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品味完一部作品后,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吧,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感想写下来吧。那么该如何才能够写好一篇读后感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读后感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乞丐读后感篇一
读了《乞丐囝仔》这本书后,我发现自己和他比起来,实在是幸福多了。他生在一个乞丐世家,家里爸爸是瞎眼的乞丐,妈妈则是重度智障加上精神异常还患有羊癫疯。又生了一大堆孩子,为了全家的生存,作为长子,他开始了乞讨的道路,不求温饱只求一家十四口人能够活下去。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卫生不卫生,流浪的人没有受伤的权利,引出了穷则变的'生存法则。他乞讨在哪就回去问有没有丧家,需不需要人来抬连钟、连竹,因为对于他来说葬礼上抬连钟、连竹有四点好处:首先人家会给你包一个红包;其次丧家会给你做一身衣裳,拖下来就可以带走;然后葬礼上会有人撒糖果饼干捡来就可以吃;最后还可以轻松地要到菜尾。虽然鱼龙混杂,但是填饱肚子才是最重要的。
后来他十岁了,别人都在他爸爸行乞的时候跟他说:“行乞是没有出头之日的,这里是十块钱,让他读书吧,要不然世世代代都将是乞丐。”上学的我次次考试都是第一,各种比赛都是全校的第一名,还当上了班长。在上学的时候他偶然看到了贴在宣传板上的书法比赛前三名,他暗暗下定决心三年级也要向他们一样把自己的名字贴在上面。经过一年的沙地练字,他在三年级的时候拿着全村最差的毛笔和最便宜的砚台就打败了高年级的学生,夺得了第一。然而灾难再次降临这个不幸的家庭,没有学费了,姐姐毅然决定把自己推下火坑——去私娼寮卖身从而为他赚取学费。考入初中他加入了田径队,成为了全校里跑得最快的学生。但是练习跑步把他的韧带拉伤了,还得了鼻窦炎,伴随而来的还有姐姐的突然从私娼寮逃跑,失踪了,彻底击溃了他的意志力,让他满心消沉、荒废了自己。
他最后选择了职业学校,一边打工一边上课,毕业之后他去了中美公司当了厂长,和自己的心上人结了婚,买了一套房子。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乞丐都能好好读书,后来有了出头之日,我一定要学习他这种精神好好读书,天天向上。
乞丐读后感篇二
读了《乞丐囝仔》这本书后,我发现自己和他比起来,实在是幸福多了。他生在一个乞丐世家,家里爸爸是瞎眼的乞丐,妈妈则是重度智障加上精神异常还患有羊癫疯。又生了一大堆孩子,为了全家的生存,作为长子,他开始了乞讨的道路,不求温饱只求一家十四口人能够活下去。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卫生不卫生,流浪的人没有受伤的权利,引出了穷则变的生存法则。他乞讨在哪就回去问有没有丧家,需不需要人来抬连钟、连竹,因为对于他来说葬礼上抬连钟、连竹有四点好处:首先人家会给你包一个红包;其次丧家会给你做一身衣裳,拖下来就可以带走;然后葬礼上会有人撒糖果饼干捡来就可以吃;最后还可以轻松地要到菜尾。虽然鱼龙混杂,但是填饱肚子才是最重要的。
后来他十岁了,别人都在他爸爸行乞的时候跟他说:“行乞是没有出头之日的,这里是十块钱,让他读书吧,要不然世世代代都将是乞丐。”上学的我次次考试都是第一,各种比赛都是全校的第一名,还当上了班长。在上学的时候他偶然看到了贴在宣传板上的书法比赛前三名,他暗暗下定决心三年级也要向他们一样把自己的`名字贴在上面。经过一年的沙地练字,他在三年级的时候拿着全村最差的毛笔和最便宜的砚台就打败了高年级的学生,夺得了第一。然而灾难再次降临这个不幸的家庭,没有学费了,姐姐毅然决定把自己推下火坑——去私娼寮卖身从而为他赚取学费。考入初中他加入了田径队,成为了全校里跑得最快的学生。但是练习跑步把他的韧带拉伤了,还得了鼻窦炎,伴随而来的还有姐姐的突然从私娼寮逃跑,失踪了,彻底击溃了他的意志力,让他满心消沉、荒废了自己。
他最后选择了职业学校,一边打工一边上课,毕业之后他去了中美公司当了厂长,和自己的心上人结了婚,买了一套房子。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乞丐都能好好读书,后来有了出头之日,我一定要学习他这种精神好好读书,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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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丐读后感篇三
今天,我看了作者赖东进写的《乞丐囝仔》这一本书。
这本书中讲了阿进曾经是一个人人嘲笑的乞丐,父亲则是盲人,母亲与大弟精神异常又重度智障,还有十二个孩子,全靠他讨饭生存。他在坟墓里睡了十年,忍受了二十年的讥讽、耻笑与鄙视,他凭着一股”不服输“的意志,向世界人们证明,乞丐也有出头的一天!
他十岁才上学,他心中别提有多开心啊!他一路蹦蹦跳跳去上学,阿进忘了一切不愉快的生活,心中只有一个念头:要念书,要识字。
他白天上学,晚上行乞。早晨五点起床爬起来念书、洗澡、煮饭,然后再上学。他每天一放学就背着书包匆匆忙忙地赶回家,晚上和爸爸行乞至凌晨一两点。有的时候,阿进就边乞讨边借着微弱的路灯光跪在地上写功课。他多用心啊!从小到大,他在学校一直是第一名,一直是班长呢!
读了这一本书,我懂得了很多道理。
乞丐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王子与乞丐》,文中主要讲了平民窟中的小男孩——汤姆阴差阳错的与英国王子爱德华六世互换了身份。使爱德华以汤姆的身份在民间走了一趟,在民间走时,先被白金汉宫的门卫教训,然后被市民扔石子,被孤儿院的小孩追赶。逃到汤姆家中时被汤姆父亲殴骂,老牧师安德鲁因为为爱德华挡下了木棒的打击结果死了。爱德华只好与汤姆一家四处逃难,路上遇到武士麦尔斯,索性被救。王子深深了解了民间疾苦,汤姆也体会到了统治一个国家的艰辛。
这个故事里隐含着人人平等的观念,而且告诉我们如果想成为一个正直的人,就必须要接受教育,必须做无愧于良心的事,还要有勇气。
不同的人身份可以不同,要紧的是要有一颗正直、善良的心,只有这样的人,才算得上是真正的人。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在日常生活中要有爱心。
乞丐读后感篇五
最近看了一位朋友的博客,真是羡慕人家的文采,所以自己也想写些什么,却又不知从何写起。忽然想起最近正在看一部韩国的长篇电视剧《乞丐王子》,对剧中的人物也很有些看法,姑且写来大家看看吧。
开始看这部电视剧是因为有很多演员都很熟悉,有几个是我很喜欢的演员,如剧中的周蔷薇,喜欢她的原因有两个,一是看过她演的(一时想不起来叫什么了),在剧中她演女主角郑银珠,一个从小不受家人重视,却非常善良、非常独立,做事有主见,对爱情非常执著的人。此剧中她给我的感觉是不是很漂亮但很亲切;有性格,对人不一味迎合但很真诚;对爱很投入,因为爱老公所以爱他所有的家人,即使不被接受也无怨无悔的敬爱老公的家人,最终迎来了完美的结局。《乞丐王子》中蔷薇的性格与银珠很相似,有性格、有主见、善良、同样的对爱执著。
这部电视剧还没有播完,还不知道蔷薇的最终命运,但在此衷心的祝愿她得到自己的幸福,虽然我不希望她和始光最终走在一起。喜欢她的原因之二是很个人的,因为她的名字“蔷薇”,那是因为,在很多年前的一个午后,忘了看了一篇什么文章,其中有一个场景,主人公漫步在周围满是紫色蔷薇的小路上,不知不觉睡去了,梦到自己也置身在满是紫色蔷薇的空间里,其实梦中并没有见到蔷薇花,只是满眼都是紫色,感觉很美,很神秘,从此便对蔷薇有了特殊的好感,尤其是紫色蔷薇。
第二个比较喜欢的演员是姜贤珠的扮演者,昨天已经看到她要和始杰结婚了,真为她高兴,以前看她演的《人鱼小姐》时不知为她留了多上眼泪,这部电视剧中希望她得到完美的幸福。还有一位值得一提的是始宇的扮演者,真不敢相信他竟能演这样的始宇,不是觉得他演得不好,而是和我看的也正在中央8播出的《黄手帕》中的郑英俊的反差也太大了,一时接受不了。
《黄手帕》中郑英俊是一个成熟稳重,有事业心、有责任感、对爱执著,对爱人体贴的理想伴侣。《乞丐王子》前60集中的始宇是一个没有事业心、没有眼光、没有气度、不吃亏、爱耍小聪明的人,虽然也很重视兄弟情谊,也能够共患难,本质也不坏,但我还是觉得很反感,尤其是他整天嬉皮笑脸的,一点郑英俊的影子都没有了。
乞丐读后感篇六
很早就听说了这部韩剧《乞丐王子》,因为很喜欢《看了又看》的银珠,所以一直很期待看到她主演的《乞丐王子》。喜欢《看了又看》中银珠的好手艺,喜欢银珠和基正之间那种淡淡的关怀,喜欢银珠的好强与坚韧,喜欢银珠对感情的执著。因此,我也很喜欢蔷薇,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知道要坚持什么。但是,有一点我对银珠和蔷薇不赞同,就是对父母的冷漠,缺乏与父母的沟通。
过去我是个韩剧迷,好多韩剧拍得跟童话一样,女孩子们都是很喜欢看的,可是,现在我发现,这种淡淡的,贴近生活的韩剧才是最好看的。其实,生活只要用心去经营就可以了,物质够用就可以了不必奢华,淡淡的关怀才是最温暖的。