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安全>最新冬季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精选5篇)

最新冬季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精选5篇)

时间:2023-10-04 00:13:19 作者:琉璃 最新冬季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精选5篇)

方案可以帮助我们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明确目标的具体内容和实现路径。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方案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冬季安全生产实施方案篇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冬季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冬季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通过专项治理行动,彻底摸清农机安全监管底数特别是无牌拖拉机现有情况,实现拖拉机运输机组禁止使用告知全覆盖,全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率达到85%以上。实施农机安全检验扫尾冲刺,到2022年12月底,全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率达到92%以上。加大“四全”监管和上道路联合执法力度,坚决杜绝变型拖拉机、无牌拖拉机运输机组上道路行驶,严厉打击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坚决消除农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农机安全生产亡人事故。

2022年11月底至2023年2月底。

(一)是否掌握农机安全监管对象情况,对无牌、未经检验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以及无证驾驶人是否建立台账,数据是否在江苏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时更新。是否对未登记的、因逾期未检注销的老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采取监管措施。

(二)是否认真开展农机驾驶证考试、登记、安全检验、备案等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工作,实施全机具、全人员、全天候、全覆盖监管,做到应管尽管。农机驾驶人持证数、农机登记数和检验数是否比上年明显增加。

(三)是否存在农机安全行政执法宽松软,是否对无证驾驶、无牌行驶、未经检验、违法载人等用机行为做到应查尽查、应立尽立。是否彻底取缔变型拖拉机并全域禁行,对拖拉机运输机组限行禁行。

(四)是否落实农机服务组织主体责任,是否使用无牌或未检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是否存在无证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人的情况。是否对违法使用农机的组织和个人实施失信惩戒制度。

(一)组织发动阶段(2022年11月底前)。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围绕重点治理内容,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安排、序时进度等,迅速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推动冬季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深入扎实开展。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中旬)。针对1-11月份农机检验情况,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梳理未检、脱检机具,逐一电话通知,灵活采取各种形式,为农机手办理登记检验手续,确保农机安全检验工作取得预期成效。针对无牌机具,组织乡镇农机安全监理员、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等开展入户检查,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全部发放《拖拉机运输机组禁止使用告知书》。针对上道路拖拉机,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主动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在重要路段、重点区域开展上道路联合执法检查,确保全市范围内无变型拖拉机通行。

(三)“回头看”总结阶段(2023年2月中旬至2023年2月底)。各地对冬季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进行“回头看”,结合实际加大排查整治和督查检查力度,及时总结经验,固化有效做法,完善制度措施,不断提高农机本质安全水平。

(一)拧紧责任链条。安全生产须臾不可放松。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冬季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组织领导,落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内设机构和单位责任,紧盯重点问题强化治理、一抓到底,坚决守牢农机安全生产底线。市农业农村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局农机监督管理处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机监督管理处。

(二)强化工作统筹。要在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前提下,扎实推进冬季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根据疫情变化及时调整工作安排,研究务实管用的实招硬招,统筹线上线下,有重点地组织农机送检、开展联合执法等工作,努力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基础上的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决不能出现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由放松农机安全生产、放过农机风险隐患的情况。

(三)加强督导检查。省级将派员赴各县区集中挂钩指导,督促各县区自查自纠,并适时公布执法典型案例。各县区要对农机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有效震慑。对工作进度缓慢、推诿扯皮、治理不力的,失职失责、不作为导致事故发生的,省级将予以通报、约谈或问责。

请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每月21日前将冬季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情况书面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冬季安全生产实施方案篇二

近日,市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中天东方氟硅材料有限公司“11.9”事故情况的通报》(甬安委办〔20xx〕38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宁波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甬消安委办〔20xx〕53号)。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深刻吸取“11.9”事故教训,现就切实加强我市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强化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守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把安全生产责任作为政治责任,压紧压实各层各级责任,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并消除农业生产方面的安全隐患,切实夯实各环节责任,维护农业生产和谐稳定。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突出抓好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实现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的安全监管。一是要加强系统内部安全生产监管,围绕办公大楼、出租房屋、车辆等重点区域,突出抓好消防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二是要加强渔船安全监管,严格执行24小时渔业应急值守,落实渔船编组生产,舱外穿着救生衣等制度,做好寒潮、冷空气等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和防范工作。三是要加强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农机领域涉假牌证、酒后驾驶、无证无牌、非法载人、脱险脱保等违法行为。四是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消防安全,加强督促检查,落实收储堆放点和生产车间消防措施。五是要加强农家乐、农村沼气、实验室危化品使用等其他领域安全监管,严格对照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特别是环保和消防要求,定期开展检查,确保生产安全。

落实农业生产企业(经营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经常性开展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督促企业(经营人)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明确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保证从业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业安全生产信息反馈和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农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冬季安全生产实施方案篇三

当前,全省各主要湖泊水库即将进入冬捕生产期,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和省安委办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切实加强我省冬季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冬捕是我省传统的渔业生产方式,具有作业难度大、参与人员多、作业环境复杂等特点,近年渔猎文化盛行,开展冬捕生产作业的生产单位和参与冬捕冰上体验活动人员越来越多,保证冬季渔业生产安全尤为重要。各地要高度重视冬季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从本地冬季渔业生产实际出发,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研判在先、预警在先、行动在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导生产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冬季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布置到位、落实到位。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渔业生产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其做好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将责任具体到人。

各地要提前对辖区内从事20xx-2023年冬捕生产的企业进行调研和统计,包括冬捕生产的时间、地点、参与人(车)数等。要针对冬季渔业生产组织开展专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检查相关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制定落实、安全设备配备等情况,冬季生产用网具等工具设施安全状况,以及冰上警示标志等设置情况。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有效排除安全隐患。对未按规定及时消除隐患的,要限时督办并公开曝光,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检查时要做好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整改情况及遗留问题等,并建档保存。

各地要指导生产企业严格落实冬季生产方案及应急预案,加强车辆管理,设置行车路线,严禁大型车辆上冰行驶,控制冰上车辆总数,合理设置停车区域和数量。切实加强生产现场管理,控制生产现场及周边人员总量,确保生产安全。各级渔政机构要提升渔政执法船艇的冬季管护水平,玻璃钢材质的船艇要在封冰前出水上岸,钢质船艇要做好存放水域选址及日常看护等工作,严防春季消水融冰后发生船艇搁浅等事故发生。

各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要加强鱼类安全越冬指导,及时掌握本地鱼类越冬有关情况,积极指导养殖户根据需要适时采取破冰、清雪、人工补氧等措施,保证池塘溶氧量,确保鱼类安全越冬。

冬季安全生产实施方案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全市应急管理委员会20xx年度第二次会议暨市安委会第三次(扩大)会议和县应急管理委员会(安委会)20xx年度第三次(扩大)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县秋冬季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各乡镇、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断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情绪,精准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统筹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要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各司其职,加强监管,严格执法,保持严抓严管高压态势。要深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推动农业经营主体主动排查风险、消除隐患、防范事故,确保万无一失。

各乡镇、局属各单位要针对秋冬季农业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强化问题隐患整改,加大对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确保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农业机械方面:要严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培训考试关,全方位提高农机驾驶人安全意识;要加强农机合作社储油设施及用油用电方面的安全管理;要加强牌证管理,重点查处无牌无证、准驾车型不符、私自改装等违法行为;要加大农机安全执法力度,强化上道路运输拖拉机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拖拉机违法载人上道路行驶行为。

经营主体方面:督促各农业经营主体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确保严格按规操作;加强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做好检查记录;加强特种设备和有限空间安全管理,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按照规范进行有限空间作业;重点加强涉氨制冷、涉爆粉尘场所的安全管理;加强节假日,休息日和恶劣天气值班值守,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各农业经营主体要制定完善日常检查计划,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要按照要求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严格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农村能源方面:要加强冬季沼气安全使用知识宣传,着力提高人民群众沼气安全使用意识;加强冬季沼气安全使用技术指导,做好农村户用沼气的覆盖保温、输气管道保护、池口安全防护工作,做好养殖场沼气工程各个池口的安全防护和保温防冻工作;组织开展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生产拉网式排查,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处置整改;重点落实出料和清池环节的针对性措施,严禁在未落实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措施的情况下进入沼气池出料、清池,严禁盲目施救;不得在沼气池附近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种植(种)业方面:要加强农药经营企业的监督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相关部门检查要求及时整改闭环销号。加强农药经营门店基层监督管理。做好灾害性天气防范工作,落实粮油、蔬菜等在田作物的防冻保苗各项措施,加强种植业设施大棚管理,做好防寒保温工作,同时应用加温设施的,注意防止火灾。要督促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加强生产流水线机械设备、种子储存仓库、特种作业、消防设施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值班值守。

农田建设方面:要加强高标准梯田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认真落实秋冬季施工安全措施,严禁在雨雪、大风等极端气候情况下强行组织施工,积极落实好劳动保护措施。同时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高标准梯田建设任务的乡镇村社要充分发挥好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提高农田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畜牧养殖方面:指导畜禽养殖场(户)抓好水、电和圈舍等基础设施的全面检修,及时加固破损畜禽圈舍,并提前做好饲料、原粮的储备,落实极端天气引起突发情况的应对防范措施;加强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生产区电源开关插座及照明设备是否具有防爆功能、传动装置是否有防护罩、警示标志是否张贴(或悬挂)、空中操作平台安全设施是否到位、危险化学品是否双人双锁管理;加强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开展畜禽屠宰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促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自查自改。

机关管理方面:做好单位内部水、电、气的安全使用与防范工作,对有存放危险化学药品、精密仪器设备和重要票证的实验室、库房要重点防护,加强对单位现有房屋,特别是危旧房屋的日常管理,严防倒塌、火灾、中毒、爆炸、触电、盗窃等事故的发生。加强人员办公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检查,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各乡镇、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预报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广泛进行安全提示,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主体、从业人员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突发信息报告制度,遇有突发情况,要根据相关要求,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并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和程序上报相关情况。

冬季安全生产实施方案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深刻汲取鲤城区欣佳酒店“3·7”楼体坍塌事故教训,根据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台管环土〔2020〕64号)要求,我镇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16日,在全镇沿海四个涉渔村内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如下落实措施:

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为指导,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工作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持问题导向,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渔业船舶经营者和渔业企业自查、政府督查的办法,全面开展涉渔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问题,全力开展整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我镇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为推动我镇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有效落实,镇安排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分工小组,由镇分管农业的领导挂帅,镇农办渔业专职人员和玉前、玉霞、玉山、浮山等四个行政村主干为督促指导人员,四个村分管农业村两委及渔业协管员分组包片负责各村业务工作,分组包片工作人员名单见附件(1)。

针对当前渔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以下几个方面:

1、渔业船舶证书持有情况,证书是否超过有效期;

4、渔业船舶有毒气体检测仪、防毒面具配备情况;

6、船员临水作业未穿着救生衣,或穿连体雨衣作业的;

7、未落实编队编组生产作业或网格化管理的;

8、打击取缔涉渔“三无”船舶。

1、渔船内部是否存在管线私拉乱接,电气设备超负荷运转,擅自改变防火设施等隐患。重点检查消防设备的配备,灭火器、消防泵、消防管路(带)以及电气等设备是否存在老化、破损现象,是否存在漏油、短路或渗透等安全隐患。

2、是否加强渔港和停港渔船安全防火管理,认真落实渔船防火制度;是否认真梳理渔港应急预案,检查渔港消防设备器材的有效配备情况,并检查渔港的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3、加大港口码头的巡查力度,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擅自对渔船进行修理、私自电焊气割等违规“明火”作业行为,从事电焊气割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特种作业证书,渔船维修保养是否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渔船进行明火作业是否经过渔港监督机构批准。

1、重点检查渔船ais终端、北斗卫星一体化、北斗示位仪终端配备;检查海上作业渔船的安全设施和通导设施是否存在故障;是否与海事部门开展执法协作,对作业航行密集交叉水域、事故多发水域开展联合执法巡航,防范和遏制商渔船碰撞事故。

2、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是否利用广播电台、手机短信、北斗短信等多种手段,及时、准确地将恶劣天气信息告知渔船所有人,并督促做好应急防范工作。

3、是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题宣传教育,采取播放警示标语、政策宣传、典型案例等方式,提高社会对自然灾害和碰撞事故的危害性的认识;是否采取入户宣传、手机短信等方式,对每个船东、每个渔民及其家庭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对防风浪、防碰撞知识进行再宣传、再普及、再强化,提高安全警惕性和自我防范意识。

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自即日起至6月16日,分全面自查、检查执法、督促指导、巩固总结四个阶段。

(一)全面自查(即日起至3月28日)。镇将组织对四个渔业行政村的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船东船长要按照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则和规范,全面开展渔业船舶安全风险辨识,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各村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

(二)检查执法(即日起至4月29日)。在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的统一安排下,镇村要积极配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辖区内所有渔业船舶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安全检查实行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倒逼船东船长有效落实主体责任。

(三)督促指导(4月1日至5月31日)。镇农办要对排查出来的渔业船舶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重复出现的同类型重大隐患、隐患整改存在弄虚作假的渔业船舶要予以严厉处罚,确保前期排查出来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排查出来的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市、区局指导工作组将加强对各村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四)巩固总结(6月1日至6月16日)。在全面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各村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反思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扭转我镇渔业安全生产形势被动局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一把手”要切实肩负起渔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时刻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和见叶知秋的敏锐,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头严抓实管,要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动真碰硬,抓实抓细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将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指导、同服务,加强督查检查,传导压力,确保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落实到位。

(二)精心组织部署。各村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深入分析制约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坚持问题导向,抓紧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明确本单位各阶段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船东船长要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责任人员、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完善应急预案。

(三)抓好责任落实。各村要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明确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做到动员部署到生产经营单位、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到生产经营单位,严查严管,封堵漏洞。船东船长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全面细致、深入彻底的自查自纠,把攻坚行动工作抓实抓深抓细,既要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又要摸清、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并建立基础台账,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细落小落实。

(四)严格监管执法。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按照“双随机”方式,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渔业船舶,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航整改的要责令立即停航限期整改,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安全措施。重点对各类督导督查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未“清零”,以及自查自纠未发现问题或未上报自查自纠情况的渔业船舶,开展严格的执法检查。

(五)严肃责任追究。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督查暗访工作力度,对工作不落实、执法不严格、该执法不执法等情形,要落实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措施,严肃追责问责,及时督促纠正;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予以曝光。

镇安排专人负责攻坚行动情况信息报送工作,根据区里的要求的时间点将全镇开展攻坚行动情况,包括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多少排查整治组、排查多少渔业船舶、排查整治隐患情况报送市局安办,内容要求具体详实简要。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