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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多久演练一次 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大全8篇)

时间:2023-09-28 16:18:14 作者:QJ墨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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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久演练一次篇一

第一部分总则

一、目的为科学规范本院特种设备事故的预防、应急处理工作,建立、建全各类事故应急机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生产稳顺,作出有效的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生产过程中事故可能产生的影响范围和危害后果。

二、特种设备事故的定义

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相关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在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验检测活动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种设备严重损坏或者中断运行、人员滞留、人员转移等突发事件。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泰洪强医院范围内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四、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作为应急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1地减轻特种设备事故对人员伤亡的危害及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损失,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应急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在应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依法规范

依法规范我院各科室在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中的行为。各科室严格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依法补偿或赔偿因处置特种设备事故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的损失。

第二部分组织管理

一、组织领导

我院设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单位法人是组长,副院长任现场总指挥,后勤部长任副总指挥;领导小组下设特种设备事故管理办公室,由医院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各科室主任及护士长、后勤部、药械科为成员单位。

二、机构职责

(一)领导小组

1、研究、决定公司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

2、部署和总结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

3、研究、制订并适时修改公司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预案;

4、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现场的组织、指挥、协调和紧急状态下人、财、物的调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特种设备事故管理办公室(医院办公室)

1、负责特种设备事故预警级别的划分和确定;

2、组织制订、修订本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3、具体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4、领导、督查全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方面的宣传、教育、演习等工作;督促、协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综合管理系统、通信信息系统、物质保障系统、抢救救援系统等组织建设;汇总本院特种设备事故信息,组织有关专家及时进行评估分析,提出处置建议。

5、组织、协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中应急响应程序的具体启动工作。

6、负责本院范围内事故时的危险区域划分与警戒的组织、疏散路线的确定,事故抢修人员安全措施的制定与监护,组织相关人员查处可能造成的其它事故隐患。

(三)后勤部

负责事故状态下运行方式的改变,能源介质重新合理平衡,确保事故损失的最小化以及抢修事故力量的调集。

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的运输保障、物流组织工作及应急物资的储备及供应工作。

(四)药械科

负责应急设备的准备与事故抢修材料、抢修人员的组织,确保按规定时间抢修完毕。

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物资的采购工作

(五)保卫科

负责应急过程中救援人员的救护、警戒区域的保卫。

(六)人事科

负责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规人员进行调查和提出考核意见。

(七)各临床科室

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中的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第三部分监测与控制

一、监测后勤部

1、负责公司特种设备事故灾害信息采集处理工作。

2、负责根据我院特种设备事故的性质和特点,以本院特种设备事故易发点为监测点、监测源,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广泛收集各种可能引起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

3、建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核实、分析、评估可能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的影响程度和范围的信息。

4、加强特种设备事故的监督检查,督促各个组织单位事先必须制订详细的特种设备事故预防方案,组织方案可行性审核和评价,并制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二、报警电话

消防大队电话号码:119报警电话:110;

急救人员:***、***0后勤部:***办公室:***药械科:***4

三、接警

本院使用过程各事故应急办公室建立应急值班制度,负责接警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负责主管事故管理办公室和工作机构报警。任何接警单位不得以任何原因推诿接警工作。

四、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程序

(一)人身伤害事故报告程序

1、单位、技改工地发生特种设备事故,事故现场组织指挥人员或最早发现人员必须立即向医院办公室简要报告事故地点和伤害程度并要求派救护车救护;同时,事故科室安全员或有关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后勤部和本单位主管领导,详细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者情况、伤害程度及简要经过。同时医院办公室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新泰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2、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医院办公室应立即报告院长,并通知本院临床科室做好救护准备

3、发生重伤事故和工亡事故,医院办公室在请示医院主管领导后,于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告安全生产监督局。

五、处警与控制

(三)转移、疏散容易受到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

(四)重点保护通信、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安全运行。

(五)调集所需物资和设备;

(六)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措施。

第四部分应急与响应

一、基本响应程序

(三)划定警戒区和确定疏散路线;

(五)组织物资的运输及水、电、风、气能源介质的协调平衡;

(六)救治受伤人员,分别实施现场救治和送医院救治,必要时,可送其他医院救治等措施。

(七)控制事故危险源点,加强现场监控,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

(八)加强主要设备和有关技术、业务文件的保护;

(九)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处理。当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各单位应立即对本单位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并报医院各科室及后勤部、药械科,并采取相应警戒和应急措施。

(十)现场指挥部安排人员现场值班,随时报告事故发展、影响生产范围和人员救治、善后情况。事故管理办公室负责按事故级别规定的上报时限,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的整体情况。

(十一)加强应急工作过程的信息采集,辅助现场应急决策、指挥。应急信息包括: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待救援人员情况;事故现状情况;发展趋势及控制情况;事故医疗救治情况;事故救援进展情况;事故救援物资供应情况;事故监测情况等。

三、重大以上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一)发生重大以上特种设备事故,应立即报告安全环保部及公司主管领导,同时立即通知涟钢医院组织抢救。

(二)医院办公室、后勤部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

(三)立即通知相关部门以及公安、消防,组织设立警7戒,实施人员搜救。

(四)立即查明原因,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五)现场取证。

(六)经上级安监部门同意,进行现场清理。

七、善后和调查总结

(一)事故处理完后,有关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及时组织调查和总结,并形成调查和总结报告。

(二)对事故应急过程中,因组织不力或逃避责任的领导和人员,应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三)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理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和相应能力,修订应急预案,逐步完善应急机制。

(四)认真做好善后工作,包括受伤人员的后续治疗、死亡人员的处置和补偿,联系保险公司依法给伤亡人员、受损财产进行赔偿和事故的清理,尽快恢复公司职工家属正常生活和生产经营。

第五部分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

本院安排财务预算,由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据实申报和领用开支,主要用于应急物资的准备、劳务费和事故善后事宜的开支等。

二、社会保障

按照事故影响程度,相应确定动员的对象和范围,由特种设备事故管理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报告和审批。

三、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各事故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紧急安全通道、安全地点信息库,掌握其安全通道、地点的使用状况;负责建立紧急避难场所和可成为紧急避难场所的(如广场、公园、体育馆、防空工程等)信息库,掌握其地点、功能、可容纳人数、使用状况等,发生灾难事故后确需安排人员紧急避难的,迅速安排相关人员进入紧急避难场所避难。

四、技术储备与保障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积极组织有关专家,在对国内外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响应的先进管理模式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加强公司应急与响应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的探讨研究。

五、法制保障

严厉打击在突发各类事故中趁“乱”做出违法乱纪行为,扰乱生产和救灾秩序;严厉打击制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民心的行为,为应急与响应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充分行使好法律、法规赋予的应急中的紧急处置权,依法规范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各类事故应急与响应中的行为,确保应急与响应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部分附则

本应急预案由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多久演练一次篇二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及次生衍生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达川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结合达川区特种设备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达川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和达川区特种设备实情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达川区境内发生的,涉及特种设备安全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应急工作。

1.4工作原则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政府统一领导、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1.5事故分级

1.5.1特别重大事故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2)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1.5.2重大事故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2)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1.5.3较大事故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

(4)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

(5)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

1.5.4一般事故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

(3)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

(4)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

(5)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3.5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6)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市场监管所、相关股(室)队负责人及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的人员等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应急股,应急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接受事故报告,建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体系,协助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开展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提出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技术建议,按有关规定协助上级市场监管局开展事故调查。

2.2组长职责:主持领导小组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修改;决定启动应急响应,召集相关人员研究事故应急救援措施,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全面指挥和协调工作;适时向上级市场监管局及区政府提出事故抢救及调查工作相关建议。

2.3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负责提出应急响应和预警行动建议,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工作。

2.4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制订和修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报告预警信息和事故情况,传达上级有关指示;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重大决定,并对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提出启动本预案建议;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助事故调查组提供技术支持,负责组织协调特种设备行业专家参与事故救援。(特种设备机电类技术专家王峰,联系电话:13xxxxxxx82;特种设备承压内技术专家冯志华,联系电话:1398xxxxxxx)。

2.5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2.5.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股):指导企业制修订、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和开展演练;负责提出应急预警、对策和措施相关建议;做好现场应急和事故调查的配合工作。

2.5.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协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掌握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隐患,及时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相关信息;当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及时赶赴现场,积极提出妥善事故处理建议。

2.5.3局办公室:负责应急车辆、应急经费保障、应急储备物资的综合管理及调拨。

2.5.4政策法规股:负责应急救援法律保障。

2.5.5科宣股:负责向领导小组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及救援信息,经组长同意后,上报区政府新闻办。

2.5.6各市场监管所、股室负责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局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分管领导的具体指导下,参与事故应急救援相关工作。

3.预警预防

当以下事故发生时,应该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

3.1燃气企业爆炸、火灾事故;

3.2地震;

3.3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停电、火灾事故;

3.4其它可能引发特种设备事故的灾害性事故。

接到可能导致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后,应及时确定救援方案,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并派人到现场核实相关情况,必要时按照区政府《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2小时内报告区政府应急办。

区政府应急办电话:0818-2xxxxxx3

4.应急响应

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特种设备人员伤亡事故,启动本预案。

4.1事故报告

4.1.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向其主管部门、质监局及有关部门报告。领导小组接到事故发生单位事故报告后,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40分钟内立即向区政府应急办及市质监局上报事故情况;并立即赶赴现场,在城区范围内30分钟到达,在城区周边乡镇的1小时内到达,特殊情况经努力无法及时到达现场的要设法到达,并适时掌握事故发展情况。

达州市市场监管局特监科电话:0818-2xxxxxx2

达川区政府应急办公室电话: 0818-2xxxxxxxx

4.1.2事故报告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事故发生地点及时间(年、月、日、时、分);发生事故设备名称及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4.2响应程序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组长指派相关人员核实有关情况,并向达川区人民政府应急办及市质监局报告,根据实际决定启动本预案,组织相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在区政府及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参与抢救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3应急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4.3.1根据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协助事故现场指挥部协调有关应急救援工作。

4.3.2协助有关专家指导现场处理工作,协助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扩大的方案。

4.3.3针对事故可能引发的次生事故,提出防范措施。

4.4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及要求

4.4.1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及时做好下列工作:

对事故所涉及的特种设备基本情况进行初步调查,提出对这些设备进一步处置的方案。

4.4.2在不影响救援的前提下,积极介入对事故现场特种设备及其相关设施的事故状态的保护,严禁一切对事故现场的变动。

4.4.3及时搜集和整理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有关资料,为事故调查做好准备:

(1)事故发生企业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检验合格证;

(2)企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涉及事故特种设备检验报告;

(4)有关安全附件的定期校验报告;

(5)企业特种设备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6)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所有维修保养记录;

(7)与事故发生企业特种设备有关的所有安全监察指令书;

(8)涉及事故的特种设备所在工程的所有竣工验收资料。

4.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该按照有关规定,装备齐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事故现场应开辟应急抢险人员和车辆出入的专用通道和安全通道。

4.6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事故发生的特性和应急救援的预案,向区政府及上级部门提出事故现场周围居民和群众疏散的建议。

4.7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

对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上级局开展事故调查,进行事故分析,本局予以积极配合。

4.8应急救援结束

根据上级局事故调查情况,由上级局决定应急救援结束,并报请区政府应急办。

5.保障措施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必要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由区政府协调解决。

6.后期处理

6.1善后处理

6.1.1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所发生的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由有关单位负责。

6.1.2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特种设备必须经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进行全面检验,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1.3特种设备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质或者邻近建筑物倒塌损坏的,应经环保部门和建设部门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

6.2应急救援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7.监督管理

7.1宣传

加强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特种设备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在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在显著位置,公布抢险救援电话或维修保障单位等应急电话。

7.2培训

定期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处置突发事故能力,力求做到快速出动、有效处置、及时报告,掌握组织群众防护或撤离、有效消除危害后果等应急救援技能方面的综合素质。

7.3演练

7.3.1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的演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开展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应急演练并对此项工作作出评估。

7.3.2 演练前应制订包括演练对象、地点、参加人员、操作规程、使用设备等在内的详细演练方案。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并提出预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7.4奖惩

7.4.1对在应急救援、指挥、检测、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表现以及在事故调查工作中为事故界定、鉴定做出重要作用的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7.4.2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特种设备事故和在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5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多久演练一次篇三

院设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和专家组。办公室设在检验管理部。各设区市分别设立各自的应急技术处置小组。(见附1、2、3、4)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院长助理。

成员:院相关职能部门、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各设区市相关人员。

2、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副院长

副主任:院长助理、检验管理部负责人

成员:检验管理部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3、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

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小组

(二)职责:

1、组长:负责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特种设备事故紧急情况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督促院职能部门和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人员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负责事故调查、鉴定报告的审批。

2、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当组长出差在外时,代行组长职责,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到现场参与事故处置,组织应急技术处理小组确定技术处置措施。

3、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协调和组织全院对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置工作。检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落实情况。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现场协助副组长和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制订技术措施。

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成立应急技术处理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4),组长由院指定的人员担任,成员3~5名,由具有检验师资质或相应技术专长的技术人员组成。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派出应急技术处理小组成员为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供技术支持,为事故处置提出技术处理措施。建立当地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单位组成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名录(具体名单见附件5)。

5、院办公室、各设区所、站综合室:负责接x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院内部处置资源的调配,提供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物资、装备、车辆等,协助并配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有关善后处理工作。按统一口径,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一)事故报告

1、本院所有人员:本院所有人员在接到任何方面特种设备事故报告(或疑似事故)后,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和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特殊情况下,可同时报告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本院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压制事故报告。

2、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逐级上报;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常用通讯联络方式见附件6)。

事故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生地点及时间(年、月、日、时、分);设备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对于由于情况紧急,事故详情未及时了解的,各有关部门应在上报的同时,通过各种途径x实、了解,并根据事故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补充续报。

3、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设区市所、站综合室接到事故x后,必须迅速做好电话记录,电话记录内容应包括:x人姓名、联系电话,同时记录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伤亡及损失情况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接x的,应迅速将情况上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同时通知相关人员。由各设区市特检站综合室接x的,应迅速将情况报部门负责人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应迅速对事故等级进行初步判定,联系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并同时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处置。

5、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事故的处理进行跟踪与检查。对重特大事故,立即将事故发生和处理情况上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并立即协调组织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二)基本响应程序

1、赶赴现场的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与事故单位或业主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取得联系,协助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事故技术处理;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未到现场时,应当了解事故发生情况,认真查看现场,并将上述信息反馈给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

2、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根据信息反馈和现场实际情况,对严重事故以上的事故立即向发生事故中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和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三)现场工作的主要内容

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在事故现场实施事故现场紧急处置。应本着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减少事故损失、严防事故(污染)扩散的原则。协助事故发生单位开展自救。判定事故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1、根据设备和事故特点,对事故是否可能进一步扩大作出初步判断。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2、确定事故相关的特种设备,调阅相关设备资料、信息;检验检测报告,并根据需要,提供设备使用介质的相关技术资料。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提出防范措施和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资的类型和特x,制定抢险处置的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x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4、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启动预案后,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应迅速派出应急技术处理小组汇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配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或事故调查组查明特种设备事故的x质、类别、影响范围及可能继续造成的后果,确定合理的技术处理处置方案。对于重特大事故的技术处理处置方案,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审定。对一般x事故和严重事故,积极配合事故发生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特种设备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7、8、9、10、11、12、13、14、)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对重特大事故,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组织、协调下,迅速开展处置工作,为确定事故等级、协调、指挥处置事故提供技术保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同时用做好事故现场取x工作。同时,由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的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确定技术处置措施,协助开展事故处置。

5、对于罐体泄漏等可能导致严重次生灾害(如x等),提出人员撤离的建议。对发生易燃易爆有毒介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泄漏的,应立即组织x人员采取措施,处置泄漏。组织消防人员灭火和对发生泄漏的气、液体进行消毒或稀释,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压力容器及其周边受影响的压力容器,进行喷淋降温。

6、建议采取相关技术措施,如设备应急堵漏等。

7、根据事故的x质和特点,提出介质排放、泄压等技术措施;对可倒换的,将事故设备及波及的其它隐患设备内部介质倒换至安全可靠设备之中,对于可移动的设备(如联苯、液x、液氨、二氧化硫气瓶),在经有关x人员判定可以移动后,组织具有安全防护知识和配备防护装备的人员,将设备移至可处理场所进行处置。

8、根据介质毒 x,提出预防和处置中毒的建议;抢救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害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向现场人员(包括处置人员)告知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自我防护知识。

9、提出需要动用社会力量(人员、装备、车辆等)的建议;

10、对抢险中的x技术x作提供技术指导(包括对抢险工具的选用和使用)。

(四)中心事故工作组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处置的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人身安全,应当按要求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安全装备,事故现场应当在x部门的x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五)特种设备事故救助联动企业

针对特种设备事故的x质和特点,动用相应的社会力量,实行对口处置的方针。借助于企业的xx作人员(抢险队伍)、x抢险设备和抢险技术,进行事故应急处置,尽最大可能减少事故危害、提高处置效率,减少处置风险。特种设备事故救助联动企业名单见附件5。

参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社会救助联动的企业,应拥有相应事故处置设备、物资,特别是快速带压堵漏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x事故处置技能和实践x作经验,联动企业应有专项演练。

1、电梯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7);

2、起重机械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8);

3、场(厂)内机动车辆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9);

4、大型游乐设施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0);

5、客运索道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1);

6、液x钢瓶泄漏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2)

7、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3)

8、液氨钢瓶泄漏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4)

(一)本预案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当地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二)本预案由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两年修订一次,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对预案和紧急处置措施进行必要的评审和更新。

(三)本预案按照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福建省特种设备事故紧急情况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定期进行演练。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名单

2.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名单

3.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名单

4.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技术处理小组名单;

5.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名单;

6.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常用电话号码。

多久演练一次篇四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叉车)事故,是指在本单位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第三条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据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四条为应对突发的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xxx任组长,xxx任副组长,以下人员为组员:xxx、xxx领导小组联系电话:xx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第五条本单位如有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做到: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在向组长报告的同时,向质监部门以及其它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报告。

第六条特种设备事故如发生后,本单位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本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第七条如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除按规定报告外,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为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人员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设施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

第八条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本单位各部门、人员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九条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十条公司叉车设备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如下:设施设备开始老化,特别是叉车24小时运作使用频率较高,如果带病操作加上操作人员疲劳驾驶,很容易发生叉车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和公司财产损失。

1、不能疲劳和酒后驾驶、

2、操作叉车前要对水、油、电瓶的用电情况、刹车、灯光等进行全面的检查。

3、叉车要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严禁停放在商品旁边,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叉车故障及时报修,严禁叉车带病作业。

4、在作业叉车过程中要按叉车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牢记安全生产,做到“三不伤害”。

多久演练一次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迅速有效地处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

第二条本预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严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员伤亡的工伤事故,造成着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严重违章造成的特种设备损坏事故。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第四条公司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小组。人员组成见附件。

第二章事故报告制度

第五条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事故的基本情况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设备动力科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汇报。

2、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主要为货运液化气罐车)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公司经办人或车主应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必要时由公司设备管理科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六条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部门;

2、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3、事故发生地点;

4、发生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7、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第七条对需要向上级报告的事故,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应将事故情况及发生事故的初步原因应当在24小时内报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三章事故应急救援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地点积极参加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九条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负责人立即带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赶往出事地点,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种设备事故引发严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动《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相应岗位应急预案处理;锅炉发生事故的根据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1、现场指挥小组在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2、必要时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法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且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3、对需调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有关单位联系;对需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面联系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第十条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根据事故情况下设:

1、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

3、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伤亡事故。

4、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县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保证与各协作单位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5、医疗救护组: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器材与抢救药品的供应。

6、交通运输组:负责运送急需物资、器材、装备、药品;运送现场抢救人员,输送和疏散现场其他人员。

7、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及时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8、预备机动组:由指挥组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组长调动和使用。

第十一条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进,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凭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及时摄像、拍照,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二条未发生人员死亡但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由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及时指派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迅速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三条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在本单位发生事故,公司积极参与救援工作,必要时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条救援工作纪律:各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应立刻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开展积极有效地应急救援。如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第四章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十六条发生严重事故时,如政府及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公司相关领导应积极配合。由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积极参加,协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术分析调查工作,必要时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携带必要的文书,并履行下列职责:

1、调查事故发生前特种设备的状况;

2、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

3、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

4、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5、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6、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7、按“2号令”的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十八条

1、事故的调查应按“2号令”的各项规定进行。

2、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部门、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收集有关证据。

3、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起初性负责。

第十九条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科学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观公正地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

1、事故的处理按“2号令”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并及时报告组织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

2、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处理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制订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

3、政府牵头调查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由县政府决定处理意见,公司按法规、规章提出建议。

4、司法机关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机关作出最终结论后再作处理,但对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责任人,仍应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事故的结案

第二十一条事故的结案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预案由设备管理科负责解释。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迅速有效地处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

第二条本预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严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员伤亡的工伤事故,造成着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严重违章造成的特种设备损坏事故。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第四条公司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小组。人员组成见附件。

第二章事故报告制度

第五条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事故的基本情况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设备动力科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汇报。

2、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主要为货运液化气罐车)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公司经办人或车主应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必要时由公司设备管理科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六条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部门;

2、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3、事故发生地点;

4、发生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7、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第七条对需要向上级报告的事故,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应将事故情况及发生事故的初步原因应当在24小时内报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三章事故应急救援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地点积极参加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九条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负责人立即带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赶往出事地点,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种设备事故引发严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动《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相应岗位应急预案处理;锅炉发生事故的根据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1、现场指挥小组在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2、必要时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法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且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3、对需调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有关单位联系;对需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面联系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第十条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根据事故情况下设:

1、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

3、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伤亡事故。

4、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县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保证与各协作单位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5、医疗救护组: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器材与抢救药品的供应。

6、交通运输组:负责运送急需物资、器材、装备、药品;运送现场抢救人员,输送和疏散现场其他人员。

7、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及时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8、预备机动组:由指挥组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组长调动和使用。

第十一条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进,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凭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及时摄像、拍照,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二条未发生人员死亡但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由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及时指派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迅速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三条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在本单位发生事故,公司积极参与救援工作,必要时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条救援工作纪律:各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应立刻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开展积极有效地应急救援。如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第四章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十六条发生严重事故时,如政府及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公司相关领导应积极配合。由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积极参加,协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术分析调查工作,必要时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携带必要的文书,并履行下列职责:

1、调查事故发生前特种设备的状况;

2、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

3、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

4、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5、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6、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7、按“2号令”的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十八条

1、事故的调查应按“2号令”的各项规定进行。

2、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部门、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收集有关证据。

3、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起初性负责。

第十九条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科学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观公正地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

1、事故的处理按“2号令”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并及时报告组织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

2、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处理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制订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

3、政府牵头调查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由县政府决定处理意见,公司按法规、规章提出建议。

4、司法机关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机关作出最终结论后再作处理,但对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责任人,仍应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事故的结案

第二十一条事故的结案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多久演练一次篇六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为县人民政府处理本县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本预案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确定使用单位为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抢险救援单位。

第三条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事故:

(一)电梯困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三)锅炉爆炸事故;

(四)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五)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第四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安全生产管理局、公安局。

第七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三)落实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第八条组长的主要职责

(二)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九条副组长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第十条电梯、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单位的特种设备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

(二)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

(三)进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的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及抢险救援人员;

(四)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事故时的职责。

第十二条电梯的使用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电梯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对其电梯进行保养,负责电梯日常维修保养的单位职责如下:

(一)应对其使用的电梯的日常安全运行负责;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容易引发事故的特种设备列为危险监控设备,依法实行重点监控。宾馆、酒店、学校、医院、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内使用的及其它容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特种设备均列入危险监控设备范围。昌明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应列为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

第十四条各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设备的特点和应急救援方案的规定,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第十五条各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第十六条使用单位应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性维修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按期安排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后,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做到: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同时向质监局、安监局、消防队等有关部门报告。

(四)各成员单位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八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九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由县政府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首先应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救援。

第二十一条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有关单位配合的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二十二条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多久演练一次篇七

v一w编制目的

为妥善应对可能或突然发生的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确保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集团公司关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预案。

v二w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v三w适用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对工作,适用本预案: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

3、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

v四w工作原则

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二、救援指挥体系及职责

v一w救援组织体系

成立小庄矿业有限公司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在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v二w领导小组及职责

小庄矿业公司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小庄公司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机电部、安全部、工程部、调度室、综合部、财务部领导组成。应急联动指挥中心设在调度室,作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

v三w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电部,负责传达小组指令,协调组织各有关部门力量进行紧急救援工作,组织落实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机电部部长担任,具体职责是:

1、组织建立与有关部门和各项目部之间的联络协调机制;

2、研究事故预防、救援措施,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3、跟踪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并为矿业公司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决策和依据;

5、按照矿业公司规定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6、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部门职责

1、机电部职责: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开展安全监察;形成档案和数据库,提供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负责矿业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发生事故后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事故现场及发展情况,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就事故现场和受影响地区的安全状况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建议。

2、安全部职责:监督检查各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协助有关单位实施事故救援工作;参加事故调查。

3、综合部职责:协助应急车辆的调度,联系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及时向矿业公司报告事故伤病人员救治工作情况;参与协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和善后处理工作。

4、工程部职责: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房屋建筑工地起重机械事故的应急工作制度和方法;建立完善应急组织救援预案;负责事故现场污染的应急监测,提供环境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的报告及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向集团公司提出环境污染处置应急方案;配合参与污染物质处置工作。

5、财务部职责;负责督促落实事故单位应急物资、设备的资金情况。

6、其余各部门及参建单位职责:分别负责协调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预警范围

重点对以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实行重点安全监控:

1、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种设备;

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

3、公共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

4、关系重大经济安全的特种设备;

5、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

(二)预防措施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对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必须制定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v1w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认真设施;

(2)机电部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3)适时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制定、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v4w及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保证设备登记率达100%;

(5)按期申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保证定期检验率达100%;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达到100%;

(7)特种设备隐患整治率达到100%;

2、安全部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

3、预警信息采集

(1)、逐步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化网络,积极发挥检验检测机构,使用单位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2)、建立相关技术支持平台,保证信息传递准确、快捷、高效。

4、预警行动

当以下事故发生时,应当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

(1)特种设备设备使用单位发生爆炸,火灾事故;

(2)其他可能引起特种设备事故的灾害性事故。

5、预警措施

特种设备设用单位作为安全责任的主体,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本预案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以下措施:

v1w建立小庄矿特种设备安全的评估、辨识、分级、登记等制度。对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评估、分级管理。

(2)健全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和人员队伍,并保证通信、交通联络通畅;

(4)建立能保障应急处置需求的物资、器材、装备及设施准备,并保持其性能、状态的完好。

(6)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救援知识、技能的专门培训、学习;

(7)建立应急救援定期演练制度,按期进行演练并对每次演练的情况进行记录、评估、总结、改进。

四、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2、事故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生地点及时间(年、月、日、时、分);设备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二)分级响应程序

1、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由主要领导组织开展自救工作。

2、当出现本预案一、(三)范围内事故时,各使用单位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应当立即向矿业公司调度室汇报,由矿业公司救援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3、当不能有效控制事故危害时,事故救援领导小组应当征求彬长集团同意后,立即报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请求派出现场指导协调组到现场参与救援。

v三w矿业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现场指导协调的主要内容

1、根据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协助指挥部开展协调应急救援行动。

2、组织有关人员现场待命,协助彬长集团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提出防范措施和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

4、协助现场指挥部协调事故发生地相邻地区配合、支援救灾工作。

v四w现场紧急处理工作程序及要求

1、对事故危害情况的初步评估。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作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2、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及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3、探测危险物质及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监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资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4、建立现场工作区域。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对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露应当设立三类工作区域,即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5、抢险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害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6、设立人员疏散区。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在必要时,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的范围和区域。

7、清理事故现场。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已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处理,防止危害的继续和环境的污染。

(五)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齐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部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事故现场应当开辟应急抢险人员和车俩出入的专用通道和安全通道。

(六)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事故发生的特性和应急救援的需要,提出事故周围职工疏散的建议,由矿业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达人员疏散指令。

(七)动员与参与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调动、征用有关单位人员、物资、设备、器材以及占用场地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配合并提供便利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延、阻拦和拒绝。

(八)现场处理

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处置由现场指挥部负责,承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医疗救护、物资保障、生活后勤保障及善后工作:由综合部负责,配合联系医院对事故中受伤的人员进行救治和转运;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装备和保障,并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和理赔等善后和社会稳定工作。

v九w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分析

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领导小组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组,在进行救援的同时,开展事故调查和现场取证,进行事故分析,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意见。

v十w应急救援结束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事故领导小组根据应急救援实际情况,在报请彬长集团同意后宣布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结束:

1、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

2、事故危险得以控制;

3、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

4、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

5、紧急疏散人员恢复正常生活。

五、后期处理

v一w善后处理

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发生的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必须经机电部审核,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核准的有资格的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经检验合格后放可重新投入使用。对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应当予以报废。

特种设备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质泄露或者邻近建筑物倒塌损坏的,应经集团公司工程部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

事故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当作好安抚、抚恤、社会救助、保险理赔等善后处理事项,尽快恢复受影响职工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

v二w事故调查报告

各部门及单位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工作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提出调查报告。

v三w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事故领导小组应当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保障措施

v一w应急救援的物资装备保障

有关职能部门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针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类型,配备相应的救援工具、检测仪器、车辆等抢险救援装备和通讯装备等。

v二w技术保障

机电部应当认真贯彻国家质监局针对各种特种设备制定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等安全技术规范,一旦有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技术力量支持,确保应急求援的顺利开展。

v三w宣传培训和学习

1、安全部应当向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做好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教育。

2、综合部应当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开展相关人员的应急培训,锻炼和提高应急救援综合素质。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组织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当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v四w资金保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必要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请求集团公司解决。

v五w监督检查

安全部应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关部门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及演练的情况进行检查。

七、附则

(一)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附特种设备目录。

附:特种设备目录

1、锅炉

2、压力容器,包括固定式、移动式、压力管道及原件。

3、电梯

4、起重机

5、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包括安全阀,水位表、水位控制报警装置、压力控制报警装置、温度控制报警装置、燃烧连锁保护装置、液位计。

6、场内机动车辆。

多久演练一次篇八

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学校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xxxxxx

副组长:xxxxxxxxxxxx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xxxxx

根据安全事故应急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教师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突发安全事故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校长负责制)。

2、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实行以第一当事人负责制,并作为第一报告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向领导小组成员报告。

3、学校发生或接到师生员工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或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事发当场的教师员工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为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4、上交学校突发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处分。

三、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学校定期检查食堂排烟管道、自来水管道使用情况,抓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2、若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抢救受伤师生,迅速将情况报告区教育局并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3、封闭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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