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对居民活动场所等进行硬化。对小区外沿主次干道的道路进行修缮硬化。道路无破损,照明设施完好,需要硬化的场所得到及时硬化,完成道路维修改造混泥土地坪181、95立方米,太阳能路灯安装5套。

6、小区容貌改造。对小区住宅沿主次干道外立面有破损的,进行修缮出新。对小区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进行集中整治,新建文化长廊及休闲四角亭各一座,安装健身器材6套,更换宣传橱窗7个,小区整体环境明显改善,墙体楼道粉刷9186、76平方米,楼道扶手刷漆704、52平方米。

(三)项目任务完成情况。

按照20xx年度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任务,我局完成物探队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两个老旧生活小区,总建筑面积2、13万平方米,居民322户。目前,改造任务全部完成,施工方已准备好竣工验收相关材料,我局将根据工作安排,于近期组织进行竣工验收。

(四)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在专项资金使用中,宜良县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组织实施,专款专用,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共投入资金260余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45万元,其余为单位自筹,最终投入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根据《关于开展20xx及20xx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工作方案》,20xx及20xx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的评价指标体系分为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产出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4个一级指标,分设11个二级指标。绩效评价满分100分。综合评价项目得分为99分。评价结果具体分析如下:

(一)资金管理。

1、资金筹集。

我县当前提升改造工作的大部分资金来自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地方财政没有安排补助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产权单位、居民等社会筹资10余万元,占项目改造资金比例的4%,相对较少。

2、资金分配。

在资金使用分配方面,我局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资金,根据县财政局要求,及时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建设管理方,建设管理单位又根据工程进度适时拨付,确保资金保障到位,有效推动改造工作。

3、资金使用管理。

在资金使用管理方面,我局根据财务管理规定及施工合同约定,严格执行预算要求,并根据施工进度拨付施工进度款项。在资金使用管理上,因改造项目产权单位为正县级事业单位,在财务管理方面比较规范,应产权单位提出建议,我局在征求财政部门的意见后,直接将争取到的专项资金拨付产权单位用于项目改造,没有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确保专项资金完全用于改造项目。

(二)项目管理。

1、政策公开。

我局严格秉承“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在改造前、改造中及时公开国家、省、市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积极公开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相关事项。包含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文件、可研批复、设计平面图纸、招标公示、工程改造项目等内容。

2、评价报告报送及时、完整性。

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我局及时对照绩效评价指标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及时报送绩效自评表,并撰写绩效评价报告,确保报告的完整性。

(三)产出效益。

20xx年,我局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以来,严格按照年度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项目开工时间延长至20xx年4月29日。目前,全县2个老旧小区全面完工。完成的户数目标、面积目标、楼栋目标、小区目标均达到了100%。改造后的老旧小区,统一设置了道闸,配备了小区文化长廊、文化活动室、健身器材等文体设施,配置了垃圾桶,安装了监控设施,小区安防基础设施得到大幅提升,功能性方面也得到有效改善,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居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也得到很大提升。

(四)服务对象满意度。

在改造工作结束后,积极组织了居民满意度调查。通过调查统计,两个改造小区满意度达到81、4%。改造后达到了“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高群众居住质量、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居民居住环境显著提升。

(一)提升改造资金筹措困难。大部分老旧小区的居民群众非常愿意对所居住的小区进行更新改造,但要让其分担改造资金都存在着抵触情绪。中央、省、市虽然出台了补助标准,但缺口较大,当前提升改造工作的大部分资金来自于中央财政,可持续的市场化推进改造模式和融资方式也尚未建立,资金渠道有限,与其他民生工程相比推进难度较大。

(二)不可预见性问题多发,设计方案需随时调整。实施改造的小区建成年代较早,在改造过程中常常出现一些不可预见性的问题。比如,在排污管道的清理过程中,部分管道堵塞严重,靠一般疏通方式达不到效果,需对路面进行开挖后才能清理,开挖后,又发现管道腐蚀严重,需更换管道等等问题,以至对设计施工方案改了又改,随着施工不停的进行调整。

(三)老旧小区改造中可优化利用的空间较少。受时代影响,在80、90年代建成的小区,没有充分考虑到停车位的需求,针对现在私家车日夜增多的现状,即使对老旧小区进行改造,但也没有相应的空闲空间进行规划,无法解决停车难的问题。

(一)精准定位,合理设计,确保改造项目符合民意。

1、有针对性地制定改造方案。按照“一区一策”的办法,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针对物探队两个生活小区的实际问题,反复勘察现场,征求群众意见,充分论证方案,科学规划设计,分别制定改造方案组织实施,有重点地解决停车难、雨污水堵塞、房屋漏水、管道破损等问题,彻底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

2、精细筹划,确保全面覆盖。本着“应改则改”的原则,在全面深入了解掌握老旧小区住宅现状的情况下,将居住环境、基础设施、屋顶防水、物业管理、党建活动阵地、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安防设施、水电等多项内容列为重点,全方位实施改造。

3、“实用”先行,“美观”保障。宜良县老旧小区改造坚持改善民生,改造内容以基础设施、房屋修缮为主,进一步提高房屋宜居性。

(二)以人为本,居民共谋,同建美好家园。

1、发挥街道、社区的桥梁纽带作用。改造前期,依托街道、社区充分做好群众工作,摸排调研群众改造意愿,利用居民征集意见会、宣传栏、居民代表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多个信息渠道,全面而深入地了解小区居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对每个问题,做到原因剖析彻底,解决方案论证充分,确保改造工作不脱节。

2、发挥居民代表的沟通协调作用。改造过程中,将矛盾暴露和沟通协调环节下移,使群众在挪移太阳能设施等方面积极配合,有利于营造和谐的施工环境。

3、发挥居民监督员实时监督作用。老旧小区改造是在居民正常生活中同步实施的,因此安全文明施工、质量严格把控尤为重要,物探队还专门请单位退休老干部帮助,对改造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参与监督,随时纠正问题。

(一)要积极拓展筹资渠道。在坚持政府投入为主体的基础上,要转变思维模式,积极搭建投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以政府投入为杠杆,撬动社会资本投资、居民出资参与,形成多方合力。充分利用小区的既有资源吸引社会资金,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关系,形成“政府扶持带动,企业融资共建,居民参与受益”的共赢模式,减轻政府的财政投入的压力,增加社会投资渠道。

(二)要注重居民全程参与。改造前要充分尊重小区居民的意愿,评议改造项目,确定建设方案并进行公示,确保改造内容切合小区居民群众需求。改造中要成立管理机构,建立居民义务监督机制,随时接受监督、纠正问题,充分发挥居民代表在提升改造过程中的沟通协调作用;健全完善日常协商议事平台,将矛盾的沟通协调环节下移,使居民群众在施工时积极配合,营造和谐的施工环境。改造后要问效于民,将小区居民的满意度作为验收的重要标准,真正让居民群众参与到小区提升改造当中。

(三)要严把前瞻设计标准。在老旧小区提升改造的设计上要追赶现阶段城建标准,更要立足长期城市发展变化超前设计规划。在老旧小区有限的空间内,引入利用率更高、使用更加有效的立体停车场、智能物业管理系统及无障碍设施,使社区共享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实现老旧小区从硬件到软件的全面升级。

(四)要加强物业准入监管。改造前要把物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列入征求意见的环节当中,由小区大多数居民集体自主选择,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利用适当收取的物业费和车位租赁费来支撑日常管理、卫生清理和垃圾清运等服务,通过社区督促、街道检查、定期通报、财政奖励等方式,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实现物业管理从无到有、从简易到专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共同维护改造成果。

绩效评估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衡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蒸财绩〔2022〕2号)精神,受衡阳县财政局委托,湖南天翼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组织人员成立绩效评价组,对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实施的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先基础后完善、先功能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把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作为城市有机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未来社区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努力把老旧小区打造成居住舒适、生活便利、整洁有序、环境优美、邻里和睦守望相助的美丽家园,让人民住的更舒适,生活更幸福。

2、项目管理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主管单位为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是衡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人民防空办公室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为衡阳县住房保障中心,为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旧房改造、人居生态环境建设和村镇建设管理工作。

(二)绩效评价项目内容及范围。

(1)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政策情况。包括设立项目资金的政策依据是否充分、绩效目标是否设置准确、科学;政策实施的环境和条件是否发生了变化;是否出现了适用范围相似或相近的政策、可否归并或整合。

(2)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内部是否实现了统一管理。

(3)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单位财务制度是否健全、会计核算是否规范、资金管理是否严格,是否按计划使用资金,是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覆盖率,有无资金缺口或结余,有无超比例拨付行为,有无挤占挪用或套取资金等现象。

(4)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情况。根据现场评价取得的资料,围绕绩效目标,通过横向比较、纵向分析、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经济性、公平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实施效果的可持续性进行评价,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反映项目资金使用的绩效水平和预期目标实现程度,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政策性建议。

2、项目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的对象: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根据项目合同,项目主要改造内容为:楼道改造、消防通道改造、道路提质改造、小区停车位规划给排水设施改造、电力线路、照明设施改造、燃气设施等。

(2)项目范围: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完成情况、项目资金投入后的运行情况、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绩效情况。

(三)项目绩效目标。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包含在《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目标中,总体绩效目标为完成52、6076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改造老旧住宅4,645户,改造221栋,改造小区79个。

1、通过对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绩效评价,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评价其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2、促使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单位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并加强项目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作为第三方机构,本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绩效相关、公开透明的原则,采用全面评价和重点评价相结合,现场评价与非现场评价相补充的方法,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在评价过程中,结合被评价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听取情况介绍、收集和核实相关材料、检查财务会计账簿及凭证、综合分析等一系列工作程序,在全面了解单位项目的情况的基础上,形成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6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

《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蒸政办发〔20xx〕20号)。

《衡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蒸财绩〔2022〕2号)。

衡阳县住建局编报的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所涉及的项目审批文件、项目实施计划等相关资料。

(四)评价指标的设置及划分标准。

1、评价指标。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参照《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文中《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进行设置。(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2、评价等级。本次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依据湘财绩〔20xx〕7号相关规定,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其分别为:90分(含)—100分为“优”;80分(含)—90分为“良”;60分(含)—80分为“较差”;60分以下为“差”。

1、评价方式。本次评价工作包括案卷研究、资料收集、座谈交流、实地核查、问卷调查等绩效评价工作方法。主要采取全面评价与重点评价相结合、现场勘查与非现场评价相结合、调查问卷与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式。

2、评价方法。为了保证评估工作的科学性,评价小组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时,主要采用的方法如下:

(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投入与产出、效益进行关联性分析的方法。

(2)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判的方法。

(六)评价工作流程。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分为前期准备、评价实施和形成报告三个阶段。具体情况如下:

1、前期准备阶段。衡阳县财政局与湖南天翼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组建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组。收集本次绩效评价相关资料,2022年5月26日赴衡阳县住建局调研,了解项目预算资金及使用情况,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2、评价实施阶段。2022年8月9日,评价组前往衡阳县住建局,开展实地调查,通过听取情况介绍、现场访谈、查证复核、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项目支出情况;并对现场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初步分析。

3、形成报告阶段。2022年8月,评价组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写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经事务所内部质量审核后,形成评价报告初稿,提交县住建局和县财政局征求意见,根据反馈的意见对初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终稿。

(一)项目资金筹措。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央补助资金2,096万元,省级资金185万元,合计2,281万元。

(二)项目资金分配。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际分配2,281万元。

衡阳县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317号)、《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72号)、《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213号)获得20xx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资金2,28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96万元,省级资金185万元,由省财政将资金直接拨付至衡阳县财政局。

截止2022年7月县财政局的指标单金额为1,570万元,县住建局根据指标单共支付建设项目资金1,252万元,配套资金140万元,剩余178万元指标县财政局未支付。

评价组随机抽查了咸水、保安、江口三个片区进行实地走访核查。从抽查情况看,实地核查与改造内容一致。但也发现,咸水村片老旧小区项目尚未完工。

20xx年老旧小区项目,共改造79个小区,改造面积52、6076万平方米,惠及221栋4,645户居民,对老旧小区进行楼道改造、消防通道改造、道路提质改造、小区停车位规划给排水设施改造、电力线路、照明设施改造、燃气设施等改造,解决了多年的损毁失修,配套功能严重滞后等问题,老旧小区改造从设计、施工方面提升绿化水平,有助于提升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通过基础设施再完善,设施功能再提升,安全管理再加强,较好的改善了居住环境,提高了所在小区的房屋价值,改善了居民的居住环境,改造后群众满意度较高,使群众深切感受到政府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所带来的红利和关怀,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个舒心美好的家园。

根据《衡阳县住建局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附件1),从投入、过程、产出和效益三个维度对指标体系中各个指标进行分析说明。

(一)决策情况分析(满分15分,得分13分)。

1、项目立项决策(满分6分,得分6分)。

(1)立项依据充分性(满分3分,得分3分)。

项目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符合《衡阳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20xx—2035)》发展规划,且有相关的文件依据,立项依据充分,贴合老旧小区改造需要。

(2)决策程序规范性(满分3分,得分3分)。

项目主管部门与项目实施单位做到了按照《湖南省20xx年度重点民生实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和《衡阳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来进行项目决策,经过可行性研究并通过了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制定了单个项目的实施方案,完成了每个项目的初步设计,并于项目开工前,对项目现状进行了入户调查,确定了财评评审投资上限值。项目决策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满分5分,得分5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2分,得分2分)。

项目设有绩效目标且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并与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2)绩效指标明确性(满分3分,得分3分)。

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指标值清晰、可衡量且年度任务数与计划数对应。

3、资金分配(满分4分,得分2分)。

(1)预算编制科学性(满分2分,得分0分)。

项目未进行预算编制。

(2)资金分配合理性(满分2分,得分2分)。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79个项目分为8个包分别由对应的施工单位进行实施,资金根据对应工程量进行分配,资金分配额度相对公平合理,与实际相适应。

(二)过程情况分析(满分25分,得分17分)。

1、资金管理(满分15分,得分8分)。

(1)资金到位率(满分4分,得分0分)。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317号)、《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72号)、《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213号)获得20xx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资金2,28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96万元,省级资金185万元,由省财政将资金直接拨付至衡阳县财政局。财政局对住建局实际支出情况进行指标支付,截止2022年7月份,指标金额为1,570万元,资金执行率为68、82%。

(2)预算执行率(满分4分,得分1分)。

截止2022年7月份,衡阳县住建局指标数为1,570万元,支出数为1,39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8、66%。

(3)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7分,得分7分)。

从抽查项目看,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全部用于小区改造。

2、组织实施(满分6分,得分6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满分2分,得分2分)。

20xx年6月16日,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蒸政办发〔20xx〕20号),该办法对工作目标、改造范围、改造内容、改造计划申报等进行了解释。

项目单位制定了《衡阳县安居工程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衡阳县老旧小区改造施工管理制度》,具有相应的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2)制度执行有效性(满分4分,得分4分)。

项目单位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较好。

3、绩效信息(满分4分,得分3分)。

(1)信息报送(满分3分,得分3分)。

项目单位按质报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相关信息包括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等预算绩效信息。

(2)公开公示(满分1分,得分0分)。

项目单位未按时按质将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等信息公开公示。

(三)项目产出和效益分析(满分60分,得分57分)。

1、项目产出(满分30分,得分30分)。

(1)实际完成率(满分12分,得分12分)。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拆分为8个项目,其中7个项目于2022年3月份完工验收,衡阳县咸水村老旧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未完工,合同签订完工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

(2)完成及时率(满分10分,得分10分)。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分为8个项目进行实施,其中2个项目合同签订完工时间为2022年1月份,5个项目合同签订完工时间为2022年2月份,1个项目合同签订完工时间为2022年12月份。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因春节期间和疫情原因,目前已完成工的7个项目均在2022年3月份完成验收。

(3)质量达标率(满分8分,得分8分)。

已完成项目经县住建局验收合格。

2、项目效益(满分30分,得分27分)。

(1)经济效益(满分6分,得分5分)。

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整体提升了小区内建筑物的居住价值和商业价值,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起了积极作用;项目实施期间将需要大量的建筑、物流、建材、咨询设计等服务,提供了当地乃至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机会,有利于居民获取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收入,也实质上带动区域价值上升。通过外部环境和基础设施改造,拉动居民改善家居条件,有利于拓展内需、促进消费。

(2)社会效益(满分8分,得分7分)。

对居民、社会、政府、投资企业都将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项目的建设直接社会效益是居住环境的改善,提高小区居民的生产、生活质量。通过对小区改造,改善了小区的居住环境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了小区的公共服务均衡性,并且有利于节约资源消耗和构建和谐社会,增强城市文化,提升城市形象。

(3)可持续影响(满分6分,得分5分)。

老旧小区改造通过改造小区房屋屋面、外立面,同时改造小区内管道及线路,楼梯口墙面清除墙面广告重新粉刷,楼梯扶手重新刷漆等,为居民日常生活提供了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环境,并充分尊重居民的生活习惯、行为特点以及环境心理的需求,从居民的行为习惯来规划合适的空间环境,为项目区以及整个衡阳县的居民提供了一个亲切舒适的休闲、交往、居住的场所。老旧小区改造后可充分利用其建筑使用功能以使其在可用年限内最大程度发挥作用,符合新时代可持续发展要求,顺应时代趋势。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满分10分,得分10分)。

满意度方面,共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发放30份问卷调查,总满意度99、99%。满意度高,达到了预期效果。

通过书面评价环节与现场评价环节,综合县住建局提供的佐证材料和现场核查结果,对照《衡阳县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衡阳县住建局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总体良好,综合评价得分为87分。其中,投入13分,过程17分,产出及效果57分。

按照《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规定,综合评定等级为“良”。

(一)款项结算不及时。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317号)、《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72号)、《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213号)获得20xx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资金2,28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96万元,省级资金185万元,由省财政将资金直接拨付至衡阳县财政局。财政局对住建局实际支出情况进行指标支付,截止2022年7月份,指标金额为1,570万元,资金执行率为68、82%。

(二)绩效管理待加强。

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等绩效信息未能及时进行公开公示。

(三)可研报告投资估算与实际投入金额差额较大。

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八个项目投资估算为6,425、68万元,实际投入金额为2,281、00万元,投资估算与实际投入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为对老旧小区改造内容进行了调整,导致投资金额也进行了调整。

(一)加强资金管理。

加强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及时跟进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

(二)加强绩效管理。

衡阳县住建局要进一步筑牢绩效理念,切实把预算绩效管理贯穿部门全部资金,对标补缺,相关绩效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开公示。

(三)严谨项目投资估算。

加强项目前期调研工作,做好工程投资估算工作。严谨细致的前期调研工作是做好项目建设的前提,可研报告要科学严谨。投资估算要贴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绩效评估报告

县民政局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省级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工作进行自评。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20xx年的民生工程运行方案(蚌民生办〔20xx〕3号)、民生工程资金办法(蚌民生办〔20xx〕4号)和五河县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要求,县民政局规范操作流程、明确工作内容,通过项目实施,社会效益明显,群众获得感较强。

(一)项目决策方面。

1.规划编制与审批。我县已将养老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养老体系建设,20xx年,市政府出台了《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xx-20xx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贯彻落实文件。依据市20xx年此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我县及时印发了《五河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同时,市民政、财政等部门针对20xx年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规范高龄津贴审批发放、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智慧化建设等工作专门制定工作方案;制定的相关文件均报各级政府、省民政厅批准备案;相关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我县根据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到实处。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与执行。为进一步推动民生工程的实施效果,县民政局专门建立了民生工程工作小组,召开民生工程协调推进会议,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工作调度推进会,协调解决和部署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

3.绩效目标合理性。依据省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和绩效评价办法和市民生工程考核办法,我县及时设定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年度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定贴近实际,符合相关要求,我县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精神。

4.绩效目标明确性。设定的绩效目标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并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

5.预算编制科学性。预算编制经过局内部会议讨论、县财政审核,经过科学论证,与项目内容相匹配,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6.资金分配合理性。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分配额度合理,与地方实际相适应。

(二)项目投入方面。

7.资金到位率。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下发的资金均能及时拨付给各乡镇养老福利机构及享受各种津贴的老人,资金到位率100%。

8.预算执行率。能按照相关资金时限要求,将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相关经费及时拨付至相关项目单位。

9.资金使用合规性。我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资金已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纳入年初预算管理;高龄、居家养老津贴资金发放全部按月打卡发放;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

10.公开公示制管理。我县能及时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通过政府的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

11.实施管理合规性。我县享受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的各类补助对象、申报材料和补助标准100%符合标准。

12.信息平台管理。我县认真填报市局建立的社会养老服务设施、机构基础数据库(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市养老综合信息管理智慧化服务平台、全市养老机构台账三种形式);对社会力量新增床位基本能及时、准确地进行动态管理。

13.服务市场监管。我县已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所有政府补助的服务项目和补助对象都能及时进行服务质量和养老需求评估,确保项目实施质量符合要求。

14.政府购买服务。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经费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特殊困难老人提供实体援助服务,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作用。

15.资料报送情况。我县能按照市民政局和县民生办相关工作要求,能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情况。

(三)项目产出方面。

16.高龄津贴发放覆盖率。20xx年共发放高龄津贴731.733万元、惠及18468名高龄老人,实现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覆盖,达到100%覆盖的目标要求。

17.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20xx年共发放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639.82万元,惠及5578人。

18.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我县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面积共5400平方米,平均每百户配建养老服务设施面积15平方米,配建率100%。

19.三级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情况。截至20xx年7月份,我县已建成14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站)、18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46个村级养老服务中心(站),建成县-乡(镇)-村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

2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截至20xx年12月底,全县养老机构总床位数3347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263张,占比37.73%。

21.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兑现情况。20xx年,符合规定的三家民营养老机构日常运营补贴共计50.69万元,已拨付完成。

22.智慧养老试点建设情况。20xx年在龙河社区的淮畔明珠小区建成五河县智慧医疗养老信息服务中心,已成功被评为省级第二批智慧养老示范项目(社区居家)。

23.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情况。20xx年9月份,县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县14家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经过最终复核,确认朱顶镇敬老院、城关镇敬老院和五河县特困人员养护院评为三星级养老机构,已将结果公示并上报给市局。

24.农村养老服务建设情况。大力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打造出大新镇沟北村幸福院互助点;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向阳花社会服务工作社开展关爱农村老人专项活动,全面建立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三项制度。

25.其他效益。我县通过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民生工程,明显改善了贫困老年人生活状况,生活质量提到明显提高;三级中心建成后均能正常运营,满足了老年人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通过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活动及相关民政民生工程宣传活动,有效弘扬了敬老、养老、助老优良传统。

26.可持续影响。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建设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老年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且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市、县两级均将相关配套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年度内未出现过影响养老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

五河县20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为优秀。

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机构较少,养老机构入住率较低。我们将进一步从政策、土地、资金、宣传等方面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以较高水平的服务质量吸引更多老人入住养老机构。

1、持续不断地抓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将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作为常态化工作对待,狠抓落实,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强化管护人员服务意识,切实增强对五保老人感情,树立牢固的为老服务理念,开展谈心活动,化解存在的矛盾,融洽管理人员和入住老人关系,建立和谐敬老院。

2、强化精品意识,建设高标准敬老院。按照《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细则》和《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安全工作规范》(皖民办字〔20xx〕189号)、《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运营管理,开展服务评估,改善居住环境,加强功能建设,加强精品意识,全县所有敬老院都要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提升一个层次,以便更好得服务辖区内老人。

区供销社绩效评估工作自评报告

根据涵委办[]51号文件《关于印发**年度绩效管理。

工作方案。

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计划部署,区供销社对**年度绩效工作进行自查自评,现将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年区供销社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xx大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及上级社的工作部署,以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指导工作,有力壮大“新网工程”,不断拓宽为农服务领域,切实增强党性修养,以人为本,大力构建和谐发展环境,加大企业资产处置力度,稳妥推进企业改革改制,积极投身社会思想新农村建设,实现供销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业务工作实绩。

1、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及上级社任务,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2019年区供销社找准切入点,及时转换管理定位,力求夯实传统经营网络,切实做到为大三农服务、拓展服务,不断探索集约经营、商品与资产经营并重等综合模式。全区供销系统实现商品购进总额17528万元,比增10.21%;商品销售总额20357万元,比增15.99%;实现利润53.7万元,比增8.92%。一是不断壮大日用消费品经营业务。在经营层次上,充分利用区级日用消费品配送网络,努力实现供销系统经营商品的内部统一采购与配送。在经营网点上,对全系统445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质量进行了抽查,以进货单位是否规范、商品“三证”是否齐全、购销台帐登记是否准确、库存商品是否在有效期内、有否经营禁销化肥农药等为重点,确保所有网点“六统一”执行到位。二是指导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站。继续在全系统内物色人口流动大、条件成熟的农村网点,通过整顿店容店貌,增加服务内容和服务功能,将农家店改造升级为村级综合服务站。供销系统村级综合服务站点的充实,使供销为农服务业务逐步由单一的日用消费品销售向集生产与生活资料批零、科技服务、农技信息发布、通讯服务、文化娱乐等于一体的“一网多用”综合服务延伸。**年共牵头组建1家行业协会、2个专业合作社、改建17个村级综合服务站。三是加强农村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强对白沙、庄边2个生猪屠宰场的管理和服务,按照肉食品检疫检验上市的规定,对进场生猪严格把关,确保山区农村肉食品消费安全。四是加强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管理。借鉴兄弟单位典型经验,结合当地实际需要,加强对已经建成的区综合维修服务中心、4个综合维修服务站、14个维修服务点、33个维修联络点的跟踪管理,形成建得好、管得好、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一年来共维修各种家用电器、沼气灶具、太阳能热水器、农机具、摩托车等16余万件。五是积极支持区政府项目建设。区社书记、主任陈宜中、1位主任科员、2位副科级和2位中层干部借调到全区项目建设一线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上级支持供销系统发展的新政策、下属企业改革改制和新型业务拓展情况等,加强与有关区直单位和基层单位所在地党委、政府的联系与沟通,千方百计寻求地方党委、政府对供销事业发展的支持。

2、狠抓服务网络建设,着力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推进“新网工程”项目建设。积极参与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大洋供销社启动了**区大洋闽中红色旅游购物广场改造项目,该项目通过省发改委、省供销社申报,省财政分别给予预算内补助资金30万元、新网工程建设补助资金23万元。通过项目改造,大洋供销社将大大增加了营业面积和库容面积400多平方米,为企业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改善消费环境,做到便民、利民、惠民,促进大洋农村和红色旅游区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二是为着力夯实发展基础,加强基层社组织建设。按照省社、市社工作会议布置要求,我社恢复重建了**区白塘、国欢、三江口3个空白乡镇基层供销社,并指导大洋中心社与所属的新县、庄边、大洋三个基层供销社加强融合发展,通过资产运营、减债减负、增收节支等方式,加强业务经营,增强自身实力,确保供销社服务网点不消失,服务功能不萎缩。

3、有效供应特殊商品,履行应有社会职责。供销系统长期持有农资、烟花爆竹等特殊商品的经营权,虽然上述特殊商品已逐步推行准入制经营,并放宽了经营限制,但其仍然是供销系统的主营业务和主要盈利点。今年以来,区供销系统出色地完成了上述特殊商品的供应工作。一是落实化肥冬储供应。去年10月份至今年3月份化肥冬储期间,区供销社农资公司多方组织货源,累计调运各种化肥9000多吨,圆满完成区发改委下达的8000标吨化肥冬储任务,有效缓解了今年春耕用肥的供求矛盾,对平抑稳定农资价格,杜绝假冒伪劣农资商品流入市场发挥了主导作用。二是开展放心农资下乡。与区农业局联合在**区国欢镇、萩芦镇、大洋乡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邀请莆田市天盟农资有限公司、广西新胜利农资公司、福建三农集团、江苏剑牌农药厂等10多家名牌农资生产企业参加。现场共发放化肥、农药宣传单5000多份,发送雅拉复合肥等优质农资品牌化肥3000多小包,有关厂家专业技术人员还在现场讲解购买农资商品识假辨假知识,指导农民科学施肥用药,使农民降低了生产成本,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区农资公司、各基层供销社农资供应点结合各自实际,开展送肥下乡服务活动,全系统共组织送肥下乡1000多吨,做到质量保证、价格优惠,方便农民购买。三是注重农资市场监管。层层落实农资商品经营质量安全责任,严查农资商品进货渠道,杜绝假冒伪劣不合格农资商品进入市场。组织人员开展农资经营网点拉网大检查,进一步规范服务承诺,督促各网点、庄稼医院充分发挥服务功能,指导农民科学施肥用药,搞好病虫害预防和治理,确保农资诚信经营服务活动落到实处。四是加强供销系统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竭尽所能,认真做好烟花爆竹供应服务工作,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并在烟花爆竹仓库显眼位置公布**区治安大队举报“民爆和烟花爆竹违法问题”电话为3594110。充分利用供销总公司现有的烟花爆竹经营条件,建立供销社系统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巩固烟花爆竹传统经营主导地位。

4、贯彻落实计生政策,切实履行计划生育职责。区供销社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积极宣传人口与计生法律法规,大力抓好本系统干部职工的计生日常管理工作,实现本年度计生率、独生子女办证率、节育措施及时到位率达100%,全年没有出现违反计生现象。

5、积极开展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和谐企业创建、文明单位创建、青年文明创建活动,积极探索企业文化建设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群团组织建设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的有效形式和活动载体,加强企业网站、宣传栏、墙报和简报等宣传阵地建设,以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职工生活,不断增强团结、向上的生机与活力,宣传供销社形象。

6、积极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社会。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区直机关企事业及驻涵单位综治、平安建设目标管理。

责任书。

》,紧紧围绕构建促进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群众安居乐业的和谐社会环境的总体目标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层层落实,做到制度、督查、防范措施到位,实现了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

以上自评分数45分。

(二)行政能力建设。

1、科学民主行政。一是建立重大事件集体决策制度,涉及人事、机构改革、工程建设等重大事项都按照民主集中、集体研究、会议决定的原则,充分听取民主声音后由区供销社领导班子讨论后作出决定,切实履行民主决策,全面确保决策的群众性、有效性、公正性和科学性。二是在工作上积极发扬民主优势,以人为本,集思广益,鼓励全社干部职工多提意见,充分听取并采纳对促进供销工作有利的建议,不断发挥集体智慧优势,努力开创新形势下供销社工作新局面。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的“五项制度”,对人事任免、考核评比、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和群众职工关心的内容进行公开。四是建立健全决策监督机制、追究机制,通过公开、透明行政,不断强化重大决策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群众监督。全年未发生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恶性事件。

3、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我社切实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贪腐工作统一领导,积极倡导、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坚决抵制形式思想、官僚思想、享乐思想和奢靡之风;完善了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完善了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体系,健全了民主监督、舆论监督机制,有效防止了干部利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改革会议公文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楼堂馆所建设,改革政绩考核机制,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有力推动了我社行评工作向纵深开展,确保了全系统没发生过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计生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立案查处的案件。

以上自评分数54分。

综上所述,按照《**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上报**年度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相关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年度全区供销社年度工作落实的情况,经我社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评定,各项指标和任务基本完成,总得分99分。

绩效评估报告

按照《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教〔20xx〕150号)和《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申请、审核、公示、发放资金。同时,制订《雅安市名山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暂行)》和《雅安市名山区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暂行)》,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专款专用,积极做好资金监管,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坚持做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

(一)考评目的。

通过对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实施、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项目效益的考评,衡量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评价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有效改善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营养状况,逐步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和学生身体素质。

(二)考评依据及方法。

绩效评价考评组依据雅安市名山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雅安市名山区区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名财预〔20xx〕32号)文件和《雅安市名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名财绩〔20xx〕9号)文件进行考评。考评组由区财政局工作人员组成,于20xx年11月23日对20xx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进行了现场考评。

考评组现场查看,查阅、收集项目财务管理等资料,采集相关数据,并对其审核分析,形成现场考评工作记录,在项目单位自评报告的基础上,以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对该项目进行绩效考评。

(三)考评结果。

按照《雅安市名山区区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程序,考评组对该项目绩效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考评结果:考评综合得分92分,考评等级为优秀。

(一)资金到位及使用。

名山区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33所(其中村小7个),享受学生计13977人,其中小学9925人,初中4052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生均补助标准4元/天,20xx年12月底前已完成财政预算资金240万元的拨付。学校严格执行实名制信息和食谱价格信息公开,确保营养计划政策落实到位。

(二)项目组织管理。

1.项目管理情况。

20xx年度名山区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财政预算下达资金240万元,生均补助标准4元/天,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已分配完成,20xx年12月底前已完成资金拨付,下拨各学校。该项目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使用安全有效。该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监管情况。

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教〔20xx〕150号)和《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申报资金,并制订《雅安市名山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暂行)》和《雅安市名山区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暂行)》。

成立“雅安市名山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学校安全后勤管理中心、计财股、法规股、教育股负责人和享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校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校安全后勤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工作的领导和监管。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也相应成立了由校长担任组长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工作。同时成立了膳食委员会,由教师、学生、家长、媒体共同参与食堂管理和监督。

(一)项目完成情况。

名山区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33所(其中村小7个),享受学生计13977人,其中小学9925人,初中4052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生均补助标准4元/天,20xx年12月底前已完成财政预算资金240万元的拨付。学校食堂供餐所需粮、油、肉类、蔬菜、干杂等严格按照大宗物资“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的政策规定,统一公开招标采购,食品安全达标率100%。我区中小学实施营养餐改善计划后,学生的体重和身高都有明显的增长。学生发病人数明显减少,20xx年全区参加体质测试学生人数23106名,其中及格人数22389名,及格率为97.958%;优良人数为8919名,优良率为35.878%,体育达标人数稳定增长。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方面。

学校食堂基础建设明显改善。食堂供餐条件得到很大的提升,加快了农村教育发展。食品安全有保障。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行严格的餐前、餐中、餐后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每天13977名学生在校就餐,没有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资金安全管理得到加强。建立严格的学生营养改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坚持阳光操作,没有发生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学生膳食补助资金的情况。

2.可持续效益方面。

供餐质量明显提高。学生在校就餐数大幅上升,学生的营养状况得到有效改善,身体素质增强,学生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促进良好学风、班风、校风的形成。

3.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

师生、家长满意度达90%以上。

(一)项目涉及学校主体众多,在实施过程中监督检查不够全面、细致。

(二)学校食堂菜品种类、菜品味道、菜品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继续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学校作为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食堂卫生管理工作一刻不能松懈,应继续定期开展学校食堂卫生管理检查,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制度,严格做好学校卫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时刻绷紧卫生食品安全这根弦。

(一)加强项目监管。

主管单位要及时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督促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落实到位,善于发现和解决问题,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使绩效目标得到更好地实现。

(二)规范资金管理。

严格遵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保障资金使用规范。

(三)统筹兼顾有序推进。

继续有序推进学校卫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要将专项检查与疫情防控、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食源性疾病防控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协调工作安排,做到合理有序、有力有效、及时迅速地开展工作。

绩效评估报告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民生工程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绩效评价及20xx年度民生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xx〕1640号),我局认真对照工作自评表,严格按照有关考核评分设置的分值和绩效评价指标全面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抓紧整改落实,确保按时按质完成20xx年度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xx年,我市完成42个老旧小区改造,建筑面积96万平方米,居民群众13290户,其中,田家庵区6个项目,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居民群众2173户;谢家集区11个项目,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居民群众4222户;八公山区1个项目,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居民群众356户;潘集区10个项目,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居民群众4000户;寿县6个项目,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居民群众960户;凤台县8个项目,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居民群众1579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停车位改造。对规划停车设施被改变用途的,先进行整治,恢复停车功能;合理规划小区内公共部位,增加车位;调整绿化形态,增加生态停车位;在小区附近选择合适地点,增建扩建停车位、增划车位,引导居民小区外停车,全年停车位改造约800余个。

2、管网改造。对雨污合流管网重新规划设计,布设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实现雨污分流,满足需求,全年雨污管网改造8200米,排水清淤26000米,新增雨水检查井280余座,雨水口360余个。

3、绿化改造。对原有的草坪、花灌、乔木、树林进行规划设计;增加行道树,结合生态停车改造,多植大树,适当增加小品。绿量平衡,整洁美观,以实用性为主,风景优美,满足生活需要,全年栽植绿化苗木470余株,新增提升绿地面积约7万平方米。

4、环卫设施改造。对原有垃圾房、垃圾池进行拆除,更换成封闭式垃圾桶、垃圾箱等,垃圾桶、垃圾箱规格一致,外观整洁,分类归集,分布合理,全年增设垃圾桶420个。

5、安防、消防改造。小区主要出入口、周界、重要通道、公共设施、车辆集中停放等区域设置监控探头。已安装智能化监控系统的小区应对现有设备及线路进行检修。老旧小区按防火规范要求增补小区室内外消火栓,疏通消防通道,在公共设施建筑内合理增设挂墙式灭火器,门岗道闸设置20余个。

6、道路、硬化、照明改造。对小区内破损的道路、下水道、楼梯扶手及路灯、楼道灯等照明设施进行修复,结合停车位增划进行道路拓宽,对居民活动场所等进行硬化。对小区外沿主次干道的道路进行修缮硬化。道路无破损,照明设施完好,需要硬化的场所得到及时硬化,完成道路维修改造8、2万平方米,路灯安装300余柱。

7、小区容貌改造。对小区住宅沿主次干道外立面有破损的,进行修缮出新。对小区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饲养家禽家畜进行集中整治,整体环境明显改善,墙体粉刷40万平方米,拆除违章搭建6万平方米。

(三)项目任务完成情况。

按照20xx年度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目标任务,我市完成42个老旧小区改造,建筑面积96万平方米,居民群众13290户,顺利完成目标任务。

(四)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在专项资金使用中,淮南市城建局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专款专用,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民生工程资金共计5500万元,其中省级补助1052万元,市级配套1800万元,县(区)配套2648万元,全部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民生工程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绩效评价及20xx年度民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xx〕1640号)文件,20xx年度民生工程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绩效评价的评价指标体系分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分设12个二级指标。绩效评价满分100分。综合评价项目得分为100分。评价结果具体分析如下:

(一)项目投入绩效。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淮南市老旧小区维修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各区、县均成立了由县、区负责同志任组长,各镇、街道,县(区)直部门为成员的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及时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符合改造条件的各类老旧小区进行集中梳理、摸排,掌握基本情况,建立老旧小区基础数据库。

2、明确任务目标。按照各县区项目申报情况及省住建厅任务下达,我局下发了《关于下达20xx年全市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任务的通知》(淮旧改办〔20xx〕1号),明确年度任务目标。

4、强化资金管理。制定了《淮南市城市老旧小区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淮南市城市老旧小区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并开展了专项资金督查,进一步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

(二)项目过程绩效。

老旧小区整治严格规范立项报批、规划设计、招投标、工程监理等工作程序,确保改造过程依法依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小区改造立项工作。由县区发改部门负责,严格立项报批手续,组织各项目逐一通过规划、环评、消防等相关部门审查;方案设计工作,聘请市内外资质较高、技术力量较强的专业设计单位进行科学合理设计。

2、工程招投标工作。按照淮南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方案的规定,对工程控制价在国家公开招标限额以上的项目,统一进行公开招投标;对限额以下的项目,简化招投标程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小区整治改造监理工作,从县区采购中心监理单位名库中通过摇号方式随机抽取确定了监理单位,全程负责监理项目实施。

3、施工过程。每个小区都设立了公示牌,公示工程改造项目、改造内容、工程造价、工程工期、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负责人的电话,方便群众对维修改造工程进行监督。各小区还分别聘请3—5名群众监督员,全程进行跟踪监督。

4、工程验收环节。需经专业部门和群众监督员共同认可方可通过,充分保证了居民对维修改造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工程的社会公信力得到了切实增强。

(三)项目产出绩效。

20xx年,我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各区、县结合实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年度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全市42个老旧小区全面完工。整治后的老旧小区,统一设置了门岗、道闸,配备了小区文明公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板、健身器材等文体设施,配置了垃圾桶,划设了停车位,安装了监控设施,积极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管理。

(四)项目效果绩效。

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实施小区道路、管网、照明、停车位、绿化等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小区容貌、环卫设施、菜市场和摊点、公厕改造,推进文明社区建设;实施小区封闭管理,完善视频监控设施,强化平安社区建设;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老旧小区旧貌换新颜,实现了“水通、路平、灯亮、地绿、整洁、安全、有序、人和”的整治目标,居民居住环境显著提升。

(一)坚持问计于民。在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方案设计工作中,遵循“以民意为导向”的原则,问计于民“量身定制”,打造最适合的整治方案,最大限度地符合小区实际,最大限度地满足居民需求。在各改造小区设计方案出台后,市、区及时组织方案论证会,邀请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居民代表及规划、建筑、园林等方面的专家,共同进行论证修改,征集合理化建议。设计方案经过优化修改后,各镇(街道)及时在各相关小区进行公示,进一步征求居民群众的意见,确保改造内容符合小区实际,满足群众需求。

(二)重点把好“五关”。首先,把好拆违关。在项目实施前期,县区行政执法局和各镇(街道)相关人员,组成精兵强将,拆除各类违法建设,整治乱搭乱建,为开工建设做好准备。其次,把好进度关。督促各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期,确保工程按时序推进。再次,把好安全关。针对老旧小区管线复杂、施工安全隐患多的特点,规定各项目须配备一名安全员,安全工作与施工单位经济效益挂钩,做到安全第一、警钟长鸣。第四,把好协调关。规定各建设单位要选派专门人员,负责项目施工协调工作,妥善处理施工企业与居民群众的关系,尽最大努力减少施工期间对居民群众正常生活的影响,为项目推进创造良好施工环境。第五,把好验收关。工程竣工后,由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和群众代表共同进行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小区管理移交给物业公司或所在社区,相关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等图纸和资料一并移交。

(三)坚持建管并举。为鼓励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社区认真履职,全力做好小区物业服务工作,部分区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实行以奖代补,建立月考核制度,由所在镇(街道)牵头,每月对相关物业公司和社区组织一次考评打分,依据得分多少由区政府兑现奖补资金,确保物业管理服务有效运行。例如:我市田家庵区对实施专业物业管理和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的小区,分别按照每户每年90元和每户每年1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奖补资金实行一月一考核,半年一支付。

(一)少数整治改造后的老旧小区,私搭乱建、毁绿种菜等不文明现象反弹。

虽然整体整治效果明显,但仍发现少数小区存在绿化植被成活率不高、小区道路路面损毁、垃圾随意倾倒、私搭乱建等现象,影响了老旧小区改造效果,整治成果缺乏后续维护措施。一方面少数小区居民素质不高,缺少小区共同维护的责任意识;另一方面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部分小区建成年代较早,自身物业管理能力不足,同时物业管理费收取率低,缺少相应的资金保障。

(二)提升型改造项目偏少,各区配套资金投入不够。

从我市已完成的整治项目看,基本型改造偏多,提升型改造偏少(节能保温屋面、墙体改造,增设无障碍通道等)。小区整治方案设计内容偏于保守,各区只有少量配套资金用于保证项目的前期费用和工作经费,各区兜底资金配套力度明显不足。

(一)加强建后管养,构筑长效管理机制。老旧小区不但要建好,更要管好,要结合小区规模、管理现状、居民的承受能力情况,坚持多种模式推进,实现物业管理服务全覆盖。

(二)加强政策支持,加快完善配套措施。针对老旧小区的特殊性,居民收入不高,有偿服务意识不强,政府需要发挥积极作用,对直接服务于老旧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财政以奖代补,建立完善考核机制,保持物业服务企业良性运转和提供有效服务,逐步培养居民群众缴费意识,实现物业企业自我造血。同时,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在老旧小区提供公益性岗位,推进社区管理持续、有效开展。

(三)广泛开展文明社区活动。积极调动居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注重以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凝聚民心和人气,让居民的素质与小区良好的硬件环境相适应,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升居民的文化和道德素质。

绩效评估报告

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教秘〔20xx〕637号)文件精神和市、县民生工程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我县对照《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价指标》对我县20xx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这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自评,总分100分,自评得分100分,具体情况自评如下:

20xx年春学期,我县享受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155所,学生33728人;秋学期享受学校为125所,学生32959人。全县100%采取食堂供餐,实现实施学校和受益学生全覆盖。全年累计拨付膳食补助资金2929.6万元。营养改善计划全年用于膳食补助、水电、设备更新、劳务用工、食堂维修、午间值班人员补助等运转经费已累计拨付1363.69万元。

20xx年7月1-3日,我县代表六安市接受安徽省财政厅对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组张绍德处长给予很高评价,他总结,舒城营养餐工作特点是:1.经费保障较充分;2.多元主体参与,成效突显;3.食堂用工政府购买服务;4.互联网+视频厨房启动迅速。他认为舒城县营养餐工作取得丰富成果:1.营养改善计划实现100%全覆盖;2.财务管理工作规范统一,采用网络版会计信息系统,实时查询各校食堂财务情况;3.食堂安全检查始终没有松懈;4.积极开展专项资金审计,并督促整改;5.食堂从业人员基本有保障。

我县还顺利通过市教育局示范食堂复评,接待石台县、裕安区、阜南县等多个兄弟县区交流学习。

(一)投入情况(总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1.20xx年我县被列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教育、发改、财政、审计、公共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强调各部门要统一思想、细化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县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工作。

2.20xx年县财政已经拨付学生膳食补助费用2929.6万元、用于膳食补助、水电、设备更新、劳务用工、食堂维修、午间值班人员补助等运转经费累计拨付1363.69万元。截止12月底已全部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二)过程(总分40分,自评得分40分)。

1.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

县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县政府与省教育厅、六安市政府签订责任书;教育局与各中心校校分别签订了责任书;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工作;各校严格按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2.强化政策宣传,加强舆论监督。

我县注重营养餐政策宣传,及时制定《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宣传方案》、《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培训方案》,在广播电台《行风在线》栏目宣讲营养改善政策;利用民生工程宣传月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问卷调查各3万6千多份。我县还在省、市、县多家主流媒体加强宣传,扩大营养餐知晓度。

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深入地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引导全社会各方面共同关心和参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为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向学生、家长、教师及供餐工作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全县每个班级都建立家长微信群,由班主任实时发布每周带量食谱和当天就餐照片,让家长满意、放心。以此扩大此项民生工程的知晓度。

3.加强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为保证营养餐食品的绝对安全,我县严把食材采购关,县营养办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管理实施方案》,从20xx年秋学期开始凡进入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大米、食用油、荤素菜、调味品等所有食材实行‘四统一’政府采购,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从源头和过程上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努力实现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的目标。

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食材都要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实行定点采购,不得擅自采用《政府招标法》规定的采购方式以外的其它方式采购;对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准入和退出制度;采购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引入竞争机制,择优确定供应商;加强民主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要求供货商一日一供,确保新鲜、保证质量、保证安全。每天安排三名教师轮流参与食材验收。县营养办还建立供货商资料档案,不定期抽检约谈供货商。把供货商资料提供给县市管局,由市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不定期抽检,协助监管。

做好规定动作。我们要求每校严格实行食品留样制度和校领导陪餐制度。建立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安排食堂管理人员参加了业务培训。完善了学校食堂卫生设施设备,给所有学校配备了消毒柜、电冰箱、专用食品留样柜等设施。严格实行食堂经营许可和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经过严格检查,核发食堂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资格证。

4.严格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1)不断完善食堂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规范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工作,营养办配合计财股、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财务人员,在认真学习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舒城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营养改善计划会计核算的通知》(舒教财〔20xx〕41号),《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民办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的意见》(舒教〔20xx〕2号)。

(2)规范食堂会计核算。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实行专户核算,统一纳入县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管理,实行集中支付。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坚持“统一管理,独立建账,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的原则,对食堂进行财务和成本管理。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由学校自办自管。针对不同类别学校,在会计核算上实行分类管理。

(3)认真开展会计业务培训。

由于我县中小学校食堂会计人员绝大部分是兼职,业务生疏,为了提高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会计人员业务水平,营养办联合分中心积极组织财务人员业务培训。4月9日,我们在教师进修学校协助下,联合核算分中心组织全县中小学校财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共有240余人受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此外,分中心核算会计还分组亲临各校,手把手辅导学校主管会计记账、审核票据;我们还组织骨干会计人员对其他人员进行传帮带等。

(4)加强内部审计,守牢安全底线。

为进一步规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加强内部监督和廉政建设,20xx年秋学期教育局下发了《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的通知》,制定了详细的审计实施方案,明确审计范围、方式、内容和重点,继续委托专业性强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对16所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目前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同时,遴选财务会计专家,组织开展对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会计进行专项评估,进一步提升食堂财务管理水平,守牢资金安全底线。

(三)产出(总分25分,自评得分25分)。

按照上级要求,根据我县实际,精心谋划,科学制定《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并由第十七届县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讨论通过我县100%食堂供餐。享受营养餐学生覆盖率达100%。

严格规范公示内容,每周公布一周食谱,每天公示当日带量食谱、当日供餐台账,每月公示当月财务收支报表。接收家长和社会监督。

严把食材验收关,确保质量达标。规定各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及原辅材料查验制度和索票索证制度,严把食品质量关。验收食品及原辅材料要实行“三人制”或“轮值制”,“三人制”需含1名教职工代表轮流参与验收。

还把供货商资料提供给县市管局,由市管局不定期抽检,协助监管。每学期教育局都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营养餐学校食品安全进行专项食品安全检查。

(四)效果(总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

1.积极推进电子营养师试点工作。

我县从春学期开始就选择干汊河中心校作为电子营养师试点学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0月29日营养办组织8所市示范食堂学校参加市电子营养师培训会,我县干汊河中心校作了交流发言,得到市营养办充分肯定。目前,我县市级示范食堂学校都在试点电子营养师配餐,并逐步向全县推广,使学生由吃得饱、吃得好向更高层次的营养均衡发展,使我县的营养餐真正达到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增强学生体质的目的。

2.完成“互联网+视频厨房”建设。

全县125所学校已全部完成互联网+视频厨房”建设,并接入县级平台,通过电子监控,实现了阳光操作和透明化管理。使营养办实现对所有营养餐学校食堂进行实时电子监管,提高了我县营养餐管理水平。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德政工程,此项工作能否规范实施取得预期效果关乎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为此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更加扎实、努力的工作,做好迎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绩效评价准备,把这项民生工程做得让群众满意,社会认可!

绩效评估自查报告

今年元至10月份,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局的指导下,我局领导班子团结和带领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解放思想,理清思路,严谨作风,推动发展”为主题活动,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以“三加强,三确保”为中心工作目标,克服机构改革期间的困难,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力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已基本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较好成效,其中为民办实事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项目已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全县未发生任何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年初,我局根据市综合绩效评估指标,结合县域实际情况,确定了安仁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工作目标,印发了《安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xx年工作要点》,制定了相应的各项工作方案,如《市场监管执法工作方案》、《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工作方案》、《安仁县20xx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安仁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实施方案》等20多个工作方案,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切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一是将各项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和股室,具体细化到岗到人;二是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一点评,保证工作任务进度和质量。三是日常监管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组的形式,量化指标,检查到位,奖惩分明。四是建立了详细的工作台帐,如日常监管、稽查办案、“两网”建设等电子台帐,随时掌握工作进度和质量。

一是加强向市直主管部门的汇报,取得市局的支持和指导。局主要领导多次到市局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征求市局的意见,同时,邀请市局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到我县指导工作四次,为各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明确了方向和思路,存在的困难得到了市局充分理解和帮助,所取得的成绩得到了充分肯定。二是加强向县委、县政府的汇报,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三是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得到了兄弟单位的全力配合和支持。

目前,我局对落实市综合绩效考评指标任务,完全是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在全市排名中名列前茅。

学校绩效评估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年检工作的通知》精神,本学年度,我校十分重视民办幼儿园工作,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原则,以规范办园行为为目标,以建章立制、安全管理为重点,促进我镇幼儿教育健康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镇现有幼儿园8所,在园幼儿395人,有教职员工44人,其中,教师32人,共有专用校车4部,校车手续齐全,符合接送幼儿要求。

规范办园行为,理顺管理关系。幼儿园都具有合法的办园资格,《办园章程》内容完备,依法办园。能自觉接受中心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管理。我们把8所幼儿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划归各中心小学进行管理,中心小学指定一名副校长分管村小和幼儿园工作。并与派出所、卫生院协商,校车由派出所进行管理,疾病防疫和食品卫生由卫生院防疫站进行管理。

落实责任,强化管理。为了使幼儿园的管理经常化、规范化,我们把幼儿园的管理纳入普通教育管理范围,同分管领导和幼儿园园长签订各项管理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他们各自的目标和职责,使他们管理有目标,工作有头绪。我们还专门制订了《幼儿园管理检查细则》,每学期对幼儿园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检查结果,不仅作为衡量幼儿园工作的依据,同时作为评价分管领导工作的依据。

加大投入,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园舍建设,做到坚固、实用、够用,坚决不使用危房,清除园内危险建筑物;按照要求不断添置、更新设备设施,保障教学活动的需要;添置足够的幼儿生活用品,做到一生一杯、一生一巾,摆放科学,消毒严格;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出入人员要严格把关,进行出入登记;添置必要的安全设备,如消毒柜、灭火器等。

做好卫生防疫,注重食品安全。建立幼儿食品原材料采购登记制度,采购必须索证,必须建立台帐;建立幼儿疾病晨检制度,建立疾病幼儿登记册,对重病幼儿要及时送诊,并与家长及时取得联系;保证幼儿饮用水和食品的绝对卫生与安全,饮用水必须由卫生部门检验;幼教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不得聘用有传染性疾病的幼教工作人员。

加强校车管理,做好接送登记。建立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制度,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定期维修与检测,并到交警部门备案;学校没有使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校车司机都身体健康、有3年以上相应车的驾龄、无交通责任事故记录。中心学校统一印制了《幼儿接送签字表》,规范了幼儿接送手续。

加强档案建设,落实安全责任。幼儿园都建立了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注重师资建设,组织园长培训。中心学校十分重视幼儿园的教师队伍建设,严把教师聘任关,从今年起,不符合学历条件的不能聘,不符合师德要求的不能聘。本学期,我们还组织了一次园长培训,请卫生防疫站进行食品卫生培训,收效很大。爱心幼儿园还迎接了全市卫生系统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现场会。

1、幼儿园布局还不太合理,办园规模太小,不能充分发挥规模效益。

2、保育员未受过专业培训。

3、财务管理还要进一步规范。

项目绩效评估报告

根据《海口市美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美财督〔20xx〕3号)要求,我局扎实认真地开展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重点评价20xx年学前教育助学券专项资金的项目,现自评如下:

一、

(一)项目目标。

对全区具备海口市常住户籍,符合计生政策并在合规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发放学前教育助学券,缓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让学龄前儿童人人入得起“园”,让百姓享受到教育实惠。

(二)决策过程。

依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41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教[20xx]405号),及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我市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海府办〔20xx〕349号文精神,切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

(三)资金分配。

根据发放实施办法,助学券发放对象为具有海口市常住户口,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具备兑现助学券资格的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培训机构等除外)。助学券兑券资格则需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及中小学依办学许可内设的幼儿部(班);具有编制的公办幼儿园等,且当年度年检合格。此外,农村小学附设的学前班,也具备兑券资格。

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发放学前教育助学券,每人每年400元。助学券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按55:45比例共同承担,以区为主发放实施。20xx年我区学前教育助学券专项资金市财政安排208.692万元,本级预算安排170.748万元。

(一)资金到位。

20xx年我区学前教育助学券项目资金共计379.44万元,到位率100%,及时拨付到各幼儿园。

(二)资金管理。

20xx年我区共有168家9486名适龄幼儿符合条件享受助学券,共发放资金379.44万。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为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我局所有项目资金的使用都严格按照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我市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和我局的《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在实施项目过程中,严把助学券发放对象审批关,杜绝虚报、多报现象发生,不存在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

(三)组织实施。

为了确保项目高效有序实施,我局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管业务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基教股、计财股、教育督导室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目实施的领导,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的具体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制定《美兰区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细则》、《美兰区学前教育助学券资金使用规定》等制度,规范项目的实施。

我局的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总体评价为优。具体如下:

1、经济效益:项目的`实施,使每一位幼儿家长得到实惠,一定程度上减轻家庭经济压力。

3、可持续性:虽然“助学券”会增加市区两级的财政支出,但是学前教育是义务教育的基础,抓好学前教育可以从起点上使孩子健康地成长,打好基础。

(一)经验。

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才能使项目真正惠及百姓。

(二)存在问题。

由于项目涉及的幼儿园及适龄幼儿较多,申报助学券条件的审核费时费力,人员不足。

人口绩效评估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财政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6号)、韶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市本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韶财发〔20xx〕11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湖南平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韶山市财政局的委托,对韶山市统计局(以下简称“市统计局”)实施的20xx年度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支出开展绩效后期评价。

市统计局对提供的与本次评价有关的会计资料和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在收集、汇总、整理、分析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市统计局的绩效自评资料,开展现场评价,实地核查项目资金管理、财务账簿、会计报表,采取调查问卷等方法了解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及作用效果情况资料,最终形成评价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1、组织机构。

韶山市统计局是隶属于市政府的正科级工作部门。机构设置:股室3个,分别为:办公室、统计股、统计执法监督股(审批服务股)。

2、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湘潭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职责内国家、省、湘潭市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参与配合国家拟订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为市委、市政府制定政策及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并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4)组织实施全国性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和其他多领域的统计调查、抽样调查。

(5)统一收集、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及相关统计资料。

(6)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7)指导和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8)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教育培训及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监督管理各级财政安排的统计专项经费。

(9)组织实施全市统计信息工程建设,推进现代计算机和数据传输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建立并管理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统计局是20xx年度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的实施单位和主管单位,负责对该项目进行社会宣传、普查内容指导、普查员选聘、集中登记、仪式启动等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二)项目资本金基本情况。

韶山市财政局20xx年初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预算拨款100.00万元,20xx年度实际拨款到位100.00万元。

(三)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实施依据。

(1)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24号);

(3)韶山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韶政发[20xx]4号)等文件。

2、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范围及成果。

(1)主要内容:本次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情况。

(2)涉及范围:普查标准时点在韶山市辖区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实施成果: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了韶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保障了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全面掌握了韶山人口的基本情况,为今后研究制定韶山市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划提供依据,项目的实施可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口统计信息资源共享服务。

(四)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阶段性目标和总目标。

确保相关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完成普查标准时点(20xx年11月1日零时)辖区内的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全面完成韶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任务。

2、预期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

人口普查结果将作为未来制定和完善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的基础,也将为教育和医疗机构布局、儿童和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工商业服务网点分布、城乡道路建设等提供决策依据,将对我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产生重大效益。

开展市统计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是为了在制度技术层面保证政府投资项目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有效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与准确性,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也有助于增加财政管理的透明度和责任意识,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执政能力,保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

3、韶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市本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韶财发[20xx]11号)等。

根据制定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主要方法和过程如下:

(一)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项目目标、决策过程、资金分配使用、资金管理、组织实施、项目监督、财务管理和项目绩效中社会效益、时效质量、预算成本、可持续影响、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进行了综合评价。

(二)评价过程。

1、前期准备。包括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初稿,形成正式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等。

2、实地调查。通过与项目主管部门市统计局充分沟通,了解关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实施的基本情况;通过实地调查,对项目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核查,确认项目的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3、数据采集。收集与项目有关资料,并认真复核,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

4、分析核对。根据财务、统计数据对参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的普查员、居民群众进行抽查,对普查员费用的发放、普查的方法和次数等进行核实。

5、问卷调查。对参与项目的社会群众、服务对象及单位员工等进行问卷调查。

6、归纳汇总。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收集的各项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包括整理资料、数据分析、交流补充资料、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等。

7、形成正式报告。包括与被评价单位交流、修改报告、提交正式评价报告等。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韶山市财政局20xx年初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预算拨款100.00万元,20xx年度实际拨款到位100.00万元。截至现场评价日止,本项目经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确认。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100/100*100%=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xx年度,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100.00万元,具体使用明细如下表:

资金使用率=(实际支出资金/财政拨付资金)×100%=100/100*100%=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xx年度,韶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年初预算申报流程合规,经市统计局呈报市财政局、市政府追加预算批准立项。经核实,经费已全额拨款到位,拨付率为100.00%,预算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现象;费用开支具体用途除印刷费、宣传广告费等间接费用由于签单人员未明确固定,导致费用分摊比例不规范、不明晰,分摊比例依据不充分外,整个项目的费用支出审批程序基本健全、规范。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为推动韶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乡镇设立了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居民委员会、村委会均设立了普查工作组;各单位均明确了分管领导和普查办事员,同时通过培训聘用了446人为本次普查工作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简称“两员”),以高标准、严要求开展人口普查工作,健全沟通协调服务机制,积极配合通力合作,认真做好本辖区宣传发动和普查组织工作。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为顺利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工作,确保完成该项任务,市统计局采取了各种管理措施,按照市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实施方案,摸清核定村级及以上区划名称、地址代码和村级城乡属性;核实修订普查区及以上各级区域边界;建立健全全市人口档案等基本情况,为韶山市制定人口政策综合决策提供依据。具体如下:

(1)编制了普查工作进度安排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自20xx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启动后,实施单位严格按照上级完成任务的要求,对各阶段的工作有序推进。以统计局为例,其职责分工为:牵头做好韶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普查实施方案的制定,开展普查业务培训,组织综合试点;负责普查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及数据质量控制;负责普查宣传及普查物资发放;负责普查资料发布和开发利用;负责依法查处违反《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行为;负责人口普查的统筹安排、监督检查、协调服务等。

(2)人口普查项目资金设立专账核算,统一由单位财务负责,各项支出费用由经办人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经单位负责人同意,方可实施付款。

(3)登记复查与质量抽查。开展入户登记宣传、编制、上报户主底册的情况摸底后,统计局对短表登记、长表抽样登记、比对复查上报;实施了事后质量抽查及结果汇总等监督检查环节。

(4)集中编码与验收。审核后的普查数据由职业编码员进行集中编码,分类对主要数据和全部数据进行汇总,审核验收后,通过全国人口普查公报予以发布。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项目支出基本上按照预算要求履行,预算支出范围较为合理,预算支出100.00万元项目明细化,资金使用方向明确,管理合规。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20xx年韶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经费资金100.00万元,实际支出经费为100.00万元,无节余。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该项目通过市委、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在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责,通力协作,已完成韶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2)项目完成质量。

统计局及各部门通过各种举措,依法科学扎实开展普查工作,保障了人口普查数据质量,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认可及表彰,已被推荐正在申请“全国人口普查优秀项目”,完成质量好。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已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湘潭市、韶山市政府关于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文件精神,普查工作科学依法,数据质量真实可靠,普查公报汇总显示全市常住人口103357人,共有家庭户34243户;具体指标数据详实清晰,如:乡镇人口分布、人口性别构成、人口年龄构成、受教育程度等,摸清了家底,实现了预期项目总目标。

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人口普查是一项国民任务,是对我国居住人口进行的一次大型社情统计;这对我国了解人口数量和国情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将在十年内为国家研究制定我国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决策依据,具有深远的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本次绩效评价为韶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支出设置了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由3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和23个三级指标构成,每个指标均明确了评价标准、分配了相应的权重。评价内容包括了从项目决策到项目管理再到项目产出绩效的全过程。具体分类指标及得分情况如下:

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牵头组织实施了韶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这是一次全国性大型社情普查工作,是摸清我国现有人口家底的重要手段,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迫切需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严格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实施,项目切实可行。评价人员关注到项目实施过程未存在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但费用列支有瑕疵,所报印刷费、宣传广告费等由于签单人员未明确固定,费用分摊比例不规范、列支内容不清晰。

本次绩效考核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情况等方面进行总体评价,项目综合评分为94.10分,评价等级为“优”。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普查工作责任。实施单位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高度重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以提高普查数据质量为中心,认真组织开展普查各阶段工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湘潭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普查方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转发和下达了做好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划分并明确了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强化了组织领导、力量保障、经费保障工作,全市上下同心合力,提高思想认识,严格依法办事,广泛宣传发动,为完成人口普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明确职责,强化“两员”选聘和业务培训。按照普查工作统一安排,实施单位有序组织开展了人口普查“两员”选聘和业务培训工作。为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完成,实施单位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和相关工作规定,在全市范围内抽调、选聘了一批政治觉悟高、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吃苦耐劳且善于做群众宣传工作的同志担任普查工作人员。通过乡镇集中培训或派人分片包干到村现场指导培训的方式,对“两员”开展普查方案及各项普查登记综合业务培训,使“两员”熟悉规范流程,知晓适用表种、熟知普查指标内涵,共计培训“两员”1300余人次,并全部签订了保密协议。

3、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普查工作氛围。为提高市民对普查工作的知晓率,增强普查对象的配合和支持度,确保普查质量,实施单位举行了“大国点名,没你不行”的大型宣传活动。并通过主流媒体与新媒体的合体宣传,制作了“我陪妈妈去普查”、“我是主席家乡人,我为普查做贡献”等宣传视频,充分运用电视、报刊、海报等传统媒介和门户网站、微信、抖音、美篇等新媒体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创新开发利用快递车、外卖车等方式进行流动宣传;结合“送戏下乡”到乡镇、村社区开展人口普查有奖问答活动;在街道、社区、公交站张贴宣传海报、制作宣传标语牌、悬挂横幅;在宾馆、大型超市、门店、移动公司等led屏上显示宣传标语等方式,做到广播电视有声有影、报纸户外有字有画、手机网络有言有视频,使人口普查“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支持”。

4、多措并举,开展普查专项活动。20xx年3月召开了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动员会,对普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0xx年6月在清溪镇火车站社区专场开展了普查专项试点工作,为正式普查奠定了基础;20xx年11月在市火车站广场举办了人口普查入户登记启动仪式,主要领导发表了电视讲话,市级领导带头进行现场登记。

5、群众满意度分析。评价现场通过对周边居民发放20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满意度调查问卷,调查内容主要为市统计局普查工作实施后其普查启动时间、普查信息来源、信息采集服务、普查结果关注度、普查工作的效率是否满意、上门次数、普查信息和数据上报的采用方式等方面进行满意度调查。统计问卷调查结果分析:根据问卷调查选项汇总统计,其中非常满意、非常关注占比为100%。本次问卷调查除普查人员上门次数出现答错选项外,其他综合整体选项情况满意度为100.00%,综合整体选项情况该项目群众整体满意度为100%。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存在的问题。

(1)自评报告质量不高。市统计局实施单位根据市财政局要求完成了绩效自评工作,根据现场提交的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发现以下内容有待完善:一是内容过于简易粗糙;二是缺少项目管理方面内容的分析,仅对资金管理进行了简单的描述;三是项目绩效意识有待加强。

(2)普查“两员”业务水平有差异。普查“两员”素质参差不齐,对普查指标涵义和计算方法未真正理解,造成填报差错较多,给质量控制工作增加了难度,数据审核验收压力加大。

(3)普查干部工作叠加,顾此失彼,项目管理有瑕疵。乡镇或单位普查从领导、分管负责人到普通的普查工作干部,由于工作叠加、分身乏术、顾此失彼现象出现较多,造成普查指标误差现象也较多、比对复查清单量大,给普查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项目管理有瑕疵。

2、相关建议。

(1)建议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6号)、韶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市本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韶财发〔20xx〕11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规范项目单位绩效目标申报,提高绩效目标申报质量,加强资金管理及执行情况的分析,总结实施单位项目管理情况,绩效自评报告要保证格式规范、内容细致详实,报告相关数据有佐证材料支撑,做到数据真实、问题全面具体、建议可行、整改措施得当、全面提升自评报告质量。

(2)建议政府各级相关部门在普查国情的项目上加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培训人员的业务水平,保障业务骨干队伍的相对稳定,不断提升项目实施水平,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无。

人口绩效评估报告

(一)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皖政〔20xx〕83号)文件要求,特申请设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20xx年度年初预算400万元均用于本单位项目开展需要的劳务费、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等费用,使用执行率为100%,顺利保障了单位20xx年度各项项目调度等工作的开展。

(二)该项目的总体绩效目标为完成五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20xx年阶段性目标为完成七人普数据审核、上报以及资料开发等工作。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评价我单位开展项目的专项经费存在的必要性、项目的完成结果、投入产出效益、资金投入与使用情况等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的工作。

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普查小区数据质量做为评价对象,依据上级相关文件,以公开公正、系统性、绩效相关等原则做出科学的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真实性、科学性、规范性原则。

2.评价指标体系。

3.项目评价方法:本次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

(1)成本效益分析法。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计划与实施效果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评分方法。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60%(含60%)、60-0%合理确定分值。总分共计100分。

4.评价标准:本次绩效评价标准主要采用计划标准和行业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绩效目标、计划、预算等数据和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等作为评价的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本单位制定了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评价指标。绩效评价工作如下:1.核实数据。对20xx年度部门项目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2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单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3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4.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五河县统计局20xx年项目经自评,对照绩效评价评分标准,对项目的各项指标进行评价打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自评综合得分为100分。

评分情况如下:

(一)项目决策情况。

为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皖政〔20xx〕83号)文件要求,特申请设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20xx年项目资金总额为400万元,已使用399.80万元,资金使用率99.95%。

(二)项目过程情况。

1、加强项目管理,通过培训、指导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开展普查工作;

2、加强财务管理,确保经费的规范使用。

(三)项目产出情况。

完成对全县人口的全面普查,覆盖2160个普查小区,按照上级要求按规定时间点完成了各阶段工作,全部数据通过上级审核后上报。

(四)项目效益情况。

全面掌握了我县人口情况,为政府各项决策提供了依据,有力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

(一)严格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资金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实施,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二)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实施计划完善,流程顺畅,确保各项指标顺利完成。

(三)加强交流,注重反思。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重视与涉及部门多方沟通,明确总目标,根据实际开展情况不断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部分绩效目标设置较为宏观,无法具体到量化指标,无法体现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1.加强业务指导,提高业务水平,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确保项目申报工作的规范性、真实性和严肃性。

2.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制定完善各类项目管理、经费使用、绩效考评、等加强对项目整个运行过程的监督管理,提高项目实施水平。

项目绩效评估报告

项目(政策)概况:为从根本上改善同德县司法局办公条件,有效解决业务功能用房紧张问题,积极适应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的新要求,在上级司法部门和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20xx年10月实施了同德县司法局办公用房建设项目,项目投资15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28万元,地方自筹剩余资金。

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同德县司法局。

项目(政策)属性(新增/延续):新增。

项目(政策)绩效目标:本项目同德县办公业务用房缺口资金。目前,主楼主体已封顶,主楼工程款127.45万元,因县财政自筹资金22万元未到位,造成项目资金不足,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16.6万元。

申请资金总额:16.6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资金:16.6万元。

1.总绩效目标。

为从根本上改善同德县司法局办公条件,有效解决业务功能用房紧张问题。

2.产出数量指标。

此次项目建设规模数量456平方米。

3.产出质量指标。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4.产出进度指标。

拨付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16.6万元。

5.产出成本指标。

总缺口资金16.6万元,合理安排预算支出。

6.效果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办公环境,俱全办公设备。

(2)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通过调查,使同德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对优化工作环境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一)评估程序。

(1)确定评估对象,同德县司法局办公业务用房缺口资金。

(2)成立评估组。

评估组长:

成员:

(3)制定评估计划,按照评估对象概况、评估依据和目的、评估组织和方法、评估内容与重点开展评估工作。

(二)论证思路及方法。

(1)组织阶段。

分解并下达评估任务,做好人、财、物方面的资源配置,激励和健全有效的管理措施。

(2)实施阶段。

1.资料的收集与审核。全面收集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影响和政策效益以及与项目有关的数据资料等方面的相关信息。

2.开展综合评估。评估组对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运用具体的评估方法对政策提出公正合理的评估意见,得出评估结论。

(三)评估方式。

本次评估采用召开局务会成员与评估小组成员参与事前评估,对缺口资金问题给予咨询建议及指导。

(一)投入经济性。

投入产出及效果较匹配,成本测算依据较充分,测算相对合理,应补充完善成本控制措施。

(二)绩效目标合理性。

贯彻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本着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用款,申报20xx年同德县司法局办案业务用房缺口资金16.6万元。

从根本上改善同德县司法局办公条件,有效解决业务功能用房紧张问题,积极适应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的新要求,在上级司法部门和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20xx年10月实施了同德县司法局办公用房建设项目,项目投资15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28万元,地方自筹剩余资金。

目前,主楼主体已封顶,主楼工程款127.45万元,因县财政自筹资金22万元未到位,造成项目资金不足,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16.6万元。

包括:同德县人民政府《关于海南州同德县司法局建设项目配套资金的承诺函》同政【20xx】136号文件,海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南州同德县司法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xx】259号文件。重大政策和项目资金预算事前评审意见表。政策预算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绩效评估报告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1月,对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88.84分,评价等级为“良”。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完善住宅小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有利于为群众提供更加舒适的居住环境和便利的出行条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按照现行城市发展规划部署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均需配套道路、排水、给水、燃气、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均规定,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等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建设计划,应当与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相协调,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则,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

项目主体工程临潼路位于“带钢厂地块”项目西侧,是该项目的配套主要道路。“带钢厂地块”是位于天津市南开区的住宅小区,于20xx年8月开始建设,20xx年10月竣工,建设有7栋住宅楼及物业管理用房、变电站等配套公共建筑。为完善“带钢厂地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居民出行和给水、燃气、排水等生活服务配套需求,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20xx年申请设立了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

2.主要内容。

项目主要内容是实施临潼路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给水工程、中水工程、燃气工程、路灯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8项工程。

3.项目组织管理。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是项目主管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天津市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是项目实施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审核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及年度预算,向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拨付项目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方向,监督管理项目实施质量、进度等。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具体负责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验收、结算等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项目批复资金1777.15万元,由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分批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资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审核后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并拨付至安居工程发展中心。20xx年-20xx年,项目实际到位资金为1439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到位及时率为100%。截至20xx年9月30日,项目共签订23个合同,合同总额为1493.74万元,实际支付1210.53万元(按合同支付1210万元,印花税0.43万元,电费0.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4.12%。

(二)项目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中水工程等8项工程,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附近居民出行条件,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临潼路进行了现场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得分88.84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决策15分,过程17.98分,产出35.06分,效益21.8分,项目自评报告及自评表填写不够规范扣1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较明确,财政资金足额及时到位,项目产出数量、质量基本达到预期目标,成本节约情况较好,实现了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附近居民出行条件等社会效益,但项目在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方面均存在一定问题。决策方面,立项程序不够规范,预算测算数据不符合客观需求;过程方面,资金支出不够规范,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项目实施进度滞后。

(一)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1)新建道路长度。根据《道路工程竣工图》《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道路施工设计图》完成了252.12m临潼路的建设工作。

(2)新建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根据《排水工程竣工图》《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排水施工图设计》完成了新建1条雨水管道、2条污水管道的工作。

(3)新建给水工程。根据《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给水管道工程总体验收报告》,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给水施工图设计》新建了1条dn300给水管道。

(4)新建中水工程。根据《中水工程竣工图》《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排水施工图设计》新建了1条dn300中水管道。

(5)新建燃气工程。根据《燃气管道带气置换任务单》和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新建了1条dn300燃气中压管道。

(6)新建路灯工程。根据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完成了新立15米灯杆4基、12米灯杆13基路灯工作。

(7)新建绿化工程。根据《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和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绿化施工图设计》完成了每间隔5米种植1棵胸径10cm白蜡树的工作,共种植74棵。

(8)新建交通设施工程。根据《“两类设施”验收告知书》和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交通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了临潼路标志标线工作、安装电子警察工程、安装信号灯交通设施工作。

2.产出质量。

竣工验收合格率。截至20xx年9月30日,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中水工程、绿化工程、给水工程、燃气工程、交通设施工程7项完成竣工验收,验收结果均为合格。

3.产出成本。

成本节约率。20xx年中批复项目预算1777.15万元,项目共签订23个合同,合同总额为1493.74万元,成本节约率为15.95%。

4.产出时效。

(1)工程完工及时率。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合同和对应工程验收报告等资料,发现仅路灯工程1项按照合同规定总工期按时完工,其余7项实际完工时间均长于合同规定总工期,具体情况见表2。

(2)竣工验收完成及时率。截至20xx年9月30日,除路灯工程仍未开展验收工作,其余7项全部完成验收工作,完成及时率93.91%。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社会效益情况。

(1)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附近居民出行条件。临潼路为“带钢厂地块”的配套道路工程,是城市次干线道路,行驶车辆可直接由临潼路右转青年路进入红旗路主干线路,起到交通分流作用;同时根据《项目建议书》预测每小时通行能力达到1968pcu,而周边小区(芳庭雅苑、雅美里小区)共有1597户居民,预估1600辆车,临潼路通行能力能够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为附近居民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条件。

(2)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根据现场调研及满意度调查,临潼路排水管道、给水管道、中水管道、燃气管道等配套管线建成后,完善了“带钢厂地块”基础设施,有效地满足了居民基本生活需求,提升了居民生活便利性。

2.服务对象满意度。

附近居民满意度。本次现场调研共发放问卷40份,回收有效问卷共40份。根据问卷情况,40%附近居民表示对临潼路及配套管线总体建设非常满意,55%表示比较满意,5%认为建设一般,附近居民对项目实施总体满意度达到95%。

(一)项目未开展可行性研究,进度风险管控不足。

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未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和墙子河西路界外污水管道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津住建计审〔20xx〕89号)内容开展可行性研究,未就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影响项目进度的风险因素进行预判、调研核实和分析,进而制定相应管控措施并合理安排工期,导致其中7项工程实际工期均长于合同规定总工期(详见表2)。

(二)项目未编制投资预算,以概算代预算,计划资金投入额度与实际投入存在一定差异。

按照工程类项目组织实施流程,在完成施工图设计后要编制投资预算,但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并未开展此项工作,导致工程建设费合同额与批复总概算存在126.18万元的差异。同时,由于未编制投资预算,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未能进一步核定工程建设辅助工作,导致概算中批复的路灯切改、交通设施迁改、拆除绿化、迁移树木等工程,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因无需开展而未发生支出,计划资金投入额度与实际投入存在72.61万元差异。

(三)项目资金支出不够规范。

项目共签订23个合同,其中12个合同资金支出与合同规定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不一致,具体表现为:一是资金支出未按照合同规定付款方式进行支付。如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中水工程、绿化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规定,结算前主体工程完工后的资金支付额度为“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金额45%”,而实际支付合同金额的60%。二是资金支出时间与合同规定时限不一致。如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中水工程、绿化工程施工合同预付款未按照合同规定的“预付款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资金到位后15日支付”履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xx年8月拨付资金,而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于20xx年10月支付至委托单位。三是用款申请表计算错误。交通设施工程合同规定“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总价60%”,应支付至97.97万元,但用款申请表申请支付至95.31万元。

(四)个别制度执行不规范。

项目个别环节未能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验收管理方面,给水工程验收单缺少施工单位签字及盖章,验收管理规范性有待提升。结算审核方面,一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未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财建〔20xx〕504号)规定费率进行结算,项目批复总概算1777.15万元,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财建〔20xx〕504号)中项目建设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建设管理费应为31.66万元,但实际结算金额35.54万元。二是燃气工程未按照规定开展结算审核工作,《工程建设合同结算管理规定》要求“合同发生调整的实质性内容(金额、约定内容等),需要在结算协议中列明并以新的结算金额与供应商签订结算单及结算协议”,燃气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中增加工程清单外工作量,但仅在结算报告中列明实际工程量(包括工程清单内、外工作量),未重新签订结算单及结算协议。

(五)项目验收、结算审核进度滞后。

项目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等8项内容,于20xx年7月3日开始施工,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个别工程验收、结算审核工作仍未完成。其中路灯工程于20xx年12月18日建设完成,截至20xx年9月30日验收工作仍未开展,验收工作滞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中水工程、绿化工程4项工程施工合同规定“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结算资料”,工程已于20xx年11月24日完成验收工作,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仍未完成结算审核工作。

(一)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为后续有效实施奠定基础。

可行性研究是在项目建设前对建设必要性、经济合理性、建设条件可行性进行的科学论证,是项目投资决策重要依据,能为后期项目实施提供科学指导。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根据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立项相关政策文件,结合项目现状、申报材料,深入调研、分析各子项实际需求、市场价格,对项目实施必要性、可行性、实施计划、实施影响因素进行充分研究,以便于编制具体、明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项目后期实施提供有效指导。

(二)规范工程项目投资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合理性。

工程类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流程包括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交付使用阶段。决策阶段主要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设计阶段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施工阶段主要包括采购及施工;交付使用阶段主要包括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竣工决算。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严格按照设计阶段流程做好投资预算编制工作,根据项目既定的施工图纸,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核定资金投入额度、合理编制项目投资预算,避免实际费用需求与计划资金需求差距较大,确保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资金支付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方式、时限等条款进行合同进度款支付,并严格落实《票据报销管理办法及财务报销程序》中规定的审批流程要求和对应经办人员责任,维护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充分发挥制度本身对工作管理的约束和指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四)严格执行现有制度,提高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

针对已有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财建〔20xx〕504号)《工程建设合同结算管理规定》《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等工程管理制度,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严格执行其中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率及计算方式、验收管理、合同结算管理等细则,规范项目过程管理工作,提升项目实施的有效性和全过程管理水平。

(五)强化项目过程管控力度,提升项目实施的有效性。

一是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加大自查力度,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核查、巡查,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及时整改,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及时开展竣工验收和工程审计工作,按进度支付工程款。二是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督导工作,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保证项目执行进度与合同约定工期的一致性。

(六)组织培训、学习,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意识。

项目存在可行性研究缺失、未编制投资预算、资金支出不够规范、验收及结算审核进度滞后等问题,集中反映出项目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薄弱、经验积累不足。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结合中央及我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政策文件精神,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的学习,督促项目主管单位、实施单位深化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将其融入到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具体管理,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绩效评估报告

南宁市江南区明阳电灌管理站位于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新桥村80号,是一个中型提水灌溉工程单位,核定人员编制19名,实有在编在岗职工10人,聘用1人,离退休职工24人。为独立核算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编制泵站运行计划,落实监测管理维护责任,确保泵站工程安全和正常运行;抓好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支干渠整修,增加水利蓄水、提水能力;提供农业灌溉用水、人饮生活用水;负责泵站其他开发工程。内设机构:办公室、供水生产室、财务室。全部纳入20xx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一)项目概况。

(1)立项依据:党工委、管委会明确规定或批示同意安排的项目。

(2)项目任务:本项目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泵站运行费12.00万元,用于单位开展日常办公、生产业务开支,确保泵站工程安全和正常运行;抓好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支干渠整修,增加水利蓄水、提水能力;确保农业灌溉用水、人饮生活用水安全等,促进水利事业发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通过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以及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确保为保护水利事业发展提高社会效益。

(2)通过单位会议讨论决定,制定好20xx年全年工作计划,要求全站职工,各个岗位根据工作实际,有时俱进,按时完成泵站日常维修养护,抓好防汛、抗旱、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支干渠整修等工作。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了解20xx年度本单位泵站运行费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为预算绩效管理和年度预算提供依据。进一步强化部门支出责任,优化资源配置,控制成本,确保项目工程质量,提高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本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方案及制度,对项目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本项目绩效评价主要遵循相关性、可比性、重要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客观公正的原则,语句各类工程配置标准,围绕绩效目标,从项目的.申请、管理、产出、效益等方面科学设定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目标结果比较法、公众评价法等评价方法进行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下发通知,单位自评。成立绩效评价小组,制定绩效评价方案。

2、组织实施。整理项目相关资料,细化项目绩效目标,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查阅财务会计资料,座谈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到项目现场实地核查。

3分析评价。分析项目管理情况和资金效益,根据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建议。

最后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对绩效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根据设定的绩效评价标准,对各项指标进行评价,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综合评价情况。

本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整理、综合分析项目相关信息,并通过核实项目绩效产出数量、时效和成本,实地察看了项目完成质量及效果情况,对绩效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根据相关资料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就初步结果和评价报告与相关方面进行沟通核实,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二)评价结论。

按照财政资金使用用途和目的,健全了资金管理制度,款项支付规范,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认真执行年初预算资金计划,账务核实及时规范,保障了单位正常运转,促进了项目建设全面完成,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一)项目投入情况。

根据党工委、管委会明确规定或批示同意安排的项目,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泵站运行费12.00万元,用于单位开展日常办公、生产业务开支,确保泵站工程安全和正常运行,确保农业灌溉用水、人饮生活用水安全等,促进水利事业发展。

(二)项目过程情况。

本单位在项目的管理和资金使用上,根据相关规定及制度,严格按照各项资金使用用途安排该项资金的支出使用,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有关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和财政下达资金的使用范围管理和使用项目经费,严格遵守“专款专用”原则严格落实各项资金的申拨、使用审批手续,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产出情况。

根据20xx年度预算批复项目预算12.00万元,本单位在编在岗职工10人,聘用1人,按照年初计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每月按进度对公用、泵站运行费项目开展日常办公、生产业务活动,确保泵站工程安全和正常运行;抓好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支干渠整修,增加水利蓄水、提水能力;确保农业灌溉用水、人饮生活用水安全等,促进水利事业发展。

(四)项目效果情况。

本单位20xx年度按照各项相关规定及制度,按照年初预算安排认真完成各项业务活动,确保泵站工程安全和正常运行,确保农业灌溉用水、人饮生活用水安全等。本部门项目的完成,加强了农田水利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以及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在社会、经济、生态等方面由显著效益。

(一)可推广的经验及做法。

做好前期规划设计、立项申报、项目储备等前期工作;完善内控建设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和范围;加强新政策规定等业务学习,准确地根据年度内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细化预算目标,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分析,掌握进度,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单位部门的技术力量薄弱,业务管理能力严重不足,缺乏统一规划和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指导,工程标准较低,工作质量不高,后续管理及维修养护有待加强;水利基础不强,项目资金有限,投入力度仍需要加大。

1、加快水管体制改革步伐,逐步建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确定工程维修养护的补助标准,建立和健全资金监管体系,加强对维修养护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体系和监督检查。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

公路绩效评估报告

为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财政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xx〕33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我单位公路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开展自评,现将自评结果汇报如下:

(一)设立依据。

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关系到农村公路的顺畅通行、群众的生活、生产正常出行及公路沿线广大地区经济发展。县交通运输局按工作管理职责由县地方道路管理站具体负责实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县财政安排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专项资金709.67万元。

(二)设立目标。

20xx年,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重大战略部署,以推动我县脱贫摘帽工作进程,确保农村公路通畅、安全,方便广大群众方便出行,对江华瑶族自治县20xx年农村公路养护项目设立以下目标:。

1、数量指标:完成全县农村公路的养护工作。

2、质量指标: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实际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计划20xx年11月底前。

4、实际完成率:完成全部农村公路养护工作。

5、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出行,群众满意度100%。

(三)项目设立程序。

为了更好的管理好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我们依据湖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系统所示的农村公路管养线路及里程,经各乡镇申报,我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并结合农村公路运行现状,养护需求,正式下达指标文件分配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

根据中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从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根据评价标准对抽查项目实施评分。

经评定20xx年度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96分。其中项目投入评价得分为20分,项目过程评价得分为29分,项目产出得分为28分,项目效果得分19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秀”。

(一)资金落实及支出情况。

20xx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均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拨付,截止20xx年12月30日,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到位400万元,拨付到各农村养护单位及乡镇人民政府284.11万元,剩余应拨未拨20xx年全县乡、村、组道路养护资金542万余元待养护资金全部到位后下拨。

(二)项目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1.专项资金的组织管理情况。公路养护专项资金组织管理比较规范,资金及时到位,经费支出的进度进展情况良好。项目资金使用支出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养护拨付制度和领导审批制度。由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财务人员审核后支付,确保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安全高效。

2.取得的实效。20xx年度的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单位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20xx年度全省农村公路养护考核中,并获得了全省第三名、永州市第一名的好成绩。

(二)公路养护经费不足,养护水平有待提高。由于养护经费紧张,部分农村公路出现水毁或破损,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维修。现有管护人员工资较低,管护队伍不稳定,管护人员的素质偏低。大多数养护队伍年龄结构老化,基本无专业技能,无法胜任养护工作,养护水平和养护质量都无法得到保证,就这样也不能稳定,经常性出现人员交替严重现象。其次,除公路大中修工程外,其余的日常养护及都是与自然人签订承包合同,存在法律纠纷隐患。

(三)建设标准低、安全隐患较突出。近几年来“要想富、先修路”的思想已是根深蒂固,农村公路通畅、提质改造工程的建设极大方便了群众的出行,随着现在通自然村公路的实施,更是掀起了又一轮农村公路的建设热潮。上级部门下达的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远远满足不了群众要求修建公路的愿望。但也出现了农村公路建设等级低,大多数线路是在原来砂石路的基础上“就地滚龙”式实施了路面水泥硬化的情况。我县多山区,弯多坡陡的情况没有得到基本性改善,农村公路上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和防护栏杆等安保设施不完善,随着近年来农村经济条件的较大改善,私家车、学校校车、村际客班车逐渐增多,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二)、依法治路,进一步管理好农村公路。按照依法治路总要求,明确农村公路管理的主体,逐步完善县、乡、村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县交通部门除管好省、县道外,要协调各乡镇、村对农村公路划分界线,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增加公路管理配套资金投入,配足人员和车辆,各乡镇要成立专职的巡查队伍,加强巡查检查力度,加大巡路频率,清除各种路障,打击超限超载,维护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路政执法力度。每年组织开展至少一次农村公路环境整治活动,彻底清理乱堆乱放现象,消除隐患。加强沿线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爱路护路意识的教育培养。

(三)、统筹管理,加大投入,做到有路必养。上级部门应根据农村公路实际情况,将部分由当地政府或群众自筹资金建设的公路、桥梁未纳入省级农村公路养护系统的公路、桥梁逐步纳入系统管理。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公路日常维护资金的财政预算投入,足额拨付配套资金。建立养护质量、数量与养护经费拨付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对于日常保洁、绿化等非专业项目,应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办法,吸收沿线群众参与。加大农村公路应急资金的投入,确保公路水毁能得到及时的修复,逐步完善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项目绩效评估报告

我市自推行部门预算改革、零基预算改革以来,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仍存在预算申报不实、标准化程度较低、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全面实施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应对财政紧平衡态势,强化重大事项财力保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立完善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机制的总体思路:一是全面推行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将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实质性嵌入部门预算编制流程,使其成为预算编制的必要环节,提高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准确性。二是对接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预算评审结果直接服务于预算绩效管理,同时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又指导预算评审,共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服务。三是逐步建立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和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以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为切入点,根据支出政策、项目要素及成本、财力水平等,逐步构建不同行业、分类分档的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和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促进形成预算编制、执行、监管、绩效评价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一)理顺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职责。

市财政局负责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组织管理工作,制定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管理制度,提出加强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工作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点项目评审评估,并根据重点项目评审评估结果安排预算。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自评和事前评估,配合市财政局做好重点项目评审评估,对项目基础信息、相关资料和评审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理性、准确性负责。

(二)明确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范围。

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的范围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拟纳入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包括部门预算和转移支付预算。其中,按照《天津市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津财绩效〔20xx〕19号)有关规定需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的项目,出具部门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无需另行开展预算评审。已有明确定额标准、已签订合同明确付款金额(包括债券付息)项目不纳入评审范围。对于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要以相关审批部门的批复文件为基础材料,编制自评报告。对于500万元以上项目,以及500万元以下具有可比性、代表性的项目,市财政局将结合实际情况选择部分项目进行重点评审和财政事前绩效评估。

(三)规范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流程。

各部门拟纳入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除有明确定额标准、已签订合同明确付款金额(包括债券付息)项目外,均需于10月中旬前出具预算评审自评报告或事前评估报告,无报告的一律不纳入预算。市财政局业务处负责部门预算评审自评报告和事前评估报告的审核,且部门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将审核后的报告留档。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形式包括部门内部集体评议、专家论证评议、聘请第三方评议,或者部门间交叉评议。对市财政局重点评审评估项目,由市财政局业务处提出重点评审评估建议,预算处、预算绩效处审核汇总后统一委托财政投资业务中心进行重点评审评估。财政投资业务中心提出具体评审评估意见,作为审核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四)统一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内容。

预算评审报告包括项目实施必要性、项目方案可行性、项目筹资合规性和资金规模合理性四部分(见附件1)。其中,项目实施必要性至少包括项目概述、项目立项依据、项目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指标等;项目方案可行性至少包括项目实施具体计划、项目执行必备条件评估和执行风险评估等;项目筹资合规性至少包括是否新增隐性债务、是否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规融资、专项债券资金平衡方案、是否存在其他违规融资问题等;资金规模合理性要按照“现金流”管理理念,依据项目进度科学预测分年度、分月支出计划,将资金规模拆分为实物工作量和单价,并与市场价格进行比对。其中,科研项目经费无需拆分,只需预测分年度、分月支出计划即可。

事前评估主要从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五方面开展评估(见附件2)。其中,立项必要性主要评估项目立项依据是否充分,与现有政策是否重叠交叉等;投入经济性主要评估项目测算是否准确合理,投入产出是否匹配,投入成本是否合理等;绩效目标合理性主要评估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设定是否明确等;实施方案可行性主要评估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合理,基础保障条件是否具备,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是否健全等;筹资合规性主要评估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是否符合规定,事权与支出责任是否匹配等。各部门完成事前评估后要形成评估结果,包括发现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评估结论。

(五)实施项目位次排序。

部门要按照以下原则对所有拟纳入预算项目进行统一排序(见附件5),并报送市财政局对口业务处:一是保障其他运转类项目,主要是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等运行维护支出。二是保障基本民生项目,严格对照《关于印发20xx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测算范围和标准的通知》(财预便〔20xx〕98号)或以后年度出台的基本民生目录进行保障。三是保障政府债券还息项目。四是重点保障特定目标类项目中已由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明确议定的项目。五是对其他特定目标类项目,按照轻重缓急原则排序,两个不同项目不得处于同一排位。同时,要标明项目是否开展预算评审或事前评估,确保实现应评尽评。

(六)强化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结果应用。

所有纳入预算评审范围的项目,各部门要根据评审意见确定项目支出预算是否安排,申报预算额度原则上不能高于评审建议数。开展事前评估的项目,评估结论为“建议予以安排”的,可以申报项目支出预算,申报预算额度原则上不能高于评估建议数。对前期资料严重不足,不具备评审评估条件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通过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不得安排预算。建立基于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的约束机制,对申报不实、重点评审评估核减率较高的部门,按一定比例扣减该部门公用经费预算。

绩效评估报告

根据市、区要求开展“清无”绩效评估工作的要求,××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执法队与工商所、城管科密切配合,联合作战,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地开展了第一季度“清无”工作。此次在巩固上一季度“清无”成果的前提下,对辖区内的商户开展了细致有效的清理疏导,并根据区清无办《关于开展第一季度“清无”工作绩效评估的通知》要求,选取了××村、××大厦商业街、××市场和××市场及周边为检查区域进行自查行动。1月1日-3月31日我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950人次,560车次,共检查了店铺1180家,其中无照经营的有268家,查封取缔了160家(取缔废品收购站19家、无证诊所34家,拆除阁楼38处)。

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后续监管机制,巩固扩大“清无”成果。从今年2月底,按照市“清无”办的工作部署,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由执法队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街道相继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多项有针对性的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对网吧、餐厅、娱乐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六小场所”等行业进行了重点清理。

一、以执法队作为执法主体,其他职能部门配合,开展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黑网吧专项行动。按照市领导指示精神和《全市清理整治黑网吧统一行动工作方案》(深清无办【】1号)的部署与要求,执法队继续加大无证无照黑网吧打击力度。

二、以执法队作为执法主体,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执法队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无证照豆腐作坊进行了地毯式整治。

三、由安办、执法队牵头,会同城管科、派出所、房管所不定期的开展专项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行动。我街道始终都把对“黑煤气”经营、储存点作为清查重点,加强了每天的正常巡查的执法力度,深入调查辖区内每一个煤气站点。

四、紧密部署,狠抓落实,切实做好辖区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今年以来,我队始终把实施“食品安全”作为综合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进一步摆在了执法工作的突出位置。根据辖区工业区集中、城中村居民多为劳务工人的特点,我们在日常的监管工作中,特别加强了对工业区周边、城中村内和沿街的各类餐饮场所的检查力度。

绩效评估报告

基本性质:20xx年单位共设权籍调查、系统维护、档案整理和不动产登记综合事务等4个本级专项,所设本级专项均为不动产登记必需的基础工作,属于经常性项目,由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实施和管理。项目实施期为一年。

用途:保证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的建设,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主要内容:

1、为不动产登记提供规范有效的调查成果,保障和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4、对不动产登记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保证各项事务顺利运行。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1、绩效目标设定。

开展权籍调查,核实补录相关信息,出具权籍调查报告,建立权籍调查成果数据库,保证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日常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序进行,推进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簿册统一、信息平台建设。

保持设备良好的工作性能,充分发挥设备效率;清除系统运行中发生的故障和错误,对系统进行必要的修改与完善,保证系统正常而可靠地运行;做好操作系统的及时更新和杀毒,保证系统使用安全。

修缮、补充、完善陈旧档案,规范建立新档案;对新整合的各部门档案进行核查比对,确保资料的准确、完整。

做好业务流程和系统的优化工作,确保不动产登记业务的顺利开展;做好不动产登记业务知识、各专项行动、上级各项政策和文件精神的宣传工作;解决因不动产登记工作产生的各种矛盾和法律纠纷;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办公保障,保证各项事务的正常运行。

2、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首次登记权籍调查业务471宗、遗失补证登记权籍调查业务50宗、转移登记权籍调查业务3371宗;乡镇权调业务正常开展;所有权籍调查均在规定受理期限内完成,全年无投诉;权籍调查成果准确率高,全年未出现权属纠纷。

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0事故;系统安全保障、网络管理水平、数据处理能力、办公效率及信息服务、优质服务满意度达到100%;机房设备更新与技术维护率、设备数量完好率、培训目的达成率均达到95%。

档案整合工作基本完成,开始试用并逐步优化;完成期内所有业务档案归档整理工作、

及时办结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共发放证书6491本,证明8000份,不动产登记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通过绩效评价,找出资金预算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促使单位在项目资金的安排使用上更加合理、成本上更加节约,并为下年的预算安排提供重要的依据。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

本级专项全年预算资金为83.98万元,年初结余县财政及时审批并拨付资金84万元,资金及时到位率100%。

实际支出83.9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3.83万元,印刷费15.07万元,咨询费0.15万元,水费0.29万元,差旅费2.11万元,维护费7.99万元,培训费0.18万元,专用材料费10.81万元,劳务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6.6万元,其他交通费5.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83万元,公务接待费0.04万元。

(三)项目组织情况。

成立了权籍调查项目实施部门,明确了部门负责人,并将责任细化到组到人。同时成立了由分管副主任为组长、各股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项目监管工作小组,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

(四)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一)项目管理制度。

为了高效、高质完成不动产登记本级专项任务,确保不动产登记的顺利开展,制定了《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项目管理办法》;同时,为了规范、合理使用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制定了《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一切以制度为准则,严格按制度实施项目管理。

(二)具体工作措施。

1、明确了项目负责人和岗位成员职责,制定了相关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

2、积极参加省市不动产登记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和业务办理能力;

3、配合技术服务公司做好系统和流程优化,提高业务办结效率;

4、档案整合前期工作基本完成,开始试用和改进完善阶段工作,档案归集、整理依序进行。

5、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集体土地确权中心工作同步开展。

(一)经济性分析。

根据县财政部门的预算批复,项目预算资金8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84万元。资金实际使用83.98万元。

(二)效率性分析。

项目总投入财政资金83.98万元,项目于20xx年01月01日开始,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本级专项工作全部实施完成。

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进行,项目基本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完成。资金实行了专户管理、独立核算。

(三)有效性分析。

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全年顺利实施,成果全部审核入库。

档案整合工作基本完成,投入试用并逐步优化;所有业务档案整理归档。

不动产登记业务及时办结率100%,不动产登记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四)可持续性分析。

项目为常年性项目,财政每年都会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项目人员也基本保持原有的岗位人员,并且单位每年都会组织项目人员进行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项目持续可行。

(二)专项资金指标下达时间和使用时间存在时差,部分专项费用需动用基本支出资金。

通过认真自查,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xx年本级专项项目在决策上科学合理,实施过程严谨规范,项目绩效明显,较好地达到了预期效果,按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标准,自评综合得分为9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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